科幻小說的客體
① 《海底兩萬里》中哪些想像事物如今已變現實,通過這些事例你能看出科幻小說與科技發展的某些關系嗎
科幻小說是近代社會科技發展的產物,與科技發展密切相關,但並不是科技本身的構成,不能要求它普及精確的科技知識。
② 《海底兩萬里》是一部純虛構的科幻小說,你覺得這部書最吸引你的地方是什麼據你的了解,書中哪些想像事
小說《海底兩萬里》的故事並不復雜,故事發生在1866年,當時海上出現一頭所謂的獨角鯨怪獸,博物學家阿龍納斯受邀參加抓捕活動,落入水中,卻和僕人康塞爾和魚叉手尼德·蘭一起上了鸚鵡螺號潛艇,跟隨尼摩船長周遊海底的故事。

尼摩船長,勇敢而神秘,他就是大海之子,他隱身於大海,對陸地懷著某種仇恨,他就象神秘的大海,性格難於琢磨。他是個天才的科學家,極富創造力和探險精神。是他創造了潛艇鸚鵡螺號,在當時見多識廣的阿龍納斯教授看來,這都是奇跡。
- 亮點四:科學性是整個故事的核心
神奇的大海提供吃和穿,還給艇鸚鵡螺號提供動力,整個小說既有藝術性,又有科學性,生動的語言描繪出的海底世界玄妙無敵,我相信每個讀者都對鸚鵡螺號無限嚮往。
《海底兩萬里》,神奇的海底世界。全書語言流暢,情節緊湊生動,使我們在享受故事內容的同時,也增強了認識和駕馭海洋的信心。
③ 談談你對西方通俗小說(或科幻小說)的認識。 (1600字左右)
20世紀50年代至70年代,武俠、言情等通俗小說在中國大陸受到了抑制和歧視,這無疑是很不合理的。令人高興的是,隨著中國大陸的改革開放,通俗小說也越來越受到了社會各界的重視。然而,在最近幾年裡,另一個讓人擔心的極端又出現了。有些學者不僅高度尊重通俗小說,而且還極力地模糊通俗小說概念,否認「通俗小說」與「高雅小說」之間的價值差異。為避免討論過於空泛,筆者在闡述個人見解的同時,兼對孔慶東博士的《通俗小說的概念誤區》(以下簡稱《誤區》[1])進行學術批評,與孔慶東博士商討。
一 通俗小說的定義
盡管給詞或概念下定義是一件難以討好的事,但許許多多的人還是在做,這一點從各種各樣的辭書的不斷問世就可以得到證實。的確,有些時候不知道一個詞或概念的定義,並不妨礙我們把握具體的事物或與之相處;況且,由於「定義只能揭示事物某些方面的規定性,而事物本身是普遍聯系和運動發展的」[2](P353),所以,要全面地把握事物也不能光靠定義。但是,常識還是告訴我們,事物或概念的定義,在多數的情況下仍有助於我們的認識和理解。具體而言,像「通俗小說』這樣一個被廣泛使用的語詞,其定義是具有相當的重要性的。
那麼,何謂通俗小說?按劉世德主編的《中國古代小說網路全書》的解釋,通俗小說是「泛指適合於群眾的水平和需要,並且容易為群眾所理解和接受的小說」[3](P544)。如此釋義是可靠的嗎?結合一些辭典對「通俗」、「通俗文學」、「通俗文化」等所作的解釋——如《現代漢語詞典》(2002年增補本)[4](P1262)、《漢語大詞典普及本》[5](P1273)、鮑克怡編著的《漢語同義詞反義詞對照詞典》[6](P493)、王先霈和王又平主編的《文學批評術語詞典》[7](P119)、《辭海》(1999年版:縮印本)[8](P1276)、林驤華主編的《西方文學批評術語辭典》[9](P335-336)、覃光廣等主編的《文化學辭典》[10](P639),可知《中國古代小說網路全書》的釋義還是比較可靠的。當然,這樣的釋義不是很嚴格,不過,由於「並不嚴格符合任何事物的概念仍然可以指稱某種事物」[11](P338),所以,我們仍可以藉此釋義了解到「通俗小說』概念指的是什麼。要言之,像這樣的「通俗小說」定義是可取的。
本來,通俗小說概念既不難理解,也不是不好下定義,只要搞清楚什麼是通俗,什麼是小說,大致上就可以了。然而,《誤區》一文的說法,卻復雜得讓人糊塗。《誤區》寫道:「我們不妨從探討通俗小說不是什麼開始,知道了不是什麼之後,就算說不出概念,說不出定義,說不出『能指』,也不妨礙我們抓住『所指』,抓住『本身』。彷彿警察叫錯了罪犯的名字,但捉的確實是案件的真凶。這樣,我們所描述的『通俗小說』,就在『什麼不是通俗小說』中概了它的念,定了它的義了。」顯然,《誤區》思路是有問題的。
首先,違反了下定義不能用「否定定義」——「概念不意味著什麼」——的要求[12](P192)。「通俗小說不是什麼」並不能讓人明白「通俗小說是什麼」,它就像我們說「雞蛋不是鴨蛋、不是鵝蛋、不是鴿子蛋、不是恐龍蛋」一樣,未能讓人知道雞蛋究竟指的是什麼。由於一連串「不是」之外還有許多「不是」的可能,所以,只要「不是」沒有被窮盡,通過「不是」來定義「是」,就不可能有較明確的概念。由此可見,《誤區》以繞道的方式來定義「通俗小說」,既沒必要也不符合邏輯。
其次,違背了定義的語句應盡可能簡明扼要的原則。《誤區》用一連串的「什麼不是通俗小說」來定義「通俗小說」,即使我們不說它在邏輯上存在著問題,至少也是犯了一個語言表述太過於啰嗦的毛病。
再次,背離了科學研究的規范。概念是構成判斷的基本要素,而判斷又是推理的前提。[13](P637-638)如果連「通俗小說」概念都不清楚,都只能給出「它不是什麼」的定義,那怎麼有可能進行關於「通俗小說」的種種判斷、推理和論證?怎麼有可能對涉及到「通俗小說」的一系列命題作認識上和價值上的判斷?倘若只是為了「抓住『所指』,抓住『本身』」,那又何必走彎路去論證「什麼不是『所指』、不是『本身』」?須知,對一些人而言,有時候僅憑直覺也能准確地抓住通俗小說「本身」,就像「警察」憑直覺抓住了「真凶」。
最後,需要予以特別指出的是,為了證明「否定定義」的合理性,《誤區》極不恰當地奚落了學者們的論爭。《誤區》這樣寫道:「……人類最容易犯的錯誤就是搞亂了語言和世界的關系……而可笑的是,大多數的辯論爭吵是沒有實際價值的,他們所爭所吵的只是『能指』,與『所指』無關,只是語言,與世界無關……學者們盡管可以列出八百六十二種概念,但並不能使實際存在的通俗小說發生增減或質變……」難道真的這樣?非也!第一,把定義上的不同意見看成「只是語言,與世界無關」,是屬於常識性的錯誤[14](P476),這里無須多加討論。第二,誠如當代美國分析哲學家約翰·塞爾所言:「在制度性實在中,語言不僅用來描述事實,而且說來有點奇怪,它還部分地建構事實。」[15](P109)《誤區》斷定學者們的「通俗小說概念」對「實際存在的通俗小說」沒有影響,是不妥的。退一步說,即使承認《誤區》所宣稱的不假,那麼,讀者們憑什麼來認定《誤區》的言說與世界有關?又憑什麼來相信《誤區》的「辯論爭吵」不會「是沒有實際價值的」?顯而易見,《誤區》對於學者們的譏諷嘲笑,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的。
二 通俗小說的認識判斷
首先,通俗小說是嚴肅的嗎?如果是針對某部某篇作品,就較容易回答,也容易得到多數人的認可,但是,要對作為一個種類的整體進行非此即彼的判斷,則有以偏概全的危險。也許正是因為看準了這一點,《誤區》才會斷然地說:「通俗小說不是『不嚴肅小說』……通俗不通俗,與嚴肅不嚴肅,沒有什麼必然的關系。通俗小說可以是嚴肅小說,通俗小說家可以是嚴肅文學大師。」很明顯,假如認識止於《誤區》的看法,那麼,我們就會得出這樣的結論:在是否嚴肅以及嚴肅程度問題上,通俗小說與非通俗小說是沒有差異的。然而,即使憑有限的知識,我們也能發現,這樣的結論並不那麼可靠。
一部或一篇小說能否稱得上嚴肅小說,自然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加以考察。不過,由於一個作家用多少精力去完成作品往往能夠體現出該作家創作態度的嚴肅不嚴肅,所以,精力的投入是考察嚴肅小說與不嚴肅小說的一個重要尺度。海明威的《永別了,武器》最後一頁重寫了39次,而《老人與海》則修改了200遍[16](P228);托爾斯泰的《復活》僅開頭就修改了20次[17](P329),而《戰爭與和平》則改寫了7遍[18](P237)。像這樣的作家作品,將其劃入嚴肅之列,肯定是錯不了的。雖然這幾個例子在非通俗小說領域僅僅是冰山一角,但它卻很能說明問題。世界文學史告訴我們,在通俗小說家中,沒有一個願意像海明威那樣認真嚴肅——花精力把作品修改200遍;也沒有一個能像普魯斯特和艾米莉·勃朗特一樣——一生只寫一部長篇並在文學園地里煥發著光輝的異彩。相反的情況卻是,不可能有一個非通俗小說家會像當代英國通俗小說家芭芭拉·卡特蘭那樣輕易地生產作品:一生的著述多達六七百部以上。[19](P142-156)毫無疑問的是,對於同一個作家的同單位創作時間來說,作品的「質量」與「數量」通常成反比。普魯斯特說得完全正確:「那種玩玩文學藝術的觀念是什麼也創造不出來的。」[20](P154)如果一個作家既認真嚴肅又追求數量,那麼,這個作家就會由於生命能量的急劇消耗而過早地衰亡。譬如,作品總量並不算很多的查爾斯·狄更斯,在相當程度上就是因為工作過度而在58歲時便離開了人世。[21](P93-96)再如,於生命最後的20年裡寫出了90多部長中短篇小說的巴爾扎克,也同樣因單位時間內過多地消耗精力而在51歲那年走完人生之路。[22](P291-339)《誤區》借一位法國朋友(不知姓名是什麼)的口把巴爾扎克當作是「通俗小說家」來舉例,並通過巴爾扎克的「嚴肅」證明「通俗小說家可以是嚴肅文學大師」。如此論證,未免牽強。讀過巴爾扎克傳記——如司蒂芬·支魏格的《巴爾扎克傳》和安德烈·莫洛亞的《巴爾扎克傳》的人都知道,巴爾扎克一方面出於認真嚴肅的態度而不斷地修改已經寫出來的小說,另一方面,又出於盡快付印和多寫一些等原因而經常停止了對於小說的完善。很大程度上正是由於這樣,巴爾扎克的小說世界才會深刻精當與膚淺粗糙並存;也正因為如此,才出現了巴爾扎克有時被視為高雅小說家有時又被視為通俗小說家的情況。
由上述可知,機械地在通俗小說與不嚴肅小說之間劃上等號是不恰當的,可是,那種不把通俗小說與非通俗小說的嚴肅性加以區別的做法,更是錯誤的。正確的看法應該是,盡管存在著極少數的通俗小說較為嚴肅,但是,就總體情況而言,通俗小說沒有「非通俗小說」那麼嚴肅、那麼認真。我們千萬不要以特殊來否定普遍,以個別去否定一般。
其次,通俗小說的藝術性高嗎?要回答這樣的一個問題,必須先搞清楚藝術性的高低指什麼。1913年諾貝爾文學獎的獲得者泰戈爾寫道:「偉大文學的一個特點是前所未有的,或者具有獨創性。」[23](P223)而1947年諾貝爾文學獎的得主紀德更是進一步地指出:「對優秀的藝術家來說,問題不再是以昨日的藝術為支撐,盡量越過它,將界線往前推,而是改變藝術的方向本身,努力發明一種新方向。」[24](P361)因為藝術貴在創造,所以,小說藝術性的高低首先取決於創造性的大小。倘若一個作家的小說為我們提供了前人所未曾提供的藝術經驗,那麼,這樣的小說就應該被視為是藝術性高的小說——如司湯達的《紅與黑》、馬爾克斯的《百年孤獨》、海勒的《第二十二條軍規》、麥爾維爾的《白鯨》。當然,要求一個作家的作品提供前人所未曾提供的藝術經驗,是一個很高的要求。不過,文學世界中那些最富於藝術性的小說,肯定是這樣的一些極具創造性的小說,而這樣的一種小說,即使不能說是全部至少也是絕大部分產生於「非通俗」的領域。
那麼,創造性缺失的小說是否就一定沒有藝術性?恐怕也不能這么說。只要小說還能嫻熟地運用各種藝術技巧去表達去描繪,那麼,即使是缺乏獨創性,也應該被視為具有一定的藝術性。不過,無庸置疑的是,這樣的藝術性是比蘊含獨創性的藝術性低了一個檔次的藝術性。整部文學史表明,那些處在藝術性頂端的通俗小說,除罕見的極個別之外,都是停留在這樣的層面上:故事誘人、技巧豐富但毫無新意——換成意識流小說家伍爾芙的生動說法,那就是「給我們提供情節,提供喜劇、悲劇、愛情和樂趣,並且用一種可能性的氣氛給所有這一切都抹上香油,使它如此無懈可擊,如果他筆下的人物都活了轉來,他們會發現自己的穿著打扮直到每一粒鈕扣,都合乎當時流行的款式。」[25](P7)至於那些處在藝術性下端的通俗小說,除極其糟糕的這樣一個特點之外,還有一個重要的特點就是數量龐大得非常驚人。的確,非通俗小說中也有相當一部分的藝術性並不怎麼樣甚至很差,但無論在程度上還是在數量上,都遠遠低於通俗小說。
從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作為一個整體的通俗小說,其藝術性比起非通俗小說來要低得多。這樣的結論,不僅可以從不同文本的比較分析中獲知,而且還能夠通過探究其不同的創作動機來加以證明。就創作的主觀努力而言,通俗小說是一些小說家為「適合於群眾的水平和需要」而創作的小說;就接受的客觀效果而言,通俗小說是那些「容易為群眾所理解和接受」的小說。在通常的情況下,假如小說不「適合於群眾的水平和需要」,不「容易為群眾所理解和接受」,那麼,它就不能被稱為「通俗小說」。由於尋求群眾即絕大多數人的理解和接受是通俗小說創作者的主要努力方向,所以,遷就、迎合群眾趣味的創作行為,在通俗小說領域里是普遍的。進而言之,在通俗小說的創作者那裡,不易理解的獨特個性和意識超前的探索品格是沒有地位的。然而,正像毛姆在討論一系列的「巨匠與傑作」時所指出的,一些作家作品之所以「永享盛名」,是因為「擁有極為強有力、非常獨特的個性」[26](P218)。既然獨特性和以此為基礎的探索性是包括作家在內的所有藝術家最為珍貴的品質,那麼,通俗小說的創作者何以不具備這樣的品質或輕視這樣的品質?答案很明顯,是「效益最大化」在起作用。由於受當下群眾歡迎的小說可以在較短的時間內獲得效益(尤其是經濟效益)的「最大化」,所以,在獨特性、探索性與跟前接受的普遍性不可兼得的情況下,通俗小說的創作者就選擇了後者。應該講,通俗小說創作者的這種選擇,屬於人之常情,因為不顧或不大考慮「當下價值交換」的人畢竟是少數。也正因為如此,歷史老人在考慮把「偉大」這頂帽子送給哪些人及其作品時才顯得那麼地慎重——譬如,不會隨便地送給被金庸大力推舉並稱之為「偉大文學」的大仲馬作品[27](P196)。
在談到小說的目的時,《誤區》認為「小說沒有功利目的』是不可能的。客觀地看,這樣的認識雖嫌籠統但大體上還說得過去。然而,《誤區》進一步說,「通俗小說通過刺激情感來賺錢,而那些小說不刺激情感不賺錢」,則失之偏頗了。從經濟學角度講,能不能賺錢,要看投入多少,又產出了多少。可是,就像薩特所寫的:「作品的商品價值是武斷地確定的。」[28](P127)作家寫小說能否贏利實在難以判斷。當然,只要不要求計算精確,我們還是可以作如下的推斷的:從個體角度講,如果作家寫小說時投入的精力相對較少,而拿到的錢又相對較多,就可以斷定該小說的創作賺了錢;如果情況剛好相反,那就只能看作是不賺錢甚至是賠了錢。在論及文學「商業上的成功」時,法國文學社會學家埃斯卡皮正確地指出:「作家的計劃只是一種可能……文學作品的完美是最大的偶然性。」[29](P139)很容易想像,就連精明的文學出版商和書商都難以保證商業上的成功,更何況是那些做起生意來常常慘遭失敗的小說家。翻開小說史,我們不難看到,像司湯達、愛倫·坡、麥爾維爾和卡夫卡等這樣一些非通俗小說家,其創作「生意」都是與「賺錢」截然相反的「賠錢」。固然,那些投入多產出少的「賠錢」創作,並非毫無功利目的,不過,其功利目的主要不在於《誤區》所說的「賺錢」,而在於其它的方面。是哪些方面呢?讓我們來聽聽優秀的作家們是怎麼說的——古巴的卡彭鐵爾說:「雖然我的音樂底子比文學好,但我還是選擇了文學……我繼續堅信,在拉丁美洲,小說是一種需要。」[30](P49)哥倫比亞的馬爾克斯宣稱:「寫小說的樂趣就在於此——探索,發現,革新……如果哪一天我有了一個公式,我就完蛋了。」[31](P39)而法國的埃萊娜·西克蘇則寫道:「無論怎樣,當寫作出自心的深處時都是天堂,就連在地獄時也如此。寫作總是意味著某種方式的獲救。作家是一個富人……這是一種充滿矛盾的富有,既是必需的又是危險的。因為『富有』使我們失去了『貧窮』的財富。」[32](P29)
綜上所述,與非通俗小說創作者不同的是,通俗小說創作者往往正是由於追求當下效益(尤其經濟效益)的「最大化」而採取了棄難就易的非創造性原則的——從單個作品看,遵循的是「簡單化」原則;從作品系列看,遵循的是「模式化」原則[33]。這也就是通俗小說在總體上為什麼藝術性相對貧弱的重要原因之一。
最後,應該指出來並加以討論的是,《誤區》的所謂「夢得夠不夠好」的問題。《誤區》這樣寫道:「小說的藝術性都離不開這樣一個標准,即『夢得夠不夠好』……由於通俗小說做起夢來比較專心致志,往往更能引人入勝,『非通俗小說』經常不能保持一份平常心,為了顯示『雅』,常處於半夢半醒之間,所以,『非通俗小說』的作者和讀者對待小說的態度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別有用心』的,也即心在藝術之外……」盡管這里的表述很形象生動,但嚴格地說,卻極不科學。第一,夢的情境有檔次的高低之分——既有憂國憂民的夢,也有花前月下的夢,還有陞官發財的夢,更有無遮無擋的性慾之夢。《誤區》把通俗小說的「夢得夠不夠好」說成只是一個與「立場問題」無關的「技術問題」,豈不片面?第二,小說遠非夢那麼簡單和短命。好夢往往無法追憶[34](P1065-1068),也可以被遺忘。但是,好小說卻由於「不僅回答了現存的需要,也啟發了人們的新的需要HC35](P88),所以,它不會也不該被遺忘。即使肯定好小說的世界就是「夢得夠好」的世界,那也不能忘記,這樣的世界的存留「必須以體現這些價值方面的完美性和技巧為前提」[36](P380)。雖然在《誤區》中引以為證的昆德拉也談到了「夢」之外還有「敘述」,可遺憾的是,《誤區》對昆德拉的「敘述」問題卻未作任何討論。既然《誤區》能夠離開「理性控制」和「技術手段」來談通俗小說的藝術性高就高在「做起夢來比較專心致志」;那麼,讀者就可以根據《誤區》所提供的邏輯作如下的推理:由於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理性在個體受到環境影響時經常無法發揮有效的作用[37](P1409-1411),所以,這種人「做起夢來」也就比正常人「更加專心致志」,因而,其所寫的小說的藝術性肯定是在通俗小說之上。如此邏輯,豈非荒謬?
三 通俗小說的價值判斷
《誤區》認為,通俗小說與非通俗小說的「區別不在形容詞上,而在名詞上,它們之間是類別的不同,而沒有美學價值上的尊卑」。真的這樣么?當然不是!盡管我們不能從小說的類別中直接得出它的價值高低的結論,但是,通過分析它「是什麼和能做什麼」[38](P273),我們仍能較為恰當地判斷它的價值的高低。這個道理,如同雞蛋和鵝蛋的區別一樣:不僅在名詞,而且還在於形容詞——誰能否認雞蛋的營養價值高於鵝蛋?
當然,通俗小說的「價值怎樣」,這是一個比通俗小說「是什麼」更難回答好的問題。其所以這樣,是因為對前者的判斷既不能脫離價值客體的特性,又不能不充分考慮到價值主體的情況。[39](P181-182)由於不同的價值主體的需要不盡相同,所以,同樣的一個價值客體對於不同的價值主體而言,其意義並非完全是一樣的。
首先,談談通俗小說對於個體的價值。由於個體的情況千差萬別,所以通俗小說的價值如何也很難一概而論。從動機上說,無論是下層普通群眾還是中上階層人士,只要出於消遣娛樂心理的,通俗小說的價值往往不在非通俗小說之下。正因為這樣,幾個世紀以來通俗小說的「消費族群」才有一部分是屬於「熱切的上層階級人士」[40](P152-153)。當然,如果進一步地分析,我們便會發現,下層普通群眾之所以從通俗小說中獲得較大的消遣娛樂,往往與其「不得不這樣」有關——就像法國文學批評家蒂博代所說的:「報上的長篇連載或兒童小說是那些無力讀其他東西的讀者萬不得已的讀物。」[41](P156)至於上中層階級人士的情況,則有些不一樣。由於較高的文化水平使得他們具有接受不同種類小說的能力;所以,這些人的娛樂消遣,既可以在通俗小說中獲得,也可以從非通俗小說中得來。可見,消遣娛樂的動機是在通俗小說中還是在非通俗小說中得到滿足,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作為價值主體的個體的娛樂消遣方式——對於整天浸泡在電視里或鑽進按摩房的人來說,就連通俗小說也讓他們感到索然寡味,更別說是非通俗小說。
如果個體的動機主要是從文學接觸中獲得認識或受到教育,那麼,在一般的情況下,通俗小說就比不上非通俗小說——這一點在那些「中上層階級人士」身上尤為明顯。之所以這樣,是因為認識價值和教育價值在很大程度上並不取決於價值主體怎樣,而在於價值客體本身的文化含量如何。倘若價值客體的文化含量不大,那麼,雖然它對於不同類型的個體所具有的認識教育價值並非完全一樣,但從總體上看,也還是偏低的——自然,作為一個整體的通俗小說不會例外。
其次,談談通俗小說對於社會的價值。社會是一個由各式各樣的人和組織構成的復雜有機體,故而,它的需要也是多方面多層次的。從維護社會平衡穩定的意義上講,無論是精英審美文化還是大眾審美文化,都是必需的。[42](P158-160)顯然,我們不能強迫那些喜愛通俗小說的群眾放棄個人的偏好,也無法讓那些少接觸小說甚至沒接觸過小說的群眾一下子就能有效地接受非通俗小說中那最具價值的部分。就這一點而言,廣受群眾歡迎的通俗小說在一個社會中具有非通俗小說所難以替代的作用。不過,承認這一點並不意味著通俗小說對於社會的價值不低於非通俗小說。盡管通俗小說的接受群體在某一時段遠比非通俗小說龐大,但從歷史的維度看,無數的事例呈現出的狀態恰好是反過來。誠如俄國文藝理論家赫拉普欽科所言:「人類的社會發展和精神發展,使得評價大藝術家時的錯誤和有意的曲解不斷得到消除,使得他們的創作遺產的多維性得到揭示。」[43](P220)隨著時間的推移,非通俗小說中那些曲高和寡的精品,其讀者群體也會不斷地壯大直至無窮。此外,從價值的層面看,小說的接受群體絕非一個簡單的數量問題。在論及優秀詩歌的讀者時,帕斯寫道:「我們不曉得有多少羅馬人閱讀奧維多,多少義大利人閱讀彼特拉克……不過,我們知道什麼人在閱讀。多少不居,這些讀者是社會的頭腦和心靈,是社會與行動的核心。」[44](P64)顯然,這位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的話是富於啟發意義的。它提醒我們,考察小說的讀者,不應該只顧「量」而不問「值」。倘若小說能發人深省、催人奮進,能為那些准備或正在推動歷史發展的人們提供豐富的營養,那麼,這樣的小說對於社會來講,就有很高或者較高的價值。反之,其價值則是低的或者比較低。
最後,還有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值得認真地探討。《誤區》完全否認通俗小說中的「次品』多於高雅小說,認為這種觀點「缺乏數學統計上的依據」。可以說,要反駁《誤區》的說法是有困難的。乏所以這樣,是因為如下的幾點。第一,小說的次品浩如煙海,誰也無法進行完整的數學統計。第二,歷史上曾經出現過的許許多多小說次品,基本上已被人類所遺忘。由於沒有了文本,這些已經消失了的小說次品究竟有多少也就沒有依據[45](P21),故而無論怎樣統計,都不會令人人滿意。第三,即使有可能統計,也不應該動手去做,理由是用這種方法所獲得的結論,其價值遠遠無法補償研究者所付出的代價。由此可以看出,《誤區》要求不同意見者用數學統計的方法來證明通俗小說的「次品」有多少,是不合理的。
盡管依照《誤區》的不合理要求來證明「通俗小說的次品量」是困難的,但是,這並不意味著通俗小說的次品問題沒有答案。實際上,洞悉了通俗小說的「生產動機」及其「生產套路」——簡單化與模式化,也就可以斷定通俗小說的「次品」必然多於高雅小說。現在的問題是《誤區》只是為了說明誰的次品多誰的次品少嗎?不!《誤區》這樣寫道:「在任何一種藝術體裁和類別中,精美高雅之作總是少的,平庸低俗之作總是多的。所以,通俗小說只是小說的一種類別,它決不是『不高雅小說』的代名詞。」很顯然,《誤區》在此處是同時通過「次品量」和「精品量」兩個方面來論證通俗小說與高雅小說之間沒有價值上的差異。關於「精品」問題,筆者以為還是可以且應該提供一點「數學統計上的依據的」。
在20世紀國際知名度較高的文學獎中,諾貝爾文學獎的地位無疑是具有權威性的。盡管該獎不僅遺漏掉了像托爾斯泰、哈代、喬伊斯、普魯斯特、卡夫卡等這樣一些應該獲獎的作家[46](P45),而且還出現過不當入選的極個別案例——譬如,「把獎金授予水平有限但作品流傳廣泛的」賽珍珠[47](P110-111),但是,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20世紀諾貝爾文學獎的得主「也大致上是本世紀文學的精華。」[48](P6)。基於此,筆者以《諾貝爾文學獎要介》(肖滌主編)所收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為例[46],簡要地討論一下小說的「精品」問題。從1900年到1991年,諾貝爾文學獎的得主總計88人,除因劇本、詩歌、散文等文類的卓越成就而獲獎的37人外,其餘的51人是小說家(或主要是小說家)。
應該說,無論是喜歡通俗小說還是喜歡高雅小說,都同樣無可厚非,但是,當上升到理論認識並訴諸文字時,就應該尊重客觀事實,力避主觀偏好。然而,《誤區》在闡明觀點的過程中,經常以通俗小說的「上馬」對付高雅小說的「下馬」,並且「只賽這么一次」就宣布結果。如此「不平等」的比較研究,自然是缺乏說服力的。
諾思洛普·弗萊說道:「人類面臨的許多不測災難之一是全部毀滅,這是文學靠其自身所無法防止的;但我認為,若無文學,那種災難就一定不可避免。」[53](P188)顯然,這位加拿大學者的話是誇張了一些,不過,他對文學所具有的高級價值的強調卻提醒了我們,在經濟效益和感性享受已普遍成為人們行為准則的今天,審慎地對待並處理好文學事實是重要的。
雖然《誤區》的名義動機是為了消除人們在通俗小說問題上的誤區,但是,由於作者極力地模糊通俗小說概念和誇大通俗小說價值,結果,在實際上卻為人們設置了一個更大的誤區。《誤區》關於通俗小說與高雅小說的「價值無高低」論,不僅在理論上難以站得住腳,而且在實踐上也會產生不良的後果。眾所周知,「避難趨易」是人的天性,而「從眾」則是一種普遍的社會心理。故此,在「價值無高低」論的引導下、鼓勵下,很容易出現「價值誤認」的人們[54](P330),就會毫不猶豫地選擇通俗小說而拒絕欣賞那些已被歷史檢驗過的富含深邃魅力的高雅小說——這對於個體人格結構的逐步完善和社會文化機制的健全發展來說,無疑是非常之不利的。
④ 純虛構的科幻小說,書中哪些想像事物如今已經變成
作為一部優秀的科幻小說,它的情節曲折,有著探險的性質,知識豐富,人物內心矛盾揭露得深刻,這是它的特點和吸引人之處;但最多的是海底景物描寫和人物對白,這可以做為欣賞這部小說的切入點.不過,這部小說里也表現了許多深刻的思想,在讀的時候,我經常被其中瘋狂的慾望和人性的吶喊所震憾,想必這就是我內心的軌跡對某種思想的認同和批判吧!
⑤ 一部科幻小說 說的是幾個數學家發明了一個計算機超級強大的計算機 能運算每個人和事物變化和發展
阿西莫夫的《基地》
裡面有一個科學家 創建了心理史學,可以預測整個人類未來的發展。?
⑥ 《海底兩萬里》書中有些事物如今已經變成現實,通過這些事例能看出科幻小說與科技發展的某些關系
科學技術的發展給了科幻小說一個發揮的空間,若沒有科技發展這巨大潮流,科幻小說就失去了生命。
⑦ 科幻小說是不是就是寫未來的一些事物
主要描寫想像的科學或技術對社會或個人的影響的虛構性文學作品。 科幻小說是西方近代文學的一種新體裁。它的情節不可能發生在人們已知的世界上,但它的基礎是有關人類或宇宙起源的某種設想,有關科技領域(包括假設性的科技領域)的某種虛構出來的新發現。
⑧ 《海底兩萬里》是一部純虛構的科幻小說,你覺得這部書最吸引你的地方是什麼據你的了解,書中那些想像事物如
《海底兩萬里》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作者描繪的人們在大海里的種種奇遇。美妙壯觀的海底世界充滿了異國情調和浪漫主義色彩,體現了人們自古以來渴望上天入地,自由翱翔的夢想。而且,在這本書情節曲折,描繪生動,引人入勝。充滿了科學與幻想巧妙結合,並具有科學依據而令人信服,能激發人們對科學的興趣,更能啟發人們的思考。關於作者凡爾納,我認為他是一個具有社會主義感和崇高的人,他筆下的人物都是品質高尚,獻身科學,是英勇頑強,不畏艱險的人。就如小說中的人物尼摩船長一樣,他那樣反抗壓迫的戰士形象,正是反對殖民主義,反對奴隸制和壓迫者的進步思想體現。
⑨ 海底倆萬里是一部純虛構的科幻小說,你覺著這部書最吸引你的地方是什麼
第一題:
解答:1、這部書最吸引我的地方是書中如夢幻般的海洋世界、性格鮮明的人物和驚心動魄的故事情節。
2、書中想像的事物如今變成現實的有:(1)潛水艇(2)電燈(3)潛水衣
3、科幻小說與科技發展的關系是:科技小說提出美妙的想法與想像,使人們渴望得到,迫使科技發展,而科技發展使科幻小說中虛構的事物變成現實。
說明科技小說與科技發展是相互依存的。
第二題:
解答:1、想像的魅力是無窮的,人們都渴望美好的事物,才有了想像力,想像可以加速科技發展,迫使社會進步,可以讓人們有美好的憧憬而向其努力,從而實現想像。想像因為人不滿足於現實而產生,所以想像對人有著巨大的吸引力,科幻小說的吸引力就在於作者憧憬的大大超出現今世界的美好世界。
⑩ 文學創造的客體的含義
文學創造活動的性質與創造者和創造物有關,這是沒有疑問的。創造者是主體,創造物是客體。因此,考察文學創造主客體的性質,是必要的。
學習這一部分,我們把文藝理論史上相關的觀點加以介紹和評說,最後以馬克思主義的觀點為根據作出結論。有三點需要注意:
第一,中外古代文藝理論中雖然有說到文學創造主體客體的內容,但是並沒有主體客體這樣的概念,沒有分為主客體去認識這樣的認識方式,這種認識模式是現代人的。以創造活動及其主客體這種三分模式來理解文學生產,顯得較有條理。不過,這種理解立場是一種只是為著理解的理解立場,而不是為著文學創造實踐的理解立場。兩種認識立場所要追究的問題是不同的。
第二,文學創造的主體與客體是兩個很大的范疇,各自包含的內容很多。如果從不同的角度去認識會得到更多的認識結論,因此,教材所列舉的觀點,即使是馬克思主義的觀點,也不能說把文學創造主客體的含義都說完了,都說准了,新的認識角度和新的認識結論的可能性都還存在著。
第三,教材的許多說法和概念有值得推敲的地方。如本節說:「人類任何生產都是主客體相統一的活動。」用「統一」、「矛盾」這類詞語來說明事物之間的關系,是非常模糊而具有多義性的。「統一」是表示兩者保持一致呢?共處一體呢?混合在一起呢?一方從屬於另一方呢?相互作用呢?還是一方作用於另一方呢?行文中需要推敲的道理和用語很多。文學概論課本來有很多似是而非的知識,如果不加推敲,所接受的知識更模糊,更沒有用處。
一、文學創造的客體
什麼是文學創造的客體?教材說「即文學反映的對象」。這樣理解客體是偏狹的,應該說,除了主體和創造活動以外,主體在創造活動中所處理的對象,都屬於客體的范圍。這樣去看客體,就應當包括:1、反映對象;2、加工的成品即作品;3、把反映對象製成成品的材質即語言。但教材賦予「文學創造客體」的內涵只是第一項,未涉及2、3項,下面我們也就只談論文學的反映對象。
(一)關於文學創造的客體的種種解釋
1.客體即「自然」說
這一派的觀點可以概括為:文學的客體是獨立於人之外的自然。需要注意的是,教材把有些主張文學反映社會生活的觀點(如萊辛、巴爾扎克)也歸入「自然」概念之中,所以「自然」前面加上「獨立於人之外」的限制,因為不僅自然界的自然,人類社會生活也可以說是獨立於人之外的。
A、西方文論中的「模仿論」。代表者,從公元前六世紀的赫拉克利特、如柏拉圖、亞里士多德、達芬奇、塞萬提斯、巴爾扎克等等都持這樣的觀點。
B、中國文論中「觀物取象」說。在中國,如《周易·系辭》、畫論中的觀點、詩論中的「物感」說等等。《樂記》、《文賦》、《文心雕龍》、《詩品》都有這種觀點的表述。
這一學說認為,文學的客體是獨立於人之外的自然。這里的「自然」最初指的是客觀存在的自然界,後來泛指社會生活。
評價:這一派觀點的意義在於,它肯定了文學創造與客觀存在之間的聯系是對的,初步認識到了文藝創作的客觀源泉;它的缺陷是,對「自然」的內涵缺乏確切的規定,無法區別文學生產客體與其他精神生產客體,對文學作品內容內指性蘊涵解釋較為含混。
2.客體即「情感」說
這一學說認為,文學是人的內心世界的表現,文學客體即人的心靈。與客體即「自然」的文學觀相對立的,這一派文學客體觀念,具體的主張很多,但可以籠統概括為:文學客體即人的心靈。至於文學反映人的心靈中的什麼方面,則有的側重主張反映思想理性,有的側重主張反映人的意志抱負,有的側重主張反映人的無意識,等等。其中主張文學反映人的的情感,這種意見比較普遍,影響較大,教材著重闡述的是這一種見解。
A、中國傳統文論中的「言志」說、「緣情」論等。從古老的《尚書·堯典》中的「詩言志」,到明清詩歌創作中的「性靈」、「格調」派,都可歸入文學反映人的情感這一派意見。
B、西方文論自18-19世紀浪漫主義思潮興起以後主張「創作是作家情感的流露」。 現代主張者的理論更深刻而有系統性,20世紀以來蘇珊·朗格、艾略特等文論家有對情感進行了進一步的深化。
評價:人的情感、心靈,作為文學反映對象之一,無可非議。但是,如果把情感、心靈作為文學唯一的反映對象,割斷情感與社會社會生活的聯系,或否定客觀世界是文學的根本對象,那就不對了。這一學說只看到了情感在文學活動中的重要性,而忽視了情感產生的客觀前提及其它客觀存在的制約因素。
3.客體即「原始意象」說
這是一個特殊的理論派別,它的提出者是精神分析學派大師弗洛依德的學生榮格。表現了對文學原始根基的追求,受到了結構主義語言學轉向的影響。該理論認為文學創作的客體是亘古不變的神話主題及原始意象。
這一理論的根本問題在於,其核心概念「原始意象」,其所指事實是無法用科學方法證明的,他們的立論建立在對古往今來一些文獻紀錄的現象作想像的聯系。「原始意象」究竟是這派學者心造的理論幻象,還是社會歷史中實際存在的事實?正如基督徒把上帝的存在說得確鑿無疑,局外人仍然不免惶惑一樣,文學作者如果靠捕捉原始意象去完成創作,未必比等待上帝賜福更靠得住。
這一理論揭示了人的文學創作活動中深層心理體驗產生基礎及其重要性,但具有明顯的唯心主義和神秘主義傾向。
(二)文學創造的客體是特殊的社會生活
1.社會生活是文學創造的客體和唯一源泉。
A、社會生活是文學創作的客體。
社會生活是人在一定的現實關系中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總和。
文學藝術作為一種意識活動,它既可以把物質世界作為創造的客體,也可以把客觀存在著的特定社會意識、社會心理、文化氛圍、歷史情境和作家個人對生活的體驗等作為創造的客體。文學創造的客體是社會生活,包括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相統一的社會生活。所以,社會生活是文學創作的客體。
B、社會生活是文學創造的唯一源泉。
第一,從生產過程來看,社會生活是文學創造的唯一源泉。
第二,從創作題材看,無論是現實主義、還是浪漫主義、神話題材、科幻小說,其創作內容、對象都來自於社會生活。神話、童話、神魔小說、科幻小說的創造同樣來源於社會生活。以《西遊記》為例。
第三,反對錯誤傾向:文學創作來自於書本資料或前人的創作。
2.作為文學創造客體的社會生活的特殊性:
A、文學創造的客體是整體性的社會生活。
所謂整體性指文學家把社會生活作為完整的對象加以反映,而不是把社會生活分割開來,進行分門別類的反映。這一點是文學創作和其它精神性活動的重要區別所在。
B、文學創造的客體是具有審美價值的或經過審美提煉而具有審美價值的社會生活。
紛紜復雜的社會生活中,以不同的目光審視時,會獲得不同的美、丑的評價。就本質而言,客觀事物本身無所謂美與丑。蒼蠅可以傳播疾病,從自然科學角度甚至從人文學科角度來審視,蒼蠅也很難說有美的價值,但文學家卻不然,《詩經·齊風·雞鳴》「雞既鳴矣,朝既盈矣。匪雞則鳴,蒼蠅之聲。東方明矣,朝既昌矣,匪東方則明,月出之光。蟲飛薨薨,甘與子同夢。會且歸來,無庶予子憎」蒼蠅成為夫妻之間述說衷腸的興起之物,它有什麼丑的呢?
C、文學創造的客體是作家體驗過的社會生活。
文學所反映的自然、社會生活雖然廣袤,卻是以人為其核心和最終的歸宿的。即使那些妖魔鬼怪、乃至自然景觀,無不投射著人的影子,人的情感靈魂、人的思想。哲學也研究人,但這個人是抽象的「人」,是概念的「人」,文學表現的是具體的、活生生的、有思想的、有情感的個體的人。
這個問題可以分三步來理解:
第一,作家體驗過的社會生活作為文學創造的客體,按我們在上面分析的客體存在系列狀態,屬於哪一種存在狀態?顯然屬於「自為的反映對象」。
第二,「體驗」的心理含義及其活動意義是什麼?
「體驗」是一種心裡活動。在這種心理活動中,主體要認識生活現象的性質和意義,產生一定的情感和態度,並對生活現象作出情感的、道德的和審美的評價。這種體驗活動是文學和其他藝術創造所特有的心理活動,是必須有的心理活動,是文學創造的特徵性活動。與科學生產比較起來,科學家對自己的研究對象並不必須作體驗活動,但是必須作分析、實驗之類的認識活動。
第三,被體驗過的社會生活與自在的社會生活有何區別?
與客觀自在的社會生活比起來,被體驗過的社會生活經過作家的評價而賦予了情感的、道德的、審美的價值,由於作家的認識、情感和態度的作用,必然使它具有更明顯的社會意義,帶有作家的主觀色彩。
二、文學創造的主體
(一)關於文學創造的主體的種種解釋
1.主體即「摹仿者」與「創造者」
「摹仿」與「創造」在這里是用於說明文學創造活動性質的概念,這兩個詞在含義上是對立的。他們之間的區別主要在於對文學所摹仿的對象有不同的看法。這是用文學創造活動的性質來給作家定性。
A、 「摹仿者」:古希臘到十七世紀——強調世界的作用(具體看法各家觀點有異)
西方的「模仿論」中,認為藝術是對自然的模仿,而作家、藝術家就是「模仿者」。如柏拉圖的「摹仿說」、亞里斯多德的「摹仿」說等。認為文學創造活動的性質是摹仿外在的對象,持這種觀點的人自然就認為作家是摹仿者。
主張這一觀點的人主要是西方古代的文藝理論家,代表者主要有赫拉克利特、德謨克里特、柏拉圖、亞里士多德、阿爾伯蒂、達·芬奇、錫德尼、狄德羅。
B、「創造者」:啟蒙運動與浪漫主義;藝術想像——強調作者的作用
「創造說」興起於18世紀,對「模仿說」的批判,是在反對「摹仿說」中崛起的。該學說在尊重客體基礎上,發揮想像力、抒情感滲透的創造性主體。代表:歌德、黑格爾、華茲華斯、柯勒律治。例如:歌德:藝術家既是自然的奴隸,更是自然的主人;藝術家的本領是駕馭自然、創造自然。黑格爾:藝術是對自然的征服,藝術作為一種想像是真正的創造。
對「摹仿者」與「創造者」理論的認識與評價
第一,摹仿者理論突出了主體觀察生活、復制生活的重要性,強調了創作的客觀前提與來源;但忽視了主體的才性和主動性,將藝術家降為工匠;
第二,創造者理論突出了主體的創造才能和天才因素,但相對忽視了物質客體的存在,以至於具有「自我表現」的傾向。
(二)主體即「旁觀者」與「移情者」
「旁觀」與「移情」也是一組有一定對立性的概念,它們也是對文學創作活動性質的說明。用「旁觀」與「移情」說明文學創造活動,比用「摹仿」與「創造」說明文學創造活動,更具有近代理論的深刻與細致。
1.「旁觀者」—— 審美非功利性與心理距離說
西方:畢達哥拉斯——康德(審美無利害、無目的的合目的性)——叔本華(旁觀者、靜觀)——布洛(審美心理距離說)
中國:莊周哲學中的「虛靜」理論——蘇軾的「游心物外」主張——王國維的「無我之境」學說。文學創造活動擺脫利害關系,這是主體具備審美心態的必要條件。莊子很多寓言非常細膩地說明了這個道理。意識到這一點,思想已經很深刻細致了。
西方和我國都是說要排除利害觀念的干擾,保持心境的寧靜。這都與「旁觀」的含義是一致的。該學說與生活保持一定距離,以審美眼光和態度對待文學生產客體的創作者。
2.「移情者」—— 情感外射
「移情」說對文學創造活動的說明也是很深刻的。理論提出者及基本觀點見教材114頁第3段。如19世紀末,立普斯提出了「移情說」:人們在對周圍世界進行審美觀照時,不是主觀地被動感受,而是自我意識、自我感情以至整個人格的主動移入;而通過「移入」使對象人情化,達到物我同一,「非我」的對象成為「自我」的象徵,自我從對象中看到自己,獲得自我的欣賞,從而產生美感。審美主體包括藝術家就是移情者。
持這種觀點的還有德國的費舍爾父子、伏爾蓋特,後經克羅齊、科林伍德等人進一步發展,逐漸成熟。。按照移情說的理解,「感時花濺淚」是詩人把自己的感情移入到花中去了。該學說認為「文學生產主體是一移情者,他使對象具有人情化。」案例:《葬花詞》中的移情現象簡析 。
對兩種對立學說的認識與評價
第一,旁觀者理論指出了創作主體的非功利心態,審美與認識評價是統一的;但具有明顯的超社會現實傾向和「為藝術而藝術」的趨向。
第二,移情者理論注意到了文學活動中創作主體的情感活動因素;不足在於片面誇大了這一因素,具有唯心主義趨向。
(三)主體即「集體人」
這是前面介紹文學創造客體中,「原始意象」說的主張者榮格的觀點。
榮格所說的集體無意識是一種「由各種遺傳力量形成的心理傾向,意識即從其中發展而來。」在人體的生理結構中,我們發現了早期進化階段的痕跡。我們可以推測,人們心裡在它的接都內部同樣與種系發生的規律一致。神話主題也市場穿著現代外衣出現,在文學研究中,研究這些集體無意識的表現,有其特殊的重要性它們是對意識清醒時的態度的補充性。
1、內涵:作家是體現著人類集體無意識的精神生活的人,其提出依據是榮格的「原型批評」理論;
2、提出過程及代表人物:20世紀初,榮格提出;20世紀中期,朗格將其發展,「藝術是人類普遍情感的表現」。
3、評價:其提出有助於克服前此的「自我表現」理論的不足;但同時,否定了藝術主體的現實性、具體性、個性和創造性,片面而抽象。
(二)文學創造的主體是特殊的藝術生產者
1.文學創造的主體是存在於藝術生產活動中的藝術生產者。
藝術生產者:文學創作主體是指已經處於創作活動過程之中的作家個體。作家並不等於創作主體,因為主體只是相對於客體而言的。一個人曾經寫過一些小說,盡管他也許早已不再寫小說了,人們還是可以稱之為作家,但他已不再是創作主體了,因為只有相對於創作客體,並處於創作過程之中的作家才是創作主體。一個作家即使依然進行著文學創作,但是當他從創作過程中抽身而出時,例如他去從事體育鍛煉或其他日常事物時,他也就不再是創作主體了。一旦他重新回到創作過程中,他就又成了創作主體。所以說,創作主體不同於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人。
A、內涵:具有主體地位、具有自由自覺性和創造性的生產者。
B、同物質生產主體的區別:勞動生產性質、方式上差異使得勞動生產主體不同。我們認為,只有處在文學生產活動中並具有主體性的即自由自覺的創造者,才是真正的文學創造的主體。文學創造的主體應具有「主體性」。 精神生產者。
C、作為文學創造主體不僅是指處於文學創造活動中,而且還不能是被動的,受脅迫地從事文學創造活動。這因為在受脅迫情況下個人的活動心理發揮的不正常。教材認為,只有處於文學生產活動中並具有主體性的即自由自覺的創造者,才是真正的文學創造的主體。這觀點其實也是來自馬克思。馬克思所說的「自由」,包括不受他人脅迫和不受自己利益動機的脅迫,其含義與上述的「旁觀者」的觀點是相通的。
總之,文學創造的主體是存在於藝術生產活動中的藝術生產者,即作家這種特殊的生產者。人並非任何時候都可以稱為主體。只有當人處於與特定客體的特定關系中並對客體的主動、主導地位具有主體性時,人才是真正的主體。文學創造的主體首先必須存在於文學創造活動中,並創造文學產品。所以,只有處於文學生產活動中並具有主體性的即自覺的創造者,才是真正的文學創造的主體。例如,巴爾扎克寫出了偉大的作品——《人間喜劇》,那麼巴爾扎克就是文學創造的主體
2.文學創造的主體是美的體驗者、評價者和創造者。
A、人類掌握世界的活動及主體在該活動中的地位
第一,人類掌握世界活動的類別:物質實踐活動、認識實踐活動和價值實踐活動;
第二,主體在各類活動中的地位。物質實踐活動——實幹家、行動者——物質改造;認識實踐活動——思想家、理論家——觀念活動;價值實踐活動——倫理道德、情感評價、審美價值判斷——體驗者。
B、文學生產主體即是美的體驗者、評價者和創造者。
第一,文學生產主體是特殊的體驗者和評價者,需要充分調動情感因素、全身心投入創造活動之中。
第二,文學審美評價與認識活動的關系,審美活動中包含著認識因素。
第三,文學審美活動與物質實踐活動關系,審美活動中含有實幹家成分。
第四,文學創造主體是三者的有機統一,是一個以審美評價為核心的創造者。
3.文學創造的主體是具體的社會人。
A文學生產主體是具體的人
第一,生產主體的性格、生活經歷、創作個性等都是具體的;
第二,但需要反對「自我表現」理論。
B文學主體是社會的人
第一,「就其本質而言,人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合」,即人是社會的存在物;
第二,社會性因素(時代、民族、地域、階級階層、社會思潮等)對文學生產者的影響。
C文學生產者是具體的、社會的人的有機統一
案例:曹雪芹創造《紅樓夢》。
三、文學創造的主客體關系
馬克思把藝術創造看做是一種藝術「生產」,這就意味著藝術創造(包括文學創造)是一種主客體相互作用的特殊過程。因為,任何生產都是作為生產主體的人對於作為生產對象的客體的活動,離開了任何一方,「生產」就不存在;反過來亦是。馬克思說:「生產不僅為主體生產對象,而且也為對象生產主體。」因此,我們必須在探討文學創作的主體和客體之後,還要進一步闡釋文學創造中主客體之間的特殊關系以及相互作用。
(一)文學創造中主客體關系的特點
審美活動屬於價值評價活動。文學創造作為一種審美活動,其主客體關系實質上就是一種審美價值關系,文學創造的主體——作家首先是審美者,是審美價值的評價者和創造者,而客體(包括物質客體和精神客體或兩者的統一)首先是作為主體的審美評價對象,作為審美的價值客體。文學創造的主客體關系就是在審美主體與審美客體所構成的審美價值評價關系。
作為審美活動的文學創造,其主客體的關系具有兩個特點:
1.創作主體對客體審美價值的評價以情感體驗為主要的心理特徵。
2.創作主體對客體的審美價值的把握以感性直觀為主要的思維特徵。
(二)文學創造中主客體的雙向運動
生產是主客體之間的相互作用、相互關生產;主客體的關系不是主體對客體的單向運動,而是主客體之間的雙向運動。文學創造作為一種生產也不例外,所以我們探討文學創作問題也應該在這種主客體關系中來進行,將它看做是一種主客體雙向建構的關系。對此我們可以從兩個層面來分析。文學創造中主客體的雙向運動,表現在:
1.主體能動地審美地反映客體,即主動地選擇客體加工處理客體的有關信息;並通過情感體驗,把自我的意識、情感對象化,即將客體「主體化」,在觀念中創造出源於客體又超越客體的審美形象。
創造主體的主導性、主動性首先體現在對創造客體的選擇上。文學創造的客體是社會生活,包括物質世界和已客觀存在著的精神世界。這是籠統的說法,也稱作「一般客體」。但文學創造所要反映的對象總是具體的,即社會生活中的某個方面、某個事物,我們稱之為「具體客體」作為反映對象,例如魯迅主要選擇「病態社會」和「病態人生」為「具體客體」。
其次,創造主體的主導性、主動性、創造性又集中體現在實際創造過程中對「具體客體」的剪裁、點綴、概括、綜合、虛構、想像和情感化、觀念化上。也就是對客體進行變形、情感投射和觀念移注。
總之,創造主體的能動創造,從對具體客體的選擇和重塑,首先都是按照作家的「內在尺度」即作家對生活的認識和審美需要、審美目的、審美理想來進行的。不同的作家對生活有不同的認識和不同的審美需要、審美目的、審美理想,他們所選擇的具體客體和所創造的藝術作品也必然是豐富多彩、千差萬別的。
2.在文學創造的主客體關系中,客體處於非主導、被動的地位。但主體從從選擇客體開始到對客體進行重塑整個過程,都是在生活的制約之下進行的,也就是說主體的創作始終受客體的支配和制約。
在文學創造的主客體關系中,客體處於非主導的、被動的地位。但是主體從選擇具體客體開始到對具體客體的重塑整個過程,都要從生活出發,以生活為依據,也就是說,始終受到客體的規定和制約。例如,創作主體選擇何種具體客體為反映對象,就不僅僅取決於主體「內在的尺度」,也取決於外部「種的尺度」,即客體的尺度。案例:「我眼中的廢墟文學」——作為體驗者的作家。
小結:文學創造是一種主客體的雙向運動,一方面是客體的「主體化」,另一方面是主體的「客體化」;這兩方面的統一就實現了主客體的統一,文學作品是創作主體與創作客體的統一並對主客體雙重超越的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