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長聽書記的還是上級法院
❶ 市長管得了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嗎
市長同時兼任市委副書記,黨委二把手。黨領導一切,黨委領導政府,人大,政協和所有公職機關,當然包括司法機關。兼任市委常委的政法委書記就可以領導市中院院長,市長同時也是市委第一副書記,對市中院院長有絕對領導權。
❷ 縣委副書記和縣法院院長哪個大
縣委副書記有兩人,排第一的是縣長,正處級;排第二的是專職副書記,副處級。
縣法院院長高配副處級。
所以你的問題有兩個答案,高半級或者平級。
❸ 法院院長屬於什麼級別
1、法院院長的行政級別為比照同級人民政府的副職配置。
2、檢、法兩院屬於司法獨立的司法機關,獨立向所設立地方的人大報告工作並接受監督。
3、不隸屬於同級黨委或政府,行政級別按所在地同級政府機關的副職對待。
4、最高院為副國家級,高院為副省部級,中院為副廳局級,基層院為副縣處級,基層庭為正科或副科。
5、法官等級設下列四等十二級:
(1)首席大法官;
(2)大法官:一級、二級;
(3)高級法官:一級、二級、三級、四級;
(4)法官: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

中國法官等級法官的等級確認,以法官所任職務、德才表現、業務水平、審判工作實績和工作年限為依據。大法官和一級、二級高級法官和最高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級,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批准;
高級人民法院及所轄法院的三級、四級高級法官和一級、二級法官,以及高級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級,由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批准;中級人民法院及其所轄法院的三級、四級、五級法官的等級,由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批准。
❹ 市政法委和市法院院長和審判委員會哪個大,誰聽誰的
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不應該受到干涉。政法委對法院工作進行指導,但不直接處理具體事務,在具體事務處理上不存在上下級關系,也談不上誰大誰小。至於審判委員會,一般來說審委會意見比院長重要。因為如果院長過問某一案件,按照規定會被記入筆錄卷宗,並且萬一將來追責,院長要負責逃不了干係。但審委會意見是不會對外公開的,就算追責也是集體負責制。
❺ 法院裡面:局長大,還是院長大
法院系統裡面是沒有局長的,最高負責人為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長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來選舉決定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也可以被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罷免。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能選舉各級人民法院的院長,和罷免各級人民法院院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組織法》第四十條人民法院的審判人員由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和審判員等人員組成。
第四十一條人民法院院長負責本院全面工作,監督本院審判工作,管理本院行政事務。人民法院副院長協助院長工作。
第四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和審判員由院長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庭長、副庭長,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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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內的權力機構:
1、基層人民法院由院長一人,副院長和審判員若幹人組成,設立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和經濟審判庭,庭設庭長、副庭長。基層人民法院根據地區、人口和案件情況可以設立若幹人民法庭。
2、基層人民法院審判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審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規定的案件除外。除審理案件之外,還處理不需要開庭審判的民事糾紛和輕微的刑事案件,並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
3、人民法院對法律事務程序性的決定,如是否立案,稱為裁定;實質性的案件審理決定,稱為判決。人民法院審判案件,實行合議制,由該案的審判員、人民陪審員合議。人民法院設立審判委員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審判委員會的任務是總結審判經驗,討論重大的或者疑難的案件和其他有關審判工作的問題。
4、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由院長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在認定事實上或者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必須提交審判委員會處理。
5、人民法院院長由地方同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和審判員由地方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在地方兩次人民代表大會之間,如果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人民法院院長需要撤換,須報請上級人民法院報經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6、 設助理審判員,由本級人民法院任免。人民法院還設有書記員、執行員、法醫、司法警察等。各級法院要接受同級地方黨委的政法委員會的領導。
❻ 法院黨委書記算不演算法官
不算是。
❼ 市委書記和法院院長那個大點誰要聽誰的
你好,市委書記是屬於黨組織的領導,既不是行政部門,也不是司法部門,本身
是沒什麼權利的。法院院長與市長在級別上是一樣的,就像人大做報告的時候都
是由總理,最高院院長、最高檢檢察長(所謂的一府兩院)報告工作一樣。他們
在級別是一樣的。對與市委書記來說,因為我們國家實行的是黨領導一切,一切
跟著黨走的政策,再加上幾乎所有的政府部門領導,司法部門領導,都是共產黨
員,所以,市委書記自然成了實際的第一把手了。
你提出的誰聽誰的,在法律上來說,是誰也不要聽誰的,因為根據我國各個訴訟
法的規定與精神,都是要求人民法院獨立行審判職能,不受任何行政組織、公
民、法人和其他社會團體的干涉。只有檢察院可以監督,人大也可以有權在大方
面進行指導。其他的就不行了。但在實際中,市委書記的招呼,還是很有用的。
希望對你有幫助
❽ 中級法院院長下到縣里,為什麼每次都是書記或縣長陪
中級人民法院是地市級的審判機關。
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為副廳級,比縣委書記、縣長高半級。
因此,
依照慣例,
中級人民法院院下到縣里屬上級到下級,
縣委書記、縣長必須陪同。
❾ 市委政法委書記能不能管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宏觀管理了,理論上來講,不能幹涉法院的具體審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