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小說作者稅務
㈠ 誰能給我一篇與稅務工作有關的小小說,其他文藝作品也可以!
[小小說]獨眼龍與稅務所長 獨眼陳聽說稅務所的牛所長在縣醫院住院,心底下樂開了花,這個天誅地滅的東西也會有這一天!這對獨眼陳來說可是非同小可意義重大,因為他等這個日子整整等了十年!人生有幾個十年? 那是九四年春天,獨眼陳經常販運茶葉到福安去賣,因為量小,不偷稅很難掙到錢,這樣,逃稅就成了他慣用的伎倆,他是夜裡和剛成年的兒子挑著茶葉走山路;不用經過設在公路邊的稅檢站而成功逃稅的。 清明節前的一個夜裡,他爺倆又挑著茶葉上路,沿著一條山坡氣喘如牛地爬去,突然,聽到一聲大喝:「站住!」隨著一道雪亮的手電筒光照在他爺倆身上,獨眼陳一聽頭皮都麻了,但看到只有牛所長一人,他又放鬆了一些。牛所長說:「補稅五百,罰款五百。」獨眼陳馬上陪著笑臉說:「牛所長,少罰些吧,我這才兩百多斤……」「少一分都甭想,根據群眾舉報你已經偷了好幾次了。」牛所長的口氣咬得斷鋼筋。獨眼陳腦子一轉,使出平日過關斬將慣用的手法,從兜里摸出五百元塞給牛所長說:「深更半夜的辛苦了,拿去買點心填填肚子吧。」「獨眼陳!」牛所長黑著臉,嗓音大得像牛哞:「你賄賂國家幹部,更要從嚴處理,茶葉全沒收再加罰款,走,你把茶葉挑到所里去。」獨眼陳乜斜著牛所長,一動不動,像在說:我就不挑看你怎麼著。他們僵持了一會,牛所長走上去,把兩個茶袋系成一組,扁擔往當中一插,「嘿」地一下挑起兩百多斤茶葉就走,陳獨眼是個烈性子,血「唿」地往上沖,抄起一根小木棍向牛所長頭上敲去,牛所長一偏,小棍子斷了,他甩掉肩上的擔子,轉身一腳把獨眼陳掃倒在地,獨眼陳的兒子見狀也想沖上去幫他爸,被牛所長喝住:「別動,我是武警出身的,再加兩個不一定能打過我。」他們爺倆像霜打過的茄子一下子蔫了……獨眼陳不僅被罰款,而且被拘留了半個月。從此獨眼陳懷恨在心,發誓一定要報復那個姓牛的,他不再做生意,說,除非姓牛的調走,最好是死掉。有兩次獨眼陳操著棍子,尾隨牛所長到一個沒人的地方准備下手,但每次都差點被牛所長發覺而作罷。有兩次牛所長來獨眼陳家勸他重新去做生意,說:現在稅收比以前減了很多……結果被他趕出家門。然而十年過去了,獨眼陳對牛所長的怨恨並沒隨時間的流逝而沖淡,而且越燒越烈,因為十年前和他一起做生意的個個都發了,他還窮得想安只假眼都沒錢。可惜這么多年來一直沒機會下手,現在老天開眼,他終於可以如願以償了……獨眼陳吃過晚飯,看天色已暗,從床底下翻出一把鋒利的菜刀塞到懷里,用皮筋綁住,他要用這把刀砍斷牛所長的後腳筋或脊椎骨,叫他一輩子坐在輪椅上才會解恨。他騎上破單車往縣城趕去。他到城裡時已夜裡十一點半了,醫院大門關了,他貓著身從圍牆翻進去,摸到住院部105房間,裡面還亮著燈,他往裡一瞧:牛所長躺在靠窗的床上熟睡,房裡沒其它人。他想:瞧,天都要幫我!他「嗖」地把刀抽出來,緊緊握住,正准備爬窗而入時,突然門外走進十幾個穿稅務制服的人,還有醫生,有一個自稱是律師的人對著大家說:經醫生驗明,牛大偉同志因勞累過度,得晚期肝癌不治身亡,我受他生前委託,現在宣讀他的遺囑:一、我死後自願把一隻眼睛捐贈給溪南鄉舊厝村的陳培土,俗名獨眼陳,並把兩萬元積蓄贈給他作為換眼用的醫療費。二……獨眼陳一聽,手裡的菜刀「當」一聲掉在地上,痛哭著大叫:「牛所長……」
㈡ 經營小說網站的稅收優惠政策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優惠政策。按季納稅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實際經營期不足一個季度的,以實際經營月份計算當期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政策的銷售額度。其他個人採取預收款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預收租金收入,可在預收款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後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優惠政策。按照現行規定,適用增值稅差額徵收政策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前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以下免徵增值稅政策。
㈢ 網路小說稅收起征點
從2011年9月1日開始,個稅起征點調為3500元,(適用於個人工資、薪金部分),之前是2000
由於寫網路小說不屬於「個人工資、薪金」項目,而是屬於「稿酬所得」項目,按規定每次收入≤4000元:定額扣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定率扣20%。按照你所提的問題的意思,應該是每次寫網路小說收入是小於4000元的,因此適用定額扣800的規定。
㈣ 三月連載的小說應交的個人所得稅
個人的同一作品在報刊上連載,應合並其因連載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為一次,按稅法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在其連載之後又出書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書後連載取得稿酬所得,應視同再版稿酬分次計征個人所得稅。
詳情參考神州財稅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 http://www.dcetax.com/ntax/apps/laws/index.php/LawsText/lawsContent?LawSerialNo=&term=%C1%AC%D4%D8
㈤ 稿酬的稅收如何計算
我國的稅法規定,對於稿費或版稅收入的個人所得稅,其稅率規定為:稿酬所得適20的比例稅率,並按應納稅額減征30%。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發表取得的收入為一次,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具體的計算方法如下:
每次應繳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0%×(1-30%)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4000)-800
每次收入額(>4000)×(1-20%)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2%的手續費。扣繳義務人可將其用於代扣代繳費用開支和獎勵代扣代繳工作做得較好的辦稅人員。但由稅務機關查出,扣繳義務人補扣的個人所得稅稅款,不向扣繳義務人支付手續費。
此外,本稅徵收適用殘疾人、烈屬、孤老、傷殘軍人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具體規定如下:
對持區、縣以上民政部門、殘聯有效證件的烈屬、傷殘軍人、孤老人員和殘疾人取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可減征30%的個人所得稅。
每次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規定確定:
(1)個人每次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書畫作品、攝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論出版單位是預付還是分筆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該作品後再付稿酬,均應合並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計征個人所得稅。在兩處或兩處以上出版,發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則可分別各處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2)個人的同一作品在報刊上連載,應合並其因連載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為一次,按稅法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在其連載之後又出書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書後連載取得稿酬所得,應視同再版稿酬分次計征個人所得稅。
(3)作者去世後,對取得其遺作稿酬的個人,按稿酬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此外,如果讀者朋友還是不太明白的話,不妨參照如下更為白話的公式來進行計算:
稿酬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減除規定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
適用20%的比例稅率,並按規定對應納稅額減征30%,計算公式為:
(1)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20%×(1-30%)
例:某人因一篇小說出版,獲稿費20000元,後又取得加印又得稿費10000元。
第一次繳納個人所得稅:20000×(1-20%)×20%×(1-30%)=2240(元)
第二次繳納個人所得稅:(20000+10000)×(1-20%)×20%×(1-30%)-2240=1120
㈥ 寫書是的稅務是多少
你那個是稿酬收入,按不同的金額,可扣除的比例不同。
我國的稅法規定,對於稿費或版稅收入的個人所得稅,其稅率規定為: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並按應納稅額減征30%。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發表取得的收入為一次,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具體的計算方法如下:
每次應繳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0%×(1-30%)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4000)-800
每次收入額(>4000)×(1-20%)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稿酬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減除規定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
適用20%的比例稅率,並按規定對應納稅額減征30%,計算公式為:
(1)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20%×(1-30%)
例:某人因一篇小說出版,獲稿費20000元,後又取得加印又得稿費10000元。
第一次繳納個人所得稅:20000×(1-20%)×20%×(1-30%)=2240(元)
第二次繳納個人所得稅:(20000+10000)×(1-20%)×20%×(1-30%)-2240=1120
㈦ 稿酬個人所得稅計算
稿酬個人所得稅計算方式如下:
稿酬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減除規定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適用20%的比例稅率,並按規定對應納稅額減征30%,故其實際稅率為14%,計算公式為:
(1)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20%×(1-30%)
上述計算公式也可寫成: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80%×14%
起征點與稅率
我國稿酬個人所得稅計稅方式等同於勞務報酬的計稅方式,徵收個人所得稅。
1980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公布,稿酬個稅起征點為800元。
在近30年的時間里,我國的工資、薪金個稅起征點上調了兩次:2006年由800元提為1600元,2008年由1600元提到2000元。稅率則從5%開始,採用九級累進制。而《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稿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並按應納稅額減征30%。」實際稅率即為14%。

(7)網路小說作者稅務擴展閱讀
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將稿酬所得獨立劃歸一個征稅項目,面對不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表的翻譯、審稿、書畫所得歸為勞務報酬所得,主要是考慮了出版、發表作品的特殊性。稿酬所得應當與般勞務報酬相對區別,並給於適當優惠照顧。
這里所說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圖片、樂譜等能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的作品;「個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譯的作品等。個人取得遺作稿酬,應按稿酬所得項目計稅
參考資料:網路-稿酬所得 網路-稿酬
㈧ 天蠶土豆 寫小說 交的稅收為
稿酬所得應交個人所得稅。
㈨ 作家的收入如何納稅
稿酬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減除規定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適用20%的比例稅率,並按規定對應納稅額減征30%,故其實際稅率為14%,計算公式為:
(1)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20%×(1-30%)
每次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規定確定:
I、個人每次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書畫作品、攝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論出版單位是預付還是分筆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該作品後再付稿酬,均應合並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計征個人所得稅。在兩處或兩處以上出版,發表或再版(改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則可分別各處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改版)所得按分次(兩處或兩處以上)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II、個人的同一作品在報刊上連載,應合並其因連載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為一次,按稅法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在其連載之後又出書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書後連載取得稿酬所得,應視同再版稿酬分次計征個人所得稅。
III、作者去世後,對取得其遺作稿酬的個人,按稿酬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例:某人因一篇小說出版,獲稿費20000元,後又取得加印又得稿費10000元。
第一次繳納個人所得稅:20000×(1-20%)×20%×(1-30%)=2240(元)
第二次繳納個人所得稅:(20000+10000)×(1-20%)×20%×(1-30%)-2240=1120(元)
(即:「加印」為一次所得,「改版」為多次所得)
稿酬所得的計稅方法:
除稅率有所差別外,稿酬所得的計稅方法和勞務所得的計稅方法基本一致。
第一步: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稿酬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減除規定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1)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應
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 - 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1 - 20%)
第二步:明確稅率
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並按規定對應納稅額減征30%,即實際稅率是14%,實際繳納稅額是應納稅額的70%
第三步: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實際繳納稅額=應納稅額×(1-30%)
在計算稿酬所得的應繳納個人所得稅時,確定每次收入是一個難點,所謂「每次取得的收入,是指以每次出版、發表作品取得的收入為一次,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在實際生活中,稿酬的支付或取得形式是多種多樣的,比較復雜。為了便於合理確定不同形式、不同情況、不同條件下稿酬的稅收負擔,國家稅務總局另有具體規定。
(1)個人每次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同一作品,不論出版單位是預付還是分筆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該作品後再付稿酬,均應合並為一次征稅。
(2)在兩處或兩處以上出版、發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則可以分別各處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分次征稅。
(3)個人的同一作品在報刊上連載,應合並其因連載而取得的所得為一次。連載之後又出書取得稿酬的,或先出書後連載取得稿酬的,應視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稅。
(4)作者去世後,對取得其遺作稿酬的個人,按稿酬所得征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