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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叶小说阅读

发布时间: 2021-07-05 02:08:15

Ⅰ 《混血豺王》全文阅读

春光明媚,山林一片翠绿。山间小路上,带着漂亮的护脖的白眉儿迈着轻快的步子,小跑着。主人阿蛮星用细麻绳牵着老黑狗,跟在他的后面。两条猎狗跟着一个主人到日曲卡山麓狩猎。天气很好,一楼楼阳光透过树梢的新叶洒向大地,乳白色的晨岚在树间袅绕。白眉儿的心情比天气更好,容光焕发,精神抖擞。自从去年初冬它投靠人类后,历尽千辛,历尽磨难,终于苦尽甘来了。成功猎杀猞猁后,阿蛮星对它的宠爱更是一天浓似一天,不仅顿顿有荤腥,闲下来是还常常把它搂在怀里,深情地抚摸。
白眉儿是知甘苦的狗,很珍惜主人对自己的这份情谊,打猎时十分卖力,次次都冲在头里,回回都不落空。主人的脸面有了光彩,对他就愈加疼爱。有时它兴趣来了,还会独自进山,叼回只野兔或者狗罐什么的,喜得主人眉开眼笑,逢人便夸他是一条千金难买的好猎狗。不仅主人对白眉儿越来越好,猎户寨的村民们也彻底改变了对它的看法,再没有人朝它吐口水瞪白眼,再也没有人踢它打它骂它是贼,再也没有人指指戳戳怀疑它是豺狼投的胎。它走到哪里,都会受到友好的欢迎,或者慷慨的扔给一它个骨头,或者慈善的给它一个微笑。尤其是巫娘,不知出于一种什么心理,见到它就要拿点好吃的喂它,一只田鸡,半块馅饼,硬往它嘴里塞,还用那串走兽髌骨做成念珠在它头上绕圈圈,口中念念有词,说是给它开光,求山神猎神寨寨神保佑他永远平安。就连过去一贯欺负他的酒糟鼻,也转变了态度,见到他就竖起大拇指,表示称赞和问候。
在猎户寨的狗群里,它的境遇更是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一个落魄潦到的可怜虫一跃成为灿烂的明星;地位扶摇而上,变成群狗的领袖,除了老黑狗外,所有的狗都对它服服帖帖,俯首称臣;那些过去欺凌它的狗,现在见着它都会诌媚的摇着尾巴,它本身就身躯高大,相貌堂堂,一表狗才,如今配上一副闪闪发亮的护脖,更显仪表俊美,神气十足,站在狗群里,有一种君临天下的感觉。最让它得意的是赢得了巫娘家那条名叫冰冰的白母狗的爱心。冰冰唇吻上翘,双眉细长,脖颈光滑风骚,身段丰满,尤其是臀部,滚圆如磐,包含刚刚成熟的雌性的韵味,用狗的标准来衡量算的上一条绝世美狗。冰冰青春年华,含苞欲放,寨子里很多公狗都对她垂诞三尺,黏黏乎乎的想贴上去占便宜。但冰冰就像她的名字一样,见到热情如火的公狗,便将那跟漂亮的白尾巴紧紧的盖在两跨之间,嘴脸冷如冰霜,摆出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凛然姿势。冰冰过去对白眉儿的态度也十分恶劣,监视囚犯似的那样监视它,如今却和它修好,有事没事陪伴在它身旁,态度乖巧的像只猫。俗话说,雌性是雄性的一面镜子,白眉儿从冰冰身上看到了自己的魅力与风采。白眉儿在山路上小跑着,不时回头用充满感激的眼光望阿蛮星一眼。他知道,自己能有今天,全靠主人的栽培。村长的爱犬,本身就有一定的地位和权势,再加上它忠贞骁勇的品性,才会越来越受到村民们的喜爱和狗群的拥戴。假如没有主人的信赖和理解,他早就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他试试怀有一种感恩图报心情。他一面跑,一面竖起耳朵耸动鼻翼,用灵敏的嗅觉和听觉在静谧的山林间搜寻,希冀能发现有价值的猎物,让主人满载而归,让主人高高兴兴。登上一道山梁,突然,白眉儿看见前面林子里闪过一个红影子,好像是匹豺。主人视力也很好,也同时看见了,立即喝道:“白眉儿,是恶豺,快追!”主人的语调充满了对豺的厌恶和憎恨。白眉儿不敢怠慢,立即像股疾风朝前面那匹豺窜过去。
山林里飘着薄薄的雾岚,白眉儿只望得见前面那匹豺朦胧的身影,无法看清究竟是谁。但他很清楚,自己在追撵埃蒂斯红豺群中的某一个成员。它闻到的就是它十分熟悉的埃蒂斯红豺群的气味;这一带是埃蒂斯红豺群的活动领地,不会有其它豺群的踪迹。
他并没有因为正在逃亡的猎物是埃蒂斯红豺群中的一员而放慢自己的速度,恰恰相反,他比平常的狩猎更加卖力,穷追猛撵,恨不得立刻就把前面的那匹豺扑倒咬翻。
它已决心做条好猎狗了,当然要和豺彻底决裂。对它来说,埃蒂斯红豺群里没有温馨的回忆,没有丝毫值得留念的地方。会想起过去在埃蒂斯红豺群里的生活,那简直就是一场黄连浸泡的噩梦。大冬天他被拆群驱赶出境,还差点被豺王夏索尔咬死。他和埃蒂斯红豺群之间有的只有仇恨。因此,猎杀埃蒂斯红豺群的成员,对它来说,没有任何感情上的障碍。人类温暖的火塘,主人亲切地抚摸,已经彻底改造了它豺的灵魂,塑造了全新狗的灵魂。它现在过得是没有饥饿没有寒冷的日子,要地位有地位,要荣誉有荣誉,要伙伴有伙伴,还有一位称心如意的好主人,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狗了。他十分满意现在的猎狗生活,这辈子不可能再回埃蒂斯红豺群去做一匹豺了。他不在是豺,而是与豺没有任何瓜葛的猎狗。猎狗捉豺,天经地义,他没什么好犹豫的。
捕捉一匹豺,对白眉儿来说,意义十分重大:当他把过去的同类当做猎物去追捕去噬咬,其实就是一个灵魂的净化过程,用行动证明自己从心灵到外表地地道道的狗;还有一个附带的好处,就是可以彻底打消老黑狗对他的怀疑。不知怎么搞得,整个猎户宅的人和狗都对他转变了看法,唯独老黑狗仍有对待暗藏的异己分子
捕捉一匹豺,对白眉儿来说,意义十分重大:当他把过去的同类当做猎物去追捕去噬咬,其实就是一个灵魂的净化过程,用行动证明自己从心灵到外表地地道道的狗;还有一个附带的好处,就是可以彻底打消老黑狗对他的怀疑。不知怎么搞得,整个猎户宅的人和狗都对他转变了看法,唯独老黑狗仍有对待暗...的态度对待他,总是对它毛尖上那层豺的红艳,吹毛求疵,总是对它身上残留的豺的气味,揪住不放,总把它视为豺的奸细,看做混血的怪胎。假如它当着老黑狗的面咬断一匹豺的颈椎,就可向老黑狗表明自己已同豺划清了界限,经历了血的洗礼,狗的灵魂也就定型了,再也不可逆转了。很快,白眉儿与豺的距离越缩越短,只差几步远了。 前面是一片早已凝固的泥石流,怪石嶙峋,是浴室之间的泥沙里长着一束束狗尾草,中 央部委有一条长长的雨裂沟。 那匹豺丧魂落魄,慌不择路,一头钻进雨裂沟去。 雨裂沟很窄,但有点深。 看来,这批被他追赶的豺生性愚钝,缺乏在紧要关头应变的能力。钻进雨裂沟,无疑是一条死路。雨裂沟没有第二个出口,再深也没有尽头。假如是虎或豹在追撵,躲进雨裂沟算是一种良策,因雨裂沟很窄,大型猛兽钻不进来。但用同样的办法对付狗就不灵了,狗的体形于豺大同小异,豺能钻的地方,狗也能钻。他白眉儿虽说身胚高大些,,但也不妨碍钻雨裂沟。豺惊慌地盯着它,准备应付最后的搏杀。 太阳冉冉升起,一束阳光把黑黝黝的雨裂沟照得通亮,把那张豺脸照得一清二楚。
母豺头上的毛有点灰暗,就像一只在黑泥里滚过的红浆果,下巴额豁了一个口子,成了兔嘴,不时有唾液从豁口流淌出来,像吊着一根白线。这是一张十分丑陋的豺脸,却也是白眉儿无法忘怀的豺脸。它可以毫无顾忌地咬死埃蒂斯红豺群中任何一匹豺,唯独眼前这匹母豺是例外。
这匹母豺因其生理上的明显缺陷,而取名叫兔嘴。兔嘴不仅嘴上有个V形豁口,那身豺毛也像患过疥疮似的癞秃斑驳,十分难看;嗓门暗哑,即使表示友好的嚣叫,也因声音变调,听起来像在同谁谩骂吵嘴。豺的社会崇尚力量,也讲究美,兔嘴长相丑陋,很不讨公豺喜欢,在豺群里地位低卑,长到五岁了,仍孑然一身;其他母豺在这个年龄,至少也是生育过一至两胎的母亲;不是兔嘴有什么独身的怪癖,而是没那匹公豺愿意同兔嘴踩背交尾。
这是被爱情遗忘的角落。
或许正因为如此,兔嘴与白眉儿有一段相依为命不同寻常的交往。可以这么说,要是没有兔嘴,它白眉儿极有可能活不到今天。
那是白眉儿还刚满半岁的时候,日曲卡山麓刮起了一场百年不遇的暴风雪。北风怒号,鹅毛大雪铺天盖地,奇冷无比。其他幼豺都蜷缩在母豺温暖的怀里,度过漫长的冬夜。白眉儿没有母豺,也没有窝,只能钻在树叶下过夜。
半夜,它被冻醒了,四肢僵木,瑟瑟发抖。它还是只幼豺,身上没有多少热气,在这样煎熬下去,不等雪霁天晴,它就会冻成冰棍儿的。为了活命,它涎着脸,麻着胆,去钻别的豺窝。它只有钻进成年豺的怀里,才能免于被冻死。它先去钻黑蝴蝶的窝,黑蝴蝶像驱赶一条讨厌的蛇一样把它踢了出来。它又去钻罕梅占据的那个树洞,结果更糟糕,差点被咬伤鼻子。天寒地冻,各窝成年豺照顾自己的孩子都来不及,谁还有心肠管一个没爹没妈的孤儿呀。
白眉儿吃了几次闭门羹,没有力气也没有勇气再去钻别的豺窝。它卧在没遮没拦的雪地里,凄凉地哀嚎着,带着死神的降临。雪花很快把它盖了起来,像个隆起的小雪丘,更像个小小的坟冢。
它迷迷沌沌时,觉得有谁把它从积雪下叼了出来,不一会儿,一股暖意弥漫全身,仿佛钻进了太阳的怀抱。它睁开眼一看,哦,原来自己是在兔嘴的怀里。好心肠的兔嘴听到它的哀嚎,顶着风雪从栖身的石缝里出来,把它捡了回去。
它依偎在兔嘴的怀里,彻骨的寒冷消失了,它享受到了一种温馨的母爱。从此,没到夜晚,它都要摸到兔嘴的窝里来。
两匹孤苦伶仃的豺,成了相依为命的伴。 一直到它被豺王夏索尔粗暴地赶出豺群前,它和兔嘴都保持着这种亲密的关系。这是它在埃蒂斯红豺群里唯一难以忘怀的情谊。
此时此刻,假如换了埃蒂斯红豺群任何一匹别的豺,白眉儿都会毫不迟疑地扑过去咬断对方的喉管,然后叼着半死不活的俘虏,钻出雨裂沟,送到主人阿蛮星跟前去邀功请赏.
可偏偏就是兔嘴。
不知怎么搞的,白眉儿身上猎狗的胆魄消失得无影无踪。它觉得浑身虚弱,怔怔地望着面前的兔嘴,不只该怎么办才好。
唉,命运为啥总是和它作对呢!
兔嘴也认出它来,豺脸上惊恐的表情化作惊讶,不再朝后退缩,而是朝前跨了一步,耸动鼻翼来嗅闻它的脸颊。这是豺与豺久别重逢后互相识别的一种仪式。
白眉儿也耸动鼻翼闻一闻,兔嘴身上有股它十分熟悉的温暖气息,这气息曾经慰藉过它孤寂的心,暖醒过它被冻僵的身体。
“汪——”山坡下传来一声狗吠。是老黑狗在叫,老黑狗是被主人牵在手里的,老黑狗到了,说明主人也到了。
天寒地冻,各窝成年豺照顾自己的孩子都来不及,谁还有心肠管一个没爹没妈的孤儿呀。
白眉儿吃了几次闭门羹,没有力气也没有勇气再去钻别的豺窝。它卧在没遮没拦的雪地里,凄凉地哀嚎着,带着死神的降临。雪花很快把它盖了起来,像个隆起的小雪丘,更像个小小的坟冢。
它迷迷沌沌时,觉得有谁把它从积雪下叼了出来,不一会儿,一股暖意弥漫全身,仿佛钻进了太阳的怀抱。它睁开眼一看,哦,原来自己是在兔嘴的怀里。好心肠的兔嘴听到它的哀嚎,顶着风雪从栖身的石缝里出来,把它捡了回去。
它依偎在兔嘴的怀里,彻骨的寒冷消失了,它享受到了一种温馨的母爱。从此,没到夜晚,它都要摸到兔嘴的窝里来。
两匹孤苦伶仃的豺,成了相依为命的伴。 一直到它被豺王夏索尔粗暴地赶出豺群前,它和兔嘴都保持着这种亲密的关系。
这是它在埃蒂斯红豺群里唯一难以忘怀的情谊。
此时此刻,假如换了埃蒂斯红豺群任何一匹别的豺,白眉儿都会毫不迟疑地扑过去咬断对方的喉管,然后叼着半死不活的俘虏,钻出雨裂沟,送到主人阿蛮星跟前去邀功请赏.
可偏偏就是兔嘴。
不知怎么搞的,白眉儿身上猎狗的胆魄消失得无影无踪。它觉得浑身虚弱,怔怔地望着面前的兔嘴,不只该怎么办才好。
唉,命运为啥总是和它作对呢!
兔嘴也认出它来,豺脸上惊恐的表情化作惊讶,不再朝后退缩,而是朝前跨了一步,耸动鼻翼来嗅闻它的脸颊。这是豺与豺久别重逢后互相识别的一种仪式。
白眉儿也耸动鼻翼闻一闻,兔嘴身上有股它十分熟悉的温暖气息,这气息曾经慰藉过它孤寂的心,暖醒过它被冻僵的身体。
“汪——”山坡下传来一声狗吠。是老黑狗在叫,老黑狗是被主人牵在手里的,老黑狗到了,说明主人也到了。白眉儿猛然被惊醒了,从梦幻状态回到现实。它往后一跳,将自己的身体与兔嘴的身体脱离开。他是狗怎么能出卖原则丧失立场与豺勾勾搭搭呢。它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应格外珍惜。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重要的是现在;千万不能头脑发热,为了虚无飘渺的情感而损害了现实利益,毁掉锦绣前程。现实一点,别玩虚的,它告诫自己。它要不徇私情为主人咬死兔嘴,它想,它这样做绝不是忘恩负义,而是狗立场的坚定,狗觉悟的提高,狗意识的飞跃。就算兔嘴曾经给过它养娘的关怀与温暖,它也要大义灭亲。狗和豺的矛盾无法调和,狗和豺之间无法抹稀泥,它是代表人类对豺进行正义的审判!刹那间,它恢复了龇牙咧嘴的扑咬状。对不起了,兔嘴,你祷告吧。
白眉儿凌空跃起,像张天网罩在兔嘴身上。它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把兔嘴压倒在地,它的唇吻刺探进兔嘴的颈窝,尖利的犬牙叼住了兔嘴的喉管。这将是致命的噬咬。兔嘴没有挣扎,也没有反抗,定定地看着它,眼睛里有一丝哀怨。此时此刻,假如换了埃蒂斯红豺群任何一匹别的豺,白眉儿都会毫不迟疑地扑过去咬断对方的喉管,然后叼着半死不活的俘虏,钻出雨裂沟,送到主人阿蛮星跟前去邀功请赏.
可偏偏就是兔嘴。
不知怎么搞的,白眉儿身上猎狗的胆魄消失得无影无踪。它觉得浑身虚弱,怔怔地望着面前的兔嘴,不只该怎么办才好。
唉,命运为啥总是和它作对呢!
兔嘴也认出它来,豺脸上惊恐的表情化作惊讶,不再朝后退缩,而是朝前跨了一步,耸动鼻翼来嗅闻它的脸颊。这是豺与豺久别重逢后互相识别的一种仪式。
白眉儿也耸动鼻翼闻一闻,兔嘴身上有股它十分熟悉的温暖气息,这气息曾经慰藉过它孤寂的心,暖醒过它被冻僵的身体。
“汪——”山坡下传来一声狗吠。是老黑狗在叫,老黑狗是被主人牵在手里的,老黑狗到了,说明主人也到了。白眉儿凌空跃起,像张天网罩在兔嘴身上。它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把兔嘴压倒在地,它的唇吻刺探进兔嘴的颈窝,尖利的犬牙叼住了兔嘴的喉管。这将是致命的噬咬。兔嘴没有挣扎,也没有反抗,定定地看着它,眼睛里有一丝哀怨。
挣扎也是白搭,反抗也是白搭,你算是死定了! 奇怪的是,感觉变味了。以往,它一旦叼住了猎物的喉管,便血液沸腾,产生一种如痴如醉的兴奋,但此刻,没有兴奋,倒觉得枯燥乏味,神经近乎麻痹了,仿佛不是叼着喉管而是叼着无生命的芦苇管。 不能跟着感觉走,它想,理性的选择高于感觉。它的行为是正义而崇高的,它不能动摇自己的信仰。它想合拢自己的嘴将利齿嵌进兔嘴脆嫩的喉管去,完成最后的噬咬动作,可是······可是······它怎么也咬不下去,嘴无法合拢,丧失了噬咬的力量。
它真能这般狠心咬死兔嘴吗?要是没有兔嘴,它能熬得过漫长的冬夜吗?兔嘴给过它温暖的生,它真要还它冰凉的死吗?恩将仇报,比豺更豺了,是魔鬼,是蟊贼,是毛毛虫,天理难容。它还没有丧尽天良,它还没有寡廉鲜耻到无视一切道德准则的地步,它没不管做豺还是做狗,总要摸摸自己的良心。
它无可奈何地松开了嘴。
兔嘴从它爪下钻出来,抖抖身上凌乱的豺毛,脸色相当平静,紧挨着白眉儿,那豺脖颈还黏黏糊糊地伸过来,企望与白眉儿交颈厮磨呢。 这大概是在对变节者进行安慰吧。雨裂沟外传来跫然足音,传来老黑狗嘶哑的犬吠声。
兔嘴意识到处境危险,又朝前跨了半步,几乎依偎到它白眉儿身上来了。白眉儿明白,兔嘴是想寻求保护,是想谋取生路。
诶,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帮忙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奶奶的,即使前面是个臭水坑,也只好闭着眼睛跳一回了。
白眉儿用脑袋顶着兔嘴的腰,把兔嘴顶进雨裂沟底端一条土坎后面,并示意兔嘴蹲下来。兔嘴很快领会了白眉儿的意思,闷声不响地藏了起来。
白眉儿立即回转身,蹿出雨裂沟。刚好,主人牵着老黑狗,顺着泥石流堆积成的缓坡爬了上来。白眉儿朝缓坡左侧一条幽深的小河沟犬吠个不停。那是在向主人传递信息,唔,那匹豺顺着小河沟逃跑了,主人,我们快追过去吧。那当然是假信息,白眉儿自从做了猎狗以后,还是第一次欺骗主人,心理惴惴不安。
阿蛮星什么也没察觉,转了个身,牵着老黑狗就准备顺着白眉儿指引的方向继续追撵。
白眉儿暗暗舒了口气,想不到诓骗人类那么容易。
突然间,节外生枝的事发生了。
老黑狗黑虎咆哮起来。
从动物的眼光看,人类的嗅觉真是糟糕透了,近在咫尺的气味也闻不出破绽,空长了一条鼻梁两只鼻孔。但这事瞒得过阿蛮星的鼻子,却瞒不过老黑狗的鼻子。老黑狗虽然老态龙钟,但毕竟是狗,嗅觉比阿蛮星要灵敏得多,走过那条雨裂沟时,它闻到里头有股豺的气味,心里一惊,停了下来,站在雨裂沟前,使劲耸动鼻翼——嘿,里头果真有股新鲜的豺的气味,那气味还凝结成一团呢。不难判断,那匹逃亡的恶豺此刻正蜷缩在这条雨裂沟的某个角落。“汪汪”,它朝白眉儿提醒式地叫了两声,小子,你别搞错了,这豺明明就在眼前这条雨裂沟里嘛!
白眉儿仿佛聋了似的,根本不理会老黑狗的提醒,还在阿蛮星面前蹿跳着,朝小河沟方向呜呜低声叫着,竭力怂恿主人快离开这里钻进小河沟去。
恶豺就在眼前这条雨裂沟里,白眉小子却执意要把主人引进小河沟,这是在搞什么名堂?老黑狗困惑地眨巴着眼睛,思忖道,是这白眉小子一时疏忽,没觉察到恶豺已逃进雨裂沟?不不,这不可能,再蠢笨的狗也不可能反应这般迟钝,连猎物逃跑的大方向也掌握不住;是这白眉小子嗅觉出了毛病?不不,也不可能,这家伙既没伤风感冒,也没鼻子堵塞,平时嗅觉比哪条狗都好,这条雨裂沟里冒出来的恶豺的气味那么浓烈那么新鲜,它黑虎这么大把年纪都一闻就闻出来了,白眉小子绝不可能闻不到的。那白眉小子为啥急不可耐地要把主人引向根本没有任何豺气味的小河沟去?这只有一种解释:白眉小子想包庇躲藏在雨裂沟的恶豺,有意要把主人引入歧途!突然间,老黑狗呼吸加快热血一个劲往脑门上涌,激动得浑身哆嗦。狗和豺自古以来就是敌对的两大阵营,正直的猎狗是绝不会去同情怜悯一匹豺的,只有豺才会帮豺。换句话说,白眉小子是豺,所以才会包庇豺的。看来,自己的怀疑是对的。它半年前第一眼看到白眉小子,就觉得这家伙气味不正,眼睛深处有一股豺的邪恶,就疑心它是豺娘养的种。它黑虎千方百计排斥它打击它,目的就是想要把异己分子清除出去,纯洁猎户寨的狗群。殊料这白眉小子狡诈无比,偷鸡被抓了现行,不仅没受到惩处,反而摇身一变,从酒鬼苦安子手里转到阿蛮星门下来了,七弄八弄,竟然成了猎户寨狗群的明星。
过去,阿蛮星闲坐在火塘边抽水烟筒时,总要把它黑虎揽进怀里,用布满茧花的粗糙的手掌抚摸它的脊背,还会逗它玩,将一把钥匙或一颗玻璃球之类的小玩意扔进墙角或床底,让它嗅着气味去寻找;当它叼着小玩意儿摇着尾巴回到主人身边时,主人就会笑着夸奖它两句,或者赏给它一根骨头。这种令狗陶醉的情趣自从白眉儿来后,就永远打了句号。现在,主人手掌抚摸的不再是它黑虎而是白眉儿,主人结实的胸怀和有力的臂弯里也只有白眉儿才有资格钻进去享受。
有一次,白眉儿不在家,主人坐在火塘边的马扎上咕噜咕噜抽烟,它突然一阵冲动,想重温旧梦,想钻到主人怀里去,再一次享受被抚摸的幸福。可它刚挨近主人,主人就极不耐烦地瞪了它一眼,挥挥手作驱赶状:“去去,呆一边儿去。”它不相信主人真会撵它,它想主人也许是在跟它闹着玩呢。它涎着脸硬往主人的两膝间钻,主人抬起脚来,在它胸肋上踢了一脚,沉着脸提高声音喝道:“去,别来烦我。”它无法形容当时自己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只觉得天旋地转,有一种坠入深渊的失重感。凭良心说,这一脚踢得并不重,轻飘飘软绵绵跟蹭痒差不多,胸肋并没任何疼痛的感觉,可它却觉得是在受酷刑。心灵的创伤和疼痛是无法估算的。对一条家犬来说,失去了主人的爱,活着还有多大意义呢。
更让它难受的是,过了一会儿,白眉儿从外面回来了,跨进木屋挨到主人身边,主人却让这豺娘养的蹲在他的两膝之间,亲密无间,共同享受火塘的温馨。它在一旁看得心痒眼馋,真恨不得当场把白眉儿踩进地底下去,自己好去顶替白眉儿的位置。
想起这段往事,老黑狗气得要吐血。可以这么说,这白眉小子的发迹史,就是它黑虎的落难史;这白眉小子的每一次得意,就是它黑虎的每一次失落;这白眉小子是踩着它黑虎的身体爬山去的。

最让它不能忍受的是,主人把它戴了十几年的那副镶嵌着铜钉的牦牛皮护脖儿摘下来戴到白眉小子脖子上去了,这等于废黜了它狗群领袖的资格。这以后,日子像顺吃甘蔗,一节不如一节甜。原先对它恭恭敬敬的公狗,见着它不再朝它摇尾巴,也不再按它的眼色行事。有一次它好不容易从垃圾堆里找到一根还没啃干净的肉骨头,刚想吃,一条名叫驴蛋的大公狗冷不防从背后窜上来,把它撞出三尺远,一口抢走了肉骨头。原先抢着向它献媚的母狗,见着它不理不睬,连尾巴也懒得朝它摇一下。走在路上,再没有人会丢食物给它吃。唉,落毛的凤凰不如鸡啊。
虽说是阿蛮星摘去了它脖子上那副漂亮的护脖儿,但它是狗,阿蛮星是主人,狗是无权责备主人的;它理所当然把这笔仇恨记到白眉小子身上。它觉得自己和白眉儿前世有仇,天生的冤家对头。它是狗,无法把嫉妒升华到你好我比你更好这种现代境界,它的嫉妒只能处于我好不了也不能让你好这种原始水平。它把白眉儿恨到骨髓里去了。
它渴望着能报仇雪恨,当然,最绅士的做法,就是豁出老命和白眉儿决斗一场,把丢失的荣誉夺回来;可它虽然恨白眉儿恨得咬牙切齿,恨得头晕目眩,却并没有丧失自知之明:这白眉小子年轻力壮,犬牙又尖又亮,爪子又细又长,能一口咬掉猞猁尾巴,实打实地硬拼,自己无论如何也不是对手。它老了,也不可能重新长一身锦缎般闪亮的狗毛,重新长一口洁白如玉石般的犬牙,重新长一双清亮如井水般的狗眼,重新长四条奔跑如疾风的狗腿,驰骋山林,猎取很多珍贵的野兽,重塑自己的光辉形象,夺回主人的宠爱。没办法,它只好把委屈藏在心里,韬光养晦,潜伏爪牙忍受,寄希望于白眉小子自我暴露自我毁灭。它希望这家伙会得意忘形,尾巴翘到天上去,或者积习难改重犯偷鸡的毛病,或者仗势欺人去抢小孩手里的食物,或者恃强凌弱欺压其他猎狗,闹得天怨地怨人怨狗怨。遗憾的是,这家伙鬼的很,春风得意红得发紫了,也不翘尾巴,不但不偷鸡不抢小孩手里的东西不欺压别的猎狗,相反,愈发规矩愈发谦虚了,在寨子里无论见到谁都摇尾致意问候,对其他猎狗也客客气气彬彬有礼,给村民的印象越来越好,在狗群中的威信也越来越高。它黑虎差不多对今生今世还能否报仇雪恨已经绝望了。可突然间,这白眉小子就要露出豺的真面目了。
这就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黑虎想,自己只要让主人看见雨裂沟里藏着一匹恶豺,聪明的主人就立刻会明白事情的真相,识破白眉儿豺的本性。它晓得,主人曾经养过一条名叫洛戛的猎狗,就是让豺给害死的,因此主人对豺恨之入骨,决不会轻饶了混进狗群混到身边来的豺,说不定一怒之下会一枪崩掉白眉儿的脑袋呢。
窝藏罪犯的自己就是罪犯;包庇猎物的自己也应该变成猎物。啊哈,除恶务尽,大快狗心。白眉儿还在引诱主人朝小河沟方向追。豺娘养的,想瞒天过海,没那么容易呢,老黑狗狠狠剜了白眉儿一眼,有我黑虎在,谁也甭想把主人当傻瓜蛋耍!阿蛮星将手里的细麻绳朝小河沟方向牵拉着,示意老黑狗快走。老黑狗梗着脖子,不动弹。
“怎么啦,黑虎,走不动啦?唉,你老喽,体力不行喽,真不该带你进山来的。好吧,走不动就慢慢走,好歹算是给我带个路吧。”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老黑狗一个劲地犬叫。主人,您误会了,我不走不是我没力气撵山狩猎,而是恶豺就躲在面前这条雨裂沟里。您老明鉴,不信的话,就将您的枪管捅进雨裂沟去崩它一枪,保证会有一匹满脸血污的豺大口大口喘咳着从硝烟中跌滚出来。 可惜,阿蛮星虽然养了一辈子狗,仍听不懂狗的语言。 “你叫啥呀,豺都让你给吓跑了。”阿蛮星埋怨老黑狗道,“瞧白眉儿,从不大声嚷嚷,咬起来凶得像只猎豹。”
白眉儿意识到老黑狗已发现了蹊跷,心急如焚。得赶快让主人牵着老黑狗离开此地,再待下去,怕要露馅呢。它跑过来叼住主人的一只裤腿,朝小河沟方向拖拽。主人,别在这里无谓地逗留了,别在这里浪费时间了,快走吧,不然豺就逃远了。 阿蛮星拽紧细麻绳,强迫老黑狗朝小河沟方向走。 细麻绳勒住老黑狗的脖子,憋着它十分难受,但老黑狗顽强地伫立着,一动不动,嘴朝着雨裂沟,“汪——汪——”发出一声声喊冤似的长吠。 “老杂种,你叫魂啊!”阿蛮星訾骂道。
老黑狗发疯般地又蹦又跳,竭力想挣脱细麻绳的束缚,一个劲儿地做出雨裂沟扑击的姿势。无论如何,它也要让主人明了自己的用意。
“老家伙,你是在搞什么名堂。”阿蛮星稍稍松弛了一下细麻绳,老黑狗猛地往前一蹿,阿蛮星拽不住,踉跄了两步,被带到雨裂沟前。老黑狗更来劲了,狂跳乱颠,频频噬咬,明显地表现出一种急不可耐想钻进雨裂沟去搏杀的心情。..............最后白眉儿为了救被抓住的小犲被猎人打死

Ⅱ 读三篇小说,写一篇800字的读后感

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西游记读后感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那四本厚厚的名著,是每个自诩热爱中国古代文化的人必须修读的。我自然不能免俗,刀光剑影,勾心斗角,爱恨缠绵,都不适合此时阅读,于是再次翻开了《西游记》,进入了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受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语言;有人干脆把它当作道德修养小说或政治寓言。但在我看来,它什么都不是,它只是“游戏之作”,是一个单纯的神话世界。我在读这本小说时常常有一种共鸣感,想必这是我内心深处对于自由的欲望在呼喊吧! 一、自由 在经历了又一个个性受制约的学期后,孙悟空这个形象完全激发了我内心潜在的,但根深蒂固的向往——对彻底的自由的向往。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优麒麟辖,不优凤凰管,又不优人间王位所拘束”,闯龙宫,闹冥司,在花果山自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他的一切斗争也都是为了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我一种寻找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总之,我觉得现代人对于自己的生存状态,尤其是精神方面较为安于现状,缺乏一种开拓进取,寻找更大自由的精神。 二、神话 如今也是一个远离神话的时代。日常生活过于现实,使充满幻想的事物遭到排斥。神话绝非幼稚的产物,它有深邃的哲学意义和丰富的文化内涵。谢林在他的名著《艺术哲学》中说:“神话乃是各种艺术的必要条件的原始质料。《西游记》是中国神话小说的颠峰,也是神话文化的至高境界,然后中国的神话文化渐渐没落了,神话不被人重视,连《西游记》也少有人问津,只有孩子们会被孙悟空征服,于是也只有孩子们抱有对未来浪漫的、梦幻般的希望。” 三、英雄 “英雄”有许多不同解释。《辞海》中说英雄是杰出的人物,曹操说英雄要有包容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胸。我认为,英雄是那些顽强地掌握自己命运,并为崇高理想而奋斗的人。孙悟空无疑是英雄的典型,他为了自由,为了自己的尊严,不怕与一切进行斗争。正因为这种对抗的差距悬殊,发自内心而拼尽全力的抗争才显得悲壮。明知不可为而为的勇士才能凸现出其英雄本色。 复读《西游记》,让我觉得其不属于一般名著的特点。我相信,也希望它永 远向大家展示着“自由、神话、英雄”三个主题,给大家带来激励和源自内心的力量。 红楼梦读后感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围绕事关贾府家事利益的贾宝玉人生道路而展开的一场封建道路与叛逆者之间的激烈斗争为情节主线,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悲剧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而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覆灭的历史趋势.
《红楼梦》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地,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人物生动,语言优美,此外还有一些明显的艺术特点,值得后人品味,鉴赏.
小说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悲剧.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现在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真实地再现了人物的复杂性,使我们读来犹如作品中的人物同生活中的人物一样真实可信,《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帐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凡",令人徒加评论.不仅贾宝玉,林黛玉这对寄托了作者人格美,精神美,理想美的主人公是如此,甚至连王熙凤这样恶名昭著的人物,也没有将她写得"全是坏",而是在"可恶"之中交织着某些"可爱",从而表现出种种矛盾复杂的实际情形,形成性格"迷人的真实"。
作者善于通过那些看来十分平凡的,日常生活的艺术描写,揭示出它所蕴藏的不寻常的审美意义,甚至连一些不成文的,史无记载的社会习惯和细节,在红楼梦里都有具体生动的描绘.

Ⅲ 词格中的 豆 句 韵 叶 叠 分别是什么意思

豆是指在此处顿一下,但和下面的句子是一句话;
句是指不押韵的句子;
韵是该句最后一个字押韵;
叶表示此句开始押韵,押韵是韵部同上。比如一首词中既有平韵又有仄韵,在标有叶平的句子处押原来的平声韵,叶仄也是这样;
叠是叠韵,就是两句话用同一个字押韵。

Ⅳ 百鬼潭东篱全文阅读

百鬼潭之东篱

文\吾玉

天降东篱
夜凉如水,月朗风清。
酒,是一等一的酒,浓郁甘美,唇齿留香。
年轻人一袭枫叶红,潇洒中又带些无赖,倚在树下,即使抱着酒坛,喝得醉眼朦胧,也不像个烂酒鬼,反倒平添了几分请清越洒脱。但下一瞬,一声冲天惨呼就暴露了他的真实身份。“酒,我的酒......我才埋了两个月的春日晖!”
手中灯盏坠地,宁双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树下一片狼藉,泥土凌乱,当日埋酒的地方早已空空如也,只剩下一堆七零八落的酒坛。
宁双峰一样的掠至年轻人身边,从他怀中一把抢过酒坛,低头一看,却是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了,她千辛万苦酿成的春日晖竟是一滴也未剩!,
罪魁祸首显然毫无自知,主人家来了也不慌,只一拂衣袖,嘴中啧啧有味,摇头晃脑地吟道:“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
这番恬不知耻的爱酒论还未说完,宁双已气的浑身发抖,操起手中的酒坛狠狠砸去:“小贼,你还我酒来......”
酒坛应声而碎,偷酒贼却只翻了个身,轻巧避过,晃晃悠悠地站起来,对着宁双拱手一笑:“新丰主人新酒熟,旧客还归旧堂宿。在下东篱,姑娘家的酒甚合我意,不知还有无?”
话中还带着几分醉意,眼眸却是又清又亮,望得宁双一愣,带她反应过来这偷酒贼说了些什么时,手已经忍不住抓起地上的酒坛向他砸去,一声怒吼划破夜空:
“无耻之徒,赔我酒来!”
东篱与宁双的初遇就这样上演,在这个鸡飞狗跳的夜晚。不温柔不美好,日后回想起来,两人却都馋的很。因为如何也忘不了那夜树下萦绕的酒香,丝丝缕缕混着春日的气息,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宁家本是北陆鼎鼎大名的酿酒世家,几年前却不知为何家道中落,在乱世里苦苦求生,风卷残叶,几番挣扎下,偌大的宁家只剩了宁双一人。
半年前,她辗转来到川城,独自住在了城郊的小院,潜心酿酒,每月给城里各大酒坊茶楼送一回。
她酿的春日晖尤其受欢迎,风流别致的韵味中,宁家的手艺被传承的淋漓尽致,叫人回味无穷。
埋在树下的这批春日晖是早两个月前就酿好的,宁双格外用心。并不急着卖出,而是准备等到来年春日再开封,却没想到从天而降一个偷酒贼。好好的美酒被莫名其妙出现的东篱彻底毁了!
可恨这东篱看起来明明是个翩翩公子,身上却搜不出一文钱,宁双气不打一处来,举着扫把抵在东篱胸前,恶狠狠道:“没有钱,就拿人来赔!”
东篱听了也不急,只嬉皮笑脸地问道:“老板娘能包酒吗?”
宁双一声呸:“你在我这打长工,以身抵债,还想喝酒?”
宁双再次给酒楼送酒的时候,身边多了一袭枫叶红,有人问起,她为免麻烦,惹来闲言碎语,就随口道:“我家乡来的远方表侄。”
话一出口,宁双就恨不能咬掉舌头,她本来想说表弟的,却一时口误,刚要改口,一旁的东篱却抢先一步,上前握住她的手,笑的光风霁月:“是啊,我双姑最疼我了。”
宁双立刻回头瞪了东篱一眼,东篱却目不斜视,笑的愈加灿烂。
说是打长工,宁双觉得自己更像好吃好喝的在养亲侄子,东篱除了走在街上装衣冠禽兽,哦不,是衣冠楚楚的招摇些,蒙蔽蒙蔽川城无知妇孺外,真不知还有什么用!
他还自命风雅,老喜欢念些酸不溜秋的诗,成天不是对月:“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就是望天:“醉卧不知白日暮,有时空望孤云高。”
再或者弹弹衣袖,作出一副昨日之日不可追之状:“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
狮吼功震的东篱堵住耳朵,一跃三尺后,脸上却依旧笑嘻嘻:“好酒好诗,几多逍遥,双姑你太不解风情了,须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你这般下去小心嫁不……”
话还未完,另一把扫帚已经携风飞来,东篱闪身一避,眉眼嬉笑着拂袖开溜。还不忘遥遥冲宁双喊一句:“我去清理酒窖了!”
宁双紧追几步:“呸,又偷喝我的酒去了!不要脸的小贼!”
如此日复一日的嬉笑怒骂间,虽然东篱的酒钱还是没能赔上,但他洋洋自得,丝毫不以为耻,反倒说自己是宁双的贵人,双姑不仅不能使唤他,还得好好供着他。
这无耻言论自然逃不了宁双的一顿扫帚,但仔细一想,也不无道理。
自从东篱来了以后,宁双酿出的酒就分外甘醇,本就超群的技艺仿佛一夜之间更上了一个台阶。赢得了无数主顾的交口称赞。
宁双嘴上不说,但夜深人静时,她会对镜细细审视自己的一双手,想着想着,脸上便会不觉浮现出笑容……
连压在心底的仇恨一时间都淡去不少。
也许,不是什么技艺的突飞猛进,只是心境的一点变化。因为东篱的到来,让曾经死寂的院落有了生气,有了生气的地方酿出的酒自然不一样了。
酒通人性,一双充满凄苦怨恨的手,如何能酿出美好醉人的酒?
当日故作凶狠留下东篱,究竟是因为心疼酒钱,还是只不过因为自己孑然一人,寂寞了太久?
抬眸望向镜中,宁双有些失神,正胡思乱想时,颈间忽然传来一阵灼热感,叫她心头大悸,猛地回过神来,按住心口。
似乎是感应到她的松懈,那里一波又一波地袭来灼人的炙热,无情地提醒着她,不能忘,不能忘……
大口喘着气,宁双痛苦不已,她咬着牙撑在梳妆台前,不知过了多久,那直逼人心的痛楚终于平息了。
擦去额上的细汗,宁双缓缓抬起头,苍白了一张脸,望向镜中的眉眼却暮然狠厉起来——
不能忘,绝不能忘!
无边夜色中,有什么在窗外一闪而过,风过无痕,只留下了一声似有若无的叹息。
去给蔡侯爷送酒的路上,宁双又问起了东篱的来历,东篱依旧是折扇一打,笑的狡鲒:“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宁双一个白眼,伸手作势就要去撕他的折扇,东篱轻巧避过,衣袍翻飞间好不得意。
先前宁双就问过东篱来川城做什么,东篱只说是家中老大丢失了一物,差他出来寻,再具体的就怎么也问不出了。
宁双气的直拿扫把追他:“记住了,你可是卖身给我了!卖身卖身,懂不懂什么叫卖身?”
如今老话重提,东篱却冲宁双眨眨眼:“可双姑你也有秘密瞒着我呀,是不是?”
宁双募的一愣,伸出的手停在半空,东篱忙趁机跑远,飘逸的身影衣袂飞扬,那抹鲜艳的枫叶红刺的宁双心头一跳。
今夜是川城蔡侯爷大寿,蔡府管家点名要宁双酿的春日晖做宴酒,这可是笔大买卖,宁双爽快应下,一大早就开始忙活。她本来怕东篱笨手笨脚坏事,不准他跟来送酒,可东篱却非得随她来蔡府凑一凑热闹,宁双进了蔡府,老管家收下货后,客气的要留宁双和东篱喝杯水酒,东篱也不推辞,道了声谢,与宁双跟着蔡府下人来到了最外围的普通席上,眉开眼笑地坐了下去。
宁双嘱咐他别乱走动,只老实埋头吃喝就是,她去同老管家结账。
可这账一结就结了好久,宴席都开始了,烟花丝竹响个不停,宁双还是没回来,东篱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正准备起身去寻她时,府中忽然传来一声尖叫——
抓刺客!
满堂顿惊,人人惶恐不安,一片混乱间,传来了更叫人震惊的消息——
破开房门的下人们悚然发现,迟迟未出来迎客的蔡侯爷竟是,竟是变成了一尊青铜像!拗不过他,只好作罢。
消息一出,整个蔡府炸开了锅,先前还一派喜庆的气氛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惊慌。
满堂骚乱中,东篱瞳孔骤缩,眸中几个变幻后,握紧折扇,离了席朝侍卫追踪的方向而去。
搜捕声由远及近,火把通天,水下的宁双屏住呼吸,心跳如雷。
她纤秀的身子藏在一池荷叶下,双手紧紧按住怀里的竹筒,极度的紧张中,一股按捺不住的快意却涌上心头。

第四个,这是第四个,她终于又收了一个狗官的魂!
今夜机会难得,不枉她等了这么久,在川城潜心酿酒半年,取得了所有人的信任,总算能接近仇人,报仇雪恨。
方才潜在房里,她亲眼看着那狗官吓得目眦欲裂,身上溢出丝丝青气,眨眼间就化作了一尊雕像。
青气飘进了她的竹筒里,合上盖子,轻轻摇一摇,就化成了幽绿的魂水。
带着魂水,她悄无声息地跃出窗外,却因太过兴奋失了谨慎,发出声响被人发现,一路叫侍卫追到了这。
远处搜寻的脚步声越宁双正在屋里沐浴,他一推开门,只见水雾缭绕,屏风后传来淅淅沥沥的水声。
折扇一打,东篱也不急着回避,反倒挑眉一笑:“双姑好雅兴,这常言道,花看水影,竹看月影,美人看帘影,隔着这屏风看双姑果然和平日很不一样,别有一番风流韵味……”
“那你愿意天天看吗?”
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打断了东篱,叫她蓦地一愣,不料宁双豪放至此,他耍流氓不成竟反遭调戏。
见东篱被噎住,宁双在里面哈哈大笑,笑过后,她似乎有些累了,声音低了下来:“小贼,我过几日要收拾行李离开川城,回老家酿酒,还缺个伙计……你跟不跟来?”来越近,宁双在水下屏气凝神,心跳的越来越快……
酝酿许久的话到底是问了,房中一时安静了下来,宁双咬紧唇,心口处灼热难耐,她强忍着不发出声来,只一心等待这东篱的回答。
不知过了多久,在宁双以为桶里的水都要冷掉时,那边终于传来一声笑,清朗的声音无赖响起:“老板娘包酒吗?”
仿佛冰雪消融,宁双紧绷的身子瞬间软了下来,雾气氤氲中。她靠在木桶上,捂住了眼睛,有什么夺眶而出,欢喜的她承受不住。
在蔡府的荷花池中,搜寻的侍卫越来越近,正当她的心跳到嗓子眼,准备殊死一搏时,半空中忽然传来一声长笑,人影闪现间侍卫们齐齐掉头去追,她趁机而逃。
在这个千钧一发之际发出一声怪笑救了她的家伙,除了东篱,她不作别想。
虽然她还是不打算告诉他一切,但至少,她希望他再陪她一程——
她不再去追究他的来历与目的,他也别过问她的曾经与秘密,就这样,留七分正经以度生,留三分痴呆以防死。
所幸,东篱是个有酒品,也有风度的小贼。
宁双知道他本来是想问个究竟的,可最后还是尊重了她的选择,掩门而出的那一刻,他们心照不宣。
蔡侯爷的案子在川城闹的沸沸扬扬,活生生的人变成了一尊青铜像,人们私下议论纷纷,说蔡侯爷定是为恶多端,冲犯了神灵,被菩萨收去当座下弟子了。
直到宁双同东篱坐上马车离开川城时,官府也没理出个头绪来,蔡侯爷和此前北陆出过的三位身居要职的大官一样,都离奇的化做了青铜像,这桩案子也和那三桩案子一样,成了北陆南疆不了了之的悬案一桩。
马车上,东篱闲闲饮着酒,听着外面车夫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宁双说着蔡府的悬案,说到惊险处,他不由一笑,眼前却有些恍惚起来。
他记得那夜在引开官兵时,他回首瞥了一眼,黑暗中一道身影恰跃出水面,水花四溅,月下他看得清清楚楚,那身影波光粼粼,在风中稍纵即逝——
分明是一条鱼尾。
深夜,万籁俱寂。
荒废的宅院一片破败,残竹摇曳,树影斑驳,泥土里弥漫出醉人的酒香,丝丝缕缕飘荡在夜空,显露着这座老宅曾经的似锦繁华。
东篱信步走过庭院,摇身一变,人已身在了酒窖中。
这是宁家的一处密地,白日里他悄悄尾随宁双,见她在地下挖出了几坛好酒,面露喜色,藏进了这隐秘的酒窖中。
闻着酒香像是春日晖,细细辨去,却又不似寻常滋味,沁人心脾的春日气息中隐隐混杂了一些说不出来的味道,叫躲在暗处的东篱不由皱眉。
趁宁双睡下,东篱决定来宁家老宅一探究竟。
酒坛排开一列,上面贴着显目的宁家红笺,东篱手握扇柄敲了敲坛身,略一思索后,掀开了红布。
浓郁的酒香立刻扑鼻而来,东篱折扇一打,掩住口鼻,定睛一瞧,却是“咦”了一声。
坛底一物闪闪发亮,纹理细腻,在暗室中散发着银白色的光芒,美丽而诡魅,气息混着酒香飘入空中,带着无尽蛊惑钻进人心底,叫人昏昏沉沉,仿若置身仙境,眼前琼楼玉宇,歌舞曼妙……
东篱一个激灵,抬首间回过神来,赶紧挥袖拂去,满室酒香立下散去,眼前幻景也随之烟消云散。
心念转间东篱已明白过来,凑近酒坛捞出那“罪魁祸首”,倒吸了口冷气——
竟是一大片鱼鳞!
触手滑腻,魅香阵阵,非普通大小,而是整整大了几十倍的银白色鱼鳞!
东篱神色一凛,扬手将其余酒坛一一掀开,果然,每坛春日晖中都多了这样一片鱼鳞,难怪那酒香不似寻常滋味。
将酒窖恢复原样后,东篱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住心神,上下打量了酒窖一番,忽然眼前一亮,快步走入酒窖更深处,停在了一只巨大的酒鼎前,手握扇柄就是一敲。
他一边敲着酒鼎,一边念念有词:“酒曲酒曲,快快出来,快快出来……”
幽光大作间,白雾涌上,一个白发白须的老者自雾中现身,他像是强行被人从鼎里拖出来一样,住着拐杖,踉踉跄跄地跌在了东篱面前。
东篱收回扇柄,啧啧一叹:“这家酒曲倒有些年头了!”他还没见过这么老的酒曲呢。
那老头儿显然还未睡醒,打着呵欠哼哼道:“吵什么吵,哪来的龟孙子敢捉弄小老儿,打搅了小老儿的美梦,真是不知死活……”

Ⅳ 小说名字带水的,3个字,言情男主前世是阿修罗,女主被陷害成了阿修罗的妈,求小说名啊!

我在读书中成长
走进我的房间,赫然映入眼帘的便是书架上摆放整齐,装帧精美的书。随意地翻开一本,一股淡淡的幽幽的书香便弥漫了整个屋子。是的,就是这些书,它们陪伴着我走过了成长的几千个日日夜夜。它们或厚或薄,或深奥或浅显,但它们承载了许许多多的思量。
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就开始看一些带拼音的图画书了。看着那些幼稚、漂亮的图画,总能使小小的我感到莫大的满足。我读的第一个故事是《狼来了》,读完之后,便感到了些许的惶恐,于是,我好长一段时间都乖乖的,温温顺顺的,害怕撒了谎之后大灰狼跑来吃了我。
随着时光流逝,我长大了,开始读小学一年级,我迷上了杨红樱的童话及校园小说。我开始看《淘气包马小跳》并沉醉其中,与马小跳和他的三个好兄弟一起哈哈大笑,感受成长带来的辛酸和快乐。文中的秦老师总是偏心于学习好的路曼曼、丁文涛,总是把淘气包们叫来训斥,但他们从未因此感到愤慨。我为四个男孩子乐观而宽容的心深深感动,并开始懂得:什么叫宽阔的胸怀,什么是真正的快乐。
时光飞逝,眨眼间,我已经成了一个懂事、成熟的女孩,我的阅读已不再局限于那些好玩好笑的小说与童话。我捧起了世界名著,读起了经典散文,聆听起大师的教诲,与名家促膝谈心。读《简爱》,我懂得了,一个人不管怎样的卑微,怎样的贫穷,怎样的丑陋,他都有权利去追求成功,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读《一个人的村庄》,我从刘亮程深邃的目光中读出了他对故乡的深深眷恋,并被他朴实却震撼人心的文字所深深折服;读《童年》,我看到了阿廖沙所处的年代,人们钩心斗角,到处充斥着丑恶、辱骂,我不禁感慨万千。从这些书籍中,我得到了许多许多。它们交汇在一起,凝成一股色彩,深入我心灵的空白。使我的成长更加多姿多彩,更加丰富。
望着这一本本书,我淡淡地笑了。书,在我的生命中,在我成长的路途中,犹如一盏明灯,点亮了我的双眼。多少年后,我仍会记得它们,是它们,将我成长的道路,点缀得芳香弥漫。
1、读书使我快乐
歌德曾说:"一书一世界。
--题记
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与乌龟。
如今读书不是为了那黄金屋,不是为了那颜如玉,也不是为了千钟粟,只是由于我已悄悄爱上这指间的世界。
读《红楼梦》,那悠悠大观园尽现眼前,与黛玉一同悲葬花,与湘云一同醉卧芍药园,感宝玉"富贵闲人"之叛逆,叹岁月的更送,人生百态。
读朱自清,领悟深沉的父爱,平民百姓平凡而认真的生活,与他一同在荷塘边赏月,把酒共尝夏荷之香。
读《简·爱》,让我懂得女性的自尊。女性与男性一样平等,同样无尊卑贵贱之分,懂得束缚人的心灵的其实是人的思想。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看到苏轼大唱:"大江东去浪海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迈洒脱,仿佛饮一盏白干,让我激情飞跃;我看到李清照"寻寻觅觅凄凄惨惨戚戚"的情真意切,恰似品一杯红酒,让我意深情浓;我亦看到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奇特思绪,好比干一瓶老窑,令我回味无穷。
在书里,我看到了洪战辉,当他还是个孩子时已经对另一个更弱小的孩子担起了责任,他在贫困中求学,在艰辛中自强,从一个小男孩变成了男子汉。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如一只彩蝶,翩跹起舞;如一只野鹤,在秋日高洁的蓝天里无所羁绊;在这指间的世界,我看到了大千世界的缩影。
在这奇幻的指间世界里,我看见了生活的缩影,尝遍了生活的百态,学会了认真的思考,学会了理性与睿智。
这指间的世界,让我的生命不断增值。
我爱这指间的世界。
2、读书之趣
读书,是一个陪伴我们长大的话题,无论喜欢与否,我们都必需苦读,不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不为“学而优则仕”,有时仅仅为了父母嘉许的一句话语,同学羡慕的一个眼神,都可以成为我们读书的动力。慢慢长大了些,懂事了,知道读书是为自己而读,“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此话虽然含有一些偏激与歧视,但也确实反映了一定程度的现实,古今皆同。“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知”成为了多少人奋斗的目标。为了实现目标,不得不付出许多。于是乎,有人焚膏继晷,有人头悬梁,有人锥剌骨,不辞辛劳,不安享逸,正如王禹在他的《清明》中所描述,“无花无酒过清明,兴味萧然似野僧;昨日邻家乞新火,晓窗分与读书灯“,即便如此,还是会有人皓首穷经,布衣终身,大叹曰“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才子词人,自是白衣卿相”。可怜宋代的晁冲之,一生苦读却终一事无成,老年尤为惨淡,一日见眼前灯火阑珊,想到自己一生大幕将落,不禁悲由心升,感慨良多:“老去功名意转疏,独骑瘦马取长途;孤村到晓犹灯火,知有人家夜读书。”这样的书读得好累!怕也读不出多少趣味来。于是又有人叹曰:“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初长正好眠,秋又凄凉冬又冷,收书又待过新年”。
当然也不全是如此凄苦。读书的心境不同,感受也就自不相同了,还是卸下沉重的包袱,摆脱名利的羁绊吧,顾虑太多只会窒息读书的乐趣。不是有人说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很佩服作者的想象力,然而我却不敢存此奢望,但求“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便好。把书当作故人朋友,每每交谈,无须掩饰做作,而是“读未见书,如得良友;读已见书,如逢故人”,仿佛已见朋友那明亮双眸里蕴含着的盈盈笑意。摆脱了俗世的喧嚣,书可以把我们带去那一片宁静与致远,“读书随处净土,闭门即是深山”;如遇烦恼,书可以解忧,“万卷古今消永日,一窗昏晓送流年”;闲来无事,还可邀好友共读,览阅书的旖旎风光,“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这些不正是我梦寐以求的意境吗?
书可以作为闲暇消遣,充盈时日,可是有人却也认为书可以陶冶人的情*,培养人的气质,不可不读。苏轼总结道:“腹有诗书气自华”,这是一种书卷气的自然流露。黄庭坚则认为,“士大夫三日不读书,则义理不交于胸中,对镜觉面目可憎,向人亦语言无味。” 真是这样的吗?三日不读书便会语言无味?想我不曾静心研读又何止三日,真是汗颜,希望所出文字不要索然无味,淡然如水才好。
真的很喜欢读书的感觉,当然不是那种为了考试的仓促应付,而是在某个下雨的午后,或是静寂的深夜,泡一杯清茶,读一本好书,在静谧的小屋里,感受或清丽,或脱俗,或哲思的文字带来的美丽,醉心于文学的广袤深邃。看得入神时,便会忘记周遭一切,什么雨啊,月啊,茶啊的,通通抛诸脑后了。不过古人好象对读书的形式大有讲究,于情调意境,甚为看重。所谓“读易松间、谈经竹下”,“读书于雨雪之夜”,“雪夜闭门读禁书”,便是此意。甚至还规定出要在什么时节读什么书才合“时宜”:“读经宜冬,其神专也;读史宜夏,其时久也;读诸子宜秋,其致别也;读诸集宜春,其机畅也”。有人读书前还要焚香沐手,可见对读书的重视程度。而欧阳修的读书有三上“枕上、马上、厕上”则让人莞尔。
读书的乐趣真是不胜枚举,“读书之乐乐何如, 绿满窗前草不除。读书之乐乐无穷, 拨琴一弄来熏风;读书之乐乐陶陶, 起弄明月霜天高。读书之乐何处寻? 数点梅花天地心”是朱熹的感受,而“红袖添香夜读书”又是多少读书郎向往的境界。且不管这香是来自红袖,还是书卷,就让我们在这四溢的香气中细细品位吧,在竹露松风蕉雨,茶酒琴韵书声的闲适中,坐拥书城,红袖添香。

Ⅵ 叶的韵母是什么

韵母:e、ie

释义:

叶 [yè]

  1. 植物的营养器官之一:树~。菜~。~子。~落归根。一~知秋。一~蔽目(喻目光短浅,常被眼前细小事物所遮蔽,看不到远处、大处。亦称“一叶障目”)。

  2. 像叶子的:铁~。百~窗。

  3. 同“页”。

  4. 世,时期:初~。末~。

  5. 姓。

叶 [xié]

  1. 和洽,合:~韵。

Ⅶ 小说主人公叫叶子韵林觉的是哪本小说

《堕落冰天使的殇之恋曲》作者:炫夜冰零

人物介绍:
夜冰羽
原名:叶冰韵(前叶氏集团大千金)
性别:女

Ⅷ 韵叶的成语有哪些

没有韵叶一起的成语,分开的成语比如有:风韵犹存、
风流韵事、清音幽韵、一叶知秋、落叶知秋

Ⅸ 叶字韵母是什么

韵母:e

释义:

叶 [yè]

  1. 植物的营养器官之一:树~。菜~。~子。~落归根。一~知秋。一~蔽目(喻目光短浅,常被眼前细小事物所遮蔽,看不到远处、大处。亦称“一叶障目”)。

  2. 像叶子的:铁~。百~窗。

  3. 同“页”。

  4. 世,时期:初~。末~。

  5. 姓。

叶 [xié]

  1. 和洽,合:~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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