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剛交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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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是一個女生,對一些性的幻想都偷偷的藏在心裡,我已經不是處女了,其實我的性愛經驗還蠻多的,而且也蠻享受性愛的過程。對於口交或是肛交我都覺得很舒服,有時候在網路上看到一些女孩抱怨肛交或吞精,我都會覺得很奇怪,這麽舒服的事情,她們怎麽不會享受呢?至於我的性幻想┅┅當然是比這些更千奇百怪羅!
昨晚來到元元的情色文學區,一時好奇進入圖書館的「寵物與我」,天哪!
原來跟狗狗愛愛是那麽舒服的事情。每一篇文章都好誇張呦,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
看完以後,不知覺中我的小褲褲已經濕淋淋了,只好趕緊進入浴室洗澡。我一邊泡熱水澡,腦海里還縈繞著剛剛那些獸交的情節,手也不知不覺中輕揉著小穴,臉紅心跳的不敢叫出聲音,一直到妹妹來敲浴室的門,才驚覺我已經泡在浴缸中一個鍾頭了。
洗完了熱水澡後,全身熱烘烘、軟綿綿的,可是心中的那股淫慾還是揮之不去。我走到客廳,看到小黑正躺在沙發上對著我搖尾巴;小黑是我家養的拉布拉多……
以上
⑵ 關於同性戀
同性戀(homosexuality)是由一名德國醫生Benkert於1869年創造的。它描述的是,對異性人士不能做出性反應,卻被自己同性別的人所吸引。
所謂的同性戀就是「性取向障礙」,這些性心理障礙患者所追求的性愛對象是同性,而不像正常人那樣追求異性。如何認識和對待同性戀問題一直是全世界范圍內存在廣泛爭論的問題。如《紅樓夢》等古代小說中對同性戀既沒有迴避也沒有嚴加斥責,說明這一現象並非罕見.
各種文化都曾斥責和反對這種違反倫理和道德准則的行為。但法國早在1810年就認定只要是發生在達到法定年齡的成年人之間的,經雙方同意,私下隱蔽的同性戀活動就是合法的。歐洲一些國家和美國一些州在60-70年代也紛紛效法通過類似的法律。美國精神病學會於1974年經投票表決把同性戀從性障礙中刪除。國際疾病分類第10版中也取消了同性戀,總的來講,它是一種社會現象和客觀存在,人們觀念的總的趨勢是採取開放、寬容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
但80年代以來流行的艾滋病現多見於同性戀者的事實使西方社會一度出現恐慌,同性戀者幾乎成了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人們避之唯恐不及。由於目前艾滋病已越來越多地在異性之間傳播,所以那種片面地把同性戀和艾滋病等同起來、甚至認為艾滋病是上帝對同性戀的懲罰的觀點是絕對占不住腳的。
同性戀的一大特點是在上層社會和最下層社會中多見,發生率的高峰處於兩個極端,許多歷史名人如柏拉圖、米開朗基羅等智力水平高的同性戀者。又如日本築波科學城裡有些科學家為了獻身事業夜以繼日地工作,導致家庭離異並走上與同性伴侶消遣有限的業余時間的道路。
在西方,同性戀的發生率可達10%,有些城市甚至還要高得多,它隨著社會背景和生活一半而有所不同。國外有人把人的性取向意識看作一個連續體,在連續體的兩端分別是完全同性戀和完全異性戀,處在其中間的是兩性戀,其餘的人則分布在這個連續體的其他區段。
當然,靠近完全異性戀一端的人占極大多數。在同性戀中有20%屬精神性同性戀,從不發生性關系,有35%偶有性關系,經常保持性關系的只有15%,性關系混亂的只佔很少數。
金賽調查報告表明,一些男性從青春期就是完全同性戀,這些人難以得到糾正,屬於終生同性戀。在同性戀中的男性「妻子」和女性「丈夫」的性心理扭曲更為嚴重,他們多處於同性戀中的主宰地位。有些人既保持同性間性交往,也保持異性間性交往,則稱為兩性戀。有些人只是在一生中的某一時期或處於某一特定環境下時才出現同性戀傾向,像遠航的海員、服役的士兵或集體宿舍的學生,稱為境遇性同性戀;有些人則因失戀、婚姻破裂或其他原因而有過偶爾的同性戀傾向或性行為,為的是要尋求感情的宣洩,說明這些同性戀是後天發生的,它受人際和心理因素的影響。
此外,幼年期教育的影響也十分重要。但同性戀的起因至今不明,科學家們一直致力於從遺傳物質、激素水平、心理因素、社會歷史影響等方面尋找原因。據1991年世界性學大會上的論文報告,有人發現同性戀患者大腦中視上核的體積和細胞數目都有增加,但這一發現尚待進一步證實。
大多數同性戀者具有良好的自我協調能力,他們不承認自己有病,也不會向醫生求助,他們的性觀念和自我感受是一致的,並不需求治療。有些同性戀者則屬於自我緊張性同性戀,他們缺乏良好的自我協調能力,痛恨自己的行為,處於嚴重的自責和心理沖突之中,十分痛苦,加之社會和親朋的壓力,於是能夠尋求醫治。這些人多為男性,女性少見。女性同性戀的總數大約僅為男性同性戀的半數左右。
同性戀的治療很困難,不能單純局限在疾病本身,也要看到社會或家庭背景的影響,要減輕工作壓力,鼓勵他們發展與異性的正常交往。厭惡療法是常用的治療措施。強調早期預防,尤其是在兒童期就應接受科學的性教育,促進健全的性心理發展,這對於他們的一生幸福十分重要。
⑶ 你們說太監是割圓的還是割長的啊! 看了很多小說和電視都不知道!
%清代與以#前朝代的方法未必相同。
見:
「二是用利刃割開陰囊,剝出睾丸。用這一方法進行閹割顯然並不需要完全割除生殖器官,#但同樣可以達到目的。洪邁所著《夷堅志》卷八對這一方法有所記載。另據記載,古代還有所謂的「繩系法」與「揉捏法」。前者是在男童幼小時,用一根麻繩從生殖器的「睾丸」根部系死,既不影響溺尿,卻阻礙了生殖器的正常發育。久而久之,男童的生殖器便會失去功能。後者是在男童幼小時,由深諳此道之人每天輕輕揉捏其睾丸,漸漸適應後,再加大手勁,直至將睾丸捏碎。然而,專將睾丸割去或捏碎,如果是業已發育之人,盡管能夠完全避免授精,但其性慾及淫亂宮廷的能力在一定時期內會依然存在,甚至有的人反會因此而更加強勁耐久。」
又見:
男子受宮刑,一般理解是將陰莖連根割去,但據古籍記載,也有破壞陰囊與睾丸者。如《韻會》一書雲:「外腎為勢,宮刑男子割勢。。外腎是指陰囊和睾丸,破壞了它,人的性腺即不再發育,陰莖不能勃起,從而喪失了性能力。
又見:
「除了公開的娶妻、納妾、結對食之外,太監和宮女、太監和後妃之間的淫亂行為也屢見不鮮。北魏孝文帝時,皇後馮氏性情淫盪,孝文帝元宏率軍南征時,馮氏就和中官高菩薩淫亂。北齊武成帝高湛的皇後胡氏也曾和內監狎褻。這些都載入正史。明代嘉靖年間,宦官劉榮和宮女多人淫亂,事情暴露,他被黜退。天啟年間,宦官魏忠賢、趙進敬、徐應元三人結為嫖友,淫亂宮廷。魏忠賢又和另一位太監魏朝同時與熹宗朱由校的乳母客氏私通,這更是人所共知的穢聞。
明代,太監姦汙婦女的事件也時有發生。洪武末年,石允常任河南按察僉事時,有一次他微服到民間私訪,聽見一戶人家傳出悲哀的哭聲,一打聽,原來這戶人家的女兒被一名閹宦逼奸,因羞辱而自盡。石允常將此事奏聞朝廷,朱元璋准奏,把這名閹宦逮捕,定為死罪。景泰元年(1450),大同右參將許貴奏稱,監軍宦官韋力轉仗勢強奸某軍官的妻子,其妻不從,韋力轉就把這位軍官杖責致死。代宗朱祁鈺讓巡按御史查問,未有結果。天順元年(1457),工部右侍郎霍瑄又奏稱,韋力轉每當舉行宴會時,都要找來妓女陪酒,還強娶部下軍官的女兒作妾。英宗十分惱怒,這才派人逮捕韋力轉,依法懲處。
能夠娶妻、納妻、結對食以及與妃嬪私通或仗勢強奸婦女的,大多是有一定地位的宦官和有一定權勢的太監。那些地位較低的宦官或在宮中執持下等差役的太監,則常常到外面嫖妓宿娼。明代,京師的青樓教坊有個叫「西院」的地方,專門接待宮中的宦官和一般太監。這樣的妓女,都受到煙花同行們的鄙棄。來這里走動的多是被斥退不用的太監或者太監中的年輕者,有一定身份的宦官不但不肯去「西院」,而且如果聽說哪個太監去嫖妓,還要嚴加懲治,有的竟然被拷打致死。宮中結對食的風氣盛行以後,還有個別的太監在外面與某妓女相好,就把她正式娶回家中。萬曆年間,有一天宮中發現一名女扮男裝的女子,形跡可疑,抓住一審問,原來是一名妓女。有個宦官包佔了她,但欠她的夜度之費沒有如數給她,在宮中不敢再出去,妓女只好改裝偷偷混入宮中找這個宦官要賬。神宗朱翊鈞知道此事,傳旨把那位宦官交司禮監處治,把妓女交付法司審究,但不知後來結果如何。崇禎年間,朝廷曾頒布過禁止內監娶妻及在外宿娼的詔令,但終於沒有能夠禁絕。
還有的太監,行為更加淫穢齷齪,竟然和別的男子進行肛交。明朝太監在入宮之前的凈身時,都只是剔除睾丸,並不割掉陰莖。萬曆時,有個太監和一個唱曲的男孩子淫亂,戲將不能勃起的陰莖塞進那男孩的肛門里,誰知竟然拔不出來了,陰莖在裡面越脹越大,男孩疼痛至極而送了命,那個太監也被判了死罪。清代接受明代的教訓,選中的太監在入宮前凈身時,就將陰莖和睾丸同時割去。乾隆時,有一位官員向高宗弘歷報告說,太監的陰莖雖然被割去,但在很多情況下它還會長到一定的長度。因此他建議立刻普遍檢查一次對又長出陰莖的太監再度斬草除根。高宗同意了他的建議,因而有不少太監被迫受了第二次宮刑。據說,這位提建議的官員是因為宦官得罪了他,他才想出這個辦法進行報復。」
可見,徹底干凈的全割和年檢查、復查、「涮茬」是從乾隆年間起的,外國人記載的也是乾隆以後的方法。歷史上只有滿清和才做到對國家社會生活方方面面的嚴密控制和限制。新找到資料表明:滿清編篡二十四史時,曾對金以來的史料進行過大量修改#,又通過文字獄毀滅了大量民間的原始書籍,如部分#永樂大典、天工開物、武經總要等都失傳了。又如污衊明有十萬%太監(故宮總共才99%99.5間房,去了皇室成員、宮女、辦公室,根本不可能住下)、張獻忠在四川殺人一億(當時全中國才多少人口?),以及清帝對史料記錄的#隨意性(皇帝是絕對不能看實錄的,更#不能改,因為史#筆如鐵。第一#個看實錄的皇帝是李世民,李世民弒兄奪#嫡,逼父退位,名不正言#不順,所以他看了#實錄。但他畢竟不敢改,只是另找人大大的#美化了他一番,因此二十五史裡面獨獨唐史是兩部,而且截然不同。第一個改的就是朱棣,朱#棣靖難起家,名和言比李世民還不#如,所以他改了實錄,親生母#親不要,把馬皇後當了親媽,但他後面的明朝皇帝沒有改的,倒不是不想,是不敢,一大幫文官死死的盯#著,隨便說說也就算了,#真要動了歪腦筋,給罵個$狗血淋頭絕不誇張。清朝#就大#大不同了,皇帝是主子,官員$一律是奴才。看看《康熙大帝》,《雍正#皇帝》一#類#的書,皇帝經常說的一句話就是:「這個#就不要記檔了,$那個就從檔$里抽$出來吧。」這個檔是什麼?實錄)。
作者:千涯
古代太監#閹割$%哪裡?
太監#文化是中國古代一種特殊的文化。其他的就不多說了,想必大家對於太監到底是閹割哪個部位很感4興趣。千涯查了很多資料,整理了一下,有興趣的兄弟看看啊。呵呵。
總結:
比較統一的說話是古代太監,閹割的時候大多是JJ和蛋蛋一起閹割掉。就像上面說的。
但是,上面的情況是針對清朝的太監的。
呵呵。
千涯給大家總結一下。
其實不同的朝代閹割的方法和部位是不一樣的。根據閹割的人年紀的不同也是不一樣的。
總的來說呢,閹割JJ不閹割蛋蛋的情況比較少。閹割蛋蛋不閹割JJ的情況,在前面些的朝代比較多。到了明清,閹割的技術進步了,基本上是一起閹割。
當太監的,一般是少年人或者小孩。如果連只閹割JJ,就會小便失禁,渾身惡臭。如果只閹割蛋蛋,這種做法比較多,一來JJ長不大了,二來不會影響小便。唯一的缺點就是影響壽命。至於蛋蛋和JJ一起閹割,那是變態的做法,死亡率極高。到了清朝,閹割技術到達一定程度了,宦官淫亂後宮的例子層出不窮,所以才實行一起閹割的制度。
⑷ 有些人為什麼覺得同性性行為刺激
在現在這個社會,還是有不少人會看不起同性戀的人的,覺得他們有毛病,跟正常人不一樣。但是只要他們沒有影響到別人,也沒給別人造成什麼實際性的傷害就不應該被歧視。其實那些慢慢在戀愛取向上有異常的人都是有原因的,而且原因並不是像某些人所說的那樣「天生就有不正常的取向」。
原因一:對異性的失望
相信很多人對另一半開始嚮往時都是因為公主夢和王子夢,想要住在一個城堡里跟一個自己心愛的異性生活一輩子,一輩子都開開心心的。可是這些人在慢慢長大的過程中,或者長大了找對象的過程中漸漸對異性感到失望了,覺得異性根本就沒有那麼好,甚至全都是壞人,所以就慢慢開始討厭起異性,就算輕一些,只是對異性沒感覺了,那也會導致他們開始喜歡同性。也有一部分討厭異性的人是因為家裡的原因,可能從小父母重男輕女太嚴重,所以他們就開始討厭異性。不過因為家庭原因而有同性戀傾向的是女生居多,因為比較重視男孩的家庭比較多,重視女孩的沒那麼多。
原因二:父母的愛情沒有起到很好的模範作用
有不少同性戀的人是因為父母的愛情沒有起到很好的模範作用才導致的轉變,父母經常吵架,或者有哪一方出了軌,這對孩子來說都會有很大的打擊,一般是會讓那個他們對愛情失望,但是某些偏激的孩子是會對異性愛情的失望,覺得跟異性壓力就是很大,所以慢慢的可能就覺得跟同性在一起的話就沒有那麼多壓力了,大家可以一起出去工作,沒有生孩子的煩惱,也不會有家庭方面要什麼彩禮之類的煩惱,而且,女人更懂女人,這一點也是男人沒有辦法達到的。
原因三:溫暖都是同性給的
有些女人可能天生條件不好,所以就不受異性的喜歡,甚至被異性嘲笑,然後就覺得自己這輩子都不可能找到對象了,如果在這種時候關心自己,給自己溫暖的人是個同性,並且兩人在接觸過程中忽然有一方有了同性戀的想法,又或者在自己感情迷茫時看到了某些小說或者影視劇有相關的劇情,讓他們開始對同性戀有了一種新的認識時,那這兩個人就會慢慢有了同性戀的傾向。所以異性的無視,同性的溫暖也是讓人產生同性戀傾向的重要原因
同性戀並沒有什麼錯,他們若能在同性身上獲得溫暖和愛情的感覺,那就沒有什麼可以去阻止或者點頭論足的,我們應該給予尊重和理解,如果理解不了,那就請視而不見。
⑸ 在BL小說里看見主角完事後小受說吃了個久違的臍橙是什麼意思
男男肛交,且不塗潤滑油,容易導致攻的🐔斷掉,受的肛門也會很大可能性肛裂,十分容易死人
⑹ 同性戀算是病嗎有辦法醫治嗎
你們都說的不對同性戀是屬於基因的問題,它就象是男人喜歡女人一樣,不是什麼疾病,也不是什麼心理問題,同性戀者是正常的人,只是性取向不同了。
⑺ 求小說名 小受有個長的一樣的雙胞胎弟弟,弟弟出車禍撞到了人後逃跑,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被撞的人看
能不能詳細一點啊
⑻ 古代社會對於同性戀的態度和現代社會有什麼區別
可以讀一下這篇文章,李銀河《性取向難道有對錯之分》。不好搜,我粘過來。
《性取向難道有對錯之分》
同性戀現象是在人類歷史上、在各個文化當中普遍存在的一種基本行為模式,無論是在高度發達的工業社會,還是在茹毛飲血的原始部落;無論是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的今天,還是在遠古時代。
在許多未開化與半開化的民族中,同性戀是一個彰明昭著的現象;有時它在當地的文化中,甚至占據著優越的地位,同性戀者因其特異性受到人們的尊敬和仰慕。
在四千年以前,古埃及人把男性之間的性愛行為看作神聖的事情,傳說中認為,霍祿士和塞特這兩位大神有過這種行為。古埃及的後宮,每個女人都有一個親密的同性朋友。古印度也有類似的情況。
古代非洲北部的迦泰基人、希臘人的一部分祖先杜侖人、古代黑海以北的西先人,以及後來北歐的諾曼人的歷史中,也都有關於同性戀現象的記載。
根據記載,在古代的美索布達米亞,也有大量同性戀現象存在,並有許多男妓專門為同性戀者服務。在巴比倫的神廟,男妓聚集在特殊的妓院中,由教會實行監督,由主教負責管理。
在一些伊斯蘭國家,由於女性與世隔絕,不易接近,又不受教育,在社會中沒有地位,導致了男性中同性戀現象的風行。有些國家還有成年人喜愛青春期前幼童的風習,認為他們的容貌可以同美麗的女孩媲美。
拉丁美洲三大文明之一的瑪雅文明,記載了青春期的同性戀現象,有專家認為,瑪雅文明屬於喜愛同性戀甚於異性戀的文明。瑪雅的男孩在結婚之前,父母通常會給他安排一個男性玩伴 (男奴),以滿足他的需求。瑪雅人還認為,成人之間的同性戀是天性使然,難以改變,因而對同性戀採取了寬容的態度。
同性戀歷史中最引人注目的當然還是古希臘文明中的情形。在古希臘,成年男子常常同已經渡過青春期但尚未進入成熟期的少年發生熱戀,尤其喜愛12歲到16歲之間的少年。在公元前6世紀到4世紀這200年間,希臘人把同性戀視為"高等教育"的一個分支,當一個少年接受完傳統的基本教育之後,即被置於一個年長男子的羽翼之下,這成人被稱為"愛者(lover)";少年被稱為"被愛者(beloved)"。這個成年人通常三十齣頭,負責少年的道德與心智發展教育,以仁慈、理解、溫暖及純粹的愛對待少年,唯一的目的是為了培養這少年道德上的完美。在戰爭中,他們並肩作戰;如果少年犯錯,這成人要替少年受罰。少年長大成人後,或者結婚,或者成為另一個少年的保護人即"愛者"。
在戰場上,同性之愛也得到贊賞。在不少戰役中,斯巴達的軍隊都因士兵的這種"同性之愛"而贏得了戰爭。柏拉圖對此曾作過如下評論:"一小群彼此相愛的士兵並肩作戰,可以擊潰一支龐大的軍隊。每個士兵都不願被他的'愛人'看到自己脫離隊伍或丟下武器,他們寧可戰死也不願受此恥辱……在這種情況下,最差勁的懦夫受到愛神的鼓舞,也會表現出男人天賦的勇敢。"著名的底比斯聖軍,就是全部由一對對彼此相愛的士兵組成的。他們轉戰33年,立下輝煌戰績,最後才被馬其頓帝國亞力山大大帝所擊潰。在最後一次戰役中,300名聖軍全部光榮戰死或受到致命的創傷。
雅典也盛行同性戀愛。史載雅典政治家阿西比亞德將軍就是一個這樣的傳奇人物。他十七八歲時,成為當時雅典城內個子最高、長相最英俊的青年。無論他走到哪裡,都有一大群男人追隨。這些男人把他當作美麗的少女一樣與他調情,向他求愛。他扮演盪婦的角色十分在行——奚落他的傾慕者,或與他們調情,把他們弄得十分尷尬。如果他心情好或是有利可圖,他有時也給這些同性戀追隨者一點點恩惠。於是他成為雅典青年心目中的偶像。
總之,希臘人認為男性是近乎完美的造物,因而是更加理想的愛情對象。對於那些有文化修養、興趣高雅的男人來說尤其如此,因為他們將精神上的投契作為愛情追求的一部分。尚未成熟的英俊少年比異性情侶更能燃起他們熾烈的感情之火,他們有著姑娘式的靦腆、精力旺盛、朝氣蓬勃,男子漢的氣質正處於含苞待放之時。這種愛遠遠超出了純生理的范疇,成為一種高雅的、具有美學意義的情趣。柏拉圖甚至認為,"神聖之愛"只存在於男人之間,只有男子之間的愛情才是情感的真正貴族與騎士形式。在他的著作中是這樣贊揚男子之間的愛情的:"通過對男孩子的夜晚之愛,一個男子在起床之時開始看到美的真諦。"斯特拉頓則說:"12歲的男孩惹人喜愛;但是他長到13歲就變得更美了;14歲時少年的愛之花更加芬芳馥郁;而15歲更增添不少魅力;16歲則是盡善盡美的年紀。"
此外,古希臘還允許同性戀男妓的存在,尤其在雅典更是如此,外國人可以長期包租男妓。盡管少年捲入賣淫父母要受懲罰,但真正被送上法庭的人極為少見。在公元6世紀時,羅馬男人也常為漂亮少年付錢。當時在自由人中還有一種習俗,即為少爺配備一個同齡的奴隸少年,以滿足他最初的性慾望。總之,從公元前6世紀早期到公元前4世紀早期,雞奸整整盛行了兩個世紀。
在古希臘,不僅有男同性戀,當時女同性戀的風氣亦很盛行,有些女同性戀者打扮成男性的模樣,參加打仗和狩獵活動,同另一個女人結婚,兩人像夫妻一樣相處。據說女詩人薩福在萊斯波斯島上建立了一個女子學校。她的詩名極盛,被譽為"第十繆斯"。她雖有丈夫子女,卻一個接一個地愛上了她的學生,最後因遭到一位女戀人的拒絕,蹈海而死。另外,據說女同性戀的風氣在羅馬時代比古希臘時更為盛行。
在封建時代的日本,公元10世紀,日本的佛教徒間有一種古希臘式的肛交傳統;他們喜歡古希臘那種師徒關系,一個年長的僧人作為師傅和保護人,年輕的僧人則以愛和獻身回報。常常有和尚與漂亮少年同居的事情發生。每個武士也都帶著一個少年,經常為爭奪少年而引起決斗。三島由紀夫寫道:"美少年體現了一個理想的形象——他實現了一種未吐露的愛情的理想。"到了17世紀,肛交的這種古典形式被成年人之間的同性戀所取代,後者在完全由男性演出的日本戲劇中表現得極為普遍。直到19世紀中葉,日本還有提供男妓的茶室。
1687年日本作家Ihara Sikaku的作品《男性之愛鏡》描寫了一個男人對男女兩性的感覺和在二者中權衡利弊的情景,詩中寫道:"二者擇一,要哪一個:一個在鏡子前面自我欣賞的十一二歲的女孩,還是一個在刷牙的同樣歲數的男孩?躺在一個拒絕你的妓女身旁,還是小心翼翼地與一個受痔瘡之苦的卡布奇 (Kabuki) 男孩交歡?照顧一個身患肺病的妻子,還是養一個不斷向你要錢的青年?在明亮的屋子裡享用一個買來的男童戲子,還是接過一個要求你和她一起去死的陌生妓女的剃刀?"這首詩表明,在當時的日本,人們對同性戀與異性戀同等看待,只是把同性戀視為愛情中的一種,並無歧視。
在18世紀的法國,路易十四時代,女性在一切方面占據突出地位。或許是出於對這一狀況的反感,社會上層形成了一個男同性戀團體。這個團體的成員不同女性發生任何關系。它的成員中有許多是貴族,王子也捲入其中,驚動了路易十四,使得他不得不親自過問此事。
帶有商業色彩的同性戀是19世紀賣淫現象的一個主要特徵,特別是在英法兩國。法國的男娼起步較早,在放棄了焚燒女巫的陋俗之後,有很長一段時間,這一風俗改變為焚燒同性戀者。但是到了1725年,人們的觀念已改變了許多。拿破崙法典對同性戀的懲罰措施作了相當程度的放寬。到1806年,男同性戀和女同性戀即使不是司空見慣,至少已受到容忍。當時巴黎有數百名男妓,其中最有名氣的一位名叫安德烈,其夜度資高達1800法郎,而當時一名技術工人的日薪僅有2至4法郎。
在英國,法律對同性戀行為比較嚴厲。著名的王爾德案曾引起軒然大波。王爾德因同性戀傾向被判處兩年徒刑。在1900年他辭世之後,他的書籍和劇作被禁,致使出版界和文藝界噤若寒蟬。在當時嚴厲的氣氛中,就連藹理士的科學著作也遭到查禁。
20世紀初,德皇威廉二世時,德國同性戀人數很多,根據赫茲菲爾德的說法,當時柏林有2萬名男妓 (一說6千人,一說2千人),因此法國人稱同性戀為"德國病"。盡管德國當時關於同性戀的立法十分嚴厲,但只在涉及誘惑少年和引起公眾輿論注意時才適用,而且只對無名百姓才適用。當時,民眾中關於軍隊、行政、外交部門的高級官員中有同性戀者的傳言愈演愈烈。柏林一家刊物甚至宣稱,在最高層有個同性戀集團,形成了第二政府,蒙蔽皇帝。於是,揭露這一集團成為一種愛國行動。出版商哈頓發表了攻擊同性戀的文章,引起全社會對同性戀者的圍攻。有人證明王子也捲入了同性戀陰謀集團,並因此導致王子引退,朝野議論多年。當時,一般公眾都能識別同性戀者,譏笑他們是"第175條的人"。這是指德國刑法典第175款而言,該款禁止男性同性戀行為。
在世界上現存的一些部落文化中,有相當一部分允許同性戀活動。這一現象意義十分重大,它表明,對同性戀的壓制並沒有自然的依據,只是文化和時代的產物。
在美國西北部的一些原始部落例如卡迪克部落中,人們把兒子當女兒養,讓他們穿女孩服裝,作女孩的事情,並只同女孩游戲。到了10歲至15歲時,就令其同有錢的男人結婚。 在澳大利亞西部的肯伯雷地區,男子成年後如果找不到女人,就同"少年妻子"一起生活。在澳大利亞南部,沒有妻子的老人往往有一兩個少年陪著過日子,老人忌妒地監視著他們,用他們作肛交對象。
北非的斯旺人中普遍有男同性戀行為,顯要的斯旺男子相互借用對方的兒子,公開談論他們之間的男性性愛,就像討論與女性的性愛一樣毫無忌諱。已婚和未婚的男子都遵循習俗的要求進行同性戀活動。如果一個斯旺人不同其他男子發生性行為,就會被視為怪人。
在太平洋西南部的馬來西亞島上的土著民中,年輕人通過手淫達到快感作為異性性交的替代是受到鼓勵的。對於男性來說,同性戀關系得到社會贊同。在一生的某些時間,幾乎每個男性都從事深度的同性戀活動。此類活動在社會中可以公開討論,它被當作像手淫和婚內性交一樣正常的事情。同性戀活動一般由前戲開始,其中包括相互的或單方面的手淫,以達到快感的肛交為其結尾。
在薩比亞 (Sambia,Papua New Guinea) 文化中,男性要經歷三個性階段。首先,他們進行口對陰莖活動,是用口的一方,通過他人的精液獲得成年男子的能力。隨後,在他們積累了足夠的精液之後,他們成為口交活動中用陰莖的一方。在發展的最後一個階段,所有同性戀活動都停止,他們被社會承認為成年男子,娶妻生子,進入完全的異性戀階段。這一文化中的儀式化的同性戀活動不是絕無僅有的,在馬來人居住的地區,有50個以上類似的文化具有類似的儀式化活動,以保證兒童得到適當的性別培養。
在西伯利亞東北部的一些部落中,常有一些男子作其他成年男子的妾。據推測,這種習俗的源起可能同男女性別比過高有關。
在夏威夷島國的一些人種中,同性戀現象也很普遍。
在愛斯基摩人中,有些女性拒絕同男性結婚,自己卻表現出男性的行為作風。
在關於同性戀現象的調查當中,除了對單個國家和社會的研究之外,還有大量綜合性研究。對135個社會中的120種文化的調查統計表明,48%的社會反對同性戀;8%忽視同性戀;27%接受同性戀;在其餘17%的社會中,同性戀是符合傳統的普遍大量實踐。關於這些社會中參與同性戀活動人數在社會總人口中所佔的比例,有83%的社會,不到20%的人有同性戀活動;有15%的社會,20%-50%的男性有同性戀行為;另有3%的社會, 50%以上的男性有同性戀活動。福特和畢奇研究了既有的人類學文獻,發現在76個原始部落中,有49個部落把同性戀視為正常行為,三分之二的部落認為青春期同性戀是正常的,可接受的。在亞馬遜河流域的庫柏、摩哈維、楚尼以及北美洲的其他一些地方,它以慣常行為的方式存在。在20世紀的世界上,有三分之二的社會似乎默認了同性戀活動。事實上,幾乎找不到完全沒有同性戀現象的社會。
在我國四千年的歷史中,正史和野史中都有關於同性戀現象的大量記載。同性戀在我國最早出現於何時?傳說是始於黃帝。清代學者紀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卷12中說:"雜說稱孌童始黃帝。"但是根據潘光旦先生的考據,認為這一記載不盡可靠,因為就連黃帝本人是否確有其人尚在探討之中。
另據考證,我國遠在商代就有"比頑童"、"美男破產(老)、美女破居"之類的說法,更有膾炙人口的"餘桃"(春秋)、"斷袖"(漢代)、龍陽君(戰國)、安陵君(戰國)等歷史人物和故事的記載。史載龍陽君為魏王"拂枕席";彌子瑕與衛靈公"分桃而食";漢哀帝與董賢共寢,董賢壓住了皇帝的袖子,皇帝不忍驚醒他,"斷袖而起"。後代於是以"龍陽""餘桃""斷袖"等語匯暗指同性戀現象。
潘光旦先生遍查史書,考出"前漢一代幾乎每個皇帝都有個把同性戀對象"這一史實。漢文帝寵幸鄧通,賜給他開采銅山自鑄錢幣的權力,鄧通因此富比王侯,成為中國歷史上因"色"獲益最多的男人。
漢時宮人中還有女同性戀現象,她們喬裝打扮,配為夫婦,同寢同食。當時陳皇後無子,命宮人著男子衣冠,打扮成男子模樣,同她共寢。武帝得知此事後,大怒廢後,責其為"女而男淫"。
在漢以前,僅從史籍記載來看,"狎昵孌童"僅為君王貴族的特殊癖好,但到了魏晉南北朝,漸漸普及於士大夫及社會民眾,並且公然形諸歌詠。"晉代和六朝是一個十分講究品性的時代……各種品性之中,記載得最多的是姿容,是容儀,男子而亦講究姿容,中外的歷史里似乎只有兩個時代,在西洋是希臘,在中國就是兩晉男北朝了。"男子講究姿容正是男子同性戀盛行的佐證。
唐朝與五代史籍所載同性戀資料缺乏,因此有人認為,當時男色之風漸衰,但到宋朝又興盛起來。男子公然為娼,聚集成風月作坊,招攬生意。到了宋徽宗時,不得不立法告捕:"男為娼,杖一百,告者賞錢五十貫",由此可見當時男娼的鼎盛。
元代男色之風又衰,到明代又復盛,上有"寵狎年少俊秀小內臣"的正德皇帝,中有"晝非金 (男戲子) 不食、夜非金不寢"的大官,下有"溺於男寵、不問妍媸老少"的儒生。
清代繼明代男色極盛之後,情勢並不見遜色。明清兩代法律皆禁止官吏嫖妓狎娼,這可能是他們不得不尋找"替代性出路"的原因之一。當時士大夫所狎男色,多半是梨園中的戲子,到"相公堂子"中尋歡。相公堂子是清代中後期北京演劇業的組織,但由於達官貴人中盛行狎玩相公,許多男旦有此類同性性活動,以致有人將相公堂子視為男娼館,認為它同妓館幾乎一樣。
清代盛行"私寓"制度,官吏富商畜養相公成風。這些大戶人家買來眉清目秀的小男孩供主人賞玩,稱"男風",小孩被稱為"相公"或"象姑"。據潘光旦先生考證,"相公"的稱呼原先只適用於男伶而演旦角的人,後來則成為男伶而同時是同性戀對象的人的一種稱呼。再後,好事者認為"相公"之名不雅,又改為"象姑",聲音相近,而義則更切。當時北京通行的一種近乎旅遊指南性質的書,叫作《朝市叢載》,載有詠象姑車詩曰:"斜街曲巷趨香車,隱約雛伶貌似花,應怕路人爭看殺,垂簾一幅子兒紗。"到清末及民國初年,才有伶人出而倡議廢止所謂"私寓"的制度。潘光旦先生指出,在男女伶人不許同台演出的規矩之下,男人必須演旦角,女人必須演生角,因此,伶人這一職業便成為同性戀者和易裝癖者最好的一個出路。
中國歷史上不少小說中都有對同性戀現象的描寫,如《紅樓夢》《金瓶梅》等,更有《品花寶鑒》一書,完全是以描寫梨園界的同性戀為主題的。近代我國稱同性戀風氣為"男風",又稱"南風",因為這一風氣"閩廣兩越尤甚"。男同性戀者互稱契哥契弟;女同性戀者則結拜金蘭。高羅佩也注意到清代對同性戀寬容、對異性戀反而嚴厲的態度:"當時的社會規矩對這些關系的公開表現 (男人手拉手在街上走,戲劇表演中出現孌童等) 相當寬容,反而把異性戀嚴格限定在私人生活的范圍內。"他的觀察是引人注意的。
有人對我國歷史上各個朝代同性戀風氣的興與衰的看法與上述略有不同,這種觀點認為,中國古代同性戀的存在狀況是前後一致、無甚大起大落的,不能僅以古籍上對同性戀現象記載的多少來推測各朝代同性戀風氣的興衰。我們認為,用這種觀點來推測明清以前的情況大致不錯;但由於明清禁女娼而使社會上層人物中同性戀活動興盛起來倒也是合乎邏輯的推理。因此情況很可能是這樣的:在前幾千年,同性戀活動狀況大致平穩,到明清達到一個小小的高潮,而這個高潮是由政府的禁娼規定所導致的。
由前引大量事實可以得出如下結論:同性戀現象是在人類社會中普遍存在的一種行為模式,古今中外,概莫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