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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窃丝语老陈小说免费阅读

发布时间: 2021-07-16 20:41:53

『壹』 哪里可以看到《蔷薇的第七夜》的番外篇《青猫》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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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小说《美人谋》的结局如何

第十三章江北事歇(14)
李写意又是一阵发怔,转头看向卫津,卫津却早已离开,留她一个人对付突然热心紧张起来的王子情。

李写意简直头都大了,少不得又解释了一番。

好容易安抚了王子情,回到房间,仍然觉得古怪得紧。

子情这几日,真的太反常了。

正思索着,小兰捧了一只信鸽过来,递给她道:“药谷来的。”

李写意神色微动,风随溪自那日离去后便一直没有消息,会是他吗?

从鸽子脚下取了一张纸条,一点点展开,上面却只写了极简单的一行字:“江北将雨,小鱼”。

李写意心念一动,突然想起方才那个老农说的话:井水涨了,大旱要过了。

得民心……得民心……

她收起纸条,猛地推开门,王子情果然在不远处徘徊。

“殿下,请进来一下。”她轻声唤道。

齐王亲自设坛,为江北祈雨。

这个消息传出去后,震惊一片,既为齐王殿下的忧国忧民所感,又为这与天借雨的行为所惊。

在祁洋城外设了高台,那日日在城门口等着施粥的人多达几十万,此刻密密集集地聚在一起,在城楼上望下去,如百万大军压境,黑压压一片,蔚为壮观。

“你真的信我吗?”看到这个场景,连提议的李写意也心生怯意。

王子情锦袍玉带,眉眼舒缓祥和,“若是连你都不信,我还能信谁呢?”

李写意深深地望着他,良久才说:“好,下楼吧,我会在下面看着殿下的。”

王子情微微一笑,似有光彩从眉梢眼角逸出来,异常夺目。

是啊,你在看着我,所以我必须变强。

烈日炎炎,王子情登台,诵文,默立祈雨。

有清风袭来,吹起他袍带飘飘,发丝轻扬,俊雅华贵的脸庞,始终沉静。

阳光愈烈,底下早已浮起了一阵窃窃私语声,王子情始终如常,出奇镇定,诵文不止。

自始至终,他对她的话,没有一丝一毫的怀疑。

如果你都能活着回来,世上还有什么奇迹不能发生。

“少庄主,今天真的会下雨吗?”小梅有点担忧地问。

“心诚则灵。”李写意很不负责地丢下四个字,让小梅立刻呆在原地。

酷热难耐,起先还兴致勃勃的人立刻挤得满头大汗,三三两两地散开了。

私语声越来越大,江潭正暗暗思量,万一不下雨,要不要带兵去保护齐王殿下?

高台之上,那人白衣鲜亮,身姿挺直。

在场那么多人,几十万双眼睛,几十万种心思。

他只知道她在看着他,她要他信她。

骚动声越来越大,有几个成心捣乱的人甚至怪叫他故弄玄虚,炎热与闷热,让所有人的神经都绷得紧紧的。

他们围着高台抱怨,这个临时搭建的高台,便如人海里孤独的岛屿,艰难地撑起凝重的大地。

就在现场濒临失控的边缘,天边,终于来了乌云。

隐隐的雷声,从云后透出,将整座祁洋城震得鸦雀无声。

王子情睁开眼,淡淡一笑。

大雨,落下。

死一般的寂静后,人们开始欢呼,开始尖叫,开始狂奔。

三月未雨的大地,饥渴地吞下了这久违的甘霖。

有人开始喊“齐王”,于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齐王千岁……”

“齐王千岁……”

几十万人的吼叫比任何战鼓都要高昂,比任何暴雨都要猛烈。

“齐王千岁……”

“齐王千岁……”

发自肺腑的声响,不是感谢,而是敬仰,是崇拜,是无法言传的信心的代表,希望的象征!

一时间,那呼喊直达天庭,与风雨声交织成一片,绵延不知几百里。

一时间,整个江北,都在回荡着一个名字

楚国的齐王殿下,王子情。

裴钟始终神色不豫地望着高台,如果说李姑娘是为秦王做事才帮齐王的,此番举动,却分明是为齐王拉拢人心。

看来回京后,有必要向秦王好好“汇报”一番了。

正思量着,后面的百姓已经忍不住往高台涌去,裴钟被推搡得站立不稳,只得在人群中挤来挤去。

高台之上,王子情沐浴在淋漓的雨中,顾盼生华,傲然挺立,直可与天边的闪电争辉。

那一刻,他成了江北众人心中,不可逾越的神子。

李写意也站在台下,由四女护卫着,旁人暂近不了身。

她一直静静地看着他,纵然雷声轰鸣,纵然群情激越,纵然脚步纷沓,她的眼中,只有他,天地间唯此一人。

王子情也朝她望了下来,只是一笑,于是千言万语都失去了力量,只此一笑,冷暖心知。

狂欢的人们,一扫死亡线挣扎的阴霾,沸腾了许久,许久。

大雨过后,又是绵延几日的小雨。

聚集在城外的灾民陆陆续续地散去了,他们要赶着时节,重新在土地上种植,耕作,收获。

奏折早已递了上去,现在便等着朝廷通知回京的日期了。

又推掉了一批求见齐王的官员,王子情漫步行到雨中,回头向李写意轻然一笑,“陪我在江北最后一游吧。”

李写意愣了愣,然后随之踏进雨里。

司徒南与四女则远远地跟在后面。

走了一会,司徒南抬起头,莫名地感叹了一句,“真美。”

小梅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齐王与少庄主两人比肩同行,白衣翠衫,隐约在层层雨幕后,各显风华,又如此和谐,真如一幅绝美的烟雨图。

行到一个泥塘处,王子情自然地伸出手,扶了她一下,于是相视一笑,又自若地将手收回。

他们来到江北后,便一直马不停蹄地工作,这般悠闲地走在路上,却还是第一次。

一路上,他们都没有说话,可是有一种东西已经不同,那便是信任。

可托生死的信任。

“我曾问你,为什么要帮我。”又走过一片田野,王子情终于开口。

李写意侧头望向他,细密的雨濡湿了他的鬓角,发丝贴在他瘦削的脸颊上,依旧俊朗,只是少了从前的忧郁,反而有丝喜色从眼角里散出来。

“写意,你放心。”不等她回答,他又没头没脑地说了五个字。

李写意又是疑惑,又是震动,百味陈杂,心绪万千,一时不知说什么。

又到了一处田埂,两个身穿汗衫的汉子正坐在树下吹牛,一个人说:“我见过齐王殿下,足足有六尺高,眼睛和铃铛一样大。那次庆国人要打过来的时候,齐王往江边一站,大吼一声,地动山摇,乌云密布,庆国人就乖乖撤兵了。”

“就是就是,齐王登台祈雨的时候,我可是亲眼看见他了,拔剑就那么一砍,天就开了一个口子,水哗啦啦就流了下来,真真是,天神下凡啊。”另一人附和。

“听说齐王出生的时候,天降祥瑞,金龙出世……”

“可不是吗,我听我家秀才说,齐王十岁的时候,就吟诗把那个翰……翰林!对,把翰林镇住了……”这句是过路人加上的。

似乎在江北,只要提到齐王这个话题,所有人都会不由自主地聚到一起,转眼,又来了好几人。

“齐王……”

“齐王……”

……

他们便这般你一句我一句地乱扯着,越说越离谱,越说越神话,直把王子情说成天上有,地上无。

王子情与李写意面面相觑,最后一起失笑出声。

民心可用。

“不过写意,你到底是怎么知道会下雨的?”声音从深深的雨幕后传来。

“猜的。”

“……”

“殿下!你的脸怎么白了!”

……

离开祁洋城的时候,江潭恨不得将心都掏出来,这次不仅没有掉脑袋,搞不好还能加官进爵,对李写意他们自然感恩戴德。

卫津的山寨寨员已经全部编入了正规的军队,因为上次一战立威,其他兵对他们也推崇得很,断不敢随意轻视了。

还有十几个不愿意离开卫津的人,李写意决定全部带上,训练成王府的亲兵。

为了不惊动百姓,他们出发得很早,天蒙蒙亮,飘着细雨。

素素还是一身火红,一马当先,骑在队伍的前面。

裴钟沉着脸,跟在队伍后面。

王子情引马不远不近地跟在李写意的马车边。

卫津则若有所思地望着王子情。

各尽心思。

马车驶开的时候,李写意掀开帘子,悠然回头,西水之畔,柳丹青撑着一把淡青色的油纸伞,静静地站在柳树下,烟波如画,画中人亦梦亦真。

转眼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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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丹青番外——

放下长笛,从鸽子上取下纸条,上面只写了两个字,“江北”。

我随口问身边的人,朝廷派谁去江北?

他回答道:“齐王王子情。”

脑中搜寻着关于王子情的一切资料,少年才华,书生意气,却并不怎么管理政事,这次任务,似乎出奇简单。

我的马车几乎与齐王一同出发,一路同行,傍晚听到驿馆传来的笛声,我以为是齐王,寻声望去,却见到一个异常单薄的身影,笼在薄雾里,脆弱得像一触即碎的瓷器。

听到她与齐王的谈话,我知道她叫李写意。

她竟是主上提醒要小心对付的李写意?

心中疑惑顿生,好奇顿生,突然很想看看那脆弱表面后,到底是怎样一个真实的人。

很快,我见识到了。

嘉兴城里,我看着她运筹指挥,将赵知秋从死牢里救了出来,又施救问供。

我看见了她的冷,她的强势。

多么矛盾的人,依稀记得那晚的月下,斯人如仙似梦,转眼,便是一位决策千里的铁腕少庄主了。

我顿了顿,准备离去。却不经意地,被她发现了踪迹。

不得已现身,第一次这么近地观察她,清淡若雾的眉眼,满是深不可测的和气。

她说,你身上有股兰花的味道。

我愕然了片刻,一个对花香如此敏感的人,定然是一个极用心对待生活的人。

李写意,李写意,你越来越让我感兴趣了。

终于到了谈判的时候,她的坚决又让我叹为观止。

好像在她面前,谈判是没必要的,因为她说一便是一,说二便是二,如此坚定的人。

略施小计,打算用仓库无粮的事情逼迫她就范,却无意将她带入了屠杀百姓的窘境。

站在远处,看着她颓然地立于鲜血之中,那么无助,我几乎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太过了?

在那个时候接近她,确实有点乘虚而入的意味。可是即便在那种情况下,她的回答,依旧是断然的“不”。

然后我看见了她的泪水和哀伤,却并不柔弱,如此炙热,让我措手不及……怦然心动。

接下来的一整串斗智斗勇,她每每给了我不少惊奇,不小心听到卫津与她的谈话,更被她的身世所震撼。

看不透,始终看不透,她便如那杯极品龙井,每次的味道都不同,每次,都让人余香满口。

三日相处,也许是计谋,也许,是我的私心。

不是为了困住她三天,而是真的想让她陪我三天。

不问世事,不再谋算的她,就像一个最普通最清雅的少女,会巧笑,也善驳论。

看她一口一赞地吃下我做的菜,心中竟有种无法言语的充实,只想时间就停在那一刻,永世不变。

我从不知道时间可以过得那么快,匆如流水。

三天之后,她再次恢复睿智英明的形象,佳期如梦,渐远。

失落缠绕了许久,然后她说:“你是我的朋友”,语气很真诚。

我点头不语,突然觉得这次任务失败,也是值得的。

虽然得到的,只是一句话而已。

她说要铲除汇通,我非但没有焦急,反而异常欣喜。

这样,我们便还可以继续,无论是敌是友,无论最终结局怎样,我都希望能再次见到她。

即使针锋相对,也必是酣畅淋漓的。

我们京城再见。

(《美人谋》上册_完结)+(番外完)
我可以吧这书传给你的

『叁』 女友为50万甩掉他,他恨她多年,直到得知她得了癌症晚期,他明白了什么

7

陈清壶为了一个女人对白间大打出手闹得街坊邻居皆有耳闻,传到陈老爷子耳里,他二话不说地扯着陈清壶来白家道歉。

陈老爷子做了一辈子的手艺人,骨子里刻有不容触犯的固执,他用拐杖脚敲打陈清壶的腿:“还不快跟白间道歉。”

陈清壶满脸不情愿地站在原地:“爷爷,我已经长大了,有自己的思想与判断,我没有错。”

陈老爷子举起拐杖作势瞠目道:“道不道歉?”

陈清壶鼓起勇气反驳道:“让他去看一个将死之人有错吗?您老总是蛮不讲理,是想要我像爸爸一样吗?”

陈清壶由陈老爷子一手拉扯大,他的父母亲侵淫古瓷器鉴定多年,而陈老爷子只想留住他们做手艺,两代人的分歧,导致他们最终飘扬海外,远离家乡。

“小兔崽子!”陈老爷子举起拐杖往他背上敲,一拐杖击打在他背上,他愣是咬牙不吭。

白茶瞧着心疼,拦在他身上,白间跟着扯住陈老爷子:“陈爷爷,我没生他气,您也别气了。”

陈清壶的目光定格在白间的脸上,吐出一句:“你可真冷血。”

他说完就往屋外走,白茶却猛然明白了他所指的是白间对沈红酥的态度,她跟着跑出去:“陈清壶,她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啊?”

他微微侧头:“你见过‘曜变天目’吗?”

天目盏,内有光环颜色变幻不定,恍如碗中宇宙,不似人间物,令无数陶艺匠人神魂梦萦的失传茶器。

沈红酥对于十九岁的陈清壶而言,是令他神魂梦萦的天目盏。

而十九岁的白茶,只会以决绝的姿态挽留他:“陈清壶,你要去找她我们就绝交!”

他竟头也不回的走出了院门。

那年冬天,陈老爷子在一个下雪的夜里去看窑炉里的火候,摔倒在窑炉旁,便再也没能醒过来。

陈清壶匆匆赶回家,看到的是躺在水晶棺里冰冷的躯体,他泣不成声的扑在棺上低喃:“对不起,对不起…”

他与他斗气,两个月都没回来看他。

陈清壶的父母没能赶回来,只是在电话里匆匆交代:“我们在追回英国博物馆展览的唐三彩,正在协商的重要阶段,回不来了。”

最终是白父接手办了整个丧礼。

陈清壶消沉地将自己锁在房间,不吃不喝,不眠不休,白茶进来的时候,他软瘫在椅子上看着满桌的瓷器发呆,青花瓷、定窑瓷、五彩瓷,每件都存留着爷爷手上的温度。

白茶放下饭盒:“你吃点东西。”

他不闻不动,一双青山远黛的眸灰暗无光:“以前我觉得他自私,总想留住后代守着这些瓷器,所以我爸受不了才走。”

“我想着啊,等再大点,我就离开他,可现在他怎么就先离开了我呢?”

白茶握住他的手,千言万语如鲠在喉:“没关系的。”

他闭上眼:“他去世的前夜,打电话要我回来吃饭,我没有回来。”

“你说,要是我回来了,我替他去看窑火,他是不是就不会离开了?”

白茶听着心酸,眼泪掉了下来,她拿出一只陶瓷杯,倒了杯热水,杯子渐渐变色,显现出陈爷爷慈祥的笑容:“这几天我学着做的变色杯,你无时无刻的都能看到陈爷爷。”

他伸出手温柔的擦拭她眼角的泪水:“谢谢你。”

白茶没有想到沈红酥会在这时候出现,她盈盈站在门口,眉眼似水:“我可以进来吗?”

白茶冷眼相待:“这儿不欢迎你。”

“白茶。”他扯了扯她的手:“我想吃碱水粑了。”

白茶才不情不愿地走出了门。

房门掩去一片喧闹,沈红酥走到陈清壶面前,从包里掏出一盒巧克力,递给他:“吃一点,它能让人感到愉快。”

她率先拿出一块巧克力,半含在嘴里,看着他吃巧克力沾了满嘴,好笑道:“还真是个小孩。”

“你要知道,生离死别是人必须经历且面对的事,以前我觉得生死是件顶大的事,得知自己的病情之后也一度困惑挣扎,可现在我明白了,死,不过是一场长眠。”

她轻声安慰他:“难过哭出来就好了。”

屋外飘雪落在白茶的身上,她倚在门口听着房内悲恸的哭声,心底霎时冰凉。

沈红酥在他悲伤的时候教他面对生死无常,而她只会说,没关系。

这场感情,高低立显。(小说名:《最不屑一顾是相思》,作者:许棠七。来自:每天读点故事,看更多精彩内容)

『肆』 问一下小说《美人谋》结局是如何

结局是喜剧,李写意和神医风随溪在一起了

『伍』 求求求好的穿越小说!!!

错妃诱情

她是他错娶的妃,她知道。
他心里还有另一个挚爱的女子,她也知道。
可是,他错娶了她,不是她的错吧,为何要如此待她?
当她失了心,他却找到了最初倾心挚爱的佳人,做了他的侧妃。
她的心冷了。
当他亲手端着那杯茶,那杯有毒的茶,送到她的唇边,让她为他的侧妃试药。
那一刻,她的心死了。
他眸中的寒意和声音里的冷意令她心如刀绞。她扬起头,毫不犹豫地饮下那杯毒,为他的侧妃试药。
但是,她没想到,这杯毒竟然引发了她体内的寒毒,排山倒海的痛楚涌来,让她不堪忍受,张口喷出一口血。
身边的丫鬟焦急地呼道:“王妃的毒不是解了吗?怎会这样?快去侧妃娘娘那里把王爷找来!”
突如而来的打击,让她张口吐出一口血。
找他有何用?
是他让她饮下的毒,而此刻,他守在他的侧妃身边。
痛楚再次袭来,折磨她的,不禁是那杯毒,还有情殇的狂痛。
她无声低笑,笑中尽是悲怆。
是她太傻,信什么一生一世,白头偕老。
是她太贪心,想要独湛诳邴的爱。
她又太骄傲,不愿和别人分享他的爱。

钦差女国舅

文案

穿就穿了吧,还穿成了个不男不女的假国舅,该死的纤纤,竟然丢下自己跑路,555,不小心夜闯皇宫上演了一出小舅子睡姐夫戏码,天哪,皇帝姐夫要宣自己进宫——

“死小子,这都什么时候了还装?皇上可是第一次召见你,你可不能给老子打马虎眼。”——误把女儿当儿子养的太师上官博,实在很无辜啊。

“我就是不进宫!”

上官夫人刚把上官老爷拉出门,屋子里就传出上官宝气死他爹的吼叫声。

第一卷:好一个少年郎(搞笑多多,幽默多多)

第二卷:白发红颜 (话说,我们是糖,甜到哀伤,亲们,此卷情虐,入内请备好纸巾)

第三卷:霸女追夫 (我是阿宝我怕谁!任你逃到天涯海角,阿宝不把你追到手,就不叫混世魔王!)

第四卷:双龙戏珠(番外):一个是聪颖善良的国之储君 ,一个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混蛋世子,汝南太子VS小冥王,故事多多,精彩多多。

落月桃花乱

非花痴/小白(痴)女主,多能但非万能女主,非女尊

其实这基本就是一篇娱乐用的小白文,除了告诉你“一切皆有可能”外,基本没啥内涵。

本文严守穿越黄金定律:

身份会好的,金银会多的,美男是常遇见的;

风波是有的,苦难也在的,但程度是不深的;

本事是多的,运气是佳的,奇迹是会发生的;

江湖是存在的,宫廷也逃不了的,金钱和时间是用来挥霍的;

人生是美妙的,前途是未知的,但——结局一定是美好的!!

巨雷是存在的,恶俗是不可避免的,但咱也是让他雷的别具一格、俗的与种不同的!!!

(女)主角不死定律——符合

深崖之下必有乾坤——符合

万有引力定律——符合

……等等等等

四皇一后

好财+好色+好赌+好酒+极度讨厌麻烦=我
话说,‘善良’的我舍己救人之后,就乘载着天堂的电梯风风光光地上去了。如果说上天堂是为赌,那么,见阎王便是为债了。没想到,阎王玉帝为赌也疯狂!就这么陪着两位干爹赌,赌着赌着赌成了个小富婆,再赌着赌着捞回了姻缘,再赌一下,汗颜,居然穿越了...
再说了,原来要活过来这么麻烦,虽然是自愿的,可是也不曾想过居然要办那么多手续!算了,也就认了吧!穿越过来,却发现,原来自己的俸禄这么少!
“不行!什么都可以忍,就是俸禄少不能忍!”
架空历史里的古代世界,还不容得我闯?四个国家我轮着玩,旅游观光加赚钱。皇宫江湖任我闯,我招花惹草凑热闹。皇上们,跟我跑,乖乖听话别造反,否则?哼哼哼...乖乖认命吧!

第一卷:相遇
与我的亲亲老公们相遇的时候的故事,有开心的,有流泪的,更有让人汗流不止的,让这些比童话还美妙比笑话还恶搞的故事,灌溉着我们进行中的爱情。
许许多多的故事总是不断地出现我身边,八串香蕉而立功的事情、庆功宴上迷上酒的事件、眼睁睁看着自己被两某擒住而又侥幸逃脱的糗事。四个皇上,四个老公,性格各异,脾气更是相差天地之远。
但是偏偏我,却有办法治住他们。我乃古代领起女尊男卑风范之人也。。

第二卷:江湖
白痴烦人的杨子茹,一心想成为丐帮数一数二的高手,花痴白痴得可以的她,惹了一个大麻烦,逞能接下了丐帮帮主的遗愿,寻回丐帮下一任帮主。在中途居然多出了两只‘私奔’的小鬼,一个是玉帝干爹的正太儿子——宝宝,还有一个是阎王干爹的萝莉女儿——贝贝。
我们开始了江湖之旅,开始了目标定为丐帮少帮主的终极通缉令。。

第三卷:魔教
兵分两路,在颇为棘手的两个帮派之中,打探到了有关于丐帮少帮主的消息,不枉之前的‘牺牲’与‘努力’,在狂奔到魔教途中,却没有发现,这次任务的艰难危险。经过一番折腾,两手空空的我们回到自个儿‘窝’中,却发现,原来我们通缉N久的丐帮少帮主,居然是……

第四卷:不离不弃
怀上了宝宝,嫁给了舒阳,从此四只私底下的乱战默默开始!不过,在我们五人的不离不弃之时,BL情侣档也逐渐吸引起了大家的眼球。首先,有最开始出现的攻凌炎和受凌霜,现在,让我们掌声鼓励一下,欢迎一厢情愿的攻——‘冰山’凛还有不愿做BL的囧囧七夜同学!
陆续的,经历过风雨洗礼的我们,不单只是四只和我,还有很多很多的情侣们,都暗暗定下了誓言——海枯石烂,低俗作品请删除地裂,不离不弃……

小小恶霸太子妃

文案:
不就是黑帮打架
也能穿越古代
三岁???还是个被人到处追杀的太子妃?
醒来就见到小男孩子。什么?他是太子?他要是太子能住这比普通百姓还不如的烂"茅房"?
以为他是在大言不惭
哼!穷就穷,娶不到老婆就算了
还想骗她这心智16岁的宇宙超级无敌少女?
算了,反正她在这个时代也不认识什么人
他说什么便是什么吧
谁知,皇帝一道圣旨下
让太子搬师回朝
见鬼,他还真是个太子!
哈哈,那么她不就可以作威作福了?

下堂妻的悠哉日子

内容简介:
晋江最近排前面的文,推荐推荐,虽然名字有点....
女主经商很厉害所以皇上让女主被迫嫁给身为二皇子的男主,女主开始在男主面前演戏,并且男主心中哪个“水暖带姑娘”也是她(欲知原因,请看文吧)男主后来知道真相,开始追女主,很有趣。
最后提下,男主JP,冰冷,有时又很可爱(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

与君歌

内容简介:

她在生命的终结时又迎来了新生,只不过她的“新生体”可谓是议论纷纷。

额,据说“她”两年前跟九皇子告白当众被拒绝?还有“她”一年前被尚书公子抛弃?接着又被自己的继弟玩弄?

ORZ,原来她穿到了一个古代“极品”女身上啊,还有谁比她更倒霉么...

好不容易过了些清净日子,却又陆续遇上了“她”的“旧爱”们,重新和他们实践“剪不清理还乱”的关系...

唉,看来她在古代的生活肯定是不会平淡了。

我的皇后

文案:
<上部>
他叫萧焕,他是皇帝。
她叫凌苍苍,她是他的皇后。
他们相爱于江湖,却不能相守。
他们相守于宫闱,却不肯再真心相对。
三千荣华,富贵惊天,他们站在万人中央,他们是天下的主宰,他们也是一对夫妻。
一步一步,机关算尽,再不能回到从前。
可是当她身陷敌营,他却拖着病体潜入,在冰天雪地中耗尽最后一丝心力,为的是天下家国,更是她的平安。
原以为一切苦难终将结束,阴谋,逼宫,叛乱接踵而来,她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将她推下高台,只留他一人面对所有刀枪。
<下部
再次相逢,他是白迟帆。
再次相见,她还是凌苍苍。
纵然少年子弟未老,却已是千帆过尽,归人不在。
焕死后,凌苍苍独自闯荡江湖,却在金陵遇到了最不可能遇见的人——本应已经死去的萧焕。
凤来阁里风波乍起,江湖上暗流涌动,上一代的爱恨纠葛渐渐明朗。
又一年的风霜雨雪中,唯一不变的
是苍苍伸向萧焕的手。

六岁小蛇后

【内容简介】

啊——
一声惊叫扰醒她的好梦,丫滴,哪个不要命的敢打扰本小姐睡觉。
耶,不对劲。美丽无双的她怎么变成了一条小白蛇?
难道穿了?
穿就穿呗,看在这条蛇身份尊贵的份上。她就接受这个荒唐的穿越。
但是她拒绝作个善良得欠扁的六岁白痴公主,她就是她,独一无二的冷弯弯。
拍拍屁股,她走人。六岁的小丫头也能掀起惊天巨浪,也能将世界玩于股掌之间。
救雪狼,收小狐,降紫貂,捉金蛇。咱们半人半妖闯天下。
耶,这个调色盘老女人居然想打自己的主意。很好,整不死她。
可是这男人是谁?居然敢阻挠她整人的乐趣,找拍。
不过看在他皮相不错,奴性够强,她就勉为其难让他用一生的岁月来赎罪吧。
他是月焰国尊贵的太子,俊美无俦,一双紫瞳勾人心魂,冷傲无比。
将众女子爱慕的眼神踩在脚下,岂之,无意的举动却引来一个火爆的小丫头。
明明不过六岁,却偏偏比妙龄女子更吸引他的目光,她究竟是谁呢?

PS:此文乃《九岁小妖后》的姊妹篇,另此文为卷一至卷三第三百零三章全文完结,另外包含番外一《魔女的傻夫》共71章全本,番外二《皇子的小笨妖》至44章终于大婚,已全部完结,请亲们放心观看~

妃常穿越:邪王的囚妃

她,一朝穿越,成了大玥王朝丞相的长女,同时也失去内定的皇后之位。自己还被皇上赐婚给藩王北安侯,那个传说中残暴嗜血的王,被他当成宣泄仇恨的奴,新婚之夜就被迫欣赏激情戏。

“你好好的活着,因为我要你活着每一天都痛不欲生”他金银妖瞳中闪烁着邪狞的光彩,修长的手指捏紧了她纤细的脖颈。

鞭打、蹂躏、用尽种种方法让她身心饱受折磨,这一切的报复后,他的心却遗失在她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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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逃、逃!她无论如果都要活下来,可是无论逃到哪里,他都如鬼魅一般如影随形。

“轩辕卿尘,我不是你的奴,永远不是!”

若爱只是擦肩而过》《 跨过千年来爱你》《终难忘》

《若爱只是擦肩而过》《 跨过千年来爱你》《终难忘》是计划中的三生三世的古代,而大兴王朝,只是一个故事里的时空,是一个让真爱生根发芽的地方,与现实无关。

第一世《若爱只是擦肩而过》
内容简介:原以为只是一场游戏,却种下了痕,在漫漫时间中,发了芽,再回头,已是花开,不敢爱,却遇到了爱,伤了的心分不清真假,若人生只是一场戏剧多好,若爱只是擦肩而过多好……

第二世《 跨过千年来爱你》
内容简介:白敏,一个现代女子,无意中回到了千年之前的大兴王朝,以慕容枫的身份嫁给了当朝的四太子司马锐,一个顽劣不堪的男子,相识.相知.相恋,冥冥中注定的天意可否让真爱不悔,能否不枉这千年而来的约定……

第三世《终难忘》
内容简介:不信三生一定为你,这一生,就是为了忘记你,忘却那一生的迟疑彷徨,忘却那一世的痴情相许,用这一生放弃天意所许,只因爱你,太苦——

皇后出墙记

文案:
她是明朝第一将魏国公徐达的长女千金。
倾国颜色而不自知,聪慧过人却不欲卷入朝堂纷争.三岁便因算命者一言便远远的送往山上抚养。

太子清朗温柔,秦王和蔼近人,燕王冷峻威严.
憨直骄横的表哥靖江王与深藏不露的曹国公之子李景隆......
十年后下山回府的锦曦一一遭遇。命运终于开启她不平凡的经历.
她一身武艺想行侠仗义,却敌不过一纸圣旨被迫嫁入燕王府。
许下了承诺,相信了誓言,视作为交易。
锦曦披甲上阵倾力相助燕王登基成就一代明君大帝.
江山多娇,美人如玉。
战火四起,逐鹿中原。
爱恨纠缠,情痴一世。
这一世,她的阳光想照亮的是那一颗星辰.
这一世,谁又是她眸底深处最亮的星
本文讲述明成祖皇后的传奇一生.历史考究者请转观<明史>,本文只是故事

媚心媚肺

身为暗门媚术继承人的她,本应该呼风唤雨,耀武扬威,视男人为野草,随便践踏;
却天不遂人愿,让她出师未捷就遇上超级“大善人”;
不跟妖孽斗是一贯的真理,
但是妖孽偏要跟你斗,你也不好意思让他失望的。

寻爱上弦月

想看穿的吗?来吧,来看看史上最倒霉的一穿!从头衰到尾,从头霉到尾!

花:见过衰的,没见过这么衰的。见过霉的,没见过这么霉的。
神:有意见讲。
花:一个女人千辛万苦的穿越了,为得是干什么?
神:无非是为了找个现世没有的极品帅哥来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花:正解。有一个女人死了,魂也莫明其妙地穿越了,重生后好不容易也有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但你为啥让她是代人受过,历尽情劫呢?
神:没有平白来的金钱,没有平白来的富贵,更没有平白来的生命。
花:原来神仙不是人。

最无厘头穿越:驱魔王妃

丫的,她是驱魔师,却也华丽丽滴穿越了!

为什么别人穿越都穿越到舒服的大床上,旁边还有个小丫头嘘寒问暖,

她却是硬硬砸死了两个人,直接成了杀人犯?

老天爷,你这待遇也太不同吧?她无语问苍天。

幸好,幸好旁边还有一个美的冒泡的帅哥,她可以拉个垫背的了。

虾米,他还是个王爷?这下糗大了!

解蛊咒,泡美男,看现代女驱魔师如何玩转古代。

最“盲”的穿越

文案:

“小瞎子,你过来。”

“你再叫一次我听听?瞎子也有***!”

“呵,不瞎的都没***,何况你”

“……”(#`′)靠

“侍寝。”

“我是瞎子,侍不了寝!你趁早把我休了,找个耳聪目明、四肢健全的去”

“侍寝不用眼睛,再者说,油灯一熄,都是陈圆圆”

“……”(╰_╯)#

——在这场“残酷”的穿越里,没有宫廷的尔虞我诈,没有三妻四妾的阴谋陷害,

只有一个贫嘴小瞎子遭受大灰狼不公平待遇的血泪史。

内容标签:灵魂转换 穿越时空 欢喜冤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贾笑笑(贾小小),静玄峰 ┃ 配角:睿德帝(皇上),西龙国(西鹏汀伦),北缘国(冉禅让),东沁国(毒沁心),南蝶国(蝶翼夫) ┃ 其它:

上善若水

简介

比西风,黄花瘦。踏马饮川,步着谁的步?千里横纵,本是学士人家,也做了布衣郎中,也有了儿女情愁。
知苦,终记那一曲,无怨。
绝世清华的公子,离乱中生,笑,富贵倾权,看,红颜倾城,回眸,一段清秋菊黄,终难忘。
谁在舞?谁在哭?
黄金帐里的王孙,黄土纷扬的将军,并驾齐驱,终是指点江山独一人,万丈落寞,翠残香冷。
是剑啸龙吟,是儿女情长,是——远走天涯……

『陆』 求月亮说它忘记了全文。。父老兄弟姐妹。。谢谢。。。

请问是这个吗?

爱情,如果说世上真的还有爱情
那些念念不忘的事,那些耿耿于怀的事
那些甘之如饴的事,那些刻骨铭心的事
那些你的事,我的事,那些渺小而伟大的事
听说,月亮已经忘记了
[楔子]
剧烈的阳光自梧桐叶子的缝隙间投落,在地面上画出斑驳的影子,与往年别无二致的蝉鸣是炎炎夏季永不更改的背景。
我的长发绑成一个花苞的形状,穿着白色的长T恤,背着西瓜红的包包沉默地穿行在熙熙攘攘的人潮里。
空气里有熟悉的芬芳,是玉兰还是茉莉?我一直弄不清楚,但这种气息非常熟悉,就像小时候街口那个卖早餐的婆婆熬的粥,我不是每天都会去买,但每天路过街口时心里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感动。
因为那是人间烟火的气息。
广场中央巨大的屏幕上正在播放着关于即将拉开序幕的南非世界杯的消息,我抬起头怔怔地看着大屏幕,无论是屏幕里的人还是屏幕外的人,各个都有一张神采飞扬的脸。
白驹过隙,简单的四个字,却是最令人惆怅的一个词语。
四年时间,就像指缝里悄悄滑落的细沙,无论多么努力想要抓紧它,结果都是徒劳。
我听见身边有个男生语气里有着难以抑制的亢奋:“嘿,要是2012是真的,这可就是最后一次世界杯了,我就算不吃饭不睡觉也不能落下一场。”
我回过头去看了他一眼,很年轻很年轻的眉眼,旁边揽着的是跟他同样年轻的一个女生,画着妖娆的眼线,眼皮上覆盖着迷离的色彩,头发染成栗色,光洁的小腿套着黑色的丝袜,穿着几乎十公分的高跟鞋。
明明是很庸俗的打扮,可因为她的笑容里有一种叫做真诚的东西,所以一点儿也不显得讨厌。
她的声音很大:“好啊,我陪你啰!”
四年前的德国世界杯,顾辞远曾经当着很多人说我“你们这些肤浅的女生啊,把球赛当走秀看,把球员当模特看”,我不太记得当时自己的反应,却很清楚地记得他说完这句话之后那个狡黠的笑容。
2006年的世界杯夺冠的是顾辞远疯狂迷恋的意大利队,虽然更多人认为齐达内才是那一年的无冕之王。
那天晚上顾辞远疯狂地用啤酒泼了自己一身,微苦的气味充斥了整个2006年盛夏的夜晚,而我也就是从那天晚上开始喜欢上了这个叫做喜力的牌子,喜欢上它漂亮的绿色酒瓶。
后来,有一个叫林暮色的女孩子,她轻蔑地笑着问我:“你就只认识喜力和百威?或者是青岛和哈啤?你知道比利时的Trappist吗?捷克的Captain,英国的Mackeson,还有我最喜欢的丹麦的Christmas,这些,你恐怕听都没有听过吧?”
时光荏苒,岁月蹁跹。
我凉薄的记忆被逆袭的时光割裂出一条巨大的伤口,那个我曾经深爱着以为可以走到天长地久的人,那些我曾经推心置腹以为可以永远肝胆相照的人,他们的面孔赫然的横列在破败的往事面前。
就像我无数次做的那个惨烈的梦,顾辞远从高处摔下来,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那个画面和那些面孔是如此地真实。
这么久以来一直困扰着我的事情,那个黄昏里,站在天台边缘的林暮色,她伸出的手到底是拉还是推?
随着嗅觉追溯到往事的源头,在周杰伦还唱着“送你离开,千里之外”的那一年,一切悲剧都还没有开始,那个吸食着我们的快乐和欢笑的黑洞还没有张开血盆大口。
我轻轻地闭上眼睛,可是已经没有眼泪可以用来应景。
第一章 新月
[1]
离开Z城去大学报到的那一天,我跟我妈又吵了起来。
这次我们争吵的主题是“到底要把几千块钱的学费藏在哪里才安全”,我妈坚持说以我平时张扬高调的作风,那么惹人注目,学费肯定会被贼偷走。
而我当然死都不会臣服于她“把钱藏在这个香皂盒子里,然后把这个盒子藏在桶子里,然后用脸盆盖住这个桶子,最后用被子把脸盆罩起来”的提议。
我们谁也不肯妥协的时候,楼下有人叫我的名字,我气急败坏地伸出头去,看见筠凉带着渐变的紫色墨镜降下车窗对我得意扬扬地笑着说:“初微,我爸爸派人送我们去。”
就是趁我掉以轻心的那么一瞬间,我妈成功地实施了她的计谋,我看着她手脚利落地往筠凉开来的车的后备箱里塞行李时,我想死的心都有了。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我妈连看都不看我,反而语重心长地对筠凉叮嘱这个叮嘱那个,好像筠凉才是她的女儿,而我只是一个打酱油的路人甲。
最后她就对我说了一句:“花钱不要太大手大脚了,可买可不买的东西就不要买了。”
我翻了个白眼,不耐烦地关上了车门,懒得搭理她。
车开出一段距离之后,后视镜里我妈的身影越来越小,不知怎么的,我的鼻腔里蹿起一阵莫名其妙的酸涩,这种感觉真是太糟糕了,我下意识地咬紧嘴唇,极力想要赶走那种矫情的伤感。
等红灯的时候,筠凉侧过脸来看着我,然后歪歪头,拍了我一下:“怎么啦,眼睛都红了,舍不得妈妈啊?”
我一听这句话简直要吐了,谁舍不得啊,从小我最大的梦想除了世界和平之外,就是快点儿长大,早点儿赚钱,逃离她的管制!
筠凉把墨镜从头顶上摘下来架到鼻梁上,我一下子搞不清楚她的眼神聚焦在哪里,我只听见她说:“初微,你真是个女版的哪吒。”
我们到达传媒大学的时候已经是正午时分,报名处的老师们都午休去了,校门口巨大的太阳伞下不是招呼你办手机卡的就是兜售冷饮冰棒的,筠凉递给我一张玫瑰花香的湿纸巾,轻声说:“我们先去吃饭好了。”
我就不明白,她妈妈怀孕的时候吃了什么好东西造就了她这么异于常人的体质,为什么人人都顶着满头的大汗,她却还是一副清爽模样。
天气太热了,我们根本吃不下什么,点的菜基本上也就只吃了一两口,买单起身的时候,隔壁桌一个带着眼镜,精瘦精瘦的男生十分严肃地对我们说:“为了减肥吃那么两三口就over了,真是超级浪费。”
我和筠凉彼此对视了一眼,确定了他确实是在跟我们说话之后,我们又对视了一眼,确定了我们谁也不认识这个乱用单词的人之后,我说:“天气太热了,没胃口,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就帮帮忙吧,我们都没传染病的。”
其实我也就是开玩笑那么一说,谁晓得他竟然真的毫不客气地把我们桌上那盆炒鸡端了过去,末了还对我们说了一声:“那我就帮你们解决吧。”
筠凉一脸哭笑不得的表情问目瞪口呆的我:“他这算是解馋,还是解忧呢?”
午休时间一过,整个校园就像一锅煮沸的开水,四处都是嗡嗡的声音,广播里的传来学姐嘶哑的声音——“×××同学,有人拾到你的团籍档案,请速来认领”或者“××同学,你丢失的行李在××处被×××同学捡到了……”
我怀疑我再凝神听下去就会听到曾经几乎让我崩溃的那个广告:“三年级六班的李子明同学,你的妈妈拿着两罐旺仔牛奶在门口等你……”
筠凉推了我一把:“别发呆了,我的专业在那边报名,我先过去了,待会儿电话联系。”
筠凉走开之后,我整个人突然如遭电击!
因为我刚刚才想起来,我的“巨额”学费被藏在那么隐秘的地方,没有人帮我的话,我根本拿不出来!
正当我濒临崩溃边缘时,余光瞥到中午在小饭馆鄙视我和筠凉浪费食物的那个眼镜男,他在烈日底下津津有味地端详着把厚棉被顶在头上,两只手在脸盆下面的桶里面奋力地掏啊掏啊却什么也没掏出来的我。
过了好久,他终于忍不住开口问我:“你不热吗?”
废话,我当然热啊,十斤的大棉被盖在谁头上不热啊,但我真的不好意思在大庭广众之下把那个香皂盒子拿出来,再像表演近景魔术一样从盒子里抽出几千块钱来。
搞清楚状况之后,梁铮同学的眼睛里投射出及其鄙视的目光:“你真是over,这有什么关系啊,别那么虚荣OK?。”
在他的掩护下,我终于艰难地把钱从香皂盒子里取出来了,后来看到汉语言文学五班的花名册我才知道这个总把“over”和“ok”挂在嘴上的眼睛男居然是我们班的班长。
我问他:“你是怎么当上班长的?”
他倒也很诚实:“我是第一个报名的。”
其实我还有一个问题很想问但又不好意思问:你总是说的那个over跟我认识的那个over是一个意思吗?
其实有时候我真的觉得,上帝在造某些人的时候无疑是特别用心的,比如筠凉,漂亮就算了,还身材好,身材好也就算了,还是个高官的女儿。
还有那个叫顾辞远的家伙,聪明也就算了,居然还把聪明用在了正道上,年年拿奖学金就是为了请客吃饭,当然啦,人家家里不缺钱啊!可是凭什么上天还要给他一张那么好看的脸?凭什么?
所以说,投胎真是个技术活儿。
报名的时候我又认识了一个让我觉得上帝很偏爱她的女生,她站在我的前面,两条腿细得像火柴一样,转过脸来吓了我一跳,我很想问她,这么热的天打这么厚的粉底,皮肤受得了吗?
更夸张的是她两颊的阴影,我真想问问,你知道你的阴影打得像络腮胡子吗?
她看都没看一脸欲言又止的我,而是娇嗔着直接对站在队伍旁边维持秩序的梁铮说:“班长,我好热哦,你去帮我买一瓶橙汁来好不好?要冰的哦!”
看着梁铮屁颠屁颠远去的身影,我悲哀地想,班长,你才真的over了。
筠凉跟我说她想了点儿办法,把我们安排在一个宿舍的时候我眼睛瞪得跟铜铃一样,我说:“不是吧,不同专业不同班,也能安排在一起?”
她朝我晃了晃手里的钥匙,神情中略带一点儿骄傲:“这个学校的书记跟我爸都不知道多少年的交情了,这点儿小忙算得了什么啊,没事,跟着姐姐我走,保证你有肉吃。”
这一点,不用筠凉说我也知道,金钱和权利能摆平的问题,那都不是问题。
我们手忙脚乱地把行李安置好,刚打了一盆水准备打扫卫生的时候,那个要冰橙汁的卷毛女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她找了一张空床坐下来,边喝橙汁边向我们介绍她自己:“我叫唐元元,不是冲冠一怒为红颜的陈圆圆那个圆圆,是写‘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那个元稹的那个元……”
耳朵里塞着NANO耳机的筠凉根本没听到这么长一串不知所云的绕口令,但是我身为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惭愧得差点儿没喷出一口鲜血。
冷静下来之后,我由衷地觉得这个女生跟那个over班长还真是绝配,中西合璧,天下无敌啊。
那天晚上我有幸目睹了卸妆之后的唐元元,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她要打那么厚的粉了,怎么说呢,她的五官倒也不难看,就是皮肤太差了,一脸的斑让她看上去显得特别沧桑。
她精湛的遮瑕技术让筠凉都叹为观止:“你真应该去演画皮啊。”
唐元元不以为然地对我们说:“现在科技这么发达,A杯的胸也可以隆成G奶,男人都能变性成女人,我这点儿斑算什么呀,等我有钱了就去做个激光祛斑,顺便还开个内眼角,到时候不知道有多少男生追着我跑呢。”
筠凉对她点点头:“好样的,我就是欣赏你这种盲目自信。”
她笑一笑,这个世界上除了胸怀宽广海纳百川的人之外,还有一种人也同样能做到“宠辱不惊”,那就是完全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的那种人,在他们的臆想里,自己是最完美的,旁人所有不友善的言辞都是出于对她们的忌妒。
第二天的新生大会不能迟早,唐元元在天光微亮的时候就起来开始化妆,我和筠凉都还处于不清醒的状态,而等我们洗漱完毕之后,昨天晚上那个满脸斑点的唐元元已经换了一张面孔了。
唐元元背着那个绿色的LV包包,对我们回眸一笑:“那我先走了,你们也快点哦。”
她走了之后筠凉问我:“那个包是真的还是假的啊?”
我耸耸肩,我真不知道,不过昨天报名的时候听她跟别人说,这个包包是限量的,全球两百个,中国就十个,其中一个在赵薇那里,我猜可能剩下九个全在她那里吧。
筠凉白了我一眼,我知道她是觉得我刻薄,但我也不甘示弱地白了回去:你以为你很厚道吗?
我们在食堂挤了好久才买到早餐,卖包子那个窗口的大妈态度不够友善,当我拿到那几个袖珍烧卖的时候不禁脱口而出:“这么小,怎么吃得饱啊?!”
她白了我一眼,一边手脚麻利地帮别人装包子一边还回复我说:“你才买一块钱肯定吃不饱啦,你买十块钱看看吃不吃得饱?”
我被她噎得说不出话来,十块钱的烧卖那不是吃饱,是撑死!
随着慷慨激昂的音乐奏起,礼堂里原本喧嚣鼎沸的人声渐渐平息了下来。
我在下面一边愤愤不平地咀嚼着袖珍烧卖,一边下着五子棋,一边还不忘攻击筠凉:“开学第一次开大会,你就跑到我们班来,你这么高调迟早要被你们班那些女生排挤的!”
她骄傲地说:“从来高处不胜寒,我早习惯了。” 说完还不忘对我手中油乎乎的烧卖翻了个白眼。
虽然筠凉这句话有点儿欠扁,但其实说的也是实情。
在我们还没有成为好朋友之前,苏筠凉就是校园里耳熟能详的人物对于大家评价的傲慢,冷漠,乖张,拒人于千里之外……她总是一副睥睨众生的模样,对学校里任何的流言飞语都采取无视的态度,无论那些女生是忌妒还是羡慕,无论那些男生是欣赏还是不屑,那都是与她无关的世界。

只是在她十六岁生日的那天晚上,我陪着她在很厚很厚的积雪中走了很久,漫天漫地的白,雪地里只有我们两个人的脚印。
她轻声说:“初微,你是我唯一的朋友。”
那是我记忆中筠凉唯一一次那样伤感地展示出自己的孤独,我也是要到很久之后才会真正明白筠凉的意思,才会真正了解在她倨傲的笑容的背后,在她貌似光鲜的成长道途中隐忍着多少不可言说的暗伤。
我们正下着棋,有个男生走到筠凉旁边的空位上想坐下来,筠凉连忙喊:“唉,有人,不好意思!”,那个男生略微遗憾地挑了挑眉,只好起身走了
我趁筠凉不注意多走了一步,没想到她一眼就发现了:“宋初微,你真无耻啊!”
我连忙转移话题:“那个……你给谁留位置啊?”
她白了我一眼,估计是觉得我太无赖了,竟然插起耳机开始听歌不理我了。
切,有NANO了不起?我也白了她一眼,环视起四周的同学来:啊,有带了扑克牌在下面偷偷斗地主的,有看杂志的,还有用智能机上网看股市大盘的,似乎还有对诗的?啊,不好意思,那可不是才华横溢的唐元元和满腹经纶的班长大人吗……
看样子,大学确实是一个飞禽走兽,牛鬼蛇神应有尽有的地方。
不知道台上的校领导换了几个,因为他们说的话都差不多。不对,岂止是他们几个人说的话差不多啊,我觉得从小到大所有学校的领导说的话都差不多。
接着就是打了鸡血的学长学姐们致词欢迎,看着他们亢奋的样子,我觉得他们打的还不是普通的鸡血,应该是那种摄取激素过量了的鸡的血。
乱七八糟的暖场人物终于啰唆完之后,轮到本届新生代表上台发言了。
我趴在桌上哀号一句:“怎么还有啊!念讣告也该念完了吧!”
可是当那个人走上台,当我听见周围的女生都开始窃窃私语,当我看见筠凉取下耳机笑得一脸既奸邪又喜庆的表情时,我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劲了。
我不知道那篇遣词正统,文风矫情的演讲稿是他从那个网站上抄来的,我听着都觉得替他丢人,但我更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他怎么会在这里?
我木然的盯着台上那个穿着白色的T恤,干净得像从水里走出来的人,一时之间错愕得顾及不到旁边饶有兴致观察着我的反应的叛徒筠凉。
他发完言之后,贴着礼堂的墙壁绕了一个圈,然后从侧门直接走向我们,最后在筠凉旁边的那个空位上坐下来对还未回过神来的我说:“怎么了,不认识了啊?”
我茫然地看着他,又把目光转向筠凉,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觉得我的眼睛无法对焦,看什么都是朦朦胧胧的,都是模糊的,都是不真切的。
我什么话都没有说,而是转过头去看着窗外,礼堂两旁栽种着参天古木,树叶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一层油亮的光彩。
我的脑袋里,真像是装满了浆糊,完全不能运转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筠凉感觉自己仿佛变成了隐形人,因为无论她多么热情洋溢地问我“你想吃什么呀,我请你吃呀”还是佯装生气地说“至于这个样子吗,我又没抢你男朋友”,都不能引得我跟她说一句话。
最后她终于妥协了:在她把她饭盒里的鸡腿夹给我,我又还回去,她又夹给我,我又还回去之后……她开口说:“初微,对不起啦,不是故意要耍你的,是顾辞远他拜托我一定要瞒着你。”
我抬起头来面无表情地看着她,我知道此刻我的脸看上去很丑,但我就是笑不出来。
筠凉叹了一口气,刚要说什么还没来得及说,一旁的唐元元就过来插嘴了:“你们知道吗,那个新生代表,摄影专业的,家里超有钱的!”
我和筠凉对视了一眼,同时低下头来往嘴里扒饭,只听见唐元元一个人还在说:“他家应该挺有背景的吧,我刚刚看他跟院长书记他们一起去吃饭了,他们对他笑眯眯的,跟亲戚一样……”
我把筷子一扔,我说:“筠凉,我不想吃了,走吧。”
午休的时候我躺在床上怎么都睡不着,高中时那些画面在脑海里像电影一样快速回放着,那个时候顾辞远看到我在学校正门他就一定会绕道从后门进校,我给他发短信他从来不回,打电话也很少很少接,别的同学当着他的面提起我,他总是一副好像踩到一坨屎一样的表情……
我想起那段不堪回首的青春岁月,真是令人欷歔不已。
我正伤感呢,手机就响了,一个陌生的本地号码,我在接通之前还纳闷“难道我这么快就有粉丝吗”,电话一通,那个无比熟悉的声音伴随着滋滋作响的电流直抵耳膜:“宋初微,我在女生公寓门口等你,快出来。”
你不得不承认,命运有时候真的很捉弄人,在公寓门口看到拿着一盒抹茶味的冰激凌的顾辞远,我真的觉得眼前发生的这一切太不可思议了。
我们在学校门口的公交车站台下面等车的时候,不时有路过的女生会瞟他一眼,而戴着茶色墨镜的他也表现出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
我问他叫我出来做什么,他回答我说:“陪我去买相机。”
我听见自己的喉咙里发出了豪迈的大笑:“哈哈哈,我们很熟吗,我凭什么要陪你去?”
僵持了片刻,他终于说:“高中时同学们都说我是你妈妈的女婿,你说我们熟不熟?”
刚喂进嘴里的那一大坨冰激凌还来不及好好品尝,便被他这句话害得直接吞了下去,霎时间,真是透心凉,心飞扬。
我无从辩驳,只好偷瞄他嶙峋的侧面,心里最想问他的那个问题始终还是没有问出口。
“填志愿的那天,你说我去哪儿你就去哪儿,不是跟我开玩笑的吗?”
怎么好意思开口问,只怕问了之后他会更加把我当做一个自作多情的白痴。
上公交车的时候,我捧着冰激凌一时之间不知道要抓哪里,他很自然地牵着我那只空闲的手,我看到他的无名指上带着一枚指环,不知为什么,心里居然有点儿发酸。
我问他:“你结婚了啊?”
他又恢复了高中时期凶神恶煞的样子吼我:“蠢货,我妈妈买给我的!”
我长这么大,第一次看见把妈妈送的戒指戴在无名指上的人,他居然还好意思说我是蠢货!
公交车一路摇摇晃晃,他一直没有摘下他的墨镜,所以我也就不知道,其实一路上他都匿藏在茶色镜片后面坦荡地窥视着手足无措的我。
十多分钟之后,终于有空位了,顾辞远还是很有君子风范地叫我去坐,自己站着,我也就不跟他客气了。
随着公交车一路颠簸,车窗外的景色和路人飞驰着倒退,这对我而言是一个全新的城市,是一个全新的生活氛围,摆脱了唠叨刻板的老妈的约束,从此之后就算把天捅了窟窿出来也没人管得着我了!
我还沉溺在对美好未来的憧憬中时,顾辞远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跟站在我旁边的一个男人打了起来!
确切地说,是顾辞远把站在我旁边的那个男人打了!
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公交车已经停了,大家都围着看热闹,顾辞远把那个矮他一个头的男人狠狠地踩在地上,一拳直击鼻梁,很快我们就看到鼻血从那个人硕大的鼻孔里流了出来。
我惊恐地拉着顾辞远,语无伦次:“干吗啊你,法制社会,和谐中国,动什么手啊?”
顾辞远甩开我的手,一言不发地捡起那个人摔在地上的山寨手机,卸下电板,然后当着全车人的面,硬生生地把手机折成了两段。
拉着我下车之前,顾辞远从钱包里掏出几百块钱甩在那个人的脸上,然后丢下了两个字:“下贱。”
炎热的夏天我气喘吁吁地跟在他背后一路小跑,无论我怎么喊他他都不应我,最后我也怒了,我冲着他的背影喊:“顾辞远,你TMD转给谁看啊,老娘不陪你去了!”
吼完这一声之后,我感觉到路边的香樟树都震了震!
顾辞远那个烧饼终于停下了脚步,紧接着他反而怒气冲冲地冲到我面前,摘下墨镜,逼视着我说:“你TMD就不能不要穿得这么少扮性感吗?胸怀宽广也用不着展示那块飞机坪吧!”
我被他这一句尖酸刻薄的话弄蒙了,半天没反应过来,下意识的,我打量了一下我的穿着,没什么问题啊,我实在不觉得我的打扮有什么伤风败俗的地方啊!
看我不出声,他还得寸进尺了:“你看看你,领口这么大,你的头是地球啊……”
我终于爆发了!
我指着他:“我穿什么关你屁事啊,我又没叫你给我买香奈儿,我就算不穿衣服裸着出来也轮不到你来教训……”
接下来,这个贱人懒得跟我废话了,他做了一件让我恨不得跟他同归于尽的事情。
他,吻,了,我。
下期预告:在陌生的城市与校园,与顾辞远的不期而遇,让宋初薇回想起了自己的高中生活,与顾辞远的第一次相遇,以及最初的纠缠。年幼的时候,母亲因为工作关系将她放逐到陌生的城市,回来的时候却失去了自己的父亲,她在巨大的爱与恨意之间找了一个宣泄口,开始高调地追求母亲班上这个帅气而又优异的少年。而刚进入大学,一直与她无话不谈的筠凉,却开始隐藏了自己的秘密……六种在爱中沦陷的宿命,独木舟一一道来,在她的故事里,我们总能看到自己在青春中最仓皇的样子。

『柒』 你看的作品赏析

全诗采用第二人称的方式,平和冲淡、娓娓道来,象在与稔熟的友人低声谈心,又似与热情的读者窃窃私语,剖白肺腑。巧妙的叙述角度,构筑了一种特殊的语言环境,亲切自然,温馨恬静。它仿佛一个花园敞开了月亮门,使读者很容易读得进;但其间珍草异卉,曲径通幽,又使人徘徊其间,很难读得出。《你看》就是这样一个平凡而又神奇的诗意的花园。
“你看”,突兀的起字像两盏鲜红的指示灯,一下子牵住读者的思维,使它们禁不住随着诗人玄妙的笔尖游走,颤动。接着,作者用一连串色彩绚美的意象,组成一组奇丽的画面,充分调动读者的视觉力量,以获取美的体验。那“像眠后的春蚕一样”的“太阳”,那“在电杆梢上“的“负暄的红襟”,以及那“酣眠的锦鸭”、“泊在老柳根旁”,黄丝──红襟──锦鸭,绚丽多姿的色彩溶入自然质朴的景物,形成一幅灵韵流转的水彩画,耀人眼目,撩人心扉。更何况“你眼前又陈列着青春的宝藏”,于是诗人热情高呼“朋友们,请就在这眼前欣赏!”眼前的良辰美景的确可贵,但诗人在这里更主要的意图是要为下文作下伏笔。在下一句中,诗人笔锋一转,从寻常的歌呤景物转向更深切的诗歌主旨──借良辰美景抒写离乡游子的怀恋思绪。“你有眼睛请再看看青山的峦障,/但莫向那山外探望你的家乡。”情韵深挚的劝慰恰恰体现了思乡情感的激切,一个眼波,一次心跳,都可能引起乡愁袅袅,无尽无休。乡愁是那样沉,重重地牵坠着天涯游子的心,即使处在前文勾画的如梦如画的境界中,即使听着“那枝头颂春的梅花雀,/你得揩干眼泪和他一只歌。”;即使“看春风解放了冰镇的寒溪,/半溪白齿琮琮的漱着涟漪,/细草又织就了釉釉的绿意,/白杨枝上招展着么小的银旗”,乡愁也不能得到丝毫舒解,反而像个“无情的恶魔。”,“能教你眼前的春光变作沙漠”。家乡是个美丽而遥远的梦,天涯游子全身心地追寻着她,得到的却总是一个幻影。她在迢遥的远方招呼着人们,给人以心灵的寄托,却又总是若隐若现,可望而又不可及。因此,在全诗最后一节诗人禁不住悠悠长叹:“朋友们,等你看到了故乡的春,/怕不要老尽春光老尽了人?”归乡的梦是难圆的,正象人生理想总是难以尽如人意地完满实现一样。春风、白溪、细草、白杨,还有那“招展着”的“么小的银旗”。“看”的景象越是鲜艳明丽,“思”的对象就越复杂厚重。难道在这良辰美景中使抒情主体愁眉不展,梦绕魂牵的仅仅是现实的家乡吗?不,诗的意象是朦胧的,朦胧背后则是复杂多变的象征。从诗人本身看,家乡似乎寄寓着一种有关社会人生的理想。诗人渴望冲破现实那死水般的沉寂,用爱与美的光明之火为苦难民族开出一条新路。然而,在20年代中后期的黑暗岁月中,这种理想象那遥远的家乡一样,可望而不可及。《你看》正体现诗人在理想失落后的寂寞、孤独和无奈。同时,对于读者来说,我们大可不必局限于诗人本来的意向,因为诗作抽象的语义背景,已使诗作得到了普遍性的升华。这家乡,或是爱情、或是友谊,或是信念,或是理想,生活中一切美好而不可得的事物,都可能是家乡的象征内蕴。抽象的象征手法,使诗作具有了丰富广阔的意蕴,而整齐精致的语言则使诗作笼罩在一片美妙的外纱之中。

『捌』 求一本小说,古代``女主惨遭夫家休妻后,火刑,被山寨寨主搭救,与二当家暧昧着,最后重回夫家

哈哈,亲爱的,碰巧这本书的介绍我很是记忆深刻,剧情开头挺与众不同的。叫《青瑶夫人》。你看看是不是:
捉奸

我真的不知道,这个男人是怎么到我床上的。
不,叫他“这个男人”或许有些不合适,应该称他一声“表哥”。
就是江家下人们嚼舌头时说的“二少夫人那位青梅竹马的表哥”。
可这个青梅竹马在我回忆起来,无非就是六岁时到二姨家,二姨命他摘了一小盆酸得掉牙的青梅给我吃,然后他流着鼻涕、砍了根竹枝送给我当马骑。
除了六岁时见过这一面,其后的十二年,我再未见过这位表哥。
直到与夫君完婚一年后,洪安越来越乱,二姨和二姨父都死在兵乱之中。这位表哥得了二姨临终前的嘱咐,千里迢迢北上永嘉,找到江府,被门房当叫化子打了出去,他便在大门前大叫我的闺名,被夫君听到,这才得了一条活路。
我隔着纱帘与他见了一面,隐隐觉得他长得象记忆中的二姨夫,都是塌鼻梁,两只耳朵有点招风,人中处有点不干净,倒象他六岁时的鼻涕一直没有擦去似的。
夫君问我:“窈娘,他是你唯一的亲人了,把他放在帐房,学着管帐,可好?”
彼时夫君的手,正伸进我薄薄的衣衫里,他修长的手指很不安份,我羞得满面通红,只会说:“一切听从夫君安排。”
夫君立马将我压在榻上,我欲将他推开,大白天的让丫环们看到,到婆婆面前嚼舌头,只怕又得挨婆婆一顿训责。
夫君笑得那双桃花眼似要滴出水来,他的手越发不安份,在我耳边低语:“你不是说‘一切听从夫君安排’吗?”
我身子一软,便随了他去,尽量咬着下唇,不敢叫出声来。
之后表哥便在帐房立了脚,只是隐隐听说他很不争气,手脚似是有些不干净,不过夫君既没提起,我便也不问。
没想到,与这位表哥第三次见面,便是这样一副场景。
我被很喧闹的人声吵醒,从被子里坐起,睁开惺忪的双眼。床前,围着密密麻麻的人,其中有怒火冲天的公公婆婆、面色铁青的夫君、窃窃私语的下人,还有满面同情之色的罗家小姐。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顺着众人的目光侧头。
身边,与我盖着一床被子的,是一个赤袒着上身的男人。我依稀认出,他是表哥。
此时,他也眨巴着眼睛,茫然看着我,又望向床边围着的人。
我还没有尖叫,他先钻出被子,一缕未着地跪在公公面前,大声叫道:“太公饶命,小的以后再也不敢了!”
罗家小姐“啊”地尖叫一声,掩面转身,飞跑出屋子。公公婆婆眼睛里似喷了火出来,要将我努力盖住双肩的被子烧为灰烬。
夫君的身子摇晃了一下,他似是痛苦万分地地闭上双眼,再也没有睁开来看我一眼,在大管家的搀扶下,踉跄而去。
而我,此时竟然喉咙堵住了一般,说不出一句分辩的话来。
直到被五花大绑关进柴房,冻得瑟瑟发抖,身子都快僵硬了,我才能发声。
我爬到柴房门口,拼尽全部力气叫夫君的名字:“文略,文略!”
可是文略没有来,两天之后,来的是罗家小姐。
她替我解开绳索,还带来了馒头。她看着我狼吞虎咽地吃着馒头,眼泪便掉了下来:“嫂嫂,你这是何必-------”
我被馒头卡了一下,好不容易才咽下去。我拉住罗小姐的手,开始求她:“婉妹,你帮帮我,你去告诉文略,我是清白的,我没有偷人。”
罗小姐哭得梨花带雨,连连点头:“嫂嫂放心,我一定将这话告诉文略哥哥。”
可罗小姐去后,夫君一直没有来。
我求看守的下人,可谁都不理我,阿贵更是吐了一口痰在我身上,大骂道:“你这贱人还有脸求见二少爷?!你不知道二少爷已经病得起不了床了吗?他把自己关在院子里不见任何人,太公和夫人恨不得将你这贱人剥筋抽皮!”
我只会流着泪,不停重复:“我是清白的,我没有偷人------”
我真的是清白的。
不知是不是春困,我近来很嗜睡。
盗贼四起、兵荒马乱的年月,永嘉府却安然无恙,不得不说是托了我公公的福。江太公的名号,加上江氏一族数千人马,谁也不敢轻易得罪。
所以,在草长莺飞的春日,我可以不理外面巨浪滔天,在江府后园的小楼里,美美地睡上一觉。
只是为了保证永嘉府的安全,公公不得不经常派大伯和夫君出去,与四方的寨子打点好关系,再与邻近州府的总管、录事们商量联合抗贼的事宜。
夫君前日去了青陵府,于是这日我一直独自一个人在小楼睡觉。
直睡到黄昏,才被敲门声惊醒,罗家小姐亲自来唤我,到前堂与公公婆婆一起用餐。
罗婉小姐是青陵府罗总管的独生女儿。因为近来形势越来越混乱,公公怕保不住永嘉府,便想和罗总管的人马联合起来,共同抵抗流民、乱兵与山贼。
罗总管为表示诚意,便将罗婉小姐送到江府来住,两府若是能联手,对两府的百姓来说,倒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我与罗婉也一见如故,她长得美,性格又开朗大度,出手也极大方,江府上下,没有一个不喜欢她的。
可我实在是难受,昏昏沉沉,便对罗婉说:“婉妹,我实在动不了,劳烦您和婆婆说一声,我明天再去向她老人家请罪。”
罗婉摸了摸我的额头,惊道:“有些烫手,这春天,可别染上外头的疫症了。”
我也吓了一跳,现在外面太乱,流民死了不少,别真是染上疫症了。
罗婉吩咐丫环们煮了一大碗黄连水给我喝,又亲自帮我盖好被子,依依离去。黄连水很管用,我出了一身大汗,又想了一回夫君,才迷迷糊糊睡去。
直到满府之人举着火把、打着灯笼来捉奸,方把我吵醒。
可是这些话,没人相信。
三天之中,我将这些话说了又说,喊了又喊,喉咙都喊出血丝了,还是没人相信。
阿贵仍旧冲我身上吐痰,骂我贱人:“早知道你是这等贱人,二少爷当初就不应该娶你。老太爷当年也不知道怎么昏了头,会替二少爷订下你这么一个淫妇!”
他说的老太爷,就是夫君的爷爷,公公的爹。
江老太爷当年是一名副将,四十多岁时还在北疆与突厥斗得你死我活。而我的爷爷,是跟随了他二十年的一名老兵。
斡尔河一战,陈国的右军几乎全军覆没,我爷爷拼着废了一条腿,将浑身是血的江老太爷背出了死尸堆。
江老太爷握住爷爷的手,说大恩大德无以相报,一定要结为儿女亲家。可彼时江老太爷的儿子已经成亲生子,我爹也已娶了我娘,于是两位老人家便替两岁的小孙子和刚出世的孙女订下了娃娃亲。
便是夫君和我。
江老太爷亲笔写下婚约,还拿了一块玉佩做信物。
爷爷由于腿废了,便回了洪安老家,享了几年的天伦之乐后,撒手而去。临终前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爹娘将我嫁去永嘉。
再过了几年,我十五岁的时候,秀才爹也不行了,拉着娘的手,叮嘱她将我送去永嘉完婚,便蹬了腿。
娘带着我一路向北,可哀帝刚被暴民杀死,大陈国陷入兵荒马乱,没走出多远,娘便被乱兵一刀砍倒在血泊之中。
我用手挖了一个坑,埋葬了娘,再将自己打扮成一个脏得不能再脏的麻风病人,这才到了永嘉府。
打听到老太爷早已归西,而未来的公公江太公声名赫赫,怕江府不肯收我,我便于江太公出游时当街拦轿,当着上千人的面出示江老太爷亲笔写下的婚约和玉佩,这才顺利进了江府。
半年后,我与夫君完婚。
我知道,公公一直不满意,觉得这个南方的穷丫头,万万配不上他丰神俊秀的二儿子;婆婆也一直在刁难,动不动便对我一顿训责。
可这些我都不在乎,每当睡到夜半时分,我睁开双眼,就着窗外的月色,看着身边的夫君,悄悄用手在他脸上描啊描,心中的幸福就会如同潮水,一波比一波汹涌。
别人如何说,我都不在乎,我只希望能看到夫君,能亲口对他说:文略,我是清白的,你信我。
可是,夫君一直没有来,直到我被五花大绑押到城外的贞节牌坊下,然后被绑上高高的柴堆,要以淫妇之名被烧死的时候,他仍没有来。
今晚是三月初五,可是弦月被浓重的乌云遮住了。如同我的一生,曾经象皎洁的月儿一样被夫君捧在手心里疼爱,今夜却要被乌云吞没。
其实我早想明白了。陈国无主,四方群雄称王,江太公是迟早要据地称王的,而他要称王,就必须获得青陵府罗总管的支持。
罗总管凭什么支持江太公?唯有他的女儿嫁给江太公的儿子,他才会这么做。
而罗婉一直暗恋着文略,我也曾于下人们的风言风语中略略得知。
那碗黄连水,下了让我睡得昏沉并在醒来后说不出话的药吧。
不成才的表哥,也必定收了很丰厚的一笔银子吧。
唯有诬我为淫妇,才能让夫君死心,坦然地去娶罗婉。
唯有烧死我,江太公和罗总管才能结为亲家,永嘉府和青陵府的人才能更不怕贼寇。所有的人都希望我死,以淫妇之名死去。
可夫君呢?他相信我吗?
围观的百姓用最恶毒最不屑的话来骂我,我不愿低头屈服,尽管双目酸涩,却不让眼泪掉下来。我的眼神激怒了他们,有人怒吼着泼来大粪。
我用舌头舔去唇边的粪渍,嘶哑着大笑。笑罢,我看着柴堆下的江太公,一字一句、咬牙切齿:“日月在上、鬼神在下,我沈窈娘死得冤枉,化为厉鬼,也不会放过永嘉江氏、青陵罗氏!”
江太公的脸,在火把的照映下变得铁青,他将手一挥,五六个人持着火把,狰狞地向柴堆走来。
我仰天而笑:“老天爷,你开开眼吧!”
风忽然大了起来,雨点纷落。我笑得更嘶哑了:“看吧,老天爷开眼了,他也知道我是被冤枉的!”
人群一阵骚乱,江太公的脸更加青了,他怒喝着:“烧死这个淫妇!”
“慢着!”
熟悉又带点陌生的声音传来,顷刻间,我泪如雨下。
那是夫君,他分开人群,慢慢向我走来。
他瘦了很多,我亲手为他做的袍子显得有些宽大,他原本总是含着笑意的眼眸,此刻只有浓浓的悲哀。
他在柴堆前站住,夜风拂来,他颀长的身形似站立不稳。有人为他披上披风,我泪眼朦胧中望出去,是罗婉,她正以最娴静的姿态站在夫君身后。
再多的话也没用,我望着夫君的眼睛,象过去的每一日那样望着他,轻声道:“文略,我是清白的,你信我。”
夜风呼啸,火把忽明忽暗,夫君的脸也阴晴不定。
他沉默了许久,从袖中掏出一张纸,递到我的面前,目光沉痛,声音却很平静:“今天早上,你表哥悬梁自尽了,留下遗书,说他受你勾引,一时没有把握住,再也无脸见人,死了干净。”
我咳了一声,嘴中满是腥甜。我木然看着夫君,他的瞳孔中,有火把的影子在跳跃。
我怀着最后一丝希望,道:“文略,你信我。”
夫君缓慢地闭上双眼,缓慢地转身。转身时,他跘了一下,眼见快要跌倒,罗婉伸手将他扶住,他修长的身形依在她秀美的肩头,火光下甚是相衬。
她扶住他的同时,回头向我笑了一下,笑容温婉如水。
他依着她走出人群,在经过江太公面前时,他的脚步停顿了一下,我依稀听到从他口中吐出的两个字。
声音带着些许疲倦,却没有一丝犹豫。
“烧吧。”
火把越来越近,就要点燃柴堆。
我忽想起了一年之前,与夫君成婚不久,他带我去荒无人烟的灵华山游玩。我不慎失足掉下深深的山谷,他在谷顶大叫:“窈娘,你要坚持,千万不要睡着了,我一定会来救你的,相信我!”
我信他,所以脚上的血再怎么流,再如何昏沉,都没有睡着。
两天后,他带着人马赶回来。众人连起绳索下到谷底,第一个落下的是夫君。
他将我抱起,无论旁人如何劝,也不肯放下。
回来后,他悄悄问我:“大夫都说太神奇了,你摔成那样,竟然一直没有昏迷过去,为什么?”
我躺在他怀中,闻着他身上淡雅的气息,说:“你说要我千万别睡着了,说一定会来救我。”
他刮上我的鼻子:“你就这么相信我?万一我没有回来救你呢?”
我望着漆黑闪亮的双眸,坚定地道:“你是我的夫君,我信你。”
他将我紧紧地拥住,把头埋在我胸前,叹息着叫:“窈娘、窈娘------”
我信他,他却不信我。
老天爷都相信我,我的夫君却不相信我。
十六岁之前,我如同青涩的野果,在山间自生自落。
嫁给他后,我象三月的桃花,在他的小楼里,为他一个人开得恣意绚烂。
却不知,拼尽韶华的绽放,最终只是成全了他和她的依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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