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玄幻小说读后感
㈠ 中考可不可以写玄幻小说读后感啊
很明显不可以...需要的是主流思想,写一些受众不广的流行性文学读后感,考官不可能给分的
㈡ 读武侠小说有感
诛仙
后金庸武侠圣经:诛仙
作者:萧鼎
中心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又有天灾人祸,伤亡无数,哀鸿遍野,决非人力所能为,所能抵挡。遂以为九天之上,有诸般神灵,九幽之下,亦是阴魂归处,阎罗殿堂。
于是神仙之说,流传于世。无数人类子民,诚心叩拜,向着自己臆想创造出的各种神明顶礼膜拜,祈福诉苦,香火鼎盛……
方今之世,正道大昌,邪魔退避。中原大地山灵水秀,人气鼎盛,物产丰富,为正派诸家牢牢占据。其中尤以“青云门”、“天音寺”、和“焚香谷”为三大支柱,是为领袖。
这个故事,便是从“青云门”开始的。
青云山下的一个小村落一夜之间惨遭横祸,劫后余生的两个少年张小凡和林惊羽被武林第一门派青云门带上了山。林惊羽天资聪颖,受到师门器重。张小凡却默默无闻。张小凡偷偷爱上了同门师姐田灵儿,可是田灵儿却只是把他当作弟弟。在青云门的比武大会中,默默无闻的张小凡居然一下子技压群雄,引起人们的猜疑和议论,但最后勉强战胜他的本门第一女弟子陆雪琪却暗暗喜欢上了这个倔强的少年。
《诛仙》的出版的确是武侠小说出版的一件大事情。据记者了解,从2003年以来,凡是喜欢在网上读小说的,没有人不知道 《诛仙》;凡是奇幻小说的书迷,没有不知道《诛仙》的;凡是武侠小说的书迷,更是无人不在说《诛仙》。用网络搜索,《诛仙》的网页多达265000项,网络总点击量高达3000万人次,并且还在以每天200万的人次向前推进。这部与《飘邈之旅》、《小兵传奇》并称为“网络三大奇书”中唯一的一本武侠小说,在网上,早已经被视为和金庸、古龙、还珠楼主的作品同样等级的经典小说。
在网上,很多人将《诛仙》比做是小说版的《仙剑奇侠传》,还有人认为《诛仙》是溶金庸《笑傲江湖》的“情”和“武”以及还珠楼主《蜀山剑侠传》的“仙”和“玄”于一炉的“仙侠小说”。该书责编认为,对于更多《诛仙》书迷来说,他们真正在乎的不是什么“仙侠”与“武侠”的名分,萧鼎时而唯美细腻、时而大气磅礴的笔触,以及书中感人至深的情感描写才是感动他们的地方。主人公张小凡的孤独,碧瑶的凄美、陆雪琪的痴情……人们在“江湖”上的沉浮与挣扎才是书迷们热爱这本120万字的长篇巨著的理由。
整部小说,爱情、亲情、友情与波澜壮阔的正邪搏斗、命运交战汇集在一起,文笔优美,故事生动,令人不能释卷。新浪网在首页将其称为:“后金庸时代武侠圣经”。
《诛仙》作者自我介绍
萧鼎,男,年轻,未婚,自小读书,就是文史老师目中宠儿,理化老师眼中败类。
籍贯福建福州。少年时特立独行,锋芒太露,屡有挫折,后经人教诲,内敛圆滑,交得一班男女狐朋狗友,茫然度日,内心苦闷,不与人说,寄情写作。
大学毕业,屡有重创,茫然无措,最后痛定思痛,收拾心情,夜深人静时有出世之心,但天一光亮,便觉得万丈红尘,竟是这般可爱,如此繁华,怎可舍却?
天必降大任于我,我且独自前行!
闲时写此书,以我心情私语!
#附经典读后感两篇#
第一篇:
人欲成仙,天必诛之。我们终究不过是诌狗而已!
叁天前看到《诛仙》,竟觉得无法放手,连续看了17个小时,终于听到陆雪琪在黄清殿上,那低沉却似斩钉截铁、断冰切雪般的声音:“我不愿!”突然,一股令人窒息的悲哀感觉涌上心头,在命运面前,人真的有选择吗?
《诛仙》一开始就表明人永远无法反抗命运。序章中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诌狗!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既然天地对万物都公正无私,它就容不下能超脱尘世,长生不死的“仙”!谁能成仙,谁想勘透天地之隐秘,夺万物之造化,必为天地所不容,遭天劫而灰飞烟灭;所以书中说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因为欲成仙者天必诛之。
剑名“诛仙”,表面上看指的是一把古剑,青叶祖师从幻月洞中得来,却无人知其来历;剑身似石,谁能以石头造出神剑呢?剑是仙家利器、伏魔法宝,却为何名“诛仙”,不称“诛魔”呢?在“诛仙”面前,看起来天下无敌的大魔头们像小孩子一样不堪一击,既然有此剑,怎会有正邪万年之战,邪恶应该早就烟消云散了。在我看来,“诛仙”不是人造之物,而是天地所生,授于凡人;其使命不是伏魔,而正是诛仙。谁能成仙,谁能长生不死,谁能上窥天道,挑战天地的权威,超脱命运的摆布,必被“诛仙”诛之。也就是说,“诛仙”是天地用来对付敢于对抗命运的凡人的利器,就是天劫。
书名《诛仙》,不仅是指一把古剑,而是指这个故事原本就是要诛灭成仙的人。我觉得故事中有四个人成仙的资格,普智、万剑一、鬼王,还有张小凡,他们注定命运悲惨;普智是得道高僧,一生都在为善,却在满手血腥、悔恨愧疚中死去,德行道行付诸东流,还害了自己心爱弟子的一生,也许不过是因为想到了个或许会长生不死的办法,希望有人能够实践他的宏愿。万剑一一世英雄,被一群自己舍命守护的人残害,却无人为他说话,最后成为一个不见天日的老头,而苍松也因他而成为人所不齿的叛逆。鬼王真情真性、雄才大略,却注定丧妻丧女(周一仙语),一生孤独,妻为碧瑶而死,碧瑶或许最终会为救小凡而死在其父亲手上,看来鬼王必会成魔,不得善终。最后就是我们的小凡,只有他将佛、道、魔集于一身,得窥天书,也许最后只有才能成仙,可是,因其倔强而得佛,致父母惨死,因其恋旧而入魔,致众叛亲离,因其纯善而学道,致爱人长眠。这一切本不是他所愿,他只愿平平凡凡,却被命运玩弄,何为苦,这就是苦,何为不公,这就是不公。既然天地不仁,所以决定抗争!四人中,唯有小凡可成仙,所以“诛仙”必诛小凡。
天地将借谁之手诛仙、诛杀小凡呢?只有两个人有这个资格,陆持天玡,林持诛仙,诛小凡于青云山。
陆雪琪,本是九天仙子,嫡落凡尘。在天帝宝库前,在那个天旋地转的瞬间,她身不由己地飞向死亡,可是,她的脸上,竟没有一丝的伤怀,没有一丝的恐惧。在鬼厉,不,是在当年的张小凡面前,她忽然笑了。苍白的笑容里有从未出现的温柔,在如此凛冽的风声之中,她的唇轻轻开合,凝望着身边的人。有四个字,穿过了风声,穿过了鲜血,更像是穿过了岁月时光,在十年间轻轻徘徊,然后,萦绕在他的耳边,回荡在他的深心。“你,回来吧……”。在那个明月当空的夜晚,在天玡蓝色忧郁的神光你,她说:“如果可能,我情愿放弃一切,跟你一起到天涯海角。”在青云山上,她霍然转过身去,背对著这玉清殿上所有的人,向著那个高大雄伟的殿门之外,向著那片无垠的青天之外的远方,向著远方未知时地方深深凝望!那一眼是怎样的情怀?黄清殿上,有她低沉却似斩钉截铁、断冰切雪般的声音:“我不愿”,我的泪水差点夺眶而出。这样的女孩,怎可以舍却,怎可以放弃。然而,不愿,能不为么!天玡与噬魂,本来就是死敌,八百年前是,八百年后也是,这是它们的宿命。她可以为他去死,却不能摆脱命运的作弄,终于要挥起天玡,也许也是为了他。真正痛苦的人可能就是雪琪了。
林惊羽,青云门的俊秀,万剑一的传人,绝世资质,重情重意。张小凡真正的兄弟,不管他是魔,还是仙,“即使将来性命相搏,他也永远是我的兄弟!”这才是真正的男儿,真正的朋友。但他与小凡似乎也是命运相背,年少时就因一时意气差点杀死小凡,却最终使小凡遇上普智,《诛仙》由此开始。开来最终能拿起“诛仙”,斩断摄魂的人必定是他了。
我不知道萧大(或者说命运)会如何安排,但我觉得小凡必定会一定会成融合佛、道、魔而成仙,但他也一定会入魔,迷失本心,不是因为自己,而是为了别人。“什么正道?什么正义?你们从来都是骗我。我一生苦苦支撑,纵然受死也为他保守秘密,可是,我算什么……”,由他的爱人,他的兄弟拿起天玡、诛仙,为爱人所诛,为兄弟所诛,对他来说,未必不是一种解脱。这就是反抗命运的代价,人欲成仙,天必诛之。
还有一个人,不得不说,碧瑶。她是个很纯粹的人,为爱的人生,为爱的人死,永远那么美丽,不带一点怨气。我猜测,碧瑶必定会醒,但又必定会死,也许是为了救与其父鬼王反目成仇的小凡,而死在父亲手里。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三生七世。永坠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她无怨也不悔,在所有人中,她是最幸福的一个。
突然感到悲哀,为了诛仙,为了小凡,为了雪琪,为了碧瑶,为了惊羽,为了这天地终于还是天地,为了爱人终于还是要分离。我们终究只是诌狗而已。
第二篇:
胸口的那颗朱砂痣,夜半的一缕明月光—感悟《诛仙》
在传统的武侠小说中浸淫着长大,若非是一位知交的极力推荐,我决不会想到去看《诛仙》。《诛仙》——网络大虾萧鼎的玄幻(或者说仙侠)类巨作,凭着奇瑰
的想像,宏伟的气势,雅致的语言,一下就吸引住了我。在那十数卷隽永的泪与笑里,多少未曾意料到的千回百转啊!其中有情有义:看似无坚可摧的情义后面
却隐藏着背叛,表面的背叛后面又有磐石不移的情义;其中有佛有魔:似铁的佛颜里突现神魔的狰狞,而魔者狠辣的表象下又有多少脉脉温情!谁能忘记改变小凡一生的、普智与苍松间那场波澜诡诘的斗法?谁能从"万人往"潇洒无伦、笑傲苍生的王者脸上读出鬼王与长眠的女儿独处时,那哽咽的半分啜泣?
萧鼎的笔,是清水里的一株红莲,在水墨山水般淡淡的背景下摇曳着的数叶菡萏;没有太多浓墨重彩的渲染,恰似一道清清的浅流,慢慢地汇成一江大川,不经意间就渗入了人的心底。起首两节的平铺直叙,被奇突起的灭族惨祸推入小小高潮,预示着看似平凡的张小一生的坎坷多变。如果只是一个祸起-学艺-复仇的简单故事,流俗的情节很难满足我们已被网络养得万分挑剔的胃口吧!
《诛仙》的高明处便在于,把许多武侠小说用滥了的"恶善神魔交替"一番俗套和庄子"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道家思想融合了起来。苦苦追寻的真相,一朝揭开,却原来,造化弄人啊!小凡拼却性命只为遵守对普智临终时的诺言,可成就自己一切的师尊竟然就是夺去几百条生命的罪魁。正道本来是恩义的化身,哪知晓高不可攀的凛然下面,沸腾着几许仇怨!莫说正邪的誓不两立、佛道两家的隔阂,就是青云门中,也有多少解不开的死结。没有一百年前对万剑一的不公,何来苍松在青云大殿上的临敌背叛?没有苍松为报仇勾结魔教而让正道面对的覆灭危局,道玄又何必动用威力无穷的古剑诛仙?没有垂死的普智同时传给小凡的大凶之物"噬血珠"和佛门神功"大梵般若",当年那无知的村野孩童怎会卷入正与邪的纷争?可是,命运里没有"如果"。都说道心如水,佛法慈悲,白道领袖道玄的戾气却让令他宁可错杀、也决不放过。漫天芒落如雨,天地何等肃杀;诛仙剑下,小凡的命运看似注定!
人生一世,因缘宿命,冤冤相报;上一个仇恨衍生出下一个恩怨,就连拥有诺大法力的人,都一样被上天的翻云覆雨手所拨弄。张小凡本是无辜,也要为环环相
扣的宿业偿还。神佛真是无情物吗?只见那流光溢彩的仙剑,绝不容情,铺天盖地,当头压来,压来~~~~命运,岂能改变?!
可是......
是谁,那般温柔地祈祷?“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是谁,那般决绝地凄美?“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无可抗拒的剑阵诛仙,粉碎了柔弱婉约的身躯;升腾而起的血色,污却了晶莹无暇的容颜。只为了,古潭里浮起的唯一面庞,风雨里相拥的那一丝温暖。碧瑶,魔教最有心计和权势的鬼王的独生爱女,为了在诛仙剑下救出爱人,不惜动用最惨烈的厉血毒咒逆天而行,以自己的魂飞魄散来换取情郎的生还。怪不得啊,萧鼎给她的兵刃是伤心小花;这凌波的瑶池仙葩,将那三生石上一个还未承诺的美丽盟约,尽数空付了痴情咒誓。伤彻的,何止是小凡的心,也是每一颗掩卷长嗟的心罢!
幸好萧鼎的一念慈悲,让碧瑶的金铃摄去她的一缕香魂,留住了半分希望。从此以后,平凡的青云门弟子张小凡不见了,只有狠辣无情的鬼王宗大将鬼厉,行尸
走肉地活在世间,生存的唯一意义就是寻找失传的摄魂术来唤醒长眠的她。思悠悠,恨幽幽;怎生消得,狂心乘酒!岁月过往里,平添了几多清瘦?
魔教的无冕公主就这样成为了鬼厉胸口一颗无法除去的朱砂痣;忆起她,只有伤痛贯穿肺腑吧!但在鬼厉自己都不敢正视的心底深处,其实还有一个尘封的角落,收藏着一缕夜半的月光清辉。天琊蓝芒的第一次盛放,就将陆雪琪冷若冰霜的容颜镂刻在了心上。一出场,她就是这样一个高高在上的九天仙子,白衣胜雪,象一轮孤傲皎洁的明月,万众仰望。法力傲视侪辈,比武台上凌空飘飞、使出神剑御雷真诀的小竹峰门下高弟,也会有凡人的七情六欲吗?
故事的开始,陆雪琪的骄傲几乎显得无礼——她对着小凡手中难看的“烧火棍”时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都是讥刺嘲讽,虽然她的高贵气质让她只用眼神表现一
切。我常想,在什么时候,那身形单薄、似乎没有特别之处的少年却获得了这下凡仙子的垂青呢?是死灵渊下不顾自身安危的相救?是死泽瘴气里才看清彼此、便立即分离的瞬间?还是天帝宝库前,将已成死敌的自己从粉身碎骨里的一拉?一丝一丝的想念,在岁月里叠叠相加。心头的第一次跳动,也许是在那人还情窦初开、失魂落魄地恋慕着师姐时,便已悄悄地发轫。不经意间,共同的患难已象一杯滋润心灵的清茶。
没有碧瑶的话,同门的金童玉女,也许有个令人遐想的未来吧?即使是正邪模糊的界限,也阻不住陆雪琪冰雪外表下飞扬的灵魂;越是这样看似冷酷的女子,其实越是多情。就算小凡在古井的倒映里看见的是另一个人的玉容,他对陆雪琪的舍命救助也并不是无动于衷吧?只是通天峰上,诛仙剑下,那另一个她在小凡被师门和命运所弃的时候,拉住了他的手,付出了魂飞魄散的代价。从此以后,更在何处回头?!
看完了十三卷《诛仙》,有三处令我泣下沾巾,无法自已:一次是为碧瑶的舍身奉献,却有两次是为了陆雪琪!曾记得,明月夜,小竹峰,有人直把眉峰攒了千
度。梦里的万般思量,今宵的百次回顾。天琊出鞘,在无边泪竹里的轻舞啊,争得寂寞几翦?坠入凡尘的仙子,为谁饮泣风露?苗疆的天水寨上,一度并肩而行。她的脸上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神采,对鬼厉吐露情怀,然后拔剑独舞——表白,只是为了,斩断情丝!痴绝,狂绝......曾经靠近的两颗心,到如今经过多少伤怀叹息,却隔了一道深痕。她亲手用剑刻下了这深痕,刻在世上,更刻在心上,一口殷红洒落的鲜血,便是明证。
“你这又是何苦?”
鬼厉的这句话,又何必再问?
忽然在脑海中浮现陈世骧先生为我深爱的《天龙八部》所写题记:“有情皆孽,无人不冤。”两段情孽,一生一死(虽然一魂仍在),居然可以用同一阕词来概括: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若说碧瑶之悲,让人悲铭五内、狂歌痛饮才能消解,陆雪琪之悲就是淡淡的,淡淡的忧伤,连绵不绝地刻在眉间心底,无从消解。
参考资料:http://book.sina.com.cn/nzt/lit/zhuxian/index.shtml
㈢ 玄幻小说观后感
张三在学生意的第一天就知道冲床怎样开了。开起冲床其实是非常容易的。张三的师傅教过张三一遍,张三就把怎么开冲床记牢了。张三找了团回丝把冲床又揩了一遍。昨天晚上回去的时候,张三就揩过一遍了,今天早上来,张三又把它揩了一遍。张三昨天晚上是洗过脸的,今天一早又洗了一遍。冲床也和人一样,多揩揩是没有坏处的。张三看到冲床干干净净的时候,心里是很高兴的。张三揩着揩着工友们就都来了,大家一起揩冲床把一部部冲床都揩得干干净净,张三当然更加高兴了。冲床和人是一样的,人的身上灰多了是很不舒服的也很不好看的,冲床和人是一样的。
㈣ 玄幻小说3000字读后感
大学之后,尤其爱看玄幻小说,开始看鬼吹灯感觉真是一部不错的小说。这本小说紧扣主题 盗墓者的经历全文给读者身临其境的感觉。
看完鬼吹灯,产生一点自己的小想法,就写下来了,仅代表个人观点。
看过几部网络小说,包括诛》,鬼吹灯等等。不过说实话,个人不是很喜欢诛仙那种类型,诛仙的文笔确实很不错,对人物情节的刻画也很细腻,对小说整体的把握也很好。不过很关键的一点,诛仙是一个完全架空的世界,而我觉得一个好作品还要能够和现实或历史相结合,这才容易使人在虚实之间找到共鸣点,身临其境到小说中所架构的世界中。鬼吹灯在这点上就写的很不错,将背景放在文革到80年代的时期,对那个时期的人物特定的心理及社会意识形态描写的非常到位,同时将现实中的盗墓器具,方式等各方面与自己的想象相结合,营造出极具现实感的大环境。
其实举凡好的作品,在我印象中都是将作者自己的想象建立在历史和现实的洪流中。就中国来说,最出名的四大古典名著都是这样。西游记是建立在唐朝玄奘西行的历史事实上;水浒传是建立在宋朝农民起义的基础上;红楼梦虽没明确写出是什么年代,但从作者对书中生活,习惯等各方面的文字描述中,也可以看出是以作者当时的现实社会为基础的;而三国演义就更不用说了。撇开古典文学不说,就现代而言,金庸的武侠小说在这方面也是其中的佼佼者,几乎每一部都能找到历史的大背景,并将想象中的故事与历史中的真实事件相结合,其中最典型的就是金庸的封笔作《鹿鼎记》。其实不只是国内,国外的作品有不少在这方面都做的非常出色,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柯南·道尔的作品中所塑造的福尔摩斯就曾被当时的不少人认为是确有其人。
不过就我的感觉而言,现在的网络小说中能够做到文笔流畅,刻画深入的本就稀少,而同时又能现实和历史与想象相结合的更是寥寥无几。毕竟这样的作品需要作者本身具有深厚的文学功底,以及丰富的学识和生活经验的累积,而在网络环境中的大部分写手都是年轻的业余爱好者,而网络小说大部分属于玄幻一类的特质也决定了与其使作品极力符合历史远比不上自己创造一个世界历史观来的方便。
当然,其实网络小说中还有另外两类特殊的世界背景观的塑造方式能够引起别人的共鸣:
其一是将作者自身创造作品的世界背景观与人们所熟知的已有的出色作品联系起来,这就好比拍好莱坞大片的续集,可以使人很容易与原有的作品产生联想,从而深入到作者作品的世界中去。记得我看过的这种类型的网络小说做得最好的就是梦入神机大大的《佛本是道》,这部网络小说简直可以说是《西游记》和《封神演义》的续集,而且其中还夹杂了作者本身对这两部名著的一些理解,只是作者在对感情描写的处理以及一些细节的刻画上还不是很好。
而另外一种方式则是直接借用网络游戏的模式,这一类网络小说统一都叫做网游小说,运用的世界背景观也和网络游戏如出一辙,这类小说对玩过网络游戏,尤其是大型rpg网络游戏的读者来说是能够引起共鸣的,但同时它也有一定的缺陷。一是大部分网游的背景设定其实是很单薄的,这也注定了除了在玩网络游戏的行为模式上能和读者有一定的沟通共鸣点外,其余的方面难有建树,而且看多了这类小说就会发觉几乎每部网游小说的设定几乎都大同小异,缺乏新意,多了就会感到麻木;二是这类作品对那些没有玩过网络游戏的读者而言,吸引力就没那么明显了。
哎,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其实一部小说成功的因素有方方面面,以上只是我个人对小说背景塑造的一些想法而已,搏人一笑,娱人娱己......
神墓给人的感觉就是大和乱,作者写空间和时间到最后让读者分不清过去现在和未来了,情节更显空洞没有活力,好多场面全是作者用直白的文字“喊口号”此中更显示作者词穷的一面。没有功底,反正不是一本好书,没有观赏性。
㈤ 求读后感
共六篇读后感
《骆驼祥子》读后感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拼命的赚钱,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
祥子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刘四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都说明他所认为的“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并不是想借此往上爬。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作品描写了他在曹宅被侦探敲去了自己辛苦攒来的积蓄以后,最关心的却是曹先生的委托,就因为曹先生在他看来是一个好人;还描写了他对于老马和小马祖孙两代的关切,表现出他的善良和正直。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和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和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小说还细致地描绘了祥子为了实现自己的生活愿望所作的各种努力。作为一个没有觉悟的个体劳动者,尽管他怀有改善自己生活地位的迫切要求,却完全不懂得什么才是解放自己的正确道路,他从来没有想到应该大家团结起来进行斗争,而仅仅是执拗地幻想凭借个人的要强和努力去达到这样的目的。他的人生理想是狭小的,他的斗争手段更是错误的。结果,使自己远离了周围的朋友,孤独无援,更加无力抗拒一次又一次的打击。既然“要买上自己的车?成了他奋斗向上的全部动力,以至于是他生活在世上的唯一目的,那末,在他逐渐意识到自己根本无法实现这样的要求以后,他失去的就不单是一个理想,而是生活的全部意义,从而必然陷于精神崩溃的境地。盲目的个人奋斗,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他的失败命运,正象作品中所比喻的,好象是拉洋车为了抄近道,“误入了罗圈胡同,绕了个圈儿,又绕回到原处”。这就更加增添了他的不幸并且给人以沉重的窒息之感。小说的末尾,明确指出祥子是“个人主义的末路鬼”;在深切的惋惜之中包含了批判。整部作品,在控诉旧社会吃人的同时,也宣布了企图用个人奋斗来解放自己的道路的破产。这就比之一般的暴露黑暗现实的作品具有更深一层的社会意义。作品还通过一个饱经人生沧桑的老车夫的口,意味深长地指出:“干苦活的打算一个人混好比登天还难。一个人能有什么蹦儿?看见过蚂蚱吗?独自个儿也蹦得怪远的,可是叫小孩逮住,用线儿拴上,连飞也飞不起来。赶到成了群,打成阵,哼,一阵就把整顷的庄稼吃光,谁也没法儿治他们!”尽管这种提法还比较模湖,也没有在作品中进一步用具体的情节正面地表现出来,却仍然可以看出这是老舍探索劳动人民解放道路所得出的一个崭新的结论,显示了他过去作品中所没有的可贵的进展。
三国演义》读后感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再后来的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1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小说是英国作家福笛在1719年所创作的长篇小说。书中主要介绍了主人公鲁滨逊所乘坐的船在途中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水手、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幸存,只身漂流到一个没有人烟的孤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一住就是17年,他不仅自己在岛上种植大麦和稻子,自制木杵、筛子,加工面粉,烘出了粗糙的面包;而且还制作陶器等等,保证了自己的生活需要。
他的那种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他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把自己从绝望中解救了出来,鲁滨逊长达二十几年对生的希望就是毅力,我不禁想到现在的一些人们,他们有的只因为受到了一点点小挫折,就产生了轻生的念头。跟鲁滨逊比起来,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因此,我们更应该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崇尚我们的生活。在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不要轻易就放弃了宝贵的生命,想象一下,鲁滨逊当年遇到了多大的困难,都能够克服,而我们现在的这点小麻烦又算得了什么呢?纵使生活中存在着千千万万个困难,但也共存着许许多多的精彩与幸福,我们只有多去挖掘、体会那些精彩与幸福,才会得到更多的快乐
其实,生活就本身就是一幅画,有的人画出了春天的生机;夏天的绿荫;秋天的收获;冬天的希望。而有的人却画出了春天的寂寞;夏天的焦躁;秋天的凄凉;冬天的悲哀。画的色彩如何,全取决于作画人本身对生活的态度。鲁滨逊那种对生活不断追求,对交往的向往都源于他那对生活无比热爱崇尚的精神。而这些也都正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第一次阅读笛福的作品《鲁滨逊漂流记》是在高二的时候,一向不爱读书的我却深深地被它吸引了,我第一次尝到了读书的乐趣。小说塑造了鲁滨逊这样一个具有时代气息的崭新的艺术形象,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逼真的自然环境和细节描写,打破了古典主义的清戒律和浮华、空洞的文体风格,为英国现实主义启蒙小说开辟了道路,成为英国第一部真正的现实主义小说。
读完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梦想。永不放弃,是我从他身上学到的。
《老人与海》读后感
每一本书,都有它自己的“灵魂”,当你阅读一本书时,自己也就在不知不觉当中,陷入了那个书中所构想的世界。
因为书所有的“灵魂”不同,自然那个所构想的世界也不一样。而我所指的 “灵魂”,就是每本书,其自身要表达的思想,或者愿望。
我们会因为那些感人的书,而潸然泪下,或因为那些记录屈辱历史的书,而热血沸腾,甚至因为那些武侠、玄幻的书,而将自己想象成天下第一的人。
《老人与海》却是一本能让人了解,什么才是真正的人生,什么才是坚强的书,一本实实在在的好书。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不断地受到挫折、失败还有许多负面的情绪,许多人因此而消极、失去对生活的热爱。而《老人与海》却刻画出一个与大海搏斗,在艰难的环境下,奋力生活的老渔夫。大家应该记得,在书中提到过,老人的渔船上那破旧的帆布,就像是一面失败的旗帜,仿佛在宣告着老人永远都捕不到鱼的倒霉运气。但是,他没有放弃,仍然出海捕鱼。而在现实中,某些人却不能坚持,面对挫折就选择了放弃,选择了逃避。和那已经生活窘迫的老渔夫相比,那些逃避的人真的是不知道什么才是挫折。我们可能会因为考试的失利,而对自己失去信心。或者因为别人的批评,而自暴自弃。在那时候,想想这个坚强的老渔夫,他是如何面对生活的。自己的心,自然就会释然许多。
别人与大海,与自然界的强大力量对抗,而我们现在只是面临一些学习上、生活上的挫折,与老渔夫相比,真的只是小巫见大巫。他的手已经沾满老茧,皮肤也已经被刺眼的阳光晒出斑点,那艘破烂的渔船也不能抵御什么风暴,自己那破旧的小屋也是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那种。但是,他没有放弃对生活的希望,他和那个小男孩聊棒球,去酒馆喝酒聊天,仍然天天早上迎着第一缕阳光出海捕鱼。无论有没有收获,他都会坚持出海捕鱼,这不只是因为他要依靠捕鱼谋生,而是捕鱼已经成为了他生活的一部分,他的一种记忆。最后一次捕鱼,他抓到了一条大鱼,可是,在回港的路上,他碰到了鲨鱼攻击,他毅然拿起鱼叉捍卫自己辛苦得来的劳动果实。虽然,最后那条大鱼被鲨鱼吃光了,只剩下白色的骨架。但是,老渔夫那种不言败的精神,虽然最后失败了,但是他勇敢去付出的那种行为,却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而且我们的手没有老茧,皮肤没有晒出斑点,夏天在家里吹冷气,衣服是父母帮忙洗,每天放学回家就有热腾腾的饭菜摆在桌上。我们实在是没有生活的压力,我们也真的没有受到过那些可以成为挫折的东西。我们的烦恼、挫折,只能说是少年时代的那小小的不满意而已。我们暂时还没有要为生活而奔劳,也就不知道生活的艰难,也就将自己那点小小的不满意当作挫折,而且好像还不得了了一样。我们不了解,在社会中,有许多人像那个老渔夫一样,艰难的活着,他们从来没有放弃过。那些农民工、小贩、修补匠……都是在艰苦的环境下活着。我们不应该歧视他们,我们城市的建设,是依靠他们那坚实的臂膀挑着一担担的砖石垒。每个人都是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们要尊敬他们、也学习他们,他们就是《老人与海》的一种现实演义,他们也是那么坚强,对生活充满了热爱。
无论是与书中那个老渔夫相比,还是在现实生活中与那些艰难生活的人相比,我们的生活已经是很好的了,我们更应该热爱生活,并且学会坚强的面对一切的挫折。我们的路还有很长,在今后我们会遇到比曾经更加多的,更加严重的挫折与失败,但我相信,只要想到那个老渔夫,他的坚强和对生活的热爱。我们也会学着坚强,自己面对困难!
《尘埃落定 》读后感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 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故乡的每一寸土地,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此。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重读这部小说是在去滇藏的旅途上。三年后对这部作品的再次品味,不仅没有带来厌倦,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经过香格里拉的时候,听到悠扬的长调从粗重的男声里流淌出来,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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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羊脂球》有感
《 羊脂球》这本名著,我早有耳闻。但因为学业紧张,一直未能窥到其中的内容。所以每次听到他的名号脑中就充满了疑团:为什么叫羊脂球?我有猜书名的怪僻,列出来的解释真是五花八门,其中最为肯定的解释是:一则有关羊的故事。我满腹狐疑:区区一则关于羊的故事到底有什么好称赞。直到暑假有空了,我才有时间去检验我的猜测。莫泊桑这位文学巨匠的确没有令人失望,他深邃的思想并不是我们这些凡人所能揣测到的。书里没有羊,更没有羊脂球这类毛绒绒的东西。因为主人公的身材圆润,被冠上了“羊脂球”这样的名字。名字引起的谜团被破解,但书中所诉说的丑恶灵魂却紧紧揪住了我。
莫泊桑的短篇小说的主人公永远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而不是那些自称是国王亨利第四的什么什么人。反观百姓,为了生存,他们没有机会去了解什么是声色犬马;什么是伟大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他们是十足的土包子,目不识丁的粗人,会更出色的反映出当时混乱的法国。
一辆驶往阿弗尔港的公共马车上载着形形色色不同身份的人:贵族、商人、修女、“民族朋友”,还有身份最卑微的女主人公羊脂球。她是一个妓女,一个不仅仅是在法国的有的而是全世界都有的“红灯女子”。
“羊脂球用一道谦卑而甜美的声音邀请两个嬷嬷来分尝她的便餐……几张嘴不住地张开来又合拢去,吞着,嚼着,如狼似虎地消纳着。鸟老板坐在角儿上吃个痛快,一面低声劝他的妻子也学他的样子……有人拔开第一瓶葡萄酒的塞子了,这时候却发生一件尴尬的事:只有一只杯子。于是只好在一个人喝完以后经过拂拭再传给第二个人……”与那些眼睛长在头顶上的人分享自己三天的食物是完全可以省略掉的举动,而这个在他们认为无比低贱,肮脏的“社会耻辱”在这些无上高贵的人上人面前就像上帝一般赐给他们食物。他们就像一只只听话的哈巴狗,饱食后慷慨的为她唱赞美歌,赞扬她的善良,同情她的疾苦。此时此刻他们贵族的伪善面具充分发挥了作用。“在这些没有表示那么猛干的旅伴的评价中间,她的地位增高了;戈尔弩兑静听着她,一面保持一种心悦诚服者的赞叹而且亲切的微笑;甚至于就像一个教士听见一个信徒赞美上帝……”
上流人士的为人处世比较狐狸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了,当一个人有利用价值的时候,他们会把你伺候的像皇帝。这就是贵族的价值观,他们自私贪婪的本性只允许他们用金钱去衡量一切。数以百计的穷人换不来他们的一丁点同情心,他们永远不会记得施舍与救济,就好像他们永远不会忘了如何赚更多的钱那码子事。面对恶势力丧失正义的立场以求的明哲保身是道貌岸然的贵族惯用的伎俩。在将羊脂球物尽其用的之后,“她觉得自己被这些顾爱名誉的混帐东西的轻视淹没了,当初,他们牺牲了她,然后又把她当作一件肮脏的废物似的扔掉。”
无论是前面羊脂球的食物被掏空,还是后面她被推去跟敌方军官睡觉换取贵族的继续逃亡。羊脂球都是牺牲者。
在羊脂球悲伤的饮泣中,贵族们还是贵族,政客还是政客,修女还是修女,爱国主义思想依然不存在他们的脑瓜里。存在他们记忆里的只是一个卑微的妓女和那几个荒诞的夜晚。
而羊脂球的心里刻下了深深的烙印,可她别无选择,必须继续当她的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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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母鸡》有感
母亲,一个多么熟悉的字眼;母爱,一个多么伟大的爱;母爱,一个多么感人的爱。自从我学了老舍先生的《母鸡》一文,我才深深地感受到母亲是多么为大。
刚开始读这篇课文的时候,我也想老舍先生一样讨厌母鸡。“它从前院嘎嘎到后院,由后院在嘎嘎到前院,每结没完,而并没有什么理由;讨厌!”是吧?母鸡真的很讨厌!
“可是,现在我改变了心思,我看见一只孵出一群小雏鸡的母亲。”一个母亲必定是一位英雄。真的,那只母鸡变成了鸡母亲的时候,我才发现母亲有多么伟大。
“当发现了一点可吃的东西它咕咕紧叫,啄一啄那个东西,马上便放下,教它的儿女吃。结果,每一只鸡雏的肚子都圆圆的下垂,像刚装了两个汤圆似的,它自己却消瘦了许多。假若有别的大公鸡来抢食,它一定出击,把它们赶出老远,连大公鸡都怕它三分。”一个母亲,竟能做出这么勇敢的事,难道它还不伟大吗?
由此,我想起了一件关于汶川地震的事情:在地震发生的时候,一位母亲用她的血肉之躯来保护自己的孩子,当志愿军叔叔发现她们的时候,这位伟大的母亲已经离开了人世。在她的怀里她的孩子正在安稳的睡着,在那位伟大的母亲的手机里还有一条未发送的短信,里面写着这样一句话: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还活着,那么请你记住——妈妈永远爱你!
母亲,是海,无论你在哪里,母亲都能见到你;母亲,是风,在你需要安慰的时候她能照顾你;母亲,是港湾,只要有母亲,你就会有快乐!
㈦ 求一篇玄幻小说的读后感
操魂师之美眉天下(YY+异能,故事剧情高低起落,实力慢慢增强,不平凡的小人物成长故事)
星辰变(不YY,只有一个女主角,剧情很丰富,作者文笔很好,这里有仙界,有神界,由弱变强的传奇故事)
天魔教父(黑道+玄幻+魔法+武侠,全方位的现实世界,看主角由小人物变强的故事)
绝色收藏者(玄幻+都市+异能+YY,很爽很强大)
好色的电脑病毒(修真+玄幻,绝对冷酷的主角,值得看看)
武林高手在校园(玄幻+穿越+武侠,多重元素,主角绝对专一,文笔好,不YY,技术性的)
造物奇迹(玄幻+超能,西方超能,剧情好,不YY)
,这些小说我看过那么多中认为好看的,可以就采纳吧
以上总会有一本适合你的,谢谢
如果还不满意或还想看更多的,请+QQ我会尽力的帮助的
㈧ 8000字玄幻小说读后感
所谓玄幻小说,就是建立在玄想基础上的幻想小说。通常以冒险、战争为主题,与科幻、奇幻、武侠等幻想性质的小说关系密切。
说起玄幻小说,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这种类型的书籍不适宜学生读。的确如此,正如开头我所摘抄的我们《品德与社会》书上的一个事例。有许多同学本来学习成绩很好,就因为接触了玄幻小说,从而染上了“瘾”,学习成绩迅速地退步。因此,很多家长们认为,玄幻小说会影响到我们的学习,对于“我们是否该读玄幻小说”,下了反面的观点。
的确,这种玄幻小说很吸引人,尤其是男生们。每一本玄幻小说都有自己的主题,而且,作者总会使用“环环相扣”的写法,吸引我们往下看。这样,就会不断地将我们拉入虎口。通常,看玄幻小说会使我们废寝忘食,甚至达到深陷其中,无法自拔的境界。
虽然,有很多玄幻小说会影响到我们的学习。但我们也不能一概而论。英国女作家J·K·罗琳执笔的《哈利·波特》也被归为“玄幻小说”一类,但是,仍然有很多家长支持我们看它。玄幻书籍有很多都涉及到了暴力以及很多少儿不宜的不法内容,而且这些书的内容非常荒唐,不切实际。但我们不能说这类书都是荒诞、暴力的。但如何分清我们什么能看,什么不能看呢?我们需要学会抉择。
平时,我们需要花上大量的时间来选择书籍。因为我们不但要选择自己喜欢的,还要选择适合我们这个年龄段读的书。而有的同学,不加抉择就开始翻看,结果便无法收手、陷入其中、无法自拔。等到时候再去阻止,就太难了。也许那时,他们已经染上了瘾,看起玄幻书来更是没完没了。
那么,要如何抉择呢?我们可以在网上多了解一些书的相关内容,也可以看一看网友们的书评。或者可以问一问身边的亲戚朋友,这些书是否值得一看。再者,可以让老师推荐一些书目,一般老师推荐的书目都是非常有意义的。
总而言之,玄幻书籍不一定全是少儿不宜的,但也不是我们全都能读的。因此,我们需要做出适当的抉择,选择最适合自己读的书。只有这样,它才能成为我们进步的阶梯,成为我们的精神财富。
㈨ 看玄幻小说《》的读后感2000字
他在打猎的过程中还遇到了很多有趣的事:大野猪的獠牙钉在了树上,他用砖将他拍得更紧、在猎枪里的撞针被碰掉的情况下,他用重拳击打眼睛,眼里就冒出了火星,点燃了猎枪的火药,于是收获了很多野味;为了抓住野鸭,他用一块猪油拴在绳子上,野鸭一吃一拉,一下子整个池塘里的野鸭都被穿在绳子上了,然后所有的野鸭带着他飞到了自己的家里……
读完整个故事,我发现,不管是在打猎中想到打猎方法,获得意外收获,还是在一次次的危险经历中变得有惊无险,或在一次次的战争中屡建战功,这些离奇的故事其实也在告诉我们,人的一生中要面对许多困难和挫折,只要我们开动脑筋。学会勇敢、机智、冷静地来面对,那么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