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安苏菲科幻小说
A. 求这部科幻小说~!里边有简介,估计你也会很感兴趣的。
的确是海老爷子的《你们这些回魂尸》。
作者:[美]罗伯特·海因莱因
1970年11月7日,第5时区(东部标准时间)22:17。纽约市“老爹”酒吧。
我正在擦净一只喝白兰地酒用的矮脚杯时,“未婚妈妈”进来了。我注意了一下时间:1970年11月7日,第5时区或东部时区下午10点17分。干时空这一行的人总是注意时间和日期:我们必须如此。
“未婚妈妈”是一个二十五岁的男子。他个头还没我高,显得稚气和急躁。我不喜欢他那副模样——我一直不喜欢——不过他是我要招收的人,是我需要的人。我对他报以一个酒吧老板最殷勤的微笑。
或许我是太挑剔了。他确实说不上英俊。他所以得了这个绰号是因为每次当某个爱管闲事的人问起他的行业时他总是说:“我是个未婚妈妈。”如果他兴致好一点的话还会加上一句:“——一个字四分钱。我写忏悔故事。”
如果他情绪恶劣,他会等什么人来闹一场。他有一种类似女警察的近身殴斗的凶猛风格。——这是我看中他的一人理由,当然不是唯一的理由。
他喝了不少,脸上的表情看上去比平时更鄙视别人。我没有说话,倒了一杯双份的老恩酒给他,倒完外后把酒瓶放在他手边。他喝完后又倒了一杯。
我用布擦了一下柜台面。“‘未婚妈妈’的骗局怎样了?”
他的手指紧紧攥着玻璃杯,那副样子像是要朝我扔过来。我把手伸下柜台去抓棍子。在瞬间的冲动下你得防备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情,然而,有多种因素使用权你永远不会冒不必要的险。
我见他神经松弛了一点。在局里办的训练学校里他们就教你如何察言观色。“对不起,”我说,“这就像要问‘生意怎么样’,而说的却是‘天气怎么样’?”
他仍很愠怒。“生意嘛还可以。我写故事,他们去印,我受用。”
我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上身靠拢他。“事实上,”的说,“你这根笔杆不错,我挑了几篇看过。你有一种令人吃惊的明确格调,带着好女观看问题的眼光。”
我必须冒一下险。他从未承认过他使用什么笔名。不过也许是太激怒了,他只顾及了最后那几个字。“妇女的眼光!”他哼着鼻子重复着。“是的,我懂得女人的眼光。我应该懂。”
“是吗?”我诧异地问,“有姐妹吗?”
“没有。我就是告诉你你也不会相信。”
“不错,”我温和地回答,“没有比真相更稀奇的东西了,这一点无论是酒吧老板还精神学家都明白。听着,年轻人,如果你听了我说的故事,哈,你会发财呢。难以置信。”
“你根本不懂‘难以置信’是什么意思!”
“是吗?没有什么事会让我吃惊。我总是听到最坏的消息。”
他又哼了起来。“想赌一下瓶里的剩酒吗?”
“我愿意赌一整瓶酒。”我把一瓶放在柜台上。
“喂——”我招呼另一个酒吧招待来照看生意。我们坐到酒吧尽头一块狭小的地方,我在里面堆放了一些酒具杂物和腌蛋之类的东西,这地方了就专属我使用了。在酒吧另一端有几个人在看打架,有一个人在摆弄自动电唱机——完全没有人注意这地方。“好!”他开始讲述,“先要说明的是,我是个私生子。”
“这在这儿不稀奇。”我说。
“我不是开玩笑。”他急促地说,“我的父母并没有结婚。”
“这没什么稀奇,”我还是说。“我父母也没有结婚。”
“当时——”他停顿住,给予我热切的一瞥,我还从未见过他有这种表情。“你当真?”
“当真。一个百分之百的私生子。事实上,”我补充道,“我的家庭里没有一个人曾经结过婚。全是私生子。”
“别想着来盖过我——你就结婚了。”他指着我的戒指。
“噢,这个。”我伸手给他看,“它看上去像个结婚戒指;我佗是为了避开儿们。”这只戒指是一件古物,是我1985年从一个同行那里买来的,而他是从基诞生前的希腊克里特岛弄来的。
他心不在焉地瞧了戒指一眼。“如果你真是私生子,你知道这种滋味。当我还是个小姑娘时——”
“唏——”我说,“我没有听错吧?”
“谁在唬你?当我是个小姑娘时——听着,听说过克里斯廷·乔根森吗?或是罗伯特·考埃尔吗?”
“噢,性别改变?你想告诉我——”
“不要打断我,也不要逼我,否则我就不讲了。我是个弃儿,1945年在我刚满月时被遗弃在克里夫兰的一个孤儿院里。当我是个小姑娘时,我羡慕有父母亲的孩子。以后,当我懂得男女情欲的时候——真的,老伯,一个人在孤儿院里懂得很快——”
“我明白。”
“我发了一个庄严的誓言,我的每个孩子将都有一个父亲和一个母亲。于是我表现得十分‘纯洁’,在那种环境中可称得上圣女了——我必须学习怎样竭力维护这种状况。后来我长大了,我意识到我几乎没有结婚的机会——理由同样是因为没人收养我。”他的脸绷得紧紧的,“我长着一张马脸,牙齿东倒西歪,胸脯平平一点不丰满,头发直直的没有一个弯。”
“你的样子比我还是要强一些。”
“谁会在乎一个酒吧老板长得什么样?或者一个作家外貌怎么样?可是人们谁都想认领那种金发碧眼的小蠢货。男孩子们要的是那种漂亮脸蛋,乳房鼓鼓的,还要有一副‘你真够帅气’的嗲劲。”他耸耸肩膀。“我无法竞争。于是我决定参加妇总。”
“嗯?”
“妇女危机全国总部游览分部,现在人们管它叫‘太空天使’——外星军团辅助护理队。”
这两个名字我都知道,我曾经把它们记下来过。只是我们现在用的是第三个名称,那个军队化的精英服务团:妇女太空工作者后援团。在时空跳跃中最大的便就是词汇变更——你知道吗,“服务站”曾经是指石油分离物的检测所。一次我到丘吉尔时代去执行一项任务,一个女子对我说,“在隔壁的服务站里等我”——这句话可不是现在这个意思,那时的服务站绝不会放一张床在里面。
他说下去:“那时他们第一次承认不可能让人到太空工作几个月或几年而不造成紧张心态。你还记得狂热的清教徒是怎样尖声喊叫的吗?——这增加了我的机会,因为自愿者很少。必须是一个品行端正的姑娘,一个货真价实的处女(他们要从零开始训练她们),智力要中上水平,此外情绪要稳定。可是大多数的自愿者都有是些老娼妓,或是离开地球不到十天就会垮掉的神经病人。所以我不需要外表怎样。如果他们接受我,他们在训练我如何适应主要任务之外,自然会校正我的歪牙齿,把我的头发烫出波浪,教我走路的步态和跳舞和怎样愉快地听男人谈话,以及等等的一切。如果需要的话他们甚至会采用整形手术——直到让我们的小伙子无可挑剔为止。”
“最令人高兴的是,他们保证你在服务期间不会怀孕——同时在服务期结束时你几乎肯定可以结婚。今天也同样,‘天使’嫁给太空工作者——他们彼此说得来。”
“在我十八岁时我被安排作为‘母亲的仆人’。这个家庭需要一个费用便宜的仆人,而我也不在意,因为我要到二十一岁才可以被征招。我做家务后还去夜校上学——声称是继续我在高中时学过的打字和速记课程,但实际上是去上‘魅力课‘以增加我被招收的机会。”
“此后我遇到了那个城市骗子和他的百元大钞。”他阴沉着脸说,“这个瘪三倒确实有一叠百元钞票。一天晚上他拿给我看,还说我可以随意拿用。”
“我没有拿。我喜欢他。他是我遇到过的第一个对我好又不想脱我裤叉的男人。为了能更多见到他,我从夜校退了学。这是一段我一生中最快活的时光。”
“然后,一天晚上,在公园里我的裤叉还是脱了下来。”
他停住。我说,“后来呢?”
“后来什么也没有了!我再也没有见到他。他步行送我回家,告诉我他爱我——和我吻别,以后就一去不返了。”他的脸色很阴沉,“如果我能找到他,我要杀了他!”
我说:“我表示同情。我明白你怎么想。不过杀了他——就为了那种必然会发生的事——嗯……你反抗了吗?”
“嘿,这有什么关系?”
“有关系。他遗弃了你,他的手臂活该被抓破,不过——”
“他应当受到的惩罚比这要重!你听着,别急。我不至于对任何人都不再信任,我认为事事皆天意。我并没有真正爱他,或许我永远不会爱任何人——而我比以往更迫切地想参加妇总。我并没有被取消资格,他们并不坚持一定要处女。我开心起来了。”
“直到我的裙子紧了以后我才明白。”
“怀孕?”
“这个私生子让我意乱心迷,不知怎么才好!那些住在一起的小气鬼只要我还能干活也不来理会——但后来还是把我逐了出去,孤儿院不再收容我了。我进了一家收容了不少‘大肚子’的济贫院,百无聊赖地躺在床上等着那一刻的来临。”
“一天晚上我忽然被人抬上了手术台,一个护士对我说:‘别紧张。深呼吸。’”
“我醒着躺在床上,胸部以下没有一点知觉。为我手术的外科医生走进来‘你感觉怎样?’他快活地说。”
“‘像一个木乃伊’。”
“‘这很自然。你被包得严严实实还打了足量的麻药让你感不疼痛。你会恢复的——不过剖腹产毕竟不同于手指上的一根刺’。”
“‘剖腹产?’我说,‘医生——孩子死了吗?’”
“‘噢,活着。你的孩子很好。’”
“‘嗯。男孩还是女孩?’”
“‘一个健康的小姑娘。5磅3盎司。’”
“我放心了。生下孩子多少是一种宽慰。我对自己说,应当到一个别的地方去,在我的名字前加上‘太太’的称号,同时让孩子认为好的爸爸已经死了——我的孩子绝不能再去孤儿院!”
“外科医生还在说话。‘告诉我,这个——’他避开我的名字。‘——你有没有想到过你的腺组织有些特别?’”
“我说,‘噢?当然没有。你想说什么?’”
“他犹豫着。‘这个药你一次把它服下,然后我给你打一针让你睡一觉,你的过敏症就会好的。我这就去给你拿。’”
“‘这是为什么?’我坚持要知道。”
“‘听说过那个直到三十五岁还是个女人的苏格兰医生吗——那以后她动了术,在法律上和医学上都成了一名男子。结了婚,一切正常。’”
“‘那和我有什么关系?’”
“‘这就是我要说的。你是个男人。’”
“我想坐起来。‘什么?’”
“别紧张。在我剖开你的腹部后,我只见乱糟糟的一团。我一边把婴儿取出来一边让人去找外科主任医生。我们就在手术台上为你会诊——一连干了几小时,尽我们所能进行挽救。你有两套完整的器官,都没有发育成熟,不过女性器官发育得相当充分,所以你怀上了孩子。它们已经永远不会对你有用了,所以我们将它们取出来并且重新整理了你的内脏,以便让你正常地发育成为一名男子。’他把一只手搭在我身上。‘不要担心。你还年轻,你的骨骼会逐渐适应。我们将观察你的腺平衡——让你成为一个出色的小伙子。’”
“我开始喊叫。‘我的孩子怎么办?’”
“‘嗯,你不能哺育她。你的奶水连喂一只小猫都不够。如果我是你,我就不再见她——交给别人去收养。’”
“‘不!’”
“他耸耸肩膀。‘决定当然由你来做:你是她的母亲——嗯,她的父母亲。不过现在别操这个心:我们先让你恢复身体。’”
“第二天他们让我看了孩子,我每天都见到她——我试着习惯她。我从未见过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也根本不知道它们看上去会这么丑怪——我的女儿看起来像一只小棕猴。我平静下来了,决定好好照顾她。不过,几星期后这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哦?”
“她被偷走了。”
“偷走?”
“未婚妈妈”几乎碰倒我们压赌的那瓶酒。“被绑架了——从医院的育婴室偷走的!”他喘着气,“把一个人生活的最后一点希望夺去了,这算什么?”
“太不幸了,”我表示同情,“让我给你再倒上一杯。没有一点线索吗?”
“警察找不到任何线索。一个人来探望她,谎称是她的叔叔。当护士背过身去时他就抱着她走了。”
“他长得什么样?”
“一个男子,一张极普通的脸,就像你的或我的脸。”他皱着眉说,“我想会不会是孩子的父亲。护士却一口咬定是一个年龄较大的人,不过他很可能化装过。别人谁会来拐我的孩子?没有孩子的女人有时会铤而走险——可是谁听说过一个男人会干这样的事?”
“那以后你怎么样呢?”
“我在那鬼地方又呆了十一个月,动了三次手术。四个月后我开始长出胡子。在我离开那里之前我就经常刮胡子了……而且我不再怀疑自己是个男人。”他咧开嘴苦笑了一下,“我开始盯住护士们的胸口往里看了。”
“嗯,”我说,“看来你顺利地挺了过来。现在瞧你,一个正常的男人,能赚钱,没有大的麻烦。而一个女人的生活就不那么容易了。”
他盯着我,说,“你想必知道得很多了!”
“什么?”
“听说过‘一个堕落的女人’这种说法吗?”
“嗯,几年前听说过。现在已经没有多少意义了。”
“我就像一个堕落的女人那样完全毁了。那个畜生的确毁了我——我已不再是一个女人……而我却不知道怎样成为一个男人。”“努力习惯它吧,我想。”“你不懂。我不是说学会怎样穿衣戴帽,或是不要走错到男女有别的场所。这些我在医院就学会了。只是我怎样生活?我可以做什么工作?妈的,我甚至连开车都不会。我不会任何手艺,不能干体力活——我全身各处组织大多动过手术,十分纤弱。”
“我也恨他毁了我参加妇总的希望。我是直到想去加入太空军团时才明白事情的严重性。只需瞧一眼我的肚子就够了,我被打上不适宜服兵役的标记。那个医务官仅仅是为好奇才在我身上化费时间,他读过关于我的医案的报道。”
“于是我换了名字来到纽约。我先是当一个油煎食品的厨师勉强混混,后来租了一架打字机干起了公共速记员——多么可笑!在四个月里我打了四封信和一份手稿。这份手稿是投给《真人真事》杂志的,不过是一叠废纸,可是写故事的这个小子居然把它卖出了。这倒让我产生了一个想法。我买了一大叠忏悔故事杂志进行研读。”他现在玩世不恭的神态,“现在你明白我在讲述一个未婚妈妈的故事时怎么会具有一个道地的妇女的眼光了……我还保留着这种眼光,真正的眼光,我是不是赢了这瓶酒?”
我把酒瓶推给他。我有些焦虑不安,事情并没有完。我说,“年轻人,你还想逮住那个负心汉吗?”
他的眼睛闪着亮光——一种野性的凶光。
“算了吧!”我说,“你不会杀了他吧?”
他咯咯地笑起来,声音显得很淫秽。“那就审判我吧。”
“慢着。我对这件事知道得比你认为的要多。我可以帮助你。我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他从柜台一侧探过来,一把抓住了我,“他在哪里?”
我压低声音说,“放开我的衬衣,年轻人——要不你会有麻烦的。我要告诉警察你喝醉了。”我挥动了一下棍子。
他松了手。“对不起。他在哪里?”他看着我,“再说你怎么会知道得这么多?”
“世间的事在一个‘巧’字。我可以看到各种记录——医院的病例、孤儿院的档案。你那所孤儿院的女总管是费瑟雷思太太——对吗?她后来由格伦斯坦太太接任——对吗?你的名字,姑娘时的名字,是‘珍妮’——对吗?而你刚才并没有告诉我这一切——对吗?”
他被我弄得呆愣愣并有几分畏缩。“什么意思?你想找我麻烦吗?”
“哪里的话。我真心为你着想。我可以把这个人送到你的鼻子下面。你认为怎样合适就怎样处置他——我相信你会骂他混蛋,叫他滚。不过我认为你不会杀死他。如果杀死他你就是个傻瓜——而你不傻。根本不傻。”
他没有心思听这些。“别瞎说了。他在哪里?”
我给他添了一点酒。他醉了,不过愤怒压过了醉意。“别这么急嘛。我为你做件事——你也为我做件事。”
“嗯……什么事?”
“你不喜欢你的工作。要是有一个工作,工资高,工作稳定,开支不受限制,自己能独立做主,同时又富于变化和冒险,你会怎么说?”
他眼睛睁得大大的。“我会说,‘少来你那一套天方夜谭式的神话!’去你的,老伯——根本没有这样的工作。”
“那么,这样说吧:我把他交给你,你和他了结恩怨,然后试试我干的工作。如果不像我说的——那好,我就随你便了。”
他在身体在晃动,这是最后那杯酒的缘故。
“如果同意成交——现在!”
他使劲晃着头:“同意成交!”
我向手下人示意照看一下买卖,记下了时间:23点——就俯身穿柜台下的门——这时自动电唱机高声放出《我是我老子》的歌曲。因为我不喜欢1970年的“音乐”,我让服务员在电唱机上装上早期的美国歌曲和古典音乐,可是我不知道那盒磁带还在里面。我叫道,“关掉它!把顾客的钱退还给他。”我加上一句,“我去储藏室,一会就回来,”就径直往里走去,“未婚妈妈”在后面跟着。
沿着走廊拐过厕所间后就是储藏室,房间有一扇铁门,除了我的日班经理和我自己外别人都没有钥匙。里面有一扇门通向内室,只有我才有钥匙。我们来到那里。
他醉眼惺忪地张望着没有窗户的墙壁:“他在哪?”
“马上。”我打开一只箱子,这是房间里唯一的东西。这是一部美国制造的92系列Ⅱ型外携式座标式变换器——美观、利落,全重21公斤,外型设计得正好放入一只手提箱。这天早晨我刚调整好,我所需做的只是晃动即限制变换场的金属网。
我这样做了。“这是什么?”他问。
“时间机器。”我说着将金属网抛出。
“哎!”他喊叫着倒退了一步。这里有一种技术,金属网必须抛出使相关人本能地倒退而踏在网上,然后你就把已经完全包围着你们两人我金属网收束起——不这样的话你也许会遗留下一只鞋或一只脚,或者是刮起一块地板。当然这种技法说穿了也没什么了。有些代理商;连哄带骗地把相关人弄进网里。我却告诉他们实话,利用对方刹那间的极度惊讶而启动机关。我正是这样做了。
1963年4月3日,第5时区10:30。克里夫兰,“俄亥俄之顶”大楼。
“哎!”他又在喊,“把这鬼东西拿掉!”
“对不起,”我向他道歉并收起金属网,将它装入提箱,关上箱子。“你说的你想找到他。”
“可是——你说这是一部时间机器!”
我指指窗外。“这里看上去像11月份吗?或是像纽约吗?”在他呆呆地看着嫩绿的枝芽和一扯春色时我又打开了提箱,拿出一叠百元面额的美钞,检查了一下钞票的编号和戳记都与1963年份符合。时空旅行局并不在乎你花了多少(这与它无干),不过他们并不喜欢发生不必要的年代错误。若是你犯了太多这样的错误,一个综合军事法庭会把你流放到一个严劣的年代去呆上一年,譬如说去实行严格食品配给和强制劳动的`1974年。我从来没有犯过这类错误,这些钱没有问题。他回过头问我:“发生了什么事?”
“他在这里。到外面去,找到他。这是给你花的钱。”我塞给他时又补充了一句,“和他了断,然后我不接你。”
成叠的百元钞对于一个不习惯于使用它们的人,具有一种近乎催眠的作用。我送他进了楼厅。叫他宽心,就把他关出在门外。他这时还一直难以置信地捏着那一叠钞票。下一步的跳跃是太容易了,仅仅是在同一时代的一个小小的挪步。
1964年3月10日,第5时区17:00。“克里夫兰之顶”大楼。
门的下方有一个通知,说我的租房合同下周要满期了,除此之外这个房间看上去与刚才并无两样。外面,树木光秃秃的,天空像要下雨的样子。我十分匆忙,仅仅停留了片刻,取走了我租房间留在那里的现钱、上衣和大衣。我雇了一部车来到医院。我化了二十分钟才把育婴室的看护弄得不耐烦起来,于是我便乘她不注意偷走了婴儿。我们回到“克里夫兰之顶”大楼。这种用标度盘的时间装置是更为复杂的,因为大楼在1945年还不存在。不过我预计到了。
1945年7月20日,第5时区01:00。克里夫兰“雪景”旅馆。
时间机器,婴儿和我都到了城外的一家旅馆。早些时候我就以“俄亥俄州沃伦市的乔治·约翰逊”登了记。于是我们来到了一个窗帘拉上、窗户和房门紧闭的房间。地板也进行了清理使其能够承受机器的不规则的震动。你的身体可能会碰上一张原不该在那里的椅子而出现一块令人不快的乌青——当然并非椅子,而是变换场能量的回冲。
一切顺利。珍妮正在熟睡着。我把她抱出来,放在我事先放置在汽车座位上的一只食品箱里,驱车到孤儿院。我把她放在台阶上,开车过了两个街区来到一个“服务站”,打了一个电话给孤儿院。我驱车回来时正好看见孤儿院的人把食品箱拿进去。我继续开了一阵,把汽车丢弃在旅馆附近,步行来旅馆后就“跳跃”到1963年的“克里夫兰之顶”大楼。
1963年4月24日,第5时区22:00。“克里夫兰之顶”大楼。
我把时间划分得十分精细——时间的精确性取决于跨度,当然你如果是回到起始点时例外。如果我是正确的话,在这里温和的春天的夜晚珍妮正在公园里发现她并非像她以前所想的那样是一个“纯真的”姑娘。我拦了一辆出租车来到那些小气鬼的住处,我让司机在拐角上等着,自己藏在阴影处。
很快我发现他们正在街上走,胳膊互相勾搭着。在门口他把她搂起,长时间亲吻她祝她晚安——时间性之长超过我的想象。然后她进屋去了,他转身走下人行道。我窜上台阶抓住他的一只胳膊。“结束了,年轻人,”我平静地说,“我回来接你。”
“你!”他吓了一跳,喘着气说。
“我。现在你知道他是谁了——而且你仔细想过以后你会明白你是谁……而且如果你再好好想想,你会猜测出这个婴儿是谁……还有我是谁。”
他没有回答,身子抖得厉害。当事实证明你无法抗拒勾引你自己的话这对你的精神是一个很大的震动。我带着他去“克里夫兰之顶”大楼,再次进行了时空跳跃。
1985年8月12日,第5时区23:00。洛基地下城。
我叫醒值班军士,给他看了我的身份证,告诉军士给他吃一片药后好好地睡下,第二天早晨招收他。军士的表情很难看,不军阶就是军阶,这与时代没有关系。他照我说的做了——毫无疑问他在想下次我们相遇时他可能是上校而我是军士。在我们的军团里这是有可能的。“他叫什么名字?”他问。
我写给他。他的眉毛扬了起来。“像这样的人,嗯?这——”
“你干你的工作,军士。”我转身对我的伙伴说,“年轻人,你的麻烦已经过去。你就要开始从事一个男人所能有的最好的工作——你会干好的。我知道。”
“可是——”
“没那么多‘可是’。好好睡一觉。然后考虑一下这个建议。你会喜欢它的。”
“你一定会的!”军士表示同意。“瞧我——生于1917年——仍然健旺,年轻,享受着生活。”我回到进行时空跳跃的房间,把一切拨到预定的零点上。
1970年11月7日,第5时区23:01。纽约市“老爹”酒吧。
我从储藏室走出来,拿了1/5桶的苏格兰制威士忌利乔酒,算是说明我离去的那一分钟。我的助手还在与那个点播《我是我老子》的顾客争辩。我说,“算了,让他放吧,放完后就关掉。”我已十分疲倦。
这种工作的确很艰辛,可是总必须有人来做。自从1972年的灾变发生后,近来要招募到人是很难的。
我提前五分钟关了店门,在现金出纳机上留下一封信给我的日班经理,说我准备接受他的主意,松弛一下,弦别绷得太紧了。在我外出长期度假时他可以找我的律师。局里最关心的是事情必须井井有条,收入多少还在其次。我来到储藏室里面的那个房间,跳跃到1993年。
1993年1月12日,第7时区22:00。洛基地下城附设时空劳工总部。
我向值勤官出示了证件后进去,来到我的住处,打算睡它一个星期,在写报告前我抓起我们下赌的那瓶酒(不管怎么说我赢得了它)喝了一杯。酒的味道太差劲了,我奇怪以往怎么会喜欢上老恩酒的。不过它总比没有强,我不想像一根木头那样清醒着,我思考得太多了。
我口授了我的报告:为太空军团进行的四十次招募活动都得到了局里的批准——包括我自己的这次,我知道会被批准的。我现在回来了,不是吗?接着我用磁带录下一份请调工作的报告。我对招募活动感到厌倦了。我要急流勇退。我向床头走去。
我的目光落在床头上方的《时间准则》上:
永远不要把明天要做的事搬到昨天去做。
如果你终于成功了,永远不要再次尝试。
及时一秒胜过事后九亿秒。
似是而非的事可以用似是而非的方法来处置。
你想到的时候事情已经发生了。
祖宗也是凡人。
真神也有瞌睡时。
当我是一个时间商人时,这些话曾经激励过我,现在却不同了。在时空跳跃的三十年的身不由己的生活,完全把人累垮了。我脱去衣裤,当身体裸露出来时我瞧了瞧我的肚子。剖腹产留下一道长长的疤痕,只是我现在身上的汗毛又浓又密,要是不仔细看就不会注意到它。
然后我瞧了一眼手指上的那个戒指。
蛇吞吃了它的自己的尾巴,周而复始,何谓始,何谓终……我知道我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了——可是你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呢,你们这些回魂尸?
我觉得一阵头痛袭来,不过我是不吃头痛药粉的。
于是我钻进床铺,吹口哨关了灯。
你根本就不在那里。不是别人而是我——珍妮——孤独地呆在这黑暗中。
我真想你!
B. 求穿越小说,要很好看的,有要求
现代的:《我靠!被潜了》非常搞笑 不过男主不是温柔的,但也非常帅。
《温暖的弦》虐死人不偿命的(我看着哭死了……)不过情节挺不错的。
《家有囍事》也还不错
《晚安,小姐》
《兔子压倒窝边草》青梅竹马的
《我的邻居是腹黑》
《昏前婚后》(现在貌似改名叫《请你养我》了……)
《淑女本色》
《何以笙箫默》
《杉杉来吃》
注:现代的大部分我都推荐搞笑的……我比较喜欢看搞笑的。= =
穿越:《午门囧事》(搞笑)
《薄荷荼靡梨花白》(搞笑)
《皇家幼儿园》
《月在回廊新月如钩》(挺搞笑)
《邂逅未来》(穿越到未来的,挺新颖的文)
《月下千年之续红线》
《香蜜沉沉烬如霜》(推荐推荐 挺搞笑)
《潇然梦》好看是好看,后来再看时候没有第一次看的感觉了- -
《少年丞相世外客》和潇然梦一个系列。也不错啦。。
《凤囚凰》(天衣有风的,男主倒是和你的要求满符合,不过就是有点虐- -不过也很好看啊)
《云狂》
《家有刁夫》女主贼强 是个杀手
《清空万里》是清穿文,不过到没有着重讲政治,满搞笑的,算是在这要看吐的清穿文中比较不错的
《歌尽桃花》
有几篇很搞笑但是男主不是温柔型是冷冷的有点闷骚的(……):
《娘子爬墙记》非穿越 很搞笑~
《极乐幽冥志》(貌似也改名叫《白衣飘飘的年代》)
《窈窕庶女》非穿越 但是很搞笑
《大龙门客栈》
《苏菲的异界》是一篇异世界成长文,讲魔法的,打发时间是本不错的书
强烈推荐烈大的坑:《傲风》已经出了很多了(虽然还没完结……)但是非常非常非常好看啊啊啊啊!!!我看了后就疯了= =一直在追。
我推荐的都是我这几年看过中挑出来的哦~绝对没有虚假~都是我认为非常好看的~我喜欢看女强和搞笑的~如果你也喜欢这类的话就去看看吧~~~(*^__^*)
C. 有科幻小说,有没有社会幻想作品呢
1818年以来的幻想作品
想在数千字的篇幅内尽述1818年以来的幻想作品,这本身就是一个幻想。但当我们有这个机会时,我们却无法抵御这种诱惑。这仅仅因为,幻想,是人类本身所具有的天性……
幻想是人类得天独厚的美丽天赋,也是人类整体创造活动和生存发展的需要。与此同时,它更是人生一切痛苦的源泉;是不是觉得这很矛盾?其实不然。因为不管人类的最终目的是什么,达到与否都是一种事关幻想的幻灭。正是这种痛苦成为了文学创造的原动力,于是文学在幻想中诞生了。
从《吉尔迦美什》到《神曲》,从《伊利亚特》到《奥德赛》,从《理想国》到《太阳城》,从《格列佛游记》到《米克罗梅加斯》,从《天方夜谭》到《罗摩衍那》,从《山海经》到《西游记》……这些恢宏的、不朽的著作中处处闪耀着幻想的光芒。在这里,幻想与文学似乎有着同命题的关系,互依共生,密不可分。
然而,这种亲密无间的关系却随着十八世纪前后工业革命的开始戛然而止,现实主义文学的风头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浪漫主义文学的光芒。在这个科学时代里,诞生于法国的启蒙运动,以其否认权威、崇尚理性思维的精神在欧洲诸国再度引起一次思想革命,对这一时期及其后的文学创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科幻,这一融合了科学与文学之美的艺术表现形式,在这个大背景下,悄然登上了文学舞台,二个多世纪以来,翩翩起舞,以其别致而优美的舞姿倾倒了越来越多的读者。它的始作俑者,就是英国大诗人雪莱的妻子——玛丽·雪莱。
《弗兰肯斯坦》(科幻)——玛丽·雪莱
1818年,寓居意大利的玛丽·雪莱在阿尔卑斯的雪夜中创作了现代意义上的第一部科幻小说——《弗兰肯斯坦》。故事情节很简单,青年科学家弗兰肯斯坦利用死人的器官和组织,拼合出了一个人体;并在一次雷击下使这个人体拥有了生命;可天性善良的巨人却因面貌丑陋而不容于世界。整个故事自然是以悲剧收场。玛丽·雪莱受限于时代,并没有意识到她的这部小说创造了一个崭新的体裁。更多的,这部小说充斥着哥特体小说的印迹。但在浪漫幻想、宣泄情感、尊崇自由、弥漫神秘的特点之下,《弗兰肯斯坦》第一次引入了现代的科学原理和技术发明,这使得它在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幻想与科学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这种基本特征来源自特定的时代背景,同时也是科幻小说有异于其它文学体裁之处。从文本的自然价值上来讲,《弗兰肯斯坦》乏善可陈,但它毕竟开创了现代科幻小说这一体裁,无法忽视。
尽管《弗兰肯斯坦》问世后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的反响,但在现实主义文学的洪流下,这部小小的作品还掀不起太大的浪花。三十余年后,法国科幻小说作家儒勒·凡尔纳的出现才真正开始将科幻小说推向一个顶峰。而跨世纪的英国科幻作家赫伯特·乔治·威尔斯则是科幻文学界继往开来的另一位翘楚。
《时间机器》(科幻)——赫伯特·乔治·威尔斯
1895年,威尔斯发表了他的第一部科幻小说《时间机器》,就此这个题材被人们广泛认知。小说中,一位时间旅行家乘坐时间机器来到了公元802701年的世界上,发现那时地球人分为两个种族,一个是生活在地面的埃洛依族,智力仅及儿童;而另一个则是生活在地下的莫洛克族,他们用以前遗留下的机器饲养埃洛依族,并在夜间猎捕他们为食。时间旅行者的出现,自然打乱了这种社会结构的平衡。借助小说中的时间机器,威尔斯带领读者进入了数十万年后的未来乃至地球的末日,他用进化论的观点向人们展示出一幅幅触目惊心的未来画卷。很显然,小说中的情节是暗有所指的,这种悲观的情绪恰恰是威尔斯对当时社会现实的讥讽。
在凡尔纳、威尔斯等作者的带动下,科幻文学步入了一个更加扑朔迷离,色彩缤纷的二十世纪。科幻文学的创作重心逐渐从欧洲大陆转移到了北美大陆上,科幻小说进入了它的“黄金时代”。优秀科幻作家和杰出科幻作品层出不穷,艾萨克·阿西莫夫、罗伯特·海茵莱因和阿瑟·克拉克这三位科幻巨头的出现,标志着科幻文学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新时代。
《基地》(科幻)——艾萨克·阿西莫夫
1951年,在《基地》的第一篇故事发表十年后,阿西莫夫的《基地》系列正式结集出版了。这个系列可以说复演了罗马帝国兴衰史,是科幻文艺史上最早也是最著名的史诗类作品之一。艾萨克·阿西莫夫一生著作颇丰,其中以科幻和科普作品最为有名,他的《基地》系列描述了心理历史学家谢顿以心理史学计算出银河帝国即将崩溃,于是以编纂网络全书为名将人才汇集到银河边陲的第一基地,随后在银河另一端秘密地建立第二基地;藉此希翼把黑暗时期缩短至一千年。《基地》系列为科幻小说的发展铺平了道路,它在这方面所做的贡献可能要比其他任何一部科幻小说都大。第二十四届世界科幻大会上,这套作品获得了为其特设的最佳小说集奖,这是空前的荣誉;而阿西莫夫本人当时还以为托尔金的《魔戒之王》会赢得这份大奖。
阿西莫夫也无法忽视《魔戒之王》的成就?是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时《魔戒之王》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我们这篇文章从一开头就声明是介绍幻想文学的。但由于十九世纪纯幻想文学的低潮,奇幻文学始终没有出现在我们的视线所及之处。不过,奇幻文学终于在二十世纪中叶再次迸发出它的青春;这首先应该归功于英国大学教授J·R·R·托尔金《魔戒之王》系列的面世。
《魔戒之王》(奇幻)——J·R·R·托尔金
1954年出版的托尔金的奇幻史诗《魔戒之主》系列现在被奉为所有现代奇幻文学的鼻祖,这一点似乎已经达成了共识。托尔金背离了撰写“晚安故事”的初衷,耗费十二年的时间终于完成了这套作品。如今,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部以纯熟的、尽可能宏大的笔触描述的史诗传奇。霍比特人弗罗多与他的同伴们为了中土的和平,与邪恶的索伦围绕着至尊魔戒展开了殊死的争斗。托尔金仿佛一位优秀的说书人,用语言和文本构筑出一个“比真实还真实”的“中土世界”;这里的每条河流,每座山川,每个种族都是那么栩栩如生;故事中的每个情节似乎都正在这片神秘的大陆上演绎。对于读者来说,没有读过它,你的阅读生涯肯定会少了点儿什么。
奇幻小说与早期幻想文学(传说、神话、史诗等)的渊源更近,在经历了十九世纪的压抑和没落后,随着《魔戒之王》的问世,奇幻文学迎来了它的全面复苏。这是幻想文学界的一大幸事。而与此同时,进入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科幻小说界又开始了一场变革。“新浪潮”作家的出现对“黄金时代”的科幻小说带来了冲击,他们企图彻底改变科幻小说的写作方式,希望赋予科幻小说更大的力度,创作出更富有文学性和社会道德感的作品。
《温室》(科幻)——布里安·奥尔迪斯
1962年,“新浪潮”作家的代表人物之一奥尔迪斯出版了他的名作《温室》。这部作品描写了千万年后的地球因为自转速度下降,终于以一面永远朝向月亮。巨大的植物遍布大地,人类已退化成原始状态。主人公古连便是在这样的世界上探索着自己的人生之路。小说中奇异的自然风光和神秘的原始色彩构筑了这部作品永恒的艺术魅力。奥尔迪斯的作品明显远离了传统的科幻题材,致力于对整个人类社会的思考,把科幻文学推上了一个崭新的高度。他曾这样评论自己的作品,“我写的是人类的不幸,隔绝,失望,忍受和友爱。”评论家们经常分析这句话,并对他的排列顺序津津乐道:人类从“不幸”开始,导致“隔绝”,继而“失望”,但仍“忍受”,最终达到“友爱”。
然而好景不长,到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新浪潮”运动已经穷途末路,失去了其先前的革命性和实验性,很多作品不再比自然科学作为创作的基础,毫无情节,只是在建筑空中楼阁,探讨晦涩艰深的所谓哲理;可以说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这种文学已经脱离了科幻小说赖以生存的基本属性,难免遭遇失败。
另一方面,奇幻文学在《魔戒之主》的感召下,不断蓬勃发展,众多奇幻作家以自己的作品能与托尔金的名著并立而倍感自豪。这其中就包括1977年推出了《沙拉娜之剑》的泰瑞·布鲁克斯。
《沙拉娜之剑》——泰瑞·布鲁克斯
如果说《魔戒之主》是史诗奇幻的基石,那么《沙拉娜之剑》系列可称得上“剑与魔法”奇幻的圭臬。正是这部作品让布鲁克斯成为作品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的奇幻作者第一人,同时也替奇幻文学打开了上世纪最后二十年的兴盛之门。这一系列作品一开始是以剑与魔法来包装的;渐渐地,你就会惊讶地发现,原来这个世界就是经过一场科技灾难后的地球,精灵、矮人、巨龙等传说中的生物开始出现在地球上,进而改变了整个地球的面貌和历史。
奇幻文学的迅猛发展,令科幻文学界产生了危机感。我们已经说过,“新浪潮”的发展逐渐走向了歧路,使得科幻文学陷入了尴尬的境地。在读者对科幻小说的状况日益不满的情况下,另一场“赛伯朋克”运动以强烈震颤的方式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上演了。
《神经浪游者》(科幻)——威廉·吉布森
1984年,威廉·吉布森的《神经浪游者》甫一问世便轰动了整个科幻界,一时间好评如潮。这本小说是一个三部曲的第一部,同时也是导致“赛伯朋克”第一次被正视的作品。在小说中,主人公凯斯将自己的大脑与电脑网络相联通,成为信息窃贼。小说将复杂的线索尽情地展现在我们的面前,给我们描述了一个个关于未来的无法逃避的现实。《神经浪游者》所推动的“赛伯朋克”运动是对新浪潮运动的一种反驳,它引入了信息论、控制论、生物工程等高科技内容,在文化价值观点上具有反传统性;它又一次将科技的力量展现在科幻迷的面前,从本质上体现了硬科幻小说的回归。
科幻文学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当然,这个阶段不只有“赛伯朋克”,科幻文学实际上进入了一个多元化、边缘化的年代。在这个年代里,科幻文学和奇幻文学的交叉越来越多,彼此之间的隔阂也逐渐消弭;也许,幻想文学的复兴指日可待。
纵观最近十年幻想文学的发展,明显地,奇幻文学的势头更加猛烈。最近四年的雨果奖最佳长篇小说奖,奇幻文学三度抡元。在屡有奇幻佳作涌现的今天,有一个系列是我们不得不提到的,那就是号称近三十年来最佳奇幻系列的《冰与火之歌》
《冰与火之歌》(奇幻)——乔治·R·R·马丁
乔治·马丁是一位科幻奇幻双料作家。他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推出的《冰与火之歌》描述了一个异常丰富充足的世界、拥有令人惊讶的可爱人物。这套伟大作品的灵感直接来源于传说和神话,同时建构在历史和现实之上。普通读者很难想象在短短的几年内描写和架构《冰与火之歌》的世界是个多么庞大的工程,而马丁驾驭这个庞大世界的能力又令人叹为观止,每一个细节都不是信手写来的,而是一幅严整的镶嵌画中的分子,全都有其存在的具体意义。可以这么说,《冰与火之歌》有能力骄傲地站在《魔戒之王》的身边。
D. 求短篇科幻小说
既短又精,难呀!!!
克拉克的<<星>>能勉强符合,尤其是文末的那句感慨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http://www.cnread.net/cnread1/khzp/k/kelake/000/002.htm
比起上面这个,更推荐下面的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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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几篇我最喜欢的短篇吧:
地球大炮 刘慈欣
镜子 刘慈欣
洪荒孑遗 长铗
冷酷的平衡 汤姆·戈德温
一日囚 柳文扬
虽然这几篇字数不太符合要求,但都相当精彩!!!
E. 科幻世界是不是有登过一篇关于变性的科幻小说
跟寂寞说晚安
作者: 苍炎风
简介:
依哲无法忘记抛弃自己的初恋女友可儿,却在酒吧结识了和可儿颇为相似的烟酒促销小姐玲儿,就在他与玲儿渐生情愫的时候,那个与可儿一模一样的女孩兰儿再一次出现在他的生活中。兰儿的出现不单勾起了那段封存已经 ...
F. 破产姐妹苏菲说晚安是是如何说的。。。不是普通的表达方法。。,
good morning everybody!
G. 求科幻小说《请在我入睡的时候守护我》是以前世界科幻博览上的文章
请在我入睡的时候守护我 让-克洛德·迪尼亚什
12岁时,我吞下了我的精灵,事情纯属意外。那天,天气实在太热了,我看着一群山羊,不知不觉就在奔流的小溪边枕着一块晒得热乎乎的岩石睡着了。我猜我的嘴巴当时是张开的——我这人有时确实爱打呼噜。我还在做梦呢。精灵们听得见那些没有说出口的心愿、欲望和诅咒,但梦是最吸引它们的东西了。
我感觉她溜进了我的双唇之间,锋利的翅膀边缘划破了我的舌头。我条件反射地咬住牙关,可太晚了。我的叫声吓坏了羊群。我满嘴都是黏糊糊的血,忙唤来我的狗帮我把羊群归拢在一起。我喝了几口山上流下来的雪水,冰得牙齿都疼了。
我顺着小溪回到农场,一路上感到精灵在我的肚子里轻轻地动弹。她正在充满酸水的胃里筑巢。不知怎的,这一切并不让我害怕。
可爸爸的怒火却吓坏了我。
家里的饭是我做的——妈妈在生我时死了,婶婶呢,天一热就没法走路。于是就挥舞着拐杖发号施令。她没有孩子可以继承农场,所以不是特别喜欢我。见我比平时回来得早,羊群也没吃饱,她便连珠炮般地向我发问。她检查了我嘴唇上的口子,连连摇头,然后把我打发到厨房里去了。
我听到爸爸和叔叔从地里回来了,然后是婶婶比平时更加尖厉的声音:“你那个蠢儿子不看羊,反倒睡着了,结果吞下去一个精灵!”
厨房的门开了。叔叔用微微后倾的身体支撑着妻子。爸爸朝我走来,手里拿着一根皮带。
“今晚你就进城去。”他低声说,直视着我的眼睛,“但是,在你走之前,我要教会你干活的时候不要做白日梦!”
他并不是个坏人。哪怕只有我们俩在场,他的惩罚也是公正的。我没有试图逃跑,尽管婶婶用尖锐的嗓音在一旁煽风点火。精灵开始在我的肚子里放毒,皮带抽在身上,我也不太感觉得到。我想,我应该装出痛苦的样子,像那些老掉牙的故事里面一样。可是我太小了,不明白这个道理。
见我不哭不闹,叔叔操起了扫帚也来打我。扫帚把我的腿打折了,我听见骨头裂开的声音。接着,剧烈的疼痛向我袭来,我大叫了一声,昏倒在壁炉前。
醒来时,我躺在厨房的桌子上,骨折的那条腿由一块临时夹板固定住。绑在腿上的是两段扫帚把,贴在我的膝盖两侧。叔叔家里的任何东西都是不能浪费的。我感到骨折的腿部一阵阵疼痛,与背上和嘴里的伤口带来的烧灼感交织在一起。
“对不起,儿子。”上方一个声音说道。
爸爸伏在我的伤腿上,没有碰它。屋子里静悄悄的。
“你叔叔去找铁匠了。骨头是我接的。不是粉碎性骨折——以后你还是能走路的。”
我眨了眨眼,疼痛让我筋疲力尽。一捆捆草药悬挂在天花板上,气味早已散尽了。它们的影子在被烟熏黑的房梁上投下一块块阴影。
“你去不了了,”爸爸用疲惫的声音又说道,“等你的腿痊愈,能够上路,要一个月以后。这段时间太长了。你要勇敢。”
“精灵怎么办呢?”我问,想起了发生的事情,感到不知所措。
“不许说那个字!她会听到的。”
他用一只散发着泥土和马厩气味的巨掌捂住了我的嘴巴。
“那个脏东西会随时孵化,然后离开你的。你知道之后会发生什么事吗?”他的眼睛盯住我,“嗯?”
我点点头。他的手还盖在我的嘴巴上,我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疼痛逐渐消退下去了,这是精灵在我体内存在的证据。她就在我的胃里,在那儿作茧。我的胃酸在她身上起了作用,让她发生改变。等一切就绪,她就会从我的嘴里飞出来,假如我允许她这么做的话。而我们之间的纽带就再也不会被切断了。她会随时应我的召唤出现在我面前,为我翩翩起舞,别人却无法看到。精灵会改变它们的主人。每个孩子都知道这一点。
我只进过一次城,是在10岁那年,我进城去看秋季博览会。叔叔带我去瞧一个满头乱发的男孩,年纪大我一倍。他被关在一个笼子里,笼子用一把简易的门闩锁着。他在阳光下扭动着手指,对着它们说话,好像在演一出王子和小鸟的木偶剧。他结结巴巴地讲着故事,可是说得太快,听不明白。因为总是一眨不眨地盯着太阳看,他的眼睛已经瞎了。
叔叔给了男孩母亲两个铜板,让我可以靠近看看他。叔叔出人意料的大方,同笼子和笼子里关的男孩一样让我很是吃惊。
“等铁匠到了,你一定要勇敢。”爸爸不厌其烦地对我说。我去瞧一个满头乱发的男孩,年纪大我一倍。他被关在一个笼子里,笼子用一把简易的门闩锁着。他在阳光下扭动着手指,对着它们说话,好像在演一出王子和小鸟的木偶剧。他结结巴巴地讲着故事,可是说得太快,听不明白。因为总是一眨不眨地盯着太阳看,他的眼睛已经瞎了。
叔叔给了男孩母亲两个铜板,让我可以靠近看看他。叔叔出人意料的大方,同笼子和笼子里关的男孩一样让我很是吃惊。
“等铁匠到了,你一定要勇敢。”爸爸不厌其烦地对我说。
这既是命令,也是请求。我在他的手掌下哼哼着,不明白他的意思。他弯下腰凑近我,用寥寥数语向我解释了他们要对我做的事情。
我想我尖叫了起来。铁匠使用钳子的时候,我又晕了过去。他们拔掉了我的几颗牙齿。拔牙时爸爸不让任何人抓住我。
当我再次苏醒过来,已经躺在妈妈原先的那张床上,两个封闭的铁环钉在我的嘴角上,使我无法张嘴。我的牙齿被一根烧得发红的铁钉打出了几个洞,硬生生塞进去一个匆忙打就的笼嘴。笼嘴的铁齿把我的上下颚钉在了一起。我痛苦地不停呻吟着,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地方不疼。一阵热浪卷上我的大腿,在我的胃里盘旋,穿过我的嘴唇炸了开来,仿佛戛然而止的呼叫。热浪很快又变成了刺骨的冰冷。每吸一口气,我的嘴里就充满了发苦的、带有土腥味的浓沫。
起初,他们把我的双手绑在床柱上,这样我就不会用手把铁环扯掉,伤了自己。一周后,我虚弱得几乎动弹不了。他们终于松开了我的绑绳。为了不让我饿死,铁匠把我上面的两颗门牙拔掉了,留出的洞隙刚刚足够喂进去一点山羊奶、肉汤,还有爸爸找得到的葡萄酒。每天早晨,下地干活之前,他都耐心地喂我东西,对婶婶抱怨他要晚了的话充耳不闻。之后我就孤零零一个人躺在那儿,直到晚上他回来,跟我讲讲羊群和干草的味道,一面用沾了水的稻草团为我擦身,
他们给我一些可以咀嚼的食物,可我再也不能用门牙咬东西了。每天凌晨,当疼痛暂时停止的时候,我会想出各式各样的诅咒,只是无法骂出声。剩下的时候,我倾听着口腔里血管跳动的声音,等待伤骨的愈合。
我只有12岁,根本不懂沉默是怎么回事儿。
我消瘦了,整个人处于痛苦之中。时间就这么过去了。在我的脑海中,我在粉刷得雪白的墙壁上画画,一面用指尖拨弄嘴上的铁环。我的骨折愈合得很慢,爸爸每天晚上都陪在我的床边。他减少了喂给我的葡萄酒,增加了羊奶的分量,用勺子送进
我牙齿上的那个洞里。有时他甚至给我喂点肉汤或是蛋花汤。到后来,我能够自己吃东西了——我的手不再发抖了——可怎么跟他说他都不理。
“省省力气吧。”他喃喃地说,擦去我下巴上的污迹。
精灵在我的肚子里蜕变,我的梦境里充满了明亮的色彩。但我总是一个人醒来后,什么都记不得,因为戴着笼嘴,我无法在睡梦中哭喊出声。
我试着轻轻地把脚放在地上,小心冀翼地走到房间另一头婶婶放夜壶的地方。后来,有一天我拄着爸爸拿白蜡木做的拐杖下地走路了。木料还没有干透,每走一步都要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树液沾在我的皮肤上,好像尚未愈合的伤口在手指挤压下冒出的脓水。在窗台上放的水盆里,我照见了自己的影子,它从里面盯着我,仿佛一匹不羁的马儿。这副尊容让我刚想咧嘴大笑,却疼得泪水涌了出来。
终于有天晚上,我能够独自下楼来到晚餐桌旁,叔叔放下手里正在切的灰色的面包条,表情沉重地瞥了一眼自己的妻子。
“我们明天就走。”
我点点头,接过爸爸递给我的一碗羊奶,小心翼翼地倒进齿缝间。羊奶像条小溪一样从我的下巴上流淌下来,在桌子上汇成一滩。金属笼嘴磕在碗上,丁丁当当的。其他人都不吃。我转向婶婶,她的身子直往后退,眼里满是恐惧。
“已经太迟了,”她喃喃地说,在胸前划了个十字,“这孩子有股邪气!”
爸爸咒骂她,叔叔诅咒我。我呢,不再去听他们讲什么。在我的脑子里,精灵开始说话了。
“我要给你讲些故事。”那个声音说。
我四仰八叉地躺在马车后面的一堆马铃薯口袋上。天空飘着毛毛雨,打湿了我的嘴唇。我既不能回答精灵的问题,也无法抱怨。叔叔说,暴风雨恐怕就要来了。
“你的金属笼嘴会把闪电引下来的。”他嘟囔着,啪啪地抽着马鞭。
我观察着越压越低的乌云。到城里需要一天的路程。因为日落时分才能到,所以我们要么在小旅店里住上一晚,要么就只好睡在马车下面的烂泥里了。讲故事也不能让雨停啊。
“我要告诉你一些秘密。”那个声音又开始了。
我想着被我撇下的山羊,想着我的狗,它已经跑掉了,因为在我养伤的时候,没人乐意喂它。世上没有秘密,只有没时间照管的东西。
“认清自己,你就能做得比自己想的要好。”精灵仍不放弃。
我看得见映在叔叔眼中的我的模样。我知道他如何看我。他驾马的时候,朝我嘴上的皮带和铁环瞧了一眼,摇了摇头。外表也许具有欺骗性,可事实常常更糟。
精灵在我的胃里坐立不安。晚上,她曾小心翼翼地来到上面,看见我的牙齿形成了一道无法逾越的屏障。我听到她哭了起来。她的啜泣听上去就像冬天里瀑布最后的水流冲裂冰层的声音。我本想告诉她,这些并不是我的选择,可话到嘴边却被笼嘴挡了回去。最后,我含含糊糊地哼起了我唯一会唱的那首歌,努力把它唱好,直到她停止了哭泣。
“我不想让你成为和我们不一样的人。”爸爸把我的上下颚锁上之前对我说。我只希望我从未这么想过。
精灵不停地和我说话,天上又飘着雨,尽管如此,我还是睡着了。醒来时,只听得马蹄在路面上发出的得得声。闪电并没有击中我,泥泞的小路也变成了阳关大道。我们正接近一道木头城墙。空中飘着一股烟味和腐臭味,还夹杂着其他一些我分辨不出的气息——有的甜,有的酸得刺鼻。几个卫兵拦住了我们,用草耙把马车上的干草翻了个遍。叔叔付钱给他们,一边咕咕哝哝地发牢骚,他们放我们进了城门。头顶上方,城墙走道两边的石槽里烧着羊齿草。星星已经出来了,店铺老板们正忙着把铺子的窗板关上。街上仍有行人。小城是个封闭的世界,有着不同的规则,这些规则叔叔不太明白,也从不提起。然而,当我看见城里人上下打量我的那种神情,就知道我们与他们之间的差别并不深。
“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精灵哀求道。
我坐了下来,靠在干草堆上,盯着那些看我的路人。叔叔本来是可以让他们付钱观看我这副怪模样的,可我马上省悟到他觉得太丢人了,才不会有这个念头呢。我也不敢有任何要求。我的梦想很简单,而且,我也不确定自己想要的东西究竟是否存在。
“你守在马车旁,”叔叔边说边解下马匹,“明儿一早我就回来。假如有谁靠近马车,你就站出来。你的尊容会把所有的小偷都吓跑的!”
他把我带来的毯子披在马背上,然后牵着马的缰绳离开了,消失在街道尽头的黑影里。我不知道他是往哪个方向去的。
马车停的地方是个小广场,周围的房子窗板里面窜了出来,飘荡在夜空中。我不敢从马车旁边逛开,而是钻进了干草堆里。夜晚潮湿而阴凉。精灵一声不响。我久久地望着躲在云彩背后的月亮,她那张麻子脸比我的脸还要难看,可她笑眯眯的,逍遥于尘世之外。
我并不是很困。小城里充斥着一千种新的声音,让我无法安宁。我轻轻揉擦肿胀的牙龈,听着笼嘴上的铁环发出的丁当声。一簇簇的建筑物包围着我,这些房屋、街道和墙壁比我一辈子看到的还要多。屋顶的线条在天空的映衬下形成了字母的形状。字母不时被火把隔断。那是巡逻的士兵,他们负责保护城里的人们。城外的世界广阔得不可思议。关在铁笼和草堆里的我想起了叔叔的农场,想起了牧场上熟悉的小路。牙齿的疼痛很快会过去的。我的伤腿也会痊愈。
突然,我感到胃里的精灵动弹了一下,这才意识到自己有多孤单。我很想让爸爸和我们一起到城里来,可叔叔永远也不会答应的。我侧耳倾听,想听听脑子里的那个声音是否又开始说话了。她也是个囚徒,我们都有理由憎恨对方。
我呻吟着伸展了一下四肢,可并没有吵醒精灵。在我的胃里,茧已经张开了,精灵就躲在里面。我想象她身上披着破破烂烂的旧茧衣,躲在黑暗的洞穴深处,对她来说,这里和外面的世界同样不可思议。叔叔告诉我,精灵会想方设法来诱惑我的。
“你睡着了吗?”我尽可能张大嘴巴,一个字一个字地挤出。我把手放在肚子上,等待她的回答,等了好久好久。
“你不要我。”那个声音终于说道。
我摇摇头,铁环丁当作响。夜晚使得声音好像被放大了,听上去更加尖厉。我无法告诉她我有多了解她,也无法告诉她为什么我和她的命运是同样被注定的。我的嘴里只发出了一阵难听的咯咯声。
我费劲地牵动嘴唇和舌头,努力说出在我心里萦绕不去的话,连说了三遍。我的要求对她来说再简单不过了。我不要什么王国,不要什么金银财宝,也不要额外恩赐的权力。我不确定自己要的东西能否得到。
“请在我入睡的时候守护我。”我恳求道,怎么也说不清楚。
我擦去下巴上带血的口水,等待她的回答。
我“有很多东西可以给你,”她说,“我只有靠你了。”
我以为她又要哭了,可是她的眼泪早已流尽。她用疲惫的声音跟我道
了晚安。我数着星星,一直数到眼前的一切模糊起来。
黎明时分,雄鸡的打鸣声把我吵醒了。没过多久,叔叔就来了,身后牵着那匹马。开窗板的声音,早起第一拨商家的叫卖声,还有鸟儿的啾啁声此起彼伏。空中弥漫着烟味。我的肚子饿极了。
“我白白丢了两把铜板给那些卫兵,”叔叔看也不看我地说,“他们的骰子沉得都滚不动了。这趟来花了我好大一笔钱,你可给我记住!”
他给马套上轭具,在马屁股上狠狠抽了一记。马车朝前驶去,车轴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头顶的一扇窗开了,我差点没躲开一只夜壶里倒下的尿液。
“老格里姆利奇正等着我们。他叫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他见过的精灵比头上的头发还要多呢。”
叔叔用鼻子哼了一声,从衣服底下拿出一个面包头。我饿极了,嘴里直流口水。铁环与舌头接触的地方生锈了。我舔了舔铁锈,以缓解肚里的饥饿感。马蹄敲打在鹅卵石上,震得我的牙齿咔哒作响。
我还没看见玻璃作坊,就已闻到了它的存在。街道上弥漫着熔化的玻璃和燃烧的海藻的气味。房子又长又窄,后院是个工场,阁楼上是学徒们住的地方。这儿甚至有专门拴马的圆形场地,有钱人家就有这个,这是爸爸哄我睡觉时说起的。
叔叔拿起钳子,扶我从马车上下来,粗手粗脚地帮我掸掉屁股上的草棍。我拄着拐杖跟他走进屋里。一个从作坊里往外走的年青女佣转过脸去,随后似乎又改变了主意,给了我一个鼓励的微笑。我也费力地朝她笑了笑,铁环拉扯着我的嘴唇。她在门前的台阶上停下,一直看着我,直到我走到柜台后面。那儿有一扇门通往玻璃作坊。
一股热浪朝我直冲过来。房间正中央是一口吊在火炉上的盛满玻璃熔液的坩埚。一个穿着围裙的矮个老头儿正忙着拨弄火。在他身后的一张工作台上摊着许多钩子和刀具,还有映出火苗的扁平的瓶子。一根金属棒立在一桶灰乎乎的水里,比我的个子还要长,像一条蛇那样粗。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东西。
精灵开始在我胃的深处扭动。
我被叔叔推了一把,朝炉火走去,木底鞋踩在地上,发出咯咯的响声。火星从坩埚底下飞溅出来。我把拐杖留在门边,以免着火。
“是你儿子?”老头儿问道,也不抬头,“他知道该怎么做吧?”
“是我兄弟的儿子。是的,他知道,他会听话的。”他斜眼看了看我,又说,“不管怎样,他不是个坏孩子。”
“钱呢?”
叔叔从钱包里把钱掏出来。老格里姆利奇把铜板逐个放进嘴里咬一咬,然后揣进围裙的口袋里。然后,他往手心里啐了口唾沫,拿起那根金属棒。
“如果你想卖掉它,我要分三成的钱。”他说着,把棒子一端戳进坩埚里的玻璃熔液中,“那是一大笔钱,不过我的顾客都很富有,能够让我们俩都满意。让这男孩准备好!”
我突然感到一阵恶心,俯下身去。叔叔将大手按在我的后脖颈上,强迫我直起腰。
“很快你就自由了,”他说着,手里的钳子朝我的脸伸过来,“我要把铁环钳断,这样你就能张嘴了。不过,我让你张嘴的时候你再张。嘴巴一张开,你就使劲朝管子里吹气……”
“你必须从丹田向外吹气,”格里姆利奇说,“就像喊叫时那样。”
“准备好了吗?”
我满肚子都是酸水。精灵没有出声,但我感觉到她在我的胃里漫无目的地四处乱撞。想到我将带给她的痛苦,我呜咽了起来。叔叔怒气;中;中地哼了一声,用胳膊夹住我的头。钳子伸进了金属笼嘴里。嘎吱一声,第一根铁环断了,然后又是一根。接下来,笼嘴的铁齿也被钳断了,我的牙龈开始流血。
“把嘴闭紧,小子!”老头儿喝道,“看着我!”
金属棒从坩锅里伸了出来,顶上颤巍巍地挂着—个熔化的玻璃球。老头儿鼓起腮帮子,把棒子的一端对准嘴唇。借着火光,我看到他用尽浑身力气吹着,脑门上青筋迸出。
等玻璃球膨胀到我的两个拳头那么大时,他把它在火焰上转动了一下。叔叔松开了我,手中的钳子仍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的嘴巴从来没有这样疼过。
“现在吹气!”格里姆利奇喊道。
他把管子的一头凑在我肿胀的嘴唇边。我尝到了他口水的味道,胃里一阵翻搅。一声哭喊回声一般从我的腹腔深处传了上来。没喊出一个字。只有恐惧在我的骨髓里回荡。叔叔扳住我的肩膀,老头把棒子举在坩锅上。我正要尖叫,他用力在我的肚子上捶了一拳。
一大口胆汁冲进我的嘴里,我用尽力气喷了出去。
精灵从我嘴里射了出去。
在作坊里红彤彤的阴影里,她发出太阳般的光芒。她被我吹得蜷作一团飞了出去,落在熔化的玻璃里。她竭力展开翅膀,顾不上炙人的热气,也顾不上疼痛。玻璃球的中心出现了一片呈涡旋状旋转的五彩斑斓的光影。她的叫声湮没在熔化的玻璃之中,最后听不见了。
“放松点,”格里姆利奇说,把金属棒从我手中接了过去,“剩下的我会处理的。”
叔叔松开了我。我跪倒在地,呕吐起来,把茧吐了出来,就像排出死胎的胎盘一样。我不敢抬眼去看精灵烧剩的残骸。
“我可以把它卖个好价钱,”叔叔欣喜若狂地说,“多漂亮的颜色!”
“很快就不烫手了,”玻璃匠人说,“很奇怪,这些脏家伙好像从里面把热量全部吸收掉了。瞧瞧她,好像还在动呢。”
我感到太阳穴怦怦直跳。我呻吟着站起来,从叔叔手中夺过钳子,猛地击在金属棒顶端悬着的玻璃球上。随着一声脆响,玻璃球上出现了一道裂纹,随即整个裂开,散落在地。叔叔大吼起来,我朝他挥舞钳子,吓得他连忙后退,用手护住脸。
精灵像一片叶子似的旋转着落向地面。她的身上扎满了细小的结晶体,我伸手接住她,她那透明的翅膀在我的指间化为灰烬。火星雨点般从炉火中迸溅出来,点燃了她的头发。
她像彩虹一般燃烧着。
从那以后,风从我牙齿上的洞隙中呼啸而过,我也笑得少了。我再也没有离开过农场。我常常在河边躺下,头顶的天空一望无垠,空空如也。云彩对我来说不再像是书写在空中的白色诗歌,我也再认不出水中有什么符号了。从那以后,我要么细细咀嚼自己做的梦,要么把梦全都呕吐出来。
叔叔去世的最早,接着是爸爸。婶婶在一场大病后再也不会说话了。有时,我会坐在她对面,坐在拐杖打不到的地方,她可以看见我的脸,用眼睛来回应我的话。毕竟她是我唯一的亲人。
我打呼噜的时候还是张着嘴。但我现在睡在屋里,安全地躲在紧闭的窗户后面。再也没有精灵在我睡着的时候来守护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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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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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恩正
〔片断〕
现在回想起来,我和琼相处的这十天,真像一场奇妙的、逝去的梦。
首先,这是一场未来的梦。
琼送了很多储存着信息的晶体给我。这里记载了大量的图表和公式。它的内容不但涉及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学、地学、生物学等基础科学在概念上的重大突破,而且也有能源、计算机、空间科学、遥感、激光等应用技术方面的崭新的设想和发明。要全部掌握这笔财富,至少要花费一二代人的时间。而当我们一旦能利用这些知识时,人类的科学文明,就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为了便于我们以后的研究,琼将一些关键的图表公式在屏幕上显示出来,利用数学语言,向我进行一些解释和提示,就像一个成人向小孩讲解通俗的科学知识一样。她对于各个学科的内容了解得那样高深、全面,使我感到自己在基玛的高度文明面前,真是显得太无知了。
我好像是在琼的带领之下,纵身在科学的大海之中游泳,它的广阔无涯使我目眩心醉,不辨四方。它使我提前进入了未来,看到了人类文明的前景。
其次,这是一场过去的梦。
琼曾经将地球人类历史上一些重大史实的录象放映给我看。这不但使我目睹了近12000年以来地球人类历史发展的概况,而且使我附带解决了迄今地球上的科学家尚无法解释的古迹和传说之谜。
基玛是乘坐光子火箭来地球的,但是这种火箭只能停留在离地球10万千米以外的空间,因为如果它太靠近地球,它那威力强大的发动机中喷出的能量就会把地球上的生命毁灭殆荆基玛从火箭上改乘航天飞机降落到地面,他们最早的机场,是在南美秘鲁的纳斯卡高原上。当年为了导航的目的,曾经从太平洋海岸直达纳斯卡高原修建了长达数百千米的地面标志线,在机场上,还修有明亮的石块砌成的跑道。这些遗迹多年来一直使人困惑不解,现在我总算知道了它的来历。
基玛曾经在大西洋中的一块陆地上建筑了一座科学城作为他们的营地,这座城市的辉煌和壮丽使少数有机会参观过它的旧石器时代的原始人感到神奇莫测,因此在古希腊神话中保留了这段往事的痕迹,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的著作中也提到过这种神秘的陆地。当基玛离去时,为了消灭他们的踪迹,就制造了一次人为的地震,使这块陆地陷入海中。在几十年以前,人们终于用仪器测出了这块大陆的存在,这就是有名的亚特兰提斯大陆,不过关于它那高度文明的遗迹的创造者和它突然陷落的原因,迄今为止人类还是不知道的。
在第四纪的更新世时期(约从300万年以前到12000年前),世界上很大一部分地区都为冰层所覆盖,但是到了12000年前,这些坚冰却突然融化了,产生的水竟使全世界的水位上升了200米,在各民族的神话中留下了洪水泛滥的传说。但是造成这种冰川融化的原因,科学家们一直找不到解释。现在才知道这仅仅是由于基玛离去时,光子火箭的尾部向着地球,它那炽热的温度使地球气温陡然上升而引起的。在这时每一艘光子火箭从地球上看去就像一个大太阳,无疑引起了原始人极大的惊惧。中国传说中古代有十个太阳,以后被英雄后羿射下九个,看来就是这样起源的。
以下我看到了人类文明史的全部过程。古代埃及的十万名奴隶在炎炎烈日下修建金字塔,巴比伦国王在神庙前宣读“汉穆拉比法典”,古印度孔雀王朝的阿育王在华氏城举行隆重的佛教庆典,中国秦代的数十万刑徒在皮鞭抽打下建造万里长城,还有罗马斯巴达克斯率领的奴隶起义军与克拉苏的大决战。我看到了十字军战士的铁蹄践踏着小亚细亚的平原,我也看到了成吉斯汗的骑兵饮马蓝色的多瑙河畔。我看到了海风吹拂着哥伦布探索新大陆的帆船,我还看到了革命的红旗在硝烟弥漫的巴士底狱的城楼上飘荡。时光风驰电掣地在我的眼前流过,多少叱咤风云的英雄,多少可歌可泣的事迹!
尽管历史上曾经有过那么多的鲜血,那么多的不幸,可是全人类终于克服了重重的艰难困苦,发展了今天的文明。作为一个地球上的普通的成员,我还是有理由感到自豪的。
第三,这是一场现实的梦。
和琼十天的朝夕相处,唤醒了我心中一种生疏的感情--爱情。我爱上她了,而且是疯狂地爱上了她。
每天早晨,当我起床以后,她的笑靥就像朝阳一样照亮了我的心。在工作时间,我的耳边不停地响着她那音乐似的话语,听着那些概括着科学结晶的词句从那美丽的小嘴中吐露出来,本身就是一种很大的享受。每日三餐,我们都在一块儿吃,由忠实的哈利伺候着。她亲自为我夹菜,劝我多吃一点,态度是那样娴雅,充满着体贴和柔情。
不过,尽管我的感情是如此的炽热,但是我却只能将它深深地藏在心底,不敢在琼的面前有丝毫流露,因为在我对琼的爱慕中,还夹杂有崇拜的成分,我们两人的条件是太不相称了。此外,我也不能忘记我的工作,我要利用在这里的机会,尽可能地为人类多学习一点东西。琼终究是一种智慧高超的生物,她的理智是不可动摇的,这12000年孤寂的生活,就是一个极好的证明。我不知道她是否有爱情,是否承认别人的爱情。要是我不恰当的表态惹恼了她,那我将永远不能原谅我自己。
但是我还是有一种感觉,有一种幻想,我觉得琼起码是不讨厌我的。自从我俩熟悉以后,她的脸上似乎没有消失过笑容。每天晚上她向我说晚安时总微微有一点依恋,而早晨看到我时脸上那种真诚的喜悦,往往使我心中怦然作跳。难道这仅仅是礼貌,仅仅是友谊吗?
神话般的环境,神话般的幸福,使我不像在现实中过日子,而是在一种虚无缥缈的幻境中生活,然而梦终究有醒转的时候,十天的时间不知不觉已经过去,我们别离的日子临近了。
根据计划,琼将派遣哈利驾驶潜艇在8月20日早晨8时将我送到海面,在那里母舰仍然在等待着我。她自己将在12小时以后,也就是晚上8时乘坐磁力飞船起飞。这座海底观察站和它附属的一切设备,就作为基玛的礼物送给地球人类了。
在我离开的头一天晚上,哈利为我们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还有一瓶1720年法国酿造的葡萄酒。琼和我面对面地坐着,静静地用我们在一起的最后的晚餐。
尽管桌上的菜都是哈利根据世界有名的菜谱烹调出来的,它们的色、香、味都很考究;尽管法国名贵的陈酒香洌诱人,但是我看到坐在我面前的琼的可爱形象,想到我们离别在即,不禁食不下咽。琼今天也反常地沉默,闷闷地用叉子拨着盘子里的食物,基本上没有吃什么。
最后,我叹了一口气,放下刀叉。
琼抬起眼来看了我一下,低声说:“你就要走了,多吃一点吧。”
我摇摇头:“吃不下。”
琼还是那么低声:“为什么?”
我说:“心里难受。”
琼说:“是我款待你不周到吗?”
我说:“不是。琼,恰恰相反,你……”她伸出一只手打断了我的话:“默,请不要说些没有意义的话吧。”
这句话使我激动了,我忘记了谨慎,站起身来走到她的面前,大声地说:“你是一个比我们聪明得多的人,你懂得一切科学的知识,你观察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全部过程,你也懂得历史。你什么都知道,可是你却不知道理解一个人的感情,因为可能你自己没有这种感情。我要告诉你,我爱你,爱你,爱你!这就是我痛苦的原因,你懂吗?”
琼慢慢地抬起头来,等到我可以看清她的脸庞时,我发现她那双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痛苦和迷惘。她轻轻地,然而是清晰地说:“我懂,因为我也爱你。”
这出人意料之外的回答使我呆了片刻,然后我狂喜地呼喊了一声,在这一瞬间,我已经紧紧地把她拥抱在怀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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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谁知道这本科幻小说的名字。。。多谢了啊
美国作家罗伯特·海因莱恩发表于一九五九年的科幻小说《“你们这些回魂尸——”》。
作者设想一九九三年位于美国洛基地下城的时空劳工总部的一个工作人员(“我”),利用美国制造的坐标变换器来到一九七○年的纽约,结识了一个写忏悔故事的人,他二十五岁,本来是个双性人,当姑娘时的名字叫珍妮,未婚而有孕,生下的女婴被谎称为其叔的人偷走了,自己却动了手术变成男性。“我”答应帮助“未婚妈妈”找到玩弄过并抛弃了她(他)的男子。于是他们来到一九六四年的时空,“我”从医院的育婴室里偷走了婴儿,将她送到一九四五年的一家孤儿院。然后,“我”又到一九六三年的时空里找到了那个玩弄珍妮的男子,将他送到一九八五年的洛基地下城,要那儿的军士招募他参加工作。最后,“我”回到一九九三年的总部休息,说明“我知道我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了”——原来,“我”就是珍妮!不仅如此,“我”也是一九四五年那家孤儿院里的婴儿、一九六三年那个未婚而受孕的姑娘、一九七○年那位写忏悔故事的男子。更有甚者,“我”同时是窃走婴儿的“叔叔”,是玩弄了珍妮的男子,是被押送到一九八五年的洛基的那个家伙。因此,在角色的意义上,我既是母亲、父亲,又是儿子、女儿。这些矛盾纠葛,都是在“我”所扮演的不同角色之间发生的。荒谬固然荒谬,但是,“我知道我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了——可是你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呢,你们这些回魂尸?”加了着重点的引文,是作者借主人公之口的发问,答案自然是要由读者来作出的。
这个是最接近的 而你说的就是一个故事 问你智商的逻辑 本来的问题是一共几个人
J. 什么书比较好看
《学生会VS白焰》
《优雅王子VS东方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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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皮王妃》
《纵身黑道》
《蔓蔓青萝》
《一年三班恶男军团》
《玩劣丫头在古代》
《少年黑帮》
《黑道高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