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兄弟阅读答案程勇
⑴ 研究余华小说《兄弟》的生存哲学应该写哪些内容
内容提要:生即降生、产生,事物的开端,意为“存在”,生容易;活即活着,指生命有机体的现实状态,跟“死”相对,与生存是同一层次的概念,活也很容易。但生活不容易。在余华的小说中,他通过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向我们展示了“生”和“死”的交替,貌似对“活着”的状态很无奈、很悲观,其实是向我们诠释了“生活”的真正内涵———精神关怀。
关键词:生活生存 价值
一 生———存在
生即降生、产生,事物的开端,意为“存在”。都说万事开头难,其实生很容易。对于世间万物,在必然性中一次偶然就促使了其产生,有时它的存在并不是以人的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所引导的。存在只是一种状态,存在主义者用存在这个概念把世界的统一性归结为存在。他们认为,人们所认识的任何事物,不管怎样千差万别,在“存在”这一点上总是相通的,它们都是存在者。但人和物的存在是不同的,物是自在的存在,而人是自为的存在。
自在的存在是纯粹地、绝对地存在的,不以人的意识是否显现它为转移。在余华的作品中,任何一个故事都是在一定的环境下产生的,而这种环境,并不是余华或者是任何人所刻意造就的。余华的小说《兄弟》创作于2005年,对于《兄弟》的问世,余华就直言不讳地表示是纯属偶然。他本来要计划写一部100万字的家族小说,没想到写了20多万字时便无法进行下去。无奈之中,他暂停了这部长篇的写作,到美国浪迹了7个月,之后又回到北京准备写一部较短的长篇。正在此时一则电视新闻吸引了他,说的是一名农民工讨薪不成,爬上高高的塔楼要自尽,塔下人群乱哄哄,忙着寻求解救农民工的方案。他突然感觉这是一个不错的小说素材,就有了表达的欲望。可写着写着,这个故事竟不由自主地向另一个故事偏移,发展到最后便给我们呈现了小说《兄弟》。
“自为的存在”和“自在的存在”相反,它主要是指人的意识的存在。自为的存在只能作为虚无、超越性、否定性而存在,意味着它不能作为现成已有的东西而存在,换言之,它“是其所不是且不是其所是”1。自为作为存在的缺乏总是追求、趋向存在,这种不断地追求和趋向使人不断地超越、否定自己和世界,不断地使自己和世界获得新的价值和意义。在读余华的作品时,往往会有这种感觉:人活在世界上仅仅是一种存在;而与生对应的死,其实也是一种存在。古罗马哲学家就说过,从诞生的那一时刻起,自然就挽着我们的手一步步地向死亡走去。生和死同样都是不可抗拒的。对于《活着》,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被主流文学评论为余华将主人公福贵最终的活着类比为一种牲畜式的生存,并予以唾弃。但我们看到,随着时间的流逝,大家对《活着》开始有了新的评价,认为《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福贵的命运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结尾那个与福贵同行的老牛暗示一个令高贵的人难以接受的事实:其实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它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二 活———生存
活即活着,指生命有机体的现实状态,跟“死”相对,与生存是同一层次的概念。要想活着其实很容易,只要生物有机体还维持着生命,就意味着活着,没有死。它可以是没有目的、没有意识的行为,形同行尸走肉,与死并无根本的差别。
余华早期作品中的人物就如同一具具行尸走肉,他们极端、麻木、暴力、缺少人性。比如在其早期作品《现实一种》中描写的山峰、山岗两兄弟,他们灵魂的麻木、感情的缺失、头脑的弱智,在小说开头的叙述中,我们就能得知,“在山岗和山峰兄弟俩的印象中,晴天十分遥远,仿佛远在他们的童年里。”而在《世事如烟》中,余华用阿拉伯数字为人物命名,试图抹掉人物的个性,而这些人物也都是些亡命之徒,生活在暴力与血腥之中。
在余华对自己童年的描述中,我们也能发现,在医院长大的余华,从童年起就已经看到了生与死的交替。在他的小说中,他也时时刻刻地通过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向我们展示这种“生”和“死”的交替。比如在小说《活着》中,主人公福贵的身边就时刻地在上演着这种生与死:因为自己赌博输光家产,自己的爹被气死;儿子有庆的出生;母亲病死;难友老全的意外而死;儿子血被抽干而死;女儿因生产大出血而死;外孙苦根的出生;妻子家珍病死;女婿二喜因工而死;苦根吃豆撑死。福贵这一生经历了太多的死亡,面对亲人的离去,福贵是悲伤的,但悲伤过后,也只能接受。就像余华自己说的,“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2。
在余华的小说中,他通过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向我们展示了“生”和“死”的交替,貌似对“活着”的状态很无奈、很悲观,其实那里透露着他对生活的渴望:人要活得像个人样,不能等同于行尸走肉,人除了物质的需求更需要精神的关怀,需要自我的实现。
三 生活———精神关怀
物质需求是人之存在的基础,它是实现人生目的的手段,而绝不是目的本身。人生的目的是生活,生活是为了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的各种活动。生活不同于生存,它需要精神的关怀,需要以发展、进步作为目标,需要激情,需要实现人生价值,是自我实现的过程。
生活在快节奏中的人们,由于生活的紧张、工作的压力、挫折的烦恼、责任感的重负,非理性受到极大的压抑,他们需要感情的宣泄、情感的寄托,有爱和被爱的要求,有与人交往的愿望。这就使人性中心理层面的需求上升到显著的位置,同时使人格显得更为重要。他们关心在交往中自己的地位,别人如何看待自己,需要把他们看成是团体中的一员,是团体不可缺少的部分。他们要求得到尊重,维护个人品德和自尊心。耶鲁大学教授阿吉里斯认为:“越来越多的心理学家相信自我尊重、自我接受和心理成功是构成我们社会中个人精神健康的主要因素。”3日本经济的发展就受益于对人情感的信任、尊重、自我价值的发挥。
生活在集体中,人性中各种本能的欲望,非理性的情感越发明显地展示出来。人作为一种社会存在物,有理智,但同时更有意志和情感。“霍桑试验”证明,经济动机并不是人们唯一的主要动机,主导人们行为的,也不仅仅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逻辑理性;人性中还有情感、情绪等非理性的内容,有被理解、被关怀的情感的需要,支配人们行为的更多的不是理性而是情感因素。因此,人不仅仅是自然的存在物,更主要的是社会的存在物。作为社会的人他们不仅要求在社会上寻求收入的源泉,凭借理性追求个人利益,而且还有情感,要求得到友谊、安定和有所归属,同时得到尊重,这些都属于精神关怀。
在余华前期的小说中,我们很少能看到对这种“生活”的描写;但在他的后期作品中,这种“生活”的真正内涵随处可见。他在小说里向我们展示了个人渴望得到家庭、团体、朋友、同事的关怀爱护理解,对友情、信任、温暖、爱情的需要。兄弟情、父子情、爱情陆陆续续地出现在其作品里,向我们诠释了“生活”的真谛。
首先,我们来解析余华作品体现出的人的最基本的需要:生理和安全的需要。生理需要最重要当属吃饭问题,这在余华的小说中随处可见。小说中的主人公经常因为吃饭问题而烦恼,《活着》中凤霞因为一块地瓜被人抢去,而向对方挥起了锄头。而在人们饿得只能靠喝水充饥的时候,家珍却从开米行的父亲处,得到了一小袋米,“粥熬成后,我们一家四口人坐在桌前,喝起了热腾腾的米粥。这辈子我再没像那次吃得那么香了,那味道让我想起来就要流口水。有庆喝得急,第一个喝完,张着嘴大口大口地吸气,他嘴嫩,烫出了很多小泡,后来疼了好几天。”4小说《活着》中对一家四口回到家煮粥、喝粥的场景描写,让读者深深体会到饥饿的感觉,人只有在满足了吃饭这样的生理需要的基础上,才能从事其他活动。同样在《许三观卖血记》中,也有对饥饿场景的描写:许三观给喝了一个月玉米粥的家人做了一顿红烧肉,只是这顿红烧肉是许三观用嘴做的,几个孩子听完后“心满意足,酣然入睡”。
其次,我们来解析余华作品体现出的归属感的需要。由于社会生活的动荡,特别是由于社会环境产生巨大冲击而威胁人的生存时,人们越发具有强烈的归属感。正如埃里奇·弗罗姆所注意到的,人们总有一种逃避一个人站着时的那种孤独感的愿望,个人常常愿意放弃自我而从属于团体,而这正是工业化发展的一种必然结果。在小生产的自由经济时期,人们凭个人奋斗就能取得成功;但随着社会大生产时期的到来,人们开始以新的目光审视传统的价值,发现自己的命运是以一种不受理性和公正支配的方式同别人的命运交织在一起。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不再相信有关冒险、奋斗、成功的老公式,而把眼光转向并不具有冒险性但却相对安全的职业。这正如宾克莱所描述的:“许多人通过对组织的忠诚,对团体思想的忠诚,或者通过认为组织是保佑人平安渡过难关的地上天父,或者通过根据自己在组织中的地位而遵从那里要求的社会习俗,或者通过允许甚至欢迎组织接管个人生活中的许多职能,因而,他们发现了一种新的世俗宗教,或者至少发现一种新机构,他们在那里边能找到一种稳妥踏实之感。”5这并不是一种宗教信徒式的热忱,人们贬低物质上的渴望,投入集体中,是因为他们认为世界可以通过归属而得救,人可以通过把自己融合于某种更大的实体中而重新发现自己,正所谓集体中个人价值才能获得真正的实现。
每个人对家庭都有一种归属感,希望在一个安定、稳定的环境中生活,有家人的陪伴与关怀。《活着》中,福贵在进城给娘找大夫的时候,被国民党军队抓去拉大炮,每天在枪林弹雨中生活,这个时候福贵想的只有家和亲人,在险境中生活的福贵每天想的都是什么时候能回家,过安生的日子。而福贵自从赌博输掉家产“重新做人”之后,对自己的家庭也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责任感,他意识到从今以后他要赚钱养活家人,对于他来说只能去种地,于是他低着头向龙二租了五亩地,通过自己的劳动来养活自己的家人,这样的生活跟过去有着天壤之别,但相信这个时候的福贵是充实的、幸福的。
再次,让我们解读一下余华关于“爱”的生活描述。典型的如《许三观卖血记》中的许三观。许三观深爱着他的妻子许玉兰,即使许三观曾经疑心许玉兰和何小勇有过偷情行为,当许玉兰在文革中被批斗时,“看到许玉兰这个样子,许三观眼泪都快出来了”6。许三观也痛惜着他的大儿子许一乐,即使这个儿子看起来“长的像他老婆的旧相好”,许三观仍然在闹饥荒的年代,带着许一乐到胜利饭店吃面条。许三观卖过很多次血,每次我们都可以把它理解成因为爱,直到他老了,血没人要了。
《兄弟》中的父亲宋凡平对家庭付出无私的爱。余华说“:这是我心中理想的父亲,在我少年时期所处的那个时代,的确有很多这样的父亲,他们承受的压力比现在大多了。我记得我一个同班同学的父亲,跳井自杀前一天,我还看见他拉着儿子在大街上说话,样子笑嘻嘻的。‘文革’的世界有特别丑恶的一面,也有特别美好的一面。宋凡平这样的父亲,代表了中国传统家庭中的典型父亲,他们没有办法在外面实现个人价值,便把所有美好的人性都在家庭中释放出来了。我的父亲靠边站后,最颓废也就是躺在床上一声不吭,不给我们一点气受。相反,我们现在做父母的,反而没有这样的心理承受力。”7
当我们解读婚姻时发现,没有爱情的婚姻是生存,有爱情的婚姻才是生活,其中主要的差别在于,是否是有质量、有目的的行为,是否充满了爱的精神关怀。生存式的婚姻使人变得麻木,婚姻已经演绎成了一种纯粹的繁衍后代的行为和责任;而爱情式的婚姻是两个人心与心的碰撞,它以爱为基础,可以产生出巨大的激情和能量,去创造出一个美好的世界,使生命更有价值和意义。我们能从余华后期的作品中,读出这种爱。比如《活着》中福贵对家珍的爱、二喜对凤霞的爱,《兄弟》中宋凡平和李兰的爱、林红和宋钢的爱,这些人对生活、对爱情都在默默付出、不求回报。
最后,让我们来解读余华关于“乐观”的生活描述。生活中虽充满了苦难和悲剧,但同时生活中也充满了温情与爱。我们要乐观地承受,要勇敢地面对,活得精彩。余华在《活着》的前言中表示:我和现实关系紧张,说得严重一些,我一直是以敌对的态度看待现实。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内心的愤怒渐渐平息,我开始意识到一位真正的作家所寻找的是真理,是一种排斥道德判断的真理……。当时他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他,他决定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这就是我们今天看到的《活着》。
在他的小说《活着》中,福贵的一生经历了生活中所有的苦难,心已麻木,但却依旧顽强地活着。小说中其他人物面对苦难也有着同样的乐观精神,如福贵娘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家珍知道福贵赌输了所有家产时,只是说了句“只要你以后不赌就好了”8。
余华的小说大部分都是悲剧,包括人物的悲剧性,作品中悲观的情绪等,这在其前期创作中尤为明显。后期的作品中依然存在悲剧,但我们却能从悲剧中读出希望,生活不再只有阴冷、残酷、毫无希望,而是逐渐变得美好。余华说:“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9
人不仅追求感官的物质享受,而且要追求各种精神上的享受,追求道德上的合理性,知道自己行动的价值。现代人在社会所提供的一切可能条件下力求高尚、理想人格的现实化、完善化、平衡化。对于精神健康的人来说,以自主性、积极性、独立性和创造性的形式来追求自我发展、自我实现。这就是生活!(作者系沈阳工业大学教师)
⑵ 余华《兄弟》节选 阅读答案 小说中的李兰是一个怎么样的人物形象
《兄弟》上部中的李兰是一个充满悲情色彩的女性,
"从艺术的角度看,《兄弟》中写得最成功的人物形象不是
李光头,也不是宋凡平,而是李兰.李兰是全书中~个最
有人性张力和人性深度,艺术上最具文学性的形象".Cf]
她的出场是与儿子李光头的偷窥事件联系在一起的.儿
子的不光彩行为让李兰无地自容,并且多年前的丑事被
重新放在了小镇人的面前,和儿子的丑事一起,将李兰打
入了自卑与耻辱的深渊中.李兰的第一任丈夫李山峰因
为在厕所偷看女人的屁股而溺死在粪池里.这个事情对
于李兰的打击是致命的,她的生命从此就变得只是一个
生物符号存在了,她作为耻辱者的妻子吞咽着他给她留
下的"遗产"——耻辱,人的尊严,生活的勇气都丧失殆尽
了,这个女性的生存从此经受着巨大的道德伦理审判的
重压,虽然她并不是无耻行为的施行者,但是,"李兰在三
个月的产假里闭门不出,甚至都不愿站到窗前去,她怕别
人看见自己.……她拉开屋门抬脚跨出去时的恐惧仿佛
是要跳进滚烫的油锅".特别具有象征意味的是.李兰从
此患上了偏头痛的毛病,"一年四季眼泪不断".手指敲击
脑袋的声音像"敲木鱼声"."牙缝里时刻都在发出咝咝的
响声".这个折磨她一生的疾病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而改
变,当她与宋凡平结婚后,有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这个
毛病没有再犯过,作者的这一安排是耐人寻味的.看来这
个病并非全是实病,扩而言之,那个时代有正常人性要求
的女性.甚或那个时代所有正常而普通的人都"患"有这
种"疾病".
李兰的生命中的希望和快乐在作品中被一次次,
一
点点地被剥夺,直到这个女人生存的所有现实基础
全部丧失,随着这个女人生命力的枯萎消失,一个正常
女性生存的现实的生存基础也不复存在了.李山峰的
不光彩死去带给李兰的是无尽的屈辱和自卑,传统道德
的价值判断将李兰从一个"人"的集合中驱逐出去了,
如果说李山峰的死,以及人们对于他的唾弃是对于他
的行为的道德审判的话,那李山峰的死也包含着对于
那个"本能压抑"的禁欲时代的反讽,那个时代出现了
李山峰这样的一个"怪胎",而小镇舆论对于李兰的生
命的挤压.对于她和宋凡平的结合的嬉笑嘲弄,则是
作者在另一个角度对传统道德的某些阴暗层面的反
讽和嘲弄.正是小镇这个环境一点点剥夺了李兰生命
中的一些正常的欲求.让这个带有现代意味的"祥林
嫂"走到了她人生的末路.她的死折射出那个狂热时
代的残酷.
李兰生命的重放光彩是与宋凡平的相识与相爱开始
的,"宋凡平"这个名字是无数平凡人的一个总的指代,他
是小镇上的体育明星,是一位优秀的丈夫,一个慈爱的父
亲,一位时代风潮的追赶者,宋凡平的风光无限和悲惨死
去,是对那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命运惨烈"_2_时代的
另一层面的反讽,一个热情参与其中的时代风潮的追赶
者,最终被这个时代的风潮所抛弃与否定.并剥夺了他的
生命."在精神狂热和本能压抑的极端处境中,余华写到
了人性的力量,宋凡平和李兰公开相爱,隐忍抗争暴力,
之所以让人感动,全是因为人性的感召.那个变态的时代
是不能容忍人性公开存在的,尤其不能容忍人性在地主
之子宋凡平和地主婆李兰之间生长,所以他们的命运是
悲剧".¨3_李兰与宋凡平结合是一个时代的悲剧,如果说
宋凡平使李兰生命重新具有了生气的话,那么宋凡平的
死则象征着李兰生命的再一次枯萎.她用不洗头这种方
式来纪念自己的心上人,而在行将就木时,李兰洗去了头
发上保留了多年的男人的气味,才发现黑发原来早就变
成白发了,这样的描写是具有相当大的震撼力的,这是一
个压抑而疯狂的时代.它摧折了李兰作为一个正常的人
所应具有的正常的欲求.
⑶ 余华的[兄弟]结局!
到了书的结尾,李光头发达了,宋钢放弃了尊严,甚至作了隆胸手术之类的荒唐事,林红背叛了宋钢,跟了李光头。很多人都觉得无法理解,仿佛这是对宋李兄弟情的否认。
但是回过头来想,李光头的性格是自我,他的性格造就了他无法考虑到别人的感情,他以前为了林红甚至结扎了自己,好吧,到了后来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他为何不能自私的求追求自己一生都想要的东西。
这里不能说他背叛了宋钢,站在李光头的思想和角度,这件事的开头就是宋钢错了,是李光头先喜欢上了林红,在他心里,他的哥哥应该才是插足着,抢走他爱人的叛徒,只是他对哥哥的感情和宽容,才让他接受这样的打击后没有宋钢那番的表现,自杀或者是大闹。
接下来说宋钢,这个没有主见,只能忍气吞声的老好人,他的性格就是如此,软弱。曾经甚至被老婆的淫威迫使,跟兄弟一刀两断,如此软软的人,在一个女人的面前都能卑躬屈膝,更何况把他放在一个时代的压力下。
他不想忍受为了赚钱,李光头给他带来的屈辱,于是选择了逃避,他又觉得自己背负着对妻子的责任,所以又像往常以前拼命挣钱,这次他甚至抛弃了尊严,卖丰胸膏,做隆胸手术。
对于这个情商太低的人,这世上只有两样东西对他最重要,林红,还有他的兄弟李光头。当然,他把李红看的更重要。这个浮躁的时代让这么一个规矩的人变成了这个样子,我觉得更能体现这个时代有多轻狂浮躁。
直到最后,宋钢,无法忍受两个重要的人同时背叛自己,有一次选择了逃避,这次他真的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是想要逃避这个世界。他的兄弟李光头抱着他的骨灰,说我的兄弟是外星人了。他了解的宋钢的感情,他希望宋钢在另一个地方能逃离这个时代,外星,或者天国。
至于很多人所纠结的,李光头发达以后肯定知道自己兄弟宋钢的境况,没有理由不帮他。我觉得是有原因的。宋钢离开李光头,错在宋钢,李光头一直在等着宋能主动找他,那么一切恩怨都化解了,结果也是如此。
那个时代的种种原因把他们分开了,他们没办法再像以前那样相依为命,就如李光头落难时,宋钢在妻子的迫使后也有一年没去帮过李光头。

(3)小说兄弟阅读答案程勇扩展阅读
人物介绍
李光头:李光头的父亲是个并不光彩的流氓,从一定意义上来讲,李光头自己也是一个“流氓”——小的时候是个偷看女人屁股、讲黄色故事的小流氓,长大了是一个投机倒把、四处钻营,凭着几个钱乱搞男女关系的大流氓。
他费尽心思,动用自己不多的资源和小聪明,在一个匮乏的时代里面千方百计用专板车拉着母亲上坟,让一直觉得颜面扫地的母亲觉得无比骄傲、感动。第一次事业失败,他毫不气馁,心甘情愿地风餐露宿,仍旧豪情满怀地向别人都不愿涉足的行业领域开拓。
宋钢:宋钢是小说中一个老好人形象,对父母好,对兄弟好,对妻子好,完全的利他主义。他善良、正直,却善无善报,最后落得个凄惨命运。宋钢在母亲去世之后遵守母亲的意愿,无微不至地照顾李光头,为李光头做饭、织毛衣,并且他为了家庭背井离乡做生意,一生劳累。
但是,在他临死的时候,他都要摘下眼镜,怕把眼镜弄坏,并戴上口罩,怕自己的肺病传染给别人。宋钢太过内向,一直被视作别人的影子。
宋凡平:宋钢父亲,普通知识分子。他坦荡、正直,比赛中成功扣篮后,不顾众人的眼光,跑到球场边抱起李兰。结婚时发喜糖,在家门口为李兰洗头,带着全家吃冷饮、拍全家福,宋凡平用自己的爱与勇敢在那个闭塞保守的年代给了李兰和两个孩子充分的温情。
文革爆发后,宋凡平因着地主的身份被游街、戴高帽。在抄家后,他苦中作乐,用树枝做筷子与孩子们一起吃饭;被监禁的宋凡平左手被打到脱臼,却与孩子们玩游戏,说胳膊累了,让他休息几天,他用自己的言行诠释乐观。
作品主题
余华的《兄弟》讲述了文革前后刘镇上一个重组的四口之家所经历的事情。普通民众和简单小事展现的是文革时期的历史情景,即表现出的是历史强权的存在和普通人的无助与无望。
《兄弟》的上半部分解释了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人性的泯灭,下半部分反映了改革开放初期人性在社会中的扭曲与抗争。作者借用苏妈之口说出“人怎么会这样狠毒啊!”表达了作者对六七十年代各种残酷现实的抨击。
《兄弟》主要围绕两个事件展开:一是李光头和宋钢的兄弟情;一是李光头、宋钢和林红的三角恋。两个事件互相纠缠、交叉,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小说整体。
小说中的兄弟情是在共同的亲情、共同的生活、共同的受苦受难、共同的扶持相帮中逐渐建立、慢慢发展,终至血肉相连、牢不可破的。这种兄弟情是食人间烟火的,是从地上长出来的,它为小说的故事及其发展提供了富于包容度的叙事框架和有力的逻辑支撑。
《兄弟》的下部则着重叙述李光头、宋钢和林红的情感纠葛。在商业浪潮和物质利益面前,人显得脆弱至极,亲情至上的宋钢而因此自杀。小说结尾,宋钢在遗书中原谅李光头,嘱咐他安排好林红,并说“就算生死分离,我们还是兄弟”。这一句点明小说主旨,就算对爱执着,他也愿意放下自己。
⑷ 怎样理解余华的作品《兄弟》
《兄弟》(上)的开篇不是我想象的那样,因为文字的“叛逆”的味道出乎我的意料,看过几页后不禁宛尔,这才是我认识的余华。对那个时代,我们能说些什么呢,诅咒还是忘却,或者讨伐?可那毕竟是历史啊,真实的历史,我们的憎恨无处发泄(我想作者也是)所以就勇敢的真实的摆出来吧!我们可以自豪的说:曾经就是这样的,然而我们走过来了,而且今天变好了!也许我想的不是作者本意,因为我们不是同一代人,我没有经历过那个疯狂扭曲的时代,一切只是基于文字影象资料的想象。作者从那个时代走来,深味其中一切错乱和扭曲的悲苦,远比我们这一代人的感受更强烈更激愤。于是“屁股”这一事物开启了小说的情节。其实我对作者这样的选择是这样理解的:现实生活中,屁股永远是被遮挡着的,虽不能说很丑陋但绝对羞于见人、见不得光明的,但是真实的存在、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的;而生活中、历史上的某些真实也恰恰是这样。
最喜欢小说中宋凡平这个人物,因为他的那种面对世俗、面对苦难的那种从容坦然,因为他对真善美的坚持和乐观,他相信生活总是美好的,有些美好(自由和幸福等)的东西是别人永远都剥夺不了的···总之,我太多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对生活的认识在他身上都找到了!真的是狂喜!但是,就是一个我这样喜欢或敬仰的一个平凡人(我想这样一个高尚的人应该是被所有正直和热爱生命的人所喜欢的),在我恨得不知道该怎么咒骂的“文革”的风雨中,在那个所有人癫狂变态、人性扭曲霉变、生命的高贵被践踏奴役、真善美被鄙视摧残唾弃蹂躏的人间地狱里,以最恶劣的方式杀死了!而且死后连尸体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我有时候觉得作者真是铁石心肠,让美好的东西像鲜花一样盛开,却开在龌龊的地方被丑陋的东西欺压,被残忍的蹂躏破坏,像把美丽的花朵随便扯下来撕碎了踩两脚再吐口唾沫!这时候你除了心痛还有什么,那就是从内心到言辞的愤恨!当然还有无奈,还是因为那是真实。是的,就这样摆在面前了
再说小说的两个主人公吧,两个可怜的孩子,两个被虐待的“祖国的花朵”,他们很无辜的承受了除了他们自己别人无法想象的苦难——这是谁该承受的罪责呢,活得多么失败的他们的父辈!李光头、宋钢,两兄弟该是幸运的,有宋凡平那样的父亲,即使是万分不幸的生在那个噩梦般的年代,他们仍然在劈头盖脸的苦难里幸运的活下来,只是他们开始选择不同的方式继续活着。宋钢身上已经有了他父亲的影子,李光头差不多是一个小混混。我不想在他们身上做比较,用对和错、是与非,这不只因为他们无法选择出生的家庭和年代,还因为那么小的孩子,能在远超出他们所能承受的苦难之后活下来,用什么样的方式都不过分;哪怕变成坏人也是迫不得已,孩子最开始都是纯真和善良的啊!而且他们并不是坏人,至少在小说上部里李光头只是一个缺少正常教育的未成年人在厕所里偷看了一次女人的屁股而已!
最后说那位可怜的女人李兰,这个典型的受害者,被压迫的柔弱的妇女。她有两任丈夫,第一任丈夫让她非常的自卑,第二任丈夫让她感到非常的自尊。从不起眼的活着到第一任丈夫不光彩的死去,她开始了痛苦的日子,直到和宋凡平结婚。在之后的一年里,这个女人拥抱了她一生仅有的、在那时绝对奢华的幸福,宋凡平的死带走了她鲜活的灵魂,但继承了丈夫的坚强,这份坚强让她又活了七年,直到李光头的屁股事件让她又回到了从前,还好这时的她毕竟是经历了幸福的她,能够从容安详的死去,带着去找爱人的幸福。这部分他们幸存的全家福该是作者再也不忍心拿去的对美好的慰藉吧!——让我想起《悲惨世界》里冉·阿让坟前的花朵。对她就不多说了吧,因为今天是三八节,而她的幸福那么短暂!
附带的提一下小说里另外一些人吧,陶青、苏妈等是大众化的好人;其实,赵胜利和刘成功、孙伟也算是时代的受害者,但他们变成了丑恶的动物,孙伟只是没有赵、刘两个人幸运,和他的家庭一起更加凄惨的毁灭在自己也曾助力的风雨里——往往是这样,我们憎恨的恶人一旦从作威作福的高处跌落,摔到越加凄惨的境地时,我们也会对他产生同情,不知道这是不是善与恶的另一不同表现。就让赵胜利和刘成功暂时自得意的蝇营狗苟吧,他们活着只是在昭著着丑恶。
不知道在小说的下部里情节是怎样,活着的人怎么继续活着,不过有一点是肯定了,宋钢和李光头只能在不同的人生道路上越走越远,虽然可能情谊长存;还有以我对余华作品的认识,结局将是悲剧色彩的。听说下部将在今年四月份出版,一起期待吧!
以上这些算是我的读后感吧,有不同观点的朋友欢迎交流!想说的是,我们年轻人,涉世不深,见地有限,大家不要苛求,言辞不要太激烈了!呵呵···最后,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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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鲁迅的文章《兄弟》
1925年冬鲁迅写的《兄弟》,取材于1917年周作人刚到北京治病时的情形,无情嘲讽了兄弟的手足之情。 实际上,他后来的生活还是始终没有忘记对于自己家人的关心,包括周作人,他虽然不置一词,但在暗中关心着自己弟弟的发展,并通过一些文学作品来表现兄弟之间的情分。如他的《伤逝》,周作人就认为“不是普通恋爱小说,乃是借了男女的死亡来哀悼兄弟恩情的断绝的”⑥。据说,鲁迅的《伤逝》的名字是有来头的。在鲁迅的《伤逝》完成的九天前,即一九二五年十月十二日,《京报副刊》译载了罗马诗人卡图路斯的一首诗,题目就叫《伤逝》,编者还特意说明“这是诗人悼其兄弟之作”。其中就有这样的诗句:“兄弟呵,我来到你的墓前,献给一些祭品,作最后的贡献”;“兄弟,你收了这些东西吧,都沁透了我的眼泪;从此永隔冥明,兄弟,只嘱咐你一声‘珍重’!”⑦鲁迅和周作人都是《京报副刊》的忠实读者,鲁迅的小说《伤逝》肯定是有其用意的,而周作人的理解应该是比较合理的。 鲁迅在《伤逝》完成之后的第十二天,他又写了一篇小说《兄弟》。周作人认为:《兄弟》所写,“有十分之九以上是‘真实’”,他对小说的写作动机“却是能够懂得”⑧。有人认为,《兄弟》是鲁迅在追念自己对周作人疾病(出疹子)的忧思,表示了“脊令在原”的意思。脊令,是一种栖居于水边的小鸟,它在高高的水滩上时,常飞鸣以求同类,经常是成群而飞。“脊令在原”出自《诗经。小雅。常棣》,这是一首申述兄弟应该互相友爱的诗歌。其中就有这样的诗句:“脊令在原,兄弟急难,每有良朋,况也永叹。”这四句诗的意思是:兄弟成群共处,如果兄弟有灾难,就会急于相救;当我有灾难时,只是增加他们的长叹而已。《兄弟》这篇小说,对于周作人来说,确实是鲁迅向他伸出的热情友爱之手,这一点,连周建人也认为,《兄弟》这篇小说是鲁迅“表示周作人如有急难,他还愿像当年周作人患病时那样救助”⑨。小说还传达出另外一种含义:只要丢掉丑恶的私心,他们还会做到“兄弟怡怡”,鲁迅的创作可谓用心良苦,同时也表明鲁迅并不是一个彻底的复仇者。 作品的结尾是写作者的梦醒了。作者特意说明,他之所以做梦是因为他将手放在了自己胸口上的原因,并且在梦中,他还用尽平生之力,试图将手移开。作者的这一段说明,并非是简单的对于做梦的解释。作者表面的含义是说自己所做的这个梦不过是个梦而已,试图对这个梦加以简单化。实际上作者突出手搁在胸脯上,无非是说明自己的这篇文章并非是一个梦,而自己用心写出来的,那是自己真实的心的流露,而这真实的心的流露,也正是渴望着背叛他的人的理解,以此唤醒他们的良心,让他们真正醒悟过来。
⑹ 余华《兄弟》书评
余华依然是我们最好的小说家之一,我并不认为一个人在45岁时写的一部长篇的成败具有什么决定性的意义,恰恰相反,这对读者是有效的祛魅,它使我们意识到余华并非无所不能,他一样会失败,而余华本人也可能由此从封闭着他的文学神话中走出来,重新出门远行,获得新的自由。
——李敬泽(文学评论家)
余华的《兄弟》以这样的开头吸引阅读者的兴趣:“李光头坐在远近闻名的镀金马桶上,闭上眼睛开始体会轨道上的漂泊生涯,四周的冷清深不可测,李光头俯瞰壮丽的地球如何徐徐展开,不由辛酸落泪,这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在地球上已经是举目无亲了。”这真是一个好故事的开头。
余华在推出小说《兄弟》之外也顺便把自己的粉丝再次逐一“检阅”。在评价《兄弟》的问题上,明显存在着对立的两个团队,一派是坚决支持派,他们捍卫着余华小说的文脉,甚至是他的叙述和讲故事的能力,并不惜摆出《兄弟》能卖上上百万册作为证据来支撑;而另一派则是苛求派,当然这些应该还是余华的粉丝,他们对余华10年没有作品抱怨太久,以至把很多刻薄和苛求的评价纷纷抛出。而笔者则认为,尽管这两派各自心怀鬼胎,却终究是站在同一条战线上,这条战线的基点就是:《兄弟》是一本好读的小说。
余华自己更是卖了力气,他像个民工一样不惜力气地在媒体上频繁露面,从故事的起源讲到中国的改革开放,从文章的叙述说到电视上的凶杀新闻。也许,他只是想证明一个10年不推作品的作家,10年之后可以照样写作;也许,他还想证明,一个此前写出过《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的知名作家,10年后的作品应该比过去更好,即使不是更好,总该比过去卖得更多吧。
说句老实话,《兄弟》真是一个好读的作品,尤其是它的前三分之一。他对一个乡村“偷窥”故事的叙述,对情节的把握,出神入化。更重要的是,余华把作品的时代背景放在了从“文革”到今天这样一个将近40年的交接点上,他喋喋不休地对媒体说,中国的40年有着欧洲400年的历史跨度,小说要说的就是这个超越型的人性故事。尽管我们不知道《兄弟》的下部将如何演绎人性以及当代的传奇,但仅仅从《兄弟》上部来说,余华基本上实现了自己的企图。
文艺圈是不是又限入了一个“回忆”狂潮,就像去年的《孔雀》和《青红》,仅仅是今年最杰出的小说作品,笔者所看到的就有东西的《后悔录》和余华的这部《兄弟》,它们在某种气质上,简直太像了;而它们在类型上,也是如此相似,就像《兄弟》里的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
不过比较起东西的《后悔录》来说,《兄弟》一书过于畅销,过于喧嚣。对一个牛作家来说,这是最为自豪的事情,也许也是最为耻辱的事情。 (编辑:赵露)
还有余华个人博客:http://blog.sina.com.cn/u/467a32270100003b
⑺ 高尔基《童年》有关我和三兄弟的阅读题答案,选文开始是“父亲过世后,‘ 我’一直住在外祖父家……”结
有些事,我们不可以相信所谓的天命,要努力冲破云端,勇敢向前
有些事,我们也要学会懂得命里无时莫强求的人生准则
有些事,错过这次还有下次
有些事,一旦擦肩就会是永久的遗憾
有些事,我们年轻时无法懂得,而当我们懂得时已不再年轻
有些事,没有定义好坏的标准
有些事,也不知道做了会不会有意义
所以,只求我能事事心安,坚守本心。
⑻ 评价余华的作品《兄弟》
余华原来不是一直以为,一部长篇小说写15万字就够了吗?那为什么还要这么一部50万字的“砖头”呢?我以为,著作等身,需要这种基石一样的作品。就好比莫言,莫言的《酒国》和《檀香刑》写得很好,但是他仍然需要《丰乳肥臀》和《生死疲劳》这样厚重的作品。《生死疲劳》是47万字,《丰乳肥臀》是56万字。
但是余华是一个特别聪明的作家,他把《兄弟》分成上下两部。上部实际上篇幅很短,就17万字左右。上部其实是作为一个引子,他是为了下部,下部的篇幅比较长,33万字,加起来是50万字。
这部长篇小说动笔在《许三观卖血记》之后,也就是从1996年开始就开始动笔了,但是写了两、三万字就搁下了。到了2004年捡起来才开始,一年时间就写完了。
余华说,在1997年的时候,觉得社会变化很大,但是到了2004年再回头看,就觉得1997年的变化不算什么了。所以2004年,正好是写这部长篇小说比较好的时机。
接下来我们讲小说的故事
这部小说写的兄弟,弟弟本名叫李光,因为他母亲要省钱,所以每次理发的时候,都把他剃个光头,所以他就变成了李光头。李光头的母亲叫李兰,是丝织厂的女工。李光头生下来就没有父亲,他母亲怀他的时候,他父亲在厕所里头偷窥,进厕所的中学老师宋凡平叫了一声,他就掉到粪坑里淹死了。宋凡平把李光头的父亲从粪坑里捞起来,背回家去擦干净。这个宋凡平有一米八五的个子,高大魁梧,从此以后就承担起了帮助李光头母亲的角色。
李光头五岁的时候,宋凡平的老婆死了。宋凡平有个儿子叫宋钢,比李光头大一岁,他们两人就成了患难相交的兄弟。
余华描写宋凡平曾经是篮球场上的明星,六十年代没什么娱乐,晚上的露天球场就是全城人物围聚的中心。我小时候,我父亲也带我去这个篮球场看过球。
宋凡平在这个篮球场上,因为他是前锋,在灌篮的时候出足了风头,全场欢声雷动。宋凡平就跑到球场边上,一手抱起了李光头,一手抱起了他的儿子宋钢,把两个孩子放下来以后,又抱起了李兰。
这在现实生活中间,当然是不可能的,但是余华就是要塑造这么一个画面,让这个幸福感能够突出出来。他们从球场上下来以后,就一起去吃了冷饮,然后全家就走到了一起。李光头七岁的时候,李兰和宋凡平就结了婚。
刚才我们已经说过了,小说的上部是为了铺垫下部,怎么铺垫呢?余华让小说中间的李兰说,有其父必有其子。李光头和他父亲一样,钻到了厕所里头。而宋凡平堂堂正正,他的儿子宋钢也和他的父亲一样,既善良又朴实。
余华写美好,最终都是为了要表达残酷。在上部里头,最残酷的是宋凡平这个顶天立地,能为李兰遮风挡雨的壮汉之死。
余华让宋凡平给李兰以依靠,实际上余华是要说依靠是靠不住的。这个家庭实际上只有短暂的一段时间幸福,结婚以后不久,宋凡平就托她姐姐在上海联系了一家医院,李兰就去医院看病去了,她有头疼病。然后“文革”开始了。
⑼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兄弟他和小虎在一个院子里长大,上同一个小学,中学,一起逃课去游泳。十四岁的
| 小题1: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揭示主旨,歌颂~ 刻画人物形象:恪守承诺,勇于担当,坚持不懈 ,渐渐成长,理解,分忧,报答 小题2:大哭:为失去伙伴而痛大怒:为爱人不解而怒。 情深意重,牺牲自己幸福,恪守承诺的男子汉形象 小题3:兄弟既是人物关系,又是人物情感,不是血肉兄弟,更胜兄弟亲情,有着双关意 作用:小说的中心线索围绕兄弟选择材料,组织材料,表达主旨 ⑽ 《兄弟》是一部讲什么的书
上个周末用大半天的时间看完了余华的新书《兄弟》上部,然后毫不犹豫的认为这是他的又一部经典作品。虽然不赞同他写作入笔角度的偏执,但还是喜欢,因为他小说里无处不在的对生命和生活的真实的尊重或者敬畏,他把真实奉在祭坛来用文字顶礼膜拜。 热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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