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世界搞好啊少年免費聽書
Ⅰ 急1爭當四好少年手抄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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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關於少年動漫
1、海賊王
2、死神
3、火影忍者
4、獵人
5、閃靈二人組
6、通靈王
7、鬼眼狂刀
8、犬夜叉
Ⅲ 把世界搞好啊 少年講故事
290的分還要上,到了大學估計也很難學的進去。如果你對她有信心就現在努力在未來的社會立足等她吧。事業比學業更讓人信服的。
Ⅳ 中國足球
中國足球如今的地步,足協責任最大,沒有系統和合理的備戰計劃,中超又不能經營好,這樣的足協,我認為上世界上最無能的足協.所以中國足球制度的變革勢在必行,希望這次失利是變革開始的導線,引爆中國足球的變革之路。其他如杜伊也有責任,臨場指揮出現失誤,球員也有責任,學藝不精.但追根赳底還是我們中國13億人民的責任,因為中國人踢球的人太少了,現在足球在中國已經被籃球取代,籃球成為了中國的第一運動了,沒辦法,中國足球沒有象姚明一樣的球星.但我們要放眼未來,中國已經落後世界足球很大了,中國足球要發展,要走適合自己的道路,日本人找到了巴西的技術型打法,因為日本球員身體條件沒有優勢,但腳下靈活.那麼中國,我認為應該學德國,雖然德國的足球有衰退的跡象,但德國足球講究的整體和意志是中國足球最缺少的,且德國足球的技術含量並不是很高,不過身體很好,所以比較適合中國的球員.中國足球遭遇過無數次黑色3分鍾,這充分暴露了中國球員意志力不強的特點,中國的足球打的顯得毫無章法,說明中國的整體配合能力的低下,學德國足球,可發揮出中國的優勢.雖然其他足球強國的足球很豪華,很好看,很有觀賞性,但有點華而不實,注重效率的德國人的足球更適合中國,找到正確的出路,中國足球才會發展!以下是問題!
1、足協的「賭」
中國足協自2000年後就酷愛豪賭,先是豪賭世界盃,結果世界盃倒是參與了一回,但中國足球卻至少倒退了十年。2000年以前,好歹中國隊還算是亞洲准強隊,常年的亞洲老五。經此一賭,現在中國隊充其量算亞洲2流,而且還是2流下游。連8強賽都混不進去了。現在又開始豪賭08了。不知南非世界盃時中國能不能贏香港。
2、魯能的「嘴」
山東足球擾亂市場秩序,逆市而上,本無可厚非,誰叫人家是國企,不計成本呢。但魯能從總經理到球迷都是能吹的了。動不動就中國最強隊,中國皇馬之類的言談。今年四大皆空咱且不說,單說人皇馬的榮譽是幾十個聯賽冠軍,9個歐洲冠軍拼出來的。雖然今年戰績不佳,但人家有那個資本,有那個資歷。山東足球這些年僅拿過一個聯賽冠軍,有什麼驕傲的。不要成績不好,就說皇馬成績也不好的鬼話自欺欺人了。中國足球之所以不好,就是山東這樣好大喜功,不願自我反省的人太多了。
3、體育總局的「令」
中國足球區別於其他國家最大的特點,就是足協並不能領導中國足球,足協上面還有體育總局這位大爺,沒事就發一個莫名其妙的大令,足協的下官們,就德不管對錯的執行下去。
4、聯賽的「系」
世界大牌球隊都有自己的二線隊在踢聯賽,比如拜仁青年隊 勒沃庫森青年隊 AC米蘭青年隊等都在各自國家的聯賽踢球,但他們都不能與一隊在同一級別聯賽踢球。一旦升入頂級聯賽就要將殼賣掉。中國的四川隊問題其實很好解決,參照西方做法,足協令徐明賣掉殼,如其不賣,足協就可以將其降到下一級聯賽。足協的不作為,也怪不得徐明。
5、青少年比賽高於成人比賽
世界各國公認的最高水平的比賽是世界盃,一個國家足球的最高任務是成年隊。而中國確有自己的特色。奧運足球竟然高於世界盃且不說,連20歲以下青年比賽都成了舉國關注的比賽了。真是天下奇聞。青少年足球運動是應重視,但那主要是提高青少年的技術水平,擴大參與規模,搞好基礎設施建設。而不是要在世青賽上取得什麼輝煌的成績,在青少年就讓隊員打發成型。以損害未來的代價,在青少年比賽中取得好成績。眾所周知,成人隊成績才代表世界各國足球水平。並不是青少年成績上去了,國家的足球水平就提高了。喀麥隆、奈及利亞都拿過奧運冠軍,可以這些球員組成的國家隊,現在連世界盃決賽圈都沒進去。日本拿過世青賽亞軍,可能說日本足球就是世界強隊嗎?德國、英格蘭、法國、荷蘭、捷克、義大利、西班牙等球隊在奧運會和世青賽上的成績甚至遠不如中國,難道他們的足球水平就不如中國了。所以中國隊在08奧運上成績越好,我敢斷定,再2010世界盃外圍賽上摔的越慘。
6、政策的早令夕改
中國聯賽的升降級改來改去就是明證。不知明年會不會再次宣布取消降級,可能性很大悠。以前聯賽都快踢完了都敢改,何況明年聯賽還沒踢呢?
7、球迷的利益永遠是無關緊要的
每年足協的政策都是先維護自己的利益,然後是俱樂部的利益。每次到最後都是損害球迷的利益。難道足協就怕球迷太多。
8、好大喜功
一個東亞運冠軍 一個東亞四強賽冠軍和一次世青賽小組出現,三次雞毛比賽(某記者說聯歡會杯是雞肋,那這三次比賽只能是雞毛)就讓我們的龍王樂的。
9、漠視現實,自以為是
中超聯賽各隊,除了某隻不計成本的國企球隊,實際都在虧損。中國足協卻出台什麼中超准入標准。什麼盈利3000萬等等。我敢斷言,中國球隊沒一隻達到這些標準的。足協明知不可為,各隊都是弄虛作假,偏偏定這么高的門檻。歐洲五大聯賽的准入標准也沒這么高,基本只有兩條:1、成績合格 2、債務不超標
10、聯賽永遠是次要的
雖然我們年年喊聯賽為本。但鬼都不信。!
中國足球正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關鍵在於雖敗尤榮的精神理念。
長期以來..中國職業聯賽的技戰術水平和足球界的整體素質沒有什麼提高,可以說是原地踏步甚至還不如計劃體制下的「賽會制」,於是為了刺激市場,投資人不擇手段打假球,賄賂裁判,用「激素法」強心,用以維持逐漸沒落的足球市場,在功利主義的摸爬滾打下忽略了青少年足球的建設,「足球要從娃娃抓起」很多時候只是一句空談,他們的功利思想,不會,也不可能為足球這個拖累企業的產業作長期的投資,青少年足球教練素質低下,任人唯親,就更不要說他們更為孩子們灌輸什麼先進的足球意識和教導知識性極強的技戰術理念了。一代又一代,不同的人重復走著前輩技術粗糙、能力底下、非合理身體接觸對抗的老路,不論甲A還是中超,其聯賽的含金量和欣賞性何從談起?頻繁的失誤,緩慢的進攻,摔跤式的身體對抗,無聊的拖延比賽時間..這樣的聯賽水平,難道不是明日黃花蝶也愁?觀眾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對於這種乏善可陳的聯賽,沒有必要耗費時間精力和金錢在上面不失為明智的選擇。斫擇欣賞價值更高的國外聯賽更能讓真正的球迷賞心悅目,何樂而不為?失去了球迷,等於失去了足球的市場,沒有政府優惠政策的民營企業俱樂部,急於脫手這塊燙手的山芋,足球明顯成了「不良資產」,被更多不願意再燒錢的老闆們所遺棄。總而言之,造成不良的惡性循環的一切根源在於沒有一個好的制度來限制資本利益下所衍生的假、惡、丑現象,既然沒法根除而流之於皮毛的應付,對中國足協來說,他們的生存條件不已市場為基礎,因為他們的體制是「應試」性質的,對於更多的足球領導,他們的任務是上級指派下來的諸如「08奧運」的任務,於是,在任務業績與足球發展兩相權衡下,他們更傾向於前者以此陞官發財。但是他們不知道,沒有良好的聯賽作保證,中國足球就是「斷了線的風箏」,會越行越遠。他們不能做到真正已球迷利益為本,因為他們不是真正的投資人,專業體制下的主管部門怎麼能夠出來職業體系下的東西呢?所以,不可能,08奧運、10世界盃不是為中國足球的年輕人作出的犧牲,真正犧牲的,是中國足球的未來。制度,像一支無形的手支配著一切,甚至違背客觀規律!!
中國足球遲早會崛起,首先因為到2022年世界盃重回亞洲,中國是唯一的選擇。而且經過中國20年的高速發展,其受益人一定會有足球。中國已
經是個體育大國,相信那時候的中國足球會像其他項目一樣為中國睜光。
說是這樣說,中國足球屆現在的情形確實不容樂關,許多醜聞層出不窮,假球黑哨是應有盡有。球員不說,說說對於中國足球和聯賽的管理簡直是任意妄為,需要不合理的條例都可以實行。讓外行人來管內行人是最恐怖的行為,我經常關注中國足球,所以對一些不合理的事知道一點。比如說有時候一星期要打3場比賽的都有,有時候半個多月沒比賽可打,前幾年取消升降級不說,球隊是單數,所以沒輪都有球隊輪空,在哪也不會這樣。還有一些關於轉會等等條例要是說給別國足球人士聽,簡直是莫名其妙。
盡管現在中國足球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困難,但我相信這件事一定會得以解決,也許是幾年後,也許是10年20年誰又能肯定呢??畢竟在中國什麼事都可能發生(外國人也經常這樣說)。
在此我們也只能默默地祈禱,少一些謾罵,多一些鼓勵。少一些指責,多一些建議。祝福中國足球,支持中國足球,因為我們都是中國人!衷心希望中國足球早日崛起!!
Ⅳ 青少年犯罪原因
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歲的人實施的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青少年犯罪存在著:結伙作案多,嚴重犯罪多,突發性犯罪多,作案動機、目的比較單純,手段的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齡化,及反復性強等特點。青少年犯罪有其自身、家庭、學校、社會和司法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們要採取自身預防、家庭預防、學校預防、社會預防和司法預防等多種預防方法,進行綜合治理,以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犯罪,是當今世界各國所共同面臨的社會難題,有人將其與環境污染、吸毒販毒並列稱為「世界三大公害」。有資料顯示,我國近10年來的犯罪增長率已過24%(尚不考慮1992年起將立案標准上調的因素)(1),而其中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據官方統計資料表明,在1980—1989年的10年間,14—25歲年齡段的犯罪佔全部犯罪人數的比重一直維持在70%以上,自1990年以來的近10餘年,這一比重雖有所下降,但仍維持在65%左右。(2)這中間,十五六歲少年犯罪案件又佔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總數的70%以上。我們在報刊雜志等新聞媒體上,也經常看到有關青少年犯罪的報道,其中不少是駭人聽聞的重大惡性案件。
青少年犯罪問題,已經得到了我國有關部門及黨和國家領導人的高度重視(3),我國也已頒布實施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可以說,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和效果。但結合新的社會實際,針對青少年犯罪的特點、成因,進一步深入探析預防對策,仍有其必要性和現實意義。
根據省律協刑事法律業務委員會的選題安排,筆者就此題談一些粗淺看法,以求教於諸位同仁。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及其特點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
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據人的生理年齡所作的犯罪類別劃分。在我國有關的法律文件中,對「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確的界定。就其詞義而言,「青少年」即指青年與少年的合稱,「青年」是指人從十五六歲到三十歲左右的年齡段,「少年」指人從十歲左右到十五六歲的年齡段。(4)理論界對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狹義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指從刑事法學觀點出發給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義。它一般是指14—25歲年齡段的人所實施的依法應當受刑事處罰的行為。(5)它以我國開始追究刑事責任的年齡14歲為起點。廣義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從犯罪學的角度出發給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義。有學者認為,它是指6—25歲年齡段的人實施的犯罪行為、觸犯治安管理的違法行為和違反道德規范的不良行為。(6)這種定義,是從犯罪預防的角度,將矯治的行為擴大到違法行為和不良行為(不道德行為或可能引起犯罪的行為),並將這個年齡段的下限予以降低。對這個下限存有不同意見。有學者提出,應當定在10歲比較合適。其理由在於,從實證的角度,青少年犯罪人口中一般從10—12歲開始有劣跡,13、14歲開始走向社會進行違法犯罪,14—17歲進入犯罪的第一個高峰期。這樣可以有針對性地進行預防犯罪研究。故而指出,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歲的人實施的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7)筆者對此予以贊同。這一概念包括了未滿18周歲的少年犯罪和已滿18周歲不滿25周歲的青年犯罪。前者和刑法上規定的「未成年犯罪」的范圍應該是一致的,只不過「未成年犯罪」是一個准確的法律概念,而「少年犯罪」則是一個寬泛的社會學、犯罪學概念;後者的「青年犯罪」也指年輕的成年犯。
(二)青少年犯罪的特點
犯罪是一個社會不可避免的社會現象。有人類學家曾尖銳地指出:「從某種程度上說,當一個文明趨向於更高,或許還是更有價值的目標時,社會性越軌(犯罪)的可能就越大。」(8)「任何一個國家既然以現代化為自己的社會目標,不管其社會個性如何,恐怕均不能倖免現代化所帶來的負面影響。」(9)我國正處在由計劃經濟轉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社會轉型時期,出現犯罪的嚴峻態勢並不奇怪。我們對待青少年犯罪亦是如此。除了前述社會大環境的負面影響外,與青少年自身存在的普遍生理、心理特點(如機體需要增多、性成熟,和心理不成熟、容易感情沖動、模仿、獵奇等),以及我國人口年齡結構總體上偏年輕(10)的客觀情況,使得我國青少年犯罪在整個刑事犯罪案件中所佔的比率較高。我們應針對這一犯罪現象,探討、總結青少年犯罪的特點:
1、共同犯罪、結伙作案多,帶有「黑幫」性質的團伙犯罪亦有增加趨勢。
這是由青少年年齡小、思想不成熟和依附性強等特點所決定的。他們在實施犯罪時往往有膽怯心理,總感覺一個人作案勢單力薄,所以就糾集多人,形成「作案氛圍」,一轟而上,既能互相壯膽,又能分工合作。據報道,今年9月在安徽合肥市易山區法院不公開審理一搶劫案件,18個被告中,只有一個19歲,其他均為未成年,最小的才15歲。這是一群在城市游盪的孩子,一沒錢就幾個人湊在一起,竄到街上,見人峰擁而上,先打後搶。(11)更有甚者,近幾年來不斷有青少年組成的帶有封建幫會色彩和黑社會性質的違法犯罪團伙,凈幹些打架斗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搶劫、敲詐錢財等違法犯罪活動,有的甚至稱霸一方。2001年,在北方某城市公園發生了一樁血案,一年僅14歲的少年被捆綁雙手,身上被打得血肉模糊,慘不忍睹。此案告破後,挖出了一個犯罪團伙。這個團伙共有32人,最大的16歲,最小的才12歲,他們成立了「好漢幫」、「神龍教」,還有敢死隊,其中有「老大」、「軍師」、「打手」等。少年「黑社會」已露端倪!(12)
2、嚴重犯罪多,作案手段比較野蠻和兇殘,往往是不計後果。
青少年正處在成長發育階段,生理發育很快,但心理發展卻比較慢,在思想上表現為不成熟性,容易走向歧途;並且易受到外界感染、刺激,產生感情沖動,走向極端。這些人或行凶殺人、嚴重傷害,或暴力搶劫,或實施強奸,犯罪手段惡劣,帶有一定程度的瘋狂性。比如,據報道,去年上海市一名17歲的少女因母親對其管教太嚴,竟用刀將其母親砍殺致死。在日本,2001年初,神奈川縣一所中學的兩名學生因不滿老師的耐心規勸,居然動手「修理」了8名老師長達1小時,造成2名老師下鄂骨折,一名懷孕女教師險些流產。時隔不久,日本西北部一中學生因不滿老師的訓斥,放學後用一把小刀連刺老師十刀,致老師慘死刀下。(13)
3、突發性犯罪多,作案動機、目的比較單純,帶有一定的盲目性。
由於青少年年齡小,社會經驗少,考慮問題比較簡單,犯罪動機單純,很少預謀,突發性犯罪比較多。筆者曾辦理的一起鄭××故意殺人被害人代理案(案發於1999年8月15日),僅僅是兩人因打檯球發生口角,鄭××就掏出隨身攜帶的匕首,將被害人連捅四刀而致人死亡。筆者還承辦過一起李××搶劫案,李××是一個高中學生,平時在班上表現、學習都不錯,在一天打檯球時,僅僅是因跟隨一個同學找另外一學校的學生出氣,主犯在打人過程掏走了30多元錢,結果李××因構成搶劫從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4、犯罪的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齡化。
在青少年犯罪中,不少犯罪手段成人化,且有不少是智能犯罪。我們所曾辦過一起強奸案,三個被告均為未成年人,一個才15歲,但在對付舞廳小姐實施強奸時,顯得非常「老練」。另據報道,2001年2月8日,北京海淀區公安局刑偵大隊接到本市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報案,該公司在交納上網費時,發現在北京電報局的163上網帳號被人盜用,累計損失達40餘萬元。經公安部門認真排查,終於將本市第一個黑客——年輕的在校大學生盧某抓獲。(14)實際上,現在很多製造病毒的「高手」都是青少年。再者,犯罪的低齡化也比較突出。13、14歲的小孩動輒拿刀傷人、殺人,犯罪的年齡越來越小。
5、從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改造情況來看,反復性強,再犯的犯罪率上升。
青少年模仿性強,犯罪學得很快。正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違法犯罪的青少年,既有可塑性強、易於改造的一面,同時也存在著較大的反復性。在看守所、監獄的「交叉感染」,使其學會了更多的犯罪「技術」,由以前的「一面手」變成「多面手」,並且膽子更大,反偵查性更強。這恐怕是重大、惡性案件在青少年中不斷發生,並且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的一個重要原因。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淺析
犯罪原因,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概念,是指各種犯罪因素按其作用層次、力度及其作用機制所構成的能引起犯罪行為發生和犯罪現象存在與變化的罪因系統。狹義的概念,是指處於犯罪原因系統中,具有較大致罪力量,能夠相對獨立地引起犯罪結果發生和犯罪現象變化的現象及過程。(15)但「犯罪行為是一系列因素的表現,這些因素既是個別的,又受到周圍環境的影響,並且交織在一起,如果孤立地看待這些因素,就一定會歪曲其性質。」(16)「任何孤立的引起犯罪的決定性因素,都不能發生犯罪,犯罪的產生不僅要具備許多決定性的引起犯罪的因素,而且要具備一定的環境條件、個人的人格特徵,尤其是不同類型犯罪的巨大差異。」(17)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過程就是不良的主、客觀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我們要對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各種因素進行綜合分析,以便探尋預防青少年犯罪的科學、有效對策。
(一)自身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內因和外因兩個方面。這里談的「自身原因」是內因,後面要談的家庭、學校、社會原因,是外因。青少年自身素質的好壞是決定其是否違法犯罪的關鍵。一些青少年自身素質不高,抵禦能力差。其自身不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游手好閑、好逸惡勞、無事生非的不良嗜好和品行,自身性格的缺陷,幼稚的心理,以及自身生活需要、人格尊嚴得不到滿足,加上法制觀念的缺乏等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響、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二)家庭原因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師,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課堂。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個性的基礎,正如古人所言:「養不教,父之過。」這主要有幾種情況:一是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不會管,出了問題,往往棍棒相加,缺乏耐心細致的說服教育;二是子女長期養成的不良習性,父母管不了,因為沒有從早期教育入手、管得晚了;三是父母對子女喪失信心,不願管,順其自然,放任自流;四是父母離異後,孩子無人管,為了自己而不顧及或無暇顧及孩子,使之浪跡社會;五是父母自身行為不端直接影響孩子,使之效仿父母,小偷小摸,打架斗毆。人們總結的一句話:「問題家庭出問題少年」,確實不無道理!前文談到的我所曾承辦的三名未成年人強奸案,三個被告人的家庭都是離異家庭,其共性是對孩子缺乏關愛。法庭教育時,這三個父母都痛哭流涕,說對不住孩子,表示以後要加強對孩子的關愛和教育。
(三)學校原因
學校教育對青少年的成長至關重要。學校教育方法不當,是導致一些青少年流向社會、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現在學校教育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1、片面追求升學率的指導思想。
盡管我國早已確立了「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教育方針,也有「教書育人」的優良傳統;但現在很多學校仍然存在著嚴重的片面追求升學率的現象。一個地方教育工作的好壞,一個學校教育質量的高低,一個學校領導的政績如何,一個教師的水平怎麼樣,都要由「升學率」來衡量,來體現。學校有快、慢班之分,學習好的學生往往受到青睞,可以吃小灶,學習差的學生則受到歧視和排擠,結果是差距越拉越大。好學生一旦考試落榜,則感前途無望,萬念懼毀;差學生則破灌破摔,厭學、輟學,這兩種情況都容易出現問題。他們一旦流向社會,受到不良因素的誘發和影響,就會發生違法犯罪行為。
2、對學生處分缺乏慎重考慮和處分後對處分生放棄教育。
對違犯校規校紀的學生進行處分,是教育、挽救學生的一種手段,若運用得好,可以對有不良行為的學生起到警告、震懾作用,使之不敢、不會再犯;若運用不好,則會使受處分的學生產生悲觀、消極情緒,從此自暴自棄,在邪道上越走越遠,從而滑向犯罪的泥潭。一個18歲的黑幫「老大」——王海,在其自述中談到:「有一次上課遲到,老師罰我在教室的角落裡舉磚頭,我心裡發狠就用磚頭一下砸在一張課桌上。 老師上來就踢了我一腳,我和他打了起來。就這樣,我被學校記大過處分。我認真學習的日子也隨之結束了。我和那些調皮搗蛋的學生混在一起,整天尋釁滋事。」(18)
3、法制教育的缺乏或者流於形式。
學校缺乏對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是青少年違法犯罪不可忽視的一個重要因素。很多青少年學生不知什麼是違法犯罪,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識,不知法、不懂法,更談不上遵紀守法。前一段時間,筆者辦理的劉×搶劫案,被告人劉×在學校、網吧門口強行向其他學生索要錢財,以滿足其上網消費。他感覺這些都是小事,壓根沒有和犯罪聯系起來。
(四)社會原因
社會不良現象對青少年的影響不容忽視。現在人們所說的「黃色」、「灰色」和「黑色」「三色污染」,對青少年的危害尤其為甚!
1、文化市場的「黃色污染」。
低級、庸俗的文化會侵害、腐蝕人們的靈魂。目前,在文化市場上,圖書報刊、音像製品中充斥著大量的封建迷信、兇殺暴力、淫穢色情及其它不健康的內容,對社會文化造成了比較嚴重的污染。其中,「黃色污染」對青少年的腐蝕則最為嚴重。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3條)明確規定:「營業性舞廳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有關主管部門和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可一些游戲廳、歌舞廳、錄像廳、網吧老闆,利慾熏心,貪圖眼前利益,致使一些青少年沉湎於此,心靈遭受毒害,理想被嚴重扭曲,他們為滿足自己的超前消費和感官刺激,而逐步走向犯罪。筆者曾辦過一起趙××姦淫幼女案,趙××只有15歲,就「糟蹋」、姦淫了8名女孩,這些女孩小的僅有4歲,大的才11歲,趙××年紀不大,但卻花樣翻新,手段殘忍,這些都是他看黃色錄像學來的。他經常光顧的錄相廳老闆也因此案被判刑。正像一位中學校長所發的感嘆:「課堂教育一個鍾頭,不頂錄相廳一個鏡頭」,「老師苦口婆心講一天,抵不上學生書攤轉一圈」。
2、以腐敗現象為代表的「灰色污染」。
腐敗現象對下一代的影響亦不可等閑視之。以權謀私、貪污受賄和走後門拉關系,使一些青少年也耳濡目染。他們受家庭環境影響,相信「權大於法」,依靠自己的家庭勢力而違法犯罪,有些是為所欲為,肆無忌憚!
3、帶有黑社會性質暴力犯罪的「黑色污染」。
這幾年來,我國帶有「黑社會」性質(稱之為「涉黑案件」)也越來越多。一些比較具體的宣傳報道,雖然有正面的法制教育的作用,但過於細致的宣揚和描寫,使一些青少年紛紛模仿,講「哥們義氣」,跪拜結盟,打打殺殺,危害社會。對此,前文已作了例舉。有專家講,「隨著年齡的增長,這類少年犯團伙極易發展成為黑社會勢力」。(19)
(五)司法原因
這里主要談的是刑事法律制度的缺陷及執行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及對犯罪人的改造措施所致犯罪的因素。
1、刑事訴訟制度及其執行方面存在的問題。
應該說,我國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朝著民主化、法制化的進程邁出了一大步,但仍存在一些缺漏和尚需進一步完善的問題。比如,「沉默權」的問題,羈押措施的限制和完善,等等。還有,在執行刑訴法過程中所存在的諸如「刑訊逼供」、「律師會見難」和「超期羈押」等「老大難」問題。這些都可能使受到不公正對待和遭受枉法追究的人,產生逆反、繼而對社會進行抵抗甚至敵視的犯罪心理。對於青少年來說,更容易產生這種心理。由此,加強對青少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權利保障,盡量減少對其羈押,顯得更為重要。
2、監獄的「交叉感染」。
關於「監獄」的致罪性問題,經過犯罪學家的長期研究和討論,其結論應該是肯定的。正如法國當代犯罪學家所指出的:「可以肯定的是,在包括法國和美國在內的一些國家執行監禁刑的可悲現狀,驗證了監獄具有致罪性的論斷。」(20)日本犯罪學家研究後指出:「我國現在的監獄勞動,是用極少量的獎金來約束服刑人的身體……其實際用意不過是避免和防止犯人逃跑而已。在這種情況下,要想使犯罪人得以改善和更生,那是根本不可能的。現在,已坐過監獄的人中,仍有三分之二的人又成為再犯者,重新回到監獄。」(21)監獄對青少年犯罪的「交叉感染」作用更是突出,因為他們的抵抗力更弱,模仿力則更強。對此,應引起我們的充分注意。
三、預防青少年犯罪的對策
一般認為,預防犯罪是一個綜合多種力量,運用多種手段,採取多種措施,以防止和減少犯罪及重新犯罪的舉措體系。(22)這是一種廣義的犯罪預防的概念。當代犯罪學的概念更側重於「預防」,即把先於犯罪的實施而採取的有針對性的措施視為預防活動,即更注重「防患於未然」。這也是基於「預防」的本意,「預防」在漢語中的基本詞義就是「事先防備」(23);在英語中「prevent」也是指「防止」、「妨礙」(24)。這就是從狹義的角度所理解的「預防」的概念:「是指以消除或限制犯罪行為發生的可能性為唯一的或主要目的的各種措施和行為的總稱。」(25)其實筆者以為,我國一向貫徹執行的群防群治、綜合治理的基本刑事政策是正確的,我們既要重視罪前預防,但也不能忽視罪後治理,以防再犯。
青少年犯罪是一個社會問題,其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說是一種社會「綜合症」。我們更應依靠全社會的力量,進行綜合治理。正像《聯合國預防少年犯罪准則》(第2條)所提出的:要成功地預防少年違法犯罪就需要整個社會進行努力;我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條)也明確指出:「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級人民政府領導下,實行綜合治理。」針對前文對青少年犯罪原因的分析,試總結以下預防對策:
(一)自身預防
加強自身素質的培養和提高,增加抵禦犯罪感染的能力,應該是預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盡管他們還處於識別能力和自控能力都比較差的階段,但對於真善美與假惡丑還是有一定的分辨能力的。我們應當培養他們遵守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道德規范的觀念,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以及自尊、自律、自強的意識,增強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及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當然,這需要和後面要談的家庭預防、學校預防相結合,才能產生好的效果。
(二)家庭預防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應從家庭抓起。1980年聯合國第三屆預防犯罪及罪犯處理大會的有關材料指出:「家庭在所有國家中都是影響青年人生活的最重要的力量」,「家庭是最有效的社會控制媒介。」家庭教育是教育的一種基本形式,是整個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培養、教育子女是父母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只養不教,是父母的失職,教子不善,則是父母的罪惡。一個家庭的環境,父母的教育方法、道德觀念和行為規范,都直接影響著孩子的成長,對孩子良好品行的形成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一個和睦的家庭,父母教育得當,能夠培養孩子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塑造正確的世界觀和人生觀,從而有效地防止其犯罪心理和行為的產生。
搞好家庭預防,應主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1、提高父母自身素質,優化家庭環境。
為人父母者,應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和愛好,給孩子做好表率。同時,這也是社會有關部門需要做的一項工作,要提高婚姻質量,加強對父母(家長)的培養,不僅要提高這些家長的科學文化知識,並且要教會他們培養、教育孩子的方法。
2、注意家教方法,因人而教。
父母教育方法不當,過分溺愛和縱容,不僅教不好,反而把孩子推向邪路。這方面的例子是很多的,教訓也是深刻的。武漢一酷愛玩網路游戲的16歲少年徐某,拿起菜刀向熟睡的母親砍去,其目的是索要8000元錢。母親的臉、腰上被砍了6刀(後經搶救脫離危險)。當他逃離現場時,母親還追著喊:「伢,你把毛線衣穿上,莫凍著了!」(26)可憐天下父母心!這都是嬌慣、縱容種下的苦果。作為父母,不僅要關心孩子的吃穿,更要注意教他們如何做人,經常觀察、了解他們在想什麼,做什麼,關心什麼事,結交什麼人,要平等地與他們溝通,多一分體貼,少一些訓斥;多一分愛護,少一些冷漠;多一些理解,少一些專橫。對於失足、犯錯誤的孩子,更應給以家庭的溫暖,絕不可棄而不管,放任自流。
3、教子不力,應承擔相應責任。
我國《婚姻法》第23條規定:「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都規定父母應當履行對未成年子女所承擔的教育義務和預防未成年犯罪的職責,但並未規定父母教育不力所應承擔的嚴厲的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我國《預防未成年犯罪法》第49條只是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放任未成年人有本法規定的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的,由公安機關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予以訓誡,責令其嚴加管教。」「責令其嚴加管教」,但不管教怎麼辦?尤其是對父母已經離異(且已另外組合新的家庭)的孩子。法律應增加規定教子不力的「拘留」、「罰款」等行政責任,嚴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在英國就有「孩子逃學、父母坐牢」的做法。一位母親因為女兒經常逃學,而被判監禁60天,她上訴後,盡管刑期減半,但仍要執行30天的監禁。(27)在九屆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上,有委員就曾提出建議:針對青少年犯罪,建議在法律責任中加入對父母的處罰條文,以督促父母教育好自己的子女。(28)看來,完善這方面的立法,很有必要。
(三)學校預防
學校作為家庭的延伸,對青少年的成長教育和預防青少年犯罪,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聯合國預防犯罪和刑事司法處在《綜合性預防犯罪措施匯編》第10條中寫到:「學校對青少年的影響很大,兒童的發育成型有許多年是在為了滿足他們的教育和社會化需要而設立的各種機構中度過的。……學校能提供種種機會來倡導社會平等、文化多元性和個人的親密關系,並幫助青少年獲得道德標准、社會技能和公民的責任感。更具體地說,學校能指導學生了解他們應盡的公民義務、犯罪的性質、遵守紀律的重要性、犯罪的種種後果、刑事司法制度的工作情況以及預防犯罪的方式。」一個人如果在青少年時期能夠受到良好的教育,那麼他就有可能成為一個情操高尚,對國家、社會有益的人;否則,如果學校教育不力或不利,他就有可能走上歧途,甚至違法犯罪。筆者以為,學校的教育工作應該主要做到:
1、端正辦學指導思想,抓好素質教育和品德教育。
「學校應當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對未成年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以及社會生活指導和青春期教育。」(《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3條第1款)要徹底改變長期以來存在的「片面追求升學率」的辦學指導思想和做法,真正實現從「應試教育」向「素質教育」的轉變。學校的職責就是「傳道授業解惑」。「傳道」是第一位的。學校應注重對學生的思想品德、人生觀、世界觀教育,培養學生有一個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品行,做一個高尚的人;然後才是「授業解惑」,傳授各種知識,增強將來為社會服務的本領。那種只「授業」不「傳道」的做法,是極其錯誤的。我們尤其應注意抓好「後進生」、「雙差生」的教育。對此,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3條第2款明確規定:「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一般來講,這些只是一些方面、一時的「差」,並不代表全面、永遠的差,經過認真細致的工作和教育,他們很有可能成為「先進生」,成為將來對社會有益的人 或者國家的棟梁之材。
2、努力提高教師素質,尤其注重教師政治素質和師德的培養。
「為人師表」!教師對學生的模範表率和影響作用是非常大的,有些影響是終生受益的。這方面不乏其例。要想使學生懂法,教師必須先學法,要想使學生做好人,教師必須先做好人,這就是:「教育人者,必先受教育」。這須要造就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我國現已開始實行教師資格考試制度,應大膽改進教師制度,使教師能進能出,對那些品質低劣、不能為人「師」的人,要及時將其淘汰出局;對於那些歧視學生,動輒體罰學生的教師,要予以嚴厲處罰,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3、要抓好學生的法制教育。
學校,尤其是中、小學,法制課要作為必修課,配備專門的法制課教師,不僅要搞好課堂教學,同時還要利用課余時間,對學生進行豐富多採的法制教育活動。筆者作為三門峽市依法治市講師團的講師曾被邀請到學校給青少年講法制課,結合自己所辦案例和青少年生活實際進行講解,反映效果良好。通過這些法制教育,使廣大青少年懂得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知道什麼行為是社會提倡和法律允許的,什麼行為是法律禁止的,什麼行為是違法的,做到知法、懂法和遵紀守法。
(四)社會預防
社會預防,主要是指凈化社會環境,給青少年創造一個有利於其身心健康的良好的社會環境,動員社會力量,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和保護,以控制和減少青少年犯罪。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1、加大打擊力度,凈化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
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黃色」、「灰色」和「黑色」這「三大污染」對青少年的感染和侵害,堅決禁止含有色情、暴力等音像制
Ⅵ 五好少年徵文怎麼寫
別看我年紀小,可大家都誇我是五好小公民呢!在家中,我是爸爸媽媽的小幫手;在學校里,我是一個聽老師教導的學生;在與同學交往中,我是一個誠實守信的小夥伴;在公共場所里,我是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公民;在生活中,我是一個愛護公物、講究衛生、保護環境、遵守紀律、勤儉節約的小衛士;在獨處時,我還是一個勇於創新的小主人。
起初我在家裡,只是在爸爸炒菜時幫他遞遞盤子,後來我會洗碗了,就樂不可支地天天幫爸爸洗碗,卻弄得鍋碗瓢盆叮當響,還把身上、地上潑的到處是水。爸爸非但沒有責怪我,還誇我越來越能幹了呢!以後,我做家務事時,就更積極了,對洗碗情有獨鍾。有一次,我們一家吃過晚飯後,勞累了一天的爸爸媽媽已經疲憊不堪,再也沒有力氣去洗碗了。這時,我「挺身而出」,主動要求去洗碗,爸爸媽媽答應了。說干就干,我立即拿出抹布三下五除二擦了一遍桌子,捧起一摞碗筷「嘩啦嘩啦」地洗起來。我先用洗潔精清洗一遍,然後又用水沖了一遍又一遍。一會兒就洗好了,仔細一看,光潔如新,還找不到油哩!
每次上街、外出時,我從不損壞公物。一次,我在公園里看見一個小孩正在摘花,我就上前去勸他不能摘,這花兒是給大家開放的,那是屬於每個人的,「愛護公物,人人有責」。當時,旁邊的遊人都伸出大拇指誇我是文明的小標兵。有一次,我看見一個年齡與我差不多的小夥伴隨手把紙屑扔在大街上,而清潔工阿姨剛掃完這段街,於是我連忙跑上去把紙屑撿起來扔進了旁邊的垃圾箱,爸媽笑了,我也笑了。「城市是我家,潔凈靠大家」!我們都來爭做環保小衛士吧!
在學校的表現,我不是吹牛,表現特好。我很尊敬我的老師,他們像父母一樣關心愛護我們。我很團結同學,從來不與我的小夥伴吵嘴,更不說打架了,我覺得同學就像是我的兄弟姐妹,我們應該互相關心、互相幫助,一人有事兒,我們全班幫忙,所以同學們稱我是「可愛的小夥伴」。
小夥伴們,其實,我們都是生活的小主人,讓我們從小磨練自己的意志,從小做起,從小事做起,人人爭當五好小公民;愛我們的國家,使我們的祖國更加繁榮,更加昌盛,更加美麗!
Ⅶ 向雷鋒學習做美德少年寄語
1、讓我們一起學雷鋒,助人為樂,熱愛祖國。勤儉節約,無私奉獻,用實際行動去傳承雷鋒精神,去感染別人,讓我們的身邊出現更多的雷鋒,少一些冷漠,多一些幫助,人人爭做活雷鋒讓我們的社會更和諧。 我們是雷鋒精神的新一代傳人,我們將永遠傳承平凡無私的雷鋒精神,讓雷鋒精神永不磨滅。
2、 做任何事情都要認真求實,敢於鑽研,敢於深入。只有深入進去才能看到實質,才能有所收獲。雷鋒同志教我們做「釘子」,讓我們深入的去干每一件事,丟棄浮誇和浮躁,它使得干好每一件事。尤其是學習,更要有探索精神。對於我們,中考的腳步越來越近,復習中我們更要有不言放棄的「釘子」精神。在這一個月來,同學們充分弘揚雷鋒精神,釘子精神,在班級范圍內營造了良好的學習環境和學習氣氛,制定學習目標學習計劃,勇於趕超,勇於拼比,不甘落後,積極向上。每次考試的優異成績是對此最好的見證。
3、世界上任何一個不斷發展、不斷進取的民族,都不會忽視、漠視榜樣的力量,中華民族更是如此。俗話說: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榜樣,是一個人的坐標,是一個樹立的方向。榜樣是一種向上的力量,是一面鏡子,一面旗幟。如果我們懷著一顆明亮的心,你就會發覺:榜樣,就在我們身邊。
請採納!!!謝謝!!!o(∩_∩)o
Ⅷ 禁毒資料
禁毒演講稿--《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現實中,青少年吸毒已成為一個觸目驚心的嚴重問題。來自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數字表明,我國最近幾年青少年吸毒的比例始終在吸毒人口中佔80%左右。據不完全統計,16歲以下的少年吸毒人數有所增加,青少年已成為最易受到毒品侵害的「高危人群」。
目前,學校毒品預防教育工作在認識上還存在著一些誤區:一是怕學生知道毒品。認為禁毒教育會引發學生的好奇心,促使他們冒險嘗試;二是認為禁毒教育是公安部門的事,與學校無關。這些認識誤區的一個前提,就是目前在校學生吸毒者罕見。事實上,毒品蔓延的速度相當快,若等到毒品在校園時再來教育,則為時已晚。由此可見加強禁毒教育,做好超前預防工作,是解決青少年吸毒問題的根本途徑和出路。
自1997年國家教委規定把禁毒教育作為國民素質教育的組成部分,並正式納入中小學德育教育教學大綱以來,六年來我校通過「家長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課」、「青春期專題講座」、「青年志願者宣傳隊」、赴禁毒教育基地參觀等多條渠道對家長、學生、社區居民廣泛開展了 「珍愛生命,遠離毒品」、「不讓毒品進我家」等宣傳教育活動,還組織教師面向市、區專家開了一節「美麗的罌粟花」心理健康教育公開課。學校對學生毒品預防教育的有效性得到家長、社區及區有關部門的高度評價。
學校優良的校風帶動著周邊小區的精神文明建設,對所在社區的精神文明建設水平的提升具有明顯推動作用。學校2001、2002年連續兩次評為「石泉社區教育先進學校」、2002年被授予「創精神文明特殊貢獻獎」。
至於如何搞好學校禁毒教育,還有待於大家在具體實踐中進一步探索,但有一點必須肯定,目前毒品雖尚未在學校出現,但「防患於未然」總比「亡羊補牢」為好。加強毒品預防教育仍然是學校德育工作一個方面,今後學校將從以下幾方面開展禁毒工作的實踐探索: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全面開展預防毒品犯罪宣傳教育工作。
把禁毒教育列為學校教育工作計劃中,與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結合起來;與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教育結合起來;與學校法制教育結合起來;與培養青少年樹立良好的道德觀結合起來,要做到教育工作常抓不懈。
二.領導到位,加強對學校禁毒工作的組織領導,多渠道開展形式多樣的毒品預防教育活動。
1、成立毒品預防教育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書記、校長任組長,政工教導任副組長,組員由年級組長、家長委員會代表、青保教師、校長助理等成員組成。
2、制定有關學校防毒、禁毒的制度和措施。領導小組指導學生開展禁毒知識宣傳、自護教育、志願幫教等工作,並負責具體活動的組織和實施。
三.加強教育,增強青少年拒毒防毒能力。
1、大力宣傳,營造良好的禁毒氛圍。
(1)多層面、多渠道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學校領導、工會、共青團、少先隊可以充分利用廣播、校園網、宣傳欄、開展 「遠離毒品」為主題的手抄報比賽、主題班隊會、演講、徵文等形式宣傳毒品的種類、性能、危害以及遠離毒品的方法和知識,使100%的中小學生都能深刻認識毒品犯罪的社會危害性,自覺抵制、遠離毒品,從而使廣大青少年自覺增強防毒的意識和決心。
抓好「國際禁毒日」宣傳。每年的「國際禁毒日」,學校可以通過升旗儀式,校班會課,及主題黑板報、電腦小報等形式對學生進行教育。組織學生觀看一批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劇目,開展禁毒教育知識競賽,禁毒教育有獎徵文,閱讀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禁毒卡通連環畫口袋書,參觀禁毒教育圖片展等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了禁毒宣傳預防教育工作。
(2)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學校的法制教育可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即從生活知識、生活規則、生活禮節這樣一些初級生活准則的教育入手,來培養青少年的法律意識的基礎。這也是青少年自我防範的最重要的第一步。青少年吸毒犯罪,並非都是有意要藐視法律,而主要是缺乏生活准則的修養,不能對自己的行為做出合乎生活准則的判斷。第二層次,是加強青少年生活准則和社會公共道德的修養的教育。這是增強青少年法律意識的關鍵,也是青少年自我防範的一道最直接的屏障。許多青少年在這方面的修養,大大低於他們的文化知識水平。如果我們的學生不懂得和不遵守社會生活准則,沒有和缺乏社會的公德修養,就會在客觀行為上出現偏差。
學校將通過思想政治課中的法制教育、法律知識競賽、通過請區公安分局負責禁毒教育的警官到學校做報告,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讓學生了解毒品的危害等形式增強學生的法制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以自我互動教育、體驗教育、親子雙向教育、集中授課等形式,幫助青少年在實踐中掌握法律知識,在體驗中增強法制觀念。如果條件允許可以通過建立法律服務設施,開展經常性的法律咨詢,為青少年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
2、充分發揮課堂教學的主渠道作用,不斷增強中小學生毒品預防教育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針對不同年齡段青少年的不同特點,開展有所側重、分層次的禁毒教育活動,使中小學了解毒品的危害、預防毒品的基本知識及禁毒政策與法律法規,掌握拒絕毒品的方法與技能,養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堅持從小抓,重在防,確立「珍愛生命,遠離毒品」的意識。
在普遍開展毒品預防教育的同時,把初中二年級學生作為毒品預防主題教育的重點。結合實際,採取切實有效措施,不斷探索適合於初二學生特點的教育方式和方法。以典型帶動全局,並運用解剖麻雀的方法,不斷探求規律特點,推動學校毒品預防教育工作。
3、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不但能幫助少數學生解決心理問題,而且能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培養學生的健康人格。
學校心理輔導老師、衛生老師結合「青春期專題講座」等形式,分析吸毒對青少年的身心影響,在全校范圍內進行毒品預防宣傳教育活動。例如可以介紹「什麼是毒品?」、「日益嚴重的毒品問題」、「吸毒的危害」等從醫學角度,生理學角度使學生們認識到與「吸毒、販毒」這一觸犯刑律的錯誤行為作斗爭是我們每一個青少年學生的責任和義務。
4、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活動。用積極健康的文化熏陶青少年,豐富青少年的精神生活,使青少年珍愛生命,遠離毒品。精心選擇、積極推薦一批適合青少年的優秀文化讀物、影視作品、歌曲等,作為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精神食糧。開展「讀一本好書」、「寫一篇心得」、「講一個好故事」、「看一部好電影」、「唱一首好歌曲」等活動,有計劃、有主題地組織青少年開展健康有益的科技、文化、藝術活動。開展「青少年暑期禁毒自護教育」 活動,向青少年普及拒毒、防毒知識,教育他們自覺遠離毒品,提高青少年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增強青少年對毒品的免疫力。培養青少年健康的業余愛好,通過廣泛的禁毒宣傳教育,形成強大的社會輿論與社會壓力,以營造一個有利於禁毒的社會文化氛圍。尤其在每年6月26日的「國際禁毒日」,要充分運用校刊、廣播網、宣傳欄等來宣傳禁毒法律法規知識,揭露毒品的危害,樹立「珍愛生命,遠離毒品」的自我保護意識。
Ⅸ 青少年犯罪成因分析與對策
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歲的人實施的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青少年犯罪存在著:結伙作案多,嚴重犯罪多,突發性犯罪多,作案動機、目的比較單純,手段的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齡化,及反復性強等特點。青少年犯罪有其自身、家庭、學校、社會和司法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們要採取自身預防、家庭預防、學校預防、社會預防和司法預防等多種預防方法,進行綜合治理,以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犯罪,是當今世界各國所共同面臨的社會難題,有人將其與環境污染、吸毒販毒並列稱為「世界三大公害」。有資料顯示,我國近10年來的犯罪增長率已過24%(尚不考慮1992年起將立案標准上調的因素)(1),而其中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據官方統計資料表明,在1980—1989年的10年間,14—25歲年齡段的犯罪佔全部犯罪人數的比重一直維持在70%以上,自1990年以來的近10餘年,這一比重雖有所下降,但仍維持在65%左右。(2)這中間,十五六歲少年犯罪案件又佔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總數的70%以上。我們在報刊雜志等新聞媒體上,也經常看到有關青少年犯罪的報道,其中不少是駭人聽聞的重大惡性案件。
青少年犯罪問題,已經得到了我國有關部門及黨和國家領導人的高度重視(3),我國也已頒布實施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可以說,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和效果。但結合新的社會實際,針對青少年犯罪的特點、成因,進一步深入探析預防對策,仍有其必要性和現實意義。
根據省律協刑事法律業務委員會的選題安排,筆者就此題談一些粗淺看法,以求教於諸位同仁。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及其特點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
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據人的生理年齡所作的犯罪類別劃分。在我國有關的法律文件中,對「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確的界定。就其詞義而言,「青少年」即指青年與少年的合稱,「青年」是指人從十五六歲到三十歲左右的年齡段,「少年」指人從十歲左右到十五六歲的年齡段。(4)理論界對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狹義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指從刑事法學觀點出發給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義。它一般是指14—25歲年齡段的人所實施的依法應當受刑事處罰的行為。(5)它以我國開始追究刑事責任的年齡14歲為起點。廣義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從犯罪學的角度出發給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義。有學者認為,它是指6—25歲年齡段的人實施的犯罪行為、觸犯治安管理的違法行為和違反道德規范的不良行為。(6)這種定義,是從犯罪預防的角度,將矯治的行為擴大到違法行為和不良行為(不道德行為或可能引起犯罪的行為),並將這個年齡段的下限予以降低。對這個下限存有不同意見。有學者提出,應當定在10歲比較合適。其理由在於,從實證的角度,青少年犯罪人口中一般從10—12歲開始有劣跡,13、14歲開始走向社會進行違法犯罪,14—17歲進入犯罪的第一個高峰期。這樣可以有針對性地進行預防犯罪研究。故而指出,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歲的人實施的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7)筆者對此予以贊同。這一概念包括了未滿18周歲的少年犯罪和已滿18周歲不滿25周歲的青年犯罪。前者和刑法上規定的「未成年犯罪」的范圍應該是一致的,只不過「未成年犯罪」是一個准確的法律概念,而「少年犯罪」則是一個寬泛的社會學、犯罪學概念;後者的「青年犯罪」也指年輕的成年犯。
(二)青少年犯罪的特點
犯罪是一個社會不可避免的社會現象。有人類學家曾尖銳地指出:「從某種程度上說,當一個文明趨向於更高,或許還是更有價值的目標時,社會性越軌(犯罪)的可能就越大。」(8)「任何一個國家既然以現代化為自己的社會目標,不管其社會個性如何,恐怕均不能倖免現代化所帶來的負面影響。」(9)我國正處在由計劃經濟轉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社會轉型時期,出現犯罪的嚴峻態勢並不奇怪。我們對待青少年犯罪亦是如此。除了前述社會大環境的負面影響外,與青少年自身存在的普遍生理、心理特點(如機體需要增多、性成熟,和心理不成熟、容易感情沖動、模仿、獵奇等),以及我國人口年齡結構總體上偏年輕(10)的客觀情況,使得我國青少年犯罪在整個刑事犯罪案件中所佔的比率較高。我們應針對這一犯罪現象,探討、總結青少年犯罪的特點:
1、共同犯罪、結伙作案多,帶有「黑幫」性質的團伙犯罪亦有增加趨勢。
這是由青少年年齡小、思想不成熟和依附性強等特點所決定的。他們在實施犯罪時往往有膽怯心理,總感覺一個人作案勢單力薄,所以就糾集多人,形成「作案氛圍」,一轟而上,既能互相壯膽,又能分工合作。據報道,今年9月在安徽合肥市易山區法院不公開審理一搶劫案件,18個被告中,只有一個19歲,其他均為未成年,最小的才15歲。這是一群在城市游盪的孩子,一沒錢就幾個人湊在一起,竄到街上,見人峰擁而上,先打後搶。(11)更有甚者,近幾年來不斷有青少年組成的帶有封建幫會色彩和黑社會性質的違法犯罪團伙,凈幹些打架斗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搶劫、敲詐錢財等違法犯罪活動,有的甚至稱霸一方。2001年,在北方某城市公園發生了一樁血案,一年僅14歲的少年被捆綁雙手,身上被打得血肉模糊,慘不忍睹。此案告破後,挖出了一個犯罪團伙。這個團伙共有32人,最大的16歲,最小的才12歲,他們成立了「好漢幫」、「神龍教」,還有敢死隊,其中有「老大」、「軍師」、「打手」等。少年「黑社會」已露端倪!(12)
2、嚴重犯罪多,作案手段比較野蠻和兇殘,往往是不計後果。
青少年正處在成長發育階段,生理發育很快,但心理發展卻比較慢,在思想上表現為不成熟性,容易走向歧途;並且易受到外界感染、刺激,產生感情沖動,走向極端。這些人或行凶殺人、嚴重傷害,或暴力搶劫,或實施強奸,犯罪手段惡劣,帶有一定程度的瘋狂性。比如,據報道,去年上海市一名17歲的少女因母親對其管教太嚴,竟用刀將其母親砍殺致死。在日本,2001年初,神奈川縣一所中學的兩名學生因不滿老師的耐心規勸,居然動手「修理」了8名老師長達1小時,造成2名老師下鄂骨折,一名懷孕女教師險些流產。時隔不久,日本西北部一中學生因不滿老師的訓斥,放學後用一把小刀連刺老師十刀,致老師慘死刀下。(13)
3、突發性犯罪多,作案動機、目的比較單純,帶有一定的盲目性。
由於青少年年齡小,社會經驗少,考慮問題比較簡單,犯罪動機單純,很少預謀,突發性犯罪比較多。筆者曾辦理的一起鄭××故意殺人被害人代理案(案發於1999年8月15日),僅僅是兩人因打檯球發生口角,鄭××就掏出隨身攜帶的匕首,將被害人連捅四刀而致人死亡。筆者還承辦過一起李××搶劫案,李××是一個高中學生,平時在班上表現、學習都不錯,在一天打檯球時,僅僅是因跟隨一個同學找另外一學校的學生出氣,主犯在打人過程掏走了30多元錢,結果李××因構成搶劫從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4、犯罪的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齡化。
在青少年犯罪中,不少犯罪手段成人化,且有不少是智能犯罪。我們所曾辦過一起強奸案,三個被告均為未成年人,一個才15歲,但在對付舞廳小姐實施強奸時,顯得非常「老練」。另據報道,2001年2月8日,北京海淀區公安局刑偵大隊接到本市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報案,該公司在交納上網費時,發現在北京電報局的163上網帳號被人盜用,累計損失達40餘萬元。經公安部門認真排查,終於將本市第一個黑客——年輕的在校大學生盧某抓獲。(14)實際上,現在很多製造病毒的「高手」都是青少年。再者,犯罪的低齡化也比較突出。13、14歲的小孩動輒拿刀傷人、殺人,犯罪的年齡越來越小。
5、從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改造情況來看,反復性強,再犯的犯罪率上升。
青少年模仿性強,犯罪學得很快。正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違法犯罪的青少年,既有可塑性強、易於改造的一面,同時也存在著較大的反復性。在看守所、監獄的「交叉感染」,使其學會了更多的犯罪「技術」,由以前的「一面手」變成「多面手」,並且膽子更大,反偵查性更強。這恐怕是重大、惡性案件在青少年中不斷發生,並且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的一個重要原因。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淺析
犯罪原因,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概念,是指各種犯罪因素按其作用層次、力度及其作用機制所構成的能引起犯罪行為發生和犯罪現象存在與變化的罪因系統。狹義的概念,是指處於犯罪原因系統中,具有較大致罪力量,能夠相對獨立地引起犯罪結果發生和犯罪現象變化的現象及過程。(15)但「犯罪行為是一系列因素的表現,這些因素既是個別的,又受到周圍環境的影響,並且交織在一起,如果孤立地看待這些因素,就一定會歪曲其性質。」(16)「任何孤立的引起犯罪的決定性因素,都不能發生犯罪,犯罪的產生不僅要具備許多決定性的引起犯罪的因素,而且要具備一定的環境條件、個人的人格特徵,尤其是不同類型犯罪的巨大差異。」(17)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過程就是不良的主、客觀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我們要對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各種因素進行綜合分析,以便探尋預防青少年犯罪的科學、有效對策。
(一)自身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內因和外因兩個方面。這里談的「自身原因」是內因,後面要談的家庭、學校、社會原因,是外因。青少年自身素質的好壞是決定其是否違法犯罪的關鍵。一些青少年自身素質不高,抵禦能力差。其自身不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游手好閑、好逸惡勞、無事生非的不良嗜好和品行,自身性格的缺陷,幼稚的心理,以及自身生活需要、人格尊嚴得不到滿足,加上法制觀念的缺乏等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響、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二)家庭原因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師,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課堂。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個性的基礎,正如古人所言:「養不教,父之過。」這主要有幾種情況:一是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不會管,出了問題,往往棍棒相加,缺乏耐心細致的說服教育;二是子女長期養成的不良習性,父母管不了,因為沒有從早期教育入手、管得晚了;三是父母對子女喪失信心,不願管,順其自然,放任自流;四是父母離異後,孩子無人管,為了自己而不顧及或無暇顧及孩子,使之浪跡社會;五是父母自身行為不端直接影響孩子,使之效仿父母,小偷小摸,打架斗毆。人們總結的一句話:「問題家庭出問題少年」,確實不無道理!前文談到的我所曾承辦的三名未成年人強奸案,三個被告人的家庭都是離異家庭,其共性是對孩子缺乏關愛。法庭教育時,這三個父母都痛哭流涕,說對不住孩子,表示以後要加強對孩子的關愛和教育。
(三)學校原因
學校教育對青少年的成長至關重要。學校教育方法不當,是導致一些青少年流向社會、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現在學校教育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1、片面追求升學率的指導思想。
盡管我國早已確立了「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教育方針,也有「教書育人」的優良傳統;但現在很多學校仍然存在著嚴重的片面追求升學率的現象。一個地方教育工作的好壞,一個學校教育質量的高低,一個學校領導的政績如何,一個教師的水平怎麼樣,都要由「升學率」來衡量,來體現。學校有快、慢班之分,學習好的學生往往受到青睞,可以吃小灶,學習差的學生則受到歧視和排擠,結果是差距越拉越大。好學生一旦考試落榜,則感前途無望,萬念懼毀;差學生則破灌破摔,厭學、輟學,這兩種情況都容易出現問題。他們一旦流向社會,受到不良因素的誘發和影響,就會發生違法犯罪行為。
2、對學生處分缺乏慎重考慮和處分後對處分生放棄教育。
對違犯校規校紀的學生進行處分,是教育、挽救學生的一種手段,若運用得好,可以對有不良行為的學生起到警告、震懾作用,使之不敢、不會再犯;若運用不好,則會使受處分的學生產生悲觀、消極情緒,從此自暴自棄,在邪道上越走越遠,從而滑向犯罪的泥潭。一個18歲的黑幫「老大」——王海,在其自述中談到:「有一次上課遲到,老師罰我在教室的角落裡舉磚頭,我心裡發狠就用磚頭一下砸在一張課桌上。 老師上來就踢了我一腳,我和他打了起來。就這樣,我被學校記大過處分。我認真學習的日子也隨之結束了。我和那些調皮搗蛋的學生混在一起,整天尋釁滋事。」(18)
3、法制教育的缺乏或者流於形式。
學校缺乏對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是青少年違法犯罪不可忽視的一個重要因素。很多青少年學生不知什麼是違法犯罪,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識,不知法、不懂法,更談不上遵紀守法。前一段時間,筆者辦理的劉×搶劫案,被告人劉×在學校、網吧門口強行向其他學生索要錢財,以滿足其上網消費。他感覺這些都是小事,壓根沒有和犯罪聯系起來。
(四)社會原因
社會不良現象對青少年的影響不容忽視。現在人們所說的「黃色」、「灰色」和「黑色」「三色污染」,對青少年的危害尤其為甚!
1、文化市場的「黃色污染」。
低級、庸俗的文化會侵害、腐蝕人們的靈魂。目前,在文化市場上,圖書報刊、音像製品中充斥著大量的封建迷信、兇殺暴力、淫穢色情及其它不健康的內容,對社會文化造成了比較嚴重的污染。其中,「黃色污染」對青少年的腐蝕則最為嚴重。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3條)明確規定:「營業性舞廳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有關主管部門和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可一些游戲廳、歌舞廳、錄像廳、網吧老闆,利慾熏心,貪圖眼前利益,致使一些青少年沉湎於此,心靈遭受毒害,理想被嚴重扭曲,他們為滿足自己的超前消費和感官刺激,而逐步走向犯罪。筆者曾辦過一起趙××姦淫幼女案,趙××只有15歲,就「糟蹋」、姦淫了8名女孩,這些女孩小的僅有4歲,大的才11歲,趙××年紀不大,但卻花樣翻新,手段殘忍,這些都是他看黃色錄像學來的。他經常光顧的錄相廳老闆也因此案被判刑。正像一位中學校長所發的感嘆:「課堂教育一個鍾頭,不頂錄相廳一個鏡頭」,「老師苦口婆心講一天,抵不上學生書攤轉一圈」。
2、以腐敗現象為代表的「灰色污染」。
腐敗現象對下一代的影響亦不可等閑視之。以權謀私、貪污受賄和走後門拉關系,使一些青少年也耳濡目染。他們受家庭環境影響,相信「權大於法」,依靠自己的家庭勢力而違法犯罪,有些是為所欲為,肆無忌憚!
3、帶有黑社會性質暴力犯罪的「黑色污染」。
這幾年來,我國帶有「黑社會」性質(稱之為「涉黑案件」)也越來越多。一些比較具體的宣傳報道,雖然有正面的法制教育的作用,但過於細致的宣揚和描寫,使一些青少年紛紛模仿,講「哥們義氣」,跪拜結盟,打打殺殺,危害社會。對此,前文已作了例舉。有專家講,「隨著年齡的增長,這類少年犯團伙極易發展成為黑社會勢力」。(19)
(五)司法原因
這里主要談的是刑事法律制度的缺陷及執行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及對犯罪人的改造措施所致犯罪的因素。
1、刑事訴訟制度及其執行方面存在的問題。
應該說,我國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朝著民主化、法制化的進程邁出了一大步,但仍存在一些缺漏和尚需進一步完善的問題。比如,「沉默權」的問題,羈押措施的限制和完善,等等。還有,在執行刑訴法過程中所存在的諸如「刑訊逼供」、「律師會見難」和「超期羈押」等「老大難」問題。這些都可能使受到不公正對待和遭受枉法追究的人,產生逆反、繼而對社會進行抵抗甚至敵視的犯罪心理。對於青少年來說,更容易產生這種心理。由此,加強對青少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權利保障,盡量減少對其羈押,顯得更為重要。
2、監獄的「交叉感染」。
關於「監獄」的致罪性問題,經過犯罪學家的長期研究和討論,其結論應該是肯定的。正如法國當代犯罪學家所指出的:「可以肯定的是,在包括法國和美國在內的一些國家執行監禁刑的可悲現狀,驗證了監獄具有致罪性的論斷。」(20)日本犯罪學家研究後指出:「我國現在的監獄勞動,是用極少量的獎金來約束服刑人的身體……其實際用意不過是避免和防止犯人逃跑而已。在這種情況下,要想使犯罪人得以改善和更生,那是根本不可能的。現在,已坐過監獄的人中,仍有三分之二的人又成為再犯者,重新回到監獄。」(21)監獄對青少年犯罪的「交叉感染」作用更是突出,因為他們的抵抗力更弱,模仿力則更強。對此,應引起我們的充分注意。
三、預防青少年犯罪的對策
一般認為,預防犯罪是一個綜合多種力量,運用多種手段,採取多種措施,以防止和減少犯罪及重新犯罪的舉措體系。(22)這是一種廣義的犯罪預防的概念。當代犯罪學的概念更側重於「預防」,即把先於犯罪的實施而採取的有針對性的措施視為預防活動,即更注重「防患於未然」。這也是基於「預防」的本意,「預防」在漢語中的基本詞義就是「事先防備」(23);在英語中「prevent」也是指「防止」、「妨礙」(24)。這就是從狹義的角度所理解的「預防」的概念:「是指以消除或限制犯罪行為發生的可能性為唯一的或主要目的的各種措施和行為的總稱。」(25)其實筆者以為,我國一向貫徹執行的群防群治、綜合治理的基本刑事政策是正確的,我們既要重視罪前預防,但也不能忽視罪後治理,以防再犯。
青少年犯罪是一個社會問題,其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說是一種社會「綜合症」。我們更應依靠全社會的力量,進行綜合治理。正像《聯合國預防少年犯罪准則》(第2條)所提出的:要成功地預防少年違法犯罪就需要整個社會進行努力;我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條)也明確指出:「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級人民政府領導下,實行綜合治理。」針對前文對青少年犯罪原因的分析,試總結以下預防對策:
(一)自身預防
加強自身素質的培養和提高,增加抵禦犯罪感染的能力,應該是預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盡管他們還處於識別能力和自控能力都比較差的階段,但對於真善美與假惡丑還是有一定的分辨能力的。我們應當培養他們遵守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道德規范的觀念,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以及自尊、自律、自強的意識,增強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及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當然,這需要和後面要談的家庭預防、學校預防相結合,才能產生好的效果。
(二)家庭預防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應從家庭抓起。1980年聯合國第三屆預防犯罪及罪犯處理大會的有關材料指出:「家庭在所有國家中都是影響青年人生活的最重要的力量」,「家庭是最有效的社會控制媒介。」家庭教育是教育的一種基本形式,是整個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培養、教育子女是父母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只養不教,是父母的失職,教子不善,則是父母的罪惡。一個家庭的環境,父母的教育方法、道德觀念和行為規范,都直接影響著孩子的成長,對孩子良好品行的形成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一個和睦的家庭,父母教育得當,能夠培養孩子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塑造正確的世界觀和人生觀,從而有效地防止其犯罪心理和行為的產生。
搞好家庭預防,應主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1、提高父母自身素質,優化家庭環境。
為人父母者,應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和愛好,給孩子做好表率。同時,這也是社會有關部門需要做的一項工作,要提高婚姻質量,加強對父母(家長)的培養,不僅要提高這些家長的科學文化知識,並且要教會他們培養、教育孩子的方法。
2、注意家教方法,因人而教。
父母教育方法不當,過分溺愛和縱容,不僅教不好,反而把孩子推向邪路。這方面的例子是很多的,教訓也是深刻的。武漢一酷愛玩網路游戲的16歲少年徐某,拿起菜刀向熟睡的母親砍去,其目的是索要8000元錢。母親的臉、腰上被砍了6刀(後經搶救脫離危險)。當他逃離現場時,母親還追著喊:「伢,你把毛線衣穿上,莫凍著了!」(26)可憐天下父母心!這都是嬌慣、縱容種下的苦果。作為父母,不僅要關心孩子的吃穿,更要注意教他們如何做人,經常觀察、了解他們在想什麼,做什麼,關心什麼事,結交什麼人,要平等地與他們溝通,多一分體貼,少一些訓斥;多一分愛護,少一些冷漠;多一些理解,少一些專橫。對於失足、犯錯誤的孩子,更應給以家庭的溫暖,絕不可棄而不管,放任自流。
3、教子不力,應承擔相應責任。
我國《婚姻法》第23條規定:「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都規定父母應當履行對未成年子女所承擔的教育義務和預防未成年犯罪的職責,但並未規定父母教育不力所應承擔的嚴厲的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我國《預防未成年犯罪法》第49條只是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放任未成年人有本法規定的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的,由公安機關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予以訓誡,責令其嚴加管教。」「責令其嚴加管教」,但不管教怎麼辦?尤其是對父母已經離異(且已另外組合新的家庭)的孩子。法律應增加規定教子不力的「拘留」、「罰款」等行政責任,嚴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在英國就有「孩子逃學、父母坐牢」的做法。一位母親因為女兒經常逃學,而被判監禁60天,她上訴後,盡管刑期減半,但仍要執行30天的監禁。(27)在九屆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上,有委員就曾提出建議:針對青少年犯罪,建議在法律責任中加入對父母的處罰條文,以督促父母教育好自己的子女。(28)看來,完善這方面的立法,很有必要。
(三)學校預防
學校作為家庭的延伸,對青少年的成長教育和預防青少年犯罪,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聯合國預防犯罪和刑事司法處在《綜合性預防犯罪措施匯編》第10條中寫到:「學校對青少年的影響很大,兒童的發育成型有許多年是在為了滿足他們的教育和社會化需要而設立的各種機構中度過的。……學校能提供種種機會來倡導社會平等、文化多元性和個人的親密關系,並幫助青少年獲得道德標准、社會技能和公民的責任感。更具體地說,學校能指導學生了解他們應盡的公民義務、犯罪的性質、遵守紀律的重要性、犯罪的種種後果、刑事司法制度的工作情況以及預防犯罪的方式。」一個人如果在青少年時期能夠受到良好的教育,那麼他就有可能成為一個情操高尚,對國家、社會有益的人;否則,如果學校教育不力或不利,他就有可能走上歧途,甚至違法犯罪。筆者以為,學校的教育工作應該主要做到:
1、端正辦學指導思想,抓好素質教育和品德教育。
「學校應當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對未成年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以及社會生活指導和青春期教育。」(《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3條第1款)要徹底改變長期以來存在的「片面追求升學率」的辦學指導思想和做法,真正實現從「應試教育」向「素質教育」的轉變。學校的職責就是「傳道授業解惑」。「傳道」是第一位的。學校應注重對學生的思想品德、人生觀、世界觀教育,培養學生有一個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品行,做一個高尚的人;然後才是「授業解惑」,傳授各種知識,增強將來為社會服務的本領。那種只「授業」不「傳道」的做法,是極其錯誤的。我們尤其應注意抓好「後進生」、「雙差生」的教育。對此,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3條第2款明確規定:「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一般來講,這些只是一些方面、一時的「差」,並不代表全面、永遠的差,經過認真細致的工作和教育,他們很有可能成為「先進生」,成為將來對社會有益的人 或者國家的棟梁之材。
2、努力提高教師素質,尤其注重教師政治素質和師德的培養。
「為人師表」!教師對學生的模範表率和影響作用是非常大的,有些影響是終生受益的。這方面不乏其例。要想使學生懂法,教師必須先學法,要想使學生做好人,教師必須先做好人,這就是:「教育人者,必先受教育」。這須要造就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我國現已開始實行教師資格考試制度,應大膽改進教師制度,使教師能進能出,對那些品質低劣、不能為人「師」的人,要及時將其淘汰出局;對於那些歧視學生,動輒體罰學生的教師,要予以嚴厲處罰,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3、要抓好學生的法制教育。
學校,尤其是中、小學,法制課要作為必修課,配備專門的法制課教師,不僅要搞好課堂教學,同時還要利用課余時間,對學生進行豐富多採的法制教育活動。筆者作為三門峽市依法治市講師團的講師曾被邀請到學校給青少年講法制課,結合自己所辦案例和青少年生活實際進行講解,反映效果良好。通過這些法制教育,使廣大青少年懂得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知道什麼行為是社會提倡和法律允許的,什麼行為是法律禁止的,什麼行為是違法的,做到知法、懂法和遵紀守法。
(四)社會預防
社會預防,主要是指凈化社會環境,給青少年創造一個有利於其身心健康的良好的社會環境,動員社會力量,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和保護,以控制和減少青少年犯罪。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1、加大打擊力度,凈化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
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黃色」、「灰色」和「黑色」這「三大污染」對青少年的感染和侵害,堅決禁止含有色情、暴力等音像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