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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enties小说推荐

发布时间: 2022-04-17 04:34:47

A. 怎么用英语说在他二十几岁时

他二十几岁时: When he was in his twenties

他二十几岁时就写了一本小说:
He wrote a novel when he was in his twenties.

在我四十几岁时:
When I was in my forties

在二十世纪: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在八十年代:
In the eighteen hundreds

自己翻译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

B. 矛盾那个故事的结局是怎样的

1《偷书贼》文字在这个时代似乎失去了力量。故做幽默轻松的文字很多,把历史拿来戏说,却使人看过就忘。炫耀技巧的文字很多,结构复杂,故弄玄虚,却使人昏昏欲睡。卖弄情绪的文字更多,看起来很酷,却一无是处。真正能抚慰人心的,使人心觉得妥帖的文字,其实,绝不需要雕琢,只要从灵魂深处淌出,由此心,及彼心,便好。其实,本书的情节很简单,简单到苍白,像一幅飞过一只孤雁的雨前的天空。故事的背景是二战时期的德国,9岁的小女孩莉赛尔失去了父亲、母亲和弟弟,被送往慕尼黑远郊的寄养家庭。在路上,莉赛尔意外得到她人生的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在战时,尽管生活艰苦,莉赛尔却发现了一个比食物更难以抗拒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也正是因为有了陆续偷来的14本书的安慰,莉赛尔在战乱的德国努力地生存着,并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而小说中,故事的叙述者,竟然是死神。他以悲天悯人的情怀,预言了所有人的结局,并且带领中故事中的角色们和每一位读者,一步步缓慢而忧伤地走向那个结局。生活是条残酷的路,尽头已现,赶路的人却心存希望与感激,在阅读的过程中,很多次,泪水红了眼眶,我们却不自觉。“与大多数灾难相同,这个故事有个欢乐的开头”。即使莉赛尔身世悲惨,却有着不错的运气,她有一位宽厚而善良的养父和粗暴却亲切的养母,更有一位童年的好伙伴鲁迪。在小说的前半部分,战争阴影下的德国小镇,生活虽然艰苦,却也温馨而动人,莉赛尔与小伙伴们一起,踢球、撒野、偷苹果,有好些章节,甚至能让人笑出声来。但那些欢乐,却是在阴影笼罩下的,欢笑尚未停止,忧伤却早已袭来。莉赛尔和她身边的人们,正是用他们心灵的力量,抵抗着现实的险恶,那一种坚强、乐观与善良,几乎是喷薄而出的阳光,使我们觉得目眩,但远远的天边,乌云却正在累积。这便是小说的张力所在了,一方面,平静的小镇生活使我们迷醉,另一方面,却明知灾难即将来临,心慢慢地揪得紧了。战争很快就开始了,越是艰难的时刻,人性的光芒就越是难以抑制。小说的叙述到此时反而更加娴静了,战争几乎成了遥远的背景,在躲避轰炸的日子里,莉赛尔捧着她的14本,在防空洞里,为大家朗读,外面是连天的炮火,洞里,却满是令人感动的善良,人性,其实比任何防空洞都要坚强。难得的是,作者从来就没有提及到这一点,而每一位读者,读到这里,却自然会明白。如果单以故事的震撼做标准,本书或者远没有《安妮日记》和《辛德勒的名单》那么令人动容,但本书的力量,却深藏在文字之下,像一场绵绵的春雨,不用打伞,不觉倾盆,待发现时,连睫毛都已被淋湿。好的小说,就是如此地不动声色,缓慢、平静、忧伤,却使人,即使多年后,依然不能忘怀。 2《灿烂千阳》一本描写阿富汗近30年来的小说。书里涉及了太多足够震撼心灵的事,把我吓到了,看完刚好是在夜里.第一次看完一本书,合上,全身冰冷。对战乱,伊斯兰教,塔利班,妇女的地位,饥饿,炮弹,难民有了更深的认识,以前只是个概念,我知道的只是,那里正在战争,那里很动荡,那里很落后。直到看完这一本,我才知道我对那些地方的概念性认识是多浅薄,我才知道世界的许多地方,许多人,在以我想象不到的方式生存,她们每天为了战火而提心吊胆,她们为亲人的离世而悲痛万分,她们为了生存不得不把孩子送到孤儿院,他们为了不遭受丈夫的毒打儿小心翼翼并且选择忍气吞声,她们不能单独走到大街上,不能上学,不能工作,不能放风筝,不能看电视,不能化装,不能涂指甲,不可以摘掉布卡,不可以随便和男人说话……所有的这些,是我想都不敢想的,也是我想不到的。我生活在这里,这个和平的国家,一切都在步入正轨的社会,我为我的不知足和暴躁而感到羞愧,因为世界的另一些地方,一些人过着我难以想象的悲惨生活,并且日日如此,年年如此,代代如此,她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她们头顶上的天空永远是阴霾的. 这是一本能震撼心灵的书,它让我知道了,原来有那么多的人,他们不能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他们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别人的慈悲上。也许永远没有慈悲,永远没有希望。 我真心地为他们祈祷,祈祷所有,都会越来越好。 就像那个诗里面写到的: 人们数不清她的屋顶上有多少轮皎洁的明月 也数不清它的墙壁之后那一千个灿烂的太阳。 我会永远记得这个书名,因为,它带给我的不仅仅是震撼,更是一种对世界的重新认识。 3《巴别塔之犬》他们很相爱,无庸置疑。可是,直到她死去,他都没有真正懂她。或许,他对她的了解,甚至不如那只叫“罗丽”的大狗。 巴别塔,取自《圣经》第十一章,意为“变乱”,它象征着人与人之间因沟通不畅而产生的种种问题。 婚姻中,爱情决不会代表全部,有爱却不幸福的婚姻,见得还少了么?!沟通~!沟通~!这才是婚姻中最重要的东西。如果你去问一个心理学家,你们适不适合结婚的话,他不会问你们是不是很相爱,而是会问你们是不是可以顺畅的沟通,包括在吵架的时候。so。 他们的幸福生活如此表面,他根本无法理解那个精灵古怪的妻子内心深处的悲伤。某种程度上,他们像两个世界的人,可以给彼此惊喜,给彼此快乐,给彼此很多的爱,却永远走不进对方的心。 看到她戴着那个女孩的面具和他做爱,看到罗丽因为那块牛排而失去了自己最亲的她,我无比悲伤。 但看书过程中,从没有同情过他。一个让妻子自杀的丈夫,我可以谅解,却不会同情。娶她,不该只是因为她给你的种种惊喜,而应该是想要用一生去了解她,守护她。 豆瓣上有人说此书最大的悲哀在于作者是一个女性。或许吧。 男人和女人之间,天生就有着难以逾越的鸿沟,那需要很多很多的爱,很多很多的耐心,很多很多的决心,才可以填平。 4《一个人的好天气》发现是日本作家写的时候,稍微犹豫了一下。根据经验,看日本的文字,总需要相当的耐心。不知道是翻译使然,还是本身日式的行文风格,总是感觉碎碎念,好像冬日的阳光,照在身上,绵绵的,抓不住温度。 好在文章非常短,被我迅速的生吞活剥了。合上书的时候,想着“电车载着我,飞速朝有个人等着我的车站驶去。”,忍不住感叹,C'estlavie。 的确是白开水一样的生活,无奈着,但也继续着。有些失望,倒也不至于绝望,带着一点点希望,慢慢走下去。 朋友发短信,问我喜不喜欢。我说,不讨厌。你能讨厌生活吗?不能,何况故事中的生活贴近自己。 这本书总觉得如果不是twenties的人读,是很难产生共鸣的。年龄大的,会觉得这是无病呻吟;年龄小的,大约会忍不住“为赋新词强说愁”。 Twenties是微妙的年龄段,一半尘世、一半理想。既希望能够独当一面,又希望可以得到保护。知寿不想一个人,却也不擅长和人相处。想去外面的世界,却害怕堕落,而吟子的那一句“世界不分内外的呀。这世界只有一个。”,我看到的时候,几乎要拍案叫绝。 的确只有一个世界,所谓的内外,只是我们自己给自己的枷锁。我们总是想太多,做太少。瞻前顾后的同时,优柔寡断。总是认为自己做的事是haveto,其实早在不自觉中自己作出了选择。“只要你肯迈出第一步,自然会有出路”。 生活依然是白开水,可是换个漂亮玻璃杯,也会赏心悦目的。 5《荆棘鸟》记得小时候觉得那段关于荆棘鸟的文字很玄,所以盲目崇拜。 长大一些才渐渐品出那个传说所背负的命运和情感。 每次看到书架上土黄色的书脊,都感觉置身那个黄色的澳洲内陆地带,感觉自己和梅吉一起顶着卷有飞沙的干燥的风坚决的行走…… 书中的人物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正反角色之分,每个人物都独具个性特点鲜明。而且,他们的弱点和缺陷恰恰让我们更轻易而心甘情愿的接受他们认可他们,甚至融入他们。 我时常想起梅吉的一短话,大概是说,我们知道痛苦是自己造成的,却就是任性地不肯放弃,我们把荆棘刺入胸膛,并且唱着自认为是世界上最美的歌。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也是如此…… 6《傲慢与偏见》从以前就很喜欢这本书了,可惜一直没有时间读过,近日终于读完。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本好书。没有矫揉造作,没有废话连篇,一切都“来得那么偶然,那么凑巧”。不管怎么说,这也决不是一本单单就上流社会交际活动进行描写的作品——更何况所描绘背景还并非完全“上流”。 由书中可以了解到19世纪初英国社会的种种,如果若拿这部作品跟乔治�6�1爱略特的《佛罗伦斯河上的磨坊》做一个比较的话,我更爱这本书——虽然他在结构上并没有那么讨巧,但是那种伤感氛围却一一遭到剔除。 很少有爱情小说会在人物对白方面令人觉得发笑,而简�6�1奥斯丁的这部作品则是其中佼佼。无论如何,她都细腻描写了达西先生以及伊丽莎白性格的各面——而贝内特先生、柯林斯先生,一旦他们开始行动必然就会惹人捧腹。 另外这本书的优点是——没有大量的景物描写,所以对景物描写胆战之人可以完全涉足这部作品,令加之孙致礼老师的翻译,也显得该译本十分之出众。 7《乱世佳人》学过化学的人都知道,石墨与钻石都是同一种元素,纯净的碳,但是由于排列的顺序不同,所以他们的表现形式截然不同。正好相反!一个是世界最坚硬的物质,而另一种却是。。。。。 可他们实际上就是同一种元素,碳元素。 在我的眼里,瑞特与阿希礼就是这样的两种人。 从何看出,还记得玫兰妮在别人骂瑞特的时候为瑞特而争论吗?她是这样说,阿希礼也是这样想的,只是只是,他不会在别人面前表露而已。 是的,他们的确都是有脑的人,但是由于他们的出身家庭以及之后的阅历的不同,造成他们的形式不同。 同样,瑞特也比身边的人更了解阿希礼,在斯佳丽骂过阿希礼的时候,是瑞特淡淡的说,他倒真的是一个君子,只是他不适应这个社会了。 是的,他们其实是互相了解且理解的,可是这种了解与理解让自己对对方更没有好感,因为了解,更明白了对方的无奈,更了解对方的心态。。。 我之前说过,他们本来性质是一样的,但是,他们的生活与经历让他们成为不同的人。 首先说阿希礼,阿希礼是一种从小在温和与肯定中长大的孩子,在这种信任之中,他就像温水中的青蛙,只能淹死在时代的潮流当中。 而瑞特的家庭呢?正好相反,其实我们可以从温瑞的回忆当中知道,他的爷爷是一个海盗,狂野肆虐,与之相反的性格的瑞特的爸爸,在这种压抑中,也渐渐压抑住自己的儿子。俗话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在这样状况下的瑞特能够不爆发吗?然后顺理成章地走向了一条崎岖之路,或许也是别人眼中的成功之路。 或许吧,他们都不过只是碳。 8《红与黑》一直到下卷的24章以前,读着都是煎熬,在司汤达写得最烦闷、笨拙的地方,类似于武侠小说;而24章出现了一个绝妙的俄罗斯人,于是文体起飞了,对他能写出《巴马修道院》开头的绝妙篇章不再怀疑——司汤达当真幽默起来谁都挡不住。 他宁可放过那些精妙的男女调情(可能也写不出),没能让后人见识到那些动不动长达九行的情书句子;但写到情书往返,同室相奸,翻墙落院,爬高上梯,梯子如何藏,如何在敲门声响后跳窗,他可从不含糊(在《巴马修道院》里,这一才能发展为描述越狱)。 他只写理念世界,或者19世纪其实是个理念世界,因为他所写的女人大概都是打那儿来的。那些小男女间不厌其烦的心理巷战,那些父亲、兄长、丈夫鼾声中的偷情,似乎也都能算作“伟大的也许”——谁敢为拉伯雷喊的是不是上帝打包票呢? 9《茶花女》现在渐渐地有点明白玛格丽特为什么离开阿尔芒了。因为玛格丽特不明白阿尔芒有多爱她,不明白阿尔芒爱她可以为她舍弃一切。玛格丽特觉得,阿尔芒现在年轻气盛,爱她,可以什么都不考虑。但是以后,他们在一起久了,玛格丽特会老,等阿尔芒以后的事业蒸蒸日上的时候,可以就会因为有她这样一个老婆而感到羞耻,或者还不想带出去见人。即使阿尔芒不会这么做,也会因为有她这样的一个老婆而让他蒙羞,让他的事业受挫。那时候阿尔芒肯定也会因此苦恼。她不明白阿尔芒爱她已经到可以舍弃一切的地步,什么都可以不在乎。所以她才会离开他。 同时,阿尔芒也不明白玛格丽特有多爱他,就像他不明白玛格丽特为什么经常无缘无故非常忧愁一样。不然他不会认为她背叛他,更不会伤害她。玛格丽特不可能像阿尔爱她一样爱阿尔芒,因为他们本身的身份地位就是不一样的。玛格丽特有她的顾虑,但阿尔芒不会明白。因为阿尔芒从来没有在乎过,所以他也不会想到这些会成为玛格丽特的顾虑。玛格丽特变卖了她的财物,想和他过平淡的生活。阿尔芒却挥霍,只是为了让玛格丽特不会因为他而过拮据的生活,不想玛格丽特将来后悔正是因为跟了他,才过起贫困的生活。阿尔芒同样也不明白玛格丽特并不在乎那些所谓的荣华富贵,就算遇到他之前,这些对她的生活是重要的,现在因为他也变得不重要了。可是阿尔芒没有明白,其实玛格丽特当时希望他也能好好为将来打算一下,而不是在乎这些虚荣,这才是给玛格丽特信心。但是阿尔芒却没有这么做。一直到她死的时候,他才明白,玛格丽特是多么的爱他。 他们两个人都深爱着对方,却都低估了对方的爱,才酿成这样的悲剧。 痛定思痛,从别人的悲剧中我们可以体会到,爱到深处,对相爱的人来说,是危险的。爱情永远都必须留几分的理智,爱才会长远,悲剧也才不会发生。 10《苔丝》哦,亲爱的苔丝 很久没有这么有耐心地读完一本书了,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我看书的速度很慢,这点让我觉得看一本很厚的书是一项很伟大的工程。 我选择看了《苔丝》,简介说这是一本忧伤的书,但是我觉得并不忧伤,反而很幸福。因为结局虽然有点惨淡,但是毕竟是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的啊。这不算是个悲剧,如果苔丝没有杀了德伯,而是和他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这样我觉得才算是悲剧。 也许我当初应该把《圣经》坚持看完的,因为没有耐心而放弃了,如果是那样的话,我想我会更好地去表达我看完《苔丝》之后的感想。或者我应该完整地读完一本哲学书,这样我能更好地阐释书中关于人性的矛盾。 苔丝的遭遇或多或少让我能联想到很多不幸女人的遭遇,然而她们都很好地活下来了,这是值得骄傲的。哈代给予苔丝的坚强与不屈,勇敢地面对生活,看来他对他笔下的人物并不是那样值得悲哀的。
麻烦采纳,谢谢!

C. 海上钢琴师的男主角Tim Roth还演过什么电影

代表作:

演出:

Leggenda del pianista sull'oceano, La 海上钢琴师 (1998)

Deceiver 说谎游戏 (1997)

Rob Roy 赤胆豪情 (1995)

Little Odessa 小奥德萨 (1994)

Captives 真情俘虏 (1994)

Murder in the Heartland (1993) (TV)

Reservoir Dogs 落水狗 (1992)

Rosencrantz & Guildenstern Are Dead 君臣人子小命呜呼 (1990)

Vincent & Theo 凡高与提奥 (1990)

The Hit (19840)

Meantime (1984)

Made in Britain (1982)

导演:

The War Zone 家园禁地 (1999)

他于1961年5月14日生于伦敦南郊Dulwich, 犹太血统, 本名Timothy Simon Smith.二战之后他的父亲为支持大屠杀中的幸存者, 也为方便出入于敌视英美的国度,将Smith改成犹太姓氏Roth。

他来自于一个并不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 父亲是位记者, 英共党员, 晚年定居于利比亚沙漠, 以致于现在TR手里都有一张父亲与卡扎菲上校的合影; 他的母亲也是一个思想左倾的自由主义者, 风景画家, 为贴补家用兼做教师。 后来TR曾经很骄傲地说: 他的父母都很开明, 对他起的都是"促进作用"。
但他的童年并不幸福, 可以说正好相反: 他遭到过性虐待, 父母的离婚更是向伤口上撒盐。 这些给他的心灵留下了永久的伤痕, 进而彻底毁掉他的学业。 等到了小学结束, 他没能和Dulwich区其他孩子一起升入优等中学, 所有的卷子他一笔未动的交了回来。

他进了一所臭名昭著的恶校, 在那里一呆六年。期间他迷上了朋克, 做过学校里反种族歧视社团的负责人, 也吸过毒。15岁的一次游行中, 因为同行者与警察发生冲突, 他被连带抓进监狱, 做了一夜牢。

16岁上, 他有了平生第一次登台演出的经验: 学校排演音乐剧《Dracula》, 他是男主角。 那是一次可怕的经历, 因为极度的紧张, 他不但冷场还尿了裤子。

他开始选择职业了。家庭的影响和自身的经历让他一直对社会的变革有近乎狂热的兴趣。 11, 2岁的时候, 他曾立志要一名传教士, 但他很快就像父亲一样 believe in no God了。首次演出的经历虽然失败, 表演却深深吸引住了他。 他说"Acting is a political thing "---也许对他来说, 他所投身的事业首要不是自我宣泄和慰藉的手段, 而是他想要改造社会的途径。在大学里学了18个月的雕刻之后, 他做了"一生中最正确的决定": 退学去做了一名演员。

他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英国演员,没有受过任何专业训练, 在酒吧自带的小剧场里, 他开始了职业生涯。 不排戏的时候, 他就去做推销员以维持生活来源, 这样度过了最初的几年。

某天晚上他骑车回家的路上, 在给自行车打气的时他受到了注意: 那时他正为排演《奥塞罗》中的凯西奥剃成了光头, 有人走过来问他是否愿意扮演一个光头党。

这部电视电影是Alan Clarke 的Made in Britain。 TR以前一直很尊崇的Clarke的作品, 尤其是Scum, 他提到过Ray Winstone 是他做演员的动力之一。 而交谈之后Clarke对他很满意, 决定了他就是那个四处散播暴力和痛苦的男主角的合适人选。 Made in Britain描写的是撒切尔夫人执政初期伦敦底层社会的生活。 它冷静的写实风格以及Alan Clarke 提倡的integrity, 日后都深远地影响到了TR。 并且在这部影片结束以后, Clarke将他推荐给了Mike Leigh, 那时后者正准备筹拍MeanTime, 同样是伦敦底层家庭的电视电影: 这一切都预示着他将成为一个true class actor。

他在MeanTime中的这个角色有一点点发育迟缓, 故事围绕着他和他的女朋友, 他的哥哥, 以及好友(Gary Oldman扮演)展开, 从现有的视频材料看, 也许是他最撼动人心的角色。 随后他出演了首部大银幕上的电影The Hit, 一个刚出道的菜鸟杀手。

到了85年, 一切都很顺利。 The Hit 让他拿到包括 BAFTA在内的一系列的"最有前途新人奖"; 那一年, 他和女友还有了一个儿子, 他目睹了那个小东西的降生, 给他取名Jack Earnest, 并将J.E.R及他的生日纹在了右臂上。

评论界提到当时的他, 把他与Daniel Day-Lewis, Gary Oldman放在一起, 所谓的Brit-Pack名单上的中坚。 但他们走了不同的路。 其他人接拍像样的角色, 频繁拿奖的同时, 他什么也没有。 他顽固地抗拒他认为全是shit的商业片, 坚持着走独立电影的路线。 不过经济衰退时期, 当时的英国电影工业也几乎陷入死路, 哪有那么多他想拍的东西。 何况在英国, 本来竞争就很激烈。 (他曾经形容为"it's like 'Fuck you! I want it!' ")

有整整四年的时间, 他没有合适的工作, 也没有朋友, 在赤贫线上生活。
88年, 那一年只有1月份有他的活干。 为了生计, 他去了一家超市做工, 负责把新进的货摆到货架上; 而另一份工作是在电话里向人搞推销, 他两个都干着。 他和Jack的母亲也在那一年分手。 痛苦的情绪开始弥漫, 他整天不是喝酒就是睡大觉。 随后, 对工作发疯般的渴望驱使着他去了荷兰, 法国, 捷克, 澳大利亚, 甚至非洲. . . 最后在阿姆斯特丹睡下水道的时候他被Peter Greenaway 发现并带回英国, 在《The cook, The thief, His wife & Her Lover》 中扮演Theif 的手下。

之后是第一部带给他以国际性声誉的电影, 与Robert Altman合作, 反映凡高晚年生活的: Vincent & Theo. 他对凡高相当熟悉, 因为凡高不仅是他的偶像, 更是父亲的偶像。 然而这个时候, 他父亲去世了。他的遗体火化之际, 身边只有一张儿子从凡高剧组寄来的照片, 以及一束向日葵。工党派人出席了父亲的葬礼, 但是TR并不在场, 他那时正在埃赛俄比亚。那一夜, 为了父亲, 可能也为了自己, 他向着英国的方向痛哭。

" . . .But when I was in my twenties, I realized how wonderful he was . . . The male figure in my life . . .for good or for bad." 他的父亲是对他一生影响最大的人.十年后在巴黎接受采访, 提到父亲他依旧热泪盈眶 : " I wanted to be there, but I was in the middle of hell . . . you don't want to know . . . my father never believed in God, so I felt I could cry for him over there in Ethiopia."

他的名字再度与Gary Oldman联系到了一起。 黑色喜剧《Rosencrantz And Guildenstern Are Dead》,赢得的是热烈的赞扬。但他在英国的前景依旧黯淡。他与保守党政府的矛盾也闹到不可调和的地步: 在一次颁奖典礼上, 他公开指称撒切尔夫人为cunt . 这太过份了, 他被赶出了英国 。

中文名: 蒂姆·罗斯Tim Roth(中译: "蒂姆·罗斯",或"提姆·罗斯")

英文名: Tim Roth 本名Timothy Simon Roth

性 别: 男

生 日: 1961-05-14生于伦敦

角 色:导演,演员

家族本姓"史密斯", 其父因同情二战中的犹太人,改做犹太姓Roth.但是有关Tim是犹太裔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Tim没有犹太血统。1961年5月14日出生于英国伦敦,善于模仿各种口音,常被误认为美国人。他在坎伯维尔艺术学院学习过雕塑,之后退学,一心追求表演事业。第一个突破是在英国电视电影《英国制造》(1982)中扮演的角色。1984年演出处女作《The Hit》,获得高度评价。在《凡高于提奥》中扮演的文森特·凡高以及在《君臣人子小命呜呼》中于加里·奥德曼的对手戏得到了业界注意。昆汀·塔伦蒂诺原本打算让罗思扮演《落水狗》中的金先生或者粉先生,但是罗思争取到了橙先生一角,从而迎来了自己事业上的巨大突破。《低俗小说》中,昆汀再次邀请了罗思;1995年的《四个房间》则是罗思与昆汀的第三次合作。同一年,罗思凭借他在古装片《赤胆豪情》中的反角赢得了奥斯卡题名。接着。他还在伍迪·艾伦的音乐电影《人人都说我爱你》中一显歌喉。1996年以《赤胆豪情》入围奥斯卡最佳男配角奖。扮演那么多坏人和罪犯之后,罗思在《海上钢琴师》中出神入化地塑造了一个不谙世事、纯洁无辜的钢琴天才,这个角色使他赢得了大量观众的喜爱。1999年晋身导演之林,《The War Zone》为他夺得欧洲电影奖年度发现奖。今日的罗思已是受人尊敬的演技派,颇得导演和影评人青睐。

父亲为自由撰稿的记者,母亲是教师和画家, 家中还有一姐。幼年父母离异, Tim与姐姐由母亲抚养。由于瘦弱矮小, 青少年时代常受欺负。在坎布维尔艺术学院学习过雕刻,之后辍学,一心追求表演事业。

1981年,英国大导艾伦·克拉克启用几乎没有表演经验的Tim在电视电影《英国制造》中担纲主演,演出聪敏而不知悔改的新纳粹少年,这也成为Tim的代表作之一。 1984年演出电影处子作《The Hit》,获高度评价。 Tim在《文森特与提奥》中扮演的文森特·凡高以及在《君臣人子小命呜呼》中与加里·奥德曼的对手戏在业内口碑很高。

1991年前后Tim赴美发展,后结识鬼才导演昆汀·塔伦蒂诺。 昆汀原本打算让Tim扮演《落水狗》中的金先生或粉先生,但是Tim争取到了橙先生一角。 此片使Tim开始赢得了美国影迷的注意。 1993年和1995年, Tim和昆汀又再度合作了《低俗小说》和《四个房间》。 1996年,Tim还凭借古装片《赤胆豪情》中的反角和在小成本电影《小奥德赛》中的出色表现,分别入围奥斯卡最佳男配角奖和"独立精神"最佳男主角奖。 接着,他又在伍迪·艾伦的歌舞片《人人都说我爱你》中一展歌喉。 扮演了无数罪犯和边缘人之后,Tim在1998年的意大利电影《海上钢琴师》中出神入化地塑造了一个不谙世事的钢琴天才,这个角色使他赢得了许多观众的喜爱。

1999年Tim晋身导演之林,《The War Zone》被著名影评人罗杰·伊伯特评为1999年度"十大佳片"之一。

今天的Tim接拍电影时依旧遵循严肃和艺术的准则,不计报酬和戏份地扑向任何与大师级人物或有才华的初出茅庐者合作的机会,是一位倍受尊敬的独立影人。

Tim目前和身为时尚设计师的妻子Nikki、他们的两个儿子(11岁的Timothy Hunter Roth,9岁的Michael Cormac Roth)以及一条宠物狗生活在距洛杉矶不远的帕萨迪纳家中。22岁的长子(和昔日女友)Jack则在伦敦做了一名演员。

1961年蒂姆·罗斯出生在英国伦敦一个优越的家庭,母亲是一名教师兼画家,父亲是一名记者。蒂姆非常善于模仿各种口音,所以常常被误认为是美国人。在他从事演艺事业以前曾在Camberwell艺术学院学习雕塑,不过很快就放弃并转向表演。1982年蒂姆拍摄了他的第一部电视电影《英国制造》(Made in Britain),他在片中饰演的角色Trevor给观众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接下来蒂姆又与导演迈克·李(Mike Leigh)合作拍摄了《Meantime》。蒂姆的第一部电影是1984年的《撞击》(The Hit),不过他表现更为出色的电影却是6年后的《梵高与提奥》(Vincent & Theo)以及与加里·奥德曼(Gary Oldman)配戏的《《君臣人子小命呜呼》( Rosencrantz & Guildenstern Are Dead)。蒂姆在洛杉矶寻找机会的时候被正在为影片《落水狗》(Reservoir Dogs)选角的年轻导演昆丁·塔伦蒂诺(Quentin Tarantino)相中,本来想让他出演犯罪集团中Mr. Blonde 或者Mr. Pink,但蒂姆本人却更青睐流血过多而亡的Mr. Orange一角,并最终赢得出演机会。这部影片证明了蒂姆的选择是多么正确,因为观众们对Mr. Orange始终难以忘怀。1995年,罗斯与导演塔伦蒂诺在《四个房间》(Four Rooms)中再度合作,同年他因在影片《赤胆豪情》(Rob Roy)中的表现而获得了一项奥斯卡提名。蒂姆·罗斯的作品还包括《人人都说我爱你》(Everyone Says I Love You)、《浪子回头妙事多》(Gridlockd)、《海上钢琴师》(Leggenda del pianista sulloceano, La)、《战争地带》(The War Zone)、《人猿星球》(Planet of the Apes)、《银城竞选》(Silver City)和《鬼水怪谈》(Dark Water)等。

D. 令人感动的战争故事

1《偷书贼》 文字在这个时代似乎失去了力量。故做幽默轻松的文字很多,把历史拿来戏说,却使人看过就忘。炫耀技巧的文字很多,结构复杂,故弄玄虚,却使人昏昏欲睡。卖弄情绪的文字更多,看起来很酷,却一无是处。真正能抚慰人心的,使人心觉得妥帖的文字,其实,绝不需要雕琢,只要从灵魂深处淌出,由此心,及彼心,便好。

其实,本书的情节很简单,简单到苍白,像一幅飞过一只孤雁的雨前的天空。故事的背景是二战时期的德国,9岁的小女孩莉赛尔失去了父亲、母亲和弟弟,被送往慕尼黑远郊的寄养家庭。在路上,莉赛尔意外得到她人生的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在战时,尽管生活艰苦,莉赛尔却发现了一个比食物更难以抗拒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也正是因为有了陆续偷来的14本书的安慰,莉赛尔在战乱的德国努力地生存着,并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而小说中,故事的叙述者,竟然是死神。他以悲天悯人的情怀,预言了所有人的结局,并且带领中故事中的角色们和每一位读者,一步步缓慢而忧伤地走向那个结局。生活是条残酷的路,尽头已现,赶路的人却心存希望与感激,在阅读的过程中,很多次,泪水红了眼眶,我们却不自觉。

“与大多数灾难相同,这个故事有个欢乐的开头”。即使莉赛尔身世悲惨,却有着不错的运气,她有一位宽厚而善良的养父和粗暴却亲切的养母,更有一位童年的好伙伴鲁迪。在小说的前半部分,战争阴影下的德国小镇,生活虽然艰苦,却也温馨而动人,莉赛尔与小伙伴们一起,踢球、撒野、偷苹果,有好些章节,甚至能让人笑出声来。但那些欢乐,却是在阴影笼罩下的,欢笑尚未停止,忧伤却早已袭来。莉赛尔和她身边的人们,正是用他们心灵的力量,抵抗着现实的险恶,那一种坚强、乐观与善良,几乎是喷薄而出的阳光,使我们觉得目眩,但远远的天边,乌云却正在累积。

这便是小说的张力所在了,一方面,平静的小镇生活使我们迷醉,另一方面,却明知灾难即将来临,心慢慢地揪得紧了。战争很快就开始了,越是艰难的时刻,人性的光芒就越是难以抑制。小说的叙述到此时反而更加娴静了,战争几乎成了遥远的背景,在躲避轰炸的日子里,莉赛尔捧着她的14本,在防空洞里,为大家朗读,外面是连天的炮火,洞里,却满是令人感动的善良,人性,其实比任何防空洞都要坚强。难得的是,作者从来就没有提及到这一点,而每一位读者,读到这里,却自然会明白。

如果单以故事的震撼做标准,本书或者远没有《安妮日记》和《辛德勒的名单》那么令人动容,但本书的力量,却深藏在文字之下,像一场绵绵的春雨,不用打伞,不觉倾盆,待发现时,连睫毛都已被淋湿。好的小说,就是如此地不动声色,缓慢、平静、忧伤,却使人,即使多年后,依然不能忘怀。
2《灿烂千阳》一本描写阿富汗近30年来的小说。书里涉及了太多足够震撼心灵的事,把我吓到了,看完刚好是在夜里.第一次看完一本书,合上,全身冰冷。对战乱,伊斯兰教,塔利班,妇女的地位,饥饿,炮弹,难民有了更深的认识,以前只是个概念,我知道的只是,那里正在战争,那里很动荡,那里很落后。直到看完这一本,我才知道我对那些地方的概念性认识是多浅薄,我才知道世界的许多地方,许多人,在以我想象不到的方式生存,她们每天为了战火而提心吊胆,她们为亲人的离世而悲痛万分,她们为了生存不得不把孩子送到孤儿院,他们为了不遭受丈夫的毒打儿小心翼翼并且选择忍气吞声,她们不能单独走到大街上,不能上学,不能工作,不能放风筝,不能看电视,不能化装,不能涂指甲,不可以摘掉布卡,不可以随便和男人说话……所有的这些,是我想都不敢想的,也是我想不到的。我生活在这里,这个和平的国家,一切都在步入正轨的社会,我为我的不知足和暴躁而感到羞愧,因为世界的另一些地方,一些人过着我难以想象的悲惨生活,并且日日如此,年年如此,代代如此,她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她们头顶上的天空永远是阴霾的.
这是一本能震撼心灵的书,它让我知道了,原来有那么多的人,他们不能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他们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别人的慈悲上。也许永远没有慈悲,永远没有希望。
我真心地为他们祈祷,祈祷所有,都会越来越好。
就像那个诗里面写到的:
人们数不清她的屋顶上有多少轮皎洁的明月
也数不清它的墙壁之后那一千个灿烂的太阳。
我会永远记得这个书名,因为,它带给我的不仅仅是震撼,更是一种对世界的重新认识。
3《巴别塔之犬》 他们很相爱,无庸置疑。可是,直到她死去,他都没有真正懂她。或许,他对她的了解,甚至不如那只叫“罗丽”的大狗。
巴别塔,取自《圣经》第十一章,意为“变乱”,它象征着人与人之间因沟通不畅而产生的种种问题。
婚姻中,爱情决不会代表全部,有爱却不幸福的婚姻,见得还少了么?!沟通~!沟通~!这才是婚姻中最重要的东西。如果你去问一个心理学家,你们适不适合结婚的话,他不会问你们是不是很相爱,而是会问你们是不是可以顺畅的沟通,包括在吵架的时候。so。
他们的幸福生活如此表面,他根本无法理解那个精灵古怪的妻子内心深处的悲伤。某种程度上,他们像两个世界的人,可以给彼此惊喜,给彼此快乐,给彼此很多的爱,却永远走不进对方的心。
看到她戴着那个女孩的面具和他做爱,看到罗丽因为那块牛排而失去了自己最亲的她,我无比悲伤。
但看书过程中,从没有同情过他。一个让妻子自杀的丈夫,我可以谅解,却不会同情。娶她,不该只是因为她给你的种种惊喜,而应该是想要用一生去了解她,守护她。
豆瓣上有人说此书最大的悲哀在于作者是一个女性。或许吧。
男人和女人之间,天生就有着难以逾越的鸿沟,那需要很多很多的爱,很多很多的耐心,很多很多的决心,才可以填平。
4《一个人的好天气》发现是日本作家写的时候,稍微犹豫了一下。根据经验,看日本的文字,总需要相当的耐心。不知道是翻译使然,还是本身日式的行文风格,总是感觉碎碎念,好像冬日的阳光,照在身上,绵绵的,抓不住温度。
好在文章非常短,被我迅速的生吞活剥了。合上书的时候,想着“电车载着我,飞速朝有个人等着我的车站驶去。”,忍不住感叹,C'est la vie。
的确是白开水一样的生活,无奈着,但也继续着。有些失望,倒也不至于绝望,带着一点点希望,慢慢走下去。
朋友发短信,问我喜不喜欢。我说,不讨厌。你能讨厌生活吗?不能,何况故事中的生活贴近自己。
这本书总觉得如果不是twenties的人读,是很难产生共鸣的。年龄大的,会觉得这是无病呻吟;年龄小的,大约会忍不住“为赋新词强说愁”。
Twenties是微妙的年龄段,一半尘世、一半理想。既希望能够独当一面,又希望可以得到保护。知寿不想一个人,却也不擅长和人相处。想去外面的世界,却害怕堕落,而吟子的那一句“世界不分内外的呀。这世界只有一个。”,我看到的时候,几乎要拍案叫绝。
的确只有一个世界,所谓的内外,只是我们自己给自己的枷锁。我们总是想太多,做太少。瞻前顾后的同时,优柔寡断。总是认为自己做的事是have to,其实早在不自觉中自己作出了选择。“只要你肯迈出第一步,自然会有出路”。
生活依然是白开水,可是换个漂亮玻璃杯,也会赏心悦目的。
5《荆棘鸟》 记得小时候觉得那段关于荆棘鸟的文字很玄,所以盲目崇拜。
长大一些才渐渐品出那个传说所背负的命运和情感。
每次看到书架上土黄色的书脊,都感觉置身那个黄色的澳洲内陆地带,感觉自己和梅吉一起顶着卷有飞沙的干燥的风坚决的行走……
书中的人物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正反角色之分,每个人物都独具个性特点鲜明。而且,他们的弱点和缺陷恰恰让我们更轻易而心甘情愿的接受他们认可他们,甚至融入他们。
我时常想起梅吉的一短话,大概是说,我们知道痛苦是自己造成的,却就是任性地不肯放弃,我们把荆棘刺入胸膛,并且唱着自认为是世界上最美的歌。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也是如此……
6《傲慢与偏见》从以前就很喜欢这本书了,可惜一直没有时间读过,近日终于读完。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本好书。没有矫揉造作,没有废话连篇,一切都“来得那么偶然,那么凑巧”。不管怎么说,这也决不是一本单单就上流社会交际活动进行描写的作品——更何况所描绘背景还并非完全“上流”。
由书中可以了解到19世纪初英国社会的种种,如果若拿这部作品跟乔治•爱略特的《佛罗伦斯河上的磨坊》做一个比较的话,我更爱这本书——虽然他在结构上并没有那么讨巧,但是那种伤感氛围却一一遭到剔除。
很少有爱情小说会在人物对白方面令人觉得发笑,而简•奥斯丁的这部作品则是其中佼佼。无论如何,她都细腻描写了达西先生以及伊丽莎白性格的各面——而贝内特先生、柯林斯先生,一旦他们开始行动必然就会惹人捧腹。
另外这本书的优点是——没有大量的景物描写,所以对景物描写胆战之人可以完全涉足这部作品,令加之孙致礼老师的翻译,也显得该译本十分之出众。
7《乱世佳人》学过化学的人都知道,石墨与钻石都是同一种元素,纯净的碳,但是由于排列的顺序不同,所以他们的表现形式截然不同。正好相反!一个是世界最坚硬的物质,而另一种却是。。。。。
可他们实际上就是同一种元素,碳元素。
在我的眼里,瑞特与阿希礼就是这样的两种人。
从何看出,还记得玫兰妮在别人骂瑞特的时候为瑞特而争论吗?她是这样说,阿希礼也是这样想的,只是只是,他不会在别人面前表露而已。
是的,他们的确都是有脑的人,但是由于他们的出身家庭以及之后的阅历的不同,造成他们的形式不同。
同样,瑞特也比身边的人更了解阿希礼,在斯佳丽骂过阿希礼的时候,是瑞特淡淡的说,他倒真的是一个君子,只是他不适应这个社会了。
是的,他们其实是互相了解且理解的,可是这种了解与理解让自己对对方更没有好感,因为了解,更明白了对方的无奈,更了解对方的心态。。。
我之前说过,他们本来性质是一样的,但是,他们的生活与经历让他们成为不同的人。
首先说阿希礼,阿希礼是一种从小在温和与肯定中长大的孩子,在这种信任之中,他就像温水中的青蛙,只能淹死在时代的潮流当中。
而瑞特的家庭呢?正好相反,其实我们可以从温瑞的回忆当中知道,他的爷爷是一个海盗,狂野肆虐,与之相反的性格的瑞特的爸爸,在这种压抑中,也渐渐压抑住自己的儿子。俗话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在这样状况下的瑞特能够不爆发吗?然后顺理成章地走向了一条崎岖之路,或许也是别人眼中的成功之路。
或许吧,他们都不过只是碳。
8《红与黑》一直到下卷的24章以前,读着都是煎熬,在司汤达写得最烦闷、笨拙的地方,类似于武侠小说;而24章出现了一个绝妙的俄罗斯人,于是文体起飞了,对他能写出《巴马修道院》开头的绝妙篇章不再怀疑——司汤达当真幽默起来谁都挡不住。
他宁可放过那些精妙的男女调情(可能也写不出),没能让后人见识到那些动不动长达九行的情书句子;但写到情书往返,同室相奸,翻墙落院,爬高上梯,梯子如何藏,如何在敲门声响后跳窗,他可从不含糊(在《巴马修道院》里,这一才能发展为描述越狱)。
他只写理念世界,或者19世纪其实是个理念世界,因为他所写的女人大概都是打那儿来的。那些小男女间不厌其烦的心理巷战,那些父亲、兄长、丈夫鼾声中的偷情,似乎也都能算作“伟大的也许”——谁敢为拉伯雷喊的是不是上帝打包票呢?
9《茶花女》现在渐渐地有点明白玛格丽特为什么离开阿尔芒了。因为玛格丽特不明白阿尔芒有多爱她,不明白阿尔芒爱她可以为她舍弃一切。玛格丽特觉得,阿尔芒现在年轻气盛,爱她,可以什么都不考虑。但是以后,他们在一起久了,玛格丽特会老,等阿尔芒以后的事业蒸蒸日上的时候,可以就会因为有她这样一个老婆而感到羞耻,或者还不想带出去见人。即使阿尔芒不会这么做,也会因为有她这样的一个老婆而让他蒙羞,让他的事业受挫。那时候阿尔芒肯定也会因此苦恼。她不明白阿尔芒爱她已经到可以舍弃一切的地步,什么都可以不在乎。所以她才会离开他。
同时,阿尔芒也不明白玛格丽特有多爱他,就像他不明白玛格丽特为什么经常无缘无故非常忧愁一样。不然他不会认为她背叛他,更不会伤害她。玛格丽特不可能像阿尔爱她一样爱阿尔芒,因为他们本身的身份地位就是不一样的。玛格丽特有她的顾虑,但阿尔芒不会明白。因为阿尔芒从来没有在乎过,所以他也不会想到这些会成为玛格丽特的顾虑。玛格丽特变卖了她的财物,想和他过平淡的生活。阿尔芒却挥霍,只是为了让玛格丽特不会因为他而过拮据的生活,不想玛格丽特将来后悔正是因为跟了他,才过起贫困的生活。阿尔芒同样也不明白玛格丽特并不在乎那些所谓的荣华富贵,就算遇到他之前,这些对她的生活是重要的,现在因为他也变得不重要了。可是阿尔芒没有明白,其实玛格丽特当时希望他也能好好为将来打算一下,而不是在乎这些虚荣,这才是给玛格丽特信心。但是阿尔芒却没有这么做。一直到她死的时候,他才明白,玛格丽特是多么的爱他。
他们两个人都深爱着对方,却都低估了对方的爱,才酿成这样的悲剧。
痛定思痛,从别人的悲剧中我们可以体会到,爱到深处,对相爱的人来说,是危险的。爱情永远都必须留几分的理智,爱才会长远,悲剧也才不会发生。
10《苔丝》 哦,亲爱的苔丝
很久没有这么有耐心地读完一本书了,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我看书的速度很慢,这点让我觉得看一本很厚的书是一项很伟大的工程。
我选择看了《苔丝》,简介说这是一本忧伤的书,但是我觉得并不忧伤,反而很幸福。因为结局虽然有点惨淡,但是毕竟是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的啊。这不算是个悲剧,如果苔丝没有杀了德伯,而是和他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这样我觉得才算是悲剧。
也许我当初应该把《圣经》坚持看完的,因为没有耐心而放弃了,如果是那样的话,我想我会更好地去表达我看完《苔丝》之后的感想。或者我应该完整地读完一本哲学书,这样我能更好地阐释书中关于人性的矛盾。
苔丝的遭遇或多或少让我能联想到很多不幸女人的遭遇,然而她们都很好地活下来了,这是值得骄傲的。哈代给予苔丝的坚强与不屈,勇敢地面对生活,看来他对他笔下的人物并不是那样值得悲哀的。

E. 请了解美国历史文化的人回答:Jazz Age和Roaring twenties所指的是同一年代吗,

不是,时间稍有差别
咆哮的二十年代(Roaring Twenties),是指北美地区(含美国和加拿大)20世纪20年代这一时期。
就是爵士时代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了(1918),经济大萧条(1929)还没有到来,传统的清教徒道德已经土崩瓦解,享乐主义开始大行其道。美国著名小说家菲茨杰拉德说,“这是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菲茨杰拉德称这个时代为“爵士乐时代”(一般指一战以后,经济大萧条以前的约十年的时间),他自己也因此被称为爵士乐时代的“编年史家”和“桂冠诗人”
希望可以帮到你,望采纳,谢谢

F. 了不起的盖茨比解读的片段选录

1922年,初为人父的弗朗西斯·司各特·菲兹杰拉德带着妻子泽尔达·瑟里和嗷嗷待哺的女儿法兰西斯,把家搬到了长岛——纽约著名的豪宅云集之地。与菲兹杰拉德比邻的,大多是新晋的社会名流,其中就包括作家瑞因·拉德纳、演员留费德兹和埃德·维恩。
当时菲兹杰拉德年方二十六岁,而且并无可以倚仗的祖荫——他父亲曾经离乡别井,从中西部的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不远万里奔赴东部的纽约州布法罗市谋生,一度供职于宝洁公司,但被辞退之后,只能万般无奈地举家黯然西返。菲兹杰拉德能够过上如此阔绰的生活,是因为他那出类拔萃的才情和少年成名的运气:他在1920年出版的处女作《天堂的这边》(This Sideof Paradise)首印只有三千册,但三天便告售罄,随后一年加印了十一次,总销量达到了近五万册。这本书给他带来的不菲版税(五万册的版税近一万两千美元,可供参考的是,当时普通人能找到日薪五美元的工作就算走运了)倒在其次,对他的经济收入更有助益的是,摇身变为文学新星的他,在给各大报刊撰写短篇小说时,可以获取更高的稿酬。
这段时间正是菲兹杰拉德人生中最意气风发的阶段:貌美如花的妻子泽尔达尚未罹患精神分裂症,在各种社交场合与他出双入对,一起被视为爵士时代的代表人物;而他的第二部作品《漂亮冤家》(The Beautiful and Damned)已经在《大都会杂志》连载完毕,并在当年3月出版,首印两万册卖得很快,出版社又加印了五万册。正是在这个时候,菲兹杰拉德开始构思《了不起的盖茨比》(The Great Gatsby)。
20世纪20年代不仅是菲兹杰拉德个人的黄金岁月,对整个美国来说亦是如此。从1918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落幕,到1929年华尔街股灾引起的大萧条来临,这十一年被称为“爵士时代”(Jazz Age)或者“热闹的20年代”(Roaring Twenties)。在此期间,美国的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均取得长足的进展,顺利地晋升为全球最富裕的国家,并成为现代消费主义的发源地。
随着战争的结束,许多复员军人从欧洲回到美国,这些人由于拥有大量的退伍费,给市场带来了强劲的消费需求,美国的经济因之迎来了腾飞的阶段。这个时期最主要的经济现象是汽车产业的异军突起,仅以福特汽车公司为例,该公司的首款量产车(Model T)在1927年停产之前,总销量高达一千五百万辆。汽车的迅速普及带动了高速公路的兴建,也催生了汽车旅馆、汽车服务站、二手车销售等新兴行业,更加速了城市的扩张进程。从美国的历史来看,20世纪20年代和50年代、90年代是其经济发展最迅速的三个时期。
在社会方面,最大的进步出现在1920年:当年8月18日获得批准的《美国宪法第十九修正案》禁止美国各州和联邦政府因性别因素而立法限制任何公民的选举权,美国妇女由此获得了选举权。这种女权主义的胜利,加上新涌现的大量适合女性从事的文职岗位,如电话接线员、打字员、会计等,促使当时的美国女性开始走出家门,初步摆脱男权的控制。这种新自由体现在衣着打扮上,则是男性化的倾向。女性政治权力的增强和经济收入的独立又和新的学说(主要是弗洛伊德的性心理学)结合起来,共同造成了传统婚姻、家庭观念的瓦解。而美国城市化的进程也在1920年取得实质性的飞跃:正是从这一年起,美国的城市居民开始多过农村居民。
文化上最值得一提的新局面当然是爵士乐的出现。爵士乐流行的客观条件是无线广播技术的成熟和大量无线广播电台的设立。1920年8月31日,全世界首个新闻广播电台在密西根州底特律市成立,紧接着宾夕法尼亚州的匹兹堡市也出现了美国首个商业广播电台,而最早的定期娱乐广播节目则出现在1922年。数以千计的广播电台使那些家里有收音机的人们无需到酒吧,只要在客厅便能欣赏各种新潮的音乐,爵士乐因此应运而生。爵士乐源自底层的非洲裔美国人,但它最大的受众群体却是美国的白人中产阶级,而爵士文化的中心则在美国两个最大的城市——东部的纽约和中部的芝加哥。在快速城市化的社会背景中,象征着城市中产阶级生活方式的爵士乐吸引了大量想要逃离沉闷乡村生活的青年男女,迅速成为当年最主流的文化现象,乃至人们习惯于用菲兹杰拉德发明的“爵士时代”来指称这个时期。
足够奇怪的是,在这个欣欣向荣的热闹时代,整个美国社会却处在禁酒令的管制之下。1919年1月16日,美国国会批准了《美国宪法第十八修正案》,该法案“禁止在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一切领土内酿造、出售或运送作为饮料的致醉酒类;禁止此类酒类输入或输出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一切领土”。这条规定和社会对酒精饮料的强劲需求共同造就了许多一夜暴富的神话:有些不法商人从加拿大走私酒精饮料,伪装成药用酒精在药房里销售,从而获得巨额的利润。直到1933年12月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一修正案》废除禁酒令为止,走私酒精饮料一直是司空见惯的社会现象,美国的上流社会也出现了骤得横财的新生富豪和兴盛数代的世家大族之间的分化。
《了不起的盖茨比》正是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诞生的。和撰写前面两部小说时的一气呵成不同,菲兹杰拉德创作《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进度非常缓慢。他起意要写这本书,是在1922年6月,但正式动笔则是翌年的事。他先是写了个开头,然后觉得不满意,于是彻底推倒重来(这个开头后来变成了短篇小说“赦免”,收入他的短篇小说集《那些忧伤的年轻人》)。1923年5月,菲兹杰拉德移居法国的蓝色海岸,在那里写出了《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初稿,并在11月将其邮寄给他的编辑麦克斯韦·佩金斯和他的经纪人哈罗德·奥博,随后举家到罗马过冬。他在罗马收到佩金斯的回信,佩金斯认为小说的初稿主题并不清晰,而且对盖茨比生平着墨过多,建议他进行修改。经过几番加工之后,菲兹杰拉德终于在1925年2月中旬交出了定稿。
在确定书名的时候,菲兹杰拉德曾经犹豫不决。他最初属意的书名是《西卵的特里马乔》(参见本书注83)。1924年11月7日,他在写给佩金斯的信中说:“现在我决定还是用原来的书名……《西卵的特里马乔》(Trimalchio in West Egg)。”但佩金斯认为这个书名太过模糊,也担心普通读者不知道Trimalchio怎么发音,于是设法说服菲兹杰拉德放弃这个想法。佩金斯和泽尔达倾向于用《了不起的盖茨比》,那年12月,菲兹杰拉德对此表示接受。看完最后一次校样之后,菲兹杰拉德又提议把书名定成《特里马乔》或者《戴金帽的盖茨比》(Gold-Hatted Gatsby),这也被佩金斯否决了。1925年3月19日,菲兹杰拉德再次提出新的书名:《星条旗下》(Under the Red, White and Blue),但这时书已付印,来不及更改了。三个星期之后,也就是在4月10日,这部小说以《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名字出版了。菲兹杰拉德认为这个书名“还可以吧,不算坏,也谈不上好”。
令所有人意想不到的是,尽管菲兹杰拉德已经不再是五年前刚出道时的默默无闻之辈,而是拥有一定声望的社会名流,可是《了不起的盖茨比》在市场上的表现却远远不如他的前两部小说,简直可以用惨淡来形容。惨淡到什么程度呢?这部小说在作者生前只由斯克里伯纳出版公司(Scribner)印刷过两次,当菲兹杰拉德在1940年与世长辞时,1925年8月第二次印刷的三千册图书还有部分呆在仓库里。除此之外,现代文库出版公司曾在1934年印刷了这本书,但也是因为销售欠佳而不再加印。

G. 在2十几岁时他出版了他的第一部小说用英语翻译

He published the first novel of his in his twenties.
He issued a publication of his first fiction when he was twenty or 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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