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家規嚴厲刑罰類小說
① 古代懲罰男性的酷刑
古代懲罰男性的酷刑有凌遲、車裂、斬首、剝皮、炮烙、宮刑等。
1、凌遲
後世將陵遲用作刑罰的名稱,僅取它的緩慢之義,即是說以很慢的速度把人處死。凌遲也叫臠割、剮、寸磔等,所謂「千刀萬剮」指的就是凌遲。
2、車裂
所謂車裂,就是把人的頭和四肢分別綁在五輛車上,套上馬匹,分別向不同的方向拉,這樣把人的身體硬撕裂為五塊,所以名為車裂。有時,執行這種刑罰時不用車,而直接用五條牛或馬來拉,所以車裂俗稱五牛分屍或五馬分屍。
3、斬首
斬首是古代執行死刑的手段之一。先秦時的死刑有車裂、斬、殺等名目,但那時的斬不是斬首,而是斬腰。執行時,囚犯的身體伏在「椹質」上,劊子手用巨斧砍斷其腰(參見本書《腰斬》)。

4、剝皮
剝皮,這兩個字一聽就叫人毛骨悚然,其殘酷程度並不亞於凌遲。這種刑罰不在官方規定的死刑處死方式之列。但在歷史上確實被多次使用過,並見諸史籍記載。
5、炮烙
封神演義中妲己是千年狐狸精所化,進宮迷惑紂王,以至商朝滅亡。炮烙由妲己發明。
6、宮刑
在古代中國,閹割術的淵源是相當久遠的。秦漢時期的閹割技術已較為完備,並已經注意到閹割手術後的防風、保暖、靜養等護理措施。
② 中國古代最嚴厲的十大刑罰是什麼
中國古代十大酷刑 剝皮 歷史上最愛搞剝皮的人是明太祖。由於他是貧民出身,最恨貪官污吏,一旦被他抓到貪污,下場通常就是剝皮。他即位之初,曾抓到一對父子貪污,震怒之下,下令剝皮。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剝皮實草」則是後來的事,並且有規定,貪污多少兩銀子以上就處以此刑。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腰斬 電視上的包青天,開斬的時候我們看到的都是把人頭塞進去,刀起頭落,彷彿中國式的斷頭台。但是根據歷史上的記載,包青天那三把刀其實是腰斬用的。也就是一刀下去,就要把人分成兩段。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大家可以算算看一共要多少時間,而這段時間受刑人又得受多少苦痛。李斯也是被腰斬的。 補充說明一點,據說明成祖要求方孝孺執筆草詔,方孝孺執意不肯,明成祖威脅要誅他九族,方孝孺厲聲說:誅我十族也不怕!明成祖一怒之下,把他的朋友算是第十族,一並誅卻,當時株連數千人。 五馬分屍 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不要以為?沒什麼,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要花多少時間我不知道,不過恐怕不是幾秒鍾就可以解決的。而撕開的時候,恐怕是血雨滿天。另外常聽到的「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 剁下來,再把軀干剁成三塊。活生生的倒是沒有聽過。不過十歷史上有一段記載,恐怕比大卸八塊還慘。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喂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後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凌遲 說到凌遲處死,那可就不簡單了。以前聽人家罵「殺千刀的!」意思就是詛咒這個人給凌遲處死。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楨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沖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縊首 差點忘了這種最重要的死刑...之所以說是最重要的,是因為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在國外來說,多半是使用絞刑台,絞刑台的構造是在受刑人腳站的地方有個活門,等繩子套好,活門一開,受刑人就兩腳懸空。不過被處死的受刑人通常不是窒息而死,而是因為頸椎被拉斷了,因此不會死得太痛苦。(事實上前幾年出版的「完全自殺手冊」還推薦上吊自殺,認為這是最「安全」,痛苦也最少的自殺方式。) 三毛就是這樣自殺的,據說這樣子自殺,只需要13公分的空間就足夠把頸椎拉斷。不過中國人就沒那麼人道了,不然怎麼叫酷刑呢?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 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請君入瓮 「請君入瓮」這句成語也是從酷刑來的... 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瓮,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瓮里... 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瓮」,把來俊臣燒死... 武則天其實還算是個好皇帝,只是因為她是女的,就被後世史家罵得狗血淋頭。不然她重用賢臣,懲罰酷吏,又奠定千年科舉的根基,比起後世那些亂七八糟的皇帝要好得多了... 閹割 談酷刑,大概絕對不能不談閹割。而中國的歷史上,有關閹割的東西可以寫成一本書。閹割的歷史非常久遠,有簡單的有復雜的。簡單的就像阿拉伯人,只要犯了強奸罪,人家就會幫你准備一塊木坫,叫你把小弟弟擱在上頭,然後一斧頭剁掉。復雜的就像中國人,由於代代都要靠宦官來服伺後妃(以免皇帝戴綠帽子),所以閹割的歷史久遠。君不見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里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然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尿毒症吧。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以前就會有父母因為家境不好,把自己的小孩閹掉,希望可以進宮當宦官。閹下來的東西則要保存好,以後進棺材的時候要一起放進去,才算是全屍。 刖刑 關於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 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後,要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插針 用插針當酷刑?沒錯,人身上有幾個地方,針插下去可是會哭爹喊娘的。插哪裡呢?插手指甲縫。俗語說:「十指連心」,被針插進指甲縫可會痛得椎心刺骨,不信你是試試看。以前這招也是用來逼供的,不知道為什麼,特別喜歡用在女生身上,有可能是因為女生的忍耐力比較差吧。不過也聽說女生耐痛的能力比男生強,生孩子那種痛都撐得過來,男生絕對沒辦法。所以為什麼喜歡對女生施這種刑呢?我也不知道。這種酷刑很早以前就有人用了,很多筆記、小說裡面都有提過。而且先在還有人在用。最近的例子是台灣白色恐怖時期,前一陣子在陳豐偉的文章里看到的。他有個病人,是以前黨外的大老,十根指頭的指甲縫永遠有個無法癒合的空隙,據說就是當年給警備總部拘留時,被警察拿針給扎的。 活埋 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對日抗戰時,日軍就常用這招,另外一些第三國家的游擊隊也常用,所以常常有新聞報道在什麼地方又發現千人塚.... 這些出土的屍骨,都為我們見證了戰爭的殘暴。戰爭里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個頭,然後開始凌虐.. 服毒 服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中國古代的毒葯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鳩」這種毒葯,成語中的「飲鳩止渴」便是源自於此。據說這是一種鳥,鳥的羽毛含有劇毒,只要把羽毛泡在酒里,立成毒酒,飲之立斃。不過到底有沒有這種鳥,我也不知道。這種毒葯中外皆有使用,以前拿來毒老鼠,當然,要人死也是很好用的。而且據說砒霜沒有什麼特別的氣味,長期少量加在飲食中人注意不到,自然一步步被毒死.... 據說拿破倫就是這樣被害的...至於小說中所謂「見血封喉」的毒葯,應該是影響呼吸系統之類的葯,讓人沒辦法呼吸,窒息而死,所以叫「見血封喉」。 不過比起這些東西來,現代人用的東西應該是毒多了....至少古人不會用輻射.... 棍刑 這種酷刑其實我不太願意說,因為這種刑罰沒有什沒「暴力美學」可言,像凌遲、剝皮,都還要究求技巧,這種酷刑就純粹是粗暴而已,偏偏又讓人苦不堪言...不過還是寫出來供大家參考吧。這里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里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裡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歷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里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另外紅樓夢里,尤二娘「吞金」自殺,就是類似的原理,利用金子的重量,吞進去之後,也是穿破胃腸而死。這種酷刑還有變形,就是對待淫婦用的「木馬」。(滿清十大酷刑那部電影里有)也是拿根木樁,從下體插進去,由於木樁在木馬上,人又坐在木馬上,身體的重量會往下落,木樁便會慢慢穿入,也讓人死得很慘... 鋸割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凌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然而,鋸死活人不僅在傳說的地獄中存在,在人間也是確確實實存在著的。據《三國志·吳書·孫皓傳》記載,三國時,吳帝孫皓的愛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搶奪百姓的財物,主管集市貿易的中郎將陳聲原是孫皓的寵臣,他捕獲搶劫者繩之以法。愛妾告訴孫皓,孫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陳聲,命里武士而燒紅的大鋸鋸斷陳聲的頭,把他的屍體投到四望台下。《太平御覽》卷四九二引晉《中興書》有類似記述,五胡亂華十九國時,前秦苻健兇狠殘暴,錐鑿斧鋸等殺人刑具常備於身。南朝宋帝劉昱慣用酷刑,所用的刑具之一即是鋸。北朝北齊帝高洋平時在宮庭中羅列著大鑊、長鋸、剉碓等刑具,有人稍微觸怒了他,就要受到各種非法之刑的折磨。五代時前漢劉龑也是著名的暴君,他常使用的有刀鋸、肢解、刳剔之刑。另外,後世有時施行斬首時,劊子手砍不下犯人的腦袋,就改為用鋸鋸斷脖頸。鋸割刑罰的慘象,千百年來在人們心中形成一種十分恐怖的 陰影,使人畏懼,震驚。(請參看魯迅先生的小說:《祝福》) 斷椎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恨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確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因為人的脊樑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在中國歷史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據《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文規定刑律,使國內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顛頡很晚才到,有人認為顛頡有罪,應該給以處罰。於是,姬重耳批准,將顛頡斷椎處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顛頡跟隨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現在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鉛 在佛教關於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相似,人間有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攝氏二三二度,鉛的熔點是攝氏三二七點四度,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漢代廠川王劉去的王後陽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塊飲酒,昭信妒性大發,就向劉去說:「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誰有私情」。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綉衣領上的花紋,就一怒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生氣,非常害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逼她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胡亂說出和醫生有姦情。劉去越發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她的兩隻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後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 梳洗 這里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凌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舊唐書·桓彥范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范,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
③ 古代慘絕人寰的20種變態刑罰
中國古代刑罰之殘酷,可謂慘絕人寰舉世無雙無與倫比的。如活剝人皮,填草示眾、腰斬、凌遲等等。
剝皮: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腰斬: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有人認為方孝孺是被腰斬的,但事實上他是被凌遲處死的。
車裂:
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俱五刑: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干剁成三塊。
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的寵妾戚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喂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後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凌遲: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明朝的方孝孺就是不尊崇朱棣的旨意,而被凌遲。(最終還是被滅十族!本來只有九族,朱棣就把方孝孺得一些學生和朋友一起殺了。)
縊首: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 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
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烹煮:
即「請君入瓮」,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瓮,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瓮里...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瓮」,把來俊臣燒死……
宮刑: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里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
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刖刑:
關於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有人說是把腳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而第三個比較可信。
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後,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插針: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於女囚。
活埋:
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
戰爭里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個頭,然後開始凌虐..
活埋應該是日軍南京大屠殺的時候常用的招數。
鴆毒:
鴆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
中國古代的毒葯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鴆」這種毒葯,成語中的「飲鴆止渴」便是源自於此。
常用於賜死情況。
棍刑:
即木樁刑. 這里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里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里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里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鋸割: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凌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然而,鋸死活人不僅在傳說的地獄中存在,在人間也是確確實實存在著的。據《三國志.吳書.孫皓傳》記載,三國時,吳帝孫皓的愛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搶奪百姓的財物,主管集市貿易的中郎將陳聲原是孫皓的寵臣,他捕獲搶劫者繩之以法。愛妾告訴孫皓,孫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陳聲,命里武士而燒紅的大鋸鋸斷陳聲的頭,把他的屍體投到四望台下。
斷椎: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恨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確實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因為人的脊樑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在中國歷史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據《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文規定刑律,使國內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顛頡很晚才到,有人認為顛頡有罪,應該給以處罰。於是,姬重耳批准,將顛頡斷椎處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顛頡跟隨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現在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鉛:
在佛教關於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相似,人間有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攝氏232℃,鉛的熔點是攝氏327.4℃,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漢代廠川王劉去的王後陽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塊飲酒,昭信妒性大發,就向劉去說:「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誰有私情」。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綉衣領上的花紋,就一怒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生氣,非常害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逼她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胡亂說出和醫生有姦情。劉去越發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她的兩隻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後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
④ 虐身的,刑罰的,折磨人身體的小說
1、冷宮太子妃
《冷宮太子妃》,是一部架空歷史類型的網路小說,小說簽約授權首發連載於煙雨紅塵原創文學網站。小說已經完本,作者是魅紫鳶。
小說講述了龍旖凰歷經坎坷的深宮生活。
2 、庶女有毒
《錦綉未央》又名《庶女有毒》,秦簡所著小說,主要講述了相府庶女李未央前世一朝為後,卻被嫡姐搶走一切,迫害致死,重生後憑借聰明才智手刃仇人,並與元烈(李敏德)終成眷屬的故事。
該小說原載於瀟湘書院,目前已出版,同時涉及抄襲80萬字的侵權爭議。由該小說所改編的電視劇已於2016年11月11日在北京衛視、東方衛視首播,由唐嫣、羅晉、吳建豪、毛曉彤、李心艾領銜主演。

⑤ 我聽說古代有個針對女人的酷刑叫蟮入,誰能詳細的來介紹一下呀越詳細越好。
是指把女人的雙腿分開,固定在水裡,(雙腿夾不緊的話,黃鱔進入是很容易的)讓黃鱔鑽入下體(黃鱔會一直舔和咬到陰道口會撕裂)和乳房,讓受刑者活活癢死,死之前受刑者一般已經被判死刑,是日本古代的刑罰。
⑥ 古代女囚入牢要受到什麼屈辱
1、刑舂
2、拶刑
3、杖刑
4、賜死
5、幽閉
⑦ 有古代刑法描寫的言情小說
秦朝形成了一套包括生命刑、身體刑、勞役刑、流放刑、恥辱刑、身份刑在內的刑罰體系。秦以刑罰種類繁多,手段殘酷而著稱,對後世刑制產生了較大影響。具體而言,秦之刑名有:
(一)生命刑
即死刑。秦代執行死刑的方式多達二十餘種,較有代表性的包括:
1.具五刑。是一種與肉刑結合使用的死刑。據記載,具五刑的施行程序是先黥面,後割鼻,再斬左右腳,又用笞杖打死,最後割掉首級,並將屍骨剁成肉醬示眾。
2.定殺。睡虎地秦簡《法律答問》解釋說:"生定殺水中之謂也"。即把人活著投入水中淹死。
3.阬。即活埋,秦始皇曾把反對其政策的四百餘名儒生"皆阬之咸陽"。
4.族。即一人犯罪而牽連其親族,犯罪者與親族一起被處死。
5.車裂。即將受刑者的頭和四肢分別掛在五輛馬車上,然後驅馬向五個方向各自拉動,以支解屍體。
(二)肉刑
即身體刑,肉刑是殘害受刑者身體的刑罰。秦時主要使用的肉刑有笞、墨、劓、斬左右趾、宮數種。秦時肉刑既可單獨使用。又可以與勞役刑結合使用。
(三)勞役刑
即強制犯人勞動的刑罰,相當於後世的徒刑。秦代勞役刑主要有如下幾種:
1.城旦、舂。
男犯為城旦,從事築城的勞役;女犯為舂,人事舂米的勞役。這是秦朝時最重的勞役刑。《漢舊儀》記載:"城旦者,治城也。女為舂,舂者治米也。"
2.鬼薪、白粲。男犯為鬼薪,女犯為白粲。根據《漢舊儀》記載,所謂"鬼薪"是強制男犯去山中砍柴以供宗廟祭祀之用。所謂"白粲"是強制女犯擇米,以擇出的白米供宗廟祭祀之用。鬼薪、白粲應是服較城旦、舂輕一等的勞役。
3.司寇、作如司寇。男犯為司寇,即伺察寇賊,從事這種工作往往去邊疆,邊服勞役,邊防外寇。女犯為作如司寇,根據女犯的生理特點,不宜讓其到邊疆服役,故允許其在內地從事相當於司寇的勞役。
4.侯。強制犯人到邊地充當斥侯,伺察敵情。
5.隸臣妾。將男女罪犯或家屬罰作官府奴婢,為國家服各種勞役或雜役。《漢書》記載:"男子為隸臣,女子為隸妾。"秦時隸臣妾為終身刑徒。
6.罰作、復作。男犯為罰作,女犯為復作。罰作是強制男犯去邊境地區戍守,女犯則去官府服勞役。
(四)財產刑
財產刑是剝奪犯人財產的刑罰,秦代的財產刑主要是貲、贖、沒和收等幾種。
1. 貲。
是判處犯人繳納財物或以勞役抵償的刑罰。
睡虎地出土的秦律中的貲刑主要有三類:
一類是貲金;
一類是貲物,主要是貲甲或貲盾;
一類是貲勞役,
對那些無力承擔所貲之甲或盾的犯人,則允許其以用勞役抵償。
2.贖。
贖刑與貲刑不同,貲刑是依法判處罪犯交納一定財物的刑罰,而贖刑則是允許罪犯以交納法定的財物代替已經判處的刑罰。
從秦簡看,當時贖刑可贖免的刑罰范圍相當廣泛,有贖死、贖宮、贖耐、贖劓、贖遷,等等。
3. 沒和收。
"沒"是把罪犯的財產由國家強制充公。
"收"分為沒收財物和沒收人口兩個方面。
(五)身份刑
身份刑是剝奪犯法者的爵位、官職等政治身份的刑罰,其刑名有"奪爵""廢"等。
1.廢。廢除違法者官籍永不敘用的處罰,秦時稱受廢刑免官者為廢官,"任廢官為吏,貲二甲。"
2.奪爵。消除違法者的爵位,剝奪其特權。
(六)遷刑
"遷"是判處犯人去指定地區(一般是邊遠地區)服役的刑罰,是一種流放刑。秦簡《傅律》雲:"百姓不當老,至老時不用請,敢為詐偽者……皆遷之。"遷與後世的流刑相近,但流刑重於徒刑,而秦代的遷刑則輕於徒刑(勞役刑)。被判遷刑者,其家屬多隨遷。
(七)恥辱刑
恥辱刑是一種事宜侮辱性質的刑罰,在秦代主要指髡、耐等象徵肉刑的刑罰。
1. 髡。
系一種剃除受刑者頭發的刑罰。秦時髡刑常與勞役刑結合使用,如髡鉗城旦舂等。
2. 耐。
輕於髡,為一種剃除受刑者鬢須的刑罰。秦時耐亦主要與勞役刑結合使用,如耐為隸臣等。
也有學者認為,秦朝主要刑名為死刑、肉刑、作刑(徒刑)、遷、貲(財產刑)以及誶六種,其中誶,就是訓誡。從出土秦簡來看,多用於輕微犯罪的官吏。如《效律》規定:"計較相謬也,自二百二十錢以下,誶官嗇夫。"又見《法律答問》:"甲賊傷人,吏論以為斗傷人。吏當論不當?當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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