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小说为什么非要起个中国名字
『壹』 国外小说(尤其英文)为什么要把人名要翻译成汉字
因为文学翻译的目的是让读者领略原著者所在国的人民的生活和情感经历。如果说阅读没有翻译过的原著,更能让读者领略原汁原味的异域风情的话,那么在翻译成中文的著作中,翻译者照顾的是本国的读者的理解能力和知识水平,因此有必要拉近原著与读者的距离,让原著更能接近译入语读者的生活环境,尤其是爱情小说,就有必要连同名字也翻译过来, 最终目的是让读者感觉好像除了人名有些不好记,而其他则和他们的生活经历有许多相通之处。如果直接搬过来,让读者产生直观的文化隔阂,感觉生硬突兀,这就像一个穿着西装的人脚上穿着一双布鞋。
『贰』 写西方小说用中国人名可以吗
西方小说最好不要用东方的名字,会显得很不对劲,风味不纯吧。
当然如果你的小说之中会出现一些东方的角色,或者干脆就是一个东西方混合的世界的话,那就随便了。
起名字嘛,好听不拗口即可。
网络小说并不是想挣钱就挣的。
玄幻类的小说,目前最大的是起点中文网,还有两家比较不错的是17k中文网和逐浪中文网,其他的基本都是些三线之后的小网站了。
作者从开始写书到有收入,有一个不短的过程。
你在某一个网站投稿,小说审核通过,你的创作之路就开始了。(一般新书上传审核通过很简单)
然后你需要保持每天一定量的更新,恩,基本上是最少2000字,最高无上限,但一般都是4000到10000之间吧。
等你的书到了一定的字数(各网站不同),你的书会自动出现在某个编辑的操作界面上,如果你的书质量不错,编辑觉得你比较有潜力的话,会联系你签约,这样你就迈出了向挣到钱前进的第一步。
签约之后,你需要继续不停的写,这个时候你的收入来自网友们的打赏(以起点为例,其他网站在这个方面似乎没有这样的功能),通常是不多的。
如果签约之后,你的书热度较高,看得人不少,那么你就又可能加入vip,你的书每一章都开始有了一定的价格,你开始赚钱了。如果你的书足够好看,你绝对会挣不少。
各家网站的福利政策不同,对那家感兴趣的话,就去那家看看公告什么的,一般都有,要不就网络搜索,也可能找到。
起点是最大的网络小说发展之地,资金丰富,对优秀作者的各种奖励也十分丰富,如果书确实好的话,建议去那。
其他网站的优势就是没有起点那样八十万作者挤独木桥的惨状,相对的,待遇福利之类并不如起点。但是也有一些自己的保障作者的系统。比如作品买断之流。
作为一个新人,无论去哪里,你都会发现写网络小说并不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如果你下定决心的话,心里一定要做好即使第一本书一文不名也要写到一百万字,而且必须认认真真的完结的气魄。这样你的第二本书才可能火起来。
想要一次性的火起来,一炮打响,你必须有一只生花的妙笔,灵活的头脑,足够快的打字速度或者每天很长的打字时间,而且必须揣摩网上读者的心理。
第一本扑街,第二本依然扑街,第n本稍微扑街,第n+1本终于修炼成功,这样的模式才是大部分的网络小说作者面对的现实,那么也请你做好这个准备。
想混成小神,不会比考上研究生所付出的简单,想成为大神,也不会比博士的毕业论文简单。如果你做好了充足的准备,那么,祝你好运。
『叁』 为什么现在西方玄幻小说中的角色竟是中国名字呢,好奇怪啊
因为作者是中国人
『肆』 为什么中国人要起个外国名字呢
..
因为他们觉得外国名叫起来很飘逸~
有个人认为外国名有档次。。
没看见那些偶像剧里,稍微强一点的人都是外国名...
..
我看来有点装精!
呵呵~我爱中文名...
我爱中国哦~
『伍』 给几个中国和外国的文学名著的名字,注意一定要是名著,不是小说
1.《傲慢与偏见》
小乡绅班纳特有五个待字闺中的千金,班纳特太太整天操心着为女儿物色称心如意的丈夫。
新来的邻居彬格莱(Charles)是个有钱的单身汉,他立即成了班纳特太太追猎的目标。在一次舞会上,彬格莱对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Jane)一见钟情,班纳特太太为此欣喜若狂。
参加舞会的还有彬格莱的好友达西(Darcy)。他仪表堂堂,非常富有,许多姑娘纷纷向他投去羡慕的目光;但他非常骄傲,认为她们都不配做他的舞伴,其中包括简的妹妹伊丽莎白(Elizabeth)。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傲慢的家伙。可是不久,达西对她活泼可爱的举止产生了好感,在另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同舞,却遭到伊丽莎白的拒绝,达西狼狈不堪。
彬格莱的妹妹卡罗琳(Caroline)一心追求达西,她发现达西有意于伊丽莎白,妒火中烧,决意从中阻挠。而遭到伊丽莎白冷遇的达西也鄙视班纳特太太及其小女儿丽迪亚(Lydia)及妹妹们的粗俗、玛丽的平庸。在妹妹和好友达西的劝说下,彬格莱不辞而别,去了伦敦,但简对他还是一片深情。
班纳特没有儿子,他的家产将由远亲柯林斯(Collins)继承。柯林斯粗鄙无知,却善于趋炎附势,居然当上牧师。他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绝后,马上与她的密友夏洛特(Charlotte)结婚。
附近小镇的民团联队里有个英俊潇洒的青年军官威翰(Wickham),人人都夸他,伊丽莎白也对他产生了好感。一天,他对伊丽莎白说,他父亲是达西家的总管,达西的父亲曾给他一大笔遗赠,却被达西吞没了。伊丽莎白听后,对达西更加反感。
柯林斯夫妇请伊丽莎白去他们家作客,伊丽莎白在那里遇到达西的姨妈凯瑟琳(Catherine).伯德夫人,并且被邀去她的路馨山庄做客。不久,又见到了来那里过复活节的达西。达西无法抑制自己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向她求婚,但态度还是那么傲慢,加之伊丽莎白对他有严重偏见,便坚决地谢绝了他的求婚。这一打击使达西第一次认识到骄傲自负所带来的恶果,他痛苦地离开了她,临走前留下一封长信作了几点解释:他承认彬格莱不辞而别是他促使的,原因是他不满班纳特太太的轻浮和鄙俗,并且认为简并没有钟情于彬格莱;威肯说的却全是谎言,事实是威肯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乔治娅娜私奔。伊丽莎白读信后十分后悔,既对错怪达西感到内疚,又为母亲的行为羞愧。她逐渐改变了对达西的看法。
第二年夏天,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与他再次相遇。她发现达西变了,不仅对人彬彬有礼,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乔治娅娜非常爱护。她对他的偏见消除了。正当其时,伊丽莎白接到家信,说小妹丽迪娅随身负累累赌债的威肯私奔了。这种家丑使伊丽莎白非常难堪,以为达西会更瞧不起自己。但事实出乎她的意料,达西得知上述消息以后,不仅替威肯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丽迪娅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往日对达西的种种偏见统统化为真诚之爱。
彬格莱和简经过一番周折,言归于好,一对情人沉浸在欢乐之中。而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安妮(Annie)嫁给达西的凯瑟琳.伯德夫人匆匆赶来,蛮横地要伊丽莎白保证不与达西结婚。伊丽莎白对这一无理要求断然拒绝。此事传到达西耳中。他知道伊丽莎白已经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诚恳地再次向她求婚。到此,一对曾因傲慢和偏见而延搁婚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2.《海底两万里》
故事发生在1866年,法国人阿罗纳克斯,一位生物学家,应邀赴美参加一项科学考察活动。这时,海上出了个怪物,在全世界闹得沸沸扬扬。科考活动结束之后,生物学家正准备束装就道,返回法国,却接到美国海军部的邀请,于是改弦更张,登上了一艘驱逐舰,参与“把那个怪物从海洋中清除出去 ”的活动。
经过千辛万苦,“怪物”未被清除,驱逐舰反被“怪物”重创,生物学家和他的仆人以及为清除“怪物”被特意请到驱逐舰上来的一名捕鲸手,都成了“怪物”的俘虏!结果发现“怪物”是一艘尚不为世人所知的潜水艇,名“鹦鹉螺”号。
潜艇对俘虏倒也优待;只是,为了保守自己的秘密,潜艇艇长尼摩从此永远不许他们离开。阿罗纳克斯一行别无选择,只能跟着潜水艇周游各大洋。十个月之后,这三个人终于在极其险恶的情况下逃脱,生物学家才得以把这件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3.《红与黑》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 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己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自己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子,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伦,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但后来他又想当神甫,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拜在神甫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由于没有爱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 个孩子身上。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己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瑞那夫人被爱情与道德责任折腾得一夜未合眼。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可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
深夜2 点闯进了她的房里。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她暗想,如果在10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不过,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达到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己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己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
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特别关照。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
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他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己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己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儿,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并被3 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爱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儿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儿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玛特儿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儿很快就后悔了 。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儿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可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红衣主教、将军。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己的爱情苦恼讲给他听,他建议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达到降伏玛特儿的目的,并把自己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必须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儿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特儿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应该在中尉以上。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儿寄来的急信。信中说:一切都完了。于连急忙回去,原来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 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玛特儿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 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知道,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特儿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这些都是我喜欢的名著,希望对你有帮助。
1.上帝为人们造了一张脸,他们却又为自己造了一张。——《哈姆雷特》
(我个人认为这句比“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更有实际意义。
2.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之——《红楼梦》
3.善良人在追求中纵然迷惘,却终将意识到有一条正途。——《浮士德》
4.获取一颗没有被人进攻的经验的心,也就像夺取一座没有守卫的城池一样。——《茶花女》
5.离你越近的地方,路途越远;最简单的音调,需要最艰苦的练习。——《泰戈尔诗选》
搞定啦!
『陆』 为什么现在写网络小说的的内容总涉及外国名字,什么莱恩,什么丽丝什么莎的。看的真恶心啊。
呵呵,因为在现实中在我们的身边,我们听到的接触到的大都是中国名字,无论多好听,人是会有审美疲劳的,听的多了就会觉得平淡无奇,而且,人都有好奇心,外国名字和我们有很大区别,大多是音译的,所以人们就觉得比较新鲜了,不过我们看的网络小说上的外国名字大都是作者自己随便捏造的,看上去像就行。
其实已经有很多作者把人物名字向中国式回归呢,这个LZ看的时候仔细留意下就会发现的。
我一般看小说在遇到那些个比较长的怪的外国名字时,都是自己在那个名字里挑几个字组个叫起来顺口比较中国式的。。。
一个小说,主角就那么几个,随便取几个代号都可以的,至于那些跑龙套的,在你看故事时有个印象,知道这说的就是那个人就行了的,过后就过了呢。。。
LZ不必为这种事太过纠结的啦~~~~~
『柒』 为什么外国作家所写小说或文章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好像有点深奥似的
我也和你有同感 我觉得 首先中外文化的差异让我们觉得他们做事的方式 思想和我们不太一样,而且说话也很别扭,感觉他们是故意做作,中国人很难理解。比如法国人对一般人的称呼就是您,而对那些鄙视的人,动物或者牲畜叫你。所以我第一次看《三个火枪手》的时候就不知道怎么父亲叫儿子叫您。
还有就是人名,中国人的名字简单,最多不过4个字,而且你从小在中国长大,对中国名字记忆比较深刻,而外国人的名字一长串,听起来都头疼。《大卫 科波菲尔》里面人物繁多,名字复杂,我当年把人名抄在纸上,并把他做过什么事写上,再碰见个人就查我写的,要不根本记不住。
我觉得再就是译者了。如果译者的造诣不高,很可能毁了一部名著,让你觉得这部名著没什么意思。而且译者对外国的了解也可以通过翻译书籍看出,没水平的作者不可以表达作者的本来意思,而是按照他的理解,可能给你就把作者的原意变了,他心里明白,可是读者却不懂。在就是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能把难懂的语言简单化,才能使读者热爱,如果他硬要逐字逐句的翻译,而不考虑读者,那么你是很难读懂他的书的。
我建议你看看《爱的教育》《飘》 如果把名字换成中国名字,你是不知道这是外国作者写的,这就比较成功。但如果你看看《汤姆叔叔的小屋》,你就不太理解了,我后来看了原著(看了n长时间,主要单词不认识),才大概懂了。这就是译者问题。
『捌』 为什么写小说的人把国家的名字都叫做华夏
哦,因为写“中国”有可能被屏蔽或封禁,怕惹麻烦。
一般非写实类的以中国为背景的网络小说,作者都会把“中国”和省市地区名换一个名字。
『玖』 外国人为什么喜欢看中国的网络小说
因为外国人(尤其是西方国家)崇尚自由和民主 人人平等的思想 以及言论自由
他们从小生长在这种环境下,及其注重 每个人所拥有的权力和尊重
西方国家是尽可能的给予每个公民,拥有自身梦想的机会
就像美剧《生活大爆炸》中,男主之一拉杰(印度人在美国生活)他吐槽说道:在印度,是不会让人民拥有“梦想”这个玩意的。
所以导致,老外没有什么“阶级观念”
同时,他们十分的感性。。
我罗里吧嗦的说这些,其实是因为文化差异
大部分的老外都很“伪善” 都特别的“圣母”(婊)
你去油管上,看看老外的一些反应视频
作品里,稍微有点阴暗 残忍的剧情
他们就表现的不能接受
甚至大哭大闹
还有素食主义者,举着横幅 跑去餐厅抗议吃肉 闹的人家的店铺 都经营不下去
还有因为 死了个动物 就哭的死去活来的
而在中国的网络小说中,老外读者 可以体会到 挣脱人性和道德的束缚的快感
感受到“阶级落差”,立足于“人”
之上 权力的美妙
这些玩意,在国外作品里 是几乎没有的
『拾』 为什么外国作家多直接用自己的名字,中国作家多用笔名
以前写小说是个轻贱行业,为了自己的名誉,一般都会取个笔名。再说,碰上战乱时候,也能报名😁,你们抓鲁迅,和我周树人有什么关系(手动滑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