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青樓杖責小說
A. 宮廷杖責
中國古代用大竹板或大荊條拷打犯人脊背臀腿的刑罰。杖刑的起源甚早,《尚書·舜典》有「鞭作官刑」的說法,意即用鞭杖懲罰失職的官吏。漢、魏、晉都設有鞭杖的刑罰。至南北朝梁武帝(502~54在位)時,才把杖刑列入刑書,作為一項正式的刑罰手段。
雖然杖責這種刑罰看起來似乎很普遍,但是翻遍史料,整個清朝記錄在案的宮中女眷遭受「杖責」事件也只有三次而已:
一、乾隆帝惇妃杖責宮女
惇妃汪氏是乾隆帝晚年非常寵愛的一位嬪妃,汪氏不僅長相美麗還很會討乾隆帝喜歡,因為生下了被乾隆帝視若珍寶的十公主,所以惇妃地位更加穩固,一時間風光無限。
由於母女二人都深受乾隆帝寵愛,所以惇妃逐漸變得驕橫起來,一次,惇妃因為一時火大竟下令杖責身邊犯錯宮女,因為惇妃脾氣大,加之宮女身體瘦弱,一頓廷杖打下來,這位宮女竟然被打死。
乾隆帝聞訊後大怒,不僅將惇妃將為惇嬪,還責令其賠償宮女家屬大量喪葬費和生活費,不僅如此,乾隆帝還說「即使是富有四海的自己,也從不無故傷人,身邊人即使犯錯,一般也就打二十板子,最多不過四十。」
由此可見,宮女犯錯,並不輕易遭受杖責的,諸如「一丈紅」這樣的酷刑更是極少使用。
二、咸豐帝玫嬪杖責宮女
另一次宮女遭受杖責是發生在咸豐年間,咸豐帝寵愛的玫貴人也因為宮女犯了小錯而大發脾氣,一怒之下對一名宮女施以廷杖之刑。
宮女遭受廷杖的消息很快便傳到咸豐帝那裡,咸豐帝非常氣憤,將玫貴人叫到御前訓斥道:「當年老祖宗乾隆爺在世的時候,他的惇妃非常得寵,即便生育了乾隆爺寵愛的十公主,還因為打死宮女而遭到懲罰,何況是你一個小小的貴人呢?」
咸豐帝下令,將玫貴人降為玫常在,過了幾天,宮女因為傷重而去世,咸豐帝又將玫常在再降為官女子,並褫奪了封號。由此可見,並不是誰都能在任何情況下隨意使用廷杖之刑的。
三、慈禧太後廷杖珍妃
和以上兩名宮女遭受廷杖不同的是,慈禧太後對光緒帝的寵妃珍妃也施以了廷杖之刑,究其原因是因為珍妃破壞祖宗家法、干預朝政,並且還有賣官鬻爵的行為。
慈禧加給珍妃的這些罪名確實是珍妃做下的,但是清朝從無廷杖嬪妃的先例,慈禧此舉,主要是要打擊一下珍妃囂張的氣焰,為自己不受皇帝待見的侄女隆裕皇後出氣,同時藉此打擊光緒帝。
慈禧對珍妃施以的不是普通廷杖,二十「褫衣廷杖」,說白了就是扒了衣服打板子。這不要說是對於嬪妃,就是對於宮女,也少有如此,慈禧此舉為了就是羞辱珍妃。
整個清朝近三百年的歷史上,有記錄的宮中女眷遭受廷杖記載的也就是這三次,廷杖雖不對宮女隨便使用,但是對於宮中的太監確是經常使用的,太監與宮女不同,他們出身低賤,大多是貧苦農家走投無路的孩子,與出身八旗的宮女自然不可相比。
(1)古代青樓杖責小說擴展閱讀:
杖刑的手藝技巧:
三百六十行中沒有這一行,但這一行絕對是靠手藝吃飯的。笞杖在手,生殺、輕重僅在一念之間。於是,怎麼打人就成了一門學問。李伯元《活地獄》第九回提到此事:
從來州縣衙門掌刑的皂錄,這小板子打人,都是要預先操練熟的。有的雖然打得皮破血流,而骨肉不傷;亦有些下死的打,但見皮膚紅腫,而內里卻受傷甚重。
有人說,凡為皂錄的,預先操練這打人的法子,是用一塊豆腐,擺在地下,拿小板子打上去,只准有響聲,不準打破;等到打完,里頭的豆腐都爛了,外面依舊是整整方方的一塊,絲毫不動,這方是第一把能手。凡是犯罪的人,曉得自己理屈,今日難免責打,不惜花錢給這掌刑的……
這樣一來,掌握這種高超本領的人,不僅能夠順利完成笞杖任務,而且可以執法違法,從中漁利。
沈家本《歷代刑法考·刑罰分考十四》記載,明代廠衛負責施行廷杖的校卒在訓練時,先用皮革綁紮成兩個人形,一個裡面放上磚頭,一個外麵包上紙,然後再給他們穿上衣服,讓校卒對他們行杖。
放磚頭的人形是用來練習「外輕內重」手法的,要求能做到看起來似乎打得很輕,衣服也不要破損,但裡面的磚頭要打碎。包紙的人形是用來練習「外重內輕」手法的,要求做到看起來似乎打得很重,但裡麵包裹的紙不能損傷。行杖要達到這樣的水平才算合格。
清代方苞《獄中雜記》中曾記載著他在刑部監獄中親眼看見的一件事:有三個犯人遭受同樣的杖刑,為了少吃點苦頭,他們事前都賄賂了行杖的差役。
一個犯人送了三十兩銀子,被稍微打傷一點骨頭,養了一個月的傷;第二個犯人送了一倍的銀子,只打傷一點皮肉,不到一個月就好了;第三個犯人給了一百八十兩銀子,受刑後當晚就步履如常了。
很顯然,有錢人犯錯誤,只要打點得力,一般是可以免去皮肉之苦的。最苦的是那些老百姓們,老錢見不著幾個,到頭來犯點錯誤,使不上銀子,一準落得被狠揍一頓了事。
B. 講一些古代特別殘忍,特別變態的酷刑
凌遲 車裂
斬首 腰斬 剝皮
炮烙 烹煮 剖腹
抽腸 射殺 沉河
絞縊 鴆毒 黥面
割鼻 截舌 挖眼
斷手 刖足 宮刑
幽閉 枷項 笞杖
廷杖 鞭撲 人食
獸咬 拷訊 雜刑都非常的慘忍
C. 誰有宮廷打妃子杖責的描寫
昭君受杖刑
2016年03月14日 F/F類, 全部評論關閉
君,名嬙,湖北秭歸人,天生麗質,貌美無雙。漢元帝貪戀女色,廣選天下美女,昭君因秉性高潔,雖為良家子卻不肯與毛延壽賄賂,因此畫像被醜化,無緣得到皇帝寵幸。
深宮憂悶,昭君自學胡人樂器琵琶,一夜元帝夜不能寐,獨自散心走入良家子住的殿庭,夜深人靜,忽聞琵琶幽咽之聲,哀婉動人,便讓隨身太監打探何人奏琴。去不多時,宮人稟報,乃王昭君,元帝大贊,急命安排昭君侍寢。
殊不知,後宮遍布得貴妃史娘娘的耳目,早把寵幸昭君一事報與史貴妃。這史貴妃名門之後,父兄皆是達官顯貴,冊封貴妃後更是全家雞犬升天,作威作福,平日仗著皇帝寵愛對後宮其他嬪妃心狠手辣,表面寬厚人愛,實則帶毒刻薄,哪個妃子被寵幸,便立刻尋其短處,動用家法懲處,後宮嬪妃人人自危,一不小心粉嫩的玉臀就被小太監棍杖伺候。
對皇上選美之事史貴妃本就極力反對,這下皇帝召幸良家子更是醋意大發。第二天一早,皇上早朝,史貴妃便命人將昭君帶入自己寢宮。昭君入宮一年有餘,聽聞史娘娘素有手段,可昭君自幼清高正值,自然不會曲意迎逢。見了貴妃便按禮數下拜,這史貴妃一面只是吃茶,並不理會,偷眼觀瞧昭君,只見清麗脫俗,身形婀娜豐滿,雖衣著樸素卻楚楚動人。半響,昭君以跪的兩腿酥麻,仍不見貴妃答言,便知其有意為難自己。一時,貴妃終於命昭君起身,跪了半個時辰的昭君起身自然有所遲慢,貴妃大怒:「好個不識抬舉的良家子!如此不把本宮放在眼中!不知道宮中規矩怎麼伺候皇上?拉下去給我按規矩重責二十大板!」正要施刑,一旁心腹太監假意替昭君求情道:「貴妃莫要動怒,良家子不知禮數,娘娘慢慢教導就是,臣聞這王昭君善工琵琶,不如讓她給娘娘奏上一曲,將功折罪如何?」說罷給史貴妃使了個眼色。貴妃會意,便說道:「本宮素來寬厚待人,就命你演奏琵琶一曲。來人,看過琵琶。」昭君一見,倔強的脾氣也上來了,並不順從,接過琵琶言道:「琵琶弦太長,無法演奏,王嬙實難從命!」貴妃一聽,勃然大怒,心腹太監隨即應和:「好個王嬙,如此不識抬舉!娘娘,後宮有如此刁婦實在有辱娘娘聖明!」「來人,給我拖下去,重責40大板,狠狠打,與我揭她一層皮!」貴妃話音剛落,如狼似虎的太監便將昭君胳膊一左一右架住,哪知昭君一掙,「我自己走!」便隨太監出了大殿。
大殿門口早已擺下刑具,這漢朝打板子不同尋常,沒有刑凳,一個石台,受責之人半跪半站,俯身下去,吃板子的屁股剛好向上撅起。昭君被兩名太監強按到刑具之上,雙手分別被扣在兩側不得動彈,雙腳被捆在一起,以免受刑時雙腿亂動,雙肩也被小太監死死按住。昭君起初掙扎,兩名太監哪裡容她亂動,捆綁完畢,其中一名太監解開昭君束腰,粗暴的扯下昭君的裙子和小衣,又將上衣撩起,此刻,昭君的嬌臀完全暴露在刑杖之下,之間兩股白皙,渾圓豐滿,因為撅著更顯上翹豐盈。此刻的昭君把心一橫,等著板子落下,誰知半響沒有動靜,隨即殿外一群女眾陸續進來,在刑具兩側分列開來,原來是貴妃娘娘殺雞儆猴,讓全部良家子都來觀看行刑,一來顯示貴妃威嚴,二來給所有良家子一個下馬威:看誰還敢勾引皇上!
這時,執事太監傳話:「良家子王昭君不尊禮數,頂撞貴妃,念其初犯,重責四十廷杖,以儆效尤!來人,與我行刑!」話音剛落,大板便一左一右拍在昭君粉臀之上,「一、二、三……」報數太監陰陽怪氣的喊著,昭君腰肢扭動,起初兩板還能咬牙挺住,五板過後昭君便痛不可當,「啊……啊……唔……啊——」杖刑的太監都是史娘娘調教出的心腹,人稱活閻王,絲毫沒有憐香惜玉之心,何況昭君這樣剛烈女子他們更是要好好收拾一番。板子掄起,呼呼帶風,交替落於兩股,一板下去臀丘上便是一道紅痕,伴著昭君撕心裂肺的熬刑之聲,回響在大殿周圍。兩旁的良家子紛紛低頭不語,一個個面如死灰,都不住的去摸自己的屁股。「啊……啊……」「十九,二十!」「啟稟娘娘,王嬙受刑過半,請娘娘嚴刑!」此刻的昭君疼痛難忍,停頓下來的間歇更使她通上加同,臀丘上已經完全紅腫,有血絲滲出,頭發散亂,絲毫不能動彈。史娘娘在殿內一面吃茶,一面聽著昭君呼喊,甚是得意,命人將雕花椅擺出,款款不出大殿,朝著刑具上的王昭君輕蔑一笑:「王嬙,你可知罪?」一頓板子打的昭君傲氣全無,她開始知道後宮的險惡和家法的厲害,她的清高與孤傲只能招來更重的責罰,「娘娘在上,奴婢頂撞娘娘,理應——理應——受責。」昭君強忍疼痛,又羞又愧,低頭伏打。「早知禮數,何必招此責罰,今日賞給你這頓板子讓你長個記性!與我加力打這賤婢!」說罷命太監繼續行刑。兩名太監稍事休整,又掄圓板子比前刻更用力打在兩片紅腫的屁股上,「啊……啊……娘娘饒命!」昭君兩股已然皮開肉綻,鮮血迸流,嘴裡連連求饒哀告,「娘娘饒命——」「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昭君此刻已感覺不到屁股的存在,劇烈的疼痛早已蓋過羞恥和自尊,捆綁解下,兩旁太監架起昭君拖到史貴妃面前,昭君跪爬起來,向上施禮,「王嬙,本宮責罰你可有怨言?」「不敢,謝娘娘賞打,奴婢謝娘娘恩典,求娘娘饒過。」史貴妃心滿意足,佯裝仁厚的命宮女給昭君提上小衣和裙子繫上腰帶,鮮血立刻滲出,又命太監將昭君抬回良家子居住處。自此,昭君傲氣全無,再也無心用才華和美貌在後宮爭得一席之地,良家子也都知曉了這位貴妃娘娘的厲害。
昭君哪裡知道,日後遠嫁匈奴,更有難以忍受的責罰等著她。
D. 小說中折磨人的情節,比如用什麼大刑之類呢的
中國古代十八大酷刑詳解
01.<剝 皮>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02.<腰 斬>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
03.<車 裂>
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04<俱五刑>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干剁成三塊。
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喂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後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05<凌 遲>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楨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沖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06<縊 首>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 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
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07<烹 煮>
即「請君入瓮」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瓮,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瓮里...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瓮」,把來俊臣燒死...
08<宮 刑>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里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
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
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09<刖 刑>
關於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
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後,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10<插 針>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於女囚
11<活 埋>
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
戰爭里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個頭,然後開始凌虐..
12<鴆 毒>
鴆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
中國古代的毒葯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鳩」這種毒葯,成語中的「飲鳩止渴」便是源自於此。
常用於賜死情況
13<棍 刑>
即木樁刑. 這里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里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里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里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14<鋸 割>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凌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然而,鋸死活人不僅在傳說的地獄中存在,在人間也是確確實實存在著的。據《三國志.吳書.孫皓傳》記載,三國時,吳帝孫皓的愛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搶奪百姓的財物,主管集市貿易的中郎將陳聲原是孫皓的寵臣,他捕獲搶劫者繩之以法。愛妾告訴孫皓,孫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陳聲,命里武士而燒紅的大鋸鋸斷陳聲的頭,把他的屍體投到四望台下。
15<斷 椎>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恨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確實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因為人的脊樑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在中國歷史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據《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文規定刑律,使國內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顛頡很晚才到,有人認為顛頡有罪,應該給以處罰。於是,姬重耳批准,將顛頡斷椎處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顛頡跟隨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現在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16<灌 鉛>
在佛教關於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相似,人間有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攝氏二三二度,鉛的熔點是攝氏三二七點四度,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漢代廠川王劉去的王後陽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塊飲酒,昭信妒性大發,就向劉去說:「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誰有私情」。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綉衣領上的花紋,就一怒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生氣,非常害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她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胡亂說出和醫生有*情。劉去越發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她的兩隻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後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
17<梳 洗>
這里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凌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舊唐書.桓彥范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范,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
18<腦刑>
扒去頭上的皮,然後挖出腦子,將腦殼敲碎喂豬,把腦子剁成腦漿,然後澆花
E. 古代慘絕人寰的20種變態刑罰
中國古代刑罰之殘酷,可謂慘絕人寰舉世無雙無與倫比的。如活剝人皮,填草示眾、腰斬、凌遲等等。
剝皮: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腰斬: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有人認為方孝孺是被腰斬的,但事實上他是被凌遲處死的。
車裂:
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俱五刑: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干剁成三塊。
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的寵妾戚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喂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後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凌遲: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明朝的方孝孺就是不尊崇朱棣的旨意,而被凌遲。(最終還是被滅十族!本來只有九族,朱棣就把方孝孺得一些學生和朋友一起殺了。)
縊首: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 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
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烹煮:
即「請君入瓮」,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瓮,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瓮里...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瓮」,把來俊臣燒死……
宮刑: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里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
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刖刑:
關於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有人說是把腳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而第三個比較可信。
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後,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插針: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於女囚。
活埋:
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
戰爭里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個頭,然後開始凌虐..
活埋應該是日軍南京大屠殺的時候常用的招數。
鴆毒:
鴆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
中國古代的毒葯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鴆」這種毒葯,成語中的「飲鴆止渴」便是源自於此。
常用於賜死情況。
棍刑:
即木樁刑. 這里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里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里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里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鋸割: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凌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然而,鋸死活人不僅在傳說的地獄中存在,在人間也是確確實實存在著的。據《三國志.吳書.孫皓傳》記載,三國時,吳帝孫皓的愛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搶奪百姓的財物,主管集市貿易的中郎將陳聲原是孫皓的寵臣,他捕獲搶劫者繩之以法。愛妾告訴孫皓,孫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陳聲,命里武士而燒紅的大鋸鋸斷陳聲的頭,把他的屍體投到四望台下。
斷椎: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恨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確實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因為人的脊樑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在中國歷史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據《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文規定刑律,使國內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顛頡很晚才到,有人認為顛頡有罪,應該給以處罰。於是,姬重耳批准,將顛頡斷椎處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顛頡跟隨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現在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鉛:
在佛教關於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相似,人間有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攝氏232℃,鉛的熔點是攝氏327.4℃,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漢代廠川王劉去的王後陽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塊飲酒,昭信妒性大發,就向劉去說:「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誰有私情」。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綉衣領上的花紋,就一怒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生氣,非常害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逼她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胡亂說出和醫生有姦情。劉去越發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她的兩隻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後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
F. 古代挨板子,受家法,杖責或挨軍棍的電視劇(青年男子的) 具體到集數
懷玉公主第46(成安,黃維德演的)(97 吳應熊)(3 懷玉格格),皇宮寶貝第11集(這個很好),霍元甲鄭伊健版,還珠格格,玉指環(第7),大丫鬟,覆雨翻雲,帝女花,真愛諾言,康熙秘史,換子成龍,新方世玉,鳳穿牡丹,光榮歲月第24集,李小環與苗翠花30集,大漢天子第一部李勇又挨打,南少林(吳京演的,他爹有打他),鎖清秋11集,楊門虎將,天涯赤子心馮紹峰有挨打,殘劍震江湖(喬振宇他爹用軍法打的)。
G. 古代用刑逼供
廷杖(朝廷上責罰大臣)、杖刑、夾棍(包括夾手指)、烙鐵、鞭刑等。
H. 這個小說叫什麼一日,我執行任務回來,看到雲寂跪在院子里,正被侍衛摁著掌嘴。掌刑的侍衛手裡拿著一指
有寫小說的潛質
I. 古代杖責故事
這種叫笞杖,指用小荊條或小竹板抽打臀部、腿或背部的刑罰。一些朝代規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婦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兩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規定。清代官府衙門所用的笞杖開始沿襲明代規定,後來該為竹板子。大竹板子大頭寬二寸,小頭寬一寸。盡管各朝代對笞杖之刑的有關問題作了明確規定,但實際執行時往往不按正式條文,官員使用笞杖常常只憑當時的主觀意志,使用的刑具也常常超出官方規定的標准。結果,現實中的笞杖之刑要比正史刑法的條文殘酷得多,使笞杖完全喪失了最初的教刑本意,而變為單純懲罰人的手段本來,笞杖不屬於死刑的范圍,可是在各朝代中,上至皇帝,下至縣令,常把笞杖作為執行死刑的方式,即把犯人斃於杖下,叫做笞殺或杖殺。杖刑一般是「去衣受杖」。婦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也必須脫了褲子裸體受杖。
J. 女主被男主杖責過的小說
穿越之冷顏王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