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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粉在找水的小说完结了吗

发布时间: 2022-04-12 18:55:14

㈠ 《这货竟然是大神》小说完结了吗,结局怎样

已完结
第120章
他是第一个知道我救人需要耗十年时间.不愿意让我救人的人.他把所有的错误都拦在了自己的身上.

他觉得他罪恶之源.却并不知道.这一切并非不关他的事.

我去到了顾家.见到了他的爷爷以及他爸爸.我说.我不做没有意义的事.这场交易.我给你救人.但你要给我一样东西.

我要你的孙子.我说.

“就他这么个废物.能做什么.给你也没有用.”他爸的话充满了讽刺.如果不是因为他是他爸的话.我想.我一定不会这么绅士的告诉他.“资源放错地方就是垃圾.垃圾放对地方也是资源.”

他们没有给我准确的回复.但是.这十年.我还是会给顾瑀.我救的不是人.而是挽回一份忏悔.

我睡了.

做了一个很冗长的梦.我看到一个殿堂.殿堂里中间有一个祭坛.祭坛上的石碑刻着我的名字.石碑前摆着十根蜡烛.我七根灭了.剩下三根还在燃烧着.其中有一根已经燃烧了一大半.

我想.那边是我剩下的时间了.

蜡烛面前有一个鼎.鼎里装着一潭清水.清水里.我看到了他的倒影.

倒影里的他看起来比现在成熟了很多.眼神也比现在坚定了很多.

倒影里的画面动了.他周围的东西一直在便.可是.他一直一个人.

一个人……

到老……

最后变成了一座坟.

我醒过的时候.才发现这次睡的似乎有些久.久到我后来才知道.这期间.易源又找了他.

他的爷爷与爸爸最终还是不答应我们的事.我并不在乎他们的意愿.因为我已经说过了.我不做没有意义的事.这意味着.如果他们还是不同意我们之间的事.我就会用抢的.

我想我应该是那种.想要得到一件东西.绝对会不折手段的那种吧.

可是.他却说:“洛辰.我想我们是该到时间结束了吧……”

然后他吵了起来.一个人.想要吵架.一件鸡毛蒜皮的事都是吵架的理由.

我的话不多.我也不想跟他吵.因为.我知道.问题并不在于他.而是在于他的家人.

那晚他跑出去了.一个晚上都没有回来.电话也不接.出去也找不到人.我想他是真的生气了.

我回来的时候.恰好遇上了他爸爸.我说.我们需要需要谈谈.

让我意料之外的是.他会在我们争锋相对的时候回来了.

那天.他把他藏在心里的话全部都说出来了.他哭的伤心欲绝的样子.让人很揪心.就像肥照剧里的那个可怜的女主.

“一个男人.哭成这样.难看.”他爷爷说道.他让我先离开顾家.那时.我竟然有些放心了.

姜果然还是老的辣.我想我是不是太嫩了.竟然拿这块老姜无策.

我最终还是先回北京了.

我想.我是没有白白浪费十年时间的.姑姑用她肚子里的生命威胁他爷爷.才迫使他爷爷跟我做交易.

他爷爷问我.“你还能陪他多久.”

“比你们久.”我说.

“是吗.”他狐疑的看着我.我想.他是很难想象.我竟然就在顾家他的孙子上了吧.

三个月的时间.他给我们三个月不联系的时间考验.如果三个月后.他还是坚持要跟我在一起.他就不再插手.

我并没有相信他爷爷的话.因为他爷爷的话让我想到了未来.

我还能陪他多久.

如果我离开了.他还能好好的过吗.

我想到了那个水鼎里看到那个画面.一个人.一座坟……

回到北京.我又恢复以前一个人的生活.只是我不再在房间里码字.而是在他的房间.

我重不过生日.可是.这一年.我却觉得这一天不能跟他一起.确实是挺可惜的.

我不再跟天河合作.《傀儡纪》的更新.只是为了他而更新.

易源因为这事又来找我了.我除了当面告诉他.我不再跟天河续约外.我没有话可说.

但我没有想到的是.他竟然知道了顾家的秘密.

这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我托人帮我看紧了近期的新闻发稿.但似乎事情并没有我想的那么严重.

我再见到他的时候.是在医院里.唐胤出事了.他突发性心跳过快.晕过去了.医生说.这是一个不好的预兆.他的心脏开始出现问题了.

除了他.我再也做不到再为任何一个人再付出一个十年.

所以.唐胤走了.他走的那一天.他恰好在医院里撞见了易源.对他伶牙俐齿喧宾夺主了一番.

我们的事.因为他突发性的心跳过高而得到了他爷爷模棱两可的答应.

他爷爷竟然也害怕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

我们又回到了北京.他继续做他想做的编辑.

他一如既往的笨.我想.我还是先别告诉他.他的男神就是他的老公.让他再蠢萌蠢萌一下.这样的生活挺好的.

……

……

一月的时候.文峰与易源先后被判了刑.金泉因此彻底改革了.

龙权后来通过QQ向顾凡发来了致歉.可是顾凡没有回复.

二月分的春节.顾凡去了桃花村过.通上电的桃花村的夜晚比以前热闹了很多.他坐在洛辰带他去过的那个小山坡上.看着烟花一朵一朵的在夜空中炸开.很美.但消逝的也很快.

就像回想起的记忆.很美.却抓不住.

三月份的时候.《异灵》的预告片放出来了.预计在清明那天上映.顾凡看着银幕上的宣传片.眼神有些暗淡.

三个月了.他几乎把整个世界都找遍了.还是没有找到洛辰.

他雇了一帮人.给了一个任务.无论如何.定要把洛辰给他找出来.

他想.洛辰是爱他的.不可能就这么一声不吭的走了.

《傀儡纪》一样是断更的.没有下半部分的稿子.苏圣没有办法开拍前面内容.只好暂停.

顾凡召开了征集续写大神文大赛.主要是寄托了那么一丝丝希望.希望原著能回来.

可是大赛从《异灵》的开播到九月份低.原著都没有出现.顾凡看着日历上的日期.眼神有些暗淡.

因为这大赛.网文界的都在猜测.命局是不是出事了.

十月份的时候.苏圣阅读网上市了.顾凡兑现了他跟顾丰许下的诺言.聚会上.大家举杯庆祝.气氛很融洽.都在谈着以后要签怎样的作者.怎样的书赚钱.哪个渠道推广的好.却没有再提起命局.还有他的未完结之作.《傀儡纪》.

这年的重阳节.顾凡提前给凤丹丹扫了墓.然后带上行李.又去了一趟桃花村.

他独自一人躺在那条他们曾欢/爱的小溪边.看着美轮美奂的夜空.想着洛辰曾在这里跟他说过的话.

“如果有一天.我再也醒不过来了.就把我带回这里永远安眠……”

可是.你现在连人影都找不到.怎么把你带过来.

“洛辰.你到底去哪里了.”他看着夜空.轻轻唤了声.再这么耗下去.两年的时间.很快就没有了.

这时.一声手机铃声打破了他的思绪.他拿出手机.是苗超的来电.

“苗大哥.怎么样.有消息吗.”顾凡接起电话问道.

“没有.能收的到信号的地方都找过了.都没有.”苗超轻声的问了句:“还要再继续找吗.”

“找.直到找到他出来为止.”顾凡坚定的说道.

电话那头.苗超低低叹了口气.然后没有再说什么了.

顾凡挂了电话.看着手机屏幕里.用来做壁纸的洛辰的照片.眼神越来越坚定.

这时.手机上方的QQ有了新消息的提示.顾凡顺势就点了进去.

【笨笨如他】

【笨笨如他】:亲.话说今天是重阳节耶.登高了没有.

【白昼】:没有.

这货是顾凡最近签的作者.写都市异能文.冲着他这Q名.顾凡对他有种比一般作者要好的亲耐感.

因为.他总能想到洛辰叫他笨小猪的情节.

【笨笨如他】:对了.亲.之前网站一直在做的征《傀儡纪》续写的大赛.有结果了吗.

【白昼】:网站不是有公布吗.

【笨笨如他】:/链接.(⊙v⊙)可素.我怎么看到《傀儡纪》更新了..

【笨笨如他】:是我打开浏览器的方式不对么.

看他这话.顾凡猛地从草地上坐起.点开他发过来的链接.虽然这里已经有信号了.还是山卡拉始终是山卡拉.4G硬生生被变成了2G.等那缓冲条好不容易要缓冲到屏幕右边时.竟然显示.亲.你的网速不给力噢.

他只能点返回.然后.他也以为自己打开手机的方式不对劲.因为他看到了在消息列表第一个的头像竟然是一个纯黑的头像.上面挂着一个写着2的红色圆点.

【蜉蝣大神】

【蜉蝣大神】:TAT.老公~~~~~~

【蜉蝣大神】:我终于又饶了一圈太平洋回来了.

顾凡看着这消息.心跳都不知觉加快了.他激动的拿着手机的双手都在抖.几乎下一秒.他是直接点开了视频通讯的.

难为他4G的网速变成2G还要通视频.他等了好一会才终于跟对方接通了视频.对方那边却是一片漆黑.什么都没有.

“洛辰.洛辰.真的是你吗.”顾凡压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对着手机问道.

“是我.”这一声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顾凡听得很清楚.这是从身后传过来的.而不是手机里.

他猛地回过头.只见昏暗中站着一个高欣得身影.月光下.他可以看到对方棱角分明的俊脸与浅浅的笑意.

“老公.”顾凡以迅雷的速度扑过去.洛辰张开手接住了他.两人紧紧地拥抱了在一起.

“我回来了.”洛辰轻声的在他耳边说道.“这次.不会再离开你了.”

㈡ 关于狼和羊的故事

寓言故事 

一天一只小羊正在河边喝水,一只狼走过来说:“这河里的水是我的,你为什么喝我的水!”小羊说:“这河里的水是山上流下来的,大家都可以喝,怎么说是你的呢?”狼说:“我说是我的就是我的!你喝我的水。

晚上我要来吃掉你!”狼说完就狠狠地摇着尾巴走了。小羊回到家里,想起狼说晚上要来吃它,就坐在门口哭了起来。

一只小花猫走来,看见小羊在哭,就问:“小羊,你为什么哭呀?”小羊说:“狼说今天晚上要来吃我。”小花猫说:“不要紧,晚上我来帮助你。” 

小花猫说完就走了小羊还是坐在门口哭。一只小黄狗走来,看见小羊在哭,就问:“小羊,你为什么哭呀?”小羊说:“狼说今天晚上要来吃我。”小黄狗说:“不要紧,晚上我来帮助你。”小黄狗说完就走了。 

小羊还是坐在门口哭。 

一匹白马走来,看见小羊在哭,就问:“小羊,你为什么哭呀?”小羊说:“狼说今天晚上要来吃我。”白马说:“不要紧,晚上我来帮助你。”白马说完就走了。       小羊还坐在门口哭一只大象走来,看见小羊在哭,就问:“小羊,你为什么哭呀?”小羊说:“狼说今天晚上要来吃我。”

大象说:“不要紧,晚上我来帮助你。”大象说完就走了。等到天黑的时候,小花猫、小黄狗、白马、大象都来了。大家在一起商量,怎样来帮助小羊。 

小花猫说:“小羊,你到外边找个地方藏起来,我躲在灶台上。狼来了,找不到你,它一定会到火炉这来点火,那时候,我就用爪子抓它。”小黄狗说:“狼被小花猫抓了,一定会往外跑;我躲在门口,等它出现的时候,我就咬她。

”白马说:“狼被小黄狗咬了,一定会往房子后边跑,我躲在房子后边,等它跑来的时候,我就踢它。”大象说:“我站在大树底下,等狼从大树旁边逃跑的时候,我就用鼻子把它卷起来仍到河里去。”大家商量好了。

小羊藏到外边的大树后面,小花猫跳上了灶台,小黄狗蹲在门背后,白马躲在房子后边,大象站在大树底下。大家一声也不响,静静地听着声音。 

不大一会,老狼“吧达吧达”地走来了。老狼走进屋子里。屋子里黑洞洞的,什么也看不见。它就到火炉那儿去点火。 

小花猫跳起来,看准老狼的脸就是一爪子。老狼吓坏了,噢的一声,转身就往外跑。小黄狗从门背后蹿出来,看准老狼的后退就是一口。

老浪疼的“嗷嗷”的叫着,想绕到房子后边逃走。这时候,白马抬起腿来,看准老狼狠狠的踢了一脚,把老狼踢的好远,一直踢到大树那儿。小羊呀勇敢的从树后面冲出来,用他尖尖的角,对准老狼顶了一下。

老狼被小花猫抓了一爪子,被小黄狗咬了一口,被白马踢了一脚,又被小羊顶了一下,摔在地上站也站不起来了。这时候,大象用鼻子把老狼卷起来,呼地一声,把老狼扔到很远很远的大河里去。老狼淹死在水里,再也不能来吃小羊了。 农夫和蛇的故事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里,西北风呼呼地乱刮着,路上几乎没有一个行人。

一条蛇不幸被冻僵了,卷缩着身子躺在路旁不能动弹。这时,一个好心的农夫拿着一把锄头路过这里,无意中发现了那条快要被冻死的蛇。农夫看着奄奄一息的蛇,觉得它非常可怜。于是,悄悄地走到蛇的身旁,缓缓地伸出双手抱起它。

用手轻轻地抚摸着它,甚至还怜惜将它往自己温暖的怀里送。打算用自己暖暖的身体来温暖它冰冷的身躯,它说:“你好事做到底吧,我就喜欢咬人,不咬人我就不舒服。”使它慢慢苏醒过来。那蛇得到温暖以后,果然苏醒了。渐渐地睁开眼睛,缓慢地活动了一下身躯。

醒来以后,说完就狠狠地咬了农夫一口,农夫忍着钻心的疼痛,悔恨地说:“我救了你,你不但不感激我,反而要狠心地咬我蛇就立刻露出了它的本性,农夫忍着钻心的疼痛,悔恨地说:

“我救了你。你不但不感激我,反而要狠心地咬我是好,但不应该救那些本来就很坏的人。”农夫听了,默默地点了点头。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去可怜那些不知悔改的坏人了。

(2)面粉在找水的小说完结了吗扩展阅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坏蛋们总是千方百计找借口,即使借口多么荒诞.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下,讲道理讲正义是不够的,有实力才能生存规则永远是强者制定的,历史永远是胜者抒写的,所谓弱国无外交。

㈢ 《狼群》这本书写完了吗有后续吗结局是什么呢

《狼群》这本书已完结,没有后续,没有番外,结局如下:

队长、医生他们被卡利·克鲁兹关在老巢,刑天一伙人找到了他们,但是队长感染了病毒,不久就死了。

带走刑天儿子的女人被刑天找到了,就在良心发现想要指路的时候被打死在了卡利·克鲁兹老巢门口。

画家和卡利·克鲁兹在老巢布置了陷阱要杀掉狼群,还找来了刑天的哥哥想看兄弟相残,看戏快结束的时候画家虐杀了卡利·克鲁兹,然后画家想逃走的时候被刑天杀掉。

天才分析了咳嗽的病因,但是那是美国人的新型病毒,暂时无解。在卡利·克鲁兹老巢激战之后众人重伤,没有找到血清,从打了疫苗的刑天哥哥身上分离血清要24小时而且还不一定有效,所以刑天、快慢机、屠夫、狼人让医生带着刑天的哥哥出去分离血清救公子哥和已感染的人们,自己引爆了老巢里的核武器。

另鹰眼、恶魔、美女、小猫等狼群的成员早在战斗中被干掉了,明确剩下的只有公子哥和医生还有天才。

原文结局描述:

结局

手指轻轻搓过牛皮封面上暗红色的糙毛,杰克放下日记本。背后一阵微风吹过,风凉了刚才因紧张而冒出的一身热汗,他回身关上那扇不知什么时候打开的阳台拉门。隔着厚厚的防风玻璃,看了一会下面混乱的夜景,他转回身端起床头边的红酒,不由的想起日记后半段便消失的……

又是一阵微风吹过,杰克诧异的回过头去打量自己亲手关上的阳台门,可是还没动弹,便感觉到一把冰凉的硬物顶在自己的脖子下面。皮肤上传来的一记微痛,血水顺着脖侧染红了自己白色的丝绸衬衫。意识到自己被人用刀架住了脖子,杰克僵住了身子,多年的涉险经验让他等待着来人表明来意。

风持续的吹着,不断有白金色的发丝从背后随风吹打到杰克的脸上,借着眼角的余光他偷偷的往下瞄,握着弯曲如羊角的老虎格斗刀的是一只如玉的纤纤细手,无名指上套着两只黑色的钻石戒指。

“我允许你们进去已是开天恩了,竟然还敢顺手牵羊。告诉我,小子,你是谁?为什么布朗那个王八蛋敢冒着掉脑袋的危险把我丈夫的日记交给你……”

(3)面粉在找水的小说完结了吗扩展阅读

狼群军人

食尸鬼(刑天):中国人,本是一名计算机系学生,家中有父母和一特种军人兄长,妻子REDBACK,儿子杰克。在云南遭遇恐怖袭击,因展现出超越常人的战斗素质,被屠夫看中并强制带走,后真心加入狼群。

在被格斯中校割喉的情况下,用牙咬断喉管,吞食其血肉(虽然本身是在无意识情况下)而获得食尸鬼的称号。狼群的精确射手,时常会充当狙击手,加入狼群后在世界各地战场来回奔波,因长期在战场厮杀,患有PTSD(延迟性心因性反应即战争疲劳)。

被卡利克鲁兹深俘虏,并且遭受非人的酷刑,后被狼群救回,深爱着redback,伊拉克最终一战,与屠夫等人引爆脏弹,与1000多人同归于尽。

队长:罗杰,美国人,前海豹突击队(SEAL)上校,伊拉克一役身染病毒,病逝。本年轻有为很可能在33岁就当上将军,因不满美政F漠视战死士兵,一怒之下,离队加入狼群,成为第三任队长,其加入雇佣军的收入大部分都给了阵亡战友的家属。因为长期处于生死边缘而与妻子离婚,有一女。

骑士:凯特.拉什,狼群副队长,像中国军队政委角色,有些优柔寡断,喜欢收藏枪支和古金币。于伊拉克地下室混战中,被中国黑衫击中眉心,当场身死。

屠夫:俄国哥萨克人,其生性凶残,手段令人发指,但久经战斗经验丰富,并冷静。曾于车臣一役一个人残杀了500叛军和2000多平民,得“格罗兹尼的屠夫”绰号。伊拉克地下室一役被中国军人打断左臂,因重伤和病毒不能逃离,与刑天等人一起引爆脏弹。

母亲于12岁时被当雇佣兵的父亲QJ所出,被家里人仇视,祖父祖母母亲多次想杀害他,但每次都逃出生天。13岁时与祖父纠缠间,持猎枪打死祖父祖母,而后逃离家中加入雇佣军,16岁亲手砍下父亲的人头,想换回母爱,谁知母亲已经疯。

快慢机:艾瑞克,德国边防军出身。刑天极崇拜他,觉得他是狙击手的典范,精准的枪法,丝毫不出错的专业态度,冷酷的神情,漠视生死的人生观,都让刑天觉得他天生就是一个狙击手。伊拉克与屠夫等人引爆脏弹。

狼人:杜特,擅长与动物沟通,嗅觉特灵,皮厚血长。属于回归自然派,养母狮子“希特勒”,在非洲小国买了一座山。在最终之战中,是唯一一个在地面战中突围而出找到大队的人,最终与刑天等一起引爆脏弹。

大熊:美国人,庞大的身形,身高215公分,天生力大无穷,世界大力士比赛第一届冠军。虽然满手鲜血,但对生死却看得很淡,临死前的豁达态度让人敬佩。伊拉克遭遇战中,为了解决送葬者,不惜牺牲自己,引爆白磷弹,一半身子被烧没依然和刺客掰腕子,最后含笑而逝。

刺客:雷克曼,犹太人。世上有数的杀手,精于暗杀、技击、埋伏、突袭、易容,擅长短刃,性格相对冷血。伊拉克最终之战中,与鹰眼、底火等固守地面,被多国联军围杀。

牛仔:美国德州西部人,从小玩枪,拔枪速度全球排得上号。为人义薄云天,在拯救刑天时被送葬者流弹击中,负伤太重想带上刑天一起解脱,结果被黑杰克枪杀。

大巴克:美国黑人,原SEAL成员,罗杰的下属,追随罗杰加入狼群。光头黑人,看起来比较忠厚,但也是杀人如麻的主。

小巴克:美国黑人,大巴克的弟弟,也是原SEAL成员,罗杰的下属,追随罗杰加入狼群。在伊拉克与送葬者主力遭遇战中,战死。

全能:样样皆能,前美国海军陆战队成员,同性恋,为了救情人亨利的弟弟---海盗旗的托尔,被狙击手击杀于车臣。

医生:查理,非战斗人员,但在烽火硝烟的战场上经常能见到他的身影,相信也不是庸手。伊拉克最终一战,他为了把解药“刑风”带出地面,与小猫双双逃离。

先锋:美国游骑兵出身,狼群永远的尖兵,精于布雷排雷、爆炸陷阱。喜欢冲锋陷阵。伊拉克地下室混战中,被中国军人枪杀。

美女:利娜,狼群唯二女性之一,南美亚利安美女,黑发,狼人的女人,喜欢吃醋,对狼人泡妞比较敏感。伊拉克地下室之战,被中国黑衫击断双腿,伤重而死。

小猫:伊沙贝拉,狼群唯二女性之一,美国CIA出身,白种金发,擅长化装、情报、资料搜集,个性贪玩,天才的女友。伊拉克最终一战,她伤势较轻,与医生逃离。

天才:艾尔森,非战斗人员。乃世界有名的改造能手,原来替纽约黑帮改造武器和黑车,却被其他帮派争抢,打断一腿,受狼群相救,从而加入狼群。自诩智商比屠夫的个头还高,擅长改变车辆武器、电脑科技、发明创造。

扳机:杰森.布朗,美国绿扁帽出身,美国国防部安插在狼群中的间谍,做到 CIA副局长。被卡利克鲁兹捉拿,没能被和食尸鬼一起救出,因受不住长期酷刑将狼群的秘密悉数出卖,伊拉克最终一战后,大部分兄弟都战死沙场。他对狼群始终心存歉意,刑天死后,多年来一直照顾着刑天的儿子。

快刀。奈夫,瘦瘦的,四肢修长,刀法娴熟,是刑天进入狼群前的最后一批新丁中死剩的一个。刑天在阿富汗时,他战死于伊拉克。

鹰眼:狼群的专职机师,很少参与地面战斗,是狼群中唯一一个身上没伤痕的。在伊拉克一役中,狼群因与美国和北约各国闹翻,所以不能驾机,在地面战时,被各国雇佣军击毙。

风暴:安东尼奥,意大利人,喜欢冲浪,在日本被与刺客齐名的杀手“达芬奇”击断脊椎而瘫痪,后与鲨鱼一起被人炸死于美国的疗养院。

鲨鱼:意大利人,风暴的死党。喜欢养狗和冲浪,击杀达芬奇为风暴报仇后,被炸死于美国的疗养院。

水鬼:哥顿,英国皇家海军陆战队特种舟艇中队(SBS)成员,光头,水性特强,曾成功逃离食人鱼的追杀,因名“水鬼”。阿富汗之战中,因枪伤和寒冷而失去战斗能力,后在伊拉克被暗杀。

公子哥:法国绅士,喜欢醇酒美人、名车美食。在伊拉克,被流弹打中命根,受命照顾天才脱离最终一战。

底火:因为他爱使用自己装填的弹药而得名。喜欢赛车,曾经参加过两场F1比赛,却因非法改装车辆被禁赛。伊拉克最终一战,与鹰眼等被多国联军围杀。

DJ:无线电兵,专门负责拦截敌方无线等电子信息,背后纹有一个中国的“福”字。伊拉克地下室混战中,被中国军人枪杀。

恶魔:绿眼睛,杀人时眼睛会变色。在最终之战前先感染病毒,后和鹰眼和底火等人被围歼,失去呼吸仍不断扣动扳机,将近身的敌人和自己的脚打个稀烂。

TATTOO:美籍的拉美移民,对毒品较有研究,喜欢纹身和给别人纹身。和水鬼一起,被人暗杀于伊拉克。

KID:TATTOO的堂弟,曾为斯里兰卡的猛虎组织训练过民兵。

精英:在伊拉克与送葬者遭遇战中,死于混战。

冲击:罗连,机枪手。在伊拉克与送葬者主力遭遇战中战死。

梅毒:贾克尔,疯子的死党,曾因嫖妓时不小心感染梅毒而得名。与大熊一样,伊拉克与送葬者遭遇战中战死。

疯子:巴西人,在刚果被流弹打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狼群

㈣ 找言情小说

残酷总裁绝爱妻
错妃诱情
阴佞少爷的禁爱
雉妾
冷王爷的下堂妃
我的痞子舞妃
温暖的弦
天国里的许愿树
九尾狐的准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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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仙履屋》、
《恋恋爱之神》、
《野猫王子变身记》、
《荔樱学院》、
《321为爱向前冲》

还有很多 自己去找咯、

㈤ 找一本完结的小说

个人最喜欢的一本现代言情小说《南风喃》
林深时见鹿,梦醒时见你。17岁到24岁,原来一直有个人,以他自己的方式在爱着她,情深似海,温柔绵长。七微南风系列第四季,再续傅氏柔情七微南风系列第四季,再续傅氏柔情。2008年夏,考古船“知远号”在印度洋遭遇重大事故,海洋考古学家霓知远及八名工作人员命丧海底,水下十人,只有傅清时侥幸存活。同时,此次考古作业中打捞上来的一批价值连城的宋明瓷器不翼而飞。所有的矛头都指向傅清时,身受重创的他刚从医院出来便被警局羁押调查,后因证据不足被释放,“知远号”灾难成为悬案。此事给傅清时造成极大心里创伤,他自此退出海洋考古界,远避异国。时光流逝,当世人渐渐将“知远号”遗忘,但有人始终未曾将之放下,试图找出事故真相以及消失的珍宝的下落。除了当事人傅清时,还有霓知远的女儿霓喃,在事故中丧生的考古数据测绘师景色的未婚夫傅清平,以及丧生潜水员胡昊的妹妹胡蝶。
因为心中共同的信念,傅清时、霓喃、傅清平、胡蝶四人,被七年前的事故交织在一起,不管希望多么渺茫,前路多么荆棘黑暗,他们心中唯有一个念头:找出真相,以慰死者在天之灵。这是这本书大概的介绍,其中既有感情线也有事业线,超级好看,主旨多元化,体现着人性的善恶,海洋保护等等。很有意义的一本现言

㈥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结局是什么

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中,白浅最后的结局是找到了夜华,与夜华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并没有死。

原文如下:

狐狸洞出现在眼底时,我放缓了步子。很久不从正门走,不留神洞旁三年前种下的桃树已开得十分繁盛。青的山,绿的树,碧色的潭水,三年来,我头一回看清了青丘的色彩。

日光透过云层照下来,青山碧水中的一树桃花,犹如九天之上长明不灭的璀璨烟霞。

那一树烟霞底下立着的黑袍青年,正微微探身,修长手指轻抚跟前立着的墓碑。

就像是一个梦境。

我屏着呼吸往前挪了两步,生怕动作一大,眼前的情景便一概不在了。

他转过头来,风拂过,树上的烟霞起伏成一波红色的海浪。他微微一笑,仍是初见的模样,如画的眉眼,漆黑的发。红色的海浪中飘下几朵花瓣,天地间再没有其他的色彩,也没有其他的声音了。

他伸手轻声道:“浅浅,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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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宫中,爱慕夜华的素锦屡次陷害白浅,并让白浅误会夜华冷酷无情,继而又害白浅被挖双眼。白浅伤心欲绝,产子后,纵身跃下诛仙台。因诛仙台戾气破解封印,她恢复记忆,为忘记夜华,饮下忘情药。百年后二人在东海重逢。

㈦ 寻找男主角很爱吃醋并且,很喜欢嫉妒的短篇的言情小说!!!而且是美满的结局!!!好的话我会加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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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再也没有人比她更倒楣的了!
才刚进她梦寐以求的T大校门,
准备好好享受她美好的大学生活,
竟就让她遇上一个可恶的男人——
先是看上她圆圆软软的苹果脸,
把她当成麻薯熊揉揉捏捏,
接著还运用他该死的学生会长的权力,
让她成了学生会的打杂小妹——
不!根本就是成了他的贴身女佣加专属玩具!
更糟糕的是——
她竟还著魔似的任他予取予求,说不出一个不字?
天啊!她到底前八辈子是造了什么孽啊!
为什么这辈子会惹上这个恶魔般的男人啊? 《我只在乎你》千草 你是我的UFO 校园言情..很久以前看的了.. 吃你吃上瘾 肥女相亲 《一鸣惊人》。于晴 《肥女要翻身》-花儿对我笑-腹黑-程零VS肖瞳 宠爱甜心—豹王爱奴~~~没有比这个更符合的 超完美飓风男友

㈧ 有什么好看的完结的言情小说

言情小说很多类呢。我在红袖添香就看了很多。要不就介绍一些给你咯。各类型各一点。希望能有你想要的吧。。

青春:
《老师,爱情天天向上》文 / 吉祥夜
他:我喜欢你。
她:不可能,我是老师,你是学生。
他:我不会永远是学生,你不会永远是老师。
她:我不是老师我还能是什么?
他:还可以是我老婆。
她:......我不喜欢比我小的男人。
他:我奶奶说,女大三,抱金砖。
她:......
那一年,他19岁,她22岁。她是老师,他是学生。
碧云天下,木兰盛开的午后,他问她:老师,何当共剪西窗烛是什么意思?
她笑,山盟海誓,不过年少无知。
五年后,他24岁,她27岁。她依然是老师,离异的老师。而他是回国的骄子,是家族事业继承人,是众里寻她千网络的他。
一次偶然,终于重逢。雨,湿了他眼眶:老师,何当共剪西窗烛?
她转身,泪雨阑珊。递给他的是她的结婚请柬……
世界上是否有那么一个人,是你心中无法取代的唯一,是你倾尽一切也无怨无悔的毕生追求?而,如果有一个人,从来没说爱你,你可知道,她的爱,如海,淹没的是她自己;如天,放飞的却是你?

《我爱你,在世界之外【完】》/ 凉了琉璃
【叙事版简介】
——如果你曾经深深爱过的前男友突然出现,说要重修旧好,你会怎么办?
——给他两巴掌,啐一口:滚!然后骄傲的踩着高跟鞋,扬长而去。
如此回答同事提问的苏小凉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话刚落音,就立马再遇见杨睿。
可她却不能给他两巴掌也不能叫他滚,因为时隔六年回归的他是她上司的上司。
其实,不能做的不仅仅是责骂和两巴掌,还有很多很多……
【抒情版简介】
十七岁,豆蔻年华,他许她地老天荒。
二十七岁,荏苒光阴,她拒他千里之外。
这十年之中,他说过无数次爱你,却遥远得连末梢都听不到。
这十年之中,她想过无数次忘记,却挣扎得连呼吸都很艰难。
兜兜转转的岁月,如风一样来去自如,一场相遇生动彼此生命,却又爱得倍感苦涩。
也许,很多事往往都没办法,就像先爱上一个人,却又不得不选择忘记。
可惜的是,宿命让我在最美好的时候遇见你,却未教我怎么遗忘。

《一起写我们的结局(全本+已上市)》/ 木子喵喵
【木子喵喵出版作品,《一起写我们的结局》。这里有好多你熟悉的情节,熟悉的画面。纯净得让人嫉妒的青葱岁月,就如发生在你身边一般,“如笙”,那个曾经每个人心中都隐匿过的男子。】
大学时的她,温柔善良;他,冷漠又敏感。她爱上他注定是一场劫数。

《九年》/ 然澈
九岁那年,她进了祁家。
她是他哥哥收养的女儿,按辈分,该叫他小叔叔的。
他比她大了七岁,十六岁那年,第一次见她,张扬自负的少年是所有女生倍加追捧的白马王子,到了她的面前,却成了每每把她吓哭的恶势力。
除了他哥哥,她不跟任何人说话,他恶狠狠地揪住她的小胳膊,“在我面前装哑巴?好,我偏要天天跟着你,看你能不能装一辈子的哑巴!”
出于负气,他帮着哥哥说服老妈,要把这个老妈坚决要赶出祁家的野孩子留下来,出于负气,他开始渗透进她的生活里——
她父母死于车祸,所以怕过马路,没关系,他带着她。
她母亲最爱木棉花,小小的她一到木棉树下就走不动路,好,他摘给她。
她被人挤兑陷害,他是小叔叔,理应护着她。
她走不出阴影,怕什么,他祁连年是天研一中出了名的阳光校草,不怕感化不了她。
她……
朝夕相处下来,他骤然顿悟,他本意是要把她留在祁家好收拾她的,怎么如今成了她的专职保姆?!
在她痛失父母的阴霾时光里,在她渐渐长成曼妙少女的那些年华里,他一直在她身边。年龄算什么,辈分算什么,她本来就不是祁家的孩子,就连老天,都挡不住他们在一起的。
只是,在她再一次面临可以与失去父母比拟的巨大打击时,他却束手无策了。抉择,亲情,正义,阴谋,欺骗,原来,一直以来的温和呵护,不过是一场负疚的偿还罢了。
【一句话简介】
九年后,他二十五,她十八,她喜欢他九年,他要和别人结婚了。

总裁:
《邪魅总裁的出逃情人》/ 都春子
她的订婚宴上,一个男人突然出现打破了会场的甜蜜
看着他一步步向她走来,彷如谪仙步下神坛
众人震惊不已,已然知晓他显赫的身份
他勾起她的下颚,仍旧俊美无俦,魅力无与伦比
轻启薄唇,他用着所有人都能听到的声音说:“才离开一年,就忘记那个在我身下婉转承欢的人是谁了?这个男人能满足的了你被我开发过的身体么?”
浅幽的心脏骤停,纤细的身体不住的颤抖着,耳边传来众人的窃窃私语,曾经噩梦般的日子历历在目
一年的韬光隐晦,她费心隐藏自己的美貌才华和惊人身世
只为可以避开这个拥有庞大势力的恶魔
如今,全部成了一个笑话
他缓缓逼近,璀璨双眸闪烁着骇人的阴鸷,笑容如淬毒罂粟,他残忍道:“你不该和别人结婚,更不该意图想从我的身边逃走。这辈子,你都只能是—我的玩具!”

离开,只是华丽的转身
多年后,当娇弱的兔子长出獠牙,阴鸷的魔鬼丢失真心
这场爱情的角逐里,胜负已分...
(非悲剧)

《总裁的女人》/ 明珠还
怀孕两个月的时候,他突然毫无征兆的向她提出离婚。
“没有转圜的余地吗?”她正在厨房给他做生日蛋糕,身上脸上都是可笑的面粉,他一贯轻佻的讥诮冷笑,坚定的摇头。
“若是我……有了我们的孩子呢?”她试探着望住他,仍是浅浅的微笑。
“我向来都有用安全措施,许欢颜。”他烦躁的摆摆手,将离婚协议推在她面前。
她签了字,依照他协议上所说,净身出门,所拥有的,不过是那肚中三个月的小生命。
五年后,申综昊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再和许欢颜这样见面,她挽着别的男人的手,大腹便便的对他微笑点头后,就从他身边头也不回的走过……

《总裁的冒牌新娘(完)》/ 吉祥夜
爷爷遗嘱:非得取这个女人为妻。
可是,新婚之夜却发现她不是完璧之身?秦氏总裁的老婆怎么可以不完整?
很好,女人嘛,伸手一抓一大把!那么蜜月就带别的女人去旅行吧......
要命的是,蜜月回来发现人去楼空?
跟他玩消失?掘地三尺也要把你挖出来,然而,然而,调查的结果却是:这个女人已经死了十余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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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是憎恨世上一切飙车的行为,偏偏在回家的路上被一个酒疯子撞到,看他长得还人模狗样,好心扶他一把,却被他吃干抹净......
一场骗局,一个阴谋,谁入了谁的局,谁陷入谁的网?
剪不断,理还乱,走到最后,是否还有缘牵手?
吉祥新文,一贯的风格,一点点悬疑,但绝对不是惊悚,等你一起,再走一遍幸福之旅......

《霸道:别惹暴脾气总裁(免费全本)》文 / 席月畅畅
娶她,只为将她绑在身边,而她现在,还没有资格当他的正牌妻子……
……
寒冬冽,寒家九代单传的唯一根苗,二十七岁的炙热年龄竟然从未碰过女人,传说他是……gay!真假?
被父母逼迫去参加一个“选妻宴会”,却遇到了消失十五年的未婚妻!
该死的女人,她不是已经死了吗?为什么又活生生的站在他的面前??
那晚,她搞砸了他的宴会,还泼妇一般宣布,“我要跟你解除婚约!”
什么?想断绝关系?门都没有……
抓她!逼她!耍她!威胁她!不怕她不乖乖就范!
直到某一天,他愤怒的掐着她的脖子,逼问:“说,这十五年里你都做了些什么?为什么会死而复生,为什么要回到我的身边?你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可是,当他离真相越来越近的时候,却发现她其实是……
……
欧浅浅,神秘组织的一员,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只因为一个承诺,她就使用各种手段诱|惑他,设计他,甚至……
可是忙活了半天,竟然发现他是一个……gay!
她秉着“不认输”“不低头”“不到黄河心不死”的态度对他穷追猛打!试图让他转“性”
但是,当她被吃干抹净,再吃,再抹的时候,她才发现,这个男人他……

古代:
《 宫杀:凤帷春醉(全本)》文 / 水凝烟
身为丫鬟替嫁入宫,本想安身立命寻求清静,怎奈后宫从来就不是如履薄冰便可自保之地,本想站在局外看她人勾心斗角,怎成想自己早已便是局中人。
她说,我本想只做后宫一树清雅梨花,是你们将我逼上这权势巅峰……
既然只有帝王宠爱才能周全自身,争来又何妨?那看似温情的眼神,和宠极一时的荣华,在自己陷入深情后,才渐渐看清一切是假……原来,帝王爱不得。
满地尸骨也罢,杀罚决戮也罢,都只是步步为营的心机。
金冠霞衣站在高处,她是那么的令人尊崇光荣,然而对着那满地清魂,梨花如雪,她辨不清到底是谁才是真正的赢家,亦,无人知道红颜背后的痛和——惶恐……
白骨血腥中,她分明记得,那日朝霞初升,香风拂吹,他曾经笑挽着她的手指天而誓,“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只以为从此天荒地老,却原来,此恨绵绵无绝期!

《替身皇后》文 / 叹容观止
女子,自古多痴情,
男子,自古皆寡意。
在她是她,她非她时:
千百年前河山一统时的蓝氏后裔,为了她不惜要放弃肩负的使命,蓝瞳焕然,“妤儿,我们可相望乡间山野,守护一生”
三年前陪他征战沙场的宫卫铭,目光如炬,铁骨铮铮,“皇后娘娘,我定当誓死守护你”
显赫的平王爷,眉微敛,神色凝重,“妤儿,只要你愿意嫁给我,我马上把那些女人全部赶走,我只要你一人!”
惟独他没认出她就是当年的她,
她闻言只浅浅一笑,断然拒绝了那么多痴情的男子,依旧重回当初伤她最深那人的身边。
缘来缘尽,
阴谋重重间,前生今世交错中,她用她的柔弱双肩,为他抵挡了所有,
即便不惜陷入万劫不复的误会中,也只怆然一笑,
这一切只因,她爱他。
只因当年陌上那一瞥,她沉沦了生生世世。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回廊一寸相思地,落月成孤倚。背灯和月就花阴,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
曲终人散,此情已自成追忆,零落鸳鸯。雨歇微凉,十一年前梦一场。

《后宫孽杀:落尽梨花春又了(全本)》文 / 水凝烟
露堤平,烟墅杳。乱碧萋萋,雨后江天晓。独有庾郎年最少。窣地春袍,嫩色宜相照。
接长亭,迷远道。堪怨王孙,不记归期早。落尽梨花春又了。满地残阳,翠色和烟老。
【前话】
我写这部后宫篇,并不是为了跟这阵宫廷风,因此,也就写得非常发慢。
小时候,经常有算命的先生去村里给人算命讨米,常说的吉利话就是,祝主家生个儿子考状元,生个女儿当娘娘,我不明白娘娘是什么,问奶奶,奶奶憋着没牙的嘴说,娘娘啊,那可是天下最有福气的女人,她们都住在好看的大房子里,有很多人伺候着,吃的是天下最好吃的东西,穿的是天下最好看的衣服,而且,她们什么活都不用干。
我依旧不明白,问,为什么啊?
奶奶答,因为,她们是皇帝的老婆!
于是,我开始对旧时在宫廷里生活的女子有了一种好奇和向往,但在我渐渐长大,逐渐明白娘娘和皇帝到底是怎么回事后,却不明白她们怎么就能在那个金碧辉煌的牢笼里,安心的过完一生。
看过许多的历史,野史以及电视,小说,杂志后,我终于明了,原来这些女子,并不是如世人所羡慕的,那么的万时随心,在表面的风光无限下,多少血泪辛酸,媚丽红颜转眼空头白发,为情为权,暗里血雨腥风,更甚于男人于战场肃杀。
动笔写这部后宫前,我感叹于那些命运不能自己做主的可怜女子,在不能避免的明争暗斗中,多少原本单纯善良的娇憨少女转变成心狠手辣的冷血罗刹。
于是动笔,并用第一人称“我”来写,将自己想象成在那个琉璃牢笼里,由无奈,无心,转折自无情的女子。
【简介】
这部小说,沈凝霜是第一主角,皇帝英宏虽然是男主,却也只是配角,他因为沈凝霜的独特而钟情于她,然凝霜心中所想却是自小给与她诸多照顾的表哥,皇帝待她虽好,她也只是感激罢了。
她一心只想安然度日,宫里争宠夺爱她向来都是淡淡的,只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在宫里众妃对她诸多**后。她终于明白,进了宫,原来,真的就由不得自己了。
因为恨,她才发现自己的手段一样狠辣,几年来,她因着皇帝的爱而宠冠六宫,却始终都敌不过太后的弹指一挥,一杯鹤顶红在手,她才发现,原来,一切都是空,只有梨花树下,那个温雅的男人,才是最重要的!

《凤求凰:失宠弃妻》文 / 清越幽声
谁说皇帝女儿不愁嫁?她这个先皇丑女都快二十了还没有招到驸马。眼看就要成了宫中老女。
一道圣旨,丑公主殷初云如愿嫁给了骁勇善战的骠骑将军李慕风。抱着出嫁从夫的母妃遗训,她对他关怀备至,殷勤照料,决心做一个虽丑但是却贤惠的好妻子!
怎奈他却对她实行三不原则:不闻,不问,不碰!原来他已经有了貌美如花的表妹搂在怀。
想纳妾,好,随他!天涯何处无绿草?为何偏偏吊死在他这一棵歪脖树上!
可是当她和风度翩翩的宰相公子谈笑时,当她倒在豪气干云的草原王子的怀抱时,怎么他的眼光完全变了?
××
“我要纳妾了!”新婚两月后,他闯进新房通知她。
“恭喜!”她艰难的说出这两个字。
“恭喜不必!你不要暗中破坏就好。”说完,他拂袖而去。
对着菱花镜,她的眼泪流淌过眼角暗红的胎记。
××
“喊啊!”黑暗中,他压着嗓子道。
“怎……怎么喊?”她不知所措的问。
“尖叫会不会?”他蹙眉。
“嗯!”她重重的点头。
“快喊!”他催促着。
“啊!啊!啊!”她只好拿出吃奶的劲拼命喊着。
“呵呵……圆房了!圆房了!”站在窗外的两名妇人相互满意的点着头。
××
“初云,我要册立你为后!”他眼光如炬。
“不可!”她惊慌的拒绝。
“就因为你是前朝公主?”他眉宇紧蹙。
“你不能这么做!”她一脸的坚决。
他仰天长叹。“既然如此,那就让后位永远虚悬吧!”

穿越:
《 (免费完本)集体失忆:抢夺迷糊妖妃》文 / 千寒羽
如果当时没有让你走,现在是不是就不用这么纠结了?
她在路上与杨戬初见,舔着手里的麦饼歪头看他,一脸迷茫地问钱是什么东西。
杨戬劈山救母,劈开桃山后当烟尘落尽,看见的依然是在路上碰到的一袭紫衣,只是母亲却不见了踪迹。他想杀她,当开山斧举起的刹那,却撞上她一双水灵灵的无辜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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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界,早已忘了自己是妖的她该如何与他们相处?】
杨戬:我本不想回来的。
灵珠子:为什么当初不是我在路上闲逛?
雷震子:师父说我们不能和妖混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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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本该是妖界太子妃,但自从失忆后便拒不承认自己曾是妖的事实,当遇到故人时,她又该如何抉择?】
申公豹:你叫小曼,不是柳铃!
潇天:少宫主去哪里,潇天就去哪里。
伯邑考:我从前喜欢的是怎样一个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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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后来,失忆的人却又不止她一个。】
杨戬:从此以后,我和你撇清关系!
哪吒:我是来杀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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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未来的太子妃也有人嫉妒,何况她现在失忆流落人界,天真的少女几乎陷入人、妖两不立的境地。】
梦瑶:戬,杀死你娘的,就是她呵!
玉鼎真人:杨戬,今日你若不杀死她,从此便不要叫我师父!
通天教主:豹儿,这样的人,留她何用?
苏妲己:杨大哥,你带我去哪里我都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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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还是有痴心人纠缠不休。】
杨婵:伯邑考,既然今生无法在一起,我就在此等你下辈子,下下辈子……
伯邑考:如果有下辈子,你还是找你的杨大哥吧……
敖摩昂:潇天,若不是为了你,我才不会迎娶那小丫头。

《 血色君心:爱姬,给王个名份》文 / 煌若
城破那日,残阳如血。
他下令屠城,俊美的脸上挂着慈悲的笑容,分外残酷。
尸骨成堆,她站在他的面前,傲然不屈,泣血而笑。
她说,“你除了屠杀,征服不了任何人。”
他轻慢的眼神扫过她的脸,像在看蝼蚁,淡淡说道,“真有趣,既然如此,本王就先征服了你。”
她成了凤吟城唯一活下来的人,成了他的棋子,谁都不知道,她其实是深宫中的王女。
那日,国破家亡。
她的爱人被丢了喂狗,她的百姓被他屠杀,她一无所有,等着看他怎么征服她。
***************
他戏谑的说,“林笑,你真是天生混青楼的料,如鱼得水呐。看看外面人为你打的,这都快出人命了。”
她回眸看着房内的他,皮笑肉不笑,“大爷,您能不能别有事没事的就在我这遛弯,我不像您这么闲,我得时刻准备着做生意呢。”

《九岁小妖后》/ 恋月儿
卷一《小魔女初长成》简介:
听说她的出生原本就是一种错误。
她那清秀的丫环娘亲遇到酒醉的将军老爹,于是乎便有了她。丫环娘亲摇身一变成为将军的小妾,却是个被睡了她的将军遗忘、被其她侍妾排挤、谋害的苦命小妾。忧忧郁郁十月怀胎产下她,自己却早早到阎王那里报道去。
没有爹疼、没娘爱,她照样活得精彩。要知道其实她可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美女,智高200,拳脚功夫一流,更有着神秘的灵力。想欺负她?找死!不屑她,找抽。敢命令她,欠扁。
管你是我爹还是天王老子,敢惹我,就让你们瞧瞧什么叫混世小魔女。
卷二:《九岁皇后》简介:
与礼不合?宫规?祖制?
在他眼里全是狗屁,他轩辕夜。天耀皇朝最年轻的君王,以十二岁的稚龄登基。短短六年间,平内忧、除外患,成为睥睨天下的帝王。狂妄、傲然,没有得不到的,只要他想要。他偏就要挑战那群老迂腐的家伙,立镇北将军家九岁的混世小魔女为后。
混世小魔女?目空一切?他喜欢。他就是要看看究竟九岁的小女孩如何与他比天高?
进宫?皇后?
她抬起头望着这个比自己高大截的俊美男子,嗯嗯,不错。皮相她衷意;身材也健壮,当她的私人移动轿子够格;个性嘛,虽然一副狂妄,但能狂得过她吗?反正将军府也待腻了,那就换个地方玩吧

《失宠:检察官皇后》文 / 一溪明月
身为国安局重案组检察官的唐意怎么也没想到,在面对穷凶极恶的国际毒贩没有嗝屁,却在凯旋时遭遇乱流,坠下数万米高空,光荣穿越了!
何其有幸,一朝穿越,竟成西秦国的皇后!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独享专宠。
何其不幸,穿越第一天就遭遇破国之灾!富贵荣华如流水,未过眼已成烟云。
更不幸的是,新君继位,第一道圣旨就是将她做为祭礼,嫁入东晋为妃,把她变成史上第一个和亲的皇后!
新婚夜,她卑微地跪在他的身前,他一身明黄,高高地站在她的身前,俊逸如仙,清雅如风,凝望着她的凤眸中透出的却是嗜骨噬心的寒,刻骨铭心地恨……
是谁说的?每一个穿越女的背后都站着一个加强排的美男,而每一个穿越女都是打不死的小强,一定会越站越勇,越斗越强的!
她走进重重迷雾,层层阴谋,几度生死徘徊,多次命悬一线,只为抚平他眉间的那一点愁,平息他心底的那一缕恨,圆他胸中的那一个梦……
当他亲手将她送进别的男人房中时,她才终于彻悟——看得清的是世情人性,看不透的永远是那颗冰冷的帝王心!

㈨ 鲁滨逊漂流记中船造好了,下了水,遇到了哪些困难

小说讲述的是一个英国的水手因船沉了而流落到了无人的荒岛,度过了26年,在进退无路的情况下,他开始想办法自救----做木筏、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竭力投入到与大自然的抗争中去。他靠自己的双手,凭着自己的智慧,花了几十年的时间把这个荒岛变成了“世外桃源”,还勇敢地救了一个土著人“星期五”,和他共同生活,就在他快要放弃回到英国的时候,他却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经过重重困难,鲁宾孙最终离开了荒岛……

人物分析:首先,鲁滨孙是一个不安分的冒险者。在家中,父辈所有的希望全都放在了鲁滨孙一个人身上。父亲要求儿子老老实实地靠自己的勤勉和努力挣一份家财,过一辈子安适而惬意的生活。但是这个孩子遨游四海的念头从没有改变过。于是,他背着家庭,私自出海,尽管道路坎坷,可是最终一种“神秘而有力的天数经常逼着我们自寻绝路,使我们明明看见眼前是绝路,还是要冲上去。”情感战胜了理智。在鲁滨孙看来,没有比冒险和开拓进取更刺激和好玩的事情了。骤然成为巨富,和妻子、孩子的家庭之乐,岁月催人老的无情,这一切依然难以阻挡鲁滨孙的步伐。侄儿的劝说,不过是鲁滨孙伺机而动的诱因,真正的原动力仍然是他不习惯平凡生活、无意安适生活的所致。这样,鲁滨孙开始了新一轮的冒险历程。 第二,鲁滨孙是一个勇敢的实践者。《鲁滨孙漂流记》中最精彩的一段莫过于他在岛上生活的日子。人们常言,人生不如意事者十之八九。若我们有机会置身于几近与世隔绝的孤岛,那么就可以体验生存的极限究竟有多大,自己承受的压力究竟能达到何种程度。鲁滨孙不是一个幻想家,也非在困难面前消极作为的懦夫。他注重的是实际,关注的是自己的生存。于是,在28年的孤岛生活中,生存成了他整日整夜“劳心劳力”的主题。搬运船上用品、营造住处、驯养山羊、种麦植稻、置办桌椅、烤制面包等等,都在他的手脚并用中施展开来。无论是在肉体上还是在精神上,他都在为满足的愉悦而努力、而奋斗。苦变成了乐,艰辛成为了享受,有什么不能克服的,有什么不能做到的呢?仔细读读鲁滨孙制作面包的情节吧,在那里我们可以体会到人类的精巧,人类的智慧和人类的创造,可以证明“人类的活动能够取得什么样的成就!”故而,在《鲁滨孙漂流记》里,我们读到的是一个奋斗者的拼搏心声,看到的是一个开拓者的奋斗足迹。 第三,鲁滨孙展现了一个独立人格的大写的人。如果说笛福用第一人称“我”来称谓鲁滨孙是一种写作手段的话,那么在这部小说里要表现的人物形象则是一个艺术和思想合一的。在家里,鲁滨孙置父亲的劝诫于不顾,私自出海,体现的是一个不同于父辈的“叛逆者”的角色。而在孤岛上——一个完全与大自然打交道的地方,仅有的就鲁滨孙一人而已。想要在那里生存下去,需要展现的是乐观进取的个人主义精神。鲁滨孙正是这一舞台上的成功演员。但是应该看到,笛福塑造的这个人物,不可避免地带有相当的局限性。比如,鲁滨孙在海岛生活的日子,实际上就是早期资产阶级殖民史的缩影,是为追逐利润,为扩大市场向全世界进发的历史。它并非春风化雨、和风送暖,而是伴随着血与火、刀与剑。鲁滨孙去非洲搞贩卖贸易,既是证明。又如,我们赞赏笛福否定教会禁欲主义的历史意义,但是作者似乎又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在鲁滨孙眼里,一切可用的标准在于有用,包括上帝在内。人类情感中相当重要的亲情关系在他那里并不占重要地位,三个孩子的诞生和妻子的去世也没有让他有什么激动之处。他最关心的,仍然是向殖民地的进军和对财富的强烈占有。

克服过程: 听从坏主意,人就会倒霉。我们的船在南美洲北岸一个无名岛上触了礁,所有的水手及乘客全都淹死了,上帝保佑,只有我一个人被高高的海浪卷到了岸上,保住了一条命。当时我所有的只是一把刀、一只烟斗和一个盒子里装的一点儿烟草。待到我的体力恢复,可以走路了时,我就沿着海岸走去。使我大为高兴的是,我发现了淡水。喝了水后,又拿一小撮烟草放在嘴里解饿。我就在一棵树上栖身,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振作了精神,海上风平浪静。但最叫我高兴的是我看见了那艘船,待到潮水退下,看到它竟离海岸很近,我发现可以很方便地游到船上去。船上只剩下一只狗和两只猫,再没有别的生物。不过船上有大量的生活必需品,这样,我就干了起来。为了把那些东西运到这个岛的一个水湾里,我专门制造了一只木筏,还把岛上有淡水而且比较平坦的一块高地作了我的住所。面包、大米、大麦和小麦、干酪和羊肉干、糖、面粉、木板、圆木、绳子——所有这些,再加上几支滑膛枪、两支手枪、几支鸟枪、一把锤子,还有——那是最没有用的——三十六镑英币。所有这些东西我都一天又一天——在两次退潮之间一一从船上运到了岸上。到了第十三天夜里,我的搬运工作做完了,我躺下来时,虽然像平常一样害怕,但我心里对上帝也满怀感恩之情,因为我知道,我已为以后对付这个荒岛作好了准备而心里感到踏实了。 岛上有不少野果树,但这是我过了好久才发现的,我把它晒成葡萄干。岛上还有到处乱跑的山羊,但是,要不是我从船上取来了枪支弹药,它们对我又有何好处呢?因此,我有理由感谢仁慈的上帝,让船搁在海岸边,直至使我搬来了对我有用的一切东西。 要想确保我能在这个岛上生存下来,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我尽可能地相继办了几件我非办不可的事。但是我的努力并非总是交上好运道。我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子的种子时,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原因是播种得不是时候。我辛辛苦苦花了几个月工夫,挖了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花了四十二天时间,才把一棵大树砍劈成我的第一块长木板。我起劲地干了好几个星期,想制造一个捣小麦的石臼,最后却只好挖空了一大块木头。我足足花了五个月工夫,砍倒一棵大铁树,又劈又削,让它成了一只很像样的独木舟,以备用来逃离这个小岛,可结果却因为怎么也没法子使它下到海里去而不得不把它丢弃了。不过,每一桩失败的事,都教给了我以前不知道的一些知识。 至于自然环境,岛上有狂风暴雨,还有地震。我那时也对一切都适应了。我种植并收获了我的大麦和小麦;我采来野葡萄,把它们晒成了很有营养的葡萄干;我饲养温驯的山羊,然后杀了吃,又熏又腌的。由于食物这样多种多样,供应还算不差。如此过了十二个年头,其间,岛上除了我本人之外,我从来没见到过一个人迹。这样一直到了那重大的一天,我在沙滩上偶然发现了一个人的光脚印。 我当时好像挨了一个晴天霹雳。我侧耳倾听,回头四顾,可是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我跑到海岸上,还下海去查看,可是总共就只有那么一个脚印!我惊吓到了极点,像一个被人跟踪追捕的人似地逃回到我的住处。一连三天三夜,我都不敢外出。 这是人怕人的最好说明!经过十二年的痛苦和苦干,十二年跟自然环境相抗争,竟然会因一个人的一只脚印而恐怖不安!但事情就是这样。经过观察,我了解到这是那块大陆上的那些野人吃人的一种习惯。他们把打仗时抓来的俘虏带到这个岛上我很少去的那个地方,杀死后大吃一顿。有一天早晨,我从望远镜里看见三十个野蛮人正在围着篝火跳舞。他们已煮食了一个俘虏,还有两个正准备放到火上去烤,这时我提着两支上了子弹的滑膛枪和那柄大刀往下朝他们跑了去,及时救下了他们来不及吃掉的一个俘虏。我把我救下的这个人起名为"星期五",以纪念他是在星期五这一天获救的,他讲话的声音成了我在这个岛上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听到的人声。他年轻,聪明,是一个较高级的部族的野蛮人,后来在我留在岛上的那段时间,他始终是我的个可靠的伙伴。在我教了他几句英语后,星期五跟我讲了那大陆上的事。我决定离开我的岛了。我们制造了一只船,这次不是在离海岸很远的地方造。正当我们差不多已准备驾船启航时,又有二十一个野蛮人乘着三只独木船,带了三个俘虏到这个岛上来开宴会了。其中一个俘虏是个白人,这可把我气坏了。我把两支鸟枪、四支滑膛枪、两支手枪都装上双倍弹药,给了星期五一把小斧头,还给他喝了好多甘蔗酒,我自己带上了大刀,我们冲下山去,把他们全杀死了,只逃走了四个野蛮人。 俘虏中有一个是星期五的父亲。那个白人是西班牙人,是我前几年看见的那艘在我的岛上触礁的船上的一个幸存者,当时我还从那艘船上取来了一千二百多枚金币,但对这些钱我毫不看重,因为它们并不比沙滩上的那些沙子更有价值。 我给了那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枪支和食物,叫他们乘着我新造的船去把那艘西班牙船上遇难的水手们带到我的岛上来。正在等待他们回来时,有一艘英国船因水手闹事而在我的岛附近抛了锚。我帮那位船长夺回了他的船,跟他一起回到了英国。我们走时带走了两个也想回英国去的老实的水手,而让闹事闹得最凶的一些水手留在了岛上。后来,那些西班牙人回来了,都在岛上居留了下来。开始时他们双方争吵不和,但定居后,终于建立起了一个兴旺的殖民地,过了几年,我有幸又到那个岛上去过一次。 我离开那个岛时,已在岛上呆了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此处作者计算有误,根据鲁宾逊的来岛时间,应为27年)。我总以为我一到英国就会高兴不尽,没想到我在那里却成了一个异乡人。我的父母都已去世,真太令人遗憾了,要不我现在可以孝敬地奉养他们,因为我除了从那艘西班牙船上取来的一千二百个金币之外,还有两万英镑等待着我到一个诚实的朋友那儿去领取,这位朋友是一位葡萄牙船长,在我去干那项倒霉的差事之前,我委托他经营我在巴西的庄园。正是为了去干那差事,使我在岛上住了二十八年。我见他如此诚实,十分高兴,我决定每年付给他一百葡萄牙金币,并在他死后每年付给他儿子五十葡萄牙金币,作为他们终生的津贴。

精彩片段:1.我完全不顾父愿,甚至违抗父命,也全然不听母亲的恳求和朋友们的劝阻。我的这种天性,似乎注定了我未来不幸的命运。 2.我这个不孝之子,背弃父母,不尽天职,老天就这么快惩罚我了,真是天公地道。 3.唉!人在恐惧中所作出的决定是多么荒唐可笑啊!凡是理智提供他们保护自己的种种办法,一旦恐惧心占了上风,他们就不知道如何使用这些办法了。 4.尤其是,在这种不幸的境遇中,上帝指引我认识他,乞求他的祝福,这给了我莫大的安慰。这种幸福足以补偿我曾经遭受的和可能遭受的全部不幸还有余。 5.开始做一件事的时候,若不是预先计算一下需要多少代价,若不是预先对自己的力量做一个正确的估计,那真是太愚蠢了。 6.我经常怀着感激之心坐下来吃饭,敬佩上帝的好生之德,因为他竟在荒野中赐以我丰富的美食。我已经懂得去注意我的处境中的光明的一面,少去注意它的黑暗的一面;多去想到我所享受的,少去想到我所却缺乏的。这种态度有时使我心里感到一种衷心的安慰,简直无法用言语表白。……我觉得,我们对于所需要得东西感到不满足,都是由于人们对于已经得到得东西缺乏感激之心。 7.……可见,我们一般人,非要亲眼看见更恶劣的环境,就无法理解原有环境的好处;非要落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就不懂得珍视自己原来享受到的东西。 8.我在海上漂流了这么多天,实在够了,正好安安静静地休息几天,把过去的危险回味一下。 9.一个人时时期待着祸事,比遭遇到祸事还要苦些,尤其是当一个人无法摆脱这种期待,这种担惊受怕的心情的时候。 10.在人类的感情里,经常存在着一种隐秘的原动力,这种原动力一旦被某种看得见得目标吸引,或是被某种虽然看不见,却想象得出来的目标所吸引,就会以一种勇往直前的力量推动着我们的灵魂向那目标扑过去,如果达不到目标,就会叫我们痛苦得受不了。 11.一般人往往有一种通病,就是对于上帝和大自然替他们安排得生活环境经常不满。照我看来,他们的种种苦难,至少有一半是这种通病造成的。 12.造物主在统治人类的时候,把人类的认识和知识局限于狭隘的范围,实在是无上的好事。 13.“当我们遇到坏事时,我们应当考虑到其中包含的好事。” 14.“一个人只是呆呆地坐着,空想自己所得不到的东西,是没有用的。这是个绝对真理。” 15.“在最不幸的困境中。我们也可以找到聊以自慰的事情,把好处和坏处对照一下。” 16.我心里最害怕的不是死亡,而是我曾经后悔过出海,后来又定下出海的决心,这种害怕十倍于对丧命的恐惧。 17.世界上一切好东西对于我们,除了拿来使用之外,没有别的好处。 18.一个人在明白事理以后,就会觉得,被上帝从罪恶中救出来,比被上帝从患难中救出来,幸福更大。 19.事情总是这样的,对危险的恐惧,比起亲眼所见的危险本身来,往往要吓人万分。 20.我现在开始觉得,我如今的生活,虽然是简陋不堪,而与以前的那种邪恶可鄙的生活相比,却已不知道强多少倍,我现在不以过去之忧为忧,也不以过去之乐而乐了。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8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永不抛弃,坚持到最后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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