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犯人酷刑小說
Ⅰ 古代女刑犯十大酷刑
剝 皮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腰 斬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
車 裂
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 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俱五刑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干剁成三塊。
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喂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後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凌 遲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楨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漁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沖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縊 首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 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
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烹 煮
即「請君入瓮」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瓮,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瓮里...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瓮」,把來俊臣燒死...
宮 刑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里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 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刖 刑
關於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 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後,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插 針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於女囚。
活 埋
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
戰爭里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個頭,然後開始凌虐..
鴆 毒
鴆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
中國古代的毒葯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鴆」這種毒葯,成語中的「飲鴆止渴」便是源自於此。
常用於賜死情況
棍 刑
即木樁刑. 這里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里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里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里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鋸 割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凌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然而,鋸死活人不僅在傳說的地獄中存在,在人間也是確確實實存在著的。據《三國志.吳書.孫皓傳》記載,三國時,吳帝孫皓的愛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搶奪百姓的財物,主管集市貿易的中郎將陳聲原是孫皓的寵臣,他捕獲搶劫者繩之以法。愛妾告訴孫皓,孫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陳聲,命里武士而燒紅的大鋸鋸斷陳聲的頭,把他的屍體投到四望台下。
斷 椎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恨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確實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因為人的脊樑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在中國歷史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據《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文規定刑律,使國內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顛頡很晚才到,有人認為顛頡有罪,應該給以處罰。於是,姬重耳批准,將顛頡斷椎處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顛頡跟隨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現在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 鉛
在佛教關於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相似,人間有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攝氏二三二度,鉛的熔點是攝氏三二七點四度,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漢代廠川王劉去的王後陽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塊飲酒,昭信妒性大發,就向劉去說:「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誰有私情」。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綉衣領上的花紋,就一怒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生氣,非常害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她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胡亂說出和醫生有姦情。劉去越發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她的兩隻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後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
梳 洗
這里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凌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舊唐書.桓彥范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范,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
Ⅱ 世界古代處罰女犯的酷刑。越多越好
1.穿胸
這種刑法一般是在戰爭時候對待敵國女性戰犯的。這種刑法不是我們想像的從胸口刺進去,而是用蒂尖的鐵棍從側面穿透胸部,然後掛在木竿上面示眾。
2.剖腹
日本古代有女性忍者,執行任務失敗被抓之後,一般不讓她自殺,而是剝光了衣服放在木板上,然段用尖刀從胸骨中間拮進去,一直劃到小腹部,之後內臟都會流出來,慘不忍睹。
3.銅烙
這是一個比較變態的刑法,一般用於通*的女人。道具是一個銅棍,插在爐子上面,爐子燒熱,銅棍就會烤的通紅。把女犯人綁在架子上面,然後把陰道對准棍慢慢放進去。
4、捆綁
日本戰國時代,抓到敵國女人之後用一種韌性很好的鋼繩捆起來,而且捆的很緊,繩子末端穿一個鐵環,然後用一個類似於轆轤的東西拽那個鋼繩,最後犯人的骨頭都會被勒斷。
5、板燒
這個刑法類似於燒烤。即把鋼板燒熱,然後把犯人剝光放在上面。直到烤熟。
6、開顱
把犯人鎖在鐵箱子裡面,只漏出頭部。然後用一個大錘子砸下去,後果可想而知。
7、挖胸
把女犯人的胸部用利刃割下喂狗。這個比較變態。日本人是怎麼想的?
8、萬箭穿身
把犯人綁在一塊大木板上,然後就有10幾個弓箭手站立旁邊。行刑官下令射在哪裡,馬上就會有如雨點般的弓箭射在犯人的那個部位。如果遇到變態行刑官的話。
9、砧板拖
中間放一塊鐵板,上面有密密麻麻的突起的小鐵塊,一般比較鋒利,是鑄造時鑄的。兩匹馬拉著犯人在上面來回拖拽——當然犯人要赤身裸體。結果就是。
10、斷指
把犯人的10根手指截下,不過不是用刀砍,而是生生拽下來。很多犯人受刑之後都死於劇痛。
11、絞刑
這個刑法有點特殊,不是把人吊起來,而是用繩子纏住犯人脖子,然後有兩個人拽兩頭,直到犯人斷氣為止。這個刑法還比軟人道。
12、杖腹
把犯人四肢分開,成「大」字型綁住,然後用木棍擊打腹部。結果往往是子宮破裂,內臟碎裂,大腿下面好多血
Ⅲ 古代女人的酷刑
騎木驢,中國古代的一種女性刑罰,出自小說等文學作品以及口耳相傳之成果,缺乏實際刑案檔案證實,較有誇大恫嚇之意義。有些改進過的木驢,下面有四個輪子可以推著走。內藏偏心輪,可在遊街時帶動圓木條上下移動以刺激女犯人,使其在示眾過程中感受發生強行性行為的感覺。在已被判死刑的婦女,如有被判此刑罰的,需被剝光身上衣物,坐在木驢上同時將圓柱形木條插入陰部,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數日方氣絕」。還有鐵釘將人體固定在木驢上。然後將女犯人抬到大街上遊行示眾。示眾過程中還要用荊條等鞭打女犯以增強效果。正史中記載木驢是一種釘住犯人手腳的刑車,男女通用。
浸豬籠作為古時的一種私刑,就是把「犯人」裝入運載豬只的竹籠中,在開口處捆以繩索吊起來,放到河流或池塘里淹浸,輕罪者讓其頭部露出水面,浸若干時候;重罪者可使之沒頂,淹浸至死。
Ⅳ 古代女囚入牢要受到什麼屈辱
1、刑舂
2、拶刑
3、杖刑
4、賜死
5、幽閉
Ⅳ 中國古代對女犯所用的變態刑罰,都有哪些
有不少的,比如說騎木驢、拶刑、幽閉、裸刑等等。古時候的人們發明出了很多的酷刑,這些酷刑聽著就讓人聞風喪膽。不過,在古代,有比當囚犯更生如不死的一種群體,這個群體就是女囚。如果一個女性,不小心淪為女囚,那麼,不管你之前是賣笑的妓女還是落落大方的閨閣少女,亦或者是皇親國戚,其下場都非常悲慘。只要進了那個大牢,女性的身體就已經不受她們自己支配了,古時候的人,為了整治女囚,還專門發明了針對女囚的刑罰,每一種都極其惡心且摧殘女性的自尊以及人格。
古時候關於女性的刑罰還有不少,就不一一細講了,但是只要是沾上女囚這兩個字,所創立的刑罰,無一不和“性”有關。他們這些執行刑罰的人,以踐踏女囚的尊嚴,使其失去人格為樂,所以,發明出來的刑罰,都是能夠滿足自己的變態心理,徹底摧殘女囚的自尊心的刑罰。
Ⅵ 古代各國女子受變態的酷刑的故事
1431年5月,貞德被判處火刑。5月20日—5月30日,貞德每天都會被捆綁在囚車之上,遊街示眾,受盡了屈辱。
死刑於1431年5月30日在法國盧昂進行,目擊者描述了死刑的那一幕。遊街示眾之後,貞德被押赴刑場,捆綁在火刑柱上,她手握著十字架不斷地祈禱著,並向旁邊的牧師請求讓她握著一個小十字架。最後火被點燃,幾分鍾後,一切都結束了。英國人將燒焦的木炭撥開,暴露出焦黑的屍體,以向人群證明她的確死了,接著又燃燒了屍體一次,以避免她的骨灰被人收斂。聖女貞德就義之時,年僅二十歲。 英國人將剩餘的灰燼都扔進了塞納河。負責點火的劊子手後來形容他當時「非常害怕因燒死了一位女英雄而會被打入地獄。」在戰爭結束後重新進行了一次審判。在貞德年邁的母親伊莎貝拉·達克和法國異端裁判所的首席法官基恩·布雷哈爾的請求下,卡利克斯特三世授權了這次重新審判。審判開始於牧師Guillaume Bouille對案件重新的審訊,並在1452年由Brehal主導下進行了調查,正式的裁決則在1455年11月進行。遍及歐洲各地的許多神職人員參加了審判,審判的過程也遵照標準的法庭規定進行。神學家組成的小組也分析了115名目擊者的證詞。最後Brehal在1456年6月提出結論,描述貞德為一個為正義犧牲的聖女,並指出當初主導審判的皮埃爾·科雄是為了自身的現世利益而錯誤的將貞德定罪。法庭在1456年7月7日正式宣布了貞德的清白。
Ⅶ 小說中折磨人的情節,比如用什麼大刑之類呢的
中國古代十八大酷刑詳解
01.<剝 皮>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02.<腰 斬>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
03.<車 裂>
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04<俱五刑>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干剁成三塊。
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喂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後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05<凌 遲>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楨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沖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06<縊 首>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 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
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07<烹 煮>
即「請君入瓮」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瓮,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瓮里...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瓮」,把來俊臣燒死...
08<宮 刑>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里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
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
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09<刖 刑>
關於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
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後,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10<插 針>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於女囚
11<活 埋>
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
戰爭里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個頭,然後開始凌虐..
12<鴆 毒>
鴆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
中國古代的毒葯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鳩」這種毒葯,成語中的「飲鳩止渴」便是源自於此。
常用於賜死情況
13<棍 刑>
即木樁刑. 這里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里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里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里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14<鋸 割>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凌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然而,鋸死活人不僅在傳說的地獄中存在,在人間也是確確實實存在著的。據《三國志.吳書.孫皓傳》記載,三國時,吳帝孫皓的愛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搶奪百姓的財物,主管集市貿易的中郎將陳聲原是孫皓的寵臣,他捕獲搶劫者繩之以法。愛妾告訴孫皓,孫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陳聲,命里武士而燒紅的大鋸鋸斷陳聲的頭,把他的屍體投到四望台下。
15<斷 椎>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恨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確實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因為人的脊樑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在中國歷史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據《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文規定刑律,使國內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顛頡很晚才到,有人認為顛頡有罪,應該給以處罰。於是,姬重耳批准,將顛頡斷椎處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顛頡跟隨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現在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16<灌 鉛>
在佛教關於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相似,人間有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攝氏二三二度,鉛的熔點是攝氏三二七點四度,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漢代廠川王劉去的王後陽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塊飲酒,昭信妒性大發,就向劉去說:「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誰有私情」。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綉衣領上的花紋,就一怒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生氣,非常害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她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胡亂說出和醫生有*情。劉去越發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她的兩隻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後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
17<梳 洗>
這里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凌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舊唐書.桓彥范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范,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
18<腦刑>
扒去頭上的皮,然後挖出腦子,將腦殼敲碎喂豬,把腦子剁成腦漿,然後澆花
Ⅷ 請大家幫我想想古代對女子的酷刑(自創也可以)
儒家維護其封建統治秩序的倫理教條。三綱,指「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是封建社會三種主要道德關系,即君臣、父子,夫妻之間的道德關系。在我國封建社會女性毫無地位可言,受盡了人間疾苦讓我們從先面的圖片共同見證一下。
( 刑舂 古代對婦女犯罪施用的一種刑罰)
刑舂古代對婦女犯罪施用的一種刑罰。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後押送官府或邊境軍營,服曬谷、舂米之勞役。
(拶刑古代對女犯施用的一種酷刑)
拶刑古代對女犯施用的一種酷刑。拶是夾犯人手指頭的刑罰,故又稱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對女犯慣用此逼供。
(宋明清三代規定婦人犯了奸罪,必須「去衣受杖」)
杖刑隋唐以來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規定婦人犯了奸罪,必須「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並達到凌辱之效。
(古代對身份特殊的罪人採用賜毒酒、賜劍、賜綾、賜繩等物,由其自斃)
賜死古代對身份特殊的罪人採用賜毒酒、賜劍、賜綾、賜繩等物,由其自斃。婦人多賜綾緞,歷代沿用
(古代女子最嚴厲的刑罰--騎木馬)
(凌遲)
(葬生虎口)
.......慘
Ⅸ 古代對女性的酷刑的專著有哪些
骨刑:把女子腰骨往後折斷,與腿綁在一起。鞭刑:脫光女子衣服,把她綁在柱子上用鞭子抽打。挖刑:把女子腳骨挖去,讓她們只能在地上爬,被別人騎。你可以去網路圖片搜女子宮刑圖,裡面有一大堆,慘不忍睹。
Ⅹ 古代清朝年代酷刑女犯
NO7.古代懲罰女囚的十大酷刑之六——挖陰術
挖陰術古代女子遭受的五種離奇「宮刑」 之一。
挖陰,顧名思義就是挖去生殖器。男子割去生殖器,在「蠶室」里待上個把月,也就能痊癒了;而女子被挖生殖器,涉及體內多處重大器官,在古代比較落後的醫學條件下,這種刑罰顯得異常殘酷,受刑的女子往往因為血流不止,而死於非命。另外,王夫之在《識小錄》里還有「於牝剔去其筋,如制馬豕之類,使欲心消滅」的說法,此法破壞程度較小,操作起來較復雜,沒有「庖丁解牛」那兩下子,恐怕是做不到的。
NO9.古代懲罰女囚的十大酷刑之七——椓竅法
椓竅法古代女子遭受的五種離奇「宮刑」 之一。
椓竅,也稱椓或椓杙,「椓」和「杙」的原意是指拴牲畜的木撅子,另據《說文》解釋為「以棍擊伐」之意。「竅」,應該是指女性下體。椓竅,就是用這種木撅子摧殘女性陰部,其狠毒程度可想而知。
漢景帝時,廣川王劉去和他的王後陽城昭信殘害姬人陶望卿,望卿被逼,投井而死。昭信不解恨,又叫人把她的屍體撈出來,「椓杙其陰中」。對死人尚且如此,如果用在活人身上,其殘酷程度決不亞於對男子的閹割。
NO9.古代懲罰女囚的十大酷刑之八——刑舂
古代對婦女犯罪施用的一種刑罰。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後押送官府或邊境軍營,服曬谷、舂米之勞役。
NO1.古代懲罰女囚的十大酷刑之一——鐵蓮花
「鐵蓮花」——當女囚坐的上去時,獄卒拉動木馬尾部的一個機關,「鐵蓮花」便會一開一合地在她的下體內不停旋轉,讓女囚頓時痛疼難忍,大有生不如死之感。那麼,「鐵蓮花」究竟是什麼樣的一種殘酷的刑具,為何會讓古代女人望而生畏、聽之膽寒、坐之魂飛魄散?
據有關資料記載,「鐵蓮花」是中國古代一種酷刑,專門針對那些所謂「不守婦道」的女人而製作的。古時候有一種針對女性的酷刑叫做「騎木驢」,也叫做「騎木馬」,而致命的鐵梨花就隱藏在「木驢」的背部,對於那些所謂「不守婦道」的女人,通常讓她們騎在「木驢」上,官吏審問時如果不老實交代罪行,官吏就會命衙役們轉動木驢上的旋轉鐵梨花,對女性下體進行折磨,這時候他們往往痛疼難忍,叫聲凄厲,發出哀求,甚至昏厥過去。原來,「鐵蓮花」是一種由鋒利鐵片組成的花朵狀刑具,形似蓮花,所以取名「鐵蓮花」。不難想像,當它展開並轉動時,能把一層下體的血肉絞下來……因此,只要獄卒拉動木馬尾部機關,「鐵蓮花」便會一開一合插入其下體,並不停地旋轉,當即令女性痛不欲生,大聲哭喊。堪稱中國古代最殘酷的經典刑具之一。
據有關史料記載,第一次女性罪犯被判「騎木驢」,應該在北宋時期。古典名著《水滸傳》中就有關於北宋時期女人「騎木驢」的描寫。那是在武松怒殺潘金蓮和西門慶之後,慣拉皮條和教唆殺人的王婆被判處「剮刑」:大牢里取出王婆,當廳聽命。讀了朝廷明降,寫了犯由牌,畫了伏狀,便把這婆子推上木驢,四道長釘,三條綁索,東平府尹判了一個"剮"字,擁出長街。兩聲破鼓響,一棒碎鑼鳴,犯由前引,混棍後催,兩把尖刀舉,一朵紙花搖,帶去東平府市心裡,吃了一剮。」
其實,在北宋時期,所謂「木驢」通常是一面圓長型的木板,下面安裝有四條支撐的驢腿或滾輪,如同一張普通的條凳。所不同之處,首先是其表面並不平坦,而呈現一定的弧度,類似驢背的形狀;另外於長木板正中間,安裝一根約二寸粗、一尺余長的圓木橛子向上直豎,象徵驢球,因而一般稱呼此類殘酷刑具為「木驢」。
當被判死罪的女犯三審定讞之後,她的全身衣褲將被完全剝光,驗明正身,然後衙役們將女人捆綁妥當,便可將她的雙腿分開,下體對准那根驢背上的粗木橛直插進去。接著,用鐵釘把女犯的兩條大腿釘在木驢上,防止其因負痛而掙扎。然後由四名大漢抬著「木驢」上的女犯人遊街示眾。
有關資料表明,在女犯人「騎木驢」遊街的過程中,河北、山東等地會使用帶刺的荊條,也就是《水滸傳》中所說的「混棍」,一邊抽打女犯的後背,一邊強迫其高喊:"淫婦某氏,於某月某日犯淫,於此木驢遊街示眾,警示眾人,莫如妾身之下場!",其餘大部分地區則會在遊街時以水火棍狠打女犯的乳房和臀部,以增加其羞辱感和疼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