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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古代婚姻制度

發布時間: 2021-07-22 06:33:17

A. 宋代的婚姻制度是怎樣的

宋代婚姻形態的幾個特點.
從上面的敘述中,我們大概弄清了不平等是封建婚姻制度的共同本質之後.現
在所要探討的問題是:封建婚姻制度發展到宋代,究竟呈現出了哪些與前代不盡相
同的新特色.
(一),禁止族際婚
我們知道,宋朝的江山是不完整的.宋從開國以來,就受北方民族的威脅,
與其並立的政權就有遼,金,西夏等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因而這樣的社會背景反
映在宋代的婚姻制度上就是禁止漢族同其他民族通婚.也就是禁止族際婚.這也是
宋代民族矛盾突出的重要表現.
宋代禁止族際婚據《宋史·太宗本記》記載,宋太宗至道元年(公元995
年)八月的詔令為憑,這道詔令的內容是:"禁西北緣邊諸州民與內屬戎人昏娶".
值得注意的是,這道族際之間不得通婚的禁令不僅施行於西北沿邊,而且在原則上
適用於東南沿海.在這方面,朝廷身體力行,斷絕了自漢唐以來與少數民族首領"和
親"的慣例.如慶歷二年(公元1042年),遼屯兵幽薊,聲言南下,並派遣大臣出
使宋朝,在提出割地的同時,要求把宋公主嫁與遼興宗之子.宋朝廷則寧肯增加歲
幣,也絕不實行和親,結果"罷結婚之儀".但在北方的遼朝和金朝則均無此禁.
遼開國初,遼太祖阿保機在如何對待族際通婚的問題上,便接受了謀臣韓紹芳的建
議,實行"許婚"政策.會同三年(公元940年),遼太宗又專門下詔:"契丹人接
漢官者從漢儀,聽與漢人婚."後來,遼道宗為了對付境內各族人民的起義,才改
變了這一政策,在大安十年(公元1094年)規定:"禁邊民與蕃部為婚".[6]可是,
這已經是遼朝末年的事情了.至於金朝,對於族際通婚,比遼朝放得更開.不僅從
未禁止,而且予以提倡.大定十七年(公元1177年),金世宗為了防範在他統治下
的契丹人民的反抗,曾經採取措施.鼓勵契丹族"與女直人相為婚姻"[7]明昌二年
(公元1191年)四月,尚書省為了緩和遷移到中原地區的女真屯田戶與當地漢族人
民的矛盾,提出建議:"齊民與屯田戶往往不睦,若令遞相婚姻,實為國家長久安
寧之計."金章宗當即批准這項建議,鼓勵族際之間"遞相婚姻".由以上可知,女
真族在金代是可以同漢族,又可以同契丹族通婚的.因而,在如何對待族際通婚的
問題,宋朝同遼金等朝所推行的政策差別十分明顯.
我國自第一個朝代——夏建立以來,在婚姻問題上,都不曾明文限制過漢族與
少數民族不能通婚.在漢,唐兩代還大力提倡.從而減少了許多民族矛盾.但在宋
朝,有了明文規定禁族際通婚,與其之前的所有朝代都不同.因此,我們可以說禁
止族際通婚是宋代社會特有的婚姻制度.
(二),禁止異輩婚
宋朝是一個十分重倫理的朝代.這反映在婚姻問題上,則表現在宋代社會嚴禁
婚姻亂倫,反對異輩婚.所謂反對異輩婚,是指宋代十分注重輩分.輩分不可混淆
這一觀念在婚姻制度上得到充分體現.為了防止"尊卑混亂,人倫失序".頒布於
北宋初年的《宋刑統》,就嚴厲禁止異輩為婚,在《名例律》,《戶婚律》,《雜律》
中反復申明此禁.後在宣和元年(公元1119年)八月,又將其中有關禁止異輩為婚
的條文予以重申,並對起其禁止范圍作了某些擴大.
異輩不婚的原則不僅適用於普通人,即使士大夫和皇帝也不例外.宋代禁止異
輩婚,比唐代嚴格得多且卓見成效.我們知道,在唐代盡管禁止異輩通婚的法律比
前代嚴密得多.但是,唐代異輩婚的現象並不比魏晉南北朝時期少.那是因為,唐
朝的最高統治者便立法犯法,帶頭實行異輩婚.皇帝與後妃輩分不合的事情簡直不
勝其舉.如徐堅的"長姑為太宗充容,次姑為高宗婕妤."[9]徐氏兩姐妹居然分別
嫁與太宗,高宗兩父子.而高祖女常樂公主,肅宗女郜國公主,代宗女昇平公主的
女兒分別做了中宗,肅宗,憲宗的皇後.則是姑奶奶把女兒嫁與侄孫子.這3位皇
後分別比中宗等3位皇帝高了一輩.而在民間,唐代異輩婚的事例也不少.如據《太
平廣記》卷160《秀師言記》條記載,崔昭與李仁鈞是表兄弟,但崔昭竟把自己的
親生女兒嫁給李仁鈞做妻子.又據當代史學大師陳考證.大詩人白居易的父母是舅
舅與親甥女結為夫妻.
然而,在宋代異輩婚是絕對不行的.不但普通人不可以,即使士大夫,皇帝也
不行.因而,在宋代的官場斗爭中,只要抓住對方這方面的把柄,即可將其置於尷
尬的境地.僅以歐陽修為例,他先後遭到過兩次這樣的攻擊.一次是在慶歷五年(公
元1045年)八月,歐陽修的政敵誣告他與其外甥女張氏有不正當關系.這還了得,
仁宗立即下令追查,後來盡管查明並無此事,但歐陽修任然被貶官.另一次是治平
四年(公元1067年)三月,神宗即位之初,歐陽修的政敵又誹謗他與其大兒媳婦
吳氏有苟且行為,建議朝廷將他"貶竄".這一次,歐陽修可不答應,他立即杜門
不出,躺倒不幹,並接連上了三道奏疏,請求朝廷一定要把這件事弄個水落石出.
大臣吳充作為吳氏的父親,歐陽修的親家,也把這件事視為奇恥大辱,"上章乞朝
廷力與辨證虛實,明示天下,使門戶不致枉受污辱."[10]結果很快查明,此事純屬
捏造,歐陽修的政敵因此被貶官.上述事實表明,在宋人看來,長輩與少輩關系曖
昧尚且是個十分嚴重的問題,更不用說異輩為婚了.因此,宋人是十分反對異輩婚
的,不只是朝廷限制,就連民間的輿論也不允許,在這一點上唐朝與宋朝是有很大
的區別的.
(三),廢止收繼婚
宋代社會重倫理,還有一點重要的表現是"廢止收繼婚".收繼婚指的是兒子在
父親死後娶後母為妾,弟弟在哥哥死後娶寡嫂為妻,哥哥在弟弟死後娶弟媳為妻.
當然,這是原始社會群婚習俗的殘留,有著防止家庭財產不分散,勞力不外流的用
意.這種風俗風行於某些地區,與那些地方男多女少的人口構成,可以節省一筆嫁
娶費用等情況有關.然這一婚姻習俗早在先秦時期,就遭到了人們了指責,被輕蔑
的稱為"蒸報",並採取了"叔嫂不通問"[11]一類的防範措施.到了漢代,法律明
文禁止收繼婚,倘若違犯,便屬於"禽獸行,亂人倫,逆天道,當誅".[12]魏晉南
北朝時期,後趙的建立者石勒也曾經"不書禁國人不聽報嫂".[13]可是在實際生活
中,收繼婚未見其止.就漢代而論,燕王劉定國,江都王劉建,南利侯劉寶無不與
其父親"爭妻".當然,在中國歷史上最負臭名的"蒸母"者,要算隋煬帝.當隋
文帝彌留之際,"姿貌無雙"的宣華夫人陳氏"為太子所逼,夫人拒之得免."文帝
得知此事,氣急敗壞:"畜生何足付大事"!可是,他已病入膏肓,力不從心,文帝
死的當天晚上,陳氏即被"太子蒸焉".此後,"容儀婉嫕"的容華夫人蔡氏"亦為
煬帝所蒸".[14]
禁止收繼婚的法令,待到了唐代已經相當嚴密.但是唐代社會的實際情況與法
律的有關規定相差很遠.最高統治者實行收繼婚的事例就不少.如唐太宗便收繼了
其弟李元吉的妃子楊氏.而盡人皆知的武則天14歲時就做了唐太宗的才人.唐高
宗在其父死後,居然把武則天封為昭儀,最後武則天還坐了皇後的位置.可在宋代,
禁止收繼婚的法律規定雖與唐代完全相同.但是,宋代譴責收繼婚的社會輿論之強
烈,絕非唐代可比.北宋時,程頤就指斥唐朝的最高統治者"其妻則娶不正".抨
擊唐太宗"其惡大",而"娶元吉之妻"即是重要證據之一,並由此發出浩嘆:"唐
之有天下數百年,自是無綱紀".[15]
與前代情況不同,宋代最高統治者絕無收繼婚後母,寡嫂之例.皇親國戚並不
享有突破這一婚姻禁忌的特權.如仁宗時,洪州別架王蒙正"與其父婢霍私通",
盡管他是真宗劉後的哥哥劉美的親家,而霍氏又並非他父親的妻妾,僅僅是侍婢而
已.可是,朝廷發現此事,立即作為要案,進行嚴肅處理.不僅王蒙正本人被"除
名,配廣南編管,永不錄用",而且他的女兒和親屬也受到株連.又如,孝宋時,
徽宋鄭後的侄子,保信軍節度使鄭藻"娶嫂".[16]這一奇聞一經傳出,滿朝大臣莫
不驚詫,紛紛上書彈劾.因此,在宋朝社會輿論與政府法令相結合,在社會上形成
一股禁止收繼婚的強大約束力.而正是這樣,宋代社會才會出現了"事繼母孝","事
寡嫂謹"的美德.
上述種種不僅對當時的社會有影響,對後世的婚姻習俗也都產生了不忽視的影
響.在今天,漢族居住的地區,異輩婚早已成為歷史,而收繼婚也僅局部地存在於
某些邊遠地區,並被看成是"奇俗".我想,這些改變要從歷史上找原因的話,大
多與宋朝的嚴格禁止有很到的關系吧!
(四),寡婦再嫁問題
在本文剛開頭時,曾說過在封建社會男女地位十分不平等.反映在婚姻上,講
的是單方面的"一夫一妻"制,有的只是"夫休妻"的制度.而女子不管在怎樣的
情況下,都是不可再婚的.如若不然,就會被社會輿論譴責,認為不守婦道.而每
當提到宋代婚姻制度的又一大特色時.人們立即想到的便是:男子可以再娶,女子
不可再嫁.雖然男尊女卑,夫主妻從由來已久.從總體上說,整個中國封建時代已
無疑是封建禮教居於統治地位的時代.不過,禮教束縛畢竟有個由松而緊的發展過
程,貞節觀念終究有著從寬到嚴的前後演變.問題在於,這一過程的轉折點何在
人們通常把它確定在唐宋之際:認為唐代禮教束縛不嚴,宋人貞節觀念頗重.而其
主要依據是:唐代婦女改嫁者甚多,宋代極少;唐代法律准許婦女再嫁,宋代不許;
唐代社會輿論並不譴責婦女再嫁,而宋代提倡死守貞節.但是否真的如此,值得更
進一步的推敲.
其實,關於宋代婦女再嫁的事例很多.如大詩人陸游的妻子唐婉,在和陸游離
婚後而改嫁.又如,北宋名臣范仲淹的母親謝氏,王安石的兒媳龐氏,岳飛的前妻
劉氏等等.而這些都是有史料可查的.而人們之所以大都認為唐代的婦女改嫁較多,
宋代較少.都是從這樣一些數據來看的,唐代共有公主210人,除幼年早死,出家
入道,情況不明的外,已婚公主130人.其中二嫁者27人,三嫁者3人,改嫁公
主共30人.佔全部已婚公主的23%;而宋代共有公主88人,已婚公主41人,其
中改嫁者不過2人,僅佔全部已婚公主的5%.並以次作為典型材料,作出唐代婦
女改嫁多而宋代少的結論 .但是,我們看到的並不是只是皇室,而是整個社會.
就整個宋代社會而言,宋代婦女再嫁者不是極少,而是較多.當然,這樣的結論並
不是無史料可尋的.這是有現存的洪邁所撰的《夷堅志》一書為例.這本書雖然取
材傳聞,有似小說家言,未必事事有據,但從反映社會生活的廣度上說,其價值未
必沒有正史高.這本書中所載的婦女改嫁的事竟達61例之多,其中再嫁者55人,
三嫁者6人,而改嫁的時間可考者有41例.從這也說明,宋代婦女再嫁者並不少.
而關於唐代社會上婦女再嫁也有一本書《太平廣記》,其性質與《夷堅志》相似,
這本書記載的唐代婦女再嫁的事例不過41例,比之宋朝要少了許多.
然在法律上,如果不允許婦女再嫁的話.何以宋代婦女再嫁者這么多.而且宋
皇室中公主也有改嫁.再我們來看一些宋代法律條文實行中的一些例子.如在仁宗
時,參知政事吳育的弟媳"有六子而寡",寡後多年未嫁.御使唐詢抓住此事,大
做文章,竟向皇上控告吳育:"弟婦久寡,不使再嫁".[17]還有在紹興初年,鼎州
士兵周的妻子向政府報告:"夫死無以自存",請求居喪"改嫁"."令行禁止","政
以猛聞"的知州程昌寓,不止"與之錢,使殮死者",並且"從其情,准許她提前
於服喪期間另嫁".[18]不只是這些例子,在宋代的法律,《宋刑統》中,禁止的只
是居喪改嫁,強迫改嫁,背夫改嫁以及嫁娶有夫之婦,但這些條文基本上抄自《唐
律疏議》.這些怎麼能說唐代法律准許婦女再嫁,而宋代不許呢
再說在宋代社會的輿論上,宋代的社會輿論是否真的譴責婦女再嫁.我們也可
舉例說明.在宋代所謂"節婦"當中不乏再嫁的婦女."節婦"是封建時代的道德
楷模,改嫁婦女在宋代不會因其改變而被另眼相看.只要他們做出了某種符合封建
道德規范的行為.仍然完全有資格推崇為"節婦".如當時著名的"淮陰二節婦",
便是兩位再嫁婦女.一位是張生的妻子卓氏,她在紹興末年被金軍頭目俘獲之後,
"即與之配".不久金軍潰敗,卓氏趁機拔刀斬其後夫,再尋訪前夫,破鏡重圓.
另一姓氏無可考,只知她夫死改嫁,"居三年,生二子"後方知後夫竟是殺害前夫
的兇手.於是馬上"走投保正,擒盜處官".這兩位婦女,不但未被譴責,還受到
人們的稱贊,贊許"此二女相望於百年間".[19]其次,在宋代業已改嫁的母親仍然
是兒子盡孝的對象.相反,如果事之不恭,倒要遭社會輿論的非難.如在乾道年間,
孝宗還為一再嫁婦女親自舉行葬禮.試想,如果社會輿論果真普遍譴責婦女再嫁的
話.又何以有以上的事,又何以,宋代婦女再嫁不是我們想的那麼難,而是較容易.
因此,不管是從宋代的法律上,還是宋代社會的輿論上,都並非人們常說的宋
代婦女再嫁是受法律限制,輿論譴責的.但是,說宋人貞節觀念頗重者也並非純屬
虛構.那是因為在宋代出了一大批的理學家.他們提出了許多不利於婦女的觀點.
其中,影響最大的莫過於程頤的那句名言:"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20]可是,
就我們所知,理學似乎並不是宋朝政府的官方哲學和主要統治思想.眾所周知,宋
代學派林立,各有各的思想,是互不相讓的.理學只是其中的一個派別,它的思想
並未能在宋代獨霸社會.而對我國明,清時期的制度較了解的人都知道.理學的那
些說法似乎在明,清時期更為流行.而宋只不過是其興起的時期.
(五),榜下擇婿
宋代是個文人輩出的時代.宋朝的開國皇帝趙匡胤從來就認為,只有習武之人
才能威脅到趙家天下,而習文之人再厲害也不可能推翻一個政權.因此,他大量重
用文人.不但文官用文人擔任,就連武官也用文人擔任.這樣可以說宋朝是文人的
天下,是讀書人得志的黃金時代,這也是為何宋代社會文人輩出的原因.而宋代婚
姻的"榜下擇婿"就與這些文人有關.
以上說過,宋朝是個重文輕武的時代.朝廷大量使用文人做官.文人的地位可
以說是空前提高.文人做官的途徑,便是通過科舉考試.宋代的科舉制度比前代更
為完善.因此,文人只要通過了科考便可平步青雲.而宋代所謂的"賢才","良婿",
通常指的就是考上科舉的進士,只要中了進士,那就是"一日成名天下知"[21]了.
宋代是婚姻不問閥閱的時代,再加上朝廷所實行的政策.使得當時的達官顯貴,富
室豪商在選擇女婿時"一不問家世","二不問人品","三不問婚否".只要是考中
了進士就是他們選擇的對象.這種現象的出現使得考中進士的人十分搶手.有時,
有的大家族由於晚了,而未能招得進士為婿,後悔不已.因此,後來每逢到科舉考
試揭曉的那天,官僚地主家庭一大早便紛紛出動"擇婿車",到"金明池上路",爭
相選擇新科進士做女婿,一日之間"中東床者十之九".[22]在宋代史籍中,不乏這
類記載,如真宗時,范令孫"登甲科,人以公輔器之".宰相王旦立即"妻以息女
";[23]仁宗時,翰林學士胥偃初會到歐陽修,便"一見奇之",認為"子當有名與
天下",待歐陽修"登弟,及以女妻之";[24]神宗時,蔡卞"登科"宰相王安石馬
上"妻以女".[25]凡此種種,舉不勝舉.
榜下擇婿既然風靡一時,達官顯貴之間勢必為此展開激烈爭奪.如洪皓"登政
和五年弟",正紅得發紫的王黼,朱靦二人"皆欲婚之".但洪皓"力辭",[26]一概
予以拒絕.這時,軟的不行,有的達官顯貴便來硬的.據《宋史·馮京傳》記載,
外戚張堯佐在仁宗時就對狀元馮京採取過極其粗魯的行為.另據《皇朝名臣言行錄》
卷三《太師徽制傅忠肅公(察)》記載,徽宗時還發生過蔡京強逼進士傅察為婿是
事.這兩件事雖然馮京和傅察最後總算是推脫了.可這樣擇婿,哪裡的擇,分明是
搶,是捉.由此,南宋人朱域乾脆把榜下擇婿,叫做"榜下捉婿".
宋代榜下擇婿之風的盛行,無疑是直接地被當時的政治制度所決定的.與其時
中上層社會的心理狀態,也關系極大.如果說魏晉南北朝時期在嚴格的門閥政治下,
形成了"崇尚閥閱"的社會心理.婚姻"重其門第"即是"尚姓"的表現.那麼兩
宋時代在典型的官僚政治下,便形成了"崇尚官爵"的社會心理,而榜下擇婿即是
"尚官"的反映.宋代也確實是個"尚官"的時代,宋人把宋代社會稱為"官人世
界"[27]可謂一語道破.
(六),婚嫁失時
宋代出現了結婚年齡增大的趨勢.從某種角度上說,榜下擇婿之風的盛行,多
多少少對其有些影響.由於宋朝對讀書人的優待,使讀書人都把考中科舉作為自己
的目標.讀書人都講"先立業,後成家".因為只有考中了進士,便什麼都有了.
即如宋真宗寫的這首詩一樣:"富家不用賣良田,書中自有千鍾粟;安房不用架高
梁,書中自有黃金屋;娶妻莫恨無良媒,書中自有顏如玉;出門莫恨無隨人,書中
車馬多如簇;男兒欲遂平生志,六經勤向窗前讀."這就造成了許多男子"壯年未
娶".
據陳師道《後山詩話》記載,有個杭州舉子中弟時年逾古稀,以致友人風趣地
祝賀道:"應是窮通子有時,人生七十古來稀.如今始覺為儒貴,不著荷衣便著誹."
而像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又如,在宋高宗時,有個叫陳修的"年七十三"才登科,
"尚未娶",實在是個"老大難".他本人束手無策,只能"凄然出涕".宋高宗乃
"出內人施氏嫁之,年三十",以致好事者大開其玩笑:新人若問郎年幾 五十年
前二十三.[28]司馬光在講到婚齡時,曾經指出:"男不過三十,女不過二十耳,
過此則為失時矣."[29]可見,男性讀書人假若堅持"榜下娶妻",難免造成婚姻"失
時","壯年未娶".
男子婚嫁失時是由於"先立業,後成家"的原故.而女子婚嫁失時,大多是因
為婚嫁之費猛增的原因.在"風俗奢靡,日甚一日"[30]的宋代,婚嫁之費項目繁
多.光大擺酒宴一次,花費就十分驚人.榜下擇婿之風,使進士"娶妻論財".如
淳熙年間,太學生黃左之登第後,做了汝陽王生的女婿,便"得奩具五百萬",頓
時"花窮薄為富豪".[31]可見,在宋代要得一"佳婿",要付出多麼大的代價.
在當時就連神宗的弟弟楊王趙顥"有女數人,婚嫁及期,私用不足",[32]不得不
不向神宗伸手,預借俸料錢.因此,"有生一女而種杉萬根者,待女長則鬻杉以嫁
資".[33]如不早種杉作準備,事到臨頭不是債台高築,便是嫁女失時.
總之,宋代社會婚姻制度的現象.還是由當時的政治決定的.宋代社會的婚姻
制度可以說是多種多樣的.這些制度不隻影響了當時的社會,也對後面的社會造成
了一些影響.我們通常說到宋朝,對於這個朝代的認識,大多也只鑒於宋詞,而並
非對這個時期的其他方面有更深的認識.其實說來,宋代社會的魅力不只限於宋詞
上,也不只是在婚姻制度上.

B. 關於紅娘的小說,最好是古代的

最符合的是:第一皇妃,穿越時空情迷五胡亂華
- 巧靈
《穿越時空之戀》.《穿越時空之旅》 《莫名奇妙到古代》
- 憐心
.《穿越時空之生死戀》 .《穿越時空之錯愛唐朝》.《穿越時空情迷五胡亂華》.
《我的野蠻皇後》.《我的野蠻公主》.《穿越時空的黎明》.《穿越時空》.《穿越時空之絕對女俠》.《穿越時空變女娃》.《穿越時空做紅娘》 - 憂柔..《穿越時空的冤家》.《穿越時空愛上王》.《穿越時空的灰姑娘》.《穿越》.《穿越之情系異時空》.《穿越留香》.《穿越千年之三國行》.《穿越了,我要重生》.《穿越夢境去愛你》.《穿越時光的誘惑》.《穿越記憶 》梨花淚 .《憨鳳穿越時空之旅 》.《君子有財-穿越時空 》.《地府失誤引起的穿越 》.《春秋任我行(穿越春秋)》.《青情傾清(清宮穿越)》.《淇水泱泱(穿越春秋)》.《"菲"一般的穿越》.《穿梭的愛》.《我的時空穿梭幻想》.《古今時空穿穿穿》.《遙遠的時空》.《異時空情戀》.《打開時空之門:古玉奇緣》.《時空搶愛》.《異時空之江山北望》.《超時空戀歌》.《璇時空》.《時空傳奇之電影傳奇》.《時空緣》.《時空戀曲》.《時空之戀》.《時空異夢》.《時空走私王朝》.《錯墜時空的星子》.《錯墜時空之龍臨王朝》.《我的老公在古代》.《在古代等著你》.《可愛女孩闖古代》.《不小心到了古代》.《罰你去古代》.《古代皇宮 現代皇後》.《我的靈魂在古代》.《古代灰姑娘》.《我的古代老公 》.《娶個古代老公好過年》.《天賜奇緣——上部(古代篇)》.《狼女的古旅(一女N男)》.《你是我現代的王妃》.《夢回唐代》 .《拐個老公回現代》.《我不屬於這個時代》.《現代女孩的奇緣》 .《清夢無痕》.《清聆月·上邪 (魂回大清之爛爛篇)》.《清朝的快樂時光》.《陌路·清路·不歸路(上部)》.《清宮戀》.《魂回大清》.《清夢有你》.《青情傾清(清宮穿越)》.《愛盡.滿清》.《定數之清朝之旅》.《清國傾城之攝政王福晉》.清宮歪史》.《夢回大清》.《清宮情空》.《風流博士鬧清朝》.《大清格格縱情記》.《許你來生(清穿)》.《練羽霓裳之青蘿傳奇》.《我和大清有個約會 》.《冷麵娘子VS冷情相公》.《撿到相公》.《撿到殺手相公》.《拼圖找相公》.《抱得王爺歸》.《天上來的野王妃》.《王爺愛上青樓里的我》.《戀上八賢王 》.《第一男王妃 》.《今天開始代理女皇》.《皇上,月圓接我回宮》.《廚娘皇後》.《皇後重生》.《菊涼國之盛世女皇 》.《緣定大宋之南菱郡主》.《情系輪回之今生緣 》.《霸道郎君》.《步步驚心 》.《異世紅顏-巾幗妃子 》.《鑒證女法醫的御守愛情 》.《青衫紅顏,契闊千年 》.《野紅妝》.《金釵記 》.《夢斷紫禁》.《落入亘古的精靈》.《如果愛有恨意》.《月神冢》.《紫顏千金亂落 》.《花飄舞的時候 》.《君來風相憶 》.《三十六計擒將軍》.《不落花》 .《後妃亂》.《十九阿哥--胤如本紀》.《沐戀情緣-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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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古人的婚姻制度

中國古代的姬妾制度,堪稱世界奇觀。此一制度,打從母系氏族消失那天起,便開始萌芽,然後茁壯成長、勢不可擋。
用現代人的眼光來看,中國式的「姬妾制度」,是一種極度沒有人性、極度殘忍無情的制度。因為它將「階級」帶進了家庭、帶進了同床共枕的人兒、帶進了手足之情中間,強行把血脈相連的一家人分成了壓迫和被壓迫的兩類。這實在是對人性莫大的嘲諷。光從制度含義來講,姬妾制度連阿拉伯國家的「四妻制」都不如。不能不說,這是「仁恕」之道背後的黑色幽默。
其實中國古人很早就對姬妾制度提出了異議。《易經》言:「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然而,遠見卓識和人性平等,強不過享樂主義和獨裁專制,姬妾制度仍然存在,並且發展出了一套完整的規矩。
現在很多人都說,中國古代是「一夫多妻制」。這話錯了,如果你當真生在古代而說這句話,一定會被人目為不守禮法之徒。中國古代,仍然是一夫一妻制,姬妾是不能算做合法配偶的,如果一定要說,那就只能是「一夫一妻多姬妾制」。
氏族社會時期,國中有「媵制」,這是一種氏族首領才有資格實行的婚姻制度。即女兒出嫁時,岳家必須以同姓侄女輩陪嫁。陪嫁過去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屬於媵妾,而姊妹媵妾的身份比女奴要高,那就不必多說了。
再往後,便正式出現了「妾」。妾在家庭中,雖然承擔著生兒育女的義務,卻享受不了「妻」的待遇。為什麼呢?最初的原因很簡單——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於妾。妾一般都來自卑賤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戰敗方奉獻的禮品。
因此,妻為「娶」,而妾為「納」,娶妻時送到岳家的財物被稱為「聘禮」,而納妾時給予的財物,則被稱為「買妾之資」。
《穀梁傳》:「毋為妾為妻」。就是說,妾沒有資格扶正為妻,有妾無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鑽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滿室,也是無妻的鰥夫,要另尋良家聘娶嫡妻。
妾的身份,至此已經成了定局,到唐宋,更是成了鐵律。《唐律疏議》明確規定:「妾乃賤流」、「妾通買賣」、「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
假如將妾升為妻,就是觸犯了刑律,一但事發,是要兩口子一齊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樣得離異。這樣的法律之下,做姬妾的女人便已經不是人了,丈夫或嫡妻凌虐姬妾,也就成了家常便飯。
《匯苑》:「妾,接也,言得接見君子而不得伉儷也。」原來妾不過是男女交接之用,她們只能與丈夫親昵,卻沒有資格稱夫妻。
《禮記》:「妾合買者,以其賤同公物也。」同樣是與丈夫共枕、為丈夫生育兒女,妾的身份卻只不過是買來的物品。
除此之外,中國古代還是一個絕對的階級社會、家長制社會,兒女婚姻都要由父母決定。也許是為了從根本上杜絕青年男女、尤其是不同階層間的自由戀愛,法律條文就更要嚴格規定妻妾之分。
《禮記》:「奔者為妾,父母國人皆賤之」、「良賤不婚」。那就是說,假如小兒女們自由戀愛受阻,相約私奔的話,則女方沒有資格為妻,雙方家族都只認為她不過是一個妾而已。
唐朝時白居易便就這種「奔者為妾」的社會現狀寫過一首長詩《井底引銀瓶》:井底引銀瓶,銀瓶欲上絲繩絕。石上磨玉簪,玉簪欲成中央折。瓶沉簪折知奈何?似妾今朝與君別。憶昔在家為女時,人言舉動有殊姿。嬋娟兩鬢秋蟬翼,宛轉雙蛾遠山色。笑隨戲伴後園中,此時與君未相識。妾弄青梅憑短牆,君騎白馬傍垂楊。牆頭馬上遙相顧,一見知君即斷腸。知君斷腸共君語,君指南山松柏樹。感君松柏化為心,暗合雙鬟逐君去。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頻有言。聘則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蘋蘩。終知君家不可住,其奈出門無去處。豈無父母在高堂?亦有親情滿故鄉。潛來更不通消息,今日悲羞歸不得。為君一日恩,誤妾百年身。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將身輕許人!
一個好好的良家女子,只因為隨愛人私奔,便從此失去了為人妻的資格,「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頻有言。聘則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蘋蘩。」侍奉公婆丈夫五六年之久,都換不來男家的認可,她沒有資格參與家族祭祀,她生的兒子算不得夫家首選的繼承人。
從這個角度來看,姬妾制度,所蹂躪的,不僅僅是這些誤終身的女子,愛她而無自主權的男人、以及她的兒子,都在這種制度下有苦難言。男子只能與父母認可的嫡妻同床異夢,眼巴巴地看著心愛的女人成為嫡妻的生育工具。
再換一個角度:姬妾制度,大前提就是男尊女卑。為什麼同是私奔,女子便為妾,男子便安然無恙?這是個什麼道理?——此外,在這種情形下成為男子嫡妻的女人,又能有多少幸福可言?
此外,在禮法中,妾的數量是有嚴格規定的。
《禮記》規定:「天子後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
《周禮》:「王之妃百二十人:後一人、夫人三人、嬪九人、世婦二十七人、女御八十一人。」
天子可以擁有以皇後為首的一百二十個女人,皇後為嫡妻,她擁有單獨與皇帝相處的資格,其它姬妾不能與丈夫獨處,而且是否陪伴丈夫要經過皇後的批准。——這種制度在明清皇宮更進一步:皇帝選中侍寢的妃嬪後,要將名單送給皇後審閱,假如皇後應允,便加蓋皇後印。假如皇後堅決不蓋此印,皇帝也往往沒有辦法。如想廢後、更換嫡室,那往往要影響皇帝的身後名譽,除了昏君,沒有誰願冒這個風險。
皇帝乃是天子,他的姬妾數目最多,天子以下,妾的數目便在禮法上銳減:
大夫只能納兩妾,士族只能納一妾。普通富民則要到嫡妻年過五十無子的時候才能納一妾。而且,所有的妾都不可以陪丈夫整夜,丈夫入睡後,她便必須離開。
這個規矩對帝王的妾也一樣管用。
不過,規矩歸規矩,肯照辦的沒有幾個。
姬妾制度,原本就是擁有財富特權男子的享樂方式,他們又豈能讓規矩約束手腳?
於是,在「妾」之外,更有「姬」、「婢」、「伎」等等名目。每一個名目之後,都有一群生活在痛苦中的女子。
「姬婢伎」,她們事實上就是妾,但是由於沒有法律地位,她們的遭遇連妾都不如。
唐代筆記小說里,有一位名叫霍小玉的女子,她的父親是堂堂霍王,可是她的母親卻僅僅是王爺的「寵婢」,因此,在父親去世之後,她連女兒的資格都被剝奪,母女倆一起被霍王正式的妻妾以及正式妻妾所生的兒女趕出了王府,淪為娼妓,最終遇上薄情郎鬱郁而終。
由於法律以及社會觀念影響,大多數男子也並不把自己的「姬妾婢伎」當一回事。——與現代人的平等觀念恰恰相反,假如他們表現得把姬妾平等相待的話,反而會成為人們嘲笑的對象,認為他自甘墮落、沒品沒行。
唐朝喬知之愛上了自己的婢妾窈娘,由於她身份低賤,身為官員的喬知之不能娶她為妻,便甘願不婚。結果窈娘被武延嗣強奪,帶著喬知之的情詩投井自盡。武延嗣遷怒於喬知之,竟將他誣陷入獄,家破人亡。——假若不是環境不允許,假如喬知之能夠娶窈娘為妻的話,也許事情不至於到如此地步。——在當時的人看來,奪妻與奪妾是兩個概念,時人在指責武延嗣之外,更覺得喬知之竟為婢妾破家毫無意義。
宋代大文豪蘇軾,文風豪邁,一代大家。很多人都知道他對自己的妻子王氏一往情深,一曲《江城子》令人潸然淚下。然而若是考察他對待婢妾的態度,可就足以讓現代人目瞪口呆,不得不對他的深情形象另作評價。
蘇東坡一生姬妾眾多,風流韻事層出不窮,而他對這些姬妾的態度,則基本無情無意,完全如宗法制度,僅僅是將她們視作私人物品而已。
蘇東坡貶官之時,將身邊的姬妾一律送人,這其中據說有兩妾已經身懷有孕,他也無暇過問(床頭人送人已是堪,更連腹中是否有兒女都不暇過問,是何態度?)北宋末年的宦官梁師成以及翰林學士孫覿,都自稱是蘇東坡送人之妾所生的蘇軾之子,就連蘇東坡認可的兒子蘇過,都對這種情形不予否認,反而與梁、孫親密無間。據說梁師成顧及兄弟情誼,甚至對家中帳房說:「凡小蘇學士用錢,一萬貫以下,不必告我,照付就是。」
帶著胎兒送人的妾還算好命的,更凄涼的是一位名叫春娘的妾。蘇東坡的朋友蔣某來為他送行,偶然看見了春娘,大為欽慕,便對蘇東坡說:「我有一匹白馬,願意與學士相換美妾。」蘇東坡一想,以名駒換一妾,劃得來呀劃得來,立刻點頭應允。但這消息被春娘聽說之後,這個才貌雙全的姬妾卻不肯,指責蘇東坡道:當年晏嬰尚且知道不能因馬罪人,你這個堂堂蘇學士,美其名曰憐香惜玉,卻要將人換馬!激憤之下,春娘當場撞槐而死。——雖然是姬妾,卻也是女人,女人而竟被自己所愛的男人視做馬驢,既恨且辱,真是了無生趣。
除了慘死的春娘,蘇東坡的姬妾中最有名的莫過於王朝雲。她是唯一一個沒有被蘇東坡送人、得以陪他流放嶺南的姬妾了。然而當時的蘇東坡雖然已經鰥居,盡管王朝雲與他同甘共苦、盡管王朝雲還為他生下了兒女,她仍然沒有能夠成為他的妻子,到她死後,蘇東坡也仍然只是在她的墓碑上寫著「姬人」二字。——因為她出身卑賤,因為以妾為妻乃是當時社會大忌。這個聰慧的女子便只能一生無聞。雖然她通曉經史、臨終大悟,也無力改變人生。
此外,妾雖下賤,妓女更下賤,這也是士大夫的觀念。雖然他們與名妓互相唱和、名士風流,但是心裡頭,他們鄙視她們,不曾當真愛護或疼惜過她們的身世遭遇。蘇東坡曾稱一名妓為「知己」,可是最終他仍然愛惜名聲,不肯納她為妾,名妓只能在絕望之餘落發出家。
蘇東坡的待妾之道,在中國古代士大夫里頭很有典型意義。他以豪邁豁達聞名,待妾也不過如此。試問,世上有幾個女人,會甘願做妾呢?
為姬妾,是女子的大不幸。她們甚至連表現自己對丈夫的愛情都沒有資格。
假如哪個男子與姬妾有深情,那是要貽笑丟臉的。
《國語》:春秋時期魯國大夫公父文伯去世,他的母親警告他的姬妾:舉行祭典有外人的時候,你們不準哭,也不準愁眉苦臉,更不準腫著眼睛給人看!可不能丟我兒子的臉,讓外人說他居然與姬妾有情!
光是不與姬妾有情,那倒也罷了,何況,更多的男子,都把姬妾視作取樂之具、任打任罵。
嚴挺之寵愛妾玄英,其嫡子嚴武非常不滿,趁玄英熟睡時用鐵錘把她的頭打碎。嚴挺之懲罰兒子了嗎?沒有!他倒是對兒子年紀小小便有殺人的勇氣贊嘆不已!後來嚴武果然成了節度使,想來嚴挺之便更是得意了。玄英就這樣死了,還「愛妾」呢,愛個屁。
南宋時的名將楊政,殺妾更是家常便飯:「姬妾數十人,皆有樂藝,但小不稱意,必杖殺之,而剝其皮,自首至足,釘於壁上,直俟干硬,方舉而擲諸水。」直嚇得幕僚口不能言。
清代,風流才子冒辟疆納妾董小宛,名為風流事,實際上董小宛在冒辟疆眼裡,也不過就是任打任罵之物而已。在戰亂中冒家舉家逃難,冒辟疆攙母扶妻,卻斥罵董小宛拖他後腿,就是一個明證。董小宛侍疾之時,冒辟疆對她呼來喝去,連打帶罵,說自己是病失常性。——既然失常性,為什麼打罵的都是董小宛?從來也不曾打罵過母親和嫡妻?很簡單,他心裡早已認定,姬妾是可打可罵之物罷了。
本應相親相愛的丈夫尚且如此待妾,嫡妻當然就更不用客氣。
這方面的例子不用舉啦,翻開史書,簡直滿坑滿谷。
莫說尋常人家,就是皇宮,也不遑多讓。漢獻帝生母王美人,乃是五官中郎將的孫女,本是貴族小姐,但是她嫁的是皇帝,而且不幸為妾,那就只能在嫡妻皇後手下認奴認婢。她為丈夫漢靈帝生下了兒子劉協,惹得皇後妒火中燒,連產床都還沒有來得下,就被一杯毒葯葬送了性命。
靈帝做為丈夫,並沒有把王美人當一回事,她不過是姬妾而已,所以何皇後有驚無險地過了關。而獻帝後來雖然成為皇帝,也不曾當真為母親報仇雪恨:何皇後是他的嫡母,就算死了,劉協也不能怎麼著她。王美人(其實她死的時候,只不過是個孩子)就此死得無聲無息。
北魏皇室更將殺妃視作理所當然。按規矩,太子生母必須自盡。那麼自然地,不會有哪個皇後願意去送死,所有無辜被殺的都是妃妾。在北魏皇宮,妃妾不但成了嫡妻的代孕工具,更成了嫡妻的替死鬼。
明朝有宮妃殉葬制度,這些殉葬的女子,都是姬妾,從來也沒有過一個嫡後。清朝時,努爾哈赤大妃阿巴亥殉葬,成了史書奇談。所有的人都議論皇太極逼宮殺繼母,為阿巴亥鳴不平——其實同時被逼殉的還有努爾哈赤的兩個姬妾,幾曾又看見有人注意過她們的姓名和遭遇、為她們鳴冤了?阿巴亥這個正妻死得冤,她們做姬妾的難道就該死嗎?

D. 古時候實行一夫多妻制度,男人們的妻妾們是怎樣相處的

“寧為寒門妻,不做高門妾。”這是很多穿越劇和重生劇中女主的選擇,而故事中最終能陪在她們身邊的大都是專一深情的高富帥,實現了女主“一生一世一雙人”的夙願。這放在真正的古代是不怎麼現實的,通常的情況,就如現在很多男生暢想的那樣,高門大戶的男人能夠左擁右抱,有三妻四妾,只不過,這個三妻四妾是一個模糊的概念,真正的說法應該是一妻多妾 。

要知道正妻對於妾室其實是有懲治權和發落權的,甚至男主人都不能進行干涉,畢竟有相關的律法支撐,所以妾室也只能卑躬屈膝討生活,或者低調低調再低調。有時候討好正妻比討好男主人對妾室更有利,在這樣的情況下,妾室的幺蛾子就少了很多,這同樣和皇帝的後宮有很大的區別。

要知道高門大戶的妾室一開始就知道自己的命運,沒必要惹怒正妻,當然妾室們之間也有三六九等,等級之間的跨越也是很嚴格的,所謂的爭風吃醋不過是為了得到男主人更多的寵愛,而於自己在這個家庭中的生活並沒有太大的關系,畢竟男主人要賺錢養家,平時在家的時候並不多。

而在白天的大部分時間里,或許這些妾室們會相約磕磕瓜子聊聊天、打打牌、看看風景,哀嘆一下韶華易逝容顏漸老,這樣的場合正妻多是不會參加的,她這個姐姐畢竟是當家主母,言行舉止要符合自己的身份,即便是與妹妹們聊天,也未必會聊得歡心。所謂男主外女主內,正妻要做的事情有很多,和妾室交心等於自降身份。

E. 古代阿哥的婚姻制度急!!

清皇子之妃稱「福晉」(按:清宗室之妻均稱「福晉」。福晉,滿語妻子和貴婦之意。福晉等級依其丈夫爵位、身份的高低而定。如有皇子福晉、親王福晉、郡王福晉等。又因其本身的嫡庶關系,有福晉和側福晉之分)。

皇子婚禮主要有指婚、納采(早期稱「初定」)、奉迎、合巹、朝見、歸寧等程序。指婚之日,宗人府主管大臣與皇子福晉之父至乾清門方小說階下,大臣宣旨:「今以某氏某女作配與皇子某為福晉」。福晉之父承旨,行三跪九叩禮謝恩。此後,皇子擇吉日、身著彩服去福晉家拜見其父母。

納采禮書由內務府派員籌備並送至福晉家,有:金約領1副、大小金簪

各3支、金珥6個、金釧4個、金衣鈕100粒、銀衣鈕200粒、制衣用貂皮

104張、制帽用貂皮3張、制被褥用狐皮250張、水獺皮7張等。此外,賜

福晉父金、銀、狐皮、貂帽、金帶、佩飾、靴襪及馬1匹;賜福晉母金珥、

狐皮袍、獺皮和馬1匹。福晉家設宴款待送禮官員。

成婚前一日,福晉家將嫁妝送到皇中預先布置。嫁妝規格雖較皇後

入宮要低,但也奢華非常,遠非一般百姓可比。又有所謂「開箱禮」。此系

滿洲舊俗,即在嫁妝開箱之後,福晉要先向皇帝、皇後進奉衣服各9套,以

示孝敬公婆。此禮曾長期遵行。道光二年(1822年),為示「黜華崇實之意」,

清宣宗旻寧下諭禁止,此禮遂停。

婚禮這天,皇子以蟒袍、補服為吉服,先去皇太後、皇帝、皇後處依次

行禮;如果是妃嬪所出,還要再給親生母親行禮。同時,內務府大臣率屬官

20員、護軍40名至福晉家奉迎。福晉入宮後至皇與皇子行合巹禮。命

婦唱「交祝歌」、進合巹酒。飲畢,諸人皆退。是日皇張幕結綵,設宴

招待福晉父母及親族,文武二書以上大臣及命婦均須與宴祝賀。

第二天一早,皇子偕福晉依次去叩見太後、皇帝、皇後等,謂之「朝見

禮」。

婚禮後的第9天行「歸寧禮」(民間俗稱「回門」)。皇子偕福晉至福

晉家拜望福晉父母;福晉家則設宴款待一對新人。一般於午時(中午12點)

以前宴畢,皇子偕福晉還宮。至此,皇子婚禮結束。

F. 古代有什麼條例是讓相公休掉妻子的

一、「不順父母」亦即妻子不孝順丈夫的父母。大戴禮中所說的理由是「逆德」,在傳統中國,女性出嫁之後,丈夫的父母的重要性更勝過自身父母,因此違背孝順的道德被認為是很嚴重的事 二、「無子」亦即妻子生不出兒子來,理由是「絕世」,在傳統中國,家族的延續被認為是婚姻最重要的目的,因此妻子無法生出兒子來便使得這段婚姻失去意義。以《唐律》為例:妻年五十以上無子,聽立庶以長。疏議據此認為四十九以下無子,未合出之。隨傳統中國「一夫一妻多妾制」的逐漸成熟,真正是以無子的原因而休妻的情形大為減少。三、「淫」 亦即妻子與丈夫之外的男性發生性關系。理由是「亂族」,也就是認為淫會造成妻所生之子女來路或輩分不明,造成家族血緣的混亂。四、「妒」  指妻子好忌妒。理由是「亂家」,亦即認為妻子的兇悍忌妒會造成家庭不和,以及「夫為妻綱」這樣的理想夫妻關系的混亂,而許多看法中,更認為妻子對丈夫納妾的忌嫉有害於家族的延續。 五、「有惡疾」 指妻子患了嚴重的疾病。理由是「不可共粢盛」,是指不能一起參與祭祀,在傳統中國,參與祖先祭祀是每個家族成員重要的職責,因此妻有惡疾所造成夫家的不便雖然必定不只是祭祀,但仍以此為主要的理由。六、「口多言」 指妻子太多話或說別人閑話。理由是「離親」,在傳統中國家庭中,女性尤其是輩分低的女性,被認為不應當多表示意見,而妻子作為一個從原本家族外進來的成員,多話就被認為有離間家族和睦的可能。 七、「竊盜」即偷東西。理由是「反義」,即不合乎應守的規矩。

G. 你們希望古代的小說男主角{由王爺到皇上,是王爺時是個浪子}是一夫多妻制還是一夫一妻制

親是想寫文吧

我的意見是
如果是穿越女主的
一夫一妻制 我認為一個穿越的女主不會那麼容易接受一夫多妻
如果只古言的話
兩個結局都可以
第一個結局是常有的事
第二個結局深刻的看出了男主的真心~~

H. 古代妻妾之間是不是很和美,沒有小說里那麼差

一夫多妻制是古代普遍的婚姻制度,而嫡庶制度就是此種婚姻制度的核心。多個妻子的地位也會各有所不同,這種不同就是人們常說的嫡庶之分。嚴格意義上來說,嫡是指正妻及其所生的子女,而庶則為姬妾及其所生的子女。正常情況下,一個男子只能有一個正妻,被稱為嫡妻,除嫡妻之外的其他配偶,則被稱為庶妻,即姬妾。雖然孩子們的嫡庶之分來源於正妻和姬妾,但是孩子之間的嫡庶之別和妻妾之間的嫡庶之分還是有所不同的。

姬妾在正妻的面前就像是一個奴僕,她的孩子在理論上的母親首先就是正妻,有時,為了孩子出家之後的名聲好聽,也會將孩子記在正妻的名下,這與理論上將正妻當做自己的母親又有所不同。正妻的娘家不論是富貴還是貧窮,也總歸是娘家,正妻的娘家人從理論上來講也是庶子庶女們的親人,例如在紅樓夢中,王夫人就是賈探春法理上的母親,王夫人的娘家人就是探春法理上的親人。在丈夫去世之後,正妻對於妾也有人身處置權,並且她們的福利待遇也是由正妻決定的。運氣好的會被正妻稍微關心一下,運氣差的,可能就會被正妻給發賣了。

至於家中的孩子,不論是嫡是庶,他們都是家庭中合法出生的孩子,都是享有家中小主人的地位,有時甚至妾所生的庶子女比妾本人的地位還要高,在孩子之間,除了一些禮儀教導外,嫡子女與庶子女所擁有的物資生活、教育等方面的待遇差異也不是很大,有時,可能嫡子女的物質生活條件稍顯優渥。二者差異最大的可能就在家中財產的繼承權上,在這方面,嫡子的地位要高於庶子。當然,如果家中男主人在傳家之時,更偏重於庶子,外人反對也無用的話,這就另當別論了。再如果家中女孩不論是嫡是庶,都沒有繼承權的話,那麼二者嫡庶之分的區別就更小了。如果一個女子的地位連妾都不如,但是她的孩子卻得到了男方家庭的認可,那麼,這個女子的待遇雖然會低於妻妾,但是她的孩子的待遇會和男子其他子女的待遇相似。不過,如果孩子得不到認可的話,那就難說了。例如,萬曆年間的首輔申時行,就是由於本身尷尬的身份而一直隨著養父姓,直到學業有成,科舉成名,才認祖歸宗。

其實嫡庶之分在唐宋以前可能比較明顯,不過在經過元明清等朝代的洗禮,這些正在逐漸被弱化,例如平妻的出現,在宋代以前只有極少數人才被允許;妾被扶正為妻從宋元時,才開始普遍。


I. 中國古代婚姻到底是「一夫一妻」制還是「三妻四妾」制

中國古代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使皇帝也只是有一個老婆,但那個時候的內容只要有條件,可以娶很多個老婆,但那叫妾,不能稱妻。妾下面還有通房丫頭。只有辦了手續的通房丫頭才能稱妾。如《紅樓夢》里的趙姨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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