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免费在线 » 童话顾辞小说全文免费阅读

童话顾辞小说全文免费阅读

发布时间: 2021-09-08 06:32:39

⑴ 郁雨君 《穿越时空遇见你》全文

内容简介世界上最有魔力的地方,就在书本里。这个故事,将带你见识一种前所未闻的神奇人物——图书驯服师! 酷爱读书的张天飞翔和古怪精灵的表妹欧阳小鸟,在有一池古老荷花的老图书馆,无意中发现了一本从没被人借阅过的崭新小书,书名叫《谁来驯服不听话的书》。书里讲的是一种神奇的人物——图书驯服师驯服叛逆又恶作剧的书的故事。被这本书深深迷住的兄妹俩热烈追寻那个冷门作家叶西奇,同时也挖出了真正的驯服师朗诗,还发现他俩之间竟存在着某种天然牵连。主人公们一起穿行在书和现实之间的魔力地带,迷幻,动荡,古怪,俏皮……他们一起参加了梦幻荷花池夜市,当朗诗作为厉害的图书驯服师的最大秘密武器被揭晓时,他也随之消失在荷花池,叶西奇流泪不止…… 但是,只要你和小天、小鸟一样相信书本的魔力,图书驯服师就会在书里的某一页与你相遇。 读这个奇异的故事,让不可思议的书香魔力席卷你的头脑和心灵! 作者介绍辫子姐姐郁雨君,《少女》杂志主编,儿童文学专业硕士,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国内第一个青春文学组合“花衣裳”里的“辫子姐姐”,出版了“辫子姐姐梦工场系列”、《十三岁女孩》等小说、散文作品三十余部。 作品有鲜明的风格,注重对成长的多角度感光和多层次呈现,将少男少女的心灵世界――年轻生命状态、智性和感性,真诚地加以展示。无论写人、叙事,还是自身的内心感怀,使用的一色是鲜活灵动的流行语言。由于经过作家的提炼,显得文采斐然。字里行间扑面而来的,是浓郁、明亮的生活气息和令人心动的活泼泼的青春气息。 主要创作特点是散文女生,小说男生,其别具一格的感性敏锐的理论与评论写作在在儿童文学界亦有一定影响。作品贴近当下青少年生活,青春气息浓郁,受到青少年读者欢迎,曾多次登上“开卷”调查全国少儿文学书畅销榜,并多次跃上全国各大书店少儿文学书销售排行榜。推荐信息“辫子姐姐心灵花园系列”旨在通过一系列给成长温爱的新鲜美好的心灵故事,呈现父母亲情之爱、同龄人的友爱、人与动物的和谐之爱,细致描述成长期体验与感知的各种各样的爱的情态爱的味道爱的印记爱的影响爱的表达,以故事的感染、故事的熏陶、故事的渗透,把明亮温情传递到男生女生的心灵深处,牵引他们一起跨越成长期的每一道门槛。

好看言情小说

1《爱吃苹果的男生们,真拽!》她和他有着小时候的约定,长大后的相遇引发了爱情!
另一个他却一直默默的守候着她,直到她回到自己身边.
在学校她是校园界双胞胎兄弟的唯一胞妹!
他是由中学的老大升级而来的.
而另一个他是一个很可怕的后辈,到底她该选择谁?
2《心跳恋爱社》为交换生前往星华大学的“明德万人迷”白苏姬,在飞机上遭遇血统高贵风流倜傥的“钻石一阵风”安宇风,一场“小偷”的误会之后,苏姬一气之下将安宇风视若珍宝的手镯骗走。入校后,苏姬发现星华大学因为男生稀缺,导致就连最丑最没才的男生也有万千女生追捧。大女子主义驱动下,白苏姬决定成立“小白恋爱社”,来改变现状。可正当她雄心勃勃之时,却发现恶男安宇风也是来星大学习的交换生!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安宇风立即成立“钻石风心跳社”,和苏姬火线PK。根据校方规定,“小白恋爱社”和“钻石风心跳社”都必须在100内完成撮合50对恋人的艰巨任务,否则100天期满,社团将被取消。然而苏姬和安宇风忙于互相斗法,结果导致恋人组合进程缓慢。一筹莫展之下,安宇风竟然提出以约会一周,如果谁先心动,就自动认输!苏姬爽快接受了挑战!于是,两个爱情战场上所向披靡的王者在星华大学展开了史上最强的“心跳爱情赌约”!(
4《214度恶龙王子》 雪花纷飞的浪漫情人节夜晚,灰姑娘等待着王子归来,可为什么12点钟声敲响时,魔法中浮现的不是王子的脸——没长相、没身材、没智商、没家世的正版标准“四没女”池晓央对自己的情人节遭遇彻底无语——初恋王子圣天元到哪里去了?那个戴着“加菲猫”面具私闯民宅的家伙金阳旭到底是什么人?居然第一次见面就对她“一见钟情”,继而深情告白、攻势不断……最最可气,最最让人咬牙切齿的是那个双子座大魔王成子太,虽然他有长相、有身材、有智商、有家世、有身手、有性格……214度恶龙王子,究竟是谁、谁、谁???!!!“初恋天使”圣天元?“可爱精灵”金阳旭?“假面恶魔”成子太?浪漫爱情之中暗藏着怎样的玄机?翻开《214度恶龙王子》,谜底将第一时间在你面前闪亮揭开
5《格瑞特妖怪学院》1,2吸血鬼?南瓜头?啊咧?这是入学典礼还是变装舞会啊?难道我被搞笑天神看中了吗?想要毕业的条件只有一个——不要被吃掉!通往异世界的奇妙大门缓缓打开,欢迎来到——格瑞特妖怪学院!华丽贵族VS贫穷草根!妖怪VS人类!让充满梦幻的格瑞特妖怪学院带给你爱与梦想的奇迹!无天良暴笑!警告——留神丢掉下巴
7《烈火如歌》火焰般纯真活泼的如歌是烈火山庄的继承人,十九年前的尘封往事将她卷入漩涡之中,如歌的生命中注定会出现三个男人,幽蓝孤傲的枫、宁静温柔的玉和风华绝代的雪……一幕幕##入骨的爱与恨开始惊心动魄地上演

⑶ 求!!!郁雨君的小说 (全文) 如果有的请给我发过来

有个小姑娘叫欧阳小鸟,名字听起来超级幼稚哟。可谁叫她爸爸叫欧阳仙鹤呢。

因为她爷爷是个养生专家,所以就给爸爸起了个延年益寿的名字。不过,连小鸟的妈妈都叫杜鹃,所以表哥小天说,小鸟家可以直接改名叫“鸟巢”了。

不过,本质上小天也应该是只鸟,因为他全名叫张天飞翔。

小天不喜欢在球场折腾,却喜欢泡图书馆,一有空就飞奔去图书馆看书,在男生中显得特立独行。

小鸟同学十一岁了,可是个子小小的,喜欢穿背带裤,貌似上厕所有一点点不方便。不过自从有了连体裤以后,背带裤这点不方便就算不了什么了,对吧?

小鸟同学超级喜欢动漫,最哈《偶像宣言》、《彩云国物语》、《爱丽丝学园》等等一大串。她喜欢作品的标准,一是有恋爱的,二是有魔法的。

知道了吧?小鸟是个标准小花痴,热爱帅锅(小天说女生要有点矜持,就算热爱,也要说成是欣赏)不过三分钟热度,偶像基本一周换一次。

小鸟的外号有一串,小小鸟、包租婆、鬈毛狗、小屁孩、二年级小朋友,等等等等。(555,人家都五年级了,还被认为很萌。小天幸灾乐祸解释给她听:“萌不等于可爱哦,萌直接等于幼稚无知加弱智!”萌小鸟暗暗下决心向小天看齐,多泡图书馆,少看动漫书,争取早日成为知性美少女一枚!)

小鸟同学现在进行时的偶像是新来的音乐老师安笛。

安笛老师身材颀长,脖子颀长,还穿着长及脚踝的灰色长裙。第一节课,她说要送给大家一个见面礼。银笛一闪,一曲《绿袖子》幽幽地从她唇边飘出,嘴角两粒小酒窝露珠一样滚来滚去。

小鸟看得目不转睛。我要是能成为像安笛老师那样美丽和优雅的女孩,肯定会让其他女生们羡慕得口水成河吧?

一曲吹罢,安笛老师放下长笛对大家说:“老师想调查一下,你们都会什么乐器。”

结果,小鸟班级里真是藏龙卧虎啊!会拉小提琴的有五六个,弹钢琴的随手一抓一大把。

何笑和小鸟一样,是“小个女生同盟”成员。她俩同坐第一排。

何笑很沉静地说:“我会的乐器比较大只。我会拉大提琴,偶像是马友友。”

小鸟的同桌马上惊呼:“好帅哦!”

“那么你呢,王今?”安笛老师开始点名了。

“呃?”王今一缩脖子。

小鸟横了他一眼:“哈哈,你没戏吧?”

王今喜欢和小鸟斗嘴:“小鸟的爸爸叫仙鹤,小鸟的爷爷叫永寿,小鸟的女儿叫小小鸟,小鸟的孙女叫小小小鸟!”

小鸟回敬他:“王今的爸爸叫王昨(天),王今的爷爷叫王前(天),王今的儿子叫王后(天),王今的孙子叫王大后(天)!”

“我会……古筝。”话音刚落,王今脖子立刻恢复原位。

“男生弹古筝?很酷啊!”安笛老师赞叹了一句,转头又问小鸟,“欧阳小鸟呢?”

小鸟环顾四周,班级里同学没一个不会乐器的,她成了孤鸟一只。

“我会一样天生的乐器!”她张口就来,开始吹口哨!

小鸟嘟起嘴巴,呼呼呼,咴咴咴,课堂气氛冷得一塌糊涂。

小鸟不听到掌声不罢休,偏偏她又是牙缝女,用力过度,咴咴咴被变调成嘘嘘嘘。

果然,同学反应强烈,接二连三举手,请求安笛老师放他们出去一下。原来, 同学们都忍不住要去厕所嘘嘘啦!

王今是第一个冲出去的,回头对小鸟竖起大拇指:“算你狠,本王今天宣布小鸟是最雷小天后!”

Oh,My GAGA!被封为最雷小天后的小鸟痛定思痛,下决心一定要成为小鸟乐手。

回去一说想学乐器,先说弹钢琴,妈妈反对。小鸟手指太短,盖不住几个琴键。

再说拉小提琴,爸爸反对。小鸟会变歪脖子的。

然后,妈妈说拉大提琴,小鸟自己不乐意了。看看何笑,都被这种大只乐器压迫得有多矮小了!

偶像的榜样作用是现成的。最后小鸟决定像安笛一样,做一个优雅的长笛女生。

欧阳仙鹤先生马上给小鸟报了长笛班。小鸟一边学长笛一边开始留长发,这是配套的。

一个周末,小鸟在家拼命练长笛。小鸟的头发长起来像韭菜一样快,她必须赶在头发飘飘前,吹出和安笛老师一样水准的《绿袖子》。小鸟吹长笛,声音像拉不完的木锯子,好涩好尖。邻居们受不了折磨,纷纷敲门,打电话,跺地板,抗议“噪音污染”。

小鸟很淡定,一律置之不理,继续发出杀猪一样难听的声音。

欧阳仙鹤先生恳请邻居们稍稍忍耐,他马上奉上最密实的耳塞,说罢赶紧冒雨开车出去采购耳塞。

回来的路上,雨停了。等红灯的间歇,仙鹤先生探出车窗。哇,一道特别漂亮的彩虹!让小鸟看看阳光穿透水汽折射出来的光线有多美吧!这么想着,他拿起手机一阵狂拍。

口干舌燥的小鸟中场休息,喝了一杯爸爸泡的冰橘茶,又被爸爸拉到电脑前看他拍回来的漂亮彩虹。

小鸟惊叹了:“喔,和书上画得不一样啊!虽然也是红色排在最外圈,可画出来的颜色看起来好傻。真正的彩虹,看起来颜色明明是融合在一起的,不过每一种还是能分得清。喔,就是那样神奇的美丽!”

“那就试着吹出彩虹一样的感觉吧。”仙鹤先生说,“别怕,分开来是一个个音符,融合在一起就是动听的曲子了。”

小鸟有感觉了,果真吹出了几个像样的音符。她欢呼着搂住仙鹤先生的脸啃了一口,顺便还给了他一个新的冠名:“谢谢,彩虹爸爸!”

“今天就到这儿?”彩虹爸爸笑得也像彩虹一样好看啦。

“不行,我要继续攀登高峰!”小鸟说完,一鼓作气挑战高音。

可惜一到高音,还是像癞皮蛇一样软趴趴地趴下了。小鸟不泄气,发起一次次冲击。

妈妈杜鹃被小鸟飙不上去的高音弄得头疼兼牙疼,赶紧打电话搬救兵:“小天,你还是快来教小鸟跳太空舞吧。”

妈妈想,安笛和她的长笛作为小鸟的偶像已经快一个月了,离过气已经不远了。小天的“月球漫步舞”全校无敌,花心小鸟看了应该会变心吧?

小天飞车(自行车)赶到,小鸟正吹得脸红脖子粗,那段细脖子像烧火棍。

她气喘吁吁又得意洋洋:“小天,等着瞧,今天我会吹出一道彩虹来!”

小天翻翻眼皮:“有牛在天上飞,有人在地下吹。”

小鸟转过身,屁股背对小天,装作不在乎,可是明显受到了影响,吹出的音符开始乱窜。

小鸟吹出一串“啵啵啵”。

小天说:“吐口水啦!”

小鸟大叫:“人家明明是小桥流水!”

小鸟吹出一串“噗噗噗”。

小天说:“小鸟在放屁!”

小鸟大叫:“人家明明在挥舞《绿袖子》嘛。”

“你打击不了我!”小鸟很受伤,高音越发颤巍巍像在走钢丝。

小天发抖了,脚底不自觉跟着滑出了“太空步”。

小鸟转身,破涕为笑:“还是我吹得棒吧?看你,都忍不住给我伴舞啦!”

“那是因为我听得全身战栗。”小天命令道,“给我来段音乐,迈克·杰克逊的《Thriller》。哦,忘记你是英文小菜鸟了,就是那首《战栗》啦!”

“啊,你要跳完整的月球漫步舞啦?”机会难得,小鸟乖乖放下长笛,赶紧找音乐碟片。

家庭聚会时,长辈们鼓动小天来一段舞蹈。

小天就把脸绷得紧紧的:“我不是你们豢养的小猴子!”

小天爸爸大吼:“你不是我养的吗?还不快给长辈们跳个舞!”

小天摇摇头:“莎士比亚说:‘人们可以支配自己的命运。若我们受制于人,那错不在命运,而在我们自己。”说罢,捧着本厚书,一跳跳老远去了。

那边,彩虹爸爸已经帮小鸟在电脑里找到了《战栗》。音乐声一起,仿佛一道强电流从小天头顶直通脚底。他一心想要震倒小鸟,所以使出浑身解数,跳到每一个关节、每一块肌肉仿佛都可以拆卸一般。

哐当,长笛落地。小鸟当场被小天的舞步彻底帅呆,不顾一切大叫:“教我教我吧!”

小鸟先学滑步。她一边蹭脚底板,一边美滋滋想象着史上第一太空舞女生横空出世的模样:当她像月球漫步一样滑进教室,正在弹着古筝的王今,啪啪啪,琴弦一根根应声而断!

啪!想入非非的小鸟一不留神,摔趴在地。

《战栗》正好结束,下一首歌曲响起,正是S.H.E唱的那首《不想长大》。

急促的小提琴音响起,小鸟趴在那里大叫:“小提琴!”

小天眼睛发亮,大叫:“莫扎特!”

花心的小鸟又被花哨的小提琴前奏弄得怦然心动:“这小提琴,太帅啦!”

小天没再说话。他的耳朵里早已过滤掉那些花哨的小提琴,一下听出原始版本是莫扎特的《g小调交响曲》。到底是第几交响曲呢?小天想不出来,转身就跑。

“你去哪里?”小鸟拉住他。

“我要去图书馆查一下音乐辞典。”

“你不可以网络吗?多省力啊!”

小天轻蔑地说:“老是网络不看书,会变白痴的!”

小鸟不想变白痴:“你带我一起去好不好?”

小鸟啪嗒啪嗒跟着小天来到图书馆。这是市里最老的一家图书馆,灰色外墙斑斑驳驳。进了大门,迎面好大一池古老荷花。馆里的主楼才四层而已,木地板咯吱作响。

小天要小鸟保证踮着脚轻轻走路。他知道小鸟喜欢飞来飞去,不会有坐下来看书的时候。

可是小天好喜欢这里,更喜欢那一池荷花。不过,他喜欢叶子多过荷花。

夏天的荷叶像刚出版的新书,有釉子一样的光泽。到了秋天,叶子变成黄褐色,就像有年头的老书了。密密匝匝的荷叶绵延不绝,风吹过处,哗啦哗啦,好像成千上万本书一起被翻阅的声音,好悦耳,好壮观!

小天一头扎进图书馆的那几排辞书书架里,在那里一个劲翻呀找呀。

辞书的封面都清汤寡水的,小鸟连翻一下的欲望都没有。

她把手插在背带裤袋袋里,在一旁嘀咕:“知道是第几号交响曲又有什么用呢?还是《不想长大》这个名字好,比那个莫扎特的什么《g小调交响曲》好听多啦!要是叫那个什么交响曲的名字,早把我吓跑了,那么帅呆的小提琴我就没机会听到了。”

小鸟是个不折不扣的标题党。小天不理她,自己抱了一大堆厚辞典出来。小鸟一闻旧书的味道就开始打喷嚏。

“啊——嚏!”小鸟揉揉鼻子,“嗯,本小鸟轻微式喷嚏。这本《外国音乐词典》还小呢,还有一点点奶香味。”

“啊啊啊啊——嚏!”小鸟嘴巴大到可以塞进去一个拳头,“本小鸟爆破式喷嚏。这本《爱乐手册》是个老老老人啦。给它申请长寿纪录,怎么样?”

“啊嚏啊嚏啊嚏啊嚏……”小鸟头捣个不停,“本小鸟磕头虫式喷嚏。这本《莫扎特总谱》不会和辣妹同龄吧?”

小鸟真是强,居然用喷嚏强度去推断书的年头。

小天听得头都昏了,赶紧推着她叫道:“自己找书看去吧!”

“我只看得进比我牙缝还薄的书耶。”小鸟一咧嘴,扮个鬼脸。

“你去报刊阅览室,快去!”小天又赶紧把她推向门口。

小鸟晃到报刊阅览室,很快找到一种有趣的消遣。

报刊阅览室里好多老爷爷老奶奶在看报纸。老人一看东西就容易犯困。小鸟对面的老爷爷,看看报纸打打瞌睡,打打瞌睡再看看报纸。

小鸟掐着手表开始统计,老爷爷打瞌睡的频率是大约四分钟一次。差不多到了四分十秒的时候,口水开始流下来。小鸟屏住呼吸等着,每次眼看口水要掉到报纸上的前一秒,猛然大喝一声把他喊醒。老爷爷神速地把口水缩回去。

小鸟回去拉来小天:“看我做个有趣的实验!”

小天坐在那里一边翻报纸,一边看了一会老爷爷的瞌睡实验,然后说小鸟真是超级无聊。

小鸟委屈极了:“我辛辛苦苦从口水下抢救报纸,不值得表扬啊?”

老是流口水又老是被叫醒的老爷爷倒不生气,还管小鸟叫小闹铃。小鸟很满意这个绰号。把老爷爷手上的那张报纸借过来,从第一版看到了最后一版。看着看着,她脑袋里突然又闪出了一个灵感的小火花。

回到图书阅览室,正在那里翻查《爱乐手册》的小天又被小鸟打断了:“借你的手机拍下照。”

小天让她等会。

小鸟说:“不能等,必须争分夺秒拍下来!”说着,抓了他的手机就跑。

小天追到外边。

小鸟跳着脚叫:“你看你看,小兔子的耳朵不见了!”

原来,小鸟摘了一片荷叶装水,在正对着荷花池的图书馆外墙上画了一幅画。 小天一看,最大最清楚的是中间的一只大萝卜。

小鸟一边用手机咔嚓咔嚓拍,一边得意地说:“这幅图叫《把你的萝卜交出来》,灵感来自从老爷爷口水下抢救出来的报纸。”

在那张报纸最后一版的角落里,小鸟看到一则笑话:“有只小狼只吃素菜,爸爸妈妈很担心。天底下哪有不吃肉的狼啊!有一天看到小狼追赶兔子,爸爸妈妈大喜,小狼终于开窍了开窍了!没想到,小狼的狼爪子抓着兔子,急吼吼叫:‘把你手里的胡萝卜交出来!’”

小鸟一个劲地嘱咐小天:“我以后是要当周游世界的涂鸦艺术家的!记住,这是我的处女作。照片不许删掉,千万保存好!以后拍卖会上拍出一千万也不一定噢。”

小天还没找到是第几号交响曲,所以想让小鸟多安定一会。他知道,最靠谱的办法就是找到小鸟可以看的书。

小鸟一怕看厚书,二怕看旧书(她一闻到旧书的味道就要打喷嚏)。给小鸟选的书,一定要让小鸟觉得好玩才行。注意,小鸟不喜欢封面是粉粉的,但也不要黑黑灰灰的书。小鸟也不喜欢主人公是公主的童话,还有那些一脸严肃的书。

两个人在一排排书架里找啊找。要薄薄的还要很少被人翻过的书,要找封面不是粉粉的也不是黑黑灰灰的书,要找主人公不是公主的书,要找看起来不严肃的书。

好不容易找到一本薄薄的绿册子,是旧版的安徒生童话《夜莺》。

小鸟摇头:“太厚!”

小天很无奈:“那你到底要多薄的书?”

“很薄很薄很薄!”小鸟手指比划来比划去,最后放到嘴唇上,“嗯,和我的牙缝差不多就可以,最好是可以塞进牙缝那么薄。”

“哼,那还叫书吗?”小天不屑地说。

他到图书馆看书,就是喜欢看厚书,越厚越有感觉!

好不容易又找到一本,一看书名,是《最好吃的川菜菜谱》。

小鸟鼻子一嗅,连忙丢开:“起码有三十个人看过了,还有口水味道。呃,我要吐了!”

“那你自己找去吧!”小天甩甩手,走了。

小鸟在书架间转来转去,很快转到了一个死角里。放在死角里的书,看的人肯定少,就不会有恶心的味道了。小鸟一边这么想着,一边眼睛上下左右地跳来跳去。

哇,那本看上去不错!小鸟抽出来一看,是《粉红色的恐龙》,很漂亮很新,厚度和牙缝差不多。小鸟一打开,看到是注音的,马上又塞回去了。小鸟个子小,常被人嘲笑像两年级小朋友。她好恼,连着一并恼恨幼稚的注音书。

她苦恼地蹲下来。这么大的图书馆,难道就没有一本小鸟可以看的很薄的很新的很好玩的并且也不幼稚的书吗?

就这么蹲,鬼使神差般,她看到了最下边一层中间,露出一本小书的一角,发出亮银的色泽。小鸟把书轻轻抽了出来。嗯,这大概是图书馆里最薄,也是唯一可能插进她牙缝的书了。那本书也很新,看起来没人翻过。小鸟再用鼻子闻了闻,更加肯定了这个感觉。

扫了一眼书名,是《谁来驯服不听话的书》。

小鸟马上精神大振!她从小到大读过的那些教科书,没有一本肯听她的话!

小鸟激动得牙齿咯咯发抖。哇,自己找到一本绝世武功秘诀啦!有了它,最雷人小天后可以变成万人迷长笛皇后都说不定喔。

⑷ 最小说中短篇可以当摘抄的文章

在低低的呼唤声传过之后,整个世界就覆盖在雪白的花荫下了。

丽日当空,群山绵延,簇簇的白色花朵象一条流动的江河。仿佛世间所有的生命都应约前来,在这刹那里,在透明如醇蜜的阳光下,同时欢呼,同时飞旋,同时幻化成无数游离浮动的光点。

这样的一个开满了白花的下午,总觉得似曾相识,总觉得是一场可以放进任何一种时空里的聚合。可以放进诗经,可以放进楚辞,可以放进古典主义也同时可以放进后期印象派的笔端——在人类任何一段美丽的记载里,都应该有过这样的一个下午,这样的一季初夏。

总有这样的初夏,总有当空丽日,树丛高处是怒放的白花。总有穿着红衣的女子姗姗走过青绿的田间,微风带起她的衣裙和发梢,田野间种着新茶,开着蓼花,长着细细的酢浆草。

雪白的花荫与曲折的小径在诗里画里反复出现,所有的光影与所有的悲欢在前人枕边也分明梦见,今日为我盛开的花朵不知道是哪一个秋天里落下的种子?

五月的山峦终于动容,将我无限温柔地拥入怀中,我所渴盼的时刻终于来临,却发现,在他怀里,在幽深的林间,桐花一面盛开如锦,一面不停纷纷飘落。

这一段是席慕容的散文,文字优美清丽,仿佛春天融化的小溪,潺潺流动,有春天的温暖和冬日淡淡的忧伤。

这样想时,严寒里竟有一点温暖的感觉了。这样想时,他希望这些狭长的巷子永远延伸下去,他的思路也可以延伸下去,不是金门街到厦门街,而是金门到厦门。他是厦门人,至少是广义的厦门人,二十年来,不住在厦门,住在厦门街,算是嘲弄吧,也算是安慰。不过说到广义,他同样也是广义的江南人,常州人,南京人,川娃儿,五陵少年。杏花春雨江南,那是他的少年时代了。再过半个月就是清明。安东尼奥尼的镜头摇过去,摇过去又摇过来。残山剩水犹如是,皇天后土犹如是。纭纭黔首、纷纷黎民从北到南犹如是。那里面是中国吗?那里面当然还是中国永远是中国。只是杏花春雨已不再,牧童遥指已不再,剑门细雨渭城轻尘也都已不再。然则他日思夜梦的那片土地,究竟在哪里呢?
在报纸的头条标题里吗?还是香港的谣言里?还是傅聪的黑键白键马恩聪的跳弓拨弦?还是安东尼奥尼的镜底勒马洲的望中?还是呢,故宫博物院的壁头和玻璃柜内,京戏的锣鼓声中太白和东坡的韵里?

选自余光中的《听听那冷雨》,当年的武陵少年,如今已经白了头,在他的灵魂里,记忆里,总有一片灰色的天空,下着淅淅沥沥的冷雨,带着他难以排遣的乡愁。

⑸ 帮帮忙,找一本现代言情小说!!

红袖添香看过的,看看你喜欢不。
《总裁的恨妻(全本)》文 / 天琴

公演结束疯玩一顿本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杨寄琴没想到的是大半夜的打个车还有人跟她争!跟一个女人争车子?!还是不是男人了?果然是空有外表的极品男!好吧,她就委屈自己和那对极品共乘好了……
有没搞错?这男人居然当着她的面和怀中美女上演起儿童不宜的画面?世风日下!她只不过好心提醒一下罢了,居然受到了那邪魅恶男的非礼,不仅夺去了她的初吻,还狠狠地侮辱了她一顿!
她高声诅咒他一个月内出车祸而死!永世不得超生!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一向不管不理自己的继母会逼婚,而对像就是那个非礼过自己的色男。
最最惊讶的是,婚礼当天,那色男居然真的应了她的诅咒,因车祸命在旦夕!天啊,早知道那么神,当初就该诅咒他这辈子都娶不到老婆才对……
如是,她选择了逃跑!让人泪奔的是,无论她怎么逃,就是绕不出他的手掌心!神啊——有谁可以来救救她?!

《豪门童话:总裁上司要偷心》文 / 夜蝶儿

请亲们多多支持蝶儿的恶魔系列文:《恶魔四部曲Ⅲ:恶魔总裁太嚣张》

倪茉蔷是金宇集团总裁办公室里最精明干练的首席秘书,从来没有人见过她摘下眼镜,褪下套装是什么模样。
唯一一次在暗夜蔷薇里的放纵买醉,却十分不巧的被顶头上司看到,并发现她掩藏在套装眼镜下的撩人美丽。
这个性*感的东方维那斯是他那个打扮死气沉沉的女秘书?她到底是喝醉了还是被人下了药?竟然敢如此大胆的倚进他怀里?
一夜绮色之后,一连三天他都没见到那个逃跑的小秘书。难道是在害羞?
虾米?辞职了?他这顶头上司怎么不知道?谁批准的?
三年后,她奇迹般的出现他眼前,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她居然将三年前的一切忘得一干二净。
这个抢她便当,还一脸不满的嫌弃她便当难吃的男人是她公司的新总裁!?
那……那又怎样嘛!他虽然是她现任的顶头上司,但也不代表他可以为所欲为啊。
唉唉,这家伙干嘛老是问她还记不记得他呀?还用那种火辣辣的目光看她,她……见过他吗?
任靖东眯着凤眼,目光灼灼的凝视着她,深呼吸,深呼吸!
呵!没关系,他有的是办法教她再想起!凭他的过人的手腕,难道还偷不到她的心?
【番外一】:沈清竹+白烨(完结)****特别推荐****
番外部份:白烨和沈清竹的故事。第250章——第392章
沈清竹从来没想到,她会被这样一个不能碰,不敢碰,更碰不得的白少董盯上。
原以为她于他是特别的,却发现,原来,她不过是他生命里最重要的女人的替代品。在他的眼里,蝴蝶兰与姜花,她永远属于后面那一种。
撕心裂肺的痛过,却发现自已竟然戒不掉他,戒不掉他的温柔呵护,戒不掉他的专断霸道,戒不掉他的索心索情。
千回百转的情路,她究竟该如何去面对,一个又一个阴谋陷阱,到底是别人害了她,还是她让别人受伤?
【番外二】:罗佩晴+蓝天翼(完结)****特别推荐****这是读者曾说的最好的一段番外,蝶儿也十分满意,认为值得一看。
她多希望自已是天空中飞翔的小鸟,不受束缚,没有牵绊。
刚刚回国,就遇到他,不料他竟是哥哥的至交好友。对她真是不错呢!什么?谈一场没有负担的短暂恋爱?嗯,这个提议真棒。
原来她是好友的妹妹,国际闻名的油画大师薇薇安?
她就像是一阵风,轻柔而飘渺的存在,他一直都知道,风是不会为任何人停留,哪怕他爱她如斯,却也一直抓不住她。
本期望那短暂的恋情能够让她的脚步停留,可是,到头来,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她,一步步离开他,离开他的世界,去追寻自已的梦!
她以为她只是向往自由,可是,为什么她鼓起勇气离开以后,会如此思念那个人?为什么,她再次踏上这片海岛,他却要对她冷眼相待?
难道,她当初的决定,真的错了吗?
【番外三】:裴静雅+白臣宇【完结】****特别推荐****
幸福?什么是幸福?是细水长流的温情脉脉?还是古语有云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或是最让女孩子向往的,嫁给英俊的王子,两人从此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她不是灰姑娘,所以,上帝不会赐给她一个王子,举着水晶鞋,满世界寻她。所以,她才会离幸福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一段儿时的青梅竹马,情深似海,终究以陆鸣秋的病逝收场,也关闭了她与白臣宇刚刚开启的爱情之门。
次年相逢,还未来得及品尝重逢的喜悦,那一场毫无记忆的风花雪月错误情事,终究将两人再次推入痛苦的深渊。
大颗大颗的泪珠滴下去,这一生,她再不舍得,也只能眼睁睁地放手。因为,她要不起。她不能负了一个男人,在失去之后,还要用另外半颗残缺不全的心来对待满心期盼的他……
先声明:这段番外是虐文,绝对虐,虐心!!!后妈路线,结局~~你看过才知道。你确定跳坑?真的要跳?不顾一切的要跳?
那么好吧,请在看这段番外之前,备好纸巾!哭得肝肠寸断时,可表说偶没提醒你啊!
【番外四】:罗佩弘+言子墨(连载中)
楚帆说他以为看见仙女了,他睁开眼睛仔细一瞧,才发现,竟然真的是仙女。这个仙女,还是钰荣高尔夫球场上鼎鼎有名的“言一姐”。
呵!好玩儿!这么美的女人,总归是养眼,能力好,又这么有趣的,拐来做做小助理也不错啊!
只要是他罗佩弘看上的东西,还没有人敢说个不字。
嗯?她既然知道他是幕后大老板,居然还敢露出不情愿的样子?哼!就算是用计,他也要让她心甘情愿的跟在他身边!

《未合法恋人【已出版】》文 / 落棋砂

她是正牌乖乖女,拥有好面容却藏在一副老气“婆婆”装下。她愿赌服输,前去机场接妈咪那法国归来的宝贝弟弟,却不料,途中冒出一个帅得一塌糊涂的男子,夺去她掩人耳目的黑框眼镜不说,还肆意偷走她的初吻!
她二话不说给了他一脚,然后死命地逃回家,将接小叔的任务抛到九霄云外。
可当那个美男竟然提着行李微笑着出现在她家门口,对着妈咪嘻哈笑道,“Hello老姐,好久不见”接着,还不忘抛给她一个迷死人的媚眼,“接下来的三个月,还要麻烦侄女照顾啦”
……天,这到底上演的是哪一出戏!

⑹ 郑渊洁童话《翼展》全文 急求!如果还有其他的童话也行~越多越好~

郑渊洁童话全集-翼展
1

能跟你说说我的故事,实在是让我开心的一件事。虽然我已经20多岁了,年龄可能比你大,但是我的经历没准儿会让你感兴趣。其实,每个人的经历说出来都是一部生动的文学作品,在这样有血有肉的经历面前,再大的作家也显得苍白无力。地球说白了是一个巨型电视屏幕,每时每刻由数10亿演员同时出演没完没了的连续剧。和这部连续剧比起来,作家们艺术家们写的拍的那些玩艺儿着实是挂一漏万弄巧成拙的蹩脚货。
我还没告诉你我的名字,我叫李翼展。据说这名字是我爸给我起的,好像是希望我展翅高飞的意思,是不是俗了点儿?不过从望子成龙的角度看,他的用心也说得过去。搁谁费了半天劲儿生养个孩子都会希望孩子日后有出息。后来我才知道,在航空术语里?quot;翼展"特指飞机机翼的总宽度。打个比方说吧,如果你是一架飞机,你的双臂顺理成章就是机翼,你伸开双臂的长度,就是你的翼展数据。
我这人记忆力比较出众,遗憾的是我的记忆力只在记我感兴趣的事物时才会有出色表现,而对于我不感兴趣的事情,它简直可以说是健忘症专家。这正是为什么我的记忆力在考试时总显得疲软的原因。
我想重点和你侃侃我上高中至今的经历。至于从我出生到上高中那一段时间的经历,我只向你作一简要介绍,时间太长我怕郑渊洁不高兴,你是他的读者,你听我聊毕竟占用了你读他的童话氖奔洌闼凳遣皇钦飧隼矶课蚁胧堑摹?
总的来说,我投胎的这对夫妻还成。这两口子基本上不属于时下常见的那种生了孩子后整天和孩子过不去折磨孩子成龙成凤的那种人。我因此在学生时代少受了不少罪。此外,他们的经济收入能够和我的年龄保持同步增长,这也是我感激他们的一个方面。当然,"儿不嫌母丑狗不嫌主贫"是咱民族流传的褒义词,但是"儿不嫌母俊狗不嫌主富"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我在上幼儿园的年龄时和父母外出是乘坐公共汽车,没座位时,我爸爱把我放在售票员的工作台上。我上小学时,外出就改坐出租车了。上初中时,家里买了汽车。我玩的玩具,和发达国家的同龄人没什么区别。从变形金刚到任天堂,从世嘉到电脑,哪一个档次也不比他们差。我爸我妈对我的读课外书的要求也是全盘满足,什么舒克贝塔,什么皮皮鲁鲁西西外加罗克,我从很小就读过了。
我得说我爸几句好话,不然就太没良心了。他是我家经济来源的擎天柱。我爸原先是机关干部,在官场里发展。后来他们单位一位局长退休了,事隔3个月后我爸再见到他时,愣是不认识他了,原本风风火火的人在3个月里老了20岁。当天晚上,我爸在饭桌旁对我妈感慨万千地说,当官一定要死在官位上,活着退休等于凌迟而死。当时我不知道什么是"凌迟而死",后来才知道是被别人一刀一刀从身上往下取肉,一直取到心脏无力跳动才住手。那罪可就受大发了。
事后没几天,我爸毅然辞掉了公职,连好不容易弄到手的正处都不要了。他办公司经商去了。从没学过企业管理连什么是MBA都不知道的他竟然在商场打赢了。我曾经问我爸你成功靠什么,我爸说他成功靠员工。我经常听来我家的我爸公司的员工夸我爸是好老板,我又问我爸好老板什么标准?我爸说,好老板先想员工利益。好员工先想公司业务。
随着我爸收入的明显增加,我家的生活变化比较大。我爸和我妈都不是守财奴,他们清楚金钱是人们交换劳动果实的工具。我妈认为一个人从社会上得到的钱越多,他欠社会的就越多,早晚得还。这就是富人为什么总是竞赛着捐钱的道理。既然如此,其实也就不必奔命似的挣那么多存那么多,当一个收支平衡的人就挺好。我爸认为花钱是对别人劳动的一种奖赏。比如你买了1斤苹果,其本质就是对种苹果的和卖苹果的进行了奖励。他还说如果人人都一分钱掰成两半花国家经济就完蛋了,还说通货紧缩比通货膨胀更可怕。
给这样的两口子当孩子,我的欲望自然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
你别以为我只是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中产阶级后代,我给我爸出过一个主意,起码为他增加了7位数的收入。所以严格说,我从上中学起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人。

2 郑渊洁童话全集-翼展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我发现我妈特爱到商场购物,其实她买回来的东西大多数没用。我觉得她买东西并不是对买的那个东西感兴趣,而是对购物的过程本身感兴趣。后来我又发现几乎所有女士都有购物瘾,遗憾的是不少女士的钱包的坚挺程度同她们的购物欲望不能成正比关系。我建议我爸投资开一家女士模拟购物商场,每位女性顾客花20元钱买入场券,商场发给其一张含金量为两万元的购物卡,该女士即可凭此购物卡在商场尽情撒开了买东西过瘾。当然,离开商场时,这些东西都得交给等候在出口的商场的送货先生,美其名曰由送货先生为女士送到汽车上。其实,送货先生将货送回了商场的库房。我爸按我的创意投资兴建的女士模拟购物商场开业后,生意火得不行。直到效仿者风起云涌后才关门。
自那以后,我爸对我很有些刮目相看的味道。我清楚,原来他总以为他儿子这辈子得靠继承他的遗产度日。其实我成年后根本不会要他1分钱,我崇尚自食其力。我告诉我爸我在书上看到这样一则故事,大意是一位亿万富翁有两个儿子,亿万富翁宠爱小儿子,不大喜欢大儿子。亿万富翁死后,律师公布他的遗嘱时大家都以为搞错了。亿万富翁在遗嘱中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了长子,小儿子一无所有。被逼到绝路上的小儿子只有发奋,日后他终于成为叱咤风云的商界大腕。而那长子虽然继承父业也干得不算差,但终究无缘体会白手起家由穷光蛋奋斗到亿万富翁的乐趣。后来两兄弟才明白亿万富翁老爸真正宠爱的还是小儿子。那长子气得咬牙切齿,说没见过这么虐待长子的父亲。
我爸听完我讲的故事后对我说,他的儿子能欣赏这样的故事,他真是太高兴了。我爸还说,放弃是幸福之母,谋取是痛苦之父。
那个晚上我和我爸谈得很多。自从我爸经商后,他还从来没有拿出这么多时间和他儿子聊天。其实这些年他是在干一件得不偿失的事。和自己的孩子聊天是比挣任何大钱都重要的事。我爸明白得还不晚。我爸说我可能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我说老爹你过奖了。实际上我心里特高兴。我清楚"与众不同"这四个字实在是对一个人最高的褒奖。其实我在特小的时候就产生了这样的念头:这辈子不管干什么,反正不能和别人一样。
当时我已经上了高一。我爸和我妈虽然在学业上对我还比较仁义,起码他们没有成为不可理喻的把分数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的老师的帮凶。但我还是明白他们希望我上大学。他们为我提供了这么好的几乎可以说是应有尽有的物质生活,我理应报答。从目前我力所能及的范围看,我只有选择上大学这唯一的报答方式。于是我咬牙靠死记硬背根本没用的东西考上了高中。真他妈不是人干的事。对不起,我说脏字了,不过我觉得你会原谅我。那种折磨人的考试,那种同学之间的残酷竞争,不用"他妈的"这3个字实在不能形容,你说对吗?提起考试,哪个学生不想骂人?不过我向你保证,以后我不再骂人了,就这一次。说到考试造成的同学之间的竞争,其实我觉得,人类成员不是竞争对手,而是共同走向坟墓的伴侣。你是不是认为我的思维有点儿怪?是挺怪。我想是的。
我给我爸讲了那个亿万富翁的破故事后,我爸次日竟然在餐桌旁说他儿子上不上大学都无所谓,气得我妈差点儿掀了桌子。我爸对我妈说,真正有出息的人,一天学不上都能成功。对自己没把握的人才必须上大学。我妈说你放屁。从那以后,我上大学的信念就一泻千里再也鼓不起劲儿了。我想今天没有哪个城市孩子傻到会在父母不要求他上大学时自虐自己主动受考大学那份罪。
我不知道你上没上过高中。现在的高中学生,大多数对体育和音乐感兴趣,他们对体育明星和歌星崇拜得一塌糊涂,攀比穿运动名牌,听随身听。好像每个人将来都会成为这方面的明星。依我说,喝什么别喝西北风,吃什么别吃青春饭。当然,在学业压力都快把人碾碎了的今天,学生靠体育明星和歌星缓解精神压力也不是什么坏事,又没犯法。
不过我不想和别人一样。自从我爸给我买了第一台电脑,我就迷上了这玩艺儿。除了上网,我最喜欢玩电脑游戏。也不知编电脑游戏的那帮小子的脑袋是怎么长的,编制的电脑游戏真绝了,让人心甘情愿地走火入魔。迷上电脑后,我最大的感受是时间不够用。我这才知道时间是生命的实质。生命确实是由时间构成的。我记得郑渊洁在他的书上说过这样的话:"除了时间,我什么都可以给你。"他倒不傻。
3 郑渊洁童话全集-翼展
我最喜欢玩的一部电脑游戏叫《空战王》。这部游戏制作得十分逼真,游戏里有上百架战斗机供你选择。你可以驾驶这些飞机升空作战,其操作程序和真飞机完全一样,稍差一点儿就会导致机毁人亡。比如你在起飞时如果油门推得不到位,发动机由于没有充足的煤油的支持,你驾驶的飞机就不能升空而冲出跑道,你也就和你的飞机一同见阎王去了。
我彻底被《空战王》俘虏了,我为此购置了一部数千元的飞机驾驶杆形状的电脑游戏操作器,逐一尝试驾驶《空战王》里的所有战斗机,像什么F-16,像什么大黄蜂,像什么米格-29,像什么苏-27,像什么X-32B还有什么X-35B等等等等。我最喜欢的,还要算苏-27,这是一种单座双发动机全天候重型战斗机,操纵起来很是过瘾。
玩《空战王》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我挑选一种飞机后,再给电脑挑选一种飞机,我和电脑控制的飞机展开空战,看谁击落谁。另一种玩法是和网友联机玩,我选择一种飞机,网友(他可能在地球的另一端)也选择一种飞机,我们驾驶着各自的飞机升空开战,看谁将对方打下来。
随着我对苏-27的了解的深入和对其性能的熟练掌握,渐渐地,能打赢我的网友越来越少了。网上的电脑游戏玩家都知道有个李翼展玩《空战王》很是了得,鲜有人能不被他击落。
一个周末的下午,一个美国网友不服气,非要和我空战。我心说你一个美国人现在不好好睡觉却找死,傻到家了。他选择了F-16,我当然还是驾驶我闭着眼睛都能开的苏-27。一场空中恶战开始了。
我升空后,迅速将飞机拉到两万米的高度,我居高临下看到那小子傻冒似的在一万米的高度找我。我突然自上而下像大灌篮那样俯冲,在我和他的距离临近5000米时,我发射了空对空导弹,可怜那F-16顷刻间粉身碎骨灰飞烟灭。
有一次空战最令我难忘,那个南非叫筷德拉的小子驾驶一架X-32B和我干。我得承认,X-32B的性能比我驾驶的苏-27强多了,我把机翼下悬挂的导弹都发射完了也没击中他。无奈之下,我选择了和筷德拉的X-32B对撞,打了个平手。喷气式战斗机在空战中使用对撞方式和敌机同归于尽在空战史上一共有3次。第一次是1973年11月28日,前苏联飞行员叶利谢耶夫驾驶米格-21CMT飞机在阿塞拜疆穆甘平原上空撞击美国鬼怪式飞机。第二次也是前苏联飞行员库利亚平驾机撞下了侵入外高加索的美国CL-44飞机。第三次就是李翼展驾驶苏-27撞掉南非人筷德拉驾驶的X-32B飞机。我对于那位库利亚平大尉比较钦佩,他居然能和我一样,在撞机前的数秒钟弹射跳伞,敌死我生。当然飞机是搭进去了。
随着我的战绩的增多,遍布全世界的网友送给我一个空战王的绰号。我认为我当之无愧。全球喜欢玩《空战王》电脑游戏的人都知道有个叫李翼展的中国人驾驶着苏-27在天上所向披靡。
后来我找来有关苏-27的资料研读,愈发对这种飞机痴迷。你可能会说,这和中学生喜欢体育明星和歌星一样,属于纸上谈兵。我断然不能同意你的这个说法。因为随着歌星哼歌哼走了调没关系,可我要是驾驶飞机升空后,动作稍微失误就会机毁人亡,当然是假的机毁人亡,但毕竟你得重新来过,耽误了属于构成你生命的时间,和真死只是五十步笑百步的区别。反正我这样看。
我们班上几乎所有同学都喜欢穿名牌运动服和运动鞋,当然家庭经济条件不允许的同学只能望洋兴叹。那些破名牌贵得贼死,有的一双鞋甚至能卖到近2000元,比脚还贵。我看到报上刊登过一条消息,说一家医院给一个倒霉的患者的倒霉的脚动手术动砸了,才赔了人家1500元。
我家在我们班上的同学中应该算是最有钱的,可我偏不穿名牌,这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我讨厌随波逐流,别人怎么样,我偏不那样。二是我讨厌炫耀有钱,特别是讨厌孩子炫耀父母有钱。穿名牌本质上就是炫耀有钱。其实所有人都是债务人,不管你有钱还是没钱。你会说,这话怎讲?你听我说,我觉得每个生命从诞生起就欠地球的债,因为地球要供养你,为你提供食物、空气和水。大家都是负债人,谁也没什么可牛的。

晚上,我对我爸说:
"爹,我听说咱这个街道今年征兵招空军地勤,你帮我打听一下,如果真是,我想去当兵。"
我妈惊讶:"当兵?你说你要去当兵?"
我爸说:"当兵有什么不好?我就当过8年兵。我支持翼展去当兵。"
我爸有同学在街道,我爸立刻就给同学打电话。我爸的同学证实了我的信息。
第二天我就拿着户口本去街道报了名,
剩下来的事没什么值得说的了。噢,对了,体检时让我们这些大小伙子当着异性医生护士的面脱得********差点儿事,整个一******表演。好在双方脸皮都厚,相安无事地完成了入伍前必须的这一道工序。想当年参加红军闹革命的老前辈入伍时肯定没这些哩个隆的事。
拿到入伍通知书时,我很是兴奋。我觉得我拿到大学入学通知书肯定没有拿到入伍通知书兴奋。上大学仍然要花别人的钱,而入伍是去保卫别人的钱。
离家前的那个晚上,我除了和爹娘共叙亲情外,就是驾驶苏-27和网友们告别。我告诉他们我要去接触真飞机了。
火车经过一天一夜的行驶,我们这些新兵蛋子到了一座小城,换乘部队来接我们的军用卡车后,我们到了机场。
还在卡车上我一眼就看见了停机坪上的苏-27飞机。
"苏-27!"我脱口而出。
来接我们的一个上尉很是吃惊,他看着我说:"你怎么知道这是苏两七?"
他不管苏-27叫苏二十七,而是叫苏两七,真逗。
"电脑游戏里有。"我告诉他。
"现在的孩子真不得了。"他嘟囔了一句。
我们被卡车拉到新兵连。这里已经集中了不少来自五湖四海的新兵。
"你们将在新兵连集训一个月。"上尉向我们宣布。
到了吃午饭的时间。我们列队走进食堂。这是我在军队吃的第一次饭。必须承认,这也是我有生以来吃得最香的一顿饭。
吃完饭,我准备使用新兵连门外的公用电话给我爸我妈打电话,告诉他们我还活着。打电话的新兵很多,大家排队。快轮到我时,一个操上海话的新兵抢到我前边想夹塞儿。
"你得排队。"我教他怎么做人。
"他帮我排着的。"上海兵指着我前边的乡党撒谎。
那乡党马上回头给他作证。
我不想在当兵的第一天惹事,我没吭气。上海兵站在了我前边。
如果他不说话,事情就过去了。可是他使用比较不隐蔽的音量说了一句我听不懂的鸟语,音译是"酿撮敝"。
凭我的智商,我判断这是一句骂人的话,根据发话前的因果关系推算,我认为他是在骂我。
"你骂我?"我问他。
"谁骂你了?酿撮敝在我们上海是你好的意思。"他说。
"对,酿撮敝是你好。酿撮敝!酿撮敝!"仿佛一下子从地里冒出六七个上海兵,围住我重复那句我认为是骂人话他们咬定是问候语的酿撮敝。
我清楚如果动手我不是这么多人的对手,况且我当时也确实拿不准酿撮敝在上海话里到底是骂人话还是问候语,万一上海人见了面都笑容满面地互致酿撮敝呢?
"对不起,我误会了。"我认输。
夹塞儿的上海兵笑了,他冲我点点头,说:"小次漏。"
我猜想这也是一句问候语。为了表示友好,也为了保险起见不使自己挨骂吃亏,我笑着对他说:"酿撮敝小次漏。"
他的脸色变了,刚要发作,可能觉得不能自圆其说,改为狠狠瞪了我一眼。
后来他和我分到一个中队,他叫尹双隆,我和他一直是对头。
我必须承认,一个月的新兵连生活比较艰苦,深更半夜紧急集合是家常便饭。练习步枪射击和投手榴弹也和玩电脑游戏是完全不同性质的两件事。特累时,我就会想起我们班那些上了大学的同学,我猜想他们在大学校园里谈情说爱时准不会想起我们这些见不到异性的清一色男兵在保卫他们。不过说心里话我觉得他们也没占什么便宜。在我们这个年龄,还是素着好,谈情说爱是瞎耽误功夫。
我们拿到新兵连毕业文凭后,就进入教导大队学习维修苏-27飞机。教导大队的大队长叫阎克俭,这人比较随和,他第一次给我们讲话是这样开头的:
"你们是幸运的!我为什么这样说?当空军地勤并不意味着都能到机务大队维护飞机,还有去场务连扫跑道的,去运输连开汽车牵引飞机的,去警卫连给飞机站岗的,搞雷达的,当卫生兵的…… 在咱们空军,除了飞行员,就数机务大队最牛!你们地勤灶的伙食标准仅次于飞行员的空勤灶,顿顿有肉。你们谁要是不珍惜这个机会,不好好学,我就将他调去扫跑道!……"
我当时觉得如果场务连的连长在场,非拔出枪和他决斗不可。
真正维修飞机不像玩《空战王》,玩家既是地勤又是飞行员,一个人全包了。部队中的机务人员要分专业,比如有机械,有特设,有无线电,有军械…… 特设又分仪表和电气两部分。
我被分到机械专业。职责是维护苏-27的发动机和所有机械系统比如起落架襟翼垂直尾翼水平尾翼什么的。
机械专业有两位教员,一位叫郭启儒,另一位叫沈水甫,都是中尉。我对这两位教员颇有好感。当然因为他们比较欣赏我,欣赏的原因自然是我在学习中表现出极高的悟性。其实这悟性来自学前班《空战王》。
记得第一次上课是参观苏-27。我们在郭教员的带领下看苏-27。我只能用心潮澎湃这个词形容我当时的心情。我这个驾驶苏-27驰骋网坛的空战王终于摸着了真的苏-27。
郭教员钻进座舱,他让我们围在座舱外边听他讲座舱里的设施。我站在机翼上,我想像我站的这个位置在飞机升空后的情景。就好像我现在站在天上。
郭教员指着油门把手问我们:
"谁知道这是什么?"
我说:"油门把手。"
郭教员很是吃惊,他抬头找我。他很注意地看了看我。
郭教员又指着一个手柄问:
"这个呢?"
"起落架手柄 。"我说。
这回郭教员问我叫什么名字了。
"李翼展。"我说。
"翼展?哪两个字?"郭教员问。
我告诉他。
"你父亲是空军出身?"郭教员猜测能给孩子起翼展这个名字的父母准和飞机挨边。
"我爷爷是飞机设计师。"我胡诌,"波音飞机就是他的创意。"

我上学穿老头布鞋,留寸头。在班上很特别。班上的男生的头发大都挺长。当然如果他们都留寸头,我就该留长发了。如果他们都穿老头布鞋,我可能就该穿2000元的运动鞋了。人活着就得与众不同,都一样了就该世界末日了。
高中的男女生关系我不说你也知道,丰富多彩得很。现在的孩子营养过剩,发育一个赛一个地早。我敢说,不在那个方面胡思乱想的人一个没有。我们班的女生比较浅薄,只喜欢两种男生,一种是有钱的,一种是有分的。像我这种既不穿名牌考试分数又疲软的人自然是被爱情遗忘的角落。我家的经济状况班上没人知道。我爸开家长会时我坚决要求他骑自行车出现在校门口,这自然苦了我爸的秘书,那厮得先将自行车放进我爸专车的后背箱,待汽车驶到距离学校不远的地方,再由他将自行车从汽车后背箱取下来,让我爸骑上到学校招摇过市。我爸竟然不嫌麻烦,还特欣赏我对他参加家长会的苛刻要求。我听说我们班有个男生要求他爸借汽车坐着来开家长会。人真是有意思。
我们班有个女生叫邝琳,人长得一般,好在有几分气质。她父母的经济收入大概比较不丰满,她上高中以后像我一样从没穿过名牌,不过我能看出来她不像我是装穷,她是真穷,这从脸上就能看出来。我虽然一身蓑衣草鞋,但我红光满面,稍懂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我是自问世以来就像填鸭那样被人用牛奶鸡蛋牛肉名贵蔬菜水果猛搋的那种小兔崽子。而邝琳不,她脸上没有营养充足才会有的那种光泽。
不知是出于同病相怜还是门当户对的考虑,邝琳开始和我套近乎。不知怎么搞的,我对我们班的女生没什么兴趣。开始我怀疑我是不是有什么生理或心理上的毛病,因为我知道到了我们这个年龄如果还对异性没有兴趣肯定会有大麻烦。后来经过验证,我发现在这方面我的生理上和心理上都没有毛病。至于我是怎么验证的,今天我懒得说了,反正蛮科学。既然如此,只能有一种解释,就是我看不上我们班的女生。
邝琳向我发射的头一炮是向我借书。当时我书包里有一本《童话大王》月刊。课间休息时她看见了。她说你怎么上高中了还看小孩子的刊物?我说你是孤陋寡闻,不看这本杂志太亏。我还说这本杂志能把学生受应试教育摧残的程度降到最低。我告诉她现在的孩子谁也逃不出应试教育的魔掌,《童话大王》能使中了应试教育魔法的孩子起死回生。
邝琳说能不能借给她看看,我说你拿去吧。
次日下午没有课,我正在家玩《空战王》,门铃响了。我开门一楞,是邝琳。她说她来还《童话大王》。我说你怎么知道我家住这儿?她一笑,说同学还能不知道同学的家?她又说,怎么,不欢迎我进去?我只好让她进屋。
我家8室4厅的规模自然吓了她一跳。我看见她眼睛里有一种我不喜欢的光。邝琳显然没想到李翼展原来不穷。
我和邝琳面对面坐在客厅的沙发里,我给她拿了饮料。她的眼睛不够用,四处看。
邝琳说李翼展你很怪,没想到从没穿过名牌的你家里这么豪华。
我笑了笑,什么也没说。
邝琳一边喝饮料一边说不知为什么她家老那么穷。我说你家穷说明你父母向社会提供的有价值的东西不够。一般来说,人只有向社会出售有价值的东西才能换回金钱。
邝琳突然对我说她从上高一起就偷偷喜欢我,说这话时她脸挺红,样子也比较动人。
她说完就站起来,走到我身边。我不习惯一个人居高临下地站在我面前,我也站了起来。我们近在咫尺地站着。很像电影里,下边应该发生什么事似乎是顺理成章的。
我的心突突狂跳起来,说出来你准不信,已经上高二的我还从来没有吻过异性。我发誓没有。
邝琳又向我靠拢了一步,这一步表面很小实际上很大,大到我们之间的距离等于零了。我看见她闭上眼睛,抬起下巴,整个人就剩下一张嘴在期待。
我一时好像无法抗拒这样的诱惑,我的头开始降低高度。就在我们的嘴要接轨时,我突然意识到邝琳肯定是在今天中午放学后使用跟踪我的方法才认清我家的门牌号码的,再加上我又想起邝琳刚进我家时那种欣喜若狂的目光,我的头不知怎么搞的又抬了起来。我觉得我的珍贵的初吻不能给她。

久等无结果后,邝琳睁开眼睛,她用目光问我为什么不吻她。
我说我有肝炎。昨天还得了痢疾。还说她来之前我刚从厕所拉肚子出来,连手都没洗。
她说她不怕。我说我怕。我说外国有一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人被判了重刑,我估计故意传播肝炎和痢疾也属于故意伤害罪。
那天邝琳离开我家时情绪极为低落。我原以为我在班上的穷人身份会被邝琳戳穿,没想到她守口如瓶,我得承认我琢磨不透她。
升高三后班上的一切都为高考服务,老师还在教室里制作了倒计时牌,每天不嫌麻烦地更新上面的阿拉伯数字,烦得要命。
我实在不能再浪费我的珍贵的脑细胞记那些没用甚至有害的东西了,自从我爸放松对我上大学的要求后,我就决定不再拿自己的青春作为代价孝顺父母了。
在高考前夕,我仍然是一回到家里就驾机升空作战,仍然打遍世界无敌手。
我高考再正常不过地落榜了。我压根儿就不想上那个破大学。现在连怀揣博士学历的人都不好找工作,大学学历算个屁。
高中毕业后,我中断了学业,赋闲在家几个月,天天玩《空战王》。自称职业飞行员。
除了我妈叹过几次气,这两口子对我真够优待俘虏的。可我老这么在家呆着也不自在,我准备出去自食其力。
这天他们都出去后,我也离开家。我到大街上转悠,看看我能靠什么挣钱。街上的人都朝不同的方向走,你往他那边走,他往你这边走,也不知他们瞎换什么,这么一走就挣到钱了?
我走到了街道办事处门口,我听说这地方热衷于给像我这样一把年纪的人介绍工作。我看见有几个和我年龄相仿的人在看广告栏。
我凑过去看,是征兵启事。
我旁边一个脸上有粉刺的男孩儿说,听说咱这街道今年招的是空军地勤。
我心里一动。我太喜欢飞机了,我过去怎么没想到去当空军,去接触真正的飞机!我真是因祸得福。和当兵比起来,上大学算个球!反正我这么看。

⑺ 谁有好看的古代小说,穿越也行,但是要架空史的,不喜欢清穿。很多部经典的都看过了。

《月沉吟》(绝对经典穿越小说,所有看过的小说中我最喜欢的哦!强推!)
《帝王妻》(文笔厉害,超经典,强推!)
《且试天下》(文笔大气,女主武功盖世,强推!)
《天霜河白》(故事经典,女主是个穿越小郡主,强推!)
《兰陵缭乱》(兰陵王女扮男装,领兵打仗武功非凡,后面很好看~强推!)
《琉璃美人煞》(仙侠故事,被贬人间的修罗女)
《弦歌南望》(好看,力推!)
《金屋恨》(穿越成下堂皇后陈阿娇,肚子里面还有了个baby)
《潇然梦》(纠结,故事很好,就是男主角写的有些女性化。。)
《孤芳不自赏》(不是美女,但聪明足智多谋,不错推荐个)
《乱花飞过秋千去》(桃花仙之女在幻境里生活十几年。。)
《落花时节又逢君》(一朵花儿的神后梦是否能成真呢?强推!)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经典中的经典,网上很有名!)
《蚩尤》《邪龙君》《炎女》《蛟郎》(经典玄幻言情一系列,很值得一看!)
《双阙》(古文穿越言情,咬文嚼字,情节不错,力推!)
《流水迢迢》(古代言情)
《狐狸相公》(灵异鬼怪,相公是狐狸,文不错力推!)
《帝王业》(超好看的经典文!强推!)
《仗剑一笑踩蘑菇》(爆笑文,可爱的小蘑菇!)
《浅浅一笑竟折妖》
《折兰勾玉杏向晚》
《有女芙蓉初长成》(穿越小说,魂穿变婴儿,名芙蓉)
《飞花溅玉录》
《芊泽花》(关于后宫的,穿越文,不错推荐个!)
《绮梦璇玑》(穿越经典,女主是个美女+计算天才+管理天才)
《云狂》(女主太厉害了,一女n男)
《天是红尘岸》
《犹记惊鸿照影》
《歌尽桃花》
《陌上花已开》
《玥影横斜》
《梦落繁花蓝雪》《刁蛮小公主》 作者:子纹
《契丹王妃`》《何以笙萧默》《戏龙记》
我还喜欢《来不及说我爱你》、《佳期如梦》。刚一看喜欢后者,回味当属后者,被叛的爱情,苦。
《忽然之恋》《第三种爱情》也很不错的
那个《只道是年少》好看啊
静园,最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裂锦(看了想哭 ,结局不太好)
君子一诺 晋江上有的
原来你还在这里 很好看 我也超级喜欢 喜欢这种年度跨越大 分分合合的书 主要是情节比较曲折吸引人 而且很真实
当然还有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这个相当符合你的要求)
六月天微蓝, 也狠好看 ,秦天朗太完美了,怎么会有这么痴心的男人,有时觉的微蓝真是太可恶了

何处金屋可藏娇,关于汉武帝刘彻和陈阿娇天马行空的故事,一直在追看

只怪我们太贪玩, 阿白白的经典之做,欧阳随和沈橙太可爱了,绝对不可错过之做,可惜很久没有更新了,狠不得把阿白白大卸八块,保证看了以后一定爱不释手

后妈级人物匪我思存的书,都是文采斐然加上结局悲惨的,我最近一直在看她的书,觉得写的真好,一点也不俗。试试吧!比方说 冷月如霜,寂寞空庭春欲晚,水晶鞋等

绾青丝 :不用说了,经典
独步天下 :经典,每次看结尾都哭一次
梦回大唐 :不错,和哥哥一起穿,哥哥变成郭子仪了,自己是沈珍珠很虐
梦回大清 :清穿,好看,经典
大清遗梦:女主穿到董颚妃身上,宫里还有一个穿越过来的,前面写的细,结尾太仓促不够细。
步步惊心 :清穿,好看,步步惊心和梦回大清看一部就够了
此心无垠 :穿越,言情,有些凄美
跨越千年来爱你 :不错的穿越文
不负如来不负卿:穿越了三次,为了男主。虐心,感人,经典。
木槿花西月锦绣 :不用说的经典,看穿越的入门书
岁月是朵双生花:现代小说,文笔诙谐,好看。也是唐七公子写的。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神话文,很好看文笔幽默,也很感人
珠帘不卷夜来霜之沅沅曲:充满斗争的宫廷文,情节曲折
《凤囚凰》还可以 男主很腹黑 女主不是特别强 但是做人有自己的原则 很佩服女主1 《天堂太远人间正好》----冷酷狙击手vs温柔甜品师(经典、温馨的小说,看完心里很甜蜜的,而且不小白)
2 《hi,如花》-----女主父母双亡、弟弟还心脏病,但是如花同学照样积极向上、在大学校园里这生意也做得风生水起,自然白马王子也被吸引来了
3 《十年一品温如言》-----有温馨又让人感动的小说啊,男主的个性很特别,不看会后悔的
4 《周采采的南瓜车》-----剩女的爱情童话
5 《谁的等待,谁的年华》----青梅竹马的别扭男女
6 《南瓜载我来》-----灰姑娘的故事,男主从孤儿院收养了女主,两人暗生情愫,属于伪兄妹恋
7 《你好,旧时光》: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写给每个女孩的“成 长之书”,带你重回“最美的时光”。(这不是什么重生文,这文不囧、不小白、不虐,这是一个女孩的成长回忆,写的很好,如果你是80后,绝对会在小说里找到自己的影子)

古代(古言里和宫廷、权谋无关的小说太少啦,我少介绍点哈)

《两只前夫一台戏》-----很有意思的小说,女主和宫廷没有关系,有一小部分的皇位之争(很小很小的部分,不是这部小说的重点),让人感觉很轻松
《夜行歌》-----女主是魔教使者,男主是她的暗卫,经典的江湖文啊
《天子谋》:网络原名《苏记棺材铺》------不要给名字骗了啊,这小说跟宫廷没关系,女主虽然有些身世,但一直就在市井卖棺材,要说有什么阴谋,就是男配有点腹黑,这文绝对不虐的哦,男主和女主很幸福,绝对好看

檀月:破军之恋 、梅恋雄狮 、绝代天香、白虎戏情 。这几本是古代的,其实她的书本本都很好看,你可以看看哦~
叶迷的书也很好看的。
桃花前渡、还有诱惑(这是现代的,但是真得很好看。)
另外,古灵的古代小说都很好玩。
还有风动,他唯一的一本正常向小说《孤芳不自赏》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 》
远古众神凋零,现今只存了龙族,凤族,九尾白狐还有些后人~
主角 九尾白狐狐帝之女上神白浅 , 龙族天帝之皇太孙夜华之间三生三世坎坷情途,虐心虐人但终成正果 !文笔朴实新颖,是不可多得的一篇好文!
《岁月是朵两生花》
和你擦肩而过的遗忘,成了我一生的惊涛骇浪!这是一个关于遗忘、守护与重逢的故事。这世上有种植物,每年会开两次花,一次盛开在萧瑟的深秋,一次盛开在葱笼的初夏。很多年之后,颜宋想,她的岁月,花期太短还是太长?
都市太喧哗,红尘太嘈杂,我们有一万种可能在霓虹灯下与爱情擦肩。
颜宋是谁,她顽强像杂草,不似花却比花妖娆。她勇敢,她乐观,她是个青春年岁里仿若活了两个永远的女人,幸或不幸?
林乔是谁,是那青葱年华下,宛如白雪翠竹的少年郎。五年前,他的爱如斯残忍,五年后,他的爱如许安静。面对他的时候,怎会忘记永远。
秦漠又是谁,曾是她在遥远岁月里最初却最懵懂的爱。八年前,她饮下一口忘川,从此忘了他是谁。然而世上有忘川,也有记川。想起他的时候,便想到了永远。
如何才是我爱你,是五年前不堪的过往,还是五年后相顾的无言?
如何才是我爱你,是八年前残存的记忆,还是八年后剪不断的牵绊?
岁月是朵两生花,涉江而过,花开千朵,惊回眸如何才是我爱你?
这俩本书是同一作者,唐七公子的,他还有不胜连和华胥引没写完。
现代:《十年一品温如言》
多年以后,冬日火炉前,孙子们的小脑袋围成一团,要听老奶奶讲故事。 温衡笑眯眯,那就讲个十年的故事好了,先说好,宝宝们,这只是个故事。 第一年,她从江南小镇的乌鸦变成了金光闪闪的凤凰,撞到一男一女接吻,此男长得甚是可口,心喜。 第二年,他生了怪病,她趁乱,鸠占鹊巢,赖在他家。 第三年,他的奸夫从维也纳飞回,她,鸡飞蛋打,灰溜溜逃窜。 第四年,她奉父命,当了别人家的童养媳,他几乎忘了她。 第五年,准未婚夫瞧不上她,跟别的女人跑了,他幸灾乐祸。 第六年,没印象。 第七年,一对奸夫淫夫,奶奶的,继续没印象! 第八年,她出国留学,他为了别的男人跟家中彻底决裂。 第九年,他被逼无奈,和她结婚生子。 第十年,孩子出生,他干了囧事,一家三口,被驱逐出境。 言希泪,颤巍巍地指,媳妇儿,你撒谎,故事明明是酱紫的。 第一年,她做排骨很好吃呀很好吃。 第二年,生病,没有印象。 第三年,他出国度假,她被赶出温家。 第四年,她失踪整整一年,他生她的气,不去找就是不去找。 第五年,他躲在墙角,跟踪了她整整一年。 第六年,她一生中最在意的那个男人出现。 第七年,没印象。 第八年,他出了车祸,她出了国。 第九年,他追到法国,她背着他在雪地里走了一个冬季。 第十年,情敌一号出生,回国。 媳妇儿,这才是完整真实的故事。宝宝们,知道了吗? 这是他们的故事,一种爱,两个轻转流年,吹散的,只有孙儿手中的小风车...... 谁是谁非,不过,呵呵一笑,十年含烟,梦醒时,揉揉眼睛,少年此间,哪个曾经温如言。
《染指你纯属意外》轻松搞笑不小白,《微微一笑很倾城》《何以笙箫默》(顾漫的,众人皆知的太熟了就不介绍了),
《史上第一混乱》古代的人到现代,超级搞笑,但不小白。
古代:《九宫舞》系列,九个不同型男的故事,大爱圣香,古代的。
《凤求凰》里面的男主迷死一群人。
《且试天下》游戏人间的白风夕不得不回到她另一个身份——才名满天下的风国惜云公主,随即继位为王。面对丧父之痛,与昔日朋友兵戎相见之无奈,和夫君彼此猜疑之孤苦,她能否在家国大业与爱恨情仇间做出正确的选择,天下,最终将落入谁人之手?一块白玉,一袭白衣,一种凤啸九天的武功,这个率性女子,在江湖和家国之间摇摆;一块黑玉,一袭黑衣,一颗处处算计的心,这个儒雅男子,在天下和爱人间徘徊,他们将如何下完这盘命里的残局
《兰因璧月》古代武侠,很不错。
《无方少年游》女主很厉害,是从古代到古代哈
《双阙》 :西周,诗歌传颂中的年代,异世的灵魂降生于此,成为一隅小国的公女。带着前生的无奈,新生的憧憬,在情感与现实的矛盾交错中寻找未来。作者古文功底很好,男主外号孔雀哈《食霸天下》里面好多好吃的啊,问很不错。
《胭脂大宋》女主不漂亮男主长的不好看但很老厉害,文很好看。
《长生》虽然没完,不过很不错,书闲庭的。
《逃之夭夭》午睡时,她和安陵墨第一次华丽丽地相遇,被人家的绝世容颜吓得落荒而逃;
宴席上,她在追赶肉丸子的时候和吕叶阳埋下 “锦绣良缘”,从此一追一赶,练就她超人的轻功;
深山中,第一眼见到梁硕,误认为是天使下凡,其实魔鬼从来都是化作天使的面容为祸人间的;
卢子言,就一好吃懒做,今天俯卧明天撑的人,吃,是人生第一目标,享受是活着的最大动力,
她最信仰东方不败的那两句话:葵花在手,江山我有,她不求那么多,money在手,美男她有
《月上重火》《无心插柳》
《月沉吟》这个很好看。卿妃的文笔很好。
里面大部分诗词都是她自己写的。有才很。
是我最喜欢的穿越文。
女主角和男主角很是专情。可惜我比较喜欢男2允之~唉~
不知道用啥言语来做内容归纳了。看了就知道了。
(我个人比较喜欢古代的哈)
仙侠文:《琉璃美人煞》
藏在褚璇玑庸懒外表下的,是一颗琉璃般清澈冰冷的心,前世种种因果,让她今世不懂情感。对修仙的人来说,有心者,凡间即天庭。那么,有心者,是不是可以琉璃亦血肉? 因为前世一场惊心动魄的阴谋,璇玑从阿修罗魔神转世成为凡人,懵懂中踏上了修仙之路。懒惰、散漫的她从小就不被人喜欢,在一次降妖路上与禹司凤相识,赢得了他的倾心相爱。在相处中,璇玑也不禁为他的深隋所感动,正要为之敞开胸怀,一场变故拆散了二人。璇玑面临着爱情与前世阴谋的双重压力。这一世能否学会做人?能否学会真正爱一个人?她陷入重重迷雾中……
《沉香如屑》这是一个关于一只名叫颜淡的千年狗腿莲花精的精彩故事。
依照男性角色的出场顺序:
山主大人温柔闷骚,骨子里透出一股脉脉温情,然而他却是害得颜淡被族人列为“女孩子不要学她学了就嫁不出”反面教材的罪魁祸;
天师同学年轻英俊有为毒舌,将颜淡抓来关进法器之后就进行了一系列惨无人道的精神折磨,之后还继续在精神上进行打击;
神霄宫主博贯古今,风度翩翩,唯一拿不出手的便是喜欢顶着别人的脸过日子的怪癖。依照剧情需要,他扮相之猥琐的程度一直呈上升状;
然而怪癖归怪癖,毒舌归毒舌,闷骚归闷骚,却一个比一个更腹黑,莲同学为了避免夹在中间成为炮灰,积极挥其吃苦耐劳、善解人意却反其道而行之、伶牙俐齿、狗腿调皮的特点。所以说,噎死不怨,撑死不怪,这都是倒霉催的。而她千年蒙尘的红鸾星终于在重重打击下移了一下位置,其艰难程度不亚于铁树开花
《香蜜沉沉尽如霜》
一颗匪夷所思的葡萄美人,一只烧焦的凤凰男,一条闪亮的美男鱼。外加一粒领衔客串的绝情丹。
呃……其实,双修它是一门值得深入探讨的行为艺术。
花开了,窗亦开了,却为何看不见你
看得见你,听得见你,却不能说爱你
真的有来世吗?
那么,我愿为一只振翅而飞的蝶,一滴渗透宣纸的墨,一粒随风远去的沙……
上古时期,天元二十万年,霜降

花神梓芬产下一女后辞世,临死前给其女服下绝情丹一枚,吩咐手下保守其女身世秘密,并将她四万年之内囚禁在水镜中。其女名唤锦觅。
四千年后,天帝次子火神凤凰遭人陷害误入水镜,被懵懂的锦觅所救,百年多的相处中,火神对锦觅渐生情愫。
天帝的长子夜神与火神凤凰向来不和,他本欲利用锦觅胁迫火神,岂知亦被锦觅所吸引。
天界与魔界的交汇处,深不可测的忘川河边,火神和夜神之间的战争终于爆发了。岂料他们最后的致命一击却没有击中对方,而双双击在了深爱着的锦觅身上……
锦觅终将魂飞魄散还是丝缕魂魄尚存?火神与夜神之间,她究竟深爱着谁?神仙、妖怪、凡人,哪一个才是她最终的身份?
民国时期:《夜上海》《逃嫁新娘》
先给你推荐这些吧,都是我看过的觉得好就存下来了,我喜欢那种文笔不白,轻松搞笑,偶尔虐下,结局好的哈,你先看看,如果觉得也喜欢这些,我再给你推哈

《怜镜传说》(一女N男)
我,名叫郝瑟。瞧瞧,我那伟大的父母一定是还在创造我的时候就预见了我的将来,所以给我取了个这么经典的名字‘好色’,不仅如此还给我创造了一张可以‘明目张胆’去贯彻落实这一方针的长像……

说来也奇怪,我老爸老妈其实长的也就一般,可生下的我却天生丽质,美貌如花,沉鱼落雁,倾国倾城,呃……好像有点夸张,嘿嘿,不过虽谈不上是少男杀手,但也绝对是个人见人爱的美人

《夜》(已完结) 一女N男
绯,小夜儿有很多地方都是借鉴仙衣哦,呵呵呵,比如,小夜儿是酒鬼~~本故事所有男猪男配统统出场,俺调查一下,哪一位比较受欢迎一些?~~~有点郁闷的柳师兄?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隆隆?沦为妹夫的那个穆掌门?温柔得要命的美人阿昼?爱你在心口难言的酷王爷?被从头晃点到尾的阿那世子?不知道有没有遗漏~~~~欢迎来电来函来爪爪,留下您宝贵的一票~~~~~搜索关键字:主角:夜,征隆┃配角:秦思怡,阿那衍,柳株瑶,刑风,唐初侬……

《相思不堪言》《尽在不言中》《莫道不销魂 》三部完结完整版!By宣芋一女N男~强推!

《相思不堪言》
【简介】
我一个人在外面飘飘荡荡,心中总有一个疑问:你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就不相信我能保护你。
这个问题在我心中久了,就积成怨恨,每次想起便心如绞痛。
我不敢回去找你,怕自己会控制不住伤害你,以为再久一点我就会忘掉你。
然而从再次遇到你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自己永远也不会忘掉你。
哥哥们没有机会抓住你,我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尽在不言中》
灰姑娘的故事会变成真实吗?程瑞茜的答案是:不会。
身为妓女生下的,父不详的女孩,她早熟得忘记了如何去做梦。
母亲暂时依附于一个有钱的男人,可是她的生活却没有得到改善。
转学到贵族学校,却要处处小心,以防被排挤。
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她早就知道。
因为她遇到的人,在别人眼中是白马王子,在她眼中,是十足的恶魔!

《莫道不销魂》
遇到一个好男人是幸福,遇到两个就是痛苦
她的选择看似很多,实则没有选项
在对的时间遇到错的人,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
如此而已

⑻ 朝夕花拾全文 要文章

《朝夕花拾全文》:

狗•猫•鼠

从去年起,仿佛听得有人说我是仇猫的。那根据自然是在我的那一篇《兔和猫》;这是自画招供,当然无话可说,——但倒也毫不介意。一到今年,我可很有点担心了。我是常不免于弄弄笔墨的,写了下来,印了出去,对于有些人似乎总是搔着痒处的时候少,碰着痛处的时候多。

万一不谨,甚而至于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于得罪了“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可就危险已极。

为什么呢?因为这些大脚色是“不好惹”的。怎地“不好惹”呢?就是怕要浑身发热之后,做一封信登在报纸上,广告道:“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

这“逻辑”的奥义,即在用我的话,来证明我倒是狗,于是而凡有言说,全都根本推翻,即使我说二二得四,三三见九,也没有一字不错。这些既然都错,则绅士口头的二二得七,三三见千等等,自然就不错了。

我于是就间或留心着查考它们成仇的“动机”。这也并非敢妄学现下的学者以动机来褒贬作品的那些时髦,不过想给自己预先洗刷洗刷。据我想,这在动物心理学家,是用不着费什么力气的,可惜我没有这学问。

后来,在覃哈特博士(Dr. O. Dahmhardt)的《自然史底国民童话》里,总算发现了那原因了。据说,是这么一回事:动物们因为要商议要事,开了一个会议,鸟、鱼、兽都齐集了,单是缺了象。大家议定,派伙计去迎接它,拈到了当这差使的阄的就是狗。

“我怎么找到那象呢?我没有见过它,也和它不认识。”它问。“那容易,”大众说,“它是驼背的。”狗去了,遇见一匹猫,立刻弓起脊梁来,它便招待,同行,将弓着脊梁的猫介绍给大家道:“象在这里!”但是大家都嗤笑它了。从此以后,狗和猫便成了仇家。

日尔曼人走出森林虽然还不很久,学术文艺却已经很可观,便是书籍的装潢,玩具的工致,也无不令人心爱。独有这一篇童话却实在不漂亮;结怨也结得没有意思。猫的弓起脊梁,并不是希图冒充,故意摆架子的,其咎却在狗的自己没眼力。

然而原因也总可以算作一个原因。我的仇猫,是和这大大两样的。其实人禽之辨,本不必这样严。在动物界,虽然并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样舒适自由,可是噜苏做作的事总比人间少。它们适性任情,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分辩话。

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它们并没有自命清高;鸷禽猛兽以较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是凶残的罢,但它们从来就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旗子,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时候为止,还是一味佩服赞叹它们。

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

假使真有一位一视同仁的造物主,高高在上,那么,对于人类的这些小聪明,也许倒以为多事,正如我们在万生园里,看见猴子翻筋斗,母象请安,虽然往往破颜一笑,但同时也觉得不舒服,甚至于感到悲哀,以为这些多余的聪明,倒不如没有的好罢。

然而,既经为人,便也只好“党同伐异”,学着人们的说话,随俗来谈一谈,——辩一辩了。现在说起我仇猫的原因来,自己觉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的。

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

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然而,这些口实,仿佛又是现在提起笔来的时候添出来的,虽然也象是当时涌上心来的理由。

要说得可靠一点,或者倒不如说不过因为它们配合时候的嗥叫,手续竟有这么繁重,闹得别人心烦,尤其是夜间要看书,睡觉的时候。当这些时候,我便要用长竹竿去攻击它们。狗们在大道上配合时,常有闲汉拿了木棍痛打;

我曾见大勃吕该尔(P. Bruegeld. A)的一张铜版画Allegorie der Wollust上,也画着这回事,可见这样的举动,是中外古今一致的。

自从那执拗的奥国学者弗罗特(S. Freud)提倡了精神分析说——psychoanalysis,听说章士钊先生是译作“心解”的,虽然简古,可是实在难解得很——以来,我们的名人名教授也颇有隐隐约约,检来应用的了,这些事便不免又要归宿到性欲上去。

打狗的事我不管,至于我的打猫,却只因为它们嚷嚷,此外并无恶意,我自信我的嫉妒心还没有这么博大,当现下“动辄获咎”之秋,这是不可不预先声明的。例如人们当配合之前,也很有些手续,新的是写情书,少则一束,多则一捆;

旧的是什么“问名”“纳采”,磕头作揖,去年海昌蒋氏在北京举行婚礼,拜来拜去,就十足拜了三天,还印有一本红面子的《婚礼节文》,《序论》里大发议论道:“平心论之,既名为礼,当必繁重。专图简易,何用礼为?……然则世之有志于礼者,可以兴矣!

不可退居于礼所不下之庶人矣!”然而我毫不生气,这是因为无须我到场;因此也可见我的仇猫,理由实在简简单单,只为了它们在我的耳朵边尽嚷的缘故。

人们的各种礼式,局外人可以不见不闻,我就满不管,但如果当我正要看书或睡觉的时候,有人来勒令朗诵情书,奉陪作揖,那是为自卫起见,还要用长竹竿来抵御的。还有,平素不大交往的人,忽而寄给我一个红帖子。

上面印着“为舍妹出阁”,“小儿完姻”,“敬请观礼”或“阖第光临”这些含有“阴险的暗示”的句子,使我不花钱便总觉得有些过意不去的,我也不十分高兴。

但是,这都是近时的话。再一回忆,我的仇猫却远在能够说出这些理由之前,也许是还在十岁上下的时候了。至今还分明记得,那原因是极其简单的:只因为它吃老鼠,——吃了我饲养着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

听说西洋是不很喜欢黑猫的,不知道可确;但Edgar Allan Poe的小说里的黑猫,却实在有点骇人。日本的猫善于成精,传说中的“猫婆”,那食人的惨酷确是更可怕。中国古时候虽然曾有“猫鬼”,近来却很少听到猫的兴妖作怪,似乎古法已经失传,老实起来了。

只是我在童年,总觉得它有点妖气,没有什么好感。那是一个我的幼时的夏夜,我躺在一株大桂树下的小板桌上乘凉,祖母摇着芭蕉扇坐在卓旁,给我猜谜,讲古事。忽然,桂树上沙沙地有趾爪的爬搔声,一对闪闪的眼睛在暗中随声而下,使我吃惊,也将祖母讲着的话打断,另讲猫的故事了——

“你知道么?猫是老虎的先生。”她说。“小孩子怎么会知道呢,猫是老虎的师父。老虎本来是什么也不会的,就投到猫的门下来。猫就教给它扑的方法,捉的方法,吃的方法,象自己的捉老鼠一样。这些教完了;

老虎想,本领都学到了,谁也比不过它了,只有老师的猫还比自己强,要是杀掉猫,自己便是最强的脚色了。它打定主意,就上前去扑猫。猫是早知道它的来意的,一跳,便上了树,老虎却只能眼睁睁地在树下蹲着。它还没有将一切本领传授完,还没有教给它上树。”

这是侥幸的,我想,幸而老虎很性急,否则从桂树上就会爬下一匹老虎来。然而究竟很怕人,我要进屋子里睡觉去了。夜色更加黯然;桂叶瑟瑟地作响,微风也吹动了,想来草席定已微凉,躺着也不至于烦得翻来复去了。

几百年的老屋中的豆油灯的微光下,是老鼠跳梁的世界,飘忽地走着,吱吱地叫着,那态度往往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

猫是饲养着的,然而吃饭不管事。祖母她们虽然常恨鼠子们啮破了箱柜,偷吃了东西,我却以为这也算不得什么大罪,也和我不相干,况且这类坏事大概是大个子的老鼠做的,决不能诬陷到我所爱的小鼠身上去。

这类小鼠大抵在地上走动,只有拇指那么大,也不很畏惧人,我们那里叫它“隐鼠”,与专住在屋上的伟大者是两种。我的床前就帖着两张花纸,一是“八戒招赘”,满纸长嘴大耳,我以为不甚雅观;

别的一张“老鼠成亲”却可爱,自新郎、新妇以至傧相、宾客、执事,没有一个不是尖腮细腿,象煞读书人的,但穿的都是红衫绿裤。我想,能举办这样大仪式的,一定只有我所喜欢的那些隐鼠。现在是粗俗了,在路上遇见人类的迎娶仪仗,也不过当作性交的广告看,不甚留心;

但那时的想看“老鼠成亲”的仪式,却极其神往,即使象海昌蒋氏似的连拜三夜,怕也未必会看得心烦。正月十四的夜,是我不肯轻易便睡,等候它们的仪仗从床下出来的夜。然而仍然只看见几个光着身子的隐鼠在地面游行,不象正在办着喜事。

直到我敖不住了,怏怏睡去,一睁眼却已经天明,到了灯节了。也许鼠族的婚仪,不但不分请帖,来收罗贺礼,虽是真的“观礼”,也绝对不欢迎的罢,我想,这是它们向来的习惯,无法抗议的。

老鼠的大敌其实并不是猫。春后,你听到它“咋!咋咋咋咋!”地叫着,大家称为“老鼠数铜钱”的,便知道它的可怕的屠伯已经光临了。这声音是表现绝望的惊恐的,虽然遇见猫,还不至于这样叫。

猫自然也可怕,但老鼠只要窜进一个小洞去,它也就奈何不得,逃命的机会还很多。独有那可怕的屠伯——蛇,身体是细长的,圆径和鼠子差不多,凡鼠子能到的地方,它也能到,追逐的时间也格外长,而且万难幸免,当“数钱”的时候,大概是已经没有第二步办法的了。

有一回,我就听得一间空屋里有着这种“数钱”的声音,推门进去,一条蛇伏在横梁上,看地上,躺着一匹隐鼠,口角流血,但两胁还是一起一落的。取来给躺在一个纸盒子里,大半天,竟醒过来了,渐渐地能够饮食,行走,到第二日,似乎就复了原,但是不逃走。

放在地上,也时时跑到人面前来,而且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给放在饭桌上,便检吃些菜渣,舔舔碗沿;放在我的书桌上,则从容地游行,看见砚台便舔吃了研着的墨汁。这使我非常惊喜了。

我听父亲说过的,中国有一种墨猴,只有拇指一般大,全身的毛是漆黑而且发亮的。它睡在笔筒里,一听到磨墨,便跳出来,等着,等到人写完字,套上笔,就舔尽了砚上的余墨,仍旧跳进笔筒里去了。

我就极愿意有这样的一个墨猴,可是得不到;问那里有,那里买的呢,谁也不知道。“慰情聊胜无”,这隐鼠总可以算是我的墨猴了罢,虽然它舔吃墨汁,并不一定肯等到我写完字。现在已经记不分明,这样地大约有一两月;有一天,我忽然感到寂寞了,真所谓“若有所失”。

我的隐鼠,是常在眼前游行的,或桌上,或地上。而这一日却大半天没有见,大家吃午饭了,也不见它走出来,平时,是一定出现的。我再等着,再等它一半天,然而仍然没有见。长妈妈,一个一向带领着我的女工,也许是以为我等得太苦了罢,轻轻地来告诉我一句话。

这即刻使我愤怒而且悲哀,决心和猫们为敌。她说:隐鼠是昨天晚上被猫吃去了!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着的一匹花猫起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

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

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所以一切韬略、战绩,还是全部省略了罢。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被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腿要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

这确是先前所没有料想到的。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和;到了北京,还因为它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

然而在现在,这些早已是过去的事了,我已经改变态度,对猫颇为客气,倘其万不得已,则赶走而已,决不打伤它们,更何况杀害。这是我近几年的进步。经验既多,一旦大悟,知道猫的偷鱼肉,拖小鸡,深夜大叫,人们自然十之九是憎恶的,而这憎恶是在猫身上。

假如我出而为人们驱除这憎恶,打伤或杀害了它,它便立刻变为可怜,那憎恶倒移在我身上了。所以,目下的办法,是凡遇猫们捣乱,至于有人讨厌时,我便站出去,在门口大声叱曰:“嘘!滚!”小小平静,即回书房,这样,就长保着御侮保家的资格。

其实这方法,中国的官兵就常在实做的,他们总不肯扫清土匪或扑灭敌人,因为这么一来,就要不被重视,甚至于因失其用处而被裁汰。我想,如果能将这方法推广应用,我大概也总可望成为所谓“指导青年”的“前辈”的罢,但现下也还未决心实践,正在研究而且推敲。

此文出自现代·鲁迅《朝花夕拾》

(8)童话顾辞小说全文免费阅读扩展阅读

写作背景: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现代文学家鲁迅的散文集,收录鲁迅于1926年创作的10篇回忆性散文,1928年由北京未名社出版,现编入《鲁迅全集》第2卷。

此文集作为“回忆的记事”,多侧面地反映了作者鲁迅青少年时期的生活,形象地反映了他的性格和志趣的形成经过。前七篇反映他童年时代在绍兴的家庭和私塾中的生活情景,后三篇叙述他从家乡到南京,又到日本留学,然后回国教书的经历;

揭露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种种丑恶的不合理现象,同时反映了有抱负的青年知识分子在旧中国茫茫黑夜中,不畏艰险,寻找光明的困难历程,以及抒发了作者对往日亲友、师长的怀念之情。

1925年,鲁迅在北京担任大学讲师期间,因支持学生运动而受到当时所谓“正人君子”的流言攻击和排挤。1926年,北洋军阀政府枪杀进步学生,制造“三·一八”惨案。

作者鲁迅写下《纪念刘和珍君》等一系列文章,热情支持学生的正义斗争,控诉北洋军阀政府的残暴,结果遭到当局的通缉而不得不远走厦门避难。《朝花夕拾》中的作品虽然都是在追忆往事,但也是“借题发挥”,影射、讥讽当时的社会现实。

作者简介:

鲁迅(1881~1936),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者。原名周树人,字豫山、豫亭,后改名为豫才,浙江绍兴人。1918年5月,首次以“鲁迅”作笔名,发表了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

他的著作以小说、杂文为主,代表作有:小说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散文集《朝花夕拾》;文学论著《中国小说史略》;

散文诗集《野草》;杂文集《坟》、《热风集》、《华盖集》等18部。毛泽东主席评价他是伟大的无产阶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也被称为“民族魂”。

热点内容
追美科幻小说 发布:2025-10-20 08:47:35 浏览:538
yy小说多女完本小说推荐 发布:2025-10-20 08:28:24 浏览:460
穿越言情完结小说推荐 发布:2025-10-20 08:25:32 浏览:720
文笔好的小说推荐现代言情 发布:2025-10-20 08:02:07 浏览:796
小学生读科幻小说 发布:2025-10-20 07:58:47 浏览:117
唯美悲伤的小说排行榜 发布:2025-10-20 07:58:10 浏览:340
炒鸡甜又有肉的电竞小说推荐 发布:2025-10-20 07:44:44 浏览:33
必须看的免费小说 发布:2025-10-20 07:28:26 浏览:682
校园男生言情小说 发布:2025-10-20 06:23:51 浏览:843
特污特甜的校园小说在线阅读 发布:2025-10-20 06:23:51 浏览: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