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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吻阿司匹林小说好看吗

发布时间: 2021-06-22 17:15:07

A. 哪本小说好看

阮熊帮帮忙(男女主原来是朋友,后来才变成恋人的)
顾漫的书:微微一笑很倾城(太好看了,我都看了5遍了)
何以笙箫默(温馨文,值得一看)
杉杉来吃(比较搞笑,男主很腹黑)
骄阳似我(不错,不过未完结
还有《误入狼群的小绵羊》(是小白文,不过个人觉得还不错)
薄荷荼靡梨花白(穿越的,貌似还可以)
茹若的《尾戒》
纹身(挺感人的)
《且试天下》文笔很好,场景大气
《兰因璧月》可以说是《且》的后传,男主女主都很腹黑
《凤囚凰》男主是腹黑NO.1,有点慢热
《月沉吟》故事很紧凑文笔也好,从小时候讲起的文,穿越的
《蔓蔓青萝》具体写什么忘了,故事还是挺不错的
《除了我你还能爱谁》蛮搞笑的,但绝不小白,古代的,题目有点雷,故事很好看
《君子一诺》女主很聪明
《良辰讵可待》误会造成分开。。
《过客,匆匆》都市文,倒叙夹杂,文笔故事都很好,强推!
《花千骨》虐!仙侠文
《美色撩人》搞笑,不长,抢王爷
夜王妃的咖喱表白式
捡回来的吸血鬼王
猫咪守护神
精灵1314狩猎酷龙少爷

俏皮姐妹闯情关
别跑!我的hone娘子
美男如画醉千年
梦回大唐狂想曲
草根公主浪漫之吻
奇幻旅程之漫游古代
恋爱反应堆
花男仙履屋
命中注定爱上恶魔

B. 好看小说推荐一些吧

我推荐的都是我看过的,都是我觉得很好看的。
古代+穿越 《江山莲》《美人天下》《婀娜传说》《烟娇百媚》《凤求凰》《潇然梦》《江山如画》《兰陵缭乱》《三生三世,十里桃花》
穿越 《寻找前世之旅》《血族新娘》《寻找前世之旅·流年转》《平安京之宋姬物语》《骑士幻想夜》《夏至未至》
现代 《腐女GAGA》《腹黑boss你别逃!》《西决》《东霓》《小祖宗》《刹那行年》《最短最长的恋歌》《花神》《羽翼·深蓝》
奇幻《骑誓》(《骑誓》系列每月出一本。现在已经有两本了,是陈晨和肖以默。5月还有出。)《临界·爵迹》哈,这本超级好看!《幻城》很感人的。(郭敬明的书你都去看看吧。都是很不错的。)

再多我也想不起来了。就这样吧

C. 电影《阿司匹林》改编自哪部小说

《再见了,七星》 作者:半枝烟
把原著也发给你。。。。。。。

去超市采购,整个车程大约三十分钟,中间有十分钟我进入了半睡眠状态。周围有几组细碎的谈话和十种以上香水的杂合香气,阳光好得像根本不属于这个城市。
我在半睡眠状态中感到很安全很放松。我好像做梦了,梦到了七星。已经记不太清楚七星的样子了。这真有点荒谬。当感觉找不到可投影的眼睛,就像灵魂和肉体相互迷了路。
当你对一个人从“想念”变成“想起”,这说明你已经心甘情愿地在他的生活中蒸发掉了。至于到底是你蒸发了他,还是他蒸发了你,这是两个机率几乎相等的可能性,就像投一个硬币,结果是哪一面,都不意外。
关于爱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符号系统。比如歌、照片、录相带、情书,某个牌子的打火机和衬衫。对我来说,记忆和区分不同男人的符号是各种牌子的香烟。有时我发现我已经忘记了他们的名字,但我记得他们的烟。
我的第一个男朋友,就叫他三五吧,那时我十九岁。三五给我的前途带来了一场小灾难――有天夜里在绘图教室抽他留下来的“三五”,导致了一场局部小火灾。这场火灾不但使我的奖学金泡了汤,而且还使我背上了一个小处分,直至毕业也没能撤消。
第二个男朋友是高乐,“高乐”这个牌子是种低档凉烟,绿色的包装,两块钱一包。而高乐同志很穷,他总是很乐观地说这味道有点像沙龙嘛。我和他同甘共苦抽了一年“高乐”后,有一天他从前的女友给他写了一封感人肺腑的遗书之后自杀未遂,他决定回到她身边。
我记得那天晚上我去高乐那儿收拾自己的东西。我小心翼翼地把烟灰缸里所有沾着口红印子的烟头挑出来,把卫生间里的每一根长头发捡干净。高乐倚在门口面无表情地抽他的“高乐”。当我弯下腰趴到床底下很费劲儿地够自己那双拖鞋的时候,听到了这个男人的抽泣声。那时候我已经很明白哭并不能说明什么,有时只是当事人一种即时抒情和自我勉怀的需要。我在床底下说,别哭了。她会给你幸福的。
我在临走前给高乐留下了一条“高乐”,估计这些烟够他抽两个星期。我想,忘记一个人,大概也只需要两个星期吧。
他的最后一个吻,杂着凉而呛的“高乐”味儿。

我的第三个男朋友就是七星。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讲三五和高乐的典故,是和七星坐在机场的咖啡厅里。七星正在抽他烟盒里的最后一支“七星”。机场的广播已经开始催促去德国的乘客登机。七星把空烟盒递给我:“送给你,记住我是七星”。我接过烟盒,说:“我会记住的。只是,谁知道你以后会变成万宝路还是大卫杜夫?
七星说:“这样吧,等我们下次见面,如果我还抽七星的话,你就嫁给我。”
我伸出一只手指说“一言为定”,七星也把他的手指钩上来,说,“一言为定。”这如果是电影中的镜头,应该是用罗大佑的那首<弹唱词>做背景音乐吧――“手指钩一钩,两人心在此,眼神兜一兜,可爱的样子”,所有短暂而浪漫的镜头感都可能是日后的致命伤,可我并不想让七星知道。在这人来人往的机场,告诉一个即将在你生命中蒸发掉的人你实际上有多爱他更像是一种满怀目的性的煽情。在这种时候绝口不提比千言万语好,我要笑得尽量云淡风清。
我对七星很酸很酸的说:“亲爱的七星,我会好好过的,你是我的阳光我的紫外线,你让我没法发霉和腐烂。”
我知道在这一刻之后,我年轻的爱人七星会登上飞机,踏上异国土地,开始崭新生活,抽上新牌子的香烟,结识新的女人,对新的女人说出新的“如果”――人们总是喜欢用“如果”去勾勒一些莫须有的奇迹。可大部分“如果”都不可兑现,不过是从希望到绝望的一个缓冲地带。

我是在诺查丹马斯预言中的世界末日也就是1999年7月1日那天决定放弃七星的。当时我们坐在学院路边的马路牙子上,车来车往,尘土飞扬。七星的一只手拉着我的一只手,他说我们就像苍蝇一头撞在玻璃上,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没有的。说完这句关于苍蝇的话我们不约而同地叹气。 我27岁,是个没指望的女娱记;七星24岁,是个正在为前途和出路发愁的研究生――在“世界末日”,一对驴唇不对马嘴的组合相拥在一起,等待着传说中的大毁灭。
就在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对七星这个年龄的男人来说,出路其实是多么重要。
1999年7月1日终于平安度过,我们毫发无伤。我每天忙着加工别人的胡说八道,热切关心着自己生产的方块字儿在铜版纸新闻纸上能占据多大面积,能散发多诱人的肉香。而亲爱的七星呢,终于在我百般劝说之下狠下心办妥了一切手续,跑到德意志找他的前途和出路去了。
我们一起度过了“世界末日”,可我们还是没有明天。世界没有毁灭,爱情就无法永恒。
我没什么可说的。出路比爱情重要,德国比我重要。

在一次娱记的聚会上老宫说他赚够了五十万就从良。在我看来一个娱记要赚到五十万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我说老宫啊,你恐怕要一辈子沦落风尘了。
那天晚上一定是月圆之夜,很多人不约而同地喝醉了。有人大谈和XX女星的一夜罗曼史,有人告诉他呸呸呸你在她眼里不过是堆狗屎;有人拥吻在一起,有人疯狂歌唱。有位老兄拉着我说姑娘你看过《坏孩子的天空》吗?你知道北野武吗?你去找钱吧,我来导,肯定赛过北野武。我说,我不喜欢《坏孩子的天空》,我就喜欢《泰坦尼克》,他说姑娘你真俗,你怎么会喜欢《泰坦尼克》这路货呢。
一个混乱无比的场面,每个人都像魑魅魍魉。浓重的烟味一点点渗进我毫无抵抗力的衣服和头发,又随着每一个小动作鬼鬼祟祟地游荡出来。时间像是被一把剃刀剔了骨,被剥得只剩了现在,没有将来。这场狂欢,像会一直迟续到世界末日。
在这样的时候人会突然产生一种错觉,觉得自己TMD简直就是个沦落的天使,等着上帝派人来救赎。可实际上你什么也不是,上帝是忙不过来的,你要么自己救自己,要么傻乎乎地等着上帝派来的那个人来救风尘。
我需要时间,我需要金钱,我需要坚持到底的一次深呼吸。
我很想念七星,在这样的时间地点和乱乎乎的场面中。潘越云在歌里说:“天真的你毫无察觉地离开,哦,我想,这样也好。”
呵呵,这样也好。

我决定忘掉七星,好好当我的娱记。
作为一个娱记,我最擅长的就是听人讲故事,我赖以生存的器官就是我亲爱的耳朵和手。耳朵虚怀若谷,手指玩世不恭,这样一对组合,能迅速让一只苍蝇羽化成仙。
这天我去采访一个摇滚乐手,这人披着长长的头发,耳朵上钉着三个银环,一件环佩叮当的黑皮夹克,还是摇滚盛世时的齐整行头,走在街中,活像是从九零年代的下水道里冲出来的特立独行的怪物。
乐手一直在说他的气功和他的音乐理想,就像一只结实饱满的汽球,里面充满虚无的气体,正在对着我一点一点地释放。
后来乐手开着车带我在二环路上兜风,一路上开始碟碟不休地讲他的故事和他的女人,讲到动情处,他开始哭,情真意切,泣不成声。世界上总是有这么多滥俗的悲情故事,我只好假惺惺地从挡风玻璃前的面巾纸盒里抽出一张张面巾纸递给他,还有,就是照顾着采访机里旋转着的录音带,看看它是不是需要换面。
我的烟抽光了,乐手一边抽泣,一边递过一盒中南海。中南海的烟雾打着漩儿从车窗外飘出去,青色的,一种不确定的即性的美。我拍了拍他,说:嘿,你肯定是有一段日子没讲过这些故事了,所以你的故事讲得挺情绪饱满的。
乐手顿了顿,说,讲讲你的故事吧。夜色开始降临,正是可以尽情抒情的好时段。不知为什么,我突然很想和这个不相干的人说说我和七星的故事。可是一个总是听别人讲故事的人会慢慢地失去讲自己故事的能力,因为你会发现所有的故事其实都差不多,就像有人总结的,要么是A爱B,B却爱上了C,要么是A爱BB也爱A却失之交臂,再么就是A不爱BB也不爱A两个人却生活到了一起。我还需要说什么呢?

我在音乐厅大堂采访一个颁奖礼的时候,看到了采访过的这个摇滚乐手。他一上来就搂了我一下,说:“宝贝儿,我很想你,我喜欢你。”我作受宠若惊状,说:“你喜欢我什么呀?”乐手说:“你跟别的女人不一样,你的气质很好。”我说:“我有什么不一样。我不过是个娱记,我脚上这双靴子还是靠写你的那篇稿子的稿费赚来的。”乐手说:“宝贝儿,你说话总是这样赤裸裸的,多不好!”乐手又说:“你需要放松,怎么样?我开车带你去山里钓鱼,就我们俩,我和你。“我说“亲爱的,你是姜太公钓鱼吧?“乐手摇了摇头:“你看,你又来了!”
丁晓强应该是在我和乐手讨论着“赤裸裸”的时候,出现在我们旁边的。他从遥远的休斯顿飞回来,目的就是要见一见我这个姑娘。我们是在网上的亚洲交友中心里认识的,我闲来无事,在上面发了条征婚启事。在征婚启事中我把自己说得既安静又简单,结果被这个家伙盯上了。
这一天我接到了他的电话,说他已经在北京,把我吓了一跳。我说我正忙得不亦乐乎,他说那我去看你吧。
从“赤裸裸”这一刻起,这个名叫丁晓强的戴着眼镜的男人开始进入了我的生活。
他进入的方式很酷,一言不发。当时我想,完了,索性破罐破摔下去吧。我就指着大堂里穿梭来去的男男女女,告诉他那个穿白色西装的家伙每天给我打电话追问我什么时候可以看到他的专访,还有那个穿性感晚装的女人在一小时内会说出多少句“我KAO”。
那天等到散场从音乐厅里出来的时候。天下起了雨,是彻骨地冷。已经过了灯红酒绿的时分,丁晓强说我送你回去吧。我和他瑟缩着钻进出租车。这时电台里正在放我采访过的一个女歌手的歌,歌词里说,到哪里再找一个这样的你,到哪里再找一个这样的我?我说,丁晓强啊,你听,真是狗P歌词啊。
丁晓强同志不抽烟,所以我只能管他叫丁晓强。我认为我的佻挞一定会把丁晓强吓坏。而且他逗留在北京期间我正在忙着赶稿子,无暇顾及到这个不远万里来相亲的老男人。
在我看来,丁晓强的确就是个有美国公民身份至今未婚的中国老男人――四十五岁,整个人看起来极端平淡,我唯一好奇的是在灯红酒绿的美利坚他如何打发他的单身生活的。丁晓强飞回美国的时候,我礼节性地去首都机场送了他。在办登机手续时,丁晓强忽然问我:你想过你的前途吗?我愣了,无言以对。
丁晓强回美国后一直和我保持书信联系,在MAIL中力劝我别再不务正业。我猜这个老男人大概正在努力扮演一个天使,可有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这么个天使,不管他是真的还是假的。我对丁晓强说我正在考虑我的从良问题。我计划着要开一个小店,卖衣服,卖我喜欢的东西。
我开始更加勤奋地生产垃圾,希望可以尽快积累出我从良的老本。不久我遭遇了一次非常农民的事件。我去采访一个过气女明星,这个过气女明星显然是刚经过一番恶补,好像一个人撑得要命急于排泄。她一上来就和我大谈加谬萨特帕斯卡尔,侃侃而谈的姿态像在打一连串的饱嗝。后来她问我,你知道玛格丽特杜拉斯吧,那可是我最崇拜的作家。接着她居然开始背诵<情人>那著名的第一段,“我已经老了,有一天。。。。”这个过程直到我说“SORRY,我要去趟卫生间”才总算告一段落。
卫生间真是拯救我的好地方啊,我对着马桶迫不及待地狂笑三声,总算恢复了一本正经的模样。我的模样反正是没有我对面的这个人值钱,可我必须得把它调节到一个合适的生存刻度上。回来后我把女演员描绘成兼具美貌智慧与才情的稀有动物,这个女人为此特地到杂志社买了五百本杂志分发给各路亲朋好友。
一个月后老女人发来了律师凼,说他的朋友们都说我在专访里对她进行了恶意讽刺,所以她决定告我侵犯了她的名誉权。为此她还特地招开了一个新闻发布会给我的同行们每人一个大红包。
因为这场官司我在短期内成了小名人,焦头烂额心力交瘁,而这个老女人终于如愿以偿地登上了诸多报纸的娱乐版。我知道这不过是个低级的炒作游戏,但我竟如此无能为力。
我在MAIL里向丁晓强发了几十K的牢骚,丁晓强回信说“我说真的算了别做了不然你嫁给我吧。”
我在一夜之间做出了重大决定,在做娱记和做美国蓝领的老婆之间我选择了后者。可供选择的答案永远是这么少,而且这么不能称心如意,我对自己说这是世界上大多数人的命运,你只能在一个可遇的范围内选择一条看起来还凑和的出路。
在做这个决定时我想到了七星,这天夜里我第一次拨了七星的越洋电话,电话那头是请留言的声音,我想了半天没想出该说什么,在半分钟之后我挂断了电话。我想七星收到的,大概只是一段没来由的沉默。
我和丁晓强用最快的时间办妥了手续,我们决定在二十世纪把婚结掉。
在从底特律转机飞休斯顿的时候,我在机场休息厅的椅子里睡着了。我看到七星一个人坐在那里,正在安静地抽一支雪白烟杆的烟。我走过去,打了声招呼:“HI”。七星无比惊诧地望着我。我说:“你好啊好久不见了”。七星说:“你怎么会在这里?”我说:“我要在21世纪之前赶到休斯顿嫁一个华人蓝领。”七星扬起手中的烟,说:“可是我抽的还是七星啊。我们拉过钩的,你忘了?”
我醒来的时候,机场的大喇叭里正在一遍遍地喊着我的名字,催促我登机。四周到处是外国人,灯已经亮起来,戚戚查查的英语,陌生而杂沓的世界。而我,即将去投奔一个中国老男人,他是我后半生的出路。
再见了,七星!

D. 求作者阿司匹林小说全部合集

1.《着迷》
2.《破晓》
3.《他吻》
4.《她见青山》
5.《过度反应》

E. 接吻啥感觉像小说写的那样吗

试试就知道了啊,你的感觉和别人的感觉也不一样啊

F. 推荐几本好看的言情小说吧!

席绢《皇上说的是》
怪,她实在是个奇怪的女子!
为了整肃内廷后宫,他故意专宠她——他的妃,
想等她因得势而在后宫兴风作浪、
为了给家族牟利而开始企图干政,他再趁机……
但,出乎意料地,
她不但没有照他的“期望”演出“恃宠而骄”的剧码,
还将内廷事务、后宫事宜处理得妥妥当当,
教他不禁有些惊讶、欣赏,还有……懊恼。
是的,他十分懊恼,因为她让他愈来愈欣赏、
也愈来愈心烦——每每他下定决心要厌倦她时,
她就又做出一些让他惊喜的事,
教他不但放不了手,还更加……
但,身为皇帝,不应该给妻妾太多太浓的关注,
至少,就算心中依恋,也不能教她知道……
典心《画眉》
当年初秋,
画眉嫁入凤城的夏侯家,成了夏侯寅的妻,
从她的家,来到他的家,从此落地生根。
八年光景,那枝梅花,在他呵护珍宠下年年绽放,
她的温柔、她的细腻心思,全系在他一人身上。
今年隆冬,
梅花含苞未放,他已把心给了另一个女人,
那些呵护与珍宠,再也不属于她,八年的恩爱夫妻,换来的竟只是一纸休书,
她只能折下梅枝,离开这座梅园,
也离开这个伤她太深太重的男人……
席绢《戏点鸳鸯》
乔装男身,为父雪冤的梁玉石,即使封锁了自己的深情,面对石无痕的痴情狂爱,终也情不自禁地深深沦陷,无法自拔……
而出淤泥而不染的北方名妓秦秋雨,为逃避王公贵族虎视眈眈的疯狂掠夺,乃将一生交付给痴心的石无介……
挚情相守的两颗心,是不是注定得遭天妒忌,波折重重?而戏点鸳鸯,不过是想为痴慕的情愫,找个牵手一生的理由……
席绢《交错时光的爱恋》
带着梦幻的期待
她穿越时空成为他的新娘
活泼柔媚的她
一再牵动他冰冷孤独的心
爱,弥补了千年的距离
串起彼此的心……
典心的古代小说写的很好

G. 阿司匹林真的能去除吻痕吗

阿司匹林不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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