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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伴而行小說閱讀

發布時間: 2021-10-03 09:18:30

① 一個小說講的是幾對夥伴要穿越叢林,女主很厲害的樣子還能抓蟲抓蛇啥的,叫什麼名字我忘了

活著他的通靈,還有抓蛇應該叫呃,穿越者的小說,然後特別的好看的一個

② 《夥伴》金大小說txt全集免費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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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預覽:
他叫陳雷,他說他出生時打著雷,迷信的外婆說他是什麼仙人下凡。我聽後笑的都快流出淚來。他便使勁的捶我。
剛會走時我就認識了他這個魔王,總是拖著長長的鼻涕,總也提不是的褲子,看著我老遠跑過來揪我的頭發。
「娘娘腔,娘娘腔……」他叫著,帶著院子里的孩子一起欺負我。
我哭的叫媽媽,他就和那幫孩子一鬨而散,站的老遠沖我做鬼臉。媽媽為這事找到了他家。
現在我還隱約記得那見好象鬼屋一樣的地方,他就站在陰影里惱怒的看著我,趁著大人不注意時做著各種鬼臉嚇唬我。
我只是默默的拉著媽媽的衣角。
媽媽回來後說:「林林,以後離他遠點,少爹沒娘的。」
他的家人是我們這最不講理的,他爸爸是勞教犯,據說是流氓罪。當時的我並不明白這代表了什麼,只知道他爸爸很壞,他媽媽也不是好人,所以他也不會是好孩子。慢慢的好象所有的孩子都和我有了一樣的想法,他的身邊再也沒有小兵子了。
有一次我從他身邊走過,他竟拉我的衣服。我看著他,有點奇怪的……
需要別的再問

③ 小夥伴網電子書免費觀看。

你好。小夥伴電子書是一款新型的電子書,在電腦上、iPad、愛瘋上面都可以看。其格式為.exe。《一年一班最勇敢》《一年一班最搗蛋》是中小學生最喜歡的電子書,有5本,都是免費的!對於樓主的答案,我也正在尋求。不好意思啊。不過你只要注冊一個帳號就可以閱讀、下載電子書了。上面有人文、動漫、勵志等。

④ 社戲練習題

1.第二段中加粗的「跑」與第一段的哪個詞相呼應?這兩個詞都寫出了什麼樣的情形?________

2.對上文內容理解正確的是哪兩項?請將答案的字母填在括弧內。

A.第一段第3句的「點」、「磕」、「退後」、「上前」等詞生動地表現了少年們駕船技術的熟練。

B.上文有三處寫到豆麥,都是為了說明夜氣里清香的來源。

C.第三段中的「他」指的是「那聲音」,「那聲音」指的是第二段中的「歌吹」。

D.作者在第四段中用「果然是漁火」、「也不是趙庄」澄清了第二段所寫的「漸望見依稀的趙庄」、「料想便是戲台」的猜測,表現了作者嚴肅認真的寫作態度。答( )

3.從第一、二、三段中各找出一處直接寫「我」心理活動的語句,用「~~~~」標出;然後分別從括弧里選出能恰當概括「我」的心理活動的詞語填在橫線上。

第一段________(活潑 輕松)

第二段________(急切 焦慮)

第三段________(惘然 陶醉)

4.對上文大意概括恰當的是哪一項?請將序號填在括弧內。

A.去趙庄看社戲途中的情景。

B.去趙庄看社戲途中的景物描寫。

C.去趙庄看社戲途中「我」的心理活動。

D.去趙庄看社戲途中「我」的見聞和感受。答( )

⑤ 身邊小夥伴的讀課外書小故事

林紓苦讀成大器

林紓(shu)是我國近代著名的文學家、翻譯家。他是福州人,清末舉人。

林紓小時候家裡很窮,卻愛書如命,買不起書,就只好向別人借來自己抄,按約定的時間歸還。他曾在牆上畫了一具棺材,旁邊寫著「讀書則生,不則入棺」,把這八個字作為座右銘來鼓勵、鞭策自己。這句名言的意思是他活著就要讀書,如果不讀書,還不如死去。他常常是起五更睡半夜地摘抄、苦讀。他每天晚上坐在母親做針線的清油燈前捧著書孜孜不倦地苦讀,一定要讀完一卷書才肯睡。由於家窮,加上讀書的勞累,他18歲時,患了肺病,連續十年經常咳血,但他卧在病床上還堅持刻苦攻讀。到22歲時,他已讀了古書2000多卷,30歲時,他讀的書已達1萬多卷了。

他曾經說:「用功學習雖是苦事,但如同四更起早,冒著黑夜向前走,會越走越光明;好遊玩雖是樂事,卻如同傍晚出門,趁黃昏走,會越走越黑暗。」

他不懂外文,但由於他的文學功底深厚,竟採用世人很少見的翻譯書的方式:先後由十多個懂外文的人口述,他作筆譯,將英、美、法、俄、日等十幾個國家的1700餘部名著翻譯成中文,開創了中國翻譯外國文學著作的先例,影響很大。法國小仲馬的《茶花女》,就是他與別人合作翻譯的第一部外國長篇小說。康有為把林紓與嚴復並列為當時最傑出的翻譯家,稱贊說「譯才並世數嚴林」。毛主席的讀書的故事:幾十年來,毛主席一直很忙,可他總是擠出時間,哪怕是分分秒秒,也要用來看書學習。他的中南海故居,簡直是書天書地,卧室的書架上,辦公桌、飯桌、茶幾上,到處都是書,床上除一個人躺卧的位置外,也全都被書佔領了。

為了讀書,毛主席把一切可以利用的時間都用上了。在游泳下水之前活動身體的幾分鍾里,有時還要看上幾句名人的詩詞。游泳上來後,顧不上休息,就又捧起了書本。連上廁所的幾分鍾時間,他也從不白白地浪費掉。一部重刻宋代淳熙本《昭明文選》和其他一些書刊,就是利用這時間,今天看一點,明天看一點,斷斷續續看完的。

毛主席外出開會或視察工作,常常一帶向箱子書。途中列車震盪顛簸,他全然不顧,總是一手拿著放大鏡,一手按著書頁,閱讀不輟。到了外地,同在北京一樣,床上、辦公桌上、茶幾上、飯桌上都擺放著書,一有空閑就看起來。

毛主席晚年雖重病在身,仍不廢閱讀。他重讀了解放前出版的從延安帶到北京的一套精裝《魯迅全集》及其他許多書刊。

有一次,毛主席發燒到39度多,醫生不準他看書。他難過地說,我一輩子愛讀書,現在你們不讓我看書,叫我躺在這里,整天就是吃飯、睡覺,你們知道我是多麼地難受啊!工作人員不得已,只好把拿走的書又放在他身邊,他這才高興地笑了。
列寧的讀書故事:
他讀起書來,對周圍的一切就理會不到了。有一次,他的幾個姐妹惡作劇,用6把椅子在他身後搭了一個不穩定的三角塔,只要列寧一動,塔就會傾倒。然而,正專心讀書的列寧毫未察覺,紋絲不動。直到半小時後,他讀完了預定要讀的一章書,才抬起頭來,木塔轟然倒塌……

這個故事說明,要想把書讀透、記牢,必須高度集中注意力。古人早就說過:「讀書有三到:心到、眼到、口到。心不在此,則眼看不仔細。心眼既不專一,卻只漫浪誦讀,決不能記,記亦不能久也。三到之中,心到最急。心既到矣,眼、口有不到者乎?」

錢鍾書的讀書故事

錢鍾書,字默存,號槐聚,曾用筆名中書君。江蘇無錫人。學者、作家、詩人。出生於書香門第。以周歲抓「周」抓到書而取名「鍾書」。過嗣伯父後由其開蒙讀書。七八歲時,已能囫圇吞棗地閱讀家藏的或書攤上租來的「正經」和「不正經」的小說。14歲時,曾借讀到大批通俗文學雜志如《小說世界》、《紅玫瑰》、《紫羅蘭》等,乃恣情瀏覽。

考入清華大學西洋文學系後,喜博覽中西圖書。上課時從不做筆記,但常一面聽講,一面閱讀與課程無關之書。後留學英法。回國後先後任清華大學、西南聯大、藍田國立師范學院等校教授。50年代初任中國社會科學院古典文學研究所研究員。平生淡泊,獨鍾情於書,人謂「書痴」。「只要有書可讀,別無營求」(楊絳《記錢鍾書與〈圍城〉》)。而讀書完全出於喜好,「似饞嘴老貪吃美食:食腸很大,不擇精粗,甜咸雜進」。尤喜讀「極俗的書」,而精微深奧的哲學、美學、文藝理論等高頭講章,則像「小兒吃零食那樣吃了又吃,厚厚地一本本漸次吃完」。亦喜讀詩歌。至於厚重的大字典、辭典、網路全書等工具書,他「不僅挨著字母逐條細讀,見了新版本,還不嫌其煩地把新條目增補在舊書上」。讀書同時則兼作筆記。從其自題詩句:「書癖鑽窩蜂未出,詩情繞樹鵲難安」、「晨書暝寫細評論,詩律傷嚴敢市恩」等句可見其讀寫之情。著有《管錐編》、《談藝錄》和《圍城》等。其中前兩種學術著作僅引征書籍就多達4000多種。而《圍城》則傾倒一時讀書之人,在40年代初版後,有「交談不說《圍城》記,縱讀詩書也枉然」之說。另著有小說集《人·獸·鬼》,散文集《寫在人生邊上》,學術著作《七綴集》等

⑥ 求沈石溪的小說《臉色蒼白的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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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色蒼白的夥伴
3 2011-04-17 16:55:59
臉色蒼白的夥伴
沈石溪

福爾摩斯能成為全世界大名鼎鼎的偵探,是和他有個忠誠的夥伴華生是分不開的。驚險電影中的警官,了都有鞍前馬後替他效勞的助手。如今,光棍好漢已經不時髦了。就拿我們初一(四)班來說吧,瘌疤宋亮腰帶上拴著成林;犟老頭屁股後頭跟著龔平;大興招納了桑英;戈東升收羅了傅向前……
就我還是條光棍好漢。
有不少人想拉我去當他們的夥伴,我恨不得用馬糞堵住這些傢伙的臭嘴。我個頭長得像高中生,身坯結實,戴著手套咬著攻能一拳砸斷一塊紅磚,百米賽跑12秒,堂堂正正的主兒,頂呱呱的英雄,給人當夥伴?哼!誰服誰呀。我決定自開山門,尋找得心應手的夥伴。
有這么個夥伴,那才叫威風。他天天來家叫你上課,他替你抄作業,他替你背書包。如果要干偷瓜摸棗的事,他可以為你偵察敵情,還可以為你站崗放哨。如果和人打架,他能給你當先鋒,起碼可以在旁邊為你吶喊助威,要是你不幸被對方打得鼻子淌血,他會從自己的棉襖里抽出一團骯得要命的棉花替你堵鼻孔。遇到跟女同學過不去的事,你不好意思親自出馬跟姑娘干仗,可以派他出征。他是你的馬弁、勤務、警衛;當然,如果友誼深厚,你可以晉升他做副官。
瞧著這些帶夥伴的好漢,我妒嫉得牙齦癢癢。遺憾的是,班裡合適的夥伴早認人瓜分了。我不能幹拆台、挖牆角事。毫無辦法,我只好看中坐在我前排我史潛文。

史潛文個頭雖然和我一般高,但瘦骨嶙峋,站著像根筷子,坐著像只魚鉤。他臉上幾乎沒有血色,蒼白得像新買來的乒乓球。頂要命的是他膽小,不敢跳鞍馬,上了平衡木腿都躲得遠遠的,簡直比女孩子不嬌弱。盡管這樣,收他做夥伴,我還是付出了代價。
那天上體育課,男女同學在操場上圍幾個圈打排球,潔白的球在天空中劃出一條條漂亮的弧形。突然,女生圈的球打偏了,飛到我們男生圈來,被史潛文接住。
「史潛文,把球還我們。」梳著羊角辮的任萍萍脆生脆氣的叫道。
「史潛文,扔過來!」張福慶喝道。
張福慶胖頭胖腦,仗著他和坐地虎阿龍關系好,在班裡很霸道,同學們都怕他。
史潛文猶豫了一下,把排球扔給任萍萍了。
「他媽的,你頂撞誰?」張福慶上去就在史潛文胸前搡了一把,「你是不是在和這丫頭搞配對?你為啥護著她?」
「你……」史潛文臉漲得通紅。
張福慶還不罷休,捋

⑦ 《守望 相裕亭》的閱讀答案

(1)(5分)答E給3分,答B給2分,答D給1分;答A,C不給分。(A.「蘊含著小說的悲劇意義」,理解有誤。這一句並沒有暗示小說主旨的作用。C."表現出騾子對自己命運的傷感」有誤,小說在敘述、描寫上並沒有把騾子完全人格化。D.「畜生比兒子還要親」有些誇張,所以給1分。)
(2) (6分)①「騾子」是萬順大叔的「夥伴」,與萬順大叔相通,突出了萬順大叔對相依為命的老伙計深厚的感情,更利於塑造人物形象;②「騾子」與兒子構成對比,從萬順大叔對他(它)們不同的態度,更利於表現作者對人性的思考。③小說情節由「騾子」拉車串起,「騾子」的行動具有推動故事發展的作用。(一點2分)
(3) (6分)①勤勞善良:在臘月別人回家過年忙著建房子的時候,為了生計,不辭辛勞, 「精神抖擻」地拉水泥板。②富有感情:看到兒子幫著拉車的舉動,心中有些暖意;當看到騾子受傷,用鞭子抽打兒子,反映出他對相依為命的夥伴的愛。③固執保守:和兒子之間有代溝,不理解兒子的所作所為,甚至對騾子的疼愛超過兒子;為了生計傷害了自己的「夥伴」。(一點2分)
(4)(8分)①小說中父親和兒子的所作所為構成對比,反映出他們各自不同的性格特點,表現出轉型期兩代人價值觀的矛盾交織;②萬順大叔與騾子的相通和其與兒子的隔膜構成了張力關系,使文本的意義空間向廣闊性擴散,突出了小說的矛盾沖突;③騾子的「盡心盡力」與兒子的「冷漠」構成對比,引發讀者對萬順大叔及「騾子」命運的同情;④兒子開篇的「冷漠」和後來幫助父親拉車,與父親「配合得十分默契」構成對比,表現出兒子內心世界的豐富。(一點2分)

⑧ 求一本國外小說名 以前看過一部分,但是沒看完

《魯濱孫漂游記》 魯濱遜的父親原來指望他學法律,但是他卻一心想去航海。有一天,他去赫爾,他的一位同伴正要坐他父親的船到倫敦去,再沒有什麼比這更讓魯濱遜動心了,所以跟他而去——這是1651年的8月,當時魯濱遜十九歲。
船剛駛出海口,便碰到了可怕的風浪,使魯濱遜感到全身說不出的難過,心裡十分恐懼。魯濱遜在痛苦的心情中發了誓,假如上帝在這次航行中留下他的命,他在登上陸地後,就一定要回到他慈愛的父母身邊,從此一定聽從他們的忠告辦事。
可是第二天風停了,浪也歇了。太陽西沉,繼之而來的是一個美麗可愛的黃昏,這時又喝了他的同伴釀的一碗甜酒,魯濱遜就把這次航行後便回家的決心丟到九霄雲外去了。魯濱遜的這種習性給他的一生招來了巨大的不幸——任性的行動常給他帶來災難,可魯濱遜總不肯在災難來臨的時刻乘機悔改。待到危險一過去,就忘掉了所有。
有的誓言,又不顧一切地投入了他的毫無名堂的生活。
在第一次狂風暴雨似的航行後,魯濱遜又有過幾次不同的冒險。在去非洲的幾內亞做生意時,他被一艘土耳其的海盜船俘虜,被賣為奴隸,經過許多危險,最後逃到了巴西,在那裡獨自經營一個甘蔗種植園,生活過得很順心。可這時魯濱遜卻又成了誘惑的犧牲品。巴西因為人工不足,有幾個種植園主知道魯濱遜曾為做生意而到過非洲的一些奴隸市場口岸,他們竭力哄誘我作一次航行,到那一帶去為他們的種植園買些黑奴回來。
聽從壞主意,人就會倒霉。他們的船在南美洲北岸一個無名島上觸了礁,所有的水手及乘客全都淹死了,上帝保佑,只有魯濱遜一個人被高高的海浪卷到了岸上,保住了一條命。當時他所有的只是一把刀、一隻煙斗和一個盒子里裝的一點兒煙草。待到魯濱遜的體力恢復,可以走路了時,他就沿著海岸走去。使他大為高興的是,魯濱遜發現了淡水。喝了水後,又拿一小撮煙草放在嘴裡解餓。他就在一棵樹上棲身,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覺振作了精神,海上風平浪靜。但最叫魯濱遜高興的是他看見了那艘船,待到潮水退下,看到它竟離海岸很近,魯濱遜發現可以很方便地游到船上去。船上只剩下一隻狗和兩只貓,再沒有別的生物。不過船上有大量的生活必需品,這樣,他就幹了起來。為了把那些東西運到這個島的一個水灣里,魯濱遜專門製造了一隻木筏,還把島上有淡水而且比較平坦的一塊高地作了他的住所。麵包、大米、大麥和小麥、乾酪和羊肉乾、糖、麵粉、木板、圓木、繩子——所有這些,再加上幾支滑膛槍、兩支手槍、幾支鳥槍、一把錘子,還有——那是最沒有用的——三十六鎊英幣。所有這些東西魯濱遜都一天又一天——在兩次退潮之間一一從船上運到了岸上。到了第十三天夜裡,他的搬運工作做完了,魯濱遜躺下來時,雖然像平常一樣害怕,但他心裡對上帝也滿懷感恩之情,因為魯濱遜知道,他已為以後對付這個荒島作好了准備而心裡感到踏實了。
島上有不少野果樹,但這是魯濱遜過了好久才發現的,他把它曬成葡萄乾。島上還有到處亂跑的山羊,但是,要不是他從船上取來了槍支彈葯,它們對魯濱遜又有何好處呢?因此,他有理由感謝仁慈的上帝,讓船擱在海岸邊,直至使他搬來了對他有用的一切東西。
要想確保魯濱遜能在這個島上生存下來,還有許多事情要做。他盡可能地相繼辦了幾件非辦不可的事。但是魯濱遜的努力並非總是交上好運道。他在第一次播下大麥和稻子的種子時,這些寶貴的存貨就浪費了一半,原因是播種得不是時候。魯濱遜辛辛苦苦花了幾個月工夫,挖了幾個地窖以備貯存淡水。花了四十二天時間,才把一棵大樹砍劈成第一塊長木板。他起勁地幹了好幾個星期,想製造一個搗小麥的石臼,最後卻只好挖空了一大塊木頭。魯濱遜足足花了五個月工夫,砍倒一棵大鐵樹,又劈又削,讓它成了一隻很像樣的獨木舟,以備用來逃離這個小島,可結果卻因為怎麼也沒法子使它下到海里去而不得不把它丟棄了。不過,每一樁失敗的事,都教給了他以前不知道的一些知識。
至於自然環境,島上有狂風暴雨,還有地震。魯濱遜那時也對一切都適應了。他種植並收獲了大麥和小麥;采來野葡萄,把它們曬成了很有營養的葡萄乾;魯濱遜飼養溫馴的山羊,然後殺了吃,又熏又腌的。由於食物這樣多種多樣,供應還算不差。如此過了十二個年頭,其間,島上除了他本人之外,他從來沒見到過一個人跡。這樣一直到了那重大的一天,魯濱遜在沙灘上偶然發現了一個人的光腳印。
他當時好像挨了一個晴天霹靂。魯濱遜側耳傾聽,回頭四顧,可是什麼也沒聽見,什麼也沒看見。他跑到海岸上,還下海去查看,可是總共就只有那麼一個腳印!魯濱遜驚嚇到了極點,像一個被人跟蹤追捕的人似地逃回到我的住處。一連三天三夜,他都不敢外出。
這是人怕人的最好說明!經過十二年的痛苦和苦幹,十二年跟自然環境相抗爭,竟然會因一個人的一隻腳印而恐怖不安!但事情就是這樣。魯濱遜了解到這是那塊大陸上的那些野人吃人的一種習慣。他們把打仗時抓來的俘虜帶到這個島上他很少去的那個地方,殺死後大吃一頓。有一天早晨,魯濱遜從望遠鏡里看見三十個野蠻人正在圍著篝火跳舞。他們已煮食了一個俘虜,還有兩個正准備放到火上去烤,這時他提著兩支上了子彈的滑膛槍和那柄大刀往下朝他們跑了去,及時救下了他們來不及吃掉的一個俘虜。魯濱遜把他救下的這個人起名為"星期五",以紀念他是在星期五這一天獲救的,他講話的聲音成了我在這個島上二十五年來第一次聽到的人聲。他年輕,聰明,是一個較高級的部族的野蠻人,後來在魯濱遜留在島上的那段時間,他始終是魯濱遜的個可靠的夥伴。在魯濱遜教了他幾句英語後,星期五跟魯濱遜講了那大陸上的事。魯濱遜決定離開島了。他們製造了一隻船,這次不是在離海岸很遠的地方造。正當他們差不多已准備駕船啟航時,又有二十一個野蠻人乘著三隻獨木船,帶了三個俘虜到這個島上來開宴會了。其中一個俘虜是個白人,這可把魯濱遜氣壞了。魯濱遜把兩支鳥槍、四支滑膛槍、兩支手槍都裝上雙倍彈葯,給了星期五一把小斧頭,還給他喝了好多甘蔗酒,魯濱遜自己帶上了大刀,沖下山去,把他們全殺死了,只逃走了四個野蠻人。
俘虜中有一個是星期五的父親。那個白人是西班牙人,是魯濱遜前幾年看見的那艘在他的島上觸礁的船上的一個倖存者,當時魯濱遜還從那艘船上取來了一千二百多枚金幣,但對這些錢他毫不看重,因為它們並不比沙灘上的那些沙子更有價值。
魯濱遜給了那個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親槍支和食物,叫他們乘著他新造的船去把那艘西班牙船上遇難的水手們帶到島上來。正在等待他們回來時,有一艘英國船因水手鬧事而在魯濱遜的島附近拋了錨。魯濱遜幫那位船長奪回了他的船,跟他一起回到了英國。他們走時帶走了兩個也想回英國去的老實的水手,而讓鬧事鬧得最凶的一些水手留在了島上。後來,那些西班牙人回來了,都在島上居留了下來。開始時他們雙方爭吵不和,但定居後,終於建立起了一個興旺的殖民地,過了幾年,魯濱遜有幸又到那個島上去過一次。
他離開那個島時,已在島上呆了二十七年他總以為他一到英國就會高興不盡,沒想到魯濱遜在那裡卻成了一個異鄉人。他的父母都已去世,真太令人遺憾了,要不魯濱遜現在可以孝敬地奉養他們,因為魯濱遜除了從那艘西班牙船上取來的一千二百個金幣之外,還有兩萬英鎊等待著他到一個誠實的朋友那兒去領取,這位朋友是一位葡萄牙船長,在魯濱遜去干那項倒霉的差事之前,魯濱遜委託他經營我在巴西的庄園。正是為了去干那差事,使魯濱遜在島上住了二十七年。魯濱遜見他如此誠實,十分高興,魯濱遜決定每年付給他一百葡萄牙金幣,並在他死後每年付給他兒子五十葡萄牙金幣,作為他們終生的津貼。
最後魯濱遜結了婚,生了三個孩子,他除了因為要到那個上面講的他住過的島上去看看,又作了一次航行之外,再沒作漫遊了。我住在這兒,為我不配得到的享受而心懷感激,決心現在就去作一切旅行中最長的旅行。如果說魯濱遜學到了什麼的話,那就是要認識退休生活的價值和祈禱在平靜中過完他們的余日。他還能活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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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梗概(第三人稱)

小說講述的是一個英國的探險者魯濱孫,因船沉了而流落到了無人的荒島,度過了28年,在進退無路的情況下,他開始想辦法自救----做木筏、造房子、種糧食、養牲畜……竭力投入到與大自然的抗爭中去。他靠自己的雙手,憑著自己的智慧,花了幾十年的時間把這個荒島變成了「世外桃源」,還勇敢地救了一個土著人「星期五」,和他共同生活,就在魯濱孫快要放棄回到英國的時候,他卻得到了離開荒島的機會,經過重重困難,魯濱孫最終離開了荒島,回到了自己的家園……
魯濱孫的樂觀和勇氣是可嘉的,為了生存做出了常人難以想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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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背景

這部小說是笛福受當時一個真實故事的啟發而創作的。1704年9月一名叫亞歷山大·塞爾柯克的蘇格蘭水手在海上與船長發生爭吵,被船長遺棄在南美洲大西洋中,離智利400英里之遙的安·菲南德島上達4年4月之久,四年後他被伍茲·羅傑斯船長所救,當他被救回英國時已成了一個野人。英國著名作家笛福以塞爾柯克的傳奇故事為藍本,把自己多年來的海上經歷和體驗傾注在人物身上,並充分運用自己豐富的想像力進行文學加工,使「魯濱遜」成了當時中小資產階級心目中的英雄人物。是西方文學中第一個理想化的新興資產者形象。他表現了強烈的資產階級進取精神和啟蒙意識。塞爾柯克在荒島上並沒有作出什麼值得頌揚的英雄事跡,他和魯濱遜都被說成有捕山羊和以羊皮為衣的經歷,也都被貓騷擾過;他們也都馴養過山羊和同貓作伴,還都抽時間向上帝祈禱過。但魯濱遜在其他方面並未藉助賽爾科克的經歷。本書成書於1719年左右,在作者快年屆60時創作了這部妙趣橫生、雅俗共賞、老少皆宜的傳記體小說,為自己博得了「英國小說和報紙之父」的美譽。
這是一部流傳很廣大,影響很大的文學名著,主人公魯濱遜十分樂觀,充滿了鬥志,體現了自我奮斗的精神,他的創造性勞動及成果也體現了人類智慧的無窮魅力。如果一個人遭遇困境,而無人解救就必須學會樂觀地去改變現狀,而這需要像魯濱遜那樣有驚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撓的精神,這是我們閱讀完小說《魯濱遜漂流記》所能體會到的。

⑨ "100部值得閱讀和珍藏的言情小說",有點吸引人,都有些啥啊,我偶然看見的

先向原作者表示感謝,太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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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版】

熾戀狂情:這裡面推薦的書,不是痴情的砸人,就是苦命的讓人心痛,男女雙方至少有一個不是愛的成痴,就是愛的欲狂。

1. 《已覺春心動》—雷恩娜[尋愛]:個人很喜歡碧三娘這個人物,大膽,直率,勇敢而不猛撞。從第一次與風琉相遇,兒戲的賭約似乎註定了沒有休止的羈絆,二次相遇,又一次樹梢邊,清湖底,路經的少年再一次救起了溺水的少女,風琉的命就不單單屬於虎嘯堡和血海深仇,也屬於了那份誓言,那個少女。而後,意外的指婚,三娘離家出走,名義上是為了逃婚,其實更多的是為了救了自己兩次,把命許給他的剛強男子。以賭誓為借口,賴在他身邊,一點點的接近他的苦,他的仇,他的恨,執著的想用一腔的愛溫暖孤苦的心,只因春心已動,情難自禁。三娘感動於風琉不經意的溫柔,也傷情於他近情而卻的反復……愛和勇氣支持著三娘,義無返顧的前進,終究化掉了風琉的孤,恨,與冤讎。除了多情的三娘,風琉也不是什麼憤世嫉俗的狂人,或許他是有那麼一點點的執著,但卻不影響男子的偉岸,也不愧是個好男人,雖然不會什麼花言巧語,但鐵漢的柔情在對待三娘的怒吼中讓人分外的貼心,適時的佔有欲,不善言辭的關心早就透露了滿腔的愛意,尤其是結尾的表白,感人至深,各位姐妹們一定要看啊!

2.《秋意情纏》—瑞梓[晉江]:大唐戀曲中最好看的一本,男女主角的個性都讓人叫絕,最佳配角任意桐亦贏得廣大讀者的喜愛,幾乎凌駕於主角之上了(汗,因為他比較像是當代好好男人吧!)敏兒與任家兄弟的第一次相遇,就註定了一輩子的糾纏,下地獄也要逮到你,是任意情的執著;跑到天涯還角,也不要你來影響我的生活,就敏兒的信念。可追久了,跑累了,發現原本所堅持的理想和事實並不是同一件事情,是為了復仇,是為了掙口氣,為了自由,都好象是虛弱無力的借口,她們之間所有的剪不斷,理還亂的羈絆,不過是不敢承認的一個愛字!與任意情邪魅孤冷的性格,相對應的摯情愛焰尤為動人!總之,是個我喜歡的大女人的和孤傲男的典型故事,很是動人啊!!

3.《失落卿心》—常歡[晉江]:《失》作為姻緣簿之三,到不如更適合作為一個更獨立的故事來看,至少可以堪稱得上是悲劇中的經典之作,尤其在如今王子和公主幸福生活之風大盛的情況下,更是難能可貴。男主人公被寫去陰曹,女主角被送入佛門。男女主角並非是討喜的角色,但卻是異常的血肉豐滿。尤其是楚微楓,她不象是天女,有小姐脾氣,也自私倔強,卻清楚的讓人看見了一個在愛與恨之間,苦苦掙扎的平凡女人。《失》一書最最迷人的地方也正是人物塑造的豐滿,無論是正反角色都有血有肉,一往無前,悲劇的結局未必不好,不過是殘忍的現實,畢竟無敵的是神,有缺陷的才是人,封建禮教要是那麼好抗拒的話,從古到今就不會有那麼多悲劇。喜歡悲劇的妹妹們不妨去看看!

4. 《獨傾君心》—於晴[晉江]:前世的玄面對的是即為天女,又是姐姐的雲娘,他愛的沉重,絕望,也痛徹心扉,但卻絕對不悔,玄很苦很苦,但比起雲娘他卻來的幸福一些。身為天女的雲娘,背負著比玄更沉重的愛,無論是男女的私愛,還是救世的博愛,都濃烈的、慘重的讓她無法掙脫。她看的透天命,卻又無力去拯救一個註定要滅亡的盛世,她看的透人心,卻無法逃脫每一份愛的枷鎖。心有餘而力不足,就是上天開給她的玩笑,殘酷的玩笑!是天女的她,最明白的是那種無力的痛苦,無知在很多時候是一種幸福。所以,再次的轉世,雲娘不再是那個溫婉智慧的女子,也不在是那高不可攀的天女,她情願去做個讓人看成白痴的小拈心;同樣的是玄,不再是個身份低微的私生子,不願再當個默默守侯而痴心人,轉世的玄,來的身份高貴,卻也霸道非凡,他的愛熾烈瘋狂,與前世的玄幾乎是判若兩人,但在我看來,這正是於晴處理的最好的地方,在抗爭命運的過程中,希望擺脫的玄和雲娘,為了不再重復昨天的撕心裂肺,不可能仍然是原來的他們,經歷過生離死別的人,怎麼可能不去改變呢?如果他們依然如舊的話,那就是永遠的陷入泥潭,就算作者大發慈悲的放他們一馬,也不能讓人信服!整部的《獨》的結構非常的完整,文筆細膩,似掛著默默的無形的淚,卻又迎著希望的曙光。《獨》的結局其實很讓人回味,相守一生的幸福,陪伴著永生的冰冷,雖然有點凄苦,卻別加的值得珍惜!

5.《破軍之戀》—檀月[晉江]:絕對是言情界經典之作,尤其風靜海的狠烈絕情,甘心為了國家而放棄自己所愛的人的作法引起了很多朋友的爭論。到底風靜海如何,紫瓏的痴情狂戀值得與否,顏顏不想在這里評論,引起爭論,而短短的一段也實在說不清楚,只等著哪天有空,正經的好好寫。總之,看言情不看〈破〉,乃人生一大憾事。

6.《英雄折腰》—唐瑄[晉江]:《英》書在唐宣的作品中並不見得十分突出,但卻也是本不錯的書,青梅竹馬,相依相戀的愛情有著熟悉的暖暖的味道,但我推薦它的原因,確是因為那兩個配角,宮色祺和宮色裳--一對冷傲執著的兄妹。起初,很討厭宮色祺,討厭他的殘忍冷酷,驕傲任性,也不喜歡宮色裳那張一零一號的表情,但隨著情節的發展,卻一步步的同情起他們。宮家兄妹兩人的愛都是執著、畸形、不容於世的,色祺對於六妹的冉護衛由起初的不服氣,在一次次想勝又勝不了的執著糾纏下,成為了習慣,冉沃堂成了他心中最重要的人,再也容不了其他,與其說是一種嫉妒,到不如說是一種痴狂的愛吧。比起哥哥來,色裳愛的更凝重,愛上了那個欺負她,又不曾把她放在眼裡的哥哥,所以她記恨那奪取了哥哥注意力的妹妹和冉,可終究她的愛是不可能實現的,痛苦絕望的愛讓她走上了自我毀滅的道路,無論是生是死,總要得到一樣啊,於是,冷冷的劍刺如了心愛的人的心口,幸福了,終於和相愛的人魂魄相隨,哪怕是怨魂也好啊……凄厲啊!

7.《莫負有情郎》—唐瑄[晉江]:《莫》書一向被視為唐宣古代小說的代表作,倍受讀者的喜愛,就個人而言,對於情節設置上的欣賞遠不如對於男女主角如滔滔江水的景仰(也不知道為什麼,唐大家筆下的角色總是吸引我的目光)。一出生就註定了要為風家人賣命的風戀棠,憤恨娘親的薄情,嫉恨柳綻雪奪去了她的母愛,一直都難原諒母親把自己送離學藝,直到母親的死,才漸漸的了解的母親的苦心,而失去摯愛母親的她產生了懼怕再愛的陰影。為了完成母親的遺願,救活柳家小姐的命,戀棠不得不去向仇人歡休討要解葯,而那葯的竟是要以身體為代價……歡休是個孤傲冷血,談笑間取人性命的殺手,處理事情看來光明磊落,實則早就看透了事情的始末,光明么不過是因為他不屑與和他們的狡詐,十九就背叛了師門,投到八王爺門下為死士,早就不露痕跡的為將來的血恨埋下了種子,嘲笑的看著愚蠢的人,一步步的按著自己的計劃走向滅亡,看起來似乎一切都難逃他的掌握,唯有戀棠,他最想要的女子去卻無法緊緊抓牢,看著她為了阻止自己誅滅八王府滿門的復仇,寧願以身嫁入王府,仇恨和戀棠終於被擺上了天平。最欽佩的是戀棠,同樣身負血海深仇,卻懂得了活人比死人來的更重要,怎樣的仇也不值得用千餘口的性命來陪葬,為了不讓歡休走上毀滅的道路,也為了驗證她們的愛情,和一輩子的幸福,淡然也毅然的賭上自己的性命……結果么?呵呵,自然是完滿的解決了!!

8.《搶來的新娘》—席絹[晉江]:言情界又一經典之作,耶律烈幾乎曾經成為過席絹小說中最佳丈夫的得主,女主人公君綺羅聰明而世故,驕傲而倔強的性格魅力,讓眾家妹妹奉為天神。與《交》一樣,《搶》書一出,關內男子的價碼一下子一落千丈,無數妹妹以昭君和親為榜樣遠嫁塞外,(這個或許能促進民族大融合吧~~)不過無論是情節上,人物上,乃至與背景設置上,與《搶》非同日而語,更可悲的是一群被虐待狂的女子雨後春筍般呈現不窮,嗚呼,可悲啊!!

9.《細雪柔情》—陳美琳[夜未眠]:並不見什麼新意的殺手故事,卻讓陳美琳寫的韻味十足(她就是那種偶然會石破天驚的作者),舍棄了殺手故事典型的愛恨糾葛黑暗和血腥,讓故事呈現出最純然的一面,冷冷的飄水,一生一次的縱容和自私,為自己生命最後的一刻,在飄著細雪的冬天展開一份暖意的愛情,並不浪漫,卻真如細雪般純潔而飄然,淡淡的,卻感人至深!雖然這部書有些情節的設置缺乏邏輯性,但絕對值得一看!!!尤其是尋找觸動的妹妹一定要去看啊!

10.《三生不有幸》—余宛宛[晉江/尋夢]:感染力很強的一本書,濃濃的悲哀,無奈的絕望,無形的枷鎖深深的束縛了相愛的人,前兩世的死別,終換來了一世的相守。三世的戀情,最動人的卻屬於第一世,一個諾言,一個善意的謊言,毀了兩個人,一段刻骨銘心的愛,雖然不苟同於女主角的做法,卻又不得不欽佩她的勇氣。但由於受到篇幅的限制,三世的故事在主次處理上不夠得當,造成了細節描寫上的疏忽,尤其第二世的發展太過急噪,讓人頗感意尤未盡。

11.《赤雪情殤》VS《赤雪情焰》—小渝[晉江]:想尋找冷門的作家,所以推薦了這本書,作者小渝對於別人我不知道,對於自己,至少是陌生的,這本書也不過前幾天才看完。自己一直都不喜歡悲情苦楚、歷盡磨難的女主角,但卻沒有辦法得不為赤雪的悲,赤雪的苦,赤雪的執著,赤雪的堅強而心痛。庶出的駱冰肜,娘親早死,在駱府倍受冷落欺凌,年紀小小就嘗盡了世態炎涼,為了娘親的墓地和那一池的青蓮,冰肜把自己的性命賣給了閻冥,離開了駱家,開始了新的生活……十五那年,盛裝打扮,紅衣絕艷,冰冷若霜的冰肜,出現在閻冥的眼前,於是赤雪誕生了——閻冥身邊那個絢麗奪目冰冷無情的侍衛。可是看似絕情的赤雪卻痴戀著閻冥,閻冥選妃的夢中,自己與母親的身影母親重疊再一起,讓她幾欲瘋狂,駱冰肜已不自覺地掩沒在赤雪的艷紅下,甚至被自己創造出來的赤雪吞噬了,在幽暗的深谷底暗暗哭泣┅┅另一反面,閻冥發現了赤雪的情素,同樣也迷戀上了那紅衣眩目的女子,然而一夜歡情,納入後妃都不是赤雪所要的愛。駱心柔的加入,使得原本混亂的局面,更加的不安,兒時的陰影,閻冥的冷酷,推得赤雪獨自一人奉命為所謂的父母報仇,幾乎喪了性命,潔白的玉背上留下了永遠無法抹去的疤痕,身猶如此,心何以堪呢?命運似乎待赤雪從來就沒有過公平,傷透了心的赤雪她愛得痴狂,愛得自私、愛得貪婪,更愛的心痛欲狂,為了不再陷入妒恨糾葛得瘋狂深淵,懸身於崖邊的赤雪一把撕裂了衣袖,撕裂了和閻冥之間最後一絲的牽系,急墜的身影在長發翩飛中,慘白的小臉上竟是布滿了滿足凄美的笑靨……一心求死,卻不得死,身代蛇毒的赤雪竟然生下了自己與閻冥的孩子,一個天生帶劇毒的孩子,為了孩兒,赤雪不惜挖肉克毒,身體上布滿了突兀的傷痕,赤雪不再是那個赤雪……閻冥拚命的尋找著赤雪的每一絲痕跡,甚至不惜宣告天下以赤雪為後……終於,兩個人再一次見面了,閻冥愛依舊是狂妄不忌,霸道自私,赤雪卻承受不了如此的心傷和心痛,兩個人的角色似乎有那麼點改變,但早就命中註定的羈絆無論是誰也無法逃脫的,上天入地,生死相隨……PS:這個評論純粹是以赤雪的角度來看,所以對於男主人公有點失公正!

12.《半掩容》—鏡水[書擬]:初識鏡水,托的是七出系列的福,雖然該系列本身,並算不上取得巨大的成功,但卻的確讓我重視了幾個冷門的作者,鏡水就是其中之一。《半》書要比《我見猶憐》來得好看,大概也歸功於創作的空間比較廣泛的原因,總體來是說鏡水是屬於文筆流暢寫意的作家。閑話少說了,《半》的人物塑造頗為成功,男主人公尉遲昭從小受過心理傷害,慘遭毀容,但卻善良溫柔得對待每個人,一如他那如水、如風、如棉絮般柔和醉人的嗓音。初遇容湛語——**鏢局的逃婚離家的大小姐,心機單純的他,把她當作了可憐的小姑娘小十,善良的收容下了這個去尋親戚的小妹妹,展開了兩個人的玉泉庄之旅。玉泉庄並不是表面上的光明正大,裡面層層殺機暗藏,容湛語的未來丈夫玉龍,更是人間狡詐陰險之極品,尉遲容兩人幾乎喪命於此,容湛語也因為山洞的奇險,在尉遲不知情的情況下,意外的見到了他的真面目——疤痕猙獰的面容……危機順利的度過了,兩個人脫離了生命危險,卻無法解開尉遲的心結,早已經愛上湛語的他,畏懼傷害,自卑的不願意心愛的她看到那受到詛咒的面龐,只好以逃避以了事。然而,容湛語一卻是那種一旦愛上就絕對無悔的女子,為了自己的幸福,勇敢湛語的展開了自己的追求之旅。洗衣做飯,燒水掃地,拋棄身份極盡所能的做那原本不擅長的事情。湛語的關愛一點一滴的融盡了尉遲的骨血了,卻始終無法讓他拋棄那可憐的自卑。事實上,容湛語從來就沒有想過尉遲沒有接受她感情的原因,竟是那已毀的容貌;因為就她個人而言,那張臉的美醜,與他所愛上的個溫柔善良的男人沒有什麼關系。容湛語的愛的早就超越了美醜的范圍。直到尉遲的師兄的推波助瀾,有情人才終成了眷屬。個人非常喜歡容湛語那樣勇敢積極又不冒失的性格,或許是因為那種勇氣,正是自己所欠缺的,所以格外的敬佩與羨慕。

13.《妾似朝陽又照君》&《還君明珠》—李璇:這是一套構思很巧妙的姐妹篇。嗯...... 或許也可以說是「母女篇」。名滿天下的紅庄美人酈雪凝,為了愛情,拋卻自尊,成為野心勃勃的黑王——駱子京的禁臠。而駱子京為了拉籠勢力龐大的人間堡堡主李陵,成為武林盟主,把雪凝的真心視為糞土,狠心的把她當作禮物,送給對雪凝一見傾心的李陵!(真是個混蛋,我扁他!!)這等絕情斷義的舉動,讓雪凝傷透了心。雖然在緊要關頭,駱子京後悔了,把雪凝要了回來,還決定取她為妻。然而,他卻根本不懂婚姻的含義,自認為娶了她就已經是天大的恩賜了,在雪凝向他要求忠貞時,放專用大笑地嘲弄她!(大哥,你狂也有個限度啊!你以為你是誰啊!!)由此,酈雪凝對駱子京徹底死心了,在成親前,決然的跳進滾滾長河中,讓河水淹沒了一切愛恨情仇(有勇氣,但也不必為這種男人……)。駱子京在失去雪凝後才發現自己的感情,卻追悔莫及……(人類劣性的表現啊!!)酈雪凝因愛捨去尊嚴地對駱子京委屈求全,在被遣去「陪客」後,終於死了心,重拾高傲、堅強的本性,用生命去向霸道而無理的情人抗爭。她不是一個懦弱女子,她身上有著一般女子所沒有的堅強。所以在李陵想對她伸出援手時,她拒絕了;跳河重生後,她也不再為愛委屈自己,找回了原本那個外柔內剛的自己。「妾」的結局是圓滿的。只留下一個令人欽佩的李陵。其實李陵是有機會得到雪凝的,只是他的為人太光明磊落,缺少那份霸氣和不擇手段,寬容無私到竟然把雪凝未死的消息轉達給了駱子京,自動退讓,(為什麼翩翩君子的結局總是那麼凄慘,我哭啊)註定了他自己的情殤。李陵在故事最後,把人間堡的最高權力令牌「人間令」,送給了還是小娃娃的駱子菱,自己遠走青海,尋找奇石,從此杳無音訊。十八年後,駱子菱長大,憑「人間令」成為人間堡的堡主。她到青海的某一山洞尋寶,意外救了一個被冰封在洞底的男人。而這個人,正是李陵!(汗~~這個我媽媽—¥#·—%)李陵被冰封了十八年,這十八年的時光在他身上毫無痕跡。在他被子菱「解凍」後,因容貌的相似,差點把子菱誤以為是雪凝。通過交談,他發現眼前的美麗少女,居然是他以前親手抱過的小娃娃!子菱被洞內怪物所傷,雙眼失明,李陵隱藏身份帶著她求醫,兩人進而產生感情。李陵很矛盾,自己愛上的人居然是以前傾心的女人的女兒,也是駱子京的女兒。如果沒有被冰封的意外,子菱甚至要叫他一聲「叔叔」!故事波折不斷,中間穿插一段幾十年前的愛恨糾葛。最後,駱子京和酈雪凝承認了李陵這個朋友兼女婿,把子菱嫁給他,還他一個欠了十八年的妻子,算是「還君明珠」了(想到還珠格格了)。

14.《紅顏知己》—機器貓[心動]:前幾天看到四月天有人推薦《紅顏知己》,忍不住也看了,這里也推薦一下,好象有點多餘,大家就當我是在嘮叨,忍受一下了。一口氣讀完了,好久才敢長長的吐出心中的郁悶,卻無法流淚,不是因為不感人,而是因為太真,真的讓人心痛之餘,要痛定思痛,人性現實,苦海無崖啊。遙翔或許真的有點像雍正吧,不過更多的讓我想到風靜海,執掌乾坤之才,殫精竭慮之勞,寡情的可怕,冷靜得駭人。遙翔自私的追求著自己的目標,輕視女人,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累得一個個紅顏為他薄了命,傷了心,死的死,走的走。但自己卻無法去討厭他,甚至有著自己無法理解的同情,只能感慨,那是不幸生在帝王家。三十歲的他,有著半百的滄桑,斑白的額角,為了一個地位,終落的心力焦竭,萬事成空。比起遙翔,那些通房丫頭更讓人心碎,銀月痴戀,打胎傷身,終是紅顏薄命,碧兒情傷,甘願避走他鄉,紫衣更落得自縊而亡,都為了這樣的一個男人,都落得下場凄慘,然而追其心,幾個人都無怨無悔,從跟了他們的爺,就早知道了那顆守不住的心,給她們的絕對不會太多,一個溫柔的動作,一場巫山雲雨,對於她們都是一種眷寵了,她們的所求何等之悲哀無奈啊。至於雲霓,潔如雲,艷如霓的女子,何等的精靈剔透,善解人意,這樣溫柔的女子,本應該是脆弱如菟絲花,卻因為她的爺而勇氣十足,機謀百變,當我看到,為了把遙銳踢出帝位競爭的行列,忍辱合歡,我睚眥欲裂,哀鳴不已,何等的愛有如此大的犧牲。遙翔的冷情,曾一度傷透了雲霓的心,卻終究無法狠心從此不相見,死心不是想像中的那樣的容易,當得知遙翔身染重疾,她竟然一夜累白了滿頭的青絲。死亡的考驗一瞬間讓遙翔明白了很多,看淡了天下,看清了眼前的紅顏知己,他與她終究得以白發相結,少年白發的相結。然而或許是慣性吧,終想為玄王朝做最後一點事情,終究只留下雲兒二字,飲恨而去……生同衾,死同槨,空留紅顏怎獨活,雲兒終究還是相隨而去。這或許對於他們是一種幸福,現實的悲哀,無論上貴為王爺的遙翔,還是卑賤如雲霓等通房丫頭,都沉重得壓得他們喘不來氣,機器貓想在言情小說中填加一寫特別東西,她成功了,卻不得不感嘆,人情冷漠,世情如霜。於遙翔和雲霓,無奈與悲哀,終也隨著他們的死,隨風而去了……

15.《問君能有幾多愁》—宛宛[晉江]:曾聽人提及愛是一個圓,有一半是你,有一半是他,所以這一生,註定是互補充!冷酷由活潑來溶解,殘暴用溫柔來驗孵化,懦弱以強悍來護衛,憂郁有暖陽來照亮,愚鈍加慧詰來補及……如天與地、陰與陽般相極亦相契!憂傷不能和淡雅相合嗎?冷酷不能讓聯慧來解化嗎?潘安世與無鹽女無緣嗎?既然負負能得正,那兩個同樣處於陰暗角落的人又有誰能斷定終生覓不到光呢?恭成人痛失至親的傷,造成的孤傲與陰冷,任陽光再炙也照不進他陰暗的內心;笑聲再郎也入不了他的耳;溫柔再多也化不了他的冰;更況論美貌對雙目失明的他無半點吸引力!江君立志雪仇的願,隔絕了一切的女人事;淡離所有的熱切;斬斷了一生的情愛絲。當----這兩個同等悲涼的靈魂碰撞時,孤寂與淡漠、乖張和執著、脆弱及蒼涼,兩個靈魂在交融摻合中逐漸升溫,在世人遺棄的陰晦里隱隱閃紅,烯成炫目的火苗!熔化所有的稜角和雜質,終搓合成圓!

16.《莫愁》—檀月[晉江]:俠氣的莫愁,爽朗的莫愁,善良的莫愁,無憂的莫愁,執著的莫愁……讓我喜歡的,這樣的莫愁。遇到溫雅俊顏方蓮生,很難說對於她到底是幸,亦或是不幸,他是讓她明白了什麼是愛,卻也讓她本無愁的眼裡寫上了憂郁和無奈。照理說,方蓮生那種睿智的男人,怎麼可能如此沒有眼光,雖說愛情是盲目,卻也不至於苦苦的愛著紀蘭那種無知,驕縱,花痴,勢利,外加心狠手辣的女子吧!反而,逃避善良率真,真心愛他的莫愁。為了他未婚妻的病,她不惜跋山涉水,刀光劍影地尋找良葯,甚至以命相搏,只因為情根深重,早難自拔,然而一次意外,催情花,造就了方蓮生和莫愁的一夜的事實,逃避錯誤和不敢承認心動的方蓮生,自私得把自己一切的罪過推到莫愁身上。結果再見紀蘭所得到的不過還是一份不堪……我個人一直無法喜歡他的原因也在於如此,無論如何溫柔儒雅,俠義善良的人,如此傷害愛他和他愛的人,都不是輕易就讓人原諒的。

17.《殺手蒼鷹》—檀月[晉江]:檀月的書中最讓我喜歡的就是這本,尤其是有天空之子稱號的男主人公。豪氣、俠氣、膽氣--舒翰鷹,就像是史書中描寫的豪俠,集膽識,智慧,氣概於一身,行事明快,善惡分明,敢愛敢恨。身為梟幫七殺手的他,不以身份為囹圄,自有自己的價值觀,身在中原的大染缸中,自用著喀什族的直率和義氣行事。欽佩朱雀的義氣,救下了被同伴埋伏的秋練雪(朱雀),兩個人度過了一生最難忘的十天。身為天易門朱雀的堂主,她武功高強,處事冷靜,一身紅衣,卻冷凝如霜,傲然不獨處於事,然而卻戀上了天易門的堂主,換來的是心傷欲碎,以搏命的心態代替門主出戰,卻沒想到竟然遇到了這輩子值得以身相許的男子。被身為敵人的他所救,舒翰鷹慷慨豪俠,言辭犀利,就像烈酒,令她滿腔熱意,心情動盪不已,只一夜,她的心就在不自覺的情形下,悄然的交給了那慷慨高歌男子。原本從不告人的心事竟也向身為仇敵的他傾訴,行動中,把他當作了自己的依靠,放下自己緊綳了太久的情緒,畢竟她太累了……父親的風流,又一次弄得她遍體鱗傷,茫然無寄,絕望的朱雀酒醉中,拚命的尋求著安慰,兩人相識的第四夜,她許下他作為他一生唯一的男人的承諾,他,喀什族的天空之子,也從此臣服在美麗朱雀的腳下。此時的朱雀甚至還沒有察覺自己愛上了那頭自由的蒼鷹,直到一次意外的圍剿,她捨命相救,才知道自己的情根竟然如此深種。然而,朱雀是屬於南方,屬於中原,和她要守護的人,不能隨著蒼鷹回到塞外拯救族人,愛他入骨的舒翰鷹並沒有因為一己的自私,強迫她放棄自己的家園,因為異地飄泊的他理解異鄉異客的無所依託,更因為他尊重她的選擇。「我的愛,舒翰鷹永遠在天山南麓等你,直到天山成為平地,直到塔克拉瑪干沙漠成為大海,我的心,水遠不變……」這是他的承諾,即使明知道重見朱雀的希望並不大,即使他身份高貴,一族之長,卻始終堅守著這份承諾。五年後,身陷囹圄的他,終於重見了他遺失的那顆心,她依舊不善表達,依舊還是那隻美麗浴火的守護女神,他以信物相許,等待她的救援,因為他相信她,相信真主既然讓他重見他的心,沒理由讓他再次失去。為了愛人的女人總是勇敢的,更何況本就堅強的朱雀,帶領著喀什族勇士的他,傲然的把劍架在了敵人的頭上,救下了自己的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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