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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主角的名字叫南辕北辙

发布时间: 2021-07-29 01:49:52

A. 南辕北辙的主人公是谁

南辕北辙主人公:季梁、魏王。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B. 南辕北辙的主人公介绍

季梁,春秋初期随国大夫,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是我国南方第一位文化名人,开儒家学说先河的重要学者。
魏王,战国时代大王。公元前334年,魏惠王正式称王,更改元年,至前225年秦将王贲引黄河、鸿沟水灌大梁城,水淹三月,城内死伤无数,“魏王假”投降,魏国灭亡。

C. 南辕北辙的作者简介

南辕北辙意思是心想往南而车子却向北行。比喻行动和目的相抵触。出自《战国策·魏策四》作者为刘向。

作者简介:

刘向(约前77-前6)又名刘更生,字子政。西汉经学家、目录家、文学家。沛县(今属江苏)人。楚元王刘交四世孙。汉宣帝时,为谏大夫。汉元帝时,任宗正。以反对宦官弘恭、石显下狱,旋得释。后又以反对恭、显下狱,免为庶人。

汉成帝即位后,得进用,任光禄大夫,改名为"向",官至中垒校慰。曾奉命领校秘书,所撰《别录》,为中国最早的图书公类目录。治《春秋彀梁传》。著《九叹》等辞赋三十三篇,大多亡佚。今存《新序》、《说苑》、《列女传》等书,《五经通义》有清人马国翰辑本。原有集,已佚,明人辑为《刘中垒集》。

曾奉命领校秘书,所撰《别录》,是我国最早的图书公类目录。三篇,大多亡佚。今存《新序》《说苑》《列女传》《战国策》《列仙传》等书,其著作《五经通义》有清人马国翰辑本。《楚辞》是刘向编订成书,而《山海经》是其与其子刘歆共同编订成书。

D. 求一部言情小说名字

原来你还在这里 后面的说的和你的有点像
不过是男主角在黑暗中找到的是妹妹
她们是双胞胎,长得很像,而妹妹很调皮,所以男主以为那天是姐姐在黑暗中哭
长大后,妹妹和姐姐越来越南辕北辙
姐姐很文静,妹妹则很野,叛逆
年少轻狂,男主和妹妹发生了关系
姐姐喜欢男主,男主对妹妹有一种感觉
妹妹离家出走了
男主在一次偶然中找到了她
姐姐在生日中为了追到找到妹妹的男主被车撞了,失明了

最后,他们的结局都是淡然

E. 急求,谁知道这部清穿小说的名字是什么!!

【情不自禁】 作者:墨妖
类别:浪漫言情-穿越时空

最近一直在看清穿文,像《恍然如梦》、《梦回大清》、《青瓷怡梦》等等,都写的十分不错。不过,今天看了《情不自禁》又有了不一样的感受。虽然同样写女主与康熙的几个儿子间的爱恨交织,但这篇文章中更注重了对康熙皇帝的描写。作者笔下戏称的老康除去了皇帝的身份,也不过是个寻常的父亲。处处可见其对儿女的疼爱,其细心收藏儿子们的一些有趣折子,就让人很感动,他也是个父亲呀!看了一半了,就迫不及待想推荐给大家,到目前为止还是篇轻松搞笑的文章。继续奋斗争取今晚看完。

F. 南辕北辙的全文

汉·刘向集录《战国策》-卷二十五·魏四
魏王欲攻邯郸,季梁闻之,中道而反,衣焦不申,头尘不去,往见王曰:“今者臣来,见人于大行,方北面而持其驾,告臣曰:‘我欲之楚。’臣曰:‘君之楚,将奚为北面?’曰:“吾马良。’臣曰:‘马虽良,此非楚之路也。’曰:‘吾用多。’臣曰:‘用虽多,此非楚之路也。’曰:‘吾御者善。’此是者愈善,而离楚愈远耳。今王动欲成霸王,举欲信于天下。恃王国之大,兵之精锐,而攻邯郸,以广地尊名,王之动愈数,而离王愈远耳。犹至楚而北行也。”
【译文】魏王准备攻打邯郸,季梁听到这件事,半路上就返回来,来不及舒展衣服皱折,顾不得洗头上的尘土,就忙着去谒见魏王,说:“今天我回来的时候,在大路上遇见一个人,正在向北面赶他的车,他告诉我说:‘我想到楚国去。’我说:‘您既然要到楚国去,为什么往北走呢?’他说:‘我的马好。’我说:‘马虽然不错,但是这也不是去楚国的路啊!’他说:‘我的路费多。’我说:‘路费即使多,但这不是去楚国的方向啊。’他又说:‘我的车夫善于赶车。’我最后说:‘这几样越好,反而会使您离楚国越远!’如今大王的每一个行动都想建立霸业,每一个行动都想在天下取得威信;然而依仗魏国的强大,军队的精良,而去攻打邯郸,以使土地扩展,名分尊贵,大王这样的行动越多,那么距离大王的事业无疑是越来越远。这不是和那位想到楚国去却向北走的人一样的吗?”

G. 谁知道南辕北辙的典故和主人公是哪个人

nán yuán běi zhé
南 辕 北 辙

【释 义】
想往南而车子却向北行。比喻行动和目的正好相反。
人人都会嘲笑南辕北辙的荒唐,但真正荒唐的是干了荒唐事的我们却不自知自己也在南辕北辙。

【出 处】
《战国策·魏策四》:“犹至楚而北行也。”
(注:《战国策》,国别体史书,是由西汉末年刘向编辑的)

【示 例】
你想这六条要求,与中央开出的六条款约,简直是~,相差甚远,有什么和议可言。(蔡东藩、许廑父《民国通俗演义》第六十八回)

【背景】
战国后期,一度称雄天下的魏国国力渐衰,可是国君魏安厘王仍想出兵攻伐赵国。谋臣季梁本已奉命出使邻邦,听到这个消息,立刻半途折回,风尘仆仆赶来求见安厘王,劝阻伐赵。
季梁为了打动魏王,来了个现身说法,以自己的经历,带出了南辕北辙的故事,形象地说明了魏王的行动与自己的目的背道而驰的道理。其实这个故事并不一定就发生在季梁身上,他之所以与自己的亲身经历相联系,是为了让故事显得生动和真实,从而更具有说服力。我们在说服他人时不妨也用这种说法,将一些故事、案例融入自己的亲身经历,这样就更容易打动人。

【原文】
魏王欲攻邯郸,季梁闻之,中道而反,衣焦不申,头尘不去,往见王,曰:"今者臣来,见人于大行,方北面而持其驾,告臣曰:‘我欲之楚。'臣曰:‘君之楚,将奚为北面?'曰:‘吾马良。'曰:‘马虽良,此非楚之路也。'曰:‘吾用多。'臣曰:‘用虽多,此非楚之路也。'曰:‘吾御者善。'此数者愈善,而离楚愈远耳。今王动欲成霸王,欲举信於天下。恃王国之大,兵之精锐,而攻邯郸以广地尊名,王之动愈数,而离王愈远耳。犹至楚而北行也。

【译 文】
国君魏安厘王想出兵攻伐赵国。谋臣季梁本已奉命出使邻邦,听到这个消息,立刻半途折回,风尘仆仆赶来求见安厘王,劝阻伐赵。 季梁对安厘王说:“今天我在太行道上,遇见一个人坐车朝北而行,但他告诉我要到楚国去。楚国在南方,我问他为什么去南方反而朝北走?那人说:‘不要紧,我的马好,跑得快。’我提醒他,马好也不顶用,朝北不是到楚国该走的方向。那人指着车上的大口袋说:‘不要紧,我的路费多着呢。’我又给他指明,路费多也不济事,这样到不了楚国。那人还是说:‘不要紧,我的马夫最会赶车。’这人真是糊涂到家了,他的方向不对,即使马跑得特别快,路费带得特别多,马夫特别会赶车,这些条件再好,也只能使他离开目的地越远。” 说到这儿,季梁把话头引上本题:“而今,大王要成就霸业,一举一动都要取信于天下,方能树立权威,众望所归;如果仗着自已国家大、兵力强,动不动进攻人家,这就不能建立威信,恰恰就像那个要去南方的人反而朝北走一样,只能离成就霸业的目标越来越远!”

【字词解释】
1. 驾:车
2. 善:技术好,善于 御:车夫
3. 中道: 半路 反:反通“返”返回。
4. 去:弹下身上的尘土
5. 数:几个,几样
6. 用:路费
7. 为:为什么
8. 举:举动 信:信用
9. 广:扩大 尊:提高
10. 王:指建立王业
11. 恃:依仗
12.方:正在
13.之:到
14.奚:为何
15.焦:打皱 申:通“伸”,理平
16.大行:大路,宽阔的道路
17.“离王愈远耳” “王” wàng称霸

【寓 意】
寓言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首先看准方向,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有利条件;如果方向错了,那么有利条件只会起到相反的作用。以上史事,形成成语“北辕适楚”,后来在流传过程中,人们习惯说作“南辕北辙”,并引申出另一个成语“背道而驰”,意义和“南辕北辙”相同。
“南辕北辙”这则成语的“辕”是车杠;“辙”是车轮在路上留下的痕迹。辕向南,辙向北,比喻行动与目的相反,结果离目标越来越远。寓言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首先看准方向,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有利条件;如果方向错了,那么有利条件只会起到相反的作用。
南辕北辙说明了做事不能背道而驰,要切和实际情况。参考资料:网络

H. 南辕北辙的主人公是谁

魏王,和劝告他的朋友

I. 求小说《南辕北辙》,作者 刘晴

J. 寻找一本言情小说的名字

席绢《爱你的十个理由》

认识罗家的人都啧啧称奇於这家子的组合奇异。而其中最不可思

议的莫过於罗氏夫妇能够结婚三十年而不曾动过离婚的念头。

这不光只是性情上的南辕北辙,更是收入上的天壤之别。尤其女

方的收入一直是罗家开支用度的主力。就见得女主人的钱越赚越多,

房子越搬越大,由当初两人住都嫌挤的四坪大宿舍,搬至占地二百多

坪的郊区别墅。令人不由得想:若没这麼一个厉害的女主人,这罗家

一家六口,还不知道要苦到几时哩。

人心就是这麼奇怪,既羡人本事强,又偏要以一套道德高调去批

判他人家中事。不过任何闲言杂语可没有人敢在罗家人面前指指点点



如果硬是忍不住,也得挑看对象。例如那个大半辈子忙著笔耕及

打理家务的男主人罗南光,或是罗家老三罗绍。

说到这个,就不免让外人再惊叹一次。罗氏夫妇育有四名子女,

其中三名甫一出生便承袭了其母的冰冷性情,北极的冰山还比他们可

亲一些。不爱笑,也不搭理人,长著好相貌,却终年死绷著脸。唯一

的例外,正是老三罗绍;他像父亲,温文有礼、笑脸迎人,左邻右舍

有事来找,必也只挑罗绍在的时候。

例如此刻,枯守在自家大门外,静待对面罗宅传出一丁点声响的

马太太一见到牵著机车出门来的罗绍,立即巴了过去。

「小罗,你出来得正好,要上课了吗?正好正好,你有没有听到

你大哥说最近哪一支股票会涨?还有,上回你妈从约旦带回来的死海

泥还有没有剩?我不会叫你蚂妈送我,我是要跟她买啦,对了,这是

我家小明的便当,他忘了带,你去上学时顺便绕一下路,送去XX国

中给他。还有……」

冷然的声音打断了火鸡般的滔滔不绝——

「小哥,我第二节有课,走了。」跟在罗绍后面走出来的,是一

身黑衣黑裙衬出玲珑身段的美丽少女,没有刻意表现出冷淡,却教外

人立即闭上嘴。这是来自罗夫人的遗传——天生有著难亲近气息的隔

离况味。

「喔,好。」罗绍对妹妹应了声,复又转头看著马太太,「对不

起,可不可以请你再说一次,我才好回答你,家母的敷面泥、小马的

便当,还有……」

「哎,哎!回来再说,不用了,你妹妹上课重要。还有,还有我

记起来了,小叫的学校与你们K大一点也不顺路,隔上半个台北市哩

。呵呵呵,我叫他自己买便当就好了,哈哈哈……」乾笑声迅速消失

在铁门之后。

罗绍看著关上的门好一会,才看向小妹。

「她在怕什麼?」老实说,他一直不明白为什麼外人莫名其妙的

对自己的家人感到畏怯。事实上母亲与兄长、小妹并不曾做过什麼教

人害怕的事,他们只是少笑一点、少理人一点而已。

罗红扯了下唇角,算是在笑。

「怕闪了舌头。」

罗绍哈哈大笑。启动车子,待妹妹坐上来后,才记得要问:「你

今天早上几时有课了?旁听吗?」

「嗯。」她不多言,抱住小哥的腰,没有讲长串话的习惯,当然

也不会说她是临时「决定」早上有课得上。

「其实附近的人都很好相处,偶尔我们家也该参与一下社区活动

。」停在红灯处,他对身后的小妹说著。

没有应和的吭声,不代表她没在听,罗绍迳自说了下去:「不过

我实在很难想像妈与她们一齐去跳土风舞、上超市抢购特价品,以及

上百货公司大血拼的样子。倒是爸,他搬来这里没三天便与一些老伯

伯相处愉快,天天有人找他下淇、泡茶、研习书法、参加读书会什麼

的。对了,住在三街十二号的那个林艾芳不是你系上的同学吗?我看

她偶尔会来借你的笔记,你们的交情应该不错吧?」这回他要求一个

声响来应和,侧转了头,扭了近一百八十度看向安全帽下妹妹的脸。

罗红微扯唇角,「还好。」

「嗯,很好。你这个年纪正是交一些知心好友、分享一些闺中秘

密的好时机。

她静静听著,没有费力去告诉她那热心开朗的小哥:林文芳小姐

会来串门子的原因只有一个——垂涎於大哥与二哥的男色。

小哥的朗笑声与风声夹杂传入耳中,她昂首看向天空,秋天到了

,暖乎乎的风与高高的天空,让人感受到属於秋的不同意境。

她喜欢听各种声音,虽然她向来长话短说的少言。

她总是有著愉悦的心情,虽然她的外号叫冰山美人。

* * *

「我喜欢她,从她新生入学第一天起,我就不由自主的被她紧紧

吸引了。」

又是这麼老掉牙的一句开场白。

秋晏染抬头看了看天空,然后任目光追随落叶移动,看它们在秋

风中飞舞,旋呀旋的,终至不得已的跌落滚滚红尘中,了无生息……

「小秋,你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醉人心弦的震撼,像是山崩地

裂,像是我的世界突然成了一片黑暗,而唯一的光明便只在有她的地

方,只是那麼一眼,一眼就造成那麼大的激荡,让我痴痴念念到现在

,我想接近她,想看她的微笑,想看她冷淡少有表情的面孔……真的

,没有人可以冷得那般浑然天成。不是来自做作,是天生的傲然冰骨

教人移不开眼、不敢轻亵……」说到最后,沈湎入自己思绪中,任喃

话转化为无言的愁怅……

秋晏染拍了拍表哥。两年来的失魂落魄,她是看在眼内的。因此

,她的态度也由嘲笑、不屑转为可怜他;不过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而她的同情心没空浪费在胆小鬼身上,意思意思当他偶尔的苦水垃

圾桶就算仁至义尽了。

「小秋,日本那边一直在催我回去,也许我是该回去了。你说得

对,我在感情上根本是一个大懦夫。」

吁了口气,秋晏染又拍拍他。当成是在拍小狗,就不会觉得自己

的行为太过敷衍没诚意。

她这位中日混血儿的表哥呢,长得是一表人才,斯文且高大,在

酷男冰男日渐失宠的现代,这种平易近人又斯文帅气的男人当下成了

抢手货。所以不必太意外何以他身边总是围著一堆女人,以柔弱的姿

态近他身,名为需要帮助,实则觊觎这名年轻讲师的「女友」宝座。

日本男人的大男人主义呢,大抵上只会栽培出两种:一种属绝大

多数,既自大又自负又狂妄,自命不凡得将女人当成粪土,把自己当

成人类界第一等生物,而女人全是奴级的次货。(据说她的姨丈在婚

前正是这种男人,最后阵亡於外柔内刚的阿姨手中,死得心甘情愿。



另一种呢,可以说是新好男人了,他们的大男人性格是被教育成

「大丈夫当以守护弱女子为职志」的那一种。举凡粗重、低下、费力

气之事,皆是男人务必代为包办服务、不得让弱女子陷於无助之中—

—她的表哥正是这一种人。

这个时代的女人聪明多了,捕获这种温文有礼的男人来当丈夫,

好过去对一张冰块酷男脸自讨没趣。所以范群身边永远有一群女人。

这一点很容易带给人「花心」的误解。

其实他对任何人都平等待之,温文有礼且乐於助人,不曾对任何

一名女子有过逾越。可能是太有风度了,让许多妄想症严重的女人全

以他的女友自居,并对其他相同抱此目的女子大肆口诛笔伐明争暗斗

,让全校师生一致认定日文系讲师范群是颗彻头彻尾的花心大萝卜。

这些传闻他一向是不在意的。只要自己行得正、做得直、不愧己

心就可以。但自从他乍然被雷劈中一般狂恋上中文系的冰山罗红之后

,从此便失魂落魄了起来。

不敢前去向心仪女子表白倒不是说怕被冰山冻伤,而是察觉到了

自己的风流居然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大大有名;以及,曾听罗红的班

导说过,罗红最讨厌日本人。

当下,五雷齐来轰顶,刮风下雨也不缺,连最后一丝妄想也不敢

残存在体内。

也之所以,秋晏染便倒楣的成了表哥唯一的苦水倾倒处。谁叫她

是他在台湾唯一年纪相近且合得来的亲人。范群有许多朋友,但因为

他一向扮演倾听者的角色,并不习惯变换角色改成诉说的一方。

可怜哦,这麼意气风发的一个男人。

「外貌常是惊艳的来处。」她搔搔头,忍不住道:「所以美女永

远吃香。」

「除了外表,当然还有其他的,我著迷於她的冷淡,她的冷淡使

得她两年来没有追求者敢近她身。我一方面高兴,一方面相同於其他

男人的不敢接近她半步。」范群无力的反驳。

「好吧,那麼如果今天罗红生了张麻子脸秃头外加ET相,你以

为她的冰山气质会让你心动几分?你们日文系的版本丽子那块冰山怎

麼就不会让你有五雷轰顶的感觉?」版本日本婆长著一张酸梅超人脸

,终年不笑,怪里怪气,年方四十,却穿得像八十岁。之可怕的一个

女人,气质够特殊吧?性情够冷淡吧?

范群不得不承认表妹的话切中了要点。不管男人如何否认对外貌

的重视,终究乍遇的第一眼,便是取决於外表的姣好与否,决定心湖

波涌的程度。

小秋讲话向来直率,而直率中所含著的刺,每每正中红心。是的

,如果罗红一点也不美,甚至不是正值青春年华,那他不可能会轻易

丢心,并且一丢就是两年。

「小秋,我该带著遗憾回日本吗?」

「最好是。」她点头。「单恋毕竟是你自己的事,何况你都快回

去了,何必被是为了成全自己的痴心,而去造成别人的困扰?你告白

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为自己划了一个完美的句点,但她怎麼办?莫

名其妙的被个花花讲师告白,然后像被开玩笑似的从此以后没了下文

,活似遇到一个疯子,既然注定没结局,何必在别人的心中开启一个

序幕?」

「我并不花,我从不玩弄感情,我对她们都没有失礼的举动。」

范群低吼出控诉,他真的不知道自己的花名竟远播成这样。

对男人而言,博得花名不至於造成别人多负面的评价,当然实质

上的伤害也就不会有;可是,一旦名誉及性情成了他追求心仪女子的

阻力之后,这一口被冤屈的郁气便再也怎麼都吞不下去,明明他不是

花心的人,却有那样众所皆知的名声。

而这名,正巧犯了心仪女子的大忌之一——

罗红讨厌用情不专的人。

那真正是叫死不瞑目呀。

沈湎於自怜的灰色调中,无视周遭秋色满庭,落叶纷妍,只看著

他足下的灰黑小羊皮休闲鞋,辉映著自己的灰头土脸,唉……

「表哥,今天早上罗红有课吗?」突然,秋晏染抵了抵兄长的手

臂,而她的目光对左侧方的某一点专注了起来。

「没,她下午二、三堂有「声韵学」,其他时间都没课。」每学

期他都会在第一时间污来一张罗红的选课表,搞不好比她还清楚上课

时间。

「那她怎麼来学校?咦?那个笑得像白痴的男人是她男朋友吗?



范群火速跳起身。扭头看向校门处。三秒后表情由凝重转为笑意

满盈:

「她怎麼来了?那是她三哥,他们罗家的突变种,你最不屑的烂

好人,叫罗绍。」

「喔,那你今天真的是赚到了,快去感谢你的神吧,让你得到这

个意外的惊喜。」秋晏染挥挥手,准备上课去也。

直到心上人陪著兄长往工学馆的方向消失后,范群才对表妹的背

影说:

「我希望能有一个管道可以传达我的思慕,即使罗红永远不知道

。」

约莫走了十步远,秋晏染才回过身,叹出悠然长气:

「随你,不过那个「管道」应该不包括我。」

单恋是可悲的事,不过被单恋的人更无辜。希望她的生命中不会

有这样的事。

幸好,像表哥这样的男人毕竟不多见了。

* * *

说是抵死不帮忙,其实心肠并不若外表表现出的强悍,尤其表哥

真的没有再来烦她之后。秋晏染第一百次告诉自己:今天只是不小心

想走远路去吃午饭,顺便欣赏中文系这边荷花池的美景,秋天的秃枝

、黄叶、浊池水,倒也有一番可歌可泣的意境。

瞧瞧,她运气多麼的好,一票坐在凉亭内聊天看书的女子们中,

不就有罗红的身影?

秋晏染第一次客观且仔细的打量表哥的心上人。

这罗红,大二,今年二十岁,有著沉静的气质与耐看的脸孔,姿

色中上,一看便觉得很难接近,通常不会有人想自找麻烦的去招惹这

种人。

什麼也不必做,闲杂人等便会自动回避,罗红身上的况味就属这

一种。

但除了这一点,她在同学的口中并没有坏风评。顶多是一致的认

为:不知道该怎麼与她结交为朋友。

「嘿,秋秋,你愣在那儿做什麼?」凉亭内突然有一名女子发现

了她,热情向她挥手,招她过去。

是她高中同学纪文娟,中文系中挺活跃的成员。

「哈罗,读书会吗?」她缓步踱近。

「没有,我们小组要制作一份报告,正在研究怎麼分工。以及找

哪些资料。」

「哪方面?」她随口问问。

「有关台湾民间信仰。」

「以道教为大宗,佛道相融成一气,不太好下笔,干嘛自找麻烦

?」

「又不是叫你写。」纪文娟白她一眼,向小组成员介绍道:「各

位,这位是经济系的才女秋晏染,你们应该不陌生,我们学校的奖学

金几乎都由她包办。」

「少来了,讲这些做什麼。找今天特意来沾染一下你们中文系的

古典气质,可别反倒沾上了我的市侩气。」她状似随意的落坐在罗红

身侧。见她一身浅咖啡色的线衫配长裤,一式的咖啡秋天味,由领口

翻出白领,足下套穿白袜,当下使得沉色调对比出鲜活的视觉效果,

素素雅雅,端庄得宜,也展示出不可轻亵。

很懂得搭配的女子。虽是为表哥而来,但好奇心的浮上,却是自

己预期外的情况了。

「你是罗红吧?我远远见过你好几次了。」

罗红抬眼望入她眼中,对著她大剌剌的打量,并不产生局促仓皇

,也不说客套话,只点点头。

「介意我的直率吗?我对你很好奇。」

「不介意,但不代表我会满足你的好奇。」

「秋秋,我们罗红不太说废话的,你可不许打屁太久。」纪文娟

抽空插话过来,然后再埋首入小组核心成员中参与热烈的讨论。

正好给了两人空闲,不使他人注目。

「嗯,你对「追求」……或「异性」有什麼看法?」

「没有。」罗红侧首想了下,直接回应。

完全不熟就是这麼不好,不可能轻易与人谈到深入一些的话题;

尤其那人是罗红,更难。

罗红是那种有多少交情说几分话的人——秋晏染的观察初步有了

结论。表哥或许深深迷恋罗红两年,却无法更进一步去探索到她的灵

魂本质,主要是从未接触过。

「我想我是冒昧了。呃,是这样的,我对令兄有一些好感,想知

道你们家人对感情有什麼看法。」

喔喔,她找了个什麼烂藉口!?能把谎言说得如此流利,几乎要

肯定自己未来必是商界一匹黑马,可以混得如鱼得水,奷商嘛。

罗红讶然的挑了下眉梢。目前仍与她相同在求学的,就只有小哥

了。她的意思是对小哥有好感吗?那麼想必是她未曾见过另两位长相

出色的罗家兄弟。以前书包中常塞著不少给大哥二哥的爱慕信,倒不

曾听说有人会直接挑中三哥来表示好感。

这个经济系的才女,讲这种话的真实度有多少?她眼中并没有闪

动爱慕的光采,那麼,她的目的是什麼?说这种话想达到什麼效果?

「人……都是不同的。」她浅淡的回著。

「对,所以我想先知道你的看法。」要命,从来她就不是热络的

人,也不谙说废话的艺术,这会儿哪里三姑六婆得起来,秋晏染脑袋

转了转,只好切中要点的问:

「暗恋,如果你被人暗恋了,会不会觉得很窃喜?很荣幸?」

「既是「暗恋」,必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我喜由何来?



对喔,真是说了蠢话,不免再一次暗骂起自己的多事,干嘛同情

心过剩的硬是拨起一江春水?

「嘿,要是我,我会先看看那人帅不帅、有没有前途,再来决定

这种暗恋对我而言是荣幸还是不幸。」纪文娟跳过来参与讨论。

「一般女孩子大都会这麼回答。可是一旦当真遇到真命天子出现

了,可就不是那麼一回事了。」纪文娟身边又挤来一名俏丽少女发言

道。

秋晏染直率的看向罗红问著:

「是吗?你也是吗?」

不意,罗红极淡的勾勒了下唇角:

「你也是女孩子,又何需特别问我?」

在其他人开始热烈的讨论起感情观之后,罗红得回她沉默的权利

,在人群中扮演著不起眼的陪衬。然后,眼光远远的拉向天空,寻找

秋昼天色中常会出现的第一颗星子。

秋晏染专注的看著她的举动。

有人说她是冰山,其实不是。这罗红,只是很淡很淡的过著自己

的日子,悲欢苦乐没有太情绪化的呈现,但不代表她没有。

如果勇於表现自己是人性期望受拥戴瞩目的虚荣,一如其他在各

科系意气风发的人,乐在其中并且在需求层级中算是自我实现,那只

能说罗红的价值观偏离了绝大多数的依归。她也不像是怕受瞩目,更

不是特立独行,只是平凡的过著日子。

没有拒人於千里之外,但不亲切。

什麼样的家庭会养出这种小孩?明明她的三哥是很正常的人种呀

,活泼、开朗、乐於助人的正面阳光性格。

这会儿,她开始对罗家感到好奇了。

* * *

「回来了。」罗红打开大门,便见到父亲蹲在小庭院中翻土。

罗父将帽沿往上推,露出阳光般的灿笑,褐肤衬著白牙,对比得

很鲜明。

「小红,下课了呀,吃午饭了吗?饿不饿?我煮了八宝粥,还有

莲子银耳汤。不想吃甜的也有馄饨面。」

「不饿,待会再吃。」她将手袋放在门廊上,走过来父亲这边,

一同蹲了下来。

「太阳很毒,会晒红你皮肤的,去去,到门廊那边去坐著。」罗

父一面拿下帽子戴在女儿头上,一面又要推她到凉荫的地方。

不一会,罗红已安坐在门廊的籐椅上,桌上放了一杯百香果茶。

罗父也暂停了工作,呷了一大口茶道:「我打算在那个角落种青

椒,有很多颜色的那一种,一定很慓亮。听说甜椒用来做生菜沙拉很

好,那以后你妈的美容餐又多了一种选择。」

「嗯。」她点头,沉默地啜饮著果汁。

「对了,你妈妈今天有点不舒服,提早回来了,正在房里睡著。

等会记得去看看她。」

「好。」

「会不会是吃得太少呢?我一直觉得她够瘦了,做什麼还要少吃

,健康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

「偏头痛?」这是母亲的老毛病。

「是呀。她老是把压力放在心底,不愿表现出来,一些小毛病通

常是因为长年积郁所产生。有时公司出了点事,她回到家也不肯说。

你与你妈性子很像,可别什麼事都闷在心底。」见女儿喝完一杯,又

赶忙执壶替她将果汁倒满。

「妈醒了。」她转头看向门内,见著母亲正手持无线电话。想必

是与公司联络中。

她有一个工作狂的母亲,有一个懂得享受生命的父亲。一直在怀

疑,如此极端不同的人,何以会相爱。并且结褵近三十年,彼此怎麼

可能会包容对方完全与己不相同的处世观与价值观?

罗父连忙起身在入屋内,小声道:

「不是要你睡一下吗?瞧,待会头又痛了。」

罗母没有拒绝丈夫为她披衣的动作,即使这种天气可以称得上热

,任由丈夫将她拉坐在沙发上,又是在颈后放垫子,又是替她拿来垫

脚的,她依然口气平稳的交代:

「对,那个案子就如同早上会议所决定的去进行,曹老板那一边

不必再多说,……嗯,很好,令庸,今天就麻烦你了,明天再听取你

的简报。」

罗红捧著杯子,站在门口看著数十年如一日的景象。父亲总是怕

疼惜不够妻子似的,老是在母亲身边团团转,光是父亲一人丰沛的爱

便已使一家子全部得到足量的关怀。

是天性吧。

否则为何在父亲的身教言教之下,四个孩子中竟只有小哥肖似父

亲,其他三人全是不讨喜的样貌?

喜欢这样的人,却不代表可以成为这样的人,因此她的性格只会

是母亲那一种——冷淡、得体,没有太形於外的情绪表现。

外人说这叫「冷若冰霜」「莫测高深」;而她心中,只知道这叫

「情感低能」以及「自我表达的不能」。

在家中两颗太阳的溺爱之下,她的性格便顺其自然的长成这般—

—一个连自己都不甚有好感的女子。

「头疼吗?」她走进客厅,轻问著。

罗母微扬著眉,保养得宜的面孔上见不著深烙的皱纹,像个精明

干练且美丽的贵夫人。没有人会相信她嫁的丈夫只是一名写作成绩平

平、终日种菜莳花下下棋的平凡男子。

「下午没课?」一向她与子女相聚的时间只在晚餐的餐桌上,因

她的丈夫坚持全家人一定要有固定聚会的时间,再忙那不该忙到忽略

全家交流意见的宝贵时间,即使那个时刻只有丈夫与小儿子在卖力演

出,能在这个时间见到女儿,不无诧异。

「没有。」

「那……好。」

这种对谈显然比在商埸征战更教人疲惫,罗母清清喉咙,问道:

「身上钱够用吗?」

「够。」她点头。

光是努力还是不够的。没有方法可以让生性淡然的两人步入热络

的领域,即使她们对对方的爱从未少过一分一毫。

没有方法,所以谈话在她们母女间一向困难,没有人规定母女一

定得是最亲密的人,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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