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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改剧本影响

发布时间: 2021-07-11 10:15:45

『壹』 使用网络小说改编的剧本,可用于毕业设计的拍摄吗

使用网络小说改编的剧本,应该不能用作毕业设计的拍摄,因为那是有版权的。

『贰』 把小说改成电影剧本之后不同之处例如某小说改成剧本之后谢谢~

把一部小说、一本书、一出舞台剧或一篇文章改编成电
影剧本跟创作独创的电影剧本是一样的。“进行改编”
(to adapt)意味着从一种媒介改变成另一种媒介。改编
(adaption)的定义是:“通过变化或调整使之更合宜或适
应的一种能力”——也就是把某些事情加以变更从而在结构、
功能和形式上造成变化,以便调整得更恰当。
换句话说,小说就是小说,舞台剧就是舞台剧,电影剧
本就是电影剧本。把一本书改编成电影剧本,意味着把这一
个(书)改变成为另一个(电影剧本),而不是把这一个叠
加在另一个之上。它不是拍成电影的小说,或者拍成电影的
舞台剧。它们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形式。一个是苹果,另一个
是桔子。
当你把一部小说、一出舞台剧、一篇文章,甚至于一首
歌曲改编成电影剧本时,你是在把一种形式改变为另一种形
式。你是根据它原来的素材来写一个电影剧本。
然而从实质上讲,你还是在创作一个独创的电影剧本,
因而你必须以独创的方式来探讨它。
一部小说通常涉及的是一个人的内在生活,是在戏剧性
动作的思想景象中发生的人物的思想、感情、情绪与回忆。
在小说中,你可以用一句话、一个段落,一页稿纸,或一个
章节,来描写人物的内心对白、思想、感情和印象等等。小
说时常发生在人物的脑海内。
另一方面,一出舞台剧是在舞台面的规定范围之内用对
话把思想、感情和事件描绘出来。戏剧涉及的是戏剧性行动
的语言(language)。
电影剧本涉及的是外部情境(externals),是具体的
细节——一只钟的滴嗒声,一个小孩在空旷的街道上游戏,
一辆汽车拐过街角等。电影剧本是一个用画面来讲述的故
事,它发生在戏剧结构的来龙去脉之中。
曾经导演过《筋疲力尽》(Breathless)、《周末》
(Weekend)和《随心所欲》(Vivre sa Vie)等片的富于
创新精神的法国电影导演让━吕克·戈达尔(Jean-Luc G-
odard)说过,电影正在发展自己的语言,所以我们要学习
如何去读解画面。
改编的剧本应该看作是独创的电影剧本。它只不过是以
小说、书籍、舞台剧、文章或歌曲为起点。这些都是材料
来源,是起点。仅此而已。
当你改编一部小说时,你没有必要把自己仅限于忠实于
原素材的地步。
《总统班底》就是个好例子。它是由威廉·戈尔德曼根
据伯恩斯坦与武德沃得所写的书(顺便提醒一句,是关于水
门事件的)改编的,这里就需要立即作出若干个剧作上的选
择。在舍伍德·欧克斯实验学院的一次采访之中,戈尔德曼
说,这是一个很困难的改编。“我必须用一种简单的方式来
处理这个非常复杂的素材,但又不能显得头脑简单。我必须
从没有故事的素材中编出个故事来。要编出一个合情合理的
故事,总是一个问题。
“举例说,电影是在原书的一半之处结束的。我们决定
就在哈德曼犯错误的地方结束。而不是去表现武德沃得和伯
恩斯坦怎样获得全胜。观众已经知道他们证实自己是正确的
了,并且名利双收,成了新闻界的宠儿。试图以这样的高调
来结束影片,那会是个错误。所以我们决定在这里结束:在
哈德曼犯错误的地方,也就是原书一半多一点儿的地方结束
影片。对电影剧本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确定结构。我必须
确信,我们找到了我们一直要寻找的东西。如果观众被弄得
稀里糊涂,那我们就会失去他们。”
戈尔德曼以闯入水门大楼那个紧张而充满悬念的段落为
开端。然后,当那些人被捕后,在预审法庭上介绍了武德沃
得(罗伯特·雷德福饰)。他在法庭上看到了那位高级律师,
于是开始怀疑,然后介入其中。当伯恩斯坦(达斯汀·霍夫
曼饰)参加进来处理这件事时(这是情节点I),他们成功
地揭开了这一秘密与阴谋的来龙去脉,从而导致了美国总统
的下台。
原始素材是材料的来源。怎样把它形成电影剧本,那就
全靠你自己啦。你可以加上一些人物、场景、事变和事件等。
但不要把小说硬抄到电影剧本中去,要把它变成视觉上的,
由画面讲述出来的故事。
戈尔德曼在《马拉松人》(Marathon Man)中就是这样
做的。他改编了自己的小说:“人们问我是不是先写成电影
剧本的。我告诉他们,不是的。根本不是!是小说在先。它
被买下来拍电影,纯属巧合。
“《马拉松人》是一部很复杂的电影剧本。这部小说是
一部内心的小说,大多数动作会发生在这个小伙子的头脑里
面。在原书中和影片中,唯一一个直接表现的场面,就是奥
列佛在钻石区的那个场面。这是一场外景戏。我不需要改动
多大,因为它本来就表现得很好。在书中它很奏效,在电影
剧本中也很奏效,在影片中它也同样很奏效。”
当你把一部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时,你没有必要把自己
局限于忠实于原素材的地步。前不久我把一部小说改编成电
影剧本。我不得不从点点滴滴开始。这是一部灾难小说,写
的是一位气象学家发现一个新的冰河时期即将来临,当然,
没有人相信他。当气候开始变化时,已经太晚了。新的冰河
时期开始了。这位气象学家和其他一批科学家被派往冰岛去
考察冰川,但是船被冰封。小说以主人公被冻死为结尾。
这就是这本书。一部长达六百五十页的灾难小说。这是
够诱人的。
我决定保留这位主人公。但是,为了追求更多的戏剧价
值,我要把他摆在一个感情的冲突之中。所以我让他成为一
个在政治问题上直言不讳的教授,人们正在考虑授予他美国
纽约大学的一个终身职位。他的关于冰河时期即将临近的
“不负责任”的声明,可能要危及他的任职。
然后,我需要构思故事该怎么办。我需要把结尾改成一
个“高调的”或者正面的结尾。我要让他们都活下来,而不
是冻死在冰天雪地之中。我开始明白,我需要个令人激动的
开端。我通读了全书,在第278页上,我看到主人公在冰岛
测量冰川的运动。我决定从这里开始——就在这广阔无垠的
冰原上。这是一个视觉因素。当他们深深下降到冰川的心脏
时,发生了地震,引起了雪崩。他们总算死里逃生。这是一
个强烈的视觉段落,它十分恰当地建置了整个故事。
当教授返回纽约,把他的发现交给上级时,他们不相信
他。那年发生的第一场暴风雪,一个警告,成为第一幕结尾
的情节点。这场暴风雪发生在万圣节(我的主意),因为这
时有可能下雪,并且是一个很好的视觉段落。
这是未来事情的模样。
第二幕是另一个问题。我把大部分动作归成三个主要段
落:一、主人公组织了一个世界范围的科学家联络网来试图
解决这一问题;二、纽约城市开始冰冻;三、人们终于接受
了事实,并且试图制定出一个计划。我从书中挑了一些事件,
把这几场戏串在一起。我知道我必须避免重弹那些灾难片的
陈词滥调,因为当时灾难片已经没有市场了。正如前面提到
的那样,原书的结尾不适用,必须改变一下。我就以一个未
来的幸存者的故事作为结尾。
我把动作改成这样,当科学家的船被冰封之后(第二幕
结尾的情节点Ⅱ),我让主人公和他的科学家女友,以及另
外七个人离船而去,尝试着去适应冰天雪地的生活条件,就
象爱斯基摩人近千年来所做的那样。
所以第三幕是全新的。这九个人组成一个旅行集体,一
路上狩猎驯鹿,并抛弃了二十世纪的残余。我以这个气象学
家的女友生了一个孩子来结束这个电影剧本。
这个剧本很有效用。
当你把一部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时,它必须是一个视觉
的经验。这才是电影剧作家的工作。你仅仅需要忠实于原素
材的整体性就可以了。
当然也有例外。也许最独特的例外就是约翰·休斯顿为
《马耳他之鹰》(The Maltese Falcon)写的剧本。当时休
斯顿刚刚根据W·R·伯纳特(W.R.Burnett)的书改写成了
一个电影剧本《峻岭》(High Sierra)(由汉弗莱·鲍嘉
Humphrey Bogart和伊达·露彼诺Ida Lupino主演)。这部
影片非常成功。于是休斯顿得到机会编写和导演自己的第一
部作品。他决定把达什埃尔·汉麦特(Dashiel Hammett)
的小说《马耳他之鹰》重新拍成电影。这个萨姆·斯佩得
(Sam Spade)的侦探故事曾两次由华纳兄弟公司拍摄成影
片:一次在1931年拍成喜剧片,由理卡多·柯蒂茨(Ric-
ardo Cortez)与比博·丹尼尔斯(Bebe Daniels)主演。
另一次在1936年,以《撒旦遇到一位太太》为名(Satan
Met a Lady),由华伦·威廉(Warren William)和比蒂·
戴维斯(Bette Davis)主演。这两部影片全失败了。
休斯顿很喜欢这本书的味道。他认为可以在银幕上很完
整地把这个故事展现出来,把它拍成—部具有汉麦特风格的
硬汉子的侦探故事片。就在他临去休假之前,他把这本书交
给了他的秘书,让她通读全书,然后把文学的叙述改成电影
剧本的分镜头形式,把各个场面标出内景或外景,说明基本
动作并引用原书的对话做对白。然后,他就到墨西哥去了。
当他走后,这个电影剧本辗转到了杰克·L·华纳手中。
“我喜欢它,你们正抓到了这本书的妙处,”他对这位大吃
一惊的剧作者兼导演说道:“开拍!就照这个样子!我祝愿
它成功!”
休斯顿言听计从。结果,影片成为美国电影的经典之作!
威廉·戈尔德曼在谈到他写《卖花生的卡西迪和跳太阳
舞的小伙子》所遇到的种种困难时说:“首先对西部地区的
调查工作就是索然无味的,因为大部分材料不准确。那些写
西部故事的作家们搞的都是没完没了的神话,这本身就是虚
假的。很难去弄清真相。”
戈尔德曼花了整整八年时间去调查这个卖花生的卡西迪。
他偶然找到“一本或几篇,或者是一段关于卡西迪的资料,
但是没有一点关于跳太阳舞的小伙子的材料:在他同卡西迪
去南美之前,他仅是个无名小卒。”
戈尔德曼发现为了使卡西迪和小伙子离开这个国家逃到
南美,必须歪曲历史。这两个法外人是这类人中的最后两个。
时代变了,这两个西部的法外人再不能干那些自从南北战争
结束后他们一直干的事情了。
“在这部影片中,”戈尔德曼说,“卖花生的卡西迪和
跳太阳舞的小伙子抢劫了几次火车。而后官方组织了一个大
型民团对他们紧追不舍。当他们发现无法摆脱民团的追击时,
他们跳下了悬崖,然后到南美去谋生。但在实际生活中,当
卖花生的卡西迪得知大型民团的消息之后,他就走了,径直
走了!他知道全完了,他斗不过他们……
“我认为我应该证明我的主人公为什么要离开这里逃跑,
所以我尽量把这大型民团写成是毫不宽容的,这样就使得观
众们为他们逃脱罗网而鼓掌喝彩。
“这部影片的绝大部分是编造出来的。我采用了个别史
实,他们的确劫过两次火车,他们的确搞了不少炸药把车
厢炸得粉碎,而每次武德科克这个人都在车上;他们的确去
过纽约,他们也去了南美,最后他们的确在玻利维亚的枪
战中身亡。此外,是一些一鳞半爪的材料,故事全是拼凑的。”
T·S·艾略特①有句名言:“历史不过是编造的通道。”
如果你要写一个历史的电影剧本,对有关的人物不应追求准
确无误,只求历史事件及其结果准确就行了。
如果你必须增添新的场面,做就是了。如果需要的话可
以加进几个事件,使得故事更加个性化,只要它们能导致准
确的历史结果就行。法国电影创作者阿培尔·冈斯(Abel
Gance)②拍摄的《拿破仑》(Napoleon),就是一个利用
历史作为跳板的杰出范例。这部影片原来拍摄于1927年,最
近由科温·布朗罗(Kevin Brownlow)挖掘出来,并由弗朗
西斯·福特·科波拉发行公映。影片追述了拿破仑的早期生
涯,(冈斯在小孩打雪仗之中,便把孩提时代的拿破仑的军
事才能戏剧化地表现了出来。记住,动作即是人物!)然后,
影片跳到1789年,展现了法兰西革命的六年,并以拿破仑被
任命为法国陆军统帅为结尾。影片的结尾是一个精彩的三面
银幕的段落场面(三块银幕同时放映),表现拿破仑率领法
国军队进军意大利。
但是,对待历史不能太随便了。
在最近一个欧洲的电戏剧本创作班上,一名法国学生写
了一个关于拿破仑从滑铁卢到圣·赫伦纳岛的电影剧本。他
把这个故事写成一个浪漫的武侠电影,其中充满了不准确的
史实和纯属虚构的事件。他没有为这个故事进行充分的准备
或调查研究,因此剧本除了当做一个反面的写作样板之外,
别无它用。
把一出舞台剧改编成电影剧本也应该以同样的方式来对
待。虽然你涉及的是不同的形式,但遵循的是同样的原则。
一出戏是通过对话来表现的,它涉及的是戏剧性动作的
语言。剧中人物讲述着他们的感觉,喋喋不休议论着他们的
记忆、情绪和事件。表演区、地点、背景永远局限在舞台框
之内。
在莎士比亚的戏剧生涯中也曾有过一段时间,他诅咒这
个舞台的限制,把它称之为:“没有价值的绞架”和“木头
的零!”而且恳请观众诸君“以自己的头脑来弥补表演的不
足。”他知道在这个舞台上是无法表现在碧空之下英格兰连
绵起伏的旷野上两支对垒的军队,这一壮观宏伟的场面。只
是在他完成了《哈姆莱特》之后,他才超越了舞台的限制,
创造了伟大的舞台艺术。
当你把一出戏改编成一个电影剧本时,你应该把戏中所
提到的或讲出来的事件加以视觉化。戏剧涉及的是语言和戏
剧性的对白。在田纳西·威廉斯(Tennesee Williams)③的
《欲望号街车》(A Streetcar Named Desire)或《热屋顶
上的猫》(A Cat on a Hot Tin Roof),阿瑟·密勒(Art-
hur Miller)的《推销员之死》(Death of a Salesman)
或者是尤金·奥涅尔(Eugene O'Neill)④的《直至深夜的
漫长旅程》(Long Day's Journey into Night)中,动作全
部发生在舞台上,在布景之中,演员在议论自己,或者相互
对话。你可以随便拿来一个剧本看看,无论是萨姆·沙帕德
(Sam Shepard)的现代戏剧如《饥饿阶级的咒骂》(Curse
of the Starving Class),还是艾德华·阿尔比(Edward
Albee)的《谁害怕弗杰尼亚·伍尔夫》(Who's Afraid of
Virginia Woolf)全是一样。
因为一出戏的动作是说出来的,所以你必须加以扩展,
赋予它以视觉的幅度。你应该为剧中仅仅在对话中提到的事
情增加一些场面与对话,把它们加以安排和设计,从而使它
们能引向原舞台剧的主要场景上。要从对话之中找到把动作
视觉化的方法。
澳大利亚的影片《驯马手莫兰特》(Breaker Morant)
是个好例子。原剧作者为肯尼恩·罗斯(Kenneth Ross)
(他还写过《豺狼的日子》(Day of the Jackal),后来
由澳大利亚电影创作者和鲁斯·贝瑞斯福特(Bruce Bere-
sford)改编并导演成影片。这部影片是关于布尔战争
(Boer War)(1900年)中,一名澳大利亚军官由于以一种
“非正统的和不文明的方式”(游击战争)杀死敌人而被控、
受审,最后被处死的故事。他成了政治斗争的受害者,战争
赌博中的抵押品,本世纪初英国殖民主义制度的一位澳大利
亚牺牲品。原舞台剧是发生在法庭上,但是影片则把动作扩
展开来,它不仅增加了战斗场面的闪回镜头,而且加进了表
现这位士兵个人生活的场面。结果使它成为了一部震撼人心
的、发人深省的影片。
这出舞台剧和影片各自独具一格,这当然要归功于戏剧
作家和电影创作者。
主要表现人——无论是活人还是死人——的电影剧本,
即传记体式的剧本,必须有所取舍和集中,从而使它富有效
果。以卡尔·福曼(Cail Forman)编剧的《青年的温斯顿》
(Young Winston)为例,它只涉及了温斯顿·丘吉尔在当选
为首相之前的生活的几个插曲和事件。
你的人物的生活仅仅是你写作的开始。要有选择。只要
从主人公生活中挑选出几个事件或事情,然后把它们构成一
条戏剧性故事线。汤姆·理克曼(Tom Rickman)的《煤矿工
的女儿》(Coal Miner's Daughter),罗伯特·波尔特(R-
obert Bolt)的《阿拉伯的劳伦斯》(Lawrence of Arabia)
以及奥逊·威尔斯和赫尔曼·曼凯维奇的《公民凯恩》(根据
威廉·鲁道夫·赫斯特的生涯松散地改编而成)都是把主人公
生活的几个事件加以戏剧性安排而构成的很好范例。
你怎样处理你的对象的生活,这决定了基本的故事线;没
有一条故事线,就没有故事;而没有故事,你也就写不成电影
剧本!
前不久,我的一个学生获得了把一家重要的大城市报纸的
第一位女主编的生活拍成电影的创作权。我的学生试图把一切
事情都写进故事之内;早期生涯,“因为它们非常有意思”;
她的婚姻和生儿育女,‘因为她具有不寻常的处世态度”;她
报道过几个重要新闻的那个早期的记者生活。“因为它们实在
令人兴奋”,以及获得主编职务以及其他几个故事,“因为这
是她成名的原因”。
我劝她集中写这个女人生活中的几个事件,但是她被自己
的对象牢牢地缠住了,以至于无法客观地来看问题。于是我让
她做一个练习。我让她用几页纸写出她的故事线。她写了足足
二十六页稿纸给我,而且只写了这个人物一生的一半!她根本
没写出个故事来,只写了个记事,而且枯燥无味。我告诉她这
样写不行,建议她集中在这个人物的主编生涯中的一、两个故
事上。一个星期后,她来对我说,她无法决定哪件事情值得写。
这种迟疑不决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感到沮丧而压抑,最后丧
失了信心不想写这个剧本了。一天,她哭着来找我。我鼓励她
重新研究那些素材,找出这个女人生活中最有兴趣的三件事情,
(写作,请记住,就是挑选与选择),如果需
要的话,找那个女人谈谈,问问她自己认为她的生活和事业中
哪些方面最有意思。她这样做了,并终于以主人公所报道的那
个新闻故事,也就是使她成为第一位女主编的那个新闻故事为
基础来构成一条故事线。这条故事线成为这个电影剧本的“钩
子”或基础。
你只能用一百二十页稿纸来讲故事。要精心地挑选那些事
件,从而使它们能通过最好的视觉能力与戏剧性成分来描绘你
的故事,使它们趣味盎然。电影剧本必须以你故事的戏剧性要
求为基础。原始素材毕竟只是原始素材。它只是个起点,
而不是终点。
新闻记者似乎很难学到这一点。当他们以一篇报道为基础
写电影剧本时,常常感到困难。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因为,
在一部影片中结构戏剧性故事线的方法,恰好与在新闻报道的
结构法截然相反。
一个新闻记者以收集事实和情报为业,他靠研究书本或采
访有关人员来完成自己的任务。他们一旦掌握了全部事实,就
可以设想出故事来。一个新闻记者收集的素材越多,信息也就
越多;这样他就可以使用一些,或全部都用,或干脆不用。他
一旦收集到事实材料后,就开始寻找故事的“钩子”或“角
度”,然后仅仅使用其中那些最有趣的、最有说服力的事实来
写他的故事。
这就是好的新闻报道。
但是写电影剧本正好与之相反。你带着一种想法,一个主
题,一个动作与人物,来写电影剧本;然后编织一个能使之戏
剧化的故事线。一旦你有了这个基础故事线——如三个家伙抢
劫蔡斯·曼哈顿银行——你就可以把它加以扩展;进行调查,
创造人物,写人物传记,需要的话,访问一些人,收集所缺的
那些能对故事有用的事实和情报。如果故事还缺什么东西,那
就撰写出来。
在电影剧本中,事实支承着故事;你甚至可以说,它们创
造了这个故事。
在电影剧本写作中,你是从一般到特殊,你先找出这个故
事,然后收集事实。在新闻报道写作中,你是从特殊到一般;
你先收集事实,然后再找出故事。
有一位著名的新闻记者,他根据自己发表在一家全国性杂
志上的一篇有争议的文章来改编一个电影剧本。尽管他掌握了
全部事实,但是他仍然感到很难摆脱开文章,很难把一个好的
电影剧本所需要的那些因素加以戏剧化。在寻找合适的事实和
细节方面,他束手无策了。写到三十页就不知道如何写下去了。
他陷入困境,惊恐失措,然后把这个本来能成为一个好的电影
剧本的东西束之高阁了。
他不能做到文章是文章,电影剧本是电影剧本。他想要忠实
于原素材,但是这行不通。
很多人想根据杂志或报纸上的一篇文章来编写一个电影剧本
或电视剧本。如果你想把一篇文章改编成电影剧本的话,你就必
须从电影剧作家的角度去处理它。这个故事是说什么的?谁是主
要人物?结尾怎样?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位男子因被指控犯谋杀
罪而被捕、受审、后来又宣告他无罪,直到公审后才发现他是真
正有罪的?还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人设计,制作赛车,并
参加竞赛,最后成为冠军?还是关于一个医生发现了治疗糖尿病
的方法?还是关于乱伦的事?写的是谁?讲的是什么?当你回
答这些问题时,你可以把它们安排在戏剧性结构之中。
当你把一篇文章或新闻报道改编成一个电影剧本或电视剧本
时 你会碰到许多法律问题。首先,你应当获准写这个剧本,这
意味着,你应从有关人员那里得到改编权,要和作者谈判,也许
还要和报社、杂志社协商。大多数人是愿意你把他们的故事搬上
银幕或电视的。如果你认真的话,还需要咨询专门办理这类事务
的法律顾问或者文学经纪人。
但无论如何,别被法律事务纠缠过多。如果你不想现在就办,
那就别办。先写出个初稿或梗概。素材中有一些东西吸引了你,
是些什么呢?要探索一下。你可以决定根据这篇文章或故事写个
草稿,然后看看结果如何。如果不错,你再把它给一些有关人员
看一看。如果你不这样做的话,你永远不会知道结果如何。以
上就是你应该做的一切事情。
以上我们讨论了把小说、舞台剧或者文章改编成电影剧本的
问题,但是我们依然要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是最好的改编艺
术?
回答:不要绝对忠实于原著。一本书是一本书,一出戏是
一出戏,一篇文章是一篇文章,一个电影剧本是一个电影剧本。
改编的电影剧本就是独创的电影剧本。它们是截然不同的形式。
正如苹果不同于桔子一样!

练习:
随便翻开一本小说,读几页。注意一下,叙事动作是如何描
写的。它是发生在小说主人公的脑海之中?是通过对话讲述出来
的?描写部分怎样?再拿出一个戏剧剧本,也读几页。注意一下
人物是如何谈论他们自己或者剧本的动作。然后读几页电影剧本
(随便找本书中的电影剧本片断即可),看看电影剧本是如何处
理外部细节和事件的,主要人物看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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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T·S·艾略特:(T.S.Eliot)美国现代诗人,与庞德并
驾齐驱被称为美国现代诗歌鼻祖。
② 阿培尔·冈斯(Abel Gance)法国著名电影艺术家,诗
人及哲学家。
③ 田纳西·威廉斯(Tennesee Williams)美国现代著名剧
作家。
④ 阿瑟·密勒(Arthur Miller)美国当代戏剧家。尤金·
奥涅尔(Eugene O'neill)美国当代戏剧家,被视为美国
当代戏剧之父。

『叁』 未经允许讲小说改编成剧本,算侵权吗

把小说改编成剧本是需要争得原作者同意的,他是原著,如果你直接拿来用当然属于侵权。你们应该试着与他联系,给他版权签合同之后才能用。
把一部小说改编成剧本属于在他人作品基础上进行再创作,是要经过原作者的同意,否则就属于侵权。
改编完成后的版权问题,《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1990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公布 1991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
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
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
有著作权。
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
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
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四)美术、摄影作品;
(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
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六条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七条 科学技术作品中应当由专利法、技术合同法等法律保护的,适用专利
法、技术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
第八条 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二章 著作权
第一节 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
、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
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
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为作者。
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
、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三条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
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
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第十四条 编辑作品由编辑人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
的著作权。
编辑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第十五条 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
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制作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制片者享有。
电影、电视、录像作品中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
使其著作权。
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
,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
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
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
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
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
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
职务作品。
第十七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第十八条 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
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第十九条 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
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变更、终止后,其作
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
法人单位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由国家享有。
第三节 权利的保护期
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
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如果是合作
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
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
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
法不再保护。
电影、电视、录像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
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
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第四节 权利的限制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
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
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
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纪录影片中
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
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
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
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
像;
(十一)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以上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
利的限制。
第三章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第二十三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合同或者取得许可,本法规定
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合同包括下列主要条款:
(一)许可使用作品的方式;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 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另一方
当事人不得行使。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有效期限不超过十年。合同期满可以续订。
第二十七条 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制定。
合同另有约定的,也可以按照合同支付报酬。
第二十八条 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
法取得他人的著作权使用权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和获得报酬权。
第四章 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第一节 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二十九条 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
第三十条 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
出版权。合同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十年,合同期满可以
续订。
图书出版者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
品。
第三十一条 著作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作品。图书出版者应当按照
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
图书出版者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出版,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承担民
事责任。
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图书脱销后
,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
第三十二条 著作权人向报社、杂志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
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杂志社通知决定
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杂志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
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三十三条 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
报社、杂志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
可。
第三十四条 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编辑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
当向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编辑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二节 表演
第三十五条 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演出,应当取
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表演者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
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表演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
应当按照规定向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
报酬。
表演者为制作录音录像和广播、电视节目进行表演使用他人作品的,适用本法
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
(四)许可他人为营利目的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第三节 录音录像
第三十七条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应当取得著作
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
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
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向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三十八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
支付报酬。
第三十九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
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该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出版后第五十
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被许可复制发行的录音录像制作者还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和表演者支付报
酬。
第四节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四十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应
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可以不经著作
权人许可,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并且除本法规定可以不支付报酬
的以外,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制作广
播、电视节目,应当向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
人支付报酬。
第四十一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
,并支付报酬。
第四十二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下列权利:
(一)播放;
(二)许可他人播放,并获得报酬;
(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并获得报酬。
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节目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十二
月三十一日。
被许可复制发行的录音录像制作者还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和表演者支付报
酬。
第四十三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非营业性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
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制作者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第四十四条 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电视和录像,应当取得电影、电视制片
者和录像制作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
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
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
(七)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
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
(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六)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
当依照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著作权侵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
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不愿调解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九条 著作权合同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
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著作权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对于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
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发现仲裁裁决违法的,有权不予执行。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
,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三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
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法所称的著作权与版权系同义语。
第五十二条 本法所称的复制,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
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
按照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进行施工、生产工业品,不属于本法所
称的复制。
第五十三条 计算机软件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五十四条 本法的实施条例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
准后施行。
第五十五条 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
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依照本法予
以保护。
本法施行前发生的侵权或者违约行为,依照侵权或者违约行为发生时的有关规
定和政策处理。
第五十六条 本法自1991年6月1日起施行。

『肆』 把小说改编成剧本需要注意什么

在尊重小说故事情节的基础上找出重点的矛盾冲突编出剧本,使之剧本符合舞台演出的标准!

『伍』 请问:小说改编成剧本好改不

实际上,剧本和小说是两种不同的手段或者说手法,他们有不同的思维过程,或者说联想创作过程,当然,他们带给人的审美也是不同的。
不要以为是小说都可以改变成剧本,不信你拿本国外的后现代小说试试。另外就有些人打着幌子,把人家的小说改的不成样子,也不是没有成例。
甚至有人把小说能改成剧本看成是对小说的侮辱,例如米兰.昆德拉;
建议你如果创作成果是用来做影视底本的,不如直接写出来,省得以后改变的麻烦。

『陆』 为什么现在的网络小说都被翻拍成电视剧了难道那些编剧不写剧本了

也算是中国acg和二次元亚文化的发展吧,很多原创小说因为人气高粉丝多纷纷被漫画动画化,影视化甚至游戏化,譬如什么斗罗大陆啊爵迹啊什么的不胜枚举,一方面是受日本二次元文化的影响,一方面也是由于中国市场消费者的更新换代以及文化产业在的发展
说得比较简单,可能不大全面,但是顺着想的话大致也就这么些原因了

『柒』 到底为什么现在原创剧本越来越少,大部分热播剧都是大IP网络文学改拍

显而易见,现在娱乐圈鱼龙混杂,是非之地,为了钱不择手段,不论是抄袭也好,偷吃也罢,都很嚣张,根本不注重电视剧合理性,健康性,价值观导向性问题就乱拍,随便找一个网络小说人气高的拍,没有问题,再用人气高的演员,两全其美事半功倍,人气吸人眼球,钱都到了手,名利双手了,如果写剧本,宣传多累多辛苦!这种价值观扭曲的电视剧很多,比如花千骨,孤芳不自赏,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真是负能量爆棚。

第三对孩子的教育问题,这个素素丢下孩子不负责任的想死就死,完全是犯罪,凭什么你就可以自私自杀,孩子都没有养育,没有给孩子喂过奶,洗过尿布和衣服就自杀!谁给你的权利,不珍惜生命也是一种罪过!

总而言之,个人认为这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缺乏内涵和本质!

『捌』 越来越多的网络小说改编成影视剧了,你怎么看待这个现象

快餐文化的结果,悲剧!也说明网络对整个社会的巨大影响。

『玖』 亲身经历改编小说或剧本,涉及他人,算违法吗

用化名啊

『拾』 小说改成剧本很容易么为什么没有改编剧本挣钱的人和网络平台

你的意思是改编成剧本做成电视剧吗?
如果是,改编剧本一般由剧组里的专业编剧与原著作者商量,然后改编完成。
而且不是所有的小说都能改成剧本,广电局不建议改编小说,一部剧本也不是那么好改编的,改编了也未必能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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