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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火小说推荐

发布时间: 2021-06-28 00:23:17

❶ 鬼恋的小说

献辞:
春天里我葬落花,秋天里我再葬枯叶,我不留一字的墓碑,
只留一声叹息。于是我悄悄的走开,听凭日落月坠,
千万的星星陨灭。若还有知音人走过,骤感到我过去的喟叹,即是墓前的碑碣,那他会对自已的灵魂诉说:“那红花绿叶虽早化作了泥尘,
但坟墓里终长留着青春的痕迹,它会在黄土里永放射生的消息。”
一九四O年十二月二十日夜倚枕
说起来该是十来年前了,有一天,我去访一个新从欧洲回来的朋友,他从埃及带来一些
纸烟,有一种很名贵的我在中国从未听见过的叫做Era,我个人觉得比平常我们吸到的埃及
烟要淡醇而迷人,他看我喜欢,于是就送我两匣。记得那天晚上我请他在一家京菜馆吃饭,
我们大家喝了点酒,饭后在南京路一家咖啡店闲谈,直到三更时分方才分手。
那是一个冬夜,天气虽然冷,但并没有风,马路上人很少,空气似乎很清新,更显得月
光的凄艳清绝,我因为坐得太久,又贪恋这一份月色,所以就缓步走着。心里感到非常舒适
的时候,忽然想吸一支我衣袋里他送我的纸烟,但身边没有带火,附近也没有什么可以借火
的地方与路人,一直到山西路口,才寻到那路上有一家卖雪茄纸烟与烟具的商店,我就拐弯
撞了进去。大概那商店的职员已经散工了,里面只有—个掌柜在柜上算账,一个学徒在收拾
零星的东西,自然更没有别的主顾。
但当我买好洋火,正在柜上取火点烟的时候,后面忽然进来一个人,是女子的声音:
“你们有Era么?”“Era?”掌柜这样反问的时候,我的烟已着在我的嘴上,所以也
很自然的回过头去。
是一位全身黑衣的女子,有一个美好的身材,非常奇怪,那付洁净的有明显线条美的脸
庞我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虽然我想不出到底是哪里。她正同掌柜对话:
“你们也没有这种烟么?”
“没有,对不起,我们没有。”
这时候,我已经走出了店门,心里想着事情有点巧,怎么她竟会要买这Era的烟呢?还
有那付无比净洁的脸庞,到底我在哪里见过的呢?为什么这样晚还在这里买烟?我想着想着
已经转出南京路了。突然在转角的地方有一个黑影拦住了我的去路,问:“人!请告诉我去
斜土路的方向。”
我骇了一跳,愣了。一种无比锐利的眼光射在我的脸上,等我的回答。我一时竟回答不
出,待我有余地将眼光向她细认时,我意识到就是刚才在店里想买Era的女子。
她怎么会在我前面呢?我想。但随即自己解答了,这要不是我不自觉的为想着问题走慢
了,而没有注意她越过我,就是她故意走快点避开我的注意而越过我的。
“斜土路,我说的是斜土路。”
月光下,她银白的牙齿像宝剑般透着寒人的光芒,脸凄白得像雪,没有一点血色,是凄
艳的月色把她染成这样,还是纯黑的打扮把她衬成这样,我可不得而知了。忽然我注意到她
衣服太薄,像是单的,大衣也没有披,而且丝袜,高跟鞋,那么难道这脸是冻白的。我想看
她的指甲,但她正戴着纯白的手套。
“人,你这样看着我干什么?”脸一百二十分庄重,可是有一百三十分的美。这使我想
起霞飞路上不知那一段的一个样窗里,一个半身银色立体形的女子模型来。我恍然悟到刚才
在烟店里那份似曾相识的感觉之来源。这脸庞之美好,就在线条的明显,与图案意味的浓
厚,没有一点俗气,也没有一点市井的派头,这样一想,反觉得我刚才“似曾相识”的感觉
是很可笑的。
“你在想什么?不顾别人问你的路么?”
她锋利的视线仍旧逼着我的面孔,使我从浪漫的思维上严肃起来,我说:
“我在想,想这实在有点奇怪,问路的人竟不叫别人‘先生’或‘长者’而单声地叫一
声‘人’,难道你是神或者是上帝么?”我心里觉得她的美是属于神的,所以无意识地说出.
《鬼恋》赏析 《鬼恋》是一篇很好看和故事,“我“与“鬼“相遇相识相爱,“鬼“是一个美丽的女子,却总是强调自己是“鬼“,这样也让读者带着疑问一步步走顺着故事读下去,即故事有很强的可读性。
“我“对“鬼“说一个关于“鬼“的传说,也增强了故事的阴森的氛围。另外环境的清冷也加强了故事的神秘性。 独特的对白,来展开故事情节,展示人物的内心世界。“鬼“的话似是在说现实,也是在叙说内心的感受。她的孤独冷寂,心如死灰,都通过语言表达出来了。
精彩的独白,展示了主人公内心的由好奇到爱慕最后到同情。如当“我“知道自己爱她却要把这份爱“升华成荒谬的友谊“是痛苦的,而“鬼“虽有感情却只能躲避,我 尚可对她说我的爱,而她的爱只却无法倾诉,她的痛苦更甚于我。这一段的内心独白很精彩,让读者对“鬼“有了更深的理解。
徐讦1930年在***当研究生时修的是心理学专业,他的独白和对白都能展示人物的内心世界。 对环境的描写,心理描写,以及对白都用运用优美的语言表现出来,有一种清淡优雅的整体氛围。还运用了赋的艺术手法。
徐讦曾被海外评论界誉为“中国现代文坛的巨擘”、“新文学的全才、巨子”。 1936年秋,他赴法国留学,在巴黎大学研究哲学,他的成名作《鬼恋》就是在此期间创作的。
这部作品在思想内容上也值得思考:
“我们做革命工作,秘密地干,吃过许多许多苦,也走过许多许多路。……”她用很沉闷的调子讲这句话、、、、、、
“后来我亡命在国外,流浪,读书,一连好几年。一直到我回国的时候,才知道我们一同工作的,我所爱的人已经被捕死了。当时我把这悲哀的心消磨在工作上面。”她又换一种口吻说:“但是以后种种,一次次的失败,卖友的卖友,告密的告密,做官的做官,捕的捕,死的死,同侪中只剩我孤苦的一身!我历遍了这人世,尝遍了这人生,认识了这人心。我要做鬼,做鬼。”
仅仅是二、三段的对白,说出”鬼”为什么成为”鬼”。这两三句也是这篇小说的文眼。作者通过一段具有传奇色彩的故事,来对一些事物提出思考。
对于革命工作者,面对现实的失落,在文学作品中我所读到的只有萨特的《死无葬生之处》。我想了《死无葬身之地》中的吕茜,当敌人押出吕茜时,她没有招供,但被3个敌人先后强奸,她回来时对若望说””我想我应该继续爱你,但是我已经感觉不到我的爱情了。我什么也感觉不到。”
曾经读到一位革命者后代有写革命回忆录中寻找到这样一段真实的历史,当时革命者在敌人手下卧底时,敌人为了考验他们使他们露出原形,就拷问一个年仅19岁的女共产党员。他们对竹签插进她的手指里,用烟头烫她的身体。她在哭叫着,而隔壁的革命者只能同样的喝酒不能露出身份。经过一夜的折磨,清晨人们打开门,那个年仅19岁的女共产党员,撕碎了被单上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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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第三章 西地火避难夜郎城
走过长长的山岗再远远的回望出去,一片死灰。那是雪!本来很好看,却下得太邪门,首先这西南山里除了高山顶是不曾会下这么大的雪呢,其从它着地便融,堆积不起来,走在山上免不了跌得一身泥泞。万里雪飘,在董玄眼里那纷纷落下的不是六花,是天上的星星。天空早已混沌不堪,一颗一颗飘落下来成了地上的星星,化成水泽,被南蒙一脚无情的踏成了烟灰。
世间最为圣洁的颜色,在他们那里变成了落寞和孤寂。一不留神,南蒙再次滑倒,闷哼了一声后站起,脸上又多了几道新鲜的伤痕,他只擦了擦手继续赶路,背上的董玄未曾沾上一点不洁,真是条硬汉子。他们一行四人解释蛮夷打扮,董玄披了名贵的裘皮戴了绒帽,其他三个人中两个中年汉子一个少年都只披了一层黑黑的山羊皮。不见尽头的山脊上,四人正在找寻夜郎古国的遗迹。
十天前董玄还是乌蒙南北大彝寨王之子,卑鄙的苗人在饮水中下了毒毒死了寨王和很多彝民并乘机袭击了寨子,董玄在大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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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有没有人看过一本耽美小说!小攻是个精英男小受算是穷屌,开始在公园被小攻搭讪借火,结果去了旅店嘿咻

干死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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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有没有非常感人的爱情小说

《飘》即经典电影《乱世佳人》故事发生在一八六一年美国南北战争前夕。生活在南方的少女郝思嘉从小深受南方文化传统的熏陶,可在她的血液里却流淌着野性的叛逆因素。随着战火的蔓廷和生活环境的恶化,郝思嘉的叛逆个性越来越丰满,越鲜明,在一系列的的挫折中她改造了自我,改变了个人甚至整个家族的命运,成为时代时势造就的新女性的形象。第一次读飘时,看的很快,一些在当时认为不够吸引人的段落一一带过,记得的只是斯佳丽的坚强和她那一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上个星期从姐那里将飘带来,是在地摊上买到的很便宜的书,中英文的对照,分上下册,在佛山时,借给叮当,那小家伙自己不看,也不知借给了谁,
走的时候只还了我上册,下册说那个人没看完,过年时一定帮我带来,结果还是一句空话,爱书人的通病,喜欢一本书时就想占为已有,只是如果我喜欢,我会自己去书店买,
像这样据为已有的人,呵呵,不好意思,偶欣赏不来。
想着某天要将飘的下册从某个书摊再找回来,所以带在了身边,放在桌上翻了翻,结果这一翻这三天来竟看得入迷了,就好像以前从来没有读过这本书一样,
每晚上看到凌晨一点,一点整手机设了自动关机,铃声响起才不得不逼着自己关灯睡觉,早上七点爬起来也不再去跑步,直翻到九点出门上班,很多年了,很久来都没有这么疯狂的看一本书了,而且是一本明知道没有下册的书,一本曾经看过结局的书。

那场南北战争呵,闭上眼就觉得自己处在亚特兰大,和成群结队的人聚在车道旁等死亡人员的名单,塔尔顿家四兄弟都完了,汤姆和那对孪生兄弟完了,威尔克斯,阿什礼的父亲,头发发白的老人也被炮弹打中,米德太太的大儿子死了,小儿子不到十六岁在战场上重伤,这是场扣人心弦的战争,成百上千的伤员,飞舞的苍蝇、肮脏的绷带,血腥、汗渍。。。南方败了,北佬来了。。。
很多人看这本书停留在斯佳丽对阿什礼对瑞特的感情上,停留在斯佳丽的勇敢与坚强上,有人甚至说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其实她不是神,她同样脆弱,面临这场战争时她才十七岁。
我总觉得如果她没有遇到过瑞特,她这一生也就被些所谓的道德给埋葬在了永远的十七岁。
阿什礼是她一直在盲目爱着的人,以前我一直觉得梅拉妮应该一直不知道斯佳丽对阿什礼的爱,可是,如今才发现梅拉妮的精明,
那场战争,斯佳丽对阿什礼的担心早已于言语间,梅拉妮她怎么会看不到,只是她不说,她将斯佳丽当成姐妹,当成她最需要的人,来信赖着,来支撑着,这个人很多时候我讨厌她,但有时候又为她的善良而感动。
阿什礼,我一直看不起这个人,从心底里贬视这个人,斯佳丽正是因为不了解他才爱他,当她了解了,爱也就消失了。
瑞特,用书中不了解他的人的话说是一个混蛋,一个恶棍。他对斯佳丽的爱却是最真挚的,那是切切实实的行动的付出,只是斯佳丽看不到,当她明白时已经太迟了,叹息~~

第二次读飘,上册看到斯佳丽为梅拉妮找米德大夫这一段,看到斯佳丽快速的读那一页死亡名单那段,看到威尔克斯老先生参加战争走远后斯佳丽在胸口划十字那段,擦了大把的纸巾,以前从来都没有觉得这本书的感人,以前只是单单的为结局感到惋惜,现在对那场战争印象异常的深刻,苦难的、英勇的、坚强的、萎退的、积极的、落后的、失望与希望交织,空前的憾人心魄

本书在描绘人物生活与爱情的同时,勾勒出南北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层次的异同,具有浓厚的史诗风格,堪称美国历史转折时期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成为历久不衰的爱情经典。

《荆棘鸟》本书是一部世界著名的家世小说,以女主人公梅吉和神父拉尔夫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写了克利里一家三代的故事。拉尔夫一心向往教会的权力,却爱上了克利里家的美丽少女梅吉。为了他追求的“上帝”,他抛弃了世俗的爱情,然而内心又极度矛盾和育苦。以此为中心,克利里家族十余名成员的悲欢离合也得以展现。
本书所写的故事开始于20世纪初叶,结束于半个多世纪以后的60年代末70年代初,从帕迪・克利里应无儿无女的老姐姐贵夫人玛丽・卡森之召,携妻子菲奥娜和七个子女从新西兰迁居澳大利亚的德罗海达牧羊场,到帕迪唯一幸存的孙辈、才华横溢的演员朱丝婷在遥远的异国他乡确定了自己的人生道路和爱情归宿,整整讲述了克利里家三代人的人生经历和情感历程,其中最主要的是梅吉与拉尔夫神父之间那场刻骨铭心的爱情。始终让我念念不忘的一句话是:在那一刻,他忘记了梅吉。

历经沧桑已是满头银丝的拉尔夫神父最终在同样已是暮年的梅吉怀中死去,死在德罗海达的庄园里。那是梅吉的地盘,他并没有死在上帝的怀里,但是在最后的那一刻,在他离去的那一刻,在上帝的光辉中,他忘记了梅吉。

我猜每一个女孩儿都会在生命的前二十年中的某一刻,以一种只有她们才能够理解的热情拥抱一个只有她们才懂得欣赏的画面,而后那个画面中闪耀着光芒的主人公成为她们第一次爱情的主角。

这种爱情以令人着迷的形式在女孩的心中燃起生命的第一束火光,它悸动着,奄奄一息着在女孩的心中燃烧,幻化为无数美好而又不切实际的憧憬。

对于梅吉而言,那个画面就是在基兰博火车站外,那个黑夜中穿着法衣的身材高大的教士。从那一刻起,她的命运就已经注定。

迷恋通常在某种程度上是美妙的。它让枯燥而单调的生活有了曼妙的色彩,让空洞的笑容有所指,让少女躁动的心有所寄托。然而过于激荡不安的情感并不能够让这一次若有若无的爱情有什么结果,通常挂在墙上许久的海报会被无趣的摘下,在日记本里暧昧不清的文字意义变得不明确,记忆中清晰的画面变得模糊并且线条化,原本生动的那个人逐渐枯萎,成了一朵夹在字典里变了颜色的玫瑰花瓣。

来而无往的爱情总是很难自给自足的。

如果风度翩翩的拉尔夫神父并没有第一眼就在这个怀抱着自己的小弟弟的小女孩身上看到一种他为之倾心了一生的气质的话,梅吉的少女时代过去之后,她很可能就会成为一个富有的农场主的女儿,嫁给一个聪明帅气的农场主的儿子,过上幸福而又平凡的生活。

然而幸运而又不幸的是,拉尔夫神父不是他希望成为的那种圣人,他是一个杰出的人,也只是一个杰出的人。他不能不爱上他觉得美的东西,正如他不能不去追求卓越的事业。她的美与他的卓越是不能共存于他的生活的,于是他与她的碰撞只能是一种毁灭,是命运的一次玩笑,是上帝导演的一出悲剧。

因而这是他们的命运。就如同荆棘鸟的命运是用生命换来一支震慑天地的歌曲,他们的命运是用一生的幸福交换一场伟大的爱情。

其实幸福是什么呢?Something to do, something to love, and something to hope for. 与对生活的满足有关,也与对生活的不满有关。满足是快乐,不满是期待。恰当的满足感才能提供幸福的可能性。

守住无能为力的爱情就是对幸福的放弃。幸福的生活只能被建立在妥协和对妥协的妥协的基础上,这几乎是一种客观规律。

然而对于太过强烈的爱情,梅吉也只有无能为力的可能。拉尔夫太过明亮的眼睛就像星辰般注定了梅吉的不幸。他们的爱情如此纯真,以至于他们根本无力抵抗。那种玫瑰灰色的美丽的爱情,也不会是他们想要抵抗的。

坚守住这样的爱情需要极大的勇气。

坚守住爱情总是需要勇气的。

我大概终究是个懦夫。

《致我的青蛙王子》这就是结婚的含义:有那么一次,至少有一个男人爱你;你是他世界上最爱的人,但你是怎么让一个男人这么爱你的呢?是他追你,还是你追他?——《致我的青蛙王子》
说实话,读这本书很大程度是被那翠绿色的封面和迷人的名字吸引的。封面上女孩的眼神迷离不安,似乎有千言万语在心中却不懂得该如何或者说本就不想与别人分享,只有选择把真实的自己躲在不想长大的玩偶背后。
编辑很聪明,没有把英文的书名《BOY OF MY DREAMS》翻译成白马王子或者梦中男孩之类俗气的名字,而是讨巧地用“青蛙王子”来代替,那个家喻户晓的童话。每个女孩心中都曾幻想过自己完美的白马王子,可现实往往是,身边的王子碰巧被巫婆施了魔法变得丑陋而平庸,骄傲的公主不愿意献出自己宝贵的一吻,于是,便在万般选择和挑剔之后滑落了原本能紧握在手中的平凡的幸福。
《致我的青蛙王子》很像一个女生的碎碎念,虽然只有最后一章才是以第一主人公的口吻写成的。每一章之间除了人物没有什么很直接的联系,平淡地有如一杯无味的白开水,然而你不得不承认作者用她细腻的笔触再细致不过的描写了一个女孩的内心世界,只剩下真实二字。
看到一个很帅的男生出现时,汉娜的心思都被莫名地牵引,尽管她也知道那根本就不叫爱情,但是她还是会不由自主地会想象如果身边这个开车的男人是她自己的老公会怎样:他们放松地交谈着彼此的看法,刚刚购物回来,后座坐着他们的孩子,不管那个男人真实的身份是不是自己表姐的男友,她只是不能控制自己不去那么想;还有那个第一次出现在汉娜生命里让她有一点点动心的后背上满是苍鹰刺青的男孩,当他开口向汉娜借火的时候,汉娜的脑海中已经浮现出他们在一起的画面,她挣扎地决定要不要放弃自己的矜持呢?
汉娜已经26岁了,她从一个大四还没有初吻过的处女到经历过单恋的亨利、体贴的迈克、滥情的奥利弗几段让她揪心不止的爱情,她还是没能像姐姐一样结婚生子,连离婚的母亲都找到了自己的真爱,汉娜却还是孤身一人,或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到底想要什么样的感情。
作为一本小说,《致我的青蛙王子》实在没有什么可以炫耀的资本,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不会牵引着你有读起来就不肯放下的欲望。但它很真实,尽管讲得是一个美国女生的故事,可是不管谈没谈过恋爱,谈过几段恋爱的中国女孩都会在里面或多或少地看到自己的影子。
青春的残酷,完美幻想爱情的破灭,不管生活如何对待我们,我们注定要在流水般的日子里成长,无数次的等待盼来的也许只是一场擦肩而过……

《纯真年代》
年轻的律师纽伦订婚前夕认识了未婚妻湄自欧洲归来的表姊艾兰,并对其产生了无法抗拒的爱慕之情。艾兰欧洲有桩不幸的婚姻,正诉求离婚,此举在当时保守伪善的社会中,是件人人唯恐之不及的丑闻。纽伦基于亲属关系为她争取应有权益,俩人也展开一段受制传统礼教的感情纠葛。

备受压力的纽伦最后仍和门当户对的未婚妻结婚生子,艾兰则毅然远走他乡。然而在纽伦看似顺利平稳的一生中,却不免感到些许遗憾.......。
“礼送出境”,看到Newland和May作为新婚夫妇操办的第一场晚宴、同时也是整个纽约上流社会为Ellen饯行那一幕,我想起冯玉祥和盛世才都用过的这个词。心照不宣的微笑、寒暄中,“麻烦制造者”被礼数周全地打发走,上流社会如履薄冰地维护住他们的清白。1870年代,战争的伤痕已渐平复。战败的南方,如《飘》或《南北乱世情》所描述,权势与财富正在被洗牌;而在北方,英、荷移民后裔的世家贵胄,他们谨守着旧有的一切,以虚伪与可笑为武器,对剧变的世潮作徒劳的抵抗。
“清白”才是“Innocence”的正解,虽然从字面上,《清白年代》会比《纯真年代》或《天真年代》略失直率。每个人-包括May,都把Newland和Ellen目为私情的男女主角,并以扼杀“丑闻”来捍卫整个阶层的清白;但Newland和Ellen同样是“清白”的:当帆船静静驶过灯塔,他们一个没有回头,另一个也没有迎上。不回头,是等待他迎上,还是不忍看他走开?不迎上,是期盼帆船开得慢点再慢点,还是早已决心悲壮地目送它驶离天际?
Newland始终都在催促May早日完婚,哪怕这样的完婚就意味着他的含笑凝视,心里却是在诅咒:她可以死的…许多人也是在年轻时就死去。一个男人而可以如此怨毒,或者因为他明白,他所蔑视并渴望逃离的一切,竟比Ellen更须臾不可或缺?
往后的岁月里,每当想起Ellen,他就感到一种“虚幻的宁静”-她是他“错过一切的幻象之和”。“他知道他失去了某些东西:青春年华。但是他现在明白,那东西不仅根本得不到,而且也未必真有。”哦,失去的居然不是爱情-那么Ellen,只是以“爱”的面目出现的、青春的一种选项?“清白”的背后,我看到了“苍白”。
所以恩雅的一阙《Marble Halls》是合乎剧情的。Marble除了“大理石”,又有冷酷无情、坚硬的意思。“清白”是冷酷坚硬的,也是苍白的。比起Ellen,Newland更需要一个坚实冰冷洁白的“大理石厅”?影片开头用了古诺歌剧《浮士德》的场景,也就显得别有寓意:心,是可以被交换掉的。
Newland自当对May的“猜到并怜悯”心怀感激,他们是“礼送”仪式的共同主持人,May隐忍,而Ellen自愿。57岁,他陪长子作婚前最后一次旅行,甚至竟是May生前安排的一次“返还战利品之旅”?这次他拒绝了,宁可在楼下长椅坐观阳光照耀Ellen的窗,眼前浮现出远去的帆船与蓦然回首的笑厣。关窗的人不是Ellen又有什么所谓呢?“落子无悔”,他是在以决绝捍卫最后的尊严。
这是属于May的“清白年代”,她一手打造、一力维持,她的机心、坚毅和洞察一切,甚至让我感动。如果我能接受《纯真年代》的译名,那仅仅由于May让我看到她对她所理解的那个世界的纯真信念。
至于Ellen,回到纽约,她没料到自己竟不能倾倒众生。当她手握收拢的扇子,从剧院包厢自信愉悦地指点全场,她哪里想到,这些人没有一个愿意出席为她接风的盛宴?“在欧洲画家为她画的肖像至少有九幅之多”,那么谁能说,她的离去,除了对May的成全,就没有一点对欧洲的不舍、对受冷落的不甘?一个有点可笑的细节:在乡间别墅,Newland恋恋亲吻的伞,其实不属Ellen所有。Newland后来被告知了,没准他就是在那时明白到,他所思慕的,是个幻象。
奢华与唯美,尽归于苍白的清白。May总算与Newland共度了平静完美的一生,她象莹白的薄胎瓷器一样精致、一样吹弹得破,终究却不曾破碎。Newland心头的密密细纹,则不妨看作窑变的结果,可以忍受,也被忍受了下来。只是旧时代会过去,未来日子里,越来越多的男人,不会甘心让自己变成这样的57岁沧桑男人。
他们明白,那东西不仅真有,而且触手可及,更值得拥有。

❺ 关于借火都有什么不成文的规矩我知道别人帮你点烟时要用手挡风,不然就是瞧不起他的意思。

也没有什么,你只要记住别人给你点烟你要用双手当风,点燃后用手指轻轻的拍两下他的手,这是礼貌。

❻ 有什么校园类的小说,要是很虐的。

《默恋微凉》叶冰伦
这本小说虐的我肝疼
【简介】
暗恋,是苏然胸口那一根隐隐作痛的刺。在她鼓起勇气想要告白的那天,却成了她一生中最痛苦的日子。夭折的告白,成了她厄运的开端—毁容,被亲人抛弃,甚至变成疯子送进疯人院......然而当她收获一份得之不易的友情时,却又因那晦涩的暗恋背弃了朋友。爱上他,似是她生命中最为残酷的劫难。唯有她在疯人院中独自哭泣的声音在回荡。当她以为一切的爱与恨都已结束,殊不知,那场微凉的暗恋带来的灾难刚刚开始。

饶雪漫的小说都很虐《左耳》《沙漏》。都很虐,

❼ 求很久以前的一部灵异小说

恐怖悬疑小说我写的,顺便支持一下吧。吹鬼灯作者极力推荐佳作。/s/1jHBzlqe

❽ 《借火》关风月txt全集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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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找本没看过的经典小说,像起点排行榜上的就不要说了

我推荐几篇:

1:破云
《破云》是仙侠小说里程碑之作。这部小说历史背景突出,场景纷繁,气势宏伟,史诗般的风格;在人物创造与情节安排上,它打破了传统仙侠小说一味传奇、完全架空、性格单一,或将人物作为情节附庸的模式,坚持以人物性格、情感的变迁中心,坚持人物驾御故事,按照庞大背景发展人物性格、需要及其内在可能性、必然性来设置情节,从而使这部小说达到了事虽奇人却真的妙境。
仙侠小说的颠峰之作,在11月初发行的200本试刊号中,只有著名的如金庸、余秋雨等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获得全集,从流出版、预告版和金庸等人的书评来看,这是仙侠小说的里程碑之作,其出现的意义有可能与上世纪射雕对于整个武侠界的意义相媲美,我整理的流出版和预告版已发送,请查收。

2:星辰变
仙侠小说有很多,侧重点大多不同,《星辰变》主要塑造主角秦羽的形象,让读者为之感动。同时星辰变更重故事情节,故事比较曲折,或万丈深海幽处,或无边孤岛远洋,危机、奇遇、战斗等等,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但是,结构松散、文笔粗糙、内容空洞整个网络小说的通病也全都在星辰变中出现。

3,寸芒

被打压--报复---再被打压---再报复……这个循环,是一个很爽的元素合集,但也是被大多数的扑街作者用的最多的。寸芒,就很好的利用了这个循环,并使之成为情节前进的动力,再加上层次分明的升级体系,使读者可以感到轻松和愉快。

4,佛本是道
06年最火的仙侠作品,将封神体系和西游完美的融合在一起的现代修真巨著,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5,邪风曲
这个风格实在招人喜欢,其中的人物,透露着人心最强烈的欲望,让人记忆深刻。

6,惟我独仙
三少作品,如果不是码字的话,应该是一部一流的仙侠小说

7,升龙道
此书的出彩在于主角极具魅力的个人表现,在于众多的有血有肉的人物,激动人心的气氛,每每让人心有所触动

8,诛仙
在小凡成为鬼厉之前的情节是本书精华,反抗和古老没落的文化交织在一起,会产生怎样的效果?鬼厉之后是四不像,除了写情给人一种朦胧感之外,无可取之处。

9,骗艳记
所谓骗艳,只不过是一个附带品而已

10,流氓三部曲
很老的一部书,在这本书中,YY的人看到YY,心酸的人看到心酸,只要是痛恨曰本的中国人,就不应该错过这部书

朋友你还是放弃吧,破云试刊号在11月初只发行了几百本,余秋雨,金庸等等这些人才看得到全集,从预告版和流出版和书评来看,破云是仙侠小说的巅峰之作,我这里有第二卷的预告版,给你贴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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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阵,清常始终不见回来。忽见远处石拱小桥边,嗒嗒嗒行来一匹黄骠马,乘着个长髯老者,年约五旬,肩背一柄古铜长弓,云峰心头一凛,敢情这人正是许家堡二当家许仲齐。看他往这边一瞥,面露诧色,扬手向上,只听一声尖锐厉啸,一股气劲破空而起,在天穹中迸成六彩焰火。云峰转念一想,心道:“不好,这厮在招唤同伴。”

许仲齐发出气箭,又抽出一支箭矢,张弓搭箭,这次指着客栈门前的红马。云峰大吃一惊,只听咻的一声,许仲齐已是长箭脱弦,云峰情急间,掷出茶杯,正中长箭,长箭落地,那老者抬眼望来,只见云峰飘身落下,顺手拾起羽箭,喝道:“还给你。”羽箭掷向许仲齐,许仲齐举弓拨落,只此须臾,云峰已倒掠三丈,一招“大器晚成”中的“孟母三迁”,他一扯缰绳,反手一招三分化清,但灵力不足,借着龙渊神剑之力,剑气也只挥出丈余。许仲齐也非等闲之辈,从马背上弹跳而起,张弓搭箭反射云峰。云峰瞧那箭势并不迅疾,身子倒翻,龙渊剑剑气迸发,刺向对方颈项。哪料来箭飞到中途,幻出七把影箭,消去云峰剑气,余势不止,直刺云峰胸前要害。云峰只得再退丈余,一拍神骏红马,窜向客栈。他占不得丝毫便宜,心头暗凛:“许家堡这些家伙?恁地了得!”

忽听马蹄骤响,云峰斜眼瞥去,只见东方数骑人马联翩而来,当先一人洪声叫道:“二叔,那贱人在吗?”老者应道:“马在,人么……哎哟……”敢情一分神,云峰趁机一剑刺过,剑风刮过额头,火辣辣生痛,急叫道:“小子扎手!”云峰倒掠而出,举目四顾,只见四面八方有十余骑人马向这边蜂拥而来。许仲齐脱了窘境,翻身上马,搭上箭枝,方要开弓,不料啪的一声,弓弦断作两截,他错愕之间,恍然明白,云峰临走之时,竟以龙渊剑气将弓弦割坏了。

忽听一声清叱,一名黄衣汉子从马背上跃起,奔近客栈,云峰飞身纵上,向黄衣汉子一剑刺出,喝道:“哪里去?”黄衣汉子反身一掌,格住云峰的爪势,云峰定睛细瞧,却是个虬髯满面的大汉。那汉子叫道:“你是谁?”云峰但觉他声音耳熟,猛然想起,来者正是大河边上那个名叫“李二”的男子,当时他伙伴受伤,好友牛山被孙尚香废云了左臂。这虬髯大汉余怒未消,此时兀自神色狠厉。云峰眼珠一转,嘻嘻笑道:“李二哥,令友断了的手好些么?”牛山之事极少人知,李二目定口呆,惊道:“你……你怎么知道?”说着身形一滞,云峰趁机抢先闯入自家房间。一把抄起床上的孙尚香,待要越窗而走,忽听一声清啸,李二如电掠至,手中多了一柄长枪,厉叱道:“将这贱人放下!”枪花乱刺,精纯无比,云峰苦于无法腾手对敌,只能以“孟母三迁”中的身法东躲西闪。拆了不到三招,忽听东面墙上一声巨响,墙壁颓塌,一名铁塔般的巨汉跃马而入,手持一柄数十斤重的大铁锤,二指粗细的铁链缠在肌肉虬结的手臂上,厉声喝道:“女贼何在?”嗓门粗大,正是虎痴许禇。

李二正愁云峰滑溜,忽见少堡主前来,急叫道:“就在这小子手上!”许禇“呵”的一声,铁锤当空一扫,墙塌床破,整座客栈都晃动开来。云峰不敢硬接,使个鱼跃龙门之势,腾出门外,许禇早已看穿他的用意,巨锤回砸。云峰这一纵用尽气力,双手又不得空闲,情急中散出念力,龙渊神剑无主自动,横在胸前。只听剑锤相交,许禇巨锤断成两截,云峰却是吐出一口鲜血,借势脱出门外。以龙渊神剑之力,竟不能消云许禇锤势。

方才出门,便有两个汉子迎面截来,云峰飞身而起,龙渊神剑平平托在脚底,倒是以剑代主,御剑而行,从二人头上飞过。云峰得空,一踩神剑,陀螺般旋转,一时间剑气如雨而下。众人欲要跟上,却又忌惮剑气刺中眼珠,纷纷止步。

“轰隆”一声,墙穿屋破,许禇纵身跃起,骂道:“直娘贼。”半截铁锤抡起,哗啦啦不绝于耳,剑雨尽被锤势打散。云峰横剑闪开。许禇正要再挥大锤,谁知纵越之势已尽,回首四顾,客栈经不得这修真之力,早已坍塌。他落在地上,再也无法触及云峰,只气得破口大骂。云峰哈哈大笑。许禇骂了两声,忽地叫道:“用‘天雷箭’逼他下来。”话音方落,便见三支蓝色利箭疾速射来,云峰心知必有古怪,慌忙闪开。那三支利箭从身旁划过,轰然雷鸣,竟然引出九天之电。若非龙渊神剑情急护主,将雷电之力引入剑身。否则云峰和孙尚香便要一并被劈成焦炭了。

云峰骇然不已,嗖嗖嗖又见三支利剑袭来,急急御剑上行,只听身后巨响连声,气流涌动,全身一阵发麻。望下一看,只见六七人手持强弓,搭上天雷箭。云峰失了地利,无所遮掩,又抱着孙尚香,双手不便,顿时连连叫苦。

忽听“唏律律”一声,一道红影如飞掠来,云峰大喜,竟是那匹神骏红马,狂奔之间,四蹄撒开,尥了两个蹶子,它灵通矫捷,力大无穷,出蹄之迅烈至极,直挺挺闯入人群之中。许家堡众人心思只在云峰身上,顿有几人不慎挨了马蹄,衣衫如遭火噬,变作一团滚地焦炭,惨呼不止。红马冲开一条路,一跃而起,将云峰凌空托住,众人纷纷呼喝,数支天雷箭疾疾射来,将落足之地纷纷封堵。云峰一惊,正要御剑弃马,但见红马凌空纵跃,毫不畏惧,顿又心头一动,叫道:“好马儿,我信你啦!”

红马发声长嘶,有若应答,天雷箭一近马身,竟如投木入火,纷纷化为灰烬。它将身一纵,稳稳落在地上,驰蹄又走,云峰睁眼喜道:“好马儿,好马儿。”回头望去,只见浓烟滚滚,直冲霄汉,却是街边房屋被“天雷”之电击中,引燃大火,火借风势,一发不可收拾。

云峰暗暗心惊,遥见前方已是城门,城门吊桥头,不下十骑人马迎面堵来。云峰欲要转向,左面又来五骑,后方右方,皆有骑士包抄过来。还未及转念,红马却不闪不避,直奔过去,云峰一惊,叫道:“乖马儿忒笨了,该往人少处去!”话音未落,红马已到桥头,双方相距不及十丈。云峰钢牙一咬,将孙尚香横搁马上,呛啷拔剑在手,正欲迎敌,孰料红马于奔跑之间,突地人立而起,“唏”的一声,若金石铿锵,直透苍穹,一条偌大火球直扑城门众骑。众骑士见此威势,匆匆挽缰勒马,直勒得马口流血,犹自无法遏制,一匹马甚至不辨东西,带着主人,哗啦一声,冲进护城河里,余者尽被火球冲散,衣衫服饰尽皆燃起火来。

云峰见它如此威风,又是惊讶,又是喜爱。红马冲散众人,一跃过桥。众骑士心知容此马走脱,倾天下之兵也休想追上。飞驰间,以许仲齐为首,纷纷弯弓搭箭,云峰身后雷鸣之声大起,便似雨打芭蕉,响成一片。

红马也知势危,忽左忽右,更以火衣附体,纵蹄狂奔。但开弓之人多是高手,后腿仍被一箭射中,虽借火衣之力,消去雷劲,焚毁箭身,仍旧受了些许影响,奔驰之际略显缓慢了。

云峰急急回头,只见一名青衣男子腰腿全然埋在土中,行得行快,离马后已不足三丈。云峰倒卧出剑,剑气一化为三,疾刺而去。那男子哈哈一笑,毫不停留,右手挥指,土壁破地而出,挡住云峰剑气,反激而回。云峰虎口痛麻,龙渊剑几乎脱手。那人从土壁穿过,眼瞧竟未能将他宝剑弹飞,惊咦一声,红马之前,现出一座十丈余高,三丈余厚的土墙,陡峭如崖,加之距红马甚近,绝不可一跃而过,双手互绞,墙壁之中伸出两只土臂,向红马捉去。

忽听红马一声长嘶,火衣更炽。那人一抓落空,眼前焦急之色,土臂暴长数尺,奋力再抓。云峰匆忙回剑,十余道剑气斫在土臂之上,丝毫无损。正惊惶间,却看红马向土墙撞去,迅快无伦,只听轰然声响,丈厚土墙四分五裂,坍塌碎裂。青衣男子追之不及,心头又惊又喜,惊得是这宝马受伤之余,尚有如此能耐,喜的是这宝马神骏无双,更欲得之而后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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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据说在北岳恒山之阳葬着个上古之神,叫做祝融。祝融为古时帝王,以火施化,号为赤帝。
火者,阳之精也,火性炎。相传那火神祝融性情极为暴躁,与诸神甚是不合,而炎阳之功又登峰造极,常与众神比试,表面虽自大,却也暗暗学习众神法门化为己用。后来祝融体内炎气反噬,竟与众神大战起来,火气冲天,逼得人间连年干旱,就连那原本克制他的北水神王,也被他设计用狱火炼死,至此,天下至强至阳之神便归了他。也有传说祝融并非至阳,后期的他五行皆通,面目早没原先那么狰狞,变得阴阳掺杂,南北皆非,也许正因为他并没有练到五行相生,反而使得五行相克,没多久便死去,葬在那恒山祝融峰上。
祝融有八个弟子,分姓己、董、彭、秃、妘、曹、斟、芈。被称为“祝融八姓”,八个弟子分别学得祝融的八项神技,分别是乾火己、坤火董、兑火彭、艮火秃、坎火妘、离火曹、震火斟、巽火芈,也有叫做天火己、地火董、泽火彭、山火秃、水火妘、火火曹、雷火斟、风火芈。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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