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小说阅读大结局
A. 有谁看过《尘埃落定》发表一下你们的看法
看完了《尘埃落定》,有些简单的想法先写一下,只是一些粗略的感受,有待进一步的思考:
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吸引读者注意力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作为叙述者的傻子,是作者一种刻意的安排,因为其承担了作者的许多意图,比如通过其所谓的“傻”来观照所谓“正常人”的各种活动——以一种新的角度来感受世界,正因为某种神秘的“傻”,作者才可以赋予他某种超人的预感,也使作者可以以一种超然的角度来叙述整个事件的发展。傻子的每天早上醒来的两个问题似乎带些纯朴的哲学味道,是追求一种自我身份认同的过程吧,在其体内涌动的各种想法、力量在没有得到确认之前一直是盲目的,傻子一开始并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或者没有清醒的自主意识,只是在朦胧中感到自己应该这样做——有时可能是出于一种本能吧,一直到确认了自己的身份之后。
情节在似乎漫不经心的叙述语言中展开,不紧不慢,不动声色,我喜欢那种叙述的节奏,显得非常从容。我想,你肯定喜欢书中描述的风景。
B. 请许我尘埃落定txt完结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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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你们怎么看《尘埃落定》这本小说中的男主
这个男主角他也是非常的无奈的,毕竟他也被生活逼得喘不过气来。
D. 有哪位看过藤瓜写的《请许我尘埃落定》,它的结局是什么啊
结局是悲剧。
直接写到六年后,舒宜在马尔代夫的海滩上和静云聊天,那个时候,舒宜就领养了一个非洲的小女孩TAHITI,静云也生了一个女孩,静云对舒宜说赵成瑾还在等她,舒宜对静云说她现在已经回不去了。又过了两年,静云带着孩子来到一个海滨小镇,遇见了赵承瑾,告诉他舒宜在三个月前死了,骨灰已经按照遗嘱从栈桥上撒了出去,因为TAHITI得了白血病住了院,在医院时期,赵承瑾看到了舒宜的日记,了解了她这几年来的生活。最后说“她曾说她要走到一个他永远找不到的地方去让他后悔一辈子,现在,她终于做到了。”
小说简介:有人说,人其实渺小如尘埃,从出生开始,飘飘扬扬,寻寻觅觅,只为等到可以安心停留的那一刻。
舒宜,一个总是拒人于千里的女孩,用脆弱的壳保护着自己,矛盾地害怕外界的温暖会变成伤己最深的刺,所以她一直在两个人几座城之间飘摇,尽管,她的灵魂最真实地渴望着有人能带给她安定的幸福。
承谨,那个一直温柔地爱着舒宜的男子,用了最笨最难也最柔软的方法——等待,那么多年的等待,是否终能等来舒宜尘埃落定的那一刻?
E. 尘埃落定,这本书适合中学生看吗
可以。
《尘埃落定》是1998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长篇小说,作者是藏族作家阿来。小说主要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的故事。
《尘埃落定》写的是历史,但历史也是一种现实,而这种现实得到更为充分的表达,它的面貌会更加文阔,更加深远。同一种空间,也就是具有演绎多种故事的可能。关于这段历史,阿来说“史是写出了它的一种状态,或者说是我对它某一方面的理解。”2000年荣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F. 伟大小说离我们有多远——重读阿来《尘埃落定》
据说,这部作品曾有四年时间屡遭退稿,最后才碰上了独具慧眼的编辑和出版社,一经问世就引起强烈反响,不仅在国内大卖,还被翻译成英、法、德等十多个种语言传播到国外。1999年,《尘埃落定》入选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发起评选的“百年百种优秀中国文学图书”;2001年,荣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后来,又改编成话剧、川剧、舞剧、电视剧,关于“傻瓜少爷”的故事更是广为人知,《尘埃落定》的“经典”的地位也逐渐确立。可以说,这是一部很有口碑的小说,它的好评不仅得之于专业的评论家,也得之于普通读者,大凡读过这部书的人,恐怕都无法否认它的“好”。我初次阅读《尘埃落定》是在1998年秋天,当时应该非常着迷,它诗化的语言,离奇的故事,都让人不忍释卷,很容易一口气读完。后来,大概是想细加品鉴,又曾饶有兴致地“温习”一遍。前不久,我找到了13年前购买的首版《尘埃落定》,再次重读——因为时间相隔太久,其中一些情节已无从记起,但是它的“傻瓜叙事”,若干精彩的“桥段”,像开头的捉画眉,装在死者头颅里的罂粟种子,两次割舌的翁波意西,却印象颇深,纵是再过多少年也忘不了的。本来我以为,这一次阅读仍会痛快淋漓,结果却读得磕磕绊绊,这本被我视为杰作的书,像是失去了收魂摄魄的魅力。为写这篇文章,我还是断断续续把它读完了——感受虽与以前大不相同,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尘埃落定》是一部好小说,是中国当代文学的杰作。那么,它“好”哪里,“杰出”在哪里呢?下面不妨略作盘点。 首先,《尘埃落定》是一部好看的书,它的故事情节不同寻常。小说讲的是民国时期康巴地区藏族末代土司的一段逸史。因为机缘巧合,麦其土司回光返照般地盛极一时,但又无可救药地走向覆灭,这种过山车一样的大起大落、兴亡变迁,又因掺杂了情欲阴谋、杀伐斗狠、血腥复仇等大料猛料,无疑够魅惑、够刺激。政权更迭,从民国走向共向,是有故事的时段;康巴藏区,化外之地,是有故事的地方;土司与头人,傻瓜与美女,行刑人与杀手,是有故事的人物;诸侯争雄、王位交替、兄弟反戈、横刀夺爱,劫数难逃,是最方便演绎的“故事”。由此,《尘埃落定》大概完全具备了成就一个好故事的诸方面因素——有了这样一种前提,或曰资源优势,也就带上了传奇色彩和异质情调,拥有了令人喜闻乐见的先决条件。在这个基础上结构小说,显然可以左右逢源,精彩不断,自然也很好看,容易吸引读者,得到广泛好评。 其次,《尘埃落定》是一部好读的书,它的语言风格别有韵致。看过这部小说的人恐怕都会为它的语言惊艳,并且能够总结出诸如诗意美、音乐性、抒情性等特征。比如一开篇:“那是个下雪的早晨,我躺在床上,听见一群野画眉在窗子外边声声叫唤。母亲正在铜盆中洗手,她把一双白净修长的手浸泡在温暖的牛奶里,嘘嘘地喘着气,好像使双手漂亮是件十分累人的事情。她用手指叩叩铜盆边沿,随着一声响亮,盆中的牛奶上荡起细密的波纹,鼓荡起嗡嗡的回音在屋子里飞翔。”虽只是简单的叙述,却很快就把你带入到充满诗情画意的氛围中:画眉的叫声,加上母亲嘘嘘的喘气声、她的手指叩击铜盆的响声、牛奶的鼓荡起的嗡嗡声,这深深浅浅的声音碰撞在一起,非但不显噪杂,反而很有韵致,同时也奠定了整部作品的叙事基调——“我”不是在用平常讲故事的语气进入叙事,而是用刻意的“道白”、“美声”将他的故事营造出一种假模假样的间离效果。那种装饰性的语言,就像花旦脸上的油彩,必须拉开一定距离,远远看去,才能显出勾魂摄魄的美。《尘埃落定》的语言,大概也是这样制造一种距离感,可以让读者站在故事的外围,以看客的姿态欣赏其中斑驳迷离、风云激荡的诗性之美。不错,作者不遗余力地将“诗性”贯彻在小说中,即是很不诗意的地方,也能够写出十足的诗味。就拿第一节结尾来说,写到众人抓到野画眉后的情景:“火很快生起来。大家都给那些画眉拔毛。索郎泽郎不先把画眉弄死就往下拔毛,活生生的小鸟在他手下吱吱惨叫,弄得人起一身鸡皮疙瘩,他却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好在火上很快就飘出了使人心安的鸟肉香味。不一会儿,每人肚子里都装进了三五只画眉,野画眉。”本来这是一个喧闹瘆人的场面,但是在作者笔下,却是有条不稳紊、从容淡定的,虽然小鸟的惨叫让小说里的人“起一身鸡皮疙瘩”,但是带给读者的感觉却是怡然自得、乐在其中,尤其是最后重复的“画眉,野画眉”,既是强调,又有表明了一种兴奋,当然,也使这一段话更有节奏感,读起来很有韵味。是的,作者为整部书赋予了唯美的格调,即便是血腥、杀戮,写在纸上也是美的。再如小说的结尾,“我”被复仇者的利刃刺中时,仍没忘了像诗人一样把自己的死好好玩味、咏叹一番:“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我听见自己的血滴滴嗒嗒地落在地板上,我听见店主朋友哑声对我说再见。”“上天啊,如果灵魂真有轮回,叫我下一生再回到这个地方,我爱上这个美丽的地方!神灵啊,我的灵魂终于挣脱了流血的躯体,飞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都没有了。”“血滴在地板上,是好大一汪,我在床上变冷时,血也慢慢在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我”——这个视死如归的“傻瓜”,竟然死得很酷,他几乎是迫不及待地促成了自己的死亡,又优雅从容地享受了自己的死亡。这样的死也是抒情的,潇洒的,美妙的,我们也仿佛忘掉了悲喜,甚而欣赏他的结局。或许,作者就是要以这种残酷之美诉求一种化育万物的冲和与澄明。这种语言特色也使得《尘埃落定》成为一本好读的书,随手翻开一页,总能感受到若许的空灵飘逸,读之或如雪夜访友,自可乘兴而行。 其三,《尘埃落定》是一部好玩的书,它的叙述主体是一个身藏异秉的人,谁也说不清他到底是故作聪明的傻瓜,还是装憨卖呆的智者,反正很大程度上由他主导的故事因为他的介入和讲述而充满戏谑意味,或让人忍俊不禁,或令你哭笑不得。举重若轻也好,歪打正着也好,这个搅动乾坤、游戏人生的傻瓜,总有非常之想、非常之举,每每让正常人、聪明人大为惊诧。更要命的是,有时他不经意的一句话,倒可能抵得上别人处心积虑想出的锦囊妙计;有时他大冒傻气做出的吃亏、赔本的事,到头来反可能占尽便宜、坐享其成;有时他明明有理有利、胜券在握,反倒退而求其次、忍气吞生,甚至主动地配合,把他的命交给仇人。这个可爱的傻瓜活得没正形,死也形同儿戏。他像看破了俗尘,不把人们最看重的国土、王位、权威、财富当回事。他像一位睥睨万物的解构者,一边造就了麦其土司的强悍、霸道,一边又颠覆了它的煌煌基业。好像,他的到来,只是如大荒山的“蠢物”一样,享了荣华富贵,也历了磨难劫波,到最后,落下的是一个“敷衍荒唐”的荒诞传说。这样一个似傻如颠、恣意而为的反常之人,本身就很有“戏”,他的一言一行都可能是笑料,更何况将他作为故事的主角兼故事的讲述人?因此,他和他的故事不但很有看点,更有许多出其不意、石破天惊。傻瓜少爷像一个获得天启的觉者,虽然他对许多事情说不出个所以然,但他总能听从命运——实是运势——的召唤,从而不断获得天赐良机,一路柳暗花明,成为坐收渔翁之利的大赢家。他的一系列“创举”、“功业”,大都是异想天开,甚至是愚蠢的想法,却偏能歪打正着,看起来像是撞了大运,好机会都被他赶上了。实质上却还是得益于他的“傻”。所谓“傻”,是因他不争、不抢、不急于求成,他因退而进,因失而得,因无知而先知,因超然物外而出奇制胜。就这一点来看,此人非其不傻,反像《老子》所说的“圣人”:“圣人处上而人不重,处前而人不害,是以天下乐而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与之争。”说起来傻瓜和圣人当有天壤之别,但表现在小说的主人公身上,却如此一致。他像是掌握了以柔克刚、以静制动、以弱胜强的圣人之道,总能够知常守中,立于不败之地。《老子》有曰:“众人熙熙,若享太牢,其春登台。我魄未兆,若婴儿未孩。乘乘无所归!众人皆有余,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纯纯。俗人昭昭,我独若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淡若海,漂无所止。众人皆有已,我独顽似鄙。我独异与人,而贵食母。”“我”与众人/俗人的区别,即在于“我”如婴儿、愚人一般没敌意、无心机,所以才正应了“傻人有傻福”的俗语。一个混沌未开的人,如何在变乱纷扰、险恶重重的生存环境中,如鱼得水、左右逢源?——“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其争。” 阿来曾说过,塑造傻瓜少爷这样一个主人公,是受了藏族民间传说人物阿古顿巴的影响,此人代表了一种“稚拙智慧”——所谓“稚、拙”,恰和《老子》所说的婴儿之未孩、大巧若拙相通。由此而言,《尘埃落定》或许隐藏了一些道家的思想。当然,作者并未把小说的主人公写得玄而又玄,而是果真把他写成了心智不甚健全的傻子。这样写来确是好玩,也是一种叙事的冒险,因为借一个靠不住的人物来讲述一个相对复杂多有玄机的故事,弄不好就可能写成一堆闹剧,或是生拉硬扯地弄出一连串咄咄怪事。好在阿来很轻松地驾驭了他的叙事人,使其“敦若朴,混若浊,旷若谷”(《老子》),将其置于傻与不傻之间,并且让他承担了三重角色:一为故事的主人公;一为故事的讲述者;一为作者的代言人。这样,一方面突破了第一人称视角的限制,另一方面可以使“我”的叙述不至于作茧自缚,陷入痴人说梦的幻象中。所以,他在故事中有可能是痴傻的,但在叙述状态中却是清醒的,他能放下自己身为傻子的负担,把故事讲得头头是道,甚而可以置身事外,与作者合而为一,像旁观者一样任凭自己在故事中沉浮,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增强了小说的凝重性,不因叙事人的愚痴而显得油滑无力。他的叙述像自叙传,表面上是可信的;又像借题发挥的假语村言,令人不明就里;同时,因为作者的介入,这个以“诳语”形式建构的小说,还含有“史”的意味。《尘埃落定》便也有无相生,庄谐并行,既让你捏着一把汗,又让你忍不住为之发笑。因此这部小说不像有些“经典”那样拒人于千里,也不用专门挑选相应的读者,它能被大多数人接受,大概就是因其好玩:可消遣,可赏玩,也可当成课题细加研究。 假如继续下去,应该还能为这部书找出更多的好来,就此打住吧。回头再说我的感觉:重读《尘埃落定》,阅读的乐趣几近于无,我才发现它并不是一部经得起反复阅读的书。 “不能让人重读的作品算不上经典。”——布鲁姆这句话我很认同。就如《西游记》、《水浒传》、《镜花缘》之类,读过一遍之后,同样也难再有重读的兴趣。虽然这些作品属于“古典名著”,无疑都是好小说,却不是可以反复阅读的“经典”,算不上伟大的作品。那么,什么样的作品才能称得上“伟大”?几前年,美籍华裔作家哈金曾参照“伟大的美国小说”的标准,提出了“伟大的中国小说”的命题,但那好像还是一种Made In China心理——希望我们能够赢得文学上的“顺差”。如果忽略了国界,仅以文学性确立伟大的标准,我想还是布鲁姆说得简单明了,他强调的是“陌生性”——“这是一种无法同化的原创性,或是一种我们完全认同而不再视为异端的原创性。”这种“伟大”其实并不高妙,《西游记》和《尘埃落定》都有其“原创性”,但是,为什么它们所具备的“陌生性”只是一次性的,为什么它们没办法让人常读常新?我想,这大概与小说文本的结构性重复和人物形象的单调平直有关。线性的故事——途中绕几个弯打几个结,定型的人物——各人自守一套模具。《西游记》中轮番登台的是各路妖怪,《尘埃落定》中打来打去的是几家土司,结果总是逢凶化吉遇难呈祥,其“陌生性”必然大打折扣,甚至多显乏味。所以,《尘埃落定》与伟大小说还有一段距离。一部伟大的作品,不单需要某种怪异特征,不单需要颠覆及创新,更需要一种强有力的自足性,其内涵应“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矛盾性,而决不是一种统一体或稳定的结构”。就此而言,像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曹雪芹的《红楼梦》、卡夫卡的《城堡》那样让人百看不厌的作品,才可称其伟大。不可否认,包括阿来在内的一批当代中国作家,确是写出了一些气象非凡、堪称伟大的作品,他们锦衣夜行,必将异彩纷呈。
G. 尘埃落定好看吗
这是一部有关藏民族生活的历史寓言,同时又具有强烈的诗性气质。它立足于麦其土司的兴衰过程,展示了神秘而又深厚的藏族文化形态,包括宗教信仰、文化伦理、人与自然的特殊关系。同时,它又通过土司之间的明争暗斗,土司家族内部的生存形态,以及土司与民众、土司与汉族党派之间的矛盾,隐喻了人类迈向文明的艰辛与曲折、痛楚与希望。从罂粟到梅毒到战争,这些特殊的文化符号,不仅改变了麦其土司的命运,改变了藏族的命运,也改变了整个人类的命运。在叙事上,它通过一个亦傻亦神的人物视角,使话语呈现出淡淡的魔幻色彩。想象丰富,语言轻盈,灵活的通感式表达,既传达了藏民族对自然与生命的独特体验,也使小说充满了灵动的诗意效果。——洪治纲(暨南大学中文系教授)
(我刚看完原著,这是我看到的对原著最中肯的评价。)
H. 谁看过阿来的《尘埃落定》,觉得好不好看呢
阿来的《尘埃落定》作品简介: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获奖情况:于2000年荣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评委认为这部小说视角独特,“有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轻淡的一层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著名作家柳建伟更是肯定地说,阿来有可能以此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子夜》是著名作家茅盾创作的长篇小说,是茅盾的长篇小说代表作。
初版印行之时1933年即引起强烈反响。瞿秋白曾撰文评论说:“这是中国第一部写实主义的成功的长篇小说。”“一九三三年在将来的文学史上,没有疑问的要记录《子夜》的出版。”《〈子夜〉和国货年》历史的发展证实了瞿秋白的预言。半个多世纪以来,《子夜》不仅在中国拥有广泛的读者,且被译成英、德、俄、日等十几种文字,产生了广泛的国际影响。日本著名文学研究家筱田一士在推荐十部二十世纪世界文学巨著时,便选择了《子夜》,认为这是一部可以与《追忆似水年华》普鲁斯特、《百年孤独》加西亚·马尔克斯媲美的杰作。
简言之,《尘埃落定》是写民族的,《子夜》是写社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