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寫兩腳羊小說
㈠ 兩腳羊的真實歷史是什麼
歷史記事
人是要吃飯的,而咱老百姓,卻嚼著樹皮,吃著草根和觀音土,實在活不下去,就吃人。史書記載:「民外為盜賊所掠,內為郡縣所賦,生計無遺,加之飢饉無食,民始采樹皮葉,或搗葉為末,或煮土而食之,諸物皆盡,乃自相食。」
譯文:老百姓一邊被強盜搶掠,一般被政府繁重的雜稅所累,民不聊生。再加上飢餓沒有吃的,老百姓就吃樹皮,或者把樹葉搗碎煮了吃。,等到能吃的都吃完了,就開始吃人肉。
「乃自相食」,就是吃人的意思。吃人這種事,現在聽起來簡直不可思議,但在中國歷史上,只要是動亂和戰爭年代,人骨為柴、烹煮人肉的慘事,是時常發生的。在清朝同治年間(1859年~1861年),仍有人吃人的慘劇發生。

兩腳羊在古代並不罕見
漫長的歷史長河中,真實的吃人歷史並非荒誕的說辭。學者摩羅曾經寫過一本書,叫作《因幸福而哭泣》,其中的一些文字,就是談吃人的。以同類為食,在古代歷史和文學作品中也屢見不鮮。類似孫二娘夫婦開人肉包子店的故事,並非都發生在大飢荒的歲月里。
須知,北宋以及後來的南宋,經濟狀況並非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應該是魏晉年間)。而關於「兩腳羊」的文字記載就是從那個時代開始的。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兩腳羊
㈡ 古時候是不是有個將軍叫趙思館吃美女肉
魯迅在《狂人日記》中說中國的歷史滿篇「仁義道德」,但實際上分別寫著「吃人」,而更可怕地是他發現原來自己也在吃人!
魯迅的反思更多的是在國民性層面的,這牽涉到中國傳統的文化,用現代的視角來說可以要歸因於沒有超越的精神性,這當然是一個需要中國知識分子長期反思和研究的問題了。
但是實際上,魯迅那「吃人」的感慨也並非只是隱喻一下誅如對於焚書坑儒、令婦女纏小腳這些沒有人性的傳統行為,因為中國歷史上真實的人相食,幾乎完全貫穿了三千年的歷史。
在這方面有做過專業研究的有黃粹涵先生,他撰寫了《中國食人史》和《中國食人史料鈔》,美國的鄭麒平先生也寫了《中國古代的食人》較為仔細地疏理了中國主要的正史中關於人吃人情況的記載。
從吃人行為的原因上,鄭麒來先生更多地把它歸因於文化因素,即通過食人來表達人極強烈的感情,當然最主要是孝文化,原因是在正史中,關於吃人行為的最大比例的直接原因是為了盡孝,最常見的當然是把人肉當葯引了。但這方面的食人在筆者看來與其它的食人情況有較大區別,甚至研究時可以考慮分開,因為與一般食用他人的食人行為不同,盡孝的食人往往是被食者主動被父母或丈食用,這種犧牲自己的身體來換回親人健康的行為在歷書中往往是正面的形象,就如同我們常提到的千手觀音的故事,據說就是因為她把自己的手做為其父新的葯,與是被賞了一千隻手。我們不能說這種極端重視孝道的深層文化動機與其它的吃人行為就沒有聯系,但是作為一種被正面評價的行為,就與其它的食人行為有著評價意義上的本質區別。就除此之外任何一種食人現象,既使在記載中沒有對它進行批判,但至少也是有同情和悲憫的。而正因為這種正面性,這種食人才被更多地記載,有的事情甚至次重復記載。在鄭麒來對於二十五史及其化一些重要史收的統計中顯示,總共的1219條關於食人的記載中,因為盡孝的食人記錄多達780例。除去了這種舍已為人的孝文化的因素,鄭麒來先生認為還有一種主要的食人動機是與其互補的那就是表達強烈的一種仇恨的行為。這點倒是可能值得研究的,因為鄭先生同時指出,中國的食人現象是受到宗教影響極少的--當然中國並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宗教--所以食人這種超越倫理底線的行為能成為一種時常出現的復仇形式是值得分析的。
而黃粹涵先生則更多地分析了專制制度對於食人現象產生的推動作用,因為皇權有著至高無上的權力,所以在制度上一方面因為暴政會造成巨大的社會危機而產生民間因飢餓而產生的食人慘狀,另一方面,因為不受制約的權力,使很多人能任意地在較長時間里把食人這種行為合法化、常態化,比如專門把人作為軍糧的將軍,歷史上就有不少。這也是一種很有價值的思度,這個可以讓我們從政治的意義上思考制度可能帶來的極惡後果。而從制度的角度出發,倒有一個挺有趣的現象,那就是以現在人的觀點看來,求生性的食人彷彿易被理解,而所謂習得性的食人(源於文化、等感情因素)是令人厭惡的,哪怕是為了盡孝,這至少都帶有愚昧的色彩,但恰恰相反的是,對官方而言,恰恰是前者是不被認同而強烈排斥的,對後者反而體現了更多的寬容,這是為什麼呢?其實原因很簡單,這就是制度的原因,在政治掛帥的背景之下,如果吃現了因飢荒的人相食,這無疑是君主或政府政行失當的體現,是給政府抹了黑的,所以當然會引起官方的反感;相反,無論是為了反應忠、孝、恨的食人行為,都有著強烈的政治意味,特別是把政府定性的漢奸當街寢皮食肉(比如袁崇煥),乃是對政府支持的一種表現,這當然會得到君主的歡心了,更不用說把自己的孩子主動殺了給君主(齊恆公)食用這種大忠的行為了。
事實上制度性造成的食人我們應當記憶猶新,最近的就有三年飢荒和文革。三年飢荒是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死人事件,其間人相食的行為極多,究其原因是因為政治上的獨裁專制,把人逼到了死亡的絕境,巨量的災民在生命權力無法保障的情況下不得已而人相食,這用黃麒來先生的說法,叫做求生性的食人。而文革時期廣西發生的食人事件就更加註得人注意,因為那時並不存在極端的飢荒現象,食人更多的是一種政治需要,為了向領袖表忠心,表明自己的階級立場,對於階級敵人徹骨的仇恨,當然其中也有一些變態的出於口味角度的食人心理存在。
我覺得後一種食人現象更值得被重視,因為這不僅具有制度性缺陷帶來的後果,也和文化因素有著直接的關系。
在各種食人現象中,應該被區別開來的除了上述所說的盡孝式的主動被食外,還有零星的民間刑事犯罪式的食人,因為這種食人現象或屬於一種心理變態所引發的犯罪事件(如賣人肉包子),或在極端狀態下的一種自救(如船在海上失事漂流者相互食人),即使在如今的文明社會里也不可能完全消失,而值得注意的食人行為,除了因飢荒引起的大規模食人以外,就是和政治直接有關的食人。
與政治有關的食人行為的核心在於,食人者,或者食人的指使者,擔任有政府官職或軍隊職務,這就使他的食人行為有著某種制度性,至少在本方的利益群眾內,是獲得承認獲認同的,而有的食人行為甚至就是為了做些很多人看(如起義軍烹食被俘敵方官員將領),這不但牽涉到個人的食人心理,還有群體心理機制的考察價值。以下就對一些比較典刑的案例進行一些分析。
先從最不正常的恐怕也是最令人發指的食人動機說起,那就是貪戀人肉的美味,最有名的例子就是赫赫有名的齊桓公,《管子.小稱》中記載,「夫易牙以調和事公。公曰:憔蒸嬰兒之未嘗也。於是蒸其首子而獻之公。」這短短的記載里至少透露了三個非常可怖的信息,第一,齊桓公,不以吃嬰兒為殘忍,反而以吃到嬰兒肉為滿足好奇欲;第二,說嬰兒沒有吃過很可能已經吃過成年人了,甚至有可能吃人對他來說是一種常態;第三,易牙竟然為了討好齊桓公以顯忠心,將自己的親生兒子殺了還烹任好送給齊桓公食用。
把這個令人作惡的記載放在當時的歷史背景里看,是有其意義的。首先春秋戰國之時,乃是中國封建社會向傳統社會過渡的階段,而作為嚮往成為專制君主的地方霸主如齊桓公,他們的政治心理需求就是擁有至高無上,為所欲為的權力,這個種權力應當擴大到可以反身向已經成形的文明,把吃人這種野獸的行為復辟,也能彰顯出他的權力,而另一方面,封建體制向專制體制的轉型從某種角度來說,就是消滅宗族血緣為紐帶的社會倫理關聯,建立一種擁有更高地位的君民、君臣關系,所以易牙的殺子以適君,就為當時的這種社會轉型,做出了一個血淋淋的注腳。與此相比,介子推表達忠誠的方式----割肉給他的主重公耳吃----不免還帶有生存危機的背景,也就不顯得那麼令人反感了。
這種權力慾望的另一個著名例子就發生在項羽和劉邦之間,項羽為了制服劉邦「置太公其上,告漢王曰:今不急下,吾烹太公。」沒想到劉邦根本不吃這一套,因為恐怕當時欲得天下的「英雄」早就已經突破了血緣倫理對自己的限制,為了至高的權力,根本不用考慮父親的死活:「吾與英羽俱北面受命懷王,約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若翁,則幸分我一杯羹。」
與劉邦「主動」請求自己的父親肉以抗拒項羽不同,被迫吃下自己孩子肉的例子也有。當然,這定是以國家的名義。《戰國策》記載,樂羊為魏將,攻中山,其子時在中山,中山君烹之,作羹致於樂羊。樂羊食之。古今稱之:樂羊食子以自信。也就是說樂羊吃下自己兒子的肉湯非但沒有遭到遣責反而受到了稱贊,原因也很簡單,因為他的這個舉動意味著將國家的利益置於家族的利益之上,在當時那個正在變遷中的倫理觀里,是要被贊揚的。
討論中國的傳統制度,並不是要反思如何避免張獻忠這樣的殺人魔王恰好擁有了巨大的權力,而是應當清醒地意識到,在中國傳統的政治權力角斗中,往往你必須有張獻忠這樣蔑視生命的理念,才更容易取得成功,也就是說張獻忠、朱元璋之流才是中國傳統的政治斗爭中合理的勝出者。
這種斗爭的一大體現就是對於軍事的重視,因為軍事力量是奪取政權和維持政權的最強有力,也幾乎唯一的決定性因素。以兵為器,就表現為為了戰斗勝利、達到目標而不擇手段。這種不擇手段就極端的就表現在把人當作軍糧的軍部統帥。
在生存性動機的食人現象總還令人有些同情,雖說食人已經超越了普遍人類道德倫理的底線,但畢竟從食人者角度來說,在食人(屍)與生存之間的選擇,定是十分痛苦的。可是這其中有一種較為特殊而值得人關注的是把人當作軍糧的現象。
遭遇城困時「炊骨易子而食」(秦圍邯鄲);被兵困時,部隊內「陰相殺食」(秦國圍趙)等情況在中國歷史上的普遍存在,而這種人相食有時還會得到統治者批准,如在漢初興遭遇飢荒時「高祖(劉邦)乃令民得賣子,及就食蜀漢」。
據說由岳飛寫作的「滿江紅」中有著名的一對句子「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讓人感受到部隊的一種愛國主義情懷,以及強烈的民族主義之仇恨,或許以往人們都認為這是一種修辭手法,但是軍隊以對手或者百姓作為食物的現象在中國歷上確實非常常見。
《晉書》中記載,後秦將領符登(後為後秦太宗)在作戰時,就公然以人肉充作軍糧「是時歲旱眾飢,道殣相望。登每戰殺賊,名為熟食,謂軍人曰:汝等朝戰,幕便飽食,何憂於飢!士眾從之,啖死人肉,輒飽健能斗。」在缺乏軍糧的情況下,符登對眾將說你們早上做戰,晚上就能以敵人屍體飽食,何愁飢餓呢,而士兵也聽從了這個建議,吃死人肉,而且飽食之後非常能戰斗。
而隋末的起義軍朱粲更是個食人魔王,他擁兵十萬到處殺掠,「所過噍類(指活下來的人或動物)無遺」《資治通鑒》中記載說「軍中乏食,(朱粲)乃教士卒烹婦人、嬰兒啖之,曰:肉之美者無過於人,但使他國有人,何憂於餒!」他不僅從缺糧開始食肉到認同人肉之美味,甚至發展到要各地以人肉作為稅收上繳給他供軍隊食用,直接代替了糧食。(「又稅諸城堡細弱以供軍食」)。
五代時的趙思綰也是愛上食人肉的將軍,他愛吃人肝,《資治通鑒》中記載「趙思館好食人肝,嘗面剖而膾之,膾盡,人猶未死。」把活人取肝而食,等他吃完了人還未死,手段極為殘忍和廣西文革時的食人有得一比。他還時常以人肉犒軍,像殺豬宰羊一般「每犒軍,輒數百人,如羊豕法。」
以上的一些將領在史上記載中算是貶義的爭權之梟雄,而在一些所謂的正義之師里,食人現像也不少見。
如庄綽的《雞肋編》中記載關於靖康之變後,亂世飢荒,「人肉之價,賤於犬豕,肥壯者一枚不過十五千,全軀暴以為臘,登州范溫率忠義之人,紹興癸丑見泛海到錢塘,有持至行在猶食者。」把人做成臘肉隨身當做糧食,而且對於各種人肉,他們還根據口味特點有不同的稱乎「老瘦男子瘐謂之「饒把火」,婦人少艾者,名為「下羹羊」,小兒呼為「和骨爛」,又通目為「兩腳羊」」,可見當時吃人已經到了何種普遍的程度。
還有史料記載安史之亂時,守瞧陽的張巡,兵士共食三萬人。「巡士多餓死,存者皆瘦傷氣長安街。巡出愛妾曰:諸君經年乏食,而忠義不分衰,吾恨不豁肌以啖眾,寧惜一妝而坐士視士飢。乃殺以大飧,坐者皆泣。巡疆令食之。遠亦殺奴僮以哺論壇,至省掘鼠,者鎧弩以食。...被圍久,初殺馬食,既盡,觀及婦人老弱,凡食三萬口。人知將死,而莫有畔者。城破,遺民止四百而已。」這就是著名的張巡殺妾、許遠殺僮的故事。食人以做軍糧的事件有一特徵就是多食婦女兒童,因為這是最沒有戰鬥力的人群。
除了以上兩類特別反人類的食人現象之外,還有一種殘忍的食人動機也非常具有政治上實用主義色彩,當然這不是出於生理上的原因,而是以食人來渲染仇恨的氛圍,以助於戰爭動援。這類的食人狀況非常多,而且大多是由君主或者起義軍領袖親自下令所進行的。
比較有名的是李自成在攻陷洛陽之後,殺了萬曆的愛子,福王朱棠洵,把他的肉和鹿肉一同烹煮與屬下共同食用,並把這湯起了個名字叫「福祿宴」(福指福王,鹿與祿同音)。
有的在戰勝之後將被擊敗者食殺的是同樣為了泄恨,當然也能能過此類舉動「證明」被食者的罪大惡極,從而反證自身政權的合法性。這比較有名的例子是王莽政權崩潰後,他被「縣宛市,百姓共提擊之,或切食其舌。」當然沒有食人這么激烈的還有鞭屍、虐屍之類的舉動,那就更多了,比如伍子胥鞭乃楚平王;王允將董卓曝屍於街,點油燈。
在這些食人現象中,生存性的食人(飢餓)乃是把被食者當作物,而食人者將自身還原為動物。因為他們揚棄了被食者的人格尊嚴,同時放棄相信人類靈魂的不朽性。而習得性食人,擁有更多的精神或情感上的因素,這是一種「文明」性的食人,是食人者通過食人這一過程,把被食者,從人還原成物,從而顯示出自己在精神上更高的統治地位。這是一種主奴意識之下的你死我活的斗爭思維。
除以上一些特別令人心寒的食人現象之外,中國歷史每當改朝換代,人口都會產生大幅的減少,部分地區甚至會劇減百分之九十以上(明末清初的四川),如此的慘烈景象,當然並非是某個人具體的人有意志的指使人相食,而是政治斗爭,改朝換代,最必然導致的全社會性的慘狀,雖然分析此極端生存困境中的百姓為了活下去食人也是萬般無奈之法,但是暴政之害可謂甚極。
特別兇殘的以人為食的制度性行為(比如以人做軍糧)大多發生在少數民族政權中,不能否認的是中國道德的道德教化還是有一定作用的,這表現在未到非常極端的環境下,漢族人一般不會大規模、社會性地主動食人。但是,一方面中國專制制度的維持需要有法家式的冷血,所以一些殘暴沒有人性的將領、官吏往往成為必要的統治工具,這樣一來,我們就發現對食人有癖好而居高位者歷史上屢見不止;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中國歷史上頻繁進行的朝代更替所造成的逼人易子相食的環境那更是層出不窮。而且每次改朝幾乎人口都是會遭遇劇烈下降,這似乎是中國獨有的現象,而這種現象的產生,又很難說和中國一亂一治的「法、道、儒」道統無關。而正是這種道統,造成了那種「文明性」的食人。
曾國潘同治二年四月日記中雲:「皖南到處食人。人肉始賣三十文一斤,近聞甚至百二十文一斤。句容二溧八十文一斤。」太平天國之亂,使得人肉竟成市場。這是中國歷史上將人當物的最血腥的寫照。
㈢ 古時候的軍隊是如何處理抓到的俘虜的
可以為己所用。比如曹操降服了一支黃巾軍。取其中精壯。建立強大青州軍。至於那些沒被收為軍人的黃巾軍人口,則專心從事農業生產,作後方補給。史載:魏武之強至此始!
㈣ 兩腳羊不是大宋年間漢人吃漢人嗎
兩腳羊並不是指羊,而是一種比較血腥的場面。兩腳羊就是指被當作食物吃的人,在古代的多處有記載。尤其是在戰亂的古代,民不聊生,難以為計,人們只得將人烹之,食之。指被當作食物吃的人。 宋 庄綽《雞肋編》卷中:「老瘦男子廋詞謂之『饒把火』,婦人少艾者,名為『不羨羊』,小兒呼為『和骨爛』,又通目為『兩腳羊』。」 明 李時珍《本草綱目·人一·人肉》:「古今亂兵食人肉,謂之想肉,或謂之兩腳羊。此乃盜賊之無人性者,不足誅矣。」魯迅《准風月談·抄靶子》:「 黃巢造反,以人為糧,但若說他吃人,是不對的,他所吃的物事,叫作『兩腳羊』。」
㈤ 兩腳羊的介紹
兩腳羊並不是指羊,而是一種比較血腥的場面。兩腳羊就是指被當作食物吃的人,在古代的多處有記載。尤其是在戰亂的古代,民不聊生,難以為計,人們只得將人烹之,食之。指被當作食物吃的人。 宋 庄綽《雞肋編》卷中:「老瘦男子廋詞謂之『饒把火』,婦人少艾者,名為『不羨羊』,小兒呼為『和骨爛』,又通目為『兩腳羊』。」 明 李時珍《本草綱目·人一·人肉》:「古今亂兵食人肉,謂之想肉,或謂之兩腳羊。此乃盜賊之無人性者,不足誅矣。」魯迅《准風月談·抄靶子》:「 黃巢造反,以人為糧,但若說他吃人,是不對的,他所吃的物事,叫作『兩腳羊』。」

㈥ 南北朝、五代十國時期有種兩腳羊的說法 兩腳羊是什麼
南北朝、五代十國的兩腳羊指的不是真的羊或羊的變種,而是指要被當做食物吃掉的人。尤其是在戰亂的古代,民不聊生,難以為計,人們只得將人烹之,食之。」魯迅《准風月談·抄靶子》:「黃巢造反,以人為糧,但若說他吃人,是不對的,他所吃的物事,叫作『兩腳羊』。
《舊唐書》記載,僖宗中和三年,黃巢與秦宗權聯軍攻打陳州。黃巢的軍隊圍困陳州長達三百多天。這期間,關東土地無人耕種,人們餓得都站不起來。黃巢的軍隊就把捉來的俘虜當作糧食,一天之中被殺害的人以千百計。在飢餓慌亂的年代,也有很多易子而食的事情發生。

(6)古代寫兩腳羊小說擴展閱讀:
黃巢為首的農民起義軍,在失敗前夕包圍陳州近一年時間里,採用過的機械化方式,將活人粉碎,以人肉作軍糧,供應他圍城部隊,以保證他起義軍的戰鬥力,創造了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人食人紀錄。
黃巢起義是唐末民變中,歷時最久,遍及最大,影響最深遠的一場農民起義。黃巢之亂轉戰近半唐朝江山,導致唐末國力大衰。黃巢起義採用流動作戰的方式,避實攻虛,走遍今天山東、河南、安徽、浙江、江西、福建、廣東、廣西、湖南、湖北、陝西等省廣大地區,動搖了唐朝的統治。但由於長期流動作戰,沒有穩定的後方,缺乏經濟上的保障和群眾基礎,故而很難持久下去,使起義軍最後失敗。
㈦ 算命先生說我是屬於兩腳羊,兩腳羊的人是在家發展好還是出外發展
兩腳羊並不是指羊,而是一種比較血腥的場面。兩腳羊就是指被當作食物吃的人,在古代的多處有記載。尤其是在戰亂的古代,民不聊生,難以為計,人們只得將人烹之,食之。指被當作食物吃的人。 宋 庄綽《雞肋編》卷中:「老瘦男子廋詞謂之『饒把火』,婦人少艾者,名為『不羨羊』,小兒呼為『和骨爛』,又通目為『兩腳羊』。」 明 李時珍《本草綱目·人一·人肉》:「古今亂兵食人肉,謂之想肉,或謂之兩腳羊。此乃盜賊之無人性者,不足誅矣。」魯迅《准風月談·抄靶子》:「 黃巢造反,以人為糧,但若說他吃人,是不對的,他所吃的物事,叫作『兩腳羊』
㈧ 古代專吃人秘密的獸
以同類為食,在古代歷史和文學作品中也屢見不鮮。類似孫二娘夫婦開人肉包子店的故事,並非都發生在大飢荒的歲月里。須知,北宋以及後來的南宋,經濟狀況並非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應該是魏晉年間)。而關於「兩腳羊」的文字記載就是從那個時代開始的。
宋人庄綽在《雞肋編》里寫道:「自靖康丙午歲(公元1126年),金狄亂華,六七年間,山東、京西、淮南等路,荊榛千里,斗米至數十千,且不可得……人肉之價,賤於犬豕,肥壯者一枚不過十五千,全軀暴以為臘。登州范溫率忠義之人,紹興癸丑歲泛海到錢塘,有持至行在猶食者。老瘦男子謂之饒把火,婦人少艾者名之下羹羊,小兒呼為和骨爛:又通目為兩腳羊。」這段文字,把人肉的具體價格和不同年齡的諢稱都寫了出來。關於「兩腳羊」這個稱謂,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也提到過:「古今亂兵食人肉,謂之想肉,或謂之兩腳羊。此乃盜賊之無人性者,不足誅矣。」可見,吃人不是非常罕見的事情。
據說,唐代農民起義的頭目黃巢也是吃人的行家。《舊唐書》(卷150下)記載,僖宗中和三年,黃巢與秦宗權聯軍攻打陳州。起義軍圍困陳州長達三百多天。這期間,關東土地無人耕種,人們餓得都站不起來。黃巢的軍隊就把捉來的俘虜當作糧食,一天之中被殺害的人以千百計。史書中提到:「賊有舂磨砦,為巨碓數百,生納人於臼碎之,合骨而食」。「舂磨砦」是起義軍的軍糧供給站。他們把活人扔到石磨之中,手段之殘忍,令人發指!
生於恐怖的時代,或者說生於亂世,無論平民還是帝王都是一種不幸。似乎誰都無法迴避被同類吃掉的可能。在大飢饉之下,人的尊嚴、人的價值觀念統統一文不值。在這樣的時代里,不幸淪為弱勢群體的那些人,可能就是現實中同類的食物。而且,有史書記載,被害者被殺了吃的時候,連吭都不吭一聲。其麻木,竟然可以達到這種地步。
㈨ 五胡亂華時的小說,裡面有種族屠殺的(當然是屠殺那些把漢人當「兩腳羊」的民族)
情迷五胡亂華
世上有永遠相愛,不離不棄,此生不渝的愛情嗎?抑或者生不同衾,死卻同穴,魂亦相隨,是否真能做到?在五胡亂華這段最黑暗的歷史時期,這樣的愛能存活嗎?亦或者都只是黑暗的陪葬罷了,五胡亂華的黑暗由我來述說,由你來定論,冉閔皇帝究竟是罪大惡極的屠夫亦或是人人敬重的英雄!
㈩ 「兩腳羊」是五胡亂華時期所特有的嗎其他時期有沒有出現過
其實兩腳羊在其他時期的時候基本上會很少出現,大多數都是會發生在那些戰亂的時代。因為在戰亂時代的話,那麼人們的生活相對來說比較的貧苦,在這個時候食物非常的短缺,很多的人都面臨著活活被餓死的狀況。

人吃人這樣的狀況聽起來雖然說讓人感到非常的可怕,但實際上在很多戰亂時期還是非常容易出現這樣的狀態的。在五胡亂華時期那麼當時這樣的狀態其實比較的頻繁,因為在這一個時期,人們過得都非常的苦,因為發生了很多的戰亂,那麼再加上千里荒涼這樣的局面,使得百姓根本就沒有糧食可以去吃。那麼在大家都飢餓交加的狀態之中,就會去吃那些比較柔弱的人,而這樣的狀況其實在後來其他時期的時候,雖然有出現,但是也比較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