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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書法醫學之父宋慈

發布時間: 2022-02-21 23:59:40

A. 難道宋慈真是世界公認的法醫鼻祖嗎有什麼依據嗎

我國南宋時期的宋慈被譽為世界史上第一位法醫,也就是法醫學的鼻祖,因為其通過檢查屍體明察秋毫,斷案無數,用10年時間寫出了中國的第一部也世界第一部法醫學著作洗冤集錄。該著作中宋慈提到了很多通過屍檢來判斷死者死亡真實原因的方法,很多至今仍能經得住科學與實踐的檢驗,目前還在使用。

當時南宋理學思想對官員們影響很大,很多人講究非禮勿視,如果是女性屍體都會把隱秘部位給蓋起來。宋慈堅決反對這種做法。因為人體的私密部位也可能被罪犯插入針或者刀之類的利器。宋慈為官20多年,重視屍檢,證據說話,尤其是對屍體的檢驗,格外認真仔細,因此破獲了很多的冤假錯案,被百姓譽為能讓屍體說話的提刑官。洗冤集錄可謂是宋慈一輩子實踐經驗的集大成著作,對屍體檢測的方法和理論都做出了突破性貢獻,如其中的蒸骨驗傷法、蒼蠅嗜血法、驗顱查溺、白酒濕地火燒顯人形等方法一直為後代所沿用。

B. 《洗冤錄》作者,法醫學之父宋慈,為何沒有進入《宋史》

宋慈沒地位、沒身份怎麼上《宋史》,《宋史》再怎麼說也是正史想要上去不說權傾朝野吧,怎麼也得在朝廷裡面有點地位啊,現在看的電視劇裡面宋慈有個提刑官的稱號牛氣哄哄的,但是這才多大的官想進正史還是有點不夠的,所以現在宋慈留名靠的也不是做到多大的官而是《洗冤錄》。

三、自身實力強才是硬道理

但是說起來宋慈也不缺《宋史》這點流量,就法醫學之父這個稱號就能讓宋慈留名青史了,後來又因為他工作的獨特性,以他為原型拍了一系列的影視劇更是讓他活火的一塌糊塗,更讓人記住了這個法醫神探,所以宋慈沒能上《宋史》對他的知名度沒有太大的任何影響,只要自身實力夠總能站在眾人的面前發光。

C. 被認為法學之父的宋慈著有《洗冤集錄》,這能證明他是歷史上第一個法醫嗎

不是的,他並不是歷史上第一個法醫,這本書只不過是在世界上比較出名,但並不能證明他是第一個法醫。

D. 宋慈被稱為中國法醫學之父,在歷史上他有幾位妻子,後代都有誰

在網上搜一下歷史紀年表就可以看到。
網路文庫中有《新編日本通史》,後有附表

時代 西歷 天皇•年號 日本史
先土器時代
(?~1萬年前) 冰川融化,海面上升,日本列島形成。
本全域出現原始人類活動。
石器開始製作和使用。
繩紋時代
(1萬年前~公元前三世紀) 繩紋土器、瓮棺出現。
豎穴居住。
陶制或木製的工藝品及屈葬、拔牙習俗盛行。
母系氏族形成,出現原始農耕。
彌生時代
(公元前3世紀~公元3世紀) 稻作文傳入、金屬器出現、彌生土器發達。
大陸系統的磨製石器、鐵制工具、木製農具出現。
稻作波及中國、四國、近畿、關東、東北等地區。
大陸青銅技術和青銅器傳入。
公元前後,倭人分為百餘國,來漢朝貢。
57 漢光武帝賜倭奴國王印綬 「漢委奴國王」金印。
107 倭國王帥升等獻生口於漢安帝。
184前後 倭國大亂,邪馬台國女王卑彌呼以「事鬼道,能惑眾」立,尊卑有差,收租稅。
239 卑彌呼遣使朝魏。魏賜號親魏倭王。後倭女王壹與遣使朝晉,至413年為止中國史籍未見記載。
古墳時代
(4世紀初~6世紀中葉) 四世紀中期 大和政權成立,在大和地區出現,埋葬有三角緣神獸鏡等銅鏡的大型古墳。須惠器製作及馬具使用普及。
博士王仁及阿知使主、弓月君等渡日。
404 侵入朝鮮,與高句麗爭戰敗北。
413 仁德 倭王讃遣使貢方物。
425 仁德 倭王讃遣司馬曹達赴宋朝貢。
460 雄略 雄略天皇勸皇妃養蠶、諸國植桑。
478 雄略 倭國王武上表要求除正,宋順帝封其為「安東大將軍」等號。
527 繼體•繼體21 築紫國造磐井之亂,翌年被平定。
飛鳥時代
(6世紀中葉~8世紀初) 538 欽明•欽明8 百濟聖明王贈佛像、佛經於日。
562 欽明23 加羅(任那)被新羅滅。
587 用明2 蘇我馬子與聖德太子等合力滅物部守屋。
588 用明3 著手建立法興寺(飛鳥寺)建立。
593 推古•推古2 4月聖德太子攝政,翌年頒行佛教興隆之詔。
600 推古8 日本攻佔新羅五城。初次遣使赴隋朝貢。
603 推古11 12月制定冠位12階。翌年4月制定憲法17條。
607 推古15 7月遣小野妹子赴隋朝貢。法隆寺建立。
608 推古16 9月小野妹子送裴世清回國,留學生(僧)高向玄理等8人隨行。
614 推古22 6月遣犬上御田秋使於隋。
618 推古26 6月高句麗遣使於日。
620 推古28 聖德太子與蘇我馬子等編《天皇記》、《國記》。
630 舒明•舒明2 8月第一次遣唐使派遣。
645 孝德•大化元 6月中大兄皇子、中臣鐮足等殺蘇我入鹿,孝德天皇即位,改元大化。翌年1月頒布改新之詔。
663 天智•天智2 日與百濟聯軍被唐與新羅聯軍大敗於白村江。
672 弘文•弘文2 壬申之亂。
684 天武•天武12 制定八色之姓。
694 持統•持統8 6月遷都藤原宮
701 文武•大寶元 完成《大寶律令》,翌年頒行。
奈良時代
(8世紀初~8世紀末) 710 元明•和銅3 3月遷都平城京。
712 和銅5 1月太安萬侶等撰上《古事記》。
718 元正•養老2 制定《養老律令》(757年頒行)。
720 養老4 5月舍人親王撰上《日本書紀》。
727 聖武•神龜4 12月渤海使首次來日至出羽。
740 天平12 9月藤原廣嗣變亂被殺。
741 天平13 3月國分寺、國分尼寺建立之詔頒布。
753 孝謙•天平勝寶5 12月鑒真至日,傳律宗。
759 淳仁•天平寶字3 8月鑒真建唐招提寺及葯師如來像。時大伴家持編《萬葉集》。
764 天平寶字8 9月惠美押勝之亂。10月天皇被流放淡路。
765 天平寶字9 8月禁止新墾田私有。10月道鏡為太政大臣禪師。
平安時代
(8世紀末~12世紀末) 794 桓武•延歷13 10月遷都平安京。
797 延歷16 藤原繼繩等撰上《續日本紀》。
810 嵯峨•弘仁元 3月設藏人所。10月藤原葯子之變。
842 仁明•承和9 承和之亂。
858 清和•貞觀元 8月藤原良房行攝政職務。至1086年止為藤原氏攝關政治時期。
866 貞觀8 9月應天門之變。
894 宇多•寬平6 8月以菅原道真為遣唐大使,9月派遣中止。
902 醍醐•延喜2 3月頒布《延喜庄園整理令》。
927 延長5 12月《延喜式》完成。
935 朱雀•承平5 2月平將門之亂。
1003 一條•長保5 紫式部完成《源氏物語》。
1086 堀河•應德3 11月白河上皇開始院政,院政登台。
1156 後白河•保元元 7月保元之亂。
1185 後鳥羽•文治元 3月壇之浦之戰,平氏滅亡。
鐮倉時代
(12世紀末~14世紀30年代) 1192 建久2 7月源賴朝任征夷大將軍。
1219 順德•承久元 1月源實朝被殺,源氏亡。
1221 仲恭•承久3 5月承久之亂,後鳥羽等三上皇被流放。
1232 西條•貞永元 8月制定《御成敗式目》(即《貞永式目》)。
1252 後深草•建長4 2月幕府以宗尊親王為將軍。
1267 龜山•文永5 1月蒙古使節至大宰府。3月北條時宗任執權。
1274 文永11 10月文永之役。
1279 後宇多•弘安2 6月宋僧無學祖元應招赴日。7月斬元使於博多。
1281 弘安4 7月弘安之役。
1285 弘安8 11月霜月騷動。得宗專制化。
1292 伏見•正應5 10月日商船至元求貿易。高麗使帶來國書。
1293 正應6 3月鎮西探題設置。4月平禪門之亂。
1317 花園•文保元 4月文保和談,提案皇位兩統迭立。
1325 後醍醐•元亨元 12月院政廢止,天皇親政。
1331 元弘元 5月元弘之變。
1333 元弘3 5月鐮倉被攻略,鐮倉幕府滅亡。
室町時代
(14世紀30年代~16世紀70年代) 1336 延元元 11月《建武式目》制定,室町幕府成立。12月天皇巡幸吉野,南北朝分立。
1338 延元3 8月足利尊氏任征夷大將軍。
1392 後小松•明德3 10月南北朝統一。
1401 應永8 5月義滿遣肥富某、僧祖阿等赴明,是為第一次遣明船。世阿彌作《風姿花傳》。
1404 應永18 與明勘合貿易開始。
1432 後花園•永享4 8月足利義教至兵庫觀賞遣明船,明日國交恢復
1467 後土御門•應仁元 5月應仁之亂開始(1477年結束)。
1485 文明17 12月山城國一揆。翌年,雪舟作《山水長卷》。
1543 後奈良•天文12 8月葡萄牙人來種子島,傳來鐵炮。時狩野元信作《花鳥山水圖》。
1560 正親町•永祿3 5月桶狹間之戰。
1573 天正元 織田信長追放將軍足利義昭,室町幕府滅亡。
安土桃山時代
(16世紀70年代~17世紀) 1576 天正4 2月織田信長築安土城居住。
1582 天正10 6月本能寺之變,織田信長自殺。
1590 後陽成•天正18 7月豐臣秀吉統一全國。印刷機傳入。
1592 文祿元 文祿之役。3月頒行人掃令(全國人口調查)。
1597 慶長2 慶長之役。翌年豐臣秀吉死,日軍退出朝鮮。
1600 慶長5 9月關原之戰。頒行《貞觀政要》
江戶時代
(17世紀初~19世紀60年代) 1603 慶長8 2月德川家康任征夷大將軍,江戶幕府成立。
1609 慶長14 在平戶置商館,開始與荷蘭貿易。
1612 後水尾•慶長17 3月幕府禁止基督教。
1613 慶長18 9月慶長派遣赴歐使節。
1615 元和元 4月大坂夏之陣,豐臣氏滅亡。7月制定《武家諸法度》、《禁中並公家諸法度》。
1616 元和2 8月中國以外的外國船來航限定於平戶和長崎。
1624 寬永元 3月與西班牙斷交,12月朝鮮使謁見德川家光。
1633 明正•寬永10 2月禁止奉書船以外的日本船渡航,禁止在外5年以上的日本人歸國。
1635 寬永12 5月禁止海外渡航合海外日本人歸國。朱印船貿易終止。6月改定《武家諸法度》。
1636 寬永13 5月在長崎築出島,移葡萄牙人居住。
1637 寬永14 10月島原之亂,翌年結束。
1639 寬永16 7月禁止葡萄牙人船來航。
1641 寬永18 4月荷蘭商館移往長崎出島。
1657 後西•明歷3 1月明歷大火。德川光國開始編篡《大日本史》。
1665 靈元•寬文5 7月廢止大名人質制,並制定《諸宗寺院諸法度》。
1715 中御門•正德5 1月制定《海舶互市新例》(即《長崎新令》)。
1716 享保元 享保改革開始。
1720 享保5 12月置浦賀奉行。基督教以外的洋書輸入解禁。
1749 桃園•寬延2 1月增加長崎的中國船貿易。
1758 寶歷8 7月寶歷事件。長州、熊本等藩實施藩政改革。
1778 後桃園•安永7 6月俄船來航,至松前藩要求通商(翌年12月拒絕)。時,本居宣長《古事記傳》上卷刊行。
1787 光格•天明7 5月天明飢荒暴動。
1790 寬政2 5月寬政異學之禁。9月限制荷蘭貿易。
1792 寬政4 9月俄使臘克斯曼至根室要求通商。11月命諸國加強海防。
1804 文化元 9月俄使至長崎要求通商。
1833 仁孝•天保4 天保大飢謹。
1837 天保8 2月大鹽平八郎起義。
1841 天保12 5月天保改革開始。
1844 弘化元 7月荷蘭國王勸告幕府開國(翌年謝絕)。
1853 孝明•嘉永6 6美國使培理率艦至浦賀。7月俄國使節璞查廷率艦至長崎。
1854 安政元 1月培理再度來航。3月《日美親善條約》、8月《日英親善條約》、12月《日俄親善條約》簽訂。
1858 安政5 1月奏請《日美親善條》敕許。6月《日美修好通商條約》調印。9月安政大獄。
1860 萬延元 3月櫻田門外之變。
1863 文久3 7月薩英戰爭。8月八月十八日政變。
1867 慶應3 10月德川慶喜大政奉還。12月(陽歷1868年1月)頒布《王政復古大號令》。
明治時代
(19世紀60年代~20世紀10代初) 1868 明治•明治元 1月鳥羽伏見之戰(戊辰戰爭)。3月頒布五條誓文、五榜揭示。9月明治改元,定一世一元之制。頒行《神佛分離令》(後開展廢佛毀釋運動)。
1869 明治2 6月允許諸藩主版籍奉還,任命各知藩事。
1871 明治4 4月頒布戶籍法(壬申戶籍,翌年實施)。7月廢藩置縣。11月岩倉具視一行歐美考察。
1873 明治6 1月徵兵令布告。9月岩倉全權大使一行歸國。10月征韓派敗北,西鄉隆盛下野。明六社成立。
1875 明治8 5月簽訂《樺太千島交換條約》。9月江華島事件。
1876 明治9 2月簽訂《江華島條約》。10月神風連之亂。
1877 明治10 2月西南戰爭。4月東京大學成立。莫爾斯發現大森貝冢。
1881 明治14 10月明治十四年政變。敕諭開設國會。自由黨結成。民權結社的設立和憲法案起草活躍。
1885 明治18 4月《天津條約》。11月大阪事件。12月廢太政官制,採用內閣制。
1889 明治22 2月公布《大日本帝國憲法》和《皇室典範》。
1890 明治23 10月發布《教育敕語》。11月第一次帝國會議。
1894 明治27 8月甲午中日戰爭爆發。
1895 明治28 4月《馬關條約》簽訂。德法俄三國干涉。
1900 明治33 3月公布《治安警察法》。6月決定派兵鎮壓清義和團運動。
1904 明治37 2月日俄戰爭爆發。5月政府發表社會主義取締強化方針。
1905 明治38 9月日俄簽訂《朴茨茅斯條約》。9月日比谷事件。
1910 明治43 8月吞並韓國,改稱朝鮮。10月設置朝鮮總督。
1911 明治44 1月大逆事件判決12名執行死刑。
大正時代
(20世紀10代初~20世紀20年代)
1912 大正•大正元 9月明治天皇大葬,乃木希典夫妻殉死。嘉仁親王繼位,改元大正。12月第一次護憲運動。首次參加奧林匹克大會(第5屆)。
1913 大正2 2月大正政變。10月承認中華民國。
1914 大正3 7月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8月對德宣戰。
1915 大正4 1月向中國提出二十一條要求。
1917 大正6 1月西原借款。11月《石井•藍石協定》簽訂。
1921 大正10 12月華盛頓會議簽訂日美英法四國條約。
1923 大正12 9月關東大地震。12月虎之門事件。
1925 大正14 4月公布《治安維持法》。5月公布《普通選舉法》。
昭和時代
(20世紀20年代~20世紀80年代末) 1927 昭和•昭和2 3月金融恐慌爆發。6月東方會議召開。
1930 昭和5 1月參加倫敦海軍軍縮會議。實施金解禁。
1931 昭和6 9月柳條湖事件(九•一八事變)。
1932 昭和7 1月上海事變(一•二八事變)。5月五月事件。
1933 昭和8 3月宣告退出國際聯盟。
1936 昭和11 2月二•二六事件。
1937 昭和12 7月盧溝橋事件。12月南京大屠殺。
1938 昭和13 1月近衛發表聲明。4月公布《國家總動員法》。
1940 昭和15 10月大政贊翼會成立。11月大日本產業報國會創立。
1941 昭和16 10月東條英機內閣成立。12月奇襲珍珠港,對美宣戰。
1944 昭和19 7月東條英機內閣辭職。10月神風突擊隊編成。發表軍事教育全面強化方案。
1945 昭和20 4月美軍登陸沖繩。8月原子彈在廣島、長崎爆炸。蘇聯對日宣戰。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9月簽訂投降文書。10月廢止治安維持法。
1946 昭和21 1月天皇發表《人間宣言》。11月《日本國憲法》公布。
1947 昭和22 3月《教育基本法》、《學校教育法》公布。4月《勞動基本法》公布。5月《日本國憲法》施行。
1948 昭和23 3月民主自由黨成立。11月遠東國際軍事裁判。
1950 昭和25 8月設置警察預備隊。公布《文化財保護法》。特需經濟景氣。
1951 昭和26 9月《對日和平條約》、《日美安全保障條約》簽訂。
1955 昭和30 5月《中日民間貿易協定》簽訂。12月《原子力基本法》公布。神武景經濟氣。
1960 昭和35 1月《日美新安保條約》簽訂。9月政府發表所得倍增、高度增長政策。
1964 昭和39 2月《日蘇貿易協定》簽訂。10月奧林匹克運動會在東京舉行。
1970 昭和45 2月簽訂《防止核武器擴散條約》。6月聲明《日美安保條約》自動延長。日本萬國博覽會舉行。
1972 昭和47 9月田中首相訪問中國,發表中日共同聲明。田中首相發表《日本列島改造論》。
1973 昭和48 10月爆發石油危機。
1974 昭和49 1月簽訂《中日貿易協定》。佐藤榮作獲諾貝爾和平獎。
1978 昭和53 8月在北京簽訂《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稻荷山古墳出土鐵劍。
1982 昭和57 7月中國政府認為日本歷史教科書的記述違反中日共同聲明而提出抗議。
1984 昭和59 1月作為現職首相二戰後中曾根首相最初參拜靖國神社。
1987 昭和62 3月國鐵民營化。11月日本航空完全民營化。
平成時代
(20紀80年代末~) 1989 平成•平成元 1月裕仁天皇逝世。明仁皇太子繼位。改年號為「平成」。4月聯合國軍縮會議在京都舉行。
1992 平成4 1月宮澤首相訪韓,就從軍慰安婦問題正式道歉。5月外國人入境法改正案成立。

E. 被後世公認的法醫奠基人「宋慈」,他有多厲害

宋慈幾乎能為每一位有冤情的人申冤,不管是活人還是死人,只要這個人有冤屈,那麼宋慈必定最後為會他找到了真正的真相。大家應該都看過電視劇,大宋提刑官吧,大宋提刑官中的提刑官就是大名鼎鼎的宋慈,宋慈給我們的形象一直都是剛正不阿一生正氣的,他的這種形象真的是深入進我們的心裡了,而且他斷案真的是非常準的,他不會讓那些罪犯逍遙法外,最終是一定會為無辜的人申冤,查明事實的真相的。

宋慈不僅經常為民平反冤屈,而且還一生專注於自己的法醫學專著,將自己所知道的一些法醫學的東西都寫在書里,把自己的經驗都寫在裡面,方便後人的查閱。

F. 宋慈簡介是什麼

宋慈,字惠父,漢族,建陽(今屬福建南平)人,唐相宋璟後人,生於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是我國古代傑出的法醫學家,被稱為「法醫學之父」。中外法醫界普遍認為是宋慈於公元1235年開創了「法醫鑒定學」,因此宋慈被尊為世界法醫學鼻祖。曾任廣東、湖南等地提點刑獄官,辦案著重實地檢驗。公元一二四七年著有《洗冤集錄》五卷,是我國第一部系統的法醫學專著,也是世界最早的法醫學專著,廣傳國內外,對於醫學的發展有重大貢獻。

G. 「世界法醫學鼻祖」宋慈,他的身份只是法醫嗎

要知道,作為世界歷史上的法醫鼻祖的宋慈,身份絕對不只是法醫這么簡單,他的一生可謂是充滿了傳奇色彩的,令人震撼和驚訝的一生。不僅寫出了《洗冤集錄》這部奇書,這本書的長度有五卷之多,裡面記錄了宋慈對古代法醫的見解。

我覺得宋慈有點類似於我們今天的“斜杠青年“,不僅有一份正當的主業,“法醫”還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充分的發揮自己的副業,把自己的人生過得多麼的豐富多彩,令人嚮往啊,如果大家想過上像宋慈這樣的人生,就要付出加倍的努力才可以。

俗話說,一份努力一分回報,只有在選擇過後加倍努力,我們才能成為自己想要成為的人!

H. 「法醫學之父'是誰

宋慈(1186-1249),字惠父,建陽(今屬福建南平地區)人、宋慈(1186-1249),字惠父,建陽(今屬福建南平地區)人,我國古代傑出的法醫學家,被稱為「法醫學之父」,著有《洗冤集錄》。西方普遍認為正是宋慈於公元1235年開創了「法醫鑒定學」。 宋慈祖籍河北邢台市南和縣,唐相宋璟後人,與理學大師朱熹同居建陽。生於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出身在一個朝廷官吏家庭,父名鞏,曾做過廣州節度推官。宋慈少年受業於同邑吳稚門下,吳稚是朱熹的弟子,因此,宋慈有機會與當時有名的學者交往。宋慈二十歲進太學。當時主持太學的真德秀是著名的理學家,真德秀發現宋慈的文章出自內心,流露有其感情,因此,對他十分器重。宋慈早年的師友,對於他學業的進步與後來的思想當有相當的影響。法醫學成就成就宋慈把當時居於世界領先地位的中醫葯學應用於刑獄檢驗,並對先秦以來歷代官府刑獄檢驗的實際經驗,進行全面總結,使之條理化、系統化、理論化,編成了《洗冤集錄》。此書一經問世就成為當時和後世刑獄官員的必備之書,幾乎被「奉為金科玉律」,其權威性甚至超過封建朝廷頒布的有關法律。750多年來,此書先後被譯成朝、日、法、英、荷、德、俄等多種文字。直到目前,許多國家仍在研究它。其影響非常深遠,在中、外醫葯學史、法醫學史、科技史上留下光輝的一頁。其中貫穿著「不聽陳言只聽天」的求實求真的科學精神,至今仍然熠熠閃光,值得發揚光大。精神——求真作為朱熹的同鄉和後學,宋慈受過理學的系統教育和長期熏陶。少年時受業於同邑人、「考亭(朱熹居住地,亦是其號)高第」吳稚。入太學後,又為當時著名理學家、朱熹再傳弟子真德秀所賞識,遂師事之。中進士後又多年為官。按照常情,這樣的人一定具有濃厚的理學唯心主義。然而宋慈在法醫學理論上和實踐中所表現出來的卻是唯物主義傾向。在其傳世名著中非但沒有空洞的理學唯心主義的說教,而且大力提倡求實求真精神。程朱理學認為,「合天地萬物而言,只是一個理」,而人心之體又體現了理或天理,「心之全體,湛然虛明,萬理具足」,「心包萬理,萬理具於一心」。這就是說,心中什麼理都有,無須外求。如按此行事,根本不要了解外界現實情況,只要苦思冥索就可以了。而宋慈卻反其道而行之。他把朱熹具有唯心主義傾向的「格物窮理」之說,變成唯物主義的認識論原則,不是向內心「窮理」,而是向實際求真。態度當時州縣官府往往把人命關天的刑獄之事委之於沒有實際經驗的新入選的官員或武人,這些人易於受到欺矇;加之其中有的人怕苦畏臟,又不對案情進行實地檢驗,或雖到案發地點,但「遙望而弗親,掩鼻而不屑」,因而難免判斷失誤,以至黑白顛倒,是非混淆,冤獄叢生。身為刑獄之官,宋慈對這種現象深惡痛絕,強烈反對。他在聽訟理刑過程中,則以民命為重,實事求是。他說:「慈四叨臬寄(執法官),他無寸長,獨於獄案,不敢萌一毫慢易心。」這一表白,確是他多年為刑獄之官認真態度的寫照。他尤為重視對案情的實際檢驗,認為:「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蓋死生出入之權輿,幽枉曲伸之機括,於是乎決。」意思是說,「大辟」即殺頭是最重的刑罰,這種刑罰則是由犯罪事實決定的,而犯罪事實必須經過檢驗才能認定,所以檢驗的結果往往是生死攸關的。唯其如此,對待檢驗決不能敷衍了事,走走過場,而必須認真負責,「務要從實」,一定要查出案件發生的真實情況,「貴在審之無失」。而要做到這一點,宋氏認為當檢官員必須「親臨視」。無論案發於何處,也要「躬親詣屍首地頭」,「免致出脫重傷處」。否則,應以失職罪杖處之。即使案發於暑月,屍味難聞,臭不可近,當檢官員也「須在專一,不可避臭惡」。 宋氏不泥師教的另一突出表現是對待屍體的態度,特別是能否暴露和檢驗屍體的隱秘部分。按照理學「視、聽、言、動非禮不為」、「內無妄思,外無妄動」的教條,在檢驗屍體之時,都要把隱秘部分遮蓋起來,以免「妄思」、「妄動」之嫌。宋慈出於檢驗的實際需要,一反當時的倫理觀念和具體做法,徹底打破屍體檢驗的禁區。他告誡當檢官員:切不可令人遮蔽隱秘處,所有孔竅,都必須「細驗」,看其中是否插入針、刀等致命的異物。並特意指出:「凡驗婦人,不可羞避」,應抬到「光明平穩處」。如果死者是富家使女,還要把屍體抬到大路上進行檢驗,「令眾人見,一避嫌疑」。如此檢驗屍體,在當時的理學家即道學家看來,未免太「邪」了。但這對查清案情,防止相關人員利用這種倫理觀念掩蓋案件真相,是非常必要的。宋氏毅然服從實際,而將道學之氣一掃而光,這是難能可貴的。只是由於宋氏出身於朱門,不便像同時期的陳亮、葉適等思想家那樣,公開指名道姓地批判程朱的唯心主義。但他用自己的行為和科學著作提倡求實求真的唯物主義思想,此與陳、葉的批判,具有同樣的積極意義。求實宋氏的求實求真精神還表現在對屍體的具體檢驗方面。檢驗屍體,即給死者診斷死因,技術性很強,在一定程度上難於為活人診病。不僅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而且必須具備深厚的醫葯學基礎,把握許多科學知識和方法。儒者出身的宋慈,本無醫葯學及其他相關科學知識。為彌補這一不足,他一方面刻苦研讀醫葯著作,把有關的生理、病理、葯理、毒理知識及診察方法運用於檢驗死傷的實際;另一方面,認真總結前人的的經驗,以防止「獄情之失」和「定驗之誤」。在多年的檢驗實踐中,力求檢驗方法的多樣性和科學性,在此方面可謂不遺餘力。僅從流傳至今的《洗冤集錄》一書來看,其中所載檢驗方法之多樣、全面,其精確度之高,都是前無古人的。這也是書中科技含量較高的、最精彩的內容。在《洗冤集錄》中,有一些檢驗方法雖屬於經驗范疇,但卻與現代科學相吻合,令人驚嘆。如用明油傘檢驗屍骨傷痕,就是一例:「驗屍並骨傷損處,痕跡未現,用糟(酒糟)、醋潑罨屍首,於露天以新油絹或明油雨傘覆欲見處,迎日隔傘看,痕即現。若陰雨,以熱炭隔照。此良法也」。「將紅油傘遮屍骨驗,若骨上有被打處,即有紅色路,微蔭;骨斷處,其拉續兩頭各有血暈色;再以有痕骨照日看,紅活乃是生前被打分明。骨上若無血蔭,縱有損折,乃死後痕。」如此檢驗屍骨傷損,與現代用紫外線照射一樣,都是運用光學原理。只是宋慈限於當時的科技水平,處於尚未自覺的狀態,知其然而不知知其所以然。屍骨是不透明的物體,它對陽光是有選擇地反射的。當光線通過明油傘或新油絹傘時,其中影響觀察的部分光線被吸收了,所以容易看出傷痕。再如書中論述的救縊死法,與當代的人工呼吸法,幾乎沒有差別。還有用糟、醋、白梅、五倍子等葯物擁罨洗蓋傷痕,有防止外界感染、消除炎症、固定傷口的作用,也與現代科學原理一致,只是使用的葯物不同而已。諸如此類,不勝枚舉。作者運用和記載這些方法,目的在於查出真正的死傷原因,無不體現了求實求真的科學精神。</SPAN></SPAN></SPAN></FONT></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PAN>

I. 法醫學家宋慈,他曾擔任過最大的官是什麼

電視劇《大宋提刑官》讓我們見識到了一個睿智、尋求真相的宋慈,也讓我們認識到了這個古代傑出的法醫鼻祖。作為我國古代傑出的法醫學專家,宋慈也被後人稱之為「法醫學之父」。在他為官的數十載,審理了無數件大大小小的案件,為許多被冤枉的人沉冤昭雪。其撰寫的《洗冤集錄》更是成為當時和後世刑獄官員的必備之書,甚至被翻譯為多種語言受到了國外法醫的追捧。



物盡其用,最合適的崗位迎來最合適的人

從常州離任之後,宋慈便迎來了其人生的巔峰。淳祐二年到淳祐九年的這七年時間,宋慈四任提刑官:廣東、江西、廣西、湖南。在廣東宋慈巡歷八個月,前後處理了二百多件積案,而且多是死刑案,幾乎平均每天一件,破案效率不可謂不高,史稱「下條約,立期程,閱八月,決辟二百餘」。在江西提刑任上,宋慈行保伍之法,有效地扼止了私鹽販的動亂。在廣西提刑時,宋慈考察邊境,察訪民情, 走訪馬市。赴任湖南,宋慈因為聽訟清明,決事果斷,對百姓施以恩澤,對豪強施以權威,所以就算是窮鄉僻野,深山幽谷之民都知道宋提刑的大名。以至於後來宋慈所到之處地方官吏和豪強縉紳等人都不敢為非作歹。

J. 宋慈為什麼是法醫學鼻祖

宋慈,宋代人,是我國古代傑出的法醫學家,被稱為「法醫學之父」。
其祖上為唐朝著名宰相宋璟。北宋時,宋慈的高祖宋世卿從浙江建德縣來建陽任建陽丞而家居此地。父宋鞏曾任廣州節度推官(節度使幕府掌管刑獄的官員),家境小康。宋慈從小受學於父,10歲時從學建陽縣學者、朱熹的高弟吳稚,並得到吳稚的同窗黃干、李方子等名人指教。他重視實踐,力求真知。

宋慈在法醫學理論上和實踐中所表現出來的卻是唯物主義傾向。在對屍體的具體檢驗方面,即給死者診斷死因,技術性很強,在一定程度上難於為活人診病。不僅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而且必須具備深厚的醫葯學基礎,把握許多科學知識和方法。儒者出身的宋慈,本無醫葯學及其他相關科學知識。為彌補這一不足,他一方面刻苦研讀醫葯著作,把有關的生理、病理、葯理、毒理知識及診察方法運用於檢驗死傷的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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