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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八两小说免费阅读

发布时间: 2021-08-07 16:38:00

A. 百鬼潭东篱全文阅读

百鬼潭之东篱

文\吾玉

天降东篱
夜凉如水,月朗风清。
酒,是一等一的酒,浓郁甘美,唇齿留香。
年轻人一袭枫叶红,潇洒中又带些无赖,倚在树下,即使抱着酒坛,喝得醉眼朦胧,也不像个烂酒鬼,反倒平添了几分请清越洒脱。但下一瞬,一声冲天惨呼就暴露了他的真实身份。“酒,我的酒......我才埋了两个月的春日晖!”
手中灯盏坠地,宁双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树下一片狼藉,泥土凌乱,当日埋酒的地方早已空空如也,只剩下一堆七零八落的酒坛。
宁双峰一样的掠至年轻人身边,从他怀中一把抢过酒坛,低头一看,却是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了,她千辛万苦酿成的春日晖竟是一滴也未剩!,
罪魁祸首显然毫无自知,主人家来了也不慌,只一拂衣袖,嘴中啧啧有味,摇头晃脑地吟道:“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
这番恬不知耻的爱酒论还未说完,宁双已气的浑身发抖,操起手中的酒坛狠狠砸去:“小贼,你还我酒来......”
酒坛应声而碎,偷酒贼却只翻了个身,轻巧避过,晃晃悠悠地站起来,对着宁双拱手一笑:“新丰主人新酒熟,旧客还归旧堂宿。在下东篱,姑娘家的酒甚合我意,不知还有无?”
话中还带着几分醉意,眼眸却是又清又亮,望得宁双一愣,带她反应过来这偷酒贼说了些什么时,手已经忍不住抓起地上的酒坛向他砸去,一声怒吼划破夜空:
“无耻之徒,赔我酒来!”
东篱与宁双的初遇就这样上演,在这个鸡飞狗跳的夜晚。不温柔不美好,日后回想起来,两人却都馋的很。因为如何也忘不了那夜树下萦绕的酒香,丝丝缕缕混着春日的气息,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宁家本是北陆鼎鼎大名的酿酒世家,几年前却不知为何家道中落,在乱世里苦苦求生,风卷残叶,几番挣扎下,偌大的宁家只剩了宁双一人。
半年前,她辗转来到川城,独自住在了城郊的小院,潜心酿酒,每月给城里各大酒坊茶楼送一回。
她酿的春日晖尤其受欢迎,风流别致的韵味中,宁家的手艺被传承的淋漓尽致,叫人回味无穷。
埋在树下的这批春日晖是早两个月前就酿好的,宁双格外用心。并不急着卖出,而是准备等到来年春日再开封,却没想到从天而降一个偷酒贼。好好的美酒被莫名其妙出现的东篱彻底毁了!
可恨这东篱看起来明明是个翩翩公子,身上却搜不出一文钱,宁双气不打一处来,举着扫把抵在东篱胸前,恶狠狠道:“没有钱,就拿人来赔!”
东篱听了也不急,只嬉皮笑脸地问道:“老板娘能包酒吗?”
宁双一声呸:“你在我这打长工,以身抵债,还想喝酒?”
宁双再次给酒楼送酒的时候,身边多了一袭枫叶红,有人问起,她为免麻烦,惹来闲言碎语,就随口道:“我家乡来的远方表侄。”
话一出口,宁双就恨不能咬掉舌头,她本来想说表弟的,却一时口误,刚要改口,一旁的东篱却抢先一步,上前握住她的手,笑的光风霁月:“是啊,我双姑最疼我了。”
宁双立刻回头瞪了东篱一眼,东篱却目不斜视,笑的愈加灿烂。
说是打长工,宁双觉得自己更像好吃好喝的在养亲侄子,东篱除了走在街上装衣冠禽兽,哦不,是衣冠楚楚的招摇些,蒙蔽蒙蔽川城无知妇孺外,真不知还有什么用!
他还自命风雅,老喜欢念些酸不溜秋的诗,成天不是对月:“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就是望天:“醉卧不知白日暮,有时空望孤云高。”
再或者弹弹衣袖,作出一副昨日之日不可追之状:“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
狮吼功震的东篱堵住耳朵,一跃三尺后,脸上却依旧笑嘻嘻:“好酒好诗,几多逍遥,双姑你太不解风情了,须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你这般下去小心嫁不……”
话还未完,另一把扫帚已经携风飞来,东篱闪身一避,眉眼嬉笑着拂袖开溜。还不忘遥遥冲宁双喊一句:“我去清理酒窖了!”
宁双紧追几步:“呸,又偷喝我的酒去了!不要脸的小贼!”
如此日复一日的嬉笑怒骂间,虽然东篱的酒钱还是没能赔上,但他洋洋自得,丝毫不以为耻,反倒说自己是宁双的贵人,双姑不仅不能使唤他,还得好好供着他。
这无耻言论自然逃不了宁双的一顿扫帚,但仔细一想,也不无道理。
自从东篱来了以后,宁双酿出的酒就分外甘醇,本就超群的技艺仿佛一夜之间更上了一个台阶。赢得了无数主顾的交口称赞。
宁双嘴上不说,但夜深人静时,她会对镜细细审视自己的一双手,想着想着,脸上便会不觉浮现出笑容……
连压在心底的仇恨一时间都淡去不少。
也许,不是什么技艺的突飞猛进,只是心境的一点变化。因为东篱的到来,让曾经死寂的院落有了生气,有了生气的地方酿出的酒自然不一样了。
酒通人性,一双充满凄苦怨恨的手,如何能酿出美好醉人的酒?
当日故作凶狠留下东篱,究竟是因为心疼酒钱,还是只不过因为自己孑然一人,寂寞了太久?
抬眸望向镜中,宁双有些失神,正胡思乱想时,颈间忽然传来一阵灼热感,叫她心头大悸,猛地回过神来,按住心口。
似乎是感应到她的松懈,那里一波又一波地袭来灼人的炙热,无情地提醒着她,不能忘,不能忘……
大口喘着气,宁双痛苦不已,她咬着牙撑在梳妆台前,不知过了多久,那直逼人心的痛楚终于平息了。
擦去额上的细汗,宁双缓缓抬起头,苍白了一张脸,望向镜中的眉眼却暮然狠厉起来——
不能忘,绝不能忘!
无边夜色中,有什么在窗外一闪而过,风过无痕,只留下了一声似有若无的叹息。
去给蔡侯爷送酒的路上,宁双又问起了东篱的来历,东篱依旧是折扇一打,笑的狡鲒:“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宁双一个白眼,伸手作势就要去撕他的折扇,东篱轻巧避过,衣袍翻飞间好不得意。
先前宁双就问过东篱来川城做什么,东篱只说是家中老大丢失了一物,差他出来寻,再具体的就怎么也问不出了。
宁双气的直拿扫把追他:“记住了,你可是卖身给我了!卖身卖身,懂不懂什么叫卖身?”
如今老话重提,东篱却冲宁双眨眨眼:“可双姑你也有秘密瞒着我呀,是不是?”
宁双募的一愣,伸出的手停在半空,东篱忙趁机跑远,飘逸的身影衣袂飞扬,那抹鲜艳的枫叶红刺的宁双心头一跳。
今夜是川城蔡侯爷大寿,蔡府管家点名要宁双酿的春日晖做宴酒,这可是笔大买卖,宁双爽快应下,一大早就开始忙活。她本来怕东篱笨手笨脚坏事,不准他跟来送酒,可东篱却非得随她来蔡府凑一凑热闹,宁双进了蔡府,老管家收下货后,客气的要留宁双和东篱喝杯水酒,东篱也不推辞,道了声谢,与宁双跟着蔡府下人来到了最外围的普通席上,眉开眼笑地坐了下去。
宁双嘱咐他别乱走动,只老实埋头吃喝就是,她去同老管家结账。
可这账一结就结了好久,宴席都开始了,烟花丝竹响个不停,宁双还是没回来,东篱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正准备起身去寻她时,府中忽然传来一声尖叫——
抓刺客!
满堂顿惊,人人惶恐不安,一片混乱间,传来了更叫人震惊的消息——
破开房门的下人们悚然发现,迟迟未出来迎客的蔡侯爷竟是,竟是变成了一尊青铜像!拗不过他,只好作罢。
消息一出,整个蔡府炸开了锅,先前还一派喜庆的气氛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惊慌。
满堂骚乱中,东篱瞳孔骤缩,眸中几个变幻后,握紧折扇,离了席朝侍卫追踪的方向而去。
搜捕声由远及近,火把通天,水下的宁双屏住呼吸,心跳如雷。
她纤秀的身子藏在一池荷叶下,双手紧紧按住怀里的竹筒,极度的紧张中,一股按捺不住的快意却涌上心头。

第四个,这是第四个,她终于又收了一个狗官的魂!
今夜机会难得,不枉她等了这么久,在川城潜心酿酒半年,取得了所有人的信任,总算能接近仇人,报仇雪恨。
方才潜在房里,她亲眼看着那狗官吓得目眦欲裂,身上溢出丝丝青气,眨眼间就化作了一尊雕像。
青气飘进了她的竹筒里,合上盖子,轻轻摇一摇,就化成了幽绿的魂水。
带着魂水,她悄无声息地跃出窗外,却因太过兴奋失了谨慎,发出声响被人发现,一路叫侍卫追到了这。
远处搜寻的脚步声越宁双正在屋里沐浴,他一推开门,只见水雾缭绕,屏风后传来淅淅沥沥的水声。
折扇一打,东篱也不急着回避,反倒挑眉一笑:“双姑好雅兴,这常言道,花看水影,竹看月影,美人看帘影,隔着这屏风看双姑果然和平日很不一样,别有一番风流韵味……”
“那你愿意天天看吗?”
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打断了东篱,叫她蓦地一愣,不料宁双豪放至此,他耍流氓不成竟反遭调戏。
见东篱被噎住,宁双在里面哈哈大笑,笑过后,她似乎有些累了,声音低了下来:“小贼,我过几日要收拾行李离开川城,回老家酿酒,还缺个伙计……你跟不跟来?”来越近,宁双在水下屏气凝神,心跳的越来越快……
酝酿许久的话到底是问了,房中一时安静了下来,宁双咬紧唇,心口处灼热难耐,她强忍着不发出声来,只一心等待这东篱的回答。
不知过了多久,在宁双以为桶里的水都要冷掉时,那边终于传来一声笑,清朗的声音无赖响起:“老板娘包酒吗?”
仿佛冰雪消融,宁双紧绷的身子瞬间软了下来,雾气氤氲中。她靠在木桶上,捂住了眼睛,有什么夺眶而出,欢喜的她承受不住。
在蔡府的荷花池中,搜寻的侍卫越来越近,正当她的心跳到嗓子眼,准备殊死一搏时,半空中忽然传来一声长笑,人影闪现间侍卫们齐齐掉头去追,她趁机而逃。
在这个千钧一发之际发出一声怪笑救了她的家伙,除了东篱,她不作别想。
虽然她还是不打算告诉他一切,但至少,她希望他再陪她一程——
她不再去追究他的来历与目的,他也别过问她的曾经与秘密,就这样,留七分正经以度生,留三分痴呆以防死。
所幸,东篱是个有酒品,也有风度的小贼。
宁双知道他本来是想问个究竟的,可最后还是尊重了她的选择,掩门而出的那一刻,他们心照不宣。
蔡侯爷的案子在川城闹的沸沸扬扬,活生生的人变成了一尊青铜像,人们私下议论纷纷,说蔡侯爷定是为恶多端,冲犯了神灵,被菩萨收去当座下弟子了。
直到宁双同东篱坐上马车离开川城时,官府也没理出个头绪来,蔡侯爷和此前北陆出过的三位身居要职的大官一样,都离奇的化做了青铜像,这桩案子也和那三桩案子一样,成了北陆南疆不了了之的悬案一桩。
马车上,东篱闲闲饮着酒,听着外面车夫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宁双说着蔡府的悬案,说到惊险处,他不由一笑,眼前却有些恍惚起来。
他记得那夜在引开官兵时,他回首瞥了一眼,黑暗中一道身影恰跃出水面,水花四溅,月下他看得清清楚楚,那身影波光粼粼,在风中稍纵即逝——
分明是一条鱼尾。
深夜,万籁俱寂。
荒废的宅院一片破败,残竹摇曳,树影斑驳,泥土里弥漫出醉人的酒香,丝丝缕缕飘荡在夜空,显露着这座老宅曾经的似锦繁华。
东篱信步走过庭院,摇身一变,人已身在了酒窖中。
这是宁家的一处密地,白日里他悄悄尾随宁双,见她在地下挖出了几坛好酒,面露喜色,藏进了这隐秘的酒窖中。
闻着酒香像是春日晖,细细辨去,却又不似寻常滋味,沁人心脾的春日气息中隐隐混杂了一些说不出来的味道,叫躲在暗处的东篱不由皱眉。
趁宁双睡下,东篱决定来宁家老宅一探究竟。
酒坛排开一列,上面贴着显目的宁家红笺,东篱手握扇柄敲了敲坛身,略一思索后,掀开了红布。
浓郁的酒香立刻扑鼻而来,东篱折扇一打,掩住口鼻,定睛一瞧,却是“咦”了一声。
坛底一物闪闪发亮,纹理细腻,在暗室中散发着银白色的光芒,美丽而诡魅,气息混着酒香飘入空中,带着无尽蛊惑钻进人心底,叫人昏昏沉沉,仿若置身仙境,眼前琼楼玉宇,歌舞曼妙……
东篱一个激灵,抬首间回过神来,赶紧挥袖拂去,满室酒香立下散去,眼前幻景也随之烟消云散。
心念转间东篱已明白过来,凑近酒坛捞出那“罪魁祸首”,倒吸了口冷气——
竟是一大片鱼鳞!
触手滑腻,魅香阵阵,非普通大小,而是整整大了几十倍的银白色鱼鳞!
东篱神色一凛,扬手将其余酒坛一一掀开,果然,每坛春日晖中都多了这样一片鱼鳞,难怪那酒香不似寻常滋味。
将酒窖恢复原样后,东篱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住心神,上下打量了酒窖一番,忽然眼前一亮,快步走入酒窖更深处,停在了一只巨大的酒鼎前,手握扇柄就是一敲。
他一边敲着酒鼎,一边念念有词:“酒曲酒曲,快快出来,快快出来……”
幽光大作间,白雾涌上,一个白发白须的老者自雾中现身,他像是强行被人从鼎里拖出来一样,住着拐杖,踉踉跄跄地跌在了东篱面前。
东篱收回扇柄,啧啧一叹:“这家酒曲倒有些年头了!”他还没见过这么老的酒曲呢。
那老头儿显然还未睡醒,打着呵欠哼哼道:“吵什么吵,哪来的龟孙子敢捉弄小老儿,打搅了小老儿的美梦,真是不知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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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第26章
艾抵资讨厌联红霞动不动就讲大道理,更讨厌她偏袒何艳丽!但她仗着大姑是县里管知青的头头,咬尖咬惯了,杨了扬眉毛:“呦,我以为谁呢,副点长啊!”
联红霞不动声色:“何艳丽的爷爷是民族资本家,他爸爸不是,她本人是子弟的子弟,和你一样,不是吗?”说完,联红霞猛地抬起了头,直视艾抵资。
空气似乎凝固了,何艳丽呆呆地看着,忘了哭泣。
还是徐荣光打破了尴尬:“好了好了,都别说了。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了一起。革命的队伍要团结。不利于团结的话以后都不要讲。我们要相互关心相互爱护,这才能以饱满的革命斗志去战天斗地!”
他顿了顿,似乎是在稳定心神,接着说道:“大家快吃饭,别耽误出工。红霞,你和姜立新一会儿去小卖部买26个面包,每人两个,今天中午就吃这个了。再买两个午餐肉罐头当包子馅,艳丽,今天的任务是包包子,大家伙不是都馋了么。”
屋子里的人静静的听着,徐大哥继续说:“今天我们知青要喝……

C. 古玩收藏的小说主角买了一木箱的墨其中有块李延圭墨的小说

就是哑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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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把手中沉重的樟木箱吃力地放在地上,然后便扶着墙壁直喘气:“应该是最后一箱了吧?真要命,我的腰啊……”
老板瞥了一眼呼天抢地的医生,淡淡道:“是你自告奋勇来帮忙的。”
“是是,是我自找苦吃。”医生苦笑,什么叫吃力不讨好?就属于他这种。今天正好轮休,他到哑舍打发时间,赶上老板说今天是农历六月初六,应该晒书,他能不帮忙吗?难道在一旁光看着老板干活?
医生看了看老板单薄的身材,觉得还是自己动手比较靠谱。
不过吐槽归吐槽,医生缓过气来之后,再次后悔没有带口罩来。他用抹布擦掉樟木箱上厚厚的灰尘,一手护住口鼻,一手扭开樟木箱的锁扣。
灰尘扑面,却意外地夹杂着一股浓重的书墨香气。
医生闻着这股墨香味精神一振,些许灰尘也就不甚在意了。这股墨香味倒并不若普通书墨那般有股淡淡的腐臭味,反而初闻香气馥郁,但却并不浓艳,细闻绵长隽永,竟不知道里面缠绕了多少种香气。医生忍不住将头探了进去,仔细寻找墨香的来源:“为什么这一箱和其他箱子的不一样?难道里面放了一块墨?”
“不是,这一箱放着的大多都是手稿,而不是线装书。”老板放下手中的书走了过去,从那个樟木箱中拿出一摞摞手稿,细心地一叠叠摊开,放在阳光下晾晒。

“手稿你这里也有啊!”医生饶有兴趣地凑过去看,这些细致活他不敢随便碰,谁让他以前有弄断过山海经的书简,虽然是不小心之举,但他还是不敢乱动手了。搬搬箱子什么的倒没问题,他可怕万一撕碎了一张纸,再蹦出个什么神兽来。不过,医生环视着周围,他还是头一次知道哑舍内间里面还有这么一块小小的天井。方方正正的青石板地面偶尔爬着一两只毛毛虫,老板却并没有把它们弄走,而是避开了它们的爬行路线放置书籍。此时是正午时分,阳光直直地落在这里,正好适合晒书。但是出乎他的意料,哑舍里的藏书并不多,加上他刚刚搬出来的那一箱手稿,晒的书还没有铺满整个天井。
“老板,需要晒的就这么多了?”医生不信地问道。若是再多的书他都不觉得奇怪,奇怪的是太少了啊!老板好歹也是活了几千年的人了,怎么就收集了这么点书和手稿?
老板吹了吹手稿上落下的灰尘,珍惜地一边仔细检查着一边淡淡道:“书籍本来就难以保存,现在市面上连宋元时代的线装书都很难看到了。我手里的书大部分都放在安全的地方封存起来了,真空状态下要更为稳妥。我身边的这些……就这么多。”
喂喂!那个可疑的停顿是怎么回事?
医生虽然站在阳光下,但也觉得忽然间浑身发寒。依照他对老板的了解,只有他不放心的古物才会随身安置。那么就是说,这些书其实都是有问题的了?
医生立刻四肢僵硬,连动都不敢动。不过他转念又一想,哑舍里的古物岂不是全都有问题?他不还经常往这里跑?怕什么啊!

正思量间,老板从箱子里拿出一摞书稿,方才闻过的那股浓郁的书墨香气再次袭来,令医生不由自主地凑了过去:“好香啊……为什么会这么香?”
老板清隽的脸容上露出一抹笑容:“你想知道?”
医生大喜点头道:“又要讲故事了?我喜欢听故事。”
老板的视线却落在了一旁的青石板地面,努力向前蠕动的毛毛虫身上,许久才启唇幽幽道:“你知道,毛毛虫是怎么过河的吗?”
“啊!”

清·顺治三年。
“……要为小少爷准备抓周礼,东西都齐全了吗?”
什么声音?好吵啊……奚墨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她好像睡了很久很久,这次是几年?还是几十年?
“还差文房四宝呢!老爷让我到库房找一套来。对了,最好找小巧精致一点的,小婴儿也能抓在手里的那种。”
“我记得有一块墨……哦,在这里。”
奚墨感觉到一直禁锢自己的盒子被打开了,久违的阳光投射了进来。她眯了眯眼睛,有点不太适应。
“好丑啊!这么丑的一块墨?”
“可是这块墨够小啊!而且我记得送礼的人说,这块墨可是五代十国时南唐李廷圭所制的廷圭墨!千金难求啊!就是上面没有什么花纹雕刻,据说是李廷圭早期所制。也亏得是早期,否则也存不到现在啊!”
“好了好了,管这墨有什么来历呢!好歹也是块墨,快收拾一下……”盒子又被关上了,奚墨感觉自己在盒子里来回碰撞,虽然不痛,但已经让她开始不爽起来。

丑?她很丑吗?她可是这世上第一块廷圭墨!好吧,虽然主人当年炼制她的时候,还没有很好的墨模,导致她并不像其他墨那样方方正正或者雅致特别,而是很不规则的一个墨块。可是当着一位淑女这么直截了当地说话真的可以吗?
奚墨抱怨的时间并没有很久,很快她便再次被阳光所笼罩,而这次她还发现周围摆着许多种类的物品,诸如印章、经书、笔、纸、砚、算盘、钱币、账册、首饰、花朵、胭脂、吃食、玩具等,摆了整整一个床铺,一眼看去眼花缭乱数不胜数。而且从她附近的其他文房用具,就能看出这户人家端的是富足,不是所有人都能用得起宣州纸、端州砚和诸葛笔的,再加上她这块廷圭墨,倒也当真是世间最珍贵的文房四宝了。
不过这么多物事之中,也只有她修成了精魄,其余物事虽然精贵非凡,但也不过是物品罢了。而她则因为是主人炼制的第一块墨,当初主人将烟料配料和成烟料团,放入铁臼中捣炼三万次,在每一次的捣炼中都倾注了太多的期许,所以让她在炼成的那一刻,便有了一点意识。
奚墨便由此诞生,虽然她从一开始,就被主人丢弃在了一旁。
被嫌弃也是不要紧的,奚墨也很淡然,这样她就不会被送人、被卖掉或者被用掉。在之后的几十年中,她在落满灰尘的角落里,看着还是少年的主人跟随着他的父亲,制成了天下闻名的歙州墨,看着主人和他的父亲都被李后主赐国姓,后又改名为李廷圭。天下人都知道“黄金易求,李墨难求”,到最后也只有她是主人在姓奚的时候所制出来的墨并留存了下来,所以她给自己起名为奚墨。
后来,主人的名声超过了他的父亲,天下闻名的李墨也渐渐变成了廷圭墨。
再后来,主人就死了。
奚墨还是有写不太习惯自己漫长的生命,不过她也知道自己是区别于其他物事的存在。在几百年间,她被转了好几手,虽然模样很丑,但质地颇佳,已经确定是廷圭墨的她,其实已经身价千金。她还记得上一次见到阳光,好像是被人当成礼物送到了洪家吧?洪家的那代家主,并不喜欢她,只将她随手锁进了库房。
过着这样被关在锦盒里的日子,除了睡觉她又能做什么呢?她倒是宁愿像当初那样被丢弃到角落里。
话说回来,被她一觉又睡了很久了吗?怎么人的打扮变了这么多?女人倒还好,没什么太大变化,怎么男人的头发前面全部秃了一半?还在后面系了个大辫子?
奚墨惊奇地看着这群衣着富贵的男男女女,簇拥着一个粉妆玉琢的小男孩儿走了过来。哦,对了,这是要办抓周礼,让一岁的小孩子抓自己喜欢的东西,然后预测以后的前途和性情。
+落-霞+小-说 ·
才一岁的小孩子,懂什么啊?奚墨很是不以为然地看着那个小男孩儿被抱上床。
“升儿,喜欢什么就拿什么。”一位明艳的妇人笑语盈盈地说道,她梳着整齐的妇人髻,明眸皓齿,头上珠翠缭绕,应该就是这个男孩儿的娘亲。
被娘亲鼓励的小男孩开始在琳琅满目的东西中挑选,奚墨被那双如同葡萄般水润润的大眼睛一瞄,也忍不住期待了起来。

人之初,性本善。越是年纪小的孩童,就越能感觉到成年人无法感应到的玄妙。奚墨看着这个升儿只扫了一圈,就果断地手脚并用向她爬来,奚墨还来不及做什么准备,就发现自己被一双胖乎乎的小手举了起来。
奚墨愣愣地看着近在咫尺的小婴儿,软软的,白白的,看起来好像易碎的陶瓷娃娃。她几乎呆滞地看着这个陶瓷娃娃朝她绽开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还没有人冲她这样纯净地笑过。
主人嫌弃她做得不够完美,很多人厌恶她丑陋的外表,还有人觉得她奇货可居,只有这个小男孩,只是这样单纯地对着她笑。
奚墨的感动并没有持续多久,周围的大人们也没有来得及开口说出一连串的吉祥话,所有人没防备地看着小宝宝动作迅速地把奚墨放进了嘴巴。
“哇!”惊天动地的哭泣声响彻耳际,奚墨顶着一身的口水,默默地被扔回了床上。
她就知道,不能对一个只有一岁的孩子抱太大的希望!
奚墨知道自己的气味有着墨块特有的腐朽味道,就算是这个升儿能感觉到她不同于其他物事的灵气,但这股味道却是怎么也忍受不了的。
不过知道归知道,在看到刚刚还视若珍宝举着她的升儿,拿起了一盒胭脂爱不释手,奚墨还是忍不住郁闷了起来。
哼!这臭小子今年才一岁,就知道吃胭脂了!长大了还得了?看把他老爹气得……
十五年后。
“升表哥,这块墨就是传说中的那一块?”一个亭亭玉立的女子好奇地问道。
“是,就是传说中的那一块。”说话的是一位俊秀公子,一边说一边露出无奈的表情。他有着一张容长脸,眉眼秀长,气度温文尔雅,举手投足间透着一股世家大族的公子气派,让人一见心折。而他身旁的那位女子,相貌和他有几分相似,秀美如玉,身上穿着一袭湖水蓝的月华裙,已经及笄的她头上插着两支梅花纹碧玉簪,更显得面色如花,明艳动人。
这位俊秀公子便是洪家的大少爷洪升,而他身边的那位女子则是他的亲表妹黄蕙,他们两人年岁相当,黄蕙仅差了洪升一天,所以两人自小青梅竹马,感情非常好。而今日黄蕙正巧听人说起洪升小时候的那场抓周礼,便吵着要看看那块很著名的廷圭墨。
奚墨静静的坐在书桌上,自从十五年前的那场抓周礼后,她就结束了盒子里的生活,被送到了洪升这里。当然,这也是因为洪升那古板的老爹根本不接受他儿子抓的是个胭脂,强硬要求儿子必须念书考科举光大门楣。
其实这个念头根本就是非常不靠谱的。已经观察了洪升十五年的奚墨无声地叹了口气。这十五年来,她就一直被放在洪升的书桌上面,看着他习《三字经》、《弟子规》,上宗学,读四书五经。她可要比这世上任何人都了解他,这位洪家的大少爷,根本就不是考科举的料!让他去考那八股文,纯粹就是要了他的命!
洪升最喜欢的,就是和他的姐姐妹妹们混在一起,在杭州西溪的洪园中吟诗作画,联句酬唱,过得好不快·活。那些女子们还成立了“蕉园诗社”,春咏柳絮,夏吟芙蕖,秋赏海棠,冬颂腊梅。好人家的姑娘们聚众玩乐,这都是奚墨无法想象的事情,她印象中的大家闺秀,哪个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啊?有的出嫁之前连秀楼都没有下过,她敢肯定这个女子诗社绝对是历史上的头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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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的眼泪座》
作者:李懒言
出版社: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年03月
简介:
她任性张扬,却在遇见他的那一刻沦彻底陷。大胆的表白却换来无情的嘲讽,固执的留在他身边得到的也只是无尽的伤害。青梅竹马的男孩在她最失意的时候回到她身边,儿时的过往,温柔的守护,渐渐抚平她心中的阴霾。但没想到,一切她所以为的美好,不过是昙花一现的海市蜃楼。那些青春的悸动与疯狂,那些胆大妄为的年少时光,将以怎样的姿态徜徉在成长的路上?她心底那个早已经绝望的梦,还能否越过这一刻的穷途末路,迎来最终的柳暗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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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

《苍生》是作家浩然1987年发表的新时期代表作,描写的是冀东农村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故事。它以苦熬死受的田成业一家为主线,展现出新时期农村的众生相。在艺术上,更注意挖掘人物的内心世界,语言依然保持朴实、生活化的优点。

【小说作者】

浩然(1932~2008-2.20)本名梁金广,中共党员,中国著名作家。祖籍河北宝坻(今属天津),1954年调到《河北日报》当记者,1956年9月调北京俄文《友好报》当记者,同年11月在《北京文艺》上发表处女作短篇小说《喜鹊登枝》,引起文坛注意。1958年出版第一部同名短篇集。此后致力于创作反映北方农村现实生活和农民精神面貌的作品。1959年10月加入中国作家协会,1961年调任《红旗》杂志编辑。1962年底开始创作多卷本长篇小说《艳阳天》。1964年《艳阳天》第一卷出版,同年10月调中国作家协会北京分会从事专业创作,成为北京市文联专业作家。1970年底开始创作另一部多卷长篇小说《金光大道》。这些作品留有当时社会思潮的印记,在当时有较大影响。1973年参加了中共第十次代表大会,1974年为适应政治需要写了中篇小说《西沙儿女》,创作上走了弯路。1977年任北京市革命委员会委员,1979年参加全国第四次文代会。1986年冬天为了深入农村生活,曾到河北省燕山脚下一个小镇任副镇长。1987年发表的长篇小说《苍生》,以新的视角观察和反映变革中的农村现实和新时期农村的巨大变化。作品生活气息浓郁,乡土特色鲜明,语言朴素自然。曾任中国作家协会理事、作协北京分会专业作家、中国大众文学学会副会长。“写农民,给农民写”是他的创作宗旨。

2008年2月20日因冠心病引起心脏衰竭在北京辞世,享年76岁。

G. 芈月传小说全文阅读最后一章

魏丑夫急切叫道:“薜荔,你带我进去,让我见见太后,我要见太后,我要见太后——”

薜荔,神情平淡:“魏子,你求仁得仁,太后已经赦你不用殉葬,你还是回去过你自己的日子吧!”

魏丑夫疯狂地抓住薜荔的手,叫道:“我愿意,我愿意为太后殉葬。 我求求你,你带我去见太后,我要亲口告诉太后,我离不开她,我愿意为她而死。”

薜荔摇了摇头,叹息:“魏子,不需要了。大王已经烧制了数万兵马俑,为太后陪葬。太后说了,活人生殉是不仁的,你还是回去吧。”

魏丑夫绝望地跪下:“不,不,你让我见太后,她会改变主意的。”

薜荔摇了摇头,丑夫的神情有些怜悯:“太后现在已经不记得你是谁了。”

魏丑夫震惊:“你说什么?”

薜荔道:“太后已经忘记了很多人很多事,她不记得你是谁了!”

魏丑夫震惊地松手,倒退两步:“怎么会?她怎么会忘记我,她怎么会不记得我是谁?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薜荔走了进去。

魏丑夫跪倒,捂住脸呜咽。他以为离开她,还能有无限的未来,他早就为自己铺了路了,不是吗?他还应该是大王或者太子的功臣,不是吗?

然则此时他才知道,离开了她,他就什么也不是,什么也不是……

薜荔说得没有错,芈月的病,已经是越来越重了。或许是因为离开权力这强心剂以后,芈月彻底放松了自己,什么也不想,再也不需要时时刻刻想着天下局势,想着秦国后继之事,想着战争宏图。

她开始变得懒散,变得真正像一个高龄的老人一样。所有老人应该有但之前被她强大的意志所压制住的状态一一浮现。

她开始变得耳聋眼花,甚至渐渐忘记了许多人许多事。

秦王嬴稷前的母亲,这才真正确认,她的确是比他年纪更大的老人。

此前,他忧虑着自己会走在母亲的前头。但此刻,他更忧虑母亲的状态继续恶化。

他天天来章台宫,亲自侍奉她。只要不处理朝政。他就来守着她。

他们之间,相依为命已经五十多年。此刻,他最大的恐惧,是失去她。

她对他而言比任何人都重要。

就算她忘记了所有的人所有的事,她唯一还能记得的人,一定要是他,也必须是他。

最后,他甚至将朝政全权交由太子嬴柱处理,一心一意陪着芈月。只有在芈月昏睡的时候,他才会出来处理太子呈报的政务。

芈月昏睡的时间越来越长了。嬴稷一步也不敢离开她,生怕一离开,就会是永远的遗恨。

这一日,芈月醒的时间比较长,她稷笑道:“子稷,是快不成啦……”

嬴稷颤声道:“母后,您撑住啊。儿臣已经让芾弟和悝弟赶回来了,您要见见他们啊!”

此时,芈月能够记住的人,已经不多了,不过是魏冉芈戎白起几个近臣和嬴稷嬴芾嬴悝这三个儿子。她已经完全不认得唐八子和嬴柱等嬴稷的妃嫔子嗣。

听了嬴稷的话,芈月摇摇头:“不行了。等不了啦!”

嬴稷道:“儿臣已经让黄歇从楚国赶过来了,母后,您要撑住,您要撑住!”

芈月半闭着眼睛,喃喃道:“子歇,要来了吗?”

嬴稷劝道:“是,子歇要来了。您要撑住。”

芈月道:“我怕我等不到了。”

嬴稷道:“儿臣已经派人去问罪周王,叫他去掉王号。儿臣已经派人去取周天子的九鼎了,九鼎今日就要进咸阳了。母后,您不想鼎放到咸阳殿前的样子吗?”

芈月喃喃自语:“九鼎,什么是九鼎——”

嬴稷的心都凉了,她毕生的追求,都要忘记了吗?好在过了一会儿,芈月似乎又想起了什么,眼睛睁大了:“九鼎,周天子?我,带我去”

嬴稷大喜:“好,儿臣这就带您去

九座大鼎摆在咸阳殿前,闪闪发光。

芈月倚在步辇上,眼睛似乎也被这金光刺得睁不开眼睛。

嬴稷俯身在芈月耳边轻轻说道:“母后,您吗?这就是九鼎,周室已灭,秦将一统。您吗?”此时的芈月已经极度虚弱,嬴稷甚至不敢再把她扶下步辇了。

芈月嘟哝:“真亮啊,我什么也,就片金光闪闪。”

嬴稷道:“是,今天的太阳很亮,都是金光闪闪的。”

竖漆疾步跑来道:“大王,楚国春申君黄歇到了。”

嬴稷一喜,俯下身子对芈月说:“母后,母后,您听到了吗?子歇来了。”

芈月含糊道:“在哪儿呢?”

黄歇此时亦是白发苍苍,自接信之后,马车一路不停,直入咸阳。此时他轻轻走到芈月面前,握住她的手,柔声道:“皎皎,我在这儿。”

芈月努力睁开眼睛,却只是一个朦朦胧胧的人影,她懊恼地嘟哝:“我你了,子歇,我你了!”

黄歇蹲在她的步辇旁,低声对她说:“可我你。皎皎,我来了,我来了!”

芈月忽然笑了,声音又变作娇嗔:“‘摽有梅,其实七分,求我庶士,迨其吉兮。’子歇,你要早来,不要等梅子落了啊!”

黄歇泣不成声:“我来迟了,对不起,对不起!”

芈月没有说话,也没有动。

嬴稷颤抖着伸出手来,在芈月鼻下一试,大惊跪下道:“母后——”

嬴稷的身后,嬴芾和嬴悝也一齐跪下,大放悲声道:“母后——”

群臣尽皆跪下,大放悲声。

秦太后芈月死后,谥号为“宣”,史称宣太后。谥法曰:“圣善周闻曰宣。”

宣太后执政41年,平定季君之乱,重新稳定巴蜀,任用李冰修建都江堰,并吞义渠,任用白起魏冉等大将,打了秦国建国以来前所未有的数个大胜仗,占据楚国大部分疆土以及韩赵魏等无数城池,将秦国版图扩张数倍。

她执政之前,秦是七雄之一,她执政之后,秦国已经成为压倒六国的绝对霸主,奠定了秦国一统天下的基础。

在她死后第五年,秦赵长平之战,赵国大败,自此无再战之力。

她死后十九年,其玄孙秦王政继位,再过25年,秦王政灭六国一统天下。当时,离宣太后死,仅44年。

数千年以后,秦兵马俑被发现,初时被认定为秦始皇陪葬俑,然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人认为,兵马俑或许是宣太后的陪葬。

一个女人,生前拥有一个庞大帝国的兵马铁骑,死后也仍然会带着这样的铁骑下葬,护卫她千秋万世。

H. 叶冰伦再见小时候2全文阅读目录

03
上完课,中午在学校食堂吃完饭后回办公室我看了会儿带过来的司法考试复习资料,其他几个老师有的下午没课回去了,有的在睡午觉,有的在外闲逛,还有几个位子一直空着没出现,估计是上午没课。我懒得回去,打算再看一会儿,就直接骑车去考场了,到那再找个位子继续看。
那会儿哪知道背着包到小门,拿钥匙往我那小黄车孔里一插,车子没办法开动,因为车胎被人给刺破了。
再看看周围其他人的车,均好好的。
我瞬间就了然了,这么低劣幼稚的报复手法,都不用问就知道是谁干的。
果然,我刚从车上下来,背包里的手机就炸响起来,边小诗极为嚣张地大笑道:“安诗年,看到你那破车了吧?让你故意整我,我边小诗可是不好惹的。”
“哼哼”两声,她就挂断了电话。
我愣愣地望着手里的手机,迟缓了半会儿,才咬牙切齿地咒骂起来:“边小诗,你这坑姐的熊孩子!”
什么时候扎我车不好,非要这种时候扎。边小诗当然知道我下午要去考司法,所以才故意扎破了我车胎让我急,但是她不知道这山沟沟里的破学校,偏僻荒凉,要去找车还得走上好长一段路,她要想到这点,也不会扎我车了。毕竟边小诗,还不是那种不讲道理,不顾大局的孩子。
这个时间点,校车也不会经过小门,我有些头疼地按了按发涨的太阳穴,嘴里又忍不住骂了边小诗几声,最终无奈地拿手机打给别人求救。
找我妈跟边小诗爸都不可能,他们俩一个出国办公,一个去外地出差,远水解不了近渴。找朋友吧,在这个城市,我待了四年多了,这种时候能由我任劳任怨喊出来的朋友,一只手都数得过来,掰来掰去也就三个人。
一个是李凤华了,是边小诗高中的班主任。边小诗高中那会儿叛逆期老惹事,家里两大人又工作忙,很少有空给她去学校擦屁股,差不多都是我去的,于是就认识了李凤华。说是李凤华,边小诗以前老叫人家“李小鸡”,我问她为什么喊人家“小鸡”,边小诗跟我解释说,她自称“李凤凰”但又不像“凤凰”,不像“凤凰”那不就是“小鸡”吗?
神逻辑就是边小诗那种。
我倒还是蛮喜欢“李凤凰”的,没啥特别的原因,就是边小诗不喜欢。她不喜欢的,我一般都喜欢。
但李凤凰现在应该在上课吧,高中老师可不像大学老师那么闲,课还是挺多的。我估摸着她应该走不开,就没再考虑她,直接打给了朋友之二——宣漾。
听筒里传来一个女声:“您拨打的号码已停机。”
我站在路边差点摔机。
她什么时候不停机,偏偏这会儿停机。耍我吧!
我又一次地在心里将边小诗轮了一番,无奈之下只能打给有阵子没见的卢春春。
卢春春是我在进修学院认识的,她跟宣漾跟我同专业,都在进修法律,但是她俩比我有用,司法考试一次就过了,我考了三次都没过。
卢春春从学校一出来,就迷上了一男人,整天跟着人家屁股后面转。宣漾说她感觉到被深深地背叛了,还让我跟着她一起觉得背叛了,以后别搭理卢春春那个见色忘友的家伙,但是我一直想说,那见色忘友的家伙压根就没空搭理我们,人家忙着追男人呢,直到结婚了才记得还有我们俩朋友。
所幸,卢春春结了婚后又多了点人性,男人那边的新鲜劲过了,又开始觉得朋友重要了。
我打电话过去的时候,她不知道在吃什么东西,嘴里“吧嗒吧嗒”地嚼个不停。
我感到难为情地把自己的请求说了遍,春春豪爽地答应了,拉大嗓门说:“你在那等着,我车十分钟后到。”
我似乎都能看到她边说话嘴里边喷东西的样子。
她家就在这大学附近。
在小门对面的堕落街买了两杯奶茶,我一杯举在手里喝着,一杯拎在手里,等着卢春春来给她。
等了没多久,就看到了卢春春那辆新买的君越。她坐在车里探出头来朝我招手,眉开眼笑地大喊:“安诗年,这呢!这呢!”
一个二十七八的妇人,竟毛躁得像堕落街那群走来走去的女大学生。
我提着奶茶就上,拉开车门,钻进去,将东西丢给卢春春,说:“给你买的,辛苦费。”
卢春春笑嘻嘻地接过去,道:“你该给我买两杯,我现在是一人抵俩。”
我看了下她的肚子,眼睛瞬间睁大。那肚子大得都搁到方向盘了。
我说,春春,怎么这么大。
卢春春拿眼横我,道,怎么不大,都快生了。
我说,不是结婚才七个多月吗?
那姑娘,不,那民妇就开始扭捏起来,略害羞地笑回:“结婚前就两个月了。”
要是宣漾在这儿,铁定要恨恨道:“卢春春,你一个先上车后补票的,怎么好意思做这么羞涩的表情。”
不过我不会那样说,我的眼睛一直盯着春春的大肚子看,眼里不禁流露出羡慕,还有些许感伤。
我也有过孩子,还生了下来,只是都没有机会抱上一次,也没机会听到他哭,看到他笑,因为他是个死胎。
这么一想,眼眶有些涨疼起来,我别开眼,看向窗外,手拉开车门,人又走了下来,绕到春春那头,说:“我来开吧,你去坐副驾驶,这么大肚子,不安全。”
春春笑嘻嘻地喝着奶茶说“好咧”,人从主驾驶钻出来,重新坐到了副驾驶的位子,而我也坐了进去。
驾照考完,我很少开车,家里有车,边思捷跟我妈都有辆,但是我不常开。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开车不如开电瓶车自由舒坦。许是路上人太多了,我看着会恐慌,也就不敢随便开车。
什么时候开始的,惧怕密集的人群,说不出来,只知道刚来这城市,一个人闷在屋里半年后,再出来,就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边思捷跟我说,诗年,你这是心病,没药治,要自己医。所以,这么多年,我一直在努力地自我治疗。
车子开得很慢,春春也有点嫌弃我,说:“安诗年,你不是急着去考场吗?这么慢,不怕迟到啊!”
“时间还早,慢点安全。”我悠悠地回道,言语间透着微微的紧张。
卢春春无语地白了我一眼,说:“诗年,你这车开得就跟蜗牛似的,我估计我孩子出生都比你开车快。”
话不能乱说的,卢春春刚说完这句,就抱着肚子大叫起来,一只手用力地抓着我的大腿,喘着粗气喊:“诗年,完蛋了,我好像要生了。”
我看着从她裙子里浸出的液体,蓦地变了脸色。
卢春春羊水破了。
竟然又是这种时候!
在我要赶去考场的时候,她竟然要生了。
几乎没犹豫,我咬紧牙关,用力地踩着油门,直接往医院冲,脑子里只有卢春春抓着我,脸色苍白,满头大汗的样子,哪还顾得上考试。
我都能想象得出未来边小诗嘲讽我的嘴脸。
安诗年,你司法考试四次未过,我劝你还是放弃当律师吧!
04
这是我开的最快的一次车,中途不知道闯了多少个红灯,我顾不上数,因为我在跟时间赛跑。
卢春春像条被冲到沙滩上的鱼,张口用力地呼吸。似乎看得出我的紧张,她的表现反而平稳了些。此时,好像要生孩子的是我,我焦躁不安、心急如焚,就怕孩子不能顺利降生。而春春则像是个安慰者,伸着满是虚汗的手按在我的大腿上,一个劲地说:“诗年,不要怕。”
怎么能够不怕,倘若卢春春跟孩子出了事,那都是因为我。是我把她这么一个待产孕妇给叫出来。
一种积压在心里很久的恐怖终于再度席卷而来,我知道我在怕什么,我怕再有人像杨帆一样,因我而死。
车开得超级快,快得我耳边只剩下了呼啸而过的风声。十几分钟后,我终于载着卢春春赶到了最近的医院,直奔大门,朝里面大呼,说有人要生了。
一群穿大褂的医生推着病床匆匆赶来,接走了快痛晕过去的春春。我脊背僵直地站在手术室门口,紧紧地攥着拳头,背上一片湿透,像从深水里爬出来一般,眼睛死死地盯着手术室门口亮着的灯。
我得找一个注意点,才能迫使自己,在这样的情况,这样的境遇,不要胡思乱想。
继父边思捷曾给我做过心理调解,跟我说,心理学上有一种病叫做“PTSD”,中文全称是“创伤后应激心理障碍”。这病的产生,缘由是四年前,我一连经历了加亮的意外死亡,至亲弟弟死去,最好朋友因我而死,孩子出世便离世等一系列惨痛事件后,所产生的精神障碍。
这么多年,我有经常接受边思捷对我的心理治疗,但是过去的创伤太过沉重,我努力了很久,还是没能完全从阴影中走出来。当与过去相似的情景再度出现时,我就会焦躁不安,身体反应不受自己控制,就像现在一样,我站在手术室的门口,抑制不住从内心深处翻腾出来的恐惧,一身冷汗,我在发抖。
我想逃走,逃离医院,但是不能,边思捷说,这种病,越是选择逃避,越难根治,而且我也不能离开,这里就我一个人,我走了就没人守着卢春春了。
我努力强迫自己不要去回忆四年前在手术室里生那个孩子时的情景,用力地呼吸,让自己镇定下来,停留了好一会儿,我才伸手从口袋里拿手机,准备拨给其他人。
我不知道卢春春的家人号码,联系人的名单里本就只有很少的几个人,能与春春有交集的,也不过宣漾一个人。
想着之前她手机停机,我手指发抖地搁在键盘上,犹豫着要不要再打一次,手机却突然震动起来,宣漾的名字在屏幕上跳动着,我指尖颤抖地连忙按下了接听键。
“安诗年,大中午的找姐干吗?我在睡午觉呢!手机调了拒接模式。刚醒来看到你的未接电话,你什么事啊?”宣漾在电话里咋呼着。
“宣漾,春春生孩子了,我现在在诚爱医院,身边没人。”我喉咙干渴地说道,声音有些哑。
另一头宣漾“呃”了声,说:“她男人呢?她生孩子怎么就你一人陪?”
“我上午去学校报到了,刚出来准备去考司法,但是车胎坏了,那边偏打不到车,我又联系不到你,没办法找了春春送我。没想到她突然就要生了,我急着就把人送这儿来了。”
听到宣漾的声音,我人稍微镇静了些,略微焦急地向宣漾陈述了下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意图用此来转移我对手术室内部情况的注意力。
“你没她男人电话吗?我这也没。唉,算了,你别慌,在那等着,我这就过来。”宣漾一个人自说自话道。
我抑制不住内心的恐惧,忍不住慌乱地对宣漾说:“宣漾,万一春春的孩子像我的一样,生下来就是死的怎么办?是不是就是我害死的,我……”
“你他妈放什么狗屁!给我闭嘴!安诗年,我警告你,你别给我瞎想八想的。卢春春额头那么高,脸圆得跟弥勒佛似的,一脸福相,哪有你这么倒霉!你以为哪都能冒出个变态少女追着人跑,把人孩子给刺激死了。好啦,别多想,我一会儿就到。”
我被宣漾骂得耳朵里嗡嗡地一直响。我知道宣漾不是真的在骂我,她是想让我别胡思乱想。
我从前的那些事,她多少有点耳闻。这四年来,唐晓婉有来这城市看过我,有几次碰到宣漾还一起吃了饭。最初的那年,我整个人都很抑郁,宣漾一直对我的心理病产生的原因感到好奇,所以跟唐晓婉见面,背着我跟晓婉询问了我的事。唐晓婉怕我老这样下去,早晚会出事,希望我能早日从阴霾里走出来,看宣漾是我朋友,就跟她说了那些事,希望宣漾能拉我一把。
可实际上,宣漾并没有帮到我什么忙,倒是没少听她咒骂童家一行人,咒骂安知墨懦弱,咒骂我爸跟爷爷他们的迂腐,咒骂暨雨善良过头,该救的人不救,不该救的瞎救,诸如此类云云。
宣漾出现之前,我在手术室门前又战战兢兢了一会儿,也不知时间过去了有多久,正当我咬着手指头原地转的时候,手术室里突然传出来一声响亮的啼哭声。
我无法形容那时候的感觉,仿佛有什么东西从胸口里涌了出来,从一开始的恍惚,到慢慢地嘴巴张开,嘴角有弧度出来,我双手捂着嘴,竟然忍不住地掩面流泪起来。先前的恐慌一下子消散开来,我又哭又笑起来,像个疯子,却是个快乐的疯子。
宣漾踩着高跟鞋像跳踢踏舞似的一路“踢踏”地奔过来的时候,我正蹲在手术室门口笑。
宣漾一掌用力地拍在我的头顶上,脸色紧绷地问:“安诗年,你干吗笑得这么神经病!”
我抬头看着她精致的脸蛋,像个孩子般伸手扯着她牛仔裤的裤腿,激动地说:“宣漾,我听到春春孩子哭了,你听,他还在哭。他没事。”
宣漾又一次忍不住骂我:“废话,能有什么事!就你瞎想!孩子不是出来了吗?怎么人还不被推出来?不会春春出啥事吧!”
估计是受我影响,宣漾表情严肃地嘀咕道,眉头皱着成大八字。
我说春春没事儿。
宣漾一脸惊疑地看我,说,你这会儿怎么不杞人忧天了。
我呵呵地傻笑,说我听到春春的声音,特别雄浑。
刚说完,手术室的灯就暗了下来,卢春春被人推着出来,圆润的脸上挂着胜利的微笑,像个从激烈的战场凯旋归来的战士,怀里紧紧地抱着她的战利品,一个号啕大哭的孩子。
春春温柔地朝我笑,说:“诗年,你来帮我抱抱孩子。”
我整个人呆愣地站在原地,没有上前,最后还是宣漾推了我一把,我才跌跌撞撞地奔到卢春春的病床前,从她的手臂下小心翼翼地抱起了那个孩子。
很丑的孩子,小脸皱成一团,五官都分辨不清,可是他哭得很大声,大声得让人清晰地感觉到她旺盛的生命力。
她会活得很好,像其他孩子一样,健康的成长。
我的眼泪又一次涌上眼眶,曾经,我也有机会,拥有这样的一个孩子。
只是,我没能保护好他。
他是一个与我无缘的孩子,我甚至都不知道该叫他什么,因为我还未来得及给他取名,他就已经离我而去。
我听不到他的哭声,只能听到重要的东西从生命中流失而去的声音。
“砰砰砰”,就像玻璃崩裂开来那般,清脆刺耳。

I. 求烽火小说老子是癞蛤蟆里各个女人的结局,最后有没和八两好啊,比较关心袁树

李锦枝在倒数第二章明确了和八两领证了。
齐冬草在杭州逆推八两,虽没领证不过俨然和李锦枝成为东西两宫娘娘。
裴洛神在杭州一个寺庙里躲着,八两也清楚,可能有朝一日会接回来。袁树让东西宫娘娘我见犹怜,也接受了。
蒋谈乐在北京教书,没有明确最后归属,重逢后几次欲度春风也被搅合了。

蔡姨最后主动给八两捏肩捶腿,应该没推倒但也差不多了。
佟夏不用说,预测被包养了。八两还说那天晚上借着酒劲和黑暗又亲又摸的人不是佟夏而是佟冬,估计也是八两的菜。
沐红鲤去边区支教消失N年,但也被八两找到,两人完成了一次最初见面的对话,估计也修成正果了。
最出彩的是王半斤,一直若即若离,但是最后一举击败东西两宫娘娘,完成华丽逆袭。抢在所有人之前,怀了八两的孩子,而且已经六个月了。什么时候暗度陈仓不明确,但东西两宫亲口承认都输给了王半斤。
P.S.小果儿嘛,潜力股一支。拜了李锦枝这个山头,俨然以八两后宫自居。

J. 小说主人公名字姓 李

《邪情公子》
因为生死薄上明明白白的写着,李天邪,生于丙戌年六月初六辰时,天生富贵,十六岁前平平无奇,十八岁开始富贵一生,一生一世无忧,享尽人间富贵,七十岁得仙缘,可得长生,本来这也没什么可是接下来阎王不住有些好奇了这李天邪到底是什么人竟然有这么好的命,所以就向上看去想要知道李天邪以前到底是什么人,不看还好看了差点没吓死,上边明明白白的用几个血红的大字写着,上一世是一名将参加过参加过抗日战争虽然不出名但是却杀人无数不少人都知道,不过他也没有怎么介意,继续看,再往上:

“第九十世。。。多尔衮。”这个可是个杀人狂,阎王不禁抹了一把汗水。

“第八十世。。。。。朱元璋”阎王的脸色不禁难看了一点。

“第七十世。。。。。铁木真”阎王脸色发白。

“第六十世。。。。。。黄剿。”阎王的脸色更加发白了,手心也有了汗水。

“第五十世。。。。。杨广”阎王感觉自己的脸已经扭曲了。

“第四十世。。。。。曹操”阎王感觉自己脸色已经难看到不能够再难看了。

“第三十世。。。。。王莽”阎王感觉自己的心在抽搐

“第二十世。。。秦始皇。。”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阎王简直感觉自己快要晕倒了,直感觉天旋地转的如果不是自己凭借着意志坚强忍住的话自己现在已经晕倒在地了。

“第十九世。。白起。”这个名字让阎王感觉自己想要吐血。

“第十五世。。吴王夫差。”阎王此刻想要给自己两巴掌,后悔怎么抓了这么个人,不过仍然继续看下去。

“第十世。。商纣。。”阎王肯定自己已经出血了而且是内出血。

“第五世。。。夏桀。。。”阎王知道自己再来就真受不住打击了,不过他还是坚持的看了下去,尽管对于眼前之人的身份阎王隐约想起了那么一点,不过还是想要继续看下去。

果然,最后还是让阎王看到了他已经想到的却最不愿意看到的名字,第一世,,魔神蚩尤,阎王感觉自己现在的心脏不停的再抽搐,李天邪百世轮回的旁边写着一行血红色的大字,闪烁出阵阵凶光,上边写道百世凶神,百世轮回,魔神之魂,百世苏醒,天下大乱,毁天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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