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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 文景之治 時期,朝廷變動 有哪些
公元前180年閏九月己酉日,周勃、陳平等西漢大臣迎立劉邦之子劉恆為帝,中國歷史從此進入了一個空前盛世--文景時代。
漢文帝劉恆(公元前202-前157),是漢高祖劉邦的第四個兒子,母親為薄夫人。公元前196年,劉邦平定陳豨叛亂後,封劉恆為代王,以中都(今山西平遙縣西北)為都,鎮守西北。史稱劉恆為代王時,即以"賢聖仁孝聞於天下",呂氏家庭被消滅後,他又是還健在的劉邦兒子們中年紀最長的一位,因此便被擁立為皇帝。
文帝以儉約節欲自持,是個謙遜克己的君主。他好「黃老之學」,在位二十三年,對穩定漢初封建統治秩序,恢復利發展經濟,起了重要作用。
漢文帝十分重視農業生產,即位後多次下詔勸課農桑,並按戶口比例設置三老、孝悌、力田等地方吏員,經常給予他們賞賜,以鼓勵農民發展生產。他注意減輕人民負擔,常頒布減省租賦詔令。前178年和前168年兩次「除田租稅之半」,即租率從十五稅一減至三十稅一,前167年又下令盡免民田租稅。自後,三十稅一遂成為漢代田稅定製。同時,每年的算賦,也由過去每年每人一百二十錢減至四十錢,徭役則減至每三年服役一次。此外,文帝還下詔「弛山澤之禁」,向人民開放土地和山林資源,任民墾耕;並除盜鑄錢令,開放金融,實行金融自由政策,結果富商大賈周流天下,交易之物無不流通,商品迅速發展。農工商業的發展,使文帝時期畜積財增,戶口漸多,國家的糧倉錢庫溢滿,海內殷富,天下家給人足,社會經濟繁榮。 文帝對秦代的苛刑峻法在高祖、呂後改革的基礎上,又作了重大改革。秦代法律規定,罪人的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和子女都要連坐,重者處死,輕者沒入官府為奴,稱為「收拏相坐律」。文帝即位初,於前179年頒「盡除收拏相坐律令」。前167年,又將黥、劓、刖左右趾這幾種「肉刑」,分別改為笞三百、五百。秦法還規定,判為隸臣妾以及比隸臣妾更重的罪人,都沒有刑期,終身服勞役。文帝詔令重新制定法律,根據犯罪情節輕重,規定服役期限;罪人服役期滿,可免為庶人。文帝還在一定程度上尊重官吏的斷獄,如對廷尉張釋之的幾次斷獄,雖曾有不同意見,但最後還是認為「廷尉當是也」,接受了張釋之的決斷。晁錯為內史時,他「懲惡亡秦之政」,對法令進行更定,「論議務在寬厚」,於是在文帝時期「禁網疏闊」,「是以刑罰大省」,每年天下斷重罪者僅四百,人民所受壓迫比秦代顯著減輕。
文帝對周邊少數民族採取安撫友好的政策,不輕易動兵,盡力維持相安的關系。呂後時,由於對南越採取了不和好的政策,致使南越王趙佗一度自立為南越武帝,役屬閩越、西域,又乘黃屋左纛,與漢王朝分庭抗禮。文帝即位後,為趙佗修茸祖墳,尊寵趙氏昆弟,並再度派陸賈出使南越,賜書趙佗,修好和善,於是趙伉去帝稱號,歸附漢王朝。文帝初年,匈奴在邊地騷擾加劇,文帝前三年(前177)五月,匈奴右賢王進犯河南地,至上郡殺略吏民,搶掠牲畜,丞相灌嬰奉命率八萬輕騎將匈奴驅逐出塞,初步取得勝利。此後匈奴雖屢犯邊地,文帝只是詔令邊郡嚴加守備;並親自出巡,視察邊境軍營,對治軍嚴飭的細柳營,大加稱贊,對防備鬆懈的霸上、棘門軍營,提出批評。他還採納晁錯「募民徙塞下」的建議,把一些奴婢、罪人和平民遷徙到邊塞屯戍,將他們以什伍編制組織起來,平時進行訓練,有事則可應敵。這種做法既起到了「御胡」的目的,也起了開發邊境的作用,為漢代屯田之先河。
為加強同匈奴的作戰能力,文帝大力推進鼓勵養馬的政策,「民有車騎,馬一匹者,復卒三人」,並在西北邊境設立了三十六個牧馬所,用官奴婢三萬人從事牧養、繁殖戰馬。這些措施對防備匈奴大規模入侵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也為後來武帝開展對匈奴的大規模反擊戰提供了物質保證。
在生活方面,文帝崇尚省儉克奢,他在位23年,史稱其「宮室苑囿車騎服御無所增益」。他曾計劃造一露台,令工匠計算,需用百金,覺得花費太大,對臣下說:「百金,中人十家之產也」,遂作罷。他所寵幸的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帳無文綉」,以示敦樸。文帝為自己預修的陵墓,也要求從簡,「治霸陵,皆瓦器」,不得以金銀銅錫為飾。尤為難能可貴的是,他在臨終前,針對當時盛行的厚葬風氣,要求薄葬省繁。他對死,反映了樸素的觀點,認為:「蓋天下萬物之萌生,靡不有死。死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莫可甚哀!」對厚葬,他認為「當今之世,咸嘉生而惡死,厚葬以破產,重服以傷生,吾其不取」。他下令「天下吏民,令到出臨三日,皆釋服。無禁取婦嫁女祠祀飲酒食肉……無發民哭臨宮殿中」,並要求「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由於漢初劉邦大封諸侯王,諸侯王國地盤過大,至文帝時已形成「尾大不掉之勢」,成為穩定政局的嚴重問題。濟北王劉興居首??亂。文帝聞訊趕回長安下詔宣布:叛軍凡投降者「皆赦之,復官爵」。結果,叛軍迅速瓦解。接著,淮南王劉長「自以為(與文帝)最親,驕蹇,數不奉法」,無視法制,也起而叛漢。後淮南王死於流放途中。
針對諸侯王勢力的膨脹,賈誼上《治安策》,同文帝痛陳天下形勢,提出削弱諸侯王的「眾建諸侯而少兵力」的政策。文帝採納了賈誼的建議,把齊國分為六,把淮南分為三,稍微壓抑了諸侯王的叛心。但文帝對諸侯王的嚴重情況,未引起足夠的重視,仍認為宗室親親,「不忍」對諸侯王開刀。劉長死後,他又封其長子劉安為淮南王;對漢廷有「怨望」而多年「稱疾不朝」,早露反意的吳王劉濞,也賜其幾杖,允許他可以不來朝請。這些措施的結果,是他死後不久就爆發了吳楚七國之亂。同時,他的一些隨心所欲的口諭,也影響了社會經濟生活。侯人鄧通因阿諂媚上,得到文帝賞識,一句話就把嚴道銅礦的開采權賞予了他。致使他可以私鑄錢幣,形成「吳鄧錢布天下」的局面,嚴重擾亂了貨幣制度。
前157年,文帝去世,終年46歲,,廟號太宗,尊謚孝文皇帝,葬霸陵。文帝臨終時公布遺詔:「死者天地之理」,不必過哀,不許「厚葬」,不許動用車馬和陳列兵器,治喪期盡量縮短;治喪期間,不得禁止百姓結婚、祭祀、飲酒和吃肉。(漢文帝的政績不但得到了地主階級及史學家的贊譽,也得到了「盜賊」的尊崇,西漢末年赤眉軍攻佔長安,西漢皇陵均被破壞,唯有文帝的霸陵得到了保護。)
文帝劉恆以竇氏為皇後,另有妃慎氏、尹氏等,前後共生7個兒子,前面3個兒子早死,不知名字,後4個兒子是:長子劉啟,立為太子;次子劉武,初封代王,後改封淮陽王,後又改封梁王;三子劉參,初封太原王,後改封為代王;四子劉揖,封梁王,不久去世。
公元前157年漢文帝去世後,太子劉啟繼位,此即歷史上的漢景帝。
景帝劉啟(公元前188-前141年)景帝繼承了父親文帝的休養生息政策,賦稅很輕,刑法也不重,漢朝的國力繼續得到增強。
為了使百姓都能有地可種,以提高農民生活,景帝及時地調配了人口和土地。他改變了當時不準百姓遷移的政策,允許百姓從土地少的地區遷移到土地多的地區,一能開發土地資源,二也能增加國家的賦稅收入。為了提高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景帝還下令將田租減掉一半,也就是將十五稅一降到了三十稅一。為了從根本上減輕農民的負擔,景帝也很節省,在位時他極少興建宮殿樓閣。
再一個惠民措施是減輕刑罰。在文帝時開始了古代殘酷的肉刑制度改革,將古代的奴隸制五刑制(即墨刑-在額頭上刻字塗墨,劓刑-割鼻子,刖刑-砍腳,宮刑-毀壞生殖器,大辟-死刑)向封建五刑制(笞、杖、徒、流、死)轉變。文帝時將肉刑改成了笞刑,但打的次數很多,如劓刑改為笞三百,應當斷左腳的改為笞五百。
這本來是為了廢除肉刑,但次數太多又出現了經常打死人的現象,不符合原來體恤百姓的初衷。所以,景帝又逐漸減少了次數,同時規定了刑具--竹板的長短、寬窄,竹節也要削平,中途也不準換人。這樣使文帝開始的刑制改革終於完善了。對於官員的審案斷罪,景帝也經常訓導要寬容,不準隨意錯判人的罪名。
對於思想,景帝也不再嚴厲禁止其他學派的發展。當時的西漢初期,朝廷流行的黃老學派,即以黃帝和老子命名的學派,主張無為而治,輕徭薄賦。景帝在提倡黃老的同時也讓包括儒家學說的其他各派存在、發展,這為後來董仲舒學說的發展以及被漢武帝的重視採用提供了前提條件。
除了內政的成績以外,外交方面景帝主要是繼續和匈奴和親的政策,對匈奴進行安撫。對於匈奴的小股騷擾,景帝也沒有大規模地反攻,而是以大局為重,注重的是積極的防禦。同時在匈奴的邊界地區設立關市,和匈奴貿易,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匈奴的騷擾。
景帝的安定國家、發展經濟的方針使漢朝的經濟日趨繁榮,和秦朝相比,國泰民安顯示了文帝和景帝的突出政績,所以後人稱之為"文景之治"。
在位16年去世,終年48歲,葬於陽陵(今陝西高陵縣西南30里處),謚號「孝景皇帝」。
文、景二帝合在一起共統治了40年。他們在位期間,西漢帝國政治英明,社會經濟迅速發展,並出現了土地開辟,人口增加,財富充裕,社會安定、國家繁榮富強、人民安居樂業的景象。史書上甚至記載說:到了景帝後期,漢王朝國庫里的錢多得堆積如山,串錢的繩子都爛斷了;糧倉滿了,糧食多得堆在露天,以至腐爛不能吃了。
歷史上把漢文帝和景帝父子執政時期的這種繁榮昌盛的形勢,譽稱為「文景之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