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女主维维网络小说家
① 女主家是军政世家,势力很大,男主很宠女主小说
宠你一辈子(作者:伍家格格)
他:世子弦,军中最年轻俊美的陆军少将。
英气逼人,潇洒非凡。只壹站,若玉树临风,仿风华尽代;只壹笑,犹天地同明,似日月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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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子弦:“小货色,知道军婚离婚条例么?”
莫子慕:“不告诉你。”
“乖,背出来,有惊喜。”
“别耍我啊,不够惊喜的话...!现役武士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武士同意,但武士壹方有重大年夜过错的除外。”【解意:似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完全可以象普通婚姻壹样协议离婚,否则,只需武士壹方无重大年夜过错,该方就有对离婚的壹票否决权。】很宠。
两禽相悦 (作者:东奔西顾)
年少的孟莱第一次见到年少的江圣卓便对年少的乔乐曦说,
“江圣卓穿衣服挺有品位的。”
“嗯,衣冠禽兽嘛!”
“看上去挺斯文的。”
“斯文?啊,对,斯文败类嘛!”
“看上去挺不羁的。”
“放荡不羁?其实我觉得前两个字更适合他。”
“……”
几年后
“只有这么风骚的颜色才配得上小爷我这么个风流倜傥魅力四射的青年才俊。”
“是是是,魅力四射,您老少射点,小心精、尽、人、亡!”
高干青梅竹马宠文完结小说,很宠。
② 求一个军婚的小说,女主和男主家境都很好,男主是军人。双方结婚后,女主一直没有安全感,认为男主不爱她
根本不必回头去看咒骂你的人是谁?如果有一条疯狗咬你一口,难道你也要趴下去反咬他一口吗?
③ 求类似重生之军门狂妻 重生军营之王牌军婚的女强军旅小说
《重生之军营》、《重生军嫂 》、《军妆》、《重生之静候锦年》、《不爱武装爱红装》。以上五本小说都是军旅重生文类似于《重生之军门狂妻》,作者文笔细腻,值得推荐。
5、《不爱武装爱红装》:此文节奏轻快,就算虐的地方也不会很压抑,女主穿越重生到八十年代,男主硬汉有担当,女主活泼心宽,男主很宠女主,有笑点有泪点。文笔情节都还不错,幽默搞笑,温馨暖文。
④ 有一部军婚小说,女主角代人相亲,结果男主角看上了,女主角白天是银行的职员,网上就是一位写网络小说的
腹黑军长惹不得
⑤ 找小说,军婚类。女主是军人世家的更好
重生之军嫂
重生小保姆
重生小媳妇
温柔小传
重生之米虫人生
绿红妆之军营穿越
幸福不脱靶
长官爱人
重生之军中红颜
一梦到兵营
你好,中校先生
军婚日记
重生女大兵
警嫂之红樱桃
我不想热血
冷酷军长强宠妻
军色
特种兵老婆不好当
少校总裁重生妻
重生之军营
重生之嫁个特种兵
重生之嫁个当兵的
重生之再爱一次
军婚有毒
⑥ 求一本军婚小说,忘记名字了,大致记得个情节,男主是军人,女主从小被家里人弄丢了,女主好像是重生的
是《超级强者》。我本疯狂所写都市生活类网络小说,连载于起点文学网。讲述了一次意外,让身为高中生的主角变成了上帝制造的最大bug,从此人生发生了巨大变化的故事。
作者简介:
我本疯狂,男,起点中文网驻站作家。著有小说《超级强者》 《极品天王》 《斗武巅峰》 《狩猎花都》 《特种教师》 《丹帝》 《浪迹花都》。
(6)军婚女主维维网络小说家扩展阅读:
历史背景:
中国刑法规定了破坏军婚罪,对军婚予以特别保护。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离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
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⑦ 女主姓苏的小说,军婚,女主只是给养母家的女儿输血,知道有一次,她
重生古代皇城
作者:
过水面条
简介:
重生古代皇城的简介:一次偶然的机会,失恋中的我在古代重生,熟悉的面孔又一一重现,波涛暗涌,冷箭难防,青梅竹马的公子、冷酷的王爷、翩翩君子……每一个走进我生命中的人,给予我温暖,给予我无情,我不知暗...
⑧ 军婚小说排行榜前10名 - 百度
姒锦的军婚小说好看
1 、强占,女人休想逃
2、军婚撩人
3、史上第一宠婚
4、军权撩色又名步步惊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