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走眼的阅读答案
① 教授也走眼 阅读答案
教授是艺术学院的教授,平时喜欢收藏瓷器、木雕、字画、金石、玉饰等,但大多值不了几个钱,主要是找点乐子而已。
那天,教授从外地参加_个学术研讨会回来,看见家门口的一棵梧桐树下蹲着一个三十多岁的乞丐,面前放着一个装满零钱的碗,身边靠着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儿。和其他乞丐不同的是,这个乞丐的手里捧着一本书,正在教孩子认字。孩子的一只手信赖地搁在他的肩上,他回过头耳语般地对孩子说了一句什么,孩子咯咯咯笑了起来。
那一刻,教授的眼眶湿润了。他想起几十年前在一个山村的农家小院里,做小学教师的父亲手把手教自己写字的情景。
教授情不自禁地走到乞丐跟前,蹲下身子,摸着小男孩儿的头,对乞丐说:“你们是从哪儿来的?”
乞丐说:“山南。”
教授说:“那是个穷地方啊。”
乞丐说:“就因为穷,孩儿他娘才跟着一个外乡人跑了。我年前害了场大病,没法再种地养家,就只好带着小孩儿出来乞讨……”
教授被深深地打动了。一个沦落的乞丐,在生活都难以保障时,竟然还教儿子读书识字。看得出,他们对美好的生活依然充满了希望。感动之余,教授掏出一张100元面额的人民币送给了乞丐。
临走前,教授盯上了乞丐面前放着的那个装满零钱的碗。那是一只土巴碗,土得掉渣,做工粗糙。教授眯着眼睛,专注地端详着那只土巴碗,久久不忍离去。
乞丐被教授的举动给搞蒙了,一只白送都没人要的土巴碗,怎么就让眼前的这位城里人发起了呆?
这时,教授拿起了那只碗,又仔细看了看,然后对乞丐说:“这只碗,卖给我好吗?”
乞丐一听连连摇着头说:“不,不不不……”
“哦?”教授吃惊地看了乞丐一眼,“看来你知道这只碗的价值了?那你开个价吧,打算多少钱卖给我?”
乞丐一愣,脸红了,连忙说:“不不不,一只土巴碗,白送都没人要,哪能卖你钱?你真想要,拿去得了。”
教授的眼睛一亮,说:“这只碗明明是古董,这样吧,我给你3万元,你将这只碗卖给我,去找个事千千,也好让孩子有学上。怎么样?”
三年后一个秋日的黄昏,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走进了教授家的门厅。当时教授正在伏案填写一张准备寄往贫困山区、用来资助山区教育事业的汇款单。
教授一眼就认出了中年男人,他就是三年前的那个带着小孩儿乞讨的乞丐。与三年前不同的是,乞丐的身上多了一件名牌西服,手里提着一盒高级礼品。
乞丐坐在教授家的客厅里,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乞丐说:“我这次来是向你表示感谢的,是你的3万元钱让我站了起来。”
教授说:“那么,这几年你都干了些什么事呢?”
乞丐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小声说:“3年前,我用卖碗所得的3万元和别人合伙在老家那边弄了个窑场,做起了烧瓷碗。一些烧瓷碗拿出去卖时竞被人误认为了古董,我们也就将错就错地当古董卖,几年下来,好歹也弄了几个钱。”
教授的眉头紧紧地皱在了一起。
教授说:“那个小男孩儿,他现在上几年级了?”
乞丐说:“我叫他退学回家帮我打理生意了。”
教授愣住了,他做梦也没想到会是这样的一种结局。
良久,教授起身走进了卧室,从卧室里拿出来一只碗,正是乞丐在三年前卖给教授的那只土巴碗。教授说:“这只碗,只不过是一只再也普通不过的土巴碗而已。”
乞丐说:“既然你一开始就知道这只碗不值钱,那干吗还要花3万元冤枉钱买它?”
教授说:“我当时买的不是一只一文不值的土巴碗,而是一种生活态度。”
乞丐有些弄不懂了。
教授轻轻地挥了挥手,慢慢地闭上了眼睛,对乞丐说:“你走吧,你怎么还坐在那里?”
乞丐说:“我没坐啊,我站着呢!”
教授说:“我怎么老觉得你还是没有站起来!”
乞丐在走出教授家门厅时,听见了瓷器碎裂的声音。
② 教授也走眼 阅读答案。。
作业要自己做才能记得牢啊
③ 语文阅读侯琢玉答案
《侯琢玉》三点导读
江苏省海门中学 杨妙新
【美点赏析】
一、尺水兴波,扣人心弦。阿·托尔斯泰认为:“小小说是训练作家最好的学校。”小小说作家袁炳发也曾说过,小小说的“小”“只是一种形式.而不是它的分量”。是的,一篇优秀的小小说只要容量厚重,它的份量就决不低于一部长篇小说,80后的写作新锐叶孤的小小说《侯琢玉》就是这样的一个容量厚重的作品,虽然篇幅才1600多字,但是尺水兴波,扣人心弦,在简短的篇幅里概括出了普通长篇小说应具有的全部情节。这篇作品虽然时间跨度大——长达几十年,但是在结构上,作者把时间、场所、人物都尽可能地进行压缩、集中,使作品显得简练精巧,如同微雕工艺品那样:从一个点(学徒侯琢玉)、一个画面(古董店学艺)、一个瞬间(行家赏鉴)、一个对比(偷买玉璧前后行事)、一声赞叹(对古董行家萧老佩服不已)之中,捕捉住了小说,那特有的一种智慧、一种美感、一个耐人寻味的场景, 一种新鲜的思想。
二、以微知著,以近知远。因为是小小说,就限制了作者在选材上不能选取生活中的大场景,只能在大场景中取小场景来概括叙述。《侯琢玉》,篇幅短小,人物也少,情节更是简单;但是作品显得“小而精”,“微而妙”,做到了以少胜多,以微观反映宏观。虽然故事讲的以前社会的情形,但是现实感特别强,不给人隔世之感,反而给人人生的启迪,让人以近知远联类无穷。以主人公侯琢玉而论,他本是“孤儿一般在泗州城游荡”,但“眼明手快,能说会道”,因为“读过几天私塾”,所以不久便在城中“一品轩”古董店谋了个伙计的差事。因“干活卖力,也很聪明,嘴油舌滑”,又深得老板董玉轩的喜欢、看重、栽培,工作一干就是十多年,还“踏实好学,在干好自己伙计该干的事情外,还旁敲侧击地向老板董玉轩讨教学习古董知”识。于是,故事就开始了:一方面做伙计做学徒的要学,一方面做老板做师傅的愿不愿意教。有了这一矛盾冲突,怎么解决?于是做师傅的精心设了一计谋,令侯琢玉在南墙碰壁后“下定决心死心塌地跟董玉轩好好学好好干”,终生留在一品轩,20年后遂成为“泗州城数一数二的古董行家”。这个故事很细微,但是故事主人公人生转折的涵义却十分丰厚,也耐人寻味。
三、新奇巧妙,出人意料。小小说的成功多半离不开一个“奇”字,“奇”在情节的“陡折逆转”,“奇”在结尾的“出人意料”。《侯琢玉》做到了:侯琢玉做伙计想学艺,师傅则怕他学艺一成会离他而去,所以不能倾囊相授;于是侯琢玉只能学得皮毛,但他不满现实,急着想赚钱离开师傅自己独自谋生,这才背着师傅偷偷用自己的积蓄“买玉”。“买玉”这个情节既是情节发展的必然,也是人物性格发展的必然,它实现了侯琢玉人生命运的重大转折。而结尾处的情节——师傅在临死前告诉侯琢玉,让他改变性格乃至命运的20年前“卖玉”这个老妇是自己故意安排的——也是出人意料的;而侯琢玉的冷静、理智的反应,更是出乎意料的,但它却形象地说明了侯琢玉的成长和成熟,给故事赋予了更为深广的涵义。
四、人物描写,性格鲜明。《侯琢玉》通篇以概括的叙述为主,但是不乏精彩的人物描写,正因为如此,不但作品厚重耐看,而且人物形象鲜明,着实给人欣赏的美感。作品写到侯琢玉“终于用自己攒了十几年的三百块大洋,悄悄将玉璧买下”以后瞒住老板“趁一日得闲”悄悄揣玉璧至山阳城“找到了古董界泰斗萧老”鉴赏玉璧时,行文开始腾挪跌宕,妙趣横生。这里有萧老初见玉璧时“顿时两眼放光”,侯七“见了心中一喜”的神态;又有萧老“的确是一块好玉,应该明末之玉”的赞叹,和侯七“又是心中一喜”的神态;更有萧仔细鉴定以后的兴奋赞叹“此玉隐约有一股华贵之气!”,以及侯七“兴奋”坦白和对萧老的由衷敬佩;最后则以萧老的“恍然大悟”之语“难怪”“可惜”,和侯七从“神情恍惚”“心灰意冷”“一把将玉璧摔了个稀巴烂”到“后悔自己十几年来学得不专心”而“下定决心死心塌地跟董玉轩好好学好好干”,完成亮丽转身。 就在这三“喜”一“叹”中,既完成了情节的层层递进和跌宕起伏,又把宾主二人的神态、心情描摹得栩栩如生入木三分,同时这也就给读者带来了鉴赏阅读的情感愉悦和审美满足。
【难点指津】
把握这篇小说的寓意,是个难点。小小说选取小场景中的小事,必然要寻求“以小见大,以一当十”的功效,不然作品就不会存在人生的哲理、教育意义等可以留给读者品咂玩味了。《侯琢玉》这个作品就是运用了最经济的语言来表达生活中最精彩最生动最感人的片断。那么,它要告诉我们什么?是赞扬侯琢玉学艺态度的转变,要告诉人们勤奋做人、积极进取、学海无涯的道理吗?是赞扬董玉轩不露声色,机智巧妙地使侯琢玉懂得学海无涯的机智,要告诉人们一个人立身行事需要超越寻常的睿智吗?抑或是批评侯琢玉不该瞒着师傅偷偷买玉自讨苦吃,要告诉人们做事要安守本分吗?又抑或是批评董玉轩不应该用如此这般的欺骗手段来留住爱徒,要告诉人们做人怎么可以不光明磊落吗?此外,是否旨在告诉人们人生的成功来自于自身的不断磨砺呢?不同的人去解读它,自然会见仁见智。
【考点训练】
1.这篇小小说在材料的剪裁上有什么特点?这样安排材料的作用是什么?
这篇小说详写侯琢玉的前十几年在一品轩做伙计,特别是偷偷买玉和请人鉴定玉璧的事,而略写他此后二十年在一品轩做伙计兼跟师傅董玉轩学习经营的事。前面的东西详写了,写实了,才能托起整个的故事,成为后文情节陡折逆转的基础;后文的描写因为有了前文铺垫的依托水到渠成,就不再需要大量的笔墨,使文章更加精简凝练。
2.探究一下这篇小小说的主题。
参见难点指津。
侯琢玉
叶孤
侯七家住泗州城郊外,原名侯小宝,因在家中排行老七,所以人们都称呼侯七。由于爹妈死得早,加之六个哥哥姐姐也不管侯七的死活,侯七便如孤儿一般在泗州城游荡。侯七虽识字不多,倒也读过几天私塾。侯七在泗州城晃荡,但眼明手快,能说会道,不久,便在城中“一品轩”古董店谋了个伙计的差事。
侯七干活卖力,也很聪明,嘴油舌滑,一品轩老板董玉轩甚是喜欢、看重,数年间将侯七的工钱涨了几番。而侯七也没有辜负董玉轩的栽培,将一品轩打理得井井有条。侯七在一品轩一干就是十多年,从一个晃荡的毛头小子干成了三十多岁的大青年。十几年间,侯七倒也踏实好学,除了干好自己伙计该干的事情外,还旁敲侧击地向老板董玉轩讨教学习古董知识。董玉轩何等聪明,知道一品轩之所以能在泗州城屹立数十年不倒,全靠自己对古董行业几十年侵淫的专业判断。如果侯七得到自己真传,势必到哪都有立足之地。董玉轩有两子,但一个留了洋,一个当了兵,竟无一子肯跟随他做古董生意。董玉轩也想过将自己的一身技艺找个传人,侯七也曾是董玉轩衣钵的考虑对象。但董玉轩精明如斯,想到自己一旦倾囊相授,侯七艺满必会离开一品轩,另谋高就,或是另起炉灶,这样自己十几年的栽培也就付之东流了。
因此,侯七只学到了董玉轩的皮毛。侯七也明白董玉轩不会轻而易举的传授自己,十几年来,侯七也攒了一笔钱,时刻准备着自己当老板。
一日,店里有一老妇来卖一块玉璧,侯七见这玉璧呈椭圆形,头大尾小,通体圆润,光泽明亮。侯七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块上了年代的真品好玉,一问价,老太太竟要价不菲,说这玉璧是明末长平公主之物,要五百大洋,侯七虽吓了一跳,但想到这玉璧有几百年历史,又是宫廷之物,如果将之买下然后再伺机出手,说不定可以大赚一把,那时自己另起炉灶就大有希望了。于是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侯七终于用自己攒了十几年的三百块大洋,悄悄将玉璧买下,老板董玉轩自是瞒住不说。
趁一日得闲,侯七悄悄揣玉璧至山阳城,找到了古董界泰斗萧老,萧老一见玉璧顿时两眼放光,侯七见了心中一喜,能让古董界泰斗两眼发出光芒的自然不会差的玩意了,这回自己多半赚大了。
萧老双眼光芒放完,方道,的确是一块好玉,应该明末之玉。侯七听毕又是心中一喜,自己三脚猫古董皮毛并没有看走眼,这玉璧果然是一块明代的好玉。其实侯七当时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完全靠多年的感觉,想不到这老妇竟没有说谎。
侯七正要问这块玉璧价值几何之时,突见萧老将玉璧贴在唇鼻之间,仔细闻了起来,嗅允再三,萧老兴奋道,此玉隐约有一股华贵之气!侯七连忙兴奋道,卖的人说此玉璧乃长平公主贴身玉璧。同时也对萧老佩服不已,连这华贵之气也能闻出来,不愧是古董界的泰山北斗。
萧老一听,恍然大悟道,难怪,难怪!继而又叹道,不过,可惜的是此玉乃长平公主死后下葬时用来覆盖阴部的,虽玉质名贵,但裹污秽之气,已经不值钱了。侯七大惊,再细看玉璧形状,果真相似女人阴部。侯七不甘心问道,那这玉璧到底能值几钱?萧老叹道,最多三十大洋。不可能……不可能……我花三百大洋卖的玉怎么可能呢……侯七神情恍惚地出了萧宅。萧老在后面又道一句,如若不信,回去后你用温热毛巾覆于玉璧上,片刻再闻闻看你就明白了……
心灰意冷的侯七回到泗州城一品轩,悄悄拿来热毛巾裹住玉璧,一会侯七再拿起玉璧一闻,果然闻到一股女人下体骚味。侯七又怒又恼,一把将玉璧摔了个稀巴烂。
侯七后悔已晚,但更后悔自己十几年来学得不专心,假如自己出去开店,迟早得倒闭。侯七下定决心死心塌地跟董玉轩好好学好好干。
二十年后,管理一品轩数年的侯七已是泗州城数一数二的古董行家。
董玉轩的两个儿子,老大留洋娶了个洋妞定居法兰西再也不回来了,这可把董玉轩气得够呛。而更让董玉轩伤心欲绝的是,老二当兵参加了革命党,被砍了头。董玉轩一病不起。
董玉轩临死的时候告诉侯七,二十年前,那个老妇卖玉,是自己安排的,目的就是让侯七留在一品轩。还说一个古董行家没有几十年成不了行家。
侯七也明白了老板的良苦用心,不经过几番磨砺,又怎么能成为今日开了几间分店的侯琢玉呢。
发表2014年6月《小小说大世界》
④ 走眼白花花楚楚是男是女
白花花楚楚是男是女?根据他的外貌,我个人感觉他应该是一个男人。
⑤ 走眼王伟锋的作文有哪些观点能写
“走眼”是贯穿全文的线索。“走眼”是全文的主要事件。“走眼”在文中有正话反说的效果,较好的突出了主题。
小题5:小说塑造了一个阅历丰富、洞悉人心,为人仗义,精通业务的商人形象。揭示了经商与做人一样,都应该诚信、宽厚、与人为善的主旨。
⑥ 走眼这篇小说为什么要用走眼做题目
.答案:①以为赵老板会走眼,结果是李老板走了眼;以为价值在玉,其实价值在盒,造成出乎意料的艺术效果。②赵老板在钧瓷鉴定中表现出来的眼光,以及在收玉时他对玉盒端详良久的细节,这些铺垫使结局合乎情理。
解析:所谓欧亨利式结尾,就是出人意外又在情理之中。回答时指出什么内容是出乎意外,什么地方是在情理之中即可。
⑦ 小学五年《走眼的收藏家》阅读短文
在我家里,爸爸是集邮会员,妈妈也收藏了三四本厚厚的邮票,我一但遇到闲暇时光,便会把这些邮票拿出来悄悄。久而久之,看多了,我不禁冒出了一个年念头:爸爸妈妈可以收藏邮票我也一定可以! 带上全部的零花钱,匆匆忙忙地跑下楼,来到对面的邮局。今天有新邮票发行,站队的人可真多。我选了一个人相对少的队伍站了下来。静静地等候着。 终于到了我前面的叔叔,我看见他买了一张黄山的邮票,那张邮票可真漂亮啊。从那位叔叔和邮局阿姨的对话中我得知,这张黄山邮票是最后一张了。我踮起脚,可由于比较远,只能看到邮票上云雾缭绕。到我了,我飞快地买了一本集邮册,便跑向等候大厅,在那位叔叔旁边的位置上坐下。我伸着头,使劲张望那张邮票,叔叔好象发现了:“小朋友,你喜欢这张黄山邮票吗?”我点点头:“是的,我想买,但没有了。”“那我把它送给你吧!叔叔相信你会好好收藏的。”叔叔把邮票递给我后就走出了邮局。我捧着邮票想:这位叔叔真善良,我快点好好欣赏邮票上的风景。 这是黄山著名景点妙笔生花啊!四处云雾缭绕,好像处于仙境一般。远处的山峰都高得出奇,好像冲破了云霄。在这片云雾缭绕中,那支能开出绚烂之花的神笔出现了。我仿佛看见诗仙李白翻过一座又一座的高山,来带黄山脚下,有不辞辛苦地向黄山顶上爬去,终于找到了梦中那支神奇的笔。我有仿佛看见哪支笔的笔尖开出花的一瞬间,话是那么的灿烂,正迎接着初升的阳光。我好像看见了李白提起笔,手一挥,一首首从古流传到今的千古名句跃然纸上…… 这是我最宝贵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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