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小说纳妾阅读
⑴ 老舍《离婚》读后惑300字
《离婚》读后感
——浅谈老李的“诗意”与“浪漫”
老舍的《离婚》讲述了清末民初北平财政所里发生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老李是老舍在作品中成功塑造的市民形象:不愿随俗但最后却不得不从俗。
老李大学毕业,做了财政所科员,过着衙门里无聊的生活,然而他有理想,有热情,曾经试图冲出灰色生活的重围,追求自己心中的“诗意”与“浪漫”。但是由于复杂的主客观原因终于以失败告终,做了“张大哥第二”。 他的人生悲剧是值得我们同情的。
老李来自农村,通过努力终于使自己留在了大城市,自己的妻子和两个可爱的孩子留在乡下生活。过着财政所里无聊的生活,就在婚姻出现问题的时候,张大哥的一顿涮羊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老李从“诗意”里拉回到现实,解决了老李的困惑:将老婆孩子接到自己身边,老李认为自己的老婆“脚不是她裹得,绿裤子不是她发明的,不怨她”。
于是一系列悲剧就此产生。
在衙门里,老李人品好,有学识,是唯一具有真才实学的人,唯一一个肯埋头干实事的人,却遭到同事小赵、老邱、老吴等人无尽的羞辱。面对小赵的混蛋行为,老李却不敢有任何异议,作为堂堂男子汉,不能保护自己的家人,只能回到家唐痛哭一场,第二天还得照旧去衙门。他“不敢再去捉弄那漫无边际的理想,理想使他难受的渺茫,像个随时变化而永远阴惨的梦”。
生活的浮华与不公在老李眼里是清楚的,因为他善于思考,看出财政所是一个腐烂发臭的官僚机构。虽然他痛感在那里没有分毫的价值:“他看到一个衰老丑恶的他,和一个衰老丑恶的她,一同在死亡的路上走,路边的花草是些破烂的钱票与油腻的铜钱!”
他有清醒的认识,却摆脱不了长期生活其中的市民社会环境。市民阶层中的敷衍、苟且、软弱对他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他经常不得不去做一些违反自己意愿的事情,他“顶不喜欢随俗,而又最怕驳朋友面子,还是敷衍一下好吧。”他意志薄弱经常屈服于现实,“不敢和无聊、瞎闹、硬碰一碰”,“思想,没有行动,思想只足以使人迷茫”。
同时老李时时感到寂寞,心里一直向往着“诗意”与“浪漫”的生活,梦幻着有一位志同道合的爱人。终于 “马婶”出现,“那点诗意要在她身上具体化了”。但由于婚姻的枷锁,道德的樊篱,还有自身性格的懦弱,他不敢也没有任何勇气去追求自己心目中的“诗意”。他只是躲在自家的屋檐下,用哆嗦的目光追随他的意中人。唯一大胆的举动是在张大哥的儿子——天真——被抓以后,在衙门里奔走,希望能够把天真保出来,但世态的炎凉终于摧毁了老李,最后不得不求助“骗子兼科员”的小赵。
“诗意”、“浪漫”,最终都破灭了,他别无选择,“为太太他得活着;为责任他得活着,即使不快乐的活着”。虽然,他面对社会现实中的种种,不愿同流合污却只有敷衍,久而久之,落在市民的俗气中。老李想改造现状却没有勇气,想逃离无爱的家庭却顾及到责任,想追求“诗意”却终成梦幻。在矛盾交织的网中,老李被网住了,只有顺从地过着市民的生活。
究竟是什么使老李仅存的一点“诗意”与“浪漫”一点点消失最后灭亡?首先,清末民初,一夫多妻制刚刚废除,各种新旧文化相互激荡,社会风俗强烈反对男人纳妾,离婚在当时更是不提倡的。作为老百姓,老李也许只有“凑活着过吧”。再者,老李看透了北京的浮华,认清了处在这个浮华的城市就要付出做人的自由,需要时刻为了面子做人。他的妻子虽然没见过世面,笨拙的样子令人耻笑,但是她的朴实和简单给了他两个孩子和一个温暖的家,老李是唯一一位有孩子的科员。他最后放弃北平的生活而选择乡下也许对自己来说是一种精神的解脱。
老舍笔下的人物总是活灵活现的,“艺术源于生活”,老李的人物形象也不是凭空产生的。老舍曾经也反抗过家长的婚姻安排,想做自己的事,如辞去教职,做专业作家等。但是在世俗的生活世界里,他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妥协、退让,安分守己地过着自己的市民生活。了解了老舍的经历,我们更容易理解《离婚》中老李的无奈和痛苦了,为什么在追求“诗意”与“浪漫”的路上,他最终选择了妥协放弃,黯然离开北平
⑵ 老舍写的《猫城记》。
《猫城记》叙述一位中国机师,失事坠机在一个名叫猫国的火星国度里,给当地一位名叫大蝎的社会名流捉去,以礼相待。机师与主人一同到猫国的首都,观察其中奇异的政治教育制度,后来并目睹它遭受邻国侵略而城破种灭,仅剩下两只惧外媚外的猫,却互相搏斗以致身亡。
老舍无疑是以他的同胞做模型,来塑造这些猫,它们要吃一种麻醉性的迷药,以维持生命,好像中国人要吸食鸦片一样。它们懒惰懦弱、狡猾贪婪、好色败德、惧怕外族,却又要模仿外国人的恶习。
身材矮小的侵略者代表日本人,因为远在30年代的初期,日人已作吞灭中国的狂想。借着《猫城记》,老舍警告同胞,灾祸已迫近眉睫,所以,此书成为中国作家对本国社会最无情的批评。
书中很多地方,讽刺过于露骨,故后来老舍以为缺乏艺术上的成就,这也许是恰当的。不过,《猫城记》几节最精彩的文字,给人印象,完全不是夸大的玩笑或讽谑。作者在第15章,刻画一个传统的中国妇人的奴颜卑膝,丝丝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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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整部作品,按照阶层,老舍将猫国人划分为:政客(包括皇帝和官僚),以大蝎为代表;外国人;平民(包括学生妇女);士兵。他们也可以统称为不思考的人。另外,还有两种人不在此列,一种是小蝎大鹰和我,他们可以称为少有的明白过来的人。第二种是侵略者矮个子猫人。
大蝎为代表的政客影射了中国的大地主和大资产阶级。他们既凶狠又虚弱,对国内平民残忍血腥,而在外国人面前,他们却不得不巴结依赖,甚至匍匐在之脚下乞求保护。书中这样介绍大蝎:“他是猫国的重要人物”“大地主兼政客诗人与军官”。
所以他既用尽手段聚敛财富,(即火星的钱币“国魂”,相当于地球人当时使用的大洋)又具有这类人共同所有的顽固、盲目自大、自欺欺人与迂腐。老舍以幽默的笔触写道:大蝎说:“我们不屑模仿,我们是一切国中最古的国”。
“外国人打进来了,大蝎可能是吓昏了,可是,吓昏了还没忘记了应酬,还没忘记了召妓女,这便不是我所能了解的了”。而面对外国人却受了委屈还是一副谄媚、可怜、乞求的嘴脸,书中这样说:“我要出去看看,他总是从天而降截住我。
截住了我他并不强迫我回去,他能把以自己为中心的事说的使我替他伤心,好像听着寡妇述说自己的困难,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使我不有的将自己的事搁置一旁。”更有甚者,在敌兵来袭后自知打不过时又争着去第一个投降,以为先投降的一定能做大官。
在民众与下层兵士面前,他极尽残忍:在猫国有一个传统,每次收迷叶(相当于“鸦片”,吃了使人迷醉)时,地主必须捶死一两个猫兵,埋在迷林里,据说这样来年才能丰收。他就用木棒打死了两个偷吃了一点迷叶梗的士兵。然而,据大蝎的儿子小蝎说,
大蝎原本也是个新人物,二三十年前他也反对吃迷叶,提倡女权,反对纳妾,也仿效外国人。但现在他却拿从外国人处学来的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压迫自己的民众。对于其他政客,老舍这样描述,“他们和普通的猫人一点也不同了。
一见着我,全说老朋友,老朋友,我不客气的声明,我是从地球上来的。这自然是表示,老朋友的不适当。可是他们似乎把言语中的苦味当作甜的,依然是,老朋友,老朋 友”大蝎这类人里还有一些人是完完全全无用的老顽固们,却愚昧透顶。以大蝎的父亲为例,认为迷叶是外国传来的所以他觉得吃迷叶是丢为外国人的脸,不算他自己的错处。
第二类人是外国人,在这里影射的是西方侵略者。他们有先进的武器与官僚勾结帮他们保护迷林压榨下层民众,并从中榨取钱财,他们居住在外国城相当于租界。小说还痛心的揭示出:猫国的法律管不着外国人。
猫国有还这样一句谚语:外国人咳嗽一声,吓到猫国五百兵。对于他们在猫国的横行霸道敲诈勒索,猫国的首领们这样说,猫国人是打不过外国人的,所以他们自欺欺人地希望外国人自己打起来。 猫国的民众呢,确是没有人格的,或者说整个猫国从上到下都是没有人格。
只知道在迷叶的迷醉下沉沦,他们又贫苦又懒又脏。书中这样说“猫人已无政治经济可言,可是还免不了纷争和捣乱。
我不知道哪位上帝造了这么群劣货,既没有蜂蚁那样的本能,又没有人类的智慧,造他们的上帝大概是有意开玩笑,有学校而没教育,有政客而没政治,有人而没人格,有脸而没羞耻”他们无知地由政客们摆布,又无能力做一切事,他们跟着政客们学外国人办政党,到处高呼“呀呀夫斯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猫城记
⑶ 电影《纳妾》是根据老舍哪部文学作品改编的
老舍的《离婚》
⑷ 为什么鲁迅和他家兄反目成仇
鲁迅没有和他的家兄反目成仇,与二弟周作人的失和确是鲁迅终身未了却的心结。李大钊遇害后,周作人将李的大儿子李葆华藏在八道湾,后送其去日本留学。鲁迅得知此事后,对周作人大加赞赏,鲁迅去世后,周建人在给胞弟周作人的信中提及此事。
一次,周作人的一部译稿交给商务印书馆出版,鲁迅去时,编辑正在校勘,鲁迅说:“启孟的译稿编辑还用得着校吗?”在商务印书馆工作的周作人说:“那总还是要看一遍的吧!”鲁迅这才默不作声了。
1933年,鲁迅再次向弟弟发出求和的讯号,他在其诗《题三义塔》中写道:“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鲁迅知道周作人的“日本情结”,在逝世前特地让周建人转告周作人:“遇到此等重大问题时,亦不可过于后退。”
鲁迅一次次示好并没有得到周作人的响应,一直到他去世,兄弟二人都未能和解。
与鲁迅断交后,周作人依旧平静地上课、作文。但他在1923年7月25日所写的《自己的园地•旧序》中,重复了7月18日写给鲁迅字条中的话:“过去的蔷薇色的梦都是虚幻。”
1924年6月,周作人写《破脚骨》一文,据川岛说,此文是针对鲁迅,在文中,周暗示鲁迅是个“无赖子”。
舒芜在《周作人对鲁迅的影射攻击》一文中说:“周作人在公开发表的文字中,对鲁迅的人身攻击却是时时处处,一触即发,常常是非常恶毒的。”
周作人对鲁迅和许广平的结合亦有微词,他说鲁迅好色、纳妾,晚年,他的日记中仍有“兄弟皆多妻”之语。
虽然失和,但兄弟二人却没有断了联系,他们都在《语丝》写文章,有共同的朋友,周建人、川岛不止一次充当了二人沟通的桥梁。二人还一致对外,在女师大驱赶校长杨荫榆的风潮中,周作人在鲁迅起草的《关于女师大风潮的宣言》上签了字;在鲁迅与陈源的比战中,周作人毫不犹豫站在了长兄一边。
荆有麟回忆,二人失和后,还常在北大教员休息室见面,一接触便起争执。可一旦有人攻击周作人,鲁迅便用给中笔名代弟弟应战。成仿吾和鲁迅论战时,周作人也在其文章中为鲁迅帮腔。“三•一八惨案”发生后,鲁迅被列入北洋政府的缉捕名单,周作人知道后,马上托人通知鲁迅。
周作人的《五十自寿诗》发表后,友人们纷纷唱和,引发一场风波。鲁迅却能理解二弟,他在给杨霁云的信中说:“周作人之诗,其实是还藏些对于现状的不平的,但太隐晦,已为一般读者所不憭……”
1936年10月19日清晨,鲁迅逝世。第二日,周作人恰好有一堂《六朝散文》课,他没有请假,而是挟着一本《颜氏家训》缓缓走进教室。在长达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周作人始终在讲颜之推的《兄弟》篇,只字未提其他事情。第一堂课下课前几分钟,周挥一挥袖子,掸了掸粉笔灰说:“对不起,下一堂课我不讲了,我要到鲁迅的老太太那里去。”这个时候,大家发现周的脸色非常难看。柳存仁回忆:“他并没有哭,也没有流泪,可是眼圈有点红热,脸上青白的一层面色,好像化上了一块硬铅似的。这一点钟的时间,真是一分钟一秒钟的慢慢的捱过,没有一个上课的人不是望着他的脸,安静地听讲的。这个时候容易叫你想起魏晋之间的阮籍丧母的故事。”
解放后,周作人写了《鲁迅的故家》、《鲁迅小说里的人物》等作品,在谈及鲁迅时,也会称“家兄”。陈迩冬回忆,他在周作人屋中见到过鲁迅拓的汉碑,一次,周送他出门时,指着外院的丁香树说:“这是家兄种的。”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周作人确实是个谜一样的人物。早年他思想激进,提倡“思想革命”和“人的文学”;中年后,思想却渐趋消沉,追求闲适,以写“草木虫鱼”自娱;后来又“落水”附逆,沦为汉奸。这是谜。他曾与鲁迅兄弟怡怡,后来却失和反目,老死不相往来。这又是个谜。周作人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一员主将,人们在评价他的文字时,往往以“平和冲淡”视之,但,就在这“平和冲淡”的文字背后,却包含着许多他对现实与历史的批判。只是他常能控制住自己的笔端,使之不过分张扬,所以不易为有些读者所察觉,因此,给人以温文尔雅,超然物外之感。
因为他的附逆,在解放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周作人研究”一直是个禁区,也因此,我对晚年周作人所知未详。最近读了黄开发先生编注的《知堂书信》,使我对晚年的他有了较多的了解。特别是该书收录的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他写给曹聚仁与鲍耀明的一批书信,不仅透露出他晚年生活的窘困,同时还对一些现代名人进行了评论。这,尤其令我感兴趣。周作人曾在《日记与尺牍》一文里说:“日记和尺牍是文学中特别有趣的东西,因为比别的文章更鲜明的表出作者的个性。”由此,也可反映出知堂晚年的一些真实心境,这是在他的文章里所不易读到的。
对于鲁迅,知堂在1958年重读了曹聚仁的《鲁迅评传》后,去信说:“鲁迅评传现在重读一过,觉得很有兴味,与一般的单调者不同,……云其意见根本是虚无的,正是十分正确。因为尊著不当他是‘神’看待,所以能够如此。”在同信中,他对上海的鲁迅塑像发议论道:“死后随人摆布,说是纪念其实有些实是戏弄,我从照片看见上海的坟头所设塑像,那实在可以算作最大的侮辱,高坐在椅子上的人岂非即是头戴纸冠之形像乎?”
1962年,他在看了鲍耀明寄来的林语堂文章后,回信道:“至说鲁迅文人成分多,又说非给青年崇拜不可,看似不敬却也是实在的。盖说话捧人未免过火,若冷眼看人家缺点,往往谈言微中。现在人之捧鲁迅,在上海墓上新立造像,--我只在照相上看见,是在高高的台上,一人坐椅上,虽是尊崇他,其实也是在挖苦他的一个讽刺画,即是他生前所说思想界的权威的纸糊高冠是也,恐九泉有知不免要苦笑的吧。”
1925年,《京报副刊》请当时的名人为青年开必读书目,鲁迅也在被请之列。然而,鲁迅是不赞成为青年开必读书目的。1966年,知堂与鲍耀明谈起这件事时,说道:“‘必读书’的鲁迅答案实乃他的‘高调’--不必读书--之一,说得不好听一点,他好立异鸣高,故意的与别人拗一调。他另外有给朋友的儿子开的书目,却是十分简要的。胡适之提倡‘少谈主义,多谈问题’在‘每周评论’上展开讨论过,那时反对的方面记得有李大钊,而他并不参加。后来说他曾反对胡适等有功,与李大钊并重,这也是追加的神话罢了。”
知堂与鲁迅自小受着同样的私塾教育,在鲁迅的引导与帮助下又去南京读书,再后来去日本留学,二人可谓其情怡怡,他前期所走的也几乎是与鲁迅一样的人生道路。后来却反目成仇,“互为参商”。应该说,他对鲁迅的感情是很复杂的,他主张把鲁迅不当“神”而当人看,应当是不错的。但为了纪念鲁迅而塑其像,也非不可以。而知堂对此却几乎至于嘲弄,这就显得有些过火了!也许是私人间的信札往还,因此可以“放肆”地一谈。
而对许广平的态度,他也充满鄙视。1961年,他在给鲍耀明的信中就许广平《鲁迅回忆录》一书评论道:“她系女师大学生,一直以师弟名义通信,不曾有过意见,其所以对我有不满者殆因迁怒之故。内人因同情于前夫人(朱安)之故,对于某女士常有不敬之词,出自旧家庭之故其如此看法亦属难怪,但传闻到了对方,则为大侮辱矣,其生气也可以说是难怪也。来书评为妇人之见,可以说是能洞见此中症结者也。”在给鲍的另一信中又说:“那篇批评许××的文章,不知见于什么报,所说大抵是公平的。实在我没有什么得罪她的事情,只因内人好直言,而且帮助朱夫人,有些话是做第二夫人的人所不爱听的,女人们的记仇恨也特别长久,所以得机会来发泄是无怪的。”另外,据舒芜先生《周作人对鲁迅的影射攻击》一文所载,知堂在文章中对鲁迅与许广平的结合也多有讥讽,甚至还不点名地批评鲁迅此举为纳妾。
对于周建人,他也似有颇多不满,说:“内人之女弟乃我之弟妇,亦见遗弃(此系帝国主义分子之故),现依其子在京,其子以抗议故亦为其父所不承认……”信中所提“其子”系指周丰二,为周建人与羽太芳子所生。据周海婴先生《鲁迅与我七十年》一书的有关记载:周建人于1936年回北平为母祝寿,在八道湾,周丰二突然从内屋冲出手持军刀,口称为母亲抱不平,向周建人砍去,被众亲友奋力夺下,因此周建人与王蕴如愤然回沪。该书还记载,在解放后,知堂还为羽太芳子捉刀写诉状,由周丰二出面状告周建人“重婚”,后经法庭详细调查,状告理由不成立,同时法庭宣判周丰二与周建人脱离父子关系。由此二事稍可看出知堂对乃弟的不满来。
解放后,郭沫若的一些表现确为很多人所不齿,他勤走“南书房”,被有些人讥笑为“胡笳十八拍”。周作人在评论溥仪的《我的前半生》一书时顺带说道:“其实八股功夫顶好的自然要算郭老了。”而在另一封给鲍耀明的书信里,他说得更为露骨:“书(指赵聪的《五四文坛点滴》)中对于郭公表示不敬,此已渐成为一般的舆论,听中学教员谈起,现在大中学生中间有一句话,说北京有四大不要脸,其余的不详,但第一个就是他,第二则是老舍,道听途说,聊博一笑耳。个人对他并无恶感,只看见“创造十年”(?)上那么的攻击鲁迅,随后鲁迅死后,就高呼‘大哉鲁迅’,这与歌颂斯大林,说‘你是铁,你是钢’,同样的令人不大能够佩服也。狂妄之言,不足为外人道。”此时的周作人已是个政治贱民,曾经为舆论大肆渲染的“二堂晤语”及郭氏名文《国难声中怀知堂》俱成往事了。据我所知,解放后他们几乎没有任何交往,想想郭氏对鲁迅的前倨而后恭与对自己前热而后冷,怎不叫苦雨斋主人心有戚戚焉!?
对于曾为《语丝》社同道的林语堂的评论,他可能是在读了林的《记周氏弟兄》一文而发的。大概林语堂在文中捅到了他的痛处,林在该文中说:一,“作人太冷,所以甘作汉奸”;二,“所写文章,专抄古书,越抄越冷,不表意见。”;三,“(沈兼士)跟我谈周作人在北平做日本御用的教育长官。他说我们的青年给日本人关在北大沙滩大楼,夜半挨打号哭之声,惨不忍闻,而作人竟装痴作聋,视若无睹。”对于作汉奸事,知堂一再申明“不辩解”(其实,他是辩解的)。他在1965年4月给鲍耀明的信中,针对林语堂的第二点反驳道:“语堂系是旧友,但他的眼光也只是皮毛,他说后来专抄古书,不发表意见。此与说我是“文抄公”者正是一样的看法,没有意见怎么抄法……”过了几个月后,他又借别人评林语堂发议论道:“语堂与梁实秋皆系美材,亦同犯才子之毛病,盖才子到老辄有倚老卖老之病,亦即是才尽也。”再过数月,知堂得知林去香港的消息,又挖苦道:“林语堂来港不知何事,他近来的文学活动我也毫不知道,想还写文章赚英美人的钱吧。”看知堂对林语堂的评价似乎有些泄私愤的味道了。
知堂虽说梁实秋与林语堂一样属才子,但却也肯定梁的成就,他说梁实秋在没投台湾前“有可取的地方”,并认为“十三妹论他比创造社的人要好,可谓有见识的话。”同时,他认为徐志摩也“有可取的地方”,这可取的地方是什么呢?也许他认为是徐的散文方面吧。知堂曾在《志摩纪念》一文里说:“散文方面志摩的成就也并不小,据我个人的愚见,中国散文中现有几派,适之仲甫一派的文章清新明白,长于说理讲学,好像西瓜之有口皆甜,平伯废名一派涩如青果,志摩可以与冰心女士归在一派,仿佛是鸭儿梨的样子,流丽轻脆,在白话的基础上加入古文方言欧化种种成分,使引车卖浆之徒的话进而为一种富有表现力的文章,这就是单从文体变迁上讲也是很大的一个贡献了。”虽然当时他也肯定了徐的诗歌。但他晚年却说:“敝处适有《猛虎集》一册,系徐志摩所著,此人大有名望,《五四文坛点滴》大为赏识,但我因不懂新诗,故看不出好处来,留在我这里没有用处……”知堂说自己“不懂新诗”大约只是谦词,而“看不出”徐诗的“好处来”也许是真的。这是他为文的狡猾处也未可知。
知堂擅长此类春秋笔法。如谈到老友沈尹默的书法时说:“偶检故纸,于其中得沈尹默写的‘苦雨斋’扁额,……此系大约三十年前之物,其时沈君尚未成为海上书家,其字似亦更有趣……”沈书出之于王右军,有人评其书谓之“媚”。也许知堂当时已看出端倪,以为不及三十年前了。有趣的是知堂的老友陈独秀也对沈书颇有些非议,他曾给台静农的书札中说:“尹默字素来工力甚深,非眼面朋友所可及,然其字外无字,视三十年前无大异也。”知堂以为沈的书法后来退步了,而陈独秀以为沈书没有进步,这也是件有意思的事。
说及唐弢,他道:“今日见到唐弢氏,在领导青年人改写现代文学史,其思想似颇宽大,想能做出更好的文学史来。”文学史而靠“做”!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叹服于知堂文笔的高妙。在评论上世纪二十年代,曾与周氏兄弟打笔仗的陈西滢时,他说:“陈西滢亦是颇有才气之人,唯以卿谊之故,乃以‘正人君子’自命,参加‘女师大’一役,妄费许多力气,亦深可惜也。”在提及苏雪林时,他说苏的《周作人先生研究》一文“最有内容”。
知堂与胡适的交往,在《知堂回想录·北大感旧录七》里已有所述及,但也只是记实而少评论,而在晚年的书信中却有些评价。1962年,他在给鲍耀明的信中这样评价道:“胡博士亦非可全面抹杀的人,所云学者成份多,亦是实话……”1965年又道:“胡君的确有他的可爱处,若其喜谈政治(当初却以不谈政治为标榜),自然也有他的该被骂的地方,唯如为了投机而骂之,那就可鄙了。我与适之本是泛泛之交(寻常朋友),当初不甚热烈的捧他,随后也不曾随队的骂他,别人看来或者以为是,或以为非,都可请便,在我不过是觉得交道应当如此罢了。”当年大陆学界“批胡”之风尚劲,知堂依然坚持己见也属可贵了,亦可看出他对胡适感觉不坏。
他同样感觉不坏的还有蒋梦麟。1964年,当他得知蒋在台湾去世时,他回信给鲍说:“蒋君虽是绍兴人,但我不很熟习,他的政事我也不甚了解,只是个人对于他的印象却是不坏的,因为他还是讲信用,也就是还不势利,即为他以校长资格从云南拍电报,叫我照管北大校产,胜利后给我出证明……虽本是他的责任,但是在别人却早已赖掉了,他却没有这样干,觉得还有古道可取。”
说到蒋梦麟“讲信用”“不势利”,倒想起他骂罗家伦和傅斯年来了。在1964年致鲍耀明的信中,知堂曾称他二人为“狗腿”。据梁实秋《忆岂明老人》一文的《后记》里转引南宫博的一段话:“我曾写过一篇题为:《先生,学生不伪!》不留余地指斥学界名人傅斯年。当时自重庆到沦陷区的接收大员,趾高气扬的正不乏人,傅斯年即为其中之一。我们总以为学界的人应该和一般官吏有所不同,不料以清流之命的傅斯年在北平接收时,也有那一副可憎的面目,连‘伪学生’也说得出口--他说‘伪教授’其实已不大可恕了。”从该文的描述来看,知堂骂罗、傅二人为“狗腿”也就不足为怪了。
其实,早在1950年,知堂就对这二位《新潮》社的主将进行了批评。他在《<新潮>的泡沫》一文中说:“罗家伦不失为真小人,比起傅斯年的伪君子来,还要好一点。罗是公开的国民党,傅乃标榜无党派,以‘社会贤达’的头衔出现,替蒋二秃子出力更为有效,所以罗只配称作帮闲,而傅实在乃是帮凶了。”另外,该文中还记述了罗家伦的一则“趣事”:“罗虽是文化运动出身,可是很有点鄙陋,钱玄同见过他的西文名片,写作罗斯福罗,每相见的时候,常要叫这个名字,开他的玩笑。”
知堂对其弟子沈启无的评价也是骂。沈为“周门四弟子”之一,后来被逐出师门,知堂曾发《破门声明》散发给一些朋友。不特此也,知堂在以后的文章中也屡屡影射沈。1944年还写有《遇狼的故事》一文并收入《苦口甘口》,晚年所作《知堂回想录》也全文转收,可见他对此事何其耿耿于怀。有人说,逐他是因为周在遇刺客时,沈在场说自己是客人而引起周后来的恼怒。但知堂在给鲍耀明的信中却说出了真正的理由,他道:“尚有一人则早已绝交(简直是‘破门’了),即沈启无是也。其人为燕京大学出身,其后因为与日本‘文学报国会’勾结,以我不肯与该会合作,攻击我为反动,乃十足之‘中山狼’……”
尝读周作人文集,知道他对丰子恺翻译的日文《源氏物语》颇不以为然,大致说丰子恺日文水平浅陋。在他给鲍的书信里也有记载。他道:“承示丰子恺君拟译源氏,所谓老而益壮,亦可佩服,但恐未必适宜……丰君译有啄木小说集,其中はしゃぐ一语有误译处,因之不免对于他稍有疑问耳。”1950年,上海《亦报》连载周作人的《儿童杂事诗》,丰子恺为全部七十二首诗中的六十九首配了插图。但他对丰子恺的画,也同样地表示不大满意。后来,他在给鲍耀明的信中说道:“丰君的画,我向来不甚赞成,形似学竹久梦二者,但是浮滑肤浅,不懂‘滑稽’趣味……”而在谈到陈师曾的“书画刻印”时,他以为“都有功夫,即是所谓有书卷气,也就是没有市侩气也”。
另外,知堂的书信里还提到了陈垣、陈寅恪、冯沅君、潘家洵、胡兰成等人,大多只是实录而未作评论。但知堂却称胡兰成为“君”,这,倒是令我有些诧异的。
晚年的周作人不仅生活窘困,大概其精神也颇为凄苦。曾经驰骋文坛的骁将,如今却沦落为政治贱民,只能靠买文翻译赚钱度日,好在他还有曹聚仁、鲍耀明等的帮助与接济,这样一来,不仅解决了一些生活上的问题,还可以对他们臧否时贤,或许稍可舒解心中的苦闷。但随着文革的即将爆发,知堂也将被这股洪流淹灭以结束他谜一般的人生。而他留给后人的大概也不仅仅是惋惜与遗憾吧。
⑸ 求大陆纯文学小说改编的电影,如老舍的《纳妾》之类。谢谢!!!
活着,围城,茶馆,四世同堂,纳妾
⑹ 《纳妾》为何被禁播
因为:很黄,很暴力
⑺ 鲁迅死后追悼鲁迅的场面 作文啊
这个题目好无聊啊,鲁迅都说了:我死以后,管你们的生活。
在海婴的《鲁迅与我七十年》中找照片,看看那个场面。再说吧。
⑻ 读老舍离婚写读书日记
刚开学,从图书馆翻出几本旧书,翻阅着剥落的封面,老舍先生的《离婚》带给我怆然的概叹。
老舍的《离婚》讲述的是清末民初北平财政所里发生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老李是老舍在作品中成功塑造的市民形象:不愿随俗但最后却不得不从俗。老李是一位有些理想和追求的市民形象,他不满灰色的生活和平庸的旧式妻子,而幻想体验下浪漫的“诗意”,并对生命的价值展开了痛苦的思考。但在张大哥善意的体贴和小赵的刁蛮欺诈下,终于认清自己也不外乎一个懦弱、随俗敷衍的地狱的鬼。在他心中的诗意(小马太太)幻灭之后,他带领全家离开北平回到了乡下,表现出他对灰色生活的最后抗争。
文章从一开始就说到老李时时感到寂寞,心里一直向往着“诗意”与“浪漫”的生活,梦幻着有一位志同道合的爱人。虽然老李过着衙门里无聊的生活,但他有理想,有热情,曾经试图冲出灰色生活的重围,追求自己心中的“诗意”与“浪漫”。但是由于复杂的主客观原因终于以失败告终,做了“张大哥第二”。他的人生悲剧是值得我们同情的。
老李来自农村,通过努力终于使自己留在了大城市,自己的妻子和两个可爱的孩子留在乡下生活。过着财政所里无聊的生活,就在婚姻出现问题的时候,张大哥的一顿涮羊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老李从“诗意”里拉回到现实,解决了老李的困惑:将老婆孩子接到自己身边,老李认为自己的老婆“脚不是她裹得,绿裤子不是她发明的,不怨她”。
在衙门里,老李人品好,有学识,是唯一具有真才实学的人,唯一一个肯埋头干实事的人,却遭到同事小赵、老邱、老吴等人无尽的羞辱。面对小赵的混蛋行为,老李却不敢有任何异议,作为堂堂男子汉,不能保护自己的家人,只能回到家痛哭一场,第二天还得照旧去衙门。他“不敢再去捉弄那漫无边际的理想,理想使他难受的渺茫,像个随时变化而永远阴惨的梦”。
生活的浮华与不公在老李眼里是清楚的,因为他善于思考,看出财政所是一个腐烂发臭的官僚机构。虽然他痛感在那里没有分毫的价值:“他看到一个衰老丑恶的他,和一个衰老丑恶的她,一同在死亡的路上走,路边的花草是些破烂的钱票与油腻的铜钱!”
他有清醒的认识,却摆脱不了长期生活其中的市民社会环境。市民阶层中的敷衍、苟且、软弱对他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他经常不得不去做一些违反自己意愿的事情,他“顶不喜欢随俗,而又最怕驳朋友面子,还是敷衍一下好吧。”他意志薄弱经常屈服于现实,“不敢和无聊、瞎闹、硬碰一碰”,“思想,没有行动,思想只足以使人迷茫”。
同时老李时时感到寂寞,心里一直向往着“诗意”与“浪漫”的生活,梦幻着有一位志同道合的爱人。终于 “马婶”出现,“那点诗意要在她身上具体化了”。但由于婚姻的枷锁,道德的樊篱,还有自身性格的懦弱,他不敢也没有任何勇气去追求自己心目中的“诗意”。他只是躲在自家的屋檐下,用哆嗦的目光追随他的意中人。唯一大胆的举动是在张大哥的儿子——天真——被抓以后,在衙门里奔走,希望能够把天真保出来,但世态的炎凉终于摧毁了老李,最后不得不求助“骗子兼科员”的小赵。
再后来,老李辞职了,带着遗憾走了,还是回乡下了,因为虽然马先生回来了,但是马太太并没有跟他闹翻,让他多多少少有些失望,他觉得也没有再住下去的理由了,他的春梦破碎了,不用再怀念了,留下一段回忆,一段议论……
“诗意”、“浪漫”,最终都破灭了,他别无选择,“为太太他得活着;为责任他得活着,即使不快乐的活着”。虽然,他面对社会现实中的种种,不愿同流合污却只有敷衍,久而久之,落在市民的俗气中。老李想改造现状却没有勇气,想逃离无爱的家庭却顾及到责任,想追求“诗意”却终成梦幻。在矛盾交织的网中,老李被网住了,只有顺从地过着市民的生活。
究竟是什么使老李仅存的一点“诗意”与“浪漫”一点点消失最后灭亡?在我看来,清末民初,那是一个各种新旧文化相互激荡的过度时期,社会风俗强烈反对男人纳妾,离婚在当时更是不提倡的。作为老百姓,老李也许只有“凑活着过吧”。再者,老李看透了北京的浮华,认清了处在这个浮华的城市就要付出做人的自由,需要时刻为了面子做人。他的妻子虽然没见过世面,笨拙的样子令人耻笑,但是她的朴实和简单给了他两个孩子和一个温暖的家,老李是唯一一位有孩子的科员。他最后放弃北平的生活而选择乡下也许对自己来说是一种精神的解脱。
老舍先生曾经也反抗过家长的婚姻安排,想做自己的事,如辞去教职,做专业作家等。但是在世俗的生活世界里,他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妥协、退让,安分守己地过着自己的市民生活。了解了老舍的经历,我们更容易理解《离婚》中老李的无奈和痛苦了,为什么在追求“诗意”与“浪漫”的路上,他最终选择了妥协放弃,黯然离开北平。
“可是,老李不久就得跑回来,你们看看吧!他还能忘了北平?”
是啊,老李真能忘了北平么?古人云:“大隐隐于市。”然而在俗世中,谁又能免俗,一如既往地保留着那份“诗意”与“浪漫”?
老舍先生用老李想追寻“诗意”与“浪漫”而想与妻子离婚,但最终迫于种种,还是屈从了社会,放弃了理想,回到了乡下,对于这种想法,且不论会不会被当今社会价值观容忍,但老李在俗世的巨压下不得放弃自己的理想,单就这点,怕是会激起无数人共鸣吧……
⑼ 纳妾的剧情简介
《纳妾》改编自老舍的《离婚》,取材于清末民初期间,讲述的是当年北平财政所的旧事,当时各种思潮兴起,社会上刚取消一夫多妻制,尤其反对纳妾和贩卖妇女,从乡下来的老李(葛优饰)远离了家小,白天在财政所与同是科员的老黄(傅彪饰)谈笑风生,晚上回到公寓享受孤单,引起了房东的关注。房东是个年轻的小寡妇(陶虹饰),丈夫跟着一个姘头一去不回,也在寂寞中。几番往来,老李也对这年轻的女房东产生了好感,但碍于自己在乡下有家小,双方都不敢突破男女之间的那道防线。同事小赵开口闭口都反对纳妾,可私下却跟所长的夫人有一腿,并且为军阀物色良家妇女做小妾,被团长识破那些所谓的良家妇女,都是青楼女子, 而追到了财政所,发生了滑稽的一幕……葛优演的那个老李和陶红演的那个丈夫出走的寡妇之间的若即若离的感情 在一个个交错的眼神中 那种暧昧的感觉表现的淋漓尽致。旅长属于有权有钱的,所以他要女人不需要勾搭 ,直接买。剩余几个科员,一个被吸毒女弄的变卖家产,抛弃结发之妻。另一个老婆选择妥协, 原因无他, 因为他是科员,钱如果再乱花就不够了,也因为他是科员,工作稳定,如果离婚就等于便宜了他,宁可赖着,折射出的问题,生存还是第一的。最后,老李那个无果。小陶红最后那句“李大哥,明天您搬走吧”。不仅仅打破了老李的希望也掐断了,他原本心头活跃着的暧昧的火种, 人走了,心当然也就空了,于是他选择逃避,回了乡下,连收入稳定的科员也不干了。
也许故事的一开始就已经暗示着一个结局:尘归尘 土归土 哪里来的还是回了哪里去了!

⑽ 老舍《离婚》读后感~急!
《离婚》读后感
——浅谈老李的“诗意”与“浪漫”
老舍的《离婚》讲述了清末民初北平财政所里发生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老李是老舍在作品中成功塑造的市民形象:不愿随俗但最后却不得不从俗。
老李大学毕业,做了财政所科员,过着衙门里无聊的生活,然而他有理想,有热情,曾经试图冲出灰色生活的重围,追求自己心中的“诗意”与“浪漫”。但是由于复杂的主客观原因终于以失败告终,做了“张大哥第二”。 他的人生悲剧是值得我们同情的。
老李来自农村,通过努力终于使自己留在了大城市,自己的妻子和两个可爱的孩子留在乡下生活。过着财政所里无聊的生活,就在婚姻出现问题的时候,张大哥的一顿涮羊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老李从“诗意”里拉回到现实,解决了老李的困惑:将老婆孩子接到自己身边,老李认为自己的老婆“脚不是她裹得,绿裤子不是她发明的,不怨她”。
于是一系列悲剧就此产生。
在衙门里,老李人品好,有学识,是唯一具有真才实学的人,唯一一个肯埋头干实事的人,却遭到同事小赵、老邱、老吴等人无尽的羞辱。面对小赵的混蛋行为,老李却不敢有任何异议,作为堂堂男子汉,不能保护自己的家人,只能回到家唐痛哭一场,第二天还得照旧去衙门。他“不敢再去捉弄那漫无边际的理想,理想使他难受的渺茫,像个随时变化而永远阴惨的梦”。
生活的浮华与不公在老李眼里是清楚的,因为他善于思考,看出财政所是一个腐烂发臭的官僚机构。虽然他痛感在那里没有分毫的价值:“他看到一个衰老丑恶的他,和一个衰老丑恶的她,一同在死亡的路上走,路边的花草是些破烂的钱票与油腻的铜钱!”
他有清醒的认识,却摆脱不了长期生活其中的市民社会环境。市民阶层中的敷衍、苟且、软弱对他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他经常不得不去做一些违反自己意愿的事情,他“顶不喜欢随俗,而又最怕驳朋友面子,还是敷衍一下好吧。”他意志薄弱经常屈服于现实,“不敢和无聊、瞎闹、硬碰一碰”,“思想,没有行动,思想只足以使人迷茫”。
同时老李时时感到寂寞,心里一 http://www.chddh.com/zuowen/直向往着“诗意”与“浪漫”的生活,梦幻着有一位志同道合的爱人。终于 “马婶”出现,“那点诗意要在她身上具体化了”。但由于婚姻的枷锁,道德的樊篱,还有自身性格的懦弱,他不敢也没有任何勇气去追求自己心目中的“诗意”。他只是躲在自家的屋檐下,用哆嗦的目光追随他的意中人。唯一大胆的举动是在张大哥的儿子——天真——被抓以后,在衙门里奔走,希望能够把天真保出来,但世态的炎凉终于摧毁了老李,最后不得不求助“骗子兼科员”的小赵。
“诗意”、“浪漫”,最终都破灭了,他别无选择,“为太太他得活着;为责任他得活着,即使不快乐的活着”。虽然,他面对社会现实中的种种,不愿同流合污却只有敷衍,久而久之,落在市民的俗气中。老李想改造现状却没有勇气,想逃离无爱的家庭却顾及到责任,想追求“诗意”却终成梦幻。在矛盾交织的网中,老李被网住了,只有顺从地过着市民的生活。
究竟是什么使老李仅存的一点“诗意”与“浪漫”一点点消失最后灭亡?首先,清末民初,一夫多妻制刚刚废除,各种新旧文化相互激荡,社会风俗强烈反对男人纳妾,离婚在当时更是不提倡的。作为老百姓,老李也许只有“凑活着过吧”。再者,老李看透了北京的浮华,认清了处在这个浮华的城市就要付出做人的自由,需要时刻为了面子做人。他的妻子虽然没见过世面,笨拙的样子令人耻笑,但是她的朴实和简单给了他两个孩子和一个温暖的家,老李是唯一一位有孩子的科员。他最后放弃北平的生活而选择乡下也许对自己来说是一种精神的解脱。
老舍笔下的人物总是活灵活现的,“艺术源于生活”,老李的人物形象也不是凭空产生的。老舍曾经也反抗过家长的婚姻安排,想做自己的事,如辞去教职,做专业作家等。但是在世俗的生活世界里,他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妥协、退让,安分守己地过着自己的市民生活。了解了老舍的经历,我们更容易理解《离婚》中老李的无奈和痛苦了,为什么在追求“诗意”与“浪漫”的路上,他最终选择了妥协放弃,黯然离开北平。
“可是,老李不久就得跑回来,你们看看吧!他还能忘了北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