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enties小說推薦
A. 怎麼用英語說在他二十幾歲時
他二十幾歲時: When he was in his twenties
他二十幾歲時就寫了一本小說:
He wrote a novel when he was in his twenties.
在我四十幾歲時:
When I was in my forties
在二十世紀: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在八十年代:
In the eighteen hundreds
自己翻譯的,希望對你有幫助—— ♥
B. 矛盾那個故事的結局是怎樣的
1《偷書賊》文字在這個時代似乎失去了力量。故做幽默輕松的文字很多,把歷史拿來戲說,卻使人看過就忘。炫耀技巧的文字很多,結構復雜,故弄玄虛,卻使人昏昏欲睡。賣弄情緒的文字更多,看起來很酷,卻一無是處。真正能撫慰人心的,使人心覺得妥帖的文字,其實,絕不需要雕琢,只要從靈魂深處淌出,由此心,及彼心,便好。其實,本書的情節很簡單,簡單到蒼白,像一幅飛過一隻孤雁的雨前的天空。故事的背景是二戰時期的德國,9歲的小女孩莉賽爾失去了父親、母親和弟弟,被送往慕尼黑遠郊的寄養家庭。在路上,莉賽爾意外得到她人生的第一本書《掘墓人手冊》。在戰時,盡管生活艱苦,莉賽爾卻發現了一個比食物更難以抗拒的東西——書。她忍不住開始偷書。也正是因為有了陸續偷來的14本書的安慰,莉賽爾在戰亂的德國努力地生存著,並不可思議地幫助了周圍同樣承受苦難的人。而小說中,故事的敘述者,竟然是死神。他以悲天憫人的情懷,預言了所有人的結局,並且帶領中故事中的角色們和每一位讀者,一步步緩慢而憂傷地走向那個結局。生活是條殘酷的路,盡頭已現,趕路的人卻心存希望與感激,在閱讀的過程中,很多次,淚水紅了眼眶,我們卻不自覺。「與大多數災難相同,這個故事有個歡樂的開頭」。即使莉賽爾身世悲慘,卻有著不錯的運氣,她有一位寬厚而善良的養父和粗暴卻親切的養母,更有一位童年的好夥伴魯迪。在小說的前半部分,戰爭陰影下的德國小鎮,生活雖然艱苦,卻也溫馨而動人,莉賽爾與小夥伴們一起,踢球、撒野、偷蘋果,有好些章節,甚至能讓人笑出聲來。但那些歡樂,卻是在陰影籠罩下的,歡笑尚未停止,憂傷卻早已襲來。莉賽爾和她身邊的人們,正是用他們心靈的力量,抵抗著現實的險惡,那一種堅強、樂觀與善良,幾乎是噴薄而出的陽光,使我們覺得目眩,但遠遠的天邊,烏雲卻正在累積。這便是小說的張力所在了,一方面,平靜的小鎮生活使我們迷醉,另一方面,卻明知災難即將來臨,心慢慢地揪得緊了。戰爭很快就開始了,越是艱難的時刻,人性的光芒就越是難以抑制。小說的敘述到此時反而更加嫻靜了,戰爭幾乎成了遙遠的背景,在躲避轟炸的日子裡,莉賽爾捧著她的14本,在防空洞里,為大家朗讀,外面是連天的炮火,洞里,卻滿是令人感動的善良,人性,其實比任何防空洞都要堅強。難得的是,作者從來就沒有提及到這一點,而每一位讀者,讀到這里,卻自然會明白。如果單以故事的震撼做標准,本書或者遠沒有《安妮日記》和《辛德勒的名單》那麼令人動容,但本書的力量,卻深藏在文字之下,像一場綿綿的春雨,不用打傘,不覺傾盆,待發現時,連睫毛都已被淋濕。好的小說,就是如此地不動聲色,緩慢、平靜、憂傷,卻使人,即使多年後,依然不能忘懷。 2《燦爛千陽》一本描寫阿富汗近30年來的小說。書里涉及了太多足夠震撼心靈的事,把我嚇到了,看完剛好是在夜裡.第一次看完一本書,合上,全身冰冷。對戰亂,伊斯蘭教,塔利班,婦女的地位,飢餓,炮彈,難民有了更深的認識,以前只是個概念,我知道的只是,那裡正在戰爭,那裡很動盪,那裡很落後。直到看完這一本,我才知道我對那些地方的概念性認識是多淺薄,我才知道世界的許多地方,許多人,在以我想像不到的方式生存,她們每天為了戰火而提心吊膽,她們為親人的離世而悲痛萬分,她們為了生存不得不把孩子送到孤兒院,他們為了不遭受丈夫的毒打兒小心翼翼並且選擇忍氣吞聲,她們不能單獨走到大街上,不能上學,不能工作,不能放風箏,不能看電視,不能化裝,不能塗指甲,不可以摘掉布卡,不可以隨便和男人說話……所有的這些,是我想都不敢想的,也是我想不到的。我生活在這里,這個和平的國家,一切都在步入正軌的社會,我為我的不知足和暴躁而感到羞愧,因為世界的另一些地方,一些人過著我難以想像的悲慘生活,並且日日如此,年年如此,代代如此,她們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是個頭,她們頭頂上的天空永遠是陰霾的. 這是一本能震撼心靈的書,它讓我知道了,原來有那麼多的人,他們不能自己掌握自己的命運,他們只能把希望寄託在別人的慈悲上。也許永遠沒有慈悲,永遠沒有希望。 我真心地為他們祈禱,祈禱所有,都會越來越好。 就像那個詩裡面寫到的: 人們數不清她的屋頂上有多少輪皎潔的明月 也數不清它的牆壁之後那一千個燦爛的太陽。 我會永遠記得這個書名,因為,它帶給我的不僅僅是震撼,更是一種對世界的重新認識。 3《巴別塔之犬》他們很相愛,無庸置疑。可是,直到她死去,他都沒有真正懂她。或許,他對她的了解,甚至不如那隻叫「羅麗」的大狗。 巴別塔,取自《聖經》第十一章,意為「變亂」,它象徵著人與人之間因溝通不暢而產生的種種問題。 婚姻中,愛情決不會代表全部,有愛卻不幸福的婚姻,見得還少了么?!溝通~!溝通~!這才是婚姻中最重要的東西。如果你去問一個心理學家,你們適不適合結婚的話,他不會問你們是不是很相愛,而是會問你們是不是可以順暢的溝通,包括在吵架的時候。so。 他們的幸福生活如此表面,他根本無法理解那個精靈古怪的妻子內心深處的悲傷。某種程度上,他們像兩個世界的人,可以給彼此驚喜,給彼此快樂,給彼此很多的愛,卻永遠走不進對方的心。 看到她戴著那個女孩的面具和他做愛,看到羅麗因為那塊牛排而失去了自己最親的她,我無比悲傷。 但看書過程中,從沒有同情過他。一個讓妻子自殺的丈夫,我可以諒解,卻不會同情。娶她,不該只是因為她給你的種種驚喜,而應該是想要用一生去了解她,守護她。 豆瓣上有人說此書最大的悲哀在於作者是一個女性。或許吧。 男人和女人之間,天生就有著難以逾越的鴻溝,那需要很多很多的愛,很多很多的耐心,很多很多的決心,才可以填平。 4《一個人的好天氣》發現是日本作家寫的時候,稍微猶豫了一下。根據經驗,看日本的文字,總需要相當的耐心。不知道是翻譯使然,還是本身日式的行文風格,總是感覺碎碎念,好像冬日的陽光,照在身上,綿綿的,抓不住溫度。 好在文章非常短,被我迅速的生吞活剝了。合上書的時候,想著「電車載著我,飛速朝有個人等著我的車站駛去。」,忍不住感嘆,C'estlavie。 的確是白開水一樣的生活,無奈著,但也繼續著。有些失望,倒也不至於絕望,帶著一點點希望,慢慢走下去。 朋友發簡訊,問我喜不喜歡。我說,不討厭。你能討厭生活嗎?不能,何況故事中的生活貼近自己。 這本書總覺得如果不是twenties的人讀,是很難產生共鳴的。年齡大的,會覺得這是無病呻吟;年齡小的,大約會忍不住「為賦新詞強說愁」。 Twenties是微妙的年齡段,一半塵世、一半理想。既希望能夠獨當一面,又希望可以得到保護。知壽不想一個人,卻也不擅長和人相處。想去外面的世界,卻害怕墮落,而吟子的那一句「世界不分內外的呀。這世界只有一個。」,我看到的時候,幾乎要拍案叫絕。 的確只有一個世界,所謂的內外,只是我們自己給自己的枷鎖。我們總是想太多,做太少。瞻前顧後的同時,優柔寡斷。總是認為自己做的事是haveto,其實早在不自覺中自己作出了選擇。「只要你肯邁出第一步,自然會有出路」。 生活依然是白開水,可是換個漂亮玻璃杯,也會賞心悅目的。 5《荊棘鳥》記得小時候覺得那段關於荊棘鳥的文字很玄,所以盲目崇拜。 長大一些才漸漸品出那個傳說所背負的命運和情感。 每次看到書架上土黃色的書脊,都感覺置身那個黃色的澳洲內陸地帶,感覺自己和梅吉一起頂著卷有飛沙的乾燥的風堅決的行走…… 書中的人物沒有嚴格意義上的正反角色之分,每個人物都獨具個性特點鮮明。而且,他們的弱點和缺陷恰恰讓我們更輕易而心甘情願的接受他們認可他們,甚至融入他們。 我時常想起梅吉的一短話,大概是說,我們知道痛苦是自己造成的,卻就是任性地不肯放棄,我們把荊棘刺入胸膛,並且唱著自認為是世界上最美的歌。 在這個世界上我們也是如此…… 6《傲慢與偏見》從以前就很喜歡這本書了,可惜一直沒有時間讀過,近日終於讀完。 不管怎麼說這都是一本好書。沒有矯揉造作,沒有廢話連篇,一切都「來得那麼偶然,那麼湊巧」。不管怎麼說,這也決不是一本單單就上流社會交際活動進行描寫的作品——更何況所描繪背景還並非完全「上流」。 由書中可以了解到19世紀初英國社會的種種,如果若拿這部作品跟喬治�6�1愛略特的《佛羅倫斯河上的磨坊》做一個比較的話,我更愛這本書——雖然他在結構上並沒有那麼討巧,但是那種傷感氛圍卻一一遭到剔除。 很少有愛情小說會在人物對白方面令人覺得發笑,而簡�6�1奧斯丁的這部作品則是其中佼佼。無論如何,她都細膩描寫了達西先生以及伊麗莎白性格的各面——而貝內特先生、柯林斯先生,一旦他們開始行動必然就會惹人捧腹。 另外這本書的優點是——沒有大量的景物描寫,所以對景物描寫膽戰之人可以完全涉足這部作品,令加之孫致禮老師的翻譯,也顯得該譯本十分之出眾。 7《亂世佳人》學過化學的人都知道,石墨與鑽石都是同一種元素,純凈的碳,但是由於排列的順序不同,所以他們的表現形式截然不同。正好相反!一個是世界最堅硬的物質,而另一種卻是。。。。。 可他們實際上就是同一種元素,碳元素。 在我的眼裡,瑞特與阿希禮就是這樣的兩種人。 從何看出,還記得玫蘭妮在別人罵瑞特的時候為瑞特而爭論嗎?她是這樣說,阿希禮也是這樣想的,只是只是,他不會在別人面前表露而已。 是的,他們的確都是有腦的人,但是由於他們的出身家庭以及之後的閱歷的不同,造成他們的形式不同。 同樣,瑞特也比身邊的人更了解阿希禮,在斯佳麗罵過阿希禮的時候,是瑞特淡淡的說,他倒真的是一個君子,只是他不適應這個社會了。 是的,他們其實是互相了解且理解的,可是這種了解與理解讓自己對對方更沒有好感,因為了解,更明白了對方的無奈,更了解對方的心態。。。 我之前說過,他們本來性質是一樣的,但是,他們的生活與經歷讓他們成為不同的人。 首先說阿希禮,阿希禮是一種從小在溫和與肯定中長大的孩子,在這種信任之中,他就像溫水中的青蛙,只能淹死在時代的潮流當中。 而瑞特的家庭呢?正好相反,其實我們可以從溫瑞的回憶當中知道,他的爺爺是一個海盜,狂野肆虐,與之相反的性格的瑞特的爸爸,在這種壓抑中,也漸漸壓抑住自己的兒子。俗話說,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在這樣狀況下的瑞特能夠不爆發嗎?然後順理成章地走向了一條崎嶇之路,或許也是別人眼中的成功之路。 或許吧,他們都不過只是碳。 8《紅與黑》一直到下卷的24章以前,讀著都是煎熬,在司湯達寫得最煩悶、笨拙的地方,類似於武俠小說;而24章出現了一個絕妙的俄羅斯人,於是文體起飛了,對他能寫出《巴馬修道院》開頭的絕妙篇章不再懷疑——司湯達當真幽默起來誰都擋不住。 他寧可放過那些精妙的男女調情(可能也寫不出),沒能讓後人見識到那些動不動長達九行的情書句子;但寫到情書往返,同室相奸,翻牆落院,爬高上梯,梯子如何藏,如何在敲門聲響後跳窗,他可從不含糊(在《巴馬修道院》里,這一才能發展為描述越獄)。 他只寫理念世界,或者19世紀其實是個理念世界,因為他所寫的女人大概都是打那兒來的。那些小男女間不厭其煩的心理巷戰,那些父親、兄長、丈夫鼾聲中的偷情,似乎也都能算作「偉大的也許」——誰敢為拉伯雷喊的是不是上帝打包票呢? 9《茶花女》現在漸漸地有點明白瑪格麗特為什麼離開阿爾芒了。因為瑪格麗特不明白阿爾芒有多愛她,不明白阿爾芒愛她可以為她舍棄一切。瑪格麗特覺得,阿爾芒現在年輕氣盛,愛她,可以什麼都不考慮。但是以後,他們在一起久了,瑪格麗特會老,等阿爾芒以後的事業蒸蒸日上的時候,可以就會因為有她這樣一個老婆而感到羞恥,或者還不想帶出去見人。即使阿爾芒不會這么做,也會因為有她這樣的一個老婆而讓他蒙羞,讓他的事業受挫。那時候阿爾芒肯定也會因此苦惱。她不明白阿爾芒愛她已經到可以舍棄一切的地步,什麼都可以不在乎。所以她才會離開他。 同時,阿爾芒也不明白瑪格麗特有多愛他,就像他不明白瑪格麗特為什麼經常無緣無故非常憂愁一樣。不然他不會認為她背叛他,更不會傷害她。瑪格麗特不可能像阿爾愛她一樣愛阿爾芒,因為他們本身的身份地位就是不一樣的。瑪格麗特有她的顧慮,但阿爾芒不會明白。因為阿爾芒從來沒有在乎過,所以他也不會想到這些會成為瑪格麗特的顧慮。瑪格麗特變賣了她的財物,想和他過平淡的生活。阿爾芒卻揮霍,只是為了讓瑪格麗特不會因為他而過拮據的生活,不想瑪格麗特將來後悔正是因為跟了他,才過起貧困的生活。阿爾芒同樣也不明白瑪格麗特並不在乎那些所謂的榮華富貴,就算遇到他之前,這些對她的生活是重要的,現在因為他也變得不重要了。可是阿爾芒沒有明白,其實瑪格麗特當時希望他也能好好為將來打算一下,而不是在乎這些虛榮,這才是給瑪格麗特信心。但是阿爾芒卻沒有這么做。一直到她死的時候,他才明白,瑪格麗特是多麼的愛他。 他們兩個人都深愛著對方,卻都低估了對方的愛,才釀成這樣的悲劇。 痛定思痛,從別人的悲劇中我們可以體會到,愛到深處,對相愛的人來說,是危險的。愛情永遠都必須留幾分的理智,愛才會長遠,悲劇也才不會發生。 10《苔絲》哦,親愛的苔絲 很久沒有這么有耐心地讀完一本書了,幾乎是一口氣讀完的。我看書的速度很慢,這點讓我覺得看一本很厚的書是一項很偉大的工程。 我選擇看了《苔絲》,簡介說這是一本憂傷的書,但是我覺得並不憂傷,反而很幸福。因為結局雖然有點慘淡,但是畢竟是和自己心愛的人在一起的啊。這不算是個悲劇,如果苔絲沒有殺了德伯,而是和他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這樣我覺得才算是悲劇。 也許我當初應該把《聖經》堅持看完的,因為沒有耐心而放棄了,如果是那樣的話,我想我會更好地去表達我看完《苔絲》之後的感想。或者我應該完整地讀完一本哲學書,這樣我能更好地闡釋書中關於人性的矛盾。 苔絲的遭遇或多或少讓我能聯想到很多不幸女人的遭遇,然而她們都很好地活下來了,這是值得驕傲的。哈代給予苔絲的堅強與不屈,勇敢地面對生活,看來他對他筆下的人物並不是那樣值得悲哀的。
麻煩採納,謝謝!
C. 海上鋼琴師的男主角Tim Roth還演過什麼電影
代表作:
演出:
Leggenda del pianista sull'oceano, La 海上鋼琴師 (1998)
Deceiver 說謊游戲 (1997)
Rob Roy 赤膽豪情 (1995)
Little Odessa 小奧德薩 (1994)
Captives 真情俘虜 (1994)
Murder in the Heartland (1993) (TV)
Reservoir Dogs 落水狗 (1992)
Rosencrantz & Guildenstern Are Dead 君臣人子小命嗚呼 (1990)
Vincent & Theo 梵谷與提奧 (1990)
The Hit (19840)
Meantime (1984)
Made in Britain (1982)
導演:
The War Zone 家園禁地 (1999)
他於1961年5月14日生於倫敦南郊Dulwich, 猶太血統, 本名Timothy Simon Smith.二戰之後他的父親為支持大屠殺中的倖存者, 也為方便出入於敵視英美的國度,將Smith改成猶太姓氏Roth。
他來自於一個並不富裕的中產階級家庭, 父親是位記者, 英共黨員, 晚年定居於利比亞沙漠, 以致於現在TR手裡都有一張父親與卡扎菲上校的合影; 他的母親也是一個思想左傾的自由主義者, 風景畫家, 為貼補家用兼做教師。 後來TR曾經很驕傲地說: 他的父母都很開明, 對他起的都是"促進作用"。
但他的童年並不幸福, 可以說正好相反: 他遭到過性虐待, 父母的離婚更是向傷口上撒鹽。 這些給他的心靈留下了永久的傷痕, 進而徹底毀掉他的學業。 等到了小學結束, 他沒能和Dulwich區其他孩子一起升入優等中學, 所有的卷子他一筆未動的交了回來。
他進了一所臭名昭著的惡校, 在那裡一呆六年。期間他迷上了朋克, 做過學校里反種族歧視社團的負責人, 也吸過毒。15歲的一次遊行中, 因為同行者與警察發生沖突, 他被連帶抓進監獄, 做了一夜牢。
16歲上, 他有了平生第一次登台演出的經驗: 學校排演音樂劇《Dracula》, 他是男主角。 那是一次可怕的經歷, 因為極度的緊張, 他不但冷場還尿了褲子。
他開始選擇職業了。家庭的影響和自身的經歷讓他一直對社會的變革有近乎狂熱的興趣。 11, 2歲的時候, 他曾立志要一名傳教士, 但他很快就像父親一樣 believe in no God了。首次演出的經歷雖然失敗, 表演卻深深吸引住了他。 他說"Acting is a political thing "---也許對他來說, 他所投身的事業首要不是自我宣洩和慰藉的手段, 而是他想要改造社會的途徑。在大學里學了18個月的雕刻之後, 他做了"一生中最正確的決定": 退學去做了一名演員。
他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英國演員,沒有受過任何專業訓練, 在酒吧自帶的小劇場里, 他開始了職業生涯。 不排戲的時候, 他就去做推銷員以維持生活來源, 這樣度過了最初的幾年。
某天晚上他騎車回家的路上, 在給自行車打氣的時他受到了注意: 那時他正為排演《奧塞羅》中的凱西奧剃成了光頭, 有人走過來問他是否願意扮演一個光頭黨。
這部電視電影是Alan Clarke 的Made in Britain。 TR以前一直很尊崇的Clarke的作品, 尤其是Scum, 他提到過Ray Winstone 是他做演員的動力之一。 而交談之後Clarke對他很滿意, 決定了他就是那個四處散播暴力和痛苦的男主角的合適人選。 Made in Britain描寫的是撒切爾夫人執政初期倫敦底層社會的生活。 它冷靜的寫實風格以及Alan Clarke 提倡的integrity, 日後都深遠地影響到了TR。 並且在這部影片結束以後, Clarke將他推薦給了Mike Leigh, 那時後者正准備籌拍MeanTime, 同樣是倫敦底層家庭的電視電影: 這一切都預示著他將成為一個true class actor。
他在MeanTime中的這個角色有一點點發育遲緩, 故事圍繞著他和他的女朋友, 他的哥哥, 以及好友(Gary Oldman扮演)展開, 從現有的視頻材料看, 也許是他最撼動人心的角色。 隨後他出演了首部大銀幕上的電影The Hit, 一個剛出道的菜鳥殺手。
到了85年, 一切都很順利。 The Hit 讓他拿到包括 BAFTA在內的一系列的"最有前途新人獎"; 那一年, 他和女友還有了一個兒子, 他目睹了那個小東西的降生, 給他取名Jack Earnest, 並將J.E.R及他的生日紋在了右臂上。
評論界提到當時的他, 把他與Daniel Day-Lewis, Gary Oldman放在一起, 所謂的Brit-Pack名單上的中堅。 但他們走了不同的路。 其他人接拍像樣的角色, 頻繁拿獎的同時, 他什麼也沒有。 他頑固地抗拒他認為全是shit的商業片, 堅持著走獨立電影的路線。 不過經濟衰退時期, 當時的英國電影工業也幾乎陷入死路, 哪有那麼多他想拍的東西。 何況在英國, 本來競爭就很激烈。 (他曾經形容為"it's like 'Fuck you! I want it!' ")
有整整四年的時間, 他沒有合適的工作, 也沒有朋友, 在赤貧線上生活。
88年, 那一年只有1月份有他的活干。 為了生計, 他去了一家超市做工, 負責把新進的貨擺到貨架上; 而另一份工作是在電話里向人搞推銷, 他兩個都干著。 他和Jack的母親也在那一年分手。 痛苦的情緒開始彌漫, 他整天不是喝酒就是睡大覺。 隨後, 對工作發瘋般的渴望驅使著他去了荷蘭, 法國, 捷克, 澳大利亞, 甚至非洲. . . 最後在阿姆斯特丹睡下水道的時候他被Peter Greenaway 發現並帶回英國, 在《The cook, The thief, His wife & Her Lover》 中扮演Theif 的手下。
之後是第一部帶給他以國際性聲譽的電影, 與Robert Altman合作, 反映梵谷晚年生活的: Vincent & Theo. 他對梵谷相當熟悉, 因為梵谷不僅是他的偶像, 更是父親的偶像。 然而這個時候, 他父親去世了。他的遺體火化之際, 身邊只有一張兒子從梵谷劇組寄來的照片, 以及一束向日葵。工黨派人出席了父親的葬禮, 但是TR並不在場, 他那時正在埃賽俄比亞。那一夜, 為了父親, 可能也為了自己, 他向著英國的方向痛哭。
" . . .But when I was in my twenties, I realized how wonderful he was . . . The male figure in my life . . .for good or for bad." 他的父親是對他一生影響最大的人.十年後在巴黎接受采訪, 提到父親他依舊熱淚盈眶 : " I wanted to be there, but I was in the middle of hell . . . you don't want to know . . . my father never believed in God, so I felt I could cry for him over there in Ethiopia."
他的名字再度與Gary Oldman聯繫到了一起。 黑色喜劇《Rosencrantz And Guildenstern Are Dead》,贏得的是熱烈的贊揚。但他在英國的前景依舊黯淡。他與保守黨政府的矛盾也鬧到不可調和的地步: 在一次頒獎典禮上, 他公開指稱撒切爾夫人為cunt . 這太過份了, 他被趕出了英國 。
中文名: 蒂姆·羅斯Tim Roth(中譯: "蒂姆·羅斯",或"提姆·羅斯")
英文名: Tim Roth 本名Timothy Simon Roth
性 別: 男
生 日: 1961-05-14生於倫敦
角 色:導演,演員
家族本姓"史密斯", 其父因同情二戰中的猶太人,改做猶太姓Roth.但是有關Tim是猶太裔的說法是不正確的, Tim沒有猶太血統。1961年5月14日出生於英國倫敦,善於模仿各種口音,常被誤認為美國人。他在坎伯維爾藝術學院學習過雕塑,之後退學,一心追求表演事業。第一個突破是在英國電視電影《英國製造》(1982)中扮演的角色。1984年演出處女作《The Hit》,獲得高度評價。在《梵谷於提奧》中扮演的文森特·梵谷以及在《君臣人子小命嗚呼》中於加里·奧德曼的對手戲得到了業界注意。昆汀·塔倫蒂諾原本打算讓羅思扮演《落水狗》中的金先生或者粉先生,但是羅思爭取到了橙先生一角,從而迎來了自己事業上的巨大突破。《低俗小說》中,昆汀再次邀請了羅思;1995年的《四個房間》則是羅思與昆汀的第三次合作。同一年,羅思憑借他在古裝片《赤膽豪情》中的反角贏得了奧斯卡題名。接著。他還在伍迪·艾倫的音樂電影《人人都說我愛你》中一顯歌喉。1996年以《赤膽豪情》入圍奧斯卡最佳男配角獎。扮演那麼多壞人和罪犯之後,羅思在《海上鋼琴師》中出神入化地塑造了一個不諳世事、純潔無辜的鋼琴天才,這個角色使他贏得了大量觀眾的喜愛。1999年晉身導演之林,《The War Zone》為他奪得歐洲電影獎年度發現獎。今日的羅思已是受人尊敬的演技派,頗得導演和影評人青睞。
父親為自由撰稿的記者,母親是教師和畫家, 家中還有一姐。幼年父母離異, Tim與姐姐由母親撫養。由於瘦弱矮小, 青少年時代常受欺負。在坎布維爾藝術學院學習過雕刻,之後輟學,一心追求表演事業。
1981年,英國大導艾倫·克拉克啟用幾乎沒有表演經驗的Tim在電視電影《英國製造》中擔綱主演,演出聰敏而不知悔改的新納粹少年,這也成為Tim的代表作之一。 1984年演出電影處子作《The Hit》,獲高度評價。 Tim在《文森特與提奧》中扮演的文森特·梵谷以及在《君臣人子小命嗚呼》中與加里·奧德曼的對手戲在業內口碑很高。
1991年前後Tim赴美發展,後結識鬼才導演昆汀·塔倫蒂諾。 昆汀原本打算讓Tim扮演《落水狗》中的金先生或粉先生,但是Tim爭取到了橙先生一角。 此片使Tim開始贏得了美國影迷的注意。 1993年和1995年, Tim和昆汀又再度合作了《低俗小說》和《四個房間》。 1996年,Tim還憑借古裝片《赤膽豪情》中的反角和在小成本電影《小奧德賽》中的出色表現,分別入圍奧斯卡最佳男配角獎和"獨立精神"最佳男主角獎。 接著,他又在伍迪·艾倫的歌舞片《人人都說我愛你》中一展歌喉。 扮演了無數罪犯和邊緣人之後,Tim在1998年的義大利電影《海上鋼琴師》中出神入化地塑造了一個不諳世事的鋼琴天才,這個角色使他贏得了許多觀眾的喜愛。
1999年Tim晉身導演之林,《The War Zone》被著名影評人羅傑·伊伯特評為1999年度"十大佳片"之一。
今天的Tim接拍電影時依舊遵循嚴肅和藝術的准則,不計報酬和戲份地撲向任何與大師級人物或有才華的初出茅廬者合作的機會,是一位倍受尊敬的獨立影人。
Tim目前和身為時尚設計師的妻子Nikki、他們的兩個兒子(11歲的Timothy Hunter Roth,9歲的Michael Cormac Roth)以及一條寵物狗生活在距洛杉磯不遠的帕薩迪納家中。22歲的長子(和昔日女友)Jack則在倫敦做了一名演員。
1961年蒂姆·羅斯出生在英國倫敦一個優越的家庭,母親是一名教師兼畫家,父親是一名記者。蒂姆非常善於模仿各種口音,所以常常被誤認為是美國人。在他從事演藝事業以前曾在Camberwell藝術學院學習雕塑,不過很快就放棄並轉向表演。1982年蒂姆拍攝了他的第一部電視電影《英國製造》(Made in Britain),他在片中飾演的角色Trevor給觀眾留下極為深刻的印象。接下來蒂姆又與導演邁克·李(Mike Leigh)合作拍攝了《Meantime》。蒂姆的第一部電影是1984年的《撞擊》(The Hit),不過他表現更為出色的電影卻是6年後的《梵高與提奧》(Vincent & Theo)以及與加里·奧德曼(Gary Oldman)配戲的《《君臣人子小命嗚呼》( Rosencrantz & Guildenstern Are Dead)。蒂姆在洛杉磯尋找機會的時候被正在為影片《落水狗》(Reservoir Dogs)選角的年輕導演昆丁·塔倫蒂諾(Quentin Tarantino)相中,本來想讓他出演犯罪集團中Mr. Blonde 或者Mr. Pink,但蒂姆本人卻更青睞流血過多而亡的Mr. Orange一角,並最終贏得出演機會。這部影片證明了蒂姆的選擇是多麼正確,因為觀眾們對Mr. Orange始終難以忘懷。1995年,羅斯與導演塔倫蒂諾在《四個房間》(Four Rooms)中再度合作,同年他因在影片《赤膽豪情》(Rob Roy)中的表現而獲得了一項奧斯卡提名。蒂姆·羅斯的作品還包括《人人都說我愛你》(Everyone Says I Love You)、《浪子回頭妙事多》(Gridlockd)、《海上鋼琴師》(Leggenda del pianista sulloceano, La)、《戰爭地帶》(The War Zone)、《人猿星球》(Planet of the Apes)、《銀城競選》(Silver City)和《鬼水怪談》(Dark Water)等。
D. 令人感動的戰爭故事
1《偷書賊》 文字在這個時代似乎失去了力量。故做幽默輕松的文字很多,把歷史拿來戲說,卻使人看過就忘。炫耀技巧的文字很多,結構復雜,故弄玄虛,卻使人昏昏欲睡。賣弄情緒的文字更多,看起來很酷,卻一無是處。真正能撫慰人心的,使人心覺得妥帖的文字,其實,絕不需要雕琢,只要從靈魂深處淌出,由此心,及彼心,便好。
其實,本書的情節很簡單,簡單到蒼白,像一幅飛過一隻孤雁的雨前的天空。故事的背景是二戰時期的德國,9歲的小女孩莉賽爾失去了父親、母親和弟弟,被送往慕尼黑遠郊的寄養家庭。在路上,莉賽爾意外得到她人生的第一本書《掘墓人手冊》。在戰時,盡管生活艱苦,莉賽爾卻發現了一個比食物更難以抗拒的東西——書。她忍不住開始偷書。也正是因為有了陸續偷來的14本書的安慰,莉賽爾在戰亂的德國努力地生存著,並不可思議地幫助了周圍同樣承受苦難的人。而小說中,故事的敘述者,竟然是死神。他以悲天憫人的情懷,預言了所有人的結局,並且帶領中故事中的角色們和每一位讀者,一步步緩慢而憂傷地走向那個結局。生活是條殘酷的路,盡頭已現,趕路的人卻心存希望與感激,在閱讀的過程中,很多次,淚水紅了眼眶,我們卻不自覺。
「與大多數災難相同,這個故事有個歡樂的開頭」。即使莉賽爾身世悲慘,卻有著不錯的運氣,她有一位寬厚而善良的養父和粗暴卻親切的養母,更有一位童年的好夥伴魯迪。在小說的前半部分,戰爭陰影下的德國小鎮,生活雖然艱苦,卻也溫馨而動人,莉賽爾與小夥伴們一起,踢球、撒野、偷蘋果,有好些章節,甚至能讓人笑出聲來。但那些歡樂,卻是在陰影籠罩下的,歡笑尚未停止,憂傷卻早已襲來。莉賽爾和她身邊的人們,正是用他們心靈的力量,抵抗著現實的險惡,那一種堅強、樂觀與善良,幾乎是噴薄而出的陽光,使我們覺得目眩,但遠遠的天邊,烏雲卻正在累積。
這便是小說的張力所在了,一方面,平靜的小鎮生活使我們迷醉,另一方面,卻明知災難即將來臨,心慢慢地揪得緊了。戰爭很快就開始了,越是艱難的時刻,人性的光芒就越是難以抑制。小說的敘述到此時反而更加嫻靜了,戰爭幾乎成了遙遠的背景,在躲避轟炸的日子裡,莉賽爾捧著她的14本,在防空洞里,為大家朗讀,外面是連天的炮火,洞里,卻滿是令人感動的善良,人性,其實比任何防空洞都要堅強。難得的是,作者從來就沒有提及到這一點,而每一位讀者,讀到這里,卻自然會明白。
如果單以故事的震撼做標准,本書或者遠沒有《安妮日記》和《辛德勒的名單》那麼令人動容,但本書的力量,卻深藏在文字之下,像一場綿綿的春雨,不用打傘,不覺傾盆,待發現時,連睫毛都已被淋濕。好的小說,就是如此地不動聲色,緩慢、平靜、憂傷,卻使人,即使多年後,依然不能忘懷。
2《燦爛千陽》一本描寫阿富汗近30年來的小說。書里涉及了太多足夠震撼心靈的事,把我嚇到了,看完剛好是在夜裡.第一次看完一本書,合上,全身冰冷。對戰亂,伊斯蘭教,塔利班,婦女的地位,飢餓,炮彈,難民有了更深的認識,以前只是個概念,我知道的只是,那裡正在戰爭,那裡很動盪,那裡很落後。直到看完這一本,我才知道我對那些地方的概念性認識是多淺薄,我才知道世界的許多地方,許多人,在以我想像不到的方式生存,她們每天為了戰火而提心吊膽,她們為親人的離世而悲痛萬分,她們為了生存不得不把孩子送到孤兒院,他們為了不遭受丈夫的毒打兒小心翼翼並且選擇忍氣吞聲,她們不能單獨走到大街上,不能上學,不能工作,不能放風箏,不能看電視,不能化裝,不能塗指甲,不可以摘掉布卡,不可以隨便和男人說話……所有的這些,是我想都不敢想的,也是我想不到的。我生活在這里,這個和平的國家,一切都在步入正軌的社會,我為我的不知足和暴躁而感到羞愧,因為世界的另一些地方,一些人過著我難以想像的悲慘生活,並且日日如此,年年如此,代代如此,她們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是個頭,她們頭頂上的天空永遠是陰霾的.
這是一本能震撼心靈的書,它讓我知道了,原來有那麼多的人,他們不能自己掌握自己的命運,他們只能把希望寄託在別人的慈悲上。也許永遠沒有慈悲,永遠沒有希望。
我真心地為他們祈禱,祈禱所有,都會越來越好。
就像那個詩裡面寫到的:
人們數不清她的屋頂上有多少輪皎潔的明月
也數不清它的牆壁之後那一千個燦爛的太陽。
我會永遠記得這個書名,因為,它帶給我的不僅僅是震撼,更是一種對世界的重新認識。
3《巴別塔之犬》 他們很相愛,無庸置疑。可是,直到她死去,他都沒有真正懂她。或許,他對她的了解,甚至不如那隻叫「羅麗」的大狗。
巴別塔,取自《聖經》第十一章,意為「變亂」,它象徵著人與人之間因溝通不暢而產生的種種問題。
婚姻中,愛情決不會代表全部,有愛卻不幸福的婚姻,見得還少了么?!溝通~!溝通~!這才是婚姻中最重要的東西。如果你去問一個心理學家,你們適不適合結婚的話,他不會問你們是不是很相愛,而是會問你們是不是可以順暢的溝通,包括在吵架的時候。so。
他們的幸福生活如此表面,他根本無法理解那個精靈古怪的妻子內心深處的悲傷。某種程度上,他們像兩個世界的人,可以給彼此驚喜,給彼此快樂,給彼此很多的愛,卻永遠走不進對方的心。
看到她戴著那個女孩的面具和他做愛,看到羅麗因為那塊牛排而失去了自己最親的她,我無比悲傷。
但看書過程中,從沒有同情過他。一個讓妻子自殺的丈夫,我可以諒解,卻不會同情。娶她,不該只是因為她給你的種種驚喜,而應該是想要用一生去了解她,守護她。
豆瓣上有人說此書最大的悲哀在於作者是一個女性。或許吧。
男人和女人之間,天生就有著難以逾越的鴻溝,那需要很多很多的愛,很多很多的耐心,很多很多的決心,才可以填平。
4《一個人的好天氣》發現是日本作家寫的時候,稍微猶豫了一下。根據經驗,看日本的文字,總需要相當的耐心。不知道是翻譯使然,還是本身日式的行文風格,總是感覺碎碎念,好像冬日的陽光,照在身上,綿綿的,抓不住溫度。
好在文章非常短,被我迅速的生吞活剝了。合上書的時候,想著「電車載著我,飛速朝有個人等著我的車站駛去。」,忍不住感嘆,C'est la vie。
的確是白開水一樣的生活,無奈著,但也繼續著。有些失望,倒也不至於絕望,帶著一點點希望,慢慢走下去。
朋友發簡訊,問我喜不喜歡。我說,不討厭。你能討厭生活嗎?不能,何況故事中的生活貼近自己。
這本書總覺得如果不是twenties的人讀,是很難產生共鳴的。年齡大的,會覺得這是無病呻吟;年齡小的,大約會忍不住「為賦新詞強說愁」。
Twenties是微妙的年齡段,一半塵世、一半理想。既希望能夠獨當一面,又希望可以得到保護。知壽不想一個人,卻也不擅長和人相處。想去外面的世界,卻害怕墮落,而吟子的那一句「世界不分內外的呀。這世界只有一個。」,我看到的時候,幾乎要拍案叫絕。
的確只有一個世界,所謂的內外,只是我們自己給自己的枷鎖。我們總是想太多,做太少。瞻前顧後的同時,優柔寡斷。總是認為自己做的事是have to,其實早在不自覺中自己作出了選擇。「只要你肯邁出第一步,自然會有出路」。
生活依然是白開水,可是換個漂亮玻璃杯,也會賞心悅目的。
5《荊棘鳥》 記得小時候覺得那段關於荊棘鳥的文字很玄,所以盲目崇拜。
長大一些才漸漸品出那個傳說所背負的命運和情感。
每次看到書架上土黃色的書脊,都感覺置身那個黃色的澳洲內陸地帶,感覺自己和梅吉一起頂著卷有飛沙的乾燥的風堅決的行走……
書中的人物沒有嚴格意義上的正反角色之分,每個人物都獨具個性特點鮮明。而且,他們的弱點和缺陷恰恰讓我們更輕易而心甘情願的接受他們認可他們,甚至融入他們。
我時常想起梅吉的一短話,大概是說,我們知道痛苦是自己造成的,卻就是任性地不肯放棄,我們把荊棘刺入胸膛,並且唱著自認為是世界上最美的歌。
在這個世界上我們也是如此……
6《傲慢與偏見》從以前就很喜歡這本書了,可惜一直沒有時間讀過,近日終於讀完。
不管怎麼說這都是一本好書。沒有矯揉造作,沒有廢話連篇,一切都「來得那麼偶然,那麼湊巧」。不管怎麼說,這也決不是一本單單就上流社會交際活動進行描寫的作品——更何況所描繪背景還並非完全「上流」。
由書中可以了解到19世紀初英國社會的種種,如果若拿這部作品跟喬治•愛略特的《佛羅倫斯河上的磨坊》做一個比較的話,我更愛這本書——雖然他在結構上並沒有那麼討巧,但是那種傷感氛圍卻一一遭到剔除。
很少有愛情小說會在人物對白方面令人覺得發笑,而簡•奧斯丁的這部作品則是其中佼佼。無論如何,她都細膩描寫了達西先生以及伊麗莎白性格的各面——而貝內特先生、柯林斯先生,一旦他們開始行動必然就會惹人捧腹。
另外這本書的優點是——沒有大量的景物描寫,所以對景物描寫膽戰之人可以完全涉足這部作品,令加之孫致禮老師的翻譯,也顯得該譯本十分之出眾。
7《亂世佳人》學過化學的人都知道,石墨與鑽石都是同一種元素,純凈的碳,但是由於排列的順序不同,所以他們的表現形式截然不同。正好相反!一個是世界最堅硬的物質,而另一種卻是。。。。。
可他們實際上就是同一種元素,碳元素。
在我的眼裡,瑞特與阿希禮就是這樣的兩種人。
從何看出,還記得玫蘭妮在別人罵瑞特的時候為瑞特而爭論嗎?她是這樣說,阿希禮也是這樣想的,只是只是,他不會在別人面前表露而已。
是的,他們的確都是有腦的人,但是由於他們的出身家庭以及之後的閱歷的不同,造成他們的形式不同。
同樣,瑞特也比身邊的人更了解阿希禮,在斯佳麗罵過阿希禮的時候,是瑞特淡淡的說,他倒真的是一個君子,只是他不適應這個社會了。
是的,他們其實是互相了解且理解的,可是這種了解與理解讓自己對對方更沒有好感,因為了解,更明白了對方的無奈,更了解對方的心態。。。
我之前說過,他們本來性質是一樣的,但是,他們的生活與經歷讓他們成為不同的人。
首先說阿希禮,阿希禮是一種從小在溫和與肯定中長大的孩子,在這種信任之中,他就像溫水中的青蛙,只能淹死在時代的潮流當中。
而瑞特的家庭呢?正好相反,其實我們可以從溫瑞的回憶當中知道,他的爺爺是一個海盜,狂野肆虐,與之相反的性格的瑞特的爸爸,在這種壓抑中,也漸漸壓抑住自己的兒子。俗話說,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在這樣狀況下的瑞特能夠不爆發嗎?然後順理成章地走向了一條崎嶇之路,或許也是別人眼中的成功之路。
或許吧,他們都不過只是碳。
8《紅與黑》一直到下卷的24章以前,讀著都是煎熬,在司湯達寫得最煩悶、笨拙的地方,類似於武俠小說;而24章出現了一個絕妙的俄羅斯人,於是文體起飛了,對他能寫出《巴馬修道院》開頭的絕妙篇章不再懷疑——司湯達當真幽默起來誰都擋不住。
他寧可放過那些精妙的男女調情(可能也寫不出),沒能讓後人見識到那些動不動長達九行的情書句子;但寫到情書往返,同室相奸,翻牆落院,爬高上梯,梯子如何藏,如何在敲門聲響後跳窗,他可從不含糊(在《巴馬修道院》里,這一才能發展為描述越獄)。
他只寫理念世界,或者19世紀其實是個理念世界,因為他所寫的女人大概都是打那兒來的。那些小男女間不厭其煩的心理巷戰,那些父親、兄長、丈夫鼾聲中的偷情,似乎也都能算作「偉大的也許」——誰敢為拉伯雷喊的是不是上帝打包票呢?
9《茶花女》現在漸漸地有點明白瑪格麗特為什麼離開阿爾芒了。因為瑪格麗特不明白阿爾芒有多愛她,不明白阿爾芒愛她可以為她舍棄一切。瑪格麗特覺得,阿爾芒現在年輕氣盛,愛她,可以什麼都不考慮。但是以後,他們在一起久了,瑪格麗特會老,等阿爾芒以後的事業蒸蒸日上的時候,可以就會因為有她這樣一個老婆而感到羞恥,或者還不想帶出去見人。即使阿爾芒不會這么做,也會因為有她這樣的一個老婆而讓他蒙羞,讓他的事業受挫。那時候阿爾芒肯定也會因此苦惱。她不明白阿爾芒愛她已經到可以舍棄一切的地步,什麼都可以不在乎。所以她才會離開他。
同時,阿爾芒也不明白瑪格麗特有多愛他,就像他不明白瑪格麗特為什麼經常無緣無故非常憂愁一樣。不然他不會認為她背叛他,更不會傷害她。瑪格麗特不可能像阿爾愛她一樣愛阿爾芒,因為他們本身的身份地位就是不一樣的。瑪格麗特有她的顧慮,但阿爾芒不會明白。因為阿爾芒從來沒有在乎過,所以他也不會想到這些會成為瑪格麗特的顧慮。瑪格麗特變賣了她的財物,想和他過平淡的生活。阿爾芒卻揮霍,只是為了讓瑪格麗特不會因為他而過拮據的生活,不想瑪格麗特將來後悔正是因為跟了他,才過起貧困的生活。阿爾芒同樣也不明白瑪格麗特並不在乎那些所謂的榮華富貴,就算遇到他之前,這些對她的生活是重要的,現在因為他也變得不重要了。可是阿爾芒沒有明白,其實瑪格麗特當時希望他也能好好為將來打算一下,而不是在乎這些虛榮,這才是給瑪格麗特信心。但是阿爾芒卻沒有這么做。一直到她死的時候,他才明白,瑪格麗特是多麼的愛他。
他們兩個人都深愛著對方,卻都低估了對方的愛,才釀成這樣的悲劇。
痛定思痛,從別人的悲劇中我們可以體會到,愛到深處,對相愛的人來說,是危險的。愛情永遠都必須留幾分的理智,愛才會長遠,悲劇也才不會發生。
10《苔絲》 哦,親愛的苔絲
很久沒有這么有耐心地讀完一本書了,幾乎是一口氣讀完的。我看書的速度很慢,這點讓我覺得看一本很厚的書是一項很偉大的工程。
我選擇看了《苔絲》,簡介說這是一本憂傷的書,但是我覺得並不憂傷,反而很幸福。因為結局雖然有點慘淡,但是畢竟是和自己心愛的人在一起的啊。這不算是個悲劇,如果苔絲沒有殺了德伯,而是和他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這樣我覺得才算是悲劇。
也許我當初應該把《聖經》堅持看完的,因為沒有耐心而放棄了,如果是那樣的話,我想我會更好地去表達我看完《苔絲》之後的感想。或者我應該完整地讀完一本哲學書,這樣我能更好地闡釋書中關於人性的矛盾。
苔絲的遭遇或多或少讓我能聯想到很多不幸女人的遭遇,然而她們都很好地活下來了,這是值得驕傲的。哈代給予苔絲的堅強與不屈,勇敢地面對生活,看來他對他筆下的人物並不是那樣值得悲哀的。
E. 請了解美國歷史文化的人回答:Jazz Age和Roaring twenties所指的是同一年代嗎,
不是,時間稍有差別
咆哮的二十年代(Roaring Twenties),是指北美地區(含美國和加拿大)20世紀20年代這一時期。
就是爵士時代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了(1918),經濟大蕭條(1929)還沒有到來,傳統的清教徒道德已經土崩瓦解,享樂主義開始大行其道。美國著名小說家菲茨傑拉德說,「這是一個奇跡的時代,一個藝術的時代,一個揮金如土的時代,也是一個充滿嘲諷的時代。」菲茨傑拉德稱這個時代為「爵士樂時代」(一般指一戰以後,經濟大蕭條以前的約十年的時間),他自己也因此被稱為爵士樂時代的「編年史家」和「桂冠詩人」
希望可以幫到你,望採納,謝謝
F. 了不起的蓋茨比解讀的片段選錄
1922年,初為人父的弗朗西斯·司各特·菲茲傑拉德帶著妻子澤爾達·瑟里和嗷嗷待哺的女兒法蘭西斯,把家搬到了長島——紐約著名的豪宅雲集之地。與菲茲傑拉德比鄰的,大多是新晉的社會名流,其中就包括作家瑞因·拉德納、演員留費德茲和埃德·維恩。
當時菲茲傑拉德年方二十六歲,而且並無可以倚仗的祖蔭——他父親曾經離鄉別井,從中西部的明尼蘇達州聖保羅市,不遠萬里奔赴東部的紐約州布法羅市謀生,一度供職於寶潔公司,但被辭退之後,只能萬般無奈地舉家黯然西返。菲茲傑拉德能夠過上如此闊綽的生活,是因為他那出類拔萃的才情和少年成名的運氣:他在1920年出版的處女作《天堂的這邊》(This Sideof Paradise)首印只有三千冊,但三天便告售罄,隨後一年加印了十一次,總銷量達到了近五萬冊。這本書給他帶來的不菲版稅(五萬冊的版稅近一萬兩千美元,可供參考的是,當時普通人能找到日薪五美元的工作就算走運了)倒在其次,對他的經濟收入更有助益的是,搖身變為文學新星的他,在給各大報刊撰寫短篇小說時,可以獲取更高的稿酬。
這段時間正是菲茲傑拉德人生中最意氣風發的階段:貌美如花的妻子澤爾達尚未罹患精神分裂症,在各種社交場合與他出雙入對,一起被視為爵士時代的代表人物;而他的第二部作品《漂亮冤家》(The Beautiful and Damned)已經在《大都會雜志》連載完畢,並在當年3月出版,首印兩萬冊賣得很快,出版社又加印了五萬冊。正是在這個時候,菲茲傑拉德開始構思《了不起的蓋茨比》(The Great Gatsby)。
20世紀20年代不僅是菲茲傑拉德個人的黃金歲月,對整個美國來說亦是如此。從1918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戰落幕,到1929年華爾街股災引起的大蕭條來臨,這十一年被稱為「爵士時代」(Jazz Age)或者「熱鬧的20年代」(Roaring Twenties)。在此期間,美國的經濟、社會、文化各方面均取得長足的進展,順利地晉升為全球最富裕的國家,並成為現代消費主義的發源地。
隨著戰爭的結束,許多復員軍人從歐洲回到美國,這些人由於擁有大量的退伍費,給市場帶來了強勁的消費需求,美國的經濟因之迎來了騰飛的階段。這個時期最主要的經濟現象是汽車產業的異軍突起,僅以福特汽車公司為例,該公司的首款量產車(Model T)在1927年停產之前,總銷量高達一千五百萬輛。汽車的迅速普及帶動了高速公路的興建,也催生了汽車旅館、汽車服務站、二手車銷售等新興行業,更加速了城市的擴張進程。從美國的歷史來看,20世紀20年代和50年代、90年代是其經濟發展最迅速的三個時期。
在社會方面,最大的進步出現在1920年:當年8月18日獲得批準的《美國憲法第十九修正案》禁止美國各州和聯邦政府因性別因素而立法限制任何公民的選舉權,美國婦女由此獲得了選舉權。這種女權主義的勝利,加上新涌現的大量適合女性從事的文職崗位,如電話接線員、打字員、會計等,促使當時的美國女性開始走出家門,初步擺脫男權的控制。這種新自由體現在衣著打扮上,則是男性化的傾向。女性政治權力的增強和經濟收入的獨立又和新的學說(主要是弗洛伊德的性心理學)結合起來,共同造成了傳統婚姻、家庭觀念的瓦解。而美國城市化的進程也在1920年取得實質性的飛躍:正是從這一年起,美國的城市居民開始多過農村居民。
文化上最值得一提的新局面當然是爵士樂的出現。爵士樂流行的客觀條件是無線廣播技術的成熟和大量無線廣播電台的設立。1920年8月31日,全世界首個新聞廣播電台在密西根州底特律市成立,緊接著賓夕法尼亞州的匹茲堡市也出現了美國首個商業廣播電台,而最早的定期娛樂廣播節目則出現在1922年。數以千計的廣播電台使那些家裡有收音機的人們無需到酒吧,只要在客廳便能欣賞各種新潮的音樂,爵士樂因此應運而生。爵士樂源自底層的非洲裔美國人,但它最大的受眾群體卻是美國的白人中產階級,而爵士文化的中心則在美國兩個最大的城市——東部的紐約和中部的芝加哥。在快速城市化的社會背景中,象徵著城市中產階級生活方式的爵士樂吸引了大量想要逃離沉悶鄉村生活的青年男女,迅速成為當年最主流的文化現象,乃至人們習慣於用菲茲傑拉德發明的「爵士時代」來指稱這個時期。
足夠奇怪的是,在這個欣欣向榮的熱鬧時代,整個美國社會卻處在禁酒令的管制之下。1919年1月16日,美國國會批准了《美國憲法第十八修正案》,該法案「禁止在合眾國及其管轄下的一切領土內釀造、出售或運送作為飲料的致醉酒類;禁止此類酒類輸入或輸出合眾國及其管轄下的一切領土」。這條規定和社會對酒精飲料的強勁需求共同造就了許多一夜暴富的神話:有些不法商人從加拿大走私酒精飲料,偽裝成葯用酒精在葯房裡銷售,從而獲得巨額的利潤。直到1933年12月的《美國憲法第二十一修正案》廢除禁酒令為止,走私酒精飲料一直是司空見慣的社會現象,美國的上流社會也出現了驟得橫財的新生富豪和興盛數代的世家大族之間的分化。
《了不起的蓋茨比》正是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中誕生的。和撰寫前面兩部小說時的一氣呵成不同,菲茲傑拉德創作《了不起的蓋茨比》的進度非常緩慢。他起意要寫這本書,是在1922年6月,但正式動筆則是翌年的事。他先是寫了個開頭,然後覺得不滿意,於是徹底推倒重來(這個開頭後來變成了短篇小說「赦免」,收入他的短篇小說集《那些憂傷的年輕人》)。1923年5月,菲茲傑拉德移居法國的藍色海岸,在那裡寫出了《了不起的蓋茨比》的初稿,並在11月將其郵寄給他的編輯麥克斯韋·佩金斯和他的經紀人哈羅德·奧博,隨後舉家到羅馬過冬。他在羅馬收到佩金斯的回信,佩金斯認為小說的初稿主題並不清晰,而且對蓋茨比生平著墨過多,建議他進行修改。經過幾番加工之後,菲茲傑拉德終於在1925年2月中旬交出了定稿。
在確定書名的時候,菲茲傑拉德曾經猶豫不決。他最初屬意的書名是《西卵的特里馬喬》(參見本書注83)。1924年11月7日,他在寫給佩金斯的信中說:「現在我決定還是用原來的書名……《西卵的特里馬喬》(Trimalchio in West Egg)。」但佩金斯認為這個書名太過模糊,也擔心普通讀者不知道Trimalchio怎麼發音,於是設法說服菲茲傑拉德放棄這個想法。佩金斯和澤爾達傾向於用《了不起的蓋茨比》,那年12月,菲茲傑拉德對此表示接受。看完最後一次校樣之後,菲茲傑拉德又提議把書名定成《特里馬喬》或者《戴金帽的蓋茨比》(Gold-Hatted Gatsby),這也被佩金斯否決了。1925年3月19日,菲茲傑拉德再次提出新的書名:《星條旗下》(Under the Red, White and Blue),但這時書已付印,來不及更改了。三個星期之後,也就是在4月10日,這部小說以《了不起的蓋茨比》的名字出版了。菲茲傑拉德認為這個書名「還可以吧,不算壞,也談不上好」。
令所有人意想不到的是,盡管菲茲傑拉德已經不再是五年前剛出道時的默默無聞之輩,而是擁有一定聲望的社會名流,可是《了不起的蓋茨比》在市場上的表現卻遠遠不如他的前兩部小說,簡直可以用慘淡來形容。慘淡到什麼程度呢?這部小說在作者生前只由斯克里伯納出版公司(Scribner)印刷過兩次,當菲茲傑拉德在1940年與世長辭時,1925年8月第二次印刷的三千冊圖書還有部分呆在倉庫里。除此之外,現代文庫出版公司曾在1934年印刷了這本書,但也是因為銷售欠佳而不再加印。
G. 在2十幾歲時他出版了他的第一部小說用英語翻譯
He published the first novel of his in his twenties.
He issued a publication of his first fiction when he was twenty or 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