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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阅读小说今留下那一丝温存

发布时间: 2021-06-30 16:09:15

㈠ 求一部架空历史小说的名字

01《宰执天下》
<书籍简介>

宰者宰相,执者执政。
上辅君王,下安黎庶,群臣避道,礼绝百僚,是为宰相。
佐政事,定国策,副署诏令,为宰相之亚,是为执政。
因为一场空难,贺方一迈千年,回到了传说中‘积贫积弱’同时又‘富庶远超汉唐’的北宋。一个贫寒的家庭,一场因贪婪带来的灾难,为了能保住自己小小的幸福,新生的韩冈开始了向上迈进的脚步

02《庆余年》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劝人生,济困扶穷……
03《回到明朝当王爷》
网文大神月关的封神之作,全书剧情紧凑,时而惊心动魄,时而爱恨纠葛,险且刺激。中古时代历史类经典,喜欢明史的不可错过的作品。

㈡ 寻一部言情小说

古灵《四月一日》
唉~~老天爷真是太不公平了!
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么冷、这么酷、这么帅、这么有吸引力的雄性动物咧?
害她只看他一眼,整个人就被他深邃的眼神电得茫酥酥,不知今夕是何夕,
甚至想也没想的就来到他的面前问:「我做你的女朋友好不好?」
哇哩咧~~她她她……怎么会这么厚脸皮啊?他一定会讨厌她了啦……
「好!」冷冷淡淡、没有表情的声音。
咦咦咦?他他他……在说虾米碗糕?他竟然说「好」???
嗯~~可是,这样莫名其妙的「结合」,会不会有「后遗症」啊?
果然,某年某月的某一日,
她不但在他的相簿里发现他有一个非常亲密的「闺中密友」,
还分别接到他「三个未婚妻」的「长途热线」!
呜呜呜~~原来他也跟别的男人一样,不但是个花心大萝卜,还是个「同志」,
她那A这呢啊衰?不过——没关系!
人家不是说,天涯何处无芳草,她又何必单恋他这根小草呢?
所以,她决定要快刀斩乱麻,在4月1日那天主动跟他切切切,切八段!
只是后来她发现……一切都是「误会」惹的祸啦!
呃~~既然她跟他谈判的那一天是4月1日,
那她可不可以硬拗说因为那天是「那个」节,所以她是故意整他的啊……

㈢ 一本很好看得小说,记得大概的内容,求帮助,谢谢啦!女主角名字里面好像有一个“黎”字

女主叫季黎,小说名叫斩情丝 斩情丝(原名:弃后)
作者:西西东东
十五年青梅竹马,三年鸾凤齐鸣,她是丞相之女,受尽万千宠爱;她是一国之后,母仪天下。一朝大变,她被弃宫中,被屠满门,被迫弃子,最终饮恨而亡。
她浴火重生,却只为报仇雪恨。她卧薪三年拜师学艺,委身屈居太医院,九重宫中机关算尽,步步惊心。
她一步步除去昔日仇人,揭露季府惨遭灭门的真相。她与沈墨的渊源,沈墨对她的爱,她对云晋言的爱恨交织,九重深宫中不为人知的秘密,抽丝剥茧般一点点剥开……一个个令人惊诧的秘密,一幕幕让人哀恸的真相,只叹:恨入骨,爱成殇。
一面是不悔不倦的痴心守候,一面是专横执著的抵死纠缠,孰真孰假,孰是孰非?
那一年那一日,那一场致命的邂逅,是缘是劫?
楔子
万安三年,夏。
大雨滂沱,伴随雷鸣电闪划破夜空,破碎天幕如凋零夜花,为自己短暂急促的生命嘶声哭泣。
雨水汇聚成溪,渐渐漫过台阶,漫过跪在地上身着殷红华服女子的双膝,也漫入女子心底,泛滥成灾。
“娘娘,回去吧,娘娘,求求您回去吧!”暗处突然奔出一身浅绿的宫女,柳眉粉腮,小脸上早已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哽咽跪下,声声求唤前方木头般一动不动的女子。
季黎抬起长睫,露出黑亮动人却是布满血丝的双眸,娘娘?为何还唤她娘娘?她这个皇后,早已今非昔比,否则何须如此狼狈,跪了一个日夜他都不肯出来见自己?
自嘲扯出一个苦笑,不信,即便如此,她还是不信,不信十八年的青梅竹马都是虚情假意,不信三年的夫妻情分比不过三月的软玉温香,不信,她这一生的喜怒哀乐竟都是在一个骗局里!
“姚儿。”
季黎干涩沙哑地喊出宫女的名字,微弱的生息几乎被大雨吞没,仍旧清楚传到跪在身后的宫女耳边,姚儿全身一震,拖着双腿一步步靠近她服侍了十几年的“小姐”,欣喜道:“娘娘,什么事你跟姚儿讲,我们回去好不好,不要再糟践自己身子了。”
“姚儿,你说,世间之人,皆是这般无情么?”
季黎虚弱吐出这么一句话,似是自言自语,缓缓抬起头,仰脸看向天空,任由雨水洗刷早已花乱的妆容,如一株青莲被雨水刷去浊泥,渐渐露出原本便已清丽耀眼的绝色容颜,嘴角勾起释然的笑意,争取过,便不再后悔。
季黎突地站起身,片刻的摇晃都无,沉声道:“姚儿,回去吧。”
姚儿一惊,连忙起身扶住季黎,眼角瞥到她已然八个月的肚子,鼻头又是一酸,可曾有哪个皇后在妃子宫殿前长跪不起?可曾有哪个孕期女子几近临盆还无人问津?可曾有哪个金枝玉叶在腹中便受尽如此折磨?
“姚儿,拿出凤印,我要出宫!”季黎换下繁重的凤冠,冗长的礼服,利索地挽好发髻,淡淡道。
姚儿又是一惊,急声道:“娘娘,您这副模样如何出宫?娘娘,您听姚儿一句,皇上圣旨已下,君无戏言,任由从前如何宠爱娘娘,再无反悔之理,娘娘还是保重身体要紧,您受得了这番折腾,肚子里的孩子未必受得了啊!”
“凤印!”季黎早已下定决心,今日若是不出宫,定会后悔一辈子。
姚儿张嘴还想试图说服季黎,好像突然想到什么,双目通红,瞬间蓄满泪水,盈盈欲滴,垂眸掩住无法压抑的情绪,转身去拿凤印,那个后宫之主的象征,却如它的血红本色一般,浸染了多少人的血泪?
“你在这里等我,若是……若是……”季黎深吸一口气,压住哽咽,续道:“便自行出宫吧,趁着皇上还未想起杀你之前。”
姚儿的泪水终是忍不出,汹涌滚出,滴在白嫩的双手上一阵灼痛,低着头颔首应允,她知道,她家小姐向来如此,一旦决定的事情,便再不容人反驳。
季黎握紧手上的凤印,罕见的血玉,被雕刻成展翅翱翔的凤凰,他曾郑重将它放在她手中,说,从今往后,你便是我的唯一。
话犹在耳,人事全非。
季黎决绝迈出步子,容不得她再拖延片刻,季府一门的命运,皆在她手中。
“慢着!”
季黎抬头,微亮的天空,倾盆雨水而成的帘幕之后,年老的郝公公蹒跚而来,旁边的小太监替他撑着伞,避免雨水滴入他手中的碗内。
季黎心脏一阵猛缩,脑中愈渐苍白,握住凤印的手越来越紧,展翅的凤凰,早已刺破她的掌心,鲜血一滴滴留下,她却恍若不觉,只是死死盯着郝公公手里那碗药。
“老奴拜见娘娘千岁。”尽管手中拿着药碗,郝公公还是行了非常周全的一礼。
“起来。”季黎淡淡吩咐,几乎费尽全力抽回已经跨出门槛的一只腿。
“娘娘,这是陛下赐给娘娘的药,还请娘娘务必当着老奴的面饮下。”郝公公弯腰低头,双手恭敬将药碗捧在季黎眼前。
季黎怔怔看着那碗黑漆漆的中药,嘴唇动了动,最终什么都没说,接过来便要喝下,一旁的姚儿一手捂着嘴巴早已泣不成声,一个箭步拉住季黎的手:“娘娘,不可以……娘娘不可以……”
季黎顿在半空的手不可抑制的微微发抖,黑眸黯淡没有焦距。
姚儿直挺挺地跪下,对着郝公公连连磕头:“公公,求公公为娘娘多说几句话,皇上一定是一时冲动,求公公,娘娘肚子里的……求公公……”
咚,咚,咚……
一声声,磕入季黎心底,终于让她麻木的心有了片刻知觉。
她淡淡扫了一眼额头渗出鲜血的姚儿,再看了眼手里黑漆药中自己苍白的倒影,最后将目光移到郝公公身上,掀唇一笑:“是不是我喝下这药,便可出宫?”
“老奴奉命送药,其他事情老奴无权过问。”郝公公垂首恭敬回答。
“好!”
决断的一个“好”字,话刚落音,举手仰面间,药已下肚,苦么?不苦!
放下药碗,季黎拿手帕微微擦去嘴角,挺直腰背,一步步走出寝宫,只留下嘤嘤哭泣的姚儿和拧眉看着药碗似在沉思的郝公公。
尽管衣着普通,手持凤印之人,无人敢拦,季黎穿过直琮门,径直从北宣门出了皇宫,直奔刑场。
多少年,没再出这宫门?看着来往热闹的人群,季黎只觉得恍如隔世,这里每条小巷,每个摊位,每个角落都有过自己的身影,拉着他说晋言,我要吃蒸米糕,举着手中的胭脂问,晋言,漂亮不?推着他道,晋言,快点快点,爹又找来了……
季黎闭上干涩到疼痛的双眼,三年,三年前,也是在这条街道上,他红着脸,偎在她耳边,带了些许羞涩,些许不安,试探性地轻声问道:“黎儿,嫁我可好?”
一入宫门深似海,从那以后,他是一国之主,她是一主之后,他不能再随意出宫,她亦不能随口便是晋言晋言……
深吸一口气,过去的事情,多想无益,迈着仓促的步子继续向前。
天已大亮,前方人潮汹涌,随着旭日升起,刑场周围的民众只多不少,季黎一手搭在肚子上,步子已是有些艰难,无视腹中隐隐作痛,孩子,母后对不起你,护你不住,却想尽全力护住你的亲人们。
“让开,让开!”季黎手举凤印,沉声低喝。
人群霎时静得可闻细针落地之声,手持凤印,八月身孕,绝色之姿,再看看跪满刑场的季府满门,任谁都能猜到来者身份,纷纷后退,让出道路。
刑场之上,足足一百八十九号人,皆是季府嫡系亲属,身着白色囚衣,头发凌乱肮脏,被束住手脚,齐齐跪在邢台,为首两名老者,一男一女,皆是满面尘霜,男子抬头看到季黎,只是微微摇头便再垂首,不看她一眼,身边的妇人却突然激动起来,泪水使得脸上污浊不堪,高声哭喊着:“黎儿,救娘亲……救娘亲,黎儿,救你哥哥,不救娘亲救你哥哥也行……黎儿……”
季黎干涩一夜的双眼此时已是通红,沉着地稳步走上邢台,“我要见皇上,否则,今日有我在此,任何人都休想动季府一人!”
她毫不怯懦地看向今日的监斩官,当朝丞相郑颖,而立之年,已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正蹙眉犯难地与自己对视,半晌站起身,绕到桌前,双腿跪地:“臣参见皇后娘娘,娘娘千岁!”
郑颖这一跪,刑场官兵侍卫,围观群众,全部跪地大喝:“参见皇后娘娘,娘娘千岁!”
季黎面色愈发惨白,略一挥手,示意众人起身,她这个皇后,早已有名无实,只是不曾料到他竟那般无情,季氏九族,无一放过,连她腹中胎儿……季黎抚了抚隆起的腹部,苦笑浸染开来,吐出口的话仍旧气势不减:“本宫要见皇上!”
郑颖起身,垂首道:“娘娘恕罪,极凶之地,于皇上圣体不利,还请娘娘尽快离去!”
“本宫说过,有本宫在此,休想动季府任何一人!”腹中绞痛,季黎捏紧了拳头,疼痛混杂愤怒,这句话显得尤为咬牙切齿。
“下官失礼了!”郑颖对季黎再施一礼,站直身子,对着身边侍卫道:“送娘娘回宫。”
季黎站在原地不肯动,双腿早已冰冷麻木,热流顺沿而下,就算她肯动,都移动不了半分。心中仅存的一丝希望也被郑颖戳破,若非他特地嘱咐过,郑颖不可能毫不犹豫遣她回宫。
两名侍卫对视一眼,一左一右站在季黎身边,垂首再不敢动。
时间仿佛静止,空气都停止流动,空中不时飞过南去的大雁,季黎固执站在刑场,睁着赤红双目眼皮都不眨一下,既然无法阻止,那便看着,记住这痛,记住这恨!
“行刑!”一声高喝,伴随木牌落地的声音,划破静谧。
银白大刀高高举起,折射出的七彩阳光刺痛双目,鲜血迸射,头颅落地,季黎清晰地听到它砸在刑场地板上,“咚”的一声,一如自己的心跳,咚,咚,咚……
那个,季府的管家,常常抱着她摘树上的桃花;那个,临舅舅,擅医术,老是抓住她,小黎子,来我看看,你肝火太旺了;那个,曲哥哥,老拉着她的手,走,带你出府玩,哈哈;那个,爹,时常板着脸训斥,我季府的小姐,哪能成天穿着男装往外跑?;那个,娘,宠溺地端出大碗甜汤,冲着她招手,黎儿,吃饭了……
季黎只觉得耳边嗡鸣,眼前一片血红,一张张脸,在眼前渐渐被血色浸染,斑驳,消失,忽的一片红,又突地一片黑,腹中的坠痛让她再站不住,跌在地上,孩子,这个孩子,都要离她而去了,拿手擦了擦双眼,她知道,自己还是哭了,没出息的哭了。
下身撕裂般的疼痛,季黎全身都是冷汗,耳边嘈杂一片,努力睁眼,明晃晃的太阳射入眼底,却是冷,刺骨的冷。
身子越来越轻,像是浮在空中,季黎知道,她终于也要离开了,跟着那么多她爱的,爱她的亲人们,还有自己未见过面的孩子,离开了……
就连最后这一刻,他都不肯见自己……
心中残余的一丝恨意,在此刻膨胀开来,溢满心底,恨,铺天盖地席卷而来。
轮回应有时,恨叫无情咒,若有来生,定要你一一偿还!

㈣ 帮个忙,找一下小说内容

作品简介
《少年维特之烦恼》是德国十八世纪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约翰·歌德[1]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使歌德由德意志诗人而成为一个世界诗人,小说风行各国,掀起一股“少年维特热”。 《少年维特之烦恼》出版于1774年,是歌德早年时期最重要的作品,它的出版也是德国文学史上一件划时代的大事。在《浮士德》的第二部出版以前,欧洲足足有五十年之久,歌德的名字总是和《少年维特之烦恼》连在一起。 《少年维特之烦恼》篇幅不长,情节也并不复杂曲折,主要角色只有维特和绿蒂两人,全书以主人翁维特不幸的恋爱经历和在社会上处处遇到挫折这一根线索串连起来,构成一部完整的小说。 这部小说采用的书信体形式开创了德国小说史的先河。主人公维特是一个市民出身的青年,他向往自由和平等的生活,并且希望从事一些有实际意义的工作。但是,当时的社会却充满着地位等级的偏见和鄙陋的习气。保守腐败的官场,庸俗的市民,还有傲慢的贵族,使他与周围的现实不断发生冲突。 作品描写了主人公维特跌宕起伏的感情波澜,在抒情和议论中真切又详尽地展示了维持思想感情的变化。小说以浓郁的诗意和喷涌的激情寻写了维特的痛苦,憧憬和绝望,将他个人恋爱的不幸放置在广泛的社会背景中,对封建的等级偏见、小市民的自私与守旧等观念作了揭露和批评,热情地宣扬了个性解放和感情自由。勇敢地喊出了那个时代的青年要求摆脱封建束缚,建立平等的人际关系,实现人生价值的心声,生动地反映了青年们的感情,憧憬和痛苦,表现出一种抨击陋习、摒弃恶俗的叛逆精神,因而更具有进步的时代意义。这也是这部小说成为世界文学宝库中的瑰宝、深受各国人民喜爱而经久不衰的魅力所在。
[编辑本段]创作背景
歌德对夏洛特·布夫的爱
小说的情节在极大程度上是自传性的:当歌德在韦茨拉尔(Wetzlar)的帝国最高法院实习期间,他结识了年轻的夏洛特·布夫,并爱上了她。但夏洛特已经和一位名叫约翰·克里斯蒂安·凯斯特纳(Johann Christian Kestner)的法律工作者订了婚。在夏洛特的父亲看来,凯斯特纳显然比年轻、有着艺术方面抱负的歌德更加稳重可靠;歌德在那时就已经更想成为一名艺术家而不是律师。歌德仓促地离开了夏洛特。后来,他又认识了一位枢密顾问的女儿马克西米利安娜·冯·拉·罗歇。歌德把两个女子给他留下的印象融合到了绿蒂的形象中。据歌德本人说,他在四周的时间内写出了这部书信体小说,以抵消爱情的痛苦并使自己从自杀的念头中摆脱出来。
耶路撒冷的自杀
小说中的一部分情节,特别是结尾的部分,不同于歌德的经历。维特自尽了,歌德却沉浸在痛苦与写作中。小说中自杀的情节是受到了一位年轻的同事耶路撒冷的激发而产生的。耶路撒冷确实因为巨大的爱情上的不幸而自杀,他在韦茨拉尔的墓地成了不幸的年轻恋人的朝拜圣地。卡尔·威廉·耶路撒冷(Karl Wilhelm Jerusalem)是歌德的泛泛之交,他于1772年10月自杀。此事是凯斯特纳告诉歌德的。具有悲剧性的是,耶路撒冷用来自杀的手枪是凯斯特纳借给他的。这使歌德把他自己在1772年夏天的经历和耶路撒冷的命运混合起来,而在小说的第二部分,耶路撒冷的命运越来越多地成为叙述的主要对象。歌德将耶路撒冷的许多性格特点和其他特征转移到他的维特形象上。为了更近地了解耶路撒冷自杀的情况,歌德于1772年11月初再次短暂地来到韦茨拉尔。他以与熟悉耶路撒冷的人的谈话,以及他自己对耶路撒冷的记忆构成了小说的基础。他甚至原文引用了凯斯特纳对耶路撒冷之死的报告的一些段落。
[编辑本段]主题
作品描写了主人公维特跌宕起伏的感情波澜,在抒情和议论中真切又详尽地展示了维持思想感情的变化。小说以浓郁的诗意和喷涌的激情寻写了维特的痛苦,憧憬和绝望,将他个人恋爱的不幸放置在广泛的社会背景中,对封建的等级偏见、小市民的自私与守旧等观念作了揭露和批评,热情地宣扬了个性解放和感情自由。勇敢地喊出了那个时代的青年要求摆脱封建束缚,建立平等的人际关系,实现人生价值的心声,生动地反映了青年们的感情,憧憬和痛苦,表现出一种抨击陋习、摒弃恶俗的叛逆精神,因而更具有进步的时代意义。这也是这部小说成为世界文学宝库中的瑰宝、深受各国人民喜爱而经久不衰的魅力所在。
[编辑本段]内容梗概
这部小说是用日记和书信体写成的,这种体裁善于披露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抒发苦闷的心理和速惆的情感。整部作品像一篇感伤的抒情诗,坦率、真实,坦露心扉,毫无矫饰,毫不做作,无论是主人公爱的欢愉或痛苦,都跃然纸上,像是捧出一颗跳动的心,激起读者情感上的强烈共鸣和精神上的极度震动。正因为如此,这部小说一出版就使年轻一代如痴如狂,有的与维特遭遇相仿的人甚至轻生而死。这部作品产生了如此大的影响,歌德本人就此解释说:“这主要是因为它的出现适逢其时的缘故。就像爆炸一只地雷只需一点导火索那样,这次在读者中引起的爆炸也是这样 。 维特出生于一个较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他能诗善画,热爱自然,多情善感。初春的一天,为了排遣内心的烦恼,他告别了家人与好友,来到一个风景宜人的偏僻山村。 这位靠父亲遗产过着自由自在生活的少年,对山村的自然景色和纯朴的生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山村的一切如天堂般美好,青山幽谷、晨曦暮霭、村童幼女……这些使他感到宛如生活在世外桃源,忘掉了一切烦恼。没过多久,在一次舞会上,维特认识了当地一位法官的女儿绿蒂,便一下子迷上了她。他与绿蒂一起跳舞,他仿佛感到世界只有他们俩个。虽然绿蒂早已定婚,但对维特非常倾心。舞会结束后,他们激动地站在窗前,绿蒂含着泪水望着维特,维特更是深入感情的漩涡中,热泪纵横地吻着她的手。 从此以后,尽管日月升起又落下,维特却再也分不清白天和黑夜。在他心中只有绿蒂。绿蒂的未婚夫阿尔伯特回来了,他很爱绿蒂,对维特也很好,他们学在一起谈论绿蒂。那绿色的山麓、悠然的溪水、飘浮的云再也不能使他平静了,他常感到自身的渺小,感到不自在,夜晚,他常常梦到绿蒂坐在身旁,早上醒来,床上却只有他一个人,他只有叹息命运的不济。最终在朋友的劝说下,他下决心离开心爱的绿蒂,离开那曾经给他带来欢乐与幸福的小山村。 维特回到城市,在公使馆当了办事员。他尽可能使自己适应这份工作,然而官僚习气十足的上司对他的工作吹毛求疵,处处刁难他,他的同事们也戒备提防,唯恐别人超过自己,这一切都使他产生许多苦恼。正当他深感百无聊赖时,一个偶然的机会,结识了一位令人敬重的C伯爵。C伯爵谦逊老实,博学多才,对维特也很友善和信任,给维特带来一丝安慰。 一天伯爵请他到家中吃饭,不料饭后来了一群贵族,他们带着高傲鄙视的神情看着维特。连和他认识的人也不敢和他说话了,伯爵前来催他赶快离开这里,不管他走到哪里,都能看到嘲笑的面孔,听到讥讽的话语,他一气之下终于辞了公职。 他应一位侯爵将军之邀,去了猎庄,期间他曾想从军,但在侯爵的劝告下,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侯爵待他很好,但他在那儿始终感到不自在。他一直怀念着绿蒂,在心的牵引下他又回到原先的山村。山村的景物虽然依旧,但人事全非。心爱的绿蒂早已成了阿尔伯特的妻子,而善良的村民一个个惨遭不幸。他去拜访曾为他们作过画的两个孩子,但孩子的母亲告诉他,她的小儿子已经死了;他去访问向他讲述过内心秘密的农夫,恰好在路上遇见他,农夫说自己被解雇了,原因是他大胆地向女主人表示了爱情,她的弟弟怕他抢走了姐姐的财产而解雇了他。他不下千百次地想拥抱绿蒂,哪怕把她压在心上一次,内心的空隙也就填满了,可是见到她却不敢伸手。 冬天来了,天气越来越冷了,花草都枯了,一片荒凉。他看到了因爱恋绿蒂而丢了工作并发疯的青年,不禁惊愕。后来得知那位被解雇的农夫杀了人,维特很是同情,想要救他,竭尽全力为他辩护,结果遭到法官的反对。救人不成,使他陷入了更深的悲痛之中,他也深感自己穷途末路,痛苦烦恼到极点,任凭感情驱使自己朝着可悲的结局一步步走去。 圣诞节前的一天,他又来到心上人绿蒂的身边,作最后的诀别。此时即将熄灭的爱情之火瞬间又放射出光芒,他对绿蒂朗诵奥西恩的悲歌,同时紧紧拥抱着她。两天后,他留下令人不忍卒读的遗书,午夜时分,他一边默念着“绿蒂!绿蒂!别了啊,别了!”,一边拿起她丈夫的手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烦恼。
[编辑本段]小说结构
歌德这本以第一人称书信体写成的小说可分为第一编和第二编。
第一编
维特是个能诗善画、对大自然无比热爱的青年,依靠父亲的遗产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1771年大地回春之际,为了料理母亲的遗产事宜,他来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山村。无论是这里的大自然的美景,还是当地农村挚朴的农民,都使他产生了浓厚兴趣,以致留连忘返。不久,他在一次乡间舞会上认识了年轻貌美、善解人意且富有教养的法官的女儿绿蒂。两人一见如故,维特从此以后与她频繁往来,经历了一段令他刻骨铭心、难以忘怀的美好幸福的日子。但绿蒂已和一名叫阿尔伯特的青年订婚在先。不久,她的这位未婚夫旅行归来,并在此间侯爵府任职,与维特也很快成了好朋友。但他那种老成持重的性格和强烈的事业心则与感情奔放的维特形成了鲜明的对照。维特自感追求绿蒂已毫无希望,心灵上蒙上了厚厚的阴影。为了摆脱这种精神上的烦恼和尴尬的处境,他被迫告别了一往情深深爱着的绿蒂和可爱的小山村,到某地一公使馆任职。
第二编
维特在公使馆任职期间,经常受到迂腐的公使的百般挑剔。翌年春季的一天,他正在C伯爵家中吃饭,碰巧赶上当地的贵族男女到伯爵家聚会。维特从未想到过像他这样的小人物是无权跻身于他们其间的,因而遭到这些贵族乡绅的奚落,而且将此事闹得满城风雨。维特忍无可忍,愤而辞去了公使馆的工作,到另一位侯爵的庄园作客。 由于他后来发现,他与这位侯爵也没有任何共同语言志趣,加上对绿蒂的思念剧增,几个月后维特返回了原先的小山村。他循着当初去接绿蒂参加乡间舞会的大路,追忆着当年的往事,可此时当地已景物全非,一切成了过眼云烟,绿蒂也已为人妻。爱情上的绝望,世态的炎凉,官场的腐败,这一切使维特再也无法忍受,产生了告别尘世以求永生解脱的念头。同年圣诞佳节前不久的一个晚上,他又一次来到绿蒂住所,在诵读至动情伤感之处,情不自禁热烈拥抱和亲吻了绿蒂。两天后,维特在给绿蒂写完不忍卒读的遗书之后,于午夜时分,用她丈夫的手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按他自己的遗愿,当地百姓将他葬在他自己选定的地方,没有任何牧师或教士来给他送葬。因为按照基督教规,自杀者是不能进入公墓安葬的。
[编辑本段]作品影响
《少年维特的烦恼》被视为狂飙突进运动时期最重要的小说。这部小说获得了那个时代相当高的印数,并且是引发所谓的“阅读热”的因素之一。 歌德本人也没有预料到这本书会获得世界性的成功。为了记录所谓的“维特热”,现在在韦茨拉尔,除了一本珍贵的第一版《少年维特的烦恼》外,被展示的还有它的戏仿作品、模仿作品、争鸣文献和多种语言的翻译本。但这本小说的成功并不仅仅是一种流行现象,用歌德自己的话来说: 这本小书的影响是巨大的、惊人的、很好的,因为它产生的正是时候。(《诗与真》)
[编辑本段]书评
这部小说激起了批评家和支持者们极为热烈的反应。其中的原因在于,歌德以维特作为他小说的中心人物,而这个人物完全违背了市民社会的规则。市民大众将维特视为一个和睦婚姻的破坏者,一个反叛者,一个无神论者,他与市民大众的观念完全相悖。他们期待的文学,更多的是“实用的东西”和“娱乐的东西”,而歌德的小说在他们看来并不是上述两者中的任何一种。他们直接在故事中寻找“实用的东西”,他们希望有一个他们能够认同的人物,并从他的行为中得到学习。特别是小说充满了优美的抒情格调,文字洁净明快,很值得称道。但这部小说却是以自杀告终的——从市民的价值标准来看这不可想象。许多市民批评这部小说仅仅因为它的主要人物不符合他们的观念,还威胁到他们的价值标准。他们认为《少年维特的烦恼》是一本和传统文学决裂的书,这种决裂是他们不希望看到的。他们认为这本书颂扬了与他们的利益相悖的价值标准,赞美了自杀的行为。 针对这部小说对自杀的赞美的批评在很大程度上也来自于教会和一些同时代的作家,因为,据说许多青年模仿了自杀行为。实际上的确有模仿性的自杀行为,但其数量远远低于教会宣称的数量。在一些地方(如:莱比锡、哥本哈根、米兰)这本小说甚至受到了封禁。歌德的反驳大意如下:他以自己的生还给出了最好的例子:人们必须写出内心的痛苦。歌德对指责自己诱惑他人自杀的冯?戴尔比(von Derby)主教和布里斯托(Bristol)爵士做出了辛辣、讽刺的回应: 现在你却把一个作家托来盘问,想对一部被某些心地偏狭的人曲解了的作品横加斥责,而这部作品至多也不过使这个世界甩脱十来个毫无用处的蠢人,他们没有更好的事可做,只好自己吹熄生命的残焰。 “维特热” 正当歌德经受着来自教会和市民方面的愤怒和批评的时候,这部小说也拥有着热心的追随者。首先在年轻人中间爆发了一场不折不扣的“维特热”,这场热潮使得维特成了一个偶像人物。当时出现了“维特装”(黄裤子、黄马甲、蓝外衣)、“维特杯子”、甚至还有“维特香水”。小说中的场景装点着茶壶、咖啡壶、杯子、饼干盘和茶叶罐。对于那时的有教养的市民来说,喝茶喝咖啡的时间成了接触文学的美好一刻。 小说的追随者首先是那些和维特处境相似所以立刻受到吸引的人。那些正确理解了歌德的人可以以这部小说间接地反映他们的处境,并从维特承受的痛苦中找到鼓舞和安慰。

概述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中的简爱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反抗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这本小说的主题是通过对孤女坎坷不平的人生经历,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不安于现状、不甘受辱、敢于抗争的女性形象,反映一个平凡心灵的坦诚倾诉的呼号和责难,一个小写的人成为一个大写的人的渴望。 《简·爱》是一部反响巨大的书。出版商在1847年10月就出版了这部作品。萨克雷称赞它是“一位伟大天才的杰作”。次年印行第三版时,《评论季刊》上提到“《简·爱》与《名利场》受到同样广泛的欢迎。乔治·艾略特则深深地被《简·爱》陶醉了”。
写作特色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罗切斯特自己也成了一个残疾人,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当然也是有爱情的。 这本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们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肤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埋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被认为是人生追求的二重奏。
内容简介
这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切斯特的爱情。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但她有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小说以浓郁抒情的笔法和深刻细腻的心理描写,引入入胜地展示了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爱情经历,歌颂了摆脱一切旧习俗和偏见。扎根于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的深挚爱情,具有强烈的震撼心灵的艺术力量。其最为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平等地位的妇女形象[1]。 《简·爱》是部脍炙人口的作品、勿庸置疑的名著。英国十九世纪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当时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的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一个有尊严和寻求平等的简·爱,这个看似柔弱而内心极具刚强韧性的女子也因为这部作品而成为无数女性心中的典范。 简·爱是个孤女,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由于染上伤寒,在一个月之中相继去世。幼小的简寄养在舅父母家里。舅父里德先生去世后,简过了10年受尽歧视和虐待的生活。一次,由于反抗表哥的殴打,简被关进了红房子。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上的屈辱和恐惧,使她大病了一场。 舅母把她视作眼中钉,并把她和自己的孩子隔离开来,从此,她与舅母的对抗更加公开和坚决了。以后,简被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 孤儿院教规严厉,生活艰苦,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简在孤儿院继续受到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由于恶劣的生活条件,孤儿院经常有孩子病死。简毕业后留校任教两年,这时,她的好友海伦患肺病去世。简厌倦了孤儿院里的生活,登广告谋求家庭教师的职业。 桑恩费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庄园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经常在外旅行,偌大的宅第只有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阿黛拉·瓦朗,罗切斯特是她的保护人,她就是简的学生。 一天黄昏,简外出散步,邂逅刚从国外归来的主人,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以后她发现她的主人是个性格忧郁、喜怒无常的人,对她的态度时好时坏。整幢房子沉郁空旷,有时还会听到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奇怪笑声。 一天,简在睡梦中被这种笑声惊醒,发现罗切斯特的房间着了火,简叫醒他并帮助他扑灭了火。 罗切斯特回来后经常举行家宴。在一次家宴上向一位名叫英格拉姆的漂亮小姐大献殷勤,简被召进客厅,却受到布兰奇母女的冷遇,她忍受屈辱,离开客厅。此时,她已经爱上了罗切斯特。其实罗切斯特也已爱上简,他只是想试探简对自己的爱情。当他向简求婚时,简答应了他。 婚礼前夜,简在朦胧中看到一个面目可憎的女人在镜前披戴她的婚纱。 第二天,当婚礼在教堂悄然进行时,突然有人出证:罗切斯特先生15年前已经结婚。他的妻子原来就是那个被关在三楼密室里的疯女人。法律阻碍了他们的爱情,使两人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在一个凄风苦雨之夜,简离开了罗切斯特。在寻找新的生活出路的途中,简风餐露宿,沿途乞讨,历尽唇难,最后在泽地房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并在当地一所小学校任教。 不久,简得知叔父去世并给她留下一笔遗产,同时还发现圣·约翰是她的表兄,简决定将财产平分。圣·约翰是个狂热的教徒,打算去印度传教。他请求简嫁给他并和他同去印度。简拒绝了他,决定回到罗切斯特身边。 她回到桑恩费尔德庄园,那座宅子已成废墟,疯女人放火后坠楼身亡,罗切斯特也受伤致残。简找到他并和他结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人物列表
简·爱——女主人公。(善良、努力) 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特恩费德庄园主,拥有财富和强健的体魄,年轻时他过着放浪的生活,后来决心认真生活,喜欢简爱并向她求婚。晚年时由于第一任妻子的疯狂放火而失去一条胳膊和一只眼睛。最后成为简爱的丈夫。 贝茜——盖茨赫德庄园的仆人,相较之下她对简爱很好,后来嫁给看门人利文,曾来庄园看望过简爱。 里德太太——简·爱的舅妈,曾违心答应丈夫收养简爱,对简·爱并不公平。儿子自杀使她中风,临死前良心发现,告诉简·爱她还有亲属在世真相。(已死) 里德先生——简·爱的舅舅,对简·爱比较好,但过早离世。 伊莱扎·里德——里德太太的女儿,习惯把自己的一天安排得井井有条,日常生活规律如钟表般精准,因弟弟的行为和家庭的败落而痛苦,决心隐居,后当了修女,后来成为修道院院长,将所有财产都捐献了。 乔治安娜·里德——里德太太的女儿,貌美如花,向往上流社会的社交圈,常常沉溺在她曾在伦敦度过的那个出尽风头的冬季的回忆里,后来嫁给了一个年老力衰的富豪。 约翰·里德——里德太太的儿子,暴躁、惹是生非,小时候经常欺负简·爱,长大后将家中财产挥霍一空后自杀。(已死) 海伦·伯恩斯--简·爱在洛伍德慈善学校的好友,聪明好学。因为肺结核而死。(已死) 布洛克尔赫斯特——洛伍德慈善学校总管,虚伪且刻薄。 丹伯尔小姐——洛伍德学校教师,是简·爱的良师益友。 圣约翰.李维斯——简爱的堂兄,英俊,有极高的信仰。向简爱求婚,但理由只是简·爱适合做一位传教士的妻子,成为他的助手,后来一个人去印度传教了。 戴安娜·李维斯和玛丽.李维斯--简爱的堂姐,聪明善良且好学,戴安娜很活泼。(圣约翰的胞妹) 爱丽丝·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的女管家。 阿黛拉--罗切斯特旧情人(一个法国舞女)的女儿,沉溺于奢华的生活风,喜欢漂亮的衣服和饰物。在学校英国式教育下改变。(罗切斯特是她的监护人,简·爱的学生) 英格拉姆·布兰奇小姐——长得美丽动人的贵族小姐,罗切斯特先生的追求者,但不是为了爱,而是钱。 罗莎蒙德·奥利弗小姐——活泼美丽善良的贵族小姐,圣约翰教区内唯一一位富人奥利弗先生的女儿,她帮助圣约翰创办学校救济穷人,他们相爱却都不表达,圣约翰以她不适合成为传教士的妻子为由拒绝简爱撮合他们的好意。她最后嫁给了格兰比爵士。
小说中的著名对白
你忍耐一会儿,别逼着我回答,我——我现在多么依赖你,唉,该怎么办呢?简爱,有这样一个例子,有个年轻人,他从小就被宠爱坏了,他犯下个极大的错误,不是罪恶--是错误。它的后果是可怕的,唯一的逃避是逍遥在外,寻欢作乐。后来他遇见个女人,一个二十年里他从未见过的高尚女人,他重新找到了生活的机会,可是世故人情阻碍了他,那个女人能无视这些吗? 每个人以自己的行为向上帝负责,不能要求别人承担自己的命运…… 你的怀疑折磨着我……答应吧!答应吧……上帝饶恕我,别让任何人干扰我,她是我的,我的…… 我们是平等的,我不是无情的机器。 “我告诉你我非走不可!”我回驳着,感情很有些冲动。“你难道认为,我会留下来甘愿做一个对你来说无足轻重的人?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能够容忍别人把一口面包从我嘴里抢走,把一滴生命之水从我杯子里泼掉?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不是想错了吗?——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会使你同我现在一样难分难舍,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书评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63年(1847年至今)的历史了,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简爱》的问世曾经轰动了十九世纪的文坛,在英国文学史上,被称为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驱使人拿起这本书,随之深深感动,心灵也为之震颤。 这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是英国十九世纪著名三姐妹作家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所著。这是一本用自己的心与强烈的精神追求铸炼成的一本书,含着作者无限的情感和个性魅力,为女性赢得了一片灿烂的天空;任何文学作品都是作者体验生活的结晶,从书中多少可看出作者的影子。《简爱》也是如此,大量的细节可以在作者的生活中得到印证。当然 《简爱》并不是一本自传 ,作者只是把自己丰富的生活经历融进了一部充满想象力的文章里。人们知道《简·爱》是作者生活中的写照,但又有多少人知道作者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写下《简爱》的呢?

㈤ 求一本小说名

是不是这本 是的话讲一声 剩下的再给你
十六格格
郑媛

正月冬雪初融,北京城外的泥地上一片湿意,天气酷寒的几乎要冻死人,一队慓悍的蒙古快骑以电光火石的速度掠过北京城外的荒地蒙古科尔沁部权势最大的库尔王,仅仅领了二十多骑快马,远从外蒙一路驰向南方爱新觉罗的领土。

「王,再赶个十里路,咱们就要进京了。」

当头的勇士、蒙古科尔沁部亲王身边的一等护卫——巴札勒住了马,恭敬地对着跨坐在一头黑色神驹上身材高大、模样儿俊俏的蒙古男人道。

「也就是说,再过一刻钟,我就能见到十四格格了?」马上英姿勃发的库尔亲王身上披了件貂皮坎肩儿、身上着紫貂皮、腿上扎了一双貂毛皮靴。他阳刚的脸孔骄傲地仰起,嘴角勾起一撇志得意满的笑痕。

「王,既然您亲自来迎娶格格,恐怕得先见见爱新觉罗的主子。」巴札道。

库尔亲王斜过眼,啾着他忠心耿耿的部属问:「倘若我想先见我心爱的女人又如何?」

「既然王已经正式向爱新觉罗氏提亲,又亲自南下迎娶格格,先去拜访格格的阿玛是应有的礼貌!」巴札又道,他是库尔最信任的谏臣。

「也对,纳真说到底是我的「安答」(注:义兄弟),既然要抢他的女人,就做的光明正大,免得日后他怪我!」

狂妄不羁的扎隆克王咧开嘴,对于抢了他「安答」的女人,并没有丝毫愧疚的意思!

纳真自己都说过,要嫁给谁得出十四格格自己选择。在他看来,抢女人靠的是手段而不是运气,如果他能得到大清皇格格,那是他的本事,就算纳真同他是「安答」也怨不得谁!

「王,纳真诺颜(注:诺颜,王公贵族的职衔)当真到现在还不明白,那寺儿姑娘就是十四格格吗?」巴札问。

库尔亲王挑起眉眼,棱角分明的薄唇勾起一弯诡邪的弧线——「就算他知道,只怕也来不及了!」

「也是。」巴札接下道:「爱新觉罗氏的主子已经允了婚,倘若出尔反尔,除非那『古儿汗』(注:皇帝的意思)要掀起咱两国的战端!」

「尽管放你的心!爱新觉罗的主子不是浑人,这些年他在咱那里建了那么多座喇嘛庙、每年还不厌其烦地举行秋狩,为的就是拉拢咱们北方各族,他不会为了一名格格甘冒那么大的风险。」这点他有十足十的把握。

「王说的是。」巴札接下道:「不过咱们这回南下,恐怕会撞上纳真诺颜。」

「那又如何?」库尔压根儿不当一回事。

「倘若纳真诺颜知道您为何要来——」

「那就让他知道也无妨!」他撇开嘴。「谁有本事得到寺儿,那么寺儿就是谁的!」话才说完他已经夹紧马腹——

「喝——」亲王的骏马疾驰而去。

「跟上!」尘沙中,巴札呼喝后头的勇士。

二十来匹快骑策马疾驰,一路朝紫禁城挺进——
现下是春初,虽然酷寒的严冬已经过去,可因为融雪的关系,北京城的冷况竟然比腊月的天候还要寒碜。

这会儿外头正飘着微未细雪,紫禁城内宁静的「望用小阁」里,忽然传出几下要命的尖叫声——「啊——」

只见三、四个丫鬟尖叫的尖叫、跺脚的跺脚,同谁也阻止不了十六主子把她们精心梳好的头发弄乱、细心烫平的衣服弄皱……「格格,您别为难奴才们啊!」

「我是阿哥!谁让你们喊格格?谁让你们拿这些个娘们穿的衣裳给我的?!」十六格格婳璃握着小拳头,气急败坏地骂着围在她身边的丫头。

她头发散了、衣裳皱了,脸上的粈才化到一半,来不及上胭脂的小脸蛋苍白得吓人!

「格格,可您明明就是个格格嘛!」宫女咏春柔声劝她格格。「过去您要咱们喊您阿哥,那也不打紧。可现下皇上都下旨赐婚了,您就早日回复女装、习惯自个儿是个女孩儿的模样——就别再任性了吧!」

「皇阿玛赐婚是皇阿玛的事,我可没同意呢!」

婳璃噘着嘴,虽然眼眶里噙着打转的泪珠,可她倔强的性子却不容许自个儿掉下来。

「格格……这事儿可由不得您啊!」咏春摇头叹气。

咏春自小一直跟在十六格格身边,最是了解她,咏春原想开口劝婳璃,却又忍住了。

「我就不嫁,又怎么着?皇阿玛能奈我何?」婳璃瘪着嘴,泪光噙在眼眶里打转。

她向来把自个儿当成男子、就恨皇阿玛的偏心。

如果她是个阿哥,就能像十三阿哥一样领军十万、就能像四阿哥一样代皇阿玛下江南巡守,她不必整日关在这宫闱里,这辈子唯一的人生要事就只等着嫁人!

「可您也得替宸妃娘娘想想啊!要是惹恼了皇上,那可不是好玩的,您会害死宸妃的!」惜春丫头有口没心地道。

「惜春!」

咏春明白婳璃的性子最不能激,她想阻止惜春胡言乱语,却已经来不及了——「本阿哥一人做事一人当,皇阿玛如果不高兴,要打、要骂,那就打我、骂我好了!」

话还没说完,婳璃转身拿起一把大剪子,伸手就绞坏一件洋红色绣衣——「不要啊!格格——」

这下不论是惜春、咏春全都傻住了!她们怔怔地瞪着眼,一个个脸色惨白……她们谁也没料到格格会当真抄起剪子绞坏衣裳,这绣衣可是太后娘娘赐的,这会儿她们全要提头去见太后祖宗了……「璃儿,你太任性、太叫额娘失望了!」

正当每个人都不知如何是好、全都手足无措的时候,门外头忽然传来宸妃一贯柔柔细细的嗓音。

宸妃早料到以女儿的性子要她代嫁可没那么容易,同等见到屋里凌乱不堪、连绣衣也让婳璃使性子绞坏的景象,连宸妃也怔住了!她怎么也没想到婳璃的反弹会是这么激烈。

就因为明白女儿的性子,所以她赶过来劝向来任性的婳璃。却没想到璃儿让她这么失望……

「额娘……」

每回见到她柔柔弱弱的额娘,婳璃就满满的心疼、满满的无奈……她不喜欢见着额娘眉上的褶痕,可无论她做什么总不能叫额娘快乐。所以她索性娇蛮任性到底、索性让每个人都无法忽视她的存在——包括她那有着众多儿女的皇阿玛在内。

至少这样难伺候的脾气,在这势利的宫里就没有一个人会漠视她!

「你今年已经十六了,为什么老是这么任性、老叫你皇阿玛和额娘耽心?」宸妃走进女儿的房间,望着一地的碎布片,她的眉头又揪紧了。

「难道额娘也要阿璃嫁人嘛?」婳璃怔怔地望着她楚楚可怜的额娘,小脸渐渐严肃。

摒退了宫女,只留下咏春一人,宸妃平静地回答:「你长大了,嫁人是理所当然的。」

「可就算要嫁人,我也不要嫁个不爱我、我不爱的人!」

「你这孩子说什么……」

「我不要像额娘一样,嫁给一个压根儿不爱自己的男人。」她任性地说出十多年来一直压在心底的话。

「你还没嫁,怎么知道你的夫君不爱你?」女儿言下之意,宸妃当作没听懂,但是她瘦削的脸蛋已经泛白了。

「如果要夫君,我会自个儿去找的!我不会像额娘您一样认命,一辈子过得郁郁寡欢,就因为得不到皇阿玛的宠爱!」

望着她楚楚可怜的额娘,婳璃狠下心、撇开眼,说出更多埋藏在心底许久的实话。

「格格……」

咏春拼命摇头,求她的格格别再说了——因为她再也不忍心听下去了。

「好……」宸妃苍白的脸几乎透明,嘴角泛出一丝苦笑。「别在这儿同我谈什么情、道什么爱!自古以来,婚姻大事本来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果你有本事,就叫你的夫君爱你!」

婳璃握住拳头。「我不接受十四阿姐的男人。」

宸妃咧开嘴,笑得苦涩。「你确定库尔亲王就会接受你吗?」

「是他来求婚的,不受也得受!」

「他要的可是十四格格,不是你。」

「那么,我更没有理由代替十四阿姐。」

「你这么胡涂,要把你皇阿玛的面子置于何处?」宸妃的口气转而严厉。

婳璃怔住了,她虽然任性可还不至于不懂事。

她明白蒙古同大清朝间微妙的关系,皇阿玛答应许蒙古亲王一位大清格格,倘若皇上出尔反尔,两国间的关系立即紧张,极可能兵戎相见。

「皇上知道委屈了你,司你七阿姐、九阿姐都已经许了人,十七妹、十八妹还稚龄,皇上指了你是因为无法可想了。」

放柔了声,宸妃伸出手,轻轻抚摩着小女儿粉白致细、秀气清纯的脸蛋儿。

这孩子长得多像她啊!可她衷心祈求苍天保佑璃儿不像她那么不幸。她期待这孩子有出宫那一天,可以离开这复杂的宫廷,或者就能寻到属于她的快乐、找到另一片春天。

所以一听到皇上同太后娘娘,提议让婳璃代十四格格嫁给库尔亲王,纵然自己的女儿受了委屈,可她几乎立刻就肯了,虽然她心中是那么、那么的不舍……「我不嫁他,额娘……」

听到她额娘柔声同她说的话,婳璃终究心软了。虽然皇阿玛不爱额娘,可额娘是那么爱着皇阿玛、那么不愿让皇阿玛为难,如果她不能明白额娘的心意,只会教额娘更痛苦……「额娘知道委屈你……可别教额娘难过,好吗?乖,听额娘的话,一旦嫁了过去,死也别承认你不是十四,就算有人打你、骂你、教你受了委屈,你也得说自个儿是皇上指给亲王的皇格格。」宸妃上前抱住小女儿,泪水已经含在眼眶里打转。

「可迟早……迟早他会知道的。」婳璃的鼻头好酸,虽然她从来不哭的,可心底一股莫名的委屈让她垂下了泪。

「如果——如果他当真知道了,那么……只要你能得到亲王的心,就算他心底怪你,可终究会念着夫妻之情的。」宸妃安慰女儿。

倒在额娘怀中婳璃全身颤抖,她明白,想得到那一颗压根儿不放在自个儿身上的「心」,遥远的像一场梦。

或者……这生她终究逃不过同她额娘一样的命运。

「璃儿,事情已经成定局了,如果你不想同额娘一样,额娘求你,用心去爱你皇阿玛给你指的夫君。」

「额娘也用心去爱皇阿玛,可皇阿玛给额娘的呢?」她反问,明明知道这是她额娘伤口里结不了痂的疮疤,却还是冲动的说问出了口……然后,婳璃还不及后悔,宸妃苍白的脸上已经扯出一丝苦笑「不怪皇上,」宸妃幽幽的说,柔细的嗓音遥远的像幽魂。「皇上的心早已给了别人,若还能夺得到,皇上就不值得我去爱了。」

宸妃的话让婳璃深深的震撼了!

「额娘,您一点儿也不怨、一点儿也不怪皇阿玛吗?」

宸妃摇头,垂下了眼。「爱是无法真正去恨、无法真正去怪的。」她的语气忽然变得比乎时又更温柔、轻之又轻。

「可皇阿玛可以不要后宫粉黛三千的!如果每个男人都只有一名妻子,就不会有那么多像额娘您一样痛苦的女人!」婳璃深深为此不平。

从小她就看着她亲爱的额娘夜半三更垂泪,因为等不到皇上的临幸、得不到皇上一刻钟的专注。

「或者是吧……」淡淡吁了口气,宸妃舒开眉头。「总之这是命运,老天爷让我遇见皇上、爱上皇上,我就不想欺骗我自己。」

「可……额娘,皇阿玛指给阿璃的夫君也已经心有所属了,他要的人是十四阿姐。如果他的心能转来转去,将来……他同样会弃下阿璃的。」

「不,不一样,」宸妃向来柔弱的表情忽然坚强。「十四格格的心在纳真额驸身上,库尔亲王并没有得到她,只要你让他明白你才是伴着他一生一世、爱他敬他的女人,早晚他会回心转意的。」

婳璃的眉头渐渐深锁,她不认同额娘一厢情愿的说法,可又无法反驳……「璃儿,小十四昨日找过我……她说……她说库尔亲王可能知道真正的十四格格是哪个。」宸妃垂下眼,忽然说道。

婳璃抬起脸,不明白她额娘说这话的意思。

「额娘同你皇阿玛都替你想好了……」半晌,宸妃虚弱地抬眼盯住面无表情的小女儿。

她娇美的脸蛋绽开一抹苍白的笑颜,像是想安抚女儿、更像是想掩饰她心中的不安——「新婚夜咏春会照看着你,等亲王进了书房烛火就吹熄了,只要你不发出半点声音,亲王不会知道你是谁的——」

「额娘?1」

婳璃自着脸,不敢置信地瞪着她最亲爱的额娘——她不敢相信,额娘竟然要她做出这种无耻的丑事!

她是个大清皇朝的皇格格啊!可就算她的身分尊贵,毕竟要远嫁蒙古,如果亲王知道了还会原谅她吗?

宸妃忽然紧紧握住婳璃的手,她脸上的笑容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眼底一抹深深的恐惧——「你会答应额娘的是吧,璃儿?」

婳璃看透了她额娘眼底的惧怕,渐渐的……渐渐的她终于明白额娘怕的,不是她此生再也得不到的幸福,而是皇阿玛——她怕的是皇阿玛的不谅解、以及皇阿玛更冷酷的离弃。

「额娘……为什么?为什么我不是个阿哥?」她幽幽地开口,说的话简直要让宸妃心碎。

产下璃儿或许是个错,因为当时她的想法确实是自私的,就连现在,她都自私的要璃儿成全她——可她有什么错?谁都没错,错的只是这深宫闺怨!错的只是那时她天真的以为只要替皇上生个阿哥,她在皇上心目中的地位或者会有不同……可事实证明,她只是制造了另一个同她一样的「不幸」。

「算了……」

垂下脸,婳璃居然笑了。头一回,她感受到命运残酷的拨弄。

如果她不是个格格,或者她就可以毫无顾忌地抛下一切远走高飞。可就因为她是大清朝的皇格格,现下,她什么也不能做!为了大清、为了皇阿玛、更为了额娘她不能同十四阿姐一样说走就走,因为她不像十四阿姐,长得那般神似皇阿玛最心爱的兰妃娘娘。

是啊,就因为她长得不像兰妃娘娘、更因为她的额娘压根儿不是兰妃娘娘,所以她生来注定了不幸、注定当一个「多余」。

婳璃心底雪亮得明白,如果她当真扔下这一切,皇阿玛是绝对不会宽容她的。

当然,届时她那天威隆盛、万人景仰的皇阿玛更不会顾念着情分……饶过她那可怜的额娘。

从来,婳璃就没想过,有朝一日她竟然被迫当一名冒名的假新娘。

虽然她乍看任性,可她心头向来清醒,明白这世上有很多无可奈何、又荒谬到底的荒唐事,可明白归明白,现下教自己撞上了,她不认为这世上会有什么事比得上自己现下的处境。

因为怕戏码教人拆穿,所以要让生米煮成熟饭,因此皇阿玛要求那蒙古亲王在宫里先同她成亲,回蒙古后再补行婚礼。

以前她总以为自个儿不会步上她额娘的后尘,可现在她却比她额娘的处境还要不如……匪夷所思啊!她居然答应额娘,陪着皇阿玛演这场荒唐的戏!

「格格,您放心吧!一切都已安排好了,四阿哥、十三阿哥还在前头绊着新郎倌儿,一会儿亲王进了新房,咏春就立刻熄灯,不留半点火星子在您房里,您别耽心啊!」

宫女咏春安慰着格格、一面张望着喜房外头,一面等着事先安排好的探子过来打信号。

「咏春……有谁的新婚夜是一片乌漆抹黑的?」沉寂间,婳璃幽幽地问。

「……」

咏春愣住了。

「格格……这只是权宜之计……」

「而我就是那个被牺牲的人。」

「格格!」

「不是吗,咏春?这个「权宜之计」有回头的可能吗?」掀开头上的红兜盖,她苦笑。

「格格……」

「别安慰我,该说的话额娘都已经说过了。」扯下盖头,她伸手绞住床头上刺眼的绣花枕头。

「我明白啊,可皇上说的话是绝对算数的。」咏春急着说,一面伸手想盖好她家格格的头巾。

「别说了,那些我都懂。没有人能违抗圣旨的。」婳璃苦笑,她别开脸不想再多说什么。

「格格……」

「你先出去吧。」

「可我要等外头打暗号的人啊!」

「别管了!我会把灯吹熄了,一会儿他什么也瞧不见就不知道我是谁了!」

「可是,格格,您要记着待会儿可千万别出声啊——」

「我知道了,你出去、出去呀!」

忍着委屈的眼泪,婳璃终于不耐地从喜床上站起来,半推半挤的把咏春推出了门外,然后「呀」一声关上门——被赶出了书房,咏春无奈地呆在房门口,半晌她垂头丧气走到园子中央,等那个同她打暗号的小太监。

婳璃转身靠在门上,在眼眶里打转了半日的泪珠终于不争气地流下了。

她的身子慢慢滑下门边接触到冰凉的地面,想起待会儿她得忍受一个陌生男人侵犯自己,她的身子就情不自禁地颤抖……「格格!」外头,咏春惊惶的声音传进来。「格格,亲王要回房了,快吹熄红烛啊!」

婳璃倏也抬起脸,她瞪大眼睛,呆呆地望着那两支垂着蜡炬的花烛,苍白的脸蛋上明显挂了两行湿泪……一切好荒谬!

一切多像一场闹剧……「格格!你听见了没啊?格格!」

咏春拍着门板,她发急的声音又在外头响起。

慢慢的从地上站起来,婳璃全身僵硬地走到花烛前,好几次险些踩到裙边而跌倒,目光却离不开那烛光璀璨、喜气洋洋的假象………「快啊!格格——快来不及了!」

咏春的声音又在外头响起,婳璃瞪着花烛,然后想到了她额娘当年当新娘子的时候,也同她是一样的景象吧?

「格格——」

咏春还打算再拍门催促,房里的烛火忽然就灭了。咏春悬在半空中的心终于放下,接着她就听见园子里的小径传来脚步声。

「糟了……」

咏春急忙躲进附近的树丛——房里简直暗的伸手不见五指。

床上的人儿没有丝毫动静,难不成她「又」跑了?

就着幽微的月光,库尔亲王凝视喜床上纠结成一团的软被。突然,那团被子裹成的人形动了一下,他咧开嘴,过多的酒精让他的步伐不稳,他得放慢速度走近喜床。

若不是众人一杯接着一杯敬酒,他怎么会醉?比起关外的烈酒,这种甜酒的劲道就差得多了!

慢慢走近床上人儿同时,约莫两个月前他在蒙古与寺儿——十四格格相处的情景一幕幕浮上眼前,那彷佛还只是昨天的事。

他喜欢她聪明活泼、天真俏皮的模样儿,也正因为如此,他并不期待一个楚楚可怜、只懂得乖乖顺从自己的新娘子。

「睡了?」他问,有些讶异自己的嗓音竟然显得佣懒。

他扶着床沿,脑子梩突然想到那满州皇帝给他喝的甜酒——该不会有鬼吧?!

该死!可不想错过这千金不擙的春宵一夜。

翻身上了床,蜷在被筒子里的人儿依旧没有动静。

「这会儿不管你是真睡假睡……」打了一个酒嗝,他低嗄地柔声道:「从今以后你已经是我的人了!」

他的声音出奇的低沉、好听,她知道他就贴在自个儿身后,在这么近的距离下他刻意压低了声音,热气和酒气吹拂在婳璃的耳畔,古怪的感觉让她情不自禁地抖瑟。

婳璃得拼命告诉自己千万别出声、别乱动,才能忍受尖叫、逃走的冲动!

「你肯定不知道……」

他低嗄的声音又回荡在婳璃耳畔,她紧闭着眼睛,因为男人的靠近而全身僵硬他身上浓烈的酒气简直快让她窒息了!

皇阿玛不知道灌了他多少酒,就是希望他醉眼蒙眬、最好是能一觉昏睡到天明……她衷心希望但愿能奏效!可现下他已经钻进被窝里来了——「你肯定不知道,打从第一眼见到你,我先是教你的外貌吸引、接着又被你天真可爱的性子给迷住,不能自己了……」他低柔她笑着,一字一句地叙述着他们相遇时的情景。

婳璃紧紧抓着被子,一听见他说被十四阿姐的外貌吸引,她的心就凉了半截。

她知道自己没有十四阿姐好看,从来皇阿玛的注意力就只跟着十四阿姐兜转、没有一刻专注地瞧过自己。

「是当真睡了?还是不敢面对我?」库尔咧开嘴低嗄她笑,他感觉得到被窝里的人儿全身是绷紧的。

因为「他」的靠近,一阵阵呛鼻的酒气催来,男人粗糙的手掌若有意似无意地坲过她的后颈——婳璃缩起肩膊、全身鼓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她拉紧裹在身上的被子,回想起昨夜,额娘同她说过有关于那些男欢女爱的情境,全身就情不自禁地燥热、发抖,她说什么地做不出那事儿……「我知道你喜欢的是纳真,原本我还以为你会再逃一次婚。」

他突然说出口的话让婳璃愣住了。原来他真的认识十四阿姐,还知道十四阿姐已经许给了纳真额驸,那么他又为何——「我知道你原本已经指给纳真那小子,也很清楚你的心思……」他停了一下,接着说的话挟着明显的醋意。「可纳真是个不解风情的家伙,他不像我,我知道该怎么宠爱、该怎么疼惜自己心爱的女人——只要是你喜欢的、想要的,我全都能给你!如果你心烦了、不高兴了,我也知道该做些什么来逗你开心!」他的声音虽然温柔,但语气却很强烈。

婳璃呆住了。

他低嗄的嗓音、温存的言语,在在诉说着对于十四阿姐的深情……她怎会这么狠心,对一个用情至深的男人这么残忍?

她全身冒冷汗,忽然觉得自己联同皇阿玛和额娘一起欺骗他,实在太可耻了!

虽然无法面对他,同婳璃强迫自己忍住说出实话的冲动。任谁都不知道,如果在新婚夜告诉一个新郎倌他娶的是冒牌货时,这倒霉的冒牌货将会得到什么样的报复——她怕呵!他摸上她身子的手掌大得吓人,更何况他的大掌心里还布满了粗砺的厚茧!

她不敢想象,一旦他知道自己原本满心欢喜迎娶佳人,却被设计娶了另一名陌生女人——恐怕没有一个男人会咽得下这口气!一旦他发了疯,第一个遭殃的人当然会是自己!

更何况,就算她对额娘的痴傻始终不以为然,也无法真正做出惹额娘伤心的事……况且现下她又见到了额娘的另一个翻版……只不过这竟然是个男人呵!

见识了皇阿玛的薄幸后,在今夜以前,她曾经以为这世上是绝不可能有痴情男子存在了,即使皇阿玛有个最爱的兰妃娘娘,可他仍然保留了后宫粉黛三千却是不争的事实!就算皇阿玛是皇帝、就算她年幼无知且不懂事,可再多的借口也不能说服她视而不见皇阿玛的不忠实。

忠实……是呵,多可贵的忠实啊!

爱情里如果没有忠实!她不明白另一方为什么该那么执着的付出。

这也是她始终对额娘的痴情不以为然的原因。

「还在气我?气我设计了陷阱,让你「不得不」嫁给我,所以你不肯理我?」

他合着醉意、缓慢又低沉的嗓音再一次传过来。

「别不理我碍…寺儿!」他的手扶到了婳璃的腰上,高挺的鼻梁凑上前去磨蹭她敏感的颈窝。

从他鼻端呼出的灼热气息,让婳璃全身像触电一样掠过一阵痉挛。

纵然她不言不语,同在酒意催发下他的手渐渐放肆起来,探进了严丝合缝的喜服下摆。

婳璃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含糊的抽气声,因为他的手突然往上移,隔着肚兜儿停在女性柔软的隆起,她的心跳在这一刻也几乎同时停止。

「你明知道我向来怎么待你,为了得到你,我费了好些功夫才让你阿玛点头、把你指给我。虽然我做了些不择手段的事,可那全是为了你!现下你或许怨我,可日后你总会明白的。」他温存地贴着她耳畔低语,鼻端嗅着处子的馨香。

婳璃的心揪紧了。她仍然不能响应他,可她抓着被褥的心拳头松懈了、僵硬的身子放软了、她的心也淡淡地酸了起来……她相信,他的深情是真实的呵……可十四阿姐是绝绝对对不可能嫁给他了!他的深情注定得不到回报……她不明白呵,天上不是有牵红线的月老吗?可为什么这世上还有这么多无奈的而她自己除了代替十四阿姐嫁给他,她还能代十四阿姐替他做些什么?

爱情、这么多错配的姻缘?一「寺儿……我还是习惯唤你寺儿。」库尔的声音含糊、缓慢,手掌却仍然坚定有力。

他转过她纤细的肩膊,婳璃并没有抗拒。

「过了今夜,你就完完全全的属于我了,再也没有人能把你从我身边夺去。」

他呢哝着,灼热、含着浓浓酒意的气息喷拂在婳璃冷凉的脸蛋上。

他贴得那么的近,近得教她狂擂的心跳就要冲出了心口。

「你好香……」

他呢喃着,热切的唇终于贴上了婳璃冷凉的小嘴。

「嗯……」

她软弱地呻吟着,羞赧比不上她此刻的震惊。她无法立刻适应他的接触所带来的惊吓,何况她上身衣襟已经被他不耐烦的手扯脱——他正在拉扯她肚兜上的系带……「我知道你没睡着……」他低沉的笑声挟着男性化的喘息,男性粗砺的大掌已经握住一只颤巍巍的丰乳——「呀——」

她倒抽口气,坦露在冰凉空气中的双乳先是绷紧了,之后因为男人手掌热腾腾的温度和粗暴的捏握而抖动……「好香的奶子!」

他粗俗的话让她在黑暗中连耳根子都透红了。

太祖皇帝入关以来,清人汉化的程度已经日渐加深,如果汉人还叫他们是满清鞑子,那么横亘北方大漠的蒙古人对汉人来说,就是不得了的「蛮子」了!

「拧痛你了?」感觉到她的畏缩,他低嗄的笑出声。「那……我轻些。」他的声音忽然挟着浓浓的倦意。

想是那天下第一名酒——贵州茅台终于起了作用,不枉费皇阿玛把进贡的烈酒全端上了酒席意图灌醉他。

「该死……该死的……」

他懊恼地喃喃自语,语气却明显地含糊起来,像是嘴里含了一团热汤圆……他的手正往她裙底探去,就在婳璃几乎忍不住要伸手拍掉他的碰触时——他的手颓然滑下,整个身子的重量几乎全压在她身上——紧接着就再也没了动静。

婳璃僵在床上好一阵子,直到耳边传来他沉重、规律的呼吸声。

「老天呐……」

她困难地轻喊着,他壮硕的身体压得她连呼吸都不顺畅,只能一寸寸地移动,挣扎着从他身下解脱。

终于从他身下挣脱后,她不断喘着气,过度的体力透支让她全身浸染了汗水。

一骨碌翻身下了床,婳璃两手紧紧拉拢了四散开的衣襟,呆呆地坐在床沿边上瞪着床上那一团黑影,耳边听着他规律的打鼾声。

现在,她该怎么办好?她怔怔地呆想着,两眼因为过度用力「瞪」着黑暗中的人影而酸涩。

她能就这么逃走吗?婳璃心底清楚得很,答案当然是不能!

离天亮还有好长一段时间。她蜷在大床的另一角,把脸埋在两膝里,毫无倦意地等待着天明……看来今晚即将是她此生中最长的一夜。

㈥ 《凤囚凰》的“冲动是魔鬼”这一章内容是什么

这一章中,主角刘楚玉与容止之间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情,两个人原本就是互相吸引,内心的种种已经心知肚明,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说破,也就没有做出越轨的事情。

但是在这一章,作者决定让两个人合二为一,也就是打破了最后的感情屏障,在这一章中,刘楚玉也是少有的主动献身,这也就是这一章名字叫做冲动是魔鬼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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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凤囚凰》是于2008年4月由作者天衣有风在起点女生网连载的古风穿越小说,讲述的是主角楚玉因飞机失事穿越到南北朝时期的刘宋山阴公主刘楚玉身上后发生的故事。小说于2009年3月第一次出版,之后再版多次。最新版是2016年4月由星文文化出品 、四川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图书。

文中楚玉(姓楚名玉)从二十一世纪因飞机失事穿越而来,一觉醒来成为淫乱无度的山阴公主,冒名顶替山阴公主与各路人马斗智斗勇。先是遣散面首,后为自保与历史抗争。终究人算不如天算,流落北魏。喜欢容止。经历诸多事件与时间,最后为了容止,放弃回家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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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胥引
作者唐七公子
简介:
若用生命换一个过往完美的幻境,你可否答应?
对某些人而言,世界的倾塌只需要那么轻轻一句话,无奈痛苦的现实,难以承受的痛,不如只求在梦中得到一个圆满。
这是一个发生在乱世的奇幻故事。城破之日,叶蓁以身殉国,依靠鲛珠死而复生时,高人传以听琴入梦之术。她只是一个“轻若尘埃,一拂即逝”的君禹山君拂,而他两年后再次与她相遇时,用的也不是陈国世子苏誉的身份,他只是一个被她救下的蓝衣公子。当她弹起华胥调,便生死人肉白骨,探入梦境与回忆。
幻术构成的曲谱里,尽是人世的辛酸与苦涩。而她与他一次一次一起进入幻境,身份两重,缘也两重。清平华胥调,能不能让每个人追回旧日的思念,不再悲伤?

楔子
一、殉国的公主
茶楼里的说书先生们,但凡上了点年纪,大约都听过六十七年前发生在卫国王都里的一桩旧事。
那桩事原本是个什么模样,如今已没人说得清。但关于此事的每一段评书,不管过程几何,填充故事的因果始终如一。
因果说,卫国国君早些年得罪了陈国,四年后被陈国逮着一个机会,由陈世子苏誉挂帅亲征,直杀到卫国王城,一举大败卫国。软弱的卫王室选择臣服,卫国最小的公主叶蓁却抵死不从,盛装立在王都城墙上上斥国主、下斥三军,一番痛斥后对着王宫拜了三拜,飞身跳下百丈城墙以身殉国。
史官写史,将之称为一则传奇,更有后世帝王在史书旁御笔亲批,说卫公主叶蓁显出了卫国最后一点骨气,是烈女子。
六十七年,大胤分分合合、合合分分,当年事隔得太远,百姓们遥想它,已如遥想一段传奇。而叶蓁公主的殉国之举虽感人至深,褪去神圣和风华后,却不如一段风月那样长久令人沉迷。就像在陈卫之战中,最能撩起世人兴致的,始终是她与陈太子苏誉的那段模糊纠葛,尽管谁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真的。
大胤史书对苏叶二人的牵扯有着墨,但着墨不多,只记了件小事,说陈世子苏誉在卫国朝堂上受降时,接过卫公呈上的传世玉玺,曾提问卫公道:“听闻贵国文昌公主乃当世第一的才女,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尤其画得一副好山水,卫公曾拿这枚传世玉玺与她做比,不知本宫今日有没有这个荣幸,能请得文昌公主为本宫画一副扇面?”文昌公主正是以身殉国的叶蓁的封号,取文德昌盛之意。
史书上记载寥寥,当年的悉情人在这六十七年的世情辗转中早已化为飞灰,这桩悲壮而传奇的旧事便也跟着尘光掩埋殆尽。民间虽有传说,也不过捞个影子,且不知真假。而倘若果真要仔细打点一番这个故事,却还得倒退回去,从六十七年前那个春天开始说起。
二、国破
六十七年前那个春天,江北大旱,连着半年,不曾蒙老天爷恩宠落上半滴雨。大胤诸侯国之一的卫国,虽建在端河之滨,也不过饱上百姓们一口水,地里靠天吃饭的庄稼们无水可饮,全被渴死。不过两季,大卫国便山河疮痍,饿殍遍地,光景惨淡至极。
卫国国君昏庸了大半辈子,被这趟天灾一激,头一回从脂粉堆里明白过来,赶紧下令各属地大开粮仓,赈济万民。国君虽在一夕之间变做圣明公侯,可长年累下的积弊一时半会儿没法根除,开仓放粮的令旨一道一道传下去,官仓开了,粮食放了,万石的粮食一层一层辗转,到了百姓跟前只剩一口薄粥。百姓们眼巴巴望着官府赏赐的这口粥,不想这口粥果然只得一口,只够到阎王殿时不至空着肚皮。

眼看活路断了,百姓们只好就地取材,揭竿而起。出师必得有名,造反的百姓顾不得君民之道,只说,上天久不施雨,乃是因卫公无德,犯了天怒,要平息苍天的怒火,必得将无德的卫公赶下王座。
谣言以八百里加急的速度一路传至王都深处,深宫里的国君被这番大逆不道的言论砸得惴惴然,立时于朝堂上令诸臣子共商平反之策。众臣子深谙为官之道,三言两语耍几段花枪再道声我主英明,便算尽了各自的本分,只有个新接替父辈衣钵的庶吉士做官做得不够火候,老实道:“都说雁回山清言宗里的惠一先生有大智慧,若能将先生请出山门,或可有兵不血刃的良策。”清言宗是卫国的国宗,为卫国祈福,护佑卫国的国运,这一代的宗主正是惠一。
大约注定那一年卫国气数将尽,卫公派使者前去国宗相请慧一的那一夜,八十二岁高龄的老宗主咽下了最后一口气,谢世了。惠一辞世前留下个锦囊,锦囊中一张白纸,八个字囫囵了句大白话,说“岁在辛巳,大祸东来。”卫公捧着锦囊在书房闷了一宿。房外的侍者半夜打瞌睡,朦胧里听到房中传来呜咽之声。
惠一掐算得很准,刚过九月九,一衣带水的陈国便挑了个名目大举进犯卫国。名目里说年前诸侯会盟,卫公打猎时弓箭一弯,故意射中陈侯的半片衣角,公然藐视陈侯的君威,羞辱了整个陈国。陈国十万大军携风雨之势来,一路上几乎没遇到什么阻碍,不到两个月,已经列阵在卫国王城之外。

全天下看这场仗犹如看一场笑话,陈侯手下几个不正经的幕僚甚至背地里设了赌局,赌那昏庸的老卫公还能撑得住几时。陈世子苏誉正巧路过,押了枚白玉扇坠儿,摇着扇子道:“至多明日午时罢。”
次日正午,懒洋洋的日头窝在云层后,只露出一圈白光,卫国国都犹如一只半悬在空中的蟋蟀罐子。午时三刻,白色的降旗果然自城头缓缓升起,自大胤皇帝封赐以来,福泽绵延八十六载的卫国,终于在这一年寿终正寝。老国君亲自将苏誉迎入宫中,朝堂上大大小小的宗亲臣属跪了一屋子,都是些圣贤书读得好的臣子,明白时移事易,良禽该当择木而栖。
午后,日头整个隐入云层,一丝光也见不着,久旱的老天爷却仿佛一下子开眼,突然洒了两颗雨。陈世子苏誉身着鹤氅裘,手中一枚十二骨纸扇,翩翩然立在朝堂的王座旁,对着呈上国玺的老国君讨文昌公主扇面的一番话,正同史书上的记载殊无二致。
不过,苏誉并未求得叶蓁的墨宝,他在卫国的朝堂上对卫公说出那句话时,叶蓁已踏上了王城的高墙。苏誉和叶蓁有史可循的第一次相见,在卫国灭亡的那个下午,中间隔着百丈高墙,半截生死。他甚至来不及看清传闻中的叶蓁长了如何的模样。尽管他听说她为时已久。听说她落地百天时,卫公夜里做梦梦到个疯疯癫癫的长门僧,长门僧断言她虽身在公侯家,却是个命薄的没福之人,王宫里戾气太重,若在此扶养,定然活不过十六岁。听说卫公听信了长门僧的话,将她自小托在卫国国宗抚养,为了保她平安,发誓十六岁前永不见她。还听说两年前卫公大寿,她做了副《山居图》呈上给父亲祝寿,列席宾客无不赞叹,卫公大喜。
细雨蒙蒙,苏誉站在城楼下摇起折扇,蓦然想起临出征前王妹苏仪的一番话:“传闻卫国的文昌公主长得好,学识也好,是个妙人,哥哥此次出征,旗开得胜时何不将那文昌公主也一道迎回家中,做妹妹的嫂子?”城墙上叶蓁曳地的衣袖在风中摇摆,那纤弱的身影突然毫无预兆地踏入虚空,一路急速坠下,像一只白色的大鸟,落地时,白的衣裳,红的血。城楼下的卫国将士痛哭失声。
苏誉看着不远处那滩血,良久,合上扇子淡淡道:“以公主之礼,厚葬了罢。”

望采纳

㈧ 三十篇唯美古风微小说,总有一个会虐哭你

(1)月老大人随夫录 。 (。 (一)被牵红线的月老 。 。 很久很久以前,宇宙中有个星球,叫做玄星,玄星分为三界,分别为:阎界,人界,仙界。三界界线虚渺无形,阎界底端为岩浆,可为星球地狱,人界有山有水,仙界算是最好的地方了,四处仙气缭绕,美的不可方物……。 仙界。月老阁 “这些年的人怎么都在谈恋爱,红线迟早有一天告罄。”月亦云皱着眉头道。他的红色细长眸子眨了眨,白色的秀发扎在脑后。细长的手指来回旋转,红线缠绕在他的手上,桌子上的小人落成小山,,仙气缓缓吹来,掀起了他的白发。 “月儿,你怎了?怎皱起了眉头?” “谁!!!”月亦云吓得毛发根根立起,转过头,椅子四角朝天的摔在地上,他的身子撞到了桌子,桌子上粘满墨汁的毛笔乱七八遭的掉到了地上。身后的男子留着蓝色短发,不偏不倚,正好盖住了男子细长的脖子,蓝色的刘海盖住了他的半只眼睛,淡黄色的眼眸注满了温柔。 “乐郁夜,你你你你你你........你怎么来了”乐郁夜的眸子闪了闪“没什么事,就来看看你”他看着月亦云羞红的脸“马上就要成亲了,不致于这么害羞吧”他还抬起了右手,指了指小指“我们牵了红线哦”红线牵在小指上会隐形,所以看不到。月亦云瞪了瞪眼睛“大哥,你是男的,我也是男的,所以........两个男的怎么结婚!”他看着乐郁夜那亿年面瘫脸,叫道。如果没有当年那事,他就不会牵红线。。 如果没有当年那事,他就不会遇到乐郁夜。 如果没有当年那事,.......... 红线也不是不能解,只要拿月老的金剪刀,在两人都看到的情况下剪开红线,婚姻就不算话,金剪刀只有月亦云能拿起来,虽月亦云有金剪刀,但只要他拿出来,乐郁夜的眼神就会把他杀了,如果是别人,他还真不一定怕,但乐郁夜是仙界的战王,乐郁夜如果连他一个仙界十二大神仙战斗力最弱的神仙也打不过,那仙界是三界之首那也是自封的了。心里想着,他已被乐郁夜逼到了墙角。“你不愿嫁与我?”乐郁夜的眸子深处多了一些冰冷,。 “愿.....意,怎么不愿意.....”。 “你不喜我?” “我.....喜,怎么不.....喜.....”。 乐郁夜的神色放松了下来,苍白的脸色多了分红润。 “那便好。” 乐郁夜把月亦云从墙角放了出来,月亦云的脸色倒是白得吓人。乐郁夜转过身向月老阁的大门走去。走到了阁中央,他低声说道“这段时间过去,我....我就娶你...”说完,月亦云听见了一声脆响,低头一看,粘满墨汁的毛笔被乐郁夜踩成了两半,他走出了门外……。 “装什么装,娶我你还犹豫.....不对,我为什么要愿意啊,我为什么要喜你啊,等等,我为什么要嫁给他啊,明明是他该入赘啊……”月亦云缓过来神,看向地上断了的毛笔,气头又上来了“拽什么拽......”他的红色眸子闪了闪,深处出现幽幽的光,脑后的白发随着仙气飘飘。显得他像一名妖姬。“别以为当年救我一命,我就.....我就.....我.....”他没有说下去,只是嘟着嘴怒瞪了一眼乐郁夜离开的方向,转过身,走了....... 而他不知,百里之外的乐郁夜,露出了一抹难以察觉的笑容....... 第一章。 完。 (这是我写的小说第一章,没发完,想看的可以关注我)

㈨ 求一本穿越小说,小说里还有凤凰传奇的歌词

歌名:散了吧
歌手:林志炫
填词:姚若龙
谱曲:Jean Jacques Goldman
编曲:Tony Smith
专辑:《单身情歌》
歌词:
你试着将分手尽量讲得婉转
我只好配合你尽量笑得自然
我就是不能看心爱的人显得为难
你刚握过的手留着一丝温暖
不知道够不够撑过这个夜晚
我目送你远走 站得太久 倦意淡淡
散了吧 认了吧 算了吧 放了吧
该原谅 该潇洒 别回想 别留下
可惜连我的心都不听话
可怜受伤的爱还想挣扎
痛不怕 心不假 缘好短 人好傻
我开车听音乐漫无目的地转
看街灯都亮了一盏接着一盏
象为我计算内心最深处藏的孤单
总习惯用沉默处理我的伤感
也知道这世界没有太多圆满
但爱到曲终人散难免还是遗憾
散了吧 认了吧 算了吧 放了吧
要原谅 要潇洒 别回想 别留下
可惜连我的心都不听话
可怜受伤的爱还想挣扎
痛不怕 心不假 缘好短 人好傻

是不是有时候爱需要纠缠
会不会有时候爱就不该心软
要够坚持才代表爱得够勇敢
我如果能尽情将感觉呐喊
含泪问少了你今后我怎么办
那现在身边会不会还有你作伴
散了吧 认了吧 算了吧 放了吧
要原谅 要潇洒 别回想 别留下
可惜连我的心都不听话
可怜受伤的爱还想挣扎
痛不怕 心不假 缘好短 人好傻
散了吧 认了吧 算了吧 放了吧

㈩ 求一本言情小说,很早以前的。

毕业时,女孩子对男孩子说:我要去北京,北京的中关村有中国硅谷之称,那里机遇多,以后容易发达。
男孩子说:那我就回四川老家,那里是天府之国,美女多,以后你发达了不要我,我容易再找。
女孩子的小拳头在男孩子厚实的胸前轻敲,嘟起了小嘴儿,

说你就知道想美女,哼,就算以后我不要你了,你也只能想着你爱着我,不许你找别的女孩子。
男孩子握住女孩子的手,深情的在她的额头印上一吻,

说,傻丫头,咱们的父母都在四川呢,你去北京了,我这个好女婿,当然得回去照顾岳父岳母啦。
女孩子的星目里闪着泪花,投进男孩子的怀里,再也不起来。
两人异地相隔但是情愫不减,浓浓的相思当然只能靠无线电波来传递,发短信,打电话,

两个人向祖国通讯事业的营业额尽心尽力的贡献着。
一天,女孩子在网上读到一个故事,说的也是一对情侣的故事,

每次打电话,那个男孩子都会等女孩子先挂电话,当女孩子经历了世事沧桑之后,

她才发现,原来这个世上最爱自己的男人,就是那个每次打电话都等自己先挂的男孩子。
女孩子记住了这个让她唏嘘流泪的故事,那天晚上打完电话,她对男孩子说:你先挂电话。
男孩子一愣,说,傻丫头,打电话还分什么先后啊。
女孩子撒娇,说,不嘛不嘛,就得你先挂电话,不听我以后不理你了,让你找不到老婆。
男孩子停了几秒钟,轻笑了下,说知道了傻丫头,为了以后我不打光棍儿,我就先挂了哦,就知道浪费电话费。
女孩子听见男孩子挂断电话后传来的第一声线路忙音,她开怀的一笑,

在心里对男孩子说:亲爱的,我爱你,比你爱我的还要爱。
从那以后,两个人打电话,每逢说到再见,她便握住手机静静的听,等男孩子先挂。

而男孩子总会笑着亲昵的叫她一声傻丫头,便挂断了电话。
时间久了,女孩子渐渐的感到一丝淡淡的委屈:你知道吗你,哼,每次我都等你先挂电话,我这么默默的爱你,你却一点也不知道。

她想让男孩子也看看那篇文章,让他知道自己多么爱他,哪天他也能等自己先挂一次电话,自己能切切实实的感受下什么叫被爱,该多好啊。
女孩子忍住了,她的幸福中既有甜蜜又有酸涩,她想:能这么一辈子以一个独特的方式深切的爱一个男人,也是一种幸福吧。
跟所有的北漂一样,女孩子的日子过的并不舒适,但是能住在筒子楼里,相比那些住地下室的北漂们,女孩子的生活条件算不错的了。

初时的雄心壮志已经被磨的只剩下一个小小的尾巴,但是好强的女孩子并没有向男孩子抱怨过什么,她只是更习惯于对男孩子说那句我爱你。
筒子楼所在的那个社区治安不太好,甚至还有一个专偷女性内衣的变态狂。

以前有同租的女孩儿陪伴,女孩子并没有感觉怎样,但是那个女孩儿因为家里有事告假回家了,

留下女孩子一个人住在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的房子里,她很自然的感觉到孤单害怕。
那夜,女孩子在睡梦中被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惊醒,仔细的听了下,是房门口传来的声音。

她抓紧被角,浑身抖作一团,大气不敢出,无助的泪水无声的从眼中涌出来。
突然,她的手碰到枕下的手机,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立刻给男孩子发了一条短信:亲爱的,我怕。
其实男朋友远在四川,就算一个信息能起什么作用呢?更何况大半夜的,男孩子可能早关机睡觉了。

女孩子忘记了要先报警,在这个最害怕的时刻,她只想起了男孩子。
令女孩子惊喜的是,信息发出后几秒钟,男孩子的电话打进来了。

她轻轻的接通,听见里面传来男孩子关切的声音:傻丫头,是不是想我了?
女孩子尽量压低自己的声音,向男孩子说现在她一个人住在房子里,门外可能有贼,她好害怕。
男孩子安慰女孩子别怕,他想了想,对女孩子说:

把你的手机外放喇叭打开,把声音开到最大,你慢慢去门口,别怕,亲爱的,相信我,别怕。
女孩子冰雪聪明,男孩子一说,她就想到了男孩子的意图:

男孩子大声喊话,让外面的人知道,屋里有男人,偷东西或者打别的主意的人,识相的就快走。
女孩子战战兢兢的梛到门口,把手机的外放喇叭打开,声音开到最大后,她轻轻的对话筒说:

好了,我在门口了,外放小喇叭也打开了。
这时候女孩子确认外面有人,而且不是一个,可以听见他们微微的对话声。
正当女孩子的身体抖的将要站立不住时,手机里突然大喊一声:

***,谁在外面搞我的门啊?屋里的哥儿几个都起来,有客人来了。
男孩子的声音高亢而粗犷,在寂静的黑夜了把女孩子吓了一大跳。不过门外的人可能被吓得跳的更高,

女孩子只听见一阵扑通扑通的脚步声由近而远,看样子是被吓走了。
女孩子舒出一口气,腿一软,摊在地上。
男孩子等了一会儿,轻轻的问:外面的人走了吗宝贝?
女孩子终于哭出来,对着手机说,亲爱的,我想你。
女孩子惊魂未定,男孩子便一直安抚女孩子,那一夜,两个人捧着电话说到天明,

女孩子说快挂断吧,打了这么久长途,得花多少钱啊。
男孩子笑着说真是个傻丫头,女孩子说就傻,傻才会看上你啊,挂了吧亲爱的,今天上班小心睡着被老板K哦。
挂断电话后,女孩子心里一团甜蜜,她享受男孩子给她的安全感,不过美中不足的是,

男孩子似乎已经形成先挂电话的惯例了,这次也不例外,女孩子心想:

他虽然很好,但是到底不像那个故事中的男孩子爱女孩子那样深的爱我,他都没有让我先挂过电话。
天开始热了,女孩子的很多单衣上面都没有口袋,所以很多时候她都忘记带手机,

比如下班吃饭时手机忘在办公桌上,比如跟室友出去玩时手机忘在租房里,每次她回来都会收到男孩子的未接电话和信息,

也只有这些时候,她才会感觉公平点:哼,每次都先挂我电话,不能及时接你电话,就算是小小的惩罚吧,不许委屈啊,笨猪。
五月十二号,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一天,女孩子在那个小公司里兢兢业业的做着自己的事,为自己的那点小小的梦想不懈的拼搏着。
快下班时,办公室里传起来一个消息:发生了大地震,四川汶川是震中,据说震级跟唐山大地震差不多。
女孩子心里一惊,下意识的向口袋里掏手机,忘记带!
她立刻拿起办公室里的座机给男孩子打电话,但是拨过去信号就断,再拨家里的座机号码,还是不通,看来四川的通讯设施也被地震破坏殆尽了。
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心急如焚的女孩子再等不及下班,从写字楼里冲下来,招了一辆出租车就向自己租住的筒子楼赶去。
打开手机,竟然有五十多条未接电话,全部是男孩子打来的,她一翻,还有一条未读短信:
宝贝,亲爱的,傻丫头,用尽我今生所有的爱叫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
自从那次你坚持让我先挂电话,我就知道,你肯定也看过了那个故事,可是,亲爱的,我想告诉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
其实我也看过那篇故事,很早就看过,那是一个美丽的故事,因为有所憾而美,但是那不属于我们,

我不要那种美,那种缺憾的美,我不要!刻骨铭心必将伴随着撕心裂肺,我宁愿两个人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

也不要那种刻骨铭心,我只想伴你过一生,携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不要那种凄惨的美,我只要实实在在的幸福。

我从来不敢忘记带手机,我怕哪天你会想我,如果我没带手机,我怕你也会同我一样沮丧,很多时候,

即使是上厕所,我也要把手机揣兜里;我晚上从来不关机,每晚睡前我都更换一次电池,再把铃声调大,

我怕你哪个夜里会害怕想跟我说话,如果我关机,你在异乡会更加孤独。
你每次都让我先挂电话,我知道那是因为你爱我,我很开心,想起来总是眼里潮潮的;

我的电话从来不关机,你却不知道,那是因为我更爱你,别怪我没告诉过你,我的宝贝,我是想等到咱们都老成妖怪时再说。
傻丫头,看样子我是没有那个陪伴你一生的福气了,我背上的那块预制板,已经压了我两个多小时,

我的整个胸部背部都撕裂般的疼痛,我还能闻见自己流出血的腥味儿,宝贝,我可能无法再陪你继续走下去了。
亲爱的,我想听听你的声音,我一遍遍的打你的手机,你为什么不接啊?亲爱的,你听见我在呼唤你吗?

亲爱的,这里好黑,我好冷,我想让你抱着我。
亲爱的,我的亲爱,我的宝贝,我爱你,我此刻是如此怯懦如此怕死,因为那意味着我再不能吻你疼你。

我更担心的是你会因为我而伤心欲绝,别那样,亲爱的,我走了,你在北京再找一个人照顾你,那里成功人士多,机遇多。

你是天堂里最圣洁的天使,没有人在你身边保护,我怕你会受到伤害。
答应我,亲爱的,如果还有一个男人像我这样爱你,千万别不接他的电话,我知道他那时会有多痛。
我不能呼吸了,宝贝,再见了,来世,我一定要做你老公!
宝贝,亲爱的,傻丫头,再次用尽我今生所有的爱叫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
女孩子的泪水似江水决堤,哭到来不及呼吸,她仰头向天,紧闭着双眼发出撕心裂肺的呼喊:
亲爱的,下辈子我还做你的老婆,我再也不会关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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