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名字和自己同名
㈠ 某部小說主角和自己同名同姓怎麼處理
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別說小說了,就算是在世界上也是有很多魚,我們同名的完全不用在意
㈡ 假設我起的一本小說名字與網上已有的一本小說同名,這算不算侵權
我認為這並不算侵權。
我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規定「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著作權法所稱創作,是指直接產生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智力活動」。因此,我國定義作品必須首先明確獨創性的定義,創作是作品的源泉,是以作品為載體的著作權法律關系產生的基礎,它規定了著作權理論中其他范疇的實質內容和相互關系。而對作品獨創性之界定,必須與作品創作活動相聯系,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揭示作品獨創性的本質內涵。目前,司法實踐中較為統一、清晰的觀點是:《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是獨立創作、非竊取他人並具有適度創作高度的表達方式。
那麼如何判斷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權,必須注意四點:
一、獨立創作和適當借鑒的程度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一般來說,在創作作品過程中,很難擯棄前人的創作,完全開天闢地地提出新觀點、新思想。借鑒他人創作成果,並在已有成績之上吸收、消化、提升是符合社會科技文化發展的趨勢。換句話說,獨創不是絕對的,在獨創和抄襲之間沒有絕對的界限,而程度是劃分兩者之間界限的標准。不同作者就同一題材、思想內容創作的相同作品,可有復數的著作權存在。在一定程度上,賦予作者吸取他人作品中主題、靈感及構思的自由,是作品創作的需要。但是,對於「借用」程度之判斷,實踐中還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二、區分思想和表達的界限
按照著作權法的傳統理論,以及各國一般的著作權法和實踐,作品獨創性要求僅限於作品的表達,而不及於作品思想內容。區分思想和表達的界限,解決了作品獨創性的外延問題。我國著作權法雖未確立思想和表達的區分,但在我國的著作權學界,著作權只保護思想的表達而不保護思想本身已經成為通說。
三、表達方式是否唯一
唯一表達即有限表達,又稱為思想與表達的結合,是指對於思想只有有限的幾種表達方式。「唯一表達」情況下,作者就思想的創作空間是相當狹窄的,創作很難具有獨創性,並且其他人如果要表達同樣的思想,也只能使用與作者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表達形式。如果一個智力成果在表現形式上是唯一的,那麼無論他是否具有獨創性都將被排除於著作權保護的范圍。判斷原告主張的權利是否為唯一表達,也是判定被告是否侵權具有關鍵性的作品和意義。舉例來說,如前述案例三,原告主張單詞「poke」,諧音中文表述是「破殼」或者「剖客」。該單詞的思想創作空間是相當狹窄的,其他人如果要採用諧音的方式表達該單詞,只能使用與作者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表達方式。因此原告有關諧音的主張也將被排除在著作權的保護范圍。
四、素材是否為公有領域
《著作權法》覆蓋的「著作權世界」分為作者與其他著作權人、受到保護的表達以及以「原始資料」為核心的公有領域。公有領域涉及公眾的權利,在公有領域中公眾權利幾乎不能被賦予私人財產權。著作權保護的真正領域是被私人所佔有的領域,不被保護的領域是公有領域。例如,客觀事實是客觀存在的,不是任何人獨立創作的結果,因此,其屬於公有領域,不能作為著作權給予專有。對公有領域的准確判斷,涉及著作權保護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平衡,涉及著作權保護和限制的問題,因此需要科學掌控。
以上是司法解釋。
樓主,你的小說只是名字和另一部小說相同,內容完全不同;既然作為文學作品獨創性的集中表現部分——正文——是完全不同的,那就稱不上侵權或是剽竊他人作品了。完全不必擔心。
我舉個我知道的例子,有兩個有名的網路作家,撒空空和橘花散里都寫了部叫《無肉不歡》的作品,兩者的內容完全不同,沒有人說過有侵權的嫌疑。倒是晉江的蜀客寫的《重紫》因為內容在很多地方與Fresh果果的《仙俠奇緣之花千骨》相似,兩個作者的粉絲就是否構成抄襲的問題,都快吵翻天啦。所以樓主你在這方面不用擔心。
㈢ 遇到小說人物和自己同名,心裡有種說不出的感覺
沒有,看小說不要有太大的代入感,這樣只會使自己難受,也許,你的名字比較大眾(非諷刺),這樣容易讓作者用到,不然還有可能就是小說的作者認識你(暗戀?????),呵呵
㈣ 今天我在百度搜索自己的名字,發現有一部小說主人公名字和我同名,怎麼辦,算不算侵權啊....
不算的,我的名字就出現過小說里,而且還是恐怖小說的女主角,誒呀媽呀,嚇得死人。。。。。
㈤ 自己寫的小說和別人的小說人物同名怎麼辦
不算啊~而且。你只是人物同名而已拉~不是內容一樣就可以拉~~~
㈥ 靠,小說重名!!
一本書看重的是情節,所以你所說的武器名字應該沒什麼關系,不過要具有創新意義,有新意,才會吸引讀者,而且小說的名字也很重要,就像海報,如果標題不吸引人,沒人有興趣去翻閱。小說題目可以是簡單明了,貼切主題,這樣雖然普通,但是可以吸引主體感興趣的讀者。或者題目用隱喻,含蓄的手法寫出主題,也可以讓人感興趣。
好好思考一下題目,把小說大綱寫出來,堅持寫下去,相信你會成功的
㈦ 小說里的女主和我同名怎麼辦
這個只能感嘆一句,一切皆是緣分,一切皆是巧合,你與她的偶然相遇,證明有緣。就像我碰巧看到這個問題回答了一樣,不過,個人認為不必太在意對方的經歷,名字說到底只是巧合,把它當做巧合就好了,你的人生必然與她是不同的,就像我以前有巧遇過,小說男主與我朋友名字一樣的,驚訝一下,笑一笑就好了
㈧ 小說里人物名字與別的小說重名了怎麼辦。。。。。
如果你有天發現自己的名字和他人的一樣你改不改?忍者神龜也叫達芬奇啊 抄襲?……- =那是人物設定,故事情節,世界觀什麼的及其相同或完全一樣才叫抄襲的好伐?你一個名字抄樂匭嘛用?動漫里叫基拉叫頃刻的多了去了怎樣沒見誰誰誰告抄襲了
記得採納啊
㈨ 網站名跟小說名同名了算侵權嗎
這樣說吧,說個真實的例子給你,
前段時間不是有一人注冊了周立波這個域名嗎?
而且他的站的內容也都是關於周立波的事兒,
然後周立波就把他告了,但是最後也沒事兒,因為他站里的內容是雖然是周立波,但是不是現在這個周立波,而是古代的周立波.
所以說,雖然是同名,但是只要是你的內容不是建立在那個小說上,並沒有用那個小說來給你站帶來任何實質性的東西,只要你站的內容跟那個小說是無關的,那就沒事兒.
就好比,有很多站都是同名的,也沒事,
㈩ 如果在網上發表原創小說,小說名字與他人小說同名,是否可以
同名是可以的,現在同名的小說有很多,同名的歌曲亦是更多,只要你寫的小說不是抄襲他人,有自己的風格在裡面就可以了,一個好的作品,不是一個名字就能夠隱藏住的,希望你能加油創作出好的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