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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土司小说阅读

发布时间: 2021-07-05 19:55:33

① 末代土司的内容简介

这是一个弱小民族的强大信念
这是一颗不屈心灵的低沉挽歌
苍凉悲壮的古歌回响在哀牢山坳
这是哈尼人灵魂最后的呼喊
几千年不衰不败、不枯不倒的神圣茶树忽遭窥视。
数十代有喜有悲、有苦有乐的幸福家园即将灭顶。
他,最后的哈尼土司,放弃了财产、放弃了权力。
他要用一个家族的没落赢得整个民族的延续。
他要用一棵神树的牺牲换取千万生灵的繁衍。
在中国西南边陲的哀牢山上,有一棵神奇的茶树,相传它生长了几千年。这颗神树所出产的茶叶只供给皇室享用。 哀牢山上居住着古羌人的后裔——哈尼人,他们世代守卫着这棵给哈尼人带来幸福、吉祥和财富的神树,千百年来他们也延续传承者制茶秘法。
明朝皇帝分封了十八位哈尼土司,而神树就在摩陀土司的领地上。这一棵神树,这一场分封,自此带给了哈尼人大大小小数也数不清的争夺与仇杀。
龙驭是摩陀土司的嫡系幼子,也是第十二代土司的法定继承人。龙驭是个聪颖早慧的孩子,尽管在崇尚用武的哈尼人中他常常被当作是懦弱无能的。跟随着在摩陀土司领地传教的大卫,龙驭的眼睛穿过层层的山脉和密林看到了外面的世界。哈尼人没有文字,大卫则教会了龙驭汉文和英文。其时正逢20世纪30年代,日军侵华时期。
外面战火连连,哈尼人的世界也在渐渐地改变着。凝结着哈尼人智慧的梯田,不但种植这养人的水稻,也种植着害人的罂粟。为了那棵神奇的茶树,摩陀土司的权势正愈来愈频繁的被其他哈尼部落挑战着。 窝昆部落是摩陀部落最强大的对手,两个部落的战争一触即发。窝昆土司的弟弟,阴险狡诈的熊古鼓动窝昆土司发动对摩陀土司的战争,害死了自己的哥哥,成为了新的窝昆土司。跟摩陀土司二太太偷情的又企图叛变的龙政也被处死。
熊古用毒箭谋杀了摩陀土司,龙驭的异母哥哥龙戈没能争到土司之位,被驱逐出哈尼人生活的哀牢山。龙驭在姑姑龙绿和大贝玛的扶植下登上土司的宝座。
龙驭成为摩陀土司之后,在老土司的三太太跟传教士大卫私通,并怀孕。事发之后,大卫在教堂自焚,三太太服食鸦片也死在了即将倒塌的教堂里。
新的窝昆土司熊古只是表面上向摩陀部落示好,现在他又蠢蠢欲动,惦记着神树。他使尽一切阴谋诡计,龙驭和摩陀部落却屡屡逢凶化吉。熊古诬陷龙绿是土匪,要求获得神树一半的茶叶。为了保住神树不受熊古的威胁,龙绿自杀在牢中。
没有了管家龙绿的摩陀部落人心惶惶,为了稳定人心,年仅十岁的龙驭接收大贝玛的建议,迎娶比自己年长十岁的勐更土司的女儿——哑女减梨为妻。
安抚了部落的族人,龙驭决定前往昆明求学。在昆明的八年里,龙驭幼年的玩伴大贝玛的孙女龙兰、大锅头的儿子仲济也长大了。龙驭回到了摩陀土司的官寨,还带回了国民党高级将领卢汉的女儿——卢迪。仲济一下子就爱上了卢迪。 龙驭在昆明的八年里接收了现代化的教育,而卢迪此行的目的正是考察哀牢山的哈尼部落,兴办学校。卢迪的到来让世代重复祖辈生活的哈尼人知道了哀牢山以外的世界。
熊古指示卧底在龙家的烟土里下毒,企图诬陷龙驭。却不料良心发现的卧底检举了自己。熊古被关进了大牢。龙驭召集众多哈尼部落的土司和头人,劝告大家不要在种鸦片。他无偿地提供给各部落优良的稻种。熊古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他派人偷换了稻种,用煮过的稻种替换了龙驭的优良稻种,并暗中收购粮食,同时把自家的田地全部种植罂粟。各部落播下煮过的稻种后颗粒无收,民心震怒,讨伐摩陀部落。
龙驭和卢迪四处买粮,怎料到熊古早已把周边地区的粮食全部收购。熊古提出用粮食换取摩陀家的神树。熊古再次遭到族人的背叛,管家找人了偷换稻种的罪行。熊古再次入狱,各部落哄抢了熊古家的粮食。龙驭放粮救济饥民,深得人心,被推举为哈尼人的大土司。熊古因为囤积了大量的鸦片遭到禁毒专员的查办,心灰意冷的他点燃了全部的鸦片,自焚而死。
国民政府看到了西南地区在抗战中的重要性,授命熊古的儿子熊峰继承土司之位,并兼任滇越边区靖边司令,负责收编哈尼族的地方武装。
回到哀牢山的熊峰杀死了禁毒专员,又在一次意外中救了坠马的龙兰。龙兰深深地爱上了英武的雄峰,却不知道他正是自家仇人的儿子。
大锅头在运茶的途中遭遇土匪,为红军所救。他见识到了除了军阀以外的另一种部队。他出于感激,作为向导,带红军出山渡江,从此一去不返。
熊峰追捕红军不得,捉走了仲济。为了营救仲济龙驭决定劝说哈尼人交出武装,接受熊峰的收编。正在此时发生了西安事变,熊峰释放了仲济。
云南政府主席的儿子龙纯曾也来到了哀牢山,并且疯狂追求着龙兰。代表云南军的龙纯曾和代表中央军的熊峰之间的矛盾上升到白热化的阶段。年轻的土司龙驭再次面对抉择。为了不使族人为难,龙兰决定自杀。 龙兰为了部落的安定,也为了回绝龙纯曾的求婚,提出成为守护神树圣女,终生不嫁。
随着北方阵地的不断失手,西南大后方也岌岌可危。日军的战线很可能南移。卢汉命部下带领驻军守卫边境,这个部下正是多年前被驱逐的龙戈。深爱着卢迪的龙戈在回到哀牢山以后又将面对怎样的情感波折呢?
日军派遣间谍田中善作伪装成植物学家考察云南的地形和防务。化名为田作的田中善作来到了哀牢山,偶遇了减梨,来到了摩陀部落。他跟龙驭一见如故,几乎无所不谈。在看到了神树之后,田中提出了要依靠现代化技术,把神树所产的茶叶推广到全世界。龙驭又想起的大卫的话。
田中在见识了哈尼人的坦诚和龙驭的学识后开始反思侵华战争的意义,他的内心充满矛盾,然而长期的军国主义教育却让田中不由自主地压制这自己的想法。
警觉的仲济发现田中的诡秘行为,而龙驭也隐隐约约感觉到了这个自称田作的人很可能是日本人。
日军的飞机频繁地出现在哀牢山上空,边境危机。龙驭散尽家产,向驻防军捐献巨资。
田中请来英国专家对神树进行鉴定,专家的发现震惊了田中。他要让普洱茶走出哀牢山。他通过接头间谍——伪装成妓女的惠子向军部报告,希望能与哈尼龙家合作开发生产普洱茶。军部断然否定了田中的提议。
田中的身份暴露了,但是没有充分的证据,熊峰只能释放他。龙驭留下在神山上继续对神树的研究。
由云南军组成的60军取得了台儿庄大捷,消息传来,熊峰再次提出收编哈尼武装。龙驭再次召集土司,顺利完成了武装收编。民团由熊峰负责训练。
在台儿庄战役中失去了一只眼睛的龙戈又回到了哀牢山,准备接管哀牢山的驻军,并准备在神山建立雷达站。这一举动就以为着把神树和神山上历代哈尼土司的墓地暴露给日军飞机。哈尼人千百年来所依靠奉为图腾的神树面临最凶险的威胁。为了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龙驭说服了众人,雷达站建了起来。红河流域的哈尼人和各民族人民纷纷参军保家卫国。而与减梨做了多年假夫妻的龙驭深感对妻子的愧疚,决定给减梨一个孩子。
这时消失多年的佐仲也回到的哀牢山。此时他已经是八路军的干部了。
田中继续这对神树的研究,惠子决定把深山上建立雷达站的消息通知军部。
日军开始了轰炸。国民政府授予龙驭少将军衔,统领边防武装。 国民党决定从红河地区撤出,放弃抵抗。龙戈执意留在哀牢山,誓死捍卫家园。在一次激烈的交锋中,佐仲阵亡,龙戈阵亡。卢迪这时才发现自己竟是如此深爱着龙戈。
熊峰带着田中回到哀牢山,田中要求在神山上完成对神树研究的最后阶段,向哈尼人、向神树赎罪。龙驭答应了他的请求。 日军的进攻更猛烈了。熊峰和龙兰在哈尼人震天的歌声中举行了婚礼。大贝玛引爆了炸药与日军同归于尽。龙驭和减梨的孩子也伴随着炮火出世了。减梨难产而死。
为了保存有生力量哈尼人忍痛撤出哀牢山。熊峰誓死抵抗,壮烈殉国。龙驭和田中守在神树前面,此时龙驭早已接收了田中的赎罪。龙驭引爆了炸药炸毁了神树……死前他交代仲济,从此以后哈尼人再没有土司。
日军被击退后,仲济和卢迪成婚,龙兰被推举为大贝玛,而被炸成焦炭的神树也长出了新芽。
哈尼人用鲜血和生命捍卫家园和神树的事迹也随着普洱茶流传到四方。
(完)

② 末代土司王妃府怎么样

这是末代王妃府,司机师傅和他们一样都是摩梭人,所以可以免费进去参观,进去的时候刚好有个团在听见解。中间还喝了他们的酒叫“苏哩玛酒”很好喝哦,人品大爆发啊·

③ 末代土司的介绍

在中国西南边陲的哀牢山上,有一棵神奇的茶树,相传它生长了几千年。这颗神树所出产的茶叶只供给皇室享用。 哀牢山上居住着古羌人的后裔——哈尼人,他们世代守卫着这棵给哈尼人带来幸福、吉祥和财富的神树,千百年来他们也延续传承者制茶秘法。 明朝皇帝分封了十八位哈尼土司,而神树就在摩陀土司的领地上。这一棵神树,这一场分封,自此带给了哈尼人大大小小数也数不清的争夺与仇杀。

④ 尘埃落定小说分章简介,各位大神帮帮忙啊

长篇小说《尘埃落定》创作于1994年,阿来用8个月的时间写完了这部具有寓言色彩的文学作品。《尘埃落定》从一个土司家的傻儿子的视角,描写了充满神秘的藏族土司制度的灭亡历史。阿来用灵动、从容、娴定的语言,使得一个末代土司傻儿子的命运故事,具有了某种神性的色彩。2001年,《尘埃落定》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这一年,阿来41岁,他成为迄今为止唯一获此殊荣的藏族作家。

⑤ 末代土司的作者简介

金满,本名周斌,1975年出生,江西上饶人。在混乱与忧虑中读完小学和中学,此后游荡于各座城市。2007年开始写作,至今出版长篇小说《远征》《西风烈一大秦帝国前传》《闪亮的日子》。文化随笔《我的唐宋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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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末代土司 第三章(2)
“大锅头这些年都一个人,你这样一个壮实的男人哪受得住。”雅洛瞟着佐仲。
“三太太没有别的吩咐,我这就带马帮上路了。”
“大锅头好像很怕我。”
“我敬重三太太。”
“那就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
佐仲抬起头,看见雅洛的脸更红了,雅洛的紧看着他的一双眼睛就像春天的池水在荡漾。
“我不好看吗?”
“马铃已经响了,马帮在催着我上路。”佐仲不等雅洛说什么,转身往外走。
“胆小鬼!”佐仲听见雅洛咬着牙齿发出的声音,更像逃跑一样出了屋子。
刚送走了马帮,大卫骑着那头骡子的身影出现在山道上,龙驭露出了笑容,交代新的管家准备大卫喜欢的咖啡。这种褐色的苦豆子,是龙驭特意叫人从昆明洋行买回来的。
大卫面对着热气腾腾的一碗咖啡,拿起来呷了一口,虽然是心里有事,脸上还是露出了很享受的样子。看见大卫愉快,龙驭也愉快了。他知道这是大卫家乡的东西,大卫想念咖啡,也就是想家了。但他不想让大卫走,他喜欢大卫,想一……

⑦ 末代土司的txt全集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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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末代土司》
第一章
三月的阳光总是叫人发懒,摩陀土司家的小少爷趴在官寨最高的屋脊上,尽力不让自己睡着。身下的稻草散发出新鲜甘甜的气味,闻着暖暖的,更叫人昏沉。他想自己的血又不够啦,每次血不够的时候他就像现在一样,想闭上眼睛狠狠地睡一觉。寨子里那些动不动就下跪的家奴们还是勤快的,上次寨顶换稻草的时候布谷鸟正叫得欢,秧苗还没长出水面,这就又换了……他胡乱地想着,眼睛终于慢慢闭上了。
趴在一侧的龙兰瞪着他,用力搡他一下,大声说:“龙驭,不许睡!”
龙驭只能睁开眼睛看着龙兰,表示自己并没有睡。如果他真的睡着了,他不能保证龙兰不会把他从寨顶推下去。
摩陀土司领地里的三十六座山寨,没有几个人敢这样冒犯龙驭。大太太活着的时候和摩陀土司就生了这么一个儿子,按摩陀土司皇封世袭的宗规,龙驭是第十二代摩陀土司的法定继承人。龙兰就是那为数不多敢对龙驭无礼的几个人中的一个。摩陀部落的每一个哈尼人,甚至是整座哀牢山的……

⑧ 找关于描写土司的小说

长篇小说《土司女》 小说以美丽的佛海(今西双版纳)为背景,主要描写傣族土司之女金孔雀的风流生涯及多舛的命运……

长篇小说《尘埃落定》,阿来用8个月的时间写完了这部具有寓言色彩的文学作品。《尘埃落定》从一个土司家的傻儿子的视角,描写了充满神秘的藏族土司制度的灭亡历史。阿来用灵动、从容、娴定的语言,使得一个末代土司傻儿子的命运故事,具有了某种神性的色彩。

⑨ 伟大小说离我们有多远——重读阿来《尘埃落定》

据说,这部作品曾有四年时间屡遭退稿,最后才碰上了独具慧眼的编辑和出版社,一经问世就引起强烈反响,不仅在国内大卖,还被翻译成英、法、德等十多个种语言传播到国外。1999年,《尘埃落定》入选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发起评选的“百年百种优秀中国文学图书”;2001年,荣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后来,又改编成话剧、川剧、舞剧、电视剧,关于“傻瓜少爷”的故事更是广为人知,《尘埃落定》的“经典”的地位也逐渐确立。可以说,这是一部很有口碑的小说,它的好评不仅得之于专业的评论家,也得之于普通读者,大凡读过这部书的人,恐怕都无法否认它的“好”。我初次阅读《尘埃落定》是在1998年秋天,当时应该非常着迷,它诗化的语言,离奇的故事,都让人不忍释卷,很容易一口气读完。后来,大概是想细加品鉴,又曾饶有兴致地“温习”一遍。前不久,我找到了13年前购买的首版《尘埃落定》,再次重读——因为时间相隔太久,其中一些情节已无从记起,但是它的“傻瓜叙事”,若干精彩的“桥段”,像开头的捉画眉,装在死者头颅里的罂粟种子,两次割舌的翁波意西,却印象颇深,纵是再过多少年也忘不了的。本来我以为,这一次阅读仍会痛快淋漓,结果却读得磕磕绊绊,这本被我视为杰作的书,像是失去了收魂摄魄的魅力。为写这篇文章,我还是断断续续把它读完了——感受虽与以前大不相同,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尘埃落定》是一部好小说,是中国当代文学的杰作。那么,它“好”哪里,“杰出”在哪里呢?下面不妨略作盘点。 首先,《尘埃落定》是一部好看的书,它的故事情节不同寻常。小说讲的是民国时期康巴地区藏族末代土司的一段逸史。因为机缘巧合,麦其土司回光返照般地盛极一时,但又无可救药地走向覆灭,这种过山车一样的大起大落、兴亡变迁,又因掺杂了情欲阴谋、杀伐斗狠、血腥复仇等大料猛料,无疑够魅惑、够刺激。政权更迭,从民国走向共向,是有故事的时段;康巴藏区,化外之地,是有故事的地方;土司与头人,傻瓜与美女,行刑人与杀手,是有故事的人物;诸侯争雄、王位交替、兄弟反戈、横刀夺爱,劫数难逃,是最方便演绎的“故事”。由此,《尘埃落定》大概完全具备了成就一个好故事的诸方面因素——有了这样一种前提,或曰资源优势,也就带上了传奇色彩和异质情调,拥有了令人喜闻乐见的先决条件。在这个基础上结构小说,显然可以左右逢源,精彩不断,自然也很好看,容易吸引读者,得到广泛好评。 其次,《尘埃落定》是一部好读的书,它的语言风格别有韵致。看过这部小说的人恐怕都会为它的语言惊艳,并且能够总结出诸如诗意美、音乐性、抒情性等特征。比如一开篇:“那是个下雪的早晨,我躺在床上,听见一群野画眉在窗子外边声声叫唤。母亲正在铜盆中洗手,她把一双白净修长的手浸泡在温暖的牛奶里,嘘嘘地喘着气,好像使双手漂亮是件十分累人的事情。她用手指叩叩铜盆边沿,随着一声响亮,盆中的牛奶上荡起细密的波纹,鼓荡起嗡嗡的回音在屋子里飞翔。”虽只是简单的叙述,却很快就把你带入到充满诗情画意的氛围中:画眉的叫声,加上母亲嘘嘘的喘气声、她的手指叩击铜盆的响声、牛奶的鼓荡起的嗡嗡声,这深深浅浅的声音碰撞在一起,非但不显噪杂,反而很有韵致,同时也奠定了整部作品的叙事基调——“我”不是在用平常讲故事的语气进入叙事,而是用刻意的“道白”、“美声”将他的故事营造出一种假模假样的间离效果。那种装饰性的语言,就像花旦脸上的油彩,必须拉开一定距离,远远看去,才能显出勾魂摄魄的美。《尘埃落定》的语言,大概也是这样制造一种距离感,可以让读者站在故事的外围,以看客的姿态欣赏其中斑驳迷离、风云激荡的诗性之美。不错,作者不遗余力地将“诗性”贯彻在小说中,即是很不诗意的地方,也能够写出十足的诗味。就拿第一节结尾来说,写到众人抓到野画眉后的情景:“火很快生起来。大家都给那些画眉拔毛。索郎泽郎不先把画眉弄死就往下拔毛,活生生的小鸟在他手下吱吱惨叫,弄得人起一身鸡皮疙瘩,他却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好在火上很快就飘出了使人心安的鸟肉香味。不一会儿,每人肚子里都装进了三五只画眉,野画眉。”本来这是一个喧闹瘆人的场面,但是在作者笔下,却是有条不稳紊、从容淡定的,虽然小鸟的惨叫让小说里的人“起一身鸡皮疙瘩”,但是带给读者的感觉却是怡然自得、乐在其中,尤其是最后重复的“画眉,野画眉”,既是强调,又有表明了一种兴奋,当然,也使这一段话更有节奏感,读起来很有韵味。是的,作者为整部书赋予了唯美的格调,即便是血腥、杀戮,写在纸上也是美的。再如小说的结尾,“我”被复仇者的利刃刺中时,仍没忘了像诗人一样把自己的死好好玩味、咏叹一番:“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我听见自己的血滴滴嗒嗒地落在地板上,我听见店主朋友哑声对我说再见。”“上天啊,如果灵魂真有轮回,叫我下一生再回到这个地方,我爱上这个美丽的地方!神灵啊,我的灵魂终于挣脱了流血的躯体,飞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都没有了。”“血滴在地板上,是好大一汪,我在床上变冷时,血也慢慢在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我”——这个视死如归的“傻瓜”,竟然死得很酷,他几乎是迫不及待地促成了自己的死亡,又优雅从容地享受了自己的死亡。这样的死也是抒情的,潇洒的,美妙的,我们也仿佛忘掉了悲喜,甚而欣赏他的结局。或许,作者就是要以这种残酷之美诉求一种化育万物的冲和与澄明。这种语言特色也使得《尘埃落定》成为一本好读的书,随手翻开一页,总能感受到若许的空灵飘逸,读之或如雪夜访友,自可乘兴而行。 其三,《尘埃落定》是一部好玩的书,它的叙述主体是一个身藏异秉的人,谁也说不清他到底是故作聪明的傻瓜,还是装憨卖呆的智者,反正很大程度上由他主导的故事因为他的介入和讲述而充满戏谑意味,或让人忍俊不禁,或令你哭笑不得。举重若轻也好,歪打正着也好,这个搅动乾坤、游戏人生的傻瓜,总有非常之想、非常之举,每每让正常人、聪明人大为惊诧。更要命的是,有时他不经意的一句话,倒可能抵得上别人处心积虑想出的锦囊妙计;有时他大冒傻气做出的吃亏、赔本的事,到头来反可能占尽便宜、坐享其成;有时他明明有理有利、胜券在握,反倒退而求其次、忍气吞生,甚至主动地配合,把他的命交给仇人。这个可爱的傻瓜活得没正形,死也形同儿戏。他像看破了俗尘,不把人们最看重的国土、王位、权威、财富当回事。他像一位睥睨万物的解构者,一边造就了麦其土司的强悍、霸道,一边又颠覆了它的煌煌基业。好像,他的到来,只是如大荒山的“蠢物”一样,享了荣华富贵,也历了磨难劫波,到最后,落下的是一个“敷衍荒唐”的荒诞传说。这样一个似傻如颠、恣意而为的反常之人,本身就很有“戏”,他的一言一行都可能是笑料,更何况将他作为故事的主角兼故事的讲述人?因此,他和他的故事不但很有看点,更有许多出其不意、石破天惊。傻瓜少爷像一个获得天启的觉者,虽然他对许多事情说不出个所以然,但他总能听从命运——实是运势——的召唤,从而不断获得天赐良机,一路柳暗花明,成为坐收渔翁之利的大赢家。他的一系列“创举”、“功业”,大都是异想天开,甚至是愚蠢的想法,却偏能歪打正着,看起来像是撞了大运,好机会都被他赶上了。实质上却还是得益于他的“傻”。所谓“傻”,是因他不争、不抢、不急于求成,他因退而进,因失而得,因无知而先知,因超然物外而出奇制胜。就这一点来看,此人非其不傻,反像《老子》所说的“圣人”:“圣人处上而人不重,处前而人不害,是以天下乐而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与之争。”说起来傻瓜和圣人当有天壤之别,但表现在小说的主人公身上,却如此一致。他像是掌握了以柔克刚、以静制动、以弱胜强的圣人之道,总能够知常守中,立于不败之地。《老子》有曰:“众人熙熙,若享太牢,其春登台。我魄未兆,若婴儿未孩。乘乘无所归!众人皆有余,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纯纯。俗人昭昭,我独若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淡若海,漂无所止。众人皆有已,我独顽似鄙。我独异与人,而贵食母。”“我”与众人/俗人的区别,即在于“我”如婴儿、愚人一般没敌意、无心机,所以才正应了“傻人有傻福”的俗语。一个混沌未开的人,如何在变乱纷扰、险恶重重的生存环境中,如鱼得水、左右逢源?——“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其争。” 阿来曾说过,塑造傻瓜少爷这样一个主人公,是受了藏族民间传说人物阿古顿巴的影响,此人代表了一种“稚拙智慧”——所谓“稚、拙”,恰和《老子》所说的婴儿之未孩、大巧若拙相通。由此而言,《尘埃落定》或许隐藏了一些道家的思想。当然,作者并未把小说的主人公写得玄而又玄,而是果真把他写成了心智不甚健全的傻子。这样写来确是好玩,也是一种叙事的冒险,因为借一个靠不住的人物来讲述一个相对复杂多有玄机的故事,弄不好就可能写成一堆闹剧,或是生拉硬扯地弄出一连串咄咄怪事。好在阿来很轻松地驾驭了他的叙事人,使其“敦若朴,混若浊,旷若谷”(《老子》),将其置于傻与不傻之间,并且让他承担了三重角色:一为故事的主人公;一为故事的讲述者;一为作者的代言人。这样,一方面突破了第一人称视角的限制,另一方面可以使“我”的叙述不至于作茧自缚,陷入痴人说梦的幻象中。所以,他在故事中有可能是痴傻的,但在叙述状态中却是清醒的,他能放下自己身为傻子的负担,把故事讲得头头是道,甚而可以置身事外,与作者合而为一,像旁观者一样任凭自己在故事中沉浮,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增强了小说的凝重性,不因叙事人的愚痴而显得油滑无力。他的叙述像自叙传,表面上是可信的;又像借题发挥的假语村言,令人不明就里;同时,因为作者的介入,这个以“诳语”形式建构的小说,还含有“史”的意味。《尘埃落定》便也有无相生,庄谐并行,既让你捏着一把汗,又让你忍不住为之发笑。因此这部小说不像有些“经典”那样拒人于千里,也不用专门挑选相应的读者,它能被大多数人接受,大概就是因其好玩:可消遣,可赏玩,也可当成课题细加研究。 假如继续下去,应该还能为这部书找出更多的好来,就此打住吧。回头再说我的感觉:重读《尘埃落定》,阅读的乐趣几近于无,我才发现它并不是一部经得起反复阅读的书。 “不能让人重读的作品算不上经典。”——布鲁姆这句话我很认同。就如《西游记》、《水浒传》、《镜花缘》之类,读过一遍之后,同样也难再有重读的兴趣。虽然这些作品属于“古典名著”,无疑都是好小说,却不是可以反复阅读的“经典”,算不上伟大的作品。那么,什么样的作品才能称得上“伟大”?几前年,美籍华裔作家哈金曾参照“伟大的美国小说”的标准,提出了“伟大的中国小说”的命题,但那好像还是一种Made In China心理——希望我们能够赢得文学上的“顺差”。如果忽略了国界,仅以文学性确立伟大的标准,我想还是布鲁姆说得简单明了,他强调的是“陌生性”——“这是一种无法同化的原创性,或是一种我们完全认同而不再视为异端的原创性。”这种“伟大”其实并不高妙,《西游记》和《尘埃落定》都有其“原创性”,但是,为什么它们所具备的“陌生性”只是一次性的,为什么它们没办法让人常读常新?我想,这大概与小说文本的结构性重复和人物形象的单调平直有关。线性的故事——途中绕几个弯打几个结,定型的人物——各人自守一套模具。《西游记》中轮番登台的是各路妖怪,《尘埃落定》中打来打去的是几家土司,结果总是逢凶化吉遇难呈祥,其“陌生性”必然大打折扣,甚至多显乏味。所以,《尘埃落定》与伟大小说还有一段距离。一部伟大的作品,不单需要某种怪异特征,不单需要颠覆及创新,更需要一种强有力的自足性,其内涵应“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矛盾性,而决不是一种统一体或稳定的结构”。就此而言,像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曹雪芹的《红楼梦》、卡夫卡的《城堡》那样让人百看不厌的作品,才可称其伟大。不可否认,包括阿来在内的一批当代中国作家,确是写出了一些气象非凡、堪称伟大的作品,他们锦衣夜行,必将异彩纷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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