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跟乔爷撒个娇免费阅读红呆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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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王爷朱以之有一个秘密,那就是他会读心术。一次游园会上,他听到了那个女孩的心声:
「我刚刚听到他放了个屁。」
「我没有啊!」冷艳的七王爷当即拍案而起!
1
七王爷朱以之只要和别人对视,他就可以知道对方在想什么。
比如先帝还未逝世的时候在想,
「国家被我治理的烂透了,我要在我的儿子里选一个倒霉蛋来继承我的烂摊子。」
朱以之:「……」
于是在朱以之善意的谦让下,才能不是很出色的四皇子继任了皇位。
比如心悦他的侍郎之女和他说话的时候在想,
「我家快要破产了,等我们成亲了我就叫他帮我家把大窟窿填了。」
朱以之:「……」
于是在朱以之善意的介绍之下,侍郎之女心满意足地嫁进宫里成了新帝的妃子。
比如朱以之的母亲笑呵呵地说着要办个游园会的时候在想,
「我怀疑我这个不争气的儿子根本不喜欢女人,我还是很开明的,我准备在游园会上给他介绍一些男孩子。」
朱以之:「……」
于是在朱以之状似不经意的提议下,母亲答应他在游园会上多请一些女孩子。
为了不被别的男人霸占身体,朱以之觉得,自己似乎有必要找个女孩子成亲了。
朱以之还是高估了自己的忍耐力。游园会比他想象的还要无聊。
他一个人坐在凉亭喝茶,而远处的母亲身边围着一群五颜六色的女孩子,她们一起赏花聊天吃点心,玩得不亦乐乎。
游园会不是母亲打着玩乐的名义给他相亲吗?为什么没有一个人来找他玩?难道要他主动过去找她们吗?那岂不是很没有面子?
在朱以之第四杯凉茶下肚的时候,他忍不住了。
一旁的小厮看着七王爷从石凳上站起来,端端正正地理了理衣襟,甚是优雅地离开了凉亭,向正门走去。
在经过老夫人和一众千金的时候,王爷也依旧目不斜视,只是脚步明显放缓了,在快要踏出门槛的时候,又僵硬着动作停下来。
他被无视了。
朱以之很不高兴。
小厮瞧见,面无表情的王爷又折回来了。他走到老夫人和众千金所在的一处石桌面前,毫无眼力见地打断了她们火热的聊天。
「母亲,我听闻十街外新开了一家点心铺,桃花糕和糯米酥皆是香甜可口。孩儿有意出门,为母亲买一些回来尝尝。」朱以之微微颔首,模样恭敬,语气淡定。
这种时候母亲定会回绝我,让我随便派一个小厮去买,然后邀请我加入她们的茶话会,朱以之胸有成竹地想道。
「甚好,你去吧,」母亲笑着丢下几个字,转身又拉住不知谁家的一个姑娘,「我这个儿子,就是孝顺,等他买回来,也给你们尝尝。」
朱以之:「……」
他僵在原地,作揖的动作不上也不下。但已经没人理他了,因为她们又聊起来了。
「这天气太热了,」朱以之转过身,不经意地对身边的小厮说道,「皓志,我听闻,就是昨天,隔壁家的那个孝顺儿子,顶着大太阳出门给母亲买糕点,结果中暑,身亡了!」
被唤作皓志的小厮挠了挠脑袋:「王爷,有这事吗?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嗷!」
他话还没说完,就突然叫了一声,因为他被朱以之狠狠地捶了一下脑袋:「我说有就有。」
皓志擦了擦额间的汗:「是啊老夫人,这点小事怎么能麻烦王爷去呢,还是我去买,我去。」
母亲被一个尚书女儿讲的笑话逗得咯咯直笑,完全没有听到朱以之和皓志的对话,她现在发现朱以之还站在原地,估计儿子是在装模作样,便善解人意道:「罢了,就让小厮去吧,你过来,和我们坐着一起聊聊天。」
于是朱以之对外以一副不太情愿但迫于母亲要求的样子坐了下来,脸上依旧没有什么表情。
母亲乐呵呵地招呼道:「来,儿子,我给你介绍介绍,这是户部尚书的大女儿。」
「王爷好,我是夏如意。」她的妆化的有些浓,含羞带怯地说道,声音小小的。
朱以之看她的眼睛。
「这就是七王爷,长得好帅啊。」
肤浅,朱以之心想。
「七王爷,我是礼部侍郎之女柳青青。」
「父亲希望我能嫁给七王爷,好光大门楣,让他在朝中的地位更加稳固。」
那你怎么不干脆入宫为妃,朱以之默默道。
「我是陈将军之女,陈敏。」她面上正色,心里却想着,
「这男人看上去有点弱鸡,不知道床上功夫怎么样?」
「……」
这些都是什么妖魔鬼怪啊!
早知道就不来了!
全是些庸脂俗粉,也就母亲那种单纯的人才能跟她们谈的来吧。这群女孩子,表面上娇娇怯怯的,背地里想的无非是,颜值,财富,权势这些无聊的东西。
都一个样。
介绍了一圈,朱以之一个名字都没记住。
哦,还有最后一个。
「她是丞相之女,名唤李清秋。」母亲笑着说道。
朱以之心想,终于到最后一个了,他得想办法离开这个无聊的地方。
他的视线对上那对黑漆漆的眸子。这是一双很好看的眼睛,干净又透亮,让他下意识多注意了一下她的容貌。
很淡很淡的妆,跟没化一样。好像只描了眉毛,清淡素雅,可她本身底子就很好,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养在深闺里的女儿,柔柔弱弱,干干净净的。
朱以之觉得,这大抵就是那种人畜无害的女孩,如果做了什么错事,无论如何都不会叫人联想到她身上。
他暗暗想道,就算她跟她们一样馋他的身子,他也可以原谅她。
「我刚刚听到他放了一个屁,原来这么好看的人也会放屁啊。」
朱以之:「……」
魔鬼!绝不原谅!
「我没有!」朱以之激动地站起来。
在所有人满是诧异的面面相觑中,朱以之又十分尴尬地坐下来,面色恢复如初:「是这样,沃梅游是我的小名,我在向你们介绍我自己。」
母亲眨眨眼:「儿子,我怎么不知道你有这个小名?」
「是我自己给自己取的。既然大家应我母亲之邀来游园会,我们都是朋友了,大家也不用拘泥于我王爷的身份。」他一本正经道。
母亲哈哈大笑:「我儿子就是这么真性情的人,各位姑娘也不用拘着,他既然喜欢,就喊他沃梅游吧。」
「……」
女孩子们还没回味过来,朱以之又转念道:「虽然这样,但是,出于礼貌,我还是要介绍一下我的大名,我随皇家姓,名唤以之,朱以之。」
我圆回来了,哼哼,这个女人竟然还想让我出丑,她算盘打错了!
他暗中窃喜地去看李清秋。
「猪一只,这名字绝了。」
「……」
朱以之把手里的点心捏碎了:「我们不熟,你们还是喊我王爷吧。」
游园会结束后,王府又恢复了昔日冷清的模样。
母亲一天都玩得很尽兴,晚饭的时候她问道:「儿子,今天的女孩子,有没有看对眼的?」
朱以之夹了一筷子菜,什么都没说,只是摇了摇头。
「我看那个礼部侍郎的女儿挺不错的啊,人长得好看,还知书达理。」
「不喜欢。」
母亲继续道:「那那个将军之女呢?我看飒的很,跟你挺配呢。」
「不喜欢。」
「这也不喜欢啊,啊我还记得有一个姓李的,就是李丞相的女儿,叫什么来着,我觉得很有眼缘呢。」
朱以之的手一顿:「李清秋。」
母亲的双眼放光:「儿砸!难得啊,你竟然记得人家姑娘的名字。你是不是看上她啦!娘现在就给你去提亲!」
他差点把筷子捏断了:「这个,特别不喜欢!」
「你就一个都不喜欢?」
「不喜欢。」
母亲沉默了。
「看来儿子有可能真的不喜欢女人,算了,我明天就把他姨妈家那群年轻气盛的小伙子们带家里来给他瞧瞧,我儿子可不能孤寡一生啊。」
「……」
朱以之咬着牙坚持道:「许是接触不多,今日和她们不过一面之缘,也许相处久了,我便会有心仪的姑娘了,母亲切不要心急。」
「你说的也是,这游园会我得多办几场,让姑娘们多来府上玩玩。」
要疯了,朱以之心想。
2
翌日,朱以之还在吃早饭的时候,母亲忽然急匆匆地进了门。
「儿子!你怎么还在吃饭,姑娘们都已经到府上了,你快去接待她们!」
朱以之抓着半个包子的手微微颤抖:「母亲,你这也太心急了吧。」
「你别吃了。」他手里的半个包子被母亲一把拍飞,滴溜溜滚到了地上。
浪费。
他心情很差地走出屋子,准备冷冷淡淡地对待所有的人。
除了他,园子里只有一个人。
穿淡黄色裙子的女孩坐在花坛边上,对着一坛鲜红茂盛的花朵发呆。有两只蝴蝶在她的身边翩翩飞舞,一派生机勃勃。
听到脚步声,女孩站起来,转过身看他。
李清秋。
这个让他咬牙切齿的名字从脑子里蹦出来。
他转身就要走。
「王爷,早上好呀。」她歪着脑袋,冲他粲然一笑。
走不了了。
可恶。
「早上好。」他正身而立,双手背在身后,刻意把嗓子掐成一种疏离的音调,清冷孤高,端出一副公子世无双的模样。
平日他不走心,都能引得女孩子们芳心纵火。
尖叫吧,女人。
他面无表情,内心窃喜,低眉看着眼前这个无知无畏的女人。
「他眼角有个眼屎没洗干净,我要是直接说出来,会不会显得很没有礼貌?算了,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吧。」
「……」
朱以之内心狂吐一口老血,泰山崩于顶而面不改色,他清了清嗓子,有点不太自然地说道:「李姑娘,不知何事一大早来我王府?」
李清秋有点奇怪:「是王爷您邀请我来的啊?」
「这人真好玩,昨晚派人到我家说对我一见钟情,要死要活地说我今早要是不来就去寻死,现在又装什么高冷,无语。」
「我……」朱以之瞪大了双眼。
谁对她一见钟情!?
谁要为她寻死!?
他深吸了一口气,尽量沉着地说道:「大抵是我母亲擅作主张将李姑娘请过来的,这本不是我的意思,李姑娘请回吧。打扰了你,我深感抱歉。」
他说完这些话,直接礼貌作揖,看都不看她一眼,转身就回房,末了,还高喊一句:「皓志,送客!」
朱以之走得飞快,他要回屋清理眼屎。
还没走进卧房,他就被母亲拽住了。
「儿子,你怎么回来了?李姑娘呢?」
朱以之不好跟母亲翻脸:「您不是说请姑娘们来游园会吗?我出去怎么就看到她一个人?」
母亲嘿嘿一笑:「我骗你的,我就请了她一个。」
「……我不是说,我特别讨厌她吗?您还单请她一个!」
母亲嗔道:「小王八蛋,我还不了解你,你天天口是心非装模作样。这么多女孩子你偏偏记住她的名字,我看肯定有戏。」
「……」那是您不知道原因!
「所以李姑娘呢?」
「走了。」朱以之脸色难看。
「走了!?你这个孽子!这就是你的待客之道吗?快给我把她追回来!」母亲恨铁不成钢地骂,「你不把她追回来就别认我这个娘。」
「……那您先让我回个房,马上就去追。」
「回什么房!现在就去!不然走远了!」
朱以之被硬生生推出去,眼屎还挂在他的眼角。
朱以之边走边偷偷摸摸地抹眼睛,生怕被人看见。
迎面遇到皓志,朱以之忙挺直了腰板,恢复他清冷高傲的样子。
「王爷您去哪呀?」
「李清秋呢?」
皓志一愣:「按照您的要求送出门去了啊,刚走。哦,对了,她刚刚还让我给您带句话。」
「什么?」
「她说您是神经病。」
「……」
「呀王爷您干嘛捶我脑袋啊。」皓志捂着头叫唤。
「以后这种话不需要传达给我,知道吗?」朱以之认真教训他。
「知道了,诶王爷您到底干什么去啊?」
「追她回来。」
「啊?」皓志还没反应过来,朱以之已经追出门去了。
他跑到街上,看到不远处正站着买糖葫芦串的李清秋。
朱以之刻意放慢了脚步,闲庭信步地朝她走过去,不紧也不慢。
「李姑娘留步。」他的声音如水一样轻缓冷冽。
李清秋抬眼看他,微蹲施礼,恭恭敬敬地唤了一声:「王爷。」
「这个神经病又来作什么妖?」
瞧啊,这是个多么虚伪的女人!
冷静,冷静,要保持微笑。
朱以之告诫自己。
「李姑娘,刚才实属误会,我诚邀李姑娘来我府上坐客。」
「这人不仅神经病,还精神分裂。」
李清秋面上平静依旧:「王爷好意邀请,我本不应拒绝。只是我忽然忆起家中还有事情要处理,便不便打扰王爷了。」
「要我去就去,要我走就走,王爷了不起啊?把我当小狗耍吗?哪有这么好的事。」
「王爷告辞。」她微笑着颔首,礼仪做尽,毫不犹豫转身就走。
朱以之站在原地,看着她渐行渐远的背影。黄色的裙子随风飘摇,还有一串红的亮眼的糖葫芦。
虚伪怪!撒谎精!
朱以之在心里疯狂地咆哮。
朱以之现在回不去家。
母亲说追不回李清秋就不认他做儿子。
四舍五入,李清秋害他失去了母亲。
朱以之越想越气,他决定继续把李清秋追回来。敲晕了也要带回来。
他在街上寻着她的方向胡乱地找,结果发现,巷口的石板地上,静静地躺着一根被咬了两口的糖葫芦。
是李清秋丢的。
浪费食物,天打雷劈。
朱以之对李清秋的好感度又降低了几分。
他弯腰捡起糖葫芦,准备把它扔到垃圾桶。余光却瞥见巷子里,两个蒙面的黑衣男人,把昏迷的黄衣女孩带上了马车。
「你们……」他话音未落,就猛然被人用布捂住了嘴巴,一股浓烈的迷药味窜入鼻子。
朱以之昏了。
3
人倒霉起来,喝凉水都塞牙。
比如李清秋被人绑架了,无辜的朱以之因为恰好路过目睹了这件事,他也顺便被绑了过来。
这合理?
朱以之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双手双脚都被绑住了。
蒙着面的绑匪当着他的面毫不避讳地谈论着:「这个人是谁啊?你怎么随便绑回来?」
「好像是七王爷,没办法啊,谁叫他看见我们绑了李清秋,就把他一起绑了。」
「……」朱以之更加讨厌李清秋了。
「这是王爷诶,我们随便绑回来,不会有什么事情吧?」
「没事,他就是个闲散王爷,朝中一点势力也没有。而且他存在感可低了,就算失踪了大家都不一定能发现。」
朱以之因为被看低而气得直咳嗽:「我存在感很低吗?」
绑匪们不说话了,用怪异的眼神看了朱以之一眼。
「他什么时候醒的?」
他们没理他,转身离开了屋子。
「别走啊!你们告诉我我存在感哪里低了?!」他不死心地叫唤,直到门被严实地关上。
李清秋被他大喊大叫声吵醒了,她晃了晃脑袋,发现自己被绑在了一个昏暗的草屋里。
令人意外的是,七王爷朱以之也被绑在她的身边。
「你终于醒了。」他冷峻的声音从耳边传来。纵使被人绑着,他也保持着他一贯高冷孤傲的气质。
「王爷?这是哪?您怎么在这?」李清秋打量着四周,回想起自己在小巷被人迷晕绑架的事情。
朱以之昂着脖子,带着一丝不屑的语气回答她:「我看到你被人绑架,只身前来搭救你。」
然后他发现保持着这个姿势太累了,只好偷偷换了一个。
李清秋将信将疑地看着他,嘴上没再说什么,心里却在想,
「那为什么你被绑在这里了?」
「……」
朱以之还没想好怎么回答她,茅屋的门就被推开了。
「老大,李清秋醒了。」走进来的一个矮个的蒙面人对高个的那个说。
「要你说,我有眼睛会看!」
李清秋抬起头,声音里带着戒备:「你们是谁?为什么绑我?」
「你问那么多也没命知道了。总之,被我们绑过来,就是要卖到窑子里去的。」蒙面人冷冷一笑。
李清秋无辜地眨眨眼:「你们绑他,也是要卖到窑子里?」
突然被点名的朱以之如临大敌。
「老大,要不把他放了吧?我们绑了他也没用啊。」矮个蒙面人说道。
听到自己也许不会走上成为妓女的道路,朱以之内心一阵狂喜,但他面上并不会表现出来。
「你说的有道理,毕竟上面没叫我们抓他,一会蒙着他的眼随便找个地方把他丢出去就好了。」
甚好甚好。
他本来就是路过的,没道理陪着李清秋一起倒霉啊。
至于李清秋,虽然他不喜欢她,但她着实很可怜啊。
朱以之忽然有点好奇她此刻正在想什么。
他转过头去看她漆黑透亮的瞳孔。
她的表情很淡然,旁人定不知道她现在心里在翻腾着什么。
「不行,如果朱以之就这么走了,就没有人能救我了。虽然是下下策,但我只能这么做了。」
她要做什么?
朱以之看着李清秋的表情突然变得壮烈而严肃,他的心里忽然涌起了不好的预感。
还没等所有人反应过来,李清秋就突然向他扑过来。
柔软的感觉在触上唇间的那一刻,直接冲着天灵盖而去。
轰的一声,好像是他脑子爆炸的声音。
女流氓!她竟然强吻他!
3. 叶佳期和乔斯年在一起了吗
最后在一起了,还生了娃。
《跟乔爷撒个娇》是一部连载于起点女生网的现代言情类型网络小说,作者是罗衣对雪。
网络小说是依托网络基础平台,由网络作家发表的小说。它是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兴小说类型。

内容简介
京城出了大新闻:乔爷养了十二年的小媳妇跑了,跑了!连儿子都不要了!
一时间流言四起:听说是乔爷腹黑又高冷、婚后生活不和谐;听说是小媳妇和别人好上了;听说是儿子太丑。
某天,小奶娃找到了叶佳期,委屈巴巴:“七七,爸爸说我是宠物店买的。”
“宠物店怎么能买到这么漂亮的儿子。”叶佳期呵呵笑,“明明是……摸奖中的。”
小奶娃望天:“……”
二十岁前,他把她宠上天;二十岁后,他把她和小包子宠上天。
从此,京城乔爷,眉间心上,唯独一人。
4. 乔斯年和方雅是怎么回事
乔斯年和方雅是青梅竹马,相恋多年。乔斯年、方雅、叶佳期、是小说《跟乔爷撒个娇》又名《眉间心上唯独一人》里的角色。《跟乔爷撒个娇》是一部连载于起点女生网的现代言情类型网络小说,作者是罗衣对雪。
罗衣对雪是一名出色的小说作者,他的作品包括:《蜜吻999次乔爷,抱》等,本本精品,字字珠玑,作者创作的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情节与文笔俱佳。

剧情简介:京城出了大新闻,乔爷养了十二年的小媳妇跑了,跑了连儿子都不要了,一时间流言四起,听说是乔爷腹黑又高冷、婚后生活不和谐;听说是小媳妇和别人好上了;听说是儿子太丑。
某天,小奶娃找到了叶佳期,委屈巴巴:七七,爸爸说我是宠物店买的。宠物店怎么能买到这么漂亮的儿子。叶佳期呵呵笑,明明是摸奖中的。
5. 以前看过的一本小说,忘了名字 请帮想下
<枭臣> 卷一 山海盗 第十二章 竹刺枪 清晨醒来,苏湄与小蛮在岛上没有衣服好换,依旧穿着那身破旧的船工衣裳,将脸上的灯灰洗掉。小蛮毕竟年幼,还未长成,穿着大两号的旧衣裳,更显得身材很瘦小,像是俊俏的少年;苏湄那清媚无端的风情却是这身衣裳掩饰不住的,即使许多少年听声音知道她与小蛮是女孩子,清晨看见她从草棚里走出来,看着清离晨光下她千娇百媚的容颜,甚觉耀眼。 “啊,你们都起来了。”苏湄稍觉困意,刚要抬手哈欠,看见林缚跟诸少年都站在草棚子前的空场地上盯着自己看,傅青河不知道去了哪里,她羞涩不堪的捂着红唇,将哈欠压下去,朝林缚这边走来,想问傅青河去了哪里,林缚低声跟她说笑:“看来你脸上还是抹着灯灰好。” “那也要能找到灯灰才行。”苏湄落落大方的回应林缚的玩笑话,见地上摆着十多根带枝的毛竹,也不知道他们这是从哪里砍来的,问道,“你们砍这些毛竹过来作什么?做竹筏吗?” “做竹筏?”林缚笑了笑,说道,“那真是浩大工程,只怕没等我们将竹筏做成,就会有官兵回来了。” 供三十三人安全横渡两三百里海面的竹筏,可真不是小工程。 萧涛远拿到赎身银之后就会派人过来将这些少年杀掉灭口;之前不杀,是因为他不能确定能拿那三万两赎身银,也许给肉票家人拒绝后他可以派人过来割两只耳朵给肉票家人送去恐吓一番。 “官兵几时会来?”苏湄问道。 “岛上存粮只够吃半个月的,最迟半个月应该派船过来,”林缚说道,“不管他们能不能拿到赎身银子,也会在陆上耽搁三四天,再算上水路行程,最早也会在五六天后才能有船过来,我们这两天还能在这里,过几天就钻进林子去……现在要做些准备。” “准备这些?”苏湄疑惑不解的看着地上的毛竹。 “啊!”小蛮突然发现一声惊叫,只看见小蛮捂着嘴飞奔跑开,苏湄吓了一跳,还以为发生什么事情,转头看去,草棚子墙根摆放着六具尸体,就差条大裤衩就给扒得精光。这才注意到尸体身上原来的衣服都穿到陈恩泽等少年的身上。 胡乔中个子矮小,穿着半身皮甲遮住屁股跟裙子似的,腰间拿草藤系紧,看上去有些滑稽,陈恩泽等其他五个少年比他稍好一些,也好不到哪里去。虽然这些衣裳陈恩泽等身材瘦弱少年穿在身上有些不合体,但是比他们之前穿的绸质或棉质长褂子要便利、更结实。 苏湄能理解林缚为什么让他们这样,不能回崇州,不能跟家人联系,要生存下去,这些少年还要经历许多的磨难。不过六具尸体给扒光丢在墙脚根,尸体上的创口各异,还有着大半的血迹,还真是考验她的心理承受能力,她只能坚持几呼吸的时间,也就捂着嘴跟小蛮跑到一边去吐了。 她们这才知道为什么好些少年脸色苍白的站在那里。 林缚将手里的断刀丢下,站起来伸了伸懒腰,抬头极目远眺湛蓝的海面,后世哪里能看到这么清澈漂亮的海?虽然能物质条件要差些,如此优美的风景也算是补偿。 他看到苏湄、小蛮二女在那里一边吐一边看怪人似的盯着自己,笑了起来。 “你怎么还能笑?”二女脸色苍白的走回来,眼睛绝不敢往墙脚根瞟,语气倒不是责怪林缚,只是非常的奇怪,毕竟就在三四天前,眼前这人在她们眼里还是无用、懦弱的书生。 “大家都是劫后余生,不笑难道还要哭?”林缚说道。 苏湄想想也对,不过她不明白林缚算什么劫后余生,他明明可以弃她们不顾的。 “快些将尸体掩埋了,放在那里吓死人了。”小蛮捂着胸口,似乎提到尸体这个字眼就让她心口难受。 “还有用处。”林缚说道。 小蛮不敢问这些尸体还有什么用处,总觉得林缚回答出来会让她跑到一边再狂吐一次;苏湄听着后面有些声音,看过去,傅青河再带着几名少年,又拖了十多根带枝叶的毛竹回来。 林缚说道:“差不多够用了,”跟胡乔中等少年说道,“你们帮傅爷挑些粗毛竹竖六个桩子起来,将尸体绑上去……” 小蛮有些受不住,却跟苏湄一样,对林缚充满好奇,大概也是觉得呆在林缚身边更有安全感,才没有拔脚逃回草棚子里去。 傅青河领着几个少年去竖竹桩子,林缚坐到地上继续削毛竹。 苏湄见他拿断刀将婴儿手臂粗细的青毛竹梢头砍掉,只保留七八尺长的主干,竹竿前头削尖,就像锐利的长矛,然后将毛竹后段的竹枝削掉,差不多两尺多长的前段还保留密集的竹枝,只是稍加修理,将向前头叉/开的竹枝都削尖成刺,实在不明白他要做什么,说是竹枪,但是前半截竹竿上的细密竹枝保留着做什么? 林缚做了两支怪异的竹枪,然后让一旁观摩的陈恩泽等少年也学着动手,直到傅青河那边竖好竹桩子将六具尸体都绑了上去,林缚才住手,让诸少年都围过去。 苏湄、小蛮不得不目视赤身裸体的尸体了,不过比刚才初见时,要好一些,至少能忍住不跑。 “傅爷,你来?”林缚说道。 “你不要推辞了,”傅青河知道林缚的用意,他也想看眼前这青年到底藏着多大的本事,摆了摆手,说道:“什么事情是我傅某该做的,我不会退后的。” 林缚走到六具给绑起来的尸体面前,按着系在腰间的腰刀,看着身前环围的诸少年,说道:“我不是教你们残忍,不是教你们杀人,但是你们必须要学会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的朋友跟家人。你也许觉得这个很难,心里都渴望有傅爷这么好的身手。不错,习武是弱者战胜强者的途径之一,但是习武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够成就的事情,我们更要知道战胜强者最重要的,是要有挑战强者的胆气——我们需要有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的朋友跟家人的胆气……” 官兵最迟半个月、最早五六天就会过来,二十九名十二岁到十六岁的瘦弱少年、两个娇娇女,林缚一直在想就他跟傅青河如何才能庇护周全?非常时刻也只有行非常之法,至少要让其中一些少年迅速成长起来,能成为他与傅青河的助力。 林缚缓缓而道,苏湄与傅青河站在诸少年之后听着动容不已,没有想到他会将一些道理说得如此浅透。 傅青河之前暗暗观察过林缚的肌肉、筋骨,知道他没有习过武,所以对他能有这身的能耐非常的疑惑,此时听他这么讲,心里也有些感悟。他之前认为除了将这些少年带进密林躲起来之外,这么短的时间里根本不可能让这些少年教导成为助力,却没有想到习武的根本就在于敢直面对手的胆气,心想真是枉在此道中浸淫了这些年,却没有一个门外汉看得透彻。 “有了战胜强者的胆气,我们再来看看这些所谓的强者到底有多强……”林缚侧过身子让诸少年直接看着捆绑在竹桩子上的尸体,他拔出腰刀来,逐一指出致命的创口,“咽喉,扼住或切断,便无法呼吸;这里,这里,都是人身上的主血脉,切断,血流尽就死;胸腹处连接五脏六脾,刺穿即死;受要锺击,脏脾离位,也是重创;太阳堂,刺穿或受重击即死……不管这些人在你们看来有多强,实际上都很脆弱,你们每一个人都有力气给他们如此致命的创口。你们要是不信,可以来试试,看看他们这里是不是坚若铁石?” “他是死人,活人会躲,我们砍不到怎么办?”胡乔冠这个少年胆气甚足,一大早跟着林缚、傅青河将林子里的尸体搬回来,丝毫无惧。 “潜行至背后,你有没有胆气将他当成死人一刀砍下去?”林缚将刀递给少年胡乔冠,“试着潜行到背后砍一刀,他们已经是死人,咬不到你……” 胡乔冠倒是给咬着一样,手猛的往后一缩,其他少年都笑了起来;他才咬咬牙,从林缚手里接过刀,做出潜行的模样绕到尸体的背后,举起刀,虽然面对只是一具尸体,这一刀却如何都砍不下去…… “为何不敢砍?”林缚断喝道,“他们官兵当贼,抓住你们向你们的家人勒索钱财——事成还要将杀你们灭口,事败又将祸害你们家人,为什么不敢砍?” 少年给林缚一声断喝惊散迟疑与心中的恐惧,闭眼乱刀砍下,一刀却是砍在竹桩上,却无一人笑他。 陈恩泽站出来说道:“我敢砍。”走过去从胡乔冠手里将腰刀接来狠狠的劈下尸体的肩头,都能清楚的听见砍中骨头的钝响。 苏湄这才知道林缚为何清晨说这六具尸体“还有用处”,心想他对这些少年真是“残忍”,也是迫不得已的“残忍”,再看那给绑在竹桩上的尸体,竟没有清晨的难以忍受。 陈恩泽之举震动诸少年,胡乔冠从尸体肩上拨下腰刀,大声说道:“我敢砍。”朝林缚刚才所说,一刀朝尸体的腰肋要害刺去,胡乔中等少年也都站出来,大声说:“我敢砍!” 林缚挥了一下手,他又不想让这些少年变成虐尸的变态狂,他对陈恩泽等少年说道:“那里有几支竹枪,自以为有胆气砍人者,去将竹枪拿来……” 看着诸少年争先恐后去拿竹枪,傅青河轻轻叹道:“习武未必能让弱者变强,胆气却能让弱者不弱。”在之前,只需要三五人就能将这伙少年看管住,甚至不用捆绑都无不用担心他们会反抗,就像最开始时四名看守追进密林,只留下一人看守足已;要是现在还只有留下一人看守只怕给他们活活撕了。 诸少年拿了竹枪过来,林缚让拿竹枪的八名少年站到前面来,他说道:“有战胜强者的胆气,然后才需要战胜强者的技巧,习武不是一朝一夕能成,当我们无一人应敌时,要记住,我们身边还有伙伴——即使是普通士兵,只要训练有素、训练得法,又有合适的兵器,二十九人也足以将任何一名习武高手干翻掉……不信你们问傅爷。” 傅青河苦笑道:“的确如此,双手难敌四拳……习武之人再高明,一旦要对付多个对手,也必须讲究分而击之的策略。”他也奇怪林缚制的竹枪,为何前端要保留竹枝。 林缚接一根竹枪过来,平端在身前,解释道:“大家没有习过武,直面敌人时,没有足够的技巧保护自己跟身边的同伴——这竹枪看上去怪异,我们平端到身前直指前方,就能知道到前端的竹枝层密而坚韧,遮闭一身有余,敌人的刀剑很难将坚韧的竹枝砍断,长枪也刺不透,有四到五支竹枪,就能将敌人挡在外围近不了身……你们四人一组,各将一具尸体当作敌人,我教你们练习围挡刺杀。” 傅青河听林缚解释,才知道竹枪枪头留着竹枝的好处,他捡起一支未处理过的竹子,拔出刀试了试,发现除非劈砍得非常的有力迅捷,不然很难砍断软枝;竹节层深且密,甚至能抵挡长枪的刺入,关键对于初次临战的新手来说,竹枝茂盛,能遮挡身体,能促增胆气,看着林缚走到后面来,忍不住赞叹:“真妙,你怎么能想到竹子能有如此妙用?” “异想天开罢了,”林缚说道,“才有七八柄兵器多余,再说他们七天之前还是书堂读书的少年,那些个兵器又怎么会用?心想竹刺枪更简单些,这岛上的竹质也好,竿坚实,枝软韧,其他地方的竹子只怕不行。” “竹刺枪,”傅青河问道,“这兵器叫竹刺枪就好。” “嗯。”林缚只能点头说是,又不能跟傅青河说竹刺枪的真正学名叫狼筅。 文臣领兵也算是本朝一个渊源悠久的传统,之前的林缚虽然是足不出户的书生,也随潮流读了几本兵书,林缚对此时的兵法、兵器还是有些了解,简便易用、取材简单的狼筅此时还没有问世。 竹刺枪的制作简单,只要看过介绍,就能记住,但是竹刺枪的技击方法,林缚还真不知道,他只能教诸少年拿竹刺枪练习刺、挡、叉三个简单动作;时间有限,也只够时间教些简单的竹刺枪技击。 林缚精通短兵刃近身格斗,只要训练一段时间,等身体素质上升到一定的水平,拿把匕首跟傅青河对搏都有信心不败,但是对中长兵器抓瞎,到了枪械横行的年代,即使是特种侦察兵出任务,谁还会使用中长兵器? 傅青河却是个中好手,接过一根竹刺枪,适应性的挥舞了几下,做出拦、拿、挑、据、架、叉、构、挂、缠、铲、镗等诸多动作来。 林缚在旁看着,心想傅青河应该是精通枪术,再联想到他夸张的箭术,心想他以前莫非是军伍之人?他后来为什么会到江宁开武馆,武馆破落后又来苏湄当保镖?每个人身上都藏着秘密,傅青河不主动说,林缚自然也不会问。 卷一 山海盗 第十三章 海岛生存(一) 求收藏、求红票! *************************************** 接下来三天,傅青河钻入岛上密林探查地形、寻找水源,林缚教诸少年在竹刺枪阵里如何加入陌刀以及腰刀等中长兵刃做简单配合。 八名看守,杀六俘二,林缚他们得了陌刀、棹刀、双矛、腰刀等各式中长兵器八把;两张强弓。两把弓弓力都很大,林缚也只能勉强开四五下,射箭谈不上什么准头。傅青河说他要想练弓箭,最好还是从五斗弓练起;在军中,能用好一石强弓的,少说也能当上从九品的低级武官。 从这八名看守所使的兵器上,也能够想象他们都应该是宁海军镇的精锐,少说也是低级武官身份,不然就算是萧涛远的亲兵,在军营里也没有随意选用兵器的自由——也许萧涛远真有心派一支精锐在这片海域充当海盗里外配合谋取难以想象的暴利。 傅青河第四天返回营地时,才发现林缚将年龄最大的十六名少年分成两组,一组八人,四把竹刺枪、四柄中长兵刃,每组还有两张用细竹枝编织的小盾。小盾上蒙着皮革,是从两件破损的皮甲上割下来的,制成竹牌皮盾,虽然粗糙,有些不堪入目,却颇为实用。 其他年纪更小的少年都拿着约六尺长的短竹刺枪。 傅青河回来时,一身的疲惫。岛虽然不大,但是丛林深密,之前岛民走出来的小径几乎都找不到痕迹了,他在岛上走了三天,身上所受的伤也没有痊愈,其中辛苦是可想而知的。他在草棚子前没有看到林缚他人,陈恩泽、胡乔中、胡乔冠三个少年带着众人在空地练习一些简单的队列配合。看他们演练,虽然还谈不上熟练,但是少年胆气坚锐,倒有几分长与短、矛与盾相结合的军阵意味。傅青河也没有觉得有多意外,林缚虽然看上去不像是习武的,但是这几天在藏船潜伏、狙杀救人的过程所表现的战术素养,傅青河也只能自叹不如,而且他教导少年惩强抗暴先练胆气的思路跟手法,也令他大开眼界。 六具尸体跟竹桩早已经不在,问过才知道在他回来之前,林缚让人拖到林子深处掩埋了。九月还没有过去,天气乍寒还暖,尸体不宜太久暴露在空气里。 “傅伯回来了……” 傅青河回头看见小蛮轻快的走来,林缚赤脚在走后面,裤脚挽到膝盖,手里拿着两支竹枪,走过来,将竹枪丢在地上,问傅青河:“傅爷,林子里发现水源没有?今夜能不能撤进去?” 傅青河看见林缚身后的两个少年,手里各提着几尾白鳞大肚的海鱼,不忙着说撤进林子的事情,笑着说道:“你还能教他们下海捉鱼?” “这么大的消耗,没有肉食可不行。”林缚说道。 “但是林大哥逼我们生吃鱼肉。”小蛮好不容易逮到告状的机会,灵牙利齿的就将林缚给出卖了。 林缚心里苦叹:这娃不晓得后世吃生鱼片有多贵,现在还挑三捡四的。 官兵离开时,留下些肉脯干,但是份量只够八名看守吃几天的,再说官兵也没有打算将肉票养得肥肥胖胖,留下的干粮跟水都很有限。傅青河进林子探查地形,教导这些少年以及想法子给他们足够多的食物,就是林缚的责任了。不敢生火,白天也会让人爬上前头坡上的大树顶放哨,怕白天有海盗船靠近;除了干粮,只能吃些生的。海滩边的蛤蜊等贝类很多,收集也方便,但林缚不敢让大家生吃这个;虽然没有芥末,生鱼肉片成片蘸海盐吃,却是无妨,还能节约淡水。这几天,林缚都要花大量的时间带着少年到小海湾的浅水滩捉海鱼。 小蛮这几天跟着大家吃生鱼片也有滋有味的,看到傅青河回来,难免要撒一下娇,林缚才想起来她终是十四岁的小女孩子,也真是难为她了。 傅青河哈哈一笑,说道:“要不是担心官兵,大家也能在这岛上很好的生存下去……” 林缚知道傅青河只是开玩笑,就算没有官兵的威胁,这里正对着扬子江的出海口,可以说是东海盗从扬子江入寇内地的主要海路,这座小岛比那些沙岛、沙洲更适合当海盗的落脚点,他跟傅青河带着二三十个少年,如何能在这里生存下来?玩鲁宾逊飘流记也不是这么玩的,最大的可能不是给路过的东海盗顺手给灭了,就是给肋裹着入伙。 不过事事无绝对,一直都有传闻说东闽奢家跟东海盗私下勾结,要是传言是真,这段时间东闽奢家跟朝廷请降议和,东海盗的活动自然要克制一些;林缚心想这大概是他们在小岛上一连住了五天都没有看到过路海盗的原因吧。 不过要想在这个世界立足,还是要上岸。 林缚可不会忘了他的举人身份,虽然他不奢望再进一步到考中进士,但是举人已经有当官的资格,虽然只能当个小官吏,却是个很好的立足点。 “傅伯回来了?”苏湄从一间草棚子里走过来,穿着粗布衣裳,挽着发髻,虽然不是男装打扮,却难掩秀色,“林子里有藏身的地方没有?” 小蛮领着两少年往草棚子那边走去,傅青河拿了一根竹枝,与林缚、苏湄到场地边蹲下,将他这三天来探查的地形,边在沙子地上画出来边详细的解说给他们两人听。 草棚子背后的那条小径是能直通岛林深处,只是多年未没有人走过,给荒岛腐叶掩盖,甚至有些路段都给灌木丛重新覆盖,傅青河费了好一番气力才将这条小路走通。 整座海岛南北长约五里,东西长约三里,在茫茫大海里只能算一座极小极小的岛屿。地势东南最高,有一处断崖,傅青河粗略测,崖头到下面的海滩差不多有二十五六丈高,那里便是全岛的最高点。林缚与傅青河登岛时,视野给林木以及这边的坡地遮住,没有看到那边断崖。傅青河还在断崖及背坡发现人曾经活动的痕迹,时间也相当久远了,说明这一段时间来,到岛上落脚的海盗没有往林子深处探查过。 就这么一座孤岛悬于海上,林密岩深,除了大量海鸟将此当作栖息地之外,没有什么野兽。傅青河三天里连只兔子都没有看到;也没有看到蛇鼠,也不知道是不是海鸟太多的缘故。 傅青河没有发现岛上有泉眼之类的天然水源,在林岩深处,有座水塘,不深,蓄了些雨水,面积很小,不过也足他们三十多人饮用的了。 “除了那处之外,其他地方倒没有看到有水塘,也与这岛地势过于平直有关,雨水蓄不住,夏秋雨季的雨水多还好一些,春冬枯雨时节,这岛上就住不了多少人……”傅青河说道,“水塘东南是一片石坡,很平整,看天气,这两天不会有雨,也不会太冷,我们最好今晚就撤进去。” 林缚看着傅青河在沙滩上画的地形图,这座岛虽然是基岩岛,也有海潮淤沙成陆的部分,而且面积相当大,真正的基岩干岛是岛心偏东南一小部分,又高高的突起,整个地形都不利形成能积成雨水的大水塘。也难怪海盗不把这些当成固定的落脚点,在海上讨生活,水源是最重要的。 “今天就进去。”林缚说道。 “那两个人怎么办,也要带林子里吗?”苏湄问道,“能不能让他们听我们使唤?” “凭什么能让他们听命?就因为不杀他们?这些是远远不够的,等宁海镇的官兵再上岛来,他们有机会肯定会第一时间就出卖我们,”林缚站起来说道,“那两个人,还能留下来吗?” 林缚招手让场地里练习简单搏杀的诸少年都停下来,让陈恩泽领两人将络腮胡子跟瘦脸汉子都带出来。诸少年见这边要处置两名俘虏,都围了过来,就连在草棚子里片生鱼肉的小蛮也跑出来观看。 虽然没有刻意折磨,缺粮少水、身上创伤也没人帮他们包裹,三四天的时间,就让这两名精壮汉子有些不成人形了。林缚让陈恩泽将这两人带到跟前来,问道:“你们俩人还有什么好说?” “你们杀了爷爷,爷爷十八年后再来报仇。”瘦脸汉子也知道最后的时刻来了,眼前这些人不会容他们活命,勉强提起精神来说两句豪言壮语。 林缚暗叹真是没有创意,跟“爷爷十八年后还是一条好汉”有什么区别?他将络腮胡子跟瘦脸汉子推过去,拿刀将他们五花大绑的绳索割开,说道:“不要说什么豪言壮语了,我跟傅爷对你们又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怎么会杀你们呢?倒是这些少年不肯让你们活命,我们也劝不了。我现在给你们松绑,你们要有本事逃进林子里等到同伙上岛来,就算你们命大!” “……”瘦脸汉子跟络腮胡子都愣了愣,不明白林缚是什么意思,待着他们看到拿着竹刺枪跟中长兵器的诸少年环围在一边,恍然明白过来。 瘦脸汉子心机深沉,仍奢望有活命的机会,络腮胡子破口大骂:“操你祖宗十八代,要杀要剐,放马过来就是,爷能让这些小儿戏弄?”他与瘦脸汉子已经折磨得力气殆尽,身上两处伤口都开始化脓,如何能在这群少年围杀下逃进林子里去?他心里也是奇怪:这些少年四五天前还是待宰的小羊羔子,短短四五天,看他们的眼神,竟似真有杀人的胆气与决心? 林缚才不管络腮胡子怎么骂,跟陈恩泽诸少年说道:“你们两组,各杀一人……”又捡了两支竹枪丢到瘦脸汉子跟络腮胡子,说道,“你们也没资格怨天尤人了,逃命吧。” 傅青河将背上强弓解下拿在手里,就算瘦脸汉子跟络腮胡子给折磨了四五天,又有重伤在身,但是习武之人垂死挣扎,总是有几分力气,他怕诸少年会吃亏,取了两支箭在手里,准备随时策应,又将那些年纪较小的少年都护在身后,免得给劫持令他们投鼠忌器。 当看到络腮胡子就在原地、瘦脸汉子逃到林子边缘给两组少年围杀毙命,傅青河心想他们总算不再是累赘了,虽然真正的战力还很有限,看着林缚走过来,感慨道:“兵圣在世,也不过如此。” “傅爷抬举林缚了,”林缚谦虚道,又掉头看向那些少年,跟傅青河说道,“是他们遭逢大难,比想象中要坚强……”之前的林缚倒是读过几本兵书,傅青河嘴里的兵圣不是指春秋时的兵法大家孙武,而是辅佐本朝太祖开国的一位名将苏晋元,林缚还没有不知天高地厚的想跟苏晋元相提并论,他现在能教给这些少年的,只是些微观的、战术方面的东西,只是他当兵多年学来的东西加以变通罢了,真正的冷兵器战争是什么样子,也只有之前林缚记忆里读过的那几本兵书给他一个大概的印象,显然是远远不足以自傲的。 那两具尸体自有陈恩泽等少年拖到林子深处掩埋,林缚、傅青河率领诸少年准备撤离事宜。黄昏时,等傅青河率领诸少年以及苏湄、小蛮二女钻入山林,林缚与陈恩泽、胡乔中、胡乔冠三个少年留在最后扫尾,弄些断枝残桠尽可能将那进山林的小径掩盖住。 那几座草棚孤零零的矗立在树林外的草地上,在冷寂的夕阳下,草棚子顶上的茅草给大风吹得乱飞
6. 找本小说,忘记书名了,不记得主人公名字,只记得一点内容,古代的
我看过,是晋江的文章
《香墨弯弯画》作者:无声悄然
挺暗黑的....
7. 最近书荒 以前看过有一本小说书名主角名都忘了,就看了前面一部分,
想不到啊!
既然书荒我就顺便推点书吧,像是《隐杀》《将夜》《择天记》这类写的虽然蛮不错的,但是知名度比较高也比较YY的小说我就先不推了,下面我更多的推下这些年给我印象比较深刻的精品小说吧。
鲁班尺-《青囊尸衣》(如果喜欢盗墓笔记或许会喜欢这个)
青囊可活命;尸衣可避天。鲁班尺《青囊尸衣》是一部集玄幻、医术、爱情、幽默、灵异、武侠、政治于一身的优秀小说,本书是十年难遇的好书!一度造成回帖功能瘫痪的天涯第一强帖,各大收费阅读网站、各大出版商虎视眈眈,经网民联合莲蓬鬼话版主莲蓬与天涯总部协商,开通了101页以上之回帖功能。这是天涯第一次出现过百页的帖子,与此同时,《青囊尸衣》成为天涯史上最强帖。玄幻、盗墓、悬疑、风水、神秘文化写手大多彼此看不顺眼,《青囊尸衣》一出,众写手众口一词,一致推崇《青囊尸衣》为此中最上乘之作。
徐胜治·《神游》
全名是《市井神游记》
曾被陈天桥誉为中国的哈利波特。
在现实社会中,究竟有没有修真,神游将会给你以启示。其中也有深刻的哲理,能引人深思。是一本不流行的修真小说,一本比较哲学的小说,一本可以给修真者以启示的小说。 世上到底有没有神仙?神仙住在哪里?你是想做一个平凡的人,还是想做一个无比强大的猴子? 有人说,这是一本修仙之人写出的修真小说。理论甚强,操作性甚强。对比网络其他修真小说,除寥寥几本,确实难找在修真理论上能与之相比的书。 也许,你能从这本书中找到你的修真之路。
全书叙述平静淡雅又不乏高潮,整体情节设计之妙令人叹为观止。
其前传《灵山》也值得一看。
《琥珀之剑》网文界的富坚义博
整体非常有文采,故事架构极其宏大,篇幅超长,超有西幻韵味,但是但是非常非常之更新不稳定,日好几更/年更。
命运在我眼前分开成两条互不相关笔直的线,一条通向火焰中熊熊燃烧的宫殿与城池,王国倾覆,大地承载苦难,生灵在这火中忍受煎熬,永世暗无天日。
而另一条通向先古诸王之巅,神祇在云端亲自为我加冕,我带上桂冠,沐浴山呼。我的目光看穿历史的迷雾,我的骑士为我开疆扩土,我的剑披荆而行,带领我的子民走向胜利。
我接过这权杖,将属于世界的权柄掌握在手中,我俯瞰芸芸众生,改变历史的进程。
我是布兰多,沃恩德之王,这是属于我的传奇。
…………
《疯巫妖的实验日志》
究极宏大的世界观,宏大的战场,设定详细复杂,感觉像是真实塑造了一片魔法大陆。
罕见的第一人称神作,在以网文快节奏的基础上有融入了轻小说的愉快氛围。在欢快中又融进感动,在轻松中加入思考。绝对值得一看的好书。
这是个疯狂的巫妖,带着游戏系统,祸害整个世界的故事。
“看下本日的日常……又是这坑爹的两选一,毁灭任意一座三万人以上的城镇,奖励10000点邪恶点数。抢三个小朋友的棒棒糖,奖励1点。若两个都没有完成,那么,扣2点。”
“呸!当我是傻的呀,真毁了一个城镇,保证刷出一个全员史诗的中古圣骑士团来讨伐我,到时有的赚,没的花。我还是乖乖做我的棒棒糖大盗吧。”
恶名昭彰的巫妖已经当够了,谁说巫妖就不能当好人了?我一定要战胜这该死的系统,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好人。
《寂静王冠》
学会屠龙功的风月娘新作,设定有新意,不走寻常路,真真正正的江南流。
吾等生于以太,成于以太,逝于以太。敬畏以太!一一圣典。这是乐师们的黄金时代,音乐改变了世界,以太铸就荣光,圣灵们升上天空,与群星共聚。这是长夜将至的世界,天灾和邪神播撒毁灭和死亡,盛世飘摇。这是一个少年踏上乐师之路的故事,无关卑微或者伟大,只为了走到梦的尽头。自此之后,自有公义与荣耀的冠冕为他存留。
《从前有座灵剑山》
因彗星陨落,末法大劫而降临的奇才,来自现代世界的穿越者王陆,怀着千年未有的空灵根,踏入灵剑派山门,走上了一条成为智商碾压异界,成为绝世逗逼强者的不寻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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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第一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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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萧强,外号小强,在一家冷冷清清的街道上,经营者一家冷冷清清的当铺,整天....无所事事,可是只要一遇到事,就能让人遇大刺激,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叫刘老六的老头,自己声称是神仙,还莫名其妙的和他做了一笔交易。还被改变为舞台剧、有声小说游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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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充斥着各路黑话,最多的属WOW……但这是作者写作的灵感的源泉啊。如果影响了读者的阅读,作者会深表遗憾并且希望读者能够谅解,并且作者表示:实在不行,可以网络……
《灾厄纪元》
新西兰突然发生异变,所有人类和动物全部变得无比的饥饿,疯狂暴食的同时,身体变化成为怪物。厨师白易带着女儿一步步挣扎求生,然后才发现,整个新西兰已经成为了魔鬼岛。而这,仅仅是世界变化的开始。
从强大的肉体力量开始,到玄奥神秘的功法、再到绚丽强大的战技、悠长肆意的人生,这样的未来是否存在?由人类自身所引发的生命进化,将彻底扭转世界的命运。
《无限恐怖》
开创了国内网络原创文学“无限流”的第一本作品。被誉为2007年度最值得看的小说。确立了后世无限流小说的主要样式:由现世所未知的科技创造的独特空间;把现世之人召唤过去并且将人送往由此空间创造的一个个虚拟空间进行历练;获得各种奖励由此可促进人体进化等。作者不走老套的玄幻的小说路线,而是采用了用电影来铺设情节,使情节更加的充满变数。其创作的意义在于开创来“无限流”的先河。
《都市妖奇谈》
五百万人口的现代都市却住着三千多只妖怪?!
它们隐藏在人类之中,甚至与你擦肩而过!
悄无声息地生存,捕食,进化……
《家园》
《隋乱》,原名《家园》,长篇历史架空小说,简体已经出版(出版名为《隋乱》),作者酒徒,该书于2007年下半年创作,获得四项网络文学大奖。与《开国功贼》、《盛唐烟云》一起被称作称为“隋唐三部曲”,其中《盛唐烟云》正在连载中。 故事讲述的是隋炀帝年间,河北上谷地方的一个少年李旭,逃避兵役而进入大草原。在草原中收养了一头银狼,被草原民族视为圣物,他在草原结识了汉人徐大眼(徐茂功),与流落草原的中原人学得箭技和兵书等。帮助寄身的部落成为一个大部落,后因得罪突厥贵族,于是回归中原,参加了炀帝的首次征高丽,遂得赏识,于是成名,故事由此展开...
《明朝那些事儿》(虽然你有看过但还是说说 )
主要讲述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事情,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语言幽默风趣。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并加入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演义。 朱元璋生于乱世之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他没有背景,没有后台,没有依靠,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他经历千辛万苦,无数次躲过死神的掌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然后继续前进,继续战斗。 朱元璋的那个时代有着无数的厉害角色,陈友谅、张士诚、王保保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朱元璋用他惊人的军事天赋战胜了这些敌人,可以说,在那个时代,最优秀统帅的称号非朱元璋莫属。他几乎是赤手空拳,单枪匹马凭借着自己的勇气和决心建立了庞大的帝国。
<我的二战/民国不可能这么萌>
1 、 我们的男猪脚一睁眼,就知道自己穿越了。他盯着街道上匆匆跑过的黄包车看了好一会儿,目光特意在车夫的辫子和右衽短衫上多停留了一会儿,才去注意车厢上那穿洋装的妹子。“这大概是民国吧。”他凭着自己脑海里那由电视剧形成的印象,做出了判断。就在这时候,一台看起来是用铁做的、巨大的牛,步履蹒跚的闯进了他的视野。对此情景男猪脚只有一个简单直接的感想:
我的民国不可能这么萌
“卧槽。”
2 、林有德穿越到了1930年,正准备一展抱负,却发现这个世界和他原来的世界不太一样。
“想当年拿破仑波拿巴就是征服了当时欧洲十大神姬的心,才完成统一欧陆的伟业。所以我一直都说,要救国,各位首先要长得帅,就算不帅,也得把自己收拾干净了,让人看着舒服才行。”
……
林有德看了看橱窗里自己那张普通水准的脸,毅然决然的走上了用钢铁和烈火埋葬美丽战姬的道路。
《银河霸主饲养手记》
父母早亡,寄人篱下,坚强的男主迎来考场失意的打击,看似情场得意的背后却是即将分别的事实!
然而谁曾想到,去世多年的父亲却为自己准备了一份改变命运的神秘大礼?
在人类文明走向星辰大海的崭新时代,男主将如何拉开自己波澜壮阔一生的帷幕?
奇幻-虚渊玄-《fate zero》
传说中,圣杯是能够实现拥有者愿望的宝物。为了追求圣杯的力量,7位魔术师各自召唤英灵,展开争夺圣杯的战斗,这就是圣杯战争。
时间退回到第五次圣杯战争的10年前,第四次圣杯战争,参与者正是士郎他们的父辈。
为了得到圣杯不择手段的卫宫切嗣,年轻时代的言峰绮礼,间桐家与远坂家的关系,同样身为王却意志不同的三位英灵……
当年那场惨烈战争的真相的重重面纱,即将在此揭开。
8. 是本穿越小说 女主穿过去是大公主,名字忘了,小名叫九儿,嫁给了别国做王妃,后又被弟弟接回宫,还有她弟弟喜
女主小说2009-08-12 22:41一、女主重生。
兴奋点:女主不被前世身份所累,却拥有前世才能,往往能让人惊艳(对穿越女主老盗人诗词自用看腻了嘛);若只是重生到同时代的另一人身上,便期待女主重生后碰上前世极爱她的男主,这时作者越是重点突显女主死后男主有多悲痛欲绝我越兴奋,男主碰上重生后的女主在我看来那更是重头戏啊!
嘿嘿……让我拉几部出来遛遛。
1。《夜凉如洗》——夜里花纷飞 (已完结)
女主是从小就很冷然的,是我喜欢的性格。
——这篇文胜在剧情比较吸引人吧,故事发展了1/3时女主轰轰烈烈地赴死,死前狠狠报复了伤害她的人(看得我那叫一个解气),孤魂游了半年后在一青楼相貌平平的小丫头身上附体,但头脑还是一样好使,新生后,一切还要更精彩!
这个,咳,貌似不是现代穿过来的,但,借尸还魂也算一种穿越吧(眼睛别开滴溜溜滴转)。
有时候,没有绝佳卖相的东西也不定是个好东西!
张敏宁愣愣的摸了摸自己的脸蛋,唇边露出一个浅淡的笑容:这副身体也会是吗?
2。《金宫》——云霓 (已完结)
等我再回来,造一座殿送给你,就用你的名字“金宫” ——宫是为谁而造,金宫天下,是为谁的天下。
花落重开,我重生的意义。
——真正的直奔主题啊,太配合我了,一开头就重生到金宫最底层的女子身上,前世的情人,却是金宫的主上,女主叫金宫,男主还真就为她造了座金宫,痴情啊。
飘飘浮浮,没有存在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但是久的已经把以前所有的一切都被忘记了,脑海里只剩下最重要的东西,“如果还有机会,要学到最厉害的武功,要找到‘流暄’,深刻在脑海的深处是一块发着淡淡白光的暖玉,上面深深刻着两个字‘流暄’。”
不知道是谁曾一直重复这句话——“学到最厉害的武功,千方百计得到一块刻着“流暄”的暖玉,就能扭转人生。”
如果能重生,就给我一次扭转人生的机会。可是,会重生吗?
3。《宸宫》——沐非 (已完结)
幽幽深宫里,一个重返人间的复仇者的故事。醒来一梦似千年,当年的始作俑者,都已尊贵显荣,重生于小宫女身躯中的她,将如何应对?
以天下为棋局,她手持仇恨这双刃剑,最终结局,是“无物结同心”的决绝,还是“泛舟江河,共话千秋”的释然……
——也是开头直奔重生,貌似要复仇,但我总觉得到后面剧情发展太复杂貌似有点跑题,所以没坚持看完。
不过N多人喜欢,也符合我的“重生”主题,推荐一下。
4。《鸾:我的前半生,我的后半生》
5。《独步天下》
——这两部相同点是魂穿啦,遇皇帝啦,你侬我侬啦,身体死啦,皇帝心碎啦,穿回现代找原装身体又穿过来啦。
我把第二次身体穿看作“重生”,兴奋点嘛,自然是又见皇帝不知他认不认得出女主的时候。
这两部还涉及下个主题,往下再详荐。
二、姐弟忘年恋
——乱伦不是我的爱好,自然是指年龄差距上的姐弟。
或许都觉得,女主穿前的年龄大都比男主大的呀,但她们不是胎穿就是穿成十几岁小姑娘,不能说老啊。
兴奋点:女主老把男主当孩子,而男主一点点长大,渐渐有了保护女主的能力,不知哪一天,女主猛然发现这个能毫不费力抱起自己,能站在身前保护自己的男子,已经不是当年的小屁孩了,女主脸红心跳(我嘿嘿奸笑)。
1。《独步天下》——李歆 (已完结)
我愕然抬起头来,却看到一匹通体黑亮的乌骓。
“上来吧。”声音冷冷的,然而皇太极的眼中却已有暖意,“笨女人!”
我咧了咧嘴,嘀咕:“我哪里笨了?”身子稍稍一动,咝地吸了口气。
“怎么了?”他这才注意到我的不对劲,随即腾身跃下马来。
“可能崴到脚了。”
他蹲下身子,用食指和大拇指在我左脚踝轻轻一捏,我疼得左脚一抽,他嗯了一声:“未曾伤及骨头,不妨事。”
我恼怒地将脚上的鞋子脱下,扔出老远,“这东西真是害人匪浅!”
“是你自己不好,却拿鞋子撒气。啧……你还真是孩子气!”
我气结。他以为他多大个人啊?居然……说我孩子气?我气呼呼地正要抢白他一顿,忽然身子悬空,竟被他拦腰抱了起来。
这……这种感觉超级怪异!长久以来在我的印象中,只有小的时候我经常抱他哄他,可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反过来被他抱!
——不用多言!这部都没看过的人还算穿越迷么?它当之无愧是姐弟恋穿越典范!其他姐弟恋文与之相比都黯然失色。因为再怎么塑造,也没皇太极来得让人心动啊~~极品皇帝!
2。《鸾:我的前半生,我的后半生》——天夕 (已完结)
他是皇帝,60年里专宠我一人;他是我孙子辈,却也是我爱人;前半生,我是他姑姑,辅主登基,做亘古一帝。后半生,我是他妻子,看他运筹帷幄,创千秋大业。“半生宠尽风波中,几载秋雨葬旧梦”古今多少事,尽付笑谈中……
——咳,孙辈的……哼!男小女大的都归为姐弟恋啦!
女主穿成康熙玄烨的姑姑苏麻拉姑,穿到他5岁时候,和康熙来了段忘年恋,在阿哥满天飞的清穿文中也算独辟蹊径了。作者在剧情安排上也算煞费苦心,弄到后来女主的女儿可以和女主一起参选秀女(闹着玩的哈,过把瘾而已),这个年龄问题啊~~~~
玄烨是不错啦,但在我看来还是上皇太极更让人心动啊(星星眼~~~)。
3。《水潋青绡锦衣染》——央然 (已完结)
那似乎是寒峰冰雪之间,傲然绽放的一抹清冷月华。
绝色清雅的少年,神情淡然,琉璃一般的冰蓝色眼眸,目光却是恍惚而迷离,将所有的锋刃深深地隐藏了起来。
恍然一笑,眉眼之间透着分明的魅色。
只是单纯的魅,不见丝毫妖异,就像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毒。只是,一旦染上,无可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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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是宫廷文,但这并不是后宫争宠的故事。
潋绡与锦衣,皇后所出、嫡系血脉,这样的身份,注定了这对双生姐弟,从出生起,便拥有了无尽的尊贵与荣华。
而本是转世重生的潋绡却是十分清楚,锦衣并非血亲胞弟。
不过,从初见那双澄澈如冬日苍空的瞳眸时,便笃定了要将他一世留在自己身边。
他们誓约永不背叛!
——文开头让人觉得打的是姐弟暧昧牌,但细细看下来男女主的相处模式也并不是单纯的谁保护谁,而是相依存的。如果硬要我给出个推荐它的理由,那就应该是因为它不落俗,没有一味抓着女主狠虐以达到让男主心痛的目的,也没安排众多皇子王爷等男配你来我往夺嫡又夺佳人来衬托女主有多倾国倾城。要知道,书看多了最难容的就是俗套了。这部是挺特别的哦。
咳,差几分钟也是姐弟!没得商量!!
三、附身前后大变性!
CJ点,是性格的性。
兴奋点:所附身体前主人性格超恶劣,常虐待下人什么的,女主穿过去后性情一对比,周围人普遍觉得:娘诶!观音转世啦!于是往往女主一点小小善意周围人都感动得稀里哗啦的。
1。《爱莫能弃》——清水慢文 (已完结)
穿越到了一个害了人的女子身上。
这个女子因爱生恨,下毒手残害了他。不是我的所为,可是,我现在成了她。
一次快乐的旅程,多少欢声笑语,是否能驱散他的伤怀?
可人生的旅途,人们要怎样做,才能争得一路同行......
——不知大家是否有一种情结,喜欢看女主穿到一生前残暴恶名极盛的女子身上,以身边人惊奇的反应突显借尸还魂后女主的善良。反正我是喜欢的,这篇文正对我胃口哦!女主醒来发现男主赤身被吊在房中,而身上那触目惊心的伤痕竟全是自己附上的身体前主人所为!?女主淡定的性格要怎么收这个烂摊子,怎么愈合人家身心的创伤?自己去看吧。
一、潇洒不羁类。
1。《且试天下》——倾冷月 (已完结)
一个被赞“素衣雪月,风华绝世”的女子,偏偏言行无忌,狂放如风,这样一个令天下武林敬叹的人,在那个疮痍乱世中当如何“无忌如风”?
——记忆里永远有这个一身白衣,披肩黑发,爱抢吝啬老头子的灵药去救人,爱和腹黑狐狸斗嘴打架,爱仗着绝世武功惩治恶人,爱吃美食在皇帝面前也狼吞虎咽,行走江湖那般潇洒如风,也算没白活。
2。《天涯行歌》——无端年华 (已完结)
老泽静静看着行歌,缓缓轻笑,“不想呆在这了?想从此浪迹天涯了吧?好!我助你!”
六年后,行歌终于断定―――――上当了!
六年间
老泽说游侠要精于武艺,行歌冬练三寒,夏练三伏。同时帮醉东风扫平三教九流
老泽说游侠要精通音律歌舞,行歌……同时在醉东风担当乐师、舞童
老泽说游侠也要吃饭,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行歌……同时在醉东风作账房
老泽说游侠孤身一人,要会照顾自己,行歌……,是醉东风二厨
老泽说游侠要渊博,行歌……结果临州都知道醉东风有本活史典
老泽说游侠还要……
如意一边点银票一边说:“泽郎!这小歌儿真是神人,什么都成啊!”
阿达一边品着美食一边说:“泽公子,我这手艺可算后继有人,小歌儿真是青胜于蓝啊!”
阿公阿婆相续作古,临走前都拉着老泽的手:“泽公子,小小姐多亏你调教得如此出众,我们也能向靖少爷交待了……”
行歌怒道:“老狐狸!!!六年前你欺我年幼,居然用《天涯行》引诱我……白干六年!我是要当游侠,不是要当醉东风的头牌!!!”
——要看女主如何潇洒游戏人间的,要看真情真爱又不虐心的,要看轻快逗乐又不小白的,来,看这里,看这里~~ 女主个性洒脱不羁,喜爱调笑美人,琴棋书画绝世武功无一不精,志在浪迹天涯当游侠,场面可能不及《且试天下》宏大,剧情可能不及其脱俗,但也颇有一番趣味,女主之于白风夕的潇洒,也是有几分相似的。总之是值得费心一看的文文哦!
二、绝世天才类
1。《天才娘子》——容易快乐 (已完结)
要是光看题目就以为只是个有点小聪明的小女人穿过来给某男当贤内助你可就大错特错了!做人不要那么容易被标题误导嘛.)
快乐是什么,她不知道,可是当她到这个陌生的鬼地方后,居然发现自己脸上每天都带着笑容,原来,快乐是件很容易的事啊
快乐是什么,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必须要出人投地,心愿了了,可是她却轻易地挑动他的快乐神经,原来快乐是这么简单,那么想要永远快乐,是不是就是要把她放在身边一辈子?
——看完这部,我才知道怎样算是丰满的天才形象,以前的穿越或其他文,想要女主表现杰出都从网上套大量知识让女主脱口而出把读者整得跟傻冒似的就当成聪明,看多了自然觉得空洞无比,印象最深的塑造天才比较假的算是《卫国公主》了吧。
而这部里塑造的天才女主(8岁起)给人很真实的天才印象,剧情也好精彩~~潇湘的V文呢!品质有保障~~而且一般穿文大都穿得迫不及待的,这篇却在女主穿前做足铺垫,让她死的那时众人难过我这个读者也有点想哭,这在其他穿越文中是极少见的。
2。《我叫大福》——幽风入夜 (连载中)
——真是个大俗若雅的名字啊……
十岁前,全天下都知道我是个白痴
十岁后,我离开了所有人的视线,但大福这个名字已经是天下白痴的代名词
又过了四年,一个自称名叫大福的少女名动天下,但她一点都不痴……
男主:每天清晨,那个风华绝代的家伙,会懒洋洋地地敲一下栏,然后等我送上清茶,漱口后再风情万种地起。唉,使我不得不佩服自己,我真的太了不起了,居然对他毫不动心。
男配一:司马秋荻又换了衣裳,竟是身无论王宫民间都少见的橙系衣裳。琥珀帽,橙衣红巾,衬得一张脸更显富贵标致。他手上照例拿着把扇,这回是把檀薄木扇。不过在我看来,他更像只插了个牙签的橘子。
男配二:最后一位我不认识,只看轩辕不二命轩辕则亲自侍侯的情形上,此人非富则贵,后者的可能更大。我随便猜测,他的真实身份是燮国的太子也正常。
忽然我笑不出来了,易公子,哎哟我的娘啊,还真给我随便猜中了。燮国太子名讳不就叫李易吗?
——纵使看多了俗套文而常做呕的我来说,这文也确是不俗的.女主痴呆10年后一次意外转醒成了天才。这部虐心的很少哦,有很多男女主日常相处的甜蜜(大多是女主被捉弄),总算给我的心脏减压了。
三、冷情杀手类
1。《凤霸天下》——流玥 (已完结)
——咳,我知道主角原是影而不是杀手,不过兼职也算啦。
混沌初开惊雷响,雨骤风狂。
孤独的灵魂在天地间游荡。找不到心之所向。
宇宙洪荒,厮杀的战场。无数生灵被埋葬。冷眼看死亡,笑得张狂。
只因在这片大地上,唯有无心方能看到真相。
淡漠的坚强,抵不过疏离的目光。学不会温柔的模样,却连自己都遍体鳞伤。
生命无常,如刹那的火光。无所求的立场,却在沉静中绝望。
耳中话语似糖,暖至心房。无法言喻的力量,在寂寞的灵魂中滋长。
收敛起锋芒,宁愿在凡尘中舞至癫狂。
心灵在飞翔,幸福的模样。直至刀锋斩断了翅膀!
踏过千年的时光,只为陪在你身旁。轮回的业障,谁也避不开的绝望。
离别的地方,一缕孤魂在吟唱:
红尘梦一场,死又何妨?
——女主穿成王爷后那亦正亦邪的性情,举手投足间那皇帝在他(她)面前都要黯然失色的风采,心思缜密行事果决却时不时犯懒不愿多想,完全摒弃走一步知全局的那种变态先知型主角风格,都让我觉得新鲜无比。
不喜耽美的也要看过来!这部伪耽美绝对精彩!不看后悔一辈子!
2。《穿越之杀手皇后》——吕颜 (已完结)
欧清一个冷漠无情的杀手,
冷风耀——她不该爱的人,
所以她注定了死在了他的枪下,一切都结束了。
可为何她却穿越来到了一个没有历史记载的古代,
那张和盟主一模一样的脸庞,让她深深的愧疚,
是她毁了盟主的一切,包括他的妻子和爱女,
所以穿越后,她注定了是来赎罪的,
她成了他的暗卫,用生命来守护着他的安全,
可什么时候,一切都变了。
她不能爱,也不敢爱,
因为她的爱注定了是场悲剧,如同她曾经刻骨铭心的爱上冷风耀一般。
——女主属冷淡型的,在现代是杀手,因自己盟主受自己牵连而死,穿过去后碰上个长得像盟主的二皇子便决意以生命护之以赎前世罪,却同时也沉默地承受所附身体的哥哥对她的仇恨。她给我的感觉也像灰原,让人怜惜。
四、张扬狂妄类
1。《谁家天下》——匪舞 (已完结)
当通道缓缓倒闭的时候,我忍不住回头看去,一点泪缓缓从眼角滑落,“永别了,我的夫君,对不起,说好了要陪你一辈子的,可是,终究因为杀孽太重,而永远的失去了你,忘了我吧……”我许下了这一世的最后一个心愿,然后,向前走去,迈向未知的未来,不知道前面等着我的会是什么呢?
——女主角就叫“天下”,拥有两世记忆的她穿了两次,堪称人精了,而且完全不似一般穿越女主那样喜欢韬光养晦,倒是张扬得紧,不过我喜欢。前世她帮最心爱之人成就帝王霸业,当她死于新婚之夜,他方知没有她,要这帝位何用?于是灵魂便追她来这一世,所以大家不用担心又会演一出江山和美人难衡孰重的狗血戏码,女主才是最重要滴!
最最喜欢外人都在怀疑以天下和男主的身份两人相处可能有异心,但哪知他们是前世一起穿过来的,那份独一无二的心心相通容不下他人猜忌!
五、心思缜密类
1。《盛唐夜唱》——波波 (连载中)
她穿越到不属于她记忆中理解的那个大唐,
前世的情人成了今世的父亲,
青梅竹马的恋人给了她最刻骨的背叛,
见不得光的禁忌之恋,成为被人利用的工具,
她只想随波逐流,却被人一步一步逼上权利的顶端,
繁花落尽,何去何从,尽在《盛唐夜唱》!
——绾青丝之后作者的新作啊!虽然还是个大坑,但我已身陷其中不可自拔了。女主性情沉稳,在行事细微处都透出睿智,但感情上却很自虐啊,说得形象些,她属于灰原哀型的,让人心疼。男主(应该是盗帅韩香)那推理能力和柯南绝对有得一拼!
2.《凤仪天下》——纳兰 [发现纳兰的作品都挺不错的说!] (已完结)
一场突如其来的宫廷政变,造就了一个锋芒万丈的女人!
她明白在这个男尊女卑的时代,
女人是不能太过聪明的,
否则就是失德。
她明白在这个男人三妻四妾的时代,
女人是不能要求男人专一的,
否则就是善妒。她暗自命令自己,
收起所有的锋芒做一个普通女人。
可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宫廷政变,
让她有了表现才华的天地。
而那个懂她视她为知己的男子,
正是她深爱的丈夫,
这个国家的王者。
所以就算全天下的人都唾弃她,
她也要为他守住他打下的江山,
因为他们还有一个“七年之约”。
——又是一个运筹帷幄的聪明女子,我发现只要女主够聪明,其他的我都可以不太苛求,诶,得一文女主如此,也算幸事。男女主之间都是深情,不虐心哦,很佩服女主一件事情发生马上能着手为超长远的事情做打算,神人哪!!
最近对女主穿成小人物仰仗高贵男主鼻息而活有了审美疲劳,女主还是聪明自立的好。
因为情重,所以宁愿情断,只因情痴,所以甘愿情绝。
六、坚韧求生类
1.《梦落繁花—蓝雪》——凤凰雪(已完结)
我只是个小女人,贪图安逸、贪财好色、贪生怕死;
我只是个小女人,头发长见识短,担负不起国仇家恨;
我只是个小女人,性情寡淡,凉薄冷漠,生来如此;
只要活着,就有希望——这是我的八字箴言。
所以,我要活下去,还要活得好,为此将不计任何代价。
——很不屑于女主走个地方就碰个男配,遇一次险就撞上个帅哥,身上擦破点皮就有无数美男一拥而上眼里都带着心疼,魅力大到穿过来的第一要务就是不停地被皇子王爷掳来掳去再使出浑身解术死命要逃走。总让我觉得是剧情安排问题,和女主本身努力没多大关系。
但这部就大大不一样了,书中女主完全没有一眯眼N个计谋就冒出来的神奇,很有血有肉的感觉,而且她所得到的那些优待,我敢拍着胸脯说,绝大多数是自己的努力争取来的,没掺有多少侥幸,也没多少男配的帮助。那种小人物式的坚强,让我看着好有亲切感!
特别是她的婢女被轮暴了,神智混乱,她硬是让她的婢女一遍遍重复着喊:“我只是被疯狗咬了一口!”一遍,两遍,三遍……一直喊到那婢女开始有了反应,开始会哭……
我看到那时差点也跟着哭了,都是女人嘛。
还有她和一群女子被送到军营当军妓,女主让男配放了她们,男配说只要你满足我的属下我就放过她们,女主咬咬牙,当着男配和几个下属的面脱了衣服就仰躺在床上等待,并对自己说就当被狗咬了,看得我特震撼。
七、后宫称霸类
1。《后宫-甄嬛传》
——后宫文看了很多以后,还是会不自主地拿《后宫-甄嬛传》来做参照,因为真的写得很地道。
女主甄嬛,完全合格的后宫女子,作者没有为了显示女主万能而让她上得朝堂下得厨房什么的,也没有为了衬托她善良平易近人而和宫女太监打打闹闹没大没小,对皇帝,她有颗七窍玲珑心,在无数细节处出彩,让皇帝迷恋不已;对下人,她训练有素赏罚分明,有异心的不强留,忠心耿耿的全力保护;对其他嫔妃,绝对坚持同心者相互扶持,娇纵不堪者略施惩戒,心肠歹毒者绝不手软,人不犯我绝不犯人的完美原则。这才是后宫生存的极上法则啊……
2。《九重凤阙》——灯火阑珊 (又名金枝玉叶)(已完结)
千古江山阅尽,
吴钩了却前尘,
回魂黯看漏雨,
花错月影无痕。
延绵不绝的亭台楼台之后,是寒玉生烟,胭脂生凉的寂寞宫愁,
九重宫阙的水晶珠帘之后,是金枝玉叶,权柄玉座的血腥杀戮,
金戈铁马的乱世末期,波澜诡谲的宫闱闺阁,一个叫苏谧的女子一生的挣扎反抗、起伏沉落。
——不纯粹是宫斗,女主极优秀,会韬光养晦会绝世医术头脑一流又有倾城之姿还吸引众多美男……当然该文的文笔绝不会像我写的介绍那么肤浅,其实它是我继《后宫—甄嬛传》后第二最爱的后宫文呢,绝对好看!
一、剧情吸人
1.《我的皇后》——谢楼南 (已完结)
萧焕是我的丈夫,这个帝国的皇帝,一个刚满弱冠,长相非常清俊,对政事无能为力,对女人没有什么兴趣的男人。我对他不怎么感兴趣,但是后宫中的其他女人不同,她们见了萧焕就好像蚊子见了血,如果不是要恪守礼仪,我想她们一定会扑上去搂住萧焕的脖子,拼命吻他那双秀挺得过分的眉毛,然后大声尖叫:“让我爱你吧,万岁!”
爱?真是笑话,紫禁城这个地方容得下这种黏糊糊的字眼吗?
——从头到尾忙着吐血的男主,总给人种风吹就倒的孱弱感,但在保护女主上却毫不含糊。这篇文看开头还以为得在后宫斗起来,但却是我们读者被表像迷惑了啊,皇帝和皇后,都不是省油的灯呢,两人从皇宫一直纠缠到江湖,很新颖脱俗的文,嘻嘻……不悲情,不虐心,亦不小白,完美结局,大家放心看!
2.《扭转乾坤之肥女翻身》——爱爬树的鱼 (已完结)
3个混混肩膀各扛着一跟木棍嘴上叼着香烟现出身形,年轻的脸上还残留着些许稚气,“我们几个哥们就想借点钱花花。”
俗……
好俗!
实在是太俗了!!
我仰天无言。
多么俗套的剧情啊~当年我看tw小言时就觉得为什么每个主角走夜路时就必会遇到抢劫?原来小说源自于生活这句话确实没说错。
看来抢劫是每个主角居家夜路的必备首选。
我心痛地连连摇头。俗套,我居然也落了俗套了。
——这是几个月来我第一部觉得好看的现代文!其实是女主从二十多穿到了十三岁,青春回来啦!!这文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俺们的梦想:长大后知识丰富了再穿到小学去当天才!小时候没注意保养成不了美人现在穿回去补救!小时候窝囊暗恋数年没敢说过一句话的男生现在穿回去陪养感情!利用对未来几年的股市房产发展情况的了解穿回去投资奔小康!一个个闪亮的梦想大概人人都有,作者创造个女主替我们实现啦!!
二、结局虐人
1。《帝王业》——寐语者 (已完结)
流血千古帝王路,执手半生红颜误。
铁与血,爱与仇,是非千古事,得失两心知
一对开国帝后的传奇,一幅乱世风云的画卷,于繁华尽处徐徐展开……
或许帝位争夺战大家都看腻了,但该文的出彩出却在感情的发展上,没被虐过的人看看此文,被虐得麻木的看看此文,结尾处绝对虐心,是高水平的虐文。
三、语言乐人
1。《到开封府混个差事》——欧阳墨心(连载中)
里面的展昭塑造得超好哦!而且看到第二部貌似开始对女主动情了,我那个高兴啊,少得可怜的爱情戏果然更显珍贵哪!这是部典型的稳重中求搞笑的文,我就喜欢这样的!
2、《烂泥也能糊上墙》——无袖拢香(这作者还有很多搞笑作品,感兴趣的自己去搜着看,怎奈本人精力不够哇)——已完结
他?还是她?因何做了太监?为何下了西洋?
世上竟有如此无赖的家伙?难道果然是祸害遗千年?居然让这烂泥糊上了一面最白的墙!
本文内容极其荒诞、无厘头,女主不但不完美,还是个人嫌狗不待见的人物。不喜者者慎入
短小精悍的暴笑文,全新角度向你诠释郑和下西洋是咋回事(绝不无聊哈!)
3、《花事了》——无袖拢香(已完结)
我叫程慕容,小名叫“了了”,因为爹爹说盼了很久才有的我,总算了了心愿,故而叫我了了。
我是武林中最有名的医学世家程家唯一的孙小姐,毫无悬念的,我的爷爷、爹爹都是名医。我家世传的医术十分高明,号称可以和阎王抢人,故而人称“阎王愁”。我娘可就不得了了,要说出我娘的名号,各位找棵树先靠好了,待会吓得摔倒了我可不负责啊。我娘就是大明朝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声名直达海外、武功天下第一的三宝太监郑和。
女主的妈是《烂泥也能糊上墙》的女主,正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浪.除此之外,还有《月出惊山鸟》,里面的女主是《烂泥》的妈,是《花事了》的姥姥。。。。这三本是写慕容世家的。。。
4、《苏肉难寻》——苏栩(已完结)
亲随丫环守则
第一条:急少爷之所急,需少爷之所需,想少爷之所想。
第二条:一切为了当少夫人而努力!
第三条:必要的时候要牺牲色相!要牺牲膝盖!要牺牲眼泪!
第四条:将自己改造成美女,如果改造不成,就改造少爷的审美观。
第五条:以上守则在本丫环面临生命危险时,均可失效。
第六条:本丫环有权修改上述任何一条,版权所有,不得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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挡我者,死;逆我者,亡;挡我逆我比我强者,立即上升为偶象。
啥都不说了,为了成为少夫人,爆胎女主努力向前冲!支持你!!
5、《还没想到》——还没想到 (连载中)
日子就在不是人爹爹的不断对我的骚扰下过去了,转眼间,我已经十六岁了,完全可以走出这个皇宫了……
我长得越发倾国倾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西施见了也要回娘胎……
娘的,你以为在拍电视剧啊?那有一个闪就长大的。现在只是到了冬天啦。我也有六个月大了
——史上最匪夷所思的感情寄托,一个奶娃娃你个皇帝居然对她情意绵绵,肥女小碧碧,穿成皇家女算你行大运,却怎见你每日只顾费心装痴呆啊?
"鼻血,鼻血不出来."——每每见到惊为天人的皇帝,每每听到他那把销魂声,女主都要自我督促一番,但仍改变不了血喷的事实。可谓史上鼻血喷得最多的奶娃娃。
这文语言的确够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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