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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让我置身于

发布时间: 2021-10-21 12:21:30

科幻小说领我置身于茫茫的宇宙间,太空里的战斗()()外星人和飞碟的故事()()……

嘿嘿 我也喜欢看

❷ 找一本科幻小说

嗯,找一本科幻小说,现在的科幻小说特别多,你可以在你的嗯,阅读APP上面去搜索一下搜索科幻里面会出现很多科幻小说你知道吗?

❸ 找一部科幻小说

首先,准确地说这是一部奇幻小说,而非科幻小说。

这本书是《宾克的魔法》,“赞斯”三部曲之首。

作者皮尔斯·安东尼,是美国最杰出的奇幻作家之一。1934年8月6日出生于英国牛津,1956年在美国佛蒙特州的戈达德学院获得了写作学学士学位。二十世纪60至70年代。安东尼曾是一名异常活跃的科幻作家,但最终使他名声鹊起的,却是他的“赞斯系列”奇幻小说。

科幻世界增刊上刊载过全文,杂志上也作过介绍。和你一样,第一次读这本小说我也很为作者的想象力所折服。特别是字里行间的幽默,令我记忆犹新。

你说的变成狮鹫的那位一开始是一位大反派,后来成了主角宾克的朋友,当上了国王。

好书啊,强烈建议把三部曲都看看。

至于其他作品,目前市面上我见到过的只有赞斯三部曲,科幻世界杂志社出版。译文版上也有过全部刊登。但我试过了,下载的资源几乎没有。

提供两个链接参考:http://www.douban.com/subject/1452766/
http://ke..com/view/1424873.htm
http://wiki.sfw.com.cn/doc.php?action=view&docid=71

❹ 求一篇科幻小说

时间之墟
作者:宝树 文案: 公元2012年10月11日,一次超高能量的强子对撞机实验引发了无人能够想象的后果。世界范围内,时间场被扭曲,每隔二十个小时,一切都会还原到10月11日早上6点47分的状态,除了部分人的记忆之外。 时间的循环无穷无尽,一个不可思议的新纪元由此开始。韩方,北京一名最普通的大学生,和朋友们一起经历了这个新纪元最初的震惊和灾难。在每况愈下的混乱局势中,他们必须设法自救。 此后的世界被疯狂和愚昧所席卷,他们的生活分崩离析,在黑暗的时代中仍坚守着希望。经历种种劫难后,一个自称受到时间之神指引的神秘教派又在全球范围兴起,教主保罗似乎掌握了幕后真相,通过精心安排的计划把人类带向不可知的未来。

开头

那是普普通通的一天,早上八点整,朝阳像往日一样在东方升起,穿过北京雾蒙蒙的天空,将略显苍白的阳光投到秋日宁谧的湖面上。远处的理科楼群和近处的古塔倒映在湖水中,在清晨的湖光中倒映着。
韩方穿着T恤短裤,在湖边跑步,这是他从实时代保留下来的习惯,每天早上都要绕湖跑上三圈,虚纪元以来,一切都变了,只有这个习惯依然故我,或许只有这样,他才能觉得自己还是自己,是一个活着的人。当然,韩方想,这种感觉或许也只是幻觉,或许自己只是一个没有实体的幽灵。但双腿跑动时的沉重,双臂摆动的节律,汗流浃背的燥热,和微风迎面而来的惬意,却是那么真实不虚,至少每一下粗重的呼吸都在提醒他,他还活着。
韩方跑完了三圈,停下脚步,在湖边长椅上坐下,拿出带的一瓶水喝了几口,望着澄碧湖面上的倒影。一片落叶飘到湖面上,水面泛起了一圈圈的波纹,倒影奇妙地波动着,如同要摆脱这个无趣的世界,变成另一个奇异时空的入口……
不一会儿,韩方听到微微的脚步声,扭头望去,就看到迎着阳光的方向,一个红衣服的女人朝着他大步跑来。韩方略感诧异:这么早会来湖边的没几个人。他每天清早都来湖边,能见到的几个人早就熟极如流。
女人的头湮没在阳光中,看不清面貌,韩方只看到胸口跳动的丰腴,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女人很快跑到了他面前,韩方微微转过头,女人却大咧咧地停步,在他身边坐下了,喘着粗气问他:“喂,有水吗?”
韩方有些尴尬,说:“只有半瓶了……”女人却毫不在乎地接过去,大口喝了起来。韩方看着她的侧脸,忽然认出,叫了起来:“陶老师,怎么是你?”
韩方认得,陶老师名叫陶莹,三十出头,以前教过韩方两个学期的英语,是个严厉古板的女教师,同学们暗中都叫她“老处女”。她转头看了韩方一眼,显然认不出他,只点头说:“你挺面熟啊……”
“我是经济系的,以前上过您的四级英语。”韩方说,“您怎么一早在这里?您也来跑步?”
“无聊么,得找点刺激。”陶莹轻快地说,“你要不要也试试?”
说着她解开了上衣的纽扣,露出了雪白的胸脯和小腹。韩方微微一惊,看着陶莹脱下上衣,又褪下运动裤,身上只剩下轻薄胸罩和短裤,然后脱掉了鞋子,成熟的女性曲线暴露在清晨的空气中。韩方呆呆地看着,只觉得欲望在隐秘的地方燃烧了起来。
“小家伙,瞎看什么呢?”陶莹轻蔑地一笑,语气中有显然的挑逗意味。
韩方还不习惯这种身份的变化,有些羞涩地收回了目光,心中暗骂自己没用。
“想要么?”陶莹拍了拍他的脑袋,更露骨地说,“不说话老师可走了。”
韩方点了点头,大着胆子伸手去揽陶莹,这种事他干过几次,但总是不熟练。陶莹却躲开他后退几步,大笑着说:“有本事就来追我!”纵身跳进了湖里,畅泳起来。
韩方这才明白她是要游泳。也三下五除二扒了衣服,跟着趟进了湖水。清晨的湖水异常冰冷,让他一阵颤抖,却也给他异样的刺激。这时陶莹的脑袋已经在十几米外了,韩方深吸一口气,用自由泳的姿势划出了一行水花,追了上去。
陶莹泳技不错,韩方刚才跑步又损耗了不少体力,花了半天才追上。他急促地喘息着,抱住了陶莹光滑的身体,将她揽在怀里,在她的脖颈上胡乱亲吻着。陶莹算不上漂亮,在水中却充满了成熟女人的魅惑。陶莹将脑袋凑到他耳边,咯咯笑着,湿漉漉的头发搭在他肩膀上,含含糊糊地说:“你读过莎士比亚的诗不?”
“什么诗?”韩方一怔。
“Shakespeare,比如这首,”陶莹说,接着自言自语道:“‘/;/That /Whereonthestarsinsecret influencecomment……’下面是什么来着?好像忘了。”陶莹困惑地摇着头,仿佛是一个恼人的难题。
“是不是那个‘tobeornottobe,thatisthequestion……’”韩方傻乎乎地问,他只知道这一句莎士比亚名言。
陶莹狂浪地大笑起来,推开他站了起来,湖水实际上只到她胸口。她在水中向岸上走去。“那个……你去哪?”韩方叫道。
“去图书馆,”陶莹笑着说,“跟我来,老师给你上一节英语课。”
韩方跟着陶莹上了岸,随便套上了衣服,两人一先一后向图书馆走去。“陶老师,您刚才念的英文是什么意思?”韩方问。
陶莹回头说:“文艺复兴时期,宗教信仰低落,人们开始怀疑永生,觉得人死了什么都没有了,因此艺术作品中重视此世的享受,特别是爱情和性爱,宣扬及时行乐的思想。一个常见的主题就是生命和青春不能长久,时间会摧残人的身体,让人变成一堆白骨,比如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是不是很讽刺?”
“什么‘莎士比亚的丧尸’?”韩方没听清楚。
陶莹兴致一下子没了,“对牛弹琴。”她嘟囔着,走在前面不说话了。
转过一座小山,就到了图书馆,玻璃门上不知道被谁砸出了一个大洞。他们很容易就走了进去,馆内一个人也没看到。
外国文学阅览室在二楼的最深处,门已经被打开了,不过里面好像没有人。陶莹走了进去,很熟练地穿过一排排书架间。韩方傻头傻脑地跟在后面,开始有点后悔,觉得自己完全是在被这个女人牵着鼻子走。他知道自己应该像其他男生那样,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把把陶莹按倒在地上,随手给她三四个耳光,打得她求饶,不理会她的挣扎反抗,扒光她的衣服,在她身上一展男人的雄风……不过他毕竟做不出这种事。要不就掉头而去?但是他又期待着——
“找到了!”陶莹从架子上抽出一本英文书,依稀是莎士比亚诗集,打开来,高声念了出来:
, That ; , -samesky, Vauntintheiryouthfulsap,atheightdecrease, ……
她一边念着诗,一边将韩方推倒在两排书架之间,扯下他的裤子,然后迅速脱去了全部上装,一对豪乳跳了出来,在空气中晃动着,深褐色的乳尖挺立起来。韩方只觉得白晃晃的一阵头晕目眩,陶莹已经把短裤甩到一边,坐在了他身上,开始狂野的动作。口中继续吟哦着:
, , , Ashetakesfromyou,Iengraftyounew.
“陶老……你究竟在念什么?”韩方喘着粗气问。
“要不要……我给你……翻译一下?”陶莹气喘吁吁地说,白亮裸裎的腰肢上下起落,口中喃喃念道:
“当我看到一切生长者, 只在刹那能够完美; 世界舞台上一无所有, 唯有星辰在秘密中牵引。 我看到人类像植物一样生长 被同样的天空赋予盛衰 少时繁茂,日中则仄, 一切美好都从记忆中被抹去!”
她念得越来越快,声音也随着动作的疯狂愈发高亢起来,不是在呻吟,而是在大喊。韩方在兴奋中闭上了眼睛,凭触觉和听觉感受着身上女体情欲中深深浅浅的律动。
“于是这瞬间停留的诡计 让你青春的容盛出现在我面前。 而残暴的时间和腐朽商议, 要把你青春的白日变成暗淡黑夜。 为了爱你,我将和时间对抗——”
砰然一声巨响,仿佛炸雷在耳边炸响。
陶莹的吟诵声戛然而止,动作也随之停下。温热的液体和一些软乎乎的东西扑在韩方的脸上和胸膛上。韩方诧异地睁开眼睛,看到身上的陶莹身体微微颤抖着,一只眼睛从眼眶中凸了出来,奇怪地瞪着他,另一只眼睛,连同半个脑袋已经不翼而飞,鲜血和脑浆溅得他们二人浑身都是,浓重的血腥味扑鼻而来。
高涨的情欲一下子无影无踪,韩方只觉得血液都变得冰冷,如同置身噩梦之中,想叫却叫不出来。
陶莹嘴巴动了两下,身子缓缓倒下,歪向一边,像沙袋一样撞在书架上,一排书从上面跌落,带着无人翻动的灰尘砸在他们身上。陶莹仍在抽搐着,灵魂虽已离她而去,但亢奋中的身体一时还没有失去原始的生命力。
韩方看到,陶莹倒下的身体后面,露出了一张苍白而美丽的少女的脸,和一个还在冒烟的枪口。他认出那是一支五四式手枪。
少女面无表情,再度将枪口对准了他,眼神中充满了古怪的恨意。死亡的恐惧让他无法呼吸,他艰难地吐出两个字:
“你干——”
这时候,少女开了枪。
韩方并没有听到任何声音,因为在声音能传到他耳膜并被输入大脑之前,他的脑部已经被子弹贯穿。韩方只感到周围的世界忽然像万花筒一样变幻出千奇百怪、匪夷所思的颜色和形状,然后又像一个拙劣的拼图游戏一样破碎在虚空中。他的意识顽固地在黑暗中残存了片刻,然后连黑暗亦消失不见,只留下最后一个念头:
“我操。”

❺ 求科幻小说《请在我入睡的时候守护我》是以前世界科幻博览上的文章

请在我入睡的时候守护我 让-克洛德·迪尼亚什

12岁时,我吞下了我的精灵,事情纯属意外。那天,天气实在太热了,我看着一群山羊,不知不觉就在奔流的小溪边枕着一块晒得热乎乎的岩石睡着了。我猜我的嘴巴当时是张开的——我这人有时确实爱打呼噜。我还在做梦呢。精灵们听得见那些没有说出口的心愿、欲望和诅咒,但梦是最吸引它们的东西了。
我感觉她溜进了我的双唇之间,锋利的翅膀边缘划破了我的舌头。我条件反射地咬住牙关,可太晚了。我的叫声吓坏了羊群。我满嘴都是黏糊糊的血,忙唤来我的狗帮我把羊群归拢在一起。我喝了几口山上流下来的雪水,冰得牙齿都疼了。
我顺着小溪回到农场,一路上感到精灵在我的肚子里轻轻地动弹。她正在充满酸水的胃里筑巢。不知怎的,这一切并不让我害怕。
可爸爸的怒火却吓坏了我。
家里的饭是我做的——妈妈在生我时死了,婶婶呢,天一热就没法走路。于是就挥舞着拐杖发号施令。她没有孩子可以继承农场,所以不是特别喜欢我。见我比平时回来得早,羊群也没吃饱,她便连珠炮般地向我发问。她检查了我嘴唇上的口子,连连摇头,然后把我打发到厨房里去了。
我听到爸爸和叔叔从地里回来了,然后是婶婶比平时更加尖厉的声音:“你那个蠢儿子不看羊,反倒睡着了,结果吞下去一个精灵!”
厨房的门开了。叔叔用微微后倾的身体支撑着妻子。爸爸朝我走来,手里拿着一根皮带。
“今晚你就进城去。”他低声说,直视着我的眼睛,“但是,在你走之前,我要教会你干活的时候不要做白日梦!”
他并不是个坏人。哪怕只有我们俩在场,他的惩罚也是公正的。我没有试图逃跑,尽管婶婶用尖锐的嗓音在一旁煽风点火。精灵开始在我的肚子里放毒,皮带抽在身上,我也不太感觉得到。我想,我应该装出痛苦的样子,像那些老掉牙的故事里面一样。可是我太小了,不明白这个道理。
见我不哭不闹,叔叔操起了扫帚也来打我。扫帚把我的腿打折了,我听见骨头裂开的声音。接着,剧烈的疼痛向我袭来,我大叫了一声,昏倒在壁炉前。
醒来时,我躺在厨房的桌子上,骨折的那条腿由一块临时夹板固定住。绑在腿上的是两段扫帚把,贴在我的膝盖两侧。叔叔家里的任何东西都是不能浪费的。我感到骨折的腿部一阵阵疼痛,与背上和嘴里的伤口带来的烧灼感交织在一起。
“对不起,儿子。”上方一个声音说道。
爸爸伏在我的伤腿上,没有碰它。屋子里静悄悄的。
“你叔叔去找铁匠了。骨头是我接的。不是粉碎性骨折——以后你还是能走路的。”
我眨了眨眼,疼痛让我筋疲力尽。一捆捆草药悬挂在天花板上,气味早已散尽了。它们的影子在被烟熏黑的房梁上投下一块块阴影。
“你去不了了,”爸爸用疲惫的声音又说道,“等你的腿痊愈,能够上路,要一个月以后。这段时间太长了。你要勇敢。”
“精灵怎么办呢?”我问,想起了发生的事情,感到不知所措。
“不许说那个字!她会听到的。”
他用一只散发着泥土和马厩气味的巨掌捂住了我的嘴巴。
“那个脏东西会随时孵化,然后离开你的。你知道之后会发生什么事吗?”他的眼睛盯住我,“嗯?”
我点点头。他的手还盖在我的嘴巴上,我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疼痛逐渐消退下去了,这是精灵在我体内存在的证据。她就在我的胃里,在那儿作茧。我的胃酸在她身上起了作用,让她发生改变。等一切就绪,她就会从我的嘴里飞出来,假如我允许她这么做的话。而我们之间的纽带就再也不会被切断了。她会随时应我的召唤出现在我面前,为我翩翩起舞,别人却无法看到。精灵会改变它们的主人。每个孩子都知道这一点。
我只进过一次城,是在10岁那年,我进城去看秋季博览会。叔叔带我去瞧一个满头乱发的男孩,年纪大我一倍。他被关在一个笼子里,笼子用一把简易的门闩锁着。他在阳光下扭动着手指,对着它们说话,好像在演一出王子和小鸟的木偶剧。他结结巴巴地讲着故事,可是说得太快,听不明白。因为总是一眨不眨地盯着太阳看,他的眼睛已经瞎了。
叔叔给了男孩母亲两个铜板,让我可以靠近看看他。叔叔出人意料的大方,同笼子和笼子里关的男孩一样让我很是吃惊。
“等铁匠到了,你一定要勇敢。”爸爸不厌其烦地对我说。我去瞧一个满头乱发的男孩,年纪大我一倍。他被关在一个笼子里,笼子用一把简易的门闩锁着。他在阳光下扭动着手指,对着它们说话,好像在演一出王子和小鸟的木偶剧。他结结巴巴地讲着故事,可是说得太快,听不明白。因为总是一眨不眨地盯着太阳看,他的眼睛已经瞎了。
叔叔给了男孩母亲两个铜板,让我可以靠近看看他。叔叔出人意料的大方,同笼子和笼子里关的男孩一样让我很是吃惊。
“等铁匠到了,你一定要勇敢。”爸爸不厌其烦地对我说。
这既是命令,也是请求。我在他的手掌下哼哼着,不明白他的意思。他弯下腰凑近我,用寥寥数语向我解释了他们要对我做的事情。
我想我尖叫了起来。铁匠使用钳子的时候,我又晕了过去。他们拔掉了我的几颗牙齿。拔牙时爸爸不让任何人抓住我。
当我再次苏醒过来,已经躺在妈妈原先的那张床上,两个封闭的铁环钉在我的嘴角上,使我无法张嘴。我的牙齿被一根烧得发红的铁钉打出了几个洞,硬生生塞进去一个匆忙打就的笼嘴。笼嘴的铁齿把我的上下颚钉在了一起。我痛苦地不停呻吟着,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地方不疼。一阵热浪卷上我的大腿,在我的胃里盘旋,穿过我的嘴唇炸了开来,仿佛戛然而止的呼叫。热浪很快又变成了刺骨的冰冷。每吸一口气,我的嘴里就充满了发苦的、带有土腥味的浓沫。
起初,他们把我的双手绑在床柱上,这样我就不会用手把铁环扯掉,伤了自己。一周后,我虚弱得几乎动弹不了。他们终于松开了我的绑绳。为了不让我饿死,铁匠把我上面的两颗门牙拔掉了,留出的洞隙刚刚足够喂进去一点山羊奶、肉汤,还有爸爸找得到的葡萄酒。每天早晨,下地干活之前,他都耐心地喂我东西,对婶婶抱怨他要晚了的话充耳不闻。之后我就孤零零一个人躺在那儿,直到晚上他回来,跟我讲讲羊群和干草的味道,一面用沾了水的稻草团为我擦身,
他们给我一些可以咀嚼的食物,可我再也不能用门牙咬东西了。每天凌晨,当疼痛暂时停止的时候,我会想出各式各样的诅咒,只是无法骂出声。剩下的时候,我倾听着口腔里血管跳动的声音,等待伤骨的愈合。
我只有12岁,根本不懂沉默是怎么回事儿。
我消瘦了,整个人处于痛苦之中。时间就这么过去了。在我的脑海中,我在粉刷得雪白的墙壁上画画,一面用指尖拨弄嘴上的铁环。我的骨折愈合得很慢,爸爸每天晚上都陪在我的床边。他减少了喂给我的葡萄酒,增加了羊奶的分量,用勺子送进
我牙齿上的那个洞里。有时他甚至给我喂点肉汤或是蛋花汤。到后来,我能够自己吃东西了——我的手不再发抖了——可怎么跟他说他都不理。
“省省力气吧。”他喃喃地说,擦去我下巴上的污迹。
精灵在我的肚子里蜕变,我的梦境里充满了明亮的色彩。但我总是一个人醒来后,什么都记不得,因为戴着笼嘴,我无法在睡梦中哭喊出声。
我试着轻轻地把脚放在地上,小心冀翼地走到房间另一头婶婶放夜壶的地方。后来,有一天我拄着爸爸拿白蜡木做的拐杖下地走路了。木料还没有干透,每走一步都要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树液沾在我的皮肤上,好像尚未愈合的伤口在手指挤压下冒出的脓水。在窗台上放的水盆里,我照见了自己的影子,它从里面盯着我,仿佛一匹不羁的马儿。这副尊容让我刚想咧嘴大笑,却疼得泪水涌了出来。
终于有天晚上,我能够独自下楼来到晚餐桌旁,叔叔放下手里正在切的灰色的面包条,表情沉重地瞥了一眼自己的妻子。
“我们明天就走。”
我点点头,接过爸爸递给我的一碗羊奶,小心翼翼地倒进齿缝间。羊奶像条小溪一样从我的下巴上流淌下来,在桌子上汇成一滩。金属笼嘴磕在碗上,丁丁当当的。其他人都不吃。我转向婶婶,她的身子直往后退,眼里满是恐惧。
“已经太迟了,”她喃喃地说,在胸前划了个十字,“这孩子有股邪气!”
爸爸咒骂她,叔叔诅咒我。我呢,不再去听他们讲什么。在我的脑子里,精灵开始说话了。
“我要给你讲些故事。”那个声音说。
我四仰八叉地躺在马车后面的一堆马铃薯口袋上。天空飘着毛毛雨,打湿了我的嘴唇。我既不能回答精灵的问题,也无法抱怨。叔叔说,暴风雨恐怕就要来了。
“你的金属笼嘴会把闪电引下来的。”他嘟囔着,啪啪地抽着马鞭。
我观察着越压越低的乌云。到城里需要一天的路程。因为日落时分才能到,所以我们要么在小旅店里住上一晚,要么就只好睡在马车下面的烂泥里了。讲故事也不能让雨停啊。
“我要告诉你一些秘密。”那个声音又开始了。
我想着被我撇下的山羊,想着我的狗,它已经跑掉了,因为在我养伤的时候,没人乐意喂它。世上没有秘密,只有没时间照管的东西。
“认清自己,你就能做得比自己想的要好。”精灵仍不放弃。
我看得见映在叔叔眼中的我的模样。我知道他如何看我。他驾马的时候,朝我嘴上的皮带和铁环瞧了一眼,摇了摇头。外表也许具有欺骗性,可事实常常更糟。
精灵在我的胃里坐立不安。晚上,她曾小心翼翼地来到上面,看见我的牙齿形成了一道无法逾越的屏障。我听到她哭了起来。她的啜泣听上去就像冬天里瀑布最后的水流冲裂冰层的声音。我本想告诉她,这些并不是我的选择,可话到嘴边却被笼嘴挡了回去。最后,我含含糊糊地哼起了我唯一会唱的那首歌,努力把它唱好,直到她停止了哭泣。
“我不想让你成为和我们不一样的人。”爸爸把我的上下颚锁上之前对我说。我只希望我从未这么想过。
精灵不停地和我说话,天上又飘着雨,尽管如此,我还是睡着了。醒来时,只听得马蹄在路面上发出的得得声。闪电并没有击中我,泥泞的小路也变成了阳关大道。我们正接近一道木头城墙。空中飘着一股烟味和腐臭味,还夹杂着其他一些我分辨不出的气息——有的甜,有的酸得刺鼻。几个卫兵拦住了我们,用草耙把马车上的干草翻了个遍。叔叔付钱给他们,一边咕咕哝哝地发牢骚,他们放我们进了城门。头顶上方,城墙走道两边的石槽里烧着羊齿草。星星已经出来了,店铺老板们正忙着把铺子的窗板关上。街上仍有行人。小城是个封闭的世界,有着不同的规则,这些规则叔叔不太明白,也从不提起。然而,当我看见城里人上下打量我的那种神情,就知道我们与他们之间的差别并不深。
“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精灵哀求道。
我坐了下来,靠在干草堆上,盯着那些看我的路人。叔叔本来是可以让他们付钱观看我这副怪模样的,可我马上省悟到他觉得太丢人了,才不会有这个念头呢。我也不敢有任何要求。我的梦想很简单,而且,我也不确定自己想要的东西究竟是否存在。
“你守在马车旁,”叔叔边说边解下马匹,“明儿一早我就回来。假如有谁靠近马车,你就站出来。你的尊容会把所有的小偷都吓跑的!”
他把我带来的毯子披在马背上,然后牵着马的缰绳离开了,消失在街道尽头的黑影里。我不知道他是往哪个方向去的。
马车停的地方是个小广场,周围的房子窗板里面窜了出来,飘荡在夜空中。我不敢从马车旁边逛开,而是钻进了干草堆里。夜晚潮湿而阴凉。精灵一声不响。我久久地望着躲在云彩背后的月亮,她那张麻子脸比我的脸还要难看,可她笑眯眯的,逍遥于尘世之外。
我并不是很困。小城里充斥着一千种新的声音,让我无法安宁。我轻轻揉擦肿胀的牙龈,听着笼嘴上的铁环发出的丁当声。一簇簇的建筑物包围着我,这些房屋、街道和墙壁比我一辈子看到的还要多。屋顶的线条在天空的映衬下形成了字母的形状。字母不时被火把隔断。那是巡逻的士兵,他们负责保护城里的人们。城外的世界广阔得不可思议。关在铁笼和草堆里的我想起了叔叔的农场,想起了牧场上熟悉的小路。牙齿的疼痛很快会过去的。我的伤腿也会痊愈。
突然,我感到胃里的精灵动弹了一下,这才意识到自己有多孤单。我很想让爸爸和我们一起到城里来,可叔叔永远也不会答应的。我侧耳倾听,想听听脑子里的那个声音是否又开始说话了。她也是个囚徒,我们都有理由憎恨对方。
我呻吟着伸展了一下四肢,可并没有吵醒精灵。在我的胃里,茧已经张开了,精灵就躲在里面。我想象她身上披着破破烂烂的旧茧衣,躲在黑暗的洞穴深处,对她来说,这里和外面的世界同样不可思议。叔叔告诉我,精灵会想方设法来诱惑我的。
“你睡着了吗?”我尽可能张大嘴巴,一个字一个字地挤出。我把手放在肚子上,等待她的回答,等了好久好久。
“你不要我。”那个声音终于说道。
我摇摇头,铁环丁当作响。夜晚使得声音好像被放大了,听上去更加尖厉。我无法告诉她我有多了解她,也无法告诉她为什么我和她的命运是同样被注定的。我的嘴里只发出了一阵难听的咯咯声。
我费劲地牵动嘴唇和舌头,努力说出在我心里萦绕不去的话,连说了三遍。我的要求对她来说再简单不过了。我不要什么王国,不要什么金银财宝,也不要额外恩赐的权力。我不确定自己要的东西能否得到。
“请在我入睡的时候守护我。”我恳求道,怎么也说不清楚。
我擦去下巴上带血的口水,等待她的回答。
我“有很多东西可以给你,”她说,“我只有靠你了。”
我以为她又要哭了,可是她的眼泪早已流尽。她用疲惫的声音跟我道
了晚安。我数着星星,一直数到眼前的一切模糊起来。
黎明时分,雄鸡的打鸣声把我吵醒了。没过多久,叔叔就来了,身后牵着那匹马。开窗板的声音,早起第一拨商家的叫卖声,还有鸟儿的啾啁声此起彼伏。空中弥漫着烟味。我的肚子饿极了。
“我白白丢了两把铜板给那些卫兵,”叔叔看也不看我地说,“他们的骰子沉得都滚不动了。这趟来花了我好大一笔钱,你可给我记住!”
他给马套上轭具,在马屁股上狠狠抽了一记。马车朝前驶去,车轴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头顶的一扇窗开了,我差点没躲开一只夜壶里倒下的尿液。
“老格里姆利奇正等着我们。他叫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他见过的精灵比头上的头发还要多呢。”
叔叔用鼻子哼了一声,从衣服底下拿出一个面包头。我饿极了,嘴里直流口水。铁环与舌头接触的地方生锈了。我舔了舔铁锈,以缓解肚里的饥饿感。马蹄敲打在鹅卵石上,震得我的牙齿咔哒作响。
我还没看见玻璃作坊,就已闻到了它的存在。街道上弥漫着熔化的玻璃和燃烧的海藻的气味。房子又长又窄,后院是个工场,阁楼上是学徒们住的地方。这儿甚至有专门拴马的圆形场地,有钱人家就有这个,这是爸爸哄我睡觉时说起的。
叔叔拿起钳子,扶我从马车上下来,粗手粗脚地帮我掸掉屁股上的草棍。我拄着拐杖跟他走进屋里。一个从作坊里往外走的年青女佣转过脸去,随后似乎又改变了主意,给了我一个鼓励的微笑。我也费力地朝她笑了笑,铁环拉扯着我的嘴唇。她在门前的台阶上停下,一直看着我,直到我走到柜台后面。那儿有一扇门通往玻璃作坊。
一股热浪朝我直冲过来。房间正中央是一口吊在火炉上的盛满玻璃熔液的坩埚。一个穿着围裙的矮个老头儿正忙着拨弄火。在他身后的一张工作台上摊着许多钩子和刀具,还有映出火苗的扁平的瓶子。一根金属棒立在一桶灰乎乎的水里,比我的个子还要长,像一条蛇那样粗。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东西。
精灵开始在我胃的深处扭动。
我被叔叔推了一把,朝炉火走去,木底鞋踩在地上,发出咯咯的响声。火星从坩埚底下飞溅出来。我把拐杖留在门边,以免着火。
“是你儿子?”老头儿问道,也不抬头,“他知道该怎么做吧?”
“是我兄弟的儿子。是的,他知道,他会听话的。”他斜眼看了看我,又说,“不管怎样,他不是个坏孩子。”
“钱呢?”
叔叔从钱包里把钱掏出来。老格里姆利奇把铜板逐个放进嘴里咬一咬,然后揣进围裙的口袋里。然后,他往手心里啐了口唾沫,拿起那根金属棒。
“如果你想卖掉它,我要分三成的钱。”他说着,把棒子一端戳进坩埚里的玻璃熔液中,“那是一大笔钱,不过我的顾客都很富有,能够让我们俩都满意。让这男孩准备好!”
我突然感到一阵恶心,俯下身去。叔叔将大手按在我的后脖颈上,强迫我直起腰。
“很快你就自由了,”他说着,手里的钳子朝我的脸伸过来,“我要把铁环钳断,这样你就能张嘴了。不过,我让你张嘴的时候你再张。嘴巴一张开,你就使劲朝管子里吹气……”
“你必须从丹田向外吹气,”格里姆利奇说,“就像喊叫时那样。”
“准备好了吗?”
我满肚子都是酸水。精灵没有出声,但我感觉到她在我的胃里漫无目的地四处乱撞。想到我将带给她的痛苦,我呜咽了起来。叔叔怒气;中;中地哼了一声,用胳膊夹住我的头。钳子伸进了金属笼嘴里。嘎吱一声,第一根铁环断了,然后又是一根。接下来,笼嘴的铁齿也被钳断了,我的牙龈开始流血。
“把嘴闭紧,小子!”老头儿喝道,“看着我!”
金属棒从坩锅里伸了出来,顶上颤巍巍地挂着—个熔化的玻璃球。老头儿鼓起腮帮子,把棒子的一端对准嘴唇。借着火光,我看到他用尽浑身力气吹着,脑门上青筋迸出。
等玻璃球膨胀到我的两个拳头那么大时,他把它在火焰上转动了一下。叔叔松开了我,手中的钳子仍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的嘴巴从来没有这样疼过。
“现在吹气!”格里姆利奇喊道。
他把管子的一头凑在我肿胀的嘴唇边。我尝到了他口水的味道,胃里一阵翻搅。一声哭喊回声一般从我的腹腔深处传了上来。没喊出一个字。只有恐惧在我的骨髓里回荡。叔叔扳住我的肩膀,老头把棒子举在坩锅上。我正要尖叫,他用力在我的肚子上捶了一拳。
一大口胆汁冲进我的嘴里,我用尽力气喷了出去。
精灵从我嘴里射了出去。
在作坊里红彤彤的阴影里,她发出太阳般的光芒。她被我吹得蜷作一团飞了出去,落在熔化的玻璃里。她竭力展开翅膀,顾不上炙人的热气,也顾不上疼痛。玻璃球的中心出现了一片呈涡旋状旋转的五彩斑斓的光影。她的叫声湮没在熔化的玻璃之中,最后听不见了。
“放松点,”格里姆利奇说,把金属棒从我手中接了过去,“剩下的我会处理的。”
叔叔松开了我。我跪倒在地,呕吐起来,把茧吐了出来,就像排出死胎的胎盘一样。我不敢抬眼去看精灵烧剩的残骸。
“我可以把它卖个好价钱,”叔叔欣喜若狂地说,“多漂亮的颜色!”
“很快就不烫手了,”玻璃匠人说,“很奇怪,这些脏家伙好像从里面把热量全部吸收掉了。瞧瞧她,好像还在动呢。”
我感到太阳穴怦怦直跳。我呻吟着站起来,从叔叔手中夺过钳子,猛地击在金属棒顶端悬着的玻璃球上。随着一声脆响,玻璃球上出现了一道裂纹,随即整个裂开,散落在地。叔叔大吼起来,我朝他挥舞钳子,吓得他连忙后退,用手护住脸。
精灵像一片叶子似的旋转着落向地面。她的身上扎满了细小的结晶体,我伸手接住她,她那透明的翅膀在我的指间化为灰烬。火星雨点般从炉火中迸溅出来,点燃了她的头发。
她像彩虹一般燃烧着。
从那以后,风从我牙齿上的洞隙中呼啸而过,我也笑得少了。我再也没有离开过农场。我常常在河边躺下,头顶的天空一望无垠,空空如也。云彩对我来说不再像是书写在空中的白色诗歌,我也再认不出水中有什么符号了。从那以后,我要么细细咀嚼自己做的梦,要么把梦全都呕吐出来。
叔叔去世的最早,接着是爸爸。婶婶在一场大病后再也不会说话了。有时,我会坐在她对面,坐在拐杖打不到的地方,她可以看见我的脸,用眼睛来回应我的话。毕竟她是我唯一的亲人。
我打呼噜的时候还是张着嘴。但我现在睡在屋里,安全地躲在紧闭的窗户后面。再也没有精灵在我睡着的时候来守护我了。

❻ 有本科幻小说。具体我也记不清楚了。主角拥有先进的科技。拥有很多飞船。拥有很多星球。后面忘了。有大

我看不是科幻小说,是玄幻小说吧~还拥有很多星球

❼ 摘抄科幻小说

《海底两万里》是一部科幻小说,于一八七0年问世,暨今已逾百年,而仍能以多种文字的各种版本风行世界,广有读者,仅此一端,即可见其生命力之强,吸引力之大。主张书不及百岁不看的读者,是大可放心一阅的。 书中人物寥寥,有名有姓的只有四个半——“亚伯拉罕·林肯”号驱逐舰舰长法拉格特,只在小说开头部分昙花一现,姑且算半个;内景只是一艘潜水艇。但就是这么四个半人,这么一艘潜水艇,在将近一年的时间中,纵横海底两万里,为我们演绎出一个个故事,展现出一幅幅画面;故事曲折惊险,引人入胜,画面多姿多彩,气象万千。这样一部小说,读来既使人赏心悦目,也令人动魄惊心。 故事并不复杂:法国人阿罗纳克斯,一位博物学家,应邀赴美参加一项科学考察活动。其时,海上出了个怪物,在全世界闹得沸沸扬扬。科考活动结束之后,博物学家正准备束装就道,返回法国,却接到美国海军部的邀请,于是改弦更张,登上了一艘驱逐舰,参与“把那个怪物从海洋中清除出去 ”的活动。经过千辛万苦,“怪物”未被清除,驱逐舰反被“怪物”重创,博物学家和他的仆人以及为清除“怪物”被特意请到驱逐舰上来的一名捕鲸手,都成了“怪物”的俘虏!“怪物”非他,原来是一艘尚不为世人所知的潜水艇,名“鹦鹉螺”号。潜艇对俘虏倒也优待;只是,为了保守自己的秘密,潜艇艇长内莫从此。永远不许他们离开。阿罗纳克斯一行别无选择,只能跟着潜水艇周游各大洋。十个月之后,这三个人终于在极其险恶的情况下逃脱,博物学家才得以把这件海底秘密公诸于世。《海底两万里》写的主要是他们在这十个月里的经历。 《海底两万里》已经有几种中译本,“两万里”也就成了个约定俗成的说法;究其实,这里的“里”指的是法国古里,而古法里又有海陆之分,一古海里约合5.556公里,一古陆里约合4.445公里;既然是在海底周游,这里的两万里,理应为两万古海里。如此说来,他们在海底行驶的路程,就应该在十一万公里以上了。这是要说明的。 十一万公里的行程,是个大场面,一路所见,可以说无奇不有。谁见过海底森林?谁见过海底煤矿?谁见过“养”在贝壳里、价值连城的大珍珠?当了俘虏的阿罗纳克斯和他的朋友们都见到了,而且曾经徜徉其间。他们在印度洋的珠场和鲨鱼展开过搏斗,捕鲸手兰德手刃了一条凶恶的巨鲨;他们在红海里追捕过一条濒于绝种的儒艮,儒艮肉当晚就被端上了餐桌;他们在大西洋里和章鱼进行过血战,一名船员惨死;这些场面,都十分惊心动魄。此外,书中还描写了抹香鲸如何残杀长须鲸,“鹦鹉螺”号潜艇又是如何杀死成群的抹香鲸的,那情景也十分罕见。 阿罗纳克斯是个博物学家,博古通今,乘潜艇在水下航行,使他饱览了海洋里的各种动植物;他和他那位对分类学入了迷的仆人孔塞伊,将这些海洋生物向我们做了详实的介绍,界、门、纲、目、科、属、种,说得井井有条,使读者认识了许多海洋生物;阿罗纳克斯还把在海洋中见到的种种奇观,一一娓娓道来,令读者大开眼界,知道了什么是太平洋黑流,什么是墨西哥暖流,飓风是怎样形成的,马尾藻海又是什么样……我们知道珊瑚礁是怎样形成的吗?知道海洋究竟有多深吗?知道海水传播声音的速度有多快吗?这一类知识,书中比比皆是。 “鹦鹉螺”号也曾遇险,在珊瑚礁上搁过浅,受到过巴布亚土著的袭击,最可怕的是,在南极被厚厚的冰层困住,艇内缺氧,艇上的人几乎不能生还。但是,凭着潜艇的精良构造和艇长的超人智慧,种种险境,均被化解,终于完成了十一万公里的海底行程。 凡尔纳时代,潜水艇刚刚面世,还是一种神秘的东西;“鹦鹉螺”号艇长内莫又是个身世不明之人,他逃避人类,蛰居海底,而又隐隐约约和陆地上的某些人有一种特殊联系。凡此种种,都给小说增加了一层神秘色彩。既是小说,人物当然是虚构的,作家给“鹦鹉螺”号艇长取的拉丁文名字,更明白无误地指出了这一点——“内莫”,在拉丁文里是子虚乌有的意思。但这并没有妨碍作者把他描写成一个有血有肉、让读者觉得可信的人物。 本书作者儒勒·凡尔纳(1828—1905)是法国科幻小说家,现代科幻小说的重要奠基人。他出生在一个律师家庭,很小的时候就产生了强烈的探索欲望和丰富的想像力。他博览群书,厚积薄发,第一部科幻小说《气球上的五星期》,一炮打响,引起轰动,使他成了个家喻户晓的人物。他后来一发而不可收,又写了一系列科学幻想冒险小说,卷帙浩繁,不下六七十种,被收入一套名为《奇异的旅行》的丛书。《海底两万里》是凡尔纳著名三部曲的第二部,前有《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后有《神秘岛》。作者想像力丰富,文笔细腻,构思奇巧,其作品既引人人胜,又很有教育意义,适合各种年龄的读者。而且,凡尔纳的幻想不是异想天开,都以科学为依据;他所预见到的很多器械,后来都变成了现实生活中的实有之物。

❽ 语文填空:科幻小说领我置身于茫茫的宇宙间.太空里的战斗(),();外星人和飞碟的故事(),().

科幻小说领我置身于茫茫的宇宙间,太空里的战斗(紧张激烈),(变化莫测);外星人和飞碟的故事(神秘难料),(发人深省)。

语文选词填空做题技巧

一是辨析词义,辨明关系,辨析词义是解答选词填空题的前提。

二是联系语境,寻找“暗示”,这里所说的“暗示”,是指文段每句话的意思、文段的语体风格、与空缺词语前后邻近相配的词语等,抓住这些“暗示”,就不难推断出正确答案。

(8)科幻小说让我置身于扩展阅读

变化莫测

【解释】:测:估测。变化很多,不能预料。

【出自】:唐·韩愈《殿中少监马君墓志》:“当是时,见王于北亭,犹高山深林巨谷龙虎,变化不测,杰魁人也。”

译文:在这时候,看到王在北亭,就像高山深林巨谷龙虎,变化不测,杰魁人啊。

【示例】:七十二座天门阵~,昼则凄风冷雨,夜则鬼哭神号。 ◎明·无名氏《杨家将演义》第二十五回

【语法】:主谓式;作谓语、宾语;形容变化多而不定。



❾ 语文填空:科幻小说领我置身于茫茫的宇宙间。太空里的战斗(),();外星人和飞碟的故事(),()。

科幻小说领我置身于茫茫的宇宙间。太空里的战斗(感人肺腑),(柔肠寸断);外星人和飞碟的故事(市井低俗),(尽快和谐)。

❿ 自编科幻小说

2020年火星之旅
2020年,我经过了严格训练,终于当上了—名航天员,准备飞往火星进行科学考察。
经过几个月的准备工作,“火星考察队”的队员们做好了准备,等待着命令。他们是:我——小张(001)、小李(005)、小王(007)还有三名科学家。
2020年地球时间l0月1日早上8点钟,飞船终于起飞了,经过了三个月的的航行,我们在火星上安全着陆。呀!火星上和月球上—样引力小,要跳着走的。三个科学家推出火星车——“探路者2号”,拿山登山用具。
—会儿功夫,我们就到了火星的南极,果然见到了几座特别高的环形山和几条干涸了的河道。我把石头扔下山口,第一个跳了下去。我打开宇航服上的照明灯,周围亮了许多。
过了—会儿。005、007和三位科学家也下来了。虽然有石头拖着,可是往下的速度还是比较慢。我们这里敲敲,那里拍拍敲下几块岩石放在标本袋里,还不时地用耳朵工作着。
突然,005拉住缚住自己的登山绳,停住了。我和007以为发生了什么事忙问:“伙计,怎么了?”他大叫一声:“看,分析仪显示这里有微生物的存在!我们仔细一听,果然!“哔哔的响声从生命探测仪里喜欢来。我们激动万分,急忙敲下几块岩石,放在显微镜下观看,果然,显示有微小的生命在蠕动。我们赶紧敲下了几块岩石标本回母舱里研究,令人震惊的是,这里的微生物都进化到了二叠纪形态。 我们可以向全世界宣布:是中国人第一个发现了火星上有生命!
该回地球了,我们却不想离开这个可爱的星球。虽然它是这样的崎岖不平,这样的荒凉,而我们在这里呆的时间也不长,但是我们却爱上了它。后来,在互相的催促下,我们终于都踏上了飞船,返回了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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