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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在大学宿舍看大片美女老师进来拉着我要去酒内容的小说名字

发布时间: 2021-11-26 04:13:17

『壹』 我现在巨~想要《宠儿》(《Beloved》)的中译版呐!

托妮·莫里森《宠儿》(1987),中国文学出版社,潘岳、雷格译

前言
雷格

1989年春天,出于对虚掷光阴的恐惧,而且为作品中叙述文字的敷张扬厉和对话描写的简约生动所吸引,潘岳和我开始尝试合作翻译美国黑人女作家托妮・莫里森刚刚获普利策奖的长篇小说《宠儿》。起初对出版也没抱什么希望,只是凭着青春的热情一次次地进行修改、斟酌、打磨;而这种不期然的相遇竟导致我们沉迷于莫里森的精神世界数载之久,甚至思维方式、情感方式和审美方式也深受影响,却是始料所不及的。1996年《宠儿》正式由中国文一学出版社出版后,某电视台曾为此书做专题节目,请我们介绍故事的梗概;谈着谈着,我们也会像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从话题的一侧偏出,纠缠于某个细节而不能自己,就好像我们曾经身临其境,为那些惊心动魄的时刻作见证。1989年秋《宠儿》初稿译毕后,我们曾在讨论中认定,这是一部在艺术质量上堪与古今任何伟大小说相媲美的杰作,它的作者应当能够在十年之内摘得诺贝尔文学奖桂冠;1993年10月托妮・莫里森获奖消息传出,远在大洋彼岸的潘岳便马上打来电话与我分享喜悦;当然,举世称誉和惊叹的众声喧哗中,不可能有人知晓和在意两个中国年轻人的莫名激动。

我国读者对托妮・莫里森应当不陌生。她的《秀拉》、《所罗门之歌》和《宠儿》已出版了中译本,《所罗门之歌》和《宠儿》还有不止一个版本。作家本人也曾在80年代访问过我国。在1999年9月揭晓的“20世纪百部文学经典”调查活动(由外研社与《中华读书报》合办的《国际文化》专刊主办)中,《宠儿》名列第30位。

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本名克娄・安东妮・沃福德(Chloe Anthony Wofford),1931年2月 18日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洛雷恩镇一个造船工人家庭。父母皆自信而富艺术细胞,母亲是教堂唱诗班的领唱,父亲是个讲述黑人民间传说和鬼故事的高手,这都对她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她儿时的理想就是做一名芭蕾舞演员。1949年,莫里森以优等生从洛雷恩高中毕业,1953年,从华盛顿市的霍华德大学本科毕业,1955年在康奈尔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其毕业论文的题目是《论威廉・福克纳和弗吉尼亚・伍尔芙作品中的自杀主题》。莫里森一生从事的职业无非两种,不是教师就是编辑。她先是在德克萨斯南方大学和霍华德大学教英语,然后在兰登书屋下属的辛格出版公司做教科书编辑,1967年任兰登书屋高级编辑。1971年起,她相继在纽约州立大学、耶鲁大学授课;到1984年,她辞去兰登书屋的工作,任纽约州立大学教授;1987年起任普林斯顿大学罗伯特・戈辛教席教授,讲授写作至今。1958年,她与牙买加建筑师哈罗德・莫里森结婚,育有二子。但这桩婚姻仅维持六年便告破裂。此后她一直独身。1993年,托妮・莫里森被瑞典文学院授予诺贝尔文学奖,理由是她“以其富于洞察力和诗情画意的小说把美国现实的一个重要方面写活了”。

按照莫里森本人的说法,她“从来没有准备成为一名作家”。当她的婚姻出现危机时,她积极参加一个写作小组的活动,聊以暂时逃避不幸的婚姻生活。她的一篇匆匆写就的短篇小说得到大家的称许,该小说取材于她的童年生活,写的是她相识的一个黑人小女孩祈求上帝给自己一双蓝眼睛的故事。离婚以后,莫里森独自抚养两个孩子,每天晚上安顿他们睡着后开始写作,并且从中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乐趣。她翻检出那个短篇,借助自己非凡的想象力把它敷演扩充成一个篇幅不大的长篇,名为《最蓝的眼睛》(The Bluest Eye,1967)。在小说中,又黑又丑、无人理睬的佩可拉对生活也有非分之求――一双美丽的蓝眼睛,可到头来这奢望只能在疯狂的幻觉中得以实现;她的悲剧就在于她生长在一个名叫美国的国家,这个国家钟爱的仅仅是她金色头发、蓝色眼睛的孩子。这部揭示白人文化和价值观侵蚀和挤压下黑人精神世界的畸变与扭曲的小说几经周折,终于于1970年出版,并获得评论界的好评,而此时莫里森已近40岁了。

《最蓝的眼睛》为莫里森日后的小说创作定下了一个基准音调,也使她以一个尖锐思想者和种族代言人的姿态堂堂正正地介入美国黑人文学的传统。尽管美国黑人文学随着黑奴们被迫来到“新大陆”便已肇始,但它真正获得自己的声音还是在20年代的“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之后。在四五十年代进入成熟期的黑人文学以三部长篇小说作为自己的里程碑:理查德・赖特的“抗议小说”《土生子》(1940),拉尔夫・埃里森以“寻找自我”为主题的《看不见的人》(1952),以及詹姆斯・鲍德温探讨黑白关系的《向苍天呼吁》(1953)。作为后继者,莫里森认真地考察了这些前辈作家的写作并表示了极大的敬意,但她从中辨析出的某种辩解、倾诉和取悦于人的音调也令她深感失望。她后来在一次访谈中说,“他们只是把我们黑人的事讲给你们听,讲给大家,讲给白人,讲给男人听。”也正是在这样的时刻,她清晰地意识到了自己肩上的责任:以现代艺术和人性的光芒实现对诸如黑人妇女这样的双重(多重)弱势群体的观照与关怀,为他(她)们和他(她)们的心灵作史。她坚持自称“黑人女作家”,因为“身为黑人和女性,我能进入到那些非黑人、非女性者所不能进入的情感与感受的广阔领域”。

处女作发表后,莫里森进入稳定的写作状态,每问世一部作品便将思想和艺术的探索推进一步。她迄今问世的长篇小说除《最蓝的眼睛》外共有六部:《秀拉》(Sula,1973),塑造了一个个性鲜明、充满叛逆精神的黑人女性秀拉的悲剧形象,提出种族、性别和阶级压迫下黑人妇女的出路问题。《所罗门之歌》(Song of Solomon,1977,获全国图书评论界奖),写一个内心矛盾、困惑的富裕黑人青年“奶人”无意中踏上寻根之路,结果在先辈们留下的传说、神话和歌谣中,种族意识被唤醒。《柏油娃娃》(Tar Baby,1981),写白人文化的熏陶和浸染下长大的黑人女模特佳丁与黑人逃犯“儿子”的恋情,在表现二人性格冲突的同时,深切关注黑人传统价值观在当代黑人生活中的位置。《宠儿》(Beloved,1987,获普利策小说奖),通过一桩杀婴案及其余波揭示罪恶的奴隶制的无穷贻害,是她的代表作品。《爵士乐》(Jazz,1992),写一对老夫妇以及一个姑娘间奇特的三角关系:53岁的乔爱上了年轻的朵尔卡丝,当后者移情别恋时他向她开了枪;乔的妻子怀奥莱特跑到姑娘的葬礼上,要用刀子去划死者的脸,后来又多方走访,尽力去理解她的内心世界;最后夫妻二人在对共同生活的回顾中达成了奇妙的和解。莫里森以这个故事为切入口,展现了20年代大批黑人为逃避种族迫害和寻找更好的生活从南方乡村进入北方大都市的历史画卷,以爵士乐总领全书,透视一种发生在奴役与解放、灵魂与肉体、城市与乡村、男性与女性间的巨大冲突。《天堂》(Paradise,1998),讲述的是19世纪70年代,一群不为社会所容的自由黑奴李妇将雏结伴西进,在一个名叫鲁比的小城定居下来,创建了一个天堂般的纯粹由黑人构成的社区。到了一百年以后的1976年,外部世界对这个“天堂”的侵蚀和熏染已经使居民们难以忍受,他们把社区的纯洁性受到的威胁归罪于在城外一所修道院避难的一群无家可归的女人,于是,一伙男人袭击了这些“有伤风化”的女人。然而,对底层妇女命运的深切关注仍然是这本书的主题,因为大量的篇幅又被用来描述那不断介入她们当下生活的过去。被袭击的女人中间还有一个白人,但莫里森并没有点明哪一个是,而是留给读者自己去区分。《宠儿》、《爵士乐》和《天堂》构成了一个意在总结和梳理美国黑人百年历史的三部曲,每部作品中都涉及最终诉诸暴力的爱。莫里森还在三部曲中逐步发展了她的抒情史诗艺术,例如,在经纬《爵士乐》的时候借用了黑人音乐布鲁斯(blues)的表现手法,将多种音调相交织、混杂,使得整个文本宛如一部波澜起伏、连绵不绝的爵士乐总谱,从而准确而充分地传达人物内心的饥渴、痛苦和扭曲,并且引入评论家们所谓的“双声叙述”方式以增强层次感。在《天堂》中,莫里森将叙事文体中虚构、梦想和语言的抒情性发挥到近乎无节制的地步,据说这部新作是在一种半谵妄的状态下写成的。除长篇小说外,莫里森还著有剧本《做梦的埃梅特》(Dreaming Emmett,1986)、又论集《在黑暗中弹奏》(Playing in the Dark:Whiteness and the Literary Imagination,1993)、童话诗《大盒子》(The Big Box,1999)等。

1987年,莫里森发表了不朽杰作《宠儿》。该书的主要情节取材于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19世纪50年代,一个名叫玛格丽特・加纳的女黑奴携子女从肯塔基的奴隶庄园逃到俄亥俄的辛辛那提,奴隶主循踪追至,为了使儿女不再重复自已做奴隶的悲惨命运,她抄起一把斧子,毅然决定为他们选择死亡,但只是杀死了一个女儿。莫里森在为兰登书屋编辑反映黑人长达三百年争取平等自由的斗争史的文献汇编《黑人之书》(1974)时接触到了这个故事,当时便产生了强烈的创作冲动,极想通过小说的艺术形式探究当事人的心理状态,从而为深受罪恶的奴隶制精神残害的黑奴们写一部心灵史。足以证明此书在莫里森心目中的分量的是,经历了十年的酝酿和三年的写作,《宠儿》才终于问世,在小说中女主人公的名字叫塞丝,而那昭示绝望、疯狂、极端的爱的凶器也变成了一把更危险的手锯。小说发表后在美国文学界、文化界引起强烈震动,各大报刊纷纷刊文给予最高规格的赞语,认为它是美国黑人历史的一座纪念碑。但是该书嗣后落选全国图书奖,人们普遍认为是由于书中对种族主义的无情伐挞引得评委会中某些大人老爷心生不快,17名黑人作家、艺术家因此联名发表公开信以示抗议。在这样的背景下,1988年度的普利策奖被授予《宠儿》。进入 90年代以后,《宠儿》已经跻身现代文学经典之列,西方许多大学文学系的现代派文学、意识流小说、黑人文学、女性主义文学等课程均将其选入必读书目;心理分析、结构主义、女性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叙述学等学派纷纷从中找到证明自己理论的材料。1998年,《宠儿》被搬上银幕,著名电视主持人奥普拉・温芙蕾饰演塞丝。

莫里森为《宠儿》一书所选取的场景是辛辛那提城郊的蓝石路124号凶宅,现在时是1873年,蓄奴制已废除10年。1855年,美丽而高傲的女黑奴塞丝只身从肯塔基州的“甜蜜之家”农庄逃亡至此,投奔婆母贝比・萨格斯(她的二子一女已先期送来,路上又产下一女);28天之后,奴隶主“学校老师”带人追来,塞丝锯断了年仅一岁左右的女儿的喉咙,下葬时为她取名“宠儿”。尽管逃亡和杀女已是18年前的往事,但往事的梦魇一刻也不曾停止过对塞丝的纠缠,小说起首即开宗明义写道,124号“充斥着一个婴儿的怨毒”,但到了1873年,“塞丝和女儿丹芙成了它仅存的受害者”(《宠儿》,Plume版3页,中文版3页,下同)。“宠儿”的冤魂多年来一直在家中肆虐,导致她的两个儿子离家出走,加速婆婆贝比・萨格斯的精神崩溃和死亡,使小女儿丹芙养成了孤僻、幽闭的性格。这一天,前“甜蜜之家”农庄最后一个男性黑奴保罗・D的来访,打破了塞丝与世隔绝的生活表面上的平静:他在房子里乱砸一气,赶走了小鬼魂,取代了它的位置,与塞丝同居并向她许诺“一种生活”;随后“宠儿”以20岁少女的肉身还魂,进入这个家庭讨还爱债;为占有塞丝全部的爱,宠儿甚至不惜诱奸保罗・D,以将他赶出家门。然而一个鬼魂对爱的追索是水难餍足的,塞丝终于走到了精神崩溃的边缘……最后,是成长起来的丹芙和黑人民众一起帮助她摆脱了宠儿,开始面对新生活。

表面上看,《宠儿》占有了一个成功故事的大部分要素:苦难,爱,神秘,性,暴力;但它在莫里森笔下却呈现出另一派气象,繁复缤纷有如镶嵌艺术,缠绵热烈有如爵士音乐,玄深晦涩有如现代诗;它所具有的力量更是一部讨巧的畅销书所水难企及的。在我看来,确保了这部作品的伟大性的,与其说是作者高超的叙事技巧,毋宁说是她傲视同侪的思想水准。莫里森的思想所触及的黑人历史,往往由这样的司空见惯的场景构成:某一天,吃过晚饭,由于无事可做,一个白人农家少妇会把娃娃驮在肩上,无动于衷地出门去看私刑处死黑人;施刑的男人们对这个被虐杀的黑人绝说不上有什么深化大恨,他们这样做也许仅仅是因为一时兴起,戏谑和展示权力的动机兼而有之。在莫里森看来,此类兽行的随意性所蕴涵的对人类生命和尊严的蔑视比奴隶制本身的残酷更令人心惊胆寒。所以,她的笔触超越了愤怒,也不再“控诉”,而是以一种斩钉截铁的痛切陈述一个黑奴(或解放了的黑奴)在世界上的根本处境:“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因为他脑子里突然闪过的一个什么念头,而夺走你的整个自我。不止是奴役、杀戮或者残害你,还要玷污你。玷污得如此彻底,让你都不可能再喜欢你自己。玷污得如此彻底,能让你忘了自己是谁,而且再也不能回想起来。”(251,299)“白人认为,不管有没有教养,每一张黑皮肤下都是热带丛林。不能行船的急流,荡来荡去的尖叫的排狒,沉睡的蛇,觊觎着他们甜蜜的白人血液的红牙床。……黑人越是花力气说服他们,自己有多么温柔,多么聪明、仁爱,多么有人性,越是耗尽自已向白人证明黑人的某种不容置疑的信念,他们体内的丛林就越是深密、纷乱。……它是白人在他们体内栽下的丛林。……它生长着。它蔓延着。……直到它最终侵犯了栽下它的白人。……让他们变得残忍、愚蠢,让他们甚至比他们愿意变成的样子更坏,让他们对自己创造的丛林惊恐万状。尖叫的狒排生活在他们自己的白皮肤下;红牙床是他们自己的。”(198,237)在小说中,“学校老师”就是这种典型的白人,他处处摆出一副铁面无私、科学客观的姿态,但他和他的两个侄子的所作所为却是十足的兽行:他为了搞所谓研究,成天拿着尺子在黑奴们身上量来量去,像对待牲口一样;两个侄子更无聊到强行把塞丝按倒,吸走她哺养婴儿的奶水,对一个女人最神圣的母性进行疯狂践踏。塞丝曾经将白人分成邪恶的“学校老师”、侄子等和善良的爱弥、加纳、鲍德温、警官等,但最终还是认识到这种划分本身的无意义,因为白人的行善或行恶完全是单向的。偶然的,甚至情绪化的,黑人对自己的生死宠辱却惟有听天由命,毫无选择的余地。进入现代文明的人类历史,把科学和民主的光环给了新兴的美利坚,却将其最黑暗、最卑劣的部分加诸非洲裔美国人之身,“六千万甚至更多”(《宠儿》扉页题词)的黑奴亡魂就是铁证;奴隶制及其余韵对黑人心理的影响甚至超过了苦难本身,即便是20世纪末的现在,它的巨大阴影仍无法从广大黑人民众的心头祛除,黑人面临的各种社会问题也都能从屈辱历史中找到源头。将人们甚至不愿回顾的历史以及黑人心灵在其中的境遇――首先就是无尽的煎熬和永恒的孤独――展现出来,是莫里森的当然职责,所以,她鄙弃当下黑人文学、艺术中那种得到白人鼓励的“自我鞭笞”,宣称她的作品是写出来“给黑人自己看的”。《宠儿》有着比常人缓慢的脉搏,因为它的角色们的心灵更为沉重;但这脉搏却是历尽磨难的人们从民族悲剧的灰烬中崛起,试图寻找永存希望的意义和理由的证据。在黑人精神自救这一关键问题上,她借书中角色之口给出了一种选择的可能性。塞丝的婆母贝比・萨格斯踏上自由土地的那一刻突然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强烈感受到“自由在世界上无可比拟”(141,168),便做了一名“不入会的牧师”,将她对自由的热爱奉献给黑人群众。她在“林间空地”布道时号召他们热爱自己的肉体――眼睛,皮肤,手,脸,嘴,脚,后背,肩膀,臂膊,脖子,内脏――因为“在那边,他们(白人)不爱你的肉体。他们蔑视它”。她进一步要求大家爱自已的心:“比眼睛比脚更热爱。比呼吸自由空气的肺更热爱。比你保存生命的子宫和你创造生命的私处更热爱,现在听我说,爱你的心。因为这才是价值所在。”在激动人心的演说过后,“她不再多说一句,站起身,用扭动的臀部舞出她的。C44L的其他部位”。(88,105)热爱,这朴素的思想(还有它的表达方式)尽管包含了太多的无奈,但却是切实的和强有力的。《宠儿》出版后有评论认为,“莫里森业已成为黑人灵魂的D・H・劳伦斯。”在我看来,这样的恭维倒很有些低看了莫里森。

莫里森激烈的种族立场一直为某些人所诟病,被认为削弱了对人性深度的挖掘。其实这种似是而非的看法是极为有害的,对种族矛盾的本质的深刻洞见乃是莫里森文学殿堂最坚固的基石,因为惟有解开这个死结才能使黑人族群获得起码的自我身份认定,从而进一步探询与展现人性之奥秘;回避和抹杀它侈谈人性则无异隔靴搔痒。作为小说核心情节的杀婴事件就是作为这样一种思想的载体逐渐在读者们的视野中清晰起来的。事件的起因是塞丝从“甜蜜之家”庄园的逃亡,而逃亡本身又是对《圣经》中失乐园神话的成仿与改写。“甜蜜之家”的名称很明显地喻指伊甸园。庄园主加纳夫妇实行着“一种特殊的奴隶制”,待黑奴们很和善,从不打骂他们,教他们写写算算,让他们拿枪,还允许黑尔在周末外出打工挣钱赎买母亲的自由。一直到加纳先生死去、“学校老师”接管庄园,庄园里的黑奴们都好像伊甸园里的亚当夏娃一样,懵懂无知地生活在一个田园牧歌式的梦境里。与夏娃的偷食禁果相对应,塞丝人性的最初觉醒产生于一次偶然的偷听:她无意间撞见“学校老师”给两个侄子上课,他正指导他们对黑奴进行研究,要求他们在纸上把塞丝的“人的属性放在左边”,“动物属性放在右边”(193,231)。她深受震动,并暗暗发誓,决不允许自己的孩子的属性再被放到动物一边。因此,当塞丝的丈夫黑尔和西克索策划的集体逃亡失败后,她毅然决定只身出逃并一举获得成功,而她当时怀着六个月的身孕,还刚刚遭到两个侄子毒打,后背被划开,伤势严重。亚当夏娃吃了识善恶的果子被耶和华逐出乐园,还属于被动行为;而塞丝的逃亡则是不折不扣的主动出击,它以对所谓乐园的否定和拒斥宣示了人的自觉。到杀女事件发生,塞丝暴烈的母爱将这种行为中的否定倾向发挥到极致,其实是顺理成章的结果,其意义在于,一个奴隶第一次真正成为自已生命的主宰,她身上人性的高贵、丰盈和美丽全系于那挑战历史必然的非理性方式。1995年我们曾在美国的广播中听到一个直播节目,内容是关于《宠儿》的讨论;有许多白人听众打电话质问,莫里森为什么不对“杀人犯塞丝”进行道义上的谴责;说实话,我们相当震惊于这些人的傲慢、愚蠢,不过也进一步理解了莫里森所坚持的写作立场。当保罗・D得知塞丝杀女真相后指责她,说“你的爱太浓了”时,她的答复是:“要么是爱,要么不是。淡的爱根本就不是爱。”(164,196)在此,一个长期“失语”的民族从一个似乎失去理智的弱女子身上获得了自己的声音和性格,对失乐园神话的仿写也就此转为民族精神和文化从阵痛中新生的神话的构建。莫里森选择种族和性别双重压迫下的女性做自己的民族英雄史诗的主角,承担为民族寻找自我、塑造形象的重任,既不违背民族历史和现状的真实性,也体现了她一贯的女权主义思想。

相对于贝比・萨格斯的布道(发散型的爱),塞丝选择的爱更具内敛特征:在最低限度上以最大强度捍卫人的尊严。二者都遭到了惨痛的失败:贝比心力交瘁,只能躺在床上琢磨颜色等死;塞丝则在与返回阳间索债的宠儿的爱恨纠葛中精神失常。莫里森为这两次失败安排了一个不同寻常的背景:黑人同胞的离弃。儿媳逃亡成功后,在辛辛那提黑人群众中享有崇高威望的贝比・萨格斯举办了一个盛大的宴会招待朋友们,但大家酒足饭饱后却对她心生嫉妒,认为她把所有的福分和荣誉都占全了,“浓重的非难气味在空中凝滞”(137,164);因此,第二天“学校老师”带人来猎奴时,没有人前来通风报信,这间接导致了杀婴惨剧的发生;塞丝出狱后,又因为骄傲遭到他们十几年的疏远和孤立。莫里森在此刻摆脱了种族题材的限制,从哲学的高度关注人类在一个充斥二元对立冲突(比如善与恶、爱与恨、骄傲与妒忌)的世界中的两难处境以及他们对抗孤独、追寻意义的不懈努力,请黑人民众和所有的人来思索和回答,到底什么将获胜。――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她在全书的结尾部分又意味深长地让这种非理性进行了一次充分的表演:谵妄状态中的塞丝看见来接丹芙上班的雇主鲍德温先生的扎帽,误以为白人又来劫夺“她最宝贵的部分’了,便在内心高喊,“不。不不。不不不”(262,312),冲出门去杀他。

另外我想强调的是,莫里森在《宠儿》的叙事过程中所作的各种艺术处理――象征、隐喻、夸张、通感、意识流、时空变换、超自然现象描写、多角度叙述等等,一方面服务于小说的主题(明晰坚定的部分所构成的坚硬内核),一方面也与她思想大中量含义丰富隐晦、需要辨明的成分相匹配,或者说顺应着灵魂的需求和血液的节奏。譬如,小说被写成了一个鬼故事。凶宅闹鬼是18世纪末盛行的哥特式小说的惯用伎俩,但在莫里森笔端,它完全丧失了制造悬念和渲染恐怖气氛的作用,而与全书激越明亮的音色保持一致。宠儿的鬼魂多年来一直在124号徘徊不去,并且随时间推移渐渐长大,直至以妙龄少女的真身登场为止,它的基调是怨毒、悲伤、孤独、冤屈和愤怒。以肉身还魂的宠儿被设计成既有人的基本特征,又带有鬼的恍惚虚浮,较之一个危险的信号更像是联结阴阳两界的一条纽带。在一次访谈中,当被问及是否相信鬼魂存在时,莫里森答道:“是的。你相信细菌吗?……(要是没有鬼魂)我将不得不依靠所谓科学数据来解释毫无科学根据的事物。”显然,宠儿的形象带有非洲传统宗教思想和生死观念的印记;我们也可以将其视做莫里森所倡导的黑人民族传统对现代文明既定秩序的有力反拨。

作为一部旨在揭示奴隶制精神贻害的小说,《宠儿》着重表现了过去时间对现实世界、尤其是已获自由之身的黑人心理的严重干扰。从现代精神分析学的角度看,女主人公塞丝与保罗・D即将重逢、情节正式展开前一刻塞丝的思维状态,就是一种典型的精神病症状,塞丝虽然“不能原谅自己的记忆”(6,7),却无法控制它不滑向过去的深渊。事实上,小说中几乎所有人物都生活在一种极其危险的状况下,面临着这样一种随时都会失足跌入的心理深渊(在后来的《爵士乐》中,又被形象地描述为crack〈裂缝〉)。比如,贝比・萨格斯有过六个丈夫、八个儿女,却全部不知所终;保罗・D自认的男子气概在一只公鸡面前分崩离析;乐观刚强的老黑人斯坦普・沛德年轻时妻子被小主人长期霸占却无能为力;泼辣能干的艾拉的青春期被一对白人父子分享,她称他们为“迄今最下贱的人”。莫里森把塞丝每天的生活描述成“击退过去的严肃工作”(73,86),当保罗・D介入其中时,对“甜蜜之家”的共同记忆使得这工作变得难上加难;宠儿的归来更是彻底摧毁了它。奇妙的是,所有这一切都被莫里森用一个表面上杂乱无章、支离破碎的庞大结构严谨地组织起来,并动用现代小说几乎所有的文学手段将每一个碎片安放妥贴,焊接牢固,前节所罗列的一些手法仅是其中的一部分;这部篇幅并不长的作品就好像一次现代小说技巧大展或一本小说写作教科书,读者被其魔力吸引着,从任何一处(小说的每一页)都可以进入它所虚构的现实,但总会发现,在迷官的中。心坐着莫里森,像她一再说起的老妇人那样手中握着这个虚构世界的全部秘密。关于本书的结构,有论者认为,“仿佛将一幅画画在玻璃板上,将玻璃打碎,再把碎片按照令人眩目的现代形式重新拼接。”还有论者把莫里森的匠心独运描绘成“又一次晃了晃她那璀璨夺目的万花筒”。我们还可以将小说的结构看做一条有着许多暗流和旋涡的缓慢前行的河流,流程起讫为1973年春和1874年夏(叙述现在时),暗流和旋涡就是对过去时间的追忆、反省和重构;在人物不断的遐思、走神和泪号之中,过去和现在交错共生,情节随着涟漪扩大而趋于清晰完整,难以规避的真实浮出。小说开始就交代了小女婴被割断喉咙而死的事实,其后又多次对杀婴真相进行暗示,但到完整再现杀婴现场时行文已经过半了,而杀婴动机还要在以后的篇幅里一而再、再而三地讨论才会水落石出。塞丝在逃亡途中生下女儿丹芙,主要得益于一个善良的穷苦白人女孩爱弥的无私帮助,这个歌颂超越种族界限的普遍人性的动人故事是相对独立于全书的,但莫里森仍让它分三次从不同的视角完成,层次分明:第一次由丹芙的思绪引出,第二次是丹芙讲给宠儿听的,第三次才由塞丝亲自补充周详。另外,各种音质的多声部的合唱与交响(小说第二部分以“你是我的”为主旋律的塞丝、宠儿、丹芙三人思绪错综交缠的一章,最具典型性),也使《宠儿》具备了一部伟大的复调小说作品的基本特征。

『贰』 帮忙找本言情小说

哎呀~~这不是简璎《雕琢猎物》咩~~

『叁』 我想找一个小说只记得剧情不记得名字 剧情是一个美女老师去当了一个恶魔班级的班主任 然后恶魔班级的

爱情玩家的恶魔情人未成年,这本书的名字挺多的,你直接搜作者爱情玩家好了

『肆』 找一本看过的忘记名字的小说。。。只记得内容里有:主角在酒吧还是哪里救了一个失足少女知道的发名字我确认

差不多每本都会有失足少女出现

『伍』 求一本小说的名字

《超级女主穿越记》作者:喜也悲
内容简介
这年头,穿越?不再是稀罕事,穿到古代?更是平常,穿到绝世美女身上或是一国之母身

上?都平常,可是你看到过一个人穿到两个人身上的吗?一个是第一美女也是第一魔女,

一个是一国之母当朝皇后,嘿嘿,,现代自闭小女人如何能玩得转这些?哈哈,,大把大

把的美男噢,现代、古代、来回的穿呀穿,为了什么?就为了那一个个美美的男人们,不

玩死他们也要吓死他们,嘻嘻,,
想看校园?有!想看江湖?有!想看穿越?有!想看宫庭?有!想看小白?有!想看奇幻

?有!想看暗恋成痴女爱男?有!想看钟情于人男追女?有!总之,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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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爱古代老公》:琉璃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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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了点,对美丽的东西没啥免疫力,可也不至于倒霉到要离那么多次婚吧?虾米?不用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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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戏天下》作者:林绮童
清水出芙蓉,穿越各不同……
别人穿越后,总能混得江山在握,武林巅覆,美男被征服。
姑奶奶我——刚穿越(投胎)就被灭门;一出江湖就被两国通缉;遇上的美男个个黑心肝

;好容易混了个净世巫女,居然要我以命祭天!
老天爷~~~就算我仗着自个儿的脸蛋够清纯,手段够肮脏,装纯情玩柔弱;就算我有那么一

丁点腹黑邪恶假善良,好色风流爱耍宝,贪性怕死没人性……但我本质上仍是个好人~好人

~!你懂么?!

这是个以恶搞为主,阴谋为铺的故事;——讲述了一个风流无耻、腹黑邪恶,贪生怕死的

女人,关于伪穿越、真胡闹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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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龙女仵差》云卷锦绣——
作者:云卷锦绣

【内容简介】

一名顶着“月经”名号的女子,2岁灭狐狸精,
9岁把天下第一美男潘安的初吻给吃了,
10岁被送到尼姑庵去修心养性,
说白了就是去戒色,“戒色,戒色”可这色能戒吗?
13岁泡得一温柔美男(李尔帆),
拿下人家的定情信物,却把信物当了换肉吃。
17岁正式当仵差,从此验尸破案、泡美男两手抓,
最终谁能虏获乌龙小色女的芳心,抱得美人归?
大家下注,买定离手,拭目以待……

仵差=仵作+捕快 / 乌龙色女的事业=
验尸+查案+泡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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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落卿怀》作者:逍遥红尘(推荐他的文文,每篇我都很喜欢呢、)
温柔体贴的紫浔,我抱;
冰山烈焰的苍凝冽,我蹭;
飘渺出尘的离汐,我摸;
冷酷有形的隐桐,我搂;
阳光男子辰初云,我揪住不放;

问:这么多美男,你要得起么?
答:为了美男,仙来打仙,神来扁神,通通都是贱人我的
破狼完结文:笑拥江山美男,醉拥江山美男,诱仙
本文同样女尊,美男多,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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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夫临门》 作者:张廉(这篇我看过,推荐、)
简介:穿过去,坐拥七个帅老公,最小的还只有六岁,是谁那么没人性?!
慢着……这七个男人还都碰不得,那要来干嘛?统统休掉,休掉! 啥?还要娶?

好不容易把家里那几条白吃白喝的米虫解决又要来一个?那岂不是正好两桌麻将?不要,

不要!
嘿嘿,当腹黑男女遇到一个超级无赖腹黑女,统统郁闷地完蛋!把你们统统派发出去

,免得看着挠心。 当全部休完成全之后,暮然回首,自己一个都米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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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美男行不行》作者:若舞轻狂
我想要一个人生活行不行?
答:不行!
那不要美男行不行
答:不行
美男就美男,那少点行不行?
答:还是不行!
都不行,
那总有可行的吧!
可行的事情就让美男去告诉你吧!

本文是一女N男的女尊修真、言情小说----修真为辅,爱情为主。文中有仙、妖、人、鬼纠

结在一起刻骨的情感,NP结局,文案说的很笼统,在这细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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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逍遥逛古代》 作者:雷影
内容简介
在战场上她是杀人如麻、嗜血成性的战魔
在官场上她是装疯卖傻、狡猾多变的女巫
可是在情场中,她却清心寡欲、孤芳自赏。
是无情?还是太多情?
“心儿!我什么都不要了!这天下、这权势……我都不要了!只要你在我身边……”他

孤独、冷傲,俊美邪肆如他,也放下一身骄傲。语气,带着卑微和乞求,风神如玉的脸上

淡定不再…….
“有没有人说过,你很残忍?”他,邪媚风情,雍容风华。可是为何却换不来她的一眼

眷顾?心…….犹如被啃噬一般痛到不能呼吸,是放手吗?可是为什么最后痛的总是自己?

他该何去何从?.......为什么在她逍遥自在的时候自己却带着悸动的心就此沉沦…….
“姐~,不要再离开我了!”他,从对爱情的懵懂……经历了坎坷的误会折磨,到最后

却是只有对她的执着和信任……
她冷情孤傲俯览天下所为何求?
只为能独自逍遥天下尔……
只是要带上他?.......还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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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小女子闹古代》 作者:啦米朵儿
内容介绍:
在现代死了爸也死了妈,可怜孤身一人,想不开跳楼自杀鸟。
却碰上了时间管理者瑾,帮自己穿越了古代。
美貌是资本,运气是底牌,在这个什么都没有的古代,她照样玩的天翻地覆。
暗领领主,青楼老鸨,神界公主,皇后,富婆,庄主……可爱的她,身份层出不穷。
他,是把爱情当游戏玩转的恶魔,遇到她后,能不再当儿戏吗?
他,是被众美人围绕的情圣公子,遇到她后,能只望她一个吗?
他,是温柔体贴如天使降临
他,是内心冷漠如寒玉,遇到她后,能打开冰冷的心吗?
他,是被操纵的九五之尊,遇到她后,能重新找回自我吗?
他、、、、、
他们都会 弱水三千,只取她一瓢吗?
蓝幻儿虽然花痴,但在古代她学会了乐观坚强懂得为他人着想。
经过她身边的帅哥在不经意喜欢上她,优柔寡断地她该如何抉择?
她要带着帅哥们在各界游山玩水,羡煞他人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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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雌霸天下》

啥?飞机失事砸死人了,那人还是女皇呢~~~555~~~命歹啊~~~
什么?要我代替她~~原因:一,我砸死她的;二,我和她长得像;三,我没得选择~~


要代替她,从现在开始,但是~~~妈呀,我怎么好死不死竟砸到人家床上去了呢???

?现在是什么情况啊~~~~~妈妈呀,救命啊~~~~
主角:飞扬,流星,天涯,月夜,蓝衣 ┃ 配角:清风,飞瑜,飞霆 ┃ 其它:红颜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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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月》 作者:邪魅冰泪

什么?我是统一四国的真王?
什么?我有三位王夫?还各个爱争风吃醋?
什么?我的灵魂竟然不是这个世界上的?那是哪的?
什么?我另一个世界还有一位丈夫,已经追到了这个世界?
什么?———等一下,让我晕一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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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女落落戏江湖》 作者:薛长歌
简介:
【内容简介】

女猪刘茫落,小流氓一个,长相一般,欺软怕硬,吝啬贪婪,好吃懒做,好逸恶劳还好色

无赖,心狠手辣,可谓一无是处,唯一可取的地方是脑子还算灵光(废话,不灵光怎么混

吃混喝)。

一个绝世魔头,一个武林盟主,一个天下首富,一个辣手神医,一个谍报头子,一个无耻

神棍,外搭一个“皇宫出品”,组成居家旅行、杀人放火必备团队——落落流氓团。

礼拜一、礼拜二、礼拜三、礼拜四、礼拜五、礼拜六、礼拜天,一个礼拜也就七天,居然

就都给排满了?靠之,怎么这么多?强烈要求国家公休日!裁员,裁员!落落流氓团要裁

员!炒谁的鱿鱼好呢?靠之,貌似个个都不是好惹的主啊,还是包袱款款,自个跑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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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佳人戏战国之一代红颜》作者:洛兰
靠!见鬼,居然在身世大白那一天掉进悬崖来到战火纷飞的战国.
好吧,就算知道自己是捡来的这个消息打击很大也不至于这么激动吧.
就算自己曾经失忆也不用跑回战国找回记忆吧?
更惨的是,遇见三个没良心的师傅,在教了她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后,居然就将她赶出师

门寻找同门?
阴错阳差,竟让她以男儿身份名扬天下,从此只穿戎装难穿红装.
假凤虚凰,她一路情挑众位才子俊男,连所向披靡的秦王嬴政也无力招架.
且看她这风流佳人如何游戏战国,斗智斗勇,抱得美男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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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有此女天下乱》 作者:月凉(这篇看过,好看啊,推荐)

简介:

司徒端着玉石杯:“安然,今晚若陪我饮酒,盗走我玉扳指欠下的债,我减你一百两。”

楚林品着安睡茶:“女人,明早若唤我起身,打坏我金算盘欠下的债,我减你一百两。”

楚溪擦着薄长剑:“蠢蛋,饭前若替我洗衣,弄丢我小匕首欠下的债,我减你一百两。”

子叶修着纤纤指:“果宝,午时若为我下厨,碰坏我玉雕琴欠下的债,我减你一百两。”

都TM是吸血鬼!去你丫的连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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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男十二宫》作者:逍遥红尘(这篇推荐,是我很喜欢的一篇,但目前还未完结)

你以为雪地跪爬,雪白修长的大腿就能勾住我的魂?
你以为给我上下其手摸个遍,我就该温柔缱绻抵死缠绵?
你以为胸膛半露春光一缕,就想留下我的心?
你以为睁着无辜大眼哀哀哭泣,我就柔情蜜意?
你以为抱着被子半露肩头缩床脚,我就亲密爱怜?
我是谁,堂堂初夜王爷,万草丛中过,只要身子不放情。
人给我留下,江山我不要
十二个美男,十二曲春色,十二般风景,十二种情怀
最终,谁才是身边所伴?
落魄江湖载酒行
楚腰纤细掌中轻
十年一觉扬州梦
赢得青楼薄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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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我最强!》 作者:最爱文文
内容简介
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走了她生命中的挚爱!
“女人~!你真没用!”这是他经常调侃她时说的话!
心,已然随着你的离开而碎裂!
无爱,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看海——
这是你答应过我的承诺,可是你却失约了!
我愿意带着对你的记忆,转世投胎,但愿我们下辈子能够再次相遇,相爱!
跳海,我没有失去生命!而是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
女尊王朝!!!
“丫头,你们未了的情,将在这里继续,为了他,你要学会等待,学会坚强,学会保护他

!!!”
昏迷中的她,听到了这样的一番话!坚强!等待!只为了你!!
“女人,你真没用!”
不!这一世,我要强大!
女人!我最强!!!

咦?这是什么意思啊?丞相,将军!他们吃饱了也来玩啊!不要了,我可不是什么样的货

色都要的哦!
NP文!NP文!本文将会出现N个男主角!不喜欢此类文文的亲们,可以选择绕道!喜欢的话

呢!?票票送来!留言送来!哈哈..........
由于亲们的误会,文文再次解释一下,本文是NP文,但是并没有女尊国一事,本书中女主

很强大,女主的感情文文会在后面交代,请亲们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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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美男爱上我》
为争亿万家产,竟被手足残害,幸好苍天有眼,被她附身在一个八岁女娃身上。
哪个神仙这么可恶?竟让这女娃是个傻子?可是……她傻我不傻嘛,立刻恢复正常!
啊!四公主?天哪,女尊男卑?还是内定太子?继承女皇宝座之人?哇哦~塞翁失马,焉知

非福?赚大发啦~

三年才一选秀男入宫,这宫中……只此七十二妃?怎么够!
外加英俊侍卫,京城才子,江湖英雄,这总算是够了吧?
切!摇头,再摇头……不够?那你到底怎么样才满意呃?
我要……我……我要……三千美男爱上我!!!
噗……喷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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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十二个老公》:包心菜
内容简介:

穿越来的第一天我就发现,原来我有十二个老公。
但是请注意,这只是个开始。
至于结束的那天,当然要等美男死光光的那天。
丫鬟:夫人,大老爷听说夫人昏迷,特意从边疆赶回来了。
我:大老爷?边疆?
丫鬟2:夫人,夫人,二老爷听说夫人昏迷,也从镖局回来了!
我:二老爷是大老爷的弟弟?
丫鬟:不,二老爷是也是夫人的老爷呀。
我:那是什么?
丫鬟3:夫人夫人,三老爷从马上掉下来了!
我:三老爷......
然后.......
当我见到了我那十二个老公亲亲以后,我发觉,原来这个世界是如此的美好。
似乎我天生就很幸运,因为我的老公各个美如仙。
丫鬟(咳嗽):这个夫人,你忘记七老爷了,七老爷他......
对呀,老七的脸我从来没见过,就是在我们最亲密的时候,我也不曾见过。
不过无所谓..... 大家相安无事,我就自得其乐。
一三五二四六周日出去寻花问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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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皇家女之任我逍遥》

一份宿命,看麻雀怎么变凤凰......
九块通灵火玉,九份真情,看一女九男的恩爱缠绵......
火凤凰涅磐后,怎样浴火重生......
冷欣儿,一个现代都市女因为一段宿命进入另一个世界,将会有一份怎样的传奇人生..

....

一女 N男,吾喜吾爱!!!
九块玉佩,九位美男玉主;

九个形态各异的美男子,九份情牵一世的真情,九段天地间早已定下的情缘,
逍遥亲王的一世奇缘,全在此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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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拥江山美男》作者:逍遥红尘
(这篇看过,好看,第二部更精彩,叫“醉拥江山美男”,推荐啊)
人生的方向,
换一条路走,一样辛苦。
一个完全符合心目中完美的世界,依然充满腥风血雨
究竟是这个世界淘汰我,还是我改变这个时代 我并不在乎
在意的是
这如花的美男,是要一个?两个?三个?
还是统统都不放过
本文女尊男卑,男人生子,NP不适者甚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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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了我的文件夹N久啊,先贴上面那些吧,毕竟1女N男的文文我有近百篇...把有简介的一部分贴了上来,而且删减了些,累啊~~~~下面我把一些我感兴趣的但没下到的帖上来吧,希望有的人能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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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公不嫌多》

简介:她是一只贪财的紫狐,却因人类的围捕而受到灭族之灾。 她只是和丞相生死与共一

场,丞相就追着她跑了。

她只是说她喜欢银子,妖狐就非要她不可了。
她只是无意救了魔王一次,魔王从此就赖上她了。

她只是差一点就废了堡主,堡主就天天嚷着要她负责了。

她只是和六哥大吵了一架,六哥就对她不一样了。

她只是偷看了阁主沐浴一下,阁主就天天粘上她了。

她只是不小心劫错了人,首富便把家当都送她了

她只是看上了他们的银子啊,为何一个个都追着她跑啊。 她只好卷起家当偷偷跑路…奈

何桃花朵朵遍地开,甩也甩不掉。 某些美男眨巴泛泪滴眼眸齐齐盯着她:“我们家当都给

你了,你当然要养我们了。” 其实她只是日赚千两而已! 其实她店铺也就几十家而已!

其实她有那么几幢‘寒舍’而已! 其实她… 其实她很穷的,她真的很穷,她养不起他们

啊!所以她只好两眼一闭,翻个白眼,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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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皇戏蕊》
简介:和三位拥有超能力几乎无敌的好友一起游了躺富士山,她还能中枪受弹,然后——

穿越?!
好!穿越就穿越,反正挺流行!
可, 她一睁眼便被一个神仙一样圣洁的色胚给扒光了衣服强制检查:“既然我的花儿救

了你,也就等于我救了你,所以,从此以后你便是我圣医谷的人了,要…”
降身为奴,做牛做马?
切,杀了他她到比较愿意,于是,她逃!
妈的,她恼了,这四个色男人,什么圣皇,妖皇,武皇和天皇的,她要整死他们…反正她

老大是风之战神的,还有那么多…超级厉害的绝色老公…
看她还不把这些个自认为可以玩转天下的臭男人给…一网打尽…
作者风天若的四部曲之一,相当好看。还有其余几部也都是np文。都特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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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僵尸玩转异世》
简介:
强大,腹黑的女主,由于母亲为了躲避日本人的屠村而逃到一个神秘的绝阴之地而生

产,生产之时又逢千年难遇的阴时阴刻所以成为万年难遇的九阴玄女,机缘巧合之下被僵

尸之王将臣收养,入世修行之后为了回家看望养父路遇一正在飞升渡劫的老道结果被天雷

劈入异世,且看女主在异世的奇异之旅,玩转异世收美男!!女主万能,不喜勿入!!
部分男主男配:
李翊:男主之一,雷灵之体,降生之时能力和记忆被封印,后被女主解开,因为女主

穿越之时所发的誓言而被XXOO。
苏异:男主之一,女娲座前九尾灵狐苏妲己最小的儿子,个性活泼调皮,对女主一见

钟情,在女主面前就是一个乖宝宝,人后则是恶魔。
风林之:男主之一,风灵之体,沙国国师,遇到女主之后宁愿抛弃责任也要追随左右


陈子青:男主之一,陈国国主,冰灵之体,遇到女主之前乃万年不化的大冰山,柔情

只对女主展现。
齐暄:男主之一,水离国右相之子,一直对女主不离不弃,用自己的深情守候换来女

主的真情相待。
水楚漠:男配之一,水离国五王爷,对女主是落花有意,可惜女主流水无情,后被女

主撮合与周国小公主,夫妻都得女主传授修真之法,后共立仙班。
黑木:男配之一,黑其国二王子,对女主的情敌不过权力的诱惑,出卖女主,最后才

发现他所追求的力量在女主强大的实力面前只不是一场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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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不开的桃花》
简介:前世,她被当成报复爷爷的棋子,一命呜呼,
醒来却发现自己奇迹般的成了刚刚离开娘胎的婴儿,
呃,错了,是离开爹胎的婴儿,
女尊,这么恶俗的穿越就这么没打一声招呼的找上了她,
好,没关系,重生代表年轻了几十岁,是她赚到了,
身份显赫,她接受,这个以后就没人欺负了,
娘亲奸诈,她无视,她不相信自己一个高智商的现代灵魂斗不过一只狐狸,
女皇阴险,她无语,人家是最大的头目,自己要谦让,
让她救人,她同意,积善以后就可以上天堂,
摆平危机,她义无反顾,朋友就是有难之时可以伸出援手,
但是,可是,为什么每次都会冒出一个娇滴滴的男子一脸痴情的看着她,她应该,好像,

大概什么也没做吧,
她深知做人要低调,她也把这种低调风格贯彻到底,坚持低调就是幸福,
再一次,老天显然还是没有玩够,低调的结果就是每每让她高调到不行,
她头痛,她怒吼,可是没用,桃花不断,而且都是一些不简单的桃花,压的她比古代的童

养媳还要委屈,
水灵灵的大眼微眨,小嘴可怜兮兮的撇下,呜呜,她要低调,她不要这些桃花啦~~~~~

女主凤雪灵,慧王之女,时而天真,时而狡诈,时而聪慧,总之就是花见花开,人见人爱

啊,无意中收服众多男主,可是这样的艳福可叫女主大呼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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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七嫁》
简介:
越第1日,洞房花烛夜,继子占我成狂。
第2日,惹了霸将军,女人不是人,不爱就翻脸;
第7日,奸商买了我,一脸笑靥花,可心却比眉黑;
第8日,二嫁棺里男,夜半他诈尸,一口一句媳妇叫。
都说番皇残,可我却珠胎结;都说驸马痴,可次次偷捏我。都说太师毒,却柔情几多娇;

都说拓拔王见女就杀,可我却成了他的宠。都说……
**[简介小白,正文略正些]**
桃花朵朵开,不摘白不摘。一三五七嫁,个个来头大。夫君不听话,用脚向外踹。七嫁十

七男,选谁不选谁?
妖孽继子说:“还记得那晚吗?你卑微地承欢?想我还你,就听我好这句话:我是认错人

、恨错人了,可我、没要错人,更没爱错人。”
霸王将军说:“跟我回去,或者化为灰烬。”
奸商大伯说:“我花三两三钱买的你,你得为我生三男三女才莫赔本。”

可爱相公说:“小媳妇,你若离开我,我便咬破你的唇,咬破你身体的每一寸肌肤吃你的

肉。”
腹黑王爷说:“你知道吗,本王喜欢你睡觉时的样子。毫无防备,任我为所欲为。”

冷血残皇说:“世间最伤人的兵器,不是刀不是剑也不是有毒的暗器,而是你的心!我的

血流早已成河,还淹没不了你吗?”
天下霸主说:“把朕调教成专情好男人,这天下,我拱手相让。”

小白版:
【她温烫的手掌轻抚上他的胸膛,呼吸中带着令人迷醉的香气:“救我…”】
一笔交易,她被他“吃”了!
【她衣裳尽褪,香肩半露,笑吟吟地望着他,清眸中闪过一丝狡黠:“你要负责!”】
为了逃出青楼,她把他“吃”了!
【他笑容暖如春风,俊美的脸却无端透出几分邪魅之气,干净修长的手指轻轻抚上她的脸

,缓缓摩挲着,薄唇轻勾:“我是你夫君。”】
突遭绑架,意外得来一名夫君,原来他早亦已“吃”了她!
【他唇边扬起一抹淡静的微笑,温和而又宠溺地看着她:“今后一直与我在一起可好?”


温雅如他,竟也揣着一颗想要“吃”掉她的心?

美男各个都是“狼”,谁才是她真正的郎君?
阴谋重重,谁又是真心对她?
她笑看风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只狼!
“想要我,就先乖乖变成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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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房男妾》
简介:此文女主腹黑好色没心肺,男主腹黑残暴没心肝……

谁说女人要贤良淑德?

且看洛水水,琴棋书画件件不会,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她不过是一个在街头买情趣用品的

无业游民,身无长处,谁能料到躲个追杀还得穿一回?!
失钱失势不用怕!扮成小混混玩转皇宫江湖一样活得潇洒!
抢个美男过家家!人才两得乐哈哈!

别人抢着做男妾!你也得看爷我乐不乐意!
美男家里小妾十九房,那是福吗?那是祸害无辜少女的种猪!
为了天下苍生,我牺牲自己,成全他人,勉勉强强,让你做我的第二十房男妾吧!
什么?不乐意?一脚踹飞,没商量!
乖乖躲到我的怀里来,保你有钱有势顶呱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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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寻妻(女尊)》 作者:雨薇儿
主角:年天惜 ┃ 配角: ┃ 其它:

简介:人家都是千里寻夫,而我,却是被那千里寻妻的人找到了,还不怨千辛万苦的要把

带回去,却是要把我跟其他男人送做堆,说是让我回归故土,养家糊口,哇,这还有没有天

理啊,我我我,根本就不认识他们么,凭什么啊,就凭我这身还算凑合的皮囊么。

『陆』 寻一本青春校园小说 几年前看的,女主角很漂亮(好像女主角有一个弟弟)。其中有一内容是黄丝带

老橡树上的黄丝带
楔子

曲弯弯走在这条扩了又扩的马路上,远远地就听见了歌声。
这是她来来回回无数次走过的上学放学的路——可如今,面目已全非了。初中毕业已经四年了,她现在正放暑假,开学就大二了。四年来,从未再走过的路,一时又让她无端地想起往事来了。
记得那时,她走路总喜欢拣一粒漂亮的彩石子踢的,先一脚踢得远远地,然后追上去,然后再踢,然后再追上去……一路地踢着它回家或者上学,一直地踢到教室或者家门口,又或者,再也找不到的地方……
想着,那个自以为已经长大了的、刚上初中的女孩子,便出现在冉冉而落的无限斜阳里了:拖着她的猎袋(她管她的书包叫猎袋),哼着歌,自得其乐地摘些野花野草来玩:要么把花瓣一片一片地撕下来,一路地学天女散花;要么把一种毛茸茸的像裂开的小扇子似的野草叶子粘在衣襟上作装饰;要么在扣眼里插上两支昂昂然的狗尾草什么的……
嗯——那里,那里本该有一棵很大很老的老榕树的,老榕树底下,本该有一间老木屋的,老木屋风檐底下本该吊一只古旧的红灯笼的,红灯笼上本该用明黄色写着“有水”两个字的……啊,是了,老木屋的窗台,曾经是她堆积秋海棠厚厚的肉质花瓣的地方。记得每次经过,她都要朝木楞窗棂里、黑洞洞的老屋张看一眼的,然后把花瓣堆上去,堆上去。而风,却擅自把它们风干了,吹散了,洒落了……红红点点地绣了一地。
那里,还有那里,本该有一辆又老又破的大卡车的,轮胎瘪了,漆皮剥落了,孤零零地废弃在那里,从来也不见有人来把它拖走。而它,曾经是弯弯的里程碑呢。因为,它正好介于家和学校中间,看见它,就是说,离目的地已经不远了。
这么样想着的时候,弯弯忽然驻了足。嗯——还有,还有,那两个成天冲冲杀杀、追追打打的男孩子呢?那整个初中时代,就总是不经意或远或近一起行走在这同一条路上的男孩子呢?恍然地,弯弯又看见了那两个熟悉的少年,从打不开的车门里,爬进了破卡车的驾驶室,坐在旧皮垫子上,煞有介事地转动着锈迹斑斑的方向盘,拼命地揿着不会响的喇叭,大喊大叫着,高兴得什么似的……
今天,四年之后的今天,初中同学的第一次聚会,可能遇到他俩吗?
远远的歌声似断似续地飘绵而来,弯弯便寻了歌声行去——天!多想快些见到他们。激动的心因此满满地涨了起来,四年了啊,他们现在会是什么样子呢?变了还是没变?
就在S中旁边,她看见了那个名叫“返屋企玩”的歌舞厅。通体透明的落地大玻璃正被忧郁的夕阳浸泡着——浸得恍如一泓纯净的玫瑰红葡萄酒似的。准是这里了。
弯弯定定地立着,耳中便听见了那支呢喃的英文歌曲,那原是西蒙和加丰克尔的歌声:“告诉她为我织一件薄薄的衬衫,薄薄的衬衫,再涂上欧芹、洋苏叶、迷迭香和麝香草……”
这歌声如此熟悉,仿佛一种心往神追的深深呼唤似的,弯弯不禁浑身一震,心便惶惶地悬了起来。怎么?他也来了吗?那个……他?弯弯一时之间不知道该不该进去了,那个多年来没有结局的故事,等来的就是这样的重逢吗?抬起眼来,却见东边,渐渐地升起一钩新月,淡淡的,薄润而且透明;而西边,却还悬着一轮红日,圆圆的,苍凉而且沉静。哎——因为太阳属于白昼,月亮属于夜晚,所以只有在那样偶然的一瞬间,太阳和月亮才会相逢。
弯弯转过身去,徘徊了许久,终于没有踏入热洛的聚会,独自一人,往前走,往前走——天自顾自地黑下来了,所有那些如幻如电的往事,就这样一步一步地走了出来……
如果你想听听年少时的梦,就请坐在我的台阶上吧。
那些且莹且浊的往事啊,是谁欲歌却泪?

第一话聆歌

“风柔日薄春犹早,夹衫乍著心情好。睡起觉微寒,梅花鬓上残……”弯弯记得,那一天她起得很早,低低地吟了半阕李清照的《菩萨蛮》,施施地推开了素木窗,撩起风兰和吊竹梅悬垂而成的花帘——帘上,疏疏地缀了几颗淡淡的花苞,欲开还羞,欲开还羞似的。时令早过了立秋,可给人的感觉还是春天呢。

2005-07-14 17:19 回复
218.25.160.* 3楼

清晨的阳光被风吹着,飘得满屋都是。邻家老太起得更早,点起的红泥小火炉上,正熬着莲子糖粥,糖粥噗噗地冒着袅袅青烟,和着米饭的清香,透过窗子弥漫进来。一缕缕虚虚幻幻的金色光束——穿透了梧桐树纷披的枝叶——散落下来,散落下来,看得见烟雾的颗粒在其中悠悠悬浮。一声声清亮的鸟啼,空空的,空空的,仿佛近在耳畔,又远在竹深林密不知处似的。
弯弯颈上搭了块白毛巾,走在淡淡的风里,一任满头潇洒的发丝——微微地飞扬。来到落了一地细细碎碎桂花的露井边,打了一木盆清凉的井水。然后,浇了一匙蔷薇花露在里面,一边搅匀,一边依着井栏,用葫芦瓢舀了水,冲洗丝丝流淌的长发——自然的气息,花草的清香,就这么一齐收藏在秀发里了……
邻家老太熄了火,就着爬满薜荔藤蔓的古老的石墙角——坐在小杌凳上,手里端着粗陶碗,一边吹气,一边喝粥。一只老黑猫懒洋洋地伏在她脚边,拱着背暖暖地晒太阳。一时,老太太撩起了眼皮,却见一个小姑娘,穿着一身洁白的芭蕉布长裙,在熹微的晨光中娉娉婷婷地走来,凉滑幽芬的湿发披在双肩。
“哟!”爽直的老太太忍不住挑起了大拇指,“小姑娘,真漂亮!”
弯弯便笑了,灿烂如一朵在阳光尖端盛放的白百合。
正是暑假快要结束,新学年尚未开始的时候,弯弯收到了市重点S中的录取通知书。通知上说,那一天是新生报到的日子——报了到,弯弯就是一名全新的中学生了。
真是梦寐以求的日子。以前,从后窗常常可以看见S中的学生在做广播操,妈妈有时就会说:“弯儿,来看——那就是S中,只有最聪明的哥哥姐姐才能上S中,弯儿长大以后也要上S中哦!”说时,眼里满满地全是期盼。弯弯远远地望着大哥哥大姐姐们随着广播操的音乐一起一伏,觉得他们真是幸福啊。那时,在她眼里,S中就是天堂。如果我也能戴上S中的校徽走在街上,在大家羡慕的目光中高视阔步该多好?
没想到,这么美好的愿望这么快就要实现了。
一个暑假都呆在家里,真是闷也闷死了。弯弯盼着早些开学,也好早些见到新同学呀。所以,匆匆吃了早饭,就心急火燎地往学校去。
终于坐在打扫干净的新教室里了——初一六班,嗯。什么都那么令人兴奋,而窗外,就是开满白蔷薇的花池。弯弯故意地转过脸去,漫不经心地看那些饱涨浑圆的花苞。其实,她心里更想研究的是——这满满一屋子来自各个小学的优等生——她的新同学呀。
蓦地,小山坡那边,一个小黑点升出了地平线,是谁飞扬的发,镀了一道日色的金边?渐渐地,升出了冷峻的眉与眼,渐渐地,升出了英挺的鼻与唇,渐渐地,升出了一张俊美的男孩子的脸,渐渐地,升出了一身靛蓝色牛仔衣的少年。他轮开两条长腿飞奔在地平线上,背后衬着硕大浑圆的红日,遇到什么障碍就一越而过,一切的一切,在他眼里都是那么地无所谓。他越过操场的栏杆,越过打横的自行车,越过教室前的花池……然后又一越,倏地就停在了大家面前,仿佛施了什么定身法似的站住了,然后面不红、心不跳,若无其事地找了个空座位坐下来——真是优雅如豹呢。
弯弯不由脸上红了一红,暗怪自己竟然看了陌生的男孩这么久。毕竟,十三岁,是个容易心动的年龄,就因为男孩酷帅的跑动姿势和对一切全不在乎的年少,让弯弯深深地记住了他。
七年以后的今天,弯弯回想起当时的羞涩来,还不禁胸闷气短。那就是他留给她的最初印记吗?也许,也许,再过一百年,他——也仍是她心灵的捕手吧?
后来,班主任燕老师走了进来。那时的燕老师——那么地年轻貌美呀,是个刚从N师大中文系毕业的新鲜人。她只是那么静静地在讲台后面一立,也没像其他老师似的,拿着教鞭狠敲着黑板使劲嚷嚷:“大家静一静!大家静一静!”教室里却蓦地静了下来。她仿佛晨雾中山风拂过的野百合,恬淡、娴静却又率真爽直,有着林黛玉一样古典美的清新容貌,而骨子里却是现代女性的活力四射和敢作敢为。她的目光只是不经意地转了一个角度,就突然地笼罩了一室的光华。大家全都不知不觉地失了神态,在那一瞬间,似乎都被她至美的光芒震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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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25.160.* 4楼

至于燕老师当时穿的是什么,这会儿弯弯是一点也想不起了。也许,一个真正的美人,需要的本就不是叮叮当当珠光宝气的金银首饰——她自身的光芒就足以令所有的珠宝黯然失色了。只记得,燕老师是喜欢趣致的植物饰品的。聪明的她总能令人耳目一新。或者采一朵含苞欲放的红玫瑰斜斜地插在挽起的发上,挑一缕青丝飘荡在颊边、耳际;或者串两朵清秀的白玉兰,穿在扣眼上,一步一摇,一步一荡的;又或者,用红豆和菩提子串了几圈手链绕在皓腕上,如果不经心碰了哪里,就会轻轻地发几声脆响……那一份潇洒出尘,清新自然的感觉就在这漫不经心的插花戴草中找到了——“绝代有佳人,幽居在空谷……天寒翠袖薄,日暮倚修竹。”——难怪后来,读到杜甫的《佳人》时,大家全都不约而同地想到了燕老师——那样一种香远益清的风神之美呀。再后来,女孩子们私下里议论那些当红明星的时候,就会不自觉地拿了她们来和燕老师做比较。结果,比来比去,却得出结论说,那是什么第一美女呀?哪里有燕老师那么耐看那么有味道?
那天,弯弯第一眼看见燕老师的时候,就喜欢上她了。喜欢一个人和讨厌一个人都是一下子的事。弯弯喜欢的人就一直喜欢,讨厌的人就一直讨厌,从来没有理由的。
不大记得燕老师说了什么了,只记得,最后,她说要布置一个作业:“大家回家以后,每人制作一盘30分钟左右的录音带,内容、形式不限,只要尽情展现自我就行。开学以后,我们将从每个四人小组中推选出一盒优秀的‘个人专辑’。然后,集中起来,再从中评出一、二、三等奖……”
弯弯一开始听说要做作业,想着还没正式开学,就要忙作业了,心里老大一阵沮丧。等听明白了是这么一个别出心裁的“作业”以后,就会心地笑了。很有创意——弯弯想,有谁做过这样的作业?从那一刻起,弯弯就下定了决心,要拼命想法给燕老师——留一个与众不同的印象。
回家的路上,弯弯一边采来路边的小野花,插在扣眼里,一边就在心里谋划开了她的首张“个人专辑”。
一回到家,就端了一纸盒的空白磁带出来,挑了一盒SONY的。等填饱了录音机张开的大口以后,却拿不定主意了,该先说什么好呢?
于是,取了纸笔出来写草稿。却怔怔地端着面庞,想了好半天。哎——该从何说起呢?对着镜子看了又看,把自己看清楚了。那镜子里的,是一张天使般无瑕的面孔。纵然挑剔地看了半天,还是没能找出什么缺憾——太完美了,完美得不真实。虚虚幻幻犹似玻璃一样脆弱的、易碎的,总是带些伤感,总是要伤人或者伤自己似的。正是因为太完美了,妈妈反倒担心了:“都说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弯儿现在已经出落得这么完美了,长大了会不会反尔变丑了呢?”
妈妈的担心也是弯弯的担心,哎——如果我长大以后,能像燕老师那样就好了。出了好一会神,弯弯才想出了这么几句:“我的名字叫曲弯弯,像那一曲弯弯的月亮。我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女孩,很静很孤单。我喜欢和镜子说话,喜欢把名字写在水上,喜欢空气中渗入音乐,喜欢让风吹散我的长发……”
弯弯很喜欢这样感性的自我介绍。清了清嗓子,郑重地按下了录音、播放键,用极缓极缓的声音读了一遍。结果是:很不满意。我的声音怎么这么尖而紧呢?怎么一点也不从容舒缓呢?弯弯挑剔着想。然后,毫不犹豫地把它抹掉了——重新来过。闭上双眼,深深地吸了口气,尽量平和地、沉静地,想象着幽远的意境。然后,才缓缓开始读了。可才读了两句不到就读错了,哎——
制作专辑真是不容易。为了精益求精,弯弯就这么不厌其烦,一遍一遍地抹了录,录了抹……短短一盒30分钟的专辑,却用去了她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专辑有一个特点,就是——弯弯说:“一个人的时候,我喜欢吹风笛……”然后,就吹了一支《今晚等一下》的曲子。接下来,弯弯又说:“有一支歌,是我最喜欢的……”然后,清唱了那支老歌《芦花舟》,唱时,还和着节拍,敲起了方响,叮叮地敲出金属余音袅娜的清脆与高古。然后说:“怎么样?听出是什么曲子了吗?”“我还喜欢写诗,虽然写得不好,但是,我还是喜欢写,我可以读一首我自己写的小诗给你听”……整个专辑,都是这样独白式的,有着一种随意与松散,好像想到哪里就讲到哪里似的,其实,弯弯可用心了——是精心策划的漫不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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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25.160.* 5楼

制作专辑的过程中,不断地有小小的意外发生,常常弄得弯弯啼笑皆非,可是等这一切都过去了,弯弯却无端地怀念起来:怀念因为妈妈开门进来而被打断的诗朗诵;怀念因为吹到最后、神经绷得太紧而误吹的一个滑音;怀念唱着唱着,忽然忍不住了的笑声……
然后,弯弯在一张银灰色的卡纸上,用墨水钢笔画了一个长发在风中如云翻涌的女孩,半垂着长长的眼睫,脸上有一种如梦的忧伤,旁边写了“真我”两个字,作为这盒专辑的题名。最后,又用白色水粉加了几道笔触,稍稍提亮了一下,就没再填别的颜色了。这种画风源自印象主义大师德加的《系鞋带的舞女》——轻盈流动的轮廓、若隐若现的线条、不雕不饰的素净、淡淡弥漫的忧伤,这些都是弯弯喜欢的。最后的最后,弯弯用美工刀把它裁了下来,折在磁带的透明盒子里,作了专辑的封套。嗯,仅凭自己——竟能弄出这样好的效果来,很兴奋呀——难道还会有谁比我更多才多艺吗?弯弯得意地想。
开学以后的一个星期,弯弯交上了这张“个人专辑”——《真我》,一如蚌母交出了孕育经年的珍珠。
燕老师特意安排了一个下午开主题班会,专门播放入选的12盒专辑。那一天,可真是大开眼界得厉害——有说单口相声的,有讲故事的,有拉小提琴的,还有弹古筝的……却原来,初一六班卧虎藏龙啊。
后来,弯弯的专辑登台亮相了。从头至尾,同学们的惊呼声就未消歇过。是的,那几分不事喧哗的灵气,那几分隐约若虚的才华,所有人都分明感觉到了。连燕老师都不禁夸弯弯了,说,那其中有一种意境,有一种美,在初中生里,很难得呀。
弯弯真有点喜洋洋空阔无边的感觉了,却还一再告诫自己别高兴太早——还没最后敲定呢。可心里却无端地自信——以为夺冠非她莫属了。
哎——周瑜死时,连呼三声:“既生瑜,何生亮?”弯弯也想大呼三声“既生弯,何生焰”了。但是,周瑜是满怀遗恨满怀嫉妒的,弯弯呢?没有遗恨,没有嫉妒,却很复杂。
播到最后一盒专辑的时候,正打下课铃,同学们先是一阵骚动,都在收拾书包准备回家了。可是,却猝然飘来了那样的歌声,那样清扬的歌声——伴着原声吉他,一层一层地婉吟着——游走在呼吸中,迢递数里——将至绝处,却又幽幽地来了,仿佛柔肠百结,泫然回首似的——极缓极轻地唱出的正是RichardMarx的《Rightherewaiting(此情可待)》:“Whereveryougowhateveryoudo,Iwillberightherewaitingforyou,,Iwillberightherewaitingforyou…(无论你去哪里,无论你做什么,我永远在这里等你,无论等待多久,无论如何心碎,我永远在这里等你)…”如此地反反复复,悠悠长长,一如白莲悄然绽放,绽放——渐渐地展露淡远的莲芯……大家静静地听着,心便一点一点地飞散开来——随歌声盈盈而去了。
歌者是用心在唱的,歌声停了,却还久久、久久不绝,那种伴随歌声的喃喃自语和轻轻叹息,是那样地直指人心。也许,真正的艺术总是直接来自于心灵,并且诉诸于心灵的吧?弯弯的心被深深地悸动着,她不信这会是一个十三岁少年的歌声,它是穿行都市的风和飘落高原的雪,沉痛并且无言的——
“我的名字叫辛飞焰。”他说,“我要站在雪山之巅,披衣等待所有的风。风把我吹到哪里,我就到哪里去。”
“音乐?”他淡笑一下,“是生命的沉醉。人在任何时候都会活在最爱的一首歌里。我不为谁唱——只唱给自己。”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鬼呀?如此素酷,如此从容,如此不惊轻尘地就说出了如此深隽的话语?
再后来,他就被大家强烈要求着,站在了讲台上,唱了那支西蒙和加丰克尔的英文老歌《Parsley,Sage,RosemaryandThyme(欧芹、洋苏叶、迷迭香和麝香草)》:“告诉她为我织一件薄薄的衬衫,薄薄的衬衫,再涂上欧芹、洋苏叶、迷迭香和麝香草……”唱的时候,眼里竟有晶莹闪烁的一点,声音很轻很轻,可是,却飘绵不绝。其实,在座的没有谁能全听懂,可是,就连班上嗓门最大的夏雨佳,也忘记了胡闹,听得痴痴醉了。这世上不会有哪一种语言,能让全世界的人听了都微微地垂泪,因为听不懂的语言,等于空气。但是,音乐可以,音乐是一种心境,它穿透了你,向你诉说一切。也许,多年以后,你再也记不起歌词的细节,但是,只要你一哼起那曲调,那一份意境却又——依然弥漫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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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25.160.* 6楼

歌声停了,引来满堂的喝彩,同学们又是鼓掌,又是煽动:“酷啊!辛飞焰——再来一首!再来一首!”于是,他就用他传奇的嗓音,唱了一支又一支的英文老歌:《寂静之声》、《无心快语》、《我翅膀下的清风》、《老橡树上的黄丝带》……
却原来,英文歌是如此地不同于中文的单音节,它光滑一如游鱼,上扬、下行、回旋、顿挫,变化繁复地窜来窜去,不时地触痛你曾经的记忆,让久已忘记流泪的你,再也不想压抑什么,再也不想放逐什么,只想痛痛快快地——流泪……
弯弯就这样理所当然地输掉了同他的第一场较量。
后来,班上就风靡起英文歌了。听英文歌,唱英文歌,成了六班的时尚。聪明如夏雨佳者流,嘴里嚼着口香糖,耳里塞着耳机,动用了父母亲大人三令五申不准听歌曲、只准听英语的随身听,来了个天衣无缝的折中——听英文歌。女孩子们的歌本上,也摈弃了灰色恋情的流行歌曲,转而疯狂地传抄英文歌了——虽然歌词大意谁也不懂。下了课,歌声就起来了,你一句我一句的,总有人喜欢含糊着唱上几声。
可是,从来没有谁能唱得像他那样纯净耐听的——从来没有。所以后来,班上有三分之二的女孩开始暗恋他了,还有三分之一的女孩表示欣赏他。而会不会唱好听的英文歌,倒成了女孩子评价男孩子有没有魅力的标准了。
哎——没有什么可以超越,音乐或者一声叹息的高度——如同塞壬们至美的歌声,能够魅惑奥德修斯们死于莽荒、不作归计。他的歌声——也让弯弯第一次感受到一种颤栗的喜悦,禁不住地要仰望苍穹——想着要把云彩吸引过来,使它忘我,降临到地上。
什么时候,他能仅为我一人唱一支歌呢?弯弯思量着。
许多年了,那盒《真我》专辑还收藏在一只加了锁的抽屉里,它只得了二等奖。有时,弯弯会偶然地扫它一眼,也想翻出来听听,但终于没有。
那不是十三岁时的一场梦吗?既然是梦,就不可能捉住,就让一切随风吧——嗯?

第二话竞答

也许,弯弯只是想要他只为自己一个人唱一支歌的缘故,便总在有意无意地和他较量着,希望有朝一日能够赢他一回——也好让他对自己刮目相看呀。可是,接下来的班长竞选也好,摸底考试也罢,弯弯都输了。
辛飞焰当选为初一六班的班长.......

『柒』 求一部小说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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