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来临之前言情小说
1. 在黑夜来临之前期待白昼是什么歌
日落
2. 《血钞票》(修改版)连载之五七txt全集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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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钞票》是由李西闽所作。
3. 有一首歌歌词是有一道光线不改最初的誓言,在黑夜来临之前
黑夜微暗灯光透过窗间照在我疲惫的容颜虽然只有淡淡光线却让我几乎睁不开双眼回忆变成一种慰藉拭干我流过的眼泪但是每当夜晚来临就有一种莫名而来的悲黑夜黑夜总是来的无声去也无悔如果我还能这样曾经爱过也不会后悔黑夜黑夜如此冷酷也装作无所谓而你却更像黑夜对我伤害却不觉得抱歉微暗灯光透过窗间照在我疲惫的容颜虽然只有淡淡光线却让我几乎睁不开双眼回忆变成一种慰藉拭干我流过的眼泪但是每当夜晚来临就有一种莫名而来的悲黑夜黑夜总是来的无声去也无悔如果我还能这样曾经爱过也不会后悔黑夜黑夜如此冷酷也装作无所谓而你却更像黑夜对我伤害却不觉得抱歉我已经完全不能控制对你的万般想念面对着镜子看到的是伤痕累累黑夜黑夜总是来的无声去也无悔如果我还能这样曾经爱过也不会后悔黑夜黑夜如此冷酷也装作无所谓而你却更像黑夜对我伤害却不觉得抱歉黑夜黑夜总是来的无声去也无悔如果我还能这样曾经爱过也不会后悔黑夜黑夜如此冷酷也装作无所谓而你却更像黑夜对我伤害却不觉得抱歉
4. 微型小说佳作欣赏600字
《求你们别开玩笑》 西班牙●塞拉就像平常强盗行劫时一样
5. 求一些主角为法医的小说,类型随意,最好不好言情的,如果有文案或者说明就更好了
夜倾尘(女强): 风轻尘,一个如风般肆意的女子,白天,一身白衣,是人称“判官”的司法法医,当黑夜来临,却是令警界闻之头疼的“鬼手”。
她,把解剖当成一门艺术,清纯的外表下掩藏着嗜血的光芒,解剖尸体,那不过是她为了更好的掌握人体构造的实验品。
她,把偷窃当作一场游戏,黑暗不过是她游戏中的幕布,而对手不过是她拿来了解‘艺术’的玩偶,在其中演绎着一场又一场的死亡芭蕾。
当她还在享受着游戏所带来的乐趣时,手中的‘战利品’却发出耀眼的光芒,带着她坠入黑暗,命运的齿轮已开始转动,是劫?是缘?还是命定…
再次醒来,却发现来到了一个名为星辰大陆的地方,自己,却成了众人口中‘哑女’,是本就如此,还是别有隐情?一个又一个的迷局,接踵而来的阴谋,却因她的到来,变得更加的扑朔迷离…
她狠绝:“我命由我不由天,不管对手是多么的强大,不管是谁,我风轻尘遇神杀神,遇仙斩仙,妖魔一边站着去,若挡,杀无赦。”
她狂妄:大笔一挥,一气呵成的写下心中所想,“老天顺我老天昌,老天逆我叫它亡。”横批四字:“唯我独尊”
她洒脱:这条命,我风轻尘从来就不在乎,但是,想要我命的人,就得先把命留下。
她随性:我风轻尘相护之人,岂是想杀便杀,即使是拼尽所有,赔上性命,与全天下为敌,我也在所不惜!
她重义:我风轻尘要的从来就不多,只要你们不离,那么我便不弃。
她是人,却有着妖的邪魅,做着魔才会做的事情,杀戮无数,游走在黑暗与光明之间,视理法于无物,狂妄自信,霸绝天下的女子......
★★★【腹黑版】 ★★★
五岁时:
一只小手托着小脑袋,另一只小手拿着修罗刀,在它眼前晃来晃去,眼底一丝精光闪过,嘴角扬起一丝可疑的幅度,看向趴在桌上五花大绑瑟瑟发抖的某只类似兔子的动物:
“说吧,选择‘剥皮’呢?还是“肢解”? 放心,要对我的技术有信心。”
某兽无语泪奔,这有区别吗?狠了狠心,不怕死的问道:“还有没有第三种选择?”
红唇轻吐“有”
某兽一听,狂喜,毫不犹豫的说道:“我选第三种”却忽略了那小小人儿眼底的戏虐。
“那就是……”
十岁时:
纤细的身形立在风中,白衣翩翩,墨发飞扬,似星辰般的双眸,如水晶般精致的面容,恰樱花瓣般粉嫩的嘴唇,若有似无的微笑里,似一朵如雪的白莲,可是在某人的眼中,却成了恶魔的象征。
“臣服亦或是死亡?而你没得选择,如果选择死亡,我会让你生不如死。”风轻尘看着面前那身形庞大的黄金巨龙,狂妄的说道。
看着自己那千疮百孔的身体,还不时随着自己的轻移而渗出金色的液体,最终低下那高昂的头……
“听说你们龙都喜欢收藏宝贝……”
结果某龙不仅自己失去了自由,连自己的老窝都被洗劫一空了,早知道,早知道就不……
★★★【深情版】★★★
【白泽:
他就如同一株开在雪山之巅的冰莲,袍服雪白,不染纤尘,唇边总是泛着一丝温暖的笑意,在那双琉璃般的瞳眸中看到的从来都只是一人,心里藏着的也唯有一人,爱得刻骨。
“就算忘记所有,迷失自己,我也绝不会忘记一个叫风轻尘的女子。”
【叶孤鸿:
他似雪山上的冰雪,万年不化,冷心冷情的他却偏偏碰上了她,一个他看不透也猜不透的女子,是天使?是恶魔?这样的她却意外的撩拨了他平静的心湖,霸占了他所有的感官。
“我从来不知道,在这一生中,还会像现在这样,站在这里,等着一位女子。”
【北堂聆风:
他是一块温润的美玉,如墨莲般的出尘,似水般温柔的男子,一袭白衣,三千青丝只用一根玉簪斜插着,翩翩君子,不知多少女子为之疯狂,可是眼里去始终只容得下一人,爱的卑微。
“为了你,我愿意颠覆这个世界,只希望你能让我站在你的身边,看着你。”
【苍:
他是一抹天空的颜色,有着万兽之王都要为之臣服的气息,青衣墨发,冰蓝的双眸专注着眼前的女子,一字一顿的说道:“你,风 轻 尘 ,我 不 会 放 手”深情而又霸道的执起心爱之人的手,紧紧的握住,似一种宣誓,也是一种承诺。
【冥:
他是死神的化身,灵魂的终结,是与‘她’相伴而生的男子,有着令天下为之倾绝的容颜,一双暗红色的眸子中盛装着怎样的执着和浓情,历经千年的等待,等来的却是......
“风轻尘,我只是放开你的手,但是,你的人,总有一天,我要你心甘情愿的牵起我的手,永生永世陪我走下去,直到这宇宙的终结。”
......
他、他、还有他,她的出现,让一个个男子为之疯狂,倾尽所有。(本文双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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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等待:“不管何时,不论何地,只要你回头,就一定能看到一个我,默默守候”。
他的决定:“她所要的,倾尽所有,让她得到,她不要的,倾尽所有,使之远离。”
他的誓言:“不管你是谁,我只知道,站在我面前的就是我将用尽生命去爱的女子,神挡杀神,魔挡弑魔。”
他的痴心:“我愿用尽三世烟火,只愿换取你的一世迷离。我愿舍弃所有,只愿换取你的嫣然一笑。”
他的怨念:“为何我用尽全力想要忘记,却偏偏记起,为何我拼尽所有想要舍弃,却无法忘怀......”
.......
只有你,风轻尘,寻遍天下亦无双!
情倾杀手之死亡边缘(耽美):杀手千凌在执行任务时闯入了一户住宅,好不容易躲过敌人的千凌没有想到户主竟然是一名法医,面对自己的枪毫无恐惧之意,还将他麻翻绑在解剖床上。最后杀手爱上法医,但法医由于小时候的经历而精神紊乱外加暴力,可怜的杀手的血雨腥风生活从此更加腥风血雨了……
6. 百度知道
女儿香
作者:水果
据说我从小就感叹为什么老爸老妈不把我生为男孩。下意识里只有做男孩,才可以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勇往直前地走遍海角天涯。
因为今生是女孩,所以从我上幼儿园起我就深感做女孩子的种种不利。
我生在七十年代。在那个年代的幼儿园里,幼儿老师根本就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学习,她们视活泼外向、爱说爱动、爱蹦爱跳、伶牙利齿的我为不守规矩的“调皮孩子”。每回母亲来接我,她们总要在大人面前告我一状,说我像男孩子一样淘气顽皮,不安安静静地像个女孩子样儿。
于是,待母亲把我接回家后,就开始教我象模象样地做女孩。怎么坐,怎么站,怎么说话……完全是一套古典式的淑女模式。我之所以喜欢张爱玲,除了欣赏她的才情,大概还有小时候我们都曾被自己的母亲强迫地接受淑女教育,混灭了一颗童心的相同经历。
那时,我恨死做女孩。
稍大一些后,进人青春期,由于生理发育,我遭遇初潮。从此每月一次的痛经把我折磨得躺在床上大哭大叫,十二岁的我捶打着母亲的手臂,哭喊着质问母亲为什么要生我为女儿身?
每当回想起这一幕,心里还会滋生出一丝酸涩。
长大以后,十六岁开始喜欢穿飘逸的白衣长裙,十八岁留起一头乌黑的长发,二十岁对着镜子虚构过无数个或浪漫或文雅或前卫或古典或美丽的自己。
大学毕业后第一天去公司上班,蓄意地穿一身整齐的职业套裙,戴一串水晶项链。为了显示成熟,还在洁净的脸上轻描淡写地涂抹化妆品。自认为是足够的女人足够的成熟后,自信地做起了白领丽人。
也就是从这一天开始,突然间醒悟做女人原来是这样地美好。
既然生为女儿身,为什么不去尽情地去体会做女儿身的快乐呢?
不是有哲人说过,这世界因为有了女人而更加地精彩。
每次走在街上,看身边精干的。妩媚的、洒脱的、成熟的、活泼的、漂亮的、自信的女性从视线里跃过,就会由衷地感叹身为女人真好。
原本,最是女人万种风情
在心情明朗的假日,抽出半天的时间逛商场,买回花花绿绿的服饰,在镜子跟前试穿不同风格的服装体会身为“模特”的风采。
我实不喜欢定格在一种形象气质上面。这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需要多元化的性格。
上班的时候,因为工作的原故,我只能穿端庄大方的职业套装。这种服饰比较适合职业女性,看上去即干练又不失女人味。
平日休息,我爱穿宽松的休闲装,通常都是一件T恤衫,一条背带裙,一个双肩包,这种装束渗透着年轻女孩的青春气息。
而在父母面前,我总是刻意地把自己打扮得活泼一些,穿鲜艳的短裙短装,因为没有哪一个父母不希望自己永远年轻。在他们眼里,孩子永远都是孩子。
和朋友在一起,我一向都是长发长裙,素素净净地真实面对。
我喜欢往衣服里喷洒几滴香水。闻香识女人——用在女人身上一点也没错。
我不但喜欢用香水,还喜欢收集各式各样的香水。
在我的梳妆台上放着不同形状不同色彩不同香型的香水,像“真爱”牌、“忘情水”牌、“向日葵”牌、“毒玫瑰”牌、“海洋清香”牌。“C·D”小荣莉牌……,我还喜欢把自己收集的香水送给朋友。可谓“送人香水,留有余香”。
生为女儿身,今生最庆幸的事就是做了一回女人。于是就尽情地享受生为女儿身的快乐。
爱与被爱
作者:水果
不论男人和女人,爱情之于他们最完美的结合莫过于爱自己所爱的人和被自己所爱的人来爱。
爱与被爱的故事太平常,每个人都会有这种经历。爱过之后的人都说被人爱是一种幸福,因为只有他们懂得爱一个人实在不容易。没有真爱过的人不懂这样的道理,他们不去珍惜被爱,而是义‘无反顾地去爱。
关于爱与被爱的哲学,时下朋友中颇为流行这样一句口号:找一个自己爱的人谈恋爱,找一个爱自己的人结婚。而我知道自己是做不到的,对爱情我始终洒脱不起来。
我曾经想过,要把我全部的感情献给一个真心爱我也被我爱的人。我们认认真真地谈一场恋爱,从初恋到结婚,永永远远只爱一个人。后来,我知道有我这种想法的人很多,能做到的却很少。于是,有人说缘份要有缘还必须有份,就象爱与被爱,缺一不可。
或许人的一生就是要不断地去爱别人和被别人来爱。
有一天,我们都懂了爱与被爱的含义,我们就明白了爱与被爱是幸福也是无奈。
我们成熟了,而成熟的最大益处是避免伤害和被伤害。我们离伤害远了,我们就再也没有了初恋时的义无反顾和失恋时的失魂落魄。
爱情是一个让人走不出的怪圈:真心爱你的人你不爱他,你爱的人又在苦苦地爱着另外一个人。呼唤的和被呼唤的总是很难有相互应答,太多错位的爱情导致太多的伤心。
因此,身边的朋友当中如果有一、二对是从初恋到结婚的美满姻缘,总会令我暗自羡慕不已。我知道每个人都曾憧憬过幸福和谐的爱情,但并非所有的人都能幸运地拥有这样的人生,错位的感情总是无情地发生在你我他之间。
也许,不是不去爱,不是不懂得珍惜爱;而是,爱有时也是一种伤害。
曾经,我多情也无情。我多情地爱着他人,无情地伤害爱我的人。
而今,我怕别人爱我太多,承受不起;怕我爱他人太深,心受伤害。我在感情和理性之间徘徊。现代人的通病是不敢轻易地去爱也没有勇气正视他人的爱。《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米兰·昆德拉的书。
我把这本书推荐给了他。他在目送我返回学校的路上把这句话转送给了我。从他那里,我懂得了道是无情却有情的含义。
电话情结
作者:水果
四年前,我和W的相识源于电话。
那是一个冬天,我和已久违了的朋友在电话里随意地叙旧聊天。朋友用的电话是免提,他正好就在这位朋友身边。我们交谈的内容他听得清清楚楚,于是他幽默地接过了话题。8从此,一根量不出长短的电话线连接着电话这端的我和那端的他。
他的声音很有磁性。我喜欢听他说一口字正腔园的北京话。在电话里,我曾蓄意地要跟他学习普通话,可他说喜欢听南方女孩清丽温婉、娇嫩、轻柔的江南软语。
那一个暖冬,因为有了W的电话,冬夜不再漫长。因为有了电话那端的他,就没有了孤单冷清的夜。
整整一个冬季,我们说着与爱无关的话题。
与W在电话里聊天有一种新奇和神秘感。这种感觉既轻松又浪漫。这种方式为彼此带来了想象的乐趣。
我们像是两个喜欢玩肥皂泡的孩子,为了临时的美丽,而忽视了要去承受幻灭时的悲哀。
“当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
所有的泪水都已启程
却忽然忘了是怎样的一个开始
在那遥远不再归来的春日……”
我知道是我的任性和娇纵伤了别人的心。每一回冲动的行为,每一句伤害的言语,每一次挂断的电话,直到有一天面对无言的结局,我怎么也鼓不起领悟后的勇气。
为什么要在电话接通后说着言不由衷的话语?为什么不懂得与他心平气和的相处?
或许因为年轻,我们可以随便地挥霍热情,我们可以清酒地不去珍惜一份难得的真纯。风起的时候,雨打湿的是谁的脸?
午夜,是一杯灼人心伤的酒,醉后言语说的全是痴人梦语。
时过境迁,往事已成云烟,散去了却依然留在了我的心里面。时间是一把唯美的梳子,过滤掉了残渣,留下的全是清澈见底的回忆。
说时依旧,人已不再是那个自负的男孩和骄傲的女孩。笑声远了,泪水打湿了干涸的记忆。
至今,害怕听到那划破静寂的子夜的电话铃声。每次听到电话铃响,从心尖上还会滑过一丝令人心悸的震颤。每次面对电话就会忍不住地拿起,然后不自觉地去拔一个熟悉的号码。然后,又总是在最后的一个数字前茫然地放下电话。
再也没有一种快乐如水的心境
再也不会有人在冷清的夜里等候另一个人的声音。
再也找不回一场叫做浪漫的游戏。
我知道在午夜的电话那端再也不会有一个温情的人与我一起共同度过。
自序:在纸上舞蹈
作者:水果
每当黑夜来临的时分,我以最佳的姿态坐在电脑面前,想像自己正站在一个壮观的舞台上面,演出即将拉开序幕。
这个时候的我每一个细胞都充满了激情与亢奋,在一盏柔和的台灯下面,我的一双手在键盘上轻快地跳跃,这是一种独特的在纸上的舞蹈,我是用文字跳舞的精灵。
我把电脑当作爱人——老公,是它与我共同制造了我的孩子——我的书。我是一个与计算机相依为命的现代人。白天,我在中关村一家电脑网络公司上班,走进办公室的第一件事就是先打开计算机。假如不坐在电脑面前,我一天的工作将无法开展。晚上回到家里,打理好自己一切的生活琐事以后,我又乖乖地坐在电脑面前,任思绪在屏幕上自由自在的飞。
我曾经跟一个外地来京组稿的编辑说,我可以放弃很多被一些女孩子看得很重的东西,但我不能没有一台属于自己的计算机。我还曾对一位采访我的记者说:在我的私生活里,当我想说话的时候,我就打开电脑;当我想听别人说话的时候,我就打开电视;当我想与人交流的时候,我就打开手机。这就是一个现代的都市人的生活结构。
在我身边的朋友眼里,我是拿高薪的“准” 白领。我在最前沿的IT行业上班,接触最前卫的思想,感受最现代的生活,过着最时尚的人生,写着最另类的爱情。大概没有人会真正关心我的内心感受。一个逐已依赖现代化工具生活的人的精神需求。
这是一个被强烈渲染了的物质时代,我们每一个人都在高喊着为了提高自己生活质量的口号而在做着忘我的打拼。我常常在为现实生活忙碌了一天以后忘了我到底要的是什么?(这是一种悲哀也是一种无奈)。
我茫然地走在北京的大街上,看过往的人流脚步匆匆太匆匆。(他们与我的生活无关,我与生活有关)。显然,我们的生活越来越本末倒置了。可我们别无选择,这个变化万千的时代如果你放慢脚步,你就会被现代社会所抛弃。这是残酷也是现实,我们不能回避 ,我们只有面对。
那么,我所苦苦追求的精神世界呢?是《一个单身女人的私生活》还是柏拉图式的网之恋?是一见钟情的偶遇还是第三者的插足?是《南京,最后的一支玫瑰》还是最终《只爱一点点》?或者还有其它……
这便是我要在这本书里揭露的爱情——电脑网络时代的爱情。
这些只是白领丽人情感生活的一个侧面,我试图用一种全新的爱情模式来体现现代人的精神需求。我文中的女主人公古朵《一个单身女人的私生活》,她是一个对理想爱情求了又求找了又找,最后伤透了心的爱情梦想家,在经历了现实生活与理想主义的碰撞以后,她开始选择另一种人生态度,她的达观、她的成熟、她的放纵、她的洒脱恰恰是对现实存在的最深最痛最悲哀最无奈的绝望。
我的随笔是我洗浴前站在镜子面前的裸体,——精神裸体。美,总是极其残酷的,只因到了极致便成了美。
我把电脑前的工作当做是对生活的一种体验,把电脑前的创作当做是我对现实的一种渲泄。
我更希望我的文字能给你带去一些想像,那是一种在纸上的舞蹈,我用无声的形体语言倾诉我最强烈的感情。
写完这一行字,我就又和电脑生了一个孩子,我为她取名为《花的钥匙》。
7. ■■■寻找一些校园言情小说■■■(进来看看)
新浪第二届华语原创文学大奖赛一等奖:爱情豆豆(豆豆的爱情)
作者:千里烟
千里烟,女,武汉市人。1989年开始发表诗歌散文作品,2004完成三部长篇小说:《期货爱情》《安全出口》《爱情豆豆》,均在网上获得了极高的点击率。《爱情豆豆》获得第二届新浪华语原创文学大奖赛第一名。
曾旅居北京,现供职于武汉某大学。喜欢直立的坚硬的城市,用柔软的眼波捕捉和抚摸稍纵即逝的绿。喜欢一个人上路,拎着简单的行李,把风系在发后,走向远方的灯火。
渴望行走,也总是在行走,在漂泊动荡的生活中寻找品味着内心的宁静和富有。
[1]:楔子
姓名:许豆豆。
年龄:26岁
婚姻状况:未婚
家庭情况:孤儿
外貌特征:长发大眼、肤白有酒窝
……
还想知道我什么呢?请往下看吧!
第一章
(1)
还有吗?给再看看好吗?我坐在招待所大堂的沙发上,眼睛紧张地盯着服务员。我不想住客房,那个太贵,现在我只渴望住地下室。对我来说,在黑夜来临之前,能有一张床让我在上面躺一躺就是我最大的享受了。服务员一袭白衣,给人的感觉好像是护士。我从小就怕打针,所以对眼前的白衣有一种莫名的敬畏。有一个男人陪在她旁边,把一颗颗盐水花生剥了后往嘴里丢。
我咽了咽口水。
身份证?白衣面无表情地说。
嗯,在这儿。我忙起身,从挂在我胸前的小皮包里掏出身份证,从那张长方形的窗口递进去。
许豆豆?白衣翻了翻眼皮。
嗯。
好吧,还有一间。这里是北京,地下室都不好找,一夜25块,你住几天?
好多天吧!我说。我还真的没想过。
先交两百。跟你说,这间还是给你挪出来的,这是别人先定好的,先暂时住下吧。去吧!
一个大妈模样的人抓起一串钥匙在我前面带路,我背上包,跟在了后面。
我刚下火车,我来自上海。
我住在地下室里,房间号是9号。
当大妈一拧开门时,一股霉味儿扑鼻而来。大妈在门口就站住了,准备转身走。房间里黑漆漆的,我佯笑着说:您不进去坐会儿吗?说完往她身后躲,好像我前面有条狗似的。大妈笑着说:坐?我在这破地下室里坐?我疯啦?姑娘,上面有开水,你自己去拿!
现在能洗澡吗?我希望和她能在这儿多说一会儿。
洗澡?今儿个星期几呀?哟,不巧!星期六,今儿个姑娘你洗不成了。招待所外面不远处有个澡堂子,人家星期六星期天不上班!我走啦!说完咚咚咚的上楼去了。
我只得硬着头皮进了房。
我连鞋都没脱,就一头倒在了床上。我已顾不得地下室里的霉味儿了。
现在我只想好好睡一觉,什么也不想去想了。我感觉我的头发搭在后背,很不舒服,痒痒的。于是,我把手举过后脑勺,把长发挽起来。我的头发太长了,本来很想剪掉,但一直又舍不得。我没有亲人,可以说,头发是我唯一相伴的亲人。它时时刻刻紧贴着我,给我温暖。我喜欢把手指插进发间,体会发丝在指间游走的感觉,就像做一个有趣的游戏。
挽好头发,我平躺下,感觉舒服了好多。我把地下室的日光灯点得通亮,反正她们不知道我在睡觉。
可是,我却睡不着。
我的眼光在地下室里逡巡着,这里面共有四张床,窄窄的铺板。四个床头柜,摆得也倒整齐。床底下是两个脸盆,不知是用来洗脸还是洗脚的。摞放着,里面放了一双大得惊人的拖鞋。
我从床上爬了起来。我感觉我的肚子饿了。我想起在火车上还没吃完的那个面包,于是打开旅行包,找了出来,面包已没有它丰满的身躯和姿态了,就像一个干瘪的老太婆。我已顾不了那么多,一口咬下去,面包挤成了一条线。就着开水,我一口一口地咽着。
我已有好多年都不掉泪了。
除了海水与盐的滋味,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才是咸的。很久以前,当别的女孩为一个洋娃娃或是一种美食不能到手而哇哇大哭的时候,我已经学会了紧咬住自己的嘴唇,以平静的眼光静静注视着这个世界。我的眼睛很大,也很漂亮,许多人都这么说。但我觉得我的大眼睛只是增加了我对这个世界的不安与恐惧。我看到了许多我不该看到的东西。每当我在镜子前梳我那长长的头发时,我就长久地盯着我的眼睛。它像密西西比河密林中的湖水,清澈透明,但是却有一种巨大的成片的阴影,看不到阳光,所以,折射到人眼里的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寒冷。这种冷,不是来自表皮,而是穿透层层隔膜,直达人的心脏,嗯,是的,心脏。
我拉开了床头柜的抽屉。从小我就特别好奇,喜欢翻箱倒柜,我能在抽屉里找到别人找不到的许多东西。比如:毛主席像章、玛瑙一样的玻璃扭扣、银制的掏耳的小勺等等。然后,我会把我找到的这些小宝贝全装在我捡来的一个小铁盒子里。我非常珍惜我找来的东西,哪怕是一个小石子,我也会把它放在金鱼缸里,因为我觉得:既然这些东西落在了我的眼睛里,那就说明这东西和我有缘分。既然有缘分,那我就要善待它。
我真的在抽屉的一角找到了一个小玩意儿——一个小小的红色圆球。我拿在手里,才发现是橡皮泥做的一个小圆球,说实话,我很喜欢。
[2]:(2)
我家住在上海普陀区的一个里弄里。
两排歪歪扭扭的房子默默对峙,随着岁月的流逝,感觉它们的距离越来越近,于是,里弄也越来越窄、越来越长,青石板也被踩得越来越熟了。
在我看来,再坚固的石头也抵挡不过岁月的风风雨雨。虽然我每天放学后在家门前的青石板上跳绳、跳皮筋,感觉不到青石板在我小小脚下的变化,但有一天当我背着书包回家的时候,才发现我没了家。我的家已化为灰烬了。它黑乎乎的,还冒着青烟。然后,我用眼睛搜寻着我的父母,从人们躲闪的眼光里,我没有找到我所要寻找的答案。这时居委会的曹奶奶走过来,一把搂住我,说:乖,走!去奶奶家吃饭去。
我说:曹奶奶,我爸爸妈妈呢?
曹奶奶别过脸,鼻尖红红的,说:豆豆--
我说:曹奶奶,他们都死掉了么?
曹奶奶睁大了眼睛,说:豆豆,你这个小人精儿!你怎么这么说?
我仰起小脸,说:我知道他们有一天会死掉的。因为我半夜醒来的时候,他们总是在吵。我总听到我妈妈说:姓许的,你给我听着!我死了你也别想活!
我感觉曹奶奶抓着我的手紧了一下,我的手有点儿麻。接着,我听到曹奶奶说:豆豆,别说了!我们回去吃饭去!
曹奶奶家在里弄的那头。
我背着我的小书包,里面有我刚得的一张奖状,我获得了学校作文竞赛的一等奖。在学校的时候,我就寻思着我这张奖状该贴在哪儿。最初,我想把它贴在我的小床边,可我想,我妈妈肯定不会同意,因为,我每次从学校拿回奖状,她都要放在手心里好半天。然后,就在厨房里煎面糊,等面糊凉了之后,她就把它贴在家里最显眼的位置。贴好之后她还在那儿看好半天。
曹奶奶已经为我盛好了饭。她把那碗青椒炒肉挪到我的跟前,看着我,说:豆豆,饿坏了吧?快吃!啊?
我点点头。我说:曹奶奶,我知道我是我妈妈捡来的。他们很早就这样说过。
曹奶奶说:瞎说!你怎么是捡来的?
我扒了一口饭,说:我如果不是捡来的,那他们到天堂里去怎么不叫我呢!他们偷偷溜走啦。我妈说过,人死了就到了天堂,那就会过上幸福的生活!
曹奶奶轻轻叹了口气,到房间里去了。
曹奶奶出来时,手里拿着一件花裙子。她坐在我身边,说:豆豆,吃了就洗澡去。这花裙子好看不?
我说:曹奶奶,我不穿裙子。我妈说,穿裙子的人是妖精。
曹奶奶一拍脑袋,说:我倒忘了,豆豆还真的没穿过裙子,我知道的。好吧,好吧,奶奶再去找去!看云云阿姨以前还有些啥衣服。
曹奶奶这次出来时,手上拿着一件花罩衣,小碎蓝花的,我很喜欢。因为我们班王丫丫也有这么一件,穿着很好看。我很早就想要一件,可没敢跟妈妈说。
曹奶奶说:豆豆啊,傻丫头!你可不是你妈妈捡来的呢!别人是不是捡来的我不敢说。你呀,你妈在医院生你的时候,把我可忙坏了!你妈那个苦啊,难产!唉,你要是再说你是捡来的,那就是你没良心!
哦,我不说我是捡来的了。曹奶奶,我吃完了,我该回家了。我妈还等着我呢!我把碗一放,起身准备出门。
站住!曹奶奶说,你要去哪儿?
我站住了,然后,猛然醒悟过来,扑到曹奶奶的怀里,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奶奶——我要妈妈——
乖,我的心肝儿,豆豆,别哭了啊--曹奶奶搂着我,我看到她也在不停地抹泪。
我的乖,以后就跟奶奶睡,跟奶奶吃,别怕,啊?曹奶奶用她那长满刺的老手帮我擦泪,我的脸有点疼,但是感觉很温暖。
在晶莹的泪光中,我从曹奶奶的胳膊窝里,偷偷地打量着她的家。
[3]:(3)
地下室的通道上响起了脚步声。
我看了看表,已是深夜两点了,我忙走到门边,看锁反锁住没有。脚步声渐渐远去了,我轻轻嘘了口气,又重新躺下。我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我的打火机和口红放在一起。有时真的分不清哪是哪了。我左手夹着烟,看烟雾在我的指尖缭绕,我轻轻吸了一口,然后缓缓把它吐出来。这个吐纳的过程在别人看来没有任何意义,除了损坏健康。但多年来我已经习惯了。我觉得我在吸烟的同时,其实是在贪婪地吸取过去的点点滴滴的往事,然后让这些如烟的往事在我的心海里过滤、沉淀,吐出的是积怨和憋闷。
我的手上还拿着那个橡皮泥小圆球。
突然,我有一种毁坏美好事物的渴望。我想把它拧成粉末,就像二十多年前,那场人为的大火毁掉我曾拥有的一切那样,我想这么做。况且,在这空无一人的地下室没有他人会注意到我这么做。我把小圆球放在我夹着烟的左手中,然后,我用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使劲地揉捏它。碎了。
从里面落下一张小纸条。我拆开了它。
上面写着:
你现在很寂寞,打一下这个电话试试好吗?我不会让你失望。(一位才华横溢的博士)
我笑了笑,把它扔在了一边。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来到北京。从小,我就对北京充满了向往。那还是在曹奶奶家的时候,我看到过云云阿姨的爸爸,也就是曹奶奶的爱人从北京寄回的照片。其实,也不能说是曹奶奶的爱人,唉!我也不知该怎么说。反正,曹奶奶的爱人是个大画家,很早的时候,就离开了家,再也没回来过。不过,总是寄钱寄东西回。曹奶奶有两个孩子:一个叫云云,一个叫强强。每次,曹奶奶收到从北京寄回的东西时,就在一旁抹泪,我不懂,在一边以羡慕的眼光看着,心里就想:我以后长大了也去北京,想买什么东西,就买什么东西。我还对曹奶奶说:奶奶,我以后到北京了,也给你寄好多东西!
现在我来北京了,可曹奶奶已不在人世了。
我确实有些寂寞,正如那张纸条所说。我从地上又捡起了那张纸。我看着那些字,非常漂亮,飘逸空灵。我不明白这个纸条的主人何以把这个小橡皮泥圆球放在地下室的抽屉里。我说过,我很好奇。而且作为一个文科生、论坛版主、网络写手,自由撰稿人。我渴望弄清这张纸后面的故事。可以这么说,我有一种预感:这个故事一定很吸引人。
我拨通了纸上的号码。虽然现在是深夜,但我做事情是不多考虑什么的。因为,不是我要打他的电话,而是他要我打的。因为,纸上面是这么写着的。我很幸运,地下室里电话竟还真的通了,因为有很多时候,地下室里手机信号是不好的。
喂,你是谁呀?我问。
过了一会儿,那边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嘴里好像在梦呓一般:你……你是谁呀?我倒是吃惊了:怎么……怎么……你是一个女的呀?那女人笑起来:哈哈!你很失望?你希望我是男的?你可真怪!
我说:你才怪呢!你怎么说你是一个博士呀?毛病!
你!你!你把我从梦里吵醒不说,还无缘无故地把我说一通,你!你才毛病!
你!我气得挂了电话。我拿出电话本,准备把这个号码记下来,明天再找这个恶作剧的女人算帐。我先给这个女人起了个名字,叫:恶梦。因为她说她在做梦,说我吵醒了她。而且,她还用恶作剧捉弄我,所以叫她恶梦。我才不给她取什么梦露的名字呢。我在抄号码的时候,发现纸上的和我刚才拨打的数字有点出入,再一细看,天!我拨错了一个号!
是我错了。我误解了她。
我不知道这一晚上折腾下去我还到底睡不睡觉。我想:我还是睡一会儿吧,哪怕是一小会儿。
二十多岁的女孩,保养皮肤是很重要的。虽然我还没想到把我自己怎么给嫁出去,但我还是喜欢别人看我时的那种艳羡的眼光。那眼光,从我的眼睛到我的面部,再到我的头发,然后再到我的面部……每天,我都接受无数次这样的检阅。从眼睛的余光里,我抛洒一张严密的大网,把一个漂亮女人应该得到的虚荣与骄傲点点滴滴收尽眼底。
日光灯很刺眼。其实,我更习惯在黑暗中熟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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