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中古代軍費
① 古代軍費開支包含什麼
上面1 2樓回答不算正確...這些你打不打仗都得支出的.
戰爭費用永遠是一個國家負擔最重的支出.那古時候打仗,既沒有炮彈,也不用石油,他們消耗什麼呢?
1,後勤補給.戰爭期間,要僱傭大批工匠和馱夫,用來幹嘛?保障軍隊的作戰持續能力.
2,消耗大量資源,製造兵器.可能你會說難道不打仗士兵就拿不到兵器嗎?拿得到,但是不可能像我們的步槍一樣可以一直拿到戰後.一場戰斗下來,弓箭射出去了,刀砍卷了,槍捅折了,盔甲破了,鞋子跑破了,得換一批新的.打一場換一批,冷兵器打仗,就是拿鐵去碰鐵.求生慾望有多大,碰得就有多重.假設一支10萬人的部隊,1萬弓兵9萬步兵.打1個小時的仗.兵器對砍1個小時怎麼的也得都折了吧.一人一分鍾射10箭,一萬人1個小時能射600萬支箭.這一個小時下來,得消耗幾十到上百噸的鐵器.當然打贏後你是可以收回去重新利用,但前線是不可能等你運回去加工完再運回來然後再接著打仗的.國家得玩命的收集鐵器不斷的製造持續的運輸來供應不斷的戰斗.
3,馬匹.很少有聽說騎兵打了一場遭遇戰後轉業當步兵的.因為後方要源源不斷的運送馬匹到前線.與第2點差不多.
4,戰時的軍隊規模肯定要比平時多,又得多花點兵餉.
基本就是這樣.其他的比如兵餉,打不打仗你都得發,這個不用說,最多戰時兵多了點錢也就多那麼一點點.糧食,這個更不用說了......
所以古代打仗才那麼流行搶奪,因為開支很大.我記得誰說過了軍費是每日千金,不記得原話了.
② 關於古代的戰爭的花費
衛霍軍費當真未可知了,史書未有記載,當然不得少。不過你可以通過你想要求花銷的那次出兵(共三次以上)的時間乘以一些維護費用(基本是軍餉)。另需好裝備的裝備。所謂「美軍單兵裝備2.6萬刀,「亞瑟王神劍」彈單發8萬刀」是也。類漠北之戰,軍團共劃分為4個戰斗群,總數超過40萬人。既同匈奴作戰,騎兵自有10萬之眾,尚還備14萬馬。步兵與運輸兵亦二十餘萬。經此一戰損馬11萬余,折兵數萬。參按「某史」,當有相應裝備價並馬錢,由此略可計算之。撫恤金易得知,古籍遍是的。況古時未有此類科研,不似現代軍費之貴。額外的予(戍)邊民之酬、疆防之費、日用之資先覺不應籠統算於出邊價目中,況無法可得。
漢武帝曾孫宣帝時期年入40億錢(五銖錢),據漢元帝來的統計而看,可能因為武帝用兵過盛而略減過,其僅封賞用過二十許億錢,系當年收入之半,時年收入據此可得耳。
③ 為什麼古代打仗的時候軍費不夠用
古代的軍費開支包括運輸費和軍械的損耗,徵用民力的人工費和犒賞。說破天就那幾樣。
那是可萬萬不要小看這些東西背後體現的是一個國家何其強大的財力和軍事實力。我們經常可以從電視劇,歷史小說看古代戰爭甚至是正史二十四史之類的書籍看見古代戰爭,動不動就是幾十萬人砍來砍去。但是如果這是真的,這只能說明這個王朝的富裕和實力都只能用變態兩個字形容。
其它不說了,我們就說其中的一項開支「糧食」。現在我們把軍隊人數設定成我們經常聽到的一個數字「十萬大軍」(確切的說是十萬戰兵)。現在我們假設這十萬人每天只吃一斤糧食(大家知道實際數字遠遠不止如此的)。那麼這只軍隊一天消耗的糧食就是十萬斤,並不怎麼多吧?好,現在我們開始計算這支部隊作戰和行軍所花的時間。我還是說最保守的數字,兩個月(行軍一月 作戰一月 傳說中的速戰速決)60天的時間這是600萬斤糧食。已經不算少了吧?但是還有一個前提,古代軍隊的士兵大多數構成的成分是農民,什麼唐朝府兵制明朝衛所制都是掛著軍人身份種田的農民,現在有十萬人出去打仗了,這意味著原本給你交糧食的十萬人反過來現在要靠你養活。你是在損失了十萬人的情況下供養600萬斤糧食,剛才我在十萬大軍中打了個括弧「十萬戰兵」因為如果你這十萬人是把士兵,民工伙夫看守都算上那還好說。如果十萬人都是戰士,呵呵。。。。
古代的後勤補給人數和士兵的比例一直是個被大多數人忽略的問題,現在我給大家打個底。一個士兵外出作戰他身後至少要有三個補給人員為他補給後勤。這還是在漢唐這種戰馬比較多的時候,一輛馬車裝幾個人的食物不是問題,如果是宋朝這個幾乎沒有馬的朝代比例更加是五比一甚至七比一。現在來看看我們之前說的出戰兩個月的「十萬戰兵」 ,他們消耗的糧食是六百萬斤,按照最少的三比一的比例計算他們身後是三十萬勞苦大眾為他們送糧食,他們如果也按照一人一斤的方法計算那就是兩個月一千八百萬斤,加上我們十萬部隊的六百萬是兩千四百萬斤。還有一點請注意,我剛才說過古代大多數時候士兵就是農民,那麼民工更加別提了,現在你損失了四十萬農民要供應兩千四百萬斤糧食出去。比如你這十萬部隊從太原出發去打北京,這些民工要吃飯,他們運糧食是邊運邊吃的,到了地方交出沒吃完的就完工了,你還得給他們計算回去的糧食,這樣子的運輸就算你有馬車,三個人擠出點糧食給一個士兵吃基本不可能,但是我們就這么算吧。這是我們用邏輯可以推演的十萬大軍出戰兩個月最低最低的消耗,但是大家知道,我沒有算上作戰的損失兵馬,哪怕這四十萬民工士兵一天減員(注意不是戰死 是包括戰死失蹤逃跑生病的總減員)一百人兩個月也少了六千,你必須在去從你的百姓中抓人來填坑,我還沒說一丈一天死幾千人這種事。這期間如果你的糧道被敵人切斷了,被大雨沖垮了,你就死定了。三十萬民工就在那一邊吃飯一邊給你清理道路,時間就算只加長十天,這四十萬人十天的糧食就四百萬斤,反正一天四十萬你自己看著辦~
好,剛才我們說的情況是兩千八百萬斤糧食(包括斷糧的十天),但是我也說了這是建立在各種想像之上的。戰場絕對沒這種好事,那麼現在我們把這些有待條件一個個給去掉。先是一人一斤糧,換了今天平常人一日三餐吃這點都難免會挨餓。更別說天天運糧和作戰這種體力活的士兵了。他們吃兩斤完全可以理解,好了,這個條件一出來我們剛才算的兩千八百萬就要翻倍了,五千六百萬。第二個條件,大家注意到了我之前說從太原大北京,有點歷史常識的人猜出來了我說的時代是宋朝(宋太宗北伐),宋朝的缺馬是出了名的。後勤比例三比一肯定不夠,應該是至少五比一,五十萬民工加十萬戰兵。六十萬人兩個月加上斷糧的十天是七十天。六十萬人每天吃兩斤要吃七十天就是八千四百萬斤糧食。一個王朝在征發六十萬勞動力之後兩個月要擠出八千四百萬斤糧食在古代那種運輸條件下運到至少數百公里外的戰場。。。。我還沒有具體去計算這段時間可能會出的變故,比如糧道中斷二十天,比如打了敗仗死了幾萬人,比如幾十萬後勤民工被敵人殲滅(所以說古代打仗就是打後勤 切斷糧道這一招可千萬不要小看)。我隨便在加上其中任何一個附加條件稍微一計算我們八千四百萬斤糧食可能又要加倍。而且還有一點,你不可能八千四百萬斤糧食全是大米,你起碼還要搭配一些蔬菜之類的菜品(你一個月只吃大米飯你試試?),而且大家不要以為剛才那兩個附加條件我加的過分,說實話這樣的條件已經輕的不能再輕了,須知幾十年前我們打淮海戰役的時候六十萬解放大軍那身後可是五百萬民工啊,那後勤和戰斗部隊的比例幾乎是九比一,那個時候起碼我們有公路,起碼有幾輛卡車,因為是南下運氣好還有船。而放在幾百年前的宋朝我只把比例說成五比一,人家公路汽車什麼都沒有,還面對著幾乎不要補給的游牧民族。再說糧食。。。一人兩斤似乎很多,但是大家別忘了。這些糧食除了吃還有運輸可能造成的損耗,老鼠挖個洞吃一點?運輸時候幾輛車掉下懸崖?敵人的部隊朝你的倉庫放把火?或者打了敗仗幾十萬人死光你繼續打?按照這個演算法,你的戰爭消耗是根本無法計算的,因為你消耗的糧食計算不是加法,是階乘!
最後還請大家注意,這只是糧食消耗,我沒算軍餉消耗的白銀,沒算打仗准備的武器,也沒有算馬匹吃的糧食,也沒有算路程加長消耗的更多糧食,打一仗你要消耗的東西都是天文數字很多東西都是無法計算卻十萬分可怕的。不要聽人家說你打仗得消耗多少錢是廢話,稍微細細一計算,如果你是國家元首,你試試自己會不會被那個數字嚇趴下。
④ 古代軍事方面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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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ight 的意思是騎士,武士/爵士。
在中世紀封建時代Knight是爵位最低一級的貴族封號。
在歐洲古代文化傳奇小說中,騎士總是是英勇善戰的勇士的代稱。善於使用各種近戰的冷兵器,忠於自己的國家,秉著憐憫,榮譽,犧牲,卑歉,精神,英勇,公證,誠實八大騎士美德,縱橫在不列顛尼亞和傳說中的大陸。揮舞長劍殺入黑暗的地下城,無畏的面對惡魔和龍族,經過浴血的戰斗,得到榮譽與財富。
所謂基督教義和騎士精神包括八大美德:憐憫,榮譽,犧牲,卑歉,精神,英勇,公證,誠實。
對於中世紀騎士的傳說,往往誇大著種種浪漫的遐想。這多半來自我們對現狀的不滿和憑空想像: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過著貴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戰勝邪惡的魔法師和巨人,保護善良但是無知的農民,憑著貴婦人或者國王的名號行俠仗義。令唐·吉柯德顛倒沉迷的游俠小說,或普羅旺斯民謠歌手的即興創作,充分解釋了理想中騎士的行為規范。但是,即便是現代人,也無法時時遵從自己的良知;何況是靠武力說話的過去,騎士行事也常常偏離限定的軌道。
首先來指明騎士道的定義,以今天的標准,無外乎以下三重:一、作為封建制度的組成部分;二、作為一個獨立的社會階層;三、一種個人的行為方式、榮譽觀和道德准則。
下面我們就回到那個年代,歐洲正在廢墟上重新劃分格局,羅馬的榮光已經過去,文藝復興的晨曦尚未到來:
最早的蠻族動亂結束後,法蘭克人、凱爾特人、汪達爾人紛紛建立各自的國家。條頓征服席捲了整個西北歐,他們的武士幾乎全是步卒,從塔西陀(Tacitus)的文集中,可以發現當時的日爾曼部落中有很隆重的成人典禮。全族的男子聚到一起,適齡的青年由部落首領或者其父親授予一矛一盾,正式成為戰士。在當時的高盧人中間,這種儀式很普遍。法蘭克人沿用了這些傳統,從查理曼,到虔誠者路易,到大膽查理,他們在成人禮上都被授予一把佩劍。我們可以認為,這是騎士受勛儀式的前身。
眾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最早採用領地和采邑制度的國家。查理曼一生南征北討,但缺乏足夠的資金來維持龐大的軍隊。於是他將征服的土地劃成小塊,連同上面的農民一起,賜給眾多的追隨者。這就是封建制度,擁有地產的人也擁有政權。當然,國王和領主之間是有契約的:國王向領主提供保護,作為回報,領主們每年要上繳稅收,並且定期服役。土地還是歸國王所有,領主們只有使用權罷了。查理曼的強大足以震懾四方,但他的後人就沒有維持向心力,虔誠者路易犯了極大的一個錯誤:將國家平均的分配給相互敵視的後裔。於是他死後,龐大的帝國沒能度過瓶頸,一分為三。於是各地大小的封地成了相對獨立的王國,貴族們的采邑變成世襲,不可剝奪。
當時歐洲頻頻遭到外來民族的侵略,南有穆斯林,北有維京海盜,東有馬扎爾人(匈牙利人的前身)不斷寇邊。在十一世紀,洛爾河到萊茵河之間遠離勞作的貴族子弟從小就要接受格鬥技巧和馬術的訓練。毫無疑問,最早的騎兵和騎士都是貴族和有錢人。因為只有他們才有能力購置昂貴的裝備:自己要三到四匹輪換的馬,每匹馬會吃掉大量的糧食,尤其在農業生產不發達的當時,是種極大的花費;盔甲都要去鐵匠鋪量身定做,此外還有扈從的裝備。一般說來,單個人的軍事裝備,要耗費大約20頭公牛,亦即至少10個農民家庭犁地的牛犢。這樣的開支,平民是無法承擔的。騎在馬上的武士階層同時也是貴族階層,出身的優越必然伴隨著對低等級的蔑視,他們找到了共同的愛好:戰爭。同羅馬時代類似,中世紀的貴族組成了重裝騎兵,成了那個時代軍隊的主力。
腓力六世時代有了這樣的說法:「為了避免即將降臨的災難,人們將自己分成三類:第一類是祈禱上帝的人;第二類是經商、種田的人;第三類是為了防護前兩類人使之免受不公和傷害而產生的騎士。」這是中世紀西方社會結構典型的劃分方法,騎士這個詞來自查理曼的Capitularies法令集,Caballarii,原意是騎師。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顛的土地。海斯廷斯戰役的結果,相關本文主要有三點:給英倫三島帶去了相對先進的封建制度;撒爾馬特式的小圓盾被淘汰了,諾曼士兵將鳶形盾(Kite Shield上圓下尖的長盾)結成一排,可以有效的抵禦弓箭射擊,這使得友愛互助成為十一世紀成為了騎士訓練的重要部分;諾曼人獨立的騎兵部隊發揮了很大作用,英語中便有了Knight這個詞彙,指騎在馬上的戰士。十一世紀中期,騎士階層正式形成了。
作為一種軍事動員體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於防禦而不是進攻,各地的貴族有義務隨時勤王。為此各國專門頒布了有關法令,用來懲處未能及時響應徵召的騎士。在英國,亨利二世時代開始,有了Escuage的說法,即兵役免除稅。封建領主的義務也發生了一定變化,只要上繳中央稅收即可,不用親自揮戈上陣。在愛德華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的年代,戰事頻頻,這些款項被用來支付龐大的軍費開支。這項改革在十三、四世紀緩慢的進行著,歐洲各國的軍隊中雇傭兵開始占越來越大的比例,軍隊的結構相對發生變化。從前十字軍的領地中很難摻進國王的影響--他們只受教會的領導,現在的僱傭軍為了主君努力戰斗,為了金錢,或是為了去東方成為新的貴族。自然,參加十字軍並成功歸來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報酬。
十字軍東征標示著騎士文化黃金時代的到來,十字軍被認為是完美的騎士。從異教徒手中奪回聖地,保護無助的朝聖者,被看成是騎士的最高天職。作為回報,教會紛紛將騎士團置於自己的保護之下,使之成為跨國的組織。許諾他們教會財產以及種種宗教特權,免除十字軍騎士的懺悔。教會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來支付給騎士團,作為保護朝聖者去聖地的費用。 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聖地和東方的拉丁國家還是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圍著。成立一支常備軍的需要日益迫切,於是定下了專門的軍事條例,成為了所謂第四教條,即長久的與異教徒作戰。十字軍的團體紛紛成立,宗教為聖殿騎士團和醫院騎士團鍍上了崇高的光環。
像教規一樣,騎士團規對每個成員具有相同的約束力。信念與教條將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騎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愛,擁有相同的立場與目的。同時還規定了他們對信仰的忠誠,對領主的尊敬、對言語的謹慎,戰場上的公正與寬容,以及恪守榮譽和謙恭的原則。
於是騎士制度獨立於封建制度的地方也產生了,十字軍的團規與教規之間有許多相似之處。騎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種種美德,就在此時形成。十字軍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誠,又有貴族的氣魄。一般來講,喪失領地的破落貴族或者沒有獲得繼承權的世家子弟只有兩條合適的出路:教士或者軍人,顯然後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解放聖地的狂熱和教會許諾的巨大利益是無法抵擋的,不少平民變賣家產購置裝備只是為了去東方。於是這些職業軍人就紛紛參加大貴族的衛隊,隨著國王或皇帝去東方,嚮往著豐厚的戰利品,或者豐厚的贖金。
這些軍人穿樸素的服裝,過清苦的出家人生活,用守護聖徒的名字重新命名,在大貴族的指揮下戰斗,為教規所約束,因捐贈而致富。自願獻身這項事業的騎士成了完美的典範,於是紅鬍子腓特烈一世,獅心王理查一世還有奧古斯都腓力二世都成了楷模,後者死後被追封成聖人,雖然在國內時他們都殺過不少教徒。這些十字軍團體就是後來英國嘉德騎士、勃艮底金羊毛騎士,薩伏伊的愛伊霞特騎士(Annuniziata),法國聖米開羅騎士和聖靈騎士的前身。
14、15世紀,歐洲各國軍隊的組織方式大同小異,國王下面是總管和元帥,他們的職權時而獨立時而交叉。再下面是傳令官Herald,擔任副官、文書和參謀的角色,並且顧名思義的,常被派去對方營地下戰書或要求停戰,戰後還要負責清點己方的傷亡,是個全能的職位。下面的作戰部隊以中隊劃分,由貴族或者騎士統帶。一般來講,騎士分成兩個級別,一種叫Banneret,就稱為騎士,這個名字來自於他們長方形的旗幟,是作戰的主力。見習騎士稱為Bachelor,即學徒兵,組成更小的隊列跟在主力後面,他們需要積累經驗,掌握更多的作戰技巧。見習騎士的旗幟也是長方形的,但末端開叉成燕尾狀。等他們有了相當的功績後,可以向司令請求升級。於是傳令官將之旗幟上的燕尾剪去,升級成騎士。
所有這兩種騎士都由他們的侍從護衛著,侍從的騎槍尖上掛著長三角形的矛旗。這些旗幟的規格是統一的,上面繪著家族的紋章。相應的,騎士分成兩個等級,侍從也有兩個等級,Squire指較為年長的侍從,隨著主人參加戰斗;而Page相當於勤務兵,多為接受騎士訓練的孩子,當時每座城堡都是騎士學校。這些侍從在青年時代完成訓練後,經過成人禮就可以成為正式的見習騎士。有些人無法承擔騎士的高額開銷而終生作為侍從,當然,有來頭的王子和大貴族子弟一生下來就是騎士。
有升級自然就有降級,但極為罕見。截至1793年,英國共發生過三例降級事件。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奪騎士頭銜,在威斯敏斯特大廳舉行,可見何等嚴重。他的馬刺被收回,劍帶被割斷,簡直是奇恥大辱。
與此相對比的,是騎士命名儀式,常常有兩種。第一較為簡單,也較為普遍,多在戰時舉行:候選人單膝跪在軍隊首領或者有聲望的騎士面前,主禮人用劍背輕觸其肩部三次,贈送一段箴言諫句,整個儀式就算完成了。這樣從11到16世紀每次大的戰役後都會產生一批騎士,簡單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時期都廣泛採用。
當然也有更加隆重的儀式,在15世紀的英國,騎士的頭銜必須由領主頒賜:主持人用劍背輕觸對方的後頸和兩肩,接著以守護聖徒名義起誓(英格蘭人是聖喬治,蘇格蘭人是聖安德魯),起誓謹守忠誠與榮譽。然後主禮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某某",一般是該騎士的教名。"整個典禮結束。之後還有不同的慶祝,比方說國王的賜宴,授予披風、盔甲和馬刺;或者是教會的模式,騎士團的每個兄弟為新人祝福,賜給聖經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棄人世間的尊崇與俗名,等等。
後一種頒賜典禮漸漸地與別的重大儀式相結合,比方說,在英國,騎士的授勛常常伴隨著王室的慶典。所謂巴斯騎士就是在國王加冕禮上被冊封的騎士,這種規定始於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時巴斯騎士團才成立,這些騎士又被稱為馬刺騎士,因為他們被賜予金和銀的馬刺。
一般而言的騎士道神髓與精華,結合了當時貴族化的氣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對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騎士不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絕對的忠誠、慷慨、與寬容。如同史詩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為善良的民眾效勞,以教會的名義行俠仗義,保護去東方的朝聖者。
十字軍運動之後,騎士道漸漸失去了宗教色彩,僅僅代表著貴族階級的榮譽感。這種世代相傳的氣魄在英法兩國百年戰爭中被廣為傳頌,雙方的騎士都謹守古老的禮儀。血腥的戰斗之餘偶爾安插槍術比賽和閱兵式,實際上這樣的場合也很少。英國從愛德華一世去世後就全面取消了槍術比賽,法國更是發生了不得了的事故: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與蒙哥馬利伯爵比試時,槍頭上的護套突然脫落。正如諾查丹瑪斯所預言的那樣,這位國王被刺穿了大腦。教會遂發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槍術比賽,長達兩個世紀之久。
不管騎士們所取得的輝煌業績,戰爭總是不結果的血紅色花朵。國家機器的碰撞引起廣泛的經濟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級的老百姓。於是兩國的農民起義此起彼伏,特別在英國和戰爭的中心--佛蘭德爾,他們有很好的理由抗議暴政與不公,全國的稅收和資源都被用於貴族們的戰爭游戲和奢華鋪張。所以戈蒂埃堅持認為,騎士文化的黃金時代在十二世紀,畢竟打殺異教徒對歐洲人來說,更加富有傳奇色彩。
隨著阿克的陷落,東方的最後一個拉丁王國被消滅,八次十字軍東征終於以失敗告終。不管它給後世造成的巨大影響,騎士精神還是要延續下去。效忠國王的動力在百年戰爭中消耗殆盡,雙方從貴族到貧民都厭倦了反復的拉鋸。於是法國南部的吟遊詩人為騎士精神上了最後一次發條--浪漫主義。
浪漫主義文學中的愛情題材使得騎士道極大偏離了初衷,受其影響,理想的騎士應該忠誠於理想中的女性。請注意,理想中的女性,為他深愛但又得不到。也許只見過一面,甚至從未說過一句話,這都不重要。用純粹精神上的戀愛來表現自己的痴情,理想的愛人是供膜拜的聖女而不是褻玩的對象。唐·吉柯德的故事並不可笑。這樣的偶像在現實中要有所指代,多為另一位騎士的妻子。對貴婦人彎腰邀功的最大成就,便是確立了歐洲的一夫一妻制。這時代的騎士不再像前輩那樣注重武力,而開始培養各種高級的情趣,隨著文藝復興運動的蓬勃發展,他們成為了紳士階層的原型。
理想歸理想,現實是現實。實際情況多少有些偏頗,封建制度是騎士文化根殖的土壤,極大的局限了種種對騎士的過高要求,下面撿兩個具體的例子來說。
提到對女性的尊重,基督教的興起多少提高了婦女的地位,但如同戈蒂埃所說的,封建制度把土地和女人捆綁在一起,作為交易的一部分,被她的父母或者監護人所出賣。理論上講,騎士有義務有責任保護孤苦的寡婦和孤兒。但也僅限於此。實際上,這種保護是像商品一樣出售的。較小的領主常常出賣自己的女兒,以聯姻來換取更大的利益。這樣的市儈合同隨處可見,我們震驚於其中言語之露骨的同時,更加震驚於這種現象的普遍。這種包辦婚姻,或者說合同婚姻預示著婚後的不幸,家庭暴力屢見不鮮。騎士們殷勤效忠的對象可不是自己的妻子。戈蒂埃的《La Chevaleries》中記載了這樣的故事:香檳地方的騎士La Tour Landry,在大街上目睹了他的朋友痛揍妻子,回家對著女兒總結道:"傲慢與無禮可不是婚約中的內容。"這種現象不僅是那個年代處處要求自律的結果,也是包辦婚姻的惡果。
上層社會的貴婦人尚且會遭拳腳,幼兒也受到畸形的待遇。John Symth記載了Berkeley地方一個古老世家的歷史,從1288年到1500年間,總共有過5例包辦婚姻,新人的平均年齡只有11歲。該家族的Thomas勛爵在1476成為騎士時只有5歲!6歲時就舉行了婚禮!Mautice子爵在1338年成為騎士時只有7歲,這些都是因為父親早死,如果由父系的親戚來監護,毫無疑問的,會收取高額的費用,甚至是領地的吞並。成為騎士則象徵著成年,但當時的規定成為騎士的法定年齡最早是21歲。Berkeley家族那樣的大貴族竊取了榮譽來逃避孤兒監護,但年幼的孩子就得過早的承擔家業。Symth不止一次提到,這是對孤兒不人道的虐待。
同時,經濟原因造成了騎士文化中浪漫成分一定的衰退。就以Berkeley家族而言,從13世紀中期開始,爵士們不僅是朝臣和戰士,也是平凡的鄉村紳士,他們出售城堡花園中出產的水果,主婦們則四處巡視收取地租。
此外,上面我們提過Escuage免役稅,佃戶或貴族都不能倖免。於是13世紀上半期,許多小領主加入軍隊以逃避高昂的賦稅,照騎士的道德標准來看,他們原當是為了榮譽、為了表示忠誠而戰的。無論如何,這為王室提供了穩定的收入和兵源。有錢的平民和鄉紳時時覬覦著提高社會地位的機會,便自己購置了裝備加入隊伍,也有機會因戰功而晉升為爵士,於是減少了騎士文化中的貴族色彩。當然這些麻雀變鳳凰的情節也被普羅旺斯的吟遊詩人改編,成了浪漫小說的好題材。家道中落的窮貴族成不了騎士,於是只能無奈抱怨,榮譽的大門居然對新進的暴發戶敞開,絲毫不考慮自己的祖宗也不過是職業文盲而已。
於是戰場上的軍事浪漫主義也漸漸褪色了,不再有堂堂正正的決斗,騎士們縮在觀察哨里揣測著對手的兵力,而不像前輩那樣站在突擊隊的前列。百年戰爭帶來了新的作戰方式,弓箭手成了戰場的主宰,一部分騎士淪為僱傭軍。
戰事的急迫取消了騎兵身上多餘的裝飾,也取消了只准貴族參加的戰前動員。雙方著名的司令官,如英軍的羅伯特·諾爾斯(Robert Knolles)出身就很含糊,雖說是爵士,卻是冊封的Sir而不是世襲的Lord。法軍總司令蓋斯林(Du Guesclin)等了很久才得到騎士的頭銜,因為他出身於破產的低級貴族家庭。愛德華三世不光挑起了這場戰爭,還全面禁止馬上槍術比賽,法國的約翰卻大力提倡,高下不久分了出來。法國人在克雷西戰役前夕給對手送去了充滿騎士氣概的戰書(當然是在知道自己絕對優勢兵力的情況下),而英國人卻利用停戰的間隙悄無聲息的脫離了絕地,無愧他們承自海盜先人的本色。草草收場的百年戰爭也宣告著騎士的時代臨近尾聲。
騎士道盛行的那個年代,距離現代人如此遙遠。那種矜持與高傲,對碌碌的我們來說,帶著些許刺激,幾分神奇。要把握騎士精神的本質很難,因為無法將自己溶入過去。即使在那樣偉大的歲月里,它也不可避免的受到當時社會意識的限制。正如希臘羅馬時代的高度繁榮是以奴隸制度為基礎,騎士文明提倡的忠誠、自律已經悄然褪色,因為現代文明的發展要求著不斷打破限制。實際上,最重要的精華即使在中世紀的全盛時期都未能達到頂峰;作為一種將宗教與生活結合的運動,騎士做的並不比清教徒更成功。但是那些高貴的品質,卑謙、寬容、誠實、公正,作為一種精神遺產,經歷了戰火的洗禮,和平的銹蝕,經歷了人類社會種種短暫無常的變化,還將一直生存下去。
起初,騎士是由騎兵發展而來,而其先決條件就是只有騎兵取代步兵,騎士階層才能興起。第一次使騎兵們大顯身手的無疑是日爾曼擊敗東羅馬之戰,這一役,令騎兵確立了優勢。但是騎士並不等於絕對意義上的騎兵,騎士其實是西歐把軍事力量納入封建體制的產物。一開始,因為有大量的自由民存在,因而實行了自由人服義務兵役的制度。但是隨著土地的兼並,大地產制導致了自由民數量大減,使得義務兵役難以實行,能被征入伍的人范圍日益狹窄,而且自由民也無力負擔軍事裝備,於是騎士開始成為領主的特權。
為了保證相當數量的兵源,當時的上層採取了一些措施,即把兵役與經濟來源結合在一起,也就是以後中世紀普遍的采邑制,這個制度始於法蘭克王國的查理·馬特時期。兵役從義務制轉變為采邑制,於是封建領主的軍隊成了國家軍隊的基礎。這種制度具有穩定性和牢固性,使騎兵從分散的狀態轉化為一個騎士階層,即形成了騎士等於騎兵加土地所有制的組成。
騎士在當時的主要職責是軍人,而軍人形象極受社會尊敬,因為軍事活動頻繁是中世紀特徵,在人們觀念中,戰爭屬於正常的社會生活狀態。在經濟領域中,騎士是封建體制組成部分,效忠於領主,並通過宣誓等儀式來加強這種紐帶關系。而在社會階層方面,貴族可以是作戰的騎士,但騎士並不一定是貴族。騎士主要職責是作戰,而不具備貴族所具有的司法權和一些世襲權,而是「貴族的隨從」,處於貴族、農民之間的中間階層。
12~13世紀之後的和平時期,騎士軍事只能開始削弱,在經濟、政治領域提高地位,逐漸與貴族融合。那個時候騎士的培養已經必須從出生開始,是一個十分漫長的歷程:出生時便由父親監督實行洗禮,從小由乳母養到7歲,不可和家人同住。7歲後,真正走上騎士的道路。離開住處到一個高於自己家庭地位的貴族家族,開始學習成為騎士的必備知識,如養獵鷹、各種宗教知識和禮儀。14歲起擔任貴族的貼身隨從,為禮儀性質,可從中學到很多經驗知識,直到21歲長大成人。
21歲時,必須經過一種特殊的儀式,才能脫離領主家庭成為自主獨立的騎士。儀式很隆重,這種授封禮被認為是過去成年禮的延續或變形:在第一天中要進行沐浴和祈禱兩個儀式,為的是凈化肉體和靈魂。第二天正式授封:接受戰馬,並舉行象徵性的比賽,成為騎士的外在標志。
所以,當時的騎士具有固定的特點,並有專門的稱呼為「兵」。
中世紀騎士和教會的關系是中世紀騎士的一大特徵,也是野蠻和理論的相結合。
最初這雙方是對立的,因為騎士代表摧毀的一方,而基督教代表被摧毀的羅馬帝國;騎士十分尚武,以掠奪為特徵,且掠奪目標常常直指教堂。雙方在理論、實際上都沖突,基督教崇尚和平,騎士則以戰爭為樂。
導致兩者的結合主要是有以下兩個因素:第一,源於教會的世俗化。因為得到了大量土地,使得教會成為西歐最大的封建主,當時的一個小教會都可以擁有為數1000多個的庄園。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利益,教會開始涉足世俗事物,從對國王的依附到對國王的支配,也使騎士保護的對象發生了轉移,騎士作為基督徒,不能侵犯教會,教會從與騎士對立的機構變為被騎士保護的機構。第二點,則是騎士本身也發生了變化。因為進入教會是當時貴族後代獲得社會地位的方法,所以騎士們從小就接受宗教教育,遵從上帝的教導來選擇合適的行為,從小培養對上帝的信仰;另外,騎士在戰爭時戰途凶險,遇到困難就往往祈求上帝的保佑;還有一部分騎士因為戰爭太過殘酷而轉向修道,另一部分大難不死的騎士則因為需要精神上的安慰,而絕對的信仰基督教。
因此,很多教會的行為准則成為了騎士的准則,騎士成為了上帝的戰士。當時騎士的准則主要為以下幾點:做一個虔誠的基督徒。12~13世紀後,虔誠成為首要准則,信仰基督教既是品質,也是資格,對騎士有了規定和約束。騎士的裝備也代表著教義,劍是十字教的象徵,盾代表著保護教會的職責,雙刃劍則代表了正義的一面和殺敵。而且信仰上帝,騎士也必須有實際行動,為祈禱和懺悔罪行。必須成為保護教會的衛士,世俗國家是上帝在人間的房間,國王是房間的代表,騎士保護國王既為保護上帝,從而轉化為保護教會的職責。
中世紀騎士的愛情觀也有其獨特之處,與現代人的觀念並不相容,可說是獨樹一幟。
當時的婚姻以財產為基礎,騎士們追求愛情,但對象都是貴婦人,且不以結婚為目的,這種觀念成為中世紀後期宣揚的主題,吟遊詩人用詩歌在各地歌唱,對以後的歐洲產生了很大影響。而且這種愛情觀在當時具有一定的社會基礎。
和平時期騎士軍事只能減弱,開始依附貴族宮廷而生活,講究禮儀、風度而非武力。特別是十字軍東征後,男子大都外出打仗,世俗事物落在婦女的身上,能力和地位均有提高。女主人在宮廷中經常擔任重要的角色,其地位崇高,成為前來依附的武士所崇拜的對象。而且騎士從小在貴族家庭中長大,很多的教育是由女主人安排,兩者無形中構成一種母親式的崇拜。這也是對當時無愛情婚姻的補充,騎士為利益而結婚,為了滿足精神的需要,在正常婚姻之外尋找精神的依託,自己所崇拜的女主人自然成為他們追逐的對象。這種愛情有很多不同於其他時代的觀念:其中包含著效忠觀念,但並不追求平等;且不以婚姻為目的,歷經艱難也無所謂;這也是道德提升的機會,封建附庸關系在愛情方面的體現為服從。在當時人們的觀念中,貴婦人是那個時期女性的典型,原本粗魯的騎士如得其垂青,可變得有修養,符合作為上層人的規范,也是和平時期的要求。
⑤ 古代打仗有十幾萬士兵,那麼糧草從哪裡來
下面簡單列舉一下古代軍隊獲取糧草的途徑。
一、正規軍的糧草來源通常是官方撥付
有句老話叫做兵馬未動糧草先行,對正規軍隊來說,糧草的供給往往由官方負責,而官方的糧草自然是向全國人民徵收了。

五、吃人
在現代,吃人這種行為幾乎已經絕跡,但在古代卻不是這樣。在史書中,我們常常可以看到吃人的記載,軍隊將人作為軍糧食用的記載也不少見。比如《舊唐書》就記載黃巢軍隊曾把捉來的俘虜當做軍糧來吃。十六國時前秦苻登率領的軍隊更是將人肉作為軍糧的主要來源,他們打完仗以後就吃人肉,吃飽了繼續作戰,兇殘至極。
總而言之,古代軍隊獲取糧草的來源並不是一成不變的,不同的軍隊有著不同的糧草來源。
⑥ 為什麼說古代戰爭軍費消耗大
樓主說得很正確,古代的軍費開支包括運輸費和軍械的損耗,徵用民力的人工費和犒賞。說破天就那幾樣。
那是可萬萬不要小看這些東西背後體現的是一個國家何其強大的財力和軍事實力。我們經常可以從電視劇,歷史小說看古代戰爭甚至是正史二十四史之類的書籍看見古代戰爭,動不動就是幾十萬人砍來砍去。但是如果這是真的,這只能說明這個王朝的富裕和實力都只能用變態兩個字形容。
其它不說了,我們就說其中的一項開支「糧食」。現在我們把軍隊人數設定成我們經常聽到的一個數字「十萬大軍」(確切的說是十萬戰兵)。現在我們假設這十萬人每天只吃一斤糧食(大家知道實際數字遠遠不止如此的)。那麼這只軍隊一天消耗的糧食就是十萬斤,並不怎麼多吧?好,現在我們開始計算這支部隊作戰和行軍所花的時間。我還是說最保守的數字,兩個月(行軍一月 作戰一月 傳說中的速戰速決)60天的時間這是600萬斤糧食。已經不算少了吧?但是還有一個前提,古代軍隊的士兵大多數構成的成分是農民,什麼唐朝府兵制明朝衛所制都是掛著軍人身份種田的農民,現在有十萬人出去打仗了,這意味著原本給你交糧食的十萬人反過來現在要靠你養活。你是在損失了十萬人的情況下供養600萬斤糧食,剛才我在十萬大軍中打了個括弧「十萬戰兵」因為如果你這十萬人是把士兵,民工伙夫看守都算上那還好說。如果十萬人都是戰士,呵呵。。。。
古代的後勤補給人數和士兵的比例一直是個被大多數人忽略的問題,現在我給大家打個底。一個士兵外出作戰他身後至少要有三個補給人員為他補給後勤。這還是在漢唐這種戰馬比較多的時候,一輛馬車裝幾個人的食物不是問題,如果是宋朝這個幾乎沒有馬的朝代比例更加是五比一甚至七比一。現在來看看我們之前說的出戰兩個月的「十萬戰兵」 ,他們消耗的糧食是六百萬斤,按照最少的三比一的比例計算他們身後是三十萬勞苦大眾為他們送糧食,他們如果也按照一人一斤的方法計算那就是兩個月一千八百萬斤,加上我們十萬部隊的六百萬是兩千四百萬斤。還有一點請注意,我剛才說過古代大多數時候士兵就是農民,那麼民工更加別提了,現在你損失了四十萬農民要供應兩千四百萬斤糧食出去。比如你這十萬部隊從太原出發去打北京,這些民工要吃飯,他們運糧食是邊運邊吃的,到了地方交出沒吃完的就完工了,你還得給他們計算回去的糧食,這樣子的運輸就算你有馬車,三個人擠出點糧食給一個士兵吃基本不可能,但是我們就這么算吧。這是我們用邏輯可以推演的十萬大軍出戰兩個月最低最低的消耗,但是大家知道,我沒有算上作戰的損失兵馬,哪怕這四十萬民工士兵一天減員(注意不是戰死 是包括戰死失蹤逃跑生病的總減員)一百人兩個月也少了六千,你必須在去從你的百姓中抓人來填坑,我還沒說一丈一天死幾千人這種事。這期間如果你的糧道被敵人切斷了,被大雨沖垮了,你就死定了。三十萬民工就在那一邊吃飯一邊給你清理道路,時間就算只加長十天,這四十萬人十天的糧食就四百萬斤,反正一天四十萬你自己看著辦~
好,剛才我們說的情況是兩千八百萬斤糧食(包括斷糧的十天),但是我也說了這是建立在各種想像之上的。戰場絕對沒這種好事,那麼現在我們把這些有待條件一個個給去掉。先是一人一斤糧,換了今天平常人一日三餐吃這點都難免會挨餓。更別說天天運糧和作戰這種體力活的士兵了。他們吃兩斤完全可以理解,好了,這個條件一出來我們剛才算的兩千八百萬就要翻倍了,五千六百萬。第二個條件,大家注意到了我之前說從太原大北京,有點歷史常識的人猜出來了我說的時代是宋朝(宋太宗北伐),宋朝的缺馬是出了名的。後勤比例三比一肯定不夠,應該是至少五比一,五十萬民工加十萬戰兵。六十萬人兩個月加上斷糧的十天是七十天。六十萬人每天吃兩斤要吃七十天就是八千四百萬斤糧食。一個王朝在征發六十萬勞動力之後兩個月要擠出八千四百萬斤糧食在古代那種運輸條件下運到至少數百公里外的戰場。。。。我還沒有具體去計算這段時間可能會出的變故,比如糧道中斷二十天,比如打了敗仗死了幾萬人,比如幾十萬後勤民工被敵人殲滅(所以說古代打仗就是打後勤 切斷糧道這一招可千萬不要小看)。我隨便在加上其中任何一個附加條件稍微一計算我們八千四百萬斤糧食可能又要加倍。而且還有一點,你不可能八千四百萬斤糧食全是大米,你起碼還要搭配一些蔬菜之類的菜品(你一個月只吃大米飯你試試?),而且大家不要以為剛才那兩個附加條件我加的過分,說實話這樣的條件已經輕的不能再輕了,須知幾十年前我們打淮海戰役的時候六十萬解放大軍那身後可是五百萬民工啊,那後勤和戰斗部隊的比例幾乎是九比一,那個時候起碼我們有公路,起碼有幾輛卡車,因為是南下運氣好還有船。而放在幾百年前的宋朝我只把比例說成五比一,人家公路汽車什麼都沒有,還面對著幾乎不要補給的游牧民族。再說糧食。。。一人兩斤似乎很多,但是大家別忘了。這些糧食除了吃還有運輸可能造成的損耗,老鼠挖個洞吃一點?運輸時候幾輛車掉下懸崖?敵人的部隊朝你的倉庫放把火?或者打了敗仗幾十萬人死光你繼續打?按照這個演算法,你的戰爭消耗是根本無法計算的,因為你消耗的糧食計算不是加法,是階乘!
最後還請大家注意,這只是糧食消耗,我沒算軍餉消耗的白銀,沒算打仗准備的武器,也沒有算馬匹吃的糧食,也沒有算路程加長消耗的更多糧食,打一仗你要消耗的東西都是天文數字很多東西都是無法計算卻十萬分可怕的。不要聽人家說你打仗得消耗多少錢是廢話,稍微細細一計算,如果你是國家元首,你試試自己會不會被那個數字嚇趴下。
⑦ 東漢末年,像劉備這樣到處遊走的集團,他的軍費從何而來
從糜竺的鼎力相助而來,劉備站穩腳跟之後,徵收賦稅就是軍費而來。
⑧ 古代行軍打仗的軍費具體指哪些費用
軍餉、糧草、裝備三大部分。
⑨ 古代農民起義的軍費是從哪弄的
佔領官府和大戶支持,還有自己屯田,統治了地方就有稅收。
⑩ 中國古代的徵兵方式
這個東西比較復雜的,沒有什麼特定的數額,所謂徵兵,是指徵集士兵,這個就是軍事動員能力了,不同的時期也是不一樣的,有的朝代他保留的常備軍比較多,徵兵這事就比較少發生,而古代士兵的來源有的時候不一定是徵集到的。有的朝代中後期對地方控制力低,都很難徵集人口為兵。古代當兵一般都談不上什麼吸引的,先秦和漢朝還有軍功授爵制,這個比較吸引人,後來當兵一般就是免家庭賦役有吸引力了,不過這種事極少發生,反正兵這個東西額,每個朝代都不一樣,全面了解我也說不清楚,我還沒那本事。一般情況下,當兵就是一種工作一樣,他們去當兵只是找口飯吃,有軍餉領,就這樣了。
古代沒有異常完備的軍隊制度,士兵征戰或退役年限都沒有什麼硬性規定,或者說人為因素過大,不是什麼常備的制度,沒有說固定多久徵兵一次的
古代兵役制度很多,戰國時期直接就是各戶抽丁上陣,恩,唐朝是府兵制,類似於現在的預備役制度,這個動員能力很高,或者說是像民兵制,到宋朝,就兩個,禁軍和廂軍,禁軍是常駐中央,廂軍是地方輔兵,士兵來源很復雜,有很多囚犯充軍的啦,或是街上拉的乞丐,王安石變法的時候實行保甲法,然後還有很多是世代當兵,比如北宋西軍,有父子三代甚至四代都在軍中服役,十幾萬孤兒寡母都有。。感嘆下。另外,北宋禁軍多是招募士兵,但沒有很好的退役制度。
明朝是直接實行軍戶衛所制,設立軍籍,世世代代都是當兵的,脫籍很困難,戰兵到後來很少,都耕田去了,這個等於是將保家衛國的重任都只放在一個社會群體上,這是極不合理的,並且這個群體社會地位還不高,衛所制在土木堡之變後也是逐漸崩壞,所以戚繼光的時候又出現了招募來的戰兵。
清朝就是綠營制吧,這個是常備軍制,沒有硬性規定像現在一樣公民都有兵役義務,滿族那些兵就都是他們滿族人去當,還有很大一部分是從東北老林當中抓來生女真當兵的,不過後來就比較少了,到清末都是軍制敗壞,到處都是團練,地方督撫招募來的兵,再有就是淮軍湘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