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自转小说变全本阅读
Ⅰ 莫言的小说,可读性没那么强,却为什么那么出名
莫言,201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成为第一位获得该奖的中国籍作家。
他的小说以自己的老家(山东高密东北乡)为主要背景,记叙中国传统乡村里的人与事,加以魔幻现实主义色彩。
代表作品有《红高粱》《丰乳肥臀》《檀香刑》《天堂蒜薹之歌》《透明的红萝卜》。大量使用粗俗语言,聪明反被聪明误
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在于他使用大量粗俗字眼、描写低俗情节,使小说丧失原本的批判意义。
虽然是写乡村,但莫言笔下的村落却几乎与美好毫无关联。他描写的全部都是社会最丑恶、最不堪的一面。
如果说我们要讲究“审美”,那么莫言就是“审丑”。
甚至有不少人说他之所以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正是因为外国人想看中国人的丑态。这个理由听之荒谬,但实际上,莫言对中国人丑态的书写确实过了火。
有学者统计过这样一组数字——
仅在《丰乳肥臀》一部小说中,尿出现了50多次,屎近60次,屁更达约180次。
而其他的更是不必多说,在此不宜一一举例。在还没有学会美之前,就看到了太多的丑,这不利于成长中的学生的身心塑造。
所以,这也不难解释为什么莫言都获得诺奖了,中小学语文课本里却从来不选他的文章。批判与反思的初心值得重视
然而,我们必须承认,莫言的创作能力是非常强大的。其11部长篇小说的侧重点各有不同,他批判的起点是好的。
比如,在《红高粱》中,反思战争、封建迷信带来的戕害。
《酒国》,一部1993年的作品,写出了“酒桌文化”、官场腐败、婴儿贩卖。
再看《丰乳肥臀》,母亲上官鲁氏生了九个孩子,唯一的儿子上官金童在18岁时竟还要吃奶。莫言以此来反男权社会、重男轻女、“巨婴”。
直到今天,这些批判的内容也是我们探讨的热点话题。只是,如果过于专注于用“肮脏”的语言来揭露,几乎很难触及问题的根本。
到底这个“丑恶”是什么,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对我们的社会到底有怎样的影响?
作家应当将自己的心态放平,比起以这些语言博人眼球,不如换一种别的手法。
否则不仅达不到他想要的效果,只能让他饱受争议、甚至被人当个笑话看。
莫言:诺贝尔文学奖中国第一人,为什么语文课本从不选录他的作品
《红高粱》
怎样的“批判”才能让人接受
实际上,书写丑态、批判恶劣国民性的作家,在现当代文学史上从来不是少数,大家最熟悉的就是鲁迅。
但鲁迅就是公认的文豪,《孔乙己》《祝福》《药》《故乡》是语文书里多少年的经典篇目。
为什么鲁迅就能被读者尊崇呢?这是因为他的批评虽然严厉,但语气非常冷静、理性,有时还会保有一丝温情,你能感受到他那种深刻的反思。
比如孔乙己,尽管他精神迂腐,但这不完全是他自己的错,他只是“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受害者之一,并保留了他喜欢孩子的一面,鲁迅对他尚有同情。
尽管儿时可能不懂,但长大后会从中幡然醒悟,可以说越年长的人读起来越有滋味。
莫言:诺贝尔文学奖中国第一人,为什么语文课本从不选录他的作品
鲁迅
再比如,陈忠实的《白鹿原》,同样是反思社会,同样存在露骨描写,但又是另外一番风貌。
从最初的小说,到电影、电视剧、话剧、舞剧、秦腔……多种形式的《白鹿原》,都非常受到读者欢迎。
剧中的人物都有两面性,这点与鲁迅颇有相似,相比起莫言更加真实。
白嘉轩做事光明磊落,但却极好面子,宁可全族人患瘟疫、也不肯在田小娥的坟上建庙,当然,这也是受封建迷信思想之害。
甚至还设定了一个非常正气的人物,朱先生,他饱读诗书,淡泊名利,用自己所学帮乡民解决问题,白嘉轩也认为他是“白鹿原最好的一个先生”。
不难看出,鲁迅和陈忠实都是对社会进行批判,但都存在一定的正面导向,而不是完全的黑暗、完全的丑态。因此,二者都比莫言更易接受。
莫言:诺贝尔文学奖中国第一人,为什么语文课本从不选录他的作品
陈忠实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莫言的小说之所以不被语文课本收录,主要在于他选用的粗俗文字、场景太过火,失去了其应有的批判效果,反而会把中小学生带偏。
但是,我们不能就此否认莫言的文学成就,他的小说在主题上非常深远。
鲁迅和陈忠实,则都是既有批判、又有正面导向。或许这样的作品,才更易被读者所接纳吧。
Ⅱ 阅读短文《变》文章读后感
《变》文章读后感
“我”幼年的悲剧性在于由于身份、地位不被主流社会接纳,但“我”却始终渴望并不断努力使自己被接纳。“我”的一厢情愿,愈加得不到他人的接纳,最终迫使“我”走上了参军的道路,逃离这个与自己格格不入的社会。 “参军”之于莫言的意义我认为是巨大的。首先,莫言在心理进一步扭曲之前离开了家乡——心理扭曲的根源,使得这种扭曲处于可控范围内,并在以后的许多年中得到了恢复。而这种恢复的过程正是对比反思的过程,冥冥中这也成就了莫言的“寻根”文学。莫言所要找寻的“根”,正是在那个年代下人们逐渐失却的生命张力和对自由追寻的勇气,正是人与人之间那种超脱利益的情感,无论是友情,爱情还是亲情。其次,正是“参军”中的一系列事情,或是有意或是无意,将莫言送到了文学创作这一条路上来,成就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对于“寻根”,其实本质上就是一种自我人性补完的过程,类似于EVA中的灵魂补完。莫言通过写作,通过对那个奇怪年代的思考,正在实现着对人性的补完,那么小说中的其他人,那些边缘重要人物呢? 个人认为何志武是小说中最重要的配角。小时候的他,敢于做“我”想却不敢做的事,事实上是“我”性格中崇尚自由的投射;青年时代的他,又成为了那个时代背景下无数被生活摧残得近乎绝望最终决定放手一搏的年轻人的时代形象;随着何志武在内蒙的发达,经济上的富足逐渐使他走出了童年贫穷的阴影,某种程度上,他的人性此时已经得到了补完。但是,此时的何志武又陷入了另一种扭曲的状态——对金钱的狂热追求和信任。无可非议,他对鲁文莉的爱一如初始,但是这种爱在金钱的覆盖下已经面目全非。“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金钱却是万万不能的”,在这种思想下,何志武在一定意义上,已经成为了金钱的奴隶,只是他自己仍未发觉。此时的何志武,正是改革开放那个遍地机遇的年代投机商人为了发财致富用尽一切方法的社会集体形象。最终,同样功成名就的何志武和“我”相遇,畅谈,畅饮,同游,回忆往昔,倒是有浮一大白之感。似乎,似乎已经找到了那失却已久的“根”。就在这时,何志武的电话蓦然将这个美好的梦打碎。何志武与“我”的友情当然还在,但是这已经不是纯粹的友谊,不再是“根”。有一些失去的,或许永远找不回来了。 对于鲁文莉,却是不愿做出确切的评价。童年时,她是骄傲的公主;青年时,她依然坚持着自己的骄傲,但是更像是为了坚持而坚持;丈夫的死亡,她找到了何志武,似乎是放下了骄傲,但为何又坚持不做情人?直至最后,为了女儿的前途,她找到了身为评委的“我”,似乎是总算放下了坚持大半辈子的骄傲。那么她从坚持到放弃的一生有意义吗?归根结底,鲁文莉悲剧的大半生同样是时代的悲剧。从一开始,鲁文莉的骄傲就是一个错误。她的骄傲来自于什么?是优于常人的家境还是父亲的社会地位?俗气一点,后来的她比何志武有钱还是比莫言名气大?她的“骄傲”是那个奇怪时代的奇怪产物。随着那个奇怪的时代的远去,她所谓的“骄傲”又凭什么坚持?何志武说:“(鲁文莉)是个君子”是吗?或许对于何志武来说,鲁文莉始终是坚持骄傲的君子。但从客观角度,她真的是君子吗?我不能给出确切的答案。鲁文莉的一生,是转变的一生,从骄傲,学会了妥协,更学会了“活动”。而她的改变却又是自然而然的,这种改变并不是说明她走向了市侩,只是代表她跟紧了时代的步伐。无论她是否是君子,这种转变应该是痛苦的吧。时代的错误,却需要受害者来承受痛苦。
Ⅲ 课外阅读《变》读后感
《变》读后感
在一个冬日的深夜静静读完了莫言的中篇小说《变》。台灯昏黄的光弥漫在四周,灰尘上下纷飞,似乎是挣扎的魂灵,却始终无法逃脱那无形之手的束缚。始终无法逃脱,那种涩涩的压抑紧紧压迫在心头,窒息,深深的窒息。
其实这是一本相当轻快的小说。语言平平淡淡中略显起伏,仿佛单调平直的高速公路,忽然转了个弯,其实只是一个小小的温柔的弯,只需你轻轻拨动方向盘,座驾变优雅地飘过,若它穿着长衫,或许还可以听到衣摆畅快的呻吟。语言虽然平淡却不失特色,或许说带着浓浓的乡土气息是过分了,但是那种随意甚至会粗俗的语言,哪里是书中的文字,分明是一个人的自言自语,从小时候的天真无所畏惧到长达后的成熟稳重。
是了,自言自语,这本就是一本自传体小说。莫言用轻松调侃的腔调,从一九六九年缓缓陈述到二零一零年,大约四十年的岁月。那四十年的岁月,就在这轻松调侃中平平淡淡的流逝,似乎,似乎这四十年,就像那嘎斯汽车从村头驶向村尾,刺溜便要踩下车刹,可是不要忘记一地的鸡飞狗跳,甚至不要忘记那汽车的饱经沧桑。谈一谈书的内容吧。小说讲述了莫言从小学退学起却对学校念念不忘,到抱着一腔热血踌躇满志地参军,到懵懂中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到功成名就的故事。围绕着“我”,提及了刘大嘴老师,鲁文莉,何志武等边缘重要人物的发展及结局,平平淡淡中展示了四十年岁月中社会的变迁,人物命运思想的改变。
小学时的“我”是充满了纠结的。一方面,“我”对何志武勇于挑战老师权威,勇敢地追求自由充满了敬佩,甚至于认为他有着三分“英雄气”;但另一方面,当“我”被刘大嘴赶出学校时,又是那般心酸,甚至于事后死皮赖脸地进入学校。按照“我”自己的话来说,这叫“贱”。这一种复杂的“贱”,配着“我”看似轻松无所谓的语调,莫名地,让人产生了一种苦涩的感觉,仿佛面对的不是一个少年,而是一个饱经沧桑的老人用自嘲的口吻讲述童年心酸的往事——或许这本就无比相似。这种“贱”可以归结为“我”性格的悲剧,但这更是特定时代下的悲剧产物。当孩童向往自由、无拘无束的天性和阶级森严、极端压抑的社会产生了冲突,性格的悲剧就在所难免。
对于“森严”这个原本应该死亡在历史中的词汇,我不得不重新拾起,并且郑重地放在那个社会前面。历史上的阶级对立是地主与农民之间,那种不可调和性压抑到了极端,农民运动不可避免地爆发,农民在生命和利益的驱使下拿起了刀剑。但在那个奇怪的时代,虽然仍然是“农民”和“地主”的对立,但是被压迫的却是“地主”。悲剧性的是,即使被压迫,即使压抑到了极端,“地主”还是不敢暴动,不,是从未想到暴动。这种压抑无法外泄进而不断在体内堆积,也就不难理解人性的扭曲。当然,“我”——莫言,远未达到“人性扭曲”的程度,但是作为中上农成分子,在那个贫困的年代,他连领救济粮的资格都没有——他甚至曾在某一年的大年三十到别人家讨饺子。经济上的贫困和政治上的歧视给他的少年生活留下了惨痛记忆。更何况父亲过于严厉约束带来的火上浇油?
“我”幼年的悲剧性在于由于身份、地位不被主流社会接纳,但“我”却始终渴望并不断努力使自己被接纳。“我”的一厢情愿,愈加得不到他人的接纳,最终迫使“我”走上了参军的道路,逃离这个与自己格格不入的社会。
“参军”之于莫言的意义我认为是巨大的。首先,莫言在心理进一步扭曲之前离开了家乡——心理扭曲的根源,使得这种扭曲处于可控范围内,并在以后的许多年中得到了恢复。而这种恢复的过程正是对比反思的过程,冥冥中这也成就了莫言的“寻根”文学。莫言所要找寻的“根”,正是在那个年代下人们逐渐失却的生命张力和对自由追寻的勇气,正是人与人之间那种超脱利益的情感,无论是友情,爱情还是亲情。其次,正是“参军”中的一系列事情,或是有意或是无意,将莫言送到了文学创作这一条路上来,成就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对于“寻根”,其实本质上就是一种自我人性补完的过程,类似于EVA中的灵魂补完。莫言通过写作,通过对那个奇怪年代的思考,正在实现着对人性的补完,那么小说中的其他人,那些边缘重要人物呢?
个人认为何志武是小说中最重要的配角。小时候的他,敢于做“我”想却不敢做的事,事实上“我”性格中崇尚自由的投射;青年时代的他,又成为了那个时代背景下无数被生活摧残得近乎绝望最终决定放手一搏的年轻人的时代形象;随着何志武在内蒙的发达,经济上的富足逐渐使他走出了童年贫穷的阴影,某种程度上,他的人性此时已经得到了补完。但是,此时的何志武又陷入了另一种扭曲的状态——对金钱的狂热追求和信任。无可非议,他对鲁文莉的爱一如初始,但是这种爱在金钱的覆盖下已经面目全非。“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金钱却是万万不能的”,在这种思想下,何志武在一定意义上,已经成为了金钱的奴隶,只是他自己仍未发觉。此时的何志武,正是改革开放那个遍地机遇的年代投机商人为了发财致富用尽一切方法的社会集体形象。最终,同样功成名就的何志武和“我”相遇,畅谈,畅饮,同游,回忆往昔,倒是有浮一大白之感。似乎,似乎已经找到了那失却已久的“根”。就在这时,何志武的电话蓦然将这个美好的梦打碎。何志武与“我”的友情当然还在,但是这已经不是纯粹的友谊,不再是“根”。有一些失去的,或许永远找不回来了。
对于鲁文莉,却是不愿做出确切的评价。童年时,她是骄傲的公主;青年时,她依然坚持着自己的骄傲,但是更像是为了坚持而坚持;丈夫的死亡,她找到了何志武,似乎是放下了骄傲,但为何又坚持不做情人?直至最后,为了女儿的前途,她找到了身为评委的“我”,似乎是总算放下了坚持大半辈子的骄傲。那么她从坚持到放弃的一生有意义吗?归根结底,鲁文莉悲剧的大半生同样是时代的悲剧。从一开始,鲁文莉的骄傲就是一个错误。她的骄傲来自于什么?是优于常人的家境还是父亲的社会地位?俗气一点,后来的她比何志武有钱还是比莫言名气大?她的“骄傲”是那个奇怪时代的奇怪产物。随着那个奇怪的时代的远去,她所谓的“骄傲”又凭什么坚持?何志武说:“(鲁文莉)是个君子”是吗?或许对于何志武来说,鲁文莉始终是坚持骄傲的君子。但从客观角度,她真的是君子吗?我不能给出确切的答案。鲁文莉的一生,是转变的一生,从骄傲,学会了妥协,更学会了“活动”。而她的改变却又是自然而然的,这种改变并不是说明她走向了市侩,只是代表她跟紧了时代的步伐。无论她是否是君子,这种转变应该是痛苦的吧。时代的错误,却需要受害者来承受痛苦。
回到文章开始提到的那种窒息的感受。变,变的是什么?人,人当然变了;变的更是日益变迁的时代。在“变”中,每一个人都选择了自己的路,或是富裕,或是贫穷,或是声名远扬,或是默默无闻,但无论选择了什么,都逃脱不了时代的网。那四十年的坎坷人生路,坑坑洼洼的分明是时代的痕迹。或许我们都还年轻,或许我们都远离了那个如今看来奇怪的时代,但是,谁又能说清四十年后的事情呢?那时的我们,将“变”成何种模样?那是回首,如今是否又是一个奇怪的时代?那种窒息,贯穿了虚幻的四十年,更要贯穿现实的四十年,甚至更加久远。
“变”或许就是莫言的文字的意义所在。无论贫富贵贱,风风雨雨的一生都是追寻的一生,变化的一生。追寻(转载请注明来自范文家网,网址:http://www.KIDsv.com)着自己不知不觉中失去的“根”,像夸父一般或许永远追寻不到,但永远要在路上。《红高粱》中的九儿是这般,“我爷爷”是这般,罗汉是这般,甚至土三炮也是这般。死并非生的对立面,死是包含在生之中。肉体的死亡,灵魂却可以在追寻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明明知晓了未来,甚至努力去改变过,但结局却依然如故,便是宿命。在这个变化的世界,几乎任何事物在时时刻刻都在经历着变化,或许唯一永恒的就是“变”本身了。这种宿命般的“变”或许就是莫言的“怨”。不怨天,不怨地,不怨人,怨得只是不变的宿命。
真正的悲剧是笑着流下泪水,真正的沉重是被轻松压得喘不过气,《变》如是。
Ⅳ 莫言写过的全部小说
《檀香刑》
《生死疲劳》
《丰乳肥臀》
《红高粱家族》
《透明的红萝卜》
《丰乳肥臀-增补版》
《藏宝图》
《四十一炮》
《天堂蒜薹之歌》
《拇指铐》
《白狗秋千架》
《莫言精选集》
《莫言作品精选》
《酒国》
《食草家族》
《白棉花》
《红树林》
《月光斩》
《老枪·宝刀》
《会唱歌的墙》
《司令的女人》
《良心作证》
《锁孔里的房间》
《什么气味最美好》
《传奇莫言》
《莫言散文》
《莫言中篇小说选》
《莫言王尧对话录》
《战友重逢》
《蛙》
Ⅳ 《莫言传》这篇莫言的传记主要讲述了什么内容摘要
莫言自述
1957年,我家来了个大学生邻居。他讲,当时他在济南的时候,认识一个山东省比较“腐败”的作家。这个作家究竟“腐败”到什么程度呢?一天三顿吃饺子。我们当时一年也吃不上一次饺子。我当时就问他:“叔叔,如果我将来能够写出一本小说来,我是不是能一天三顿吃饺子?” 所以,我想我最初对文学对当作家的梦想,就是冲着一天三顿吃饺子开始了。我后来把村里面的书借来看了以后,头脑当中才真正有关于文学的概念。
我的想象力还是不错的,为什么不错呢?因为我的想象力是饿出来的。童年时赶上自然灾害,为了填肚子,野草、树皮,什么都吃,甚至连煤块都敢啃。1961年春天,村里的小学拉来了一车亮晶晶的煤块,和小伙伴一拥而上,每人抢起一块煤,咯嘣咯嘣啃起来,觉得那煤块越嚼越香,还说着“味道好极了”。
我小学五年级就被学校赶出来了,就一个人牵着两头牛放牧。那时候我就能从牛的眼睛里边看到自己的倒影。有时候躺在草地上,看到天上的白云,听到鸟叫,听到周围青草生长的声音,呼吸大地发出的气味。这种跟大地接触的机会,这种很长时间孤独地跟动物在一起的状态,都让我想入非非。
直到现在,我依然动用的还是我二十岁以前积累的生活资源。我二十岁以后的东西,基本上还没有正儿八经地去写。
想象力,也有外来接受的地方。我们山东高密这个地方,离写出《聊斋志异》的蒲松龄的故乡也不远,隔了三百多里路。我听老人讲了很多很多关于鬼神的故事。上世纪六十年代,死人非常多。我们村子里最高纪录是一天死了18个人。一出门就看到原野里有鬼火在闪烁,而且经常有各种各样火一样的球在天空中飘来飘去。我当医生的姑姑就告诉我,这是狐狸在恋爱。人一旦进入这种环境,就会有一种恐惧,你就觉得你周围充满了一些神秘的生物,你在走路的时候经常听到脚后面有一个声音在跟随着你。
我的小说语言也是比较庞杂的,这里面既有古典的书面型的语言,也有一些读西方翻译过来的小说这样的语言,更多的还是来自乡土。
我们山东话的许多方言土语,一旦写到书上,是非常典雅古朴的古语,反而能够被人理解。我们说一把刀锋利,不说锋利,而说“风快”。说一个姑娘漂亮,也不说漂亮,我们讲“奇俊”。说今天天气很热,我们不说很热,而说“怪热”。
这些方言土语,写到小说里,完全可以看得懂,而且有非常强的感染力。一个真正的文学家,就是应该千方百计地丰富本民族的语言。不能仅仅把方言土语用到小说人物的对话中,而要把方言土语用到叙述中。
我从小就是一个非常爱说话的孩子。在我们农村叫做“炮孩子”。后来我写了小说叫《四十一炮》,里面就有一个“炮孩子”,其中也有我个人的经历。也因为我喜欢说话,喜欢说真话,给我们的家里带来了很多的麻烦。所以过了几十年以后,当我要写小说准备发表时,使用的笔名叫“莫言”,就是告诫自己要少说话。
事实证明,我一句话也没有少说,而且经常在一些特别庄严的场合,说出实话来。我觉得讲真话毫无疑问是一个作家宝贵的素质。
如果一个作家讲假话,不但对社会无益,也会大大影响文学的品格。因为好的文学作品,肯定有一个真实的东西在里边,尤其是真实地反映了下层人民群众的生活面貌。
我有一种偏见,我觉得文学艺术,它永远不是唱赞歌的工具。文学艺术就是应该暴露黑暗,揭示社会的黑暗,揭示社会的不公正,也包括揭示人类心灵深处的阴暗面,揭示人性中恶的部分。
所以我的很多小说一旦发表以后,有些读者也不高兴。因为我把有些黑暗暴露得太彻底。当然我不会迎合这样的读者,而牺牲自己文学创作的原则。我最近写了一部长篇小说(指《生死疲劳》),写了一个后记,最后一句话就是说“哪怕只剩下一个读者,我也要这样写”。
有人说我为获奖,作品特意贴中国标签?什么是中国标签?我不知道。我在《檀香刑》后记里面说,我想在语言上有我自己的特色,根本不是想写给外国翻译家看。
一个作家不可能把自己的写作追求限定在一个什么奖上,也没听说哪一个作家为了得什么奖调整了自己写作的方向,改变了自己写作的方法。而且,即便你想改变,变得了吗?该怎么写,还怎么写;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在日常生活中,我可以是孙子,是懦夫,是可怜虫,但在写小说时,我是贼胆包天、色胆包天、狗胆包天。
Ⅵ 莫言中短篇小说
Ⅶ 阅读短文《变》阅读文章读后感3oo字
《变》读后感
在一个冬日的深夜静静读完了莫言的中篇小说《变》.台灯昏黄的光弥漫在四周,灰尘上下纷飞,似乎是挣扎的魂灵,却始终无法逃脱那无形之手的束缚.始终无法逃脱,那种涩涩的压抑紧紧压迫在心头,窒息,深深的窒息.
其实这是一本相当轻快的小说.语言平平淡淡中略显起伏,仿佛单调平直的高速公路,忽然转了个弯,其实只是一个小小的温柔的弯,只需你轻轻拨动方向盘,座驾变优雅地飘过,若它穿着长衫,或许还可以听到衣摆畅快的呻吟.语言虽然平淡却不失特色,或许说带着浓浓的乡土气息是过分了,但是那种随意甚至会粗俗的语言,哪里是书中的文字,分明是一个人的自言自语,从小时候的天真无所畏惧到长达后的成熟稳重.
是了,自言自语,这本就是一本自传体小说.莫言用轻松调侃的腔调,从一九六九年缓缓陈述到二零一零年,大约四十年的岁月.那四十年的岁月,就在这轻松调侃中平平淡淡的流逝,似乎,似乎这四十年,就像那嘎斯汽车从村头驶向村尾,刺溜便要踩下车刹,可是不要忘记一地的鸡飞狗跳,甚至不要忘记那汽车的饱经沧桑.谈一谈书的内容吧.小说讲述了莫言从小学退学起却对学校念念不忘,到抱着一腔热血踌躇满志地参军,到懵懂中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到功成名就的故事.围绕着“我”,提及了刘大嘴老师,鲁文莉,何志武等边缘重要人物的发展及结局,平平淡淡中展示了四十年岁月中社会的变迁,人物命运思想的改变.
小学时的“我”是充满了纠结的.一方面,“我”对何志武勇于挑战老师权威,勇敢地追求自由充满了敬佩,甚至于认为他有着三分“英雄气”;但另一方面,当“我”被刘大嘴赶出学校时,又是那般心酸,甚至于事后死皮赖脸地进入学校.按照“我”自己的话来说,这叫“贱”.这一种复杂的“贱”,配着“我”看似轻松无所谓的语调,莫名地,让人产生了一种苦涩的感觉,仿佛面对的不是一个少年,而是一个饱经沧桑的老人用自嘲的口吻讲述童年心酸的往事——或许这本就无比相似.这种“贱”可以归结为“我”性格的悲剧,但这更是特定时代下的悲剧产物.当孩童向往自由、无拘无束的天性和阶级森严、极端压抑的社会产生了冲突,性格的悲剧就在所难免.
对于“森严”这个原本应该死亡在历史中的词汇,我不得不重新拾起,并且郑重地放在那个社会前面.历史上的阶级对立是地主与农民之间,那种不可调和性压抑到了极端,农民运动不可避免地爆发,农民在生命和利益的驱使下拿起了刀剑.但在那个奇怪的时代,虽然仍然是“农民”和“地主”的对立,但是被压迫的却是“地主”.悲剧性的是,即使被压迫,即使压抑到了极端,“地主”还是不敢暴动,不,是从未想到暴动.这种压抑无法外泄进而不断在体内堆积,也就不难理解人性的扭曲.当然,“我”——莫言,远未达到“人性扭曲”的程度,但是作为中上农成分子,在那个贫困的年代,他连领救济粮的资格都没有——他甚至曾在某一年的大年三十到别人家讨饺子.经济上的贫困和政治上的歧视给他的少年生活留下了惨痛记忆.更何况父亲过于严厉约束带来的火上浇油?
“我”幼年的悲剧性在于由于身份、地位不被主流社会接纳,但“我”却始终渴望并不断努力使自己被接纳.“我”的一厢情愿,愈加得不到他人的接纳,最终迫使“我”走上了参军的道路,逃离这个与自己格格不入的社会.
Ⅷ 莫言写过那几篇小说
莫言的小说:
1、长篇小说(11部)
《红高粱家族》 1987年
《天堂蒜薹之歌》 1988年
《十三步》 1988年
《酒国》 1993年
《食草家族》 1993年
《丰乳肥臀》 1995年
《红树林》 1999年
《檀香刑》 2001年
《四十一炮》 2003年
《生死疲劳》 2006年
《蛙》 2009年
2、中篇小说(27篇)
《透明的红萝卜》(1985年)
《球状闪电》(1985年)
《金发婴儿》(1985年)
《爆炸》(1985年)
《秋水》又名《流水》(1985年)
《筑路》(1986年)
《欢乐》(1987年)
《红蝗》(1987年)
《你的行为使我恐惧》(1989年)
《父亲在民夫连里》又名《野种》(1990年)
《怀抱鲜花的女人》(1991年)
《白棉花》(1991年)
《红耳朵》(1991年)
《战友重逢》(1991年)
《幽默与趣味》(1992年)
《模式与原形》(1992年)
《梦境与杂种》(1992年)
《牛》(1998年)
《三十年前的一场长跑比赛》(1998年)
《长安大道上的骑驴美人》(1998年)
《师傅越来越幽默》(1999年)
《我们的七叔》(1999年)
《藏宝图》(1999年)
《野骡子》(1999年)
《司令的女人》(1999年)
《扫帚星》(2001年)
《变》(2009年)
3、短篇小说集
《白狗秋千架》 《与大师约会》
Ⅸ 莫言至今共写了多少本小说,共计多少字
莫言 从1981年公开发表第一篇短篇小说《春夜雨霏霏》至今,莫言共发表了80余篇短篇小说、30部中篇小说、11部长篇小说,出版过5部散文集、1套散文全集、9部影视文学剧本,还创作了两部话剧。他的作品被翻译成英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瑞典语、俄语、日本语、韩语等十几种语言,并先后斩获了海内外诸多奖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