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眼烟云英国科幻小说
㈠ 马克吐温小说《百万英镑》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意思
要不是有了它,我哪能留在伦敦,哪能到公使家做客呢,更不要说遇上她了。所以我总是说,“不错,您没看走眼,这是一百万英镑;可这东西自从出世以来只用了一次,就再没花过;后来,我只出了大约十分之一的价钱,就把这东西弄到手了。”
㈡ 现在哪些小说比较好看
本人看过后,觉得值得您一看的是小说是:
(这些都是本人看过或看着的)
<<请认准
过眼烟云.′的回答
谢谢>>
<佛本是道>作者:梦入神机,本书结合《封神演义》《西游记》和古代神话故事.作者文笔好.故事也不错.越看越来劲..`
<七界传说>作者:心梦无痕,本书讲述一个天生残缺一魂一魄的少年陆云,无意随父亲入西蜀,得遇一怪人传授十年修真法诀,后得到六千年前,百世先祖所留之神兵,并进入六院中的易园修炼,从而进入一个神奇的世界。随着陆云修为的加深,也渐渐了解到了所谓的七界传说,并从修身界,逐一进入其余六界,展开了一段神奇诡异,别开生面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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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陆云,修真,五派六院、七界,爱情。....
玄幻仙侠修真:<蛮荒三部曲>.<诛仙>.<仙剑神曲>.<仙路烟尘>.<极品公子>.<风姿物语>.<中华仙魔录>.<星辰变>.<斩风>.<玉仙缘>.<仙踪>.<幻刃仙缘>.<善良的死神>.<极品家丁>.<神墓>.<道儒仙缘>.<我邪故我在>.<黑山老妖>.<无极魔道>等.
都市的有:<娶个妖精做老婆>.<堕落青春>.<福艳记>.<无敌幸运星>.<我的美女老总>,<花都猎人>,<大明星爱上我>和它的续集<我的大小魔女>.<老婆爱上我>.<第一次亲密接触>.<和空姐同居的日子>.<我的老婆是买的>.<我的美女大小姐>.<武林高手在校园>.<金融皇帝十二妃>.<龙域>.<至尊无赖>.<坏蛋是怎样炼成的>.<混也是一种生活>等.
推荐一下《盗听狐说》:悬疑小说,是最好的励志读本,讲述的是发生在阴阳师安倍晴明身上的十六件离奇之事,个个窥探人心智,震慑人灵魂。悬念迭生之余,它留给我们更多的是有关人生死、爱恨、得失之间的种种回味与思考。作者小号鲨鱼近乎神气的笔法,将人性的思辩与悬念的制造完美的结合,打破了低级恐怖的庸俗套路。《盗听狐说》很可能将开创一个悬疑小说新的类型——悬疑励志心灵读本.dd
<狼图腾>很好看额~讲述狼性!`
痞子蔡的全部书都很好看啊!`
军事战争类的推荐您看:《狼牙》《铁血战争》!!
就是不知道你有没看过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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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求一篇关于"假设有一天没有了能源,我们的生活将会怎样"的科学幻想短文(不少于50字)
以幻想为主,科学的成份减少或完全没有,包括三种,乌托邦科幻小说、鸳鸯科幻小说、文艺科幻小说。”《台湾科幻小说大全》503页。这个分类的标准是很模糊的。仅作为资料收录在此。 在《科幻的分类》(《科幻世界》96、4)一文中,吴定柏先生介绍了国外研究者在这个问题上的一些结论。比如,有的将科幻作品从外在形式上分为“趣味性作品、预言性作品、社会评论性作品”;有的从主题思想上将其划分为“乐观主义和悲观主义”两类;有的依照题材不同将其划分为“技术、人类利益、社会学和末世学”四类;有的则直接根据科幻构思所属的科学门类进行划分。 前苏联科幻作家在研究西方的科幻小说时,认为西方的科幻作品敢于想象几百几千年后的未来,而当时的苏联科幻显然没有这么“远”。于是便有远科幻、近科幻的奇怪分类。当然,那些苏联科幻作家并非要把这对概念变成一对基本概念,只是用它们来描述自己的某种观感。但科幻中的幻想之分远近,确实是一个有趣的现象。 总得来说,与科幻文学已经积累得很丰富的文本相比,对其分类进行的理论探索是远远不够的。 被种种分类搞得头疼的某些科幻作家,干脆就反对一切分类。他们认为,科幻作品只分好坏,有人读的科幻就是好科幻,没人读的就是次科幻。这么分就行了。这样就避免了无休止的,看似也无意义的争论。 其实,搞清科幻小说的内部门类在实践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如前所述,科幻文艺本身就是从大文艺中分化出来的一个类型文艺。科幻在成熟过程中,内部又不停地分化。这个过程其实就是读者细分的过程,也是作者分化的过程。擅长写这类科幻的作者不擅长写那类科幻;喜欢看这类科幻的读者不喜欢看那类科幻。对于作者来说,哪些读者是自己的目标读者?对于出版社、杂志社来说,哪些读者是自己的消费群体。他们绝不能不考虑这个问题。 这其实是一个要不要分灶吃饭的问题。科幻的家业大了,以前混在一起的几个儿女,要不要分开另过呢?如果考查一下对于某部科幻作品的批评意见,会发现其中有很多都是没有分家带来的后果:持这些批评意见的读者,根本不是这类科幻作品的读者。但他们认为,科幻应该是铁板一块,只有自己那一类才是正宗。而被他们批评的作品恰好不属于这个“正宗”。 从逻辑学的角度讲,要进行划分必须先确定划分的依据。总的来说,以上那些划分工作在确定依据方面作得都不够深入和清晰,导致分类的结果也含糊不清。笔者的分类标准,是一个叙事学的标准:主要事件和次要事件。 叙述的事件不仅有上述逻辑上的关联,也存在着等级的区分,即不仅有横向的、水平的联系,也有纵向的、垂直的区分。在叙述的事件中,一些事件显然比另外一些更重要,即一些是主要事件,一些是次要事件……前者是叙事阐释语码的重要部分,它通过提出问题和回答问题来推进情节……而“次要”的事件在这种意义上却没有这样重要,即使省略也不会影响整个情节的逻辑,尽管这种省略会给小说的审美价值造成损害……它们的任务是丰富、具体和完成中心事件。 划分作品,首先要挑出它的主要事件。具体到科幻而言,科学是科幻的源文化。对于不同的科幻作品来说,它的主要事件和客观的科学技术知识之间有什么样的联系,是笔者进行分类的基本标准。以此为据。认为科幻小说至少划分为以下六大门类:预言类科幻、创意类科幻、象征类科幻、传奇类科幻、反科幻和元科幻。
编辑本段创意类科幻
不同观点
雷金纳德·布莱特诺(Reginald Bretnor)认为:科幻小说是基于关于科学和它的合成技术的人类体验的理性的思考。 海因莱因认为:科幻小说表现了对被视为科学方法的人类活动之本质和重要性的理解,同时对人类通过科学活动收集到的大量知识表现了同样的理解,并将科学事实、科学方法对人类的影响及将来可能产生的影响反映在他的小说里。 雨果·根斯巴克认为科幻小说是帮助读者吸收科学知识的糖丸。 他们的观点都不错。但他们只是谈到了一类科幻小说——创意式科幻小说。在这类小说中,作者从自己的一个独立创意出发建构小说的主要事件,他要运用科学知识,以真实性为目标来完善这个创意。最重要的是,这个创意和真实的科技前沿毫无关系。 凡尔纳第一部科幻小说《地心游记》,便是典型的创意式科幻。某篇文章曾经把这部小说当成“凡尔纳失败的预言”。但从小说开端部分,作者引用大量的地质学成果来看,凡尔纳完全知道地心是实体而无空洞。他塑造一个“地中海”世界,完全是因为其艺术趣味。 在《太阳系历险记》中,这种创意式科幻的思路得到进一步贯彻。一颗小行星接近地球,带走部分陆地、海洋和三十六个人,而地球上其他人一无所知。以当时自然科学的常识而言,以及凡尔纳的知识水平,他不可能真的认为会发生这种事。从创作构思的角度看,他首先是建立了这么一个创意,然后堵塞进各种相关知识,令它“逼真”。 到了威尔斯那里,创意式科幻更为自觉地发展进来。时间旅行、隐身人、外星人入侵、神食、异度空间,……这些都和当时的科学研究没有任何关系。威尔斯先把它们构想出来,然后再绑上知识之线,令它们看上去很真。 当时,凡尔纳和威尔斯曾经有过争论。前者认为,自己写的是真科学,威尔斯写的是想象中的科学。其实,这正是预言类科幻和创意类科幻一种不自觉的碰撞。只不过当时,科幻作品整体上数量就很少,风格流派也不可能清楚地表现出来。 威尔斯后来又被人称为现代科幻之父,以笔者的理解,这个“现代科幻”,正是创意式科幻。因为它完全离开了科学这个源文化的脐带。作者可以海阔天空地去假设,然后再采集来相关知识,进行整理。
代表作品
比如一篇名叫《追赶太阳》的科幻小说。故事的情节是:一个月球考查队发生了事故,失去了能量。惟一幸存的女宇航员要等待地球的救援。但她必须在失去能量的条件下保持宇航服的温度。于是,她便用步行的方法“追赶太阳”,使自己在月球的“一天”内始终保持在阳光下。这里面的线索便是,由于月球重力小于地球,人可以凭借体力在一个月球日内环绕月球一周。阿西莫夫的《血溅音乐钟》讲了一个探案故事。最后破案的线索,是嫌疑人由于刚刚从月球返回,身体无法适应地球的重力。这些都是将创意设置在天文学基础上的例子。 阿西莫夫著名的《奇异的航程》更为典型。这篇作品描写科学家将人缩小到细胞大小,进入人体内游走航行。该作品萌发了一个丰富的科幻题材亚类型,如美国影片《内层空间》,当代中国青年科幻作者周宇坤的《脑界》等都是这方面的代表作。这个构思完全没有科学上的可能性,从预言的角度也不及医学上“药物制导技术”、“纳米机器人技术”,更接近现实。但这样写显然是极为有趣的。有趣,这个文学上的目的,才是此类题材的出发点。 时至今日,被人们习惯上称为“硬科幻”的科幻作品里,除了极少数是预言类科幻外,绝大部分是创意类科幻。科幻界一直没有把两类作品划分开来。其实,关注一下同一个经典作家的不同作品,会有助于我们弄清这个问题。比如,别利亚耶夫创作的《种海人》,完全反映了当时海洋开发的前景。而其《跃入虚空》,更是在学习齐奥尔科夫斯基的专著后构思的。齐氏自己也写过科幻小说来宣传自己的思想,但影响力不大。所以欣然命笔,为这部长篇写了前言。 而他的《永生粮》、《飞人阿利埃利》,显然和科学前沿无关。而《最后一个大西洋人》更是典型的纯科幻创意。 创意类科幻里富含科学知识,但它与真实世界里的科学研究完全没有关系,而这正是许多科幻迷所不解的。所谓科幻是科学的温床之类的说法,大多是对创意类科幻本质的误解。
编辑本段象征类科幻
当一物不仅仅是其自身,还能指代它物时,它就是一个象征。比如一面红旗、一颗红星象征着革命。一束玫瑰象征着爱情。在许多作品里,某人或者某物都不仅仅是其自身,而是某种象征。比如玉皇大帝是封建王权的象征,阿Q是精神胜利法的象征。他们都是实实在在的形象,但在这些形象背后,又具有更加深远的寓意性。 以象征类的形象为主导的科幻作品,是象征类科幻,又可以称为寓言类科幻。这类作品的主要事件便是一个象征,它的参与者多半也是象征。 在《大机器停止转动》中。抚养一切人又控制一切人的“大机器”几乎没有什么细节,它就是整个机械社会的象征。恰佩克被科幻界视为前辈,但在一些主流文学理论著作中,他则是象征主义的代表人物。他的《罗素姆万能机器人》被视为象征主义手法的典型。这种机器人(其实是生化类人造人)只是一切被造物的象征。在《鲵鱼之乱》中,鲵鱼的生物状态、生理特点被刻画得细致入微,但那既不是科学预言又不是简单的创意。它是纳粹主义的象征。 库尔特·冯尼格特(Kurt Vonnegut,Jr.)的短篇科幻小说《哈里森·伯杰隆》就是一篇优秀的科幻寓言,它讽刺了绝对平均主义:未来的美国成为一个绝对平等的国家,设置各种制度使人平等(平庸),漂亮的人要戴上丑陋的面具,高大的人要背着“障碍袋”生活。人们热爱平庸,反对优秀。在这里,面具、障碍袋都是象征,象征着社会抹杀个性的无形力量。冯尼格特绝不可能真的认为,真的会出现这类社会制度。 在《钢窖》、《飞城》、《法官爵德》等科幻作品里,都存在着与农村和农业完全无关的超现代化城市。城里应有尽有,城外一片荒凉。这类城市则是科幻作家城市观念的象征。在第七卷里,笔者还要详细分析科幻文艺中特殊的城市观念。 中国最早的寓言类科幻小说应属老舍的《猫城记》。在这部作品中,猫人社会显然就是老舍心目中诸多中国社会阴暗面的象征。在《温柔之乡的梦》中,机器人妻子显然不是一个科学发明,作者根本没有描写它的技术细节。它只是个象征,是某些男人对于完美妻子的错误观念的象征。在刘维佳《高塔下的小镇》里。高塔及小镇都是象征。前者象征着固步自封的思想倾向,后者象征着这种思想倾向支配的社会。 一部作品是否以象征为主,要看作者的创作意图。但现在中国科幻作家很难找到发表空间,直接表达自己的创作意图。至于外国科幻名家,他们的作品被反复翻译,他们对于这些作品的解释却很少有翻译家关注。这些现实问题,都给人们判断“象征类科幻”带来了难度。在这里,笔者举一个象征类科幻创作意图的实例。2003年一月,作家出版社出版了刘慈欣的长篇科幻小说《超新星纪元》。这部作品虚构了一个十三岁以上成人全部死亡的世界。在小说的后记中,作者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创作思想: (失去父母的支持)这也是全人类最恐惧的事,这恐惧深深地根植于人类文明之中,使得古老的宗教在今天仍然存在,并在人类的精神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面对黑暗而幽深的宇宙,人类徒劳地想抓住一双并不存在的手。从这个意义上讲,现在的世界已经是这篇小说中所描写的孩子世界了。全人类就是一个找不到双亲之手的孤儿,心中充满了恐惧和茫然,同时,任人性中幼稚和野性的火苗燃起,最后燃成了疯狂的毁灭之火……我们甚至远不如小说中的孩子们幸运,在大学习中没人教我们。《超新星纪元》322页。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这部场面宏大、情节曲折的作品正是一部寓言科幻。 在科幻小说中鉴别出象征类作品是很困难的。任何象征类作品都有表面意义和象征意义两个层次。《狂人日记》的表面意义是一个迫害妄想狂患者的病理记录。《阿Q正传》的表面意义是阿Q的个人生活闹剧。问题是,理解这些作品的表面意义很容易,于是,读者在阅读时的智力活动,自然转向探索其象征意义。而科幻作品对于相当多非科幻迷来说,理解其表面意义就已经相当不容易。更谈不上一窥后面的象征意义。《逃出忧山》的表面意义是什么呢?为什么忧山市一夜过后,人迹皆无?这类问题可以把读者困扰到最后而不得其解。更谈不上理解其幕后寓义了。 科幻小说中象征作品数量少,和科幻小说题材有关。主流文学所熟悉的象征主义作品,多数取材于现实生活。是常识中司空见惯的东西。作者用扭曲、夸大、变形的方法加以表现,取得特殊的效果。可谓以虚记实。而科幻小说本来就取材于生活中不熟悉的东西,内容本来就虚幻,表现手法上再虚幻,很容易成为无法理解的文字谜语。
编辑本段传奇型科幻
德尔·雷认为:科幻小说是采取娱乐的手段,以理论和推理试图描述种种替代世界的可能性。它以变化作为故事的基础。这种说法也只概括了一种科幻——传奇类科幻。 传奇类科幻的主要事件既不是科学预言、也不是创意,而是其它类型文学里都有的故事套路。比如战争、冒险、侦探、爱情等等。在雨果·根斯巴克为科幻小说定名前,科幻小说被赋予许多名称,其中主要的一个就是“科学传奇小说” 对于传奇类科幻,虽然以前并没有人把它们单列成一类,但许多科幻作家们对此作过描述,如:“今天我们所认识的科学幻想故事。虽是各种故事中最年轻的一种。但与源流最为久远的探险故事,却有着深厚的渊源,有时甚至难分彼此。涉猎过科幻小说的读者都会发觉,在这些作品中,很大部分都有探险的成份”(李伟才《超人的孤寂》) “太空战斗代替了罗马的竞技场,地球人杀外星人代替了狮子和基督徒的战斗。”(布赖恩·奥尔迪斯《世界科幻文学运动》转引自《九七北京国际科幻大会论文集》) “科幻里新奇、吸引人的东西,等于武侠里的机关布景、比武时各种招术一样。”(张系国《台湾科幻小说精选》) 如果单就数量而论,中外科幻文学积累到目前为止的全部作品中,传奇类科幻小说占了大多数。比如“太空剧”,比如卫斯理系列中的科幻作品,主要便是传奇类科幻。阿西莫夫虽然擅长创作创意式科幻小说,但他的代表作《基地三部曲》是典型的传奇类科幻。 不少对科幻文学持“正统观点”的人轻视传奇色彩的这一门类,甚至认为它们是“伪科幻”、“边缘科幻”。笔者对此是不敢苟同的。传奇类科幻并非不能达到艺术上的高峰,只不过它的核心与科学无关罢了。 切不可认为,传奇类科幻小说就是通俗类科幻小说,作者写作这类小说都是出自商业目的。事实上,许多作者爱写这类作品,只是抱着游戏性的动机。弗洛伊德认为:作家的创作犹如儿童的游戏,两者均以认真的态度和极大的热情创造出一个幻想的世界。《文学理论要略》童庆炳主编,86页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如果说,其它类型的科幻小说在这方面表现得还不是太明显的话,那么传奇类科幻小说突出地体现了创作的游戏性质。
编辑本段反科幻
反科幻指的是,小说的主要事件假借了典型的科幻小说中的超现实情节,但最后却证明那些超现实现象并不存在。 反科幻里最有影响的代表作是美国电影《摩羯星一号》:美国政府为了同苏联进行太空竞赛,伪造了一次“登陆火星”之旅。三个宇航员在一处秘密基地搭起的火星布景前表演太空飞行。事后,美国政府欲杀之灭口,一个幸存者历尽艰辛,闯入公众视野,揭开真相。 小松左京的科幻短篇《抉择》就是一篇典型的反科幻小说。主人公来到一个秘密经营时间旅行的地下公司里。对方告诉他,公司是由从未来回到现在的人经营的。他们都是反抗“时间管制”的英雄。未来有无数的可能性。如果顾客交足够的费用,他们就可以送他到选择好的那个“可能性”中。和一步到位的时间旅行不同,顾客仍然处在原来的时间里,只是未来会一点点变得不同。为此,他们播放了三种未来供主人公选择:科技发达的未来、田园风光的未来、被核武器毁灭的未来。 小说通过矮个子男人的口讲述了大量时间旅行的知识,煞有介事,构造了一个真正科幻小说的氛围。最后,主人公选择了被核武器毁灭的未来去冒险。小说详细描写了他通过时间选择装置的感受:完全的黑暗、头痛、眩晕、恶心……但实际上,三段未来世界的图像是科幻电影剪辑,穿越时空的感觉是骗子们用药物形成的。整个时间旅行本身就是一个骗局。 中国科幻作品《郝拉德教授的时间跳跃器》也是拿时间旅行开玩笑的反科幻小说。这篇小说里的异象比《抉择》更多:未来人可以透过时间机器而不发生碰撞,时间旅行家看到了自己的墓地,他想抓住未来世界的石头却抓了个空……结果这些都是心理医生郝拉德医治心理病人托马斯的安排。 拿外星人开玩笑的反科幻小说也有不少,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日本作家江户川步乱的《宇宙怪人》。在这篇小说里,一个能够凌空飞行的外星人大闹东京,而且神龙不见首尾。最后人们才侦查出,那是一个名叫“怪人十二面相”的民间科学家设计的骗局。 反科幻小说不都是谐趣小品,也有严肃风格的正剧和长篇。日本作家松冈圭佑的成名作《催眠》就是一个代表。该书1997年10月一经问世,即荣登畅销书排行榜,迄今销量已逾百万册。它还被改编成了电影、电视剧。小说一开始,便是一个神秘女人出现在风雨交加中,机械地声称自己是宇宙人。但最后经过反复侦查和严密推理,发现她实际上是一个人格分裂症患者。 更有些作家利用反科幻小说的特点,表现深刻的主题。英国女作家托尼斯·李的短篇科幻小说《过眼烟云》就是一例。该篇的主人公贾娜是个离群索居,百无聊赖的中年女子。终日想入非非。有一天,她遇到一个跳伞的飞行员,这个人在落地时头部受伤,失去了记忆和自理能力。贾娜认定他是外星人,将他带回家,视为上帝的礼物藏起来。在相处中,她怎么看怎么觉得飞行员是外星人,认为他的周围布满了奇迹。在小说中,那些奇迹都是典型的科幻小说的情节,但却一件也没有真正发生。最后,偏执的贾娜枪杀了飞行员,并将他偷偷埋藏。整篇故事里所有“超现实”情节都是贾娜的胡思乱想。这篇小说传神地描绘了“自我中心性格”,既把幻想当成现实的不良性格倾向。 对于笔者给出的科幻小说的定义来说,反科幻小说是一个漏洞。严格地讲,由于没有任何超现实情节,这类小说完全应该被划分出去。但是,这类小说又完全是从科幻土壤上诞生的。它的作者往往是典型的科幻作家,作品发表在科幻杂志上,给科幻迷看。并且,也只有科幻迷,才能看得懂其中的机关。《摩羯星一号》被收录进英国人主编的《彩图科幻网络》。说明一些外国科幻研究会者也注意到这个反常。
编辑本段元科幻
反科幻确实是科幻中的异类。但它的数量很少,影响也小。另一类科幻小说数量和影响都更小,但在逻辑上必须要把它们划分出来。因为它们无法归入其它类型。那就是元科幻。元科幻作品的主要事件来自其他人的科幻作品,或者以现实中存在的科幻作家为事件发起者。它们显然是一种文学游戏,是科幻界人士向前辈和朋友致敬的方式。但这类作品又完全是科幻文学,而不是一般的传记:它们的情节是超现实的。 在《1997年美国最佳科幻小说集》中,有一篇名叫《哥伦布号》的小说。小说中的人物前往美国佛罗里达的坦帕,考证凡尔纳《大炮俱乐部》中的那尊巨炮是否真的存在。作者详细地描述了铸炮的现场,把凡尔纳小说中的虚拟现实变成自己的虚拟现实。同一个选集里,还有一篇名叫《一个贫瘠之冬天》的作品。作者沃尔夫顿以威尔斯在《星际战争》中描写的火星人入侵地球事件为背景,描写了英国本土之外的战场。在科幻片《新科学怪人》中,“弗兰肯斯坦”的孙子生活在二十世纪,是一名医学家。他完全不相信祖父曾经制造过“科学怪人”。但是,祖父一个仆人的孙子找到他,带着他找到了祖父的秘密实验室,并且又制造了一个科学怪人。这个科学怪人诞生后,所经验的事件和玛丽·雪莱的原著几乎完全一样,只不过每个事件的结果都是喜剧。 还有一些元科幻作品以真实的科幻作家为素材。在《科幻之路》第四卷中,有一篇名叫《2080年的世界科幻小说大会》的趣闻。小说以被毁灭性战争拉回到中世纪的人类社会为背景,描写了2080年一群科幻作家,划着木船集中到一起,点起油灯,纪念以前的科幻作家。被提到的有拉里·尼文、菲利普·迪克等人,还有一些真实存在的科幻电影,如《异形》。 无独有偶,在《想象力宣言》的结尾处,也有韩松的一篇元科幻作品《星河的生日》。小说以科幻作家星河过生日,一些科幻界朋友前去祝贺为情节。时间定为1998年七月十日,是这篇作品创作时的几年后。小说中不仅有星河,还有吴岩、凌晨、韩建国、于向昀、严逢等人。所有这些人都事业有成。而他们各自的事业,在创作小说的时候还只是个萌芽。 显然,这些元科幻作品只是科幻圈内部自娱自乐的文字游戏。外人无法理解其中的乐趣。它们存在的意义,在于证明,科幻圈已经形成了一个文化圈。在这个圈子里,有自己的语言、自己的规则、甚至,自己的传统。
㈣ 百万英镑小说原文
十七岁那年,我正给旧金山的一个矿业经济人打工,把证券交易所的门槛摸得清清楚楚。我是只身混世界,除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一身清白,就再也没什么可依靠的了;不过,这反倒让我脚踏实地,不做那没影儿的发财梦,死心塌地奔自己的前程。 每到星期六下午股市收了盘,时间就全都是我自己的了,我喜欢弄条小船到海湾里去消磨这些时光。有一天我驶得远了点儿,漂到了茫茫大海上。正当夜幕降临,眼看就要没了盼头的时候,一艘开往伦敦的双桅帆船搭救了我。漫漫的旅途风狂雨暴,他们让我以工代票,干普通水手的活儿。到伦敦上岸的时候,我鹑衣百结,兜里只剩了一块钱。连吃带住,我用这一块钱顶了二十四个小时。再往后的二十四个小时里,我就饥肠辘辘,无处栖身了。 第二天上午大约十点钟光景,我破衣烂衫,饿着肚子正沿波特兰大道往前蹭。这时候,一个保姆领着孩子路过,那孩子把手上刚咬了一口的大个儿甜梨扔进了下水道。不用说,我停了下来,满含欲望的眼光罩住了那个脏兮兮的宝物儿。我口水直淌,肚子里都伸出手来,全心全意地乞求这个宝贝儿。可是,只要我刚一动弹,想去拣梨,总有哪一双过路的火眼金睛明察秋毫。我自然又站得直直的,没事人一样,好像从来就没在那个烂梨身上打过主意。这出戏演了一回又一回,我就是得不着那个梨。我受尽煎熬t正打算放开胆量、撕破脸皮去抓梨的时候,我身后的一扇窗子打开了,一位先生从里面发话:“请到这儿来。” 一个衣着华丽的仆人把我接了进去,领到一个豪华房间,里头坐着两位上了岁数的绅士。他们打发走仆人,让我坐下。他们刚刚吃了早餐,看着那些残羹剩饭,我简直透不过气来。有这些吃的东西在场,我无论如何也集中不了精力,可是人家没请我品尝,我也只好尽力忍着。 这里刚刚发生过的事,我是过了好多天以后才明白的,不过现在我就马上说给你听。这对老兄弟为一件事已经有两天争得不可开交了,最后他们同意打个赌来分出高低——无论什么事英国人靠打赌都能一了百了。 你也许记得,英格兰银行曾经发行过两张一百万英镑的大钞,用于和某国公对公交易之类的特殊目的。不知怎么搞的,这两张大钞只有一张用过后注销了;另一张则一直躺在英格兰银行的金库里睡大觉。且说这两兄弟聊着聊着,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特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他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以外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说这人会饿死;弟弟说饿不死。大哥说,别说去银行了,无论去哪儿这人也花不掉那张大钞,因为他会当场被抓住。兄弟两个就这样争执不下,后来弟弟说他愿出两万镑打赌,这人靠百万英镑大钞无论如何也能活三十天,而且进不了监狱。大哥同意打赌,弟弟就到英格兰银行把大钞买了回来。你看,英国男子汉就是这样,魄力十足。然后,他口述一信,叫一个文书用漂亮的楷体字誊清;然后,两兄弟在窗前坐了整整一天,巴望来一个能消受大钞的合适人选。 他们检阅着一张张经过窗前的脸。有的虽然老实,却不够聪明;有的够聪明,却不够老实;还有不少又聪明又老实的,可人穷得不彻底;等到个赤贫的。又不是外地人——总是不能尽如人意。就在这时,我来了;他们俩认定我具备所有条件,于是一致选定了我;可我呢,正等着知道叫我进来到底要干什么。他们开始问一些有关我个人的问题,很快就弄清楚了我的来龙去脉。最后,他们告诉我,我正合他们的心意。
㈤ 关于小说《百万英镑》(马克 吐温)的内容.紧急!
百万英镑
二十七岁那年,我正给旧金山的一个矿业经济人打工,每到星期六下午股市收了盘,时间就全都是我自己的了,我喜欢弄条小船到海湾里去消磨这些时光。有一天我驶得远了点儿,漂到了茫茫大海上。正当夜幕降临,眼看就要没了盼头的时候,一艘开往伦敦的双桅帆船搭救了我。漫漫的旅途风狂雨暴,他们让我以工代票,干普通水手的活儿。到伦敦上岸的时候,我鹑衣百结,兜里只剩了一块钱。连吃带住,我用这一块钱顶了二十四个小时。再往后的二十四个小时里,我就饥肠辘辘,无处栖身了。
第二天上午大约十点钟光景,我破衣烂衫,饿着肚子正沿波特兰大道往前蹭。这时候,一个保姆领着孩子路过,那孩子把手上刚咬了一口的大个儿甜梨扔进了下水道。不用说,我停了下来,满含欲望的眼光罩住了那个脏兮兮的宝物儿。我口水直淌,肚子里都伸出手来,全心全意地乞求这个宝贝儿。可是,只要我刚一动弹,想去拣梨,总有哪一双过路的火眼金睛明察秋毫。我自然又站得直直的,没事人一样,好像从来就没在那个烂梨身上打过主意。这出戏演了一回又一回,我就是得不着那个梨。我受尽煎熬t正打算放开胆量、撕破脸皮去抓梨的时候,我身后的一扇窗子打开了,一位先生从里面发话:
“请到这儿来。”
一个衣着华丽的仆人把我接了进去,领到一个豪华房间,里头坐着两位上了岁数的绅士。他们打发走仆人,让我坐下。他们刚刚吃了早餐,看着那些残羹剩饭,我简直透不过气来。有这些吃的东西在场,我无论如何也集中不了精力,可是人家没请我品尝,我也只好尽力忍着。
这里刚刚发生过的事,我是过了好多天以后才明白的,不过现在我就马上说给你听。这对老兄弟为一件事已经有两天争得不可开交了,最后他们同意打个赌来分出高低——无论什么事英国人靠打赌都能一了百了。
大哥说这人会饿死;弟弟说饿不死。后来弟弟说他愿出两万镑打赌,这人靠百万英镑大钞无论如何也能活三十天,而且进不了监狱。大哥同意打赌,弟弟就到英格兰银行把大钞买了回来。然后,两兄弟在窗前坐了整整一天,巴望来一个能消受大钞的合适人选。
他们检阅着一张张经过窗前的脸。有的虽然老实,却不够聪明;有的够聪明,却不够老实;还有不少又聪明又老实的,可人穷得不彻底;等到个赤贫的。又不是外地人——总是不能尽如人意。就在这时,我来了;他们俩认定我具备所有条件,于是一致选定了我;可我呢,正等着知道叫我进来到底要干什么。他们开始问一些有关我个人的问题,很快就弄清楚了我的来龙去脉。最后,他们告诉我,我正合他们的心意。我说,我打心眼里高兴,可不知道这心意到底是什么意思。这时,俩人当中的一位交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一看便知。我正要打开,可他又不让;要我带到住处去仔仔细细地看,不要草率从事,也不用慌慌张张。我满腹狐疑,想把话头再往外引一引,可是他们不干。我只好揣着一肚子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感觉往外走,他们明摆着是自己逗乐,拿我耍着玩;不过,我还是得顺着他们,这时的处境容不得我对这些阔佬大亨耍脾气。
本来,我能把那个梨拣起来,明目张胆地吃进肚子去了,可现在那个梨已经无影无踪;就因为那倒霉的差事,把我的梨弄丢了。想到这里,我对那两个人就气不打一处来。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我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说真的,这时我对他们可是另眼相看喽!我急不可待地把信和钱往马甲兜里一塞,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好,这一顿猛吃呀!最后,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去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我就差点昏倒。五百万美元!乖乖,我懵了。
我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这时候,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小吃店老板。他的目光粘在大钞上,像五雷轰顶一般。他正在全心全意地祷告上帝,看来手脚都不能动弹了。我一下子计上心来,做了这时按人之常情应该做的事。我把那张大钞递到他眼前,小心翼翼地说:“请找钱吧。”
他恢复了常态,连连道歉说他找不开这张大票,不论我怎么说他也不接。他心里想看,一个劲地打量那张大票;好像怎么看也饱不了眼福,可就是战战兢兢地不敢碰它,就好像凡夫俗子一接那票子上的仙气就会折了寿。我说:
“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可这事还得办哪。请您找钱吧,我没带别的票子。”
他却说没关系,这点小钱儿何足挂齿,日后再说吧。我说,我一时半会儿不会再到这儿来了;可他说那也不要紧,他可以等着,而且,我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想点什么就点什么,这账呢,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他说,我只不过因为好逗个乐于,愿意打扮成这样来跟老百姓开个玩笑,他总不至于因此就信不过像我这么有钱的先生吧。这时候又进来了一位顾客,小吃店老板示意我收起那张巨无霸,然后作揖打恭地一直把我送了出来。
喏,往后的事你心里明白了吧?我顺其自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买完了,吆喝一声“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荣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备,在汉诺威广场一家价格不菲的旅馆安顿下来。我在那儿用晚餐,可早晨还是到哈里斯家的小吃店去吃个便饭,我就是在那儿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吃的头一顿饭。是我成全了哈里斯。消息传开了,说马甲口袋里揣着百万大钞的古怪老外是这儿的财神爷。这就够了。这原本是一家穷得叮当响、苦巴苦结勉强糊口的小吃店,现在名声大振、顾客盈门了。哈里斯感激不尽,非要借钱给我,还不许我推辞;于是,我虽然一贫如洗,囊中却并不羞涩,日子过得又阔气,又排场。我心里也在打鼓,想着说不定哪天就会露馅,可是,事已至此也只有一往无前了。你看,这本来纯粹是件胡闹的事,可有了这种危机感,竟显出几分严肃、几分伤感和几分悲哀来。夜幕降临后,这悲哀总是在黑暗中走上前来警告我,威胁我;让我唉声叹气,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然而,一到喜气洋洋的白天,这些悲剧因素就烟消云散,无影无踪了。我飘飘然,乐得晕头转向,像喝醉了酒一样。
说来也不足为奇;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我的思想何止是一星半点,简直是彻头彻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开哪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还是爱尔兰的,你总会看到一两条有关“身藏百万英镑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刚开始的时候,这些有关我的消息放在杂谈栏的尾巴上;接着我的位置就超过了各位爵士,后来盖过了二等男爵,再往后又凌驾于男爵之上了,如此这般,我的位置越升越高,名气也越来越响,直到无法再高的地方才停了下来。这时候,我已经居于皇室之下和众公爵之上;虽然比不上全英大主教,但足可俯瞰除他以外的一切神职人员。切记,直到这时,我还算不上有声望;只能说是有了名气。就在这时,高潮突起——就像封侯拜将一般——刹那间,我那过眼烟云似的名气化作了天长地久的金子般的声望:《笨拙》画刊登了我的漫画!是啊,如今我已经功成名就,站稳脚跟了。也许还有人调侃,可都透着尊重,既没出格,也不粗鲁;也许还有人发笑,却没有人嘲笑了。那样的日子已经过去。《笨拙》把我画得衣服都开了线,正跟一个伦敦塔的卫兵讨价还价。喏,你可以想见一个向来默默无闻的小伙子,突然间,他的每一句只言片语都会到处传扬;随便走到哪里,都能听见人们相互转告:“那个走路的,就是他!”吃早饭一直有人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在包厢一露面,成百上千的望远镜都齐刷刷地瞄了过去。嘿,我一天到晚出尽了风头——也可以说是独领风骚吧。
你看,我还留着那套破衣服呢,时不时地穿出去,为的是品味一下从前那种乐趣:先买点儿小东西,接着受一肚子气,最后用那张百万大钞把势力眼毙掉。可是,我的这种乐趣维持不下去了。画刊上把我的那套行头弄得尽人皆知,只要我穿着它一上街,就有一大群人跟在屁股后面;我刚想买东西,还没来得及拽出那张百万大钞,老板就已经要把整个铺子都赊给我了。
出了名以后的大约十天左右,我去拜会美国公使,想为祖国效一点儿犬马之劳。他用对我这种身份的人恰如其分的热情接待了我,批评我为祖国效力栅栅来迟。公使说当天晚上他正要宴客,刚好有一位嘉宾因病缺席,我只有补这位嘉宾的缺,才能获得公使的原谅。我应允之后,就和公使聊天。一说起来,原来他和我爸爸从小同学,后来又在耶鲁大学同窗就读;一直到我爸爸去世,他俩都是贴心朋友。因此,他吩咐我只要得闲,就来他府上走动走动;我当然愿意啦。
说真的,岂止愿意,我简直就是高兴。因为假如将来有个三长两短的,他也许能救我,让我免受灭顶之灾;他究竟怎么救我我不知道,不过他也许能想出办法来。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我已经不能冒险把自己的底细向他和盘托出;要是在这段伦敦奇遇一开场时就碰上他,我会马上说清楚。不行,现在我不敢说;我陷得太深了,深到不敢对刚结识的朋友说真话;不过,依我自己看来,也还没有深到完全没顶的地步。你知道,这是因为我小心不让全部外债超过我的支付能力——也就是说,不超过我的那份薪水。我当然不知道那份薪水到底有多少,不过有一点我有把握、也可以想见:假如我帮忙把这个赌打赢了,我就能在那位大亨的职权范围里任意选择一个职位,只要我干得了就行——我当然干得了啦;这一点我根本不怀疑。说到他们打的那个赌,我才不操心呢;我想必运气不错。至于薪水,我想年薪总会有六百到一千英镑;即使第一年只拿六百英镑,以后每过一年就要加薪,到我的能力得到证实的时候,薪水总能加到一千英镑了吧。尽管谁都想借给我钱,我却找出各种各样的借口婉言谢绝了一大部分;这样我欠的债只有借来的三百英镑现款,再加上拖欠的三百英镑生活费和赊的东西。我相信,只要我依旧小心节俭,靠我下一年度的薪水就能补上这一个这剩余日子的亏空,何况我真是格外小心,从不大手大脚。只等这个月到头,我的老板回来,就万事大吉了;那时,我就可以马上用头两年的薪水分头向各位债主还账,也就能立即开始工作了。
我们度过了一段美妙的时光;当然说的是我们——朗姆小姐和我。我让她闹得魂不守舍,只要手里的牌超过两顺,我就数不清楚了,自己的分已经到了顶也看不出来,又接着从旁边的一排插起,这样打下去本来是把把必输,幸好那姑娘彼此彼此,和我的情况一模一样,你明白吗?于是我们两个人的得分总是到不了顶,分不出个输赢来,俩人都不在乎、也不想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只觉得彼此都很快活,其余的我们统统不闻不问,也不愿意让人搅了兴头。于是我告诉她——我真那样做了——告诉她我爱她;她呢——嘿,她臊得连头发根都红了,不过她喜欢着呢;她是说了,她喜欢。啊,我何曾经历过如此美妙的夜晚!每打完一把,我算分的时候,总要添油加醋,要是她算分,也心照不宣地和我一样数牌。喏,就算我说“跟两张牌”这句话,也得加上一句“哇,你真好看!”她呢,一边说“十五得两分,十五得四分,十五得六分,还有一对得八分,八分就算十六分,”一边问:“你算算对不对?”——她的眼睛在睫毛后头瞟着我,你是不知道:那么温柔,那么可爱。哎呀,真是太妙了!
不过,我对她可是襟怀坦白,光明正大。我告诉她,我连一个小钱都没有,就有一张她听说过的、被炒得沸沸扬扬的百万大钞,而且,那张大钞还不是我的,这让她非常好奇;我就悄悄地把前因后果统统给她说了一遍,把她笑了个半死。我搞不清楚她到底笑的是什么,反正她就是一个劲儿地咯咯咯直笑;隔半分钟,就有什么新的情节让她觉得可乐,于是我只好住嘴,给她平静下来的机会。嘿,她都快把自己笑傻了——她真是这样;我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笑的。我是说从来没见过一个痛苦的故事——一个人的烦恼、焦急和担心——竟然制造出这样的效果。看到她在没什么高兴事的时候居然还能这么高兴,我对她的爱就愈发不可收拾了;你瞧,按那时的情况来看,也许我马上就用得着这么一位太太哪。当然我也告诉她,我们还得等两年,等到我用自己的薪水补上亏空的时候;不过她倒不在乎这些,只盼着我能在开支问题上尽量当心,别让我们第三年的花销有哪怕是一星半点的风险。接着,她开始有点担心了,她想知道我有没有搞错,把头一年起薪估计过高,高出我实得的数目。这话言之有理,让我把原来十足的自信略减了半成;同时,也启发我想出了一个好主意,我就直说了: “我亲爱的波蒂娜,到了我和两位老先生见面的那一天,你愿跟我一起去吗?”她略微有点迟疑,不过还是说:“只要我去能让你踏实一点,我愿、愿意。可是——你觉得这样合适吗?”“我也不知道合不合适——我也担心这不大合适。不过,你知道,你去不去关系可大着呢,所——”“那就别管合不合适,我去就是了,”她用一种可爱的巾帼豪杰的口吻说。“啊,一想到能帮你点儿忙,我太高兴了!”“亲爱的,怎么是帮点儿忙?嘿,这事全靠你了。你这么漂亮,这么可爱,这么迷人,有你和我一起去,我准能把薪水提得高高的,让那两个好好老先生倾了家,荡了产,还心甘情愿。” 哦!你是没见到她当时的样子:满脸春色,眼睛幸福得闪闪发亮!“讨厌鬼,光会说好听的!你连半句实话都没有,别管怎么样,我还是跟你一起去。也许这能给你个教训:别指望你怎么看人,人家就怎么看你。”
我心中的疑云一扫而空了吗?我重又信心十足了吗?你可以根据这件事来判断:我当时就私下把头一年的薪水提高到一千二百英镑。不过我没告诉他:我要留着这件事给她一个惊喜。
回家时我一路上像踩着棉花一样,赫斯廷斯说的话,一句都没钻进我耳朵里头去。直到赫斯廷斯跟着进了我的客厅,对应有尽有、豪华舒适的陈设赞不绝口的时候,我才清醒过来。“让我在这儿站会儿,饱饱眼福。好家伙!这是宫殿呀——就是宫殿!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暖融融的炭火,连晚餐都备好了。亨利,这不光让我明白了你到底有多阔;还让我彻头彻尾地明白了我自个儿到底有多穷——穷极了,惨透了,废物,没出路,没盼头了!”
天杀的!这一说让我打了个寒噤。他的话让我如梦初醒,我认识到自己是站在半寸厚的地壳上,下面就是火山口。我本来不知道自己是在做梦,——也就是说,我没容自己抽出时间来闹个明白;可是如今——乖乖!欠了一屁股债,一文不名,把一个姑娘的吉凶祸福攥在手心里,我自己却还前途未卜,只有一份也许是画饼充饥的薪水——唉,也许根本——就兑不了现!唉唉唉!我算是毁了,没有希望,没救了!“亨利,你每天的收入只要漫不经心地散那么一星半点的,就可以——”“哼,我每天的收入!来,喝了这杯热酒,打起精神头来。咱们干一杯吧!啊,不行——你还饿着哪;坐下,来——”“我没觉得饿,饿过劲了。这些天我一直吃不下;不过,我一定陪你喝个够,喝到趴下为止。干!”“一人一杯,我奉陪!准备好了?一起干!劳埃德,我一边兑酒,你一边讲讲你那点事。”“讲一讲?怎么,再说一回?”“再说?这是什么意思?”“嗨,我是说,你想从头到尾再听一遍?”“我想再听一遍?这可把我闹迷糊了。等等,你别再灌这黄汤了。你不能再喝了。”“嗨嗨,亨利,你吓着我了。到这儿来的路上我不是把什么都对你说了吗?”“你?’,“是啊,我。”我要是听见了一个字,我就不得好死。”“亨利,这事可严重了。别折腾我了。刚才在公使那里你到底搞什么鬼来着?”这时我才恍然大悟,我敢做敢当,也就实话实说了。“我把世界上最可爱的姑娘俘虏了!”
于是他冲了过来跟我握手,握呀,握呀,握得手都疼了;我们走了三英里路,他讲了一路故事,这故事我一句也没听见:这件事他不怪我了。接着,这个不急不躁的老好人坐下来,又把故事从头讲起。长话短说,他的经历大致如下:他来到英国时,本来以为遍地都是机会;他做了古尔德和加利矿业公司招股的代理,为勘探商出售开采权,超出一百万的部分全部归他。他竭尽全力,用上了全部关系,试遍了一切光明正大的手段,差不多花光了所有的钱,可是,没找到一个资本家愿听他的游说,而他的代理权这个月底就要到期了,他算是完了。说到这里,他跳起来大声嚷嚷着:“亨利,你能救我!你能救我,这世界上能救我的只有你了。你愿意拉我一把吗?你拉不拉?”“告诉我能帮你干什么。照直说,伙计。”“给我一百万,外加回家的路费,换我的‘代理权’!别,你可别拒绝!”
我有苦说不出。一句话已经到了嘴边:“劳埃德,我自己也是个要饭的——连一个小钱也没有,还欠着债。”可是,这时我脑子里电光石火般闪出一个念头来,我咬紧牙关,极力让自己冷静下来,直到冷静得像一个资本家。我用生意人沉着镇定的口气说:“劳埃德,我拉你一把——”“那我就已经有救了!上帝永远保佑你!有朝一日——”“劳埃德,让我说完。我要拉你一把,可不是那样拉;你吃了这么多苦,冒了这么多风险,那样办对你来说不公平。我用不着买矿山;在伦敦这样的商务中心,我用不着那样做也能赚钱;过去、现在我都不干这样的生意;不过我有一个办法。我对那座矿山的事情自然了如指掌;我知道那座矿山很有价值,为了它,谁让我赌咒发誓都成。你可以随意用我的名义去推销,在两三个星期里头就能卖得三百万现款,我们来对半分好了。”
你不知道,当时要不是我下了个绊,再把他绑起来的话,他定会在那阵狂喜中把我的家具都踩成劈柴,把坛坛罐罐全都打个稀巴烂。
后来,他说:“我可以用你的名义!你的名义——那还了得!嘿,这些伦敦阔佬准会成群结队地往这儿赶,为了认购股份非打起来不可!我赚了,我发了,今生今世我永远忘不了你!”
没过二十四小时,伦敦城就开了锅!我每天不干别的事,只是坐在屋里对来打听的人说:“没错,是我对他说的,有人问就来找我。我知道这个人,也知道这座矿山。他的人品无可挑剔,那矿山比他要的价值钱多啦。”
与此同时,我每天晚上都在公使府上陪着波蒂娅。矿山的事我对她只字未提;我留着这事给她一个惊喜。我们谈那笔薪水;除了薪水和爱情一切免谈;有时谈谈爱情,有时谈谈薪水,有时候两者兼谈。啊!那公使夫人和公使千金对我们的体贴无微不至,总是想方设法不让我们受打扰,只瞒着公使一个人,让他毫不疑心——你瞧,她们有多可爱呀!
终于到了那个月的月底,我在伦敦国民银行的户头上已经有了一百万块钱,赫斯廷斯的钱数也是一样。当我穿着自己最体面的衣服,驱车经过波特兰大道那所宅子时,根据种种迹象判断,我的那两个家伙又回来了;我到公使府上接了我最亲爱的人,一边往回赶,一边起劲地谈论薪水的事。激动外加着急,使她显得分外妖烧。我说:“亲爱的,凭你现在的模样,我要的薪水比三千英镑少一个子儿都是罪过。”“亨利,亨利,你可别毁了咱们哪!”“你别怕。把这模样保持住,瞧我的吧。准保万事大吉。”结果,这一路上反倒要我来一个劲地唱高调给她打气,她却一个劲地给我泼冷水;她说:“哎,请你记住,假如咱们要价太高了,也许一点儿薪水都捞不着;那时候咱们可怎么办呢,岂不是走投无路,没有生计了吗?”
还是那个仆人把我们领了进去,那两位老先生都在,看见有个尤物跟着我,他们很惊奇,可是我说:“这算不了什么,先生们;她是我日后的主心骨和帮手。”
于是我把他们介绍给她,提到他们时,都是直呼其名。他们对此倒是见怪不怪,因为他们知道我一定查过姓名录。他们让了座,对我极为客气,并且热情地消除波蒂哑的局促感,让她尽可能放松。这时我说:“先生们,我准备报告了。”“我们很高兴听你的报告,”我的那位先生说,“这样我哥哥亚贝尔和我打的赌就能见分晓了。你如果让我赢了,就可以在我的职权范围内得到一个职位。你拿来那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了吗?”“在这儿,先生,”我把钞票交给了他。“我赢了!”他拍着亚贝尔的后背喊了起来。“哥哥,如今你还有什么可说的?”“我只好说,他真活下来了,我输了两万英镑。我真不敢相信。”“还有一事禀报,”我说,“这可就说来话长了。我请你们允许我再来一趟,详详细细地说说我这一个月的经历,我保证这值得一听。还有,瞧瞧这个。”“什么,好家伙!二十万英镑的存单。难道这是你的不成?”“是我的。我在三十天之内活用了阁下那笔小小的贷款,赚了这笔钱。至于这大钞本身,我只靠它买过小吃,付账让他们找零钱的时候用。”“嗬,这太了不起了,简直是匪夷所思,小伙子!”“没问题,我全都有根有据。别以为我说的都是天方夜谭。”然而,这时轮到波蒂娅大吃一惊了。她眼睛睁得大大地说:“亨利,这真是你的钱吗?这些天你一直瞒着我?”“我确实瞒着你呢,亲爱的。不过,我想你会原谅我。”她噘起上嘴唇,说:“别太肯定哦。你这个淘气鬼,敢这么骗我!”“啊,一会儿就过去了,心肝儿,一会儿就过去了;你明白吗,就是为了好玩。好了,咱们接着说吧。”“且慢,且慢!还有,那个职位呢。我得给你那个职位。”我的那位先生说。“好吧,”我说,“我不胜感激,不过,我真是用不着再找那份差事啦。”“在我的职权范围之内,你可以选一个顶好的职位。”“谢谢,谢谢,我衷心感谢。不过,再好的职位我也不想要啦。”“亨利,我都替你不好意思了。别辜负了这位好先生的美意,要我替你来表示谢意吗?”“当然可以啦,亲爱的,只要你能做得更出色。看你的啦。”她走到我的那位先生跟前,倚到他怀里,拿起他的胳膊搂住自己的脖子,对着他的嘴唇照直亲了起来。那两位先生哈哈大笑,我却不知所措,简直是傻了。波蒂娅说:“爸爸,他说在您的职权范围内没有他想要的职位,我真伤心,就好像——”“我的宝贝,他是你爸爸?”“对,他是我的继父,是全世界有史以来最好的。在公使家里时你还不知道我的家世,当时你告诉我,我爸爸和亚贝尔伯伯的花样让你多么烦恼,多么担心;现在你明白我当时为什么笑了吧。”这样一来,我自然实话实说,不再闹着玩了;我直奔主题,说:“噢,最亲爱的先生,我想把刚才说的话收回来。您确实有个待聘的职位,我想应聘。”“说说是哪一个职位。”“女婿。” “哈,哈,哈!可是你知道,你既然没干过这份差事,显然你也不具备满足我们约定条件所需的长处,所以——”“让我试试——啊,一定让我试试,我求您了!只要让我试三四十年就行,假如——”“噢,好,好吧;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要求,带她走好了。”
你说我们俩高不高兴?翻遍了全本的词典也凑不够词来形容啊。一两天之后,当伦敦人得知我和百万大钞一个月里的奇遇记始末以后,他们是不是兴致勃勃大聊了一通呢?正是如此。
我的波蒂姬的爸爸把那张肯帮忙而且好客的大钞送回英格兰银行兑了现;银行随后注销那张钞票并作为礼物赠给了他;他又把钞票在婚礼上送给了我们。从那以后,那张大钞镶了镜框,一直挂在我们家最神圣的位置上。是它给我送来了我的波蒂娜。要不是有了它,我哪能留在伦敦,哪能到公使家做客呢,更不要说遇上她了。所以我总是说,“不错,您没看走眼,这是一百万英镑;可这东西自从出世以来只用了一次,就再没花过;后来,我只出了大约十分之一的价钱,就把这东西弄到手了。”
㈥ 老书虫了。网络小说,或者励志类文学都可以。大家推荐几本。网络小说不看科幻类的。修真,玄幻,什么的都
这些都是我混迹起点3年以来,认为极品的小说
以下都是经典中的经典,不经典,你骂我
推荐血红的小说,文笔很好,对人物的刻画十分细腻,他的书中的主角都能牵动读者的感情,强烈建议你去看看。 另外说一声,血红的书,没有黄,换个说法,就是很少有女人的描写,全是男人的奋争,痞子般的主角,痞子风格的文笔,会让你很有代入感
他的小说有:
《升龙道》
《邪风曲》
《逆龙道》
《巫颂》
《龙战星野》
都是些很有韵味的书。
还有几个人写的不错,比如跳舞,如果你喜欢看异界魔法的,建议你去看看他的《变脸武士》
都市的《至尊无赖》和《邪气凛然》都很不错。
还有几本小说也不错,烽火戏诸侯的《极品公子》《一世枭雄》
禹言的《极品家丁》
洛水的《白狐天下》
烟雨江南的《亵渎》
云天空的《邪神传说》
众生的《龙域》
蓝晶的《魔法学徒》
罗森的《风姿物语》
知秋的《历史的尘埃》
还有说不得大师的08新书《e轮回》
以上所说的的都可以称之为经典,现在几乎很少有书可以超越它们。
如果你想要写得快的书,你就去看唐家三少的,虽然文 笔一般,但是更新速度超快,据说一小时可以更新万字,不过一般我不看他书,很倒胃口,呵呵
网游类的:
《蜀山》起点白金写手流浪的蛤蟆鼎盛作品,如今出了很多同人,很经典的一本网游作品,再现了还珠楼主的顶峰,建议你去看看
《遗忘国度之神秘徽章》正宗的西方魔幻类网游,需要很高的阅读水准,如果你还是个小白读者,肯定看不懂
《高手寂寞》悲情类武侠网游,姑且勉强算作网游,但是和网游也没多大联系,权可当作武侠小说来看
《网游之职业人生》起点点击率很高的一本书,内容设定很有趣,文笔也不算是太差
当然,那些垃圾,什么从零开始,什么猛龙过江,风流骑士之流我就不讲了,如果你爱看那几本书,就当我没说。
另,还有悲情修真类《诛仙》,冒险修真类《飘渺之旅》,科幻机械类《小兵传奇》,都还算是不错的书
瘦马阿三的《被诅咒的天才》不错
另外说下,起点新人里,只有跳舞文笔不错,那个什么我吃西红柿,写的书都是被小白读者捧起来的,在起点呆2年以上的老书虫基本是不会去看那种书的,希望你不要被排行榜误导,降低了自己的品味
这个是转的
本人看过后,觉得值得您一看的是小说是: (这些都是本人看过或看着的) 请认准 过眼烟云.′的回答 谢谢
佛本是道作者:梦入神机,本书结合《封神演义》《西游记》和古代神话故事.作者文笔好.故事也不错.越看越来劲..`
七界传说作者:心梦无痕,本书讲述一个天生残缺一魂一魄的少年陆云,无意随父亲入西蜀,得遇一怪人传授十年修真法诀,后得到六千年前,百世先祖所留之神兵,并进入六院中的易园修炼,从而进入一个神奇的世界。随着陆云修为的加深,也渐渐了解到了所谓的七界传说,并从修身界,逐一进入其余六界,展开了一段神奇诡异,别开生面的旅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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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哪能看到马克吐温的《百万英镑》(小说)
《百万英镑》
作者:马克·吐温
二十七岁那年,我正给旧金山的一个矿业经济人打工,把证券交易所的门槛摸得清清楚楚。我是只身混世界,除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一身清白,就再也没什么可依靠的了;不过,这反倒让我脚踏实地,不做那没影儿的发财梦,死心塌地奔自己的前程。
每到星期六下午股市收了盘,时间就全都是我自己的了,我喜欢弄条小船到海湾里去消磨这些时光。有一天我驶得远了点儿,漂到了茫茫大海上。正当夜幕降临,眼看就要没了盼头的时候,一艘开往伦敦的双桅帆船搭救了我。漫漫的旅途风狂雨暴,他们让我以工代票,干普通水手的活儿。到伦敦上岸的时候,我鹑衣百结,兜里只剩了一块钱。连吃带住,我用这一块钱顶了二十四个小时。再往后的二十四个小时里,我就饥肠辘辘,无处栖身了。
第二天上午大约十点钟光景,我破衣烂衫,饿着肚子正沿波特兰大道往前蹭。这时候,一个保姆领着孩子路过,那孩子把手上刚咬了一口的大个儿甜梨扔进了下水道。不用说,我停了下来,满含欲望的眼光罩住了那个脏兮兮的宝物儿。我口水直淌,肚子里都伸出手来,全心全意地乞求这个宝贝儿。可是,只要我刚一动弹,想去拣梨,总有哪一双过路的火眼金睛明察秋毫。我自然又站得直直的,没事人一样,好像从来就没在那个烂梨身上打过主意。这出戏演了一回又一回,我就是得不着那个梨。我受尽煎熬t正打算放开胆量、撕破脸皮去抓梨的时候,我身后的一扇窗子打开了,一位先生从里面发话:
“请到这儿来。”
一个衣着华丽的仆人把我接了进去,领到一个豪华房间,里头坐着两位上了岁数的绅士。他们打发走仆人,让我坐下。他们刚刚吃了早餐,看着那些残羹剩饭,我简直透不过气来。有这些吃的东西在场,我无论如何也集中不了精力,可是人家没请我品尝,我也只好尽力忍着。
这里刚刚发生过的事,我是过了好多天以后才明白的,不过现在我就马上说给你听。这对老兄弟为一件事已经有两天争得不可开交了,最后他们同意打个赌来分出高低——无论什么事英国人靠打赌都能一了百了。
你也许记得,英格兰银行曾经发行过两张一百万英镑的大钞,用于和某国公对公交易之类的特殊目的。不知怎么搞的,这两张大钞只有一张用过后注销了;另一张则一直躺在英格兰银行的金库里睡大觉。且说这两兄弟聊着聊着,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特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他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以外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说这人会饿死;弟弟说饿不死。大哥说,别说去银行了,无论去哪儿这人也花不掉那张大钞,因为他会当场被抓住。兄弟两个就这样争执不下,后来弟弟说他愿出两万镑打赌,这人靠百万英镑大钞无论如何也能活三十天,而且进不了监狱。大哥同意打赌,弟弟就到英格兰银行把大钞买了回来。你看,英国男子汉就是这样,魄力十足。然后,他口述一信,叫一个文书用漂亮的楷体字誊清;然后,两兄弟在窗前坐了整整一天,巴望来一个能消受大钞的合适人选。
他们检阅着一张张经过窗前的脸。有的虽然老实,却不够聪明;有的够聪明,却不够老实;还有不少又聪明又老实的,可人穷得不彻底;等到个赤贫的。又不是外地人——总是不能尽如人意。就在这时,我来了;他们俩认定我具备所有条件,于是一致选定了我;可我呢,正等着知道叫我进来到底要干什么。他们开始问一些有关我个人的问题,很快就弄清楚了我的来龙去脉。最后,他们告诉我,我正合他们的心意。我说,我打心眼里高兴,可不知道这心意到底是什么意思。这时,俩人当中的一位交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一看便知。我正要打开,可他又不让;要我带到住处去仔仔细细地看,不要草率从事,也不用慌慌张张。我满腹狐疑,想把话头再往外引一引,可是他们不干。我只好揣着一肚子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感觉往外走,他们明摆着是自己逗乐,拿我耍着玩;不过,我还是得顺着他们,这时的处境容不得我对这些阔佬大亨耍脾气。
本来,我能把那个梨拣起来,明目张胆地吃进肚子去了,可现在那个梨已经无影无踪;就因为那倒霉的差事,把我的梨弄丢了。想到这里,我对那两个人就气不打一处来。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我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说真的,这时我对他们可是另眼相看喽!我急不可待地把信和钱往马甲兜里一塞,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好,这一顿猛吃呀!最后,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去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我就差点昏倒。五百万美元!乖乖,我懵了。
我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这时候,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小吃店老板。他的目光粘在大钞上,像五雷轰顶一般。他正在全心全意地祷告上帝,看来手脚都不能动弹了。我一下子计上心来,做了这时按人之常情应该做的事。我把那张大钞递到他眼前,小心翼翼地说:
“请找钱吧。”
他恢复了常态,连连道歉说他找不开这张大票,不论我怎么说他也不接。他心里想看,一个劲地打量那张大票;好像怎么看也饱不了眼福,可就是战战兢兢地不敢碰它,就好像凡夫俗子一接那票子上的仙气就会折了寿。我说:
“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可这事还得办哪。请您找钱吧,我没带别的票子。”
他却说没关系,这点小钱儿何足挂齿,日后再说吧。我说,我一时半会儿不会再到这儿来了;可他说那也不要紧,他可以等着,而且,我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想点什么就点什么,这账呢,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他说,我只不过因为好逗个乐于,愿意打扮成这样来跟老百姓开个玩笑,他总不至于因此就信不过像我这么有钱的先生吧。这时候又进来了一位顾客,小吃店老板示意我收起那张巨无霸,然后作揖打恭地一直把我送了出来。我径直奔那所宅子去找两兄弟,让他们在警察把我抓起来之前纠正这个错误。尽管这不是我的错,可我还是提心吊胆——说实在的,简直是胆战心惊。我见人见得多了,我明白,要是他们发现把一百万镑的大钞错当一镑给了一个流浪汉,他们决不会怪自己眼神不好,非把那个流浪汉骂个狗血喷头。快走到那宅子的时候,我看到一切如常,断定还没有人发觉这错票的事,也就不那么紧张了。我摁了门铃。原先那个仆人又出来了。我求见那两位先生。
“他们走了。”他用这类人那种不可一世的冷冰冰的口气说。
“走了?去哪儿了?”
“出远门了。”
“可——上哪儿啦?”
“我想是去欧洲大陆了吧。”
“欧洲大陆?”
“没错,先生。”
“怎么走的——走的是哪条路呀?”
“我说不上,先生。”
“什么时候回来呢?”
“他们说,得一个月吧。”
“一个月!唉,这可糟了!帮忙想想办法,看怎么能给他们传个话。这事要紧着哪。”
一实在办不到。他们上哪儿了我一无所知,先生。”
“那,我一定要见这家的其他人。”
“其他人也走了;出国好几个月了——我想,是去埃及和印度了吧。”
“伙计,出了件大错特错的事。他们不到天黑就会转回来。请你告诉他们我来过,不把这事全办妥,我还会接着来,他们用不着担心。”
“只要他们回来我就转告,不过,我想他们不会回来。他们说过,不出一个钟头你就会来打听,我呢,一定要告诉你什么事都没出;等时候一到,他们自然会在这儿候着你。”
我只好打住,走开了。搞的什么鬼!我真是摸不着头脑。“等时候一到”他们会在这儿。这是什么意思?哦,没准那封信上说了。我把刚才忘了的那封信抽出来一看,信上是这样说的:
看面相可知,你是个又聪明、又诚实的人。我们猜,你很穷,是个外地人。你会在信封里找到一笔钱。这笔钱借你用三十天,不计利息。期满时来此宅通报。我们在你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我赢了,你可以在我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职位——也就是说,你能证明自己熟悉和胜任的任何职位均可。
没落款,没地址,也没有日期。
好嘛,这真是一团乱麻!现在你当然明白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可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个谜洞对我来说深不可测、漆黑一团。这出把戏我全然不晓,也不知道对我是福还是祸。我来到一个公园坐下来,想理清头绪,看看我怎么办才好。
我经过一个小时的推理,得出了如下结论。
那两个人也许对我是好意,也许是歹意;无从推断——这且不去管它。他们是玩把戏,搞阴谋,做实验,还是搞其他勾当,无从推断——且不去管它。他们拿我打了一个赌;赌什么无从推断——也不去管它。这些确定不了的部分清理完毕,其他的事就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可以归为确定无疑之类了。假如我要求英格兰银行把这钞票存入那人名下,银行会照办的,因为虽然我不知道他是谁,银行却会知道;不过银行会盘问钞票怎么会到了我手里。说真话,他们自然会送我去收容所;说假话,他们就会送我去拘留所。假如我拿这钞票随便到哪儿换钱,或者是靠它去借钱,后果也是一样。无论愿不愿意,我只能背着这个大包袱走来走去,直到那两个人回来。虽然这东西对我毫无用处,形同粪土,可是我却要一边乞讨度日,一边照管它,看护它。就算我想把它给人,也出不了手,因为不管是老实的良民还是剪径的大盗,无论如何都不会收,连碰都不会碰一下。那两兄弟可以高枕无忧了。就算我把他们的钞票丢了,烧了,他们依然平安无事,因为他们能挂失,银行照样让他们分文不缺;与此同时,我倒要受一个月的罪,没薪水,也不分红——除非我能帮着赢了那个赌,谋到那个许给我的职位。我当然愿得到这职位,这种人赏下来的无论什么职位都值得一干。
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不用说,薪水决不是个小数目。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转眼间,我的自我感觉好极了。这时,我又在大街上逛了起来。看到一家服装店,一股热望涌上我的心头:甩掉这身破衣裳,给自己换一身体面的行头。我能买得起吗?不行;除了那一百万英镑,我在这世上一无所有。于是,我克制住自己,从服装店前走了过去。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那诱惑把我折磨得好苦。我在服装店前面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以男子汉的气概奋勇抗争着。终于,我投降了;我只有投降。我问他们手头有没有顾客试过的不合身的衣服。我问的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我向他点头示意的伙计走过去,那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人点点头,我朝第三个走过去,他说:
“这就来。”
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把我带到后面的一个房间,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给我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我换上了这套衣服。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而我正急着要衣服穿呢;没什么可挑剔的,我迟迟疑疑地说:
“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
那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
“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
我火了,说:
“朋友,对外地来的,你们不能总拿衣帽取人哪。这套衣服我买得起,就是不愿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添麻烦。”
他稍稍收敛了一点,可那种口气还是暴露无遗。他说:
“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不过,您要是出难题的话,我告诉您,您一张口就咬定我们找不开您带的什么票子,这可是多管闲事。正相反,我们找得开。”
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说:
“哦,那好;对不起了。”
他笑着接了过去,这是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像虫子爬似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家伙站在那儿捏着钞票,用这副架势定定地瞅。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他神采奕奕地发问:
“哎,怎么啦?有什么问题?想要点什么?”
我说:“什么问题也没有。我正等着找钱哪。”
“快点,快点;找给他钱,托德;找给他钱。”
托德反唇相讥:“找给他钱!说得轻巧,先生,自个儿看看吧,您哪。”
那老板看了一眼,低低地吹了一声动听的口哨,一头扎进那摞退货的衣服里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好像是自言自语:
“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非同寻常的百万富翁!托德这个傻瓜!——生就的傻瓜。老是这个样子。把一个个百万富翁都气走了,就因为他分不清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从来就没分清过。啊,我找的就是这件。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头去。您赏我一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这是给一位外国亲王定做的——先生可能认识,就是尊敬的哈利法克斯·赫斯庞达尔殿下;他把这套衣眼放在这儿,又做了一套丧眼,因为他母亲快不行了——可后来又没有死。不过这没关系;事情哪能老按咱们——这个,老按他们——嘿!裤子正好,正合您的身,先生;再试试马甲;啊哈,也合适!再穿上外衣——上帝!看看,喏!绝了——真是绝了!我干了一辈子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衣服哪!”
我表示满意。
“您圣明,先生,圣明;我敢说,这套衣裳还能先顶一阵儿。不过,您等着,瞧我们按您自个儿的尺码给您做衣裳。快,托德,拿本子和笔;我说你记。裤长三十二英寸——”如此等等。还没等我插一句嘴,他已经量完了,正在吩咐做晚礼服、晨礼服、衬衫以及各色各样的衣服。我插了一个空子说:
“亲爱的先生,我不能定做这些衣服,除非您能不定结账的日子,要不然就得给我换开这张钞票。”
“不定日子!这不像话,先生,不像话。是永远——这才像话呢,先生。托德,赶紧把这些衣眼做出来,一刻也别耽搁,送到这位先生的府上去。让那些个不要紧的顾客等着。把这位先生的地址记下来,再——”
“我就要搬家了。我什么时候来再留新地址。”
“您圣明,先生,您圣明。稍等——我送送您,先生。好——您走好,先生,您走好。”
喏,往后的事你心里明白了吧?我顺其自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买完了,吆喝一声“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荣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备,在汉诺威广场一家价格不菲的旅馆安顿下来。我在那儿用晚餐,可早晨还是到哈里斯家的小吃店去吃个便饭,我就是在那儿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吃的头一顿饭。是我成全了哈里斯。消息传开了,说马甲口袋里揣着百万大钞的古怪老外是这儿的财神爷。这就够了。这原本是一家穷得叮当响、苦巴苦结勉强糊口的小吃店,现在名声大振、顾客盈门了。哈里斯感激不尽,非要借钱给我,还不许我推辞;于是,我虽然一贫如洗,囊中却并不羞涩,日子过得又阔气,又排场。我心里也在打鼓,想着说不定哪天就会露馅,可是,事已至此也只有一往无前了。你看,这本来纯粹是件胡闹的事,可有了这种危机感,竟显出几分严肃、几分伤感和几分悲哀来。夜幕降临后,这悲哀总是在黑暗中走上前来警告我,威胁我;让我唉声叹气,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然而,一到喜气洋洋的白天,这些悲剧因素就烟消云散,无影无踪了。我飘飘然,乐得晕头转向,像喝醉了酒一样。
说来也不足为奇;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我的思想何止是一星半点,简直是彻头彻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开哪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还是爱尔兰的,你总会看到一两条有关“身藏百万英镑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刚开始的时候,这些有关我的消息放在杂谈栏的尾巴上;接着我的位置就超过了各位爵士,后来盖过了二等男爵,再往后又凌驾于男爵之上了,如此这般,我的位置越升越高,名气也越来越响,直到无法再高的地方才停了下来。这时候,我已经居于皇室之下和众公爵之上;虽然比不上全英大主教,但足可俯瞰除他以外的一切神职人员。切记,直到这时,我还算不上有声望;只能说是有了名气。就在这时,高潮突起——就像封侯拜将一般——刹那间,我那过眼烟云似的名气化作了天长地久的金子般的声望:《笨拙》画刊登了我的漫画!是啊,如今我已经功成名就,站稳脚跟了。也许还有人调侃,可都透着尊重,既没出格,也不粗鲁;也许还有人发笑,却没有人嘲笑了。那样的日子已经过去。《笨拙》把我画得衣服都开了线,正跟一个伦敦塔的卫兵讨价还价。喏,你可以想见一个向来默默无闻的小伙子,突然间,他的每一句只言片语都会到处传扬;随便走到哪里,都能听见人们相互转告:“那个走路的,就是他!”吃早饭一直有人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在包厢一露面,成百上千的望远镜都齐刷刷地瞄了过去。嘿,我一天到晚出尽了风头——也可以说是独领风骚吧。
你看,我还留着那套破衣服呢,时不时地穿出去,为的是品味一下从前那种乐趣:先买点儿小东西,接着受一肚子气,最后用那张百万大钞把势力眼毙掉。可是,我的这种乐趣维持不下去了。画刊上把我的那套行头弄得尽人皆知,只要我穿着它一上街,就有一大群人跟在屁股后面;我刚想买东西,还没来得及拽出那张百万大钞,老板就已经要把整个铺子都赊给我了。
出了名以后的大约十天左右,我去拜会美国公使,想为祖国效一点儿犬马之劳。他用对我这种身份的人恰如其分的热情接待了我,批评我为祖国效力栅栅来迟。公使说当天晚上他正要宴客,刚好有一位嘉宾因病缺席,我只有补这位嘉宾的缺,才能获得公使的原谅。我应允之后,就和公使聊天。一说起来,原来他和我爸爸从小同学,后来又在耶鲁大学同窗就读;一直到我爸爸去世,他俩都是贴心朋友。因此,他吩咐我只要得闲,就来他府上走动走动;我当然愿意啦。
说真的,岂止愿意,我简直就是高兴。因为假如将来有个三长两短的,他也许能救我,让我免受灭顶之灾;他究竟怎么救我我不知道,不过他也许能想出办法来。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我已经不能冒险把自己的底细向他和盘托出;要是在这段伦敦奇遇一开场时就碰上他,我会马上说清楚。不行,现在我不敢说;我陷得太深了,深到不敢对刚结识的朋友说真话;不过,依我自己看来,也还没有深到完全没顶的地步。你知道,这是因为我小心不让全部外债超过我的支付能力——也就是说,不超过我的那份薪水。我当然不知道那份薪水到底有多少,不过有一点我有把握、也可以想见:假如我帮忙把这个赌打赢了,我就能在那位大亨的职权范围里任意选择一个职位,只要我干得了就行——我当然干得了啦;这一点我根本不怀疑。说到他们打的那个赌,我才不操心呢;我想必运气不错。至于薪水,我想年薪总会有六百到一千英镑;即使第一年只拿六百英镑,以后每过一年就要加薪,到我的能力得到证实的时候,薪水总能加到一千英镑了吧。尽管谁都想借给我钱,我却找出各种各样的借口婉言谢绝了一大部分;这样我欠的债只有借来的三百英镑现款,再加上拖欠的三百英镑生活费和赊的东西。我相信,只要我依旧小心节俭,靠我下一年度的薪水就能补上这一个这剩余日子的亏空,何况我真是格外小心,从不大手大脚。只等这个月到头,我的老板回来,就万事大吉了;那时,我就可以马上用头两年的薪水分头向各位债主还账,也就能立即开始工作了。
当天的宴会妙不可言,席上一共有十四个人。绍勒迪希公爵和公爵夫人以及他们的女儿安妮—格蕾丝—爱莲诺—赛来斯特—还有一串什么什么—德—波鸿女士,纽格特伯爵和伯爵夫人,契普赛德子爵,布拉瑟斯凯特爵士和夫人,几对没有头衔的夫妇,公使以及他的夫人和女儿,还有公使女儿的朋友、二十二岁的英国姑娘波蒂娅·朗姆。没出两分钟,我就爱上了她,她也爱上了我——这一点我不戴眼镜也看得出来。另外还有一位美国客人——我这故事讲得有点儿超前了。这些人正在客厅里等着,一边吊胃口,一边冷眼旁观后到的客人。这时仆人来报:
“劳埃德·赫斯廷斯先生到。”
老一套的寒暄过后,赫斯廷斯瞧见了我,诚心诚意地伸出手,径直朝我走了过来;手还没握上,他忽然停了下来,不好意思地说:
“对不起,先生,我还以为咱们认识呢。”
“怎么,您当然认识我啦,老朋友。”
“不。难道您就是——是——”
“腰缠万贯的怪物吗?对,就是我。你别害怕喊我的外号,我听惯了。”
“嗨嗨嗨,这可真没想到。有几次我看到你的名字和这个外号放在一块,我从来没想过他们说的那个亨利·亚当斯会是你。怎么?刚刚半年以前,你还在旧金山给布莱克·霍普金斯打工,为了挣点加班费经常开夜车,帮我整理核查古尔德和加利矿业公司的招股文件和统计数字呢。真没想到你会到了伦敦,成了百万富翁、当了名人了!好嘛,这可真是把天方夜谭重演了一遍。伙计,我一下还转不过弯子来,没弄明白;容我点时间来理理脑袋里头这一团乱麻。”
“可是明摆着,你比我混得也不赖呀。我自己也弄不明白。”
“好家伙,这真是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是吧?哎,咱俩上矿工饭馆才不过是三个月以前的事呢——”
“不对,是上快活林。”
“没错,是快活林;是过半夜两点钟去的,咱们赶那些增资文件用了六个钟头,然后到那儿去啃了块肉骨头,喝了杯咖啡,那时我想劝你跟我一起来伦敦,还主动要替你去请长假,外带为你出全部路费,只要那笔生意做成了,再给你好处;可是你不听我的,说我成不了,说你的工作断不得,一断,再回去的时候就接不上茬了。可是如今你却到这儿来了。稀奇稀奇!你是怎么来的,你这种不可思议的地位到底是怎么得来的呢?”
“啊,纯系偶然。说来可就话长了——怎么说来着?简直是一篇传奇。我会原原本本告诉你,不过现在不行。”
“什么时候?”
“这个月底。”
“那还得半个月呢。对一个好奇的人来说,这胃口吊得可太过分了。就一个星期吧。”
“不行。慢慢你就知道到底是为什么了。接着说,你的生意怎么样了?”
他的精神头马上烟消云散,叹了一口气说:
“你说得可真准,亨利,说得真准。我要不来才好呢。我不想提这件事。”
“你不讲可不行。今天咱们走的时候,你一定要跟我走,到我那儿去呆一夜,把事情都讲给我听。”
“啊,让我说?你这话当真?”
“不错,我要从头到尾地听,一个字也别落下。”
“太谢谢你啦!我在这儿混到这个地步,不成想又碰到有人用言辞、用眼神关心我、关心我的事了——上帝!就为这个,你该受我一拜!”
他用力握住我的手,精神振作起来,此后就心境坦然。高高兴兴地准备参加那场还没开始的宴会了。不成,又出老毛病了——在荒唐、可恨的英国体制下,这种问题总要发生——座次问题解决不了,饭就开不成。英国人出外赴宴的时候,总是先吃了饭再去,因为他们知道风险何在;可是并没有人告诫外来的客人,这些外来客就只有自讨苦吃了。当然,这一次没人吃苦,因为大家都赴过宴,除了赫斯廷斯以外都是老手,而赫斯廷斯自己在接到邀请时也听公使说过:为了尊重英国人的习惯,他根本就没有备正餐。每个人都挽着一位女士,鱼贯进入餐厅,因为通常都是这么干的;然而,争议就此开始了。绍勒迪希公爵想出人头地,要坐首席,他说他的地位高过公使,因为公使只是一个国家、而不是一个王朝的代表;可是我坚持自己的权利,不肯让步。在杂谈栏里,我的位置高过皇室成员以外的所有公爵,据此我要求坐那个位子。我们各显神通争执了一番,解决不了问题;最后他不明智地想炫耀自己的出身和先人,我算清他的王牌是征服者威廉,就拿亚当来对付他,说我是亚当的直系后代,有姓为证;而他只不过是旁支,不光有姓为证,还能从他并非悠久的诺曼人血统看得出来;于是我们大家又鱼贯回到客厅,在那儿站着吃——端着沙丁鱼碟子和草莓,自己凑对,就这样站着吃。在这里座次问题没有那么严重;两位地位最高的客人掷硬币猜先,赢的先吃草莓,输的得那枚硬币。地位次之的两个接着猜,然后又是以下两位,依此类推。用完小吃以后,搬过桌子来打牌,我们打克利比,一把六便士的彩。英国人从来不为玩而玩。假如不赢点什么、输点什么——至于输赢什么倒无所谓——他们决不玩。
我们度过了一段美妙的时光;当然说的是我们——朗姆小姐和我。我让她闹得魂不守舍,只要手里的牌超过两顺,我就数不清楚了,自己的分已经到了顶也看不出来,又接着从旁边的一排插起,这样打下去本来是把把必输,幸好那姑娘彼此彼此,和我的情况一模一样,你明白吗?于是我们两个人的得分总是到不了顶,分不出个输赢来,俩人都不在乎、也不想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只觉得彼此都很快活,其余的我们统统不闻不问,也不愿意让人搅了兴头。于是我告诉她——我真那样做了——告诉她我爱她;她呢——嘿,她臊得连头发根都红了,不过她喜欢着呢;她是说了,她喜欢。啊,我何曾经历过如此美妙的夜晚!每打完一把,我算分的时候,总要添油加醋,要是她算分,也心照不宣地和我一样数牌。喏,就算我说“跟两张牌”这句话,也得加上一句“哇,你真好看!”她呢,一边说“十五得两分,十五得四分,十五得六分,还有一对得八分,八分就算十六分,”一边问:“你算算对不对?”——她的眼睛在睫毛后头瞟着我,你是不知道:那么温柔,那么可爱。哎呀,真是太妙了!
不过,我对她可是襟怀坦白,光明正大。我告诉她,我连一个小钱都没有,就有一张她听说过的、被炒得沸沸扬扬的百万大钞,而且,那张大钞还不是我的,
㈧ 小说《百万英镑》的创作背景
《百万英镑》是他的一篇著名的中篇小说,描绘了在美国旧金山的一个小办事员出海游玩,因故迷失方向后,幸被轮船遇救,然后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非常孤独,两个富有的兄弟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并以他在三十天内不将这张支票兑换成现金而能否活下去打了一个赌。在小说的结尾,小人物不仅活过了三十天,并且利用这张百万英镑发了一笔财,还获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但由始至终从来没兑换过这张支票。小说通过小办事员的种种“历险”嘲弄了金钱在资产阶级社会叱咤风云、呼风唤雨的作用。
㈨ 科学幻想的反科幻
反科幻指的是,小说的主要事件假借了典型的科幻小说中的超现实情节,但最后却证明那些超现实现象并不存在。
反科幻里最有影响的代表作是美国电影《摩羯星一号》:美国政府为了同苏联进行太空竞赛,伪造了一次“登陆火星”之旅。三个宇航员在一处秘密基地搭起的火星布景前表演太空飞行。事后,美国政府欲杀之灭口,一个幸存者历尽艰辛,闯入公众视野,揭开真相。
小松左京的科幻短篇《抉择》就是一篇典型的反科幻小说。主人公来到一个秘密经营时间旅行的地下公司里。对方告诉他,公司是由从未来回到现在的人经营的。他们都是反抗“时间管制”的英雄。未来有无数的可能性。如果顾客交足够的费用,他们就可以送他到选择好的那个“可能性”中。和一步到位的时间旅行不同,顾客仍然处在原来的时间里,只是未来会一点点变得不同。为此,他们播放了三种未来供主人公选择:科技发达的未来、田园风光的未来、被核武器毁灭的未来。
小说通过矮个子男人的口讲述了大量时间旅行的知识,煞有介事,构造了一个真正科幻小说的氛围。最后,主人公选择了被核武器毁灭的未来去冒险。小说详细描写了他通过时间选择装置的感受:完全的黑暗、头痛、眩晕、恶心……但实际上,三段未来世界的图像是科幻电影剪辑,穿越时空的感觉是骗子们用药物形成的。整个时间旅行本身就是一个骗局。
中国科幻作品《郝拉德教授的时间跳跃器》也是拿时间旅行开玩笑的反科幻小说。这篇小说里的异象比《抉择》更多:未来人可以透过时间机器而不发生碰撞,时间旅行家看到了自己的墓地,他想抓住未来世界的石头却抓了个空……结果这些都是心理医生郝拉德医治心理病人托马斯的安排。
拿外星人开玩笑的反科幻小说也有不少,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日本作家江户川步乱的《宇宙怪人》。在这篇小说里,一个能够凌空飞行的外星人大闹东京,而且神龙不见首尾。最后人们才侦查出,那是一个名叫“怪人十二面相”的民间科学家设计的骗局。
反科幻小说不都是谐趣小品,也有严肃风格的正剧和长篇。日本作家松冈圭佑的成名作《催眠》就是一个代表。该书1997年10月一经问世,即荣登畅销书排行榜,迄今销量已逾百万册。它还被改编成了电影、电视剧。小说一开始,便是一个神秘女人出现在风雨交加中,机械地声称自己是宇宙人。但最后经过反复侦查和严密推理,发现她实际上是一个人格分裂症患者。
更有些作家利用反科幻小说的特点,表现深刻的主题。英国女作家托尼斯·李的短篇科幻小说《过眼烟云》就是一例。该篇的主人公贾娜是个离群索居,百无聊赖的中年女子。终日想入非非。有一天,她遇到一个跳伞的飞行员,这个人在落地时头部受伤,失去了记忆和自理能力。贾娜认定他是外星人,将他带回家,视为上帝的礼物藏起来。在相处中,她怎么看怎么觉得飞行员是外星人,认为他的周围布满了奇迹。在小说中,那些奇迹都是典型的科幻小说的情节,但却一件也没有真正发生。最后,偏执的贾娜枪杀了飞行员,并将他偷偷埋藏。整篇故事里所有“超现实”情节都是贾娜的胡思乱想。这篇小说传神地描绘了“自我中心性格”,既把幻想当成现实的不良性格倾向。
对于笔者给出的科幻小说的定义来说,反科幻小说是一个漏洞。严格地讲,由于没有任何超现实情节,这类小说完全应该被划分出去。但是,这类小说又完全是从科幻土壤上诞生的。它的作者往往是典型的科幻作家,作品发表在科幻杂志上,给科幻迷看。并且,也只有科幻迷,才能看得懂其中的机关。《摩羯星一号》被收录进英国人主编的《彩图科幻网络》。说明一些外国科幻研究会者也注意到这个反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