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网络小说盗版
① 网络小说正版的根盗版的有什么区别
正版盗版没本质区别,个人认为,只是涉及在传播前有没有得到版权所有人的授权。不止是网文,歌曲、书籍、软件、商标之类都是这样。这样的不厚道之处在于玩盗版的人无本得利,让作者无钱可挣。盖茨早年不愿在中国卖正版的系统软件,就是因为我们大中国的盗版太强大,没人买正版的系统软件。
② 现在的网络小说的网络盗版现象怎样了
非常非常严重,不过没什么大影响
③ 网络小说盗版侵权,这是属于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如果有数额的区分的话,是多少
网络侵犯著作权,数额较大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1997年,中国刑法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它们与著作权法为保护著作权共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这次司法解释适当降低了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定罪标准,这次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为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转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象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应当视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复制发行”,即将“在线盗版”行为明确定性为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 200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再次联合出台新的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以盈利为目的,为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象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500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新司法解释规定的以上两个侵犯著作权罪的数量,较之2004年出台的司法解释缩减了一半,此前两司法机关规定的数量标准分别为“1000张(份)以上”和“5000张(份)以上”。此外,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罚金刑适用的幅度:“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者按照非法经营数额的50%以上一倍以下确定。”
处罚
1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所谓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或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 50 万元以上。所谓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 因侵犯著作权被追究刑事责任,又犯侵犯著作权罪的;
(2) 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 100 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
(3) 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2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以违法所得数额或者情节来量刑的。只有违法所得达到一定的数额,或者情节具有一定的严重性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有两种刑罚:
1、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下面详细介绍之:
1、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
根据2004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五条:“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的;
(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简单概括以上规定,违法所的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五万元以上,复制侵权光盘在一千张以上的,即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
该解释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千张(份)以上的;
(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
简单概括以上规定,违法所的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复制侵权光盘在五千张以上的,即可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编辑本段刑事责任
依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下列刑事责任:
一、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 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二、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条的规定处
④ 阅读盗版网络小说是否违法
只要不用于商业用途没有违法之说。
⑤ 大家谈谈网络小说盗版的看法
一直在喊打击盗版,那么打击盗版到底是指什么呢?
我觉得应该是指打击倒贴站,而不是指打击看盗版的读者
打击倒贴站是有法律依据的,国家也正在完善版权方面的问题
至于看盗版的读者,我觉得并没有错误,不犯法,最多也就道德问题,至于有些人老拿着道德帽子想扣在看盗版的读者头上,那请他们继续,我冷眼旁观
就比如我,我经常发帖时说的支持打击盗版,是指打击倒贴站,但总是有人想把看盗版的读者一起囊括进去
我觉得这是混淆视线
看盗版的读者,只能用倡议的方法来取得他们的支持,让看盗版的读者转而看正版,而不是直接血淋淋的说什么打击盗版,想直接演变为打击盗版读者?
心有所悟,看了那么多帖子,也战斗了那么多帖子,发现不少帖子就存在这问题
最后总结:打击盗版,是打击倒贴站,而不是打击看盗版的读者。
这个是当然的,当然打击盗版网站,打击读者干嘛?
之前被一句话给雷了,一位童鞋说“你一边喊着打击盗版,一边看盗版,你没资格……”
我是雷的外焦里嫩,风中凌乱
⑥ 现在网络小说的盗版情况如何网络上好像没有盗版小说了,是不是
楼主下个多多阅读 里面什么小说都能下载
⑦ 盗版小说是什么意思
盗版小说就是说在不正规的网站发布的一些抄袭他人的小说,或者说直接未经他人允许转载他人小说的这种手段
⑧ 网络小说盗版问题,我想知道,现在盗版小说网站横行,严重的侵害了作者的权益,难道不违法吗
当然违法。
⑨ 网络小说也分盗版正版啥意思啊
网络小说有VIP付费的是正版,一般为文字形式;不付费的是盗版,一般为图片形式(就是一幅图里有一章文章的内容),现在也有文字形式的,就是俗称的“手打团”,不过经常出现乱码。
请采纳最佳答案。
⑩ 写的网络小说被别的网站盗版了,而且还被改动了!
汗,这样的盗版网站多了去了,被转载说明你的文章写得好。
像人家大神的文,网络一搜不都一大把的盗版。那些大神的损失可都比你大,人家都没抱怨啥的。
看开点吧。唐家三少在采访时不都说了嘛,要是不给人家看盗版,那写网文的不都赚疯了?
没啥好抱怨的,老老实实的写吧~
支持正版的童鞋也是不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