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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到荼靡小说全文阅读莫弯弯

发布时间: 2021-07-16 09:21:30

A. 语文阅读理解

1、山乡的路“弯弯的”、“干净得发白”、又窄又平坦。它是“农人的脚踏出来的,勤劳的农人用它串连着生活”。人走在山乡的路上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
2、“只要哪里有生活的脚步,哪里就有小路,哪里就有沉甸甸的收获。”这句话在文章的结尾,有画龙点睛的作用。它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的名言“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也成了路”。是的,就像电视剧《西游记》的主题歌所唱的那样“路在脚下……”。它启发我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中要敢于开拓创新,“闯”出一条条属于我们自己的“新路”,才能有更多的惊喜、收获。
(说明:至于第2小题的理解,仅供您参考,因为这种题目是开放性的,即“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B. 小说阅读《乌米》的答案

乌米 〔俄〕阿·马·高尔基
①……每当早晨醒来,我便打开房间的窗户,倾听着从山上透过果园中茂密的绿阴向我传来的心事重重的歌声。无论我醒得多早,这歌声都已经回荡在充满着盛开的桃花和无花果的香甜气息的晨空里了。

②清风从阿伊——偑特里山巍峨的峰顶簌簌吹来,微微地拂动着我窗前浓密的树叶,树叶的簌簌声给歌声增添了许多令人心旷神怡的美感。歌曲本身并不优美,而且有些单调,整个曲调很不和谐。在看来本应该停顿的地方,听到的却是悲伤而激动的呼号,随后这一惊心动魄的喊叫又同样出人意外地变作了柔肠百转的怨诉。这歌是一个苍老而颤抖的嗓音唱出来的,日复一日,从早到晚,什么时候都能听到这支像山溪一般流下来的唱不尽的歌子。

③村民们对我说,这心事重重的歌声他们已经听了七个年头。我问他们:“这是谁在唱?”他们告诉我,这是一个叫乌米的疯老婆子唱的。六年前她的丈夫和两个孩子出海捕鱼,至今没有回来。

④从那时起,乌米便每天坐在自家土屋的门槛上,望着大海歌唱,等待着自己的亲人。一次,我去看她。我沿着蜿蜒的小道,经过几个伫立在山坡上的土屋,穿过一个个果园和葡萄园,爬上了高山。在山石背后翠绿树丛中,我看到了乌米老太婆的那所半坍塌的土屋。在从亚伊拉山顶滚下的巨石中间,长着几株法国梧桐、无花果树和桃树。溪水潺潺地流着,在它流过的地方形成许多小小的瀑布,土屋顶上长着青草,墙上爬着曲曲弯弯的藤蔓,屋门正对着大海。

⑤乌米坐在门旁的石头上,她的身材匀称颀长,白发苍苍。她那布满细小皱纹的脸,已被太阳晒成了棕褐色。层层叠叠的石堆,年久失修的半塌的土屋,在炎热的蓝天衬托下的阿伊——偑特里山的灰色峰顶,以及在太阳照耀下寒光熠熠的大海,所有这一切在老人周围形成了一种肃穆静谧的气氛。在乌米脚下的山坡上,有一些零零落落的村舍。透过果园的绿树丛看去,它们那五颜六色的屋顶,酷似一个被打翻了的颜料箱。从山下不时传来马具的叮当声,还有潮水拍击海岸的沙沙声。偶尔还可以听到聚集在集巿上咖啡馆附近的人们的喧嚷声。在这儿的山顶上是一片宁静,只有淙淙的溪水,伴随着还在六年前已经开始了的乌米的幽思漫漫的歌声。

⑥乌米一面唱,一面用笑脸迎着我。她的脸在微笑时皱得越发厉害了。她的眼睛年轻而明亮,眼里燃烧着专心致志的期待之火。她温存地打量了我一眼,重又凝视着一片荒漠似的大海。

⑦我走近前去,在她身旁坐下,听着她歌唱。歌子是那样奇特:满怀信心的曲调不时为忧思所代替,其中含有焦灼不安和疲倦的调子,它时而中断,寂然无声;时而又响起来,充满了喜悦和希望……

⑧但是不论这歌曲表现什么样的情绪,乌米老太太的脸上却只有一种表情,那是一种坚信不疑的期待,一种满怀信心的、安详而喜悦的期待。

⑨我问她:“你的丈夫叫什么名字?”她粲然一笑,回答说:“阿布德拉伊姆……大儿子叫阿赫乔姆,还有一个叫尤努斯……他们很快就会回来的。他们正在路上,我马上就会看到船了。你也会看见的确”

⑩她说“你也会看见的”这句话时,似乎深信,见到他们父子对我说来也将是莫大的幸福,似乎当她丈夫的渔船出现在海天之际,出现在她那被南方的烈日晒干了的、木乃伊般的棕色手指所指的那一道深蓝色的细线上时,我会感到莫大的快乐。

⑾随后她又唱起了那支期待和希望之歌。我看着她,一面听,一面想:“就这样怀着希望该有多好啊!心里充满了对未来巨大欢乐的期待,这样活着该有多好啊!”

⑿乌米一直在唱着,她微笑地摇晃着身躯,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在日光下闪烁着耀眼光辉的茫茫大海。

⒀她完全沉湎在一种思念里,不理会任何别的东西了,坐在她身旁的我对她说来已不复存在。我对她这种全神贯注的神态满怀敬意,我觉得,她这种只怀着一种希望的生活很值得羡慕,我沉默着,情愿让她把我忘却。这一天海上风平浪静,它像一面明镜,映射出明亮的天色,但并未使我产生什么希望。随后我便满怀惆怅悄然离去。身后传来了歌声和溪水响亮的淙淙声,海鸥在海上翱翔,一大群海豚在离岸不远的地方尽情嬉戏,远方是苍茫的大海。

⒁年迈的乌米永远等不到什么了,但她将怀着希望活着和死去……

18.本文着意勾勒了乌米的形象,请从两个方面概括乌米的主要性格特征。(各不超过两个词)(2分)

⑴□□ ⑵□□

19.指出第5自然段中景物描写所采用的手法,并简析该段景物描写的作用。(5分)

20.(5分)

⑴请用一句概括乌米歌声的情感内涵。(不超过10个字)(2分)

⑵文中反复写她的歌声有何目的?(3分)

21.鲁迅《祝福》中的“我”既是不可或缺的人物形象,又是主人公祥林嫂命运的见证,其重要性与本篇中的“我”相似。请赏析《乌米》中“我”的形象与作用。(6分)

参考答案

五、(18分)

18.⑴坚忍(执着)⑵乐观

19.手法:①衬托(以动写静,以景衬人);②分层写景,远近高低结合。

作用:①烘托出肃穆静谧的气氛;②突出乌米孤独无助的处境;③暗示人物的命运。

20.⑴忧怨中充满希望⑵①更充分地表现乌米复杂的内心世界,有利于揭示乌米的性格;②唤起读者对她的深切同情;③渲染气氛,使全篇笼罩在明亮与灰暗交织的基调中,增强了文章的感染力。

21.形象:①对不幸者富有同情心;②对人性之美满怀敬意;③对现实有清醒的认识。

作用:①使文中的人和事更具真实感;②“我”是贯串全文的线索;③借“我”的感触揭示全文主旨;④通过“我”对乌米的情感态度突出乌米的形象。

C. 言情小说在线阅读

《我的邻居很腹黑》 作者:撒空空

文案:
题目概括一切,劈里啪啦拖泥带水写了万多字,就是讲述一个女人遇上一个腹黑男人的故事。

ps本书很小白,例如……“这小子长得真不赖,白白净净,清清秀秀,唇红齿白……

整个就是当年我高中时期花痴的那种王子类型”之类话语层出不穷。

本书有点黄,例如……他抬抬眉毛,似笑非笑地说了句:“32A?我亏了。”

我弯弯眼睛,将手伸到他腹部以下,轻轻一握……“直径2cm?我亏了。”

《不就偷你一杯子》 作者:风琳儿

文案:瞧这三只各披着妖孽、温雅、阳光的大尾巴狼,全是她酒后乱性招来的!

龙殿说,审背景,亮家底,再帅不能没银子!
色丫说,剥衣服,试功能,再妖不能是弯男!
无语问苍天,内牛满面……
她只想知道,到底哪个是被她顺手牵羊一杯子的419先生啊?!

不就偷你一杯子?!就算偷你一辈子?!
喷血……白眼……
你这杯子真不值钱!
好吧,还你这不值钱的破杯子!什么?!你还要老娘一辈子?!
掀桌……仆街……
我这辈子真不值钱!

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作者:酒小七

文案:我长这么大,一共犯了两个让我追悔莫及的错误。第一个是填错了高考志愿,第二个,是得罪了钟原。
如果非要用一个成语来形容第一个错误给我带来的影响,那简直就是,生不如死。
如果非要用一个成语来形容钟原对我做过的事情,那简直就是,罄竹难书。

然而如此邪恶得令人发指的一个人,偏偏还是个招蜂引蝶的人间祸害。
某一日,我阴阳怪气地嘲讽钟原:“阎王派你来就是为了多祸害几个人吧?”
钟原面不改色地回答:“为了少祸害几个,我打算选一个人祸害一辈子。”
我:“什么意思?”
他笑眯眯地看着我:“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D. 森林报全文在线阅读电子书

林中轶事
有趣的植物
池塘里几乎长满了浮萍。有些人说,是长满了水藻。可是水藻是水藻,浮萍是浮萍。浮萍是一种有趣的植物,和其他的植物可不一样。它的根细小,绿色小圆片儿浮在水面上,上面带有椭圆形的凸起物。这些凸起物就是它的茎和枝,一个个就像圆圆的小饼。浮萍没有叶子。有时候也开花,但极其罕见。浮萍不需要开花,它繁殖起来很简单,很迅速。只要从一个圆片儿型的茎上脱落下来一个圆片儿型的枝,一株浮萍就变成了两株。
浮萍生活得自由自在,什么东西也不能束缚它。当野鸭从它身边游过时,它就紧紧地贴在鸭子的脚蹼上,随着野鸭从一个池塘游到另外一个池塘。
巴甫洛娃
狐狸怎样把獾从家里撵出去
狐狸家遭殃了:洞里的顶子塌了,还差点儿把小狐狸压死。
狐狸一看,事情不妙,得赶紧搬到别的住处了。
狐狸来到了獾的家。獾的洞相当出色,是它自己挖的。出入口左一个右一个,侧洞旁洞纵横交错,以防备敌人的突然袭击。
獾的洞很大,能住下两家子。
狐狸请求借住,可是獾不同意。它这个房东要求可高:爱整齐,爱干净,家里要一尘不染。来这儿住还带着孩子怎么能行呢!
它把狐狸赶走了。
“哼!”狐狸想,“你这样呀!走着瞧吧!”
狐狸装出离开的样子,自己却躲到灌木丛后,坐在那里等着。
獾探头往外一看,狐狸走了,就从洞里爬出来,到森林里去找蜗牛吃。
这时,狐狸一下子钻进了獾洞,在地上拉屎,把洞里搞得一塌糊涂,完事儿就溜走了。
獾回来了,“我的老天爷,好臭啊!”它沮丧地哼了一声,就到别的地方给自己挖洞去了。
这正中狐狸下怀。
狐狸把小狐狸叼来,在舒适的獾洞里开始生活了。
有求必应
在草地上和林间空地上开满了绛紫色的矢车菊。每当我看见它们,就会想起伏牛花,因为它们跟伏牛花一样,都会变小小的戏法儿。
矢车菊的花不是一朵朵的,而是头状花序顶生。它那漂亮蓬松的叉状小花儿,都是无实花。真正的花在中间,是很多深紫色的管状花。一根雌蕊和几根会变戏法的雄蕊就在这些管状花的里面。
只要你碰一碰这些绛紫色的小管子,它们就会歪向一旁,从小管子的细孔里冒出一小团花粉。
过一会儿,你再碰一下这些小花儿,它就又摇摆起来,又冒出一团花粉。
就是这么一套小把戏!
这些花粉可不是白白浪费的,它对每一种昆虫都有求必应,要,就给一份花粉。拿去吧,吃吧,沾到自己身上也行,只要能把一点点花粉带到其他的矢车菊上去就成。
巴甫洛娃
神秘的夜行大盗
森林里冒出一个神秘的夜行大盗。森林的居民都惊恐不安。
每天夜里,都有几只小兔子失踪。一到晚上,小鹿啊、琴鸡啊、松鸡啊、兔子啊、松鼠啊都觉得不安全。无论是灌木丛中的鸟儿,还是树上的小松鼠,或者地上的老鼠都不晓得,在哪儿会受到攻击。这个神秘杀手有时会突然从草丛里现身,有时会在灌木丛出现,有时会从树上跳下来。也许,它不是独行杀手;也许,它们是一个团伙呢!
几天前的一个晚上,獐鹿爸爸和獐鹿妈妈带着两只小獐鹿在林间空地上吃草。雄獐鹿站在离灌木丛八步远的地方放哨,雌獐鹿带着小獐鹿在空地中央吃草。
突然,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从灌木丛里蹿了出来,直接就扑到了雄獐鹿的背上。雄獐鹿倒了下去,雌獐鹿带着小獐鹿逃向了森林深处。
第二天清晨,雌獐鹿回到林间空地上的时候,雄獐鹿只剩下了犄角和蹄子。
昨天夜里遭袭击的是麋鹿。它走在僻静的森林里,发现好像在一棵树的树枝上,有一个难看的大木瘤。
麋鹿是森林巨人,它怕过谁呀?它的那对大犄角,大得连熊都不敢攻击它。
麋鹿走到树下,刚想抬头仔细看看树上长了一个什么样的木瘤,突然,一个什么可怕的家伙,体重足有一普特(合16.38公斤)重,一下子扑到了它的脖子上。
由于出其不意,麋鹿当然吓坏了,它把头猛摇了一下,把杀手从背上甩了下来,然后头也不回地就跑掉了。
它到底也没弄清楚,夜里究竟是什么东西袭击了它。
我们这森林里没有狼,况且狼也不会上树。熊现在也钻进密林里去了,正懒得动呢,再说它也不会从树上跳到麋鹿的脖子上去。这个神秘的杀手究竟是谁呢?
暂时还没有答案。
勇敢的小鱼
前面我们已经讲过,雄刺鱼在水底下搭建了个什么样的巢。
巢造好以后,雄刺鱼就为自己挑选了一条雌刺鱼,带回了自己的家。鱼儿进门后,产下鱼卵,马上就游走了。
接着雄刺鱼又去找了第二条雌刺鱼,然后是第三条、第四条,可是所有的雌刺鱼都离开了它,把产下的鱼卵留给雄刺鱼照料。
现在就留下雄刺鱼自己保护家园了。家里放着一大堆鱼卵。
在河里有许多爱吃新鲜鱼卵的家伙。可怜的身材短小的雄刺鱼,不得不保护自己的家园,免遭水下这些凶猛的怪物的侵犯。
不久前一条贪吃的河鲈袭击了刺鱼的家。弱小的主人勇敢地投入了与怪物的搏斗。
刺鱼竖起身上的全部的五根刺——三根在背上,两根在腹部——机智地向鲈鱼的鳃刺去。
鲈鱼的全身包裹着坚硬的鱼鳞铠甲,只有鳃没有受到保护。
鲈鱼被勇敢的小家伙吓坏了,仓惶逃窜。
夜莺的蛋不翼而飞
我们的通讯员找到了一个夜莺的窝。巢窠里躺着两枚鸟蛋。当有人靠近它的时候,夜莺妈妈从蛋上飞了起来。
我们的通讯员没有动它的巢,只是悄悄地在这个地方做了个记号。
过了一小时,他们又回到了这里,可是巢里的蛋却不见了。
又过了两天,他们才弄明白鸟蛋去哪儿了:原来是夜莺妈妈用嘴把蛋叼到别的地方去了,它担心人们会来捣毁它的窝。
六只脚的“鼹鼠”
我们《森林报》的一位通讯员从特维尔州向我们发来一份报道:
“为了体育锻炼,我在地上竖了一根杆子。挖土的时候,顺带着挖出了一只小野兽。它的前掌上有爪子,背上有两片薄膜,像翅膀一样,身上长着棕黄色的绒毛,像兽毛一样又短又密。这只小动物身长有五厘米,又像黄蜂,又像鼹鼠。根据它长着六只脚这个特征,我知道这是一种昆虫。”
编辑部的说明:
这只独特的昆虫确实长的像小兽儿。难怪它有一个野兽一样的名字:蝼蛄。蝼蛄长得最像鼹鼠。它们的前掌都很宽大,都是掘土的能手。此外,小蝼蛄的两条前腿长得像剪刀一样。在地下行走的时候用它来剪断植物的根。像这样一些植物的根,强壮的鼹鼠一般要用有力的爪子或者牙齿才能弄断它。
蝼蛄的两颚上,生着一对弯弯的薄片,像牙齿一样。
蝼蛄的生活大多在地下度过。它像鼹鼠一样,在地下挖掘通道,在那儿产卵,还在上面堆个土堆,就像鼹鼠堆的一样。此外,蝼蛄还有柔软的大翅膀,并且飞得很出色,在这方面鼹鼠可是望尘莫及。
在特维尔州很少见到蝼蛄,在我们这儿就更少了。可是在南方的各个州,蝼蛄则有很多。
谁想找到这种独特的昆虫,就让他去潮湿的土里找吧,最好是在水边、果园里或菜园里。可以这样来捉蝼蛄:每天晚上都往一个地方浇水,用木屑把这个地方覆盖起来。夜里,蝼蛄就会钻到木屑下的稀泥里。
蜥蜴
在林子里的一个树桩旁,我捉到了一只蜥蜴,然后把它带回了家。我往一个大玻璃罐里放上了细沙和石头子儿,把蜥蜴养在罐里。每天我都更换罐子里的草、土和水,还往罐里放苍蝇、小甲虫、幼虫、蛆虫和蜗牛给它吃。蜥蜴每次都张开大嘴,狼吞虎咽。它特别喜欢吃白菜里生长的那种白蛾子。它迅速地把头转向白蛾子,张开嘴,伸出叉子一样的小舌头,然后跳起来,像猎狗一样扑向自己的美食。
有一次,我在小石头子儿间的细沙里,发现了十几个椭圆形的小白蛋,外壳又薄又软。蜥蜴给它们选在太阳光恰好可以照到的地方。过了一个多月,蛋破壳了,一条条灵巧的小蜥蜴从蛋壳里爬了出来,长得非常像它们的妈妈。
现在这一家子全都爬上了石头子儿,悠闲地享受日光浴呢!
救命恩人——刺猬
一大早玛莎就醒来了,自己穿上连衣裙,光着小脚丫,就跑到林子里去了。
林子里的小山丘上长着许多草莓果。玛莎麻利地采了一小篮子草莓,踩着沾满露水的冰凉草墩子,蹦蹦跳跳的往回走。可是突然她脚下一滑,疼得大叫起来:她的一只赤裸的小脚丫滑下草墩,扎到什么坚硬的刺儿上,出血了。

E. 莫子谦和莫弯弯为什么最后没有在一起

前期莫子谦还带深情隐忍的标签人设,后期直接坍塌,男主变成五少了。

F. 莫子谦莫弯弯是什么小说

《陌路柔情》
结婚四年,两个人一直相安无事,却没想到一条短信打破了平静的生活,原来自己心爱的男人早就在外有了爱人和孩子,而她就是那个天大的傻瓜,一时冲动在监狱呆了几年,本想出来重新生活,却没想到又遇见了这个男人。
主角:莫弯弯林笑莫子谦。
我将几天前莫子谦落在我包里的身份证拿了出来,说我是跟他一起来的,保安看了看便让我进去了。
我开着那辆租来的宝莱在这陌生的小区里搜寻,很快找到了莫子谦那辆白色奔驰,那车子就静静地停泊在一幢几十层的公寓楼下面。

G. 季羡林 我的童年全文阅读

我的童年

季羡林
我的童年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来,眼前没有红,没有绿,是一片灰黄。
七十多年前的中国,刚刚推翻了清代的统治,神州大地,一片混乱,一片黑暗。我最早的关于政治的回忆,就是“朝廷”二字,当时的乡下人管当皇帝叫坐朝廷,于是“朝廷”二字就成了皇帝的别名。我总以为朝廷这种东西似乎不是人,而是有极大权力的玩意儿。乡下人一提到它,好像都肃然起敬。我当然更是如此。总之,当时皇威犹在,旧习未除,是大清帝国的继续,毫无万象更新之象。
我就是在这新旧交替的时刻,于1911年8月6日,生于山东省清平县(现改临清市)的一个小村庄——官庄。当时全中国的经济形势是南方富而山东(也包括北方其它省份)穷。专就山东论,是东部富而西部穷。我们县在山东西部又是最穷的县,我们村在穷县中是最穷的村,而我们家在全村中又是最穷的家。
我们家据说并不是一向如此。在我诞生前似乎也曾有过比较好的日子。可是我降生时祖父、祖母都已去世。我父亲的亲兄弟共有三人,最小的一个(大排行是第十一,我们把他叫十一叔)送给了别人,改了姓。我父亲同另外的一个弟弟(九叔)孤苦伶仃,相依为命,房无一间,地无一垄,两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活下去是什么滋味,活着是多么困难。概可想见:他们的堂伯父是一个举人,是方圆几十里最有学问的人物,做官做到一个什么县的教渝,业算是最大的官:他曾养育过我父亲和叔父,据说待他们很不错-可是家庭大,人多是非多;他们俩有几次饿得到枣林里去拣落到地上的千枣充饥-最后还足被迫弃家(其实已经没了家)出走,兄弟俩逃到济南去谋生:文化大革命中我自己“跳出来”反对那一位臭名昭著的“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的作者,惹得她大发雌威,两次派人到我老家官庄去调查,一心一意要把我“打成”地主:老家的人告诉那几个“革命”小将,说如果开诉苦大会,季羡林是官庄的第一名诉苦者,他连贫农都不够。
我父亲和叔父到了济南以后,人地生疏,拉过洋车,扛过大件,当过警察,卖过苦力。叔父最终站住了脚。于是兄弟俩一商量,让我父亲回老家,叔父一个人留在济南挣钱,寄钱回家,供我的父亲过日子。
我出生以后,家境仍然是异常艰苦:一年吃白面的次数有限,平常只能吃红高梁面饼子;没有钱买盐,把盐碱地上的土扫起来,在锅坚煮水,崦咸菜,什么香油,根本见不到,一年到底,就吃这种咸菜:举人的太太,我管她叫奶奶,她很喜欢我。我三叫岁的时候,每天一睁眼,抬腿就往村里跑(我们家在付外),跑到奶奶跟前,只见地把手一卷,卷到肥大的袖子里面,手再伸出来的时候,就会有半个白面馒头拿在手中,递给我?我吃起来,仿佛是龙胆风髓一般,我不知道天下还有比白面馒头更好吃的东西。这白面馒头是她的两个儿子(每家有几十亩地)特别孝敬她的、她喜欢我这个孙子,每天总省下半个,留给我吃:在长达几年的时间内,这是我每天最高的享受,最大的愉快。
大概到了四五岁的时候,对门住的宁大婶和宁大姑,每到夏秋收割庄稼的时候,总带我走出去老远到别人割过的地里去抬麦子或者豆子、谷子:一天辛勤之余,可以拣到一小篮麦穗或者谷穗、晚上回家,把篮子递给母亲,看样子她是非常欢喜的-有一年夏天,大概我拾的麦子比较多,她把麦粒磨成面粉,贴了一锅死面饼子:我大概是吃出味道来了,吃完了饭以后,我又偷了一块吃,让母亲看到了,赶着我要打:我当时是赤条条浑身一丝不挂,我逃到房后,往水坑里一跳。母亲没有法子下来捉我,我就站在水中把剩下的白面饼子尽情地享受了。
现在写这些事情还有什么意义呢?这些芝麻绿豆般的小事是不折不扣的身边琐事,使我终生受用不尽。它有时候能激励我前进,有时候能鼓舞我振作。我一直到今天对日常生活要求不高,对吃喝从不计较,难道同我小时候的这一些经历没有关系吗?我看到一些独生子女的父母那样溺爱子女?也颇不以为然。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花朵当然要爱护;但爱护要得法,否则无异是坑害子女。
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学着认字,大概也总在四岁到六岁之间。我的老师是马景功先生:现在我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有什么类似私塾之类的场所,也记不起有什么《百家姓》、《千字文》之类的书籍。我那一个家徒四壁的家就没有一本书,连带字的什么纸条子也没有见过。反正我总是认了几个字,否则哪里来的老师呢?马景功先生的存在是不能怀疑的。
虽然没有私塾,但是小伙伴是有的:我记得最清楚的有两个:一个叫杨狗。我前几年回家,才知道他的大名,他现在还活着,一字不识;另一个叫哑巴小(意思是哑巴的儿子),我到现在也没有弄清楚他姓甚名谁。我们三个天天在一起玩,洑水,打枣,捉知了,摸虾,不见不散,一天也不间断。后来听说哑巴小当了山大王,练就了一身蹿房越脊的惊人本领,能用手指抓住大庙的椽子,浑身悬空,围绕大殿走一周。有一次被捉住,是十冬腊月,赤身露体,浇上凉水,被捆起来,倒挂一夜,仍然能活着.据说他从来不到宫庄来作案,“兔子不吃窝边草”,这是绿林英雄的义气。后来终于被捉杀掉。我每次想到这样一个光着屁股游玩的小伙伴竟成为这样一个“英雄”,就颇有骄傲之意。
我在故乡只呆了六年,我能回忆起来的事情还多得很,但是我不想再写下去了。已经到了同我那一个一片灰黄的故乡告别的时候了。
我六岁那一年,是在春节前夕,公历可能已经是1917年,我离开父母,离开故乡,是叔父把我接到济南去的。叔父此时大概日子已经可以了。他兄弟俩只有我一个男孩子,想把我培养成人,将来能光大门楣,只有到济南去一条路。这可以说是我一生中最关键的一个转折点,否则我今天仍然会在故乡种地(如果我能活着的话)。这当然算是一件好事:但是好事也会有成为坏事的时候。“文化大革命”中间,我曾有几次想到:如果我叔父不把我从故乡接到济南的话,我总能过一个浑浑噩噩但却舒舒服服的日子,哪能被“革命家”打倒在地,身上踏上一千只脚还要永世不得翻身呢?呜呼,世事多变,人生易老,真叫做没有法子!
到了济南以后,过了一段难过的日子;一个六七岁的孩子离开母亲,他心里会是什么滋味,非有亲身经历者,实难体会:我曾有几次从梦里哭着醒来、尽管此时不但能吃上白面馒头,而且还能吃上肉;但是我宁愿再啃红高梁饼子就苦咸菜。这种愿望当然只是一个幻想。我毫无办法,久而久之,也就习以为常了。
叔父望子成龙,对我的教育十分关心。先安排我在一个私垫里学习:老师是一个白胡子老头,面色严峻,令人见而生畏。每天入学,先向孔子牌位行礼,然后才是“赵钱孙李”。大约就在同时,叔父又把我送到一师附小去念书,这个地方在旧城墙里面,街名叫升官街,看上去很堂皇,实际上“官”者“棺”也,整条街都是做棺材的。此时“五四”运动大概已经起来了。校长是一师校长兼任,他是山东得风气之先的人物,在一个小学生眼里,他是一个大人物,轻易见不到面。想不到在十几年以后,我大学毕业到济南高中去教书的时候,我们俩竞成了同事,他是历史教员。我执弟子礼甚恭,他则再三逊谢。我当时觉得,人生真是变幻莫测啊!
因为校长是维新人物,我们的国文教材就改用了白话。教科书里面有一段课文,叫做《阿拉伯的骆驼》。故事是大家熟知的,但当时对我却是陌生而又新鲜,我读起来感到非常有趣味,简直是爱不释手。然而这篇文章却惹了祸:有一天,叔父翻看我的课本,我只看到他蓦地勃然变色,“骆驼怎么能说人活呢?”他愤愤然了:“这个学校不能念下去了,要转学!”
于是我转了学:转学手续比现在要简单得多,只经过一次口试就行了。而且口试也非常简单,只出了几个字叫我们认,我记得字中间有一个“骡”字。我认出来了,于是定为高一。另一个比我大两岁的亲戚没有认出来,于是定为初三。为了一个字,我沾了一年的便宜,这也算是轶事吧!
这个学校靠近南圩子墙,校园很空阔,树木很多。花草茂密,景色算是秀丽的。在用木架子支撑起来的一座柴门上面,悬着一块木匾,上面刻着四个大字:“循规蹈矩”。我当时并不懂这四个字的涵义,只觉得笔画多得好玩而已。我就天天从这个木匾下出出进进,上学,游戏。当时立匾者的用心到了后来我才了解的意思,觉得他是非我族类。
我虽然对正课不感兴趣,但是也有我非常感兴趣的东西,那就是看小说。我叔父是古板人,把小说叫做“闲书”,闲书是不许我看的。在家里的时候,我书桌下面有一个盛白面的大缸,上面盖着一个用高梁杆编成的“盖垫”(济南话):我坐在桌旁,桌上摆着《四书》,我看的却是《彭公案》、《济公传》,《西游记》、《三国演义》等等旧小说。《红偻梦》大概太深,我看不懂其中的奥妙,黛王整天哭哭啼啼,为我所不喜,因此看不下去。其余的书都是看得津津有味。冷不防叔父走了进来,我就连忙掀起盖垫.把闲书往里一丢,嘴巴里念起“子曰”、“诗云”来。
到了学校里,用不着防备什么,一放学,就是我的天下。我往往躲到假山背后,或者一个盖房子的工地上,拿出闲书,狼吞虎咽似的大看起来。常常是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吃饭,有时候到了天黑,才摸回家去。我对小说中的绿林好汉非常熟悉,他们的姓名背得滚瓜烂熟,连他们用的兵器也如数家珍,比教科书熟悉多了。自己当然也希望成为那样的英雄。有一回,一个小朋友朋友告诉我,把右手五个指头往大米缸里猛戳,一而再,再而二,一直到几百次,上千次。练上一段时间以后,再换上砂粒,用手猛戳,最终可以练成铁砂掌,五指一戳,能够戳断树木。我颇想有一个铁砂掌,信以为真,猛练起来,结果把指头戳破厂,鲜血直流,知道自己与铁砂掌无缘,遂停止不练。
学习英文,也是从这个小学开始的:当时对我来说,外语是一种非常神奇的东西,我认为,方块字是天经地义,不用方块字,只弯弯曲曲像蚯蚓爬过的痕迹一样,居然能发出音来,还能有意思,简直是不可思议。越是神秘的东西,便越有吸引力。英文对于我就有极大的吸引力:我万没有想到望之如海市蜃楼般。
综观我的童年,从一片灰黄开始,到了正谊算是到达了一片浓绿的境界——我进步了。但这只是从表面上来看,从生活的内容上来看,依然是一片灰黄。即使到了济南,我的生活也难找出什么有声有色的东西。我从来没有什么玩具,自己把细铁条弄成一个圈,再弄个钩一推,就能跑起来,自己就非常高兴了。贫困、单调、死板,固执,是我当时生活的写照。接受外面信息,仅凭五官。什么电视机、收录机,连影都没有。我小时连电影也没有看过,其余概可想见了。
今天的儿童有福了。他们有多少花样翻新的玩具呀!他们有多少儿童乐园、儿童活动中心呀!他们饿了吃面包,渴了喝这可乐、那可乐,还有牛奶、冰激凌。电影看厌了,看电视。广播听厌了,听收录机。信息从天空、海外,越过高山大川,纷纷蜂拥而来:他们才真是“儿童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可是他们偏偏不知道旧社会,就拿我来说,如果不认真回忆,我对旧社会的情景也逐渐淡漠,有时竟淡如云烟了。
今天我把自己的童年尽可能真实地描绘出来,不管还多么不全面,不管怎样挂一漏万,也不管我的笔墨多么拙笨,就是上面写出来的那一些,我们今天的儿童读了,不是也可以从中得到一点启发、从中悟出一些有用的东西来吗?
198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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