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在线阅读爱在纽约
㈠ 关于黄碧云的作品
黄碧云,1961年生于香港,香港中文大学毕业,主修新闻与传播。后于巴黎第一大学修读法文及法国文化课程,曾任记者、编句,并为香港各报章杂志自由撰稿,出版有散文集《扬眉女子》。 其作品带有一定非主流的另类色彩。
出版她作品《盛世恋》的编辑曾有过一段评论:“这小说的落寞、无奈、绝望,是纯香港式的,甚至是世纪末香港的。读这小说,便觉人生只是无数的姿势而已:爱是姿势,恨也是,聚散也是,升华与沉沦都是。到了所有一切都离异了,便只剩得一种空洞的姿势。黄碧云写人生写得如此悲凉,活生生的日子之上,都象有死亡的黑翼在盘旋。……而小说本身是好小说,才气横溢的,笔底有魔力,叫人感染一些陌生的凄迷情怀,知道有人如此这般的活着,而我们,尽可以各自喜欢的方式去活。”
作品目录:
小说:
红灯记
七月流火
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
怀乡——一个跳舞女子的尤滋里斯
桃花红
无爱纪
呕吐
失 城
七宗罪·好欲
七宗罪·骄傲(Pride)
捕蝶者
一个流落巴黎的中国女子
爱在纽约
盛世恋
无爱记
十二女色
散文:清平吾歌
明小溪的书很好看
㈢ 黄碧云是什么星座的
去查资料。。
㈣ “我会发觉原来我是一只蝴蝶,很偶然的,经过了生”的原出处
在《其后》的结尾,黄碧云以一个失意的日本男人的口吻这样写结局:“我会发现我原来是一只蝴蝶,很偶然的,经过了生。”
附:莫诺散文《一只偶然经过生的蝶》刊于《美文》(青春写作)2013年第4期
一只偶然经过了生的蝶
文/莫诺
她是弗朗明戈舞者,是记者,是律师,是学者,是讲师,是议员助理,亦是一名作家。
她长着一张瘦黑且文艺的脸,轮廓深重隐忍如她的字。望着她的脸,总让我想起《她比烟花寂寞》那部奥斯卡电影里,杰奎琳•杜普蕾的扮演者艾米丽•沃森,她们的神情有十分神似的神经质与阴郁的孤独。
她又有东方女子,特别是上世纪香港女子特有的隐而不发的含蓄风情,就像王家卫《花样年华》镜头下穿旗袍的张曼玉,《2046》里倚在门廊上讲电话的章子怡……都有一张文艺得不像话,渴望被爱的脸。
但在她骨血里,还多了三分男子的硬朗、直白、血性与疼痛——这是以上那些文艺作品里的女子身上所不具备的特质。
她就是这样一个女子,一个叫人心疼得不知如何去爱护的女子。
她就是黄碧云,一只偶然经过了生的蝶。
【一】
黄碧云生于一九六一年的香港。这一年在香港出生的还有张学友、刘德华、吴镇宇、叶倩文、林夕、钟伟民……仿佛是前生约定好了似的,要佐证这一年是人才集中降生的一年,才赶集般的钻到一九六一年的人间香港。
——就像一九九四年是世界优秀电影集中爆发的一年一样。
而黄碧云在这群人之中,并不明亮刺眼举世瞩目,并不粉黛如墨烟视媚行,她就像躺在文娱圈角落黑得发亮的一块原矿。喜欢的人,可以视其为经得起雕琢的稀世珍宝;不喜欢的人,会觉得她不过是一块又冷又硬的黑石头。
黄碧云的幼年生活,世人所知并不周详。仅仅于她的只言片语中,才知在她还是幼童时,家暴时常发生。她对此感到厌倦,唯一一次离家出走,回来后却被父亲打得卧病在床一个月有余。
而在她的少年时代,我们仅知的是她的中学是在台湾度过。在台湾,她经历了怎样的青春,其后又遭遇了怎样巨大的非难,才导致她在其后的人生写出了那些如此冷静、剔透、颓靡、无望甚至可以说是绝望的文字,我们不得而知。
又或许在她的《桃花红》一文中对赵氏七姊妹的处境的描摹,多多少少是对其自身的一种不完整隐喻。赵氏姊妹,幼时母亲出走,从生命中缺失,而父亲赵得人亦非良人,沉闷暴戾。或许这些都曾在黄碧云身上上演。即便并非如此,她于这文字的隐约之中,为人所展现的也是:她所经遇之事并不比她笔下人物的简洁顺淌多少——从而为她日后精神行为上的孤独与对暴力死亡的热衷埋下伏笔。
她生命早年间美好的缺失与温暖的流产,直接导致其对生命的要求更为严苛,而又因着这样的严苛,她时常感到不快乐。正如她在小说集《其后》的后记中写道:“因为对生命种种严峻而浪漫的要求,我不能做一个快乐正常的人。”一样,在人间,她做着一个不快乐,甚至不正常的人。
这些不快乐不正常不仅仅只体现在她的小说里,而是被其慎重地复制于她的性格、生活之中。年逾三十的她在香港动荡不安的九十年代,已经具备尚且优越的存活条件,并且那时她的作品已连续获得两届香港中文文学双年奖,但她仍旧感到不快乐。
她仍旧写人生的幻灭、命运的动荡、爱情的荒凉、亲情的疏漏,甚至更沉迷于对无望和黑暗的描写……或许可以如此断定:她压根儿就没写过有关美好的事物。又或许她根本连打算都未曾打算过,因她看不到,感受不到。
这是性格内部促成的习惯与对命运的妥协。亦可说就是所谓的命,不得不信的。
她是顺着命走的女子,命就是她自己。她依靠自身特立独行的处事风格,与一以贯之的文字风格,使得她得以在香港鱼龙混杂的文坛独树一帜,并屡次获奖。
但作品的获奖并未给黄碧云带来丰厚的版税收入,很长时间,她的作品在台湾每次初版也就两千本。她的书就像王小帅的电影一般,叫好却并不叫座。
一个出版责编说:“你的读者,固定就这么两千人。爱你字的人,就会一直爱,不爱你字的人,就是不会看……”
如此,黄碧云的书,在很大程度上,是小众的、孤苦的。而有趣的是,诸多爱她的读者,或许是出于爱护与担忧,竟也都不希望她为世人所知,大众起来。只希望她静静细细的就好,一生只写给他们看。
我不知她是否也会于某个莫名伤感的黄昏,或是突如其来的暴雨夜,概叹自己的小众与“怀才不遇”。
又或许,打一开始,她就并不为“名利”的浮躁所动。她是出尘的,是干净的,是不为世俗所扰的。
【二】
在黄碧云的作品中,好些故事的发生地被从香港搬到了异国。这亦是她生命流离的佐证。从《突然我记起你的脸》里灰色沉闷的伦敦,到《怀乡》里破败不堪的阿姆斯特丹,再到《一个流落巴黎的中国女子》里失落抑郁的巴黎,还有《爱在纽约》里无疾而终的纽约,《其后》里压抑令人厌倦的三藩市,《双世女子洛维烈嘉》里不太平的越南……这些跨越大洋界地的城市,并非只是她凭借主观臆想外加翻旅游手册写出来的,这所有的国家与城市,都是她脚踏实地经过的地方,这些地方,她都或多或少或浓或淡地停留过。
在她二十六岁时,流浪法国求学,随后浪迹欧美,走到柬埔寨、越南,又到过南斯拉夫与科索沃,最后逼不得已又回港……她的生命从未停止颠簸奔波。而她于这颠簸奔波之中更加加深了她骨骼中的孤独与颓靡,这种性格特征直接折射到她小说人物的命运之上。
《失城》里陡然对人生感到倦累而杀了妻儿的陈路远,他给自己的托辞是“无法背爱情的十字架”;《盛世恋》里爱情逐渐陷入淡灭沼泽的程书静与方国楚,最终不得不走向离婚境地;《呕吐》里患上怪病神经质的叶细细,最后烧了与詹克明做爱的那条沙发;《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中叶细细原以为可以与许之行厮守终生,最后仍不得不对她说:“之行,如果有天我们淹没在人潮中,庸碌一生,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活得丰盛。”……
她写恋情,诸多写畸恋,要么同性恋、师生恋,要么婚外恋、姐弟恋;
她写绝望,写得酣畅淋漓,写得忘乎所以,写得轻而易举,轻而易举得仿佛那些绝望并非绝望;
她写命运,就写不堪,就写强硬,就写沉沦,就写耽溺,就写无奈与奢望。
——仿佛在生命的沃土之上,并没有开出一朵命叫做希望的花。但她及她笔下的人物依旧活着,抱着满满的绝望,以受伤而又酷似坚强的姿势活着。活得那样丰富而不堪,活得那样温柔而暴烈:以万千触目惊心的姿势,活着。
正如出版她《盛世恋》的编辑的那段评论:“读这小说,便觉人生只是无数的姿势而已:爱是姿势,恨也是,聚散也是,升华与沉沦都是。到了所有一切都离异了,便只剩得一种空洞的姿势。黄碧云写人生写得如此悲凉,活生生的日子之上,都象有死亡的黑翼在盘旋。……而小说本身是好小说,才气横溢的,笔底有魔力,叫人感染一些陌生的凄迷情怀,知道有人如此这般的活着,而我们,尽可以各自喜欢的方式去活。”
活着的姿势这样多,而她的演绎那么丰盛孤独而精彩。
她耽在自我的世界中,灵魂通透得叫人心惊。一场心惊过后,仍旧无人给她拯救。因她无需拯救,无药可救,也拒绝拯救。
【三】
黄碧云在圈内并无什么好友,甚至可以直接将句中的“什么”两字都删去。为她写书评,写推荐的书评人,大多与她素不相识,全是出于喜爱,才忍不住提笔。而略微有些交道的也不过是那些出版编辑。
二十世纪末,黄碧云在香港文坛因连连获奖,而已负盛名。先后出版了小说集《其后》、《温柔与暴烈》、《沉默••暗哑•微小》,散文集《扬眉女子》,杂文集《后殖民志》等作品,其中《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得以在内地出版。
如此,她的书得以进军内陆广阔的图书市场,但仍旧未能为她带来大批读者,她仍旧是小众的,是孤苦的。但在为数不多的读者之中,便传出这样一段佳话:
一个西安女子,自遇上她的字后,就心心念念地给她写信,写长长的信,然后通过各种渠道一封封寄给她。长年累月地写,长年累月地寄,最终皇天不负有心人,她收到了黄的一封回信。而这个西安女子最终也成为一名作家,所用笔名就是黄碧云笔下常出现的那个悲凉女子:叶细细。
后来,她的文字逐而出现在内地一些花里胡哨的杂志里,被为数不多的人审阅、迷恋或者遗忘。
也是在后来的后来,近些年,又出现一个痴恋她的80后女子,总在一本超级畅销的杂志的行文里隐隐绰绰地表达对她的倾羡与爱慕。而这个女子,因其文风的绮丽与绚烂,深情与颓靡,被诸多内地的青春孩子所迷恋。而在此期间,黄碧云就被爱屋及乌地,被这些喜爱这枚女子的年轻读者所熟知与恋慕。
从而黄碧云这个名字,在近些年,被广大读者提及的次数也就越来越多。
在这件事上,这个八六年出生,名叫七堇年的畅销女作家,功不可没。
值得一提的是,在黄碧云刚刚进入内陆读者视野的同时,内陆亦有一个出尘宁谧的女作家走入大众的视野,并因她自身的神秘与静重而得到大批文艺青年疯狂地追捧与热爱。她们的风格有三分相似,七分出入。
但显然黄碧云的文字更精致耐读,更粗犷血性,更黑暗孤独。但其宿命却并无以上两个女子的好,还是仅仅只有小部分人知悉她的文字。究其根由,不得不说还是因为香港地域太过狭小,香港的文化更为统一稳定,说不好听些,便是太过单一:纯港式的相似文风太多(即使黄碧云仅仅只有部分作品是被定义为纯港式的)。而常年浸淫在资本主义文化下的香港人的文学鉴赏眼光便会因此出现疲软,如此,书自然卖不动。
而相比之下,内陆正处于文化大繁荣时期,青春文学又刚刚兴起,而读者基数又比香港高出不知多少倍。理所当然地,当一种新兴的文风出现时,便会受到热烈的追捧,且不论这文风是否成熟。
如此说来,黄碧云在一定程度上,是可悲的。
而让我感到新奇的是,就在我以为这两个女子本不会有任何交集时,在2011年,我在书店竟然看到了由这名内地女子主编的杂志上,竟看到了黄碧云的名字赫赫在目。
刊于那本杂志的《末日酒店》便是黄碧云最新的作品了。故事依旧荒凉,文字依旧黑暗,但跳脱得更为轻盈,更为灵动。
让我见到这已年过半百的女人更为沉静的生命体悟。我知,她还将以向死而生的姿态继续写下去,舞下去,温柔地活下去。
直至如今,只要提到她的名字,我心中仍旧有欣喜与动容与疼痛,就像一个甜蜜的伤口。
【四】
记得更年轻些时——即使当前仍旧年轻得一无是处——彻夜彻夜地读黄碧云,读那些酸涩沉郁又让人无限动情的句子,内心饱满得仿佛要挤出水来。
那是一段盛情而颓废的时光,因她的陪伴,我就像吃了鸦片,越发沉迷起来。
我记得在一篇文字的开头,她这样写流浪、多余与天空:
“流落到街上生活;足以让我明白,这个世界并不需要我。我存活在这个世界,是一个多余的人。
这个世界对我来说也是多余的。
我们在相互的多余之中活着。因此我很大,大如影子,世界也很大,走来走去都走不到尽头。
有时我也会想到死。想到死的时候,会在教堂的钟楼,或加第几哇河上加一抺黄色。我喜欢的天空也是黄色的、最后的天空。”
她写沮丧与绝望写得切入肺腑,仿佛世界可以随时说不要就不要。她的笔端总是带着痛感与失望,犹似她的人生遭遇过空前的劫难,她不过是轻轻地挑拣一二加以润色,然后付梓,被读者阅读、经历……又或许这一切的一切不过是她巧妙的杜撰,精心经营的一场有关黑暗与绝望的幻想。
只是在我心智尚未健全的唏嘘年少,因为阅她,所以不出其右地学会了轻易的绝望与不经意的伤感。
而人间,其实并未到不得不的田地。我们不过是生在太平年代,过于渴望被害,从而达到佐证自己青春的别致与无可比拟,而她毫无疑问地成全了我这可笑的臆想。
或许她也成全了她自己。
后来,在更成熟一些后,突然能察觉她对生活潦草而深情的眷恋。而不单单只是单调的伤感与绝望。
在《其后》的结尾,她以一个失意的日本男人的口吻这样写结局:“我会发现我原来是一只蝴蝶,很偶然的,经过了生。”
在《突然我记起你的脸》里,她便是细细娘。她规劝奥加保守自己的心,而最终不得不妥协。她说:“我细细娘也曾经是个用心的女子。但没有用。我始终一无所得。”
在所有的结局之中,她并没有给自己一个了结。她对人间仍旧抱有淡灭的希望(且不论这淡灭的希望是否就等同于绝望)。她仍旧选择着生,或惨怛、或浓烈、或明灭、或温柔的生。
而在我逐而成长为一个健全的人之后,渐渐能更为理性地判断她的一生与文字。无关耽溺,只关欣赏。
【五】
记得有网友在网上说,读黄碧云读多了,会有自杀的冲动。
我时常在想,如若能死在这一场有关爱与不爱的暴烈与温柔的审判中,此生也算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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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纽约的夏天
第一章
经过一周的时间,米娅特殊的关系替妹妹唐恋办好了一系列的出国所需要的证件,办了张无限额的白金卡任她刷卡取钱,还为她买了只在国外可用的手机,而唐恋则是把家的钥匙交给了米娅。
“姐,我走了!妳替我照顾好爸妈。”唐恋有点依依不舍牵着米娅的手。终于,她要远离那个令她又爱又恨的家了。
“妳放心,我会的。”米娅拿出一张纸交给了她。“恋恋,这上面写的是旅店的名字和主管是谁,妳有事可以去找他,远水救不了近火,我不可能马上赶到妳的身边,所以妳要把这张纸放好。”看见唐恋放妥后,她才放心。“记住,每天都要和我通电话!让我知道妳过得好不好,知道吗?”这时候机室传来空姐甜美的声音“十点通往纽约的KA895航班请头等舱的旅客准备登机,十点通往纽约的KA895航班请头等舱的旅客准备登机…”
“我的能力有限只能送妳到这,妳自己一路小心!”米娅紧紧抱住唐恋,过了一会儿才放开她。“再见!”
“嗯!”点点头,唐恋不敢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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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陆凯欣,二十六岁,K 大医学系刚毕业,打算上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再念个博士学位。
很久很久以前,我曾在纽约停留整整一年,上课之余,也同时谈了个小小的恋爱- 我的初恋。所以相较于千百个美国城市,纽约对我而言是特别的。我最好的朋友芬在那里,我的帅哥美女死党们在那里。
每次出门,我都会有些目的和希望,这回也不例外:拿个医用遗传博士,把纽约那些小时候没钱也没机会去的地方走遍后,在医院里好好救人……还有,来次艳遇也不错- 这是我的期待。
我是个很懒的人,而医学院的忙碌课程已经算是我的极限。这几年来,我的恋爱情事加上初恋,不要用上第二只手就可以数完。
比较起来,钮约那个挺可爱的男孩,该算是最帅最好看,也比较熟悉了解彼此的一个了。
我想见他吗?
不知道耶!很好奇隔了这么久他会变成什么样儿,但是当初分手分得不是很愉快,如果遇上他,我猜我第一个反应是不知所措。所以,也许还是别见面好了。
唉!庸人自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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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他预约了我这三个礼拜唯一完全空闲的ㄖ子。
“其实我是个顶不薆出门的亻,一放假只想在家睡觉,十年前能玩遍纽约,还是凭着那份“观光”的心綪才做到的。Mlies非常了解我这种“懒鬼”的心态,所以今天的ㄖ程全是我决定的—仩午去看一场老电影,中午仩唐亻街大吃一顿,下午去中央公园走走,晚仩已经很累了,吃完晚饭就回家。
所谓老电影不是克拉克盖博那种时代的“老”,我想看的,是“七个毕业生”—我小时侯看的电影。
从电影院出来,我们搭地铁仩唐亻街吃牛禸面。吃饭闲聊的时候,Mlies问我:“选‘七个毕业生’这部电影,只因为它是你童年的回忆吗?”
我摇摇头,“再猜猜看,你如果知道要问,想必心里一定有几个答案,试试看你了不了解我。”
“你喜欢罗伯洛?”Mlies的表綪有一点“我要吃醋罗”的意思。“对呀!”我才不管他吃不吃醋,“谁不喜欢那个英雄又
鱤的家伙;但是我不是为了他来看这部电影的。”
“那么····黛咪摩儿?”
“不对。”我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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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庭芳言情小说作家列表:
直到步出了甘乃迪机场大厅,我都还一直处在一种非常无聊好笑的心情之下。这是我第二次光临纽约,而无聊好笑的是这回来纽约的原因—芬快生了!
芬快生了自然不会是唯一的原因—我还不至于无聊到那种程度。但是,哥伦比亚大学接受了我的申请,同时在附属医院给了我一个住院医师的职位,甚至提供了全额的奖学金,这些都不是能打动我的主要原因,反正史丹福也给了我同样的条件,而且灿烂的加州阳光着实令我心动不已。让我选择在阴霾昏暗的纽约修我的博士学位的主要原因就是—没错!芬快生了!
芬说:“医生说我是个很不合作的孕妇,老是吃不该吃的东西,做不该做的事,偏偏身体又不好,体型又娇小这一胎能不能生得出来,恐怕很难说罗”她用她中学话剧社台柱的那种腔调,隔着太平洋对我发功,“反正这个孩子本来就是不该存在的,现在连他妈咪最好的朋友都不屑一顾,我看我们母子俩干脆一块走了算了呜”
我只是一个凡人,而芬的演出曾令整座……
应该是全本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